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1 21:49:1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村妇联工作报告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风起风停,月盈月亏,一切一切周而复始。当的夏日离我们远去,所有的记忆开始模糊,这段已经走远的岁月和所有的泪水欢笑混合在一起,快要让我遗忘,我想我必须得回望那段时光。从逝去的岁月里提醒自己对生活要倍加珍惜,在回望中平静地对待昨天、今天和明天。
两年前的我带着理想从繁华的城市来到**一个贫困的小乡镇,同事们家都住在当地,下班后都可以回家,留下我一个人在单位,夜晚降临,看着诺大的一个院子,人在异乡的孤独感和失落感便涌上心头。每当给父母打完电话,我一个人悄悄地哭过,对自己当初的选择也质疑过,但是第二天的太阳重新升起,一天的工作开始时,我又坚定了自己的信念,要为当初的承诺负责。记得最艰难的时候是刚来乡镇工作的那年冬天,寒冷冻住了自来水,每天的刷牙洗脸吃饭都很困难,只有在附近的井边打水,这对力气小的我来说是一个挑战,最终在同事的帮助下度过了冬天。面对生活中的这些困难,我心里打过退堂鼓。但是想到有些同事在基层一呆就是一二十年,我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生活条件艰苦,工作却不能因此不做。我明白作为一名初入社会的大学生,谦虚好学是必要是素质,于是秉承谦虚的心态对待每件工作,从零开始。在人大换届选举和政府换届选举期间,我全力协助人大主席和乡长完成了各种工作报告;在日常工作期间,我帮助其他领导写报告、搞材料,不断在逆境中获得真知。利用空闲时间,我没有虚度光阴,翻开了法律硕士考试的参考书,不断地学习深造。
年底的团委换届中,我被委以乡团委书记,一切的业务工作都是以前从没接触过的,我沉下心来用了2个月的时间学习了关于团委的知识以及在实践中如何发挥团的作用。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震撼了每一个中国人的心,我率先向乡全体共青团员发出倡议书,组织大家捐款为灾区献爱心。这个活动获得了成功,当自己办成了一件有意义的事之后,我顿时明白了服务社会才是人生最有价值的事情,我也明白了我该坚守什么。
5月,我接手了乡妇联的工作,一切依然是陌生的,而且一开始面临的难题是乡妇联的工作档案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等,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先学习借鉴有关妇联的各种好的经验和工作方法,然后根据县妇联的要求,进一步把整个乡的妇女工作汇总。并且响应县妇联的号召,率先在我们新农村建设重点村成立了妇女代表会,为广大的农村妇女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记得有这样一首诗:
朋友,别放弃
有情天就有阴雨
有路的地方就会有崎岖
当你百转千回与成功总难达成默契
我们只是在坎坷泥泞出提醒你:
“别放弃!”
我们只是在风和日丽时告诫你
前方仍旧会有
电闪雷鸣阴风雾雨
让青春闪光,让青春飞扬,这不只是一句华丽的口号。“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让我们趁着青春年少,在商洛这片热土播撒我们的激情、汗水和才智。
不一样的时代,同样的无悔青春,让历史见证我们的光荣和梦想。
2、6月25日—29日,举办“母亲素养工程”首期骨干培训班,宁波大学女子学院承办。参加首期骨干培训班的有妇联系统家庭教育工作者、社区家庭教育工作者、家长学校校长、各地家庭教育骨干共85人。
3、6月26日、28日,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先后参加了慈溪、余姚两市的巾帼示范村创建现场会,并对全市创建“巾帼示范村”工作进行指导。
4、7月3日-5日,省妇儿工委办主任陈美云一行3人来我市就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工作、组织实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情况和提高婚检率,预防出生缺陷等工作进行调研。
5、7月5日上午,与人事局联合举办第二届巾帼人才专场招聘会,158家企业进场,900多人达成就业意向,其中女企业家协会会员单位15家进场招聘。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副主席杨建军和市人事局副局长孙国茂出席招聘会。宁波各大媒体对招聘会进行了报道。
6、7月6日—7日,与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联合举办“联通杯”宁波市第一届家庭乒乓球大奖赛。方燕副主席参加开幕式,杨小朵副主席参加颁奖仪式。
7、7月10日,在北仑召开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现场推进会暨表彰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蒋朝栋、市妇联主席伊敏芳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人、部分受表彰代表及北仑区街道、社区负责人共160人参加会议。会议还表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8、7月11日上午,市人大、市妇联组织召开我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座谈会,邀请宁波大学、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婚姻法专家参加。
9、7月15日,接待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甄砚、妇女发展部部长崔郁和省妇联副主席赵玲等一行人来我市调研“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调研组在市妇联主席伊敏芳、副主席杨建军等人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全国“巾帼示范村”创建试点单位——奉化滕头村,并了解了我市开展“巾帼示范村”的总体情况。
10、7月16-17日,在宁波大学女子学院举办宁波市第五期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培训班,有60名“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参加培训。
11、7月16日-20日,参加中澳合作国家级反对家庭暴力研讨培训班,市妇联在大会作题为《共筑防线反家暴密切配合促和谐》发言。
12、7月18日—19日,召开宁波市妇联系统半年度工作会议暨县(市)区妇联主席读书会。市妇联主席伊敏芳作工作报告,市委党校张荣昌教授作总书记6·25中央党校讲话精神辅导讲座。
13、7月27日,召开团体会员负责人座谈会,交流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
14、推荐12个单位(妇女组织、社区)申报省来料加工突出贡献单位评选;完成“十一五”期间4个省“妇字号”农业示范龙头企业、3个“双学双比”科技示范基地、2个妇女领办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社、2个“三八”绿色示范基地、12个“妇字号”示范农家乐的推荐工作。
15、完成宁波市来料加工情况调查,我市共有来料加工点814个,从事来料加工妇女24028人,具有一定规模的来料加工经纪人95人;完成对宁波市“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双学双比”基地和妇女专业合作组织普查工作;完成上半年全市妇联系统培训农村妇女劳动力情况统计,截至6月底,我市共培训农村妇女7.38万人。
16、启动宁波市第二届“十佳创业女性”评选工作。
17、巾帼建功活动:对10个“巾帼文明岗”进行现场指导;调整宁波市“巾帼文明岗”义务监督员;继续做好“巾帼文明岗”创建指南(第二册)的材料收集、编写工作;对《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18、做好全市“巾帼示范社区”试点单位的汇总工作,全市有17个社区正在开展重点创建。
19、编印女企业家协会通讯录。
20、申报第五轮市级文明机关创建,并在市妇联机关进行创建动员。
