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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防汛救灾工作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4-24 23:08:2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卫生院防汛救灾工作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卫生院防汛救灾工作

第1篇

一、暴雨洪水预警报

汛期,有关部门应坚持24小时值班,掌握雨情水情和气象形势,及时了解降雨地区的降雨强度、洪水流量、河流、水库水位、长短期水情和气象分析预报,并在暴雨洪水发生之前向各有关单位发出预报,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一)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1、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必要时实行加强班;

2、密切监视全区云、雨、水情;

3、负责防御暴雨、洪水的通报、通知;

4、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和领导报告;

5、认真做好上传下达。

(二)镇国土资源所

1、灾害性天气期间要24小时值班;

2、密切注视,收集天气预报和降雨情况,分析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情况,及时作出部署。

3、及时向镇防汛办公室通报险情、灾情。

二、当洪水达到警戒水位时

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密切监视实时暴雨洪水和发展趋势,对重点地方的抗洪抢险作出指导性的部署,对主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实施监控,同时各成员单位应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迎战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应完成下列重点工作。

(一)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1、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坐镇指挥;

2、召开领导小组成员紧急会议,审议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动态;

3、对重大防洪问题作出决策,抗洪救灾各项命令。

(二)镇武装部

根据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部署镇应急抢险队伍抗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必要时投入战斗。

(三)镇水利站

1、检查并督促发洪区内的小(二)型水库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并了解其他水利工程防洪到位情况;

2、掌握发洪地区重点防洪水利工程的实时运行情况,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镇国土资源所

1、部署、指导、检查各村防御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工作。

2、掌握重点地区的地质险情态势,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重点险情及处理动态;

(五)镇派出所

1、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

2、协助做好抗洪抢险救灾人员和动员紧急运输工作。

(六)镇村建站

1、做好低洼地的防洪排洪安全工作;

2、配合镇政府及时组织受灾居民安全转移。

(七)中小学学校

部署做好学校和校师生的防洪安全工作;

三、当洪水达到危险水位时

发洪区大部分已超过防御标准,镇防汛办应掌握实时暴雨,洪水及其发展趋势,密切注视主要防洪工程,病险工程和在建工程,重点是部署,组织各单位按职责分工支援发洪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各有关单位在做好前述第二款各项工作外,应努力完成下列重点工作。

(一)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1、领导小组组长到办公室坐镇指挥;

2、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小组成员紧急会议,必要时审议并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

(二)镇武装部

1、参与指挥部的会商研究部署决策;

2、组织应急抢险队投入抗洪抢险工作。

(三)镇水利站

监控重点病险水库,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有关重大问题;

(四)镇国土资源所

1、部署、指导、检查各地防御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掌握重点地区灾害的险情及处理动态,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上述情况。

(五)镇派出所

1、根据镇防汛办的部署,协助做好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

2、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

(六)镇村建站

1、组织部署防洪排涝安全工作;

2、配合镇党委、政府及时组织受灾居民安全转移。

(七)中小学学校

部署做好学校和在校师生的防洪安全工作。

(八)镇民政办

1、做好救灾灾民的各项准备工作;

2、协助灾区应急安置和救济灾民。

(九)镇卫生院

1、部署洪涝灾区的医疗救助工作;

2、派遣医疗队伍到灾害区防疫,治病。

(十)镇派出所

1、组织警员待命,必要时投入抢险救灾;

2、及时掌握灾区社会治安动态,视情采取必要的管制和其他应急措施。

四、当出现特大洪水时

发洪区大部分地区已大大超过防御标准,抢险和救灾已成为各成员单位的头等大事和当务之急,特别是直接抢险救灾服务的关键部门应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各有关单位在继续做好前述第三款各项工作外,应努力完成下列重点任务。

(一)镇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1、执行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的重大防洪决策;

2、组长坐镇指挥部指挥,副组长及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办公室协助组长工作;

3、建设区分管领导到抗洪第一线指挥抗洪。

(二)镇武装部

1、组织应急抢险队伍人员投入抗洪救灾

2、必要时协同镇党委政府向上级请求抗洪兵力和装备支持。

(三)镇水利站

1、督查,监控重点病险水库安全渡汛措施;

2、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防汛专家支援。

(四)镇有关部门

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各自的义务,全力以赴支援灾区,为灾区提供优质服务。

五、救灾报灾工作

当发生上述第二、第三、第四种情况,洪水开始退落后,各成员单位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安置灾民和医疗防疫,恢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和恢复生产,共建园的各项支援灾区工作。

(一)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1、召开成员紧急会议,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

2、必要时组织成员单位到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

3、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汛情与灾情。

(二)镇民政办

及时协助镇党委、政府慰问受灾群众,了解灾情,指导灾区生产自救。

(三)镇派出所

组织警员投入救灾工作,维护好灾区社会治安,及时掌握灾区社会治安动态,视情采取必要的管制和其他应急措施。

(四)镇卫生院

1、组织医疗队到灾区抢救伤病员;

2、加强灾区疫情监测和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五)中小学学校

组织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六)镇农技站

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

(七)镇水利站

帮助进行水利水毁工程的修复和除险加固。

第2篇

为了使各村、各有关单位在我镇发生洪水灾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能够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有序和有效的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镇下辖九个村委会,一个居委会,总人口56065人,土地75000亩,农作物以小麦,黄豆,玉米为主,五保户299户,低保735户,幼儿园两所,小学12所,中学5所,各类企业30多家,国家大型双轮集团也坐落在高炉镇。

