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5 21:13:3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计划生育政策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计划生育政策主要包括20世纪60-70年代“晚、稀、少”的广义计划生育和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施行的独生子女政策[2]。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从实行便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近年来随着老龄化加剧、性别比失衡,人们越发关注该政策的实施效果及调整方向。大量文献从经济学、人口学、公共政策等角度对该政策的效果进行了评估,试图回答计划生育政策是否实现了预期目标,产生了怎样的社会影响,要不要调整及怎样调整的问题。
经济学视角下的计划生育政策评估关注的核心是该政策对经济发展产生了怎样的效应。大量研究表明,计划生育执行以来不仅提升了人的个体价值、消费结构,也带动了经济发展方式、消费习惯和文化的渐进式变革,促进了经济增长的速率和国民产出。但如果从微观和宏观两个角度来讨论计划生育的影响,会发现该政策已产生了对经济发展的阻碍效应。以收入分配为例,在城乡二元分割的条件下,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尤其是实施过程中所采取的的超生罚款制度,会显著扩大城乡收入差距[3]。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不仅人口红利已消失,代际传递所导致的财富积累加剧社会分化,加上计划生育与财政、货币政策的捆绑,都会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4]。在市场改革的大背景下,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改革也势在必行[5]。
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口效应是显著的。有研究表明,在1972-2008年间,排除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单纯由于计划生育的作用,中国少生了4.58亿人[6]。这使得社会的劳动负担得到减轻,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最佳的机会、人力资源和条件。当然,生育控制政策执行的效果不仅仅表现在人口规模效果方面,更重要的是该政策通过对人口规模、人口结构和人口自然变动等方面的影响又会进一步扩展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许多领域,这就需要对生育政策的人口效果(规模、结构、变动趋势等)给予准确评估[7]。
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从公共政策的角度来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评估,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计划生育政策的目标是解决中国在发展中的人口问题,其实质是在生育问题上实施的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方案,以协调个体之间、个体与国家之间目标和价值分配方面的冲突[8]。采用政策评估的科学逻辑及系统方法对生育政策进行评估可以发现,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目标已实现,中国的客观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调整计划生育管理模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已正当适时[9]。
那么计划生育政策调整,该怎么调?对此学者们意见不一。主张维持现存计划生育政策的学者认为,尽管在过去半个多世纪中国经历了一个从典型的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变化的过程(即在更替水平以下),目前中国人口态势呈低生育率和高增长率并存的局面,因而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人口政策只能比较严格[10]。但也有学者指出,要进一步发挥人口政策的调节作用,不仅要放开胎数,还当考虑对现行政策的方向进行调整,在尊重生育意愿的基础上,以鼓励型控制替代限制型控制,以宏观政策配合替代单一人口政策调节[11]。有学者还研究了中国改革整体逻辑与渐进步骤之间的关系,指出计划生育政策管理机制改革的重心在西部和农村,核心是政府职能的转变[12]。还有学者研究了中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修正与完善,强调生育心理、行为传导和导向机制的作用机理,既强调保健因素,也要刺激激励因素[13]。
总的来看,无论是经济学、人口学还是公共政策视角的评估方法,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更好认识计划生育政策实行效果的途径。而学者们关于计划生育政策改革方向的争论,也反映出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如何促进人口乃至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思考与忧虑。以上研究的不足在于,大部门研究都从宏观的社会结构的层面,来探讨一个政策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却忽略了具有主体性的单个的人。每个人都是鲜活的个体,计划生育政策对其所造成的独特的生命体验也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政策的意义与成效,期待有更多的后续研究。
二.计划生育政策下的艾滋病干预
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自实行以来,在控制人口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在于避孕节育技术的作用[14]。欧洲主要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生育率的转变与避孕和节育技术的推广应用是密切相关的[15]。自计划生育政策推行伊始,我国就建立了计划生育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加大避孕药具的研制、生产和供应力度,在城市和农村开展节育技术服务,免费进行节育手术和供应避孕药具,极大地提高了我国避孕技术和手段的普及率。对成熟避孕方法综合推广的评估也发现,综合干预措施能有效提高农村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服务过程和现用避孕方法的满意程度,推动计划生育服务的改善[16]。
