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1 07:26:5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企业公司聘任书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为了进一步做好工人技师的考评和聘任工作,现就贯彻京政发〔1987〕117号文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的市劳动局《北京市工人技师考评和聘任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的几个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评、聘任技师的工种范围问题。
1.对本市尚未列入由国务院主管部、委提出,经劳动部核定设置技师的工种范围,而又确实需要考评、聘任技师的工种,由市行业工人技师考评委员会提出并制定技师考核标准,报国务院主管部、委同意,并报市劳动局备案后,可以考评、聘任技师。
2.哪些工种可以考评、聘任高级技师,按劳动部和国务院主管部、委的规定执行。在劳动部和主管部、委没做出规定之前,由市行业工人技师考评委员会提出并制定高级技师考核标准,报市劳动局同意后,可以考评、聘任高级技师。
二、关于工人技师考评机构的职责和任期问题。
1.本市工人技师按行业进行考评。经市劳动局同意成立的市一级行业工人技师考评委员会分两类:一类是考评技师的工种涉及到两个以上局、总公司(如机电加工类工种主要涉及到市机械局、汽车工业联合公司、农机局、仪器仪表总公司等单位)的市行业技师考评委员会,由市劳动局指定一个局或总公司牵头,会同有关局、总公司组成,评委从全行业范围内选聘。考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牵头的局、总公司。一类是考评技师的工种基本只涉及到一个局、总公司的市行业技师考评委员会,评委主要从该局、总公司系统内选聘。考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该局、总公司。以上两类行业技师考评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委员均由组成考评委员会的局、总公司的主管领导担任,评委由工人技师和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组成。
2.市一级行业技师考评委员会除根据“暂行办法”结合本行业特点制定实施细则、负责本系统和全市同行业各单位的技师考评工作以外,还要建立经常化的考评制度,制定技师考核标准,审定考核试题。考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考评组织工作及报考技师的资格审查工作。
3.市一级行业工人技师考评委员会只按“暂行办法”对报考技师的工人进行考评,认定是否具备技师条件,发给技师证书。是否聘任,由各区、县、局、总公司或基层单位决定。
4.区、县、局、总公司一级的工人技师考评委员会,在市一级行业工人技师考评委员会指导下,负责本系统内技师考评的组织领导工作。
5.市行业工人技师考评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委员和办公室成员是岗位职务,如兼任办公室主任的劳资处长调离劳资处工作后,自然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由新任劳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6.市行业工人技师考评委员会的评委实行聘任制,由市劳动局发聘书,聘期由市行业技师考评委员会确定。
三、关于培训问题。
各区、县、局、总公司应根据技师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报考技师的工人组织培训。具体培训内容、时间和形式,由市行业工人技师考评委员会审定。
四、关于工人技师的审批和管理问题。
1.经考评符合技师条件的工人,需填写市劳动局统一印制的“审批表”,一式三份,基层单位、主管部门各一份,报市劳动局备案一份。技师证书由市行业技师考评委员会盖章,报市劳动局加盖钢印后生效。
报考技师的申请表和技师聘书,市劳动局不统一印制。
2.为了加强对工人技师的管理,各区、县、局、总公司要建立、健全技师管理制度。
五、关于工人技师聘任的比例问题。
技师聘任的比例,以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技术工种的技术工人总数为基础,控制在2%以内,各区、县、局、总公司根据本系统具体情况分别核定,在全系统内可调剂使用。确实需要突破“暂行办法”规定比例的,须由各区、县、局、总公司报市劳动局批准。
关键词: 人才瓶颈 解决出路 企业战略 企业管理
摘要:针对于中小型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向更层次发展,提出了机会导向型与名牌战略性,分析了授权与集权的两难以及人才内部提拔和外部聘任是阻碍中小型公司向高层次公司发展的根源,并且从古典管理学的角度提出了解决上述困境根源的方案。
1 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在西安市场上的整体状况
据统计,在西安市注册的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共有500余家,实--际经营的有200余家。从资金、业务的类别和人员数量上可划分为上中下三个层次。一般来说拥有5∞万以上注册资金,人员在50人以上,主要从事工装,比如修建校史馆,博物馆等属于大企业;注册资金达到100万 500万之间的,人员在15人左右,主要从事展会的搭建和设计以及大型专卖店的设计施工属于中等企业;注册资金在50万——100万之间的,人员在10人以下,主要从事店面的简单装修以及店面门脸的装饰属于小企业。很有幸,在我工作的那段日子,我曾经就职于中等企业,对于从“小舢板”的个体企业成长为“大船”的企业集团,我个人认为将面临着以下一些困境和矛盾。
2 企业成长矛盾分析
2.1 企业战略:机会导向型与名牌战略性当企业在初始发展阶段的时候,机会对于一个企业是非常关键的,只要抓住其中的某一些机会,就可以使企业得以生存和运转下去。就拿我们公司为例,在成立的三年的时间里,公司的客户稳定量基本为零。每年的客户要重新去挖掘,就算是原来的老客户,也要重新的去联系、沟通。这种现象说明,我们的公司还处在“做生意”的阶段,以找机会来维持自己的生存。而我在联系业务的过程中,在和同行聊天中得知,高层次从事工装的公司就很注意施工前的规划、施工中的质量、施工后的访谈,甚至不惜成本也要做好,保证客户满意。而且长期坚持,形成了一个稳定、长期的品牌效益。所以在我看来,他们从战略八手,以品牌要效应,就是“做企业”。所以我曾向老板建议,公司要发展,必须从创新、质量、态度上的提高来满足客户的需要。有了良好的企业形象,才能更好的取得客户的信赖,得到社会公众的信任。
2.2 企业管理,分权与集权的两难当企业初创阶段的时期,所需管理的人员不多,管理方法手段不多,管理的力度也不广,老板完全有能力和时间对公司的所有重要事情进行管理,基本上公司所有的事情都由他发起和掌控。但是,这样一来,就会把自己变成干手观音,什么都抓,什么都管,到头来,不但没有各方面都取得成绩,反而常常纠缠于细微处而忽略了大方向,得不偿失。老板的亲历亲为不但没有成为员工的表率,反倒容易引发员工的怨言,觉得老板插手太多,无法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同时,老板也会觉得员工不负责任、不努力。
我们公司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我们公司共有8名业务员,其中三名老业务员,剩下其余为新手,老板原来是想让老业务员带带新人,没想到,在一个展会结束后,因为老板所发的提成点数并没有象之前所允诺过的数额去发放,两名老业务员,在没有任何形式通知的情况下离职,并带走了公司大量的客户信息以及诸多尾款。使公司蒙受了不可估量的损失。老板很震惊,对员工的忠诚度产生了明显的怀疑,虽然尾款后来追回,但是老板对员工的不信任感以及员工对老板的忠诚度都产生了很深的危机。
