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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8-20 12:17:3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企业税收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企业税收

第1篇

企业自查技巧与原则

如前所述。稽查局这次开展的企业自查最主要目的是完成税款入库任务。所以,如果责企业一不小心有欠税了,或者说企业“高瞻远瞩”故意留着一部分税不交,那么笔者就要“恭喜”贵企业了。拿这些欠税去交差,当然金额不能太小,只要能收上欠税,稽查局一般不会再找贵企业的“麻烦”。如果这部分欠税已经在征管部门挂号了,又能引起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的相互博弈,到时候贵企业就是那个得利的“渔翁”。这样说来,似乎是不照章纳税的倒还容易过关,或许有时候确实是这样。当然,我们并不鼓励企业这种做法。

那么多少金额合适呢?这里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据说有些地方稽查局内部有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企业报的自查数一般不得少于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总额的1.5%。1.5%的数字也符合统计学原理。2008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54218亿元,其中稽查局查补入库的税款是513亿元,占O.94%,考虑到今年稽查任务增加了一倍,把比例提高到1.5%是有道理的。

当然,大多数企业并不能“有幸”欠税,若不是由于资金周转不灵,企业一般也不会故意留着一块税不交,因为这样会增加被加收滞纳金的风险。所以,绝大部分企业都要老老实实的自查。那么怎样才能过关而不至于遭到稽查局的重点检查呢?

首先,企业要重视此次税务检查。衡量自己在当地所处的地位,是不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是不是当地行业的领头羊?如果是,企业应该明白自己毫无疑问已成为了税务检查的重点对象,稽查局会把优势力量集中于纳税大户身上,因为从重点税源企业挖税远比从一般中小企业见效要快得多。没有哪个企业敢说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即使请了中介帮助协查,仍不能高枕无忧,因此企业切不可轻视。

其次,企业应先把能在会计报表上体现的税款自查一遍。比如印花税,现在很多省市采用了核定征收的方式,只要看财务报表的购销金额就可以匡算出购销合同印花税的金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会导致印花税的产生,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账款的增加也会导致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还有土地使用税,2008年,很多地方都大幅度提高了单位税额,稽查局借助税务机关的征管信息系统,或者直接从财务报表上就可以看出,企业所交的土地使用税是否足额。这些表面上易计算检查的税款一定要报上去,这样可以赢得稽查局的好感,起码能给稽查局留下已经在认真自查的印象。

最后,企业应该认真对照自查提纲的内容进行自查。自查提纲是税务机关根据以往对相关行业进行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检查提纲,对每一个纳税人的自查都有指导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自查时不能仅限于自查提纲的要求,还应该跳出提纲,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自查,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稽查风险。

表面上的税款报上去后,如果稽查局觉得还不满意,或者尚未达到想要的数字,一般会给企业第二次自查的机会,这是最后的机会,企业应该多与稽查局的同志沟通,认真把握机会再梳理一遍,看看还有什么地方疏漏了,以免留下后患。

重点行业自查要点

今年税务检查的重点行业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业、大型连锁超市,下面就这三个行业应注意的问题做一些提示。

一、房开企业开发产品自用及销售: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开发产品应否缴纳所得税的问题,按规定,2008年以前的自用开发产品需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年1月1日以后自用的开发产品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点是不少房开企业容易忽视的问题。

房地产商无正当理由,以明显偏低的价格将商品房销售给本公司股东及相关联企业及个人,不仅要按市场价补交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还要负责代扣代缴股东所享受到的折扣的个人所得税。

二、建筑安装企业的营业税计税时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12月下发的财税[2006]177号文件《关干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如合同明确规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动力和其他物资,不含预收工程价款)日期的,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合同未明确付款(同上)日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款项凭据的当天。”但据笔者所知,目前大部分建筑安装企业仍然是以开具发票的时点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或是以收到预付款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此文件的执行时间是从2007年1月1日起。企业应该结合这次自查,调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三、大型连锁超市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划分:

作为企业,面临的最尴尬问题也许就是国税、地税同时就一项业务拥有征税权,企业两边都不敢得罪,而且万一交错了地方,还会增加纳税成本。

超市的业务中最容易混淆的就是超市收取供应商的返利和促销费、上架费、进场费、运输费等各种费用的划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的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即返利),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因此超市应对照该文件的规定正确核算和划分增值税与营业税,对于税务机关的

不合理要求可以据理力争。

易被忽略问题提示

一、价外费用的纳税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在会计实务中,收取的价外费用一般是计入往来账或是直接冲减期间费用。例如,建筑安装企业收到提前竣工奖一般是放在“营业外收入”中,而企业只就主营业务收入申报营业税。但关于价外费用的问题也有例外,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政府部门收取的费用,如果不将此费用计入房价中。且另外开具收据收取费用的,可以不计入营业额中缴纳营业税。

二、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是否免税。

旧法的规定是财政补贴要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文规定可以免税的才能享受免税的待遇。新法改变了这一做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文件的三项规定,企业较容易满足该文件所提出的条件,从而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三、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新旧政策的差异。

旧的所得税条例对工资薪金的税前扣除实行工效挂钩和计税工资两种办法。新法的规定则宽泛得多,强调“合理性”的判断。

第2篇

一、本文对企业普通清算的界定

本文所说的企业,主要是指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不包含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本文所说的普通清算:是指因企业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解散而进行的清算。不包含行政清算和司法清算。

二、普通清算适用的法律法规

目前尚没有一部完整的法规来规范内资企业的普通清算行为,有关部门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公司法、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参考企业破产法、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及说明、地方政府出台的企业清算管理条例(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企业当前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地来进行普通清算的操作和管理。