二、组织机构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汛指挥部)负责全镇防汛领导组织指挥工作,灾害发生后,镇主要领导立即主持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成立由镇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抢险举证指挥部,负责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各村及有关单位的救灾工作,通报情况,解决救灾中的有关问题。

镇防汛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武装部、农业综合服务站、财政所、广播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

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不是应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1、立即向县防汛看好指挥部报告洪水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2、根据受灾情况,尽快提出水灾发生地的群众撤离时间、范围、路线,上报县防汛指挥部的指挥,密切监视洪水灾情的发展趋势。

3、尽快将灾情通报市防汛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单位应按规定的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

4、开启一起通讯设备,千方百计保持与险情、灾情发生地和镇党政办、各村、各单位的通讯联系畅通,及时下达镇防汛指挥部的洪水调度及抢险就是命令。

5、全面了解综合灾情及救灾情况,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水情和灾情,协调解决部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信联络工作。

三、抢险救灾中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和遵循的原则

1、灾情发生后,各村和各有关单位都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各指挥机构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全力以赴、协同合作、全力抢险举证。

2、灾情发生后,首要任务是抢救受灾群众,保护国家财产和重要器材物资,就地、就近组织自救互救。

3、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指挥部有权采取果断措施,避免灾情的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新的洪水灾害,必要时可牺牲局部,保全整体,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4、为确保抢险举证工作指挥无误,从村到镇都要建立逐级上班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受灾范围、人员伤亡、房屋倒塌以及公路、桥梁、电力通信设施的毁坏情况等。在通讯联系中断或遇有障碍时,要派人直接报告。

四、抗灾抢险举证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1、由镇广播站负责通报天气预报、洪水预报,负责组织抢险的具体工作。

2、由镇民政办组织各村各单位负责对灾情进行快速调查、评估、统计上报工作。

3、由镇防汛指挥部负责组对交通、供电、给排水等重点工程设施进行紧急抢修,组织受灾群众转移。

4、由镇财政所组织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调拨和运输工作,负责筹集和解决抗洪抢修的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解决救灾经费。

5、由派出所负责再去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管理,临时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通告;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趁灾打劫等不法分子。

6、由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进入灾区;设立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做好灾区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组织转运人员;采购、储运、调配药品。各村、各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本村、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

五、灾后重建工作

紧急抢险救灾基本结束后,各村和各有关单位都要抓紧组织恢复生产和保障群众的日常生活;要管好、用好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救灾援助和非灾区的经济、物资援助。要迅速恢复供水、供电、交通运输、邮政通讯等生产生活设施;迅速组织粮食和副食品供应;安排好灾民的衣、食、住,保证生活安定;要组织农村劳力开展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要继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学校恢复上课、机关正常工作。

第3篇

去冬今春以来,我乡持续干旱至5月13日下了第一场雨,但缓不了旱情,严重地影响人民的生产生活,旱灾损失严重,全乡受灾8个村委会124村小组,5162户,23086人,受灾面积36216亩,成灾7757亩,3186亩。其中,水稻2042亩,成灾625亩,绝收93亩;旱地13174亩,成灾7132亩,绝收3093亩;茶叶21000亩,直接造成经济损失2200万元,其中,茶叶1200万元。根据广电〔2005〕16号通知精神,根据精神要求,我乡在抗洪救灾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

按照久旱必有大涝的规律,充分认识到我乡当前抗洪救灾工作的严峻形势。乡党委、政府号召乡机关、七所八站的干部职工和全乡广大农民,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把防汛抗洪提到主要议事日程,并压倒当前的一切中心任务,积极做好抗洪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渡汛,使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得到安全。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为了确保我乡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民经济的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和结合我乡的实际建立以下制度:一是由乡长担任11人组成的抗洪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乡长由主管农、林、水的副乡长和武装部部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水务站、派出所、土地所、林业站、财政所、卫生院、农技站等有关单位领导参加;二是建立抗洪救灾工作处置预案,并由30人组成的能吃苦耐劳,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抗洪救灾应急分队;三是做好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制度,值班由10位党政领导轮流代班,由党政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一旦发生灾情,一方面组织应急分队赶赴现场抢险,另一方面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汇报。如果有缓报、瞒报,造成严重损失后果的要追究代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三、做好抗洪救灾宣传工作

接到××电〔200*〕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后,乡党委、政府立即召集有关人员讨论抗洪救灾方案,组织挂片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各自下到所挂片的村委会,促村宣传防大洪,抗大灾的工作,并组织当地群众疏通河道,排除洪涝灾害,确保安全渡汛。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原则,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明纪律,扎扎实实地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防洪抗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镇的防洪抗旱工作,各防洪抢险小组在统一领导下,迅速高效的开展工作,保证防洪抗旱工作顺利开展。

三、防洪抢险物质及其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在紧急汛期,防洪指挥机构根据防洪抗洪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等。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将防洪应急抢险物质及人员落实如下:

(一)抢险物资供应和灾民安置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物资供应:

1.编制袋2000条、手电筒20把、雨鞋10双、雨衣10套、铲子60个、锄头30把、细绳10把、绳子6把、砍刀3把、救生圈20个、救生衣30件、高音喇叭3个,由党政办负责,负责人。

2.冲锋舟1艘,由武装部负责,负责人。

3.挖掘机1台,由建筑公司负责,负责人。

4.应急抢险车2辆,1号车川FTY166,驾驶员,负责运输抢险救灾设备。

5.抽水排灌机具,由经济办负责,责任人。

6.医疗器材、药品、救护车1辆,由卫生院负责,责任人。

7.灾民的生产生活及安置,由社会事务办负责,负责人。

(二)防洪抢险组及成员职责

第一组:负责沿岸的抗洪抢险工作

职责:负责现场勘探,选好撤离路线,并向群众宣传紧急撤离路线和防洪常识,做好防洪抢险日常监管。其他各村防洪抢险日常监管,由村书记或主任和联村干部负责。

五、工作职责

统筹协调处置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防汛及抢险,地质灾害点防汛及抢险,场镇、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汛及抢险,以及其他暴雨灾害引起的防洪抢险等。

