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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调查报告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9-17 15:13:4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财产调查报告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财产调查报告

第1篇

一、发展的优势

1、有成熟的种植技术。我市阳由垸历年来有种植蔬菜的传统,早在六十年代,就是闻名全省的蔬菜种植基地,当地的农民大多是种植蔬菜的行家里手。近几年,在发展传统蔬菜的基础上,还大面积种植了反季节蔬菜。出产的蔬菜以其色美、鲜嫩、质优、产量高、品种多等特点闻名于湘鄂,产品不仅供应本市城区,还远销全国各地。白衣、保河堤等地种植藠果历史悠久,也掌握了成熟的种植技术。

2、有可观的经济效益。种植蔬菜与稻谷比,有极为可观的经济效益。从两者的成本核算来看,稻谷每亩的生产成本400元,露地蔬菜800元;每亩稻谷净收入250元,蔬菜2200元。露地蔬菜是稻谷的近9倍;如果反季节种植,则会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如我市澧阳社区菜农宋进宜,一年种蔬菜3亩,年收入就有1万多元。种植蔬菜的高经济效益,已成为农村经济增长的一个新亮点。

二、取得的成绩

2、蔬菜加工初具规模,出口创汇初现端倪。近年来,我们通过探索蔬菜产业发展新途径,大力发展蔬菜加工项目,收到了一定的成效。截止去年底,全市共引进发展了绿康食品、大沥环球食品、丰莲食品、金宏菜业、金达食品、蓝筹食品、平和食品、广源蔬菜等蔬菜加工企业,年消化鲜菜6万吨,年加工产品1、1万吨,出口产品0、4万吨,出口创汇达100万美元。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干部观念落后。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干部群众不断拓宽发展思路,善于把握市场机遇,着力建基地、抓生产、拓市场、促销售,使蔬菜产业逐年稳步发展。但有的同志、特别是部分干部对发展蔬菜产业缺乏足够认识,思想保守,观念陈旧,认为发展蔬菜产业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缺乏应有的引导和服务,导致蔬菜产业发展不快,曾一度为湘西北最大的蔬菜生产、批发集散地的光环随之消失。

2、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一方面,蔬菜生产主要靠农户自身投入,基地到主公路的交通条件落后,田间便道路况更差,菜农无力投入改造,天晴一把刀,下雨乱糟糟成为蔬菜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另一方面,排灌设施差,受天气影响变化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蔬菜生产基本处于粗放经营状态,直接影响到了蔬菜产业的发展。

3、企业加工环节滞后。近年来,我市蔬菜加工企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产量直线上升。但因加工企业技术落后,加工档次低,精、深加工极少;企业规模小,加工产品单一,加工链条不长;加工龙头企业少,加工率低,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导致****的多为时鲜产品,延伸增值能力低,生产效益不高。

4、市场集约化程度低。一方面,我市蔬菜生产仍以单家独户生产经营为主,缺乏必要的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检测,各家各户的蔬菜产品直接进入市场,难以保证市场上蔬菜商品的一致性,也难以创名牌产品。另一方面,菜农卖菜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使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不易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蔬菜产业的发展。

四、几点建议

1、要切实重视蔬菜产业发展。一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当前,关键的是要彻底摒弃传统的思想意识,清除因循守旧、停滞不前等思想障碍,把发展蔬菜产业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市委、政府要成立发展蔬菜产业的专门工作机构,把重点生产基地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要大力宣传蔬菜产业发展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发展合力,切实推动蔬菜产业化。二是抢抓机遇,因势利导。发展蔬菜产业,关系到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培育,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稳步发展的原则。既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又要从实际出发,一步一个脚印,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既不能在市场商机面前犹豫不决,丧失机遇,也不能在一些必要条件还不具备的情况下一哄而上。要咬定青山不放松,把发展蔬菜产业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真正形成蔬菜产业化。

2、要加大蔬菜基地投入力度。一是加大资金投入。要抓住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加大投入的时机,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力度,加大对蔬菜基地水利、交通等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要大力提倡蔬菜生产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建基础设施,并对水利等设施实行有偿使用,调动全社会投资兴建基础设施的积极性。二是加大帮扶力度。财政、科技等相关单位要从促进蔬菜产业发展角度,对生产大户、新品种应用、科技推广给予一定资金扶持。金融部门对积极从事蔬菜生产、加工、营销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低息或贴息贷款,放宽抵押贷款条件,支持蔬菜产业的发展。保险机构要根据国家对农业的产业保险政策,做好保险工作,解除农民发展蔬菜产业的后顾之忧,促进蔬菜产业发展。

