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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6-02 10:38:1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篇

为深刻汲取盐城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和有影响力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20年春节,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目标,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主线,推动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标准,即: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专项治理行动期间,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纠。第二阶段,由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对企业自查自纠进行检查督查。第三阶段,对企业在第二阶段截止期前仍未完成整改工作的,依据监察执法清单实施精准执法,以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的过硬手段,实现闭环管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治理范围

以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交通工程建设、路航基础设施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督促全县交通运输所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分工负责如下:

(一)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行动工作。

XX副局长负总责,运管所牵头。

(二)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行动工作。

XX处长负总责,海事处牵头。

(三)港口营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行动。

X副局长负总责,局港口办牵头。

(四)交通工程建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行动。

XX副局长负总责,质监站牵头。

(五)路航基础设施专项治理行动。

XX副局长负总责,局养护科、公路站、路政大队、XX船闸、县航道站牵头。

三、治理内容

(一)安全责任方面。

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以主要负责人(或实际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企业管理层实施“一岗双责”,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制定各类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二)安全投入方面。

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劳动防护、应急救援及其物资储备等资金投入,专项用于保障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为全体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道路交通等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并鼓励其他企业积极投保,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社会责任。

(三)安全培训方面。

企业应当对全体从业人员(含本单位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以及临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班组长(工段长)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从业人员能够熟练使用安全设施,了解安全通道的位置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应参加专门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并具备其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

(四)安全管理方面。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改进现场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岗位、班组、车间、企业”四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辨识排查整改危险有害因素和岗位风险点,严格执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执行动火、吊装、高处等危险作业作业票审批许可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五)应急救援方面。

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履行评审、公布和备案等法定程序。道路交通等企业应当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从业人员在发生生产安全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生,预防次生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进度安排

(一)启动发动阶段(2019年12月18日前完成)

请牵头单位结合行业领域实际,专题部署开展相应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行动,迅速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行动目标、主要内容、进度安排、责任人员、工作措施等具体事项。同时,方案中要根据各自职责,以“附件清单”的形式,逐条列明监察执法事项清单,提前告知企业监察执法事项。实施方案于2019年12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书面报局安委办(安全科),联系人:XX,电话:XX)。

(二)自查自改阶段(2019年12月19日-12月31日)

交通运输所有企业要严格对照上述落实主体责任的五项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形成条目式自查清单,并如实上报至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对排查中发现未落实到位的要求以及事故隐患,迅速启动整改工作,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资金投入,确保至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整改完毕。在此期间,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动态管理,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事故。

(三)检查督查阶段(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7日)

各相关单位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辖区内、行业领域内所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情况以及事故隐患实施“全覆盖、不间断”检查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并入企业上报的自查清单,由专人进行汇总、分类和更新,形成台账记录,同时,按照分片包干等形式,指定专人负责企业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确保每一家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员,至2020年1月7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对于未完成整改工作及其未完成事项,要形成问题清单(见附件)报送至局安委办,局安委办将汇总后报县安委办。

(四)监察执法阶段(2020年1月8日-1月17日)

各相关单位报送的问题清单,进行重新分类筛选,形成交督办清单,采用精准执法的方式对相应的企业依法从严实施行政处罚,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局安委办,局安委办将报至县安委办适时在主流媒体予以通报。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或者有影响力的事故的,将严格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严厉问责,对因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此外,鼓励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并按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的重要措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同志直接抓的工作格局。局安委办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有效开展。专项行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局安委办,局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对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和通报,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之中。

(二)全面扎实推进。

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内、行业领域内实际情况,将本次专项行动覆盖到所有企业,按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的要求,紧盯重点行业领域,以点带面,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内容,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主线,以排查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不留死角的决心,坚决消除安全监管盲区、化解风险隐患。