在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过程中,我国农村计划生育服务系统实现了由单一的避孕节育服务向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转变,以及由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向综合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优质服务转变[17]。其中生殖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学者关注,原因是生育和性行为不仅是生殖健康关注的重点,也是近些年愈演愈烈的世界性顽疾――艾滋病的传播方式之一。于是,将计划生育与艾滋病干预相结合,成为一个十分有意义的研究视角。
如何对艾滋病进行有效干预?性的社会网络理论认为,在研究人类的任何性现象时,必须把研究对象放进他(她)所在的性的社会网络中去,探索行为者在不同的网络位置上所出现的不同行为方式,才能全面和深入地发现行为者的性行为实况。经验研究表明,利用计划生育网络实施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安全套推广、生殖保健服务以及以社区为基础的关怀等综合干预措施,能显著提高居民对艾滋病的病因、三大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的正确认识[18],且人们对待艾滋病病人的态度和使用的行为意向也有显著提高[19]。由于计划生育网络本身比较健全,这种艾滋病干预教育不需要额外投资,是经济有效的、艾滋病预防教育资源的有效结合点[20],同时也在主观上被育龄人群所认可的、被普遍接受的[21]。
同时,对计划生育人群的调查能帮助我们更好的了解艾滋病干预工作具体该如何操作。一项针对上海市育龄夫妇的研究表明,尽管育龄夫妇具备一定的知识和艾滋病传播途径的认知,他们却存在某些歧视和偏见,尤其是妻子,这与其教育程度和接触外界信息的渠道有关,因而艾滋病干预时应充分考虑不同性别的差异各有侧重。另外,无论是艾滋病知识认知水平还是对艾滋病患者的态度以及使用意愿,夫妻双方都具有相关性,因此,同时将夫妻双方作为目标人群进行干预,效果可能更好[22]。研究还发现,良好的咨询不但能显著提高育龄夫妇的知识水平,还能使其对艾滋病病人的不良态度得到转变;且提供咨询和增加可获得性是推广使用的重要因素[23]。但要注意到,计划生育服务者的艾滋病预防意识和能力还存在不少缺陷,育龄人群对安全套的使用多停留在避孕功能上。因而还需要加强艾滋病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安全套的认识和使用率[24]。
关键词:生育观念;计划生育;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已经实行了多年,人们的生育观念已经得到很大转变,这项政策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1 生育观念的转变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
近年来,在计生部门转型发展的大环境下,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生活中探讨新思路、在工作中探索新方式,用朴实的话语、暖心的举动、高效的能力为全乡育龄群众、留守老人和儿童送上贴心关怀与服务。
1.1 转变传统观念,提升服务质量。在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的大环境下,“学”政策,利用每月例会对相关政策进行讲解培训,做到温故知新。“做”实事,以全县当前实际情况为基础,要求计生专干每月坚持多下组、多访户,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等知识。“改”方法,积极改变传统工作方法,通过建立全县计生专干QQ群、微信群和各村计生服务群,充分利用新时期、新方法及时现行计生政策信息和掌握该村育龄群众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方法。
1.2 强化办事程序,解决群众需求。曹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各项办事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汇编到公开栏,通过公开规范办事程序、减少了群众不必要的跑路,提高了为民办事效率,也避免了推诿扯皮现象;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对于群众的需求,能够马上办理的绝不拖延;对于暂时不能解决的,给出合理原因,同时承诺办理期限,并且上报备案。通过规范承诺制度,大大提升了计生窗口服务的满意度和信誉度。
1.3 开展多彩活动,丰富群众生活。充分利用春季集中服务、5.29协会活动日、“两癌”筛查等有利时机,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等惠民政策宣传活动和“好婆婆”、“好媳妇”、“计生光荣户”等生育文明示范户先进典型做出表彰并颁发了荣誉奖牌和纪念品,引导群众主动接受孕优、孕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预防出生缺陷,保障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有成效;引导广大家庭以先进家庭为榜样,正确树立科学进步的婚育观、家庭观和幸福观,为构建美丽、文明、幸福、和谐新风尚做出积极努力。
1.4 贴心为民服务,拉近干群距离。新增优检、孕情、出生、手术集中开展一次上门随访服务,为育龄群众送上贴心服务和关怀;结合时间节点与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相结合,计生干部进行入户走访,用真诚的态度、暖心的话语,为群众送上党和政府的温暖之情,用实际行动践行“两学一做”,切实拉近干群距离。
2 提倡转变生育观念,促进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措施
在由于受到社会、经济、文化等各种条件的制约,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没有贯彻落实到每个地方,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起来比较困难,也非常被动。所以,怎样转变生育观念,促进计划生育的开展,是当前计划生育的重要工作。
2.1 对我国人口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应展开全方位的教育
应该加强我国人口形势的教育,使每个公民都了解到我国人口的基本特点,意识到我国人口的现状和目前所面临的问题,逐渐增强人们的人均观念。通过进行全方位的人口教育,使公民意识到,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影响了公民的文化素质水平,阻碍了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下降,同时,人口的急剧增长,给环境带来了较大压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在人口上所面临的问题已经转化为社会压力、经济压力和生态压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通过媒体等(报纸、电视、电影、互联网)手段,进行宣传,给人们思想上以警示,使计划生育的责任感存在于每个公民的心中。
