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5 22: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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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科技成果管理;成果鉴定;成果登记;成果奖励;成果推广
中图分类号:F406.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8-000-02
一、科技成果管理的主要内容
科技成果是指在科研、生产、试验及管理等方面所取得的具有应用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等。仅依赖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方法不属于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按其性质分为:应用技术成果、理论研究成果和软科学成果。应用技术成果是指为解决科学技术问题、提高生产力水平而进行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攻关、技术革新中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等,主要表现形式为实物、应用软件、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报告、标准等。理论研究成果,指自然科学中纯理论性的研究成果,主要表现形式为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对于可以直接指导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的理论成果,当它的作用已表现在被该理论指导的应用技术成果上时,视同应用技术成果。软科学成果是指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中取得的研究成果,在研究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分析和解决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问题中取得的研究成果,主要表现形式为论证报告、管理课题研究报告等。
科技成果管理是指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奖励、保管、保护与推广应用等一系列工作。
二、企业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实践经验
1.科技成果树梳理
项目结题后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梳理项目科技成果树,成果树最多可划分为系统、分系统、设备(专题)和零部件/元器件(子专题)四个层次,对组成较简单或者规模较小的项目,其划分层次可相应减少。
2.科技成果鉴定
科技成果鉴定是指组织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的技术价值和实用价值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做出相应的结论,以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水平及应用前景。
科技成果鉴定内容包括自主创新程度、难易/复杂程度、先进程度、成熟性/完备性、综合效益、应用效果与科学技术价值六个方面与技术有关的内容,不包括成果归属、完成者排序等非技术内容。其基本含义为:自主创新程度指通过自主研究解决关键技术难题并取得技术突破,掌握核心技术并进行系统集成的情况。难易/复杂程度指成果研制开发中所涉及的专业领域范围、规模、技术难度的大小、需要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数量、技术密集度、任务风险程度、有无可借鉴的技术信息或样品、样机等情况。先进程度指整体技术、产品水平或整体研究水平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相比,其主要技术指标或技术经济指标所处的位置。成熟性/完备性指成果达到实际应用要求并在生产、应用时具有的稳定性、可靠性、标准化程度,以及在功能、数据等方面的完善程度和技术水平提高的程度。综合效益指成果对提高社会、经济方面的综合实力或水平产生的效果和影响。应用效果与科学技术价值指应用的实际情况和所取得的效果如何,以及成果的潜在应用价值和预期能产生怎样的效益,对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科技发展所产生的作用、影响及实用价值。
科技成果鉴定分为会议鉴定、函审鉴定两种形式。复杂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鉴定一般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组织鉴定,专业技术相对简单的一般采用函审的方式组织鉴定。
科技成果免于鉴定的条件:整体技术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应用技术成果,理论研究成果(学术论文、著作)已正式发表的,制(修)订的标准已正式颁布实施的,论证软科学成果通过评审或获得批复的。其它科技成果均需进行科技成果鉴定。
科技成果鉴定应提交的技术文件和资料:项目任务书等输入文件、成果研究总结报告、应用证明,应用技术成果还应提供测试报告和试验报告、知识产权状况报告等。
科技成果鉴定的程序:由成果主要完成人填写鉴定申请表、经项目负责人审查后报科技成果管理部门;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对鉴定申请及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重复申请鉴定、是否符合鉴定条件,提交的文件资料是否完整、齐套、符合规定,鉴定组建议名单是否合理,是否同意鉴定等;符合鉴定条件的,每年6月、12月分两批集中组织鉴定,形成鉴定意见并反馈成果主要完成人。
3.科技成果登记
科技成果登记是指对通过鉴定或免于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形式上的确认和登记。通过登记的科技成果,方可申报科技成果奖励。
科技成果登记的条件:科技成果通过鉴定后,或具备免于鉴定的条件后。
科技成果登记的主要完成人,应是对该科技成果的完成做出创造性贡献、有创新点的人员,应根据其所创造性劳动的贡献程度由大到小排序,实事求是的明确。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