第2篇

关键词:石油化工;安全生产;管理

当前,石油化工企业在新的发展战略下,正面临着企业深化改革、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大调整时期,企业的安全管生产理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如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要符合法律和行业需求,企业的安全制度应该更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科学规范可操作性的安全制度,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规范操作生产行为,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为企业减少、杜绝生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奠定基础,是企业长期经营与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2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生产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级人员,特别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各级各类人员的责权利进行科学合理界定,第二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各单位层层签定任书,使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进行严格监督考核,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进行。。

3实施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

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就是以尊重爱护维护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出发点,消灭潜在的隐患。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念的提出和实践,有以下二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是石油化工企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宏伟目标的前提和保证。二是以人为本安全管理理念,是当前推进安全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是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迫切要求。

4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

切实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的素质,要重点把握好培训对象、内容、形式、效果等4个环节,切实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培训对象的层次性和培训形式的多样性,把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业务能力与职工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与激励机制相结合,使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达到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强的分析判断和紧急情况处理能力,使广大职工把安全作为工作中的“第一需求”,最终形成“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理念和习惯。

5建立适宜的安全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形成与发展的,被员工广泛认同或实际执行的企业经营哲学,即企业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以及以其为核心所产生的行为规范、道德准则、风俗习惯和传统的有机统一体。加强企业安全文化,是加强企业凝聚力、向心力的有效手段,应使广大员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意义,安全与效益紧密相连;宣传安全生产使员工自觉重视自己的安全,关心安全操作,视安全生产为集体荣誉。通过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以及多样化的安全活动,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文化氛围,带动员工遵守践行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和规范,从而达到企业安全规范的全部要求。

6实施安全风险识别与控制

企业要避免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必须事前对企业生产过程及各类因素进行有效的安全风险识别与控制。企业安全风险识别和控制是一项事前控制,安全生产只有事前进行有效的识别控制才能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生产过程中危险源的确定一般考虑因素,一是石油化工企业的高危易爆物质,容易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中毒、着火爆炸、泄漏等风险;二是作业现场环境条件是否有造成事故发生的因素;三是事故频发度、严重度及作业密度、潜安全风险等等。安全风险识别确定后,应立即纳入安全控制管理范围立即传达到作业的岗位员工,及时设置危险标志,实施防范措施,作业人员要高度重视工作中安全状态,随时识别安全风险的变化,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员工安全生产。

7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关系到企业生存的大事。根据企业生产工作实际状况,建立符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责任制度,针对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内容和操作流程,制定并细化安全生产考核细则,使安全生产个个环节做到有法可依、规范标准,并以此进行全面的监督考核,使其与企业员工的经济效益、切身利益挂钩,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做到人人关心、人人有责。对那些管理不善、违规违章指挥操作部门和个人按责任制制度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安全生产法交司法部门予以惩处。对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做出显著成绩的应加奖鼓励。使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化法制化。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是综合性系统性的科学。安全生产的主体是生产中的人、物、环境状态管理与控制的最佳有机组合,是持续的动态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效果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效益社会信誉,对国家集体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有重要影响。因此石油化工企业要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创新,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最终实现企业生产安全、效益优良,服务社会、贡献国家的宏伟目标。

参考文献:

[1]闪淳昌主编.《现代安全管理原理》.中国工人出版社,2003.4.

第3篇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来源:文章屋网 )

第4篇

《暂行办法》按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精细管理原则,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安全出发,提出了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关注的要素,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管理体系、风险辨识与评估、隐患排查、“三同时”制度、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责任追究等。

《暂行办法》确定了对中央企业的分类监管原则,根据企业主营业务内容和安全生产的风险程度,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并实施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加大了对中央企业的安全业绩考核力度,规定中央企业发生瞒报事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该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一律实行降级;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中央企业年度内发生较大责任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都要依据规定进行降级、降分的处理,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

《暂行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国资委更好地履行出资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现国资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有利于规范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解决责任制不落实、生产安全投入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促进先进企业向国际一流企业看齐,鞭策落后企业迎头赶上,努力推动中央企业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暂行办法》的,对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请您简单介绍一下《暂行办法》出台的有关背景情况。

