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4 23:35:4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校车事故评论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但这并不是新鲜的把戏。几年前流布甚广的所谓“美国兰德公司对中国人的评价”以及“耶鲁大学前校长炮轰中国大学教育”两篇网文,都属伪作。早有认真的网友追根溯源发掘出伪作的原始材料,解剖了这种移花接木和杜撰的编造工艺,并耐心解释如何凭借常识来辨别这类伪作。但他们的努力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那些伪作仍然在风传,并持续激发出两种强烈反应:叫好和责骂。
于是,在辨析真伪之外,我们还可以探究的问题是:为什么有人总喜欢假托美国著名人士和机构来针砭中国现实状况?直接的理由显然是更具有传播的“轰动效应”。但为什么我们总是特别在意美国人对中国的看法?实际上,来自美国的声音,无论真假、无论批评还是赞赏,都会在我们的舆论界引起相当强烈的反响。听一位研究社会学的朋友说,今天了解国人政治倾向有一个最简便的方法,就是询问对美国的态度,根据一个人是“亲美”还是“反美”,就可以基本准确地推断其意识形态立场,从各种精英到普通民众都是如此。所以他说,中国人的派别表面上很复杂,实际上真正的区别就是“亲美派”和“反美派”,八九不离十。在这个意义上,离开美国我们就无法思考。
果真如此吗?的确,许多中国人有一种美国“心结”(complex),但我相信这种美国心结只是关于我们自身处境与期望的一种“投射”。美国学者门德斯(Richard Madsen)曾经指出,美国人常常将自己社会的恐惧与希望投射于美中关系。类似的投射效应也发生在中国。长久以来,我们对“现代化”的理解深刻地依赖于我们对美国的想象,这是历史塑造的结果。在中国认识世界格局和理解现代化的视野中,美国始终占据着一个重要的位置,无论是作为正面的榜样(或老师),还是作为反面的范例(或对手)。
但是,无论美国在国际关系和现代化历史中的地位多么重要,它只能作为中国自身发展的一种外部参照(经验及教训),而不能本末倒置地将它视为规划中国发展的标准。有人认为,以美国作为标准可以提高对我们现状的要求,有利于推进改革。这种见解并非全无道理,但却忽视了其负面影响。“言必称美国”有丧失中国主体性之嫌,伤害了部分国人强烈的民族自尊心。而且以美国为标准,其长处固然可资借鉴,但其弊端也就可能成为拒绝进步的借口。
最近有校车严重超载出了事故,立即大谈美国经验,然后就有人将美国校车事故的报道放上网(而且图文并茂),那怎么办?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美国人没有做好,我们就有借口可以做得更差?是不是因为美国资本主义有过严重的剥削压迫,我们就可以容忍在中国开办血汗工厂?是不是因为美国称霸,我们就应该以“和平崛起”之名寻求霸权主义之实?
