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19 01:11:5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街道纪检部门工作计划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工作任务
结合企业一套表制度的实施,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目标,采取专业、专项和专职配合检查等方式,全面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市局、队各专业处室负责专业检查;普查调查中心和局法制教育处分别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及统计基础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检查;统计执法检查大队负责开展日常专职检查的同时,配合局各专业查处企业迟报、拒报等违法行为。
(一)检查对象
1、专业(职)检查单位。
2、专项检查单位。被列入市级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镇(街道)名单及下辖企业单位(名单另行通知)。
凤城镇、沛城镇、铜山镇、睢城镇、新安镇、运河镇、大吴镇、
琵琶办事处、彭城办事处、和平办事处、东环街道办事处。
(二)检查内容
1、镇(街道)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一套表”统计制度、加强统计“双基”建设和依法保障本地区主要统计指标的数据质量等情况。
2、行政、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规范化建设标准”,依法健全统计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管理制度,执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等统计基础工作及统计指标数据的上报质量情况。
(三)时间安排
2012年5月上旬—11月底。具体实施时间、检查内容由局、队各专业处室和统计执法检查大队自行确定。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操作、上下沟通、协调行动,通过检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各地“双基”建设上水平。
1、各地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于5月25日前上报),并认真组织实施。
2、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检查计划的安排进行检查,于每月最后一天将《统计执法检查进度统计表》(见附件2)报局法制教育处(调查队检查情况报队综合处),在局办公会上予以公布。
3、各部门在每次检查结束5日内,将《统计监督检查(调查)情况报告》(一式两份)交局法教处(调查队检查情况报队综合处),由局法教处请示分管领导后,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议。
4、年度监审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统计局,市局队各部门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统计执法检查进度汇总表》(附件3),于11月底前交市局法制教育处(调查队检查情况报队综合处),市局、队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将根据《市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组织考核。
(二)统计执法检查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省统计执法检查程序指导意见》和《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一般规程(试行)》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行为。
(三)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省统计行政执法八项公开承诺》,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门监督。
一、总体目标
以三务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具备“三资”监管、三务公开、民生互动、预警处置等功能的农村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网络平台,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6月底实现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网,切实加强对农村三务公开的有效监督,使农村社会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更加科学有效,公开更加及时透明。
二、主要任务
(一)清产核资,搞实家底。“三资”管理公开是村务公开的基础和重点。要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对全市镇(街道)、村(社区)和村民小组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农村集体“三资”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所处位置、保管人等,重点建立健全以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为主的“三资”账簿。具体包括:集体所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应付款项、对外投资、实收资本、公积公益金等;集体所有的商业用房、标准厂房、机械设备等经营性资产,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非经营性资产;集体所有的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集体所有的鱼塘、山林以及其他资源性资产。
(二)建立平台,科学监管。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覆盖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涵盖党务、政务、村务三方面的内容。要依托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的“三资”监管,三务公开,民生互动,预警处置等平台,切实加强农村三务公开,扩大群众对三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构建三务公开新机制,推进“三资”监管、三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信息化。一要按照目标任务、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建立统一规范的党务公开目录。二要按照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届内任期工作目标、公开承诺、接受群众投诉联系方式、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的工作职责,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对辖区村级工作考核情况、处置群众投诉和突发事件情况、对辖区村级组织重大事项的审核批复、办理审核审批农村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逐项招投标的监督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等内容,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务公开目录,并与市级政务资源目录体系对接。三要按照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村干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人员)分工,村干部年度工作报酬,村优待抚恤、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村最低生活保障,村各界募集、筹集、统筹资金以及使用,社会救助,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村多种经营承包,村宅基地规划及建设使用情况以及财务公开的内容,建立统一规范的村务公开目录。重点要突出“三资”公开,在按照“五有”(平面图、权证、照片、数据、合同)标准,建立“三资”数据库的基础上,公开村级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集体资产管理,村级收入支出明细,村级债权债务情况等内容。
(三)严格制度,规范运作。按照“规范、合法、公开、透明”的要求,明确集体资产转让、租赁,设备添置、报废等资产处置程序;完善各类资产、资源租赁、转让等合同签订,各项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内容和要求,确保“三资”管理到位,三务公开到位。
三、实施步骤
在前期各村(社区)已完成清产核资、建立好“三资”工作台账、完成软件使用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平台建设阶段(至2012年5月底)
按照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要求,软件开发商根据合同约定开发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软件系统,并根据先期试点工作经验,对软件功能进一步完善、修正错误,全力促进软件与三务实际业务工作融合,5月底完成三务数据库系统的建设,基本实现市镇(街道)两级管理平台统计汇总、预警提醒等功能以及三务公开网站框架建设。市统一管理软件并建设系统运行主机房,各镇(街道)及村(社区)落实必要的办公条件,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
(二)数据录入建档阶段(至2012年6月底)
各镇(街道)、村(社区)的数据录入工作与业务培训同步穿行,各镇(街道)、村(社区)应在培训结束后立即组织专门力量按照“五有”(平面图、权证、照片、数据、合同)标准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要求,收集、整理、审核各类“三资”、三务信息,将全部“三资”、三务信息档案输入管理系统,建立信息数据库。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会同软件开发商到基层一线指导每个镇(街道)2-3个村的“三资”、三务录入工作,以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在数据录入基本完成基础上,再进行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系统整合,测试软件运行状况。各镇(街道)对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时进行分类汇总,向软件开发商提出建议,协助软件开发商进一步完善软件功能。6月底前基本完成录入、调试工作。
(三)建章立制阶段(至2012年8月中旬)
各镇(街道)在系统全面运行后,对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检查指导,及时督促整改。
1、完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集体财务收支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债权债务监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等制度。
2、健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资产登记、资产经营、资产处置、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集体资产合同管理等制度。
3、建立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资源登记簿、资源经营、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信息登记簿、集体土地收益专项管理等制度。
4、明确三务公开制度。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完善公开目录编制、公开范围、公开标准、公开监督等方面制度。
5、建立监管系统维护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系统基本数据的更新维护,对资金资产资源发生变动、合同新签、续签、三务公开内容调整等及时做好录入工作。有关部门做好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对发现预警信息的,及时督促整改并作出相应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至2012年10月底)
由市纪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检查验收工作组,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验收,对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系统建设中好的经验做法,加以宣传推广,对存在的不足,加以整改完善。各镇(街道)也要认真总结工作实施情况,根据市检查验收工作组提出的意见,逐一查漏补缺,确保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系统建设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农工办、财政局、民政局、信息化办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工办,市纪委、组织部、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抓好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建设推进工作。各镇(街道)要把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镇(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检、组织、农经、民政、财政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班子,具体负责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建设的指导、推进和督查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镇(街道)、村(社区)要按照市统一部署和时序进度要求,加大力度,迅速开展各项工作,要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基层输机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掌握操作程序和要求,在输机录入过程中把握重点、先易后难;先期试点各村(社区)要对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数据录入情况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完善资料,并将前期未录入的其他模块信息进行完整录入。各职能部门要会同软件开发商,分别赴各镇(街道)对数据录入工作进行点对点或集中服务、指导。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与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系统相适应相配套的三务公开制度体系。
