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02 04:04:3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乡镇环保履职报告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县政府副县长李淑艳
同志们: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源头治超是省里的统一部署,也是"三车"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车辆超限超载,对道路、桥梁的破坏性很大,同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构成很大威胁。为提高全县道路的完好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抓好"三车"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力推进源头治超工作。县政府业已成立**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县交通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治超措施,研究工作方法,及时掌握情况,当好政府参谋。县公安、安监、监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有序推进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的治超工作。特别是公安、交警部门,要继续牵头抓好"三车"整治工作,加大对县城路面的管控力度,决不允许超载车辆从城区道路穿越,对"三车"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法规上限规定进行处罚。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本次源头治超采取向石料生产企业派驻安全监督员的办法,即向每家石料生产企业派驻3名安全监督员,其中县牵头部门安排2人、所在乡镇安排1人。县牵头部门为主要责任单位,所在乡镇为协同责任单位,由县牵头部门包片或包乡镇负责,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全县现有石料生产企业42家,其中店埠镇15家、桥头集镇12家、长**镇4家、石塘镇5家、包公镇3家、古城镇3家。具体分工是:县公安局负责店埠镇,县交通局负责桥头集镇、长**镇,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石塘镇、包公镇,县农机局负责古城镇(见附表)。县安监局要迅速召开各砂石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砂石企业必须配备称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登记等有关规定。
三、严明纪律,严格执法。县牵头部门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正确处理好本地本单位工作与源头治超的关系,保证所抽调的安全监督员能全身心地投入源头治超工作,对参与源头治超的人员要给予必要的车辆和经费保障。2010年6月18日起,县牵头部门和所在乡镇所有安全监督员必须进驻到砂石开采企业,进驻时间暂定两个月。安全监督员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轮流驻守,要重点把好两个时段,即每日11:30——14:30和18:30-次日6:30。所在乡镇要组织村居干部参与监督、协助看守,并为县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安全监督员不仅要在岗在位,而且要履职尽责。要督促石料企业配备计重设备,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督促石料企业禁止为无合法经营手续的货运企业或黑头车装载货物;负责将企业超装、车辆超载等违法违规情况在第一时间向机动处置组报告。机动处置组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见附表),接到安全监督员的情况报告后,机动处置组要迅速赶往现场,对违规企业进行教育、处罚,视情做出停业整顿、公安部门停供炸药等处理决定,同时县环保、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一并介入调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县、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不断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靠实县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高自律意识,规范企业行为,加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的投入,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二)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负责全县环保大检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县级环境执法机构开展督查工作,依法对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严查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县环保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全面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现对辖区企业执法监管的100%全覆盖目标。
(三)统一查处标准。对没有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且已建成投运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县环保部门统筹制定整改计划,依法处罚并妥善解决。新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新《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发展改革与经济信息局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保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达标;对不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的,由属地乡镇政府进行限期整治;对无证排污、非法设置排污口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和恶意环境违法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督检查不力,不履职尽责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在生产的高载能企业11户。二是化工企业4户(__县奇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__县无机化工有限责任、__复合肥厂、庄稼园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三是其他重点工业企业2户(金锋橡胶有限公司、云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四是县内涉及燃煤锅炉的重点行业企业。五是以及餐饮油烟和烧烤。六是秸秆焚烧及其他。
2.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重点检查:①金属硅冶炼等高载能企业除尘设施整改及运行情况;②重点行业企业脱硫、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③燃煤小锅炉除尘设施运行情况;④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方面综合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牵头部门为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餐饮油烟牵头部门食药工商质监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规建局;秸秆焚烧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施工工地扬尘牵头部门县规建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道路运输扬尘牵头部门县交通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
(二)水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化工业、造纸业:小高造纸厂、环洁纸业有限公司。二是在产洗选行业企业:大陆槽三户稀土洗选企业、昌盛矿业有限公司。三是商砼企业:千里马商砼有限公司、永昇商砼有限公司。四是城乡水源保护:县城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站、县城及1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化工、造纸、洗选等重点行业企业有无治污设施、治污设施是否有效正常运转、污染治理是否达标排放、企业排污口是否规范、有无排污暗管等情况;②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是否正常,出水水质是否达标。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站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水务局、供排水总公司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牵头部门县自来水公司,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自来水公司、县文广新闻旅游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重点行业企业:__志能稀有限公司、锌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玖源钒钛有限公司、__金叶化肥厂。二是医院:__县人民医院、__县中医院、__县妇幼保健院、__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县疾控中心、全县乡镇