六、情况处理

(一)一般情况:灾情发生后,及时上报镇政府,镇防汛指挥部组织防洪抢险组和各村民兵应急分队赶到救灾现场,投入抢险。

(二)多处灾情:镇防汛指挥部成员,分头组织防洪抢险人员和村民兵应急分队进行抢险。

(三)牟公村防洪抢险按照牟公村防洪应急预案执行。

七、人员疏散

(一)一般情况:由各社区、村就近安排安全可靠地方

(二)特殊情况:由镇防洪指挥部统一安排到安全位置。

被疏散人员必须服从社区、村干部及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不得违背。

八、防洪值班电话:

九、汛期前检查(由应急办负责)

1、、小东河沿线提灌设备是否落实专人负责避洪转移、断电。

2、沿岸各洗砂场落实专人防洪疏流,确保安全度汛。

3、各塘堰的涵洞和沟渠疏通及取闭闸地是否正常。

4、农村住房前后的防洪通道及其他地址灾害易发地段的安全检查。

十、预防预警及信息报告

1.预警预防

防汛的预警,以上级通知为主,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的信息为辅,镇信息接收员及时传达到各村(社区),具体由村(社区)信息联络小分队队长负责接收,要求平时每天不少于1次,汛期随时接收和关注。

村(社区)信息联络小分队队长在接到相关预警信息后,报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组长,并经同意后,通知相关小分队和村(社区)居民做好防暴雨、防汛准备。村(社区)保安巡逻小分队要再次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查漏补缺,确保万无一失。

2.信息报送

村(社区)信息联络小分队队长在获知相关预警信息后,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组长,根据组长指示,将此信息迅速通报给辖区信息联络员,并在30分钟内将布置落实情况报镇值班人员。

十一、应急处置

1.灾前

(1)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按照村(社区)应急管理责任分工,分区负责各户排除安全隐患。

(2)村(社区)后勤小分队负责对抢险物资、工具、用品(如雨具、手电、绳索、铁线、铁锹、食品、药品等)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备足和性能良好;对生活物资进行购置和清点,确保村(社区)居民吃、穿、住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3)村(社区)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检查和关闭所有门窗,疏通沟渠、地漏等排水设施,检查、消除各类建筑物、场所安全隐患,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灾害可能威胁居民生活的,必须组织转移安置。

(4)村(社区)信息联络小分队负责公布并畅通紧急联系电话,随时关注电台、气象台站有关预报信息,及时向居民通报情况。

(5)村(社区)巡逻小分队进行警戒巡逻,维护村(社区)生活秩序。

(6)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立即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实施。

2.灾中

村(社区)抢险救灾小分队和保安巡逻小分队在保证安全情况下进行巡查,随时救援危险境地人员。

3.灾后

(1)村(社区)各小分队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组长。

(2)村(社区)信息联络小分队根据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要求,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如实向乡镇应急办报告灾情。

(3)村(社区)医疗服务小分队负责对伤亡人员进行初步抢救和处置,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4)村(社区)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组织救灾款物,随时发放救灾物资,确保及时到位。

(5)村(社区)保安巡逻小分队负责设置警戒区域,加强巡逻执勤,维护现场秩序。

(6)村(社区)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对受损建筑物和相关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十二、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接到上级防汛应急结束信息后,村(社区)应急行动响应结束。村(社区)应急协调小组及时组织村(社区)居民和有关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对村(社区)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对受灾地域进行消毒防疫;组织疏散居民安全返回;对村(社区)树木、临时设施、电源线路和排水系统等进行检查,排除存在的险情或隐患;逐户上门进行受灾情况登记,统计汇总,经村(社区)书记审核后上报镇政府。

2.调查评估

由村(社区)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对暴雨、洪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统计,交村(社区)信息联络小分队,根据要求逐级上报。同时,村(社区)居委会负责对事故的预防预警、组织指挥、应急求援等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预案的修订意见和要求。

十三、齐心协力搞好防洪抢险工作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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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位于我县东北部,东邻古龙镇,南与太平镇相接,西与东荣接壤,北与蒙山、昭平,总面积322.05平方公里,共辖14个村委会,332个村民小组,分布在335个自然村,总人口28172人,耕地面积18557亩,其中水田面积16091亩,是一个山多地少的乡。河流自北向南流,主要河道定安至桃花村,XX至仁厚村,民安至下双村,留利至思元村,水轮泵碑坝全靠截河建造,安装机泵灌溉农田。如遇山洪暴发,大部分碑坝被山洪冲毁,必须重新修复。公路从定安至XX11公里已建成油路,在大雨或特大暴雨的影响下,路面坑洼较多,XX至桃花路经过沙街村、寻村,全长20公里,XX至下双公路,经过莫泗村、中太村,全长24公里,XX至仁厚村,经过民安村,全长14公里,民安至思园村全长5公里,还有留利村至巷蓬村,留利村至社平村全长8公里,这些路段(机耕路),如遇大雨和暴雨的袭击,往往有的路基受冲击,特别是沙街河汇同民安河流至古风电站合水,下游至留利、定安村,河边低水位农田受浸。又因受桃花矿区的影响,桃花村的横江、古蝉、古着组的部分农田,如遇山洪,也会受沙石淹埋的可能等等。