问题的根源
九江县二中规定:初三年级学生晚上要到学校上晚自习。初三学生张娟,家住县城,每天晚上下课后,回到家差不多23点了。第二天早上6点又要上早自习,休息时间实在太少了。而更让她和家长感到气愤的是,还被学校强迫签订了那份“安全协议”。
按照规定,学校是不能组织学生晚自习的。一位校长助理解释说:“他们也知道中学生是不能上晚自习的。之所以要求初三学生上晚自习,是方便寄宿生的管理。”原来,九江县二中有2000多名寄宿生,为了方便管理,才开了晚自习课。而初三的走读生又是小部分学生。一些走读生的家长担心自己孩子学习跟不上,也要求到学校上晚自习,所以针对家长的要求,校方就出了一条上晚自习的申请。申请上写道:上晚自习的走读学生,家长要负责其上下晚自习路上的安全。对于这份申请,学校的年级主任道出了无奈:“本来是不想让走读生来上晚自习的。可是,这些家长又让孩子来。于是,问题就来了。小孩晚上来回的安全不可能让学校来负责,这份协议就是要提醒家长注意孩子的安全,希望家长和学校实现无缝对接。”
由此可见,“生死状”问题的根源还是在于“晚自习”上。虽然校方说是因为存在寄宿生,为了方便管理,开设了晚自习,但背后真正缘由,恐怕不难想见――升学压力下的刻意为之。由此,也就可以理解那些走读的家长为什么那么强烈地要求孩子晚自习了。晚自习本就不受制度规范保护。无论是校方,还是家长,他们都不过是在进行一场以升学为目的的“合谋”,但是,再掩人耳目,它都可能面临潜在的风险。于是,这份在校方看来理由正当、在家长看来伤感情的“生死状”,成了双方矛盾的焦点。
事实上,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事故,只要学校不存在过错,的确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学校逼签“生死状”的事例,却屡见不鲜。如广东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5000多名新生被校方要求签订《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其中明确规定“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山东建筑大学两万多名学生被要求与学校签订《教育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其中约定学生出现自杀、自伤等情况时,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由于学生心理问题日益突出,自杀、自伤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现象频发。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孩子发生意外就是致命一击。从发生的部分案例看,学生一旦发生意外伤亡事件,部分家长不分青红皂白,大闹学校,高额索赔,往往把学校逼入窘境。这也是学校要求学生签订类似“生死状的”的难言之隐。
对学生安全问题,不仅家长和社会各界忧心忡忡,教育部门与学校也如履薄冰。如何保护学生安全,成了套在校长头上的紧箍咒。我国虽有多部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学校在学生安全事故中到底该如何担责,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仍存在争议。
学校:是善意提醒
学校从自身利益出发,希望与学生签订协议书,明确自己与家长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动机可以理解。但从法律的角度讲,涉及人身安全的责任划分应依法进行,不能协议约定。即使签有协议,学校是否承担责任,应依法认定。也就是说,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依据的是法律,而不可能是协议书,这么简单的道理,学校不会不懂。既然如此,学校为什么还要签订一份“生死状”呢?
有三方面原因:其一,学校让学生签协议的过程,也是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的过程。其二,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没有权威的机构“依法认定”,往往就由教育主管部门调查、认定,而这种调查、认定,很难得到家长的认可――家长认为教育部门和学校是一体的,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希望用简单的办法,界定责任。其三,就是有权威机构认定责任,学校也希望家长走法律路径维权,由法院审理该怎么赔就怎么赔,可家长并不愿意走司法途径,一来这十分耗时,二来根据有关赔偿规定,获赔极为有限,于是家长宁愿与学校交涉。在现实中,一些学校为息事宁人,在行政部门的协调下,并没有做明确的责任界定,就支付赔偿,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家校矛盾。
家长:是推脱责任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于情于理”。“生死状”在道理上毫无问题,而“于情”却让家长和学生感到寒心。学校是什么,学生们都称母校,考上理想学校的学生都会回母校向老师报喜,去感恩教导自己的老师,在一所学校里生活好几年,把老师看成了家人,家人怎么能这样说呢?
九江县二中初三走读生张棋的家长说:“作为初中本来开设晚自习就是不允许的。学校不仅不反思自身行为的不当,却在挑剔学生的不是。如果不开设晚自习,就没有后续的相关协议,不会产生这样的笑话。私自开设晚自习不能拿住校生当借口,更不能以此来否定走读生的权利和义务。学校以此为借口,推脱对学生的监管责任是极其不负责的,却还堂而皇之的让家长承担责任。”
持有类似观点的家长不在少数。山东建筑大学家长说:“学校解释‘自律协议’是为了学生的安全考虑,而实际上是在为自己的责任开脱。如果说,有一个学生在学校内意外伤亡,学校就可以拿出这样一份双方都同意签署的协议在法院里辩解!”
