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1 07:10:2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住房抵押贷款;Logistic回归;判别分析
一、研究背景及文献综述
自从1992年中国建设银行首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以来,商业银行抵押贷款作为主要的融资方式被人们广泛接受。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普遍被各大商业银行视为低风险业务,进而从一定程度上放松了个人房贷违约风险的评估和审查。但是作为一项金融服务,其风险必然会随着金融市场状况、宏观经济环境、居民收入分配情况等各方面的变动而变动。
目前,国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分析美国次贷危机的成因、次贷危机对中国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以及对中国在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方面的启示。如Michael(2000)提出了3C(collateral抵押物保证、credit reputation信誉和capacity还款能力)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框架来研究违约风险。
Lawrence,Edward&Nasser(1995)则利用美国国家财务公司1980年的详细资料综合考虑了住房权益因素和借款人偿还能力因素,建立了logistc模型,发现贷款价值比和月还款额占家庭月收入比均是影响违约的重要因素。
何帆,张明(2007)认为次贷危机有两个深层原因,一是宽松的贷款标准和创新的贷款品种,二是风行的证券化和偏高的信用评级。王平(2008)提出了我国在住房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缺乏风险意识、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之间存在矛盾以及风险管理技术手段落后等问题。张华(2008)认为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在于合作机构的风险、客户风险、担保风险、操作环节的风险以及贷后管理中的风险五大部分。李兵(2008)则从房地产市场周期性波动、借款人支付能力不足、假按揭、中介机构、银行内部人员的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银行同业间恶性竞争等方面分析了个人房贷的风险。王鉴文(2000)、张莉(2004)、葛虹(2006)则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方面作了研究。彭宜钟、肖俊喜、王庆石(2003)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利润影响因素方面做了研究。而利用商业银行实际房贷放款数据,用实证的方法对中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和银行降低个贷放款风险方面的研究却少之又少。
本文试图通过对样本数据的实证分析和研究,考察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情况,对商业银行在违约风险控制方面做出评价,并根据样本数据建立模型,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二、实证分析
本文利用SPSS16.0软件对样本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Logistic回归分析、并用判别分析的方法对Logistic回归结果进行修正研究,寻找出对违约风险影响最大的因素,同时建立判别模型,以便对后续放款的违约风险进行预估。
(一)样本分类及数据说明
笔者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样本分为三种情况:1、正常样本(欠期还款数为0)。表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人按相关合同约定到期还款。2、逾期样本(欠期还款数为1)。这类贷款人不同于实质性违约贷款人,逾期还款人可能由于某种客观原因造成了短期支付能力不足,但其主观仍然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约定或者其客观条件仍能保证其完成履约义务。3、实质性违约样本(逾期2期)。所选择的14个变量见表1。
样本数据来源于上海市某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记录,共16640个有效样本,其中正常贷款样本16083个,逾期贷款样本为455个,实质性违约贷款样本为102个。
(二)实证分析
1.描述性统计分析
本文选取14个变量,分别对三类样本进行描述性对比分析,初步比较各种样本之间的区别。
由样本数据来看,实质性违约占总样本量的0.613%,逾期贷款与实质性违约两类样本的总和占总样本量的3.34%。可见,我国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违约风险属可控范围。
由表1可知,正常贷款人平均月收入甚至低于违约贷款人平均月收入,这一点似乎出乎意料。但违约组的家庭的期供金额、贷款成数明显高于正常组,初步说明期供金额越多、贷款成数越大,违约风险越大。此外,家庭结构和户籍特征在两个不同的对照组中的均值有一定的差异。需说明的是,为利用SPSS软件进行深入的定量分析,对于还款方式、家庭结构、户籍、性别这4个定性变量做了量化处理,正常贷款中家庭结构的均值小于违约贷款样本,表明离婚的人违约的可能性最大,未婚的次之,而有孩子的已婚家庭违约的可能性最小。户籍方面,违约组均值较大,表明本市常住居民违约风险比非本市常住(3年以上)和非本市(其他)居民要小。而性别在两组均值相当,说明性别不是违约的重要影响因素。
表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违约与正常)
贷款状态 正常 违约
变量名称 均值 标准误差 标准差 均值 标准误差 标准差
还款方式 1.27 .003 .443 1.21 .017 .406
贷款期限 239.43 .688 87.210 251.94 3.434 81.039
抵押物面积 119.7171 .43230 54.82358 116.8019 2.42903 57.32722
抵押物价值 1039449.41 6930.524 879002.472 1013577.37 36736.472 867011.880
成数 62.8662 .12029 15.25657 66.0199 .50947 12.02398
年龄38.58 .069 8.707 37.75 .353 8.339
月收入 13741.2327 257.5310932662.82165 14386.7669 1099.02215 25937.85405
年收入 164894.79 3090.373 391953..860 172641.20 13188.266 311254.248
偿债比率 45.5136 .2737134.71445 44.2658 1.42641 33.66458
家庭结构 1.81 .008 .954 2.03 .042 .984
户籍 1.59 .006 .785 1.71 .034 .807
性别 1.35 .004 .476 1.32 .020 .468
期供金额 4769.8265 41.96663 5322.65306 5247.8512 212.926265025.24009
放款金额 626719.97 4453.208 564802.965 660154.94 24008.910 566630.626
(注: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1,等额本金还款法=2;家庭结构:已婚有孩子=1,已婚无孩子=2,未婚=3,离婚=4;户籍:本市常住=1,非本市3年以上=2,非本市(其他)=3;性别:男=1,女=2)
类似于以上分析,对逾期样本和实质性违约样本进行比较分析可知,从期供金额角度看,实质性违约样本比逾期样本高,从贷款期限角度看,实质性违约样本要比逾期样本长,同对违约与正常样本的分析一样,两类样本在户籍方面也有所差别,本市常住居民违约风险比其他两类居民的违约风险小。由描述性统计结果不能直接得出逾期样本与实质性违约样本的根本差别,这一方面是由于指标体系中某些重要影响因素的缺失,另一方面也从客观上要求我们做进一步和更为深入的统计分析。
2. Logistic回归分析
本文通过分步骤的实验方法选择入选指标,以提高模型的精度。在分析过程中,以假定参数为基础作似然比概率检验,并向前逐步选择自变量,即选用forward(LR)方法;将户籍类型作为分类协变量。得出了用于不同环境的两个Logistic模型。
Logistic回归的分类概率方程为:
P=11+exp[-(a+bx)]=exp(z)1+exp(z)(1)
上式的实质为:X泛指任何一个自变量,其值域没有任何限制,将多变量线性组合α=b1x1+b2x2……bxxx以∑bixi表示,其中常数项α用b0表示,令x0恒等于1,再令z=∑bixi(i=1,2,……k)。exp表示以自然对数(2.71828)为底的指数。
(1)用于判别顾客是否有可能违约的Logistic模型
依据大样本统计分析的要求,为了尽可能地提高预测的精度,从数据集中随机选择了321个有违约顾客、477个无违约顾客的原始数据参与分析。
通过7个步骤的迭代,可得如下结果:
表2的数值是用来检验变量进入回归方程后,对模型适合度的增加是否有明显的效果。如表2所示第7步的卡方的Sig.值小于0.01,已达显著,这表示加入模型的第7个变量对因变量有明显的影响。入选的7个变量见表3。
表2 模型系数的全局性检验
X2值自由度 P值
步骤7Step 24.138 1 .000
Block 772.578 7 .000
Model 772.578 7 .000
注:Step表示与上一步相比的似然比检验结果
Block表示与Block0相比的似然比检验结果
Model表示上一个模型与当前模型的似然比检验结果
表3是SPSS软件在执行Logistic回归时,所输出变量在方程式中的分析表。在表中输出回归系数bI(标为B)的估计值和幂值(EXP(B),eB )等相关统计量的值。其中,eB与B都可以用来解释回归方程式的意义。
表3 引入方程的变量
变量 回归系数 回归系数的标准误 Wald统计量 自由度 P值 优势比估计值
步骤7还款方式 26.323 2683.678 .000 1 .9922.704E11
抵押物面积-.090 .009 89.361 1 .000 .914
抵押物价值 .000 .000 18.552 1 .000 1.000
家庭结构 1.379 .183 56.663 1 .000 3.970
户籍 67.557 2.000
户籍(1) -3.608 .448 64.882 1 .000 .027
户籍(2) -1.984 .453 19.145 1 .000 .138
期供金额 .001 .000 27.487 1 .000 1.001
Constant(常数) -23.601 2683.678 .000 1 .993 .000
表4 分类表a
实际观测值 预测值
欠款期数
正常贷款 逾期贷款正确率
步骤7欠款期数正常贷款 465 12 97.5
逾期贷款 25 296 92.2
总正确率 95.4
a. 临界值为0.500
由表3、表4可见,方程的分类能力达到95.4%,根据(1)式,可得Logistic回归的分类概率方程为:
P=e-23.601-0.090×抵押物面积+1.379×家庭结构+……+26.323×还款方式1+e-23.601-0.090×抵押物面积+1.379×家庭结构+……+26.323×还款方式
(2)用于判别顾客违约类型的Logistic模型
仿照前述做法,经过7个步骤地迭代,得出如下结果:
表5 模型摘要
步数X2值Cox & Snell R2 值 Nagelkerke R2 值
7 114.849 .430 .574
线性回归中,确定系数 表示所有自变量对因变量的解释的比例,但在logistic回归中没有对应的统计指标。上表的Cox & Snell R2是与此近似的统计量。这些统计量不能够进行统计检验,使用哪一种近似量度,实际上只是研究人员的个人偏好而已。本文综合考虑两个上述统计量的结果,从表5可知,Cox & Snell R Square,Nagelkerke R Square值都小于0.6,模型代表性较差,拟合度不佳。故不再进行分类,事实上,若继续进行分类,可得其正确分类的比例为77.9%,未达80%,也可以验证其拟合度较低的事实。
3.利用判别分析修正Logistic模型
(1)用于判断顾客是否可能违约的判别分析
利用原始数据进行判别分析。运用逐步判别(stepwise)进行判别分析,得到判别函数:
表6 典型判别函数的系数
变量 判别函数
还款方式 2.746
抵押物面积 -.018
抵押物价值 .000
家庭结构 .502
期供金额 .000
户籍 .688
Constant(常数) -4.306
通过表6结果,可以得到判别函数:y=-4.306+3.746X1-0.018X2+……+0.688X2,其中y表示判别函数的得分,x1……x5分别表示还款方式,抵押物面积、抵押物价值,家庭结构,期供金额和户籍。由该判别函数得出的判别分析结果如表7。
表7 判别分析的结果a
基于原始数据的判别分析结果
欠款期数预测分类情况正常贷款有违约贷款总计
原始值样本分类%正常贷款 468 9477
有违约贷款 42 279 321
正常贷款 98.11.9 100
有违约贷款 13.1 86.9100
a. 93.6%的原始数据被正确归类
由表7可知,利用原始数据进行判别分析,原来477个正常贷款样本有468个被正确分类,原321个有违约贷款样本有279个被正确分类,正确分类的比例分别为98.1%和86.9%,模型能够正确分类的比率达到了93.6%,效果比较理想。
(2)用于判别顾客违约类型的判别分析
仍然利用原始数据做判别分析,分析结果如下:
基于原始数据的判别分析结果
欠款期数预测分类情况实质性违约贷款逾期贷款总计
原始值样本分类%实质性违约贷款 54 12 66
逾期贷款 9 65 74
实质性违约贷款 81.8 18.2 100
逾期贷款 12.2 87.8 100
a. 85.0%的原始数据被正确归类
由表8可知,该模型能够正确分类的比率达到了85.0%。
以上两种分析直接使用原始数据进行判别分析,模型的判别效果比较理想,所以可以以此判别函数作为判别贷款违约风险的依据。
三、综合评价及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一些银行的发展模式正在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次贷危机警示中国银行业在大力进行金融创新的同时,必须加强金融监管。但也要看到中国和美国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方面存在的差异,理性地看待和分析中国自身的问题,切不可因噎废食,否则银行自身的经营收益会下降,不利于商业银行高效运行。
纵观房产市场,房价的快速上涨往往掩盖了大量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要审慎对待金融创新,做好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如所处的区位、市场定位、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符合自身情况的风险评估体系,通过建立本研究所提出的评估模型,一方面可以较为准确的评估借款者的违约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综合掌握本银行的经营状况,为银行后续发展、整体的谋划和布局提供信息支持。
银行可以利用本行的历史放款数据建立数据库和衡量新贷款的违约风险评估模型,本研究表明所提出的模型能够比较准确的衡量个贷放款风险,可以结合自身情况扩充指标体系,加入学历、房价指数等更多的对违约风险有影响的变量以便更准确和全面的反映借款样本情况。及时更新数据库以便更好地反映银行的经营现状,更全面、更科学、更准确地反映客户的违约风险,控制放款风险,提高经营收益。
参考文献:
[1]Michael J L.Prerequisites for a Successful Secondary Mortgage Market: The Role of the Primary Mortgage Market[J].Housing Finance International,2000,15(2):26-41
[2]Lawrence E C,Arshadi N.A Multinomial Logit Analysis of ProblemLoan Resolution Choices in Banking[J].Journal of Money,Credit and Banking,1995,27(1):202-216
[3]何帆,张明.美国次级债危机是如何酿成的[J].求是.2007, (20): 62-63
[4]王平.借鉴美国经验,完善我国住房消费信贷风险管理[J].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8):47-50
[5]张华.浅谈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中的风险防范[J].金融发展与研究.2008(8):76-78
[6]李兵.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风险分析与对策研究[J].中国房地产金融. 2008(8):12-15
[7]王鉴文.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还款模式初探.中国统计[J].2000(4):19-20
[8]张莉.住房贷款还款方法的比较.浙江统计[J].2004(6):59
[9]葛虹.透析两种还款方式[J].统计教育[J].2006(5):18-19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社会和房地产事业呈现上升的趋势,尤其是个人住房抵押货款的情况已经相当普遍了,但是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这种经济现象还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下面我们就根据这种经济现象进行深入的分析,主要分析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货款的风险问题,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给予人们以清楚的认识,并且有效的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关键词】
个人住房;抵押货款;现象;风险;解决措施
1 我国住房抵押货款中出现的风险问题
1.1信用问题