2.2 形成以“宣传教育、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府推动、综合治理”为标准的长效工作机制
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引导现代人形成科学的婚育观念,在各个社区中以及乡镇中,各个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可以开展一些婚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进而有益于社会计划生育活动的开展。正确引导公民关注社会、关注自身发展,了解国情、省情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自觉树立人口意识、人均观念,同时,加入到宣传计划生育的工作中,从自身做起,尽自身能力,为减轻社会人口压力尽力一些微薄之力,政府要提高综合之力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之间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2.3 注重实施奖励措施,以经济手段引导生育观念的转变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注意完善人口政策体系,出台与政治发展政策相配套的人口政策。在农村实施计划生育的过程中,要紧抓当前农村改革的发展机遇,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转变生育观念。在各项惠民政策出台时,政府应提前做好宣传,提前介入,增强利益导向作用,通过经济杠杆和各种利益政策,对人们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进行有效调整,引导人们将外部的利益政策转变为自身内部的自觉行为,对自觉执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要给予一定奖励和优待,使他们感受到经济上的实惠和生活上的保障。通过相关奖励措施,加强群众贯彻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科学进步的生育观念。
2.4 有效实施政策劝导,加强法制治理力度
有效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加强计划生育普法教育工作,把婚育行为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上来,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做到学法、制法、懂法、守法。各地方计划生育办公室,应大力宣传各项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增强民众的婚育法制观念,使民众具有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政策外生育,应该对相关人员依法高限征收社会抚养费,充分发挥警示作用,使群众认识自己遵守婚育法规条款;对于农村计划生育的管理,应采取民主管理的方针,充分调动计划生育协会在当地的实际作用,联合广大农民群众,全面推进农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不断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根据各项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健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加强村民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法规中的各项制度。
2.5 建立“生育关怀基金”,在政策上鼓励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做好养老保险的配套工作
相关部门(各计生协会、慈善总会)应建立“生育关怀基金”,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慈善救助活动,若独生子女出现意外情况,可给以不同标准的救助金。此外,随着独生子女逐渐成年,他们的父母也陆续步入老年人行列,“空巢”家庭也越来越多,所以,社会应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关怀服务,进一步深化生育关怀行动,在推进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中体现对独生子女母的优先优惠政策。
参考文献
[1]张洪青.以群众需求为中心加强宣传教育[J].中国人口报,2012-06-15).
(一)强化“五期”教育:对新婚夫妇和照顾生育夫妇,由计划生育服务站集中进行“五期”教育,使生育夫妇全面掌握优生优育知识。对培训合格者,计生部门方可办理《生育服务证》。
(二)全面开展婴儿出生缺陷干预活动。引导生育妇女服用“斯利安”,以此减少新生婴儿缺陷。
(三)严厉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不得从事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活动,杜绝人为出生婴儿性别比例失调行为发生。对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行为,要依法打击处理。
(四)坚决废除重男轻女思想,严厉打击弃婴、溺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婴儿的生命权。
二、探索新时期计生工作新思路,改进计生工作方法,全面落实计生工作优待政策,建立长效计生激励机制
1、在土地调查中,农村独生子女享受优先划分承包地。
2、在农村建房中,独生子女可多享受建房面积。
3、计划生育家庭可优先享受政府“阳光培训”和优先推荐就业。
4、农村能源建设、红层找水等民生工程,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家庭。
5、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优先纳入低保,优先享受帮扶,优先安排无房户建房补助;优先享受医疗救助、法律援助、捐资助学和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三、坚持利益导向机制,引导育龄夫妇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工作
1、对计划生育夫妇免费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对生育一孩的贫困妇女,提供分娩医疗救助;
3、对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开展计生“三结合”帮扶;
4、全面落实计生奖扶特扶政策。要广泛宣传计生奖扶政策,将计生奖扶特扶政策原原本本交给群众,对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条件的家庭,各村不得瞒报、漏报和错报,必须做到100%准确,真正把计生奖扶特扶政策落实到每个计划生育家庭。
