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6 20:24:2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我国有几个自治区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西部民族地区;金融支持;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2月17日
一、西部民族地区金融支持不足现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的统计结果,中国目前还有近9,000个乡镇只有一个金融服务网点,有近3,000个乡镇市没有金融服务网点,即“零金融服务网点”,而在这些“零金融服务网点”中,西部民族地区占到了80%以上。
王曙光在“加大西部民族地区金融反贫困扶持,消除金融服务空白区”中这样写道:其多年来在宁夏、广西、新疆、内蒙古、贵州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做过很多农村金融相关的调研,这些地区农村经济的飞速增长以及农民对金融服务的强烈需求跟当地农村金融服务供给的严重短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农村信用社共有12个网点,其中城里有7个,乡下只有5个,1个农村信用社服务3个乡镇,而这些乡镇的地理跨度非常大。金融服务的缺失,造成了老百姓贷款困难。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至今仍有21个乡镇属于“零金融服务乡镇”,农民贷款困难突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的情况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类金融机构逐渐萎缩,现存金融机构在服务能力和覆盖方面也存在很多不足,再加上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运营方面的问题,使得新疆农村金融服务形势更加显得严峻。2009年9月,作者调查了距乌鲁木齐仅有30公里的五家渠市的农村金融情况,在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成立之前,这里的农户基本得不到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农户信贷可及性很低。
西部民族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状况总体来说是很滞后的,西部农村出现了大面积的“零金融服务区”,既有客观的原因,例如边远民族地区尤其是山区的信贷成本高,自然风险和信用风险比较大;也有制度性的主观因素,例如政府不注重在边远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大型商业银行大面积撤并网点,等等。但从金融的角度来看,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二、西部民族地区金融支持不足原因分析
(一)金融政策全国统一,缺乏倾斜性金融政策。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自身资金积累能力有限,所需资金除财政投入外,主要靠吸引外部资金。然而,西部地区投资环境不佳,投资成本高,对外部资金缺乏吸引力。在这种境况下,增强对区域外资金的吸引力,就只能靠政府政策,特别是金融政策和金融制度安排。但是,目前中国在金融政策上并没有做出有利于增强西部资金吸引力的安排,货币金融政策没有体现出对西部地区的倾斜。主要体现于:第一,全国统一的存款准备金制度不利于西部地区货币资金供给的增加;第二,全国统一的存贷款利率造成西部地区资金流向东部。
全国统一的货币金融政策,使本来就资金严重短缺的西部地区资金供给不足,融资余地有限,而且还要承受资金外流的现实,最终使东部地区金融市场上出现“马太效应”,经济发展水平高的东部地区拥有的金融资源远远多于急需大量开发资金的西部地区。
(二)金融机构组织体系不健全,金融服务不完善。西部金融机构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小金融机构、民间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服务职能不能充分发挥。主要表现为:第一,西部民族地区政策性金融机构有限,其对西部经济发展支持力度不足,在东西部存款准备金率、利率以及其他金融政策没有差别、东部资金盈利率普遍高于西部地区的情况下,商业性金融机构必然把资金及业务重心转向东部,这样西部地区的金融支持除了需要国家金融政策提供外,很大程度上还得依靠政策性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业务来体现,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为西部发展提供金融支持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第二,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缓慢,非国有金融机构发展不足,导致西部金融服务主体不足,市场主体融资渠道狭窄,对中小企业、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乏力,从而影响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第三,外资金融机构少,外资对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有限;第四,商业银行布局网点较少,金融服务能力不强;第五,农村金融机构萎缩,农村金融服务严重不足。
(三)西部民族地区金融机构实力不强,服务水平较低。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相比,其金融机构不仅数量少,而且实力较弱,经营管理水平不高,金融服务功能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第一,金融机构运行机制不规范,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第二,金融创新发展滞后,金融服务功能不完善;第三,金融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专业金融人才匮乏。西部地区在人才上的劣势,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金融资源向西部的转移,影响西部金融机构资金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从而影响了西部金融机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不利于增强西部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四)金融市场发育滞后,直接融资渠道不畅。在西部地区,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发育不充分,二级市场、三级市场发育更是严重滞后,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发行数量极为有限,债券的流通规模更是微乎其微,与东部地区相比差距很大,由此极大地限制了西部地区直接融资的发展。而融资方式的单一,又会使资本形成能力不足,从而制约了西部融资能力的增强。
(五)西部民族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欠佳,融资能力有限。西部民族地区金融生态环境问题较多,金融生态环境较差是金融支持力度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主要表现为:第一,金融法制不健全,金融法制环境不佳;第二,金融监管不力,金融机制稳健运行缺乏监管保证;第三,信用观念淡薄,社会信用水平低下;第四,金融领域仍然存在行政干预,金融运行独立性不够;第五,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商业银行优质客户较少。相对东部来说,西部地区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盈利水平不高,大中型企业较少,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较高的三资企业、外资企业较少,而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一般都是当地银行的优质客户,这类企业少意味着银行优质客户少,经营风险较大,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受到制约,因此,金融支持西部经济发展的能力也就较低。
三、改善西部民族地区金融支持不足的对策建议
(一)实施有差别的货币信贷政策。根据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实行有区别的货币信贷政策,如降低民族地区支农再贷款利率、扩大实施利差补贴的农贸企业范围等等,改变目前信贷资源过度向“大城市、大项目、大企业”集中的局面。制定适合民族地区经济特点的评级标准和贷款条件,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同时,加紧制定向民族地区倾斜的货币金融政策法规,为了加大商业银行对民族地区开发的信贷支持力度,可以适当降低民族地区的存款准备金率和备付金率。此外,为了吸引区域内外资金,可以考虑赋予自治地方所在地中央银行分支机构适当调整利率的权限。
(二)完善西部民族地区金融组织体系。首先,要降低民族地区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门槛,向中小金融机构提供市场准入、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发展新型地方性金融机构,引进股份制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其次,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积极推动民族地区证券、典当、租赁业和担保机构的发展;第三,加大金融创新力度,鼓励民族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混业经营,尝试农业保险等业务,拓展服务范围;第四,设立政策性保险公司,开办低费率的农牧产品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强化对农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第五,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债券,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形成民族地区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
(三)建立西部民族地区资金回流机制,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首先,调整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机制,适当放宽民族地区授权授信额度,解决民族地区贷款难的问题;其次,规定存贷比例,控制民族地区商业银行上存资金,改变基层经营方式;第三,推进邮政储蓄改革,拓展业务范围,开办中小型企业贷款和农牧民小额信用贷款,支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第四,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人民银行应增加民族地区开办助学贷款和中小企业再贷款;农业发展银行开办农牧业综合开发贷款、扶贫贷款等等;保险公司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帮助民族地区增加金融资源,加快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步伐。
(四)加强对西部民族地区人力资源的培养。政府应该帮助民族地区的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提升人力资源质量,加强培训力度,以改进其服务水平,提高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管理者的素质和经营能力。民族地区金融机构的可持续性,既取决于政策,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员工的素质,政府应该承担对民族地区金融机构进行人力培训的责任,同时也应加大对农民进行金融知识教育,提升他们的金融知识水平和信用意识。
(五)强化西部民族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首先,要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减少审批环节,坚决杜绝乱收费,营造良好的环境;其次,发挥政府对市场和企业的引导作用,政府通过转换和健全职能,促进市场和企业健全机制,建立和谐共存的金融生态环境;第三,优化执法环境,进一步提高金融司法案件审理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第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的作用,实现信息共享。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曙光.加大西部民族地区金融反贫困扶持,消除金融服务空白区[J].理论探索,2010.