三、清算组(清算管理人)的确定

企业清算的现实情况是企业多为私人有限公司,企业清算期间根本没有成立什么清算组,清算工作实际上也未具体实施。

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清算组又称管理人,具体负责企业在清算期间的具体事务,是企业清算的具体实施者。

新《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本人认为企业普通清算的管理人应由投资者组建,由会计师事物所、律师事物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税务部门应对清算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四、清算期间的确定

目前国家对内资企业的普通清算期间也没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企业清算的实际情况是:企业虽停止生产经营却根本不急于清算,企业往往先注销了税务登记,之后的清算过程可能要长达几年甚至更长。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细则所说的“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显然是指停止生产、经营前的经营所得,而对清算所得的汇缴时间却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清算期限自清算开始之日起至向企业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之日止,不得超过180日。

本人认为,参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管理办法,主管税务机关可对内资企业的清算期间也确定为180天,对清算截止日尚未清算完毕的剩余资产和债务应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和评估重新确认,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与清算截止日帐面净资产之间的差额应体现为清算损益。

五、清算期满未处理存货的增值税

如果企业在清算期内将所有资产全部清算完毕,存货所涉及的增值税在清算过程中自然要按变现价值计提和上缴。现在的问题是企业在清算期间未进行彻底清算,注销税务登记时尚有大量存货留待以后继续处理,而在注销税务登记时又没有对以后存货抵债或向投资者分配的应交增值税进行征收,这样就使货物在以后转移时税务机关对其失去里控制,从而漏掉了本应该在清算期间交纳的增值税。因此税务机关对企业在注销时未进行处理的存货,应按照可变现价值(可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确认的价值)征收增值税。

六、正确划分清算企业的经营所得和清算所得

税法规定,纳税人的所得分为正常持续经营所得和清算所得。实际税收征管工作中,一方面主管税务机关比较重视正常经营企业的所得税管理,对申请注销企业或停办企业往往都忽视了清算所得的税收管理,同时也存在着少数纳税人为了逃避所得税的清算管理,人为不申报而被认定非正常户造成了税收流失;另一方面存在将企业注销时的汇算清缴等同于清算所得,误认为,对其注销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就是对其经营期内的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这其实是混淆了汇缴与清算的概念与关系,造成了税源管理的误区。

本人认为具体操作中,企业在提出破产申请前,企业应对其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企业要按会计报表编制方法,编制自年初至清算前一日的会计报表,并经注册会计师审查,出具审计报告,作为企业终止经营和清算的重要依据。清算结束日企业还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清算报告,进行清算所得的纳税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清算所得既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又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适用照顾性税率,只能依照法定税率(33%)依法计缴入库。

七、对“清算所得”具体计算过程的理解

1.企业全部清算财产变现损益=存货变现损益+非存货资产变现损益+清算财产盘盈;

2.企业净资产或剩余资产=企业全部清算财产变现损益-应付未付职工工资、劳保费用-清算费用-企业拖欠的其他税金-尚未偿付的各项债务-收取债务损失+偿还负债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归还的债务);

3.清算所得=企业的净资产或剩余资产-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企业税后提取的各项基金结余-企业资本公积金-企业的盈余公积金+企业法定财产估价增值+企业接受捐赠的财产价值-企业的资本金。

从以上计算过程可以看出,清算所得在本质上就是企业的清算损益加清算所得调整额。清算损益体现为清算后的净资产(不含向投资者的分配)与清算前的净资产之间的差额,也可以依据会计处理的“清算损益”科目进行审查;清算所得调整额体现为经营过程中法定财产估价增值和接受捐赠资产价值,在以前的会计处理上是未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全额记入了资本公积。

具体操作中应注意的是:

1、纳税人进入清算程序后,全部资产或财产必须以现值来计算。清算截止日尚未进行清算的剩余资产和债务应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和评估重新确认,评估后净资产与清算截止日帐面净资产的差额应体现为清算损益。

2、在清算期间,纳税人偿还各类负债时,已无法支付的债务应作为负债的减项加以扣除,记入企业的清算所得,但是因企业资不抵债(实际应进入破产程序)无清算财产偿付的债务不能计入清算所得。

3、公式中“企业法定财产估价增值”为企业清算之前在经营过程中法定财产的评估增值,因为企业法定财产估价增值在发生时未交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在此作为清算所得的调增项目。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对清算财产的重新评估增值不是公式的调整项目,操作中应在“清算损益”中体现。

4、接受捐赠资产价值对清算所得的调整。因以前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在接受货币以外的实物资产时不交纳企业所得税,待该项资产处置时再与生产经营所得一并缴纳,所以在企业清算时,对企业尚未处置的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作为清算所得的调整项目。现在的规定是企业在接受捐赠资产时将其价值就记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清算企业如果对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已计算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则在清算时该项就不应该作为清算所得的调整增加项目。

八、普通清算的科目设置及会计处理

普通清算的会计处理工作,主要包括对企业的清算财产加以确认、计量和重估计价,以及进行处置变现,确认计量清算债权并据以分配清算财产,对全部清算过程进行会计核算并编报有关企业清算的会计报表。

由于普通清算企业既不适用于正常生产经营的会计制度,又与“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及说明”存在许多不同之处,国家更没有出台普通清算会计处理的单独规定,所以目前绝大多数内资企业在普通清算期间对相关的清算业务未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致使清算活动在会计上失去了控制,给管理部门进行有效监督设置了障碍。

本人认为,企业的普通清算与破产清算有许多相同之处,所以在会计处理上应参照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并根据普通清算的特点对会计核算进行适当调整,达到既能反映企业清算过程的财务状况,又有利于管理部门对企业清算进行有效控制的目的。

在实务操作上,可以不另立帐簿,在企业原有帐簿中进行,一般需设置“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基本账户。