为了使我乡在汛期安全度汛,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为防汛工作领导机构,乡直单位领导、村支书、主任为防汛工作领导成员。黎泽富为指挥长,负责防汛抢险指挥工作,蓝明毅为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工作,办公室由党、政秘书负责值班和灾情汇报工作,乡干部按包村负责防汛抢险工作和灾情汇报工作。乡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成员和乡直单位在汛前应做的主要工作有:1、乡水利站负责所辖河流排灌泵站、山塘等各类防洪设施工程的检查,维护管理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2、电信所为防汛提供优先的通话,保证防汛通汛畅通。3、供电所检查抢修线路以及本单位电力工程防洪安全调度工作,优先安排防汛抗旱紧急用电,以及落实应急用电安全用电措施。4、派出所做好洪水期间的社会治安管理,做好洪水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处理人员、设备的准备。5、卫生院做好汛期的卫生工作所需的药品和消毒、器材准备。6、国土所做好桃花矿区的安全防汛工作。

本乡属山区乡,暴雨内涝具有预见性差,突发性强,破坏力大的特点,会引发山体滑坡、房屋倒塌、山塘水利工程险病,造成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一、24小时降雨在100---150㎜时,可引发山洪内涝,造成一般性的内涝灾害,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员到各村了解汛情,做好防洪抢险工作。

二、当10小时降雨超过150㎜,每小时降雨强度在200㎜以上,伴八级以上烈风或出现龙卷风且降雨仍在进行时,可引发山体滑坡,山洪暴发、房屋倒塌,住在靠山坡、陡坡陡崖的房屋,低洼地势土坏房屋的村民应转移到永久性建筑物内或转移到安全的地方避险,要特别注意桃花矿区。

三、24小时降雨超过200㎜时,会发生较严重的山洪内涝,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将派出有关人员,检查公路、桥梁洪水情况,根据桥面的水位,指派专人看守,禁止车人行走,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我乡农村住宅基本是建在阶地和低丘的山坡上,每年雨季降雨较多,

山体上层含水饱和,容易出现裂缝,导致失稳滑坡,要发动我乡居民注意住宅周边的山体有否异常和裂缝,如发现有裂缝应及时报告乡防汛指挥部,并逐级上报。各村对突发性的山体滑坡,要及时报告,发现有人员伤亡的,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先救人,后救物,先救受伤人员,对失事事件,深入调查,掌握确实资料,迅速汇报上级部门。

我乡在防汛抢险工作中,乡直各单位、村委会必须严格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也必相应做好具体工作。

一、水利站:必须加强对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配合乡防汛指挥部组织力量做好防洪抢险工作,加强防汛,加固有关技术指导工作。

二、

文化广播站:负责做好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做好防汛抢险的宣传报道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水患意识,动员广大群众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三、电信所要负责做好各村电话畅通,为防汛提供优先通话,保证防汛通汛畅通。并负责本系统邮电工程的防洪安全。

四、民政办公室,要做好报灾、查灾、核灾工作,及时向党政领导提供准确数据,并及时上报灾情。确保灾民人身安全和生活保障,并对灾民中的五保户、烈军属和特困户,必须立即开展食、穿、住的赈灾工作,务必做到有饭食,不挨饿,有衣穿,不受冻,有房住、避风雨。

五、乡卫生院,根据防汛的需要和乡防汛指挥部的部署,做好相应的工作,做好防汛的卫生防疫工作,组织防疫药物,治疗药品,并组织医疗队深入各村灾区为受灾居民防病治病,以及卫生防疫技术指导。

六、供电所:负责保证汛期的正常供电,做好抢修线路的准备和本单位电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必须做到:1、在水期线路处于危险状态下供电,必须加强巡线,防止电线引起事故;2、因为本乡新安装线路较多,要加强对农户的宣传教育,确保汛期用电安全。

七、派出所:负责防汛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犯罪分子,在防汛紧急期间,确保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并维持好交通秩序。

八、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抓好受灾农作物的抢救、灾后农业生产的技术指导及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的工作。

各村委会在防汛期间,务必做到支书、主任负总责,村干部分片包干负责。积极做好防洪抢险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并要在防汛期间,确保村委会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做好汛情汇报工作。确保乡、村二级联系畅通,也确保今年我乡防洪抢险工作有计划、有顺序地进行。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对水资源进行合理调度、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组织全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共同抗旱,力争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全镇粮食生产安全,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解决好人畜饮水困难问题。把确保人畜饮水安全放在抗旱工作的首位,按照“先保人、后保畜”和“轻重缓急、分级包干”的原则,切实加快人饮解困工程建设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打井、引山泉水和矿窿水等办法,确保抗旱用水;对水源严重缺乏的地方,要组织运水送水;对敬老院、学校、卫生院和“五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优先保障生活用水,确保饮水安全。

(二)科学管理和调度抗旱水源。按照抗大旱、抗长早的要求,对小型水库、基本山塘的现有水源实行统一管理,制定周密调度方案,科学调度,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做到一支笔批水,一把锄头放水,严禁乱开口子乱放水,确保水源合理利用。及时分析掌握水库、山塘蓄水及河流水情,加强对水资源短缺区域、重要水源工程的分析监测,把引水、节水、限水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积极组织广大群众抗旱自救。充分动员广大群众,组织方量修复毁坏的渠道、山塘、渠系建筑物及提水机械,提高灌溉效益。旱情严重的地区要组织群众采取改种、补种旱粮经济作物,推广节水灌溉等抗旱技术,减轻灾害损失。