21、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市妇联组织人员为在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戒毒的妇女举办讲座和提供咨询服务,并送上800份法制教育宣传资料。
22、完成半年度分析。今年1-6月,全市妇联系统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1128件,其中来信49件,来访773件,来电306件,结案率为98%以上;本月共44件,来访29件,来信1件,来电14件。
23、做好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652号提案《关于做好关心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建议》协办意见的答复工作。
24、组织3名干部参加国务院妇儿工委办举办的7月15日—27日的妇儿工委办专兼职干部业务培训班。
25、做好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领导及联络员的重新确认工作;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经费拨付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26、文字材料:我市参加省妇联半年度工作会议交流材料;省妇儿工委办来甬调研的汇报材料;“组织实施省妇女健康促进工程项目”向市政府汇报的材料;市妇联党风廉政建设汇报材料;文明机关创建申报材料;上报生态市建设半年工作总结及计划任务完成书。
27、认真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制定第二阶段工作计划;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工作部署会;对征集到的有关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归类;组织每位干部对照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写出作风自评材料。
28、开展全国第六届文明家庭、省文明家庭、省学习型家庭及省级先进协调组织评选活动。
29、市妇联被评为全国先进妇女组织、全国“美德在农家”活动先进集体。
30、推荐、上报省妇联27户省级绿色家庭;生态市建设特色工作经验材料;“社会和谐与妇女发展”论坛研讨论文5篇;
31、完成出国考察材料,上报市外办、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并向机关全体干部进行汇报。
32、完成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市妇联本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调研问卷及相关表格,审核各县(市)区妇联的问卷及相关表格,并统一上报。
33、完成对宝韵幼儿园的年度考核,完成考核材料并上报党组。
34、向市人大提出人大地方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的建议。
35、参加市直机关工会会议,上报市妇联工会工作总结。
36、在宁波大学女子学院的指导下,舟山市首期心理咨询师培训班开班,29人参加。
37、做好宁波市妇联系统三大网站的维护工作。做好市妇联OA网维护、公积金年审、档案管理,财务、车辆、文印室管理等日常工作。
39、做好组织、人事、党建等工作;审核目标考核奖。
市妇联八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作风建设年第二阶段活动:组织开展评议;制定整改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监督评议,并上报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筹备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3、努力推动女性进村两委会班子比例的提高。
4、完成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直播课堂有关任务,组织各地收看。
5、赴余姚举办一次以养兔女能手为主要对象的“巾帼致富科技下乡行动”。
6、编印第一期《宁波市女能手信息之窗》,为“双学双比”女能手协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7、着手编印宁波市“城乡携手共建新农村·百千万活动”宣传折页。
8、组织市“双学双比”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领导考察部分“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和“双学双比”示范基地。
9、发文调整宁波市级“巾帼文明岗”义务监督员队伍。
10、筹备第二轮维权志愿者的招聘工作。编辑女性维权资料。
11、完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第四稿,召开相关政府部门、基层组织座谈会,并形成起草说明和解释依据。
12、组织举办妇联系统预防艾滋病骨干培训班。
13、8月中旬,妇儿工委将对各县(市)区实施两个规划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14、加强市妇儿工委及妇儿工委办的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起草《宁波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考核办法》。
15、制订我市妇科疾病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每2年一次的妇女病普查工作。
16、做好*度宁波市发展研究重点课题《构建和谐社会与两性平等和谐发展研究》的申报工作。
17、开展*年妇女报刊征订工作。
18、继续筹备市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扩大会。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函〔**〕23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努力解决妇女儿童工作及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妇女儿童工作的政府职能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要把妇女儿童发展状况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工作效能的重要评价指标,在制订规划、部署工作、出台政策中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和发展需求。要及时研究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措施办法,建立健全政府管理妇女儿童发展事务、有效服务妇女儿童的科学、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要将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公共事业发展计划和政府公共政策体系,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为妇女儿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重要保障。要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建立起有效的协作工作机制,要落实专人具体抓,促进妇女儿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把实施《**市妇女发展纲要》、《**市儿童发展纲要》(简称“两纲”)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两纲”工作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工作措施,不断完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等工作机制,使实施“两纲”真正成为各区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自觉行为。要进一步完善监测统计,要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建立性别统计指标,将反映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本部门统计报表制度,完善妇女儿童统计数据库,坚持年度监测、阶段评估,为政府相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大两纲工作经费投入,特别是要加强保障实现重点、难点指标的经费投入,确保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指标的如期实现。
