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5 10:55:4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人事合同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兹因甲方工作需要,决定采用人事方式聘用乙方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月。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工作岗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责及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劳动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采取(月,周,日,定额)工资制,(月,周,日,定额)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保险方面)按照市人才交流中心规定。
3.甲方支付乙方必需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聘期管理
1.甲、乙双方执行_____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合同_____号》。
2.聘用期间,乙方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由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3.聘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续聘合同另行签订。
4.在聘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聘用关系,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根据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消岗位,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6.按照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关系的。
六、甲,乙双方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自谋职业
七、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合同终止不再续聘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按甲方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八、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由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上级政府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九、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按甲方人事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明确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乙方若出现违反本合同约定事项,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并经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聘用关系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人事部门、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签字、公章)__________
甲方(人事部门签字、公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受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担保人签)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因生产,工作需要,____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借调甲方____同志(以下简称丙方)去乙方帮助工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借调合同。
一、借调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即终
止借调合同。丙方仍返回甲方工作。
二、生产(工作)任务
1.丙方应服从乙方分配的____工作。
2.丙方必须按照乙方规定的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
三、乙方应为丙方提供的生产、工作条件
1.乙方负责对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
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要求发给丙方劳保用品配置生产(工作)必须
的劳动工具,并提供保障丙方安全、健康的生产、工作环境。
3.其它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1.丙方在乙方工作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均与乙方同工种同等
级别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2.丙方在借调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用,由乙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
3.借调期间甲方保留丙方的职工身份,并连续计算工龄。
4.借调期间,如遇工资调整,甲方按工资调整政策对丙方予以评定,符合条
件,甲方应予升级,待借调合同期满后,丙方回甲方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
5.借调期间,由甲方为丙方提供住房条件。
6.借调期间,乙方应按月(按年度)和甲方支付×××借调职工管理费,作
为丙方的保险基金。
五、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奖惩
1.____
2.____
六、违约责任
1.____
2.____
七、其他协商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一、 甲方受乙方委托,将其聘用的__________人事档案存入甲方。
二、 甲方管理责任
1.负责办理人事档案接收手续,保留存档人员原工作身份,人事档案调出甲方时按原工作身份介绍到新的档案接收单位(存档人员为非北京户籍人员的,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后,档案不得在北京市内调转,其档案须转回原籍人才服务机构或变更新的委托单位,重新签订存档合同)。
2.保管人事档案,负责向有关组织、单位出具档案中已记载的材料。
3.负责按档案记载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关人事服务和管理。
4.甲方在未得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不得应存档个人要求改变存档合同、调转人事档案或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5.甲方不负责其它管理及保险责任。
三、 乙方管理责任
1.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2.负责收集存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交甲方归档。
3.乙方对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一年)满后应及时到甲方领取转正定级表,做出考核鉴定意见后,送交甲方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存档个人到甲方办理各种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向甲方出具介绍信。
5.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协议规定支付人事费。如发生欠费,须在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档案要求转出时补齐费用。
6.乙方与存档个人解除聘用关系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按甲方规定的书面格式通知甲方,同时出具存档人员聘用期间的工作鉴定,交回此合同并注明存档人员存档费缴纳截至时间。
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键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的概念,在世界其他国家并不常见。简单地说,事业单位就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提供各种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它一般分布在科学、教育、文化、卫生领域。事业单位不是国家机关,但是又具备国家机关的一些属性,这种特点使得事业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着一定难度,其中人事管理就是其中之一。由于事业单位的特殊性质,聘用合同制度全国范围内做法不一,奖惩制度不够健全,发生人事争议处理的依据也不够明确,鉴于此,《条例》应运而生。
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积极意义及作用
首先,《条例》的颁布实施建立了更加规范与灵活的用人机制。《条例》的颁布真正实现了事业单位员工能进能出、职务上能上能下的灵活转换机制,形成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事业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双向选择制度,为实现从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提供了政策依据。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的规定有利于真正切实引进人才,更有利于单位本身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明确规定了聘用合同是唯一能够确立或者终止事业单位与个人之间人事关系的依据,打破了长久以来的户籍身份、地域等限制,将身份管理转化为岗位管理,既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大大提高对事业单位的人力管理效能,又能够激励人才的自我发展进步。