科技成果登记的程序:由成果主要完成人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附证明符合科技成果登记条件的文件资料报科技成果管理部门;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对科技成果登记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重复申请登记,是否符合登记条件,提交的文件资料是否完整、齐套、符合规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就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行编号登记。
4.科技成果奖励
科技成果奖励指为了鼓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个人而实施的奖励。
科技成果相关奖励分为三类:科技成果奖励、科技成果专利保护奖励、应用技术成果奖励。其中科技成果奖励包括:应用技术成果奖励、标准奖励、理论研究成果奖励、论证软科学成果奖励和管理课题研究软科学成果奖励。应用技术成果奖励设置为特等奖20万元、一等奖8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2万元;标准奖励设置为国家级标准10000元、行业级标准5000元、省/集团级标准1500元、企业级标准500元;理论研究成果奖励(应用技术成果奖励同)设置为SCI引录3000元、EI/ISTP/ISR引录2000元、CSTPCD/CSCD引录1000元、国外期刊/国内核心期刊发表500元、省部级及行业学会论文集/国外期刊增刊/国内非核心期刊发表300元;论证软科学成果奖励设置为通过国家级评审/获得批复10000元、通过省级评审/获得批复5000元、通过集团/市级评审/获得批复2000元;管理课题研究软科学成果奖励设置为特等奖5万元、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科技成果专利保护奖励设置为发明专利授权2000元、受理1000元,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700元、受理300元。
科技成果奖励的程序:由成果主要完成人填写科技成果奖励申报表,经项目负责人审查后报科技成果管理部门;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对科技成果奖励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重复申请奖励,是否符合奖励申报条件,提交的文件资料是否完整、齐套、符合规定;科技成果管理部门组织会议评审,形成奖励等级建议提交办公会;办公会决议形成奖励等级结论;根据办公会决议结果,形成对获奖成果表彰的文件,兑现奖励,并在年度工作会上予以表彰。
科技成果奖励均奖励给成果第一完成人。成果主要完成人为1人以上的,由成果第一完成人根据成员对成果贡献的大小决定奖励分配比例、金额。
5.科技成果惩处
在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和奖励申报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剽窃他人科技成果,如有违反一经发现,除取消该项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和已获奖励外,将处以通报批评,并按已获奖励金额的10%处以经济处罚。
已经鉴定、登记、奖励和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在后续应用过程中,发现依据科技成果相关文件资料,无法实施应用或应用效果与鉴定、登记、评奖时的描述、评价程度差距很大时,因科技成果相关文件资料内容不准确导致的问题,成果主要完成人应在一个月内完成相关文件资料的修改、完善,否则,将取消该项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和已获奖励;因科技成果本身不完善导致的问题,将直接取消该项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和已获奖励。
三、加强企业科技成果管理几个环节工作的建议
针对几个容易被忽视的环节,对加强企业科技成果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1.注重科技成果在企业内的推广应用、成果共享
除加强科技成果的对外推广应用外,对于自主研发、生产型企业,更应注重科技成果在企业内的推广应用。企业花钱对产出科技成果的团队/个人给予奖励,一方面,是为了激励成果完成人勇于创新,后续产出更多、更高质量的科技成果;另一方面,是为了促使成果完成人将成果研究的思路、方法进行总结和分享,让企业其它同专业人员不必做重复研究,并能够在继承的基础上开展进一步的研究。为促进科技成果在企业内的推广应用,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可根据获奖的科技成果,提出科技成果推广培训计划,由成果第一完成人担任培训师完成培训,培训效果评估情况作为发放科技成果奖励的依据。
2.加强科技成果的保管、保护
企业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应建立并维护科技成果库,妥善保管科技成果的信息、载体。科技成果库主要包括科技成果档案、科技成果实物及科技成果台帐。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应建立科技成果档案,将科技成果鉴定、登记、奖励过程的文件资料按年度统一归档管理;应建立科技成果实物库,对登记的科技成果实物实施管理,建立库房管理制度和实物台帐,确保实物状态完好、帐物相符;应建立科技成果管理台帐,包括科技成果的基本信息以及鉴定、登记、奖励等信息,并实施动态维护更新。
科技成果的保护包括两个方面: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的保密。对于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的科技成果,应先提出专利申请,自专利申请日后,方可对外进行、技术评价、评估、评奖、产品展览与销售等可能导致成果公开、丧失新颖性的活动;对确定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科技成果,需经解密和审批,方可以论文、报告等形式对外披露。企业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应建立制度,明确要求和措施,妥善保护企业的科技成果。
3.设置科技成果作废的有关规定,做到对科技成果的闭环管理
科技成果作废主要包括两种情况: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新登记的科技成果可完全替代的科技成果,且新登记的科技成果技术水平更先进、推广应用价值和效益更大;因科技成果申报、应用问题,被惩处取消的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应每年度集中组织梳理、审查登记的科技成果,符合作废条件的,填写科技成果作废申请表,经成果完成人、原成果登记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科技成果档案作废和实物报废,并更新科技成果台帐。做到对科技成果的闭环管理。
参考文献:
[1]武秀芳.关于科技成果管理的实践与思考[J]机电兵船档案, 2009,(2).