靳先生于2005年11月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卖方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天内,将其办理权属登记所需材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如因卖方的责任,买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买方不退房,卖方须按已付房款的4%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第二天,靳先生交付了全部房款,开发商于当年12月交付了房屋。随后,靳先生屡次催促,开发商总以正在办理为由应对。
今年3月,靳先生向法院,要求开发商立即为其办理产权证,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3.4万元及本案诉讼费。开发商在法庭上辩称,靳先生确实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公司在开发过程中因部分建筑面积超出规划,政府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处罚,新的规划许可证因此迟迟办理不下来。另外,公司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办证,但多个政府行政部门抓住超面积建设问题不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故拖至最近才办妥规划许可证。有了新的规划许可证,公司将尽快为靳先生等业主办理产权证。开发商认为,由于其不存在主观过错,且靳先生主张的赔偿事项超过诉讼时效,不同意支付违约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开发商确实因超面积建设导致原规划许可证失效,需要重新办理。开发商接受处罚后积极争取,并于近期拿到了新的规划许可证。靳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遵从双方意愿,内容合法有效,故当事人应按约履行各自的义务。依据双方约定,开发商负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其办理产权证所需资料报房产登记机关的义务,因其自身原因未履行义务,导致靳先生无法及时取得房产证,应向靳先生支付违约金。
同时,法院认为靳先生在诉讼前从未向开发商提出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但是,靳先生一直要求开发商为他办理产权证明,该行为已足以表明其维护自身权益的意思表示,足以产生抵消其主张违约金超过诉讼时效的效果。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在判决生效15日内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将办理产权证的材料及时报相关登记机关,逾期要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靳先生自逾期之日到提交全部材料之日逾期赔偿金。
摘要:通过对现在城乡计划生育现状的了解,并结合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城乡计划生育政策的弊端出发,分析城乡一体化过程中二孩计划生育政策的可行性以及重要性,以促进城乡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断的完善,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打造和谐的城乡一体化环境。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 生育政策 社会保障
城乡的计划生育政策是社会公共政策的一部分,自2005年以来,我镇个体企业主男孩户存在领养孩子现象,有了领养孩子的先例,就出现了个体企业男孩户对象发展自已生育的现象,这两个主要原因对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较大负面影响。目前,我镇计划外对象怀孕后经我们多次上门做工作,对象户拒绝采取补救措施,造成很多个体企业主计划外生育二孩的意愿日趋强烈。原有的计划生育政策不能起到很强的限制和引导的作用了。因此各省级单位调节城乡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很必要的,针对这种现状,本文从城乡生育政策的现状出发,提出适合城乡生育计划的二孩生育政策,以不断的促进生育政策的完善,更加的贴近实际生活。
一、加快实行城乡一体化生育政策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不同,我国在生育问题上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例如人口老龄化、社会保障严重滞后、人口数量瞒报等问题,这些问题对城乡的发展是很不利的,不利于城乡的和谐发展。近年来很多城镇的计划外生育始终处于反弹势头中,对稳定低生育水平总目标实现困难重重,我镇也面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艰难局面,城乡一体化生育政策的约束性和指导性随之减弱。具体表现在:首先,一些通过政府将城乡的行政级别的提高使一部分农村居民成为了城镇居民但是实质上的生活条件并没有改善,一些外出打工的人在外面发展的很好但是子女依旧在农村接受教育,生活水平其实已经等同于城市人口的竞技水平;其次,人口老龄化不断的加剧,需要有更多劳动力来补充这部分的需要,有多余的劳动力能够照顾老人,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再次,现在的很多独生子女,性格上发展不完善,由于独生子女从小备受呵护,养成了叫娇生惯养的习惯,同时家中没有兄弟姐妹,不能体会互助和分享的意义,造成性格和人格上的偏差;最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靠着内需来推进的,而人是拉动内需的唯一的因素,这就需要有足够的消费者,所以必须要保证城乡的人员的充足;除此之外,实行城乡二孩的生育政策,可以调剂人口的性别比例,打破性别失衡的局面。综上所述,适度调节城乡的生育政策是非常必要的,是利国利民的重大决策。
二、实行城乡一体化生育政策过程中二孩生育政策的可行性
这一生育政策在上海已经开始了尝试,上海作为一个思想很前卫的大都市,有着很强的预见性,上海就宣布了符合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针对这种现象,一些人提出了质疑,说上海是公然违背国家的政策,但是这个效果积极的,是明显的,缓解了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一些问题,缓解了这方面的财政负担,同时也带动了城乡的消费。
2.1 “二孩的生育政策”符合大部分人的心理意愿,养育两个孩子可以保证养老,能够使生活丰富,能够完善孩子的性格,在对城城乡居民的调查中,生育子女数的平均值为1.9,也就是说大部分的居民赞成每对夫妇生育2个孩子,赞成养育一个孩子的意愿远远的偏离了正常值。
2.2 “二孩的生育政策”有利于控制人口的性别比,缓解城乡老龄化的进程,维持整体的人口数量和结构的平衡,而且能够稳定并促进计划生育率,这对城乡的和谐发展是很有帮助的。