其次,《条例》是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中央提出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的新要求。虽然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已经推行了12年之久,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问题与矛盾凸显。事业单位现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才流动,身份壁垒、地域壁垒障碍依然存在;招聘时信息不公开现象严重;激励制度和奖惩制度不够完善等等。解决这些问题无法通过事业单位本身自发调节,也不能仅仅靠微调纠正,必须在制度层面上进行改革。《条例》的颁布实施正是在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探索,是有利于事业单位长期稳定发展的。
再次,《条例》的颁布是对人才的有效激励,也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权益保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推行的12年来,个别事业单位萝卜招聘、吃空饷等不公平、不公正的选人用人现象频繁曝光,身份和地域成为制约人才进入事业单位的巨大屏障。而在准出制度上的不明确,也影响着人才的发展空间和工作积极性。另外在工作中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员工并没有很好的途径进行解决。《条例》的出台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到了平等的主体范畴内,发生人事争议可以依照劳动争议等规定处理,既能够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也能够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腐败、歧视等不正之风,为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除了上文所说,《条例》还规定了事业单位员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内容,兼顾了社会分配公平。
二、聘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中的适用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是否适用,首先要从适用主体的身份上分析。不是所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都适用于劳动合同法,要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分析。
首先,参公人员不应当适用。参公人员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论是本身具备公务员身份委派到事业单位的人员还是比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人员,其都具备公务员的属性,严格来说都算作公务员,那么该部分工作人员只能由《公务员法》调整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其次,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要灵活地适用。从法理上来说,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合同的一种,分别由《条例》和劳动合同法所调整,但实际上二者是有很大差别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这也就是说,《条例》与劳动合同法是属于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条例》中关于聘用合同未规定的内容,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举例来说,《条例》第十五条至第十九条规定了事业单位和其工作人员的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但是在双方协商解除聘用合同方面并没有规定,那么就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但是笔者认为,即便如此,聘用制工作人员的人事争议也不宜完全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这是因为,现阶段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劳动关系还处于人事、劳动二元化的背景下,在经济体制转轨和事业单位深化改革没有完成之前,很容易在具体实践中引发混乱。
最后,《劳动合同法》第2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即除了上述两类人员,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是必须完全适用劳动合同法的。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颁布解决了很多悬而未决的问题,但是不可否认,一些很重要的细节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首先,养老问题依然没有突破。《条例》第36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这仅仅是笼统地将大原则进行规定,没有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养老保险方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清晰,暂时回避了养老保险的问题。目前,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仍是双轨制运行,但是《条例》模糊处理了这方面的内容。
其次,事业单位仍然缺乏用人方面的自。目前来说,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用人管的过严,制约着事业单位发展活力。事业单位不同于国家机关,它涉及科教文卫等与公民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各个领域,需要的专业人才也涉及多个领域。《条例》虽然规定了事业单位具备设置岗位的权力,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事权是被政府部门当作管理事业单位的重要手段,该条原则在各地的具体实施仍然任重道远。
最后,工资增长机制依然任重道远。目前,绝大多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不仅远远低于公务员,某些单位工资甚至已经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完全脱节。工资水平低不仅打击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制约了事业单位本身对人才的吸引。《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但是从现实来看,这仍然是一个笼统的原则性的规定,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工资增长幅度,以及对该增长幅度的监督机制并未完善。
四、进一步解决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的举措
随着聘用制度的实行发展和事业单位深化改革的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权利意识也随之加强,各种因聘用合同或者辞职等引发的人事矛盾和争议越来越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专章规定了人事争议处理的相关内容。第三十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换句话来说,依然是适用劳动法解决人事争议。在聘用制度下,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已经由过去的行政管理关系转变为类似企业平等的双向管理关系。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殊属性,事业单位发生人事争议在处理上并不像企业那样简单。另外,与公务员发生人事争议适用《公务员法》相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生人事争议适用的法律层级明显偏低。
要进一步解决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单纯依靠《条例》中原则性的寥寥几条规定是远远不够的,应当更加具体地对各项内容进行规定。首先,应当完善人事争议立法。比照劳动法解决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并不是科学的最优解。企业人事争议有劳动法,公务员人事争议有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专门立法也应当提上立法日程,将事业单位管理的立法层级提升才是立法者应当考量的重点。其次应当实行多元化的人事争议解决方式,建立复核申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层次分明的争议解决方案,实现仲裁与诉讼的有效衔接。再次,应当完善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将事业单位按照其属性合理分类,将部分履行国家机关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公务员法调整范围,将其他履行社会职能的事业单位比照企业进行管理。只有事业单位概念明晰,分类明确,处理具体的人事争议时才不致因管理混乱而不能及时解决。最后即是应当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制度,并且与时俱进地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事业单位改革进程适时调整制度。
五、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趋势