[2]丁英.西部地区金融支持力度不足的原因分析[J].经济研究,2009.62.
[3]王一流.民族地区金融发展的法制对策研究[J].区域金融研究,2010.11.
[4]乔永,李大期.优化民族地区金融资源配置的建议[J].甘肃金融,2009.1.
【关键词】污水处理市场化现状发展对策
近年来,城市水业市场化成为热门话题。城市水业市场化是涵盖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节水,包括污水再生利用等产业范围的改革。其中,污水处理市场化在实际运作上刚刚开启,问题很多,探索的意义更为明显。因此,本文以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为主题,具体分析其市场化的各个方面。
从概念角度来看,污水处理市场化至少应包括三方面:(1)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的集约化;(2)水资源利用主体产权的多元化;(3)污水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运作、服务的市场化。在具体运作过程中,要把污水处理看作生产性事业,拓宽筹资渠道,形成政府、银行、国内外企业和个人等多元化投资建设的局面,让市场机制贯穿于污水处理运作的全过程。
一、推行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一直被当作公益事业,靠政府养着,很多城市污水处理厂都是事业单位,准事业单位的运作模式使得竞争缺乏,运行成本高,其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这笔税额很小,与几十亿元的建设费用相比差得很远,同时常年生活污水处理费征收水平低,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和有效的宏观调控,难以调动起积极性,城市污水处理厂长期处于亏损状态,难以适应城市化发展要求。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持续上升,如果光靠政府投入,必然给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带来巨大压力。可以看出,在当前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急需建设及资金严重短缺的双重压力的环境里,政府投资、建设、运行的传统治理模式的弊端日益凸显。解决这一问题,根本在于改变计划体制中的思考方式,适应市场机制的要求,走出认识上的误区,走水业市场化道路,将一些政府部门想办但办不好的事情转移到社会上去,从而推动潜在市场向现实市场转变,进而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二、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发展现状
(一)初现成效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对公用事业进行改革以后,明确了城市污水处理行业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地方政府对城市污水处理行业改革方向的认识也逐渐统一起来,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真正开始了市场化的进程,在主体、投融资体制、价格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地方政府根据宏观政策框架,相继出台了一些实施细则和指导意见,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由沿海到内地逐渐成了三个发展程度不同的区域,而且初步建立了污水处理收费体系,至2002年底,除自治区外的30个省、市全都实行了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以此为基础,近三分之一的污水处理单位由纯事业单位管理向企业化管理过渡,有几个城市的相关企业还实现了完全意义上的企业化改革。传统污水国营企业也积极进行了产权结构改制,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带动了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社会资本开始通过众多上市公司或投资公司进入城市污水处理行业,各种资本积极进入,产业结构逐渐优化。以威利雅、苏伊士和泰晤士为代表的国际水务和环境集团均已不同程度地投资中国污水处理行业。
(二)仍存在着很多问题
我国污水处理市场化实践仅几年时间,在一些认识、政策和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也是明显的,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污水处理市场化的发展。
第一,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上仍存在偏差。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极端上:一方面,计划经济惯性思维方式的影响使人们的认识还停留在依赖政府的层面上,过分强调政府对提供设施的责任。另一方面,没有全面认识市场机制的实质和风险,片面夸大市场化的作用,有的甚至将BOT项目误解由投资者最后承担项目成本,忽略了政府的主导作用。
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缺乏完善的政策框架支撑。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一两项制度的改革。较之供水、供电、通讯等这些有天然市场需求的公用事业,人们并不容易把排放的废水与污水处理企业之间建立起供求关系,仍需要由政府的行政命令或法律制度予以安排。同时,现有的有关市场化的政策缺乏对细节的规定,特别是当遇到诸如解决企业化改制中的人员安排和实行税收优惠等深层次问题时,既缺乏可供操作的实际办法,也没有明确赋予地方政府实施的权限,往往造成有政策无作为的局面。因此,市场化改革要想继续进行,急需把市场化过程中的核心内容法制化。
第三,现有污水处理收费力度小,价格难以体现价值。良好的收费体系是污水处理市场化方式建设和运营的前提,政府付出的污水处理费好比房租,只要有稳定合理的租金,市场中自然会有人投资出租。专家认为,供、排水企业的净资产利润率只有达到6%以上,才能吸引投资者介入,然而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普遍偏低,因此难以吸引企业投资。如果各地政府能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切实贯彻水价改革政策,使投资回报水平趋于合理,全面推动水处理市场化将指日可待。
第四,地方政府应用市场化模式的能力欠缺,没有明确的监管和服务机制。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许多地方政府对如何运作BOT、TOT等市场化模式缺乏了解,也缺乏专业人员的管理,污水处理厂常常隶属多家管理造成管理混乱。同时,目前与此项工作最为相关的市政和环保部门,相互之间的职责授权不明确,存在多头管理。因此,规范市场化动作,有效规避市场化模式给政府和社会带来的风险,必须要有专门的机构去监督和管理。
三、针对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的对策建议
实行市场化,政府并非可以甩手不管,政府的职责是做好规划,做出科学的公共决策进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
(一)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首先,适当集中政府职能,把政府部门从污染治理的“运动员”转变为“裁判员”。在此以前,市场中其实只有政府一个投资人,监管市场就是监管自己。只有政府不再作为直接投资人,才有可能建立各种资本的平等关系,非国有资本才可能进入这个市场。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只能靠经营的成功,而非政府的行政保护。一句话,政府必须管理好污水处理市场,但绝不能直接进入市场去投资和运营。
其次,因地制宜地选择市场化模式,统筹管理城市水资源和水污染治理。在中长期设施建设方面,对于经济发展较快、市场化开始较早的城市,政府可以充分利用市场化方式;而对于西部地区,应更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给予财政支持。拓展投融资渠道方面,政府可以利用BOT模式,以特许经营形式引入私人资本。具体说来,可以对新建项目,采用BOT投融资方式,政府以将来的收益来换取资本对基础设施建设大规模的投入。对国家为改善经济不发达地区投入的项目,可以采取准BOT模式。对近期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项目,采用TOT方式,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利用变现资金进一步加快新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对早期已建成且不适合采用TOT投融资方式的污水处理项目,采取委托运营模式。在给水缺口较大地区,可以采取供排水“一体化”模式。
(二)建立配套法规、政策体系,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污水处理行业经营过程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约束,使投资者感到风险难测,在上文中,已经对此进行了详细说明,因此要吸引投资首先就要解决这个问题。在目前资金短缺的环境中,政府更要改变以往单纯投资者的心理,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从公共决策角度看,政府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回报政策,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一个保障所有投资者利益的法律法规体系,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建立多元化的污水处理投资机制。
