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3 22:50:5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企业七五普法工作计划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加快建设法治国土总目标,提高全县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努力开创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XX创造良好的国土资源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内容,深化普法教育
1.强化行政基本法律及全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对《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与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国土资源各项管理工作中。加强全省重点宣传普及的宪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预算法、著作权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和XX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七法一条例”以及2015年新颁布或修订的有关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办公室牵头,法规监察股配合)
2.及时宣传贯彻新颁布或修订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XX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XX省稀土管理办法》等新颁布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法规监察股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
3.认真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地政管理专业知识培训(用地股牵头),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法规监察股牵头),组织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进行培训学习(地籍股牵头)。
4.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强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普及本部门专业法的主体责任,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法规监察股牵头,监察大队、各相关股室配合);组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有关法律法规、执法监察业务、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探索建立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监察大队牵头,法规监察股配合)
(二)突出重点对象,提升法治意识
5.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班子党组集体学法(办公室牵头)、国土资源管理岗位任职前法律法规考试和定期培训等学法制度,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指标体系。(办公室牵头)
6.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指导性意见。健全干部职工学习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深入组织学习《法治XX建设读本》、《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以案释法”系列读本》,强化考核奖惩,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办公室牵头,法规监察股配合)
7.加强公民国土资源法律宣传教育。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不断丰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结合“6. 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将国土资源普法教育工作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办公室、测绘股、法规监察股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六五”总结,谋划“七五”规划
8.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系统各单位要以开展“六五”普法总结验收为契机,切实抓好普法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对“六五”普法以来的普法文件、学习记录、宣传培训等情况及早梳理汇总,精心提炼“六五”普法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先进,发现问题,查漏补缺。(法规监察股牵头)
9.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先进的推荐工作。县局将根据省、市要求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县局在7月15日前将“六五”普法总结报告报市局政策法规科。(法规监察股牵头,办公室配合)
10.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规划。系统各单位要利用“六五”普法总结的机会,认真谋划“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建设“法治XX”这一主线,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七五”普法规划任务要求。(法规监察股牵头,相关股室配合)
(二)加强基础建设,完善长效机制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战略部署,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努力提高县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法制意识和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县工业转型升级、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目标任务: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我县经济和信息化系统广大企业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机关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深入学习宪法及涉企重点法律法规
1、根据县普法办的部署,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积极引导经信委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
2、围绕工业提升“六个一”推进活动,促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重点宣贯电力法、节约能源法、中小企业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电子签名法、无线电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
3、深入开展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和宣贯《公司法》、《企业法》、《循环经济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工会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普法阵地建设
1、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采取法制讲座、法律解读、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际效果,保证全年每人学法时间不少于50小时。
2、充分发挥网站、手机报、微信、网络电视、远程教育等新媒体作用,组织举办一次全县经信委系统和企业的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办好普法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3、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以宪法和企业法为核心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四、深入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确保全年至少进行2次法制讲座。
2、落实机关工作人员经常性学法制度,切实抓好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全年举办1—2次机关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常用行政法律知识的学习。
3、进一步加强经信委系统上下级机关、同级机关之间以及机关内部法制工作机构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和配合,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的效果,提高机关行政执法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作用。
4、落实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公布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及时开展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抓好全县经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5、建立和完善行政裁量权动态管理、规范权力运行、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等有关制度,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6、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企业经营者和广大员工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一、基本情况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将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或局班子会议进行集体研究;涉及专业事项邀请专家共同参与决策,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起草制定人社领域重大政策(或涉及民生政策)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才予以发文。截止2019年10月底,我局尚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及清理监督工作,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及时修改、废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研究制定了《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为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并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二)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强化全程监督。坚持人社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把监督向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延伸。二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网络、电话(12345及办公电话)等平台,建立舆情收集、评估和处理机制。三是强化制约监督和问责。加大对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权益等违反“”规定的问题,保障各项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使群众在自身受益的同时,增强监督主体意识,自觉参与监督。