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10 12: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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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负压病房人员出入次数,1小时内联系医院后勤人员在病房内设立电话,便于负压病房内医护人员与外面的联系,也保证了物品的及时补充。同时将外面病区的移动电脑系统借入负压病房,便于医生及时下达医嘱,护士及时处理及做好记录和观察。
2护理管理
2.1成立专科小组该患者是本院首例H7N9病例,因此在管理及工作中经验不足,特邀预防感染科及在非典和H1N1护理工作中有经验的医护人员担任指导工作,在负压病房建立2小时内抽调在我科重症监护室工作的护士6人组成专科小组,小组成员根据APN排班模式进行专人护理,工作时间设定为5~6小时[3],避免护理人员不至于心理压力过大和疲劳的问题。
2.2协调与医院其他科室的工作[4]确保各部门紧密配合,相互协调,沟通协作。2.2.1与配送部门做好沟通工作标本的配送一定要及时,同时配送标本的过程中注意做好防护工作。2.2.2与会诊医生、放射科、B超室人员做好宣教出入负压病房必须做好自身防护。2.2.3与其他科室护长做好交接工作对护理部从其他科室调配的人员,及时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2.2.4做好家属的沟通和宣教工作强调隔离防护的重要性,病人病情危重不设陪人及限制探视。
2.3设立专人专项负责,确保治疗及各项物品供应。2.3.1指定负压病房组长负压病房组长由年资高,能力强同时有重症监护经验的护士担任,负责病人的治疗、护理以及病房管理。2.3.2专人负责物品的供应定时检查负压病房物品、防护用品,及时补充。2.3.3病区护士长负责隔离病区病房管理和质量质控护长负责评估、检查、指导患者的护理质量,加强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强调隔离防护原则。
2.4专科管理2.4.1护理查房负压病房开放2小时内,由病区护长、科护长、护理部主任组织查房,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情、负压病房的情况等,提出改进和措施,保证负压病房的正常运行。比如缓冲区防护物品要放置有序,需新增物品放置柜,放置柜要求标示清楚,隔离衣、鞋套、口罩等分类放置,便于取用。病人病情较重需要动态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检测生命体征、出入量等。负压病房医护人员心理压力大,医院后勤工作要保证医护人员营养。2.4.2修订完善制度和流程根据卫计委关于印发《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在负压病房开放、人员到位后制定《负压病房消毒隔离制度》、《负压病房医务人员防护流程》、完善负压病房交接班制度、医疗废物用品处理制度、各班工作职责、H7N9护理常规等,使护理人员工作有章可循[5]。2.4.3专科培训第一时间对进入负压病房的护理人员进行培训,包括:疾病的治疗原则、病情观察、护理注意事项,消毒隔离方面:穿脱隔离衣的方法、标本采集和送检的注意事项、病人粪便等医疗废物的处理方法等。防护原则和穿脱隔离衣等操作规程上墙,确保每个医护人员都能掌握。2.4.4紧跟医生查房和会诊专家意见,及时调整护理措施。与病区主任及主管医生加强沟通,了解病人最新病情进展及治疗方案。
2.5做好医务人员和家属的心理疏导2.5.1由于时间紧急和护士人员数量的限制,临时抽调进入负压病房的护士都没有经历过传染病的救治工作,加上疾病本身的重大致病性和感染不确定性[6],针对这一情况,在排班上尽量缩短护士每天在病房的时间,同时对负压病房的护士提供营养支持,一日三餐有专人负责送饭,做好防控隔离措施,减轻护士的心理压力。2.5.2由于对疾病缺乏了解以及舆论报道的影响以及限制探视,家属对疾病有着恐惧的心理,担心愈后及传染。针对这一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对家属进行病情的分析与宣教,每天隔窗探视病人,减轻家属的焦虑,增加家属对治疗的配合。
3总结
3.1及时上报,明确组织管理体系,是有效工作的前提H7N9禽流感是一种突发的公共应急事件,它的突发性、高致病性、传染的不确定性要求我们医护人员在处理时要紧急、有效。在总结其他人的经验、H1N1患者的管理经验上使我们快速的反应,在我院首例H7N9病人确诊后2小时内做到隔离病房的有效的运行,保证了病人的治疗和护理,同时探索出一套应对爆发性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的护理模式。
3.2团结协作是成功的重要条件在最短时间内组建负压病房得益于在医院统一指挥下各部门的协助及配合,包括护理部、医务部、感染管理科、医技科、配送部、后勤,都在第一时间参与到负压病房的组建及病人的救治工作,全院其他科室在护理部协调下第一时间抽调人手支援,有效的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3.3重视演练,有条不紊在收治H7N9病人之前,科室就多次针对突发应急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演练,从组织到执行,应急处理到人力资源调配,病情抢救到隔离防护,因此在出现疫情时能正确按照流程执行。
1.1一般资料
我院内科编制床位70张,共有1个护理单元,定编医师7人,护士18人。2012年7月以前内科一直实行常规护理模式,2012年7月起在内科优质护理病房管理中实施“五常管理法”优质护理服务。所有参与问卷调查的医生、护士均为在内科病房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排除工作时间少于3个月者。
1.2五常法管理的实施
1.2.1常组织
将内科病区使用的仪器、设备标明“内科”字样,并进行编号、登记,固定位置放置,每个班次进行交接。采用药品名称首字拼音顺序摆放于储药柜内,使用量大、使用频次高的药物、水剂等分别集中摆放于较大的专用储药柜,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医用敷贴、医用棉球、棉签、碘伏、棉签等医用耗材专柜放置,并在柜门上做好标注。保证药品和医用材料的基数,及时进行清点和补充。
1.2.2常整顿
对药品和医用耗材进行预算,将储存基数减至最少,摆放整齐、取放有序。药品使用时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每日使用后清点,并及时补充,保证药品的数量,注意检查有效期,防止发生过期、变质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
1.2.3常清洁
保持病区环境清洁、卫生。护理人员负责督促保洁员搞好病区内的环境卫生,病房内每日进行清扫,采用含氯消毒剂擦洗地面、台面,尤其注意门后、床头柜、把手等区域,并定时开窗通风。定期采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及时清理治疗车上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安瓿等医用垃圾,装入医用垃圾袋后统一按规定处理。
1.2.4常规范
加强核心制度的规范化实施,按照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规定指导临床护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根据病人的具体病情遵循各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住院病人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等制度的规定实施护理操作。做好病房内安全宣教,卫生间、楼梯口、刚拖洗过的地面应设防滑标识;盥洗间设有规范的冷热水标识、防烫伤标识。
1.2.5常自律
指导护理人员把“五常法”的理念渗透于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中,由本病区护士长按计划每日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护理部每周进行抽查,将前次检查存在的问题作为下次检查的重点。加大监督、考核力度,采取病区考核、护理部考核和病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设立投诉台、意见箱。根据考评结果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作为聘用、加薪、晋升职称和评优评先的重要考核指标。
1.3观察指标
比较五常法开展前(2011年7月—2011年12月)及开展后半年(2012年7月—2012年12月)的护理质量、住院病人的满意度、医生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护士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护理质量包括护士获取物品所需时间、护理工作缺陷次数、医务人员物品错用率、无菌物品重消率、一次性耗材使用率、仪器物品准备完好率。住院病人的满意度、医生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护士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采用自制的问卷调查表,由经过统一培训的调查员进行面对面调查,每季度每个病区按照随机数字表法选择调查对象发放问卷,分别对住院病人发放540份、医生发放60份,护士发放105份,问卷回收率100%,有效率100%。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5.0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讨论
“五常法”管理模式是一种简单实用、科学有效的现场管理方法,是现代管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医疗机构的临床工作中应用越来越广泛。内科住院病人年龄偏大,多反应迟钝,合并慢性疾病,易发生各种护理风险事件。病人多需要家属陪护,日常探视人员多、杂物多,导致内科病房存在着环境拥挤、脏乱、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内科病人病种复杂,临床治疗过程中紧急抢救多,急救药品、仪器、设备等使用频次较高,护理工作量大且烦琐。护理人员工作压力大,护患矛盾和纠纷时有发生。我院自2012年7月起将内科病房作为试点,在内科病房护理管理中实施常组织、常整顿、常清理、常规范、常自律的“五常法”优质护理服务管理。针对病区内物品摆放凌乱、放置位置不当、设备保养不良、通道不畅、护理人员仪表不整等不良现象进行整顿和清理。病区内药品、医用耗材等物品摆放规范,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药品、医用耗材、仪器、设备使用后做到及时清点、整理,使环境清洁、整齐,各项用物易于查找,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大大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护理工作效率。护理人员有更多的时间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提高了护患之间的理解和体谅。