(1)“清算费用”用于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的各项费用成本。其内容包括: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报酬、公告费用、咨询费用和办公费用、诉讼费用及清算过程中必须支付的其他的清算费用。这些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账户借方登记清算期间的各项清算费用;清算结束时,将其全部发生额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清算损益的借方,本账户无余额。

(2)“清算损益”属损益类账户,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所实现的各项收益和损失。该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收益,其内容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的收益和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归还的债务等;该帐户的借方反映企业的清算损失,其内容包括清算发生的财产盘亏,包括损失财产、变现损失和无法收回的债权;期末余额可能在贷方也可能在借方。清算期结束时,该账户余额不需结转,保留余额能清晰地反映企业的清算情况。

(3)因企业资不抵债无清算财产偿付的债务应保留余额,无需转入清算损益科目。

会计处理示例

某增值税企业清算期间为2006年5月10日至2006年11月6日,在此期间已发生的清算损益为4万元。清算截止日评估机构对尚未清算完毕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企业净资产增加5万元,其中存货评估增加5万元。

清算截止日资产负债状况如下:(单位万元)

帐面值评估值评估增减值帐面值评估值评估增减值

货币资金55短期借款2020

应收帐款220220应付帐款350350

存货1301355应付工资44

待摊费用100-10应交税金11

固定资产455510

实收资本5050

资本公积66

未分配利润-25-25

清算损益44

评估增值55

资产合计4104155负债及所有权合计4104155

会计处理如下:

(1)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资产负债的价值

借:存货5

借:固定资产10

贷:待摊费用10

贷:清算损益5

(2)计提未处置存货应缴纳的流转税

借:清算损益0.935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0.85(5*0.17)

贷:其他应交款-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085

(3)计算清算所得并计提所得税

清算所得额=清算期间损益4+接受捐赠资产价值6+剩余资产评估损益4.065

=14.065

计提清算期间应交所得税=14.065*33%=4.64145

第3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内涵特点;现实意义

一、税收筹划的内涵及特点;

(一)狭义的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采用税法赋予的税法优惠政策或选择机会,对自身经营、投资和分配等财物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规划安排,以达到节税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二)广义的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运用一定的技巧和方法,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进行科学、合理和周密的安排,进而达到少纳税款目的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狭义强调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为了适应节税,但节税是在税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广义的税收筹划强调税收筹划的前提是不违背税法,筹划的目的是少交税款。

(三)税收筹划的特点;1.税收筹划是在合法的条件下进行的,是对政府制定的税法进行精心比较后进行的纳税优化选择,或者是在纳税义务没有实现发生以前就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减轻或免除了纳税义务;2.它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从宏观经济调节来看,税收是调节企业市场行为的一种有效的经济杠杆,政府可以有意识地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投资和消费行为的价值取向。

二、企业税收筹划应注重的问题

(一)注重筹划的目的性

税收筹划一定要达到预期的经济目的。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取得纳税人的税收利益。这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选择低税负。低税负意味着低的税收成本,低的税收成本意味着高的资本回收率。另一层意思是滞延纳税时间(不是指不按税法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欠税行为)。税款缴纳期的推后,除了可以获得资金时间价值外,还可以减轻税收负担,也许可以降低资本成本,如减少利息支出、减少贷款。不管是哪一样,其结果都是税款支付的节约,即节税。

(二)注重整体综合性

在进行一种税收筹划时,要考虑与之有关的其他税种的税负效应,进行整体策划,综合衡量,以求整体税负最轻、长期税负最轻、防止顾此失彼、前轻后重。综合衡量从小的方面说,眼睛不能只盯在个别税种的税负最低上,一种税的税款少缴了,另一种的税款可能要多缴,因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税收支付的减少不等于资本总体收益的增加,也就是说,税后筹划要算大帐、算总账,选尤弃劣,弊害取利,这始终是税收筹划设计应注意的重要问题。

(三)注重风险防范

税收筹划经常在税收法律法规的边缘上进行操作,这就意味着其蕴含着很大的操作风险。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充分考虑其风险性。首先要防范未能依法纳税的风险。虽说企业日常的纳税核算是按照有关规定去操作,但是由于对相关税收政策缺乏准确的把握,容易造成偷逃税款而受到税务处罚。其次是不能充分把握税收政策的整体性,企业在系统性的税收筹划过程中极易形成税收筹划风险。比如有关企业改制、兼并、分设的税收筹划设计多种税收优惠,如果不能系统的理解运用,很容易发生筹划失败的风险。另外税收筹划之所以有风险,还与国家政策、经济环境及企业自身活动的不断变化有关。比如,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家可能会调整有关税法,开征一些新税种,减少部分税收优惠等。为此企业必须随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采取措施分散风险,争取尽可能大的税收收益。

三、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的不同

(一)从合法性上看;偷税是指纳税人明知违反税法或者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偷税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其行为后果是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而税收筹划则是纳税人在税收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利用税收法规、税收政策作文章,以达到减轻或消除税收负担,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行为。

(二)从行为发生时间是看;税收筹划是纳税发生之前所做的经营、投资、理财的事先筹划与安排,具有事前筹划特点,而偷税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以后所进行的。是对已确立的纳税义务予以隐瞒和造假,具有明显的事后和欺诈性特征。

四、纳税筹划的现实意义

(一)对国家而言,实施税收筹划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投资方向,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杠杆,自然有着不可忽视在作用。税收政策就是国家依据本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战略,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而制定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经济利益是市场法人主体从事一切经济活动的原动力。因而,市场法人主体为了获取更多的税收利益,必须按照国家政策导向行事,进而使国家税收政策的调节效应得以实现。市场法人主体按照国家法律和立法意图从事产生经营活动,以获得税收利益的过程就是税收筹划。可见,税收筹划与税收调节往往是共存的现象,是信号发出与反馈的统一。