2.3 人才瓶颈:内部提拔和人员的聘任当企业初创阶段的时候,一切以生存为第一要务,老板的成本意识都非常的强,这样就导致一个人要干多个人的工作,既使是老板本人也不例外。除了与企业生存有关的业务外,对后勤等起支持作用的机构要求较少,往往就会由其它岗位上的人来兼任。对人才的使用要求还比较单一,即能够给公司带来业务的人。此外,在这种工作环境状态下的老板,一般来说都是企业最有能力和最有资源的人,也就是企业最重要的人力资源。
但是,当企业成长为集团时,随着业务范围的扩张和业务流程的延伸,企业对人才的要求不再是单一而纯粹的,则是呈现出了多样化和专业化的要求。这些人才究竟是从内部培养提拔还是采取外部聘任,这个矛盾一直困扰企业的发展与壮大。从内部培养提拔,虽然熟悉企业的现状,容易形成整体团队的凝聚力,并且对于人员的稳定具有一定的好处,但是如果一味抱着内部培养的思路,就可能阻碍企业的发展。而使用外部聘任的方法,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能力。但是,外部聘任的人才毕竟与企业自身培养的人才,在业务能力、企业文化、团队荣誉感上,更重要的是目标认同感等方面有一定差距。
3 解决措施
3.1 规范化代替随意化,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以我所在公司为例,和同类别高层次的装饰公司相比,我们具有报价低、服务热情、沟通环节少、小展台资源多等优势。根据这种生存空间,就需要公司制定出若干管理规定,如奖惩制度、人员聘任制度等,当然这样一来可能会导致部分老员工的反弹,会觉得受到了束缚,一些人甚至觉得自己没有得到自身价值的尊重。这个时候,一方面要表明规范化的趋向不可逆转,另一方面,要加强说服工作,对于始终无法转变的有碍团队发展的“顽固”分子,要及时的解除聘任关系。只有这样,企业的行为才是可以预测的,也才可以避免各种看不见的损耗,才能平衡各方面的利益要求。同时也能够在前进中树立企业良好的内外部形象。
3.2 解决集权和分权关系,充分发挥主动性老板在使用分权管理方法时,要注意责权统一的原则。有责无权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反之,有权无责会导致不负责任的滥用权力。老板授权之后就应放手让员工在职权范围内独立处理问题,使他们主动地做好工作。信任人、尊重人、可以给人以巨大的精神鼓舞,激发其事业心和责任感。而且只有上级信任下级,下级才会信任上级,并产生一种向心力,使老板和下属之间的工作目标达到和谐的统一。相反,当一个人的自尊心受到伤害时,他就会本能的产生一种情绪冲动,影响工作效率和人际关系。
3.3 内部培养提拔与外部聘任并重,化解人才之困有人运用拆字法,形象地比喻说,企业无人则“止”。商场如战场,企业间的竞争是同一个道理。多少家企业因人才而兴,多少家企业也因人才而亡。一个人才济济、同心协力的企业,绝不会在突然之间由盛转衰:而一个人才流失,内部混乱的企业,也绝不可能长盛不衰。
真正符合企业需要的人才必须在两个方面与企业一致,一是能力,二是态度,就是基于战略的人才资源管理的思路,人才所具有的能力必须对企业战略的实现是有帮助的,符合企业战略需求,否则,他所具有的能力对企业来说就没有价值。所以说不论是内部培养提拔还是外部聘任专业人才,都是解决企业人才瓶颈的手段。
参考文献:
[1]德伯华,执行的艺术[M]线装书局2003
在2011年12月26日召开的证监会2011年第290次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上,被否决上市的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典型案例之一。
七名董事五名新面孔
根据该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披露,华致酒行上市前董事会成员共由11名成员组成,其中吴向东、谭志强、陈臻、彭宇清、李大海、李响、张迎昊为董事,王一江、施天涛、余应敏、吕本富为该公司独立董事。此外,该公司的10名高级管理人员还包括:总经理谭志强,副总经理彭宇清、陈舒羽、郝岚、黄飞、舒曼、晏卫国、朱力,财务总监贺会锋和董事会秘书陈臻等。
该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道:“现任董事谭志强、彭宇清在发行人担任董事或在公司工作时间超过36个月,系因业务需要聘任为董事(其中谭志强在2007年5月至2008年12月曾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现任董事陈臻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系公司因业务需要新聘任的董事;现任董事张迎昊、李大海、李响系因股权变动,代表股东履行职责而担任董事。”
这就意味着华致酒行董事会成员构成中,7名董事中有5名为最近3年内的“新面孔”,再加上4名独立董事,则在报告期内该公司董事会成员构成发生变化的比例高达81.82%。
三名董事突击入股
其中张迎昊、李大海、李响3名董事的履任更直接相关于饱受争议且备受监管部门重视的PE机构突击入股现象。
根据招股说明书董事个人履历信息披露,张迎昊为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李响为KKR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大海则为邯郸豪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在2010年8、9月间,新天域旗下基金(Pullock和新远景成长)、KKR亚洲有限公司和中信产业基金关联基金(CV Wine)三家PE以12亿元合计获公司20.38%股权。其中,Pullock和新远景成长分别持股2.67%、1.05%,KKR亚洲有限公司持有7.50%,而中信产业基金关联基金持有8.71%。这就意味着这三名董事都是伴随着PE投资机构突击入股而履任董事会的。
华致酒行的保荐人中信证券持有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股权,在开曼群岛发起并管理了境外股权投资基金CPEChina Fund,L.P.,并通过这家机构持有中信产业基金关联基金70.52%股权(见文后资料介绍)。但华致酒行却称:“CPEChina Fund,L.P.的运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范进行,经营决策独立,不受其他商业性机构的支配和控制,CPEChina Fund,L.P.以及CV Wine不属于中信证券的重要关联方。”这显然又涉嫌隐瞒关联方信息的问题。
同时,华致酒行招股说明书中,针对4名独立董事的任命原因披露为:“因完善治理结构聘任”。
此外,针对该公司5名高管变动,招股书的解释为:“其他5名高管人员陈臻、陈舒羽、晏卫国、朱力、郝岚分别负责董事会办公室、运营管理三部、酒行开发部(副职)、市场部和人力资源部,其中,陈臻、陈舒羽系公司报告期内因业务需要新设岗位聘任,晏卫国、朱力、郝岚系公司报告期内为强化部门职能引进的专业人才,并非公司人事调整,不会对公司经营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但是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晏卫国曾在湖南醴陵检察院等单位工作;朱力先后在北京葡萄酒厂、保乐力加酿酒有限公司、龙徽酿酒有限公司任工程师、生产部经理、营销总监等职;郝岚先后就职于联想、大唐、简伯特、IBM 等公司,三人现都为该公司副总经理。对于三人的聘任原因,该公司只备注“报告期正常聘任”,无其他更为详细的说明。
如此纷乱复杂且背景耐人寻味的高管人员变动,超过八成且伴随着PE投资机构突击入股现象的董事会成员变更,自然会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证监会在给华致酒行下发的行政决定报告书中叙述道:发审委注意到“你公司共有董事11名,其中董事长吴向东过去3年未发生变化,彭宇清在报告期内一直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9月兼任董事,其余人均为2010年9月-11月任职。10名高管中,副总彭宇清、财务总监贺会锋任职时间超过3年,舒曼、黄飞一直在公司任职,2010年1月任副总经理,其余高管均于2010年任职。申请材料及现场陈述中未对上述董事、高管变化情况及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影响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释。”