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建立和快速发展,商品房预售作为一种新型房屋销售制度应运而生。商品房预售俗称“卖楼花”,相对于现房销售而言,处于弱势地位的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更易遭受侵害。如虚假广告、面积“缩水”、质量低劣等问题屡见不鲜,因此而引发的诉讼逐渐呈上升趋势。为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笔者结合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五证”与预售合同效力的认定、“楼花”许诺与合同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计量规定与商品房面积“缩水”、质量缺陷与司法救济五个方面,就买受人应注意的若干法律问题及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进一步保护其合法权益,进行阐释,使买受人在了解最新立法的基础上更有力、更全面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作到法制统一适用。
一、引言
安居乐业,安居才能乐业。
自从诗圣杜甫发出“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感慨至今,有多少中国人为圆这个期盼已久的梦而苦苦追求着……以上海市为例:1979年人均住房面积仅4.2m2,住房困难的就达80万户,占市区总户数的28%.直至1987年,上海居民中还有1.6万户居住在人均不足两平方米的环境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住宅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1949年—1978年,城镇年均住房竣工面积仅为1800万m2,1980年突破了1亿m2,1998年为4.75亿m2,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9.3m2,比1978年增加5.7m2.到20世纪末,市场机制已经在住房资源配置中开始发挥重要作用,基本形成了以个人产权为主体的住房产权结构,从新建住房看,个人购买商品房住宅的比例已经接近94%.现在,拥有一个舒适、优美的“安乐窝”已成为现代人迫切而现实的愿望。
商品房销售分为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期房销售即商品房预售,它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简称“出卖人”)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育滞后,市场体系不完善,房地产法制不健全,针对现房销售而言,商品房预售,使得买受人在签订合同时,只取得该商品房的期待权,而非实际上的所有权,只有待开发商将房屋建成竣工后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才能享有现实的所有权及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因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买受人承担了比现房销售合同更大的风险。近几年来,随着购买商品房的增多,消费者对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广告不实、商品房面积“缩水”、质量隐患严重等方面的投诉越来越多,已成为广大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之一。为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后,最高人民法院又于2003年3月24日通过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并于6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司法解释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约定优于法定、惩罚性赔偿等原则,买受人可依法行使买卖合同的撤销权、解除权,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承担违约、修复及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等,从而凸显了对广大买受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下面,笔者试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一下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中,对买受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
二、“五证”与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的认定
预售合同不同于委建合同。所谓“委建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委托另一方建筑房屋,并负担费用的合同。关于委建合同的性质有“买卖契约说”、“制作物供给说”、“承揽契约说”、“承揽与买卖混同契约说”、“承揽、委托与买卖之混合契约说”。而预售合同有关付款、标的物交付、权利担保、瑕疵担保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内容多与一般买卖合同相同,在性质上属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可以加快房地产融资,搞活房地产市场。但在房屋预售中,交易标的有许多不确定因素,使预购人所面临的风险要比一般现房买卖大得多。例如:有的开发商预收了购房者房款后,由于各种原因,致使所建项目不能继续进行,甚至停工,给购房人造成巨大损失。有时因为种种原因,个别开发商未能按期竣工或如期交付房屋,使购房人无法按时进住或出租。有时购房人在交付了首期房价款后,个别开发商会以种种借口提出后期房价款要涨,甚至要求首期已经交付的房价款要重新加价等,使购房人无所适从。因此,这种形式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和投机性,为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由此可知,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应查验开发商是否齐备上述证件及批准文件。有无完备的证件,表明商品房买卖是否属于合法交易的范畴。因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都规定了“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由于在实践中,商品房预售存在的问题较多,也较复杂,尽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颁布实施后,房地产市场相对比较规范,但开发商在预售房屋时手续尚不完善的情况仍然存在。如尚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或者没有交土地出让金。由于出现上述情况,既有当事人自身的原因,有的也同政府主管部门的行为不规范,对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力有关。如果不考虑除外情况,一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既不利于稳定交易秩序,保护买受人实现合同目的,同时也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相悖。因此,对此类问题应事实求是的处理,不能轻易地认定为无效合同。只要时已经取得了相关证书,具备预售条件或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均不因此影响销售合同的效力。2003年3月通过的《解释》在规定了“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之后,也规定了一个“但书”:“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同时第八条还规定:如果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买受人可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这样规定,既有利于稳定交易秩序,也利于买受人实现合同目的,从而保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三、“楼花”许诺与合同义务
现在,有人将房地产开发经营商为即将开发经营的商品房所作预售广告的“许诺”称之为“楼花”许诺。这些广告或宣传材料全都图文并茂,对所售房屋及其周边环境构画得犹如人间天堂,对购房者颇富吸引力。但是不乏某些开发商为了销售其商品房,会用夸大其实的广告内容来吸引甚至是误导消费。如××花园称其“环境幽雅,空气清新”,其实那里连绿地建设也不完善;××小区称其地点距某车站只有十几分钟的距离,其实那只是地图上虚设的直线距离,根本没考虑实际线路;许诺的汽车车库却变成了自行车车库;什么比邻的学校、医院、邮局等,更是多少年的远景规划……许多购房者实际入住后大呼上当,却又感到木已成舟,无可奈何。在人们日益呼唤诚信的今天,如何依法解决开发商随意允诺,任意违反,欺骗购房者,从而有效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呢?对此问题,应首先弄清预售广告具有何种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规定,商业广告包括商品房预售广告,其性质只属于一种要约邀请或称要约引诱,即希望购房者向自己发出要约购买其物业的意思表示,而并非是向购房者作出的承诺。因而不构成要约,不能作为买卖合同义务。购房者只能在购房前先针对广告内容详细咨询、翻阅房屋设计图纸、看其构建格局等,确认广告是否真实可信,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如决定购买,应尽量将“楼花”许诺在签订书面合同时重新约定为合同条款,才能使其具有拘束力;但是,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预售广告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开发商在合同之外的广告及其宣传材料中,对其所售房屋的公用部分的设施及装修标准、小区配套设施、绿化及社区公益等问题的具体承诺,应属于合同内容的一部分或属于合同的随负义务,开发商违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司法解释,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一,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做的空泛的,不能具体确定的说明、允诺,为要约邀请,不作为合同义务,购房者需与开发商重新约定,签订规范、详备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而使其成为合同条款。合同样式可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其二,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如公用部分的设施及装修标准、小区配套设施、绿化及社区公益建设等问题的具体承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作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或合同的附负义务,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此外,不少开发商的销售广告或图片资料都在不显眼的角落,有一行意思大概相同的文字“本广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相关数据以政府最终批准文件为准”。