[2]邱菊.浅谈企业科技成果管理[J]企业技术开发,2013,(4).
论文摘要: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中目前存在着贷款规模控制方式与授权制度不匹配、贷前调查质量不高、省行贷款管理不到位、新发放贷款质量不高等。针对以上这些问题和商业银行的特点,对提高信贷管理水平提出了对策。要加强信贷人员的素质教育;加强省行对信贷的监控能力,对低风险的信贷业务适当扩大转授权;贯彻“四重”营销策略,切实提高新增贷款质量。
信贷管理是当前商业银行经营课题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以往我们对于这一问题的探讨都过于侧重宏观环境与外部因素,如宏观金融体制改革,地方政府干预,企业景气情况等,而忽视了从商业银行自身管理的内部角度进行分析。
商业银行实行新的信贷管理体制以来,各信贷业务相关部门职能作用不断理顺,信贷管理不断得到加强,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本文拟从当前信贷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着手,分析探讨应如何解决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若干矛盾,以达到加强信贷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一、当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贷款规模控制方式与授权制度不匹配
目前,商业银行除对哈尔滨、大庆二分行的贷款规模控制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外,对其他二级分行的贷款规模控制均为砍块方式。这两种贷款规模控制方式各有特点,并对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的科学管理都发挥了和正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目前,两种规模控制方式并存是在信贷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过渡模式,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砍块规模控制方式与商业银行信贷授权制度已逐渐显得不相匹配。
砍块规模控制方式下,对于超过自身授权的项目,二级分行出于局部利益考虑,不会使用本行节余的砍块规模,因为向省行报批后,省行即可为批准的项目匹配规模。二级行如果没有规模,省行的转授权再大,对该行而言,也没有实际意义。
1999年,省行取消对二级分行的砍块规模后,二级分行从自身经营的角度考虑,对省行批准的贷款利息回收比较积极,但对本金回收不够积极,以占用省行临时规模。一个突出的表现是1999年“转贷”贷款较多,省行批准转贷,临时规模就会被长期占用;省行不批准转贷,就要承担不良率上升的风险。但是,连续转贷从长期来看,一旦贷款企业内部经营状况出现滑坡或外部相关经营环境出现恶化,很可能造成商业银行贷款不能顺利退出,甚至面临损失。
2.贷前调查质量不高前期把关有待加强
首先,贷前客户、项目信息搜集不到位,导致项目评估、客户评价质量不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贷款的投放是以市场信息为导向的,科学有效的信息搜集系统是贷款科学决策的前提。而当前商业银行的贷款客户、项目信息搜集工作一般是由个别信贷人员临时进行的,缺乏系统完善、纵横交错、时段连续的信息网络。信息来源受个别信贷人员风险意识,知识水平及业务经验的限制,容易产生偏差。有些信贷员由于责任心不强或业务能力较差,对借款人的信用调查或草率行事,或根本不知如何调查,盲目听从借款人的自我介绍;有的信贷员平时对贷款户不做监督调查,企业提出贷款申请时才急于调查。这些都极易导致项目评估、客户评价质量不高。其次,在二级分行决策环节上,有的分行的贷款决策没有认真贯彻总行信贷体制改革精神,有些单位只有形式上的民主决策,实质上还是基本取决于个别领导;有的分行贷款决策时风险意识薄弱,对贷款的投向,各类贷款的比重,贷款风险收益的权衡较少,经常听从行政命令或行使长官意志,使得贷款决策带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这样,基层行的把关粗糙,使得省行把关难度加大。
项目评审、客户评价是信贷决策的基础,是科学贷款的必需环节。但是,由于基层信贷人员数量少,素质差,以及贷款的长官意志,使得申报材料难以对企业的经营好坏、发展前景、信用等级、偿债能力等进行全面正确的评价,这样也就在审批会议上无法回答审批人的有些质询,影响贷款审批,使省行很难正确进行决策。
3.省行贷款管理不到位
本次信贷管理体制改革,两委三部门的设立,使得信贷业务前后台分开,并有风险部门实施监控,是一次动作较大的变革,打破了以往信贷权力集中的管理方式,有利于科学地进行贷款的全程管理。但是,在改革过程中,由于理解上的偏差和实际执行时某些外部条件的制约,省行贷款管理信息反馈还不能做到及时准确。按照现行机制,前台经营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与客户接触,发展客户,开拓市场,寻找效益的增长点;而后台信委办、风险管理处主要职责是对信贷经营部门的经营行为进行制衡、监控,这样省行就缺少一个对重点贷款客户定期进行贷后回访,对二级分行的贷后管理实施监管、监控的部门。
4.规范与效率的矛盾
商业银行现行信贷管理体制主要是通过信贷授权来完成上下级行权限的划分,但商业银行现行信贷授权实行的是“单户总额控制,不同贷种单项额度控制”的办法,而不是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进行控制。信贷业务只要贷种相同、金额相同,就要履行相同的报批手续。但事实上,对于同一种类、相同金额的信贷业务风险程度也往往相去甚远,而信贷业务报批手续是一样的。比如,某企业在商业银行申请开立保函,缴纳100%保证金与缴纳30%保证金,其风险度差别很大,缴纳100%保证金的保函在银行规范操作的前提下,理论上风险值接近于零,但二者按商业银行现行规定报批手续是一样的。这对商业银行贷款营销工作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5.新发放贷款质量不高
商业银行1999年以来,新发放贷款截至2000年9月底余额576524万元,按一逾两贷口径,不良贷款为80120万元,不良贷款率达14%%,利息实收率97%,说明商业银行1999年以来新发放贷款质量不高。商业银行新发放贷款质量不高的原因,一是受我省经济环境的影响,常常有贷款需求与客户经营发展态势成负相关的现象,并已经成为影响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也应该看到,这种贷款需求并不是有效的贷款需求。二是由于贷款审批质量不高,2000年省行共受理1816498万元,否决89123万元,否决率4.9%,明显偏低。商业银行2000年底的不良贷款率为25%,假设2000年底商业银行全部存量贷款的否决率为4.9%,由于从理论上说2000年商业银行审批的贷款与存量贷款并无差别,因此,2000年省行审批贷款发生不良贷款的概率就25%,所以省行以4.9%的贷款否决率,不可能保证商业银行新发放贷款的质量。
二、提高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水平的构想
1.继续坚持不再对二级分行下达砍块规模
为改变为各二级分行重贷轻管,贷款回收乏力的现状,省行今后应继续坚持不再对二级分行下达砍块规模的政策。二级分行权限内的贷款,原则上规模应自行解决;超过二级分行授权的项目省行也不100%匹配贷款规模,本着鼓励二级分行盘活存量贷款,压缩不良贷款的原则,省行可匹配65%的规模,其余35%的贷款规模由二级分行自行盘活解决。