信用问题主要是指违反合约的问题,也就是银行不能够按照规定或是收到足额的本息。信用问题的特点是具有综合性,因为其他的所有风险性得到最后都会以这种风险形式表现出来。第一,最鲜明的表现就是在金融交易过程中出现的违约情况;第二就是信用风险本身具有传递性和传播性的特点,在金融交易的过程中如果单方面出现风险问题就会传播到另一方,甚至是第三方,从而形成一种“信用风险链条”;第三就是信用风险本身的积累性,因为信用风险本身具有传递性的特点,就会使所承受的风险增加,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就会产生“三角债”的情况,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就会出现“金融危机”的情况;第四,信用问题具有隐藏性和突发性的特点;第五,信用问题是一种不能够预测的风险问题,所以其中的稳定性也就不容易掌握。
1.2流动性问题
首先是我国现在的住房贷款资源主要是来自于公积金存款和储蓄存款,商业银行负责吸收居民的储蓄存款,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五年的时间,基本上都是短期的,但是住房抵押贷款的时候需要三、五年的时间最长可能是十年到二十年。这种在发放长期抵押贷款的短存长贷的行为,会大量的减少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动,出现流动风险问题,从而影响到银行的兑付能力。然后就是商业银行具有住房抵押贷款债权或是抵押资产债权不容易实现,就会产生两种很严重的后果,分别是:1.失去金融市场的有利投机会,从而造成成本的增加,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2、如果存款款人进行存款或是债权人需要贷款人还清债务时,出现了资金流动的问题,从而造成银行的倒闭和破产。
1.3抵押物问题
抵押物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所给予的抵押物不真实或是不符合规定以及抵押物的处置风险问题。第一,抵押物不真实或是不符合规定,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抵押人用同一个房地产进行多次抵押;然后就是抵押人用别人的房地产进行抵押贷款,出现借用、冒用和用不合法的房地产证书进行抵押,或是使用别人委托自己保管的产权证书进行抵押等行为;最后就是抵押人用不合法的房地产进行抵押。第二就是抵押物在处理风险的时候也是银行所要处理的问题。虽然有关法律中有规定,如果债务人不能够履行自己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能够把抵押的房屋进行处理,并且享受赔偿,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不容易实现的。在我国的社会环境中,当人们不能够还清贷款的时候,银行在对抵押的房屋进行处理的时候还会受到法律、公安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首先是不容易收回。如果借款人违反条约,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如果按照规定把抵押的房屋进行回收,就会使很多的借款人无家可归,从而造成社会治安等多方面的问题。其次我国住房二级市场发展还不完善。其中的中介服务也不完善,银行要对住房进行拍卖的时候,首先要对住房进行评估和维修,还要聘请律师,进行委托拍卖,这样不仅耗费时间,而且成本也比较大,这些是银行都不愿意受理。
1.4政策性问题
第一是住房金融承担了一些财政分配的职权,但是在现在的个人购房消费中太注重金融机构的贷款,从而增加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问题。第二就是住房政策长期目标的短期化情况。房地产业能够对经济产生拉动作用,主要原因是住房是人们最大的消费额度,强制储蓄性较高,投资的数额比较大。利用促进住房消费来带动经济的增长是一个长时间的过程,而且我国现在和个人消费能力出现脱轨的情况,房价过高,使得部分商品房不能很好的出售,这种供需不平衡的关系很容易被人们理解成为个人住房问题,有效需求不充分,只是依靠扩张性的金融政策来增加人们的住房需要。这样在短时间内提升了人们的住房需要,但是也会增加金融机构的政策风险问题。第三就是不能够预测的政策变化。如果受到国防建设、市政建设和城市规划等外界因素的影响,需要征用或是拆迁抵押房时,那么被征用或是被拆迁的赔偿就是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实施的,其中的补偿价格一般都会低于房地产市场价格,从而使贷款人出现资金问题。
2 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预防措施
2.1健全住房抵押的款的有关法律法规
现在需要从房屋交易、评价、保险等方面,不断地加强住房抵押贷款的有关法律法规,从而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产生制约作用。比如,根据现在出现的违法抵押房屋情况,可以在《商业银行法》中法律责任部分,进一步增加贷款欺骗性的条款;也可以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对评价行业做出明确的惩罚条款,以便更好地管理市场金融秩序,减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中的欺骗行为;简历完善和健全的抵押物产权审查登记制度,对于发放程序和合同进行深层次的完善,从而有效的预防无权抵押、多抵押或是重复抵押等违法的情况;建立完善的弹性利率体系的住房抵押贷款制度,根据不一样的经济状况的抵押人出台不一样的利率标准,从而突破我长时间以来稳定不变的贷款利率制度,从而更好的适应市场中的经济增长方式。
2.2不断的完善个人信用制度建设
首先是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制度。使用银行计算机网络技术,分层次的对居民个人信用档案和资料进行汇集和存档。然后是建立多层次的个人信用调查和评估制度。还有就是不断的建立和完善个人基本账户制度。设立个人基本账户,能够很好的展现出居民的个人储蓄状况和收支等情况,不断能够有效的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信息的回复,还可以有效的改变信息收集的被动处境,从而确保借贷双方的实际利益。最后就是建立个人信用的监控体系。如果居民出现不好的信用行为时,不但能够在监控机上明显的表现出来,并且在个人信用记录方面也会出现不好的评价。这种不好的评价对以后的职业、求职、奖金和使用信誉等方面都会产生不好的影响。
2.3完善抵押物处置制度
第一是加强建立和发展资产拍卖市场。使得抵押贷款的作用发挥到市场实处,要不断的建立和发展有关中介机构和资产拍卖市场,对房地产的拍卖过程进行规划,处理好抵押物的处罚问题、第二就是要不断的建立和完善对房屋使用者的安置制度。如果在过程中出现违约的行为,就需要银行及时的处理抵押物并且收回贷款,政府可以建立相应的经济适用房或是廉价出租房,把那些没有按照时间归还的款被法院强制实施,但是又符合抵押人,合理的安排到我国公共住房保障制度的购买和租赁对象范围。从而有效的保证了法院在强制实行拍卖抵押房产之后,抵押人能有地方可去,也是银行信贷中的资金得以流动,而且也促进了部分房地产市场的消费。第三就是对房地产钟的评估业务进行规范,从而有效的保证抵押物是否真实。所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需要不断的健全和完善评价机构的管理,强化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不能只看到利益的所在,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升效率,精简手续,从而有效的减轻借款人的负担问题。银行还要强化对房地产评估人员的培训,对于外部的评价机构和报告进行严格的审查,从而避免出现评价机构对市场的估计过高或是因为个人原因而对抵押物高估的情况。第四就是要科学合理的确定抵押率。在向银行抵押的房地产中通过权威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价之后,银行要对抵押房屋的实际状况进行分析要对抵押房的处分、转让和拍卖等情况中所需的费用进行综合的考虑,从而在确保信贷资产安全的情况下,准确的规定抵押率。
2.4建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警报系统
首先是建立风险预测的数据库,从而获得全面的资料,经过不断的整理和完善来收集资料,从而为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然后是建立适当的风险预警模型,根据我国的实际状况,对警戒的范围、指标、概率等设立合适的数值;最后是建立迅速反应和预防的制度,对潜在的风险预警体系进行防范和及时的处理。
2.5强化商业银行信贷管理
首先是强化对借款人和偿还能力方面的检查力度。然后不断的完善和贷款有关的手续。在精简手续流程的时候,还要不断的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的公证、保险、抵押等手续,强化贷款合同和档案管理的基本工作。最后要注重贷款后的管理工作以及对抵押物的审查工作,抵押物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对抵押物要进行认真的审查。
2.6强化个人住房的款证券化改革的进程
住房证券化的不断推进,能够使得资金更加顺畅的流通,可以出现可预见性现金流入的银行资产,从而有效的演唱还款时间,减少每月的还款金额,从而促进房地产事业的发展。还可以转移和分散商业银行所要承担的风险问题,把由单人承担的风险扩散到多人共同承担。
【参考文献】
[1]鞠方.浅议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识别与防范[J].生产力研究,2003,(6):85-86.
[2]胡红星.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及防范[J].经济师,2007,(6):243-244.