最近有文章把污水处理同城市供水放在一起进行市场化的研究,从国际经验看,二者捆绑式发展有一定必然性。但应注意的是,这两个相关行业的市场化不在一个起跑线上。对于刚刚起步的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仍需要一个单独的政策框架。
总体而言,这个框架的建立应该是一个从小处着手、逐渐完善的过程。最初因缺少经验而不完善是可以理解的,但法律上的权威性必须保证,起码也应是行政规章。框架的核心内容应该包括产权体制、投资体制、收费制度、政府对市场的监管等等。细节上至少应涉及特许经营制度、过渡期的政府补贴、BOT规则等细节内容。框架还应该是可操作的、发展的。最初的框架可以在实践中修改完善,但不能已有的承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行业有法可依,形成开放、规范、有序的污水处理市场。
(三)建立合理的污水处理收费体系
合理的污水处理收费体制可以逐步将污水处理费调整到居民的承受能力范围内的合理水平,这有助于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在污水处理方面必须由政府掌握收费标准,这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核心原则就是使用者要付费,污染者更应该付费,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我国城市污水中工业废水约占40%—50%,比发达国家要高得多,而污水处理厂运营及管理成本是依据污水排放系统的水量与水质而确定的,因此计费时,这两个标准都要考虑,要综合排出污水中各种污染物的多少来计费。
当然,近期内,我国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尚难以满足污水处理的完全商业化运作,在一段过渡期内,政府补贴是明智的选择,是启动投资最有力的杠杆。毕竟,比起政府筹资建污水厂来说,支付价格补贴要少得多,只发生在有限的几年中并且随着收费的提高逐年减少。
总之,城市水业涉及千家万户,政府必须承担监管责任。在推进市场化改革时,必须对改革的复杂性、广泛性和影响的长远性有足够的重视。在进行过程中,必须时刻把握一个准则:切实保护公众的利益。这既是最重要的,也是目前经常被忽略的。但也只有做到这一条,才算真正实现政府、企业、公众“三赢”,才能使城市污水处理走上科学发展道路,改善我国的水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丘国堂.关于水市场化法律问题的研究——防治水污染的根本出路在于水市场化.武大环境法律研究所.
[2]是公益还是产业?——污水处理市场化需要新机制.中国环境报,2002.
关键词:西部大开发;区域差距;金融支持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11(02)-0081-10
一、西部大开发十年来西部地区经济实力显著提升,经济结构不断优化,金融业发挥了关键作用
(一)西部地区经济增长提速,各省步入快速发展时期
2009年,西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达66867.9亿元,为1999年的4.27倍、1978年的102倍。2000-2009年,西部地区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年均增长11.9%,且每年增速均高于全国水平。特别是2007-2009年西部GDP增速连续三年高于东部,为全国经济抵御金融危机起到了很好的缓冲和支持作用。
2009年,西北和陕西省GDP分别为1999年的4.33倍和5.14倍。尤其是2002年后西北地区和陕西经济始终保持两位数增长,陕西GDP增速均高于西北和全国平均水平(见图1)。
西部大开发十年来,西部地区GDP占全国比重由1999年的17.74%上升到2009年的18.46%,西北GDP占西部地区比重由1999年的26.94%提高到2009年的27.31%。2009年陕西占西北地区比重达到44.84%(见图2)。
(二)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工业化程度明显提高
2009年,西部地区三次产业比重为13.75:47.65:38.60,与1999年相比,第一产业比重下降9.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上升9.2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上升0.17个百分点。2009年西北地区三次产业比重为12.49:49.47:38.04,第二产业占比高于西部地区;与1999年相比,第一产业比重下降6.60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上升8.91个百分点。2009年陕西省三次产业比重为9.65:52.67:37.68,与1999年相比,第一产业比重下降6.3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上升9.9个百分点。
从图3可以看出,2002年以来西部、西北和陕西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快速上升。2009年,该比重西部为39.92%、西北为40.31%、陕西为43.72%,分别比1999年提高了8.57、8.43、9.25个百分点,并且陕西该比重始终高于西北,西北高于西部。
(三)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加大,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009年,西部、西北和陕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分别达到49662.3亿元、13197.1亿元、6249亿元,分别是1999年的9.16倍、7.69倍和10.63倍。从图4中可以看出,1999年以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西部占全国比重、陕西占西北比重较1978-1998年间明显加快,特别是陕西占西北比重始终保持在33%以上,2009年更是达到47.35%。
从建国以来到1999年,西部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为3.6万亿元;西部大开发以来的十年间,西部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近20万亿元,相当于前50年的5.5倍。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这些标志性工程相继建成。铁路、公路通车里程分别是10年前的1.5倍和2.8倍,电力的装机是10年前的5倍。
(四)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长,西部地区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2009年,西部地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4011元,加权平均增长率为9.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881元,加权平均增长率为8.8%,增速均高于全国和东部水平;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分别是1999年的2.7倍和2.3倍。1999年,西部地区有5700万贫困人口,2009年下降到2370万,减少近60%。2009年陕西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4128.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437.6元,分别是1999年的3.03倍和2.36倍,居民收入水平的大幅增长提升了居民生活质量。
2009年,西部、西北和陕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23038.7亿元、5700亿元、2699.7亿元,分别是1999年的4.22倍、4.09倍、4.85倍。从图5可以看出,1999年以来,西部、西北和陕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总体呈上升趋势;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增速低于2008年,但西部地和陕西省增速仍高于全国水平;特别陕西省每年增速均高于全国水平。
(五)西部地区对外贸易发展迅速,对外开放进程不断加快
由于受地域因素等自然条件的限制,西部地区对外贸易基数很小,但1999年以来增长较快。2009年末,西部地区进出口总额为915亿美元,年均增长20.9%;外贸依存度为9.34%。
从占全国比重看,西部地区进出口总额占全国比重由1999年的3.80%上升到2009年的4.15%,特别是2006年以来,西部、西北进出口总额占全国比重连续上升(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除外,见图6)。
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由1998年的23.51亿美元上升到2008年的66.19亿美元,增长了181.54%,占全国比重由1998年的5.2%上升到2008年的7.2%。2008年底,西部地区累计设立外资企业39990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累计达到403.57亿美元。