卫生院。三是废机油产生企业:全县所有电站企业、汽车维修企业。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台帐以及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②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③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局、县规建局、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交通局
(四)核与辐射安全防治。
1.检查对象:核技术利用企事业单位
2.工作内容:严格按照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重点检查:①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使用,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源转移审批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②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及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落实情况;③辖区内废旧或闲置放射源存储情况。
4.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
1、检查对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工作内容: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依据,重点检查①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卫生局;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农牧局、县卫计局。
(六)矿山地质。
1、检查对象:辖区内开采矿山。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①矿山弃土场、排沟是否规范;②生态恢复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国土局
配合部门: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1.检查对象:__县垃圾填埋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一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二是运行台账是否规范完善等。
3、牵头部门:县规建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
(八)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
1.检查对象:新、改、扩建项目。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为依据,重点检查:①企业是否办理“环评”相关手续②项目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相符性;③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经信局、县投促商务局。
(九)工业园区检查。
1.检查对象:工业园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①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②工业园区入驻企业与工业园区规划的符合性;③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县发改经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
(十)淘汰落户产能。
按照《__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2〕12号)、《__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__〕10号)和《__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_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__〕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牵头部门:县发改经信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
(一)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大检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学习传达;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2.企业自查阶段(7月)。各企业要按照《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健全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帐和资料,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在网上填写好企业档案信息表。
3.部门自查阶段(8——10月)。各牵头单位要划出任务区块,分片包干,组织对企事业单位自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县级督查阶段(11月)。县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开展标准化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执法,做好信息公开等环保工作五项措施具体要求,采取不低于30%的比例,对检点进行抽查,重点巡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生态脆弱和环境敏感区,督促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并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5.总结报告阶段(11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报送大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工作报告,并迎接省州督查。
(二)达到的目标
1.问题得到整改,环境风险降低。盯着问题做工作,督促整改看效果,通过解决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2.执法得到加强,企业依法生产。通过依法查处环境问题,锻炼工作人员执法能力,提高业务工作素质,全面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倒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依法依规生产。
3.部门合作联动,提升协同能力。通过多部门共同参与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4.生态环境改善,经济健康发展。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树立我县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的良好形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
教育引导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大检查是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根据任务确定人员、时限、内容及要求,靠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大检查扎实有效。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检查,谁督促整改;谁实施处罚,谁依法复查”的全程负责原则,确保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驻厂监察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执法高压态势。
(一)全力支持社会经济发展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的意见》,全力加大支持经济发展的工作力度。
一是加快建设项目审批速度。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努力实行"随到随审"制度,及时审批;对权限范围外的建设项目,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切实落实好重点项目预先介入制度和重点项目专人负责制度。项目审批时间在去年提速20%的基础上又提速了20%。此外,从五月中旬起,我局正式启用网上申报系统。各镇区的饮食娱乐服务类和区域开发及其他类项目均可通过网络申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将不再直接受理以上两类项目。