关键词: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风险
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居民对改善居住条件的渴望,促使我国房地产业迅速发展。与此同时,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增长规模也相应加快,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已经成为银行发放贷款的主要领域之一。美国次贷危机打破了住房抵押贷款是优质资产的神话,同时也给了我国房地产市场及商业银行一个很好的警示,对此我们应该引以为鉴。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发展现状
近年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具有强劲发展势头的“零售业务”,被视为拓展信贷营销业务、优化信贷资产结构的主要手段,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已成为商业银行重点拓展的贷款投向。1998-2009年,住宅年销售额平均增长率达到35%以上(1998年为2007亿元,2009年为43900亿元),然而,同期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却只有10.1%(1998年为5425元,2009年为17175元),两者间悬殊的增长差距再加上政府启动内需的政策,极大地促进了住房抵押贷款这一金融产品需求量的增长。2001-2009年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见表1。
从表1我们可以发现,2001年以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逐年增加的同时,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每年期末余额基本上都呈现发展迅猛的态势,而且其增长率高出收入增长率很多。原因是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高涨、房价飙升大大超出了人均收入水平,房贷市场便顺势迅猛发展了起来。截至2007年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作为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中所占权重最大的一种贷款种类,年末余额已达到30128亿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全部人民币贷款余额的比重一直稳步上升,2007年末首次超过10%。
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开始波及全球,我国国民经济各方面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GDP增速减缓,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也出现下滑,我国房地产市场有所调整,商品房成交量减少,房屋价格涨幅有所回落。受房地产市场、个人信贷需求趋降等因素影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2008年末余额29800亿元,首次出现下降,占消费性贷款余额的比例比2007年同期下降了2个百分点。
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采取了一系列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商品房销售面积增幅持续增加,房价同比涨幅自6月份开始上涨后不断走高。部分城市商品房销售猛增、价格上涨的特点表现得更为明显。在市场变化的影响和政府大力采用宏观调控手段的作用下,全国房地产信贷也出现较快增长。商业性房地产贷款余额快速增长,个人购房贷款持续回升。2009年末,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年末余额达到47600亿元。
商业银行之所以积极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近些年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以及国家信贷政策的支持;二是商业银行普遍认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优质资产,不良贷款率极低,比批发类贷款风险小得多。事实上,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贷款率低、风险相对小并非必然,它是同经济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的。
二、中美两国关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比较
(一)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
我国房地产金融体系和美国相比相对简单,地产金融参与者相对单一。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及城市居民购买住房的融资途径主要是依靠银行贷款,这种单一地产金融机制,使各商业银行承受着来自于商品房开发供应链两端的风险压力。各商业银行既没有建立客户分级体制,也没有对抵押贷款进行分级,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市场上的激烈竞争使银行对客户的选择是单方面的,个人贷款客户的市场准入基本上是最低标准,在具体掌握过程中,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基本上给予全部的优惠条件,缺乏有效明晰的分类产品体系和适当的风险补偿机制。
(二)利率风险
从2004年6月开始的两年时间里,美联储连续17次提息,利率大幅攀升加重了购房者的负担,美国房贷市场逐步出现自2001开始异常火爆后的降温现象,而楼市的低迷正是引发此次次贷危机的导火索。与美国房地产发展相类似的是,我国央行从2004年10月开始连续8次加息,尽管单独一次加息增加的还款额不算大,但多次加息后购房人累积的房贷负担已不小,一旦房价出现波动,违约情况必然大增。这与美国次贷危机的诱因一致,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降温,购房者因此而无法及时还贷,房地产抵押贷款的风险将大量暴露。
(三)信用风险
我国没有美国的次级按揭贷款制度,但并不能否认我国存在着相似制度。“假按揭”,就是一种欺骗行为,主要特征是实际借款人将套取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金用于风险更高的投资,如挪用到房地产开发,或者进入股市,导致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大幅上升。这种骗贷行为,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贷款率的上升。在我国房贷体系尚处在发展的过程中,信用风险不容小觑。
(四)银行的风控管理水平
我国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较低,征信系统反映借款人个人特征、住房特征、融资特征的信息严重不足,且信息失真问题非常严重。基础数据的缺失使得我国金融机构进行风险特征量化、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审核体系失去了依据和基础。国内很多银行为争夺市场,通过降低审批标准、简化贷款流程等手段放宽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者的市场进入,而且创新出了气球贷、房贷休假等前期还款压力小、后期按揭成本上涨的贷款产品,增大了房贷资产的风险。这些与美国次级贷款机构预期房价不断上涨而降低信贷审批标准的行为如出一辙。
(五)结构性风险
美国次贷风险的暴露是由于房地产泡沫的破灭,而我国存在同样的隐忧。不过由于目前经济仍处于繁荣高涨的发展阶段,公众对增长的预期非常乐观,因而并未出现调整迹象。一旦出现重大的负面消息,风险就会完全暴露出来,改变投资者的市场预期,从而造成整个宏观经济的系统性风险。我们还没有真正经历过房价大幅下降而导致抵押物不足值的情形,因此国内银行对住房按揭贷款的风险管理水平还没有经受过检验。目前按揭贷款的风险被掩盖了,正如美国次贷市场在2006年以前也是一片大好。然而,自2006年以来,美国的房价出现大幅度下滑,其实只是5%-10%的下跌而已,却能使占总按揭量1/4的次级按揭市场崩溃,尽管房价下降并不是唯一的原因,但是杀伤力足显。
此外,还有政策风险、法律风险等一系列风险都是我国现阶段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需要我们加以防范。
三、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防范的对策和建议
(一)制度建设及风险意识方面