(六)西部地区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与全国差距逐步缩小
西部大开发以来,西部地区城镇化步伐有所加快,逐渐实现了由城乡分割向城乡协调共同发展的转变。2008年,西部地区城镇化率为38.32%,西北地区为38.99%,陕西为42.1l%。从表1可以看出,2006年以来西部、西北和陕西城镇化率与全国和东部地区的差距逐渐缩小,城镇化进程陕西快于西北平均水平,西北快于西部平均水平。其中,2006-2008年陕西城镇化率始终高于中部地区,在西部十二省中居第四位。
(七)2006年以来中西部省份多个主要经济金融指标好于东部省份,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在本轮经济周期调整中呈现梯度转移特征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区域发展逐步呈现梯度转移的态势。尤其是近年来,在我国经济结构加快调整的背景下,东部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正呈现加速之势,从传统的加工制造业到汽车、装备制造等重型工业,再到电子信息、服务贸易等,都
出现了向西部转移、延伸的热潮。10年来,商务部累计向西部地区拨付外贸发展基金113.5亿元,与西部省、区、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8个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有力地促进了西部地区对外合作和交流,引导西部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先后认定了两批共31个中西部地区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出台了300亿元优惠贷款政策,支持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并在西部认定了10个科技兴贸创新基地。
1. 西部GDP增速快于东部地区。从图7可以看出,2007年以来我国中、西部和东北地区GDP增速均高于东部地区。2007年,东、中、西部及东北地区GDP增速分别为14.2%、14.2%、14.5%、14.1%;2008年,中、西部及东北地区GDP增速分别为12.2%、12.5%、13.4%,较东部地区分别高出1.1个、1.4个、2.3个百分点;2009年,中、西部及东北地区GDP增速分别为11.7%、13.5%、12.6%,较东部地区分别高出0.9个、2.8个、1.8个百分点,特别是四大区域中惟西部地区增速较上年提高。从这三年可以看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GDP增速逐渐快于东部,特别是西部地区GDP增速快于东部地区的趋势逐步扩大。
GDP增速排名前十位的省份中,西部省份个数越来越多。2007年,GDP增速前十位中,中西部省、市、自治区占3个,其中西部占2个。2008年GDP增速前十位中,中西部省、市、自治区占7个,其中西部占5个。2009年GDP增速前十位中,中西部省、市、自治区占8个,其中西部占5个。
2. 西部工业增加值增速快于东部地区。2009年,中、西部地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分别增长7.72%、11.45%,较东部地区分别高4.16、7.89个百分点。从图8可以看出,2004年以来中西部地区工业增加值增速均高于东部地区,2006年以来西部地区增速更是高于东、中部及东北地区。
3. 西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快于东部地区。2009年,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为35.84%、38.15%、26.82%,分别较东部地区高12,79、15,10、3,77个百分点。从图9可以看出,2004年以来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均高于东部,并且中西部增速快于东部的趋势逐步扩大。
4. 西部贷款增长快于东部地区。2009年,中、西部及东北地区人民币各项贷款增速分别为33.8%、37.6%、30.9%,分别较东部地区高3.5、7.3、0.6个百分点。从图10可以看出,2007年以来西部地区人民币各项贷款增速高于东部地区。
(八)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在支持西部大开发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1. 人民银行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和信贷指导政策,加大对西部的资金支持。一是增加西部的再贷款限额,在全国再贷款总限额逐渐调减的情况下,西部再贷款限额占全国的比重由2004年的22.63%提升至2009年6月末的27.27%。二是结合西部区域特点和产业优势,制定推动经济发展的信贷政策,通过“窗口指导”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推动西部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三是对西部民族地区实行优惠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2. 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力度持续增加,信贷结构不断优化,资产质量不断提高。西部大开发十年来,西部地区各项贷款保持平稳增长势头,年增长速度均超过中部、东北地区。2009年西部本外币各项贷款增速高达37.8%,高于东部和中部地区;本外币贷款余额从2000年末的1.7万亿元增长到2009年末的7.2万亿元,增长了3.2倍。西部地区信贷结构不断优化,对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制造业等优势产业的信贷投放大幅增加,支持了西气东输等一批西部大开发标志性项目的建设。涉农贷款大幅增长,2009年末西部涉农贷款余额为15039亿元,同比增长28.5%,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产品生产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明显改善,西部金融机构平均不良贷款率由2004年末的16.49%下降到2009年6月末的4.42%。
3.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拓展了西部地区金融服务“三农”的广度和深度。在央行资金支持下,西部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弥补了西部农村金融服务的不足,提高了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截至2010年6月末,西部十二省共成立小额贷款公司655家,占全国的1/3强;贷款余额为323.9亿元,占全国的25.94%。
4. 现代化支付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快,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西部大开发十年来,西部先后建成了包括大额实时支付、银行业金融机构系统内支付、同城票据清算、小额批量支付、银行卡跨行支付和支票影像等六大支付系统,极大地改善了西部的支付结算环境,资金流通速度和汇划清算速度全面提速。人民银行建立和完善了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维护金融稳定。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连通了西部地区几乎所有的金融机构和部分小额信贷机构,为西部118万多家企业和1.4亿多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
二、我国东、西部地区现实的差距
依然很大,西部大开发任务依然艰巨
(一)从GDP占全国比重来看,自2004年,西部大开发的效果开始显现,东、西部差距开始缩小,但绝对差距不容忽视,尤其是甘肃、新疆、云南三省GDP占全国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
从GDP来看,1978年至西部大开发的前几年,西部地区GDP占全国GDP比重呈下降趋势,东、西部相对差距不断拉大;2004年,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效果开始显现,西部地区GDP占全国GDP比重开始上升,西部与全国、与东部相对差距开始缩小。但是,东、西部绝对差距仍不容忽视,尤其是西部大开发以来甘肃、新疆、云南三省GDP占全国GDP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与全国的相对差距不断拉大。
1. 从“西部GDP占全国比重”来看。1978-1999年,西部GDP占全国的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1999年西部GDP占全国的比重为17.74%,较1978年的19.2%下降1.46个百分点。1999年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后,这一比重的下降趋势趋缓,尤其是2007-2009年逐年上升,2009年西部GDP占全国比重较1999年上升了0.72个百分点。1978-1999年,东、西部差距逐步拉大,1999年西部GDP相当于东部GDP的33.54%,较1978年下降了9.67个百分点;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这一比重的下降趋势有所缓和。尤其是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东部地区经济受到严重影响,而西部受国