也有家长对学校的做法表示理解。一位家长讲了这样一件事情:小学初级阶段,家里的孩子没有人接送,是坐校车的。每个家长都有司机的手机号码和学校安全员的联系方式。有一次小长假前,我要带孩子去聚会,人都到了学校,想自己接走孩子,结果学校不允许。我只好跟在校车后再回一次家,到孩子上校车的地方才能接到孩子。班主任说都是为了孩子安全,让我理解他。还有一次,学校提前放学,我手机没有电了,没有看到短信息。等我去接时,孩子走岔路了,他又没有带手机,失联了。我急了,找出校长的名片,直接打了校长的手机,说孩子丢了,抱怨门卫为什么明知道家长没有来接,还让孩子独自离校?校长说他已经和当事值班人员说了,并一再致歉。孩子的爸爸则开着车,班主任老师也开车沿路找。后来,有几次学校提前放学,老师就把手机给孩子,让给家长打电话。
逼学生签“生死状”,这种方式虽然让家长难以接受,但学生出了校门,上学放学路上再出什么事,还真是就跟学校没什么关系了。这跟工伤还不一样。学校签订“生死状”的善意提醒,虽然表面上看简单粗暴,但也引起家长的重视。毕竟有过这样的事例,孩子在上学路上出事,家长找到学校说是学校监管不力。
专家:依法治校才是正道
九江县二中初三学生李伟说:“一部分同学觉得此事不合理,但由于不想让家长担心,就没有告诉家长。又担心老师怪罪,便互相在协议书上代签,这样做既能蒙混过关,协议也不成立。”
媒体评论员赵睿表示:学校和家长在这个问题上其实是可以达成共识的,而且双方的出发点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学生好。在这个前提下,有什么是不能解决的呢?比如家长上下学接送,比如老师送到校门口……解决的方法很多。学校让学生签订“生死状”值得商榷。但家长也应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尽到监护责任,不能把孩子安全问题全部推给学校。学生本人也应掌握安全常识,学会自立自强,珍爱生命。当今社会提倡的是科学发展,就是要全面建立科学、公正、合理的社会矛盾协调机制。山东方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斌说:从“协议书”本身约定的内容来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之处。现在学校的处理办法,也是另一种形式的依法治校。
关键词 负面新闻 井喷报道 围观文化 平衡报道
一、负面新闻“井喷报道”的狂欢
2013年,媒体报道了海南万宁校长带学生开件,一时舆论哗然,紧接着一段时间,打开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可以看到接二连三的教育工作者儿童的报道。据《2013年儿童安全教育及相关案件情况报告》显示,2013年被媒体曝光的儿童案件达125起,平均3天曝光一起,教师、校长是曝光最多的犯案群体。①
从2011年“甘肃校车事故”,再到2012年“危险电梯坠楼事件”,去年的“复旦投毒案”、“埃及神庙到此一游”、“张必清楼顶别墅”……近年来,我国媒体的报道明显地呈现出一种现象:一起负面事件一经曝光引起轰动后,紧接着一段时间内,各类媒体纷纷对同类性质的相似事件进行大规模地扎堆报道。
笔者选取了2011年至今5起较典型的类比扎堆报道,以新浪网、人民网为新闻源进行了不完全统计(见表1):
本文中,笔者将围绕某一负面事件为中心,在中心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时间段里(通常为一个月左右),各类媒体扎堆报道各种相似事件的报道方式称为负面新闻的“井喷报道”。它是近年来媒体中出现的一种新的报道现象、方式或报道模式。(如图1所示)
“井喷报道”不是不同媒体集中聚焦同一新闻事件的跟风报道,而是短时间内围绕中心事件,进行的横向拓展式的扎堆报道。犹如从井中快速喷出的流体以井口为中心快速四散开来,形成报道的井喷之势。“井喷报道”现象一般具有以下几种特征:
1、传播路径:以中心事件向四周做横向扩散
这种报道现象的出现,都是先由一件热点新闻事件引发,作为“井喷”的源头,媒体以事件为中心,利用事件的显著性或是抓住事件中某些敏感的
关键词 大做文章。
2、中心事件多为负面新闻
容易成为记者类比扎堆报道的新闻事件,大多是涉及伤亡、道德败坏、贪污犯罪等负面新闻,能在短时间内引起大众的关注,甚至是舆论的激愤。
3、引起广泛的社会舆论
这些事件往往都正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媒体为抓住这一中心事件的眼球效应,紧锣密鼓的挖掘相似事件,在每日海量的新闻中,借助已成为热点的
关键词 ,吸引受众的关注与评论。
4、蜂拥而至,又一哄而散
每次中心事件发生后,媒体上报道的相似事件通常会在10天左右这一周期内不断出现,一般持续一个月到一个半月,之后围绕事件的报道会迅速销声匿迹,媒体会转向日常报道,或是对下一个新闻热点的追踪。
二、新媒体环境造就新的报道模式