上半年,共审批项目1532件(其中有市重大项目172项),包括报告书48件、报告表738件、登记表746件,预审项目915件。行政服务窗口共受理项目3697件,办结固废转移审批829件,排污许可证184件。
二是加大服务经济的力度。一方面,积极推进环保联络员制度。对企业的环保诉求,坚决做到"能办则办、特事特办、急事快办",截止目前,已走访企业82家,帮助企业解决50多个实际问题。另一方面,落实预先介入制度。积极主动与各区镇招商人员联系,对各区镇在谈项目,提前介入,给予指导。凡是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议各地立即终止谈判,以免浪费人、财、物力;凡是符合产业导向的,积极给予帮助,实行审批提速。此外,在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大前提下,还对具体项目创新灵活的审批方法,确保企业"早核准、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此外,还与我市金融部门联合推出环境信用修复机制,对环境行为评级较低但积极整改、成效明显的企业,及时提升环境行为等级,确保企业及时获得信贷支持。半年来,已为十几家企业进行了环境信用修复。
三是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按照行政执法从严、行政处罚从轻、纠违重在整改的原则,严格落实"首查教育、二查整改和整改到位不处罚"的执法要求,把行政执法的重心放在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守法经营上,重点抓好执法检查回头看工作,帮助、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上半年,共行政处罚违法企业8家,处罚金额19.9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56%和84%(去年同期处罚违法企业18家,处罚金额125万元)。另对8家已立案但后期整改到位的企业,作出了免于处罚的决定。
此外,还切实降低环境监测收费,对部分服务性监测项目实行"减半收费",对监督性监测实行不收费。上半年减免环境监测收费15余万元。
四是全力推进重点(实事)工程。坚持做到"领导、认识、责任、落实"四个到位,在年初就成立了工作班子,并制订了《环保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机关科室分工负责,重点项目落实专人,要求责任部门及具体督办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切实抓好进度。到目前为止,我局负责的重点工作(实事工程)都能够按照序时要求顺利推进。有关污水管网建设、扩建三家(陆家、张浦、锦溪)污水处理厂、继续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工艺改造以及在30个自然村落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都已纳入市镇长目标责任书中,从年中督查情况的来看,各项工作进展都比较顺利。
(二)着力抓好污染物减排工作
严格执行《市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暂行办法》,采取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全市减排工作。在源头控制上,产业布局优先考虑环境容量,禁止建设与产业政策不符和含磷氮排放的项目。在结构优化上,排出低产出、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名单,有计划、有组织、有节奏地实施转移或关停。在工程进度上,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做到月检查、月通报,确保减排工程早实施、早完工、早见效。在项目管理上,切实加强工作台帐建设和减排项目现场管理,抓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此外,还认真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出台了《市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利用经济杠杆引导企业约束排污行为。
经过努力,上半年全市共削减COD1660吨、SO2660吨,完满完成了半年度减排工作任务。
(三)认真抓好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坚持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落实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落实阳澄湖蓝藻防控措施,完善蓝藻监测预警机制,提高饮用水有机污染物深度分析能力,及时掌握水质变化动态,截至目前共编制完成蓝藻日报47期。对饮用水源地、调水通道及重点河流实行全方位巡查监测,上半年共完成污染源监督监测1646次。此外,还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提升行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对于部分超标断面,要求各区镇认真分析超标原因,提出相关治理措施,持续改善水质。
二是高度重视空气污染整治。加快建设禁燃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对空气污染排放企业实施全面整改,大力削减工业废气排放强度。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力度,启动机动车尾气综合整治,严格按规定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加大不达标车辆治理和淘汰力度。加大建筑扬尘污染控制,全面落实清洁施工、文明施工要求。此外,还认真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加大秸秆禁烧的巡查和执法力度,重点对公路交通干线周边地区及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地区,进行不间断巡查。今年夏收季节,我市没有发生秸秆大面积焚烧的情形。
三是切实做好固废监管工作。对我市23家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完成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的申报登记基础工作。商卫生局修订了《市卫生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管理办法》,并联合开展了医疗废物专项检查活动。配合经贸委、安监局对双鹤药业遗留的废水处理库存的有机废水及报废的各类化学品中间体、化学试剂等进行了妥善处理。此外,还对绿利来的水处理污泥的处置进行跟踪调查和管理。对原化工厂"黑脚子事件"展开调查、取证及分析鉴定工作。半年来,共现场检查213厂次,开出整改通知30份。
四是认真做好核与辐射监管工作。对我市24家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等级划分(其中高风险单位4家、中风险单位4家、低风险单位16家),并定期对涉源单位开展严格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同位素防火、防水、防盗、防抢等安全措施与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放射源转移备案和转让审批制度,加强运输途中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放射源丢失、被盗、被抢等辐射事故。督促企业将闲置、废弃放射源和放射性物质及时送贮,减少安全隐患。此外,还切实加强企业申请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四)切实维护群众环保权益
一方面,铁腕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上半年,我局共开展了全市黑臭河道涉及的工业污染源专项检查、绿色护考等10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实施现场环境监察3070厂次,其中"三同时"项目检查109厂次,限期治理和挂牌督办督查189厂次,节假日和夜间检查19次97厂次。发出整改通知书531份,实施行政处罚8家。09年实行限期治理企业45家,其中已完工33家、停产整治3家、延期9家;市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项目6个,其中已完成1个,正在实施5个。上半年,全市共征收排污费1031万元。
另一方面,努力解决环境问题。认真落实领导接待、带案下访、听证等各项制度,紧紧围绕"三为三解"活动,通过采取问、听、记、做的方法,当面倾听企业、居民的意见,努力将环境污染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在环境纠纷调处过程中,做到投诉案件"件件有记录、事事有反馈"。半年来,共调处各类环境案件489件,其中:来信10件,来电440只,上级批转案件39件。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近20%,处理率达100%,群众满意率在92%。
(五)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以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危机意识。全力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在6月份,以市政府名义向环保部上报《2011年度市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步伐,上半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6家、ISO14000环境认证企业20家,中水回用企业6家。此外,还启动全市主要湖泊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和湖泊自然生态保护建设工程。