3、要培育蔬菜产业龙头企业。一是扶持龙头企业发展。要尽快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蔬菜龙头企业的发展问题,出台支持蔬菜加工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对龙头企业在项目的申报、融资等方面优先考虑。对于国家和市里支持的政策性资金,要向龙头企业倾斜。要大力搞好招商引资,创办更多蔬菜加工企业。二是建立完善利益机制。按照公司+农户的方式,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要指导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委托生产、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行之有效的利益分配方式,密切与农户的经济联系,形成更加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4、要提高蔬菜产品质量档次。一是大力推广新品种。认真抓好种苗和良种选育,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注重培养科技骨干,积极与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搞好协作,瞄准国内外市场需求和蔬菜发展动态,积极进行蔬菜新品种的研究和试验推广工作,推广一批科技含量高的蔬菜,着力建设好1万亩根茎菜、1万亩菌类蔬菜、1万亩多年生蔬菜三大特色基地,下大力气培育一批名优蔬菜品种,使我市的蔬菜种植由特色产品向优质产品、相对集中向区域化转变。二是大力引进新技术。在巩固现有大棚、拱棚、地膜覆盖等技术的同时,着力发展温室栽培、无土栽培等技术。大力推广一批科技含量高的蔬菜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农药、新肥料,提升蔬菜产量、质量和档次。三是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要在蔬菜生产环节堵住农药残留。向农民推荐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大力推广杀虫灯、遮阳网、防虫网、生物肥料等无公害控制性设施,从源头上保证蔬菜的质量。要建立完善监测体系。蔬菜市场要建立检测检验机构,配备一定的人员和必要的检验设备,对进入市场的蔬菜加强检测,避免有毒蔬菜混入市场,逐步推行市场准入制度。要对农民种植的蔬菜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抽查。继续完善无公害蔬菜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进一步强化对无公害蔬菜知识的宣传,组织技术人员对农民开展无公害知识培训教育。加大蔬菜产品注册商标、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认定工作力度。

第2篇

1. 生产普通型洗手液需要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妆字号生产许可证,生产抗、抑菌型洗手液需要消证字号卫生许可证。生产消毒液需要消证字号卫生许可证。

2. 妆字号生产许可证和消字号卫生许可证所需硬件条件基本相同,可用一套洁净车间进行申请,车间最低为十万级洁净车间。

3. 经咨询相关承接净化工程,净化车间工程公司,按我方洁净车间面积在1000平方米计算,含地面造价大约为每平方米1100元左右。(此价格包含了通风和空调系统)价格受面积及配套影响。

4. 设备:经咨询了解,如果装备单次产能为10吨的反应釜,并配套一条全自动灌装线,则1000平方米的洁净厂车间可安装两条连贯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的价格大约为**万元。按单次产能所需时间为两小时计算,两条线长白最大产能为80吨成品消毒液。

5. 妆字号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需通过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所需材料包括: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及生产车间(含各功能车间布局)、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3)生产设备配置图;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如土地所有权证书、房产证书或租赁协议等);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委托人办理的,须递交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签订的委托书;

(8)企业质量管理相关文件,至少应包括:质量安全责任人、人员管理、供应商遴选、物料管理(含进货查验记录、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等)、设施设备管理、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含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产品召回制度等)、产品检验及留样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

(9)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不同类别的产品需分别列出);

(10)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等设施);

(11)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1年内的自检报告,至少应包括:

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测报告;车间空气细菌总数检测报告;生产车间和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检测报告。

(12)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13)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4)提交纸质版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一致性声明。

6. 消证字号卫生许可证申请流程及材料:

消证字号卫生许可证核发实行窗口办理和网络办理两种方式,实施机构为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处许可科。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纸质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纸质复印件一式两份)

(3)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纸质复印件一式两份)

(4)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纸质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5) 生产工艺流程图。(纸质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6)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纸质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7)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纸质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8) 拟生产产品目录。(纸质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第3篇

有一种观念在美国广为流传,而且已经成为一种文化传统,即消费者使用贷款是好的,但是过多的家庭债务却不好。在过去的60年中,美国国内大部分的成年人已经证明了他们的信用资格,而这些人中的大部分会时不时地利用贷款。这里所说的贷款我们称之为家庭信贷,既包括需要财产、特别是家庭财产担保或者抵押的不动产抵押贷款,或称房屋抵押贷款,也包括那些既不需要不动产、也不需要有价证券作为抵押的贷款,通常简称为消费信贷。

家庭信贷的广泛利用既是这个时代经济增长的诱因,也是经济增长的结果,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也会让人产生担忧,即,有太多的人使用了贷款,或者说人们贷的太多。这意味着如果我们想在美国经济文化背景下真正地理解这些贷款的话,首先必须要知道从哪里开始。这两类贷款的增长是不是太快了以至于余额太大了?或者正相反,情况还不错?我们首要的任务,是要通过对比过去的经验以及与其他经济变量的关系来考察信贷的增长。