2010年被称为“微博元年”,微博成为人们信息获取和共享的重要渠道,也影响着传统媒体的报道运作。
1、“围观文化”造就“围观报道”
微博这种兼具社交性和公共性的新媒体,以及其海量快捷的滚动信息,造就当今“围观文化”的特征——对于某一热点事件,受众迅速聚集关注,并通过微博等渠道转发共享、发表评论,越是热门的事件就越会引起更多的关注。“井喷报道”中媒体正是掌握了大众的“围观”心理,抢先制造“围观”态势,最大化的吸引“围观”大众的注意力。
2、网络环境下把关人身份的模糊
如今,传统媒体的议题常常受到网络议题的影响;受众利用便捷的自媒体工具,也扮演着传播者的角色,使得记者、编辑的把关人角色变得模糊。很多热点负面事件,被网络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传统媒体利用事件的眼球效应,盲目扎堆报道。
3、便捷的新闻源获取渠道,新闻媒体的思维惰性
新媒体技术的发达,一方面,使微博等新闻源丰富化,一些媒体一味依赖这些便捷的新闻源;另一方面,搜索引擎工具为媒体寻找相似事件带来极大便利,通过其他报道方式来弥补时效性上的缺憾,对事件进行横向扩充,成为简单又高效的选择。
三、负面新闻“井喷报道”的负面影响
“井喷报道”高密度大规模的报道方式,能引发强烈的公众舆论,推动事件的解决。但这种围绕负面事件短时间内膨胀式的报道,也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1、过度渲染引发媒介恐慌,冲击受众社会心理
“媒介恐慌”是指受众因媒介对危险事件的大规模报道产生的恐慌和焦虑心理的现象。②正如日本传播学家滕竹晓所说,许多的“拟态事件”,最初并不具有代表性或普遍性,但经传媒报道后,很快就演变成社会上的流行现象,变成了随处可见的社会现实。③受众容易将媒介过度渲染的社会环境现实化,“井喷报道”实际上属于新闻报道中的一种异化现象。
媒体利用文字、图片、音像等具有强烈感官冲击力的符号,对某类负面事件进行大规模的报道,这种直观、集中、强烈的表达形式在议程设置上过度突出了这类报道,而有意无意掩盖了其他报道内容。使受众误以为自己无时无刻不置身于危险的环境中、社会充斥着道德的丑恶和人性的淡漠,从而产生对生活环境的焦虑感、对现实生活缺乏信任,对社会心理造成极为严重的危害。
2、信息过载造成阅听污染,挤压有价值信息
各媒体持续的、大规模的报道,无疑会给受众带来视听及心理冲击。过载的信息报道方式会给受众带来审美的疲劳,甚至是阅听上的污染。在“海南校长开房”的“井喷报道”中,媒体竞相报道各种形形的事件,严重污染着媒介环境。
同时,媒体作为大众认识社会的重要手段,应在整体上反映真实的社会现实,在版面安排和内容选择上应采取平衡报道的方式。连篇累牍的“井喷报道”会挤压有价值信息的报道空间,浪费了媒体资源。
3、报道失衡造成舆论压力,易引发媒介审判
媒体在“井喷报道”中,实际上起着一种放大社会中负面部分的功能,在无形中引导着受众的负面情绪,在人们的意识形态领域,虚拟的造成事件恶劣的影响无限放大,使大众失却原本的理性思考和评判能力,容易引发媒介审判现象。
4、报道止于事件表象,易造成烂尾新闻
各媒体一窝蜂的报道某一现象,忽略对事件的深度解读和舆论引导。只顾眼前的热点效益,不顾事件的后继发展和影响。当热度退去,很快被另一类热点新闻所取代,消失在公众的视野中,甚至造成烂尾新闻。
四、走出负面新闻“井喷报道”的困境
“井喷报道”从根本上来说是媒体从业者社会责任意识缺失、职业道德失守,造成的新闻选择加工上的失范现象。媒体作为耳目喉舌和社会灯塔,应积极反思“井喷报道”带来的恶果,在媒介经营管理及报道方式上做出及时的调整。
1、加强社会责任意识,明确把关人职责
媒体要恪守新闻专业主义,明确把关职责,不被网络议题牵着鼻子走,准确把握报道态势;尊重受众本位、塑造社会公共话题;应强化风险意识、注重人文关怀,周全的考虑到报道会给受众、社会带来的影响;在报道时,不应只追逐一时的眼球效应,而是把眼光放在传播的长期效果、媒体的可持续发展运营上。
2、注重平衡性原则,引导受众认知
媒体报道时要注重平衡性,要把握好报道的力度、角度,做到正负面报道相结合;主流媒体和地方媒体分流报道,可以配以新闻评论,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避免夸大事件的部分要素、过度重复某些敏感的
关键词 ,不对道德丧失和人格缺位加以渲染,要积极的反思,提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3、加强创新意识,坚持媒介自身风格
“井喷报道”表面上是迎合受众的产物,但长此以往,过度渲染的报道方式会造成受众的逆反心理,丧失媒体公信力。媒体要想从媒介市场中脱颖而出,必须摆脱简单、复制、刻板的新闻操作方式;面对自媒体的冲击时,应积极深入生活,运用多维的、交叉的思路挖掘新的新闻点;在报道角度、深度、新意上下功夫,以内容的创新吸引受众,规避“眼球之争”和媚俗化趋势。同时,还可以利用新媒体良好的交互性(如微博和微信等),建立起与受众的良性互动,及时调整传播方式。