随着《条例》的颁布,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于事业单位的深化改革的重视和对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视。我们可以从《条例》的规定看出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趋势。
首先是以人为本,人才为本,切实保障人才的利益。无论是可进可出的灵活制度,还是完善的激励奖惩制度,都强化了平等、竞争的工作环境,将事业单位与市场经济接轨,运用市场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注重人才的发展,将人力资源市场化,为人才发展提供平台。
其次是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已经从原则上规定了其工作人员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险权益,下一步应当完善事业单位独有的社会保险体系,与企业社会保险接轨。但是这个体系需要长期的发展,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也需要事业单位本身的改革。
再次是管理者的行政属性将大大削弱,具备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管理者将成为未来事业单位的管理主体。传统事业单位的管理者偏行政而轻管理,管理水平低、知识水平低,日常管理围绕“事”而不是“人”,在深化改革事业单位的进程中,适应现代市场需求的管理者将成为促进事业单位向前发展的重要引领者。
参考文献:
[1] 吴庚.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M].台湾:台湾三民书局,199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Z].广东农业科学,2014-04-25.
[3] 刘霞.事业单位聘用制特点分析[J].前瞻与思考,2009.
[4] 王全兴.劳动法学[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重庆市劳动局:
你局二月二十五日渝劳计发〔1988〕8号《关于〈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是否适用于劳动合同制工人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辞退规定》)适用于国营企业的全体职工,包括劳动合同制工人在内。根据国务院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违纪的劳动合同制工人按照《辞退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先办理辞退手续,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也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职工本人,但要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中,说明系因违纪而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劳动合同制是一种有别于固定工制度的新型用工制度,是通过劳动合同的形式来确立劳动者与企业双方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制工人进出企业是通过签订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因此,对于因违纪应予辞退的劳动合同制工人,按照规定采取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进行处理,而不必沿用辞退固定工的办法。
单位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参加工作年月日: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____地(州、市)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街道及派出所)
身份证号:_________
原在工作单位(岗位):_________
担负工作:_________职务(职称)
为了确立双方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特定工作任务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第二条 岗位及职责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工作,担任_________职务。
2、乙方须按照甲方岗位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务、日常性工作任务、临时性工作任务等。
3、乙方须接受甲方委托人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保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保护、职业卫生规定的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工作场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时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条 工作纪律和保密工作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单位的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经济利益等合法权益。如违反规定造成甲方损失时,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纪律等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纪律处分和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工作报酬
甲方以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根据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按照工作责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付给乙方工作报酬。
在合同签定时的工作报酬为_________。
今后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发生变化时,乙方有权享受变化后的相应的工作报酬、津贴和补贴。
甲方要及时合理地支付给乙方工作报酬,包括规定的各种津贴和补贴。
第六条 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金。其中应由乙方按规定缴纳的个人部分,由甲方按月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负伤、致残和死亡,非因公负伤、患病和女职工保护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关规定执行。
4、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退(离)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条件的,即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相应待遇。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续签
1、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内违反甲方的工作纪律,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5)未经甲方同意在外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严重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
(6)在聘期内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7)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然不合格的;
(3)合同签订后,签订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消或解散的,甲方应在被撤消或解散前与乙方办妥解聘手续。
4、在聘用期内乙方被开除或自动离职,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患职业病或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
(6)有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有关部门确认不同程度丧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办法办理:
(1)完全和严重丧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2)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与否,由甲方与乙方商定;
(3)国家另有规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向甲方递交书面报告: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离岗学习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保证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对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做出妥善处理。
9、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在工作期间得知的国家和单位机密或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的义务。
1o、合同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可以续签。续签合同在本合同期满30日前办理。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1、2、3、4、5、6、
第九条 违约责任、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