二是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按照"因地制宜、试点带动、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的思路,不断推进农村环保工作。加快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步伐,积极启动全市主要湖泊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和湖泊自然生态保护建设工程。着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扎实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和畜禽无害化养殖,特别是努力做好张浦白米村养猪场畜禽粪便能源资源化示范项目。此外,还完成省财政厅和环保厅对巴城镇绰墩山村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完成两家(千灯陶家桥村、淀山湖安上村)省级、三家(张浦新龙村、巴城巴城湖村、周市陆桥村)苏州市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村的申报工作。
三是加大环境保护宣教力度。一方面,深入开展环保法制宣教活动,努力提升公众的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和资源意识,引导民众养成绿色消费观念和现代文明生活方式。成功举办"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等系列纪念活动。组织30家企业向政府递交环境保护承诺书。此外,还成功创建市级绿色学校4所,市级绿色学校9所,苏州市级绿色社区11家,并组织11所学校开展省级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另一方面,着力加大环境状况和环境行为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环保工作。完成对328家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级工作。此外,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不断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等激励机制。
(六)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
半年来,我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生态环保"的活动主题和"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着力改善和提升全市环境综合质量"的实践载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理论与实践结合方面迈出了扎实步伐,以实际行动诠释了"科学发展、环保先行"的信心与决心。
在学习调研阶段,对于"规定动作"我们"一步不缺、一拍不少、一着不让",对于"自选动作"我们"抓住重点、彰显特色、突破难点、取得实效"。在分析检查阶段,始终贯穿"严密认真"这一条主线,努力突出"征求意见求广度、分析评议求深度"这两个重点,着力抓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广泛开展群众评议"这三个环节,较好地完成了分析检查阶段规定的各项任务,为顺利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转入整改落实阶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上半年,我局还围绕"排查风险点、筑牢防护墙"主题,努力提升廉政建设水平。一方面,着力建立健全制度建设,从项目审批、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固废管理、环境管理、环境评价、创建活动和资金使用等八个方面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专题辅导报告、"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读廉文、思勤廉、树政德"读书征文活动、赴看守所进行廉政教育等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全员的勤廉履职意识。
应该说,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我局的各项工作都得到了扎实推进,为做好下半年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当前我市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完成年度污染减排任务的压力仍然很大,改善全市环境质量特别是水环境质量的难度仍然很大,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特别是全市黑臭河道的整治难度仍然很大。另外,对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勤廉履职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研究,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下半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围绕"三保三促"发展目标,全力以赴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提供环保支持,要坚持以水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国家生态市创建成果,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环保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大减排工作力度,努力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经济要增长、污染要减排"这是环保部门"保增长、促发展"的首要任务。要努力确保全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挤出环境容量,这是我们基层环保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上级环保部门下达我市的刚性指标,完不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上级环保部门将对我市采取区域限批等严厉的限制措施,就会限制我市的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因此,我们责任重大。
一是要加大对年我市25个减排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抓进度、抓质量、抓落实,确保上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二是要充分做好迎接环保部对上半年减排工作的核查工作,细致核算好上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的数据,落实好相关台帐工作,督查各减排项目现场,确保督查组对我市减排项目、减排总量的确认。
二、进一步加大服务发展力度,着力增强服务水平。
"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是行政执法机关一大职责,我们要把服务与监管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服务融合在执法监管过程中。
一是要持续推进环保联络员走访企业、解决问题制度,开展好第三批43家企业的上门走访工作,努力帮助解决企业的环保问题和诉求。
二是要加大重大项目审批的力度。对190个全市重大项目中尚未报批的27个项目,开展走访活动,主动走访承建部门,指导报批、抓紧批结,确保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三是要加大对上争取的力度。要主动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汇报沟通,尽力解决项目审批、资金争取等工作。
四是要大力创新工作方法。一是要坚持现场办公制度,实地解决问题。二是要实施提前介入、超前解决"疑难杂症"。三是要灵活工作方法。环保审批、"三同时"验收等各项工作,只要在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达到审批时污染治理目的前提下,灵活操作,尽力让企业在合法的情况下,"早日审批、早日开工、早日投产"。
五是要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抓好查找出来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对查找出来四大类十七个具体问题进行梳理,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人员,加强整改情况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融危机带来了"污染要减排"的机遇,但也引发了部分企业为了节省成本,不顾环保要求,故意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环保事故隐患机率增大。对此,我们必须积极应对,强化监管。
一是要严厉查处故意违法行为,加密节假日和夜间执法频次,震慑故意违法行为,有效控制故意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要严格执行"执法从严、处罚从轻、重在整改"的监管原则,把监管重点放在源头控制和整改到位上,加强督查,落实限期治理和挂牌督办工作。规范"首查教育、两查整改到位不处罚"的执行。
三是要推行"详查"和"物料核查"办法,着力解决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