2.3 “二孩生育政策”并不违背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政策,我理解的这个低生育水平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值,而是一个合理的区间,生育率这个区间保持在1.5左右就可以视为正常;
2.4 “二孩生育政策”的前提还得是有充足的物质条件来保证,随着我国城乡经济水平的发展,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了养育两个孩子的条件,而且整体城乡对教育的认识也字逐步的提高,这也就保证了城乡的孩子有比较高的受教育水平。
三、实行城乡统一的二孩生育政策必须落到实处
有些农村经济水平较为落后,生存环境也相对封闭,思想观念也不能得到快速的更新,加强全面推行村民自治,以村为单位制定村规民约,推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省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现在审批宅基地已经实行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的优惠政策,收益分红方面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还没有到位,还有对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不按期上环、结扎、环孕检、外出流动人员不办理婚育证明的人员拟定处罚条款,由政府、计生办督促、指导依村规民约章程处罚和奖励。从而制约不遵守、不服务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行为。我们第一,必须加大宣传力度,重点是农村地区,破除封建思想的束缚,第二,必须从国家政策的高度狠抓落实,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还要加快城乡生育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同时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第三,发达国家城乡一体化过程的经验告诉我们,健全医疗、教育、就业、养老等的社会保障体系是非常必要的,可以缓解城乡一体化过程中问题,进而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维护城乡生育政策的稳定。
从上面的几点可以看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乡实行统一的生育政策是大势所趋。“二孩生育政策”可以满足城乡群众的生育意愿,也可以保证国家低生育水平的号召,同时从人类发展的角度看,是维护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二孩生育政策正处于国家利益和家庭利益的结合点上,所以要慎重的对待这个问题,在目前对政策研究尚不完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缺乏社会调查和可行性论证的情况下,要以现实情况为标准,在实际调查中,为找准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加紧制定科学的城乡计划生育的政策,以争取政策效益的最大化为准则,不断的促进龙岗镇生育政策的完善。
参考文献:
[1]陈晓华,张小林,梁丹.国外城市化进程中乡村发展与建设实践及其启示[J].世界地理研究,2005,14
关键词:人口政策;计划生育;社会发展
一、引言
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人口问题是关乎我国未来发展和人民生活幸福的大问题,人口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的重大问题,同资源、环境、经济密切相关。新时期人口政策变动情况下,落实好计划生育政策,对人口数量控制至关重要,通过计划生育政策可以更好地协调当前和长远利益,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保持社会主义生机与活力,早日实现中华民族复兴。
二、新形势下计划生育的发展方向
(一)促进家庭健康
通过计划生育可以保持我国低生育水平,逐步提高我国人口素质,促进育龄夫妇身心健康,享受更加优质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政策很好地协调了人口、社会、资源、环境、经济、生态等方面的平衡,计划生育目标的转变体现了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人们 对健康问题认识的深化,体现了现代社会人类对健康的日益重视。
(二)小范围社区化
计划生育管理模式逐步呈现小范围社区化方向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区逐步成为计划生育管理的主要方式。通过居民自治结合行政手段,来实现资源整合,社区服务将在以后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对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提出的建议
国家根据国情从社会长远发展考虑,适时调整人口政策。在人口政策调整的新形势下,更需要明确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根据计生工作的发展方向,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依据计划生育相关规律,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
我国实现了”单独两孩“到全面放开二胎的过渡,人口政策的变动对刺激了部分地区生育水平的提高,一些地区出生率出现了反弹。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 一些地区仍旧存在超生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一些地区群众生育意识同生育政策之间存在脱节,造成同生育政策之间的偏差。一些地区计划生育主管领导对生育水平持盲目乐观态度 ,没有对计划生育政策足够重视,对计划生育工作缺少长远计划,投入资金不足,组织队伍不健全,使一些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出现滑坡。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对人口数量控制要采取适当的方法,要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逐步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建立良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逐渐改变群众的生育意识。