信贷资金的增长趋势

图1显示,最近几十年,美国家庭房屋抵押贷款和普通的消费信贷都在增长。该图也描绘了自1951年以来两种贷款的周期变化。从长期来看,以百分比显示的近年的贷款增长周期,比起以前来并没有显著的不同。在大部分的周期里,两种贷款有相同的变化模式。吸引了人们很多眼球的消费信贷,在最近的一个周期内增长率最高曾达到15%,和之前的大部分周期内的最高值大概相同。有时我们可能会想,增长最快的年份或许不在最近,但也绝不会想到会是在50多年前,也就是1952年,增长率达到了20%。所以说消费信贷虽然在近年增长很快,但是它以前也一直是增长很快的。当然,这并不能预测未来会怎样,但是表明,近年的趋势跟以前很长一段时间内的趋势是一致的。

用另外一些方式来观察信贷增长也非常有用。尤其是与其他经济变量相比较。图2列出了房屋抵押贷款和消费信贷占家庭收入的比率的增长情况,通常该指标用来衡量债务负担的大小。从图上我们可以看出,消费信贷占收入的比率近年创下历史新高,但是它只是比以前高出一点点,并且浮动范围与过去几十年较好年份里的相似。房屋抵押贷款占收入的比重增长更多一些,但是这里有另外的故事。在同一时期,房屋所有权有显著的增长,贷款月供代替了租金,而租金是消费开支的一个部分。

家庭信贷与家庭资产净值(资产减去负债)的比率,描绘了另一个有趣的现象。图3显示,自1963年以来,美国消费信贷占家庭资产净值的比重每年都在4%左右徘徊,让人感觉这一比率是一个恒定的经济指标,应当不会出现大幅增长的态势。除了这个比率所显示的有趣的统计关系以外,似乎也反映出消费者有意将信贷额保持在其净资产的一定比率之内。同期,房屋抵押贷款占家庭资产净值的比重看起来有较大的增长,特别是最近几年,当这种贷款的利率变得很低的时候。图上年份单位跨度比较大,从而夸大了这段时间的变化。实际上,自从60年代中期以来,这种变化是渐进的,这一比率一直是在9%到16%的一个相当窄的范围内波动。

图4表明,总的来说,美国家庭的资产净值在其总资产中的比重多年里保持了很高的水平――80%以上,而且非常的稳定。单看房屋资产中美国家庭所拥有的权益,有一些下降的趋势。对于这种变化可能有很多的解释,其中有相关税收优惠的原因,但是总体来说消费者权益占房屋资产的比率保持了60%的水平。

信贷资金的分布

关于家庭信贷的分布情况,自1946年以来,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了一系列的调查报告――消费者融资调查报告(the Survey of Consumer Finances)。这些报告不是跟踪同一类消费者随年龄增长的财富变化情况,而是选取那些成功的典型人士为样本,观察他们的理财经历。每份调查都经过精心设计,以便所选取的样本能够代表整个群体的情况。

幸运的是,每份调查报告的结构都非常相似,使我们便于比较。几十年来,这些调查报告的着重点随着美国以消费者导向的金融市场的变迁而不断变化。例如,在二战结束之后的短暂时间里,调查主要集中在联邦储蓄债券和其他与战争相关的联邦债券在消费者中的分配与持有情况,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这些调查则主要关注消费信贷的持有和使用情况。信用卡首度出现在1970年的报告中,1977年的报告特别关注当时新的联邦消费者保护法――真实借贷法(the Truth in LendingAct)和信贷机会平等法(the Equal CreditOpportunity)。1983年,调查报告重新关注美国家庭资产的持有情况。90年代以来,对美国家庭资产平衡表方面的诠释占据了主导位置。虽然这些报告调查的目的有很大的差异,但仍具有非常强的可比性。

总的来看,过去50多年的调查报告揭示了同期美国家庭负债在收入的比重是如何缓慢地增长的,这中间既有债务广度的原因,即负债的人数众多,也有债务深度的原因,即已负债者债务继续增加。将所有常用的贷款类型加在一起,至少使用一种贷款(或者是包括信用卡在内的消费信贷,或者是房屋抵押贷款)的美国家庭占到了75%。具体来说:

(1)大多数美国家庭都使用消费信贷。1951年,有约46%是的家庭使用消费信贷,1963年,这一比率上升到了60%。自此以后的年份里,基本上是在这个水平上下浮动。消费信贷对家庭支出非常重要。在美国家庭进行以获取回报为目的的投资支出以外,各类消费信贷支出,包括机动车购置,教育和移动房屋住宅购置等,都在大幅增长。