(四)认真做好旱情灾情统计上报工作。因早发生灾情的村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汇报农作物受旱情况、水利设施蓄水情况、人畜饮水困难情况,以及抗旱工作进展等情况,要严格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报送受灾情况及相关数据,并及时汇报本村、组、工程队在抗旱工作中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典型。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进一步落实乡镇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和党员包户的抗旱工作责任制。驻村领导干部要深入所联系村指导抗旱工作的开展;有关单位要把抗旱工作当作当前的重要工作采抓。各村要加强值班值守,党政主要领导必须有一人坐镇指挥抗旱工作,及时处理抗旱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解各类纠纷,相关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每座水库、每处山塘都妥明确一名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负责调度水资源。要保障抗旱资金、物资,队伍筹备到位,积极开展生产自救,调动一切力量保证抗旱救灾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同时科学统筹处理好防汛与抗旱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各村、相关单位要组织召开好抗旱工作会议,部署所管辖区域的抗旱工作,认真分析旱情,预测旱情发展态势,并组织工作组深入旱区指导和督促抗旱工作。镇农技站要指导受灾地方改种、补种旱作物。镇林管站要部署造林地和苗圃的抗旱保苗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二)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各村要根据实际旱情,安排抗旱专项资金,用于水利设施整修、引水、购置小型抗旱机具。同时,要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第7篇

1、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目的和意义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灾害的工作制度和行动方案,是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明确救助责任、落实救助职责、规范救助行为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建立和完善救助法规体系的有效措施。通过制定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助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一旦灾害到来,能有效地保证救助工作顺利进行,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灾民的利益,保障灾区社会稳定。

2、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救灾救助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综合协调的原则。县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县直各单位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完成应急任务。救灾救助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采取自救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救助方式,依靠群众和基层组织及社会团体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活动,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困难,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

3、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地裂、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1、县成立自然灾害救灾领导组

县自然灾害救灾领导组作为全县自然灾害救灾指挥决策机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宣传部、水利局、发改委、经贸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供电公司、农业委、国土局、电信公司、*局、建设局、卫生局、教育局、气象局、粮食局、林业局、广播电视局、供销社、人武部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作为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并从县防汛办、气象局、民政局、农业委等单位抽调专人办公。其职责为:①传达领导组的工作指令并负责监督落实;②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和救灾进展情况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救灾工作信息;③负责救灾工作过程中协调工作;④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⑤自然灾害发生后实行值班制度。

2、领导组成员单位的职责

1)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民政局: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统计报告灾情,申请和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协助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

4)水利局: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汛期河流的水位、流量信息及旱情水势情况,对主要水库水量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5)经贸局:协调商务、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

6)发改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国家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的核报工作。

7)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安排、拨付。

8)交通局:负责修复境内中断的省道、县乡公路和有关设施以及内河交通安全和救助打涝;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

9)农业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县民政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10)国土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理及防治规划工作,并收集有关灾害数据,会同民政部门核查、评估灾情,提出灾后重建总体设想及治理措施建议,协助乡镇政府做好灾民房屋倒塌新建房屋选址工作。

11)电信公司:负责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修复电信设施。

12)*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3)建设局:负责指导灾后群众住房和灾区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监理工作。

14)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15)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转移安置受灾学校学生和财产,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和教育教学工作。

16)气象局:组织天气预测、预报,为防灾抗灾提供服务。

17)粮食局:负责救灾粮食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灾区的口粮需要。

18)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19)供销社: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并按照调拨命令程序组织调拨和供应工作。

20)供电公司:修复损坏的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灾民用电。

21)人武部:负责协调驻歙部队和民兵的抢险救灾工作。

县直其他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共同做好自然灾害救灾工作。

3、灾情核查组分工

为及时准确掌握灾情损失,并积极协助指导当地乡镇、村干部有效地开展好各项救灾工作,根据工作职能,全县成立8个灾情核查组。灾情发生后,灾情核查组要立即赶赴灾情发生地开展灾情核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民政局:负责核查统计灾区受灾、死亡、失踪、伤病人口数;校舍、厂房、灾民房屋损坏、倒塌间数;大牲畜死亡头数;灾民缺粮、衣、被数等情况。

(2)水利局:负责核查统计灾区汛期水利设施损失及塘、库容量、河流流量,受淹村庄、受淹被困人口数,水产业损失和旱情水势情况以及灾民饮水发生困难等情况。

(3)农业委:负责核查统计灾区农作物受灾、减产、绝收、病虫害等数据;汛期农田受淹,耕地毁坏的面积以及养殖业受损情况。

(4)交通局:负责核查统计灾区省道、县乡公路的损坏、塌方、中断交通以及内河交通损失等情况。

(5)国土局:负责核查统计灾区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

(6)供电公司:负责核查统计灾区电力设施损坏、电力中断的损失情况。

(7)电信公司:负责核查统计灾区电信设施损坏、通讯中断损失情况。

(8)林业局:负责统计灾区林业损失情况。

灾情核查组要及时将灾情损失情况报告县自然灾害领导组办公室,为开展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及物质储备

1、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

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实行全民动员,党政机关、各派、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都应积极投入到救灾抢险活动中。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战斗核心作用以及社会团体、社区、个人灾害救助的整体效能。

县组织成立紧急救援大队(100——200人),各乡镇建立应急救援小分队(30——60人),紧急救援队伍组成人员应以基干民兵、党团员、退伍军人为主。县紧急救援大队由县人武部负责筹建集训,乡镇应急救援小分队由乡镇政府负责筹建集训。紧急救援队伍必须做到服从指挥、组织严密、机动力强、反应迅速。