四是要加大水环境整治的工作力度。一是加快黑臭河道整治,根据市和我局制订的黑臭河道整治方案,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快推进、加快落实,重点放在生活污水截流上。二是加大饮用水源环境监管、监测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三是加大断面,尤其是省界断面的水质提升整治工作,按省厅及太湖办的要求,加快推进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组织落实治理措施,以最快的速度达到环保部考核要求。
四、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全力提升环境生态水平。
"生态环境也是生产力",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提升我市的环境生态水平也是落实市委保增长、促转型的关键之举。让青山绿水成为"可以储存的GDP",让各种资源得到永续的合理利用,会使我们本文来自转载请保留此标记。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与活力。
一是要加速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要积极争取进入第二批全国生态文明城市试点行列,年内完成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大纲的编制工作。
二是要努力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市及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复查迎检工作。全力配合做好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的争创工作。
三是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确保年初制订的完成10家循环经济典型、50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0家ISO14000环境认证企业、10家中水回用企业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是要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创建工作,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染源截污纳管工程建设,努力从源头上加强污染综合治理。
20xx年,在上级公司党组和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共同配合、支持下,我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认真抓好分管工作的开展。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一般火灾及以上事故、重大和恶性设备事故、职业卫生事件、环保事件和治安事件等,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20xx年公司发电量:完成xx亿千瓦时,超年度指标xx万千瓦时;机组利用小时:累计完成xx小时;供热量:累计完成xx万吉焦;截止20xx年xx月xx日实现安全生产xx7天。现将安全生产履职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责任、使命担当
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狠抓制度落实和责任落实。在思想上把安全责任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管理要求,牢固把握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全局性,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的建设。深入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从组织、制度、管理、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尤其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生产区域、项目施工现场的重点管控;通过主持召开风评内审协调、总结会,协调解决了内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内审问题的责任人,部署了内审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内审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带头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在行动中明确自己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签订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确保分管领域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生产岗位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重点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转换成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责任人,为公司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全面规划;通过公司安委会、安全生产分析会及时贯彻传达国家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和上级公司的要求,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问题和共性问题;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认真履职,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防止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打非治违”和“查漏洞、扫盲点、排隐患”专项行动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做到“四个从严”,采取集中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认真开展严、细、实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期间,全县连续五年实现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为实现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年初,县政府与xx个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第一责任人及责任目标,制定了考核办法,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岗,明确到人。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乡镇及开发区的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管、规范检查、事故查处等方面齐抓共管,共同督促和指导企业确保安全生产。
(二)“打非治违”暨深化“查漏洞、扫盲点、排隐患”专项行动卓有成效。
一是周密部署。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具体方案并成立了专门的组织,确定专人负责。在xx月xx日召开的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明确了责任单位。专门对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责任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对各单位、各企业怎样做,各督导组怎样督导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加强宣传。自xx月xx日起,通过有线电视飞播全县“打非治违”有关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在全县范围内张贴悬挂宣传横幅200多条,印发“打非治违”有关文件3000份。县安监局分两组深入重点企业进行现场培训6次。三是加强督导。从各有关部门抽调33人组成11个督导组,对全县10个乡镇、经济开发区及相关部门的两个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督导情况实行每周一汇报,每半月一调度。到目前,全县共组织检查生产经营建设企事业单位xx家,停产整顿无证、证照不全生产经营企业xx家,取缔无证非法生产企业xx家,排查各类隐患xx处,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推进。