(二)对企业而言,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资金、成本(费用)利润是企业经营管理和会计管理的三大要素。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就是围绕如何有效使用资金,合理摊销及降低成本(费用),从而实现企业的目标利润而展开的。税收筹划就是实现资金、成本(费用)、利润的最优效果,从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离不开会计工作。企业的设账、记账要考虑税法的要求。当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的要求不一致或允许进行会计政策、会计方法的选择时,会计人员可以通过税收筹划正确进行纳税调整,正确计税,正确编制财务报告,并进行纳税申报,从而有利于提高企业会计管理水平,发挥企业会计的多重功能。

(三)纳税筹划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抑制纳税人偷、逃税等违法行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税收筹划也越来约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一般具有客观一致性和同步性的关系。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初衷的确是为了少缴税和缓缴税,但这一目的应通过采取合法或不违法的形势实现的。企业对经营、投资、筹资活动进行税收筹划正是利用国家的税收调控杠杆取得成效的有力证明。

五、如何税收筹划工作

(一)加强税收不仅要研究税收法律法规,还要研究具体涉税单位的税收内容等各个方面,包括对影响税收的环境、税收内容、税收征管、税收文件的研究,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既正确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又合理利用税收政策,提高企业的效益。首先,从宏观角度来看,我国目前的税收增长幅度超过了国民经济生产发展速度,从这点来看,企业的税赋是逐年增加的。尽管税收体现国家利益的需求,具有刚性,但在此前提下,企业也应学会如何在国家各项有关政策范围内,合理利用税收政策降低税赋,使企业真正做到“该交的税一分不少地交,不该交的税利用政策合理避税”,认识这一点对于我们的税收筹划具有现实意义。

(二)加强税收筹划,必须组建质优、高效的协税网络

组建一支高素质的企业税收策划队伍、建立相互联系的高效协税网络,对我们做好税收研究工作及税收筹划尤为重要。

第一,协税网络人员结构方面,不仅要有财务人员,还要有律师等专业人员组成,财务人员直接面对税务部门,除有责任义务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工作外,但由于受其局限,仍需专业人士以及法律人士对有关问题进行帮助,以利于企业与税务部门之间问题的解决,使企业处于有利地位。

第二,加强学习,造就一批高素质人才队伍。现在的社会是一个知识的社会,是一个信息爆炸的社会,也是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发展的社会。面对各种新知识、新变化,一方面,新的形势要求我们不断充实、学习、适应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可以更好地指导我们工作,学以致用。因此,要加大现职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努力培养、造就一批既通晓税收法律又懂实务的人才,充实协税网络人才队伍,让网络充分发挥作用。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的经济活动变得愈来愈复杂,所涉及的税收问题也愈来愈多。如何统筹考虑这些税收问题,做到使企业税收负担最小、利益最大,从客观上要求企业加强税收筹划工作。而且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合法,并做到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一致。国家在利用税收调控宏观经济的同时,也在利用税收杠杆(如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鼓励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以适应国民经济产业发展的要求,,以实现企业在不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情况下,合理、有效、持续的节约应缴税费,达到企业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贺志东.税务管理学[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3:98-102;

第4篇

1.税收筹划对企业的重要意义

税收筹划是一种理财行为,亦是一种合法行为。企业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或者一些税收弹性实现企业想要减轻税负的目的,采取这些有效的税收筹划策略,可以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实现税收成本的降低,以谋求企业经济效益和价值的最大化,是企业税收筹划的根本所在。]同时,税收筹划的开展,还可以给企业带来另外的一些收益,比如说,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更好的学习税收法律法规,为企业的纳税业务提供更好的保障。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实现更多的价值创造,在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税收筹划的意义越来越大。

2.理论概述

2.1税收筹划的含义

所谓税收筹划,要以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税收政策为先导,结合企业的自身发展情况,以税收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选择最合适的纳税方案,用以处理企业生产经营和理财活动筹划,具有合法性。税收筹划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简单来说,狭义的税收筹划指节税筹划,广义的税收筹划在节税筹划的基础上还包括避税筹划。

2.2税收筹划涉及的总体原则分析

2.2.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首要原则,也就是说,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范围合法;二是符合经济法规要求;三是时刻关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更。

2.2.2事先筹划原则

税收筹划一定要事先筹划,作为一项纲领来指导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并且是发生在经营活动之前。事涉税行为分为三种情况,即事前的涉税、事中的涉税和事后的涉税。事前的涉税侧重的是对税收的预测和计划,事中的涉税侧重的是对整个方案的控制和实施,而事后的涉税侧重于总结分析。

2.2.3系统性原则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要注重整体性原则,时刻维护企业的整体目标,同时要关注企业的发展动向以及所处环境的变化,更要注意国家政策、税法的变动,将各种税收因素和非税收因素的影响都控制在内。

2.2.4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

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谋求经济效益和价值的最大化,则应考虑税收筹划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考虑是否会有其他费用的产生,或者是经营风险的产生。筹划过程应以企业长远发展为目标,考虑长远利益。

2.2.5综合平衡原则

税收筹划不是一项单一的财务活动,作为企业财务管理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税务筹划的开展必须服从企业整体的财务目标,并为之服务,注重综合平衡。假若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只片面追求自身效应的提高,而不为企业长远利益考虑,紊乱企业的经营机制,扰乱企业的理财秩序,增加企业经营风险,都有违于税收筹划的真正意义所在。

3.目前我国税收筹划中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税收筹划尚处在较低水平,普遍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3.1企业税收筹划意识薄弱

企业在税收筹划上存在认识不足,且筹划意识薄弱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认识不足,容易将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相混淆;其次,对税收成本控制欠缺,对税收筹划所创造的价值认识不够;再次,对税收筹划的范围了解不够,片面局限于税收优惠政策等,缩小了税收筹划的空间范围。