华致酒行并非独行者
事实上,从2012年初的几个月里,证监会披露的一批IPO反馈意见来看,发审委对于拟上市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的稳定性关注度正在提高。与华致酒行相类似的,还有在2012年1月9日上会被否的高威科电气。
根据高威科电气招股说明书披露,上市前的一任董事会成员中,除独立董事外还包括有6名董事成员,在最近三年内除实际控制人张浔和刘新平两人未发生变化之外其余4人均为新进股东。由此计算再加上3名独立董事,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更的比例也高达77.78%。而且与华致酒行类似的是,高威科电气董事会成员的变更也是伴随着饱受争议PE突击入股现象,因此被发审委否决也便非意外事件了。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介
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业务的专业公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于2008年6月设立。中信产业基金旗下目前管理着四支基金,即规模为90亿元人民币的中信股权投资基金一期(绵阳基金)、规模为9.9亿美元的中信股权投资基金二期(美元),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的中信股权投资基金三期(人民币),以及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的中信夹层基金一期。
(来源: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CPEChina Fund,L.P.基金介绍
个人聘请合同范文一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猎聘人才,就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目的在于确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猎聘___________职位___人,并付该职位两个月的正式月薪作为人才猎聘服务(咨询服务)费(分二次付款)。
2、甲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并填写《招聘委托书》,所填写的内容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在签订猎聘合同后,即支付乙方人才猎聘服务(咨询服务)费总额的30%作为寻访金。
4、如乙方在合同生效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未猎到符合甲方《招聘委托书》中所列条件的候选人提供甲方面试,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退回所有的寻访金,或者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适当延长寻访时间;如果甲方已面试乙方提供的符合《招聘委托书》中所列条件的正式候选人,乙方将不再退还寻访金。
5、甲方如在面试时不满意乙方所推荐的人才,可要求乙方重新推荐人才面试,直至合约期满。
6、为保证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甲方不能单独约见应聘者,面试由乙方安排,如有特殊情况约见,也必须通知乙方。
7、甲方通过面试选定人才到岗后,一周内必须付清其余70%的人才猎聘服务(咨询服务)费。
8、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猎聘任务。如甲方选中人才上岗三个月内对人才不满意,或由于人选自身原因而离开公司,甲方都有权要求乙方再次举荐人选,乙方都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如甲方还不满意,则乙方不再免费举荐人才,合同自行结束。
9、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甲方原因中止合同,甲方需支付给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10、甲方在半年以内,不得录用乙方曾推荐过的而未被甲方录用的候选人,否则将按该职位招聘成功收取人才猎聘服务(咨询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签订猎聘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招聘资料撰写猎聘职位报告。
2、乙方通过各种途径寻找接近达到标准的候选人。
3、乙方对圈定入围的候选人进行初次面试并甄选及评估测试,确定预备候选人,对预备候选人进行复试测评,选出3名符合甲方所列条件的正式候选人。并将正式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资料包括候选人基本情况,对其经验的评价及其性格、能力和潜质的看法的推荐报告)。
4、为甲方和正式候选人安排面谈时间和地点,如甲方要求正式候选人赴企业所在地面试,将由甲方负责旅途及住宿等相关费用。
5、乙方在正式候选人被聘用并正式上班以后,做详细地跟踪,提供给甲方《服务反馈表》,由甲方填写,并将回执反馈给乙方。
6、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企业信息资料绝对保密,不得泄露。
7、协调甲方与拟聘人才之间的关系,并最终完成猎聘合同。
三、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_天。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立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聘请合同范文二
甲方(聘用企业):
企业性质:
公司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籍贯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备注:1.合同内容应使用蓝、黑墨水笔填写,不得采用复写或复印;
2.合同须由当事人签字生效,代签或冒签无效;划改处应经当事人按印认可;
3.合同正本必须由甲乙双方按盖骑缝印章,以示唯一严密;
合同编号:
签约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1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月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加点和法定节假日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休息日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公司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 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按以下标准发放:
①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薪 元, 年终固定奖金 元 年终浮动奖金 0 元~ 元;