当然,一种社会现象的产生和大的时代和社会环境是分不开的,大众围观的社会心理以及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的助推都是造就“井喷报道”的背景。走出此种报道困境,一方面,受众应向“积极的受众”身份转变,提高自身的信息识读能力、选择能力、对信息内容的质疑批判能力。另一方面,政府要对媒体进行必要的舆论引导,新闻法规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加强社会的媒介素养教育工作,使追求高品位文化传播的观念自觉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共识中。
参考文献
①魏铭言,《去年每3天曝光一起儿童案》[N].《新京报》,2014-3-3
②马媛媛,《媒介报道带来的媒介恐慌及规避》[J].《新闻世界》,2014(1):167
③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13
关键词:儿童;安全教育;生态体验;安全意识
近些年来,儿童安全事故层出不穷,从儿童溺水到踩踏事件;从校车事故到校园伤害;从食品安全到网络伤害等,儿童意外安全事故已成为我国危害儿童安全的主要原因。儿童是弱势群体,有得到安全保障与监护的权利。然而中国多数的儿童安全教育主要以传授安全知识为主,当学生面临危险时并不能很好的运用所学知识去化解危险。将生态体验教育引入安全教育领域,使儿童在体验过程中更好地掌握知识,培养安全意识,反思自身行为,领悟生命真谛。儿童生态体验式安全教育利于儿童在安全教育情境中激发学习兴趣,有利于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最终形成生命安全意识,促进其健康人格的发展。
一、儿童生态体验式安全教育的内涵
由于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文化传统的不同、价值取向差异、研究背景的不同等,研究者们对生态体验安全教育作出了不尽相同的解释。《道德体验论》的作者刘惊铎教授把生态体验描述为“人置身于一定的生态关系及生态情境之中,在生态互设的状态下全息感受、理解和领悟三重生态关系及其结构与功能的生态生灭之道,经历内心感动,诱发和生成生态智慧、生态意识和生态能力的一种过程和境界”[[]]。还有学者(程从柱,王全林,2011)提出“把生态体验教学作为实现生态价值教育的一种途径,并对生态体验教学的意涵进行详细的解释。”他们认为“生态体验教学是教师和学生在与自然、社会、自我构成的情境中,通过自然生态体验、类生态体验和内生态体验的有机统一,师生之间交往、互动,得到生态教学意识、激起教学兴趣、锻炼教学意志和增强行为能力,来培养师生好的德行的教学”。综上所述,生态体验教育作为一种崭新的德育理念和有效的德育方式,旨在强调教育需深入到家庭、学校、社会和自然环境中,引发儿童的道德体验。儿童安全教育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本文认为将生态体验教育理念引入儿童安全教育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儿童生态体验式安全教育是指在安全教育的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在所构建的安全教育情境中,保证自然生态环境、类生态环境和内生态环境的有机统一,激发儿童学习安全知识的兴趣,在学习过程中增强安全意识,从而提升安全行为能力的一种教育方式。在儿童安全教育领域,自然生态可以理解为学校在进行安全教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创设的教育环境能潜移默化的激发儿童学习兴趣,保证物质环境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类生态是儿童安全教育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即老师、同学、家庭成员、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内生态是指通过安全教育,儿童主动参与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反思自身行为,最终提升安全意识,探索生命存在的意义,以形成健全的人格。
二、我国当前儿童安全教育的现状
(一)我国儿童安全教育初见成效