3.2税收筹划的事前预测与重点把握不当

目前,企业税收筹划仍然处在一个被动的位置上,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缺乏分析,对税收筹划重点把握不到位,不区分税种,不考虑如何使税基最小,不考虑如何使企业享受最低税率,而只是在项目完成之后,才会去考虑账务处理达到节税的目的,这都是税收筹划事前预测不够造成的被动效果。

3.3税收筹划的成本收益分析相对不足

税收筹划不等于盲目的节税,对税收筹划的成本效益分析不够,是目前大多数企业存在的通病。企业在采取节税措施的同时,企业所付出的代价是否已经远远超过企业所减少的税额,这是被大多数企业所忽视的问题。这种盲目的节税不但不会为企业带来经济收益,反而会扰乱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打乱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阻碍企业的正常发展,得不偿失。

3.4对税收筹划的风险认识不足

税收筹划作为一种预测性的计划决策方法,风险难免存在,影响税收筹划风险的因素有很多:首先,这是一项主观行为;其次,在征缴双方方面,税收筹划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再次,由于纳税人对反避税措施的忽视,同样会造成不同程度的风险。而目前大多数企业存在一种误导,那就是过分信任税务筹划机构,而忽视了其本身存在的风险。

4.税收筹划方案建议

4.1提高认识,加强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

目前,税收筹划专业人才在我国十分缺乏,相关部门应将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将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重视起来,加大投入,建立相关培训制度和政策。一是,定期组织学习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更好地掌握国家的税收筹划现状;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税收筹划的在职岗位培训,并采取继续教育等形式,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三是,出版税收筹划实例与理论成果刊物,进行系统的探讨和学习;四是,加大税收筹划课程在高校的开展力度,加强理论知识的储备和完善,为更好地实现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储备力量。

4.2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4.2.1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纳税人的身份可以从内资和外资两方面来考虑,在我国目前来看,外资企业享有更多的优惠政策。比如,针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国家给予从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但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且经营超过十年。

4.2.2地点的选择

企业可以在设立地点上寻求税收优惠,设立地点的选择影响重大。企业可以选择低税率的地区,享受国家的减免税优惠政策,比如经济特区、沿海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老、少、边、穷”地区等,这些地方的选择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税收环境,同时也为税收筹划创造了有利条件。

4.2.3投资方向的选择

我国对下列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和举办知识密集型项目及基础设施的企业等,这种税收优惠来源于我国对产业结构的调整要求。

4.3合理规避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风险的发生,来自于政策、法规和市场环境等情况的变化,鉴于其是一项事前预测性的决策方法,风险必不可免。因此,对于风险的考虑,更应作为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尽量预测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尽量多的考虑造成风险的因素,并针对不同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以实现规避风险的目的。规避风险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握整体,站在全局的高度统筹规划企业的整体税负,并看到税收筹划与其他财务活动的联系,时刻注意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动向,控制好成本与收益的关系,以期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4.4延期纳税

递延纳税是指纳税人在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下,经税务机关审批,可将其应纳的税款推迟一定期限缴纳。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递延纳税的各种途径,使企业无偿获得一笔零成本的资金,也就是说,企业可以使用这笔税款进行资金周转、增加股东权益等而不需要支付任何利息。递延纳税的产生往往出现在下列这种情况,纳税人在一定纳税期内得到一笔高所得,国家规定对这笔高所得可以在以后若干个纳税期内分期进行计税和纳税,还有就是对取得高所得的年度应纳税款进行分期缴纳。延期纳税后缴纳的税款由于币值下降,降低了实际税款,因此延期纳税还可以转嫁通货膨胀的风险。

5.结论

第5篇

本篇文章主要对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概念进行阐述,从对企业税收筹划的错误认识、税收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两个方面入手,解析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依据,从树立准确的企业税收筹划认识、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要做好税务筹划基础性工作的完善与落实等多个方面,提出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措施。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可以给相关领域提供些许的参考。

关键词:

财务管理视角;企业税收筹划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整个企业的市场环境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进行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想保证管理工作具备完整性和高效性的特点,就是加大对财务管理工作中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视力度,只有站在财务管理视角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才能有效的缓解企业的税务压力,从而保证企业更好的发展。

一、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概念

税收筹划在整个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占据重要的位置,它对企业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意义。通常情况下,税收筹划也叫做合理避税,其主要是利用法律途径以及自我调节的方式来减轻企业的缴税力度。随着时代的发展,税收筹划相关的条例开始朝着标准化的方向发展,总而言之,所谓税收筹划是指,在现在的商业法律的范畴内,利用合理的调整方式,将企业的经营范围、投资方式以及理财方法进行修整,从而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给企业的经济利益提供保障。

二、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对企业税收筹划的错误认识

由于税收筹划属于系统性工作,因此其贯穿在整个企业经营活动中。只有做好风险防范、准确操作等工作,才能提升企业筹划的成功效率,从而推进企业税务管理和税务筹划的稳定发展。但是,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对数的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工作时,对税务筹划工作没有深入的了解,从而导致企业税收筹划无法顺利的开展。

(二)税收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首先,税收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税收管理水平低和税收管理机制不健全,这些因素的出现,严重阻碍了我国税收筹划的今后发展。此外,我国相关部门制定的税务优惠政策,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享受,这主要是由于需要办理认定的手续比较多,且办理流程比较复杂,因此大多数企业在操作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从而导致税收管理效率不高。

三、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措施

(一)树立准确的企业税收筹划认识

站在企业财务管理视角来讲,在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时,为了保证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就要树立准确的企业税收筹划认识。首先。做好企业的税负水平的解析工作。相关的管理人员,要想保证税收筹划工作具备科学性和时效性的特点,就要对现阶段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结合工作实践,利用税务抵扣的方式来实现减少企业费用支出的占比。通常情况下,此部分在整个企业费用支出中,占据的比例相对较高,因此企业可以很容易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如果占据的比例比较小,表明企业要想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则存在一定难度。