依据法律规定,此格式性善告并不能免除开发商的诚信责任,只要其图片的内容符合解释中规定的要约条件,开发商违反时,仍应承担违约责任。这些规定为购房者权益的保护及诚信社会的建立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备受人关注的当属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即通常所说的“双倍赔偿”。商品房销售案件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较大争议。主张适用消法的观点认为:商品房本身就是典型的商品,不适用消法没有依据,且适用消法可以充分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另一种观点认为:消法制定时,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才刚刚启动,当时并没有将房屋这种不动产考虑在内,且由于商品房价值较大,适用消法可能存在双倍赔偿问题,不仅开发商无法承受,对欺诈的界定也存在难度。2003年通过的司法《解释》在第八、第九条规定了惩罚性赔偿责任,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且力求最大限度的保护购房者的权益。其目的在于对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因出卖人恶意违约和欺诈,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交易行为,予以超出违约责任范围的民事责任追究。对此,《解释》第八、第九条规定了五种情形: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第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第九条)。凡属上述五种情形,从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导致合同无效、撤销、解除时,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五、计量规定与商品房面积“缩水”
商品房面积“缺斤短两”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为此建设部制定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也制定了《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对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销售面积的测量方法,计算及测量偏差都作了相应规定。最新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均规定商品房可以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是指层高在2.20米(含2.20米)以上的房屋外墙水平投影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一)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不论其高度均算一层,按其外墙勒脚以上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2.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大厅、门厅,不论其高度,均按一层计算。3.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均按房屋的自然层计算。4.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未封闭的架空通廊和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站台等永久性建筑,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凸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挑檐、半园柱、勒脚、台阶等。2.半园柱的雨篷。3.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游泳池。
(四)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1.各产权户共有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房屋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用房均作为共有部位计算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为共有建筑面积。
(五)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现在,有不少房产开发商在房屋面积上做文章,往往会有实测面积少于图纸上住房面积的情况出现。由于购房金额巨大,这样会使买受人造成不少的损失。因此,购房时应在合同中写明销售房屋包括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在内的暂测总建筑面积,并明确约定:“预售时根据甲方暂测面积付款,最终以房地局认定的实测面积为准”。以及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误差比及其处理原则。如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解释》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处理原则:(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如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给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解释》将面积误差比界定为3%,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建议稿)规定的5%提高了二个百分点,既增强了当事人的合同意识,也突出体现了对买受人这一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
六、质量缺陷与司法救济
商品房的质量关系到买受人今后的生活环境优劣甚至生命财产安全。对于渴望安居乐业的平民百姓来说,倾其积蓄甚至多方借款买套住房如果遇上屋漏墙裂、墙倒楼塌的厄运,无异于晴天霹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针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要求;建筑物在合理的使用寿命年限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施工企业应当修复;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等。建设部规定,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有: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的质量等级、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的承诺;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的最低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住宅质量保证书?fontcolor=red>房勺魑唐?fontcolor=red>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内容,实际是商品房的保险书。其中质量保证书中应当标明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和保修期。商品房整体工程及其内部设施的保修期限各有不同,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的规定,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日期算起。具体期限如下:
(一)基础设备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器管线、给水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内容有: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件(部位)的类型、性能、标准等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装修、装饰注意事项,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门窗类型、结构类型、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部位的注意事项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同时指出,如因用户使用不当,装修等造成质量问题,开发商不承担保修责任。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该司法《解释》的规定:(一)如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二)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三)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其他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但对“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范围”等,该解释过于规范,不利于操作,仍需要进一步明确。
七、结语
党的十六大已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买房在成为颇受人们关注的日常生活中第一件大事的同时,住房的地理位置、楼层、朝向、绿化以及周边环境的好坏已成为现代家庭居住追求的新时尚。但是,蕴涵着巨大商机的房地产业同时也因为法律、法规等制度性缺陷而潜伏着陷阱与危机,加之购房的环节又纷繁复杂,在商品房预售法律关系中,买受人将始终处于弱者地位。经济法的“实质正义”理念要求给予购房者特殊的法律保护。本文仅从上述几个侧面澄清了一些模糊认识,以期为购房者提供醒示,作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但由于商品房预售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多而复杂,还应从行政管理、合同法保护措施、物权法保护措施等不同方面给予特殊保护。希望能抛砖引玉,唤起学界给予更多的讨论和关注,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买受人预购商品房的法律风险!