第一,应当高度重视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我们必须从美国次贷危机中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和改进房地产信贷管理。管理的具体措施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对新的住房抵押贷款实行严格的审核制度,提高贷款条件;另一方面要做好现有房贷价值的重估和压力测试,适时调险拨备,加强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意识,防止出现类似美国的次贷危机。第二,必须科学推进金融创新。美国的次级抵押贷款和次级债,蕴涵着大量的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工具本身并没有问题。但在金融创新过程中,控制杠杆是分散业务风险的前提,是控制创新业务风险范围的必须。美国次级债危机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次级抵押贷款市场制度上的不完善。而制度不完善带来的风险往往是系统性的,破坏力极强且不易扭转。因此,我国在推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同时要重视市场制度建设,把商业银行审慎经营与金融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杜绝出现追求利润、忽视风险的非审慎经营行为。第三,应切实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次贷危机反映出美国规制性监管模式的滞后性和不灵活性。我们必须吸取美国的经验教训,在坚持以规制性监管为主的基础上,实现规制监管与原则监管的有机结合。第四,应当积极弥补我们在信息和分析方面的局限性,对怎样度量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怎样确定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报酬等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通过信用评价分析来客观地认识贷款证券的信用程度和风险水平,并积累与抵押贷款评级机构沟通合作的相关经验。同时,必须建立起严格的金融创新产品透明度监管标准和公正的信息披露与信用评估机制,稳健推进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与其他结构性金融工具的开发运用,保持金融创新与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一致性。第五,密切关注行业经济与利率等相关政策导向。要警惕为应对经济周期而制订的宏观政策对某个特定市场的冲击。贷款收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很可能造成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还款压力的提高对抵押贷款申请者的影响,可能造成抵押贷款违约率的上升。而这两方面的影响最终都会汇集到商业银行系统,造成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作为抵押品的房地产价值下降,最终影响到商业银行的盈利性甚至生存能力。
(二)操作环节方面
首先,把握好信贷关卡。审视美国次贷的贷前尽职调查,贷款机构恰恰就是对不适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了贷款。我们应该从中吸取很好的教训,银行永远不要懈怠贷前尽职调查,银行贷前尽职调查的主要作用就是避免对不适合贷款的客户提供信贷支持。其次,不要过分依赖第二还款来源。次贷是建立在房屋静态价值,而非借款人真实偿还能力的基础之上的。因此,除了注重自身流动性风险的管理以外,银行对于客户现金流的管理,即对于客户第一还款来源的关注永远要摆在信贷管理的首位。再次,减少对风险转移的依赖。将风险转移给愿意并有能力承担的投资者是资产证券化的初衷,但实际上风险转移并未降低风险,更不意味着风险消失,而是使风险以一种更加复杂的形式出现。
美国的次贷危机的影响还在继续,值得我们反思的东西太多。我们需要汲取的教训是,无论是基于庞大系统工程的金融创新,还是日复一日反复操作的传统业务,永远都要重视风险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参考文献:
1、王福林.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影响因素实证研究[D].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04.
2、张文花.美国次级债危机对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警示[D].吉林大学管理学院,2008.
3、杨红.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美国次贷危机对我国的启示[J].财贸研究,2008(1).
4、罗力力.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控制问题研究[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9(7).
5、张大龙.基于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防范问题的研究[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9(3).
关键词 商业银行 住房抵押贷款 违约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一、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
(一) 国外相关的理论研究。
国外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的理论研究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是期权理论、风险管理再协商理论、消费者最优化选择理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状态跃迁理论等。下面着重介绍期权理论和风险管理再协商理论。
期权理论认为贷款者在一切经济活动中的行为都是合乎所谓的理性的,即都是以利己为动机,力图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去追逐和获得自身的最大经济利益。因此,对于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贷款者来说,在经济条件一定的前提下,是否选择违约取决于经济利益上是否能给他带来最大的效用。根据决定因素的不同,在对期权理论的研究中分化为两种理论方向:权益假说和还款能力假说。
权益假说认为决定何时违约的变量是权益贷款比。Foster、Order在研究中得出权益贷款比过高是影响违约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Waller在比较分析自行出售房屋偿还贷款的贷款者与取消抵押品赎回权的贷款者差异性时得出决定违约与否的主要因素是住宅权益。Spring在研究中也进一步证明权益贷款比是影响违约的重要因素。Deng在对1976年-1983年联邦住宅抵押贷款公司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时认为,住宅权益、初始贷款价值比虽然是影响违约的重要因素,但其它诸如离婚率、失业率同样对贷款者的违约决策造成影响;还款能力假说的主要观点是,贷款者选择违约的前提是贷款者的收入不足以偿还抵押贷款所要求的还款金额。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管理再协商理论是于1995年由Terrence M. Clauretie和Mel Jameson提出的。他们认为还款人违约后,不论是站在银行的角度还是贷款者个人的角度,取消抵押物赎回权过程需要花费大笔的费用,因此双方都希望可以通过再协商重新设定贷款利率、贷款到期日,甚至放弃部分或全部拖欠利息以继续保持信贷关系。以期通过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在协商使昂贵的违约和取消抵押物赎回权成本得以避免。
(二)国内相关的理论研究。
具有代表性的有,刘萍在研究中将银行面临的风险分为购买力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抵押物风险和房地产市场风险六类。他在研究中认为导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的主要原因是我国财政担保没有分担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住房福利政策尚不完善等,并对如何规避这些风险进行了对策分析。刘洪涛将风险类别分为六类,分别是利率风险、流动资金风险、抵押物风险、抵押物处置风险、违约风险及外在风险。赵凯、牛刚认为银行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除了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其自身由于各种不规范行为也会造成违约风险的发生,如:信贷人员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不重视;银行管理人员或基层信贷工作人员在审核贷款者信息时对信息掌握不全面,造成贷款审批失误导致的风险等。陈则明、吴光伟认为导致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发生的原因还在于贷款者因住房质量、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导致的主动违约。同时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也不规范,贷款者的恶意借款行为也是导致违约发生的因素之一。