(二)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

在进行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时,要想保证税收筹划工作可以顺利开展,首先就要做好税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工作。企业可以利用设置税务筹划目标的形式来给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落实提供有利的条件和保障。针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人员来说,要高度重视税务筹划对企业今后发展的重要性,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实现企业制定的税收管理目标的制定。在进行企业财务管理岗位制定时,要对企业税务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同时还要保证税务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当税务管理制度建立完毕后,要及时的落实到税收筹划工作中,这样不仅可以保证税收筹划工作顺利的开展,同时也能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三)要做好税务筹划基础性工作的完善与落实

在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工作时,首先要做好前期工作的规划和整理工作,对企业财务相关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在保证财务数据具备完善性和真实性之后,再进行会计报表的制定工作,并将整理结果及时的回汇报给企业的上级部门,从而保证会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此外,财务管理人员还要结合前期工作的规划和整理内容,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制定的目标进行安排,在把税收成本列入到企业经营成本中的同时,还要保证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完善性和科学性。

(四)更改企业税收筹划方式

在进行企业财务管理的过程中,企业可以参照多个角度来对企业税收筹划方式进行更改和延伸。首先,企业可以利用共同设立的方法,来实现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多元化。在进行市场开发的过程中,通常企业会利用共同设立的方法,这样不仅可以利用多角度共同投资的方式实现市场开发,同时企业还可以利用第三方投资的方式技进行建立,从而保证经济效益可以在出资方那实现共享。通常情况下,企业的大多数股权都归集团企业所有,并且集团企业持有关键的掌控权力,因此,集团企业也是保证企业权益不受侵害的有效凭证。企业可以利用公司共同设立的方式,来实现企业项目收益的转变成股份或者债务,这样可以有效的规避资金往来而出现的税收责任,从而给减轻企业的税负,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站在财务管理角度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工作,可以有效的保证企业税收筹划质量,进而减少企业存在的投资风险,给优化税务管理奠定了重要的意义。通过税收筹划,可以有效的减少企业纳税负担,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优化企业经营能力,从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另外,在进行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过程中,还要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时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紧跟社会发展步伐,对管理模式进行不断创新,从而给企业的未来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鲍金刚.基于财务管理视角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4

[2]莫丽娟.基于财务管理视角的企业税收筹划研究[J].中国商贸,2014

[3]李彩芳.基于财务管理视角的企业税收筹划研究[J].中国商论,2016

[4]罗珊梅.基于财务管理视角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J].商,2015

第6篇

【关键词】企业;筹划问题;解决;策略

随着我们国家的税收征管系统和税收发的不断的完善,中小企业的纳税成本在不断的提高,成为了企业经营的约束。在此后的经营的活动当中,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要实现税收成本的最小化,税收筹划的问题就必然是一个企业经营者必要啊考虑的项目。

一、税收筹划的目标

1.负税的最小化。

当负税达到了最小化之后,财务管理的利润便达到了经济的最大化。这样的一个目标简单明了、一脉相承、容易上手操作,并且将利润扩大到了最大化,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生存。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负税的最小化的方案,往往就是利润最大化的方案,按照这样的活动方案来进行的话,安排的加以活动和财务活动就会收到一些非税务因素的影响。

2.达到税后利润的最大化。

税后的利润最大化的方法,是减轻赋税的一个很好的方法和主张,这要求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税务的安排有着很好的衔接。这要考虑到的,不仅仅是税收的支出因素,同时也要考虑到非税收的支出因素,这样一来就能避免单纯的考虑到税收方面的成本,来避开一些不必要的支出成本。

3.税务筹划的问题。

传统的税务筹划的目标,就是讲税负尽可能的降低,这个问题上,它没有考虑到税务筹划的持久缺陷性和一些非税收的支出成本。这个缺陷导致了财务方面的一些冲突,忽略了企业管理者的利益。

二、税收筹划的问题分析与研究

1.企业自身的问题分析。

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对纳税负担的低位选择,税收筹划是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的。但在很大一部分的中小企业的理解中,“税收筹划”往往被理解为“偷税”,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等同起来,是有关部门的理解有误区,是相关人士对于专业知识的不理解,而在这个背景之下,有很多的避税策划披上税收筹划的皮走进各个企业。一个错误认识,取决于社会对税收筹划的宣传不到位,对税收筹划的法律概念的不理解不。对公民、法人的权利义务观念淡薄等原因导致的。由于存在认识理解上的错误误区,在很大程度上来说,都影响了对于企业税收筹划的推广。

2.税收征管的宣传和水平。

由于征管部门的各种方面的原因,我们国家税收征管管理,和发达国家相比有一定的区别。我国现在的税法,各个详细的细节和内容都还不够完善,很多的地方都有修改和调整的空间。而先来来说,对于税法的宣传,除了一些专业的税务部门进行宣传讲解,纳税人很难从传媒中得到税法的其调整信息和情况,让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不掉跟不上节奏。

3.税收制度需要完善。

社会的经济发展的越快,社会的分工就会越来越精细。面向着这越来越复杂的税务问题,企业自身往往就会受到一些阻碍,出于自身的相关的专业能力、纳税成本等,考虑到去寻找税务中介。高效运作、立场公正的税务中介所提供业务,不仅仅是在维护纳税人的利益的最有效的手段,同时也是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活动的一项必要的外部条件。从十几年前年到今天,我们国家的税务业蒸蒸日上,得到了初步的进步和发展。服务行业,在对纳税人双方面的制约和维权方面都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4.改善现状。