主要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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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感染管理组织
由于医务人员在地震中伤亡较大,医院及时调整了感染管理委员会和院感科组成人员,充实感染管理力量。院长亲自担任感染管理科主任,落实了专门工作人员,多次派人参加省、市举办的医院感染知识培训。为普及感染管理技能,增强感染管理意识,院感科根据各级各类人员知识水平、职能性质差异,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手段,组织学习了《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等有关知识,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医院感染管理重要性,进而积极参与到医院感染工作中来。
2制定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治理是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内容,必须以科学制度作保障。根据《医院感染治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和《医疗废物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医院及时制定了《医院感染治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医院感染发病率监测制度》、《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一次性医疗用品治理制度》、《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医疗废物治理工作制度》以及各科室和重点部门的消毒隔离制度等。使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同时,院感科人员认真督促各科人员严格按制度办事,加强平时检查督促,每季度开展一次质量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通报,使各科室相互借鉴和提高。
3做好空气、物表和医务人员手的监测
由于我院地处边远贫困山区,经济十分困难,没有专门的检测场地和设施。地震前,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的监测由县疾控中心每年进行两次,平时的质量检查只能以肉眼判断。地震后,县疾控中心同样遭到毁灭性破坏,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的监测主要依靠院感科人员督促各科室认真开展日常清洁、消毒工作,定期进行周围环境的消毒、杀菌,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
4切实加强重点部门医院感染管理
重点部门是医院感染控制的核心,在充分发挥科主任、护士长管理职能的同时,对重点部门制定具体措施。有关重点科室对落实消毒隔离措施都作了细化分工,做到日有安排、周有重点,专项专管,落实到人,安排到时。对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制定整改措施,基本保证了重点部门医院感染监控质量。
4.1门诊部的医院感染管理
门诊是医院的窗口,直接承担着来院就诊者的诊断治疗任务,具有患者流量大、病情各异等显著特点。就诊者所患基础病、体质、年龄、就诊目的都各有不同。因此,医院设立了门诊医生工作区域,并单独设立发热门诊。鉴于板房数量有限,人员配备缺乏,急诊科没有分列单设,把门诊与急诊合建在一起,门诊医生同时负责急诊接送任务,所有的抢救、治疗工作都在住院部进行。门诊的感染问题主要有:门诊急诊分诊能力差,工作区域划分不严格,有交叉感染的潜在危险。同时,由于板房面积小,除了医生的诊断桌椅、检查床之外,所剩空间狭小,很多科室都没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公共洗手设施离诊室都有一定距离,这给各科室人员的日常手清洁增加了难度。但各科室人员仍然坚持日常清洁和消毒,坚持每日通风。
4.2手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由于在板房搭建过程中,没有按手术室要求进行建造,手术室是在住宿用板房基础上进行改造而成,将3间活动板房分别改造成手术间、无菌物品存放间、打包间、洗手间、工作人员休息间。手术间与无菌物品存放间采取紫外线、臭氧、乳酸相结合的空气消毒方式,室内保持清洁、卫生、无尘、无污染,接送患者平车保持清洁,使用一次性大单,一人一换,手刷一人一用一灭菌,拖洗工具分室使用,标识明确,使用后洗净、消毒、洗净、晾干,所有手术人员均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尽量确保手术安全。虽然改造后的板房可以进行手术,但仍面临着不少感染问题:患者的出入通道不能严格分开,手术室区域与周围环境比较接近,板房隔音、隔热效果差,人流、物流在手术室外不断通过,环境较嘈杂,外界灰尘污染也较严重,这给手术室的日常保洁增加了难度。只有一个手术间,在连台手术与急诊手术等多台手术时可能存在共享冲突。
4.3供应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供应室是医院的解毒、供应中心,感染管理是医院感染管理的重中之重,供应室工作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到临床服务质量。我院供应室共有3名工作人员,1名主管护师,2名护师。有工作人员值班室1间,无菌物品存放室1间,高压灭菌室1间,一次性物品存放间,有下排气高压灭菌蒸锅一台,另有两台小型蒸锅,保证了全院的灭菌物品供应。严格登记制度,所有质量监测、效果监测、工作流程均登记备案,消毒员持证上岗,灭菌合格物品有明显标识和有效期,专室专柜存放,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性用品严格购进、使用、管理制度,对捐赠的一次性用品建立专用捐赠账册,严格使用管理。存在主要感染问题:供应室处在板房区内,不能相对独立设置,布局欠合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生活办公区划分不严格。由于板房数量受限,没有回收、清洗、打包间,不能在供应室进行清洁、去污处理,各科室的器械、物品仍由使用科室自行处理,这样就存在分散作业、清洗不够彻底、管理难度大等感染问题。
4.4治疗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地震后,由于板房数量和条件所限,对各科治疗室进行适当整合,内科、外科、门诊各护理单元合署上班,治疗室、办公室、值班室共用。在现有的治疗室内,配备了空调、流动水洗手设施、无菌物品存放柜。每日清洁治疗室,地面湿式清扫,每日用紫外线消毒,保持空气清洁,碘洁、酒精密闭存放,容器每周灭菌2次,工作人员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无菌配药、注射安全。存在主要感染问题:由于全部整合,人员较复杂,管理难度大,加之各科室病员病情不一样、医生用药习惯不一样,给治疗处置增加了难度,治疗工作量大,人员流动也相对较大,潜在空气污染、使用后物品清洁消毒不够彻底等问题。
4.5医疗废物处理
医疗废弃物规范化管理是基层医院普遍面临的难题,作为地震灾区更是难上加难。医疗废弃物含有大量致病微生物,不仅污染环境而且传播疾病。医院工作人员每天接触大量的医疗废物,如各种污染的针头、纱布、管路等,是传播艾滋病、肝炎病毒的重要途径。医院板房全部按照住房标准搭建,每间20平米,废水都采取屋边沟排放。对一般的居民来说,可能不存在多少问题。因医院工作的特殊性,在这样条件下医院的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理成了难题。针对医院实际,要求各科室在出科之前必须进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消毒、毁形,医疗废物用黄色塑料袋分袋分类包装,指定专人定时回收,每两天用车辆运送至垃圾场焚烧、深埋。虽然也尽量采取措施,但仍然存在着运送过程中密闭措施不太好、焚烧不够彻底等情况。特别是医院污水基本无法处理,科室较为分散,各科室废水直接从屋边沟排放,难以集中收集或进行消毒处理,致使医疗废物、污水处理不彻底,有各种细菌、病毒向外扩散的潜在威胁。
4.6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
早在三千多年前孔子就有“学而时习之”的精辟论说。他告诉我们学习知识必须及时巩固消化。如何巩固消化,教师布置学生做作业即为最好的形式。
伴随着课程改革的热潮,广大教师越发注重了课堂教学的创新,形式多样的教学着实让人耳目一新。而作为教学环节之一的作业设计却往往被我们所忽视。长期以来,语文作业的形式并未得到很大的改观,还是老调长谈。仅仅依靠课文后的几道思考题或是课辅材料中的标准化试题来巩固学生的学习。这些囿于书本、拘于读写、限于室内的作业大大地禁锢了学生的活动空间,限制了学生的知识视野,制约了学生思维的发展,影响了学生语文整体素质的提高。与新时期的课程改革格格不入。因此,推进课程改革,实施语文素质教育,必须对传统的语文作业加以变革,实行全面的开放,让它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一、向思维开放,让作业成为训练思维的体操。
心理学理论表明,思维是智力的核心。在语文能力结构中,思维能力是其灵魂。语文教学要强化以语言为载体的思维训练,体现语文教学的学科特色,发挥语文学科的根本功能。为此,除了在课堂教学中坚持语言与思维的一体性训练,还必须通过“作业”来引导学生开展有学科特色的、以语言文字为工具的思维活动,使作业成为训练思维的体操。
1、“机械作业”――以思激活
抄写、背诵等历来被称作“机械作业”,其原因就在于教师对这类作业理解的片面的指导的偏颇,只注重作业结果,不进行过程的指导,把学生引入“死抄、死记、死读”的误区。其实这类作业只要强化了思维参与,就能变“机械”为“灵活”,变“死记”为“活学”,使其语言能力和思维能力同步发展。具体做法如下:
(1)、抄写中的思维参与
“抄写”可要求学生的“思”贯穿于始终:写前,读一读字音,想一想音形的联系,以记住字音;写时,看一看字形,想一想书写的技巧,以揣摩形体;写后,记一记笔顺,想一想字形的组全,以记住字形。这们,就能发挥“抄写”的识记功能、养育功能和习惯培养功能。
(2)、背诵中的思维参与。
背诵可分步练习,循序渐进,力求思维参与。一是看一看:初读概览,整体把握内容;二是理一理:默读课文,理清叙述顺序;三是找一找:默读课文,画出顺序标志;四是想一想:轻读课文,还原语言形象;五是记一记:读后静忆,回忆背诵内容。这样就能背诵与理解结为一体,把读记与思维融为一炉。
2、“灵活作业”――以思求实
“品词析句、用词选句、读写结合”等灵活作业中的思维训练比较明显,但须讲究训练方法,以保证活中求实,实中求效。具体可要求学生品词析句要双性聚焦,用词造句须打开思路。读写结合能选好内容。
二、向生活开放,让作业成为丰富生活的向导
生活是学生进行语言实践、获取语文知识的广阔天地。教师可通过作业把学生引向家庭、引向社会、引向生活。使作业成为丰富生活的向导。