(2) 信用卡支付成为消费信贷的主要方式。前面已经提到,1970年起,调查报告开始涉及信用卡持有者消费行为的内容。当时,大多数的美国信用卡消费都发生在零售商店和汽油公司里,而且信用卡只能在这些发行商的销售网络内使用。60年代末以Master卡和Visa卡为代表的第三方卡的发行与广泛使用,对美国消费市场至关重要。1970年,有16%的美国家庭拥有一张或者多张信用卡,近年这个比率上升到73%。信用卡发行商也由商业银行扩大到了其他的金融机构,如储蓄机构、信贷协会等等。几十年来,信用卡成为美国家庭消费信贷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消费信贷类型中增长最快的就是信用卡消费,而不是那些传统的类型。

(3) 房屋抵押贷款的使用者也在增加。调查报告显示,1951年只有大概20%的美国家庭有房屋抵押贷款,这个比率在1951年到1963年之间迅速增长。接下来的十年,增长有所放缓:目前,该比率基本上是在40%左右。

第4篇

2012年5月13日,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了《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这份报告历时3年,对全国25个省、80个县(市)、320个社区(村)进行入户调查,最终获得8438份有效样本。结果发现,高达95.63%的农业户籍受访者家庭未持有任何形式的商业保险,而非农业户籍受访者家庭中这一比例达到90.72%。在持有商业保险的家庭中,平均保费支出4300元以上,其中非农村户籍占据更高的比例,而年龄在40岁到50岁之间的人又是购买商业保险的人群中占比最高的。

保险覆盖率极低

报告显示,我国90%以上家庭未购买商业保险。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吴卫星在接受《投资与理财》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的保险产品不是特别丰富,比如城市居民保险、农村一些基本保险,一般来说功能比较单一,而且覆盖程度还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我们在这方面开发一些比较好的产品,可能会更容易让投资者进入。”

此外,中国的保险市场起步较晚,目前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而且中国市场上消费者对于保险的认知水平不高,因此很难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尤其在理赔、条款设计的合理性方面,消费者的满意度最低。

初高中学历人群成主力

不少人以为,学历越高的人,购买商业保险的意识就越强。

然而, 事实并非如此。根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公布的数据,就保险消费者的教育特征而言,初高中学历的群体是商业保险消费的主力,占比47.58%;博士学历和没上过学的人群占比较低,分别为2.3%和1.9%;本科学历人群占比则为14.2%。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学历最低和最高的人群,购买商业保险的比例很小,而学历中等的人,总体来说更愿意持有商业保险。

女性比男性更倾向于持有商业保险

看看和商业保险相关的其他数据,记者发现很有趣的一点:女性比男性更倾向于持有商业保险,其

转贴于

中女性占比50.78%,男性占比为49.22%。

第5篇

针对中国微观家庭金融数据匮乏的现状,2010年4月,西南财经大学与中国人民银行强强联手,整合高校与政府机构优势资源,成立了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中心是迄今国内最为权威的研究中国家庭金融微观问题的机构之一。此次《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的问世,共历时3年,历经前期筹备、中期调研、后期数据整理、报告撰写4个阶段。32个调查小组、343人次,经过对全国25个省、80个县(市)、320个社区(村),8438份有效样本的科学分析形成了《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

调查显示:

——家庭储蓄。中国家庭储蓄主要集中在高收入家庭,收入最高 10%的家庭,其储蓄率为60.6%,其储蓄占当年总储蓄的74.9%。大量低收入家庭在调查年份的支出大于或等于收入,没有或几乎没有储蓄。而中国较高储蓄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广大民众没有足够的消费动机,而在于没有足够的收入。因此,增加消费、减少储蓄最有效的政策是减少收入不均。中国政府《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工资增长和GDP増长速度要求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降低中国的储蓄率。

——住房资产。中国家庭自有住房拥有率为89.68%,远高于世界平均的60%。其中,城市家庭为85.39%。城市家庭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占19.07%。城市家庭第1套住房价值平均为84.10万,成本价格平均19.10万,市价—成本比为4.4;城市家庭第2套住房价值平均为95.67万,成本价格平均为39.33万,市价—成本比为2.43。因此,城市住房收益可观。

——住房贷款。非农家庭购房贷款总额平均为28.39万元,占家庭总债务的47%;农业家庭购房贷款总额平均为12.22万元,占家庭总债务的32%。住房贷款总额远远大于家庭年收入,户主年龄在30~40岁之间的家庭负担最重,贷款总额平均为家庭年收入的11倍多。

——股票投资。调查中,盈利的家庭占22.27%;盈亏平衡的家庭占21.82%;亏损的家庭比例达56.01%。高达77%的炒股家庭没有从股市赚钱。随着年龄的增加,炒股赚钱的比例呈增加的态势。