一是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面xx月xx日,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动员大会,下发了《XX县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到目前,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正在验收阶段,6家一般企业已和久运评价公司签约。二是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工作方面。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约xx人进行了培训,邀请市安监局司瑞升科长进行授课。对全县xx家机动车维修企业职业病防治现状进行了摸底调查,并登记建档。下发了《关于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加强对企业职业危害情况的申报。目前,已申报71家。三是实现了重大节日和“十”期间的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带领相关部门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督查,强化对车站、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十八”大期间,配合市安全生产督导组开展安全生产督导,督导部门xx个,乡镇xx个,检点企业xx家。四是坚持依法行政,执法监察扎实开展。组织两个专项执法队对xx家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各乡镇和开发区安监人员,对所辖区域内的其它企业进行检查。集中执法开展以来,共下达责令改正书xx份,处罚告知书xx份。开展联合执法x次,发现隐患xx处,责令停产整顿x家,取缔无证生产企业x家。正在进行危化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和一般工矿商贸企业执法检查。五是安监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监察人员定期学习制度,组织安监人员参加了省安监局执法培训。全县x镇及经济开发区都配齐了专职安监站长,全年共组织安监站长培训两次。制定并落实了安全培训、许可提醒等多项服务举措,得到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好评。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x月x日,组织15个部门举行了“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发放安全生产知识读本、“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资料等共xx余份。
(二)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体同志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心协力,围绕2010年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认真履职,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今年,我科以《海岛保护法》开始实施和“国际海洋宣传日”活动为契机,采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举办咨询服务活动、悬挂宣传横幅和分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6月8日“全国海洋宣传日”,积极参与由县局组织在蟠龙公园举行的以“关爱海洋,我们一起行动”为主题的法律、法规及养殖技术咨询服务活动,深得广大市民欢迎。这样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为强化我县市民的海洋环保意识和依法用海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除此,我们还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及有关负责人、企业领导等,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增强管理者和使用者的法律意识。
2、加强海域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船舶行业经济虽有所缓解,但仍处于困难时期,2010年3月1日,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财政厅了《关于温台沿海产业带滩涂围垦项目申请缓缴海域使用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配合船舶企业做好缓缴手续。为企业办理缓缴海域使用金13家,累计缓缴海域使用金约7700万元;已缴海域使用金总额的30%,约3300万元,大大缓解了船舶企业的资金紧张问题;有7家船舶企业全部缴纳海域使用金,计3931.851万元;年审项目6宗,面积202.587公顷,收取海域使用金14.492万元;共计征收海域使用金7246.343万元。
2010年报省局审批项目4宗,确权面积25.5468公顷;县批项目1宗,确权面积8.3101公顷;注销海域使用权2宗,注销面积335.029公顷。根据《县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的要求,为企业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人民币6500万元。
3、加强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2010年先后开展了湾海域养殖区的海洋环境监测3次;六敖修造船基地邻近海域、核电工程邻近海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1次;市中心在湾增养殖区采集1个贝类做生物质量监测;省站在湾周边采集3个贝类做湾贻贝沉积物监测。
今年,我县进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会4家;对海洋工程涉及填海单位举行听证会的有2家;出具海洋工程初步核准意见3份。二是加大对在建涉海工程项目的监管工作,配合海监大队对项目用海、环保设施进行了跟踪检查,进一步深化环保执法工作,有效减轻污染损害,保护海洋环境。开展了重点工程项目施工期跟踪监测,推进工程项目海洋环评工作的顺利开展。
4、开展无居民海岛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无居民海岛使用现状调查,为了搞清我县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现状确切数量,根据《关于开展省无居民海岛使用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无居民海岛使用现状进行调查统计。全县共有使用现状岛屿18个,其中,一类是渔、农、林、牧养殖开发。其利用海岛海岸沿线进行围塘水产养殖或在岛上季节性、小范围的农、林、牧种放养殖共12个,约占无居民海岛利用总数的66.66%;二类是无居民海岛旅游开发利用。主要建有基础设施,码头、便道、简易房及水库等1个,约占无居民海岛利用总数的5.56%;三类是其它公共设施开发。如灯塔等共5个,约占无居民海岛利用总数的27.78%。二是报批外鲎岛、里鲎岛、横山洞外礁和1935号无名岛的开发利用。三是开展海岛地名普查登记工作,配合市局做好海岛地名普查登记工作,落实专人负责。
5、开展海籍调查及海域使用坐标转换工作
为了更好的完善海域使用管理,根据国家海洋局海籍调查相关规定,省海洋与渔业局出台了《关于海洋与海岛开发项目坐标转换工作规则的通知》,要求海籍测量中统一使用WGS-84世界大地坐标系。我局于3月1日委托广东省地质测绘院安徽分院开展海籍调查及坐标转换工作,至11月底海籍调查及坐标转换工作全部完成,目前正在录入系统中。
6、尽心尽责,积极为重点工程提供服务保障
本着“节约、集约用海”的原则,今年是全国实行围填海项目指标控制第一年,为我县争取用海指标,一是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二是积极做好服务,引导业主早日上报审批,已完成用海指标25.5468公顷。
为增加我县后备土地资源,充分利用有利政策,前瞻性地做好重点工程前期报批工作,为重点工程立项审批作准备。如,洋市涂围垦涉及到四个无居民海岛,因《海岛保护法》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为能在《海岛保护法》实施前批下四个无居民海岛,我们积极与省政府部门沟通,得到他们的认可,在2月底省政府同意四个无居民海岛的利用。目前,洋市涂围垦规划已报国家海洋局审批,11月13日,国家海洋局在举行听证会。火电厂前期围填涉及到海域使用,按程序审批时间长,经协商以疏港公路方式开展前期工作,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评已由专家评审通过,74省道浦坝大桥海域使用8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目前正在办理海域使用金减免手续。
二、存在问题
一是海域资源开发利用与科学保护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海洋开发中“祖宗海”观念仍然存在;二是养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征收难;三是政府工程项目末按海域使用与海洋环评审批要求进行施工,管理难度大;四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对船舶行业征收海海域使用金难。
三、2011年工作计划
明年,按照国家、省市县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市局下达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我县海洋管理工作和谐、健康、稳步发展。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积极配合《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做好《县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前期准备工作;
(2)根据《海岛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协助配合普查技术单位开展海岛地名普查工作;确定普查工作专人负责;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一、回首牛年,克难攻坚,自我加压,合力共建,实现了连续十五年水上交通安全零事故目标