国资委负责人: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52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国资委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根据《通知》要求,国资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五项,即: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负责检查督促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督促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对企业负责人的安全业绩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参与或组织开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参与企业重特大事故的调查,负责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搞好统筹规划,把安全生产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职工健康与安全。在近期公布的国资委“三定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国资委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是“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五年来,国资委认真履行出资人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一些中央企业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完善、安全费用投入不足、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非常有必要出台一部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规章,督促中央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中央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资委在充分总结五年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结合中央企业的实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一年的起草、修改,最终形成了现在的《暂行办法》。

国资委制订《暂行办法》的宗旨:

国资委负责人:《暂行办法》的定位是力求到位而不越位,既有效履行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又不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既不大包大揽,又要清晰地界定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出资人监管的关系。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发挥监管的综合效能,保障中央企业资产安全,监督企业减少事故损失,提高资本回报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是将对人民群众负责和对企业负责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过程中,保障中央企业员工安全与健康,推动中央企业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履行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暂行办法》的主要特点:

国资委负责人:《暂行办法》以牢牢把握出资人的安全生产监管定位为基础,紧密结合中央企业的实际,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体现了对中央企业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精细管理。更高标准,主要是要求中央企业在继承过去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安全管理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新方法、不断创新新方式,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的新水平,力争成为同行业安全生产的表率和标杆。更严要求,主要是要求中央企业把以人为本与依法治企结合起来,落实“铁腕治安全”;通过“一岗双责”和严格的问责制,形成“谁不重视安全,组织上就让他的职务不安全”的氛围。更精细管理,主要是抓住中央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健全责任制和加大安全投入、安全培训为重点,引导中央企业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要安全的效益,不要带血的利润”,强化“安全是效益、安全是品牌”的意识。

二是对中央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的分类监管。根据中央企业行业分布广、规模差异大、管理基础参差不齐的特点,国资委将普遍性要求与行业、企业特点结合起来,依据中央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和安全生产风险程度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国资委根据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监管,既坚持了实事求是,又体现了公平合理。同时,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对下属企业也要实行分类监管,通过分类监管和行业对标,一方面抓好安全水平的普遍提升,另一方面加紧解决好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报告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明确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报告的事项、程序、要求等,目的是便于我委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有个总体掌握,更有针对性地做好出资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更重要的是引导企业增强信息透明意识,强化报告责任,防止迟报、瞒报、漏报事件的发生,树立负责任的企业形象。

四是加大了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的力度。在总结过去五年安全业绩考核经验的基础上,对降级降分处理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中央企业发生瞒报事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该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一律实行降级。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中央企业年度内发生较大责任事故或重大责任事故,都要依据规定进行降级、降分的处理。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同时,对安全投入达不到法定要求的,规定在考核业绩利润时相应予以扣除,目的是引导企业增加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国资委负责人:根据当前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发展仍不平衡,个别行业、个别领域、个别企业事故多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基础不够牢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现实情况,《暂行办法》以强化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线,以推进建立现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为重点,以加强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并与绩效薪酬挂钩为手段,对中央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和有效监管,最终实现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暂行办法》共分正文六章四十三条和六个附件。

《暂行办法》重点细化了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制,要求中央企业必须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原则,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尤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的负责人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同时要求中央企业要认真履行对出资企业的监管责任。

《暂行办法》按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精细管理原则,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安全出发,提出了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关注的要素,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管理体系、风险辨识与评估、隐患排查、“三同时”制度、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责任追究等。

《暂行办法》确定了对中央企业的分类监管原则,根据企业主营业务内容和安全生产的风险程度,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并实施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还规范了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制度,细化了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与奖惩的具体办法,并对安全事故等级划分、境外安全管理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暂行办法》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户核算并编制使用计划,明确费用投入的项目内容、额度、完成期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落实。国家和行业没有明确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的中央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实际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投入足够的安全生产费用。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落实情况要随年度业绩考核总结分析报告同时报送国资委。