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薪 元, 年终固定奖金 元 年终浮动奖金 0 元~ 元;
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薪 元, 年终固定奖金 元 年终浮动奖金 0 元~ 元;
④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月薪 元, 年终固定奖金 元 年终浮动奖金 0 元~ 元
协定事项:
(1)如乙方泄露待遇情况,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没收应付乙方全部年终奖金。
(2)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发放任何奖金。
(3)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计件工资制度执行。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五条中明确
第十二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20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标准并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延长乙方日工作时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公司制度予以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或甲方的规章制度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五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 确认已接受甲方的公示并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八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岗位技能: ②管理要求: ③合作意识:
④员工心态:
⑤其 它:
2.严重(具体情形参见甲方奖惩管理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具体情形参见甲方奖惩管理制度)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或者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或者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若甲乙双方就补签或续订合同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的,视同合同延续,期限从到期之日起最长不得多于6个月。视同延续期限到期时如双方仍未签订新劳动合同,则视同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如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违约赔偿费
第三十一条 保密协议
1.甲方固有的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创建的经营渠道、业务客户、经济合同等经济信息或情报和经营业务、管理技术方面的业绩或聘用期间所产生的职务作品,其知识产权,根据劳资双方有偿服务原则,均权属于甲方所有的企业资产和机密。乙方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些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利,违反本规定乙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2.对甲方的企业资产和机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职工作范围之外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包括采取以转让、授权他人、泄密等形式的非法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规。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和其他方面的损失,甲方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3.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其他企业兼职;不得为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有损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同第三方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4.乙方调离甲方或合同期满,乙方应把所有的有关商业秘密的资料移交甲方,同时承担不向外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并保证在两年内不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工作,并不得在同类竞争企业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第三十二条 在保密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 元作为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争竞业限制约定的,除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甲方己经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数额的两倍。
第三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 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XXXXXX公司
公司代表:
日 期:
乙方: 日期:
个人聘请合同范文三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乙方(受聘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历: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甲乙双方依据《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全员岗位聘任制试行办法》,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岗位名称
甲方聘任乙方在 岗位工作。
岗位性质与职级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三、岗位职责
乙方的岗位职责:
四、工作纪律和技术保密要求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技术成果和技术资料擅自公开或出让。在终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后,应将所有实验记录本、工作报告及数据交所在部门归档。
五、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并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六、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确定乙方受聘期间的工作报酬及福利待遇。