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作为水上安全监管责任部门,县港航海事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县委、县政府、县交通局及州港航海事局的正确领导下,紧扣年度目标任务,团结拼搏,扎实工作,成效显著。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方面,出色地完成了纤夫节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维护,认真做好“5·10”事件维稳工作,确保了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特别是连续15年保持水上交通安全零事故,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绩;在行业管理、水上基础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继年被交通运输部表彰文明示范窗口后,年又先后被国家海事局表彰为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联合表彰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这充分说明我们的港航海事队伍是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干部职工队伍。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水上安全生产工作,健全了组织领导,将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船舶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网络,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安全责任。突出了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加大了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实现了水上交通安全零责任事故目标。
广大水运、港口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行业监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安全生产意识大大增强,为全县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一是规范码头管理的问题。现在的港口企业成分杂,历史遗留问题积淀多,经营证照大多不全,而且由于宜高速公路的动工,新一轮的乱挖乱建现象死而复生,非法码头经营屡禁不止。二是清江库区的码头开发建设相对滞后。库区蓄水后,现有多艘滚装船下水,却没有一处散货或滚装码头,船舶乱停乱靠,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三是水上安全生产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船舶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无证船舶违章经营、自用船和渔船非法载客、冒险夜航等现象时有发生。四是两江两库监管任务重,难度大,监管力量不够。
二、坚定虎年,锁定目标,迎难而上,再创佳绩,努力实现水上交通大发展
关于今年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目标,秀松同志发言中已经明确,我就不再多强调,关键的是确保水上交通安全零事故。着重讲以下几点:
(一)深化思想认识,做到“四个到位”。一是认识要到位。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安全无小事,水上安全更无小事,水上交通安全除非不出事,一出事往往就是“群死群伤”,所以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连续15年保持水上交通安全零事故的成绩只能代表过去,不能说明现在,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去调查、去扎实负责地化解落实。二是责任分解要到位。各乡镇、海事部门以及其他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自己的责任搞明确。各乡镇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及海事部门,负责全县水上交通的安全监管工作;县安监局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县公安局要依法查处阻挠海事执法的违法行为;水利局要负责做好农用船舶和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工作;旅游局负责旅游船只的安全监管工作;环保局负责清漂船只的安全监管工作。三是硬件设施要到位。码头基础设施要配套,船舶要满足适航要求,通信要保持畅通,渡口要确保达标。四是专人专管要到位。各涉水涉船乡镇,要建立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解决一定的工作经费,确保机构、领导、专管、经费落实,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创造条件。交通、海事要明确分管领导,抓好行业管理,特别是两江两库的安全监管不能马虎。各企业法人和渡口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强化齐抓共管,再次明确三个责任主体。关于各乡镇、各部门的责任,在上面已经讲了,这里主要强调三个监管责任主体,一是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的责任主体;二是以企业法人为主、自主负责的责任主体;三是以督查督办、跟踪服务、排查隐患、抓好整改、确保落实的海事部门、安监部门的行业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职负责,抓好落实,确保安全。
(三)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新格局。一是继续巩固四级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即县对乡镇、乡镇对村、村对船主和企业的责任体系。二是客渡船要严格落实“四必须”、“八不准”的渡运要求,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船舶保安规则》和《三峡库区船舶定线制规定》,建立制度,从机制上予以保证。三是要建立及时的、日常的信息沟通和定期沟通机制,如渡运的日报告制、月报告制、危险品运输船舶“三报告”制度,如水位、气象、安全等信息报告,发现大型漂流物要及时报告和互通情报等。四是要建立培训机制,加强现场培训、定期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如谨慎驾驶、不得抢航抢头及强行横越、主动避让他船;开航前、航行中、停泊前要通过高频电话,向过往船舶主动通报本船状态;积极督促乘船旅客务必穿好救生衣;不得碍航航行,严禁夜航、雾航、擅自带人、超载等违法运输;严格执行首末报告制度;加强值班,加固船岸系缆,及时收绞趸船,加强水上设施配套等等。五是要整合资源,立足发展,有利管理,积极探索公司化、集团化经营的新机制。六是要建立日常巡查、跟踪督查、排查隐患、务必整改、确保落实的程序机制。海事部门的重点,要把渡口基础设施建设、船舶适应状况、安全设备配置、船舶是否适航、船员是否适任、通行是否满足畅通、航行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对“两江”三无船舶、非法码头的打击,纳入工作重点,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予以处理。七是要建立应急预案,制订预防措施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机制,要密切关注两江两库滑坡体动态及渡口周边环境,一旦有预警,或发生山体滑坡,就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应对,果断处置,并严格落实海事部门的航行通(警)告要求。八是要建立年度综合考评,实行重奖重罚的机制。
三、加强领导,追加措施,明确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各乡镇、各部门、各业主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切实提高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一定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稳定。
一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建立和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专司其职的责任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链。
二要切实抓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各乡镇政府和交通、海事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落实好“五制”(档案制、销号制、通报制、安全风险评体制、第一时间报告制)。近期各乡镇、海事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紧密配合,采取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要开展一次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要根据各乡镇船舶、渡口分布现状和各辖区、各行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全面细致地开展安全检查,做到“三个到位”,即宣传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如船舶、渡口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渡口是否有政府设置批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船舶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足、配齐,船舶是否超载运输等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成有关单位和船舶业主进行整改。对未经审批私自设渡营运、货船载客、人货混装、一般货物与危险品混装、船舶带病航行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从重处理,确保船舶无违章、无“缺陷”、无“私设”,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三要突出监管重点。在区域上,要重点抓好两江两库水域监管;特别要针对三峡水库蓄水涨落对水上交通的影响,水库蓄水后通航船舶增多、安全隐患大等问题,加强监管,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在船舶上,要重点加强客渡船和滚装船的安全监管;在时段上,重点加强汛期、学生放学、学生考试和重大节假日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人行渡口要重点加强安保基础设施建设。