际金融危机影响相对较弱,加上梯度转移效果显著,西部经济发展普遍好于东部地区,东、西部差距得到进一步缓解。
值得关注的是,西部大开发以来,个别省(云南、甘肃、新疆)GDP占全国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2009年云南、甘肃、新疆GDP占全国的比重较1999年分别下降了0.31、0.08、0.04个百分点,其中云南、甘肃基本呈单边下降态势,新疆1999-2005年呈上升态势,而2005年以来基本呈下降态势(见图11)。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以上全国GDP用的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各省GDP加总出来的全国GDP”大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GDP。如果采用“各省GDP加总出来的全国GDP”口径,则更多西部省份GDP占“各省GDP加总出来的全国GDP”比重在下降,增加了广西和四川。具体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云南、甘肃和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五个省份。
2. 从人均GDP来看。随着西部大开发政策实施效果的不断显现,2004年起,西部地区人均GDP与全国和东部的相对差距逐步缩小。但绝对差距仍不容忽视,尤其需要注意,新疆、甘肃、云南三省人均GDP占全国的比重2009年比1999年是下降的,与全国的相对差距在逐年拉大。
(二)西部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投资拉动;其中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国有投资占比,西部几乎比东部地区高一倍
1. 西部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GDP"平均水平高于全国和东部。从图12来看,西部大开发以来,西部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GDP”水平高于全国和东部地区。2009年,西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GDP”为74.27%,分别高于全国、东部8.24、25.13个百分点;其中陕西为76.33%,高于东部27.2个百分点,高于广东60个百分点,高于浙江29.3个百分点。
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国有投资占比,西部几乎比东部地区高一倍。从全国范围来看,国有固定资产投资占比逐年下降。但分地区来看,2007年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西部地区为38%,东部地区为21%,西北高达44%,陕西更是高达46%。甘肃、自1982年以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超过半数都是国有固定资产投资。
(三)西部地区产业结构不合理;在第二产业内部,工业化程度不高,工业结构不合理,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高;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高
2009年,西部第一产业比重为13.76%,分别高于全国、东部、中部3.16、7.17、0.0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为47.65%,低于东部和中部1.89、2.7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为38.6%,分别低于全国、东部水平4.0和5.25个百分点,但高于中部地区2.73个百分点。
2009年,西部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9.92%。低于东部、中部4.42、3.59个百分点。工业结构不合理,西部几个省重工业过重,轻工业过轻。陕西重轻工业比重1978年为55.4:44.6,1990年为57.5:42.5,2006年为78.1:21.9,2009年为85.1:14.9。西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为61.7%,高出全国水平2.5个百分点。
2009年末,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58%,西部地区有7个省区不良贷款率高于全国。其中,四川不良率为3.13%、贵州为1.93%、为3.07%、陕西为2.23%、甘肃为2.39%、青海2.76%、新疆为2.52%,均高于全国水平。不良贷款率高意味着风险高,影响了商业银行对西部的信贷投放。
(四)西部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与全国、东部的相对差距逐步缩小,但绝对差距还是很大
西部大开发以来,西部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与全国、东部的相对差距逐步缩小,但绝对差距还是很大,尤其是四川、云南、甘肃、青海、新疆5省职工平均工资与全国的相对差距在拉大!贵州、重庆、广西三省城乡收入差距比全国平均水平严重,农村人均纯收入不及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4,叠加上西部城镇化率与东部18个百分点的差别,西部地区的农民增收问题需要高度重视。
1. 西部城乡居民收人与全国、东、中部的绝对差距逐年扩大。2006-2008年,西部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差距分别为2043.04元、2441.12元、2773.87元;西部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差距分别为977.85元、1107.10元、1236.54元。
2. 西部职工平均工资除过青海、宁夏、,其余各省在全国水平之下,不及京、沪职工平均工资的1/2。2008年,陕西职工平均工资均仅为北京和上海职工平均工资的46%,四川为北京、上海的45%和44%,贵州为北京和上海的44%和43%。
值得关注的是,西部大开发以来,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及新疆职工平均工资不仅低于全国水平,与全国的相对差距(各省职工平均工资/全国职工平均工资)还有所扩大。
3. 西部省份城乡收入差距大于东部省份。1999年以来,全国及西部十二省区“农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都在逐步下降,城乡差距在拉大,但西部地区更严重。西部省份城乡差距大于江苏、浙江,贵州、重庆、广西三省城乡差距比全国平均水平严重,农村人均纯收入不及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4。
2008年,东部城镇化率为56%,西部为38%。分省看,广东为63%,浙江为58%,江苏为54%,为23%,贵州为29%,甘肃为32%,云南为33%。西部城乡差距大,叠加上东西部城镇化率的差别,也就是西部农村低收入群体的相对比重大,西部地区的“三农”问题需要高度重视。
(五)西部大部分省份居民消费水平与全国和东部的绝对差距依然很大
西部大开发以来,西部大部分省份居民消费水平与全国和东部的相对差距逐步缩小;但绝对差距依然很大,很多西部省份不及浙江、广东的1/2,贵州、不及浙江、广东的1/3,特别是、贵州、云南、甘肃、新疆与全国相对差距还在持续扩大;西部很多省份恩格尔系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显示出消费层次低于全国。
1. 居民消费水平的比较。1985-2008年,西部“各省居民消费水平/全国居民消费水平”普遍低于东部地区。以陕西为例,2008年“陕西居民消费水平/全国居民消费水平”为0.75,远落后于东部地区浙江、广东的1.66、1.72,不到其1/2。更需引起注意的是,、贵州、云南、甘肃、新疆与全国的相对差距还在持续扩大。陕西与广东相比,居民消费水平相对差距在拉大。结合前面几个指标的分析,西部大开发下一步必须密切关注新疆、甘肃、云南、等省份。
2. 消费层次(恩格尔系数)的比较。从城镇看,1990-2009年,全国及大部分省份城镇家庭恩格尔
系数下降趋势明显。但是,西部的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和青海8省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显示食品支出在家庭总支出中所占比重高于全国,消费层次低于全国。从农村看,西部除过内蒙和陕西,其余10省份农村家庭恩格尔系数均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上,食品支出在家庭总支出中所占比重高于全国,显示出消费层次不高。
(六)西部经济体系中的“货币存量指数”明显低于东部地区;西部金融市场发展落后
1. 西部经济体系中的“货币存量指数”低于东部地区。从货币供应量与GDP的关系看,2009年反映我国货币化程度的“M2GDP”比值为1.78。各省没有货币供应量指标,本文借鉴货币供应量的定义及货币化的计算公式,用各省“各项本外币存款余额/GDP”粗略估计各省“货币存量指数”的多寡(类似货币化的度量),2009年全国这一指标为1.74(注意与“M2/GDP”的1.78,仅仅差在小数点后的第二位),东部为1.83,西部为1.54,可以这样简单理解,每100元GDP,在东部有183元的货币支撑,在西部有154元的货币支撑,西部“货币存量指数”明显低于全国,具体见表2。从贷款看也有类似结果。