——衍生品及债券市场。家庭对衍生品市场参与率为0.05%;家庭对金融理财产品市场参与率为1.10%。这与我国衍生品市场和债券市场发展滞后的现实基本吻合。

——家庭资产。中国家庭资产平均为121.69万元,城市家庭平均为247.60万元,农村家庭平均为37.70万元。家庭资产中金融资产为6.37万元,占总资产8.76%,非金融资产为66.40万元,占91.24%。

——家庭负债。中国家庭负债平均为6.26万元,城市家庭平均为10.08万元,农村家庭平均为3.65万元。中国家庭总体资产负债率为4.76%,城市家庭为4.08%,农村家庭为9.81%,农村家庭负债较重。

——家庭财富。中国家庭财富净值平均为115.54万元,城市家庭平均为237.52万元,农村家庭平均为32.20万元。

——养老保障。中国居民中44.2%无任何形式的养老保障,仅有54.8%的人有养老保障。退休后养老金收入:总体月平均753.95 元;城市月平均1557.67 元;农村月平均188.67 元。

——家庭教育。九年制义务教育和高考扩招效果明显,“80后”有初中以下比例仅为7.5%,而大学毕业比例则高达并稳定在19%。大学教育及硕士生教育回报显著。本科学历收入是大专或高职学历的1.75倍,硕士学历收入则为本科学历的1.73倍,而博士学历收入则只有硕士学历的70%。另外,到海外接受高等教育已经成为中国公民重要选择之一。中国家庭中9.78%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留学海外。在有15岁以下小孩家庭中,8.31%打算送小孩出国,29.43%看情况决定是否送小孩出国。中国高等教育已经面临着激烈的国际竞争,还将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

第6篇

关键词:区别保护;法定人出席;社会调查;审前羁押;缓刑适用

一、 权利缺失:区别保护

本文选择的翔安区法院因区划调整,成立于2003年,下辖四镇一街,户籍总人口32万人。翔安区成立9年以来,借助明显的区位优势和优越的地理环境,经济迅猛腾飞,逐步由经济落后的岛外农村地区成长为厦门市经济发展最快、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新城区。伴随着城区的发展,外来人口也在短时间内迅速增长,外来未成年人数量急剧上升。著名的社会学家杜尔凯姆认为,犯罪是社会变迁的代价。他认为在社会变迁明显时,很容易出现“社会失范”的现象,从而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增多。特别是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尚未发展成熟阶段,面对这种变化,极易产生心理上的迷茫。经济、社会结构的巨大转型导致翔安区未成年人犯罪数也逐年上升,研究该区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平等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表为2011年—2012年该区法院在本地与外来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适用司法保护措施的对比图:

户 籍 地刑事司法措施本地外来法定人出席率85%50%社会调查报告详尽基本无审前羁押率45%87%缓刑适用率70%32%分析上表,我们可以看出:

1、在法定人出席率方面,外来未成年人明显低于本地未成年人。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不少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及其他亲人均在外地打工,并且工作地点分散,给通知到场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其次,有些办案人员缺乏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意识,使通知外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人流于形式。针对此,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270条明确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定人必须出席,增加了未成年人的法定人到场的例外情形,规定了法定人不能到场的替代“合适成年人到场”。

2、本地未成年被告人大多有社会调查报告,而外来未成年被告人却很少有。这是因为:第一,本地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的条件比较便利,社会调查报告对于法官全面认清案情、公正审理案件具有一定的帮助,本地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积极、主动帮助法院获取社会调查报告;第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都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理期限相对比较紧张。亲临其地去深入调查其成长背景、家庭状况时间长、成本大,不具有现实操作性。而法院依程序寄出的要求外来未成年被告人成长地相关部门填写的社会调查报告常常因为有关部门的相互推诿而得不到回复。第三,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制度做出明确的规定,调查机构种类繁多、调查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3、在审前阶段,外来未成年被告人被提请逮捕的人数是本地未成年被告人的2倍左右。对外来未成年被告人普遍使用审前羁押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从替代措施上看,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只有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羁押的替代措施。因“监视居住”成本高昂,所以鲜有使用,故本质上只留下取保候审一条。而外来未成年人流动性强,居无定所,若是用取保候审替代羁押可能会影响诉讼的正常进行;二是从经济条件上看,涉嫌犯罪的外来未成年人大多家庭经济困难,且其本身又没有固定的收入,根本无力交纳几千元的保证金;三是从执法角度上看,由于执法环境不合理,各地公安机关有效配合难度大,再加上法律援助律师参差不齐等原因,对一些无逮捕必要的外来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强制逮捕措施常常成为无奈之举[1]。