(三)强化业务指导。市纪委、监察、组织、农工办、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工作指导组,赴各镇(街道)基层一线,会同软件开发商、各镇(街道)工作人员具体抓好三务公开信息“直通车”建设工作的指导、审核、督查等日常业务工作。指导组重点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组织基层干部群众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资料,研究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政策界限和工作要领;二是对软件应用方面有困难的村(社区),联系软件开发商技术人员上门进行点对点的服务指导;三是对清理录入阶段村(社区)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抽查审核,对各村(社区)的工作进度进行督导;四是搜集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向软件开发商反馈,及时加以解决,以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014年上半年,我局严格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目标不变”的原则和“长一寸、拆一寸”的总要求,继续保持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高压态势,加强巡查,有效制止。1-6月,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人次,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116宗,依法强拆违法建筑59宗,拆除面积3508平方米,清理违法用地2122平方米。全区查违工作总体态势良好,局面稳定。
(一)精心组织,落实共同责任。2014年2月,在全市2013年度查违共同责任考核中,我区查违工作获得客观分满分的好成绩,____区政府被评为全市查违共同责任考核优秀单位。3月,按照《____区2013年度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工作共同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操作规程,第一次严格组织了区查违共同责任考核,四个街道办事处主任分别进行了现场述职,考核工作的组织及成效得到区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首次考核的顺利实施,切实加强了党委政府对查违工作的领导,为确保查违责任落实到位提供了有力抓手。
(二)突出重点,推进执法任务。一是顺利完成卫片执法检查。今年4月,市查违办下发____区2013年度部监测图斑28宗,面积1079.7亩,经逐宗现场核查,所有图斑均合法,我局巡查防控到位,履职率达100%。二是及时遏制私房加建和低密度住宅区违建行为。在重点管控区域加强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今年以来,联合各街道办事处依法拆除朝阳围、石头围、____四村、云深处、万科东海岸、华侨城天麓等处违法建筑共41宗,面积约20__平方米,新增违法建筑纠正率达100%。三是认真开展非法占用政府储备土地清理工作。根据《____街道片区三年综合提升城区建设和环境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____街道片区政府储备土地违法违规占用专项清理行动,对违法占用原二线巡逻路的水泥销售店进行强制清理,面积约1500平方米;依法拆除旧改5号地块上临时建筑约850平方米,清理移交土地18514.16平方米;依法查处旧改2号地块上违法占地的53间商铺及停车场、修理场等,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外,《深圳市政府储备土地清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涉及我区储备土地9块,共16宗,需要清理的土地面积约31028.22平方米,我局已成立了专案小组,逐一核查了解,现已查清基本情况,并对其中权属清晰的3块政府储备土地清理完毕,其它地块正在按法律程序推进查处工作。
(三)多措并举,狠抓宣传教育。我局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处理违建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五个一”公众宣传活动:印制一批宣传手册。已通过上门派送等方式将3000份图文并茂的便携式查违宣传手册发放到辖区居民手中;制定一组宣传专栏。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张贴海报等形式,在主干道天桥栏面、街道及社区工作站文化橱窗进行巡回展示;制作一部宣传短片。协调区广电中心制作了3分钟的查违宣传片,在区电视台黄金档循环播放;组织一期法律咨询。通过法律咨询日“摆摊设点”的形式,在社区、公园等人流密集场所就辖区居民关心的查违政策、法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撰写一组宣传报道。结合案例,撰写了一组专题新闻稿,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____新闻”版显著位置刊发,集中宣传查违政策及违建危害,充分彰显了区委区政府查违的决心和力度,为年度查违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四)积极探索,创新查违机制。2014年以来,重点着手实施“五项机制”,这是我局今年改革创新的重头戏。一是司法保障机制,积极协调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力量配合查违。目前正在尝试通过加强查违行政执法与公检法等单位的衔接,整合执法资源,形成及时、快捷、高效制止和打击涉嫌规划土地违法和犯罪活动的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互补,增强执法刚性。二是廉政建设机 制,由纪委监察部门及时介入,在执法过程中既查事也查人。6月,我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动查违廉政建设机制,创造性地引入纪检监察部门对查违执法实行全方位监督,全面构建了纪检监察部门与规划土地监察机构的联动工作新模式,我局还逐级签订了《廉洁从政承诺书》,严格落实查违工作“一岗双责”。三是工作联动机制,与城管、环水、住建等部门形成合力、联合执法。四是社会参与机制,主要是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查违,并通过聘请服务的方式充实执法力量。目前,已初定选取____街道和梅沙街道作为试点单位。五是规划通报机制,将通过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实现规划国土与土地监察部门的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进一步完善开工备案、验收通报和限制产权登记等制度。
(五)稳步推进,开展群众教育。我局始终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上半年,根据《____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了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结合实际出台了活动方案,对各环节工作做了明确部署。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我局将群众路线教育与查违工作紧密结合,狠抓队伍作风真转真变,从细节入手,提出“不吃群众一顿饭、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硬性规定,从严规范执法人员言行举止,严格执行党的工作纪律、财政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创造性解决好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营造敢抓敢管、廉洁高效的良好氛围。目前,我局已按要求完成了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规定动作和第二阶段前期工作,得到区委督导组的高度认可。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区查违工作的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私房违法加建和低密度住宅区违法加改扩建查控难度加大。我区城市更新项目较多,部分原住民为博取高额拆迁补偿,出现旧房拆建和墙内、屋顶加建等违法行为,由于旧改周期较长,管控难度很大。同时,辖区内建设了大量低密度别墅,业主自主建设意愿强烈,且地势复杂、内部空间较大给其加改扩建提供了便利条件,长期以来都是查违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由于我区对违法建筑一直严管严控,违建基数非常小,一旦管控不力,稍有放松,将会导致违法建筑同比上升率飙升,后果非常严重。
(二)社区股份公司成违建主体。《市查违办关于2013年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市社区股份公司是社会投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主力,2013年市卫片执法检查中,以社区股份公司为主体的违法图斑面积512.61亩,占违法用地15.14%,建筑面积85.92万平方米,占违建面积的31.77%,两项共约占47%。上述情况在我区也不同程度存在,大大增加了我局执法的难度。
(三)执法保障机制尚缺完善。目前,我区查违的主要问题在于查违执法缺乏强制手段,执法方式单一。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虽然增设了执法抓手,对查违工作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查处违法建筑涉及利益重大、管理对象复杂,这些规定远未能完善执法保障机制,特别是执法人员在遭遇暴力抗法时,往往只能“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人身安全缺乏保障,严重挫伤工作积极性,影响队伍士气。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查违共同责任为抓手,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全力推进新增违建纠正、违法用地清理、查违机制改革、队伍作风建设等工作,确保全区查违态势持续良好,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一)继续遏制新增违法建筑。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坚持“重心前移、源头防范”的管理模式,不断加强对新增违法行为的日常查处力度,将已列入城市更新片区、低密度住宅区加改扩建、私房违法加建等违建行为作为查处重点,积极防控节假日期间和重大政策法规颁布实施前后可能引起的周期性抢建风险,“冒头就打,动土就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长一寸、拆一寸,确保全年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量”
(二)积极配合全区中心工作。在____街道三年提升计划方面,加大力度,重点查处____港后方陆域的违法用地,集中力量打硬仗、啃硬骨头。一是对旧改2号地上违法用地立案查处,计划拆除商铺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板房、铁皮房面积约2500平方米,清理土地17883平方米。二是对地储备部门移交查处案件6宗地块进行调查清理,拟清理土地总面积9267775.0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997.58平方米,确保全年违法占地案件立案率达100%,查处率达100%;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根据区生态文明建设2014年度任务表的要求,积极开展生态控制线内违法开发建筑的查处和整改工作,确保生态控制线内全年无规划违法和土地违法行为。此外,在查处违建的同时,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协助做好水土保持、空地复绿等工作,保护生态环境。
春节慰问活动总结1
20xx年春节来临之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离退休教师工作。现将我校春节慰问活动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春节之前,我校把走访慰问离退休教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学校自接到县教育工会《关于春节期间开展慰问特困教职工及退休教师活动通知》文件后,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此文件内容,通过学习,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离退休教师,对于发扬我党关心爱护老同志光荣传统,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十分重要意义。学校主要领导指示工会排出离退休教师名单,同时将特困教职工名单一并上报到校委会,校委会研究决定对离退休教师走访慰问同时对在职特困教师进行慰问,学校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参加走访慰问工作,成立走访慰问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做好组织慰问具体工作。因我校离退休教师较多,学校根据情况分成三个阶段进行慰问。把领导温暖关怀送到每个困难教职工和离退休教师家中。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
我校离退休教师较多,且居住分散,有少部分人年龄较大不能行走,针对以上情况,校领导对慰问小组明确分工,利用春节前一段时间对离退休教师进行慰问。
第一阶段到对居住在县城离退休教师进行慰问,向他们传递了上级领导和校领导温暖关怀,组织对他们以前所作贡献是肯定,对他们付出表示真诚谢意,同时简单向他们介绍了我校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真诚希望他们对我校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第二阶段对居住在县城年龄较大不能行走离退休教师到家中进行慰问,送上微薄慰问金和温暖关怀,了解每位老龄离退休教师实际困难,能当时给予解决当场解决,当场不能解决带回经校委会讨论寻求方法解决,确实不能解决要给予情况说明,切实把党和政府温暖送到离退休教师心坎里。并对生活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发放了节日慰问金。
