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0 03:55:5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1.目的和范围
1.1为了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事故发生和整改隐患。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风险评价程序》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厂级综合检查。
3.2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3.3日常检查由各部门、班组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负责。
4.内容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是否强;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和健全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4.1.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1.5
查纪律:查岗位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有无酒后上岗和无证上岗的情况.
4.2安全检查形式
4.2.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管理委员会事务局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2
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管理委员会。
4.2.2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部门领导。
4.2.3
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一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2.4
各专业性检查,由各部门领导负责委托有资质人员进行检
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4.2.5
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由分管的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4.2.6
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记录完整。
4.2.7
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3检查后的整改
4.3.1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制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4.3.2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4.3.3
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
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市供热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市供热办的总体部署,我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1月5日前认真开展了电气火灾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健全领导机制,加强防患意识,有效组织开展。
我们根据各部门各专业的分工不同,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了专门的电气火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认真部署电气消防工作,明确工作责任,靠实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近期领导小组一方面对职工进行电气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另一方面还组织开展了电气火灾消防隐患大排查工作;确保双节期间供热生产安全稳定。
二、
强化教育,加大电气火灾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
在排查的过程中,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在排查、整改的基础上,突出治本,充分利用安全标语、网络宣传教育等有效载体,加大电气火灾安全宣传力度,边检查、边宣传、边教育,使公司员工对于安全用电,杜绝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到了一个新高度,让每个员工都具备电气火灾防范和处置的基本常识。
三、
突出重点,严格排查。
根据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我们针对各片区换热站、隔压站、锅炉车间、办公楼、抢修施工现场等区域的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栓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迅速制定了整改要求,
能立即整改的当下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排限期整改(后附排查治理清单)。整个排查过程不漏区域、不漏设施、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苗头和现象得到了迅速遏制。
以上为近期开展电气火灾安全隐患排查现场的一些图片
四、
隐患治理,重在落实。
依靠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责任制度,对于排查出的各类电气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人员,落实整改期限。对于未排查,未整改,不明原因延期整改的将严格落实责任人。通过各级责任落实,有效的建立和健全了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提升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水平。
通过近期的电气火灾排查治理工作,全员上下的安全用电意识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进一步排除。在今后的的工作中,我们将依据实施方案的各段时间节点有效开展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的电气火灾消防安全长效机制,认真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清工作疏漏,深入开展好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使西郊供热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供热有限公司
2020年1月4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序号
隐患问题
检查日期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完成情况
1
南简良东区换热站北侧循环泵存在频繁跳闸现象
1月1日
联系电气维修人员排查原因
1月2日
已排查处理
2
区政府大院2#循环泵空开坏
1月1日
更换空开
1月2日
已更换
3
时代花园换热站软化水电源插排存在烧坏
1月1日
更换插排
1月2日
已更换
4
锅炉车间高压配电室内暖气片、空水桶杂物堆积
1月1日
安排电气人员清理
1月2日
已清理
5
锅炉车间零米电缆与暖气管道太近
1月2日
重新固定电缆
1月3日
已处理
6
西王换热站南侧配电柜铜排温度高
1月2日
联系电气维修人员排查原因
1月3日
已排查处理
7
南简良东区站更换热继电器坏
1月2日
更换继电器
1月3日
已更换
8
烟厂宿舍换热站灯泡坏线路故障
1月2日
联系电器维修人员检查线路
1月3日
已更换线路并安装方灯
9
合作路农行站照明坏
1月3日
安装灯口和灯泡
1月4日
已安装
10
开泰小区换热站2#循环泵启动电流大
1月3日
联系电气维修人员排查原因
1月4日
已排查处理
11
劳动厅换热站照明空开跳闸
1月3日
联系电器维修人员检查线路
1月4日
已排查处理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序号
隐患问题
检查日期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完成情况
12
良城逸园换热站走廊灯泡坏
1月3日
联系电气维修人员检查线路
1月4日
已排查处理
13