4、本异地户籍身份的不同使本地和外来未成年罪犯在缓刑适用率上明显不平等。原因主要有:第一,缓刑执行机构职责不清,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对于被遣送回家乡的外来未成年罪犯,依然很难保证缓刑监督、帮教和考察的落实,对其是否会重新犯罪,是否会对社会再产生危害,法官都心存疑虑[2];第二,法律无明文规定,难以很好执行。对外来未成年缓刑犯如何遣送、如何进行监督、帮教和考察,法院与公安机关如何协调等问题均需要有立法的明确规定;第三,部分法官思想过于保守,难以贯彻挽救、教育为主的审判宗旨。由于自身对缓刑认识不到位,思想过于保守,担心外来未成年罪犯缓刑适用的效果不明显,因而在审判实践中有意减少缓刑的适用。

二、权利的救济:平等保护的意义

“无救济则无权利”又作“救济先于权利”(Remedy Precedes Rights)或“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权利”(A right without remedy is not right)。这一为英美法国家家喻户晓的法律格言所强调的是,救济对于权利实现的重要作用。如果人们关注权利的实现,就必须关注权利的救济。

(一)法理学角度

先贤亚里士多德将平等视为正义的尺度,提出了正义的平等观。他认为“正义是某些事物‘平等’(均等)观念”,即正义寓于某种平等之中,平等是公平正义的基本内容。平等,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样的基本权利不应当因为未成年人的前面加了“外来”二字就受到不平等的待遇。正如J·罗尔斯在其著作《正义论》中的经典表述:“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和废除。”在外来未成年被告人刑事保护措施的适用上,如何改变这种不平等的现状成为亟需解决的一道难题。

(二)经济学角度

传统观点认为,刑罚是犯罪“易感触”的力量,无论是自由刑还是罚金刑,都能够抗衡犯罪人头脑里的强烈私欲。犯罪经济学却认为,刑罚可作为调整犯罪成本和收益的有效手段加以利用。在经济学家们看来,犯罪与刑罚只是一个成本/收益或者说风险/收益的对比而已。任何一个犯罪人都是一个“理性”的计算者,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他会将犯罪的预期成本与预期犯罪收益进行比较,从而决定是否从事具有风险的犯罪行为[3]。著名的刑法经济学家波斯纳将犯罪成本归纳为“机会成本、查获几率、惩罚的严厉性和其他相关变量”。对于本地未成年罪犯而言,司法实践中,由于在审前羁押与缓刑适用等方面相较于外来未成年罪犯犯罪成本更低,这是否会变相鼓励本地未成年罪犯继续犯罪?如果对本地未成年罪犯更注重对其刑事司法措施的保护,本地未成年犯罪就会不在乎,滋生侥幸心理,认为犯罪有利可图,即使受到刑罚处罚,也还有赚头。相反地,外来未成年罪犯的相关合法权益被轻视了,他们可能就会产生横竖横的心理,服刑时百般抵触,释放后变本加厉地实施犯罪。

(三)社会学角度

刑事司法保护措施适用的区别对待,尤其是对外来未成年人审前羁押率高、缓刑适用率低,都严重影响外来未成年罪犯的再社会化。再社会化是指用补偿教育或强制方式对个人实行与其原有的社会化过程不同的再教化过程。未成年时期最大的特点是身体的成长和心理的成熟,而心理的成熟是在社会化、再社会化的过程中完成的。在某种情况下,未成年罪犯通过再社会化,可以帮助他们忘掉旧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重新塑造出新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是生命中具有转折意义的阶段。如果仅仅是因为户籍制度的差异就抹杀外来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平等保护的权利,那么实际上就是对于他们行为的消极反应,这非常不利于他们的再社会化改造,更严重的是,他们可能因此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 制度的完善:如何平等保护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限制,刑事司法保护措施的适用在外来未成年人与本地未成年人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然而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根本意义在于平等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故如何平等保护外来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值得深入研究与探讨。

(一) 法定人——不可或缺之人

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人出席率低的原因众多,在当前的模式下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恰好是医治此症结的良方。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是英国1972年创设的,后经引申发展其基本含义为:在审理涉及未成年被告人的刑事案件时,由合适成年人参与开庭审理,协助未成年被告人与司法机关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沟通,缓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疑惧、不安、紧张等情绪,促进实施程序正当化,提升审理教育功能,以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增进社会安宁。我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都有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立法。

关于合适成年人的选任,笔者建议:在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适成年人选任上可以考虑律师到场制度。一方面,律师作为国家认可的法律从业人员,同时具备法律专业者和合适成年人身份,其在场可以避免未成年人陷入孤立境地,从而更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而其自身权利的行使也受到《律师法》的保障;另一方面,与一般的合适成年人不同,律师作为法律执业者不仅需要遵循刑事诉讼法的要求,还受到律师法等法律、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构等规章的约束,这从反方向确保了律师能够忠实、勤勉履行其职能[4]。