各个中小企业都很难找到相对高水平的、全心全意的为了企业利益考虑服务的中介公司,而企业自身的能力又非常的受到限制,慢慢的就会去放弃税收筹划的这个想法,所以很多时候,应该改善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相对比较尴尬的现状。而改变这一现状,就需要从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两个方面共同努力改变,这样就能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三、企业税收的应对措施

1.内部改善

各个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应该有对企业税收筹划的正确的认识。中小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存在很多的误区。这需要宣传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及其重要性的大力提升,让企业的管理者们认识到税务筹划与偷税的区别所在,加大中小企业管理者和纳税人的税务筹划的意识。要加强中小企业管理者对税收筹划理论和实际的研究,让税收筹划更科学,更适合自己的企业。税务筹划在一些西方国家非常流行,并且形成了一套相对比较成熟的理论,甚至还有实际的操作方法的要领。企业的管理者和各个相关部门的人员,可以学习西方的相关文化知识,并把它与我国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实际情况相结合,建立起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适用于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体系。使我国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理论具有更强的实际操作性和指导性。

2.外部改善

这可以对相关的税务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遵循依法治税的原则,而不是依人治税的方式方法。要大力发展我国的税务事务所事业,用来提高税务的水平,增强有效科学的纳税方法。像之前说到的税收筹划机制的引入,这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用来降低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的投入也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支出。于此同时,相对专业化的服务还能带来很好的筹划项目,也能带动社会发展。完善我国税收方面的相关法制建设。我国应当进一步的去完善相关的税法,用指定法律条款的方法来规范税收筹划,明确税收筹划定义。

结束语:

总的来说,税收筹划是一项相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各个领域都非常的广,是要用理论来规划,用实践来修改的专门的科学领域。税收筹划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这更是联系到了国民经济。这理应受到各个企业的重视,想各个企业正确的筹划,让企业能够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 税收 筹划

我国的小微企业占国内企业总数的98%,为推动就业,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和谐起到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近些年来,小微企业由于税负重,融资难,很多企业举步维艰。因此,如何灵活而充分地运用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纳税成本,是小微企业在运营和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小微企业税收筹划的概述

(一)小微企业税收筹划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标准进行划分的。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 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 000万元。

所谓税收筹划亦称“税务筹划”“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节税目的而制定的科学节税规划,也就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减轻或化解纳税风险的筹划。

(二)税收筹划对小微企业的影响及意义

1.税收筹划有利于小微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税收对于企业来说必然是越少越好。税收筹划通过税收方案的比较选择纳税较轻的方案,减少纳税人的现金流出或者减少本期现金的流出,增加可支配的资金,有利于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2.税收筹划有助于小微企业改善经营方式。小微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要有前瞻性、长远性,同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只有在充分考虑筹划方案中的隐含成本的条件且当税收筹划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时,该项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企业的经营方式也在朝着更加合理的方向发生改变。

3.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小微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小微企业在规模和资金方面都存在诸多限制,公司内部有很多制度都不够规范,然而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然要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提高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这样必将使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

4.税收筹划有助于提高小微企业纳税意识,增加后续税源。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得来的是正当合法的利益,没有偷税漏税的风险。企业通过税收筹划保障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加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和税收法制观念,这就为增加后续税源提供了必要条件。

5.税收筹划有助于小微企业防范或降低涉税风险。税收筹划建立在合法的前提下,因此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会计账证表,准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会计账证表健全、规范,会计处理准确合法,这就在减轻税负的同时大大降低了涉税风险。

(三)我国小微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

近些年来,我国小微企业虽然数量上在持续增加,但因为经营状况困难导致停产甚至倒闭的情况也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一方面税负重,融资难,另一方面税收筹划意识不强。据统计,小微企业对银行的信贷使用率不到30%,融资成本高达40%到50%的年利润,而国家也没有系统的税收政策来减轻小微企业的压力,加上小微企业自身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以及各种隐性显性的税收负担,致使企业运行成本愈来愈高,利润空间愈来愈小,虽然意识到了税收筹划的重要性,但纳税筹划工作却因种种问题难以开展,企业困境依然。

二、小微企业税收筹划的改进建议

(一)提高企业管理者素养,增强其税收筹划意识

企业管理者是人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者,管理者的文化水平与素养对整个企业的发展以及经营寿命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管理者要明白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管理的重要性,在注重生产和营销的同时也要重视财务工作的管理,要有前瞻性,要看到未来的长远利益,而不是只顾眼前利益,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在面对政策性市场,管理者要高瞻远瞩,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

(二)增强对企业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现阶段,我国税收筹划的人才十分欠缺,尤其在小微企业更是凤毛麟角,企业税收筹划的实施也受到了一定制约。因此,小微企业应重视财务管理以及税收筹划的日常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税收筹划人才的培养。一方面,要安排固定时间加强对内部人员税收筹划的学习、培训,另一方面,应积极吸纳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培养一批合格的税收筹划后备人才,为自身的管理注入新鲜的血液,建立自己专业的团队。最后,财务人员也应该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了解国家的法规政策,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的优惠条件,合法合规合理地进行税收筹划。

(三)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对于小微企业涉税事项应该规范其核算行为,比如正确使用会计处理方法,选择使用纳税支付金额较少的会计处理方法作为企业基本的会计处理方法。同一个经济事项有时会存在着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而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于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又会有不同的影响,当然这些会计处理方法都是被税法所认可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不同行业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所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税务筹划,以此来达到获得税收收益的目的。同时企业在任用人员方面要考虑到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不能任人唯亲,避免因为管理者公私不分,造成核算主体不清晰,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情况出现。