人行国泰街换热站照明开关坏
1月4日
联系电气人员更换开关
1月5日
已更换
14
公安厅靶场街换热站自控柜电线由柜门出线
1月4日
将电线移至专门柜体出线口
1月6日
处理中
15
药监局站软水存在断电现象
1月4日
联系电气维修人员排查原因
1月5日
已排查处理
16
南郭花园站配电柜故障
1月4日
联系电气维修人员排查原因
1月5日
已排查处理
17
市体育学校换热站看站人员屋内用电无空开
1月4日
需加装空开
1月6日
正在加装
18
公安厅靶场街站内人员使用插排存在烧焦现象
1月4日
更换插排
1月5日
已更换
19
留营华苑西换热站内配电箱旁堆积杂物
1月4日
安排人员清除
1月6日
处理中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下发的各种安全生产文件,及时将公司有关安全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2、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负责相应的安全问题。谁生产,谁负责安全。员工在自己的岗位上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公司安全培训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水平,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忧患意识,保证生产安全顺利地进行。
1、每月在完成生产任务后,利用生产空闲时间对职工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熟悉、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防护知识,做好职工安全培训记录。
2、积极配合公司及有关职能部门对从业人员按国家规定开展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已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职工要定期进行学习,做到持证上岗。
3、正确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预防生产作业中的伤害。
4、加强事故处理防范,在突发事故中正确熟练地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将伤害控制在最小程度。
三、狠抓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定期进行安全自查,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及措施。
1、继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设施台帐,定期检修保养,定期检测,确保相关证件齐全。
一、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乡镇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将渔业安全生产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范围,统一部署,同步落实,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乡镇、村的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要围绕控制指标的要求,落实渔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隐患报告、隐患治理整改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各地的渔业生产实际,层层分解落实控制指标,切实将渔业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村、辖区的所有渔船船主和网箱业主,形成区、镇、村和生产业主的四级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明确镇、村日常监管责任人的渔业安全监管职责
各乡镇、村要建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分工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辖区内监管全覆盖”的原则,将渔业日常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乡镇包片领导、片长、组长和包村工作人员,以及村主干、包组村干部(各镇、村渔业安全日常监管责任人员分片区、港口、沃口、岸段名单见附件),做到全面监管、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工作落实。各乡镇、村及相关日常安全管理责任人务必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管理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切实履行相应日常管理职责。
乡镇包片领导、片长、组长和包村工作组人员主要职责:
1、加强渔业安全宣传教育。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警示教育大会和座谈会,以具体案例教育和法律法规为重点,强化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和安全意识;进村入户上船开展面对面教育,提高渔民群众的安全操作技能;开展现场咨询、安全宣传进校园“小手拉大手”活动和织组收看渔业安全宣传警示片,努力扩大宣传教育面;在重点渔港、码头、岸段制作安装安全警示牌,刷写固定标语,悬挂安全横幅,出动宣传车巡回广播宣传,定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应急演练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组织开展职务船员培训教育,督促辖区渔船职务船员配齐配足。
2、落实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制度。签订年度镇与村的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辖区各村签订村与生产经营业主的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督促辖区船东、船长依法办理渔业船舶相关证件(书)和接受安全检查,督促渔船配齐救生、安全、一键通等应急通讯终端、AIS终端并检查保证其开机使用;督促渔船主落实编组生产、自救互救、渔船安全值班、瞭望制度等渔船安全生产制度。
3、加强渔业安全日常巡查。建立健全渔港、沃口、岸段巡查工作制度,大力开展日常安全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重点对进出港(沃)口的渔船登临检查,检查渔船标识,渔船证书、船员配备及证件,安全设备配置及状态等情况,严禁渔船超抗风力等级、非法载客载货、携带电、毒、炸等禁用渔具或擅自改变作业方式出海生产;严禁“三无”、“老旧”、高危作业渔船或辅助从事捕捞作业的渔船出海。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要禁止其离港,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订整改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并上报渔业、边防等有关部门查处,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达100%,并建立完善相关巡查记录。
4、加强恶劣天气预警和值守巡查。气象预报8级以上风力、浓雾、大浪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将台风、大风、大浪、浓雾等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和要求发送给渔区、企业和渔民,提高灾害预警信息能力,并立即组织开展辖区渔港、沃口和岸段安全巡查,坚决制止渔船擅自出海生产。
5、认真做好节假日和“两会”期间的安全值守。元旦、春节、中秋、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两会”期间,要组织开展辖区渡口、港口、沃口等值守检查,劝阻和制止渔船从事非法载客载货,严禁带安全隐患渔船出海生产。
6、积极做好渔业防汛工作。接到大风或台风等撤离警报,要立即启动预案,密切注视台风发展动态,及时通知并组织辖区渔船及时进港和渔排工作人员撤离上岸,在全部撤离到位后要加强24小时巡查,严禁在警报解除之前渔船擅自出海和渔排人员返流。
7、加强渔船建造的源头管理。对辖区各渔船修造厂、点加强巡查,严禁未经批准擅自非法建造渔船,对沙滩船厂、无证船厂(点)等非法建造点组织工商、边防、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