四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船等宣传工具和阵地,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手则》等法律法规,加强船舶管理员、渡口监督员和渡工的安全教育,提升安全责任意识,使广大水上运输从业人员知法、守法,尽力避免违章船舶的存在和违章航行现象的发生;各乡镇要深入到辖区内的学校,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督促学校定期安排适当的课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和家长都能够理解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群众、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今年,是新一届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任期的第一年。崇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方针,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依法开展工作,支持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
发展是第一要务
崇明县人大常委会把推动地方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发挥作用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方针,结合崇明产业发展定位,围绕助推低碳经济发展,重点加强对海洋装备产业、高效生态农业、生态休闲旅游业的监督,有力推动了崇明三次产业融合健康发展。2011年,海洋装备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300亿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450亿元的70%;农业总产值56亿元,实现增加值20亿元;接待游客350万人次,实现旅游直接收入5亿元。今年,我们继续围绕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加大监督力度。在推动农业转型发展方面,我们听取并审议了关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着力推动本县都市农业、高效生态农业的加快发展,为上海菜篮子工程和丰富市民餐桌多作贡献。在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一方面,按照上海建设“智慧城市”的产业布局,对坐落于崇明东滩的上海智慧岛数据产业园建设的推进情况进行了监督调研,推动园区开发建设早出成果,使之成为上海“十二五”期间信息产业发展重要增长点。另一方面,依托“长寿之乡”品牌以及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势,组织市人大崇明代表组对崇明发展中高端养老产业开展专题调研,重点研究有关扶持发展养老产业的政策措施,形成课题调研报告,上报市人大供市领导和有关方面研究决策参考。
民生是第一信号
崇明县人大常委会把推动民生持续改善,促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几年来,我们始终牢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推动就业、农民增收、教育卫生、社会保障、食品安全、交通出行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监督工作的重要位置,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督促支持政府不断改进工作,切实解决有关实际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今年,我们继续把关注民生、解决民需作为常委会工作的第一信号,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工作监督,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代表机关的作用。
改善就医环境,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我们崇明70万群众的最大愿望,也是我们人大常委会始终关注的重点。我们连续三年对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创建三级医院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崇明第二人民医院改建搬迁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审议关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位一体”功能落实情况的报告,针对“创三”工作中医学人才严重不足的瓶颈问题,以及群众普遍要求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药报销比例、实行即时即报等热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推动有关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今年,我们还将听取和审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为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加大公共财政对医疗卫生的投入、进一步减轻群众的医疗负担而鼓与呼。
教育是民生之计、执政之本。为推动崇明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对《崇明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针对青少年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县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了要把加强青少年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放在学校教育的重要位置,把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列入对学校教育考核的重要内容等意见建议。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为推动我县文化繁荣发展,我们对乡镇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听取审议了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及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支持政府加大对文化的投入,统筹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强文化服务管理,积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安居才能乐业。做好长兴、陈家镇、城桥新城等重点地区的动迁安置房建设,不仅关系到重点地区开发建设的进程,而且关系到动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对此,基层代表和群众的呼声强烈。我们积极采纳代表的意见,将重点地区安置房建设列入了今年常委会重点监督项目之一。4月份,我们听取审议了关于动拆迁安置房建设与安置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安置与动迁同步考虑、安置房与商品房同等质量标准、注重配套设施建设等意见建议,督促推动三个重点地区开发建设更好地为民谋福祉。
此外,我们还将供水集约化建设、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等情况列入今年常委会重要监督议题,督促支持政府认真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建设生态岛是奋斗目标
城市工业灾害是指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形成的城市工业危险源和安全隐患,以及由此引发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环境污染等事故,如火灾、爆炸、泄漏、中毒、辐射、污染、采空区和高层建筑物坍塌及交通等事故灾害。城市灾害系统中自然灾害已引起社会关注,但对城市威胁很大,高损性的工业灾害没有足够重视,甚至缺少必要的评估。随着我县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原布置在城镇近郊和远郊的工业点已逐渐成为中心城区。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县城镇高危行业、涉危企业分布广泛,安全基础十分脆弱,城市工业污染源、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性灾害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几年,我县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城市高危行业、涉危企业急剧扩张,大量基础建设项目、城市公共设