1、“口语表达型”作业
学生在家可谓无拘无束,畅所欲言。为此可有目的地让学生进行口语练习。如:选讲学校、社会的新鲜事情、学校组织的活动等等。学生为在家人面前“显示本领”,往往态度十分认真,而家长直接听孩子“演讲”,又随时对孩子加以指导点拨,这种学生与家长之间的双向互动,填补了老师不在时的空白,其效果是不言而喻的。
2、“观察积累型”作业
观察是积累的前提,学生往往会对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可结合语文教学布置一些观察类的作业。如要求学生回家观察禽畜的生活习性,蔬菜农作物的生长过程,家用电器的式样及其功能,家长忙农活干家务的情景;还可以让学生去商店、集市、车站、影院作专题观察。当然这类作业教师需进行观察目的和方法的指导,要求学生观察应按顺序、有重点、抓特点、多联想。并完成一定数量的观察笔记。
3、“动手操作型”作业
现代教育理念告诉我们语文作业不能受学科的限制,教师应打破学科的界限,加强学科间的联系,让语文与自然、社会等学科结合起来。因此作业时可让学生动手做一些小实验,作一些小研究,进行一些小探索。并写出自己真切感受,这样既能丰富学生知识面,又有助于学习兴趣的培养。并且对学生习作素材的积累有一定的帮助。
4、“搜集整理型”作业
这类作业的布置应因人而异,一方面可根据学生爱好的不同,引导他们搜集邮票、火花、图片、烟纸、糖纸等。让他们选择自己喜欢的内容贴在专门的作业本上(贴画本),并根据画面的内容写一些作品简介,还可以让学生对搜集的内容进分类,如“迷人的风光”、“古老的建筑”、“别致的民居”、“伟人的风采”、“辉煌的成就”……另一方面可进行“语言知识”的搜集。可让学生从书报杂志、广播电视以及网络中去搜集一些名言警句、趣味常识;还可到群众中去搜集谚语俗语,至理名言等。并开展交流,资源共享,去粗取精。
5、“劳动服务型”作业
为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服务观念,同时积累读写的素材。可要求学生回家学做一些家务活,也可组织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让学生在进行作业的过程中受到良好道德的教育。
三、向个性开放,让作业成为发展特长的手段
实施素质教育须承认个体的差异,教师应根据学生个性差异因材施教,促其个性充分发展,使他们成为全面加特长的新型人才。据此语文作业需在考虑共性的同时,兼顾学生的个性。使作业能成为发展学生特长,弥补学生不足的手段。
1、“顺其意而扬长”
教师可根据学生的爱好设计作业,引导实践,以创造条件发展学生的特长。擅长写作的学生可组成班级文学社,负责编辑班级小报、黑板报,并鼓励向刊物投稿;擅长口语的学生可组成班级演讲组,定期举行演讲示范;擅长书画的学生,可成立班级美编组,负责班级板报的美术设计;擅长演唱的学生可组成演唱组,负责课本剧的编排、演出。擅长搜集信息的学生可组成“小灵通信息台”,定期向学生校内外的新闻事件……
2、“反其道而变短”
论文关键词:施工项目,内业资料,管理
0 引言
施工项目内业资料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过程中施工、监理单位依据有关规范、规程、标准所做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等应归档的资料,它是评定工程质量、竣工交付使用的必要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施工项目普遍存在重施工、轻管理,重外业、轻内业的项目管理“通病”,常常由于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严重滞后于项目主体工程的进度,造成不能及时进行工程交工验收。以及由于内业资料收集不及时,影响项目的计量工作,造成资金周转困难。
1 现状调查
施工项目内业资料是公路工程建设中施工形成的资料,反映的是项目施工建设的客观状况和规律的信息,它包括文字、图表和音像等表达形式。在这里,内业资料特指施工项目质检资料的基础资料部分,即施工原始资料部分,包括为竣汇表、监表、施工记录表、质量检验表、试验记录及报告、施工日记、施工照片、针对性的文件、竣工图纸,以及变更索赔资料。
由于业主、监理单位不同项目管理论文,对质检资料的要求也不同,对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一直没有统一标准。如何做到内业资料填写正确规范、收集及时完整,并满足业主监理及档案归档要求,值得去考虑和解决。通过调查,发现内业资料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资料归档散乱,不系统;
(2)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概念不明确;
(3)内业资料填写有缺项、缺漏及填写错误或填写不规范的现象;
(4)分项工程的评定在外观上的扣分不符合评定标准的要求;
(5)原始记录资料监理未签认;
(6)存在试验、检测抽检频率不够的现象;
(7)试验资料与质检、测量资料的施工检验日期有矛盾;
(8)施工照片收集不全或收集整理不规范;
(9)施工日志的收集不全;
(10)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不及时。
内业资料零乱、分项评定不及时关联图
2 内业资料填写的依据
内业资料的填写与编制依据有:
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 F80/1-2004)
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3)《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5)《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30-2003)
6)《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9版)
7)各种试验规程
8)各条路合同专用技术条款等等
3 制定应对措施
3.1 制定相应管理办法,约定项目各岗位管理职责。
针对项目内业资料存在问题,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内业资料管理,充分发挥内业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管理的作用,促进工程项目内业资料的规范性和及时性,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免费论文下载。特制定《项目内业资料管理办法》,从管理上约定项目各项目职责。
各岗位主要职责:
1)项目总工:为项目内业资料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安排工程资料(包括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编制、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2)项目副总工:协助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安排工程资料(包括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编制、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3)质检负责人:项目内业资料具体执行人,与测量、试验工程师一起收集、整理所有自检资料,并编制相应的表格,为申报认可、竣工资料提供依据。
4)资料管理员:对项目各种不同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造册登记,并分类进行保存。
5)试验人员:及时整理各种试验数据、资料,并做好分类归档,为验收、计量提供试验资料。
6)测量人员:协助项目总工编制、整理有关测量的竣工资料。
7)技术人员:填报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各种检查报告、中间工序交接资料及施工照片,并及时收集和归档相关资料,填写施工日记。
项目部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归档。在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内业资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内业资料的原则,管理好项目的内业资料相关材料,确保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3.2施工项目做好内业管理措施
3.2.1 项目进场后,按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管理论文,根据JTG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录A(141~144页),划分项目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清楚,以及各工序质检资料收集与填写划分清晰,并建立内业资料台帐。
3.2.2 项目部的内业资料及时收集、整理,要与项目外业进度同步。每月及时按内业资料完成情况,填写内业资料资料台帐。
3.2.3 为保证资料的可靠性、完整性,并依据JTG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资料请用钢笔或中性笔及时、认真填写,不得任意涂改,如确为记录有误可划改,签字要齐全。
3.2.4 内业资料中,工程照片能较好地再现工程现场的施工管理和进行情况,是了解隐蔽工程质量的必要资料。随着道桥技术的快速发展,施工管理日益复杂多样,作为施工记录的工程照片也更加重要。同时工程照片也是中间计量的重要依据。
3.2.5 施工日记也叫施工日志,是工程整个施工阶段的施工组织管理、施工技术等有关施工活动和现场情况变化的真实综合性记录,也是处理施工问题的备忘录和总结施工管理经验的基本素材及工程交竣工验收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为:日期、天气、气温、工程名称、施工部位、施工内容、应用的主要工艺;人员、材料、机械到场及运行情况;材料消耗记录、施工进展情况记录;施工是否正常;外界环境、地质变化情况;有无意外停工;有无质量问题存在;施工安全情况;监理到场及对工程认证和签字情况;有无上级或监理指令及整改情况等免费论文下载。记录人员要签字,主管领导定期也要阅签。
3.2.6 项目部成立独立的档案室,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档案室,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定期将本部门的文件转交档案室。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
3.2.7每周召开例会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明确责任。