在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形成动机的研究上,国内学者一般将违约行为的发生可分为两种情况,即理性违约和被迫违约。理性违约又称作主动违约,刘水林、吴双全认为理性违约行为的发生是贷款者在有能力履约的情况下,为了进行更有利的投资,在权衡了成本和收益后做出的违约行为。赵新华在研究中认为理性违约行为与贷款者的实际支付能力无关,而是贷款人出于个人收益最大化考虑的一种主动选择;被迫违约又称作被动违约,该种违约情况的发生主要是由于贷款者在还款过程中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如收入水平突然恶化、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等,导致贷款者失去了偿还贷款的能力。
吴晨等学者利用博弈论的基本理论针对信息不对称问题和逆向选择问题来分析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产生的原因。
国内许多学者认为发展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相关的保险制度可以有效降低我国该种贷款的违约风险。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于长秋研究了如何利用保险制度分散和转移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在他的研究中表明,我国商业银行之所以在控制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时承担了较大的压力,原因在于政府在分担违约风险方面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应该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体系,为中低收入者的贷款提供担保,从而适当分散我国商业银行在这方面承担的风险。
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管理的实证研究
(一)国外方面的实证研究。
Lawrence et al.利用1998年美国国家财务公司(National Financial Company)的资料,对贷款者个人特征、贷款特征、经济因素等进行了研究分析,结果显示贷款者的个人特征,如贷款者年龄、每月偿还金额占家庭月收入比、信用状况等是影响违约的重要因素。Burrows将影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的因素分为三类,分别是个人因素(个人理财能力、家庭关系、个人的主观意识等)、家庭收入和支出因素(失业、工时、身体状况、其它家庭支出等)、结构性因素(LTV、收入贷款比、利率水平等)。Burrows在研究中认为最容易违约的样本具有的特征是贷款者年龄在18-24岁之间、离异、单身、学历较低、LTV较高等。澳大利亚学者Mike Berry和Tony Daliton等人,从国内一家大型贷款机构收集到大量贷款资料,并对其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得出家庭因素(如家庭中某个成员破产、一个或多个成员长期失业等)是造成贷款者违约的主要原因。英国学者Ford和Wilcox对国内相关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后,认为收入的下降、小生意的失败、个人人际关系的破裂以及为了生育孩子而放弃工作等是造成违约的主要因素。Calmer et al.研究发现贷款者年龄越大、家庭流动资产越多、需要抚养的亲属越少,发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的可能性就越小。
在贷款特征与违约风险的研究中,Kau、Keenan和Kim在研究中得出是LTV(loan-to-value,贷款价值比)而非个人的特征如贷款者的流动性资金在显著影响着违约行为的发生。Quercia和Stegman在总结归纳了之前30年间的29个相关领域的实证研究结果发现,贷款与住宅价值比率显著影响着贷款者的违约决策。英国学者Bart Lambrecht、William Perraudin和Stephen Satchell(1997)分析研究了1987年-1991年间国内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情况,他们将贷款者月工资、婚姻状况、LTV和利率等作为研究的主要变量,研究发现,贷款价值比在影响违约风险时起了较大的作用。Clauretie对收集到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数据进行分析时发现,贷款价值比与贷款违约率之间有明显的正向关系,当贷款价值比在80%以上时,损失率为13%,当贷款价值比在89%以上时,损失率会上升至20%。同时,研究人员对已还款期限这一因素也做了统计分析,Moody公司收集了1970-1988年美国加州的全部金融机构近700多万笔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资料,经过统计研究发现,已还款期限在3.5-6年间的贷款违约率较高,其中在第四年达到最高。
在对住房特征与违约风险进行研究时,Von Furstenberg 对1957年到1965年美国联邦住宅委员会的贷款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发现贷款期限同样为30年的新房抵押贷款和二手房抵押贷款,新房贷款的违约风险要大于二手房贷款的违约风险。他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因为贷款者在购买新房时,新房的建筑质量不易测定,其周边的配套设施尚未完工,购房者很难通过自身的经验了解到新房的真实价值,因此,购房后可能出现房屋达不到购房时预期的情况,加上新房的房价相对较高,对贷款购房者造成了较大的经济压力。相反,购买二手房时,购房者可以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结构、居住环境的情况,同时房价相对较低,所以发生违约的可能性较小。
在对区域经济环境与违约风险的研究中,Sanchez、Lawrence和Deng在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进行研究时选择了当地经济特征来进行违约风险的测算。Follian、Huang和Ondrich在研究中还加入了区域、人口和宏观经济变量。在他们的研究中发现,导致违约的主要因素是房价的变化,其次才是贷款者特征等微观因素。
(二)国内方面的实证研究。
刘春红的研究结果表明首次付款比例、家庭月收入、家庭月还款额占家庭月收入比等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的影响较为明显,而贷款者年龄、家庭人口、房价、住房面积对贷款违约风险无明显影响。王福林利用因子分析、判别分析、聚类分析和Logistic模型对调查数据进行了分析。从贷款者特征、贷款特征、房产特征和区域特征四个方面进行变量选择,得出房产特征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的影响程度最大。
从以上的分析总结可以看出,由于国外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发展时间较长,对违约风险的管理方法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研究的主要理论依据有期权理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管理再协商理论,其中期权理论可以分为权益假说和还款能力假说。研究中使用的主要方法有多元线性回归、逐步判别函数、因子分析、Logistic 回归等,在研究中,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的影响因素被分为四个类别,分别是贷款人特征(性别,年龄,学历,月收入、贷款者信用水平等)、贷款特征(贷款金额,贷款价值比,贷款期限等)、房产特征(住房面积,房屋结构,房屋单价)、区域特征(房价指数)。研究的结论普遍认为贷款者月收入、贷款价值比、贷款者信用水平等是影响贷款者违约的重要因素,同时,贷款人月收入、信用水平、学历等因素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成反比,贷款金额、贷款价值比、贷款期限等因素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成正比。
相对国外的研究成果,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定性方面,近几年,国内学者们才开始了定量方面的研究。随着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风险日益扩大,因此,借鉴国外在这一研究领域的先进经验,深化对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管理的研究意义重大。
(作者单位: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李馨苹.住宅抵押贷款违约风险之实证分析[M].国立台湾工业技术学院博士学位论文,1997.