四是强化政务公开。严格实行信息公开、财务公开、事务公开,充分利用县门户网站、公开宣传栏、报刊等载体,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涵盖政策法规、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就业创业等涉及民生利益等内容,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人社事业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劳资纠纷调解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建立健全劳资纠纷调解组织。根据劳资调解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合全县“大调解”工作,成立县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局长担任,各乡镇(街道)以劳动保障所为中心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小组。2018年开始,根据省厅推进乡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工作需要,整合调解队伍,按要求设立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为管辖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实现了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台账等要求。目前15个乡镇街道加一个经济开发区均已完成调解室的布置及各项制度、标牌的上墙等工作。二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基层调解组织作用。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与企业联系直接、便捷的优势,形成与总工会、司法、法院等部门有效配合的联合调解机制,使矛盾纠纷在基层即得到及时处理,共同化解日益繁重的劳动争议。同时加强与企业调解组织的工作联系,建立常态化沟通渠道,主动深入企业开展预防排查、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协调企业开展矛盾纠纷预防调解工作,也进一步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防范用工风险。2019年我县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5起,调解131起,调解率达97%。三是创新仲裁调解机制,以柔性方式化解纠纷。为缩短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时间,减少争议双方的诉累,劳动仲裁委主动创新调解机制,实行“预调解”。“预调解”指通过现场咨询、电话投诉等方式了解劳动争议后、仲裁立案前提前调解劳动纠纷。针对简单纠纷直接电话调解,针对复杂的纠纷,现场核实,预约协商,争取当面调解时一次性成功。调解未成功的,在立案后也会视案件复杂情况再次安排1-2次调解。避免因劳动争议案件时间拖长引起双方矛盾发酵,引发更严重的矛盾激化等后果。
(二)强化劳动监察执法监督,有效解决欠薪问题。一是成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将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定位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建立“一级执法、二级监管、三级网格”的劳动保障监察新体系,并已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察执法管理模式和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对辖区内企业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有效提升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二是建立“两金”制度予以保障。制定实施《欠薪应急周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纳管理制度》,共筹集欠薪应急周转金460万元、工资保证金3020余万元,积极预防和解决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三是重点完善建设工程领域管理制度。在全市率先制定《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印发《工程建设项目用工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全方位落实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用工实名管理、银行工资等相关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四是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制定实施《欠薪案件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制度》和《重大集体工资争议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县司法局、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三方协助机制,进一步简化手续,缩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案周期,努力做到案件快审快结。五是健全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制定《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处置预案》、《防范处置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工作办法》等文件,构建责任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同时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全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9年以来,我县相继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及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回头看”专项检查等系列工作,累计出动检查人数120余人,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10余次,涉及民工0.8万余人;检查工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530余家,涉及民工2.2万余人;在元旦春节、中小学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今年1至11月,劳动监察大队快速调处欠薪纠纷230件,为1000余名劳动者追缴工资1500余万元,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4件,共为94名劳动者追缴、补缴工资79.26余万元。2017年-2019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起。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2018年12月,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起,其中叶亚青因拖欠何某等12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2.6万元,我局将其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强力震慑。
(三)依法加强工伤认定效率,开展部门联动行动。一是开通24小时值机的工伤事故报案电话0570-7011011。2018年度接听报案来电共620余通,均登记在册,工伤查勘车辆2018年度累计里程数高达3万公里;二是继续加强政保合作。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龙游分公司派驻5名工作人员参与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其中2名负责配合社保科工作人员开展案件调查。2019年共受理案件1561件,调查821件,经调查发现虚假和不符工伤案件17件,认定工伤案件1305件;三是推行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确保事实清楚、申报材料齐全的工伤案件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皆实现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及足额结算支付。2018年度简易程序共认定437起,占认定总量的33.5%;四是与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传发《工伤事故预警信息》,针对重大伤亡突发事件及时上门开展联合调查,同时与工亡职工家属面对面交流,解释工伤认定的相关政策,安抚家属情绪,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协调工作;五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17年-2019年,共有行政复议1起(复议结果维持工伤认定)和行政诉讼7起(维持工伤认定1起,撤销工伤认定1起,撤诉4起,胜诉1起)。
(四)完善宏观调控,贯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监管机制。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有关情况机构改革后,我局已完成行政执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认领工作,涉及人社系统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3项,并根据人员变动等实际情况,对执法人员再梳理,建立执法人员清单。截止2019年11月底已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掌上执法”检查172户次,其中双随机检查15户次,掌上执法(移动端)已检查157户次,检查人员23人,人均检查6.8户次。2019年度我局“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率、抽查任务公示率、检查完成率、检查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保基金稽核难度依旧存在。一是养老待遇追回难。由于目前发现待遇重复领取人员大多是外地人员,且年龄较大,部分人员因患病等原因家境贫困,而且发现时发放时间较长,追回的数额较大,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都较难接受,抵触情绪大,即使同意退还,也大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退还,对一些应退额较大的老年人,预计到其死亡时也无法如数退还,因此追回工作压力很大;二是针对“一人在两地同时参保”的情况,虽然对这部分人员已采取发函的方式告知本人或其所在单位,让其限期整改,但由于缺乏相关的政策依据、处罚条款,对“两地同时参保”这一违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三是企业缴费基数稽核查处难。对参保率及缴费基数未达标的企业缺少相关政策制度的约束及制裁,导致企业对自身违规情况的整改不重视,继而还存在违规问题。
(二)依法行政工作人员队伍薄弱。由于人社业务涉及面广,业务复杂,涉及的各项法规政策也较为庞杂,而工作人员人手有限,面对大量错综复杂的情况往往感到力不从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围绕车俊书记的“六问”,着重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大力加强依法行政领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质量,努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具体如下: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集中人员和力量,统一开展执法行动,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将人社业务延伸至基层和线上办理。
二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评议考核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打击人社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继续推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用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保持在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