2. 西部地区融资总额(贷款、债券和股票)占全国比重均远低于东部地区,增速也落后于东部和中部地区。从表3可以看出,2009年非金融部门融资额中,西部地区新增贷款占全国比重为19.2%,东部地区新增贷款占全国比重为59.5%;西部债券融资占全国比重为7.4%,东部为78.9%;西部股票融资占全国比重为3.1%,东部为82.5%。2009年,西部非金融机构部门融资结构中,新增贷款融资增速为104%,分别低于东、中部27.7、13.8个百分点;债券融资增速为82.7%,分别低于东、中部地区2.8、38.9个百分点;股票融资增速为26.1%,分别低于东、中部地区18.3、9.7个百分点。
3. 保险市场不发达,中、西部地区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比东部地区小,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相对较弱。2009年末,我国保险法人公司达138家,其中,83%的保险法人总部集中在东部,只有7%的保险公司总部设在西部;西部保险收入占全国的比重为18.1%,低于东部36.4个百分点;保险密度区域差异明显,总体呈由东部和东北地区向中、西部地区递减态势,西部地区保险密度总体水平偏低。
三、西部大开发向纵深推进,金融业要有更大作为
(一)运用差别化的金融政策,加大对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在坚持以总量调控为主的统一货币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对西部地区实施差别化的货币政策工具和优惠信贷政策。探索对西部地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管理科学的地方存款类金融机构实施差别的存款准备金率制度。继续增加对西部地区的再贷款限额,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西部地区的信贷支持。考虑到西部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比较低的情况,建议在西部地区首先试行县域非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实施办法,建立独立考核机制,鼓励对西部县域地区加大信贷支持。积极改善地区金融生态,增强对资金的吸引力,推动区域经济金融和谐发展。
参考天津滨海新区打造金融改革试验区、上海力争金融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的先行区和试验区的经验,建立西部金融创新试验区,提升金融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支持西部金融业发展,鼓励各类银行机构在西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增加对西部偏远地区的营业网点,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将优惠的税收政策扩大到全部金融机构,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金融机构减半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支持西部金融业发展。西部地区可探索进行金融消费者保护,设立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促进西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西部培育自主发展能力
争取提高西部基础设施建设中中央直接投入比重的同时,金融业要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探索财政资金与商业性信贷资金以及民间资本的联合投入,支持西部城镇化建设。加大对西部装备制造业支持力度,提高整体工业素质,加快西部工业化进程和经济发展步伐。支持西部发展特色农牧产品加工业,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对西部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促进西部产业结构升级。支持西部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等现代服务业,促进第三产业结构优化。加大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投入。积极发展消费信贷,开拓潜在的消费信贷市场。支持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促进产业有序转移。
(三)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改进和提升西部农村金融服务
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农业银行要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强化职能、落实责任,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骨干和支柱。农村信用社要继续深化改革,全面完成以县为单位的统一法人社改革,不断完善产权制度、组织形式和内控机制,成为服务“三农”的社区性金融机构。充分发挥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地区的储蓄、汇兑和小额贷款功能,鼓励和促进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增强其在涉农金融中的作用。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覆盖范围,加快村镇银行建设步伐,扩大村级互助资金组织试点。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农”贷款增信方式、农村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创新,满足符合“三农”实际特点的金融服务需求。支持优质涉农中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拓宽支持“三农”发展的直接融资渠道,拓宽金融服务范围。加强货币政策、金融监管政策、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营造有利于农村金融创新的配套政策环境。
(四)拓宽资金来源,优化融资结构
扩大直接融资,增加西部经济体系中的资本金规模。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西部企业的上市及增资扩股采取优先的政策。支持西部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公司债,对西部企业和投资项,目发行债券应实行同等优先。加快设立西部产业投资基金步伐,通过市场手段募集资金,支持西部能源、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创新保险产品,扩容保险市场,发挥保险业的经济补偿功能和资金支持功能。结合西部大开发中的保险需求,创新保险产品,如对公路、铁路、机场、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开发工程保险和特殊风险保险。开发适合西部“三农”经济发展的保险产品与服务,
推广农作物保险和养殖业保险,扩大农村保险覆盖面。设计巨灾保险产品,建立对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人身、经济损失的保险补偿机制。争取保险资金在西部投放,支持基础设施和不动产项目建设。主动加强与人寿、人保、平安等保险总公司的联系与沟通,争取其在西部大型项目上开展全面合作,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效结合。
加大吸引东部沿海资金和国外资金力度,争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部资金来西部投资。优化引资结构,在促进西部地区承接制造业转移的同时,鼓励外来资金投资西部服务业。
(五)发展西部金融业,健全西部金融组织体系
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要创造条件吸引金融机构在西部地区设立机构。加快引进金融租赁公司、金融咨询公司以及全国性的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支持组建地方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租赁公司等机构。发展投资咨询、信用担保和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发展。规范发展担保、再担保、典当、寄售等行业。
支持建立功能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体系。重视西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央银行的现代化支付系统、信贷征信系统、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系统、反洗钱信息监测系统、外汇管理系统、国库信息处理系统以及金融统计、货币发行等服务经济金融发展的重要功能。研究西部经济金融统计体系。