加强项目内部沟通,每周召集质检、试验、及测量各部门开例会,确认施工部位、施工时间是否一致统一,确保资料填写一致统一,并把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和问题提出,及时沟通解决。加强与业主、监理的沟通,及时签认资料。
3.2.8组织每月对资料进行检查项目管理论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行奖罚。
每月由项目总工组织对内业资料进行检查。根据资料目录台帐分路基土石方、排水、防护按每公里进行排查、桥梁下构按每个台墩进行排查,桥梁上构按每一片梁进行排查,涵洞工程按每座进行排查,确保不漏检。同时制定奖罚措施,月底并进行评比,奖励先进,处罚落后。
4结束语
施工项目要从一进场,就从严要求,并积极认真做好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持续有效进行,使每个施工技术员习惯化、规范化、普遍化,就可以做到边收集、边整理、边归档,力求内业资料标准规范、格式统一、资料完整,以及内业资料和工程建设同步,为后续竣工资料的编制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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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造价,收集,分析
造价资料是指已建成竣工或在建的有适用价值的代表性的工程经济指标(如工程分部分项指标、单位指标等);施工相关方案或工艺的文字资料或影像资料以及相关材料的价格指数等分析资料。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对基础设施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国对固定资产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断加大,但由于我国在以前对于一个项目的工程造价费用测算并确定主要是采用依靠定额计算的方式,但是这种静态计划指令模式已越来越不能够满足此后现今市场经济的需要。因此造价相关内容资料的收集和分析逐渐成为现今造价工作中重要的一个环节。
二、国内及国外相关工作发展状况
在国外,政府通过制定间接的法律和法规,提出指导性建议给予政策性倾斜、优惠又或者其他的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工程建设相关各方共同做好工程造价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以及相关的分析工作。这些举措促使有关的政府部门,设计、咨询、业主和施工单位都非常重视对工程造价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比如英国皇家测量师学会就专门设立了造价情报所,该机构里聚集了大量既有丰富实践经验又具有经济分析专长的皇家测量师,专门负责处理和分析相关的造价资料和信息。
目前国内建设市场也已步入完全的市场化程度,在造价工作领域,也开始借鉴国外在该领域的先进经验,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指导,让相关单位参与到造价资料的积累与分析工作中来,比如目前已建立的材料造价信息制度、人工、材料和租赁机械,以及建筑工程相关造价指标定期制度等。
三、类似项目执行情况
对造价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的重要性,现以某个项目作为范例,以便于证明本观点。
该项目为双塔悬索桥,全长1.6km,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八车道,跨江主桥为主跨880m的单跨悬索桥,桥面宽度38m。
按照项目内容及委托方要求,项目组首先从项目的结构、规模、实施地点和周边环境情况等方面入手对项目进行熟悉。为此项目组首先阅读地质勘查资料和设计图纸资料,提出图纸中所需要明确的问题,然后到项目实施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收集周边场地主要是地面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网实地现状情况,与项目委托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沟通。
通过读图和现场实地考察,项目组人员对本项目中的问题进行汇总和梳理。本项目属于技术复杂项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本项目采用多项新工艺和新技术:
例如主缆采用采用预制平行钢丝索股,每根主缆由110股127-5.1mm镀锌高强钢丝组成;吊索采用预制平行钢丝束,钢丝束外挤包8.0mm厚双护层PE进行防护,索梁连接采用销接式,即吊索上端通过叉形耳板与索夹连接,下端通过叉形耳板与钢箱梁上的锚板连接。索夹均采用上下对合型结构形式;成本管理论文主缆锚固系统由后锚梁和前锚杆组成。后锚梁埋于锚体混凝土内,前锚杆一端连接在后锚梁上,另一端伸出锚体前锚面,与主缆相连。主缆索股散开后,先与锚体前锚面外的锚杆相连,通过锚杆将主缆索股力沿主缆散开方向继续扩散后,再传给锚体后端的后锚梁,通过后锚梁的承压面将主缆索股力传给锚体混凝土。
2、本项目由于周边建筑和地下管网项目多,场地狭窄。所以需考虑对应的措施内容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别是本项目下游设有自来水公司的取水口,因此还需考虑在施工时对废水废液的收集和处理。
3、本项目施工实施难度大,例如主塔基础设置在江边,地质情况复杂,施工时还受所在江段水文变化情况和航道交通影响;项目超过30m以上的高空作业项目繁多,高空作业的人、机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是施工中控制的重点;主桥的上部结构施工,包括主、散索鞍施工,施工索道和猫道的架设,主缆架设,索夹、吊杆的安装,以及加劲梁的吊装(特别是端部梁体就位)与焊接,除精确定位是重点和难点外,构件的加工成型也是施工控制的重点,尤其是主缆架设。主缆是悬索桥中极其重要的构件,被誉为悬索桥的生命线,其强度和缆长直接影响成桥的线型和受力。
由于上述问题涉及到材料、周边情况收集和工艺方面解决等问题,项目组按照资料收集和分析的相关方式方法进行解决:
1、对本项目中“四新工程(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内容”进行汇总、梳理和分析,并与设计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并掌握相关的内容,领会设计人员的思路。通过公司内部信息数据库和互联网,收集与新材料、新技术、新技术和新设备有关的造价资料。并进行分类,包括类似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阶段的重要指标;相关材料和设备产品生产厂家规模、地点、运输方式、产品生产周期和原材料的价格;新技术和新工艺的推广程度,使用单位对此的反映等。2、对于图纸无法反应的现场情况资料,需多次到实施场地进行考察,填写调查情况表。以做到测算费用时,条理和思路清晰,做到费用计算的不重不漏。3、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立足于实际的施工情况,查询公司信息数据库中的以往资料进行查询、阅读并从中截取需要的资料,以明确大体概念上的内容;到类似项目工地进行参观学习,与项目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深入的交流,通过现场实际考察,了解现今实施该项目所需采用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案的大体内容;根据书面资料并结合项目相关图纸、现场调查情况表等资料,编制本项目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状;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1 我国建筑行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进行着历史上,也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房地产业得到迅猛发展,该产业庞大的建设规模和从业人员队伍,使建筑施工行业生产作业呈现出危险性高,事故发生率高的特点。建筑施工生产发生的安全事故给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其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给国家和集体财产带来严重的损失。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任务十分严峻。
1.1 法律法规不健全,贯彻执行不彻底、政府部门监管不严
现阶段,我国专门针对建筑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尚不够健全。相关资料显示:我国自建国以来,在所有的颁布并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中,专门针对建筑业的却只有199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2004年施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国内的一些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够强和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已经越来越明显,导致某些环节无法规可循,同时,部分法律法规还存在着重复和交叉现象。而在法律法规的现场执行过程中,很多企业不重视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这也进一步的削弱了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另外在政府部门方面,一些主管部门对国家下达的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没有很好地贯彻实施,使得监管失控状况十分严重,从而导致事故隐患大量存在。
1.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我国很多建筑施工项目在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时普遍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流于形式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编方案多,针对性差,执行不够;喊口号多,教育培训不深入;审批签字多,分析研究少;会议讨论多,现场检查少。