随着经济的发展,儿童安全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但目前我国的儿童安全仍处于发展阶段。从1992年开始开始,我国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关于学生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近年来的新情况,国家和地方政府本着保护儿童生命健康的原则,在明确相关部门责任的同时也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出台了《中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为儿童安全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国政府、教育部门、学校等有关部门对儿童安全教育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相关部门每年下发诸多关于安全教育问题的文件和通知,定期开展专题安全培训和教育,做好日常及假期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工作等;各中小学注重提升师生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开展野外体育活动和生存体验等安全教育活动等;越来越多的家长也认识到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在日常生活中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提升孩子的安全意识与防范能力。
(二)儿童安全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长期的努力,我国儿童安全教育得到政府社会各方的支持,儿童安全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儿童安全教育缺乏
“自然生态”环境多数学校的安全教育仅局限于教师课堂上教学,且教育形式单一,课堂外的安全教育并没有受到重视。安全教育知识薄弱和能力欠缺致使教师只能照本宣科的讲授和放任自流式观看影视展览、发放资料让学生自学,这种教学方式得不到师生家长的认可,也无法达到既定的教学目标,教学效果自然会很差。学校领导者忽视校园安全文化氛围的建设,宣传栏中的安全教育手抄报无法满足儿童对安全知识的需求。教育领导者以校园安全管理来代替安全教育,通过各种规章制度束缚儿童在学校的行为。这种机械式灌输教学不仅会削弱儿童的学习兴趣,同时也不利于儿童发挥主观能动性将安全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从而在遇到紧急状况时能从容面对。
2.儿童安全教育
“类生态”环境不和谐班主任、任课教师是学校开展安全教育的主要人员,应该在校园安全教育中发挥主体作用。当下,儿童安全教育存在一定的误区,认为安全教育是班主任的责任,与校领导和其他任课教师无关。学校安全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仅凭一己之力是无法完成的。且多数班主任没受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知识和教学方法匮乏,且班主任日常还需班级管理,工作压力大。学校缺少专职安全教育老师,这是当前多数学校所面临的严峻问题。国家、政府为保障儿童安全权益制定了诸多政策,但这些政策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是社会各部门权责不明,相互推诿,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另外,社会公众的“模范表率”作用显得苍白无力,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重视孩子的安全教育问题,出现了“5+2=0”的现象,即学校五天的“正面安全教育”,双休日两天却是“负面教育”,其安全教育效果微乎其微。
3.儿童“内生态”意识不足
儿童年纪尚小,正处于好奇心强、活泼好动的阶段,对危险的认知能力有限,在面对危险时无法正确及时的做出决断。如在日常游戏过程中,他们不能及时意识到可能存在的危险,且他们遇到危险时不会躲闪,这样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大多数儿童对安全事件的概念尚不完全了解,再加上学校安全教育形式单一,使得儿童对安全知识兴趣不浓。然而突发事件的认知水平对于加强孩子安全意识、提高其应急避险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儿童生态体验式安全教育应对策略
(一)重视儿童安全教育“自然生态”环境的构建