1、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条款规定,应付对方违约金,主约金数额由双方在本合同第八条中约定。一方造成对方经济损乡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出资培训乙方的,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同第八条中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限与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没有约定,乙方在培训后服务期未满5年提出解8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违约金。培训违约金按每服务一年{j去培训费总额的20%支付。若甲方在培训后服务期未满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支付培训违约金。
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际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给予经济补偿。
工作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调整到新岗位后考核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并、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应单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业救济,在已开展失业保险的地区,按当地失业保险规定办理。未开展失业保险的地区,由甲方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甲方对乙方的生活补助费的发放不超过24个月。如乙方在领取生活补助费期间被其他单位聘用,甲方从乙方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第2个月起不再发给生活补助费。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1)出境或出国定居的;
(2)受劳动教养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3)国家另有规定的。
6、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经济补偿。
第十条 人事争议处理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甲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后应协商解决。
经双方协商或主管部门调解不能解决的,可以按国家人事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法》规定,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
一、本聘用合同书必须使用蓝、黑墨水书写。
二、聘用合同书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政府人事部门鉴证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三、本合同代签无效;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四、凡推行人员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体育赛事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赛事组委会):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作人员):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素质、专业化的赛事运行工作队伍,是成功举办体育比赛的重要因素。为更好完成体育赛事的各项工作,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订体育赛事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本协议中,甲方是________赛事的组委会,乙方是组委会聘用的工作人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第二条 工作安排
2.1 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赛事活动中担任______一职。
2.2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2.2.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乙方原则上每天工作一个班次,一个班次不超过8小时。特殊岗位将视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时间班次。
第三条 工资福利
3.1 ____赛事组委会目前实行岗位工资制度,主要工资项目包括岗位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等;乙方月工资为____元;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____元;甲方有权根据组委会的规章制度时乙方工资予以适当调整。
3.2 乙方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均在____赛事组委会,人事档案由____赛事组委会委____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3.3 ____赛事组委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工作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负责乙方的培训、工作安排,并对乙方工作进行适当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4.2 从乙方正式开始工作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乙方工作所需要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内其他地方出差,甲方应承担往返的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外出差,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上述费用标准见本合同附件。
4.3 甲方根据组委会运作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4.4 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甲方将给予乙方相应的工作奖励与表彰。
4.5 对于不履行义务的工作人员,甲方将根据相关规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5.1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5.2 乙方正式工作开始之日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不得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5.3 乙方从正式开始工作之日至工作结束,享有以下权利:
5.3.1 了解体育赛事组委会的政策;
5.3.2 在岗位确定之前表达工作岗位的意愿;
5.3.3 获得必要的工作保障;
5.3.4 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5.3.5 参加赛会工作人员评比表彰;
5.3.6 对赛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4 乙方从正式开始工作之日至工作结束,履行以下义务:
5.4.1 遵守体育行业的规章制度,传播弘扬体育精神;
5.4.2 遵守赛事组委会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
5.4.3 完成相应的培训;
5.4.4 服从赛事组委会工作岗位的安排;
5.4.5 服从赛事组委会的指挥和调配,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5.4.6 服从工作期间所在团队的管理。
第六条 保密
乙方确认,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乙方可能会得到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人员信息、客户信息、产品价格、产品的修改和计划信息等。乙方同意,所有保密信息均具有保密性质,并为甲方专有。乙方仅为提供服务之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或授权使用全部或部分的保密信息。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在两年之内并不随之终止。
第七条 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7.1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7.2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乙双方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均不对外透露本协议和其他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或主张协议权力所需要的正当披露除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8.2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各自应尽义务。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九条 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9.1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9.1.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9.1.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9.1.3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9.2 当事人依据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日15内(含15 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9.