2.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职工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假期的待遇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按照国家及所在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建立基本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1)聘任合同期满,或聘任合同约定终止聘任合同的条件出现;
(2)乙方退休、死亡;
(3)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
(2)乙方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
(4)乙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5)乙方公派出国或因私出境逾期不归;
(6)乙方不履行聘任合同。
甲方依据上述条款解除乙方聘任合同,乙方应在30日内办妥终止聘任关系手续。
4.乙方在聘期内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聘任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聘任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任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
6.甲方提出解除聘任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决定并签署意见。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
(2)乙方是实行计划生育的女性,且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
(3)乙方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对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如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终止聘任合同)。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工作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甲方又不努力改善条件;
(3)甲方不履行聘任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
(4)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
(5)经甲方同意,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
(6)乙方被招聘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
乙方依据上述条款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甲方应在接到书面要求之日起30日内给予答复,并对符合规定的乙方办理解除聘任合同手续。
9.乙方在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掌握重大科技成果关键技术和资料期间,不得单方面解除聘任合同,具体约定如下:
10.乙方在被审查期间或因经济问题未作结案处理之前,不得解除合同。
八、违反和解除合同的责任
1.聘任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的一方要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甲、乙方在本合同第十节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乙方在聘任合同期限内,不符合本合同第七节第8条的,不得单方解除聘任合同。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强行要求解除聘任合同,甲方有权采取保护自身权益的措施:
(1)要求赔偿因受聘人强行解除聘任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2)收回所有属于甲方的财产和技术资料;
(3)乙方由甲方出资培训的,应向甲方赔偿教育培训费,以不高于培训后每服务一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
3.属下列情况之一解除聘任合同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1)经乙方同意,由甲方提前解除聘任合同;
(2)乙方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任合同;
(3)聘任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任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在甲方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乙方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基本工资计算基数为乙方解除合同前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加国家规定的标准津贴。 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连续在甲方受聘的时间计算。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前的连续工龄视作乙方的本单位工作年限。
4.因甲方被撤销或解散而终止聘任合同的,甲方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九、人事争议处理
甲、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任何一方对调解不服的,可以向院(或分院)人事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申请再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有关机构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全员岗位聘任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部门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技术类、工艺类的培训确实不好做,原因有二。一是每个行业、甚至某个企业特有其窄而深的专业知识。因其“窄”,故无法形成规模化、系统化的教育与培训;因其“深”,故单纯的纸笔相授、口口相传都无法取其真意。二是这类培训的讲师也只能是本企业的技术佼佼者。他们的职责是技术研发,培训只是副业;TTT等讲师认证,他们可能没时间也没意愿参加。简单地说,就是愿不愿意教与怎么教的两大问题。
南孚电池利用职称评选解决愿不愿意教的问题。工程技术人员在公司里有技术序列,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在职称聘任期间(一般是3年),必须承担2名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的培养职责,是聘任为工程师的必要条件之一;在职称聘任期间,必须承担2名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的培养职责,是聘任为高级工程师的必要条件之一。