(二)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服务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政府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政府职能不断深化,强调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另一方面,计划生育工作复杂性日益增加,传统的人口政策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新时期,传统的计划生育思路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社会发展的要求,不能满足广大育龄人口对生殖保健服务的需要。因此,计划生育工作应根据当前计划生育形式,不断转变政府职能,进行体制创新,建立辐射社会发展的计划生育长效机制,提高计划生育的服务水平。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目的是服务于人民,需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更新服务理念,谋求人的全面发展。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要改变传统以罚为主的处理方式,将管理和服务结合。改变传统上单方实施避孕,推动避孕节育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生殖保健意识。在工作中要树立服务意识,营造新型的生育文化。
(三)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面对计划生育工作中所呈现出的新形势,计生工作者需要在不断探索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发展。对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要寻找其自身规律,发现计生宣传中存在的问题,积累工作经验,积极进行工作创新,提高计生工作水平。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相关领导要高度重视,以人为本,多部门联动,形成相应的长效机制。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也要注重方法创新,根据计划生育相关理论,明确宣传内容,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重点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随着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大,在计生工作时,要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社区管理,不断摸索逐渐形成居民自治、单位负责、社区服务的社区计生服务机制。探索对流动人口的计生工作时计生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可以实现组员的合理配置,发挥计生服务的优势,同时发挥社区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优势。
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可以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机制。可以通过社区网点设置,在集贸市场、产业园区等人口流动量大区域进行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机制需要多部门相互配合,通过社区治安权力、劲舞责任区、出租房治理等工作配合计划生育工作。用工企业要落实流动人口上报制度,相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流动人口证件检查,对流动人口进行检查,严格要求企业有证用工,无证人员要及时补办相关证件,对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企业和房主要进行相应处罚。
参考文献:
[1] 江亦曼,乔晓春,于学军,李建民,原新,解振明,杨书章,刘鸿雁,陈卫,姚宗桥.中国未来人口发展与生育政策研究[J].人口研究,2000(03):18-34.
【关键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问题分析;对策探讨
计划生育就是要有计划地生育子女,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始于计划生育实施之伊,如今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普法教育的持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并逐步完善。然而,受到传统生育文化思想的影响,特别是二千多年的封建传统文化遗俗的影响,计划生育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而由此导致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面临一些障碍,行政执法工作难以贯彻落实,甚至引发许多打闹、上访、以至司法问题。如何正确分析、研判、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这关乎到维护法律尊严、公平、正义,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同时还反映出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者的工作能力、执法水平与综合素质。面对其中所存在的问题,笔者就此展开分析,并对相关对策进行探讨。
一、突出问题剖析
通过深入调研,笔者认为,在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行政执法过程中,突出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1、依法行政观念不强的问题比较突出。依法行政观念淡薄的问题不仅在许多行政执法工作者身上存在,甚至在不少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领导身上都存在。分析深层次的原因,笔者认为,一是他们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法律知识学习还不够,虽然曾经也通读过,但对其理解不深入、分析不透彻、把握不准确,从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面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很难及时有效地应对;二是没有深刻认识到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法律的严肃性,没有从深层次中认识到执法工作者他们的执法行为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对“人治”与“法治”历史背景、特点规律、行为表现认识不深入、不全面,从而导致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常常披着“法治”外衣进行“人治”,面对计生工作对象,首先想到的并不是法律条款,而是先分析其身后的背景和关系网,关系疏执行就严,关系亲执行就松,严格执法的意识不强,以至于产生许多越界问题和行政侵权问题。