第三阶段由我校党支部书记、校长亲自在家组织本县行走方便离退休教师座谈会,把能行走离退休教师请到学校来,首先带领大家参观我校校容校貌,介绍了我校布局和面临校园北扩和食堂扩建工程,他们对我校布局赞不绝口,对校园北扩和食堂扩建工程表示大力支持。接着带领他们走进我校汇报室,观看了学校展牌和各种奖杯,介绍了我校近期在教育教学中所取得成绩,通报了我校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和20xx年工作计划。恳请离退休教师对我校发展献计献策,为我县“十二五”规划宏伟目标献计献策,为维护和促进我县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贡献,最后在学校食堂共进午餐。
三、相互了解,增进感情。
我校慰问组通过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离退休教师进行春节慰问。在走访慰问中,我校领导向各位离退休教师通报了我校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和20xx年工作计划,重点介绍我校过去教育教学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宣传介绍我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取得成绩,倾听了离退休教师意见和建议。以走访慰问为契机,加强与离退休教师思想沟通,准确掌握离退休教师思想动态,对离退休教师提出意见和建议,慰问组都认真听取,对离退休教师提出困难能当时解决全部当场解决,当场不能解决提交校委会研究后都及时给予解释说明,鼓励离退休教师发挥自优势,以实际行动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建设天下凤凰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勉励离退休教师积极养老,科学养老,鼓励家庭子女尽心尽孝,使离退休教师健康长寿,欢度晚年。通过慰问交谈,离退休教师对我校发展和建设天下凤凰充满了信心。通过慰问交谈,组织和离退休教师之间有了进一步了解,相互之间增进了感情。
四、解决困难,务求实效。
本次春节慰问重点关心年龄偏大、长年患病、家庭特殊困难离退休教师和在职教师,坚持把走访慰问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帮助有特殊困难离退休教师和在职教师解决燃眉之急。本次对年龄偏大、长年患病、家庭特殊困难离退休教师和在职教师慰问时,不仅对他们进行精神上关心,并给予物质上和经济上帮助。特别是对身患尿毒症陈岩松老师,学校给予1000元困难补助金,让陈岩松老师过了一个欢乐、祥和、喜庆节日。
春节慰问活动总结2
春节即将来临,为了搞好两节期间对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走访慰问工作,及时将社会关怀和群众的爱心送达到户,确保让他们过个温暖、祥和的节日,特制定如下慰问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元旦、春节慰问工作领导小组,由爱心社社长任组长,副社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县区、社区会员等骨干志愿者任副组长,秘书处、宣传部、后勤处、财务科等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慰问对象及程序
慰问对象分类:
1、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及困难残疾人家庭10户,1000元。
2、已经调查落实的75岁以上特困家庭中的老人5人,500元。
3、看望xx年度资助过的学生(表现优秀的:学习优异或助人为乐的)5人,500元。
4、在看望过程中,号召社会爱心朋友给予生活用品的捐赠:食用油、大米、白面或群众捐衣,估约需捐款3000余元。
合计需要慰问金5000元。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将活动资料报于402爱心社团,由宣传部通过社交平台、长城网论坛和百度贴吧对外公布进展情况。
以上慰问对象由爱心社团统一制定慰问对象情况登记审批表,由各社区或注册志愿者调查摸底、审核后交爱心社统一汇总、综合平衡而定。
三、资金来源
1、(1)由爱心社团通过网络募捐筹集。
(2)带领社会志愿者走基层,深入山区或贫困家庭中直接送交。
2、各社区可发动当地单位、公司和爱心人士进行募捐,开展对口扶贫帮困,所募集善款和物资纳入当地的送温暖活动当中。
春节慰问活动总结3
20xx年的羊年春节是渝中区实施“幸福社区,邻里如亲”活动以来的第一个春节,为在这样一个普天同庆的日子,让和谐、幸福的理念深入到社区每个居民的心中,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社区居民特别是一些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以及春节期间仍坚守在工作一线的同志的真情关怀,从而让社区邻里都能过上一个祥和、温暖、平安、幸福的中国年,石油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深入发动,多方筹措,统一安排春节慰问系列活动,在社区间营造了浓厚的传统节日氛围。
一、早重视,早组织,早部署。
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春节慰问工作的开展,元旦刚过即组织召开了街道党工办、武装、社建科、计生办、妇联、团工委、社会保障所平台等多个部门以及社区主任和各口专干共同参加的春节慰问专题会,对慰问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下发了慰问方案,并对具体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各社区务必早调查、早上报、早慰问,确保在春节前完成慰问工作,并做到专款专用。
二、细排查,广宣传,入基层。
为明确慰问对象,街道各部门牵头认真排查,根据慰问对象家庭实际情况登记造册,建立统一慰问档案,确保慰问对象不重复、不遗漏;街道纪检部门会同各社区工作人员对慰问对象进行随机抽查,深入到他们的家中、工作岗位实地了解他们的疾苦,并将慰问对象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确保每一份爱心都能送给真正需要的人民群众手中。为尽可能提高慰问面,在用好用实上级机关下拨的慰问钱物的基础上,街道还向社会各界发出募捐倡议,充分发动社会单位踊跃捐款捐物,多方筹集慰问资金共计9万余元。
一、思想重视、主题突出,“五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自2月份在全区开展“五服务”活动以来,全区坚持迎难而上,克难奋进,努力打造组织协调更加有力、工作运转更加快捷、解决问题更加有效、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服务平台,力破发展难题,抢抓发展先机,确保实现了“双过半”目标。一是领导重视,主题突出。各牵头部门和街道园区,深刻认识到服务环境就是发展环境,服务能力就是核心竞争力,从转变思想观念、优化服务理念、创新服务举措入手,努力实现为群众、为企业、为基层、为项目、为人才“五服务”新突破。机关相关部门围绕“下沉式”服务,着力提升基层工作水平,积极推行基层政务公开,形成全区上下联动、合力发展的新局面。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巧嫁妙接”为企业引来发展“活水”,针对融资难瓶颈,整合金融机构集聚优势,为银行和企业牵线搭桥,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着力解决了困难企业的资金难题。二是组织严密,狠抓落实。在落实中抓推进,在推动中抓进度,各责任单位分秒必争,利用各种载体,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实现了“五个确保”:确保服务基层不浮夸、服务企业不松劲、服务项目不脱节、服务群众不言难、服务人才不虚假。以作风建设“三结对”、“双帮扶双提高”、“清洁家园日”和“文明科室”评选等活动为载体,让困难群众得到了实惠,促进了机关干部的工作形象转变。政府主要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各园区以“全程式”服务为中心,围绕项目的引进、落地、建设等一系列中心环节开展跟踪式专题服务,着力完善项目服务机制,全力推动了华为、中兴三期、润和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建设。三是严格责任,效果明显。区纪检监察机关和作风办以督查为主要手段,加大对十项重点措施的监督和问责力度,机关工委将“五服务”完成情况纳入作风评议的主要内容,开通政风行风热线,“五服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部门围绕“贴心式服务”,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业形势不断改善,各项惠民工程受到群众一致好评,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更加方便快捷。
二、端正态度,对标找差,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虽然全区机关围绕五服务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机关作风建设,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得成绩,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各项工作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与基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发展还不平衡,当前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部门缺乏大局意识,服务的主动性不够,不能贴紧企业和基层,无法及时了解企业和群众的困难。二是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些服务政策停留在口头上,服务方式还比较简单,缺少创新工作的思路和改进服务的措施,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三是工作效率不够到位。审批事项多头办理、部门办理事项接口不畅仍然存在,工作缺乏预见性,主动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还不够。
三、转变作风,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五服务”活动持续开展。
下半年,应对危机、转型升级、推动发展的攻坚任务更加繁重,为全面完成“五服务”各项工作任务,我们要化压力为动力,深化活动效果,紧盯活动目标,狠抓活动措施,顺利实现区委、区政府的全年奋斗目标,着力推动雨花始终走在新一轮科学发展前列。
一是强化制度落实。目前,除小额贷款公司本月挂牌外(因需要省市审批),其余各项目均达到了序时进度。落实10项重点措施既是贯彻市委、市政府指示的有力举措,也是扎实推进“五服务”向纵深发展,确保实效的生动实践。要按照10项重点措施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认真研究修订本单位、本部门贯彻落实的方法和举措,及配套的服务内容和措施,及时查漏补缺。必须结合10项重点措施,进一步深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方式,创新服务举措;进一步细化分解活动内容,以实际效果为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更有针对性地组织活动,不断拓宽活动的内涵,提升服务的效能,真正推动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条本行政区域内户口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域且居住满两年,不拥有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居民(即城市居民),适用本细则。
第二条城市低保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城市居民,主要以货币补助形式,保障其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城市低保实行以货币差额救助为主,辅之以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配套措施。
第四条城市低保以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为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第二章城市低保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城市低保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区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保的管理工作。
(一)区民政局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城市低保的管理和审批工作。区民政局下设的城乡低保与社会救济办公室具体承担:
1、负责本区内城市低保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
2、起草制定本区城市低保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编制本区城市低保年度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提出本区城市低保资金的分配方案,并对城市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在本区落实市政府制定的城市低保标准;
5、负责本区城市低保的审批工作;
6、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对辖区低保对象定期进行复核和调整工作;
7、建立明查暗访制度,对本区城市低保对象的年度入户率不低于30%;
8、指导、监督和检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城市低保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9、组织开展对本区城市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本区城市低保工作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工作;
10、受理本区有关城市低保的咨询和投诉工作;负责本区城市低保的行政复议工作;处理或移交处理城市低保工作中的违法违纪单位和工作人员;查处弄虚作假骗取城市低保待遇的行为;
11、协同相关部门制定与城市低保有关的优惠政策,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并向上级反映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3、组织发放城市低保金领取凭证及款物;
14、负责本区城市低保的统计汇总、定期上报和公布本区城市低保工作情况;