[2]王重润.住房抵押贷款的违约风险分析[J].生产力研究,2002,(5):27-28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
2.地号
3.土地面积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来源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8.房屋建筑面积
9.共有权份额
10.房屋所有权证号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
第三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积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
第四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贷款用途为。
第五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全部贷款本息总额,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 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四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七条 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该定着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预售,预售房屋面积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内。甲方将预售出的房地产权情况列出清册,报送乙方备案。乙方有权制止甲方继续预售房屋。
第十八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二十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二十一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签订的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___________
7.国有土地使用ず牛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权份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键词】个人住房 贷款 主要风险
一、宏观经济状况因素
通胀压力、证券市场泡沫、房地产市场过热等因素,都对未来经济的发展构成很大的调整压力,需警惕经济繁荣背后的结构性风险。美国次级抵押贷款风险的暴露是由于房地产市场的降温,而我国存在同样的隐患。但由于经济仍处于繁荣景气的周期阶段,公众对增长的预期非常乐观,因而并未出现调整迹象。一旦出现重大的负面消息,风险就会完全暴露出来,改变投资者的市场预期,从而造成整个宏观经济的系统性风险。
二、国家宏观政策因素
住宅金融往往被赋予实现经济增长的政策性任务,国家积极鼓励商业银行开展针对个人的住房消费贷款业务,但在政府没有对住房消费信贷提供贴息或政府担保的情况下,要求银行对用商业性信贷资金发放的住宅贷款按法定贷款利率下浮水平执行,无形中加大了银行的金融风险压力。政府又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相关规定限制银行及时处置借款人的抵押资产,这些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安全来说窦是非常不利的。
三、个人信用意识不强,个人信用评价体系缺失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建立在个人信用基础上,以合同契约为纽带的经济行为。受传统计划经济依靠行政命令协调经济行为的观念影响,我国个人信用刚刚介入经济生活,个人守信意识不强,对个人信用较差的缺乏惩罚措施。在这种情形下,发放贷款势必承担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违约风险。借款人违约行为的发生将给贷款银行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违约风险产生的直接根源在于借款人信用缺失以及相关制度的不完善。
现阶段,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主要面临的风险类型有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抵押物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等六种。
(一)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市场利率波动导致存贷款利差缩小,甚至出现贷款利率低于存款利率,导致银行收不抵支的风险。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利率风险有:一是“不匹配”风险,住房抵押贷款的长期性和存款利率与贷款利率调整的不同步。二是由利率风险引发的提前还贷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由于利率水平的变动而给银行资产的价值带来风险,所以要警惕利率的变动造成银行亏损。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持有住房贷款债权不能及时足额变现遭受的利益损失。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变现性比较差,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长、回收慢,流动性差。从美国的次贷危机可以明显看到这种风险的威力,不仅是波及银行业,甚至整个金融业都受到影响。我国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更要慎重操作,避免因流动性而引发信贷危机。
(三)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中最基本最直接的风险。一般有下面几种形式:一是被迫违约,住房信贷的被迫违约风险是借款人在购买房产后因为财力原因,不能按期偿还到期债务而形成的一种违约风险。二是理性违约,借款人主观上认为放弃继续还款能带来更大的收益而产生的违约行为。三是提前还款,这是借款人主动违约行为,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额度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行为。四是“假按揭”风险,由于银行贷款业务操作不规范,审查不严以及内部激励机制不当造成的假按揭导致银行不良信贷增长,主要特征是实际借款人将套取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金用于风险更高的投资。如挪用到房地产开发,或者进入资本市场。由于我国个人资信系统不完善、贷款期限长等因素,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将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
(四)抵押物风险
贷款抵押物是商业银行第二还款来源,商业银行在住房贷款业务中也面临着抵押风险,包括抵押物自身的风险和抵押物产权的风险。一是抵押物自身的风险,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虽然属于担保贷款,但是住房本身也是存在风险的。房屋可能因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损失甚至损毁,或者由于宏观政策改变,导致房屋价值降低,如房价的下跌导致房屋价值下降等,一旦借款人违约,银行就有可能遭受损失。二是抵押物价格风险,我国住房二级市场处于起步阶段,交易法规不完善,手续繁琐,交易费用高,导致银行的抵押物变现困难,抵押物价格会受到影响。或当房地产市场处于调整或不景气时,价格下跌有可能导致抵押房屋价格不能够覆盖银行本金和利息而造成抵押物风险。
(五)法律风险
我国的个人住房信贷业务正处于初级阶段,现行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善,立法、司法、执法等制度及相关配套措施的缺位,特别是住房抵押贷款的法律不具体,使商业银行遭受着法律制度上的风险而造成损失。良好的社会法律环境是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基础条件,我国还没有针对消费信贷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也给个人住房逾期贷款的追偿带来了很大困难。
(六)操作风险
违规操作是银行内部形成资产风险最主要原因之一,是经营机构在制度管理上放贷款要求而造成的业务风险,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仍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经历过房地产市场低谷的考验,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决策管理尚缺乏成熟的经验和有效的手段。容易形成管理和决策风险。银行粗放经营的风险的典型特征是只求数量扩张不求质量提高,在房地产贷款方面,这种粗放经营会导致不良贷款比率上升,风险资产增大,可以说这是银行发展房地产贷款业务面临最主要的风险。
四、我国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防范措施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意向逐渐强烈。房价不断上涨以及住房市场中存在的供给与当期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使得住房按揭贷款应运而生。在这将近十年的时间里,个人住房贷款以其可靠的担保、较高的收益、较低的风险受到了各家商业银行的青睐,在银行贷款中所占的比重日渐提高,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一个重要的信贷业务种类。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在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和提高居民住房消费的购买力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个人住房贷款存在着对象多、范围广、流动性差及期限长的特点。同时,目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还存在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个人征信系统建立晚等问题。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商业银行带来了风险隐患。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控制房贷风险:
(一)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控制借款人违约风险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深入进行,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这一制度建设毕竟刚刚起步,还没有形成相对完善的体系,从总体上推进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仍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一些发达国家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形成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运行机制,为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结合国内现实,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个人信用制度。
(二)银行自身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杜绝风险漏洞