第5篇

关键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基本含义和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的标准化管理模式是指在生产企业内部构建一套切实可行、安全运营的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全员参加,做好基础建设,巩固群众基础,突出安全防范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危险和化工产品的安全管理、排查隐患,做好整治工作。企业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建设是以安全生产的经营管理的行为作为前提和基础的,并且努力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责任制,同时必须做到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生产安全意识,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所有企业特别是生产危化产品的企业在实施这一管理模式的时候,必须同时树立以人为本的生产管理理念和安全第一的原则。从而组织和指导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管理,确保生产和经营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努力实现可持续的安全发展。那么什么是安全发展呢?它的本质是以人为本的发展,就是指职工群众不受威胁、没有危害、没有危险、没有损失的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财产为代价,这是安全发展的基本要义,也是安全发展的本质要求和指导思想。现在流行的最新经济学三角形理论的基本含义是指生产和管理是经济发展这个三角形的两条边,而安全发展则是这个三角形的底边,也叫底线,如果没有这条底线做基础或支撑,是不可能构成企业这个稳固的三角形的,企业就要垮掉的。

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和运营的标准化管理的保障体系。首先要做好做实企业生产和运营过程中的风险管理。依据生产和运营的安全质量标准要求,对企业内部的生产和运营的各种风险进行逐一的评估和保险投入,在试生产的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隐患都要逐一进行排查,都要全部将其列入整改计划之中,不厌其烦,反复排查、反复整改、直至消失。要建立并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其次要贯彻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法》,全面展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必须全面实现严细实的要求,决不能留下任何一点后患和隐患。这一点对于我们这样以生产危化产品为主的大型企业来说就显得十分重要了。石化企业在这方面的血的教训不少,确实需要我们认真地吸取。

2 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的几点思考

2.1 加强领导,全员负责。要不断的树立和强化“我的区域,安全我负责,责任重于泰山”的管理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标准、严要求,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精细实化管理。要严格贯彻落实企业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班子必须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并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承诺,建立并完善各级包保机制,努力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对一级负责,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和奖惩机制。

2.2 强化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强化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力度。安全生产是任何一个企业的底线、红线和生命线。首先各部门和车间班组都要按照上级要求和相关规定,扎实有效的做好安全生产的自检自查和自纠工作,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突破口和切入点,不断强化对人的管理常态化;加强对各种隐患的反复排查、确认、整改和验收的四位一体的闭合管理,必须按照常查、细抓、严管、真管的工作准则,每月开展一次厂级以上安全大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对在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下发书面整改治理通知书,具体要落实到部门和人头,限期整改。整改后还要重新进行复查。

2.3 强力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力度,努力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企业文化包括安全文化,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要素之一。任何企业都要通过安全文化来规矩人性的弱点和毛病,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努力让员工牢固树立让安全成为习惯,让习惯更安全的理念。要充分利用好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安全教育、班组长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班组每天安全喊话活动、班组每周一次安全活动、安全月活动、企业安全演讲活动、应急演练活动等安全文化建设的方式方法和各种手段,在各个生产岗位、设施设备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宣传展板等多种多样的形式,营造强大的安全生产氛围,使每一名员工都能在生产和工作中保持一个良好的安全心态和一整套约定俗成的安全作业行为规范。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的每一个环节中,让人们都感觉到事事有规矩,违规必受罚,自觉同不安全行为作斗争。

2.4 建立企业安全市场基金,奖罚分明。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长效机制,必须强化手段,赏罚分明。必须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奖惩条例,依据企业内部考核标准,加大考核力度,促使全体员工自觉准守安全生产责任制,激励员工主动学安全、讲安全、会安全的生产和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和安全发展的后劲。以下几种方法可以借鉴:首先是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的激励作用。对于抓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排查隐患和整改落实比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必要的奖励,不断发挥和调动单位和职工做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安全生产必须全员参加,打一场人民战争才会取得最后的胜利。其次是安全管理工作与职工工资直接挂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浮动工资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条例,依据检查评比情况,对职工进行奖励和惩罚,赏罚分明、奖优罚劣、毫不含糊。是与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的工资收入挂钩,依据各单位安全生产和管理的检查和考核的实际情况奖罚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工资或奖金。

参考文献:

[1]李有忠.关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一些探讨[J].轻工科技,2015(07).