另外,为防止各行挪用个贷规模现象的再次发生,省行应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对个人发放贷款的规模管理,对有挪用规模行为的二级分行,将适当上收其转授权权限,对于挪用数额较大的行,将终止该行发放贷款的权力,直至将挪用的规模上缴省行。
为体现区别对待,扶优限劣,保证市场营销的需要,省行可对存贷比低于75%,资产状况良好,管理水平较高,地区经济环境较好的二级分行逐步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2.加强信贷人员的素质教育
省行各有关信贷处室应加强协调配合,每年定期组织对各二级分行、经办行信贷人员进行素质培训,加强信贷人员的思想觉悟教育;加强对信贷人员的业务培训;促进信贷人员对现代先进工具的掌握。
省行可要求二级分行仿照省行的办法通过考试选拔专业评估人员,保证评估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水平。二级分行可将本行的重点项目交由评估人员进行项目评估、客户评价,防止由于个别信贷人员风险意识、知识水平及业务经验的限制而产生的偏差,保证贷款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3.加强省行对贷款的监控能力
省行可将二级分行划分为不同的辖区,抽调几名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作为稽查员对本辖区内的存量贷款和新增贷款进行贷后检查,以便尽早反馈监测信息。在此基础上,省行还应充分利用信贷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企业档案查询系统,连续记录企业基本经营情况、贷款使用情况、经济效益情况,根据监测信息随时进行电脑分析,尽早发现风险苗头,发出预警信号,采取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新晨
4.提高效率,对低风险的信贷业务适当扩大转授权
鉴于对经省行信委会审定的AAA级客户发放贷款、100%保证金的保证业务和承兑汇票、存款质押等信贷业务往往风险较低,而且时效性较强,是其他银行竞争热点,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一线营销的需要,省行可以将这类信贷业务对二级分行转授权适当扩大,并简化上报手续,对于时效性强的或需求急迫的可实行传真上报,会签审批。
5.贯彻“四重”营销策略,加大对非“四重”客户贷款的否决率,切实提高新增贷款质量
一年来,我们在省局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山东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坚持“登记抓规范、监管促到位、队伍强素质、服务上水平”的工作思路,将服务科学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践行“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做好“四项服务”,促进依法行政,积极创新登记管理方式,全面推进监管执法到位,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办事实活动,提高了行政效能,提升了服务水平,优化了发展环境,促进了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登记注册情况
全市今年1-10月份新发展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9356户,其中,内资企业92户,外资企业36户,私营企业132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7户,个体工商户7835户。全市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累计达到37562户,其中内资企业1962户,外商投资企业235户,私营企业818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06户,个体工商户27079户。
(二)企业年检情况
全市应检内资企业1870户,实检1739户,年检率93%;应检外商投资企业199户,实检183户,年检率92%;应检私营企业6851户,实检6234户,年检率91%,应验照个体工商户19244户,实验17512户,验照率91%。
(三)全市注册登记系统监管办案情况
全年共查办案件141起,结案132起,罚没款到位额245万元。其中,市局企业注册局查办案件32起,罚没款到位额70万元,涉及两虚一逃案件11件,罚款47万元。全市涉及超期年检案件46件,罚款37万元;分局以下机关查办案件109起,罚没款到位额174万元,分局以下查办的案件主要集中在无照经营,共查处55件,占分局以下机关查办案件总数的50%。
二、加强登记队伍建设,打造规范文明窗口
今年以来,我们以 “建设和谐工商,展示良好形象”为主线,结合全市系统内开展的“双强双建”活动,在抓好作风纪律建设的同时,注重加强注册登记管理干部的业务学习,规范企业登记管理行为,提升了队伍素质,促进了职能到位,全面实现了建设规范文明窗口的目标。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抓专业培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的登记工作质量,我们紧紧抓住提升队伍素质这个关键,结合全市实际,认真制定了全年的学习培训计划,为提高学习培训的质量,我们把学习培训列入企业登记管理岗位的年终考核,增强了业务学习的自觉性,为提升队伍素质奠定了基础。今年以来,采取组织培训和开辟网上专栏与岗位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分别组织岗位基础知识培训班一期,参训人员68人,年检验照培训班四期,参训人员156人次,法规知识培训班三期,参训人员329人次。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了全市企业登记管理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为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质量,加强登记管理机关与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联系及沟通,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建立联络员制度并对外商投资企业联络员培训的要求,我们在全市建立和健全了外商投资企业联络员制度,并举办了外商投资企业联络员培训班,工商所专管员和联络员共计146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率达90%以上,为加大对外资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力度奠定了基础。
(二)抓规范服务,创建文明高效窗口。为强化服务意识,我们进一步修订了《登记管理工作服务规范》,按照省局的要求,认真开展“四项服务”活动,不断改进和规范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了文明窗口建设的成果。登记系统全体同志从点滴做起,从每件事情做起,通过细微的服务,力求达到优质、高效、便捷的目标,与此同时,做到严于律已,勤政为民,受到党委、政府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充分肯定和赞扬,3名同志被评为“优秀服务标兵”,市局企业注册局继续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市级“文明服务窗口”和文明执法先进单位。