(二)社会调查制度——必不可少之事

法国著名刑法学家安赛尔认为:为了正确处理案件,法官必须了解他负责审理的犯罪人,为此,必须对犯罪人的人格进行调查,调查应从“社会、医学和心理”等方面进行。社会调查制度体现了刑罚个别化原则的要求,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中实施全面的社会调查制度,了解未成年罪犯的情况,有利于贯彻刑罚个别化的要求,对我国法治建设具有深远的影响。笔者仔细分析各国社会调查制度,发觉德国少年法院的社会调查工作已日臻成熟,是值得学习的模板[5]。在我国的外来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报告制作中,笔者认为可效仿德国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完善:立法上,首先要肯定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地位,明确其必要性。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搪塞、拒绝为外来未成年被告人制作社会调查报告,这是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其次要赋予调查报告证据效力,规范其证明程序。社会调查的价值目标就是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法律条文规定不明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地朝着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利益的角度理解。故笔者认为调查员应当在法庭上接受询问、客观说明调查报告的制作过程以保证其证明力;司法上,一是建议在各地的司法行政机关下属设立独立的调查机构来负责社会调查报告的制作。二是建议规范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通过对未成年被告人个人的家庭、学习、工作情况做细致、充分的了解(必要的时候可以访问被告人的家长或是学校的老师等)并形成一个有固定格式内容的表格,再由调查员根据表格的资料撰写调查报告的主文;三是严格限定报告制作的期限。对于委托出具社会调查报告的时间要有明确的规定,建议在扣除报告在途时间外给予10天进行调查及报告撰写工作,规定超期或是违规出具社会调查报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考虑赋予法院一定的监督权。

(三)审前羁押适用率高——不可不改之病

审前羁押是限制或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非常严厉的强制措施。现代法治社会奉行羁押是例外的原则,这是无罪推定和人权保障原则的内在要求。对于未成年被告人,更应当尽量适用能达到羁押的预期目的,又更为轻缓、对其侵犯更小的非羁押强制措施,即审前羁押的替代措施。美国特色的审前服务制度值得学习与借鉴。但是盲目抄袭发达国家的做法不见得有效果,必须摸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前服务制度:首先,确定执行主体。由从事社会调查的专门调查机构在侦查终结之前提供未成年被告人的相关背景信息与个人具结等非财产性保释条件的危险评估报告能有效地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同时,该专门机构的调查员还要对那些附加不同释放条件而予以释放在外的被追诉人根据其释放条件情况制定相应的报告与执行计划,以便监督确保被追诉人履行由法院决定的释放条件;其次,明确决策主体。侦查机关将调查员制作的危险评估报告附在相关的卷宗材料中移送审查,由法官根据危险评估报告做出是否审前释放的决定。对于法官的决定不服时,外来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可要求召开听证会或是向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提出抗议;再次,增加替代措施。如侦查机关加强监控、以社会调查官观护的方式代替羁押,让社会调查机构发挥枢纽性作用等,形成多渠道的监控网络与合力机制,从而尽量避免出现审前释放在外的犯罪嫌疑人失控的风险。

(四)缓刑适用难——不可不变之题

对于未成年罪犯,适用缓刑具有特殊的意义:(1)有利于调动未成年罪犯自我改造的积极性;(2)有利于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罪犯再犯罪;(3)有利于防止其身份“标签化”,便于社会各方接纳未成年罪犯,培养其社会性,创造条件使之重返社会[6]。因此,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规范未成年人缓刑适用制度:一是规范相关法律规定,做到缓刑执行有法可依。针对现行制度的不足,法律应当对未成年缓刑犯的考察主体、考察内容、考察方式做出具体的规定,可以考虑建立外来未成年罪犯缓刑帮教办公室,专门负责缓刑考察机关在外地的缓刑犯交接问题;二是统一缓刑执行场所,避免外来未成年缓刑犯执行难。探索建立集中、统一的未成年缓刑犯监督、帮教和考察基地,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发展相对稳定的企业为依托,为未成年缓刑犯提供一些对技术和专业要求不高的普通工作岗位;三是增加缓刑听证程序,减少法官自主裁量权。法院在法庭审理查明未成年罪犯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另行安排一次听证会,组织相关人员作为听证参加人,对于外来未成年罪犯是否能适用缓刑进行广泛地交流、核实和论证并允许外来未成年人的合适成年人、律师对听证结果提出异议;四是扩充缓刑制度的类型,增强缓刑适用力度。 对于罪刑较轻的外来未成年被告人考虑暂缓,同时配合使用缓刑保证金制度,若他们仍留在法院地生活则可要求他们定期向社会调查机构的调查员汇报生活、工作情况,以保证执行的效果。

早在100多年前美国宪法制定中,先贤就提出“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虽然我国刑事法律表面上并没有直接歧视涉罪外来未成年人的规定,但是必须看到,法律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事实上的不平等,使得对涉罪外来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难以真正得到落实。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写作,能够让外来未成年被告人的平等权益得到重视,滴水穿石,当全社会都形成对外来未成年被告人权益平等保护的风气,平等也就指日可待了。

注释:

[1]张臻.重庆沙坪坝:外来未成年“非监禁化改革”[J].检察风云,2011年第11期:21.