15、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市低保的档案管理、信息录入和低保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负责本辖区内城市低保的申请受理、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成立城市低保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主任)、主管民政的副镇长(副主任)任正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职责任人员,持证上岗。办公室具体承担辖区城市低保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辖区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申请、资格审查和上报工作;
2、按照上级政府及业务部门制定的实施意见和工作安排,组织落实城市低保有关工作;
3、组织各社区居委会做好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及群众代表等组成的城市低保评议工作;
4、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对辖区低保对象定期进行复核和调整工作;
5、建立明查暗访制度,安排辖区低保对象定期进行家庭情况报告工作。对辖区在册城市低保对象的年度入户率达到100%;
6、组织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配合就业服务机构为有劳动能力的城市低保对象提供就业或技能培训等工作;
7、为辖区城市居民提供城市低保政策咨询服务,接待来信来访,调查处理骗取、冒领城市低保款物等违法违纪事件;
8、负责本辖区城市低保工作的档案管理、信息录入和计算机网络管理;
(三)社区居委会协助街道办事处对本社区城市低保对象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低保有关工作:
1、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城市低保资金与工作经费;
2、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优先推荐、介绍城市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人员就业;
3、工商地税部门对自谋职业的保障对象应当优先发放营业执照,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4、公用事业、电力等部门应当对保障对象的家庭基本用水、用电、燃煤(燃气)等予以优惠;
5、房管部门应当适当减免保障对象家庭租住用房的房租;
6、教育部门应适当减免保障对象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费用;
7、卫生部门要指定定点医院对低保对象在检查费、门诊治疗费、处置费、住院费等方面给予减免;
8、审计部门应做好低保资金的审计监督检查工作。
同时要动员社会各界开展社会互助、经常化捐助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城市困难群众的氛围。
第三章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六条城市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低保经办机构入户核实、组织社区民主评议、初审与张榜公布,区民政局抽查、审批与张榜公布的程序办理。
为及时办理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特殊事项,由民政局指派专人负责,按照个人申请、入户核实、民政局审批并张榜公示的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并根据家庭成员具体情况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下岗证、离退休证、残疾证、学生证(入学通知书)、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
4、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障证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
5、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6、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7、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提供这些部门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否则不予受理申请。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入户核实、组织社区民主评议、初审与张榜公布。街道办事处受理城市低保申请后,指定专职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会同社区城市低保评议小组成员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共同完成对申请人家庭情况的核实工作,填写《市区城市低保入户核查表》,经社区低保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后,由办事处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申请人家庭成员及住址等情况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张榜公布,无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将相关材料报区民政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本人理由。
1、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入户调查应存录原始资料,由两人以上同行,并详细真实记录低保申请人家庭生活及收入等情况,以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审核、审批时查验。
2、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应规范、简便,讲求实效。民主评议参加人员应为社区低保专管员、社区居委会成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低保工作人员、居民代表、党员代表及驻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总人数不得少于7人,并定期轮换。评议时应充分了解低保申请家庭的情况,必要时可向低保申请人或其人询问,民主评议应采取无记名的方式使与会人员充分表达意见,并当场公布评议结果。评议结束无论同意与否,都应上报镇办。
(三)区民政局抽查、审批与张榜公布。区民政局在接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的入户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和审批工作,并将拟享受人家庭成员、住址、拟享受金额等情况返回镇办张榜公示,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对有异议的返回镇办重新进行核实。
第七条申请及审核过程殊情况的处理
(一)家庭成员的确定办法:同一户口簿的家庭成员,按同一家庭进行计算(子女已婚,且未共同生活,但因住房问题暂无法分户的除外)。
(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未在同一户口薄上的城市居民申请城市低保时,要先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由户主在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其它家庭成员要分别提供各自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纳入我市低保的证明,跨镇办的由镇办民政办出具,跨县区的由县区民政局出具未纳入城市低保证明。
(三)在本区内,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分离,原则上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由现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给申请人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分离且在居住地居住超过12个月的,可以根据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按规定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
(四)无行为能力的居民申请低保待遇时,由社区居委会或企业工会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申请手续。
(五)在敬老院、精神病院集中供养或治疗的民政对象,由供养或治疗单位向区民政局提出申请,由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集中办理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相关手续,并纳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
(六)原为本地非农户口,现为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大中专学生视为家庭抚养人员。
第四章保障标准的确定与调整
第八条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定与调整按照市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九条在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时,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为城市低保家庭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
第五章城市低保对象的确定
第十条申请城市低保对象待遇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户籍所在地常驻城市户口;
(二)申请人必须通过资产和收入审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拥有的资产(如物业、现金、银行存款、投资及其它可变换现金和财物)总值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限额。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三)申请人员家庭中有就业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当地政府认定属于合理情况下不能工作的(如学生或需在家照顾幼儿、病人或伤残人员等);
2、符合就业条件尚未就业的人员,必须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救活动。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有劳动能力而不按要求进行求职登记或虽然进行登记,但半年内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介绍就业的;
(二)有劳动能力而无正当理由2个月内两次拒绝参加办事处(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
(三)证明材料显示的家庭月收入虽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但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四)连续6个月不领取低保金的;
(五)连续6个月未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家庭人员及收入变化情况,不接受定期复审的;
(六)不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关证明材料不全、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故意弄虚作假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
(七)故意放弃或转移个人所有资产的;
(八)拒绝接受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
(九)近半年内购买高档家用电器(如空调、电脑、数码照相机、移动电话)等非生活必需品,近两年内非拆迁原因购买商品住房和近一年内高标准装修现有住宅的。因拆迁原因购买住房,但购买面积超出当地人均住房面积20%的;
(十)拥有并经常使用机动车辆的(残疾人本人使用的残疾用车除外);
(十一)有高值收藏,购买股票或有其他投资行为的;有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馈赠、礼金支出的;
(十二)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因其他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处罚期间的违法人员本人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十三)除政策性规定在当地落户之外的其它在当地落户不满5年的;
(十四)其它与低保保障标准明显不符的。
第六章家庭收入的核定
第十二条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以国家统计口径为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般包括以下人员:
(一)夫妻;
(二)父母与未成年的子女、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
(四)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亡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五)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六)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人员。
家庭收入是按照申请人前6个月家庭总收入的月平均额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
货币收入包括:
(一)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以现金发放的劳保福利、医疗费;
(二)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三)离退休养老金、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
(四)存款及利息、有价证券及红利、保险付金收入;
(五)特许权使用收入、租凭收入、接受馈赠和继承收入;
(六)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应当结付的赡养、扶养或抚养费;
(七)出租房屋或变卖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八)兼职和自谋职业以及各种劳务收入;
(九)农转非家庭其承包土地被国家征用或归还集体的,持村镇两级以上证明,按城市居民受理其申请,但其获得的征地补偿应计入家庭收入;