(四)统筹规划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筹划的发展需要以法律法规为条件,因此建立一系列完善的税收法律法规制度就显得至关重要。首先,国家应重视小微企业这个社会经济群体,各个政府部门相互协调,统一观念,提高立法的级次,扩大对小微企业的范围界定,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宽松的条件。其次,国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法律法规政策中表达不明、含糊不清的地方,简便操作步骤,简化审批程序,让小微企业真正从中获得实际的利益,帮助其发展壮大,从而推动国家经济更加繁荣,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再次,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要保持相对稳定性,建立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多层次优惠政策。酌情放宽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条件,加大对其的税收优惠力度,如降低小微企业增值税认定标准,加快其增值税转型的步伐。一套完整的税收优惠体系对小微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奠定了一个好的基础,不但有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提升,增加了税源,客观上也优化了社会资源配置。

三、结束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都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追求利益最大化是企业的最终目标。小微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对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税收筹划虽然在西方国家已有很长的研究历史,但是在国内尤其是小微企业内部的发展还不成熟。由于小微企业自身的弱点,使得其更容易在税收筹划方面存在问题。因此在小微企业内部开展一场税收筹划方法的探讨,促使小微企业能够灵活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企业利润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件大事。

参考文献:

1.吕献荣.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J].财会月刊,2013,(6):135-137.

2.张丽英,贾圣武.对现行中小企业税收政策问题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0,(21):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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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段帅强.简析我国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科版),2013,(13):68-69.

第8篇

1.合法性。税收筹划的合法性表现在其活动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依法征税及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根据税收法规原则,国家征税必须有法定的依据,纳税人也只需根据税法的规定缴纳其应缴纳的税款。当纳税人依据税法作出多种纳税方案时,根据资本市场中人的自利行为原则,选择税负较低的方案来实施是无可指责的,因为法定最低限度的纳税权也是纳税人的一种权利,纳税人无需超过法律的规定来承担国家税赋。

2.筹划性。由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如实现或分配净收益后才缴纳企业所得税,销售不动产后才缴纳营业税,其滞后性使得税收筹划成为可能。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政府有权通过对纳税义务人、纳税对象、税基、税率作出不同的规定,引导纳税人采取符合政府导向的行为。纳税人则可以在其作出决策之前,明确国家的立法意图,设计多种纳税方案,并比较各种纳税方案的不同税负,挑选出能使企业整体效益达到最大的方案来实施。

3.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是降低税收支出。企业要降低税收支出,一是可以选择低税负,二是可以延迟纳税时间。不管使用哪种方法,其结果都是节约税收成本,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这就有助于企业取得成本优势,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到生存与发展,从而实现长期赢利的目标。

二、税收筹划的方法

1.用好、用足优惠政策。目前的优惠政策一般集中在对产业的优惠和对地域的优惠上。例如对软件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软件开发企业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在广告费的税前扣除上,一般企业只能在销售收入的2%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结转,而软件开发企业可自登记成立之日起五个纳税年度内据实扣除,超过五年的,按销售收入的8%扣除。这些政策的出台无疑将对我国的软件行业起到有力的扶植和推动作用。所以,企业在作投资领域的决策时,对各行业可享受税收优惠的比较应成为重要的决策依据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税收优惠措施也得到了不断的调整,从单一的降低税率、减免税向加速折旧、亏损结转、投资税收抵免、为国内外企业创造平等的税收环境等多种形式转变。例如1999年颁布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就是运用税收优惠鼓励企业搞技术改造,调动企业对科技投入的积极性,拉动经济全面增长的税收政策。《办法》规定:对在我国境内通过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投资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以用以后年度企业比此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可以看出,这些优惠政策实际上是国家拿国库的钱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促进企业以科技打造核心竞争力。优惠政策的实施可以极大地缓解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不足的紧张局面。同时,《办法》强调了允许抵免的国产设备是指国内企业生产制造的生产经营性设备,不包括从国外进口的以“三来一补”方式制造的设备,这对引导企业购买国内商品、拉动内需也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办法》也规定要用新增的所得税来抵免投资额,这样有利于激励企业创造更多净利来争取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同时也有利于约束企业的盲目投资。所以,有计划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都可把如何享受更多的投资税收抵免作为税收筹划的重点。因此,要把握国家政策的宏观走向,顺应国家的产业导向,对政府政策作出积极反应,尽量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是税收筹划的首选。

2.将高纳税义务转化为低纳税义务。当同一经济行为可以采用多种方案实施时,纳税人尽量避开高税负的方案,将高纳税义务转化为低纳税义务,以获得税收收益。如某综合性经营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销售建筑装饰材料的同时可提供装修服务,这就发生了销售货物和提供不属于增值税规定的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税法规定,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应是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且该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凡符合条例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可见,若这两项业务不分开核算,将合并征收17%的增值税,而由于劳务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对较少,使得企业的税负加重;如果经过税收筹划,将装修施工队变成独立的子公司,则按照现行营业税征收规定,装修业务的税率将由原来的17%降为3%,税负明显降低。又如,在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时,由于采用的是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边际税率最高达到35%,这样使得同样是一元钱的所得,由于所处的收入区间不同而享受的税收待遇不同。所以,若能在高利润的年份,通过延期纳税,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的绝对值,则可有效地降低边际税率,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3.延期纳税。延期纳税可以把现金留在企业,用于周转和投资,从而节约筹资成本,有利于企业经营。在利润总额较高的年份,延期纳税可降低企业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同时,由于资金具有时间价值,纳税人得到的延期税收收益等于延期缴纳的所得税乘以市场利率。

延期纳税的方法一般有:①根据税法“在被投资方会计账务上实际作利润分配处理时,投资方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的规定,可以把实现的利润转入低税负的子公司内不予分配,同样可以降低母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②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税法“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l/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的规定,纳税人可事先预测企业的利润实现情况,如果预计今年的效益比上一年好,可选择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预缴,反之,则按实际数预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