8、其他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辖区安全事故应急、防台等应急预案,配合做好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督促村主干、包组村干部等履行渔业安全监管职责,以及法律、法规和上级单位规定的其它渔业安全生产职责。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公司迅速成立以总经理李善金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成员涉及安全科、动力处、企管处、保卫处、设备处、仪表等多个部门的领导及工程技术人员,办公室设在安全科。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对相关文件的学习和把握,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员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在行动上加强领导、迅速开展。制定行动方案、加强监管考核,层层发动,层层分解,层层考核,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和实际效果。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
面对不容乐观的安全生产现状和各级领导的殷切期盼,公司领导迅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形势任务,号召各部门成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公司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
1、组织中层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使广大干部员工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活动要求和处理方法,严格贯彻执行隐患排查的方针政策和方法。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审查《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对不符合现运行状况的地方进行修改,编制并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重大隐患预警机制》,使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增加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工安全教育、工伤保险、设施维护、劳保用品配备、职业健康检查、特种设备检验、事故隐患整改、设备更新改造等,效果显著。
三、统筹兼顾,重点排查
在隐患排查行动中,公司加大投入,既突出了隐患整改重点,又兼顾了公司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通过每天的生产碰头会、每周的生产调度会,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的协调统一;通过现场管理的检查评比,切实把各项整改目标落到了实处。截止2月15日,公司五大项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完毕,安全隐患排查取得实质性突破。具体情况如下:
1、各部门、车间根据行动方案,逐岗位、工段、设备以及生产控制过程、设备维护检修过程等易发事故隐患的环节进行严密排查。
2、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大规模的安全检查活动,内容涵盖车间自查情况、隐患治理情况、特殊设备运行使用状态、特殊工种作业证、安全设施状态、危险源控制、防洪防汛设施、岗位操作及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劳保配备及穿戴情况等多个方面。为确保隐患治理无一遗漏,将查出的信息分类整理后列出详细的隐患整改明细表,并在此基础上严抓整改,真正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抓细坐实。
四、齐抓共管,大力整改
一、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整治工作共发六个工作小组,同时开展工作。
二、工作目标及职责分工
围绕“彻底摸清底数,全力消除隐患,杜绝重大事故,营造安全环境”的整治工作目标,各村、相关单位都负有搞好安全生产整治的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现将检查、整治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1、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对无证或证照不的煤矿及采石场坚决予以关闭,对证照齐全的矿井、石场,要规范安全管理,特别是地我镇现存的三处煤矿要对照有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要求严格检查,对违章作业的相关人员要依法进行处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停产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督查。此项检查整治工作由熊仁河、柯亨河同志负责。
2、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要对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事故多发路段及村公路的危桥险深入开展大检查。重点对无证驾驶、黑车上路载客载货、客车隽易燃易爆物品、人货混装、农用车载客等进地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超速行驶、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违章行为。对检查出的乡村公路上的危桥险段要限期修复,一时无法修复的,要设立警示标志牌,以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此项工作由余敏同志及柯垅交警队负责。
3、学校学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整治。要对商店、农贸市场经营的食品质量、学校食堂和餐饮业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和整治,特别是要对校园周边的食品商店、饮食店和学校食堂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对经营过期变质、霉变、虫蛀、鼠咬、“三无”食品的,要依法从来查处;对不符合卫生安全条件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不能按期整改的工商部门要吊销其营业执照。要对各学校校舍、礼堂、寝室、附属设施及学校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电路等进行排查,特别是校舍危房严禁学生进入,发现问题的,要限期整改。此项工作由余敏同志及卫生院、工商分局派员负责。
4、易燃易爆物品及“四防”安全整治,对无证经销烟花爆竹,对无证和地下购销的烟花爆竹一律查缴没收。对重点物品、技防单位加强检查和整改,特别是对全镇加油站、液化气站、氧焊站、锅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整治。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点要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无资格的从业人员要责令用人单位予以辞退;对违反安全操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罚。此项工作由卢义、柯亨河同志及派出所派员负责。
5、电力设施安全整治。对老化线路要进行线改,杜绝乱拉乱接线路,严禁自接线电野生动物,一经发现从严处理;严禁通电线路近距离建房;对违反用电操作规程,不符合安全生产的要限期整改,“三线”交越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要继续进行。此项工作由余敏同志和供电所、电信所、文化站派员负责。
6、公共卫娱乐场所安全整治。对全镇两处网吧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此项工作由卢义同志负责,派出所、文化站、电信所等单位派员参加。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此次检查整治工作由镇政府牵头,相关分管领导负责抓好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各单位、各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各尽其责,又要通力协作,积极配合,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在十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检查和整治工作。
第一条安全事故分级