三、全面规范登记行为,提高主体登记质量
(一)依法规范执法行为,奠定规范登记基础。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一审一核制”,完善登记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明确每个人的职责、权利、义务,层层落实责任,纳入年终考核,调动了干部规范自我执法行为的积极性,奠定了登记工作规范化的基础,全市登记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年未出现一例登记违规案件。
(二)抓住规范重点,依法规范市场准入。以规范企业登记文书、前置审批和企业住所为重点,认真落实企业登记“三个统一”、“五个规范”的要求,市、区、所三级基本实现了文本规范、程序规范、审批审查要点规范,重点抓了名称、登记程序、登记材料、退出及后延管理、经济户口等六个方面的规范,在提高登记质量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坚持依法许可,提高登记效率。进一步健全措施,完善了“当场登记”制度,增强了企业登记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我们在继续做好网上查询服务、网上名称核准等工作的同时,又积极推行了企业网上设立登记、变登记等业务,促进了网上登记工作的开展,为企业快速实现登记提供了便利。
(四)加大内部监督力度,提高登记工作质量。为使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我们狠抓了内部督查工作:一是抓了登记窗口服务质量督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二是落实了登记案卷质量评查制度,市区两级分别由分管领导、监察室主任、人事政工 科长、注册局长等人组成监督机构,按月对登记准入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截止目前,检查各类档案691卷,查出存在问题23项,已整改23项;三是抓好了登记信息及联网数据录入的督查工作;四是做好了网上年检工作的督查。通过各项督查工作,促进了登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四、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一)认真开展年检和个体验照工作
07年度的年检和验照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认真组织,抓好宣传。市区两级分别组织召开了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会议,举办了年检培训班。为搞好年检宣传工作,分两次在报纸、电视、网站、手机短信等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引导企业提高自觉接受年检的意识,及时提醒和督促企业按时参检,通过明白纸、红盾网,发放年检须知、现场咨询、电话、传真等形式,向企业讲清年检的内容、要求、方式方法及材料的提交,方便了企业,强化了服务。
2、改革年检方式,年检率、年检质量明显提高。一是实行了企业年检书式材料全部由工商所初审,强化了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查,便于基层单位全面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相关变化情况,充实了分层分类监管和“经济户口”管理的内容,增强了工商所与市局登记企业的联系和沟通。二是简化年检程序,对企业年检按照“一审一核制”的要求,实行了快受理、快审批、快发照,全面提速提效。三是实行网上年检,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企业。按照省局的要求,各类企业全部实行网上年检,企业参检率明显提高,网上年检率实现了100%。
3、突出年检重点,完善企业法人条件。今年年检工作,紧紧围绕完善市场主体条件,化解登记风险,在年检中重点加强了对前置审批、出资和登记事项执行情况的检查。一是严格审查企业的前置审批。在年检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凡需提交前置审批文件的企业严格审查,尤其对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行业,如煤矿、非煤矿山、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印刷业、互联网上网服务等行业进行重点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处理,一个不放。通过年检,全市对85户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了规范,为63户企业办理了注销登记。二是严格审查分期出资企业出资到位情况,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到位情况。通过“三对照”、“三检查”的方法,即:将审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的实收资本数额与企业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额及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相对照;与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额及实收资本额相对照;与验资报告中已验证的实收资本额相对照。检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应收款”的明细及余额;检查审计报告中关于股东和关联企业的往来、交易情况;检查审计报告中关于“两虚一逃”的披露,及时掌握企业的出资情况,督促其按时足额出资。三是全面检查企业登记事项执行情况。在年检中,通过审查年检报告书、对照营业执照和电子档案、询问企业负责人和联络员、实地检查等形式审查企业登记事项的执行情况。通过检查,全市为623户企业办理了变更登记,对79户未按规定变更登记的企业发出限期变更通知书。
4、注重联合执法,做好外资企业年检工作。对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与八部门联合下发了通知,设立了联合年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年检期间,我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独立执法,同时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促进了联合年检工作的开展,使外资企业的年检率达到了92%。