[2]沈伟杰.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J].国防科技,2012(12).

第6篇

关键词:安全生产 责任制 工程监理

工程管理的核心是人,所追求的目标是利润,利润目标的前提则是安全生产,为了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制尤为重要。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意义: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利于增加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职工的责任感和调动他们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由各个行政部门、采区、车间、班组和个人组成,各自具有本职任务或生产任务。而安全不是离开生产而独立存在的,是贯穿于生产整个过程之中体现出来的。只有从上到下建立起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法规赋予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由大家来共同承担,安全工作才能形成一个整体,各类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无机可乘,从而避免或减少事入的发生。因此,许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在实行中、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工作采用目标管理的方法,并与奖惩制度紧密结合,使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工作得到了加强,这种做法是将生产安全所要达到的目标事先制定,并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各班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达到以这个目标,在奖金或其他方面要给予奖励;若完不成目标,要扣罚奖金或给予其他处罚。在实行时,通常考虑了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即权力大,所应承担的责任就重,因此在奖惩方面也要重奖、重罚,就象国务院领导所讲的那样做到有权就要负责,责权统一。法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核心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单位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

社会和市场的需求:社会需要生产单位对员工,市场需求生产单位对产品和生产过程的安全做出承诺。

责任追究的依据:只有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才能做到“层层有分工、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发生事故后,才能根据安全生产职责,来认定和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历史教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非常重要。因未建立和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或不认真执行安全职责,而使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各类从业人员受到行政责任追究、处分直至判刑的例子,屡见不鲜。

工程安全监理是指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工全过程进行评价、监控、监督,并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政策,制止建设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在允许的风险度范围内。工程安全监理是交通建设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保障。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实施,是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方法,也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强安全管理、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的一种新模式。

工程安全监理是《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监理单位的重要职责,加强对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将安全监理纳入工程监理工作是加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也是对工程监理制度发展和完善。

培训是安全生产的有力保障

目前许多监理工程师安全意识薄弱,对安全监理工作没有目标,没有一套安全监理有效措施,缺乏施工安全知识。因此,安全监理工程师除了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安全规程外,还要掌握施工工艺及分项工程中的各环节安全要点,有预见性地抓好安全施工薄弱点。近年来,交通部组织了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各种培训教育,对拓展监理工程的知识结构,更新监理工程师专业知识,提高监理工程师从业技能,达到了一定的成效。同时各监理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监理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理培训,并择优选聘监理人员,以满足公路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需要。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根据施工现场施工情况,做到提前预见,层层安全交底,切实做到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从而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监理企业安全责任制度现状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监理企业尚不完全具备承担安全责任的实际能力;从费用上来看,监理企业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安全监理费用收取没有通用标准。虽然少数地方有一些规定,但这点收入与监理企业可能要承担的安全责任严重失衡;从职权上看,法律法规规定了监理企业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暂时停止施工,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权利。但实际中监理企业未签字,工程都可以顺利交付使用的。施工单位只要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监理企业的权利将被架空,成为一个“摆设”。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也有待提高,很多监理工程师缺乏经验而难以做出准确判断,使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甚至部分监理人员在利益面前迷失自我,放纵不合格或不合标准的施工行为,经安全埋下了隐患。

安全监理的体系

(1)、安全监理流程的建立

A、建立组织机构。依据合同及工作要求,根据监理人员的经验能力确定岗位职责。

B、现场安全控制目标的确定。审查承包人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管理体系、施工危险源台帐及应急预案,及时对危险源排查,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的演练,做好相关记录。