县卫生局组建医疗防疫救护小分队。

2、物资储备

乡镇政府和当地粮食供应部门要落实一定数量的粮油储备。县民政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帐蓬、救灾棉被衣物和救灾款;县医疗卫生部门要配备必要的药品和医疗机械、救护车。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政府要配备救灾专用器械、传真机、直拨电话、高音喇叭、通讯广播等设备,要确保救灾信息的迅速传递,救灾物资快速调运,以提高紧急救援的时效性。

在县自然灾害救灾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各乡镇对本区域内的救灾人力、器械、物资和资金以及来自上级和外地的支援力量实行统一调配。

四、预警、预报

1、灾害预警、预报

县气象局、水利局、国土局、民政局对自然灾害的发生要及时发出预警、预测和报告灾害对特定区域内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或损失。各专业指挥部办公室之间要做好信息通报工作。

2、灾情信息的搜集评估报告

灾情损失达到大灾以上程度时,当地救助预案开始启动,救灾工作全面展开,乡镇政府要根据分级负责管理体制的要求,立即开展救灾工作,组织人员察看灾情,收集和上报灾情,迅速、有效地开展紧急救援安置工作,并要按照“救灾工作迅速,上报灾情及时”的要求,在初步掌握灾情损失后,半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自然灾害救灾领导组办公室及县直有关部门简要报告灾情,并派员深入灾区查灾核实。县灾情核查组的负责单位和其它县直有关单位要深入灾区指导救灾并进行灾情的核查工作,确定灾情实际损失情况,县自然灾害救灾办公室在灾情发生3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在当日内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报告灾情。在灾情稳定之前,乡镇政府均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并每天8时前将截止前一天24小时的灾情向县自然灾害救灾办公室报告,县自然灾害救灾办公室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前一天24小时的全县灾情向上级报告。

五、应急响应

1、Ⅰ级响应

(1)启动条件

全县范围内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损失视为特大灾情。县启动Ⅰ级响应。

①农作物受灾面积20万亩以上,绝收面积1000亩以上;

②倒塌房屋500间以上;

③因灾死亡5人以上;

④因灾转移安置500人以上;

5直接经济损失1.2亿元以上。

(2)启动程序

县生产救灾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县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县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2、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

全县范围内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下列灾情损失的视为重大灾情,县启动Ⅱ级响应。

①农作物受灾面积10-20万亩,绝收面积500-1000亩;

②倒塌房屋300-500间;

③因灾死亡2-5人;

④因灾转移安置200人以上

5直接经济损失0.8-1.0亿元。

(2)启动程序

县生产救灾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分管县长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分管县长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3、Ⅲ级响应

(1)启动条例

全县范围内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下列灾情损失的视为大灾情,县启动Ⅲ级响应。

①农作物受灾面积5-10万亩,绝收面积100-500亩;

②倒塌房屋100-300间;

③因灾转移安置50人以上;

④直接经济损失0.5-0.8亿元。

(2)启动程序

县生产救灾办公室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分管县长请示同意后,由县民政局局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六、行动和措施

1、人员的搜索和救援

如发生有人员失踪,应及时采取行动搜索,灾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1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县直有关部门在接报告后3小时内赶赴现场协助指导搜索救援工作。

①自救、互救的发动

灾情发生后,乡镇、村干部在灾害现场要全面发动组织灾民采取措施进行自救,未受灾人员或受灾较轻人员要主动帮助受灾严重的灾民开展互救活动。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政府要倡导群众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互济活动,帮助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使灾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②医疗救治的施行

县卫生系统根据灾区灾情实施医疗救治方案。在卫生医疗机构调派有技术力量的医生赴灾区实地进行防病治病工作,特殊病人和重病人运送至具备条件的医院进行治疗,对灾区的饮用水、食品及生活区进行消毒,传染疾病实行隔离治疗,以防止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③外界支援的接口

县民政局、县卫生局等有关县直单位和灾害发生地的所在乡镇在大灾发生后,要设立专门地点,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外援物资的接收工作,每一件物品都要造册登记,对食品、药品等有关物资要抽样送达县卫生防疫站、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化验检查,防止有毒有害物品和劣质商品进入灾区,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转移安置的组织

①紧急救援队伍的调动

乡镇应急救援小分队汛期要随时处在待命状态,一旦发生灾情,应首先调动本乡镇应急小分队,其后向周边乡镇求援,其他乡镇在接到灾情发生地乡镇的求援后,要立即集中应急小分队赶赴灾情发生地协助抢险救灾。县自然灾害救灾领导组可从县直紧急救援大队派员前往受灾地区,实施紧急救援。

②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

我县地处山区,地质情况复杂,灾情发生后需要转移安置的灾民,乡镇政府要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道路、安置灾民的条件,制定灾民转移安置方案,同时将方案发放到村民,在村民组进行张贴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转移路线要从安全可靠、交通方便等因素出发,以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救灾物资的运输。安置点以灾情发生地临近乡镇政府所在地为主,采取把灾民安置在其他未受灾的群众家中,并可以通过投亲靠友、暂住公有房屋和搭建临时住所等方式进行。灾情发生后,急需转移安置的灾民,乡、村干部必须根据已制定的方案对灾民进行转移安置。

③对灾区群众的宣传动员

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干部要做好安置灾民的思想动员工作,讲清转移安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他们的生产生活安置好,使他们积极配合转移安置工作的开展。