深化地方金融机构体制改革。探索完善地方金融资产管理体系,改变多头管理格局。加快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步伐,采取增资扩股等方式提升西部地区现有地方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用社、证券、保险、信托、财务公司等机构的竞争力。鼓励民营资本等各类社会资金投资入股地方金融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建立健全地方负有责任的“准金融机构”的监管框架。吸取美国次贷危机教训,整合监管资源,建立有效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投资公司(此类公司发展的自和风险承担全在地方)等准金融机构的监管体系。规范融资平台,降低金融风险。研究西部碳交易发展问题和西部低碳经济发展规划,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完善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意识,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聚集区建设,聚集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重视党政干部金融知识培训,提高金融相关政策的有效性。
(六)中央要强化对西部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对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性投资力度,发挥财政政策的公平效能,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宏观调控过程中,在全国一盘棋的前提下,结构政策上对西部地区要有保有压、有扶有控,实行有差别的产业、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对西部地区支持东部发展所受到的环境破坏予以补偿。同时,西部地区在吸引东部产业转移时,不能“饥不择食”、“承接污染”,必须严把产业政策关、环境保护关和资源集约利用关,防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企业落后产能向西部地区转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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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驻秦高校 大学生 户口迁移 户籍管理 户籍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3-0013-03
大学生这个群体是我国公民重要且主要组成部分,近十多年来由于高校的不断扩招,2012年我国高校在校生人数达三千多万,也就是说有这么多大学生牵涉到户口状态问题。每年的高校录取人数和毕业生人数相加从十年前的400多万到2011年的1300多万,涉及到上学户口是否迁移和毕业户口迁出等问题,他们是3~5年短期内迁徙变动最大的群体。这个庞大的人群户口处于什么状态?有什么问题?生活的怎样?应该是当今社会不容忽视问题,他们生活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学习、工作,某种程度上也影响着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我校是一所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驻秦高校,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与燕山大学和我校一样,学生来自全国大部分省份。大庆石油学院秦皇岛分校、中国环境干部管理学院及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是驻秦三所职业专科学校,生源也来自我国部分省份。这6所高校在大学生户口迁移问题上存在相同情况和问题,具有共性,也就是说我们6所驻秦高校学生户口迁移现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折射出当今社会及高校的普遍现象。户籍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作为多年从事高校学生集体户籍管理者,深知大学生们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碰到的困难,为他们户口处境担忧。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感受到了户籍制度改革的进步,同时也感受到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措施跟不上、误读或不理解有关户口政策、某些单位和个人不履行职责等,导致大学生在户口迁移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怎样理顺高校大学生的户籍管理?我国的户籍制度怎么改革才能使大学生们少走弯路?减少社会行政成本?使他们把更多的经历投身到学习和社会建设中去,这是我们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当然,户籍制度改革不是说想改就能一步到位的改革,这是一项关系到国民生活的系统工程改革,需要不断探索,循行渐进,更需要有识之士的关注和参与。
一、驻秦皇岛高校学生户口迁移的现状
(一)上学户口迁入高校
大学生户口迁移从计划经济时代考上大学户口统一从原籍迁移来学校,到2003年公安部规定“大中专院校学生入学后是否迁移户口,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自由决定”。这经过几十年的跨度,也是适应社会发展形势国家采取的便民利民措施,是户籍制度改革的进步。大学生入学时户口迁移率从计划经济时代的100%,逐年下降,到2011年9月,驻秦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育部所属)入学户口迁移率50%、燕山大学入学户口迁移率20%、我校入学户口迁移率12%左右、大庆石油学院秦皇岛分校迁移率29%、中国环境干部管理学院迁移率6.4%、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迁移率6%左右,分析其原因:1.我国经济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农村,以前是上学追逐“农转非”,向往城市生活,大中专学校毕业后包分配工作,迁户口拥有“国家干部身份”,到现在的自己择业且就业难,无所谓迁移户口。另一方面,在中小城市和乡镇,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本地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加强,附着在户口上的优惠待遇也会显现。这是大学生不迁移户口的客观原因。2.各地正积极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在农村历来户口与土地、宅基地等挂钩,如户口迁出意味着放弃所拥有的农村改革政策带来的待遇。另外,看见本村的大哥大姐们上大学户口迁往学校,毕业后没有就业,户口再想迁回家,就难上加难。这是近几年大学生入学户口迁移率下降的重要原因。但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偏远及相对贫困地方的新生还是愿意把户口迁来高校,有部分学生还认为户口迁来高校是为了毕业后方便找工作以及在校方便办事等原因(有些事情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调查显示,层次较高的高校大学生户口迁移率较高,户口迁移率也与生源地有关。这似乎预示着“户口迁徙自由”的开始。
(二)高校毕业生户口在校保留
2002年,国务院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规定:“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这也是国家为了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采取的权衡之策,但随之出现了空挂户、人户分离,多年留校户口无人问津等现象。实例一:2003届毕业生李某,因户口在校保留,直到2010年来电话询问户口之事:“户口打回我原籍了吗?原籍怎么没有我户口?”殊不知户口是本人或人来校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后再到原籍派出所去落户的过程,不懂户口迁移手续或误读政策的大有人在。《意见》中指出:“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这问题就出现了,笔者认为档案管理和户口管理是两回事,档案管理应该是“公对公”,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可以将“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档案,按“机要”邮寄或派专车送到毕业生原籍的省(市、县)人事局或教育局存放保管(不需本人)。户口则不同,即使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在当地派出所把保留在校两年的毕业生户口统一办理了迁出(迁往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手续,也就是一张纸式《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一个月),需要本人和委托人来校取这张《户口迁移证》,再凭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在一个月内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这个《意见》中有关政策表述不太明确,有不可操作性的一面,使毕业生误以为高校会将其户口自动迁回到其原籍派出所。实例二:2005届毕业生赵某和王某户口在校保留,原因就业单位不解决户口和没有就业,户口又不愿迁回原籍农村,赵某直到六年后要结婚登记了、王某因为要办理第二代身份证了,才想起户口还在学校保留,不得不千里迢迢来校办理有关手续,他们经过几年在外工作和打工经历,感觉户口还是迁回原籍比较安全妥当,叹息道:想当年何必把户口留在学校呢。这无疑给毕业生本人增加了时间和财力上的浪费,诸如此类现象并非个别。至今我校、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燕山大学还有不少往届毕业生户口在校搁置。户口保留在校产生的弊病,使高校户籍管理部门工作处于被动,多年毕业生变迁无法与他们取得联系。这给高校和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带来难度,造成社会管理缺失。