5、加强领导和调度。为促进年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成立了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为避免年检期间出问题,局领导及时与市纪委、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得到了大力支持。年检期间,认真实行了年检情况月通报、月调度制度,每月通报各级年检情况,多次召开不同层次的年检分析会、座谈会,快速、及时地处理和解答年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完善经济户口管理机制,提高日常监管水平
按照省局创新监管方式的要求,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经济户口属地监管的相关制度,完善了管理机制。一是通过经济户口“四位一体”管理,通过排定合理的巡查周期,落实片区责任人员,开展定期巡查,加大了对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巡查中,严把许可审查关,及时查处许可证到期以及超范围经营和无照经营行为,今年发现无许可证企业110户,许可证超期85户,超范围经营120户,都及时进行了处理;二是加大了对风险大的领域和企业的监管,对审批部门撤销许可证资质的企业,及时督促其变更经营范围或办理注销手续;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工商所“经济户口”区域监管片警责任制,推广了“网格化”管理,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促进了日常监管职能到位,维护了经济安全。
(三)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1、继续深入开展“两虚一逃”专项整治。结合日常的登记和年检,加大了对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的打击力度,对存在“两虚一逃”的企业及中介机构强化了查处力度。今年立案查处“两虚一逃”案件22件,已结案19件,罚没款入库77万元。
2、积极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按照省局部署,对全 市137家化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逐户进行了检查、督察,未发现异常情况,省局检查组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3、整治网吧等服务营业场所,净化文化市场。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我们组织开展了寒假和暑假期间的网吧专项整治,通过白天拉网式巡回检查和夜间抽查的方式,对全市所有网吧经营单位进行了清理检查,查处黑网吧84家,其中清理取缔了打着“社会主义新农村信息服务站”的变相网吧67家,黑网吧17家,有力地净化了全市文化市场。
4、认真开展了“无照经营查处年”活动。按照省、市政府和省局的部署,我们及时向市、区政府进行汇报,分别组织召开了各级政府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会议,以政府名义下发了文件,市局适时制订实施方案,并把今年确定为“无照经营查处年”。据统计今年已查处无照经营2120户,补办营业执照2036户,取缔132户。
5、结合年检开展了外资企业出资情况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模清了企业的出资情况,向4户违规出资企业下达了限期出资通知书,清理了名存实亡的“三无”企业21户,提高了企业出资率。
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矿山、非煤矿山、废旧金属、车辆外挂、劳务输出、安全生产等专项治理工作。今年市区两级共出动执法人员67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9台次,参加检查企业460户,发现有问题的企业166户,责令改正的93户,处以罚款的16户,依法予以取缔的73户,对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提速提效,便民利企,服务经济发展
我们从全市加快发展的大局出发,主动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的中心。制定了红盾帮扶实施方案,开展了立足职能为企业办实事活动,较好的服务了全市经济的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制定出台优惠政策。
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四个统一”和省局李华理局长“坚持改革创新、持续创新、不断创新”的要求,围绕服务发展出台了三个优惠性文件,分别是《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促进“一体两翼” 发展战略实施的工作意见》、《关于充分发挥职能全面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三个《意见》,立足工商职能,在服务指导思想、鼓励优惠政策、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创优服务水平等方面都作了具体的规定,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促进和服务经济发展方面找到了最佳定位。
(二)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主体快速增长。
为防止出现优惠政策只落于纸上的问题,我们建立健全了三级监督网络。督促检查小组负责调度督查相关情况,形成工作记录,纳入年度考核。通过狠抓督察落实,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和工作水平明显提高。按照“有利的积极支持,不利的严格禁止”的“好快同步,好字优先”原则,全力支持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排放的产业发展;支持绿色农业产业发展;支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优良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同时也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今年,我市的市场主体增长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实现了全市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三)更新服务观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1、建立服务绿色通道。我们在全市所有登记服务窗口推行即时办结和非本级业务领办制度,对招商引资项目推行了特殊情况延时服务制度,建立了服务的绿色通道,今年共为43户企业提供了延时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在放宽市场经营和投资领域限制的基础上,我们按照省局的要求,大幅度降低准入门槛,对企业实行“三放开”、“两简化”,即将投资领域、经营范围、投资方式全面放开,最大限度地简化登记材料和发照程序。