(十)实物收入按物价部门规定或评估的物品价格折旧计入家庭收入;
(十一)同一家庭同时具备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的,其收入按全体成员收入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只计算非农业人口;其家庭中的非农业人口在转为城市户口的下月起可申请入保;
(十二)当地政府确定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其他收入。
第十三条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一)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特殊享受的补贴收入。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
(二)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对工作、学习成绩优秀者、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给予的奖金;
(三)人身伤害赔偿中生活费以外部分;
(四)因病、因灾、因就学困难等原因由政府和社会给予救助款物;
(五)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因工(公)负伤人员的工伤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六)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专项奖金、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高龄补贴;
(七)在职职工按规定由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社会保障统筹费;
(八)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及保健金。
第十四条家庭收入的计算方法
(一)在职职工按其工资名册上核定的应得收入总额计算;离退休人员按单位和社保部门应发放的离退休费计算。以上人员经所在单位、劳动保障部门或经贸等有关部门证明,连续6个月以上未能领取应得收入的,按实际收入计算。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从事其他工作(含临时工)另有收入的,与失业保险金或离退休费一并计入家庭收入。
(二)一次性安置职工的收入,按从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扣除按规定交纳的养老、医疗保险、失业保障金以后余额计算。
(三)对未参加社会保险而又停产多年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和下岗人员,已关闭、破产的资源枯竭企业职工按其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
(四)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按下列方法计算:有赡(抚、扶)养协议或裁决的,按协议或裁决规定计算;无赡(抚、扶)养协议或裁决的,按每个法定赡(抚、扶)养人每月为被赡(抚、扶)养人支付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半的费用计算;多子女老人的赡养费按各子女提供的赡养费总和计算。法定赡(抚、扶)养人家庭属低保户的,不计算赡(抚、扶)养费。
本细则涉及的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及其权利与义务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五)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按实际收入计算;一时难以核查、本人又不如实填报的,其本人收入按不低于务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六)从事经营性活动所得,按实际收入计算;一时难以核查、本人又不如实申报的,其本人收入按不低于当地同行业中等水平收入计算,但不应低于经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七)家庭收入不稳定时,按申请前6个月收入的平均数计算;家庭收入属一次性的(不含企业破产一次性安置费),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摊到若干个年月计算后,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受理入保申请。
(八)实行年薪制单位的职工,按上年实际发放的年薪平均分摊到本年度12个月后,和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一并计算的方法计算人均月收入。
第十五条核定家庭收入可采取下列途径和方法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如实填写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同时经办人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
(二)入户调查。经办人直接到申请人家中进行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情况;
(三)走访单位、邻里。经办人通过走访社区居民,到申请人所在单位了解其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
(四)信函索证。对不便走访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经办人员通过信函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五)部门协查。民政部门与劳动保障、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建立联系,有条件的可实行计算机联网,及时了解掌握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变化情况。
(六)行业评估。对家庭中有自谋职业且有相对稳定收入和灵活就业人员从事的各个行业打工收入情况及就业市场进行调查,制定各地个体行业及灵活就业人员的行业收入指导标准,规定和统一核定这些申请人员收入的标准。
(七)跟踪消费。对申请人家庭的消费情况进行跟踪,以便全面了解其真实的生活状况。
(八)对有隐性收入而又无法核实其家庭收入的申请对象,可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
第七章分类施保
第十六条每个低保家庭的困难程度有所不同,特别是城市中的“三无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及重病人员的困难要更多一些,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特殊的照顾,要分类施保,确保重点。
第十七条分类施保的原则
(一)应保尽保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重点救助与特殊困难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八条分类施保的对象
(一)重点保障对象(A类)
既“三无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
(二)特殊保障对象(B类)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残疾人员(残疾程序分为:肢体、智力、精神残疾1、2级,视力残疾盲1、2级为无劳动能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3级,语言听力残疾1、2级,视力残疾低视力1、2级为少部分劳动能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4级,语言听力残疾3、4级为有部分劳动能力);
2、患大病且常年卧床不起,住院费、医药费开支巨大的家庭或成员;
3、单亲家庭尚无就业或无稳定收入的;
4、因子女就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5、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且赡养人没有赡养能力的70岁以上老年人;
6、依法抚养和领养孤儿的家庭;
7、突遭严重天灾人祸的家庭。
(三)基本保障对象(C类)
家庭成员有就业能力,但因下岗、失业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或家庭生活困难相对较小的家庭和人员。
第十九条补助标准
重点保障对象(A类)实行全额补助;特殊保障对象(B类)实行重点补助;基本保障对象(C类)实行差额补助。同时因以上家庭或人员按原保障标准仍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可适当提高其家庭补助标准,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第二十条分类施保中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批及收入计算等均按本《细则》中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低保资金筹措、发放和低保办公经费
第二十一条城市低保所需资金包括中省市补助资金,区政府按照上年度可用财力1%列入财政预算的资金。
第二十二条区财政局要将上级补助的低保资金和本级安排的预算资金及时纳入“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不被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三条区财政局在中省市低保补助资金到位之前,应首先落实本级低保预算资金,并采取超调、垫支等方法,保证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
第二十四条城市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民政部门核定低保对象人数和月补差标准,财政部门核拨低保金,金融部门发放到人”的管理原则,由区民政局委托的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将低保金按月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杜绝以实物抵扣低保金或其他变相抵扣低保金的现象发生。
第二十五条低保金存折由区民政局直接发放,户主或家庭成员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区民政局低保办领取,特殊情况需要代领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持代领人和户主身份证等有效件方可领取。
第二十六条低保对象持低保存折和身份证按期到委托银行网点领取城市低保金,因特殊原因需要他人代领的,应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开具相关证明,银行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代领人的身份,手续不全的不予支付低保金。代领人一次只能领取一户低保对象的低保金。
第二十七条区民政局城市低保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每年按照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城市低保资金总额3%的比例列入部门预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调研、培训、核查、建档、表格印制、微机网络维护、交通、通讯等方面开支。低保工作经费可计入我区应匹配资金的总额中,但不得进入低保专户。
第二十八条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金全部纳入区低保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第九章保障对象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城市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应自觉履行下列义务:
(一)低保对象应积极主动配合低保工作人员的入户调查,按要求如实申报家庭财产和实际收入;
(二)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要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社区公益劳动。连续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公益劳动的,可取消其低保待遇;
(三)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在其申请低保时,要先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就业申请和登记,同时要积极参加劳动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就业培训。如连续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拒为其介绍职业的,可取消其低保待遇。
第三十条建立低保对象家庭情况报告制度。在册基本保障对象每季度持低保金领取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要求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一次,在册重点保障对象和特殊保障对象每半年报告一次,如实报告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等变化情况。
第三十一条建立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随时纳入保障范围;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对取消低保待遇的,管理审批机关要履行必要的程序,以适当的形式通知本人。
第三十二条实施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对重点保障对象(A类)实行年审制,只需掌握人员变化情况;对特殊保障对象(B类)每半年审核一次;对基本保障对象(C类)实行一个季度重新审核审批一次。基本保障对象是分类施保中的重点管理对象,也是动态管理工作中的重点,此类人员每季度都要向所在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写出续保申请,并说明申请续保的原因和不能就业的正当理由,并按低保的审核、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以促使其早日就业。
第三十三条档案管理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低保对象家庭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低保对象档案要一户一档,实行微机与档案的同步管理。其纸质档案材料为:户主申请书、家庭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申请审批表、个人及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单位证明等材料。区民政局要建立低保对象的电子档案。