(三)大学毕业生户口迁出
临毕业半年和一年前,大学生们大部分都离校忙于实习和找工作,无暇顾及学校办理的各项毕业手续等,对户口迁移手续更是糊涂。现象一:学校户籍管理部门把《户口迁移证》发到其手中,还不知道这是与他息息相关的户口。不明白户口迁移办理程序和有时效性,从而造成户口迁移出现尴尬局面。提醒他们在一个月内到迁往地址的派出所落户,但往往《户口迁移证》不是过期了、丢失了就是放在口袋里不去办理落户,形成所谓的“口袋户”。只有等到要开具有关证明或要办理身份证了才想起户口的作用,再四处打听自己的户口在哪。来校询问后才知道其毕业时户口已迁出了,在自己“口袋里”放了几年,这时因为《户口迁移证》过有效期了,需要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出地派出所更改有效期,才能到迁往地落户,这就给其本人带来诸多不便和麻烦。现象二:2010年毕业生孙某,毕业时暂没找到合适工作,按有关政策其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河北某县农村)落户。高校为其办理了回原籍的迁出手续,但到原籍派出所落户时不予办理,告知:要落户到父母户口簿上,必须把“非农业转成农业”户口。后来孙某找关系花了不少银子才把户口落回了家。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并找不到关系的毕业生,户口就只能放在自己的“口袋”里等待,下一步不知如何是好。目前,我国有12个省份取消了户籍二元登记制度,也就是说没有“农业与非农业”之说。取消“农业与非农业”登记是户籍制度改革的进步,但有的地方是可以不执行上级政策,还是有故意刁难之意呢?毕业生这个弱势群体又奈何呢?孙某埋怨道:早知现在,何必当年把户口迁到学校呢。
二、驻秦皇岛高校学生户籍管理模式
(一)九月份,入学时新生户口迁入学校
高校户籍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分院系专业审核、统计、登记,把户口迁移证的各项信息输入计算机管理。我校所在地派出所管理了辖区驻秦6所高校,学生人数几万,虽然新生户口迁移率下降,但每年迁移户口人数不少,2011年当地派出所录入新生户口也有4500人左右。由于当地派出所落户数量大、时间集中且资源有限,为了不耽误辖区居民办理业务,并照顾各高校学生尽快落户,派出所只能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加班加点为各高校办理。大学生迁来的户口往往到年底或来年三四月份才能落户妥当,在落户前这段时间,如果大学生身份证丢失就无法办理有关事情,如果银行卡丢失没有身份证,只能在银行办理卡挂失处理,本人无法取款使用。这种现象在驻秦高校学生中时常发生。
(二)六、七月份大学毕业生户口从高校迁出
高校户籍管理部门要提前一两个月核查毕业生迁往地址信息。在这期间毕业生身份证丢失等原因想申办身份证,当地派出所一般不受理,因为我省身份证办理周期为1~2个月,这段时间户口有变更移动的话,导致其身份证信息和户口信息不一致,受其影响就不能顺利办理身份证。反之,派出所受理了其申办身份证,在身份证下发之前,户口就不能迁移变更。办理毕业生户口迁出和新生户口迁入一样,有几个月户口处于“真空期”。这段时间大学生们不能行使自己的各项权益,给他们带来的不便和损失也在所难免。
(三)高校无法直接利用公安网进行户籍管理
出于安全,公安网只能在公安系统内部使用,不能在外使用,各高校也无法直接利用公安网进行户籍管理。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学生集体户籍,也更好地为学生服务,高校投入人力、财力开发自己的户籍管理系统软件,尽量达到公安部门的一致要求,实现户籍管理的查询、统计、迁移、打印等各项使用功能。在新生入户和毕业迁出时,把学生的户籍信息逐项输入计算机管理。学校户籍管理部门把学生户籍整理完成后,再预约时间排队到当地派出所将学生户口信息连同照片录入公安网,这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落户,只有落户了学生才能办理与户口相关的业务。在办理毕业生迁出时也是一样,在公安网上查询毕业生信息并输入迁往地址,打印《户口迁移证》,这才算是真正的迁出。这就导致一个学生户籍信息在高校和派出所两个部门重复登记,浪费时间和资源,也增加了公安部门和高校的行政成本。驻秦6所高校户籍管理基本上都是这种模式管理。
三、探讨户籍制度改革要“以人为本”的有效对策
第一,高校大学生户籍管理是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大学生成为“口袋户”“人户分离”“空挂户”等现象,只有在户口迁移过程中才能出现这种情况。有的是不了解户籍办理手续形成,有的是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适应的配套措施跟不上造成的,有人为因素也有社会因素。虽然我省早在2003年就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之说,但感觉是“换汤不换药”,特别是农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取消。如果附加在户籍上的各种待遇取消,还原户籍的本来面目:户籍只是作为公安部门单纯的人口登记管理,为社会治安提供帮助。户籍制度改革与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剥离,就会减少或杜绝户口迁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现象。
第二,其实大学生户口迁移到高校,并非是实际意义上的“常住户口”,3~5年毕业生不论是否就业都是要迁离高校的。短期内来回迁移户口,不仅增加了社会行政管理成本,而且会带来上述所列举的各种问题,从而造成户籍管理秩序混乱。虽然十年前公安部门就出台了大中专学生入学迁移户口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自由决定,迁移率也有所下降,但是,从近几年大学生户口迁移情况来看,出现的问题还是不少。试想大中专院校学生上学不再迁移户口,只凭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来校登记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等毕业后落实了工作单位,再根据本人意愿是否从原籍老家迁往工作单位。邻省辽宁和山东,几年前就执行的录取本省新生户口不迁移的措施值得我们借鉴。
第三,我国实行实名制居民身份证已有近27年的历史了,现在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系统实行全国联网条件也基本成熟,这就为公民居民身份证的唯一性、准确性和通用性提供有效保障,这也增强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进程的可行性。我国正经历着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达2.61亿人。试想,如果能够探索一条可以在异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补办身份证和护照等业务,不需要再回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等,这将大大地方便民众,节约了开支,降低了成本,也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户籍管理制度在社会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正处在社会各项制度改革逐步完善和改进时期,户籍制度改革有它的历史性、重要性和复杂性,加快其改革步伐,也是要“摸着石头过河”循行渐进的过程。建国60多年来,我国的户籍制度经历了从自由迁徙时期到严格控制时期再到取消迁徙自由权利,直到今天迁移政策放宽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但在今天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还是感觉到户籍制度改革滞后于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现实。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的改革,加大户籍改革力度和步伐,这是民众的诉求。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人们能够真正感受到“户口迁徙自由”,这是我们户籍制度改革的理想目标。
【参考文献】
[1][201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EB/OL].中国政府网,2012-02-23.
[2]访谈中国公安大学教授、户籍改革研究专家王太元谈“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EB/OL].人民网强国论坛,2012-02-28.
[3]王亚煌(中国经营网专栏作者).户籍改革是开始而不是结束[EB/OL]. http://.cn,2012-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