3、积极做好服务工作。根据我们的职能特点,积极开展创业帮扶和为企业办实事活动。今年帮助65户老企业完成了改制,帮助1户企业使用了国家级企业名称,帮助46户企业使用了省级企业名称,指导4户企业组建了企业集团,增强了企业的对外影响力。结合莱芜统筹城乡一体化试点市的建设,我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扶持农村市场主体的发展,制定工作方案,重点对农民联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引导,帮助完善材料,免收一切费用,促进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106家。完善了全部基层工商所服务大厅,设立了“三农”、“下岗职工再就业”、“退役士兵”等服务窗口,主动为农民、下岗职工、退役士兵、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有关政策、法规和市场信息服务,免费为2146个下岗职工办理了注册登记,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明年工作打算
明年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落实国家局、省局总体部署,将服务科学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践行“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做好“四项服务”,促进依法行政,力争在规范登记上有新举措,监管执法上有新突破,服务发展上有新成果,更好的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树立“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理念,推进“四化”建设
依据新的“三定方案”,迅速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把“尽职尽责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尽心尽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作为企业登记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把握“服务”这个宗旨,不断探索监管服务的新方式、研究新问题,提高执法工作的效能和水平;以企业登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四化”建设为抓手,坚持不懈地推进服务窗口建设和企业登记管理方式创新,努力构建监管服务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转移工作重心,提升服务水平
以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三农”“四项服务”为切入点,努力开创服务工作新局面。
1. 积极服务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一是积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促进“一体两翼”战略实施和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部署,结合莱芜实际,发挥登记职能,积极探索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措施;对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建立服务制度,实行点对点、专人、全程跟踪服务。二是为政府经济决策当好参谋。充分发挥登记机关信息资源优势,使“死资源”变成“活信息”。定期对重要行业及关键领域的企业数量、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对经济结构、产业优势及经济规模等进行综合分析,为各级政府优化投资环境、发展地方经济和规范市 场秩序提供依据。三是大力促进节能减排。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国家禁止建设的“十五小”、“新五小”和属于严重污染、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的企业一律不予登记。四是,关注民生,促进就业再就业。认真、及时地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继续落实好国家扩大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增加就业岗位;积极鼓励自主创新和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2.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做多、做大、做强。一是大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继续支持钢铁、石化、电力、邮政、金融、旅游、电信等行业改革重组;支持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及家电、纺织服装、化工医药、食品和农产品加工六大领域的大企业、大集团,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支持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引导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推进龙头企业带动和特色产业提升,按照我市“三大产业版块”的发展规划要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加大力度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促进提升外商投资企业的经济实力和技术、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产品出口创汇能力;提升台资企业登记管理水平,积极支持外商设立具有先进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企业和研发机构,严格执行外资产业政策,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大力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以促进企业内部二三产业分离为重点,按照积极稳妥、先行试点、示范引导、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的原则,优化服务业市场主体组织形式。以金融服务、物流、交通运输、中介机构等为重点,积极支持发展外资服务业。大力扶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三是积极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广电、文化、体育产业整合、重组,支持文化强市建设。四是,探索用活企业资本的新途径。继续依法办理企业股权出质、出资登记,拓展企业资本市场。根据省局新近颁布的《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积极稳妥地进行小额贷款公司登记。