主要包括控制按揭成数和房地产信贷增长速度;对借款人进行严格的贷前审查;签定回购或债权转让条款;严格控制开发商贷款风险;坚持较高的资本充足率;强化不良资产处置等。
(三)实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可将银行巨额抵押贷款流动化,有效地缓解可能面临的住房信贷资金约束压力,降低其流动性风险;同时银行可以将抵押贷款在到期日前“真实出售”可有效的控制和减少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
(四)健全房地产金融的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促进房地产金融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对于房地产金融的立法,第一要出台专门的监管规定和办法,以加强对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监管力度;第二要修改和完善“证券法”,以健全房地产抵押贷款债券发行和转让制度;第三要修改和完善“担保法”、“保险法”,完善“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个人住房贷款客户评价暂行办法”、“个人住房贷款一级审批操作规程”、“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和“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完善房地产金融领域的担保体系及个人信用制度;第四要完善现有财产保险制度,增加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种类,降低贷款申请人负担。
五、大力发展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保险
我国的房地产金融要发展,必须建立起适合国情的房地产金融保险制度,以增加抵押物的担保能力,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为此,第一要大力发展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机构,政府应对保险公司经营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实行政策倾斜;第二要开发新险种。第三要鼓励借款人积极投保,对自愿投保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给与适当放宽贷款期限、提高贷款额度、降低利率、采取灵活多样还款方式等优惠政策。
六、建立住房贷款担保机构
关键词:“建元2007-l”;提前偿付风险;SMM模型;CPR模型
一、引言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指金融机构把自己所持有的流动性较差但具有未来现金收入的住房抵押贷款按照贷款期限、利率、抵押房产类型等条件进行标准化组合,再配以相应的信用担保和信用增级,使其产生的未来现金流的收益权转变为可在金融市场流动、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型证券。
我国兴起探索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热潮,要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1999年9月,中国建设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发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未获批准。2002年,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两大发放机构――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先后分别向中央银行提交各自的MBS方案,但不幸都遭到否决。此后,中国建设银行多次修改证券化方案,继续申报试点。几经波折,终于在2004年6月,中国建设银行第六次上报MBS方案,提出以SPT模式开展MBS试点,获得批准。
二、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建元2007-l”的发行情况
(一)“建元2005-l”的发行情况
2005年12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推出了国内首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由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并于2006年2月20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建元2005-1”正式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标志着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历程。
“建元2005-1”采用按月还本付息的计息方式,每月26日为支付日。建行本身购买了其中9050万元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余的29.26亿元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按照不同信用评级分为A、B、C三级。此外,“建元2005-1”总共有51家机构作为一级分销商认购,其中商业银行21家。
(二)“建元2007-l”的发行情况
在“建元2005-1”成功发行的基础上,2007年12月14日,建行发行了第二单MBS“建元2007-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建元2007-1”MBS产品由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开发行的优先级规模为4020884600元,而次级规模为139799108元。优先级中,A级为3582348600元,B级为356154500元,C级为82381500元。
该证券采取簿记建档方式发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均为浮动利率证券,票面利率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基准利率”加上相应级别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基本利差”,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基本利差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予以确定,并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反映。其中,“A级资产支持证券”和“B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后,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C级资产支持证券”按照“人民银行”的相应规定进行转让。“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进行转让交易。
三、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提前偿付风险
提前偿付风险是指借款人可以随时支付全部或部分抵押贷款的余额,而导致现金流量的不稳定和再投资现象的风险。住房抵押贷款证券作为含嵌入期权证券,给予了原始借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抵押贷款的提前支付期权。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大多允许借款人不受惩罚地随时支付全部或部分剩余抵押贷款,在住房抵押贷款利率提高的情况下,借款人提前偿付住房贷款的现象普遍。中国工商银行2003年发放的上百亿房贷中,提前还款率高达49.1%。随着利率市场化推进,房贷利率随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周期的变化而波动的现象会更加明显,国内商业银行也将面临越来越大的提前偿付风险。
提前偿付风险影响着住房抵押贷款现金流的确定,并进一步影响到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定价。因此,需要对整个抵押资产池的提前支付比率,做出一定的估计。
四、估计住房抵押贷款提前偿付率的模型
随着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发展和经验数据的积累,人们对提前偿付风险的计量也由最初的凭经验测算发展到使用数学模型来拟合提前偿付率,目前应用较广泛的提前偿付模型有SMM与CPR模型等。
(一)单月清偿率模型(SingleMonthMortality,SMM)
SMM是该模型引入的基本指标,SMM是当月实际提前支付额减去当月计划偿还本金额的差额的百分比。
SMM若为1%,则意味着当月有该月计划偿还本金余额的1%的本息被提前支付。SMM值越大,表明住房贷款本金被提前偿付的风险越大;反之,提前偿付风险越小。
(二)固定提前偿付模型(ConstantPrepaymentRate,CPR)
CPR是以年率或复利形式表示的SMM,它是测算提前偿付率最常用的指标。CPR与SMM的数学关系为:
同样,CPR的值越大,表明住房贷款本金被提前偿付的风险越大;反之,提前偿付风险越小。
五、“建元2007l”提前偿付率的估算
从2008年1月份到2009年12月份,“建元2007-1”证券发行机构中诚信托共公布了23期信托受托机构报告(缺少2008年2月的报告,但2月的数据可从1月及3月的报告中推算出),这其中即从2008年1月到2009年12月共24个月的数据。
由①中的计算方法,得到了2008年1月至2009年12月中每个月的SMM值,具体如图1所示。
由于中诚信托报告中的提前还款额都为月度数据,所以要计算真实的年度提前还款率CPR,还须利用公式计算②。由月度提前还款率换算出的年度提前还款率,得出2008年1月到2009年12月的提前还款率分别为:0.4179、0.1347、0.1156、0.2083、0.2077、0.1953、0.1955、0.1963、0.1887、0.1727、0.2059、0.1856、0.3205、0.2905、0.2623、0.3755、0.3230、0.2755、0.3545、0.3286、0.2626、0.2670、0.2816、0.3436。
从以上数据中可以看到,年提前还款率CPR均值在25%左右,其中2008年的CPR均值为20.200%,2009年的CPR均值为30.710%,而“建元2007-1”《发行说明书》上公布的用于指引投资者定价的预期提前还款率CPR仅为17.26%。事实证明,24个月的平均提前还款率远远高于预期值。尤其第一期的提前还款率CPR为41.79%,在此收款期间,提前还款数量为700笔,金额为155912242.71元,占起算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的4.35%,占本收款期回收本金的74.9%。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国人民银行在第一期信托报告公告之前,上调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政策,所以引起大量购房者提前还款。
六、结论
综上,可以得出结论:“建元2007-l”的提前偿付率偏高;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利率是影响提前还款率的一个重要因素,在预测提前还款率时要重点考虑。
参考文献:
1、“建元2007-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说明书[Z].
2、中国建设银行.“建元2007-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信托受托机构报告[R].2009(4).
3、过新伟.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研究――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D].云南财经大学,2008.
4、李隽,杨旭.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研究-基于“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