④组织实施

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由乡镇政府和县发改委、国土局、民政局、建设局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以乡镇政府为主,县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县发改委要对灾民转移安置点安排落实基建项目、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县民政局协助乡镇政府组织安置灾民工作,帮助和督促落实灾民安置点房屋的恢复和重建,并安排灾民建房补助资金和困难群众的生活补助;县国土局做好灾民安置点地质情况的调查,保证安置点不再发生洪涝和地质灾害;县建设局根据安置点的实际情况做好规划设计。

⑤安置点的物资供应、卫生防疫和安全保障

县供销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做好安置点的物资供应工作,必须满足灾民日用品的需求,可采取在安置点开设临时售货点和组织人员定期配送生活必需品的办法以保障安置点的物资供应,稳定灾民生活。

县卫生部门要做好卫生防疫保障工作,县医院、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要抽调医务人员组成医疗小分队驻守安置点,发生疾病及时治疗。

*派出所要配合乡镇政府做好安置点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安置点的值班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在安置点住宿,确保安置点社会秩序稳定。

3、灾区紧急救援的动员和支持

①灾区需求的评估和确定

灾情发生后,灾民的生活用品、粮食、衣被等发生困难,以及疾病的发生急需医疗、房屋倒塌住宿困难等问题相继发生,相关物资需求由乡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县直有关单位派技术人员赴实地对乡镇政府评估的物资需求报告进行核实确定。

②救灾物资的筹措

根据灾区所需物资情况,县直有关单位要积极进行筹措。灾民所需的粮油由县粮食局负责筹集调运外地粮油或启用储备粮;灾区所需药品由县卫生局负责筹集;灾民的生活用品和必需品由县供销社负责筹集;灾民所需衣、被由县民政局负责筹集;灾民住宿困难由乡镇政府、村两委组织安排,通过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临时住所或启用县民政局储备的救灾帐蓬等方式解决。

③救灾物资的调集和运输

各单位筹集的灾区所需物资,由县自然灾害救灾领导组统一调集分配,物资的运输由县交通部门负责调集车辆进行运输,县*交警大队负责运输安全。

④救灾物资的发放管理

救灾物资运抵灾区后,当地乡镇政府要严格管理和保管,确保救灾物资不受损失,并由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确定人员组织发放。发放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救灾物款的“专物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和规定程序、手续进行,使有限的救灾物资发挥出更大的救灾效益。

⑤社会捐赠的发动和管理

一旦大的灾害发生后,县自然灾害救灾领导组立即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救灾,广泛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捐钱捐物、出力出技术,全力支援灾区搞好生产自救工作。在县自然灾害救灾领导组的统一部署指挥下,组织全县的救灾活动。各系统、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在本系统、本单位、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救灾捐赠活动。县委宣传部、民政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应组织开展义演、义卖、义诊等救灾募捐活动。

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分配原则及方式:

原则:接收管理捐赠款物必须做到专人负责、制度健全、专帐管理、手续完备。救灾捐赠款物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统一制定分配方案,分头组织实施的原则。捐赠款物,必须真正用于救灾,并尽可能用于帮助灾民恢复重建住房。定向捐赠款物,按捐赠者意愿分配使用。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以及新闻舆论的监督及群众的监督。

方式:县自然灾害救灾办公室统一接收县内外的救灾捐赠款物,全面掌握救灾捐赠款物接收的数量来源及分配使用情况;根据灾情统筹安排,制定捐赠款物的分配方案;加强协调,统一调拨,确保救灾捐赠款物及时送到灾区人民手中。

重灾乡镇政府负责接收本行政区域内村(居)民、在驻单位以及对口的联系县直单位所捐赠的款物,用于本地救灾。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非重灾乡镇应将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情况及时报县生产救灾办公室,并分类妥善保管,按县自然灾害救灾领导组的指令具体组织实施分配。

4、救灾保障措施

①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铁路部门、各乡镇政府,要尽快恢复被水毁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②通讯联络保障

通讯管理部门尽快修复被毁坏的通信设施,各部门、各单位也应尽快修复本部门本单位内的通信设施,确保救灾通信畅通。

③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被水毁的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④粮油食品物资供应保障

粮食、供销部门负责调运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灾民口粮、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⑤维护社会治安

县*局、驻歙武警部队积极协助灾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⑥做好重要部门的警卫和灾区的消防工作

县*部门要增派警力,加强对灾区的政府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救济物品的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各机关、厂矿、学校、商店都要组织人员守护。消防大队要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扑灭已发生的火灾。

5、工作协调和新闻宣传

灾害救助涉及社会的各个部门、行业、团体、社区及个人,为使整体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整个救灾工作实行县政府统一决策,县直各部门按决策和各自职能,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以乡镇政府行政区域为主,统一组织指挥,统一调配人力、器械和物资。

县委宣传部、广电局、文化局要充分发挥新闻单位的媒体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鼓舞斗志,树立信心,互助互济,重建家园,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6、主要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理

我县遭受的灾害主要是洪涝灾害,每年汛期给我县农业生产、人民群众生活造成很大损失,各地要高度重视洪涝灾害的发生,重点做好抗洪救灾工作。洪涝灾害发生极易出现大面积的裂痕,山体下滑、塌陷的次生灾害,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处理。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待,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并积极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工作。

七、附则

1、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救助应急预案。

2、各地各单位干部要加强对本预案的学习,了解掌握预案内容,积极开展宣传,切实增加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积极性。

3、县直有关部门要进行救灾工作的演练,熟悉掌握救灾专用器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8篇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运转正常、管理有序、保障有力的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合理配置救灾资源,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菏泽市牡丹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菏泽市牡丹区胡集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凡在我镇发生的水旱灾害,大风、冰雹、雪、强冷空气等气象灾害,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尽力减少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5)规范程序,因地制宜,提高救灾效能。