考核培养效果的方法一方面是询问被培养人的感受与意见,另一方面是技术考核委员会对被培养人进行技术考核与认定。这个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优秀技术人员带徒弟的热情与意愿,同时为了更好地带出“高徒”,他们也会主动参加TTT培训或学习相关培训方法。
其次是怎么教的问题。技术类培训除了耳提面命,更重要的是在实验室里、在设备上亲自动手操作。为了让这类培训尽量标准化、高效率,我们采用了TWI(Training Within Industry)中的工作指导方法。首先编写作业分解书(见图表1),帮助“师傅”详细整理培训的思路,从步骤、要点、要点的理由三部分来编写,既可以让培训标准化,做到培训一人与培训多人都是一个模版,又可以让“徒弟”清晰地知道怎么做和为什么要这么做。
不竭的“创业基因”
15年前,当身处窘境的马化腾四处奔波,准备卖掉QQ软件时,首届深圳高交会上的一笔风险投资救活了这只小企鹅。如今,腾讯已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一只“企鹅”。在深圳,一大批小微企业通过“腾讯式”企业孵化器脱胎换骨走向世界。“点石成金”的神话并没有过时,直到今天,深圳依然是“冒险家的乐园”。
深圳的致富神话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为了更好地成就他们的创业梦想,2013年3月,深圳开始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零门槛”办公司引来一片掌声。
韦先生2013年11月在深圳开了一家物流公司。他告诉记者,3年前他就想开一家物流公司,但由于程序太繁琐一直搁置着,如今注册便捷了。2013年11月20日,他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分局的工商注册大厅用1天的时间就拿到了公司营业执照。
据统计,深圳自2013年3月开始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以来,截至当年10月底,新登记市场主体27.65万户,同比增长130%。
这座城市与生俱来的“创业基因”,让很多人都忍不住跃跃欲试。
就是在这样的“气场”里,深圳在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创下了无数个“第一”:第一个突破固定用工体制、第一个实行价格改革、第一个实行住房制度改革、第一个实现全民医保等等。正是这一次次的公共政策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成就了今天的深圳。
改革引领者
深圳的“大部门制”改革,至今仍是研究“深圳新改革”的学者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开始于2009年7月的这次改革,被誉为深圳30年来力度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一次机构改革。
一次性削减了15个政府工作部门,精简了三分之一的机构。公务员改革也于2010年在深圳拉开帷幕,目前公务员聘任制在深圳已形成趋势,深圳4万多名公务员中聘任制已超过3000名,新进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聘任制公务员不再是“铁饭碗”,采取合同管理,实行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待遇和市场挂钩。
1986年出生的黄健彬,来自东莞,目前是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的一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黄健彬2009年从剑桥大学硕士毕业,2010年回国参加了深圳的聘任制公务员考试,成为一名公务员。黄健彬按照招聘入职时学历的划分,被定为6级执法员(本科入职的为7级执法员),每个月能领到7000多元薪水,与单位资历相当的委任制公务员收入相同。他工作认真,恪尽职守,严于律己,认为公务员只是一份职业,而不是“官”。
“大部门制”改革和公务员改革进一步激发了深圳的活力。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前三季度,深圳人均GDP约1.5万美元,预计全年将突破2万美元大关。同时,深圳高端产业持续发力,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速是GDP增速的1.7倍,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3664.3亿元,占GDP比重超过三分之一,对GDP增长的贡献率突破50%,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引擎。
多元化医疗改革
为鼓励多元化社会资本办医,深圳出台重磅政策:取消新办医疗机构与现有医疗机构距离限制的门槛。业内人士指出,这个政策对深圳医疗资源,特别是社会办医疗资源的扩容将起到“开闸放水”的作用。
按照深圳过去的规定,医院之间的间距为3000米,2013年5月,市卫人委出台了《深圳市医疗机构选址指导意见(2013版)》,规定间距缩短为1000米。也就是说在去年5月以前,您需要住院,跑到居住地附近的甲医院,碰上没床位了,您至少得跑到3公里以外找乙医院。而在方圆3公里以内,甲医院完全没有对手。没对手意味着什么?呵呵,骨子里崇尚竞争的特区人都懂得。而今,取消距离限制,只要这个地方有医疗消费市场,嗅觉敏锐的民间资本自会闻风而来。
到时候“地头蛇”和“外来龙”谁压得过谁?患者及其家属说了算,政府部门只需做好监管,而医疗机构之间,可以放手在医术、服务和医德上一决高下。
目前,虽然从数字上看深圳社会办医数量不少,但整体上讲规模小,技术水平偏低,与公立医院相比差距较大,难以形成竞争的医疗市场。取消间距的限制后,无力追求“大而全”的民营医疗机构可以追求“小而美”,在地域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品牌,并通过竞争倒逼公办医院提高办医质量。政府不用出钱为公办医院扩大规模,市民、公民办医疗机构政府都得益,一子落下,满盘皆活。
不过,资本具有逐利性。放开距离限制后,经济发达的地区,市场也大,医疗资源自然密集;但在医疗资源缺乏的地区,政府更应加大扶持,引导办医,填平补齐,以市场化的手段来提升深圳的医疗水平,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就医需求。
毕竟,医疗说到底是一件“事业”而非一桩“生意”。
改革再出发
“改革进入深水区以后,难度越来越大,涉及面越来越广。如果说当初的改革需要勇气,那今天的改革更需要智慧。”深圳市委书记王荣说。
2013年10月,深圳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的“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荣誉称号。这项荣誉向世人展示了深圳改革的新方向:一座不仅有勇气,更有内涵的改革之城。
“会读书的人也会赚钱,会赚钱的人也会读书”,这座曾被称为“文化沙漠”的城市,连续20多年保持人均购书量全国第一。
如今,深圳人读书早已不是为了“赚钱”。“让一座城市因为热爱读书而受人尊重”,这是改革先锋深圳特区的新目标。发端于2000年的“深圳读书月”,如今已连续举办14届,参与群众近千万人次。深圳如今拥有公共图书馆639家,率先实现每1.5万人拥有一个社区图书馆的目标。
人才资源是企业第一资源,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其关键是必须有优秀的人才队伍。专家人才是企业人才资源的核心,对于企业创新与发展至关重要。基于此,多年来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专家人才队伍的选拔与培养高度重视,不断建设专家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在专家人才培养、选拔、考核、激励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科学设置专家人才发展通道