三、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各级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馈和解决好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重视和解决好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及社会保障问题。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城乡妇女就业和自主创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在资金、技术、培训、信息、管理等方面提供有效支持。加大监管力度,禁止用人单位提高对女性的录用门槛。积极建立就业、失业与最低生活保障相衔接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推进生育保险,认真做好单亲贫困母亲和残疾妇女的社会保障工作。
(二)提高农村妇幼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网络。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产科规范化建设以及孕妇急救“绿色通道”建设,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保障农村妇女儿童人人都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服务。逐步扩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的覆盖面,加强农村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积极倡导和推行婚前医学检查,切实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继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推进生殖健康计划,实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干预”、“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进一步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
(三)保障妇女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积极发展特殊教育,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整合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工会“金秋助学”、共青团“希望工程”、妇联“春蕾计划”和民政部门“福彩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的作用,帮助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完成学业。开展农村大龄女童非正规教育,加强女性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女性在各类教育中的比例,提高女性受教育的整体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维权体系。针对妇女儿童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保护妇女儿童法律政策体系,使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向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维权转变。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减少针对妇女儿童的犯罪。继续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人身权利。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家暴报警中心、困境妇女儿童安抚求助机构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时有效地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救助服务。
(五)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完善网吧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对妇女儿童生活、文化用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力度,加强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重点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六)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城市流动妇女儿童的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共同负责、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切实把流动妇女儿童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卫生保健、义务教育、权益保障、社会救助等纳入统一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对外来务工女性的劳动保护,大力推进社会保险,提高外来女工参保率。加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禁止使用童工,依法从重处罚使用童工行为。深入开展“留守学生关爱行动”,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78号),把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纳入义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充分保证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
四、加强组织建设,促进妇儿工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重视发挥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的作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妇儿工委有关要求,进一步抓好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能、机构的落实工作,要有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要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能力水平高的优秀年轻干部选配到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妇儿工委工作经费纳入经费预算,各县(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应保证在两万元以上,为妇儿工委办公室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