(6)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为镇自然灾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镇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2.1.1 镇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王文君  镇常务副镇长

    副组长:马洪浩  镇人大主任

    成  员:党政办、经委、土管建委、财政办、综治办、民政办、人武部、应急办、派出所、教委、交管、工商、地税、国税、信用社、卫生院、电信、粮管所、供销社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

2.1.2 镇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镇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受灾地区的灾情、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汇报。

(3)组织会商,分析、评估灾区形势,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

(4)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

(5)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6)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1.3 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办:牵头制订本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组织、协调全镇救灾工作;指导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组织核查、评估灾情,灾情,管理、分配省、市、区下拨和镇配套的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做好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组织、指导救灾储备建设和救灾捐赠。

(2)经委、农办、土管建委:安排重大抗灾救灾基建项目,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协助分析灾情统计数据及对经济社会产生的主要影响。

(3)工商、地税、国税: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4)经委、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动用镇级储备商品稳定市场;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合作项目救灾及灾后重建。

(5)教委:帮助灾区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协助做好受灾校舍的恢复重建。

(6)农办:安排抗灾救灾项目,组织协调抗灾救灾行动,协调灾害紧急救援队进行人员搜救;开展灾情宏观调查;组织现场监视、监测和灾情分析会商。

(7)派出所、交管、综治办:组织力量抢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疏散、转移受灾群众,指导、督促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视情在灾区实行交通管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抗灾、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

(8)财政办:负责救灾准备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工作。负责对救灾款物、物资储备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9)农办: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掌握、汛情和旱情,对主要河流、水库进行调度,配置水资源,组织指导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负责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以及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治;指导灾区做好农作物救灾种子调配、供应及损毁农田的修复工作,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做好救灾气象保障服务。

(10)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组建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开展疾病监测,做好紧急免疫和重灾地区场所消毒工作,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治疗。

(11)安监办:组织或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12)供电所:负责组织灾区的电力供应和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

(13)人武部:根据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突击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助相关地区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

    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作为镇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镇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其职责为:

(1)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出救灾工作措施和建议。

(2)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情况。

(3)负责协调、指导灾区恢复重建工作。

(4)负责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5)承担镇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3 灾害救助分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个等级。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1)按照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社区救灾资金预算。

(2)应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补助标准,建立救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

(3)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镇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灾民生活救助。

4.2 物资准备

    对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和储备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1)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建立健全物资储备点,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2)每年年初购置救灾必需的衣被、净水器、食品等救灾物资。

(3)建立救助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灾情发生时,可调用灾区邻近的物资储备库、物资储备点中的救灾储备物资。

(5)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采购、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通信运营企业应依法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

(1)加强镇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覆盖镇、村二级的救灾通信网络,时刻确保与上级政府间的救灾通信联系,确保各级政府及时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2)在部门间建立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服务,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4.4 救灾装备准备

(1)镇级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2)建立镇级避灾中心。

4.5 人力资源准备

(1)完善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专业队伍。必要时组织民政、卫生、农林、国土资源等各方面专业人员,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派出所、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训、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4.6 社会动员准备

(1)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规范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

(2)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3)建立镇社会捐助接收站,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网络。

4.7 宣传、培训和演练

(1)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不定期开展对各社区分管领导、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的培训。

(3)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灾害救助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5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预警预报和信息共享

(1)相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汛情预警信息和农作物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等,应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2)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社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并向镇政府报告。 

(3)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镇和社区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4)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通报,做到信息共享。

5.2 灾情信息管理

5.2.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

    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5.2.2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村对于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对造成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社区报告后,在1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的工作,向区政府报告。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社区每天8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9时之前向区政府上报。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3)灾情核报。社区在灾情稳定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实灾情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社区报告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将全镇汇总数据向区政府报告。

5.3 信息

(1)信息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2)重大灾情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情况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后,其中水旱灾害情况由镇三防办会同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自然灾害救助的动态及成效、下一步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

6 应急响应

(1)、依据自然灾害救助的分级,灾害救助行动实施分级响应。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以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社区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区域内自然灾害的救助,镇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根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施统一指挥,给予协调支援。

    灾害发生后,镇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相关成员单位受领任务。情况紧急时,根据镇政府指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按本预案协调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救助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部动员,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2)、 应急结束

    自然灾害事件稳定后,由相应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结束的建议,由本级领导小组确定响应终止。

    各成员单位要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结果、响应职责的履行、响应的组织、响应的保障、平时的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响应评估应形成书面材料,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区政府。

7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7.1 灾后救助

(1)根据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建立需政府救济人口台账。民政办将需政府救济人口等灾民生活困难情况报区民政局,并附分社区灾情统计表。

(2)镇民政办陪同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赴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

(3)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镇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和救济金。

7.2 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应由社区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应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各社区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账。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灾情稳定后2日内将全镇因灾倒塌房屋等灾害损失情况报区民政局,并附分社区灾情数据统计表。

(2)开展灾情评估。重大灾害发生后,镇民政办陪同区民政局,组织有关人员赴灾区开展灾情评估,全面核查灾情。

(3)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全镇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4)根据镇政府向区政府要求拨款的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及上级部门拨款情况,会同镇财所下拨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专项用于各地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5)定期向社会通报各地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

(6)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督促恢复重建工作。

(7)与有关部门协商制定优惠政策,简化手续,减免税费,平抑物价。

(8)卫生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进行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灾区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8、 奖励与责任

    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除由镇政府进行表彰外,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