第一,各项目施工现场普遍存在施工措施及安全方案等没有针对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编制的问题,大多数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均按照模板套格式,这也导致这些措施方案的针对性不强,可执行性不高,让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到位、方案先行成为了空谈,严重影响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技术性和科学性。
第二,许多施工项目存在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或者不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问题,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均为挂名、实际并未到工地现场参与管理。例如在许多劳务分包队伍中,现场施工过程中均未安排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的安全员也是“挂名”的,有名无实,甚至有的分包队伍施工现场都没有持证的安全管理人员,自身安全管理混乱。在项目总承包单位中,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挂名”的现象多,现场管理人员与备案上报的不符,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等。
第三,由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制度不完善,这也导致了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上存在很多不规范的行为,使责任并没有落到实处。而监理企业作为现场监督单位,在行使监理权力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审批只是走过场、签字,对方案研究、审批不认真,甚至于有一些监理工程师自身对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等规范不熟悉,导致不能及时发现方案、措施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不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四,目前,建筑工地上的多数工人都是农民工,没有受过系统正规的教育,自身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意识较差,并且在出现事故时,不知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许多施工项目对于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以及培训很不到位,进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作业教育、季节性教育、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上岗前教育等等均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现场安全教育多为走形式、做资料,安全教育没有起到实际的作用,对于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无实质性作用。施工现场由于施工作业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变动频繁,许多劳务队伍新进场的工人未及时的进行进场教育和岗位培训等就已经上岗作业,在施工作业中对于作业环境以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认识不够,自我保护能力较差,而这一部分作业人员也是发生安全事故的高危人员。
1.3 安全检查不彻底、整改落实不到位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各层次的检查均较多,政府部门、公司、项目部、班组内部等,各类型的检查也较多,消防安全、机械安全、临电安全等,打算呢往往这些检查均存在检查时不仔细,许多检查只是走过程、走形式,并不能真正的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即使在检查中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也不予以高度的重视,为了节约施工成本投入,不愿意在安全管理与隐患整改方面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这就导致了很多安全检查失去了意义,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例如,许多政府部门等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时,听汇报讲解多,深入现场检查督促的少,往往并不能发现现场实际存在的安全隐患。公司级检查中,一般安全检查时间仓促,检查人员对施工现场环境等并不熟悉,这也导致了很多公司级的安全检查只是走过场、走形式,对于施工现场实际的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和指导意义不大。在项目部以及班组内部组织的检查中,由于现场的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熟悉、了解程度较高,往往切实能够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但是由于大部分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无法直接安排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相关作业,导致了安全隐患发现后整改落实不及时或执行效果不佳。特别是对于一些整改难度较大的、整改需要投入较大的安全隐患,项目部及班组在整改过程中反应均较慢,这就造成了安全隐患长时间得不到及时消除的现状。
1.4 盲目抢工
现阶段许多由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为了加快资金的周转,及时收回成本,现场的一些施工单位为了完成产值任务,往往在工期上盲目的追求施工速度。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味盲目的的追求工期短,施工快,导致了施工现场出现很多无计划安排甚至在施工条件及施工环境尚不具备的前提下就安排施工的现象。这样的盲目抢工,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必然得不到有力保障,而盲目抢工阶段往往也是施工现场安全、质量事故频发的阶段。
1.5 现场机械设备、材料管理使用混乱
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大小型机械设备、材料等对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也有着重要的影响。一般的施工单位在进行现场施工管理过程中,对于机械设备及材料管理均比较严格,但是依旧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
第一,现场大型机械如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在施工的前期选择时均较为细致和认真,但是一旦大型机械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之后,现场对于大型机械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不够。例如很多项目施工现场的塔吊吊钩、钢丝绳等磨损已十分严重仍在继续冒险使用,甚至于有的塔吊标准节连接销已经松动。施工升降机附墙件连接螺栓松动、门联锁装置损坏、限位装置失效等现场时有发生。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于大型机械的管理缺乏了解,不能及时的发现大型机械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机械冒险使用危险性极大。
第二,现场使用的各种中小型机械管理、使用混乱。大部分的施工项目机械安全管理的重点全部在大型机械上,对于现场大量使用的小型机械设备等管理不足。主要体现在现场使用的大量手持式电动工具等,工人随意接长电源线、随意拆除工具传动部位防护罩、破损严重存在漏电或伤人可能性仍在继续使用。其次是现场使用的小型机械设备等许多均不属于正规大型厂家生产,甚至许多是“三无产品”,其本身的安全性能就不高。
第三,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材料等不仅对工程的质量有着重大的影响,对于现场的安全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施工现场现场使用非常多钢管、扣件、密目网、装饰装修材料、机电设备等,这些材料的质量和性能都直接影响着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例如现场大量使用的钢管、扣件等,一旦这些受力构件的强度和刚度等不符合要求,在使用过程中就会危及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支撑、维护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且一旦出现事故将会是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在机电安装和后期的室内装饰装修阶段,进场的很多设备、材料等均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影响重大。大型机电设备在安装过程中涉及到大型起重吊装作业,一旦吊装方案编制不合理或者起重机械设备选择不当等出现安装事故,后果也将不堪设想。装饰装修阶段进场的大量易燃材料也是对安全管理的重大考验,尤其是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2 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可行性对策
针对现阶段我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我国安全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12字方针,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总结主要取决于人、物、环境、管理等四个方面,为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就必须首先从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源进行控制和管理,现就此几方面分析并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如下:
(一)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无规矩不成方圆,在施工现场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建筑工程管理条例是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保证,做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体制完善,责任、权利相结合,不断完善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和奖惩办法,制定奖罚分明的激励制度,以此充分调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以及施工班组管理人员参与安全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政府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落实监督管理责任,从严执行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加大对施工项目的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力度,把安全监督检查与行业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并形成联动体系,以确保监管力度和效果。
(二)各类监督机构要发挥其监督作用,加强对典型问题,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
政府部门及其他监督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典型问题应严格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对于一些无视工人生产安全、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责任不落实、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企业和单位,要与经济挂钩,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尤其对于安全隐患不整改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于造成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在查清事故原因后,要加大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力求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现场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结合我国现阶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现状,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不仅仅需要针对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还需要针对施工现场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管安全,营造良好的安全管理氛围。施工现场的许多安全管理人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和知识就有限,必须对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其有能力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能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能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措施。同时,在施工现场施工作业队伍、人员的选择上,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人员的筛选工作,要选择有一定资质和能力水平的施工作业队伍,要选择有施工经验的施工作业人员,要选择有操作资格证、上岗证等相应资格证件的施工作业人员。对于进场的农民工,要重点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从源头上消除不重视安全的思想,整体增强施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坚持计划性、长期性、系统性,把这项工作纳入职工的育培训计划,采取多样形式,适时适地,严谨认真地落实好进场教育,特种及特定教育,正常性的教育培训。
(四)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加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力度。
首先,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的投入必须做好投入到位,专款专用,要分清主次轻重,明确安全投入的必要性,建筑施工的安全设施投入不能节省,如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对整个施工项目乃至整个施工单位都将造成巨大的损失,并且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要充分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要按规定进行设置,确保能充分发挥其安全防范作用。例如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要采取可靠的定型化防护,既能实现安全防护功能,又经济美观。在危险处设置危险警示标志等。
其次,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工作。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要配备齐全,岗位责任落实到位,施工现场要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所有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对现场违规操作班组、违章作业人员给予相应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按照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在组织进行日常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同时,还要根据施工季节及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组织季节性和专项安全检查,确保项目自身安全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在项目部自身做好安全检查的同时,施工单位公司级安全管理部门应经常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或专项检查,并及时反馈监督检查情况,用以促进项目安全管理。另外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重点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的标准化管理,确保施工任务安全正常进行。
(五)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不同于普通的车辆等,一般没有明确的报废期限要求,往往只要机械设备还能工作,施工单位就会一直使用,但是实际上一些机械设备经过长时间使用,即使某些功能还可以运行,但是因为使用时间较长、维修保养不够,机械设备的磨损、老化已经处于安全的临界点,状态已极不稳定,但很多施工单位出于经济的考虑,认为购置新机械设备花费巨大,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能省则省的思想继续使用已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备工作,往往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及时检查更新安全设施以及机械设备是预防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加大安全管理资金投入,及时更新安全设施,尽量减少或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现场的机械设备要做到及时检查,并定期进行修理和维护,对于应该淘汰的要做到坚决淘汰更换。总之,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要加强施工安全的防范意识,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3 总结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关系重大。一方面其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如果不科学合理的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极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而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损害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甚至会发生死亡事故。另一方面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还关系到施工单位自身的利益。施工中的安全隐患或人员伤亡事故,将会严重影响施工企业的施工进度,会给施工企业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影响其经济效益等的实现。
总之,施工单位只有增强安全生产的危机感、责任感,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念,采取科学合理的安全措施,严格检查制度落实,才能在建筑施工现场营造出安全的工作环境,避免事故发生,杜绝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 杨文柱.建筑安全工程.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2] 刘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