3.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引导各类企业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自主创新型领域和行业发展;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振兴装备制造业,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加快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行业发展。支持加快对传统产业的改造,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4.积极扶持新农村建设。一是积极支持大企业到农村发展。做好大企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联合和资产重组,到农村建基地、办工厂,组建“公司+农户”、“公司+基地”等类型的市场主体,扩大企业和产品的辐射面,增强企业竞争力。积极支持农村“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专业群组的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市场化进程。二是积极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以专业村、专业镇、优势农产品为重点,实行点对点服务。在工商所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工作站”,积极培育“样板合作社”,按照“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原则,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设立、规范运作。三是,积极支持涉农企业快速发展。鼓励支持农村旅游、观光农业等文化产业及地方名优土特产品加工业发展,鼓励引导农民承包开发黄山、荒地、荒滩,从事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大力支持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向种养殖业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发展;大力支持农民进城务工经商。
(三)强化监管执法工作,推进监管职能到位
把监管执法的重心转移到企业信用监管上来,按照省局的总体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确保全市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完整、准确。根据总局和省局新修订的企业信用数据标准和要求,完善企业登记管理数据信息,建立“黑牌企业数据库”和“一人公司数据库”,建立全系统数据检查、纠错、查漏补缺机制。二是发挥信用监管的作用。以企业信用为主要分类要素,以完善分类监管为重点,全面整合“经济户口”管理信息,充分发挥企业信用系统激励、预警、惩戒、淘汰机制的作用,惩戒违法,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培育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利用共享数据查询整治对象和涉案企业的登记管理信息,参与对重点、热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工商机关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2.建立科学、长效的监管工作体系。一是继续完善“经济户口”信用分类、风险度分级、警示信息和重点经营区域“四位一体”管理制度。工商所属地监管是企业信用监管的重中之重,也是目前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要加强工商所属地监管责任制的建设,推行以工商所为责任主体,以属地化动态监管为基本职能,以行政执法和行政指导交融并用为主要手段的监管方式,不断夯实基础,切实推进职能到位。二是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网上年检,认真组织开展查处“两虚一逃”、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专项活动,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出资到位的监督检查,开展公司登记中介服务、“黑网吧”、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车辆非法改装等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线缆及非法用工等活动。吸取三鹿奶粉事件的教训,依法加强对食品药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公众娱乐场所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企业和领域的监管。对于工商部门牵头开展的行动,要做到职能到位,不缺位;对于需要工商部门配合的工作,要主动协作,不越位。三是实行行政指导制度。推行以重要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 约见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主体违法预防服务体系。坚持以“工商所能、企业所愿、政府所想、法律所依”为核心的行政指导原则,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四是,登记监管信息公开。指定企业注册局副局长专门负责信息工作,确保各类信息的准确、完整;建立和完善信息、工商内部及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互动机制,做好信息化利用的总结推广工作。
3.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和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完善个体工商户属地监管和分层分类信用监管机制,以登记服务大厅和个体劳动者协会为服务平台,实现个体工商户监管服务工作机制的转变和工作方式的创新。
(四)推进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树立良好服务形象
围绕如何进一步转变作风,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优化环境,切实加强思想建设、制度建设、服务规范建设、设施与环境建设、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使窗口工作达到新水平。
1.依法准入、退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新出台的《企业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认真遵守企业登记“三个统一”、落实“五个规范”,严格企业登记管理的程序和内容,促进各级登记岗位工作再上新水平。对将要退出的市场主体,要监督出资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引导其履行社会责任。对应淘汰、关闭的企业,要督促其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依法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