第十章低保工作监督
第三十四条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公共场所、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公开低保政策、低保标准、办事程序、低保金发放等情况,加大城市低保工作的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建立和完善低保对象公示制度。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统一设置固定的城市低保公示栏(牌),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户主姓名、保障人数、享受金额、家庭住址等情况进行常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六条建立低保监督咨询制度。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低保监督箱和咨询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和咨询。对于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及时办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对署名的上访信件和电话,要在一定的时间内答复本人。
第三十七条区民政、财政、审计、纪检和监察等部门要经常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一章低保工作责任追究与处罚办法
第三十八条低保工作人员在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核、审批过程和低保工作的管理中,有下列行为者,要追究其工作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为申请人在就业、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劳动能力、健康状况、伤残等级等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出证谁负责”的原则,由本级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对有关直接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对出证单位、出证人、负责人及冒领低保金的人员各处以冒领金额的1—3倍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居民对民政部门作出的不批准享受低保待遇或减发、停发低保金以及对给其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从事低保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公职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擅自更改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的;
2、擅自改变保障对象和保障金额的;
3、在调查审批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填写调查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明知当事人不符合低保条件,故意为其办理享受低保待遇手续的;
4、、、收受贿赂、为泄私愤或、故意刁难低保对象而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意见,将其拒之低保范围之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贪污、挪用、扣压、故意拖欠低保金的;
6、其他违反低保政策规定和影响低保工作开展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不遵守诚信原则,有下列行为的,予以处罚: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健全执法制度、促进职能到位,加强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严格依法行政,严格遵守行政法律程序,规范行政法律行为,切实落实依法行政的保障措施,积极担负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制度,严格依法制定和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本部门、各科室、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程序规范化,监督机制完善化,为逐步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科学的、规范的行政执法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职责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顶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办公室(法制科)合署办公。
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办公室具体承办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三、法定职责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一)法定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2、监督、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公证员工作。
3、监督、指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镇乡(街道)司法所工作,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制订全市的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指导、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工作。
6、稳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管理、教育、矫治机制,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了解、掌握全市归正人员的情况,指导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和立功创模活动,负责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修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年度财务收支内审。
8、承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
9、监督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1、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按照我市普法依法治市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完善各项措施。通过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种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
2、律师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实施《律师法》,进一步深化改革,严格依法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分配机制。严格依法规范律师行为,切实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做好律师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年检、注册关。
3、公证管理工作
继续深化改革,稳步推进公证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公证质量的管理,建立自查、互查等一系列制度,严防错、假证的发生。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公证处和文明公证员活动,加强公证形象教育,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做好公证机构和公证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工作。
6、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法律服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监督、检查办案质量。围绕“巩固一类所,强化二类所,撤并三类所”的要求,吸取律师工作改革的成功经验,推动基层法律服务所上规模、上等级工作。继续加大对法律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执业证书年检、注册工作,将我市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7、法律援助工作
要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援助制度,规范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组织、指派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8、基层司法所的管理工作
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达到有班子、有房子、有牌子、有印子、有制度,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基层社会稳定打好基础。
9、人民调解工作
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着力加强专业市场、外来人口集聚区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探索行业性、专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制度和工作机制,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调解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做好民间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提高纠纷的预防和调控能力。
10、社区矫正工作
继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要按照《*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基础台帐,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管理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提高工作能力。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培训教育基地,积极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完善相关部门工作衔接机制,不断降低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
11、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建立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理顺内部关系,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帮教活动,预防和减少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
12、法制工作
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对司法行政执法的监督,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13、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以科学发展观来武装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化“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分解落实
(一)办公室(法制科)
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争先创优、立功创模和领导干部政治教育。负责局机关的人事管理、年度考核、任免、奖惩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律师、公证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干部、职工工资晋升、调整。做好本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检查所属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遵守和执行纪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方面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收集、分析和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新闻宣传、议案提案办理、机要、保密、文印、文件档案资料管理和机关对外联络、接待、保障、基本建设等工作。
承办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受局领导的委托,行政诉讼,机关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本局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和解答本系统有关法规、政策问题。落实和推进局依法行政工作、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每月一法学习”工作。
受理社会和内部工作人员对本局党委和党员违反政治、组织人事纪律、经济管理制度,失职、侵犯党员权利、侵犯公民权利、严重违主义道德、违管理秩序等的检举、控告。
(二)行政审批科
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登记初审、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登记初审。负责法律援助申请审核
(三)宣教科