(一)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下,由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组成调查处理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如实向市交通局报告。
(二)一次死亡2人或重伤4人以上10人以下,由市交通局组织调查处理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向市安监局报告。
(三)一次死亡3人或重伤10人以上,由市交通局向市安监局报告。由市安监局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条事故调查处理
(一)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接报后,主要领导和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员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和现场保护,并立即如实向区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事故后的10至15天内,对本单位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形成自查报告。积极配合区交通主管部门、市交通主管部门、市安监局及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调查组的调查。
(二)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在接到辖区事故单位的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到事故现场,会同事故单位进行现场处理,初步查明事故的基本情况,确定事故等级并及时向市交通局报告。负责对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下的事故进行调查,在事故后10至15天内,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市交通主管部门。
(三)市交通局接到区交通主管部门的报告后,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4人以上的事故,向市安监局报告。对一次死亡2人或重伤4人以上10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组成调查组,对发生安全事故单位进行调查,并在事故后30日内形成调查报告。
第三条调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条件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
2.是否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强制标准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5.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强制标准要求。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4.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5.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制度;
6.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7.是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8.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登记整改制度;
9.是否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10.是否建立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1.是否建立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教育和培训
1.新近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记录;
2.离岗六个月以上及换岗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记录;
3.在岗从业人员定期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记录、档案;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的有关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记录。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以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国家总局、省局、市局已出台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宣贯落实,切实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扎实开展学校、旅游景区、农村群体聚餐的监督检查,特别针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严肃查处在食品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加强对有承办宴席能力的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工作,加强后续处理和应急管理,严防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迅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近期,中、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省局印发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从即日起到年底,在全省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生产加工行业和本系统范围内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在全面检查基础上,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突出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粉尘涉爆、白酒、酒精、食用油等重点领域;突出大量使用液氨制冷的食品储存、加工企业和面粉、淀粉等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现场督促检查。
(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检查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是否取得消防部门验收许可手续,高压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取得质监部门相关许可、检验合格手续,不具备相关手续的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处理;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专职人员、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宣传和制度体系建立情况;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建立以及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是否“五到位”,对未落实的企业,要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
(二)配合安监、质检、消防等相关部门开展专业检查。检查企业危化品使用、特种设备、消防等各项专业安全制度建立和日常落实情况。要积极支持配合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的检查或处理,督促企业按期、按要求整改落实,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立即要求停产停业整改。
(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各镇、办事处要对本辖区内所有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全覆盖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坚持检查和严打严治同步推进,通过案件移送、问题通报、集中曝光等措施,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