儿童注意力集中时间短,学校教育应当从生活细节出发,为儿童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文化氛围,让儿童潜移默化地接受安全文化的熏陶。学校可以利用教室里的温馨提示和黑板报来宣传安全知识;将安全教育的内容以漫画等儿童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做成宣传栏布置在学生经常经过的地方;在操场等体育活动场所设置图文并茂的安全提示牌,让学生置身于安全教育浓厚的文化氛围之中,在玩中学习安全知识,从而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新媒体在学校教育中的运用更加广泛,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为师生搭建一个新型的学习平台。如强调课外活动的体育课,可以借助互联网技术,为师生提供课外学习服务,普及体育安全常识、运动健身知识,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如学校可借助网络平台,开展安全教育网络视频教学,让广大师生、家长随时随地学习安全知识。还可以创建生命安全教育APP,让学生更直观的体验安全教育,如通过火灾避险-安全教育游戏,让儿童从益智游戏中学习到安全知识。
(二)促进儿童安全教育“类生态”环境的和谐
儿童的安全知识相对匮乏,但他们具有极强的模仿能力,所以要充分利用同学间交流学习的机会。教师在日常生活中对他们的行为加以引导,定期举行安全主题班会,经常评比安全榜样,给学生营造良好的交流氛围,让学生在交流中反思自己的行为,同时学习同学正确的安全行为,在交流中逐渐强化安全意识。学校的安全教育需安排专职的安全教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创设体验式安全教育情境需调动学生的注意力和提高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教师可以将现实生活中的事例、社会与学校的焦点问题运用到教学中,还可以举办主题演讲、情景模仿等活动吸引儿童注意力,提高参与热情。各科老师也应该承担起安全教育的相关责任,应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将安全教育与学科知识相结合,让学生接受更加全面的安全教育。家长、学校不能为避免安全事故而将安全教育等同于束缚教育,不能通过硬性规定来束缚儿童的行为。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家长、教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该学会放手,但需要及时观察孩子活动的全过程以防止危险的发生。社会成员不能依靠每年的“安全教育日”的提醒才关注儿童的安全教育,儿童的安全教育无处不在。整个社会要营造一个关爱生命,关爱他人的和谐环境,这样才会利于儿童健康成长,利于儿童形成健康的安全意识。
(三)提升儿童安全教育
“内生态”意识生态体验式安全教育可以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儿童的心理特征、认知能力和知识积累,设计出形式多样的教育主题丰富的生态教育系列活动。学校可以组织模拟危险场景,如模拟火灾场景,让学生亲自使用灭火器等。还可以开展逃生演习活动,在开展演习之前要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要告诉学生逃生要领,避免盲目演习。教师要引导学生反思体验活动,引导他们深入探讨活动的内在实质,通过他们切身的体验,将所学知识转化为保护自己的能力,遇到危险时临危不惧,推动学生形成正确的安全意识。
作者:李伟 车丽萍 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刘惊铎.道德体验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136—137.
[2]程从柱,王全林.生态体验教学:一种有效的生态价值教育途径[J].皖西学院学报,2011(3):132—133.
[3]谢彦红.小学生安全教育中生态体验的缺失与回归[J].教学与管理,2013(32):16-18.
[5]肖巧玲,张气.生态体验式游戏:中小学环境教育的实践探索[J].教育评论,2015(7):106-110.
[6]岳伟,徐洁.培育生态人格—生态文明建设的教育使命[J].教育研究与实验,2015(1):18-22.
[7]王艳.基于体验教学的生态价值教育探究[J].学理论,2014(17):188-189.
[8]伞东宇.小学安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辽宁省S市两所小学为例[D].重庆师范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