制订全市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辅导培训,承担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进一步深化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镇乡、街道依法治理和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管理全市法律专业成人教育工作。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干部的法律法规培训。
(四)基层工作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
指导管理全市司法所、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民间纠纷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司法所、调委会创建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司法所人员队伍建设。管理和监督全市归正人员的帮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承担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抓好各级帮教组织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
贯彻落实上级及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有关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计划及有关工作制度。指导、组织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公益劳动等相关工作。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全市各镇乡、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沟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培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完成上级社区矫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
制订全市律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指导和管理全市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机构,负责对全市执业律师队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律师和律师所的执业行为,对违纪行为的查处。管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管理、业务培训。综合管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完善律师法律援助制度,开展律师实务理论研讨。制订全市公证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公证工作,监督公证业务活动。具体负责全市公证员业务培训,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年度考核上报工作,组织年度公证质量检查,查处错证、假证和违规行为。指导全市涉外公证。负责公证机构设立登记初审、公证机构变更登记初审。负责公证员执业申请初审、公证机构年检初审、执业公证员年度注册初审。负责做好律师、公证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处理公证申诉。
(六)“148”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制定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解答法律咨询,普及和宣传有关的法律、政策,定期综合分析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和提出法律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统一协调本市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实施法律援助。
五、保障措施和具体制度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召开局党委会、局务会议、全局干警大会,进行广泛动员,统一思想,教育行政执法人员,提高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局党委把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协调关系,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落到实处。各执法科室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法定职责进行分解,责任到人,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协作。非执法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配合工作,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努力学习,提高素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熟知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在局机关开展了“每月学一法”活动。
(四)追究过错,责任到人。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必须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过错责任,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公开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局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违法或错误实施行政处罚;
2、依法应作为而不作为造成损害;
3、超越职权导致行政执法过错;
4、执法中、弄虚作假、显失公平,造成恶劣影响;
5、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者,经复议机关复议后被撤销、变更或者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6、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部分撤销或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7、其他应当追究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发生行政执法过错,依法由本局先承担赔偿义务或者其他责任后,根据造成过错的原因、后果和所采取的救济办法等因素,对负直接责任的行政执法人员追究过错责任。对于过错责任,分别适用或者合并适用下列责任追究:
1、批评教育;
2、责令检讨改正;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调离原行政执法岗位,并上报吊销行政执法证件;
5、责成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6、给予行政处分。
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决定,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法制科)负责。本局决定追究行政执法过错、错案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后,属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讨改正的,由其所在科室负责执行;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由办公室(法制科)依法办理;涉及人事任免的,由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涉及纪检的,由局纪委办理;涉及经济赔偿的,由办公室办理。
(五)认真考核,强化监督。对本局机关各科室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范围,主要从行政执法责任的基础工作、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其中:
1、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的基础工作,满分30分,每项6分;未达标准的酌情扣分,每项扣完为止:①科室领导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岗位责任制有机地结合,有本科室具体的实施意见;②根据《*市司法局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执法责任,全面承担本科室的执法责任;③本科室将承担的各项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到具体执法岗位、人员;④本科室行政执法人员熟知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⑤科室领导重视推行政务公开,有具体实施意见;科室之间积极配合协作,无推诿扯皮现象。
2、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满分50分,每项10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起扣2分,每项扣完为止:①年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有相抵触的情况,或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送局办公室(法制科)合法性审查;②本科室及行政执法人员不严格履行法定执法责任,或者发生违法违纪情况;③执法责任制的各项指标未达到规定标准、要求,政务公开流于形式,向社会公开事项仍然存在暗箱操作情况;④执法活动不规范,程序不合法、量罚不当;⑤发生因执法错案引发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被撤销、变更、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者发生行政赔偿案件。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振兴工业、服务工业”大会战工作部署,发展和壮大我区工业,加快工贸强区建设步伐,经研究,制定XXXX区2005年工业大会战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一)新增工业项目和投资总额 1、新签合同工业项目60个,开工建设36个,投产18个;与04年任务相比,增长率为20%。(04年市给任务为50;30;15) 2、其中投资500万元以上新签合同项目50个,开工建设35个,投产16个;与04年任务相比,增长率为20%。(04年市给任务为42;28;13) 3、新签合同工业项目总投资20亿元,2005年新开工和在建工业项目完成投资7.2亿元;增长率为11%(04年市给任务为18;6.5) 4、其中引进外地资金1.2亿元以上,2005年新开工和在建工业项目完成投资0.6亿元;与04年任务相比,增长率为20%。(04年市给任务为1;0.5) 5、引进境外资金610万美元,2005年新开工和在建工业项目完成投资310万美元以上;增长率为11%。(04年市给任务为550;280) (二)实现工业规模 1、实现全部工业总产值48亿元。与04年任务相比,增长率为14%。(04年市给任务42) 2、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9.5 亿元;与04年任务相比持平。(04年市给任务9.5) 3、实现工业增加值11亿元;与04年任务相比持平。(04年市给任务11) 4、第二产业占GDP比重42%;与04年任务相比持平。(04年市给任务42)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的利润总额为1200万元;与04年任务相比,增长率为20%。(04年市给任务1000) (三)工业增加就业和税收 1、工业增加就业总人数3000人;与04年任务相比,增长率为20%。(04年市给任务2500) 2、工业增加税收720万元,增长18%。(04年市给任务611;18) (四)工业集中区建设 1、开发建设总面积300亩;与04年任务相比,增长率为100%。(04年市给任务150) 2、工业集中区总投资0.6亿元;与04年任务相比,增长率为100%。(04年市给任务0.3) 3、进集中区企业个数12个;与04年任务相比,增长率为20%。(04年市给任务10) 4、进集中区企业销售收入0.8亿元,增长率为60%。(04年市给任务0.5) 二、工作重点 (一)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充分利用XX博会在XXXX城区成功举办为我区带来的无限商机的有利条件,尽最大限度利用我区现有的各种优势资源,借助现代媒介和载体,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1、招大商,大招商,积极引进品牌企业、名牌产品。2005年招商引资工作,在大小工业项目兼顾的前提下,把重要的力量放在招大商上,把招大商的目标盯上国内外知名企业或品牌企业,争取2005年至少有1-2个知名品牌企业落户XXXX。 2、以“环境”引商。根据“XX贵走廊”工业化建设规划,重点加快XXXX工业集中区、XXXX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同时推动各镇工业集中区的规划、建设,充分利用市经济开发区的优势,以良好的硬环境吸引外来投资。 3、以“会”招商。以南博会、XX博会为平台,精心寻找商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4、以“效”引商。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从提高效益着眼招商引资,特别是要理顺税、费、租、价的关系,实行明税、少费、合理租价的透明机制招商引商。 5、以“企”引商。充分发挥企业在招商引资中的主体作用,变政府招商为企业招商,支持企业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走出去、引进来。 6、以“好”引商。组织发改、招商部门选好招商项目,建立高质量的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库,吸引投资。 7、以“诚”引商。大力整治优化市场经济秩序,倡扬守法、诚信、互利、公平竞争的商业精神,以“诚”取信于商。 (二)加大投入,加快工业集中区的建设 由于XXXX区尚未有一个规模的工业集中区,现有企业全部分散在各镇(街道)各个角落,比较零乱,加之国家土地政策调整,项目建设用地已成为制约我区工业项目发展的“瓶颈”。为实现工业持续、高速发展,必须加快工业集中区建设,为工业发展搭建平台。2005年重点建设XXXX工业集中区、XXXX工业小区(仁东苗圃)。XX工业集中区首期投入1000多万元修建好集中区主干道,全面启动建设XX工业小区(仁东苗圃);其他工业集中区完成全面规划,鼓励、支持各镇工业项目向工业集中聚集。 (三)进一步扶持培育支柱产业 实行区四家班子领导联系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制度,全程为企业服务,切实为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协调理顺发展和生产过程中的用地、用电、融资等问题。 1、巩固和加快建材产业发展步伐。继续加大对中顺水泥有限公司、市第一水泥厂、茂林褰鹬破酚邢薰司等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抓好总投 0000万元,日产2000吨的中顺水泥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投资1650万元的XXXX市万力铝合金门窗厂生产项目的开工建设。 2、加快发展机械配件产业,服务XX柴,配套XX柴。在大力扶持正菱公司加强与上汽通用五菱合作的同时,成立服务XX柴工作小组,重点抓好投资1500万元的XXXX市康裕汽配制造有限公司汽车配件生产项目的落地、开工建设,积极引导各机械配件加工企业加强与XX柴合作、进一步做强做大我区的机械配件加工业。 3、大力发展中药饮片产业。进一步加大对汇兴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扶持,使其做大做强,同时抓紧投资2500万元的日田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生产项目,投资2800万元的XXXX陌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中药饮片生产项目的开工建设,使其尽快建设投产。把中药饮片产业培育成为我区重点支柱产业。 4、发展扩大印刷产业。在切实做好对金龙PS版厂、正泰公司扶持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快城西印刷基地的征地建设工作。 5、大力发展皮革制造业。加大扶持富英制革有限公司的力度,在积极盘活皮鞋厂、制革厂同时,重点要抓好投资8000万元的德国华立皮具集团公司皮具生产基地建设。 6、 发展壮大针织服装业。在积极扶持纬兴针织品有限公司、纬联兴针织有限公司、合成制衣厂等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重点抓紧投资8600万元的城西针织服装加工城项目,投资1.8亿元的大众集团制衣城项目、投资1700万元的城西高档西服生产线项目等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工作。 7、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重点扶持东方食品有限公司,XXXX市蔬菜食品公司,同时抓好XXXX紫皮香蒜加工项目及投资3000万元的果蔬保鲜生产线项目,投资4100万元的新加坡味香园食品有限公司农副品加工项目的开工建设工作。 8、加快发展工艺品产业。重点扶持嘉宝公司,双田工艺品公司,抓好投资3200万元的源生(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塑料日用品生产项目,投资2000万元的XXXX天天塑料制品厂塑料日常品生产项目的开工建设工作。 (四)大力推进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 继续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目标,以重组、改制为重点突破口,彻底放开搞活国有集体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体制创新,增强企业活动,提升企业竞争力,最大限度地盘活企业资产,实现恢复性生产,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业经济活力,提高工业化水平。2005年,继续把企业改革列入工业大会战的重要内容,全力抓好,抓出成效,具体努力目标是:全区凡有条件改制的国有集体企业,全部进入企业改制程序,到年底基本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有针对性地对我区现有的国有集体骨干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资源整合,发挥行业基础优势,逐步恢复或提升自行车业、制鞋业、针织品业、玻璃制品业、粮油加工业等,千方百计发挥企业改革效应,实现改革目标,增强我区工业经济活力。通过企业改革,多种形式盘活一批闲置厂房、场地,缓解工业项目用地紧缺问题,吸引一批工业项目落户,努力挖掘工业增长潜力。 (五)坚持以商促工,工贸并进 始终坚持“工贸强区”工作思路,在抓好工业项目建设的同时,继续抓好商贸业各项工作,形成工贸互促良性循环机制,进一步推动工业发展。一是加快推进商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合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重点抓城东新区、江南新区和城市综合整治,加快东门商业广场、斯壮商业广场、商业街、骑楼街、红楼商业广场、商业大厦、美家园商业广场等商业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提高商业基础设施水平和规模,为商贸业发展提供平台。二是积极主动规划有规模上档次商品批发市场建设,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市场档次。加快星火密集区岭南都会商品交易中心规划建设和在二环路旁构建2000亩市场商贸区,包括中药市场、时装批发市场、家居用品批发市场、日用品批发市场、妇女儿童用品市场、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市场。三是改造配套完善现在的专业市场。对现有的十大专业市场实施改造,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档次,调整经营结构,突出专业,以适应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的要求。四是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商品集散地优势,积极鼓励支持 发展商品批发、零售、连锁、专卖业以及新兴服务业。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进一步充实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力量。继续坚持由区委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区四家班子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的指挥部统一领导大会战工作,继续采取大会战办公室人员脱产、集中办公制。 2、坚持科学发展观,走速度、益效、质量协调发展之路,改变过去只求短时期经济效益,不注重工业发展后劲的工作思路,要变招商引资为选商引资,对引入项目有所筛选,注重引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兴工业,从长远上把握工业发展的方向,引导我区工业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3、建立信息数据库,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畅通项目信息渠道,建立项目信息数据库,突破过去各镇(街道)之间的项目信息壁垒,由区委、区政府统一掌握全面的项目信息,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筹划,综合协调,使项目信息在我区仍至全市能够畅通无阻,确保项目及时落地生根、有效开花结果。 4、进一步完善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家班子领导联系企业和联系项目制度。2005年,我区将继续把工业发展实绩列入区四家班子领导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工业工作领导责任捆绑制;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继续与区委、区政府签订振兴工业、服务工业大会战责任状,把工业大会战工作纳入三文明目标责任考核,限时完成任务;各镇(街道)、各部门根据工作责任制将责任层层分解,量化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各项目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从各方面、尽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积极性,力争2005年的工业项目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5、坚持工业大会战例会和联席会议制度。区工业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坚持每日一例会,及时反馈交流信息,掌握工业大会战工作动态;指挥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二)财政加大对工业大会战的投入 1、加大对工业集中区建设投入。工业集中区建设是我区工业发展的薄弱环节,2005年,区政府计划从区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对南江XX工业集中区、XX工业集中区建设进行扶持,正式拉开XXXX区工业集中区规模建设的序幕,并通过这两个工业区的启动,带动全区工业集中区的全面发展,进一步优化我区的投资环境,为下一步的招商引资和配套XX柴建设战役打好基础。 2、对工业纳税实绩奖励兑现,大力扶持工业发展。为保持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更多的区内外投资者在我区工业投资和发展。区财政将继续执行XX区发〔2003〕2号文,实施财政对投资创业有功企业进行奖励的政策。2005年,计划从区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资金,对为我区财政收入作出重大贡献的新、优、强工业企业进行本级财政扶持奖励。 (三)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1、落实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对投资规模1000万以下项目,继续实行落实一名正科级领导和一名办事员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投资规模1000万以上的项目,落实一名区四家班子领导和项目主办单位一名领导及一名办事员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重点做好工业发展一条龙服务工作。 2、完善办事日I制。每筹建一个项目都设立一个专门的项目办事记事本,对项目的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记录,并对项目办事情况进行评价通报。对项目办理工作做得好的区内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服务工作做得差的镇、区直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将评价意见函告涉及承办该项目的市直有关部门,并抄报市委、市政府分管的领导。 3、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清理政府和部门的审批、审核和备案的事项,在XXXX区范围内的工业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列入本级收入的收费一律全免;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收费项目,坚决杜绝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用足、用活、用好现有的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政策,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并由区委办、政府办牵头组织成立专门督查组,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彻底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4、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切实把市委、市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XX发〔2003〕5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XX区发〔2003〕6号)等文件精神贯彻到位,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努力营造一个依法、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办事环境和创业发展环境。 (四)加强督查,实行奖惩 1、坚持和完善大会战督查、验收制度。2005年XXXX区继续完善由区委办、区政府办以及组织、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抽人组成的大会战工作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大会战工作的制度,受理有关工业大会战的投诉;坚持做好工业项目季度检查工作,每季度组织区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分管(联系)工业领导、区委办、区政府主任和分管副主任、区人大办、区政协办主任,有关经济部门主要领导以及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本季度新上工业项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组织人事部门在服务工业大会战,搞好干部物色、考核和交流工作,充实工业大会战指挥部队伍的人员和力量。 2、建立奖惩制度。建立健全工业发展奖励制度,设立奖励基金。对引进项目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实行奖励:对引进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00~50000元相应等级的奖励;对在大会战中不完成工作任务,或成绩较差的给予批评,影响和阻碍发展的,要追究责任,以至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加强宣传,形成全民招商的浓厚氛围 实施“全面动员,全民招商”战略,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及宣传车、大小标语、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业大会战的宣传报道工作。突出地把大会战的意义、方法、步骤、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宣传透、宣传够,突出宣传大会战中的典型企业、典型人物,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对提供有效招商信息的个人或单位给予相应的奖励,充分调动和激发全区干部群众参与大会战的积极性,迅速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大会战的。 XXXX区“振兴工业、服务工业” 大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0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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