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9.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9.4.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9.4.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9.4.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9.4.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5 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5.1 乙方患病后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9.5.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5.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9.6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9.6.1 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9.6.2 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9.6.3 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9.7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解除本合同:
9.7.1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9.7.2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9.7.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9.8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9.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9.9.1 在试用期内的;
9.9.2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9.9.3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9.9.4 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9.10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9.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9.11.1 合同期限届满的;
9.11.2 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9.11.3 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9.11.4 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9.11.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9.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9.12.1 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9.12.2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9.13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条 经济补偿与赔偿
10.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0.1.1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10.1.2 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0.2.1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10.2.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10.2.3 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10.3.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3.2 本合同仃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10.3.3 甲方裁减人员的。
10.4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工资标准系本合同项下第七条之规定。
第十一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视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罢工、劳工运动、疾病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按《劳动合同法》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其他
14.1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4.2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4.3 甲乙双方确认,在合同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4.4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4.5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力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4.6 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4.7 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4.8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4.9 相关政策由赛会志愿者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释。
14.10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14.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那时我女儿还小,每天放学就到小区绿地上玩。小朋友和小朋友,就像小动物和小动物,不需要自我介绍就可以玩在一起,围成一个圆。
忽然有一天,这圆缺了一角。
那一角是个陌生的小女孩,和谁都隔了一段距离。女孩大概六七岁,怯怯站着,看其他小朋友玩,身体往前探却不加入。我凑近想和她说话,却迟疑了。已经入秋,她还穿着露脚趾的凉鞋,脚脏脏的,衣服和手也不算干净。她察觉到我,抬起头:那么清亮的一双眼睛。我却看见她脸颊上的皲裂。
我还没说话,她就一声不吭走了。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我又看到她。清洁阿姨来清垃圾桶,她跟在身边,应该是母女。小女孩熟练地摸索垃圾袋,把里面的饮料瓶取出来,再重新系好,把垃圾袋扔到和她差不多高的垃圾车上。
利索地清完一个,阿姨推着车去下一个垃圾桶处,她一路小跑,小狗一痈上。
我记得当时强烈的感慨:生命在这么小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不平等。我也记得我的惭愧:其实我应该和她说说话,让她和我女儿玩的。但我……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财富道是最难走的路。而如何看待贫困,则是一个人、一个社会的良知所在。
当孩子们还小,生活半径狭小,只认识父母及身边的人。公主即使彻夜未眠,也不知道城堡外有穷人在哭泣。往往是到上了中学之后,许多人才能意识到,贫者就在身边。
一位高一的小朋友对我说了一件让她倍感委屈的事――她是要强的班长,很看重班级荣誉。国庆节做风采展,她别出心裁要搞航拍,镜头里一位同学的校服格外旧、格外脏。她去找这位同学:“能不能把校服洗干净,我们再拍一次?”同学低着头不敢看她:“我的校服已经洗得很干净了。”
元旦文艺汇演,她带同学们排演神话剧。人人齐上阵,女生有唐装有汉服,男生有长袍有马褂,连在班上做志愿者的家长们都一身旗袍。唯有上次那位同学,还穿着校服,在热闹的人群里,像冰淇淋上沾了一点泥。
这一次,她已经知道了同学的家境。
纯粹出于好心,她给同学买了一套中式服装。很贴心地,挑了不那么夸张的、日常生活中也能穿的款式,又顾虑到了同学的面子,把他喊到教室外,才递过去:“这是我买其他衣服的赠品,不要钱的。闲着也是浪费。”
她觉得自己面子里子,都照顾得一应俱全。但同学的脸,红得像她身上的格格装。
他没接衣服,掉头就走,什么也没说,根本没参加元旦活动。
我笑:“咦,听起来很像在拍言情片呀。”
她气极:“就他?他长成那样,他的身高,他的成绩?”
我轻轻揭穿她:“你不是同情他,你主要是觉得,他的形象给班级抹黑了。”
很多人并不知道,对贫者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接受他们的存在。他们让你隐隐不安,仿佛破坏了这良辰美景;又令你心生内疚,你何德何能,享受了他们享受不到的东西?某种意义上,你想远离他们,或者假装他们和你一样,抹杀掉那些你不想看到的东西。
你会愿意被抹杀吗?他们也一样。
第二件事就是:不要扮演上帝。他们穷,但他们也和你一样,有骨子里的骄傲。施舍只能给乞丐,向那些未曾伸手乞讨的人滥施好意,会是羞辱。尊重他们的贫穷,那不是耻辱,也不是疾病,只是一种人生。
然后才是――当他需要实实在在的帮助时,在你的能力范围内――给予。他的家人得了大病,你是无力救助的。如果你零花钱有富余,可以捐款;如果自己都不够花,也没必要从牙缝里挤出来帮忙。对他,杯水车薪,对你,大伤元气。
但如果他买不起教辅书,向你借,你可以送他一本新的,方便他做题。送完就忘,当什么也没发生过,不因为自己给了小恩小惠就感动不已,这只是同学间正常的关心帮助。
别强求对方记得你,感激你,也不必怜悯地、慷慨地多次帮助。施与受,都应该停在礼尚往来的界限上,越了界――除非你真心想和对方拍言情片,否则,你可能会暗暗觉得他忘恩负义,他呢,无以回报让人深刻意识到自己的无能为力,反而激起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