公司专家队伍包括专业管理、工程技术和生产技能三个方面优秀人才。实行分级管理,设置国家及省部级、国家电网公司级、公司级、地市公司级四个级别。公司级专家设置首席、一级和二级专家。公司人才队伍构成金字塔式结构,形成明晰的各类各层次优秀人才逐级发展的通道。
为特别强调优秀专家人才的突出地位和作用,畅通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通道,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走专家成才的道路,从而实现人生价值,特在重点成熟专业试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必须是各专业领域的出类拔萃者,得到最广泛的认可,以增强其权威性。
形成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
采取聘任制
公司专家队伍采取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届满自动解聘,重新组织评审聘任工作。专家聘任制有效避免专家任职终身制,保证专家队伍动态更新,保持专家队伍创新活力。
形成逐级发展机制
专家在其相邻的下级专家中产生,原则上不允许跨级别发展。专家原则上需届满后才能申报上一级专家。如专家任期满两年且两年的考核业绩均为优秀,可申报上一级专家;专家任期满两年且两年的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同时获得公司科技创新特等奖或更高级别奖项,可跨一个级别申报专家。
建立动态晋升和推出机制
依据年度及届满考核结果动态调整专家队伍,形成能上能下的专家队伍管理格局。
年度考核“不称职”,取消专家称号;连续两年考核为“称职”,首席、一级专家自动降级,二级专家取消专家称号;根据年度考核专业排名,并经考核委员会评议,动态调整首席、一级、二级专家队伍,形成优胜劣汰机制。
优秀专家优先获得发展机会。届满考核为“优秀”,直接聘任同级专家,并优先获得晋升机会;届满考核为“良好”,直接聘任同级专家;国网公司级专家、公司一级专家连续两届届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同时聘期内有特别突出的创新业绩,经公司研究批准后授予公司终身专家荣誉称号。
强化绩效考核,激发专家创新积极性
引进目标管理考核方式,注重考查专家能力和业绩。根据专家本人特点和公司发展需要科学设置专家年度目标,使专家业绩与公司发展战略紧密结合。
科学设置考核项目
主要考核履职能力、创新工作、学术研究、人才培养、项目获奖等方面内容。
履职能力:考查专家岗位职责范围内工作完成情况。
创新工作:对专业管理专家,考查专家承担复杂管理问题和重要管理课题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方案,以及取得的管理效益等情况;考查专家制定或修订电力行业和公司系统重要管理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及计划等情况;对工程技术专家,考查专家承担重要科技项目研究、技术创新、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等情况;考查专家制定或修订电力行业及公司系统重要技术规程、规定、标准和规章制度等情况;对生产技能专家,考查专家进行工艺革新和推广应用新成果,解决生产运行、设备安装、调试、检修等工作中的安全隐患、事故及异常处理、重大技术工艺难题,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等情况。
学术研究:考查专家在专业领域发表学术论文、著作,以及编写培训教材等情况。
人才培养:考查专家担任兼职培训师或指导教师的授课学时和授课效果,以及承担本专业人才业务指导情况。
项目获奖:考查专家在工作领域开展专业课题研究获得的成果情况。
注重日常考核管理
专家所在单位至少每季度与专家沟通一次,并做好沟通记录,填写日常沟通记录表。各单位根据沟通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专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每季度末将沟通记录表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重点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按照目标管理方式考核。年初由专家本人提出年度目标计划书,包括履职情况(即日常工作情况)、人才培养、创新项目、学术研究四个方面。
确定考核内容。人才培养方面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才培养任务予以修正后确认。履职情况和学术研究方面由所在单位审核确定。
公司一级及以上专家创新项目由公司统筹管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结合专家本人提出的年度目标计划确定。公司二级专家的创新项目由所在单位审核,根据所在单位创新需要予以修正。
考核程序为:专家年底前填写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表,并根据评分标准完成自我评价;公司召开专家考核会议,根据评分标准完成对专家的业绩评价;专家自评分数与考核分数按3∶7比例加权求和,确定专家年度考核最终分数。年度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良好;60分至80分(不含80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在考核年度内,如果专家参加公司重要创新项目并发挥了突出作用,获得公司级科技创新特等奖及以上级别奖项,或发明了有重要价值的国家专利,为公司创造了可观的安全或经济效益,经专家考核会议评审认可,可以直接评为年度优秀。
丰富激励方式,增强优秀人才队伍吸引力
加强薪酬激励。大幅提高优秀人才的津贴收入,达到与公司相应管理者相当的水平,扭转公司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留不住优秀人才的局面。首席专家薪酬待遇达到公司本部副主任或各单位所属二级单位正职薪酬水平,一级专家津贴每年3万元,二级专家津贴每年2万元。
丰富激励手段。注重对优秀人才的人文关怀,提高优秀人才在企业的地位,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专家并享受以下待遇:
每两年参加公司组织的健康疗养一次,每年身体检查一次。
安排年度走访慰问。年度考核优秀的一级及以上专家公司负责安排年度走访慰问,二级专家各单位负责安排年度走访慰问。
公司首席及以上级别专家优先当选公司职代会职工代表,二级及以上专家优先当选各单位职代会职工代表。
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公司级生产技能专家满一届,且届满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在健康状况允许的条件下,退休年龄延至普通工种岗位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
完善使用机制,充分发挥优秀人才作用
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公司专家优先当选公司或各单位职代会职工代表,形成专家咨询机制。充分发挥专家才智,听取专家人才对公司管理及电网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形成头筹使用机制。针对坚强智能电网建设、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统筹安排专家科研项目,形成跨部门、跨单位使用人才机制,充分发挥专家整体效能。加强对各单位发挥人才作用的考核,为优秀人才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确保专家行使权利。为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规定专家享有如下权利:
根据公司或本单位发展需要,提出科技项目立项建议;
对公司或本单位管理(技术)工作,提出改进建议或方案;
参与公司或本单位管理(技术)研究及公关活动,参与重要工程项目;
参与公司或更高层面的学术交流;
优先获得科研或考察经费支持;
优先获得到院校学习机会,优先获得出国考察、到外省、市调研机会;
首席专家有权直接向公司提出管理或技术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扩大专家人才队伍规模
公司“十一五”期间,实施“555”和“123”人才工程,“555”即培养选拔50名公司级专业管理专家、50名公司级工程技术专家、50名公司级技术能手,“123”即培养选拔100名所属单位级经营管理带头人,200名所属单位级工程技术带头人,300名所属单位级技术能手。这一专家人才队伍规模符合当时发展的需要。
“十二五”期间,由于公司快速发展,“555”和“123”的规模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按照新《办法》,“十二五”期间公司优秀人才队伍建设实施“631”人才工程,即培养选拔60名国网公司以上级别专家60名,公司级专家300名,地市公司级专家1000名。公司员工走专家成才道路的发展空间明显拓展。
建设专家工作室,为高端人才发挥作用创建优越环境
建设专家工作室,主要目的就是为公司高端人才构建最优越的创新环境,充分激发高端人才的创新潜力,凝聚和培养技术水平领先、创新能力突出的专业领军人才队伍,有效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公司目前已经完成了姜广敏工作室建设,该工作室是公司建设的第一个专家工作室,标志着公司在人才工作和创新理念上的一大进步。公司在2012年将开展专家工作室评审工作,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专家工作室,公司高端人才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
建立专家论坛机制,促进学术交流和创新成果推广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总体情况
本人能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历次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出席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含临时会议2次)和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能亲自出席会议。
2、投票表决情况: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能够主动关注与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个人意见。投票表决中,除对利润分配方案持保留意见外,对其他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在日常履职中,能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提出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上本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月日召开的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上,本人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年度报告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以上三人均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呈,其辞职理由充分,符合有关规定。
(2)关于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核查其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均能胜任所聘任的职责要求。
(3)关于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核查认为,提名方式、任职资格、聘任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均能胜任所聘任的职责要求。
(4)关于对参与土地竞拍等事项授权经营班子权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授权,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授权权限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关于调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的议案。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对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进行调整,符合有关规定。
(6)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公司有违规担保事项的发生。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我们认为,该担保事项系公司为购买本公司商品房的业主所提供的担保,属于行业内普遍现象。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
(7)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认真开展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以证监局对公司治理现场检查为契机,公司修订了《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形成了以公司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制度为基础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制度上的保证,有效控制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保证公司对子公司实施监管,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重要业务与事项有效控制,从而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各项制度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在月日召开的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上,本人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事项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核查和核实,发表了如下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