2、违反程序进行行政执法问题比较突出。法律规程的最大特点就是必须依据一定程序进行,其具有一套较为严密的工作流程,并要求执行者必须非常严肃地认真对待,必须严格按照合理合法的工作步骤和工作程序加以实施。分析违反程序进行行政执法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盲目追求执法效率。一些执法工作者为了及时完成任务,工作思路简单,工作方法粗暴,于是产生工作程序简化,导致工作流程缺失。二是执法怠慢。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是一项时间性较强的工作,稍有怠慢,就可能产生走漏消息,从而导致计生对象提前觉察,并迅速潜逃,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被动,以致大大削减执法工作效率。
3、公共职权私有化问题比较突出。任何一项法律法规都蕴含着一定的公权力,这种公权力落实到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表现为一种职权,而职权的行使过程中最容易产生的问题就是其权力的私有化。笔者调研发现,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人员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经常掺杂着许多“私货”,将法律赋予的公共职权私有化为个人权利乃至个人特权。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感情用事。一些执法工作人员在执法操作过程中,凭借自身一时情绪,有时武断专横,有时松懈拖延,对于征收社会抚养费标也是信口开河、随意而定,原则性和准则性不强。二是“人情”干预执法尺度。许多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面对计生工作对象各种关系网络,执法标准依据关系的亲疏远近随意性较大,执法尺度把握不严格,从而导致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到的执行结果却大相径庭。
4、计生行政执法队伍良莠不齐的问题比较突出。计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直接关系到行政执法工作的落实,一个高素质的队伍必然可以将艰难的问题举重若轻地高效处理,而一个素质不高的队伍面对的问题即使是非常简单,都可能很难快速解决,甚至可能不但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让问题更加严重,以至于产生新的问题。笔者调研发现,计生行政执法队伍问题主要表面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执法队伍不稳定。有些单位计生执法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特别是有些人员刚刚熟悉相关工作却又很快又被调走;二是执法工作人员错位严重。多数单位的计生执法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既当宣传员,又当执法员,既挂有计生部门的职位,又挂有其它部门的职位;三是执法工作人员能力不足。有些单位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存有偏见,往往将一些工作能力不高的人员“发配”到计生部门,而这些人员面对领导的“处置”往往不是知难而进,奋发有为,而是在具体工作中消极应对,不但不增加正能量,反而增加负能量,最终影响整个计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二、对应策略探析
通过对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问题的深入调研和分析,笔者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应对,从而达到有效解决问题的目的。
1、加大普法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计划生育法律意识。全民计划生育法律意识直接关系到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效率。人们的法律意识构建是需要在一定的外在作用力下才能得以进行的,而这种外在作用力集中体现在法律文化宣传氛围之中。因此,笔者认为必须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的普法教育宣传力度,让全民真正具有计划生育的法律观点、法律思想、法律心理和法律意识,让全民深刻感悟到我们新时代社会是“依法治国”、“法律统治”的社会,我们的国度是“法治”而不是“人治”的国度,让全民树立起人人敬法、人人尚法、人人守法的良好风气。
2、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执法队伍建设同样直接关系到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效率。必须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让他们在思想上有“有法可依”的根系,在观念上有“有法必依”的根源,在意识上有“执法必严”的根本,在内心中有“违法必究”的根基。让他们在具有执法过程是时时有程序、处处有章法、事事有准绳。那么如何加强队伍建设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切实抓好。一是搞好执法人员上岗前的教育培训,实行上岗资格证制度;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理论充电,可以创新开展选学送学活动,轮换选送执法人员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法律素养。三是加强执法经验交流。可以定期举行执法政策探讨、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共享解决执法过程的经验和教训。
3、积极争取相关职能部分的大力支持,发挥行政执法中的整体联动功力。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它不只是计生部门的专项业务,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对此必须积极争取领导的高度重视,得到各个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如得到宣传部门的强力影响,起到宣传一片,影响教育一片的效果,又如得到公、检、法部门的强力支援,为计划生育工作争取保驾护航的力量。使得各个部门自觉形成相互协作良好、配合密切、齐抓有力、共管有效的工作格局,构建出“党政领导率先领头、职能部门整体联动、点面结合综合整治、预防管控惩治并举”的工作态势,有理有据地强势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
【参考文献】
[1]漆莉莉.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社会监督机制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0(5).