C、熟悉施工图纸和周边环境,编制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进行交底。

D、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审查施工组织方案,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逐步进行落实,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合格时,及时整改。

E、检查施工用电、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特种人员的岗位证书。

F、检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巡视、检查、监督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措施的落实,检查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消防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G、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定期编制并上报安全监理报表。

(2)、进行安全监理后评价

安全监理后评价是指项目竣工后对监理过程中的对安全目标、监理措施、方等进行的安全综合评价,是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具体应做好几个方面:

A.分析考察安全监理目标是否实现,列出伤亡事故的人员数量、施工部位、产生原因等。

B.评价施工、监理措施是否有效和完善。

C.分析已出现安全事故,监理措施是否到位及完善。

D.总结安全监理工作成绩和经验。

总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关键,因此建立和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是保护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保证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企业的责任,必须认真做好。这就是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必要性。

参考文献:

第7篇

1、加强领导,成立了工作机构。为了使检查活动有序开展,成立了县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县长担任,县工信委主任任副组长,县工信委、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我县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精心组织,使检查活动落到实处。为使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到实处,我们制定了县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县工信委相应成立了三个检查组,带领各乡(镇)企站工作人员一道检查了园区外86家工业企业;工业园管委会成立了四个检查组,检查了园区内的110家工业企业。

3、工作成效。通过这次检查,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一是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帮助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机构更加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建立健全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不断督促企业抓好落实。三是组织企业参加各级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并督促企业经常性组织企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使职工安全意识得到增强,提高了职工自我防范能力。四是积极组织企业员工参加了6月9日在中心广场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五是组织大中型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预案演练,使职工懂得了珍爱生命、遵守规章、安全生产、防范事故的重要性。六是排队了38次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能当即整改的监督企业当即整改,对不能当即整改的,限期整改。特别是对消防通道被堵塞或占用、工作时间车间大门被锁、易燃易爆物品乱堆乱放的企业,除当即整改外,还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和警告。七是对企业提出整改措施89条,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措施,要求企业当即或限期整改。

4、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一些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安全意识不够,存在侥幸心理。针织服装、电子等行业企业,规模小,属家庭作坊式企业,并分布城乡角落,存在“三合一”现象,没有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没有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8篇

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⒈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其中一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以上。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⒉依据《辽宁省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树立个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施工现场,带动本地区建筑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⒊杜绝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淘汰的吊车。

⒋死亡事故结案率达到。

⒌建筑工程事故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人以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发生,杜绝特大伤亡事故。

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对于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建委决定于上半年分期举办《条例》学习培训班,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学习贯彻《条例》工作计划,企业内部要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特别是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要针对实际,开展好全员学习活动,重点对一线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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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同时要在责任制的落实上下大力气,不断探索,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落实办法,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和处罚力度

××年继续落实辽宁省建设系统“十五”期间安全达标方案,广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同时转变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实体安全,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状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以告知性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及巡查为主。全年开展不间断的抽查和巡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年在锦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上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不良记录和事故报送、处罚信息系统,凡出现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在网上予以公开曝光。并在全市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资质年检、晋升资质等级的基本条件,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事故多发企业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快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和办法

拟于××年制定《锦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房屋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工程安全施工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资质考核制度》和《建筑工程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工程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

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建筑和工程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条例》和建设部制定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的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新工人及工人转岗工作培训;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六、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多发事故和突出问题

××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在制度建设,完善建立安全技术方案论证,在严格执行标准和技术方案,重点环节的有效控制等方面做文章,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一是强调各方责任的落实,重点落实审批、验收、检查等责任制度。二是看有没有方案,对土石方开挖、深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降水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技术方案是否有论证、审查,论证审查的技术方案不得擅自随意变动。三是施工、监理严格验收检查,特别是在重点环节、重点内容上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标准规范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