[2]王金炳.试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缓刑制度之完善——以福建省石狮市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数据为例[D].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4:21.

[3]徐爱国.评析波斯纳的《刑法经济学理论》[J].政法论坛,2007-9(5):173.

[4]汪建成.论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的建立和完善[J].(法学)专题研究,2012-1.

[5]黄河.少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初论——以德国少年司法实践为视角[J].研究生法学,2011-2月(1):180.

第7篇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将实行责任查究。

(一)重大;

(二)重大群众性纠纷械斗事件;

(三)特大可防性刑事案件;

(四)势力重大非法滋事活动;

(五)黑恶势力横行,治安长时间处于混乱状态,人民群众缺乏安全感,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特大火灾责任事故;

(七)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八)特大爆炸安全事故

(九)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丢失或被盗,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给治安带来重大隐患,后果严重的;

(十)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认为需要查究。

第四条被查究的对象是:对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依照法律、法规有关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领导责任的各单位负责人。

第五条责任查究的基本程序是:

(一)派出所要及时将本辖区发生的上述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的基本情况书面报乡综治办。

(二)综治办提出责任查究意见,经综治委主、副主任审定后,组成由综治办、纪检、组织、公安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职合调查组,对案件(事件)的基本情况、原因、责任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三)综治委召开全体会议,审议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以综治委名义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被查究单位和被查究人。同时,抄报上一级综治委,乡党委按照综治委的意见,必须依照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程序对被查究责任人作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责任查究权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行使,乡综治委行使建议权。

第8篇

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情况调查报告

1月份以来,我们相继到维扬经济开发区、西湖镇、邗江区杭集镇政府、高邮市汤庄镇政府,了解地方政府部门关于当地民营企业发展的有关情况,并深入维扬区中显集团、金凯利体育器材公司等民营企业,了解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调研初步结束后,经过认真分析和思考,我们认为民营企业发展,企业家队伍建设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因此,我们企业二组着重从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调研和思考。设计并发放了《扬州市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情况调查问卷》,虽然回收率不高,但从回收问卷的信息看,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现将有关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我市民营经济企业家队伍的现状

1、全市民营企业的总体情况。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采取多种鼓励政策,因势利导,推动了我市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据市个私办统计,截至 年8月底,全市新发展私营企业11027户,平均日增私企46户,新增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金422.8亿元,新开工投入5000万元以上项目286个,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3.54%、67.65%和143%,各项主要指标全面超序时。我市民营企业家队伍不断壮大。

2、对民营企业家的初步认识。通过与近30位民营企业家的座谈,我们感到他们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能吃苦。创业的艰辛是我们很多机关干部无法体会到的。在高邮市汤庄镇,宏达标准件的徐总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小学文化,最初的厂房仅是自己家的厨房,做到目前业内全国第14位,从家庭小作坊到规模企业,他们付出的艰苦努力使我们深感震撼。二是敢冒险。创业就意味着冒险。这种风险不仅是财产上的损失,也会导致精神上的打击。但只有具备一定冒险精神、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果断决策,才能抢得先机,获得成功。江苏中显集团是维扬区一家从事冶金水电液压机械、冶金环保设备生产的企业。 年投入1400万元,新上砷化镓项目, 年投产,目前产销规模1000多万元。砷化镓被广泛运用于微电子、光电子领域,其生产技术是一项全球性的顶尖技术,中显集团的袁总正是用这种冒险精神,抓住机遇,投入生产,抢占了市场。三是善借力。许多民营企业家逐步认识到仅靠自身的知识和能力已无法做大做强企业这个现实。前面提及的江苏中显集团,专门聘请了总经理负责企业的日常管理;高邮市汤庄镇的朝阳集团的陈总,注重与大财团、设计院、高等院校的合作,进行产学研结合,获得资金技术上的支持,为生物质电厂配套服务,生产相关设备。四是有困难。调研中,民营企业家反映的困难主要集中在用工、融资等问题上(在这方面,我们企业一组和三组的同志已经作了专门的分析,并提出建议)。

3、对调查问卷得到的信息分析。经过对调查问卷的汇总,我们得到以下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