【关键词】民生财政,新型城镇化,策略
一、民生财政与新型城镇化的互动关系
民生财政与新型城镇化具有互动关系,可以与城镇化实现协同发展。首先民生财政从制度上规划和确定公共资源整体配置,确保民生建设资金的合理运用,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其次,民生财政通过调节资金投入引领并监督新型城镇化建设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最后民生财政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互相推进作用。民生财政的建立,有助于从资金上支持和保证新型城镇的民生建设,推进发展速度;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必定带动区域经济的高速发展,民生财政的比例将得到增加,来源将更加稳定和丰富,民生财政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互相依赖、互相推进、共同发展,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建设朝着健康的方向迈进。
二、河北省新型城镇化存在的问题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各个地区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都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河北省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基本特点主要表现在:①城镇化建设起点低、标准低、水平低,导致城镇化总体水平偏低。近年来城镇化水平有所提高,但在全国排名仍落在后面,且城镇化率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②设区市、县域城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发展不均衡,不同地区之间城镇化水平差异明显;③城市发展动力不足,规模实力偏弱,且产业不合理,现代产业体系尚未形成,造成城镇化持续发展动力不足;④管理粗放,城镇生存、生态环境持续恶化。表现为城市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与城镇化发展不匹配,交通拥挤、生活质量下降、社会保障供给不足、失业率提高等。城镇总体带动能力和吸引力不强,城镇化发展面临挑战。
三、河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策略
新型城镇化道路对于河北省是一次很好的机遇,随着京津冀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推进,河北省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应从实际出发,做好以下工作,促进城镇化进程的健康发展。
(一)加快产业建设,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源动力。著名经济学家缪尔达尔的城市发展积累因果理论认为,当城市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时,决定城市增长的不再是本地的资源禀赋,而是城市本身集聚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能力。这种能力取决于城市能否形成一种繁荣的主导产业,这一产业将会派生和发展出新的产业。这种累积和循环的产业发展过程,推动城市不断向前发展。河北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一方面,各地要结合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合理定位城镇功能,着力培育本地区的主导产业,建设产业聚集区,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速度,增强农业发展活力。另一方面,增加文化产业、社区产业等公共服务产业扶持,提高人们在新型城镇化过程带来的生活质量的提高。
(二)确定政府角色,促进城市统筹发展。新型城镇化是一个市场化过程,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政府的有限主导,就是要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确定“服务型政府”的角色定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形成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国外城镇化发展经验表明,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各种“城市病”或城市危机的出现,与缺乏公共政策的及时有效干预直接相关。政府的干预、引导和服务群众的定位,能够有效缓解各种城市问题,同时通过优化民生财政支出结构,使城镇化惠及百姓。
(三)做好土地产权改革,保障农民权益。在新型城镇化中起到“护航”的地位。这就要求在坚持节约集约的原则下,坚持保护耕地和粮食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适时、主动、科学合理的调整土地利用规划,使土地得到充分、有效的科学利用,协调新时期各行业和产业的发展,为新型城镇化提供用地支撑。同时也要建立一种机制,一方面给农民工建立起社会保障,另一方面使他们从农地上有偿退出,这样以家庭为单位的农地经营规模才能成倍扩大,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土地城镇化、人口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城镇化的同步发展。
(四)培育多元化投资主体,扩大民生公共工程财政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投入,必须调整发展思路,培育多元化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尽快形成适宜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建设的投融资体制。建立专项资金,加大幼儿园、小学、保障房、廉租房等方面的投资力度,逐步提高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性支出,加大政府的调控和支持力度,国家和省上规定专项用于城镇建设的专项资金要足额征收,全部用于城镇建设,缓解城镇化过程中农民转化市民等带来的系列问题。
(五)改变粗放式发展,走科技创新与城镇化协同发展的集约路径。以科技创新缩小城市半径,以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升级等,建立“智慧城市”,以促进科技创新与新型城镇化深度融合。如当前微博等实时媒体工具让人们形成了通过发微博来信息的习惯,而民众的数以亿计的微博则成为大数据可视化处理的数据基础。同样地,可以利用这些先进的媒体工具为各种活动网络提供便利,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建立现代农业,将农产品绿色供应链产业化,以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六)完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提高广大民众享受社会红利。公共服务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公共服务以合作为基础,强调政府的服务性,强调公民的权利。推动城镇化进程,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注重民生,强调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因此,要完善比较短缺的教文卫相关职能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让广大民众能够充分享用社会进步所带来的高品质生活。
总之,实现城镇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我们要从河北的实际出发,总结经验教训,量力而行,以制度创新、产业带动、错位发展为突破口,加快新型的、可持续的城镇化建设。
参考文献:
[1]马忠华,程振锋,王延臣.我国新型城镇化创新路径探析[J]. 商业时代,2014(4)
[2]甘丹丽.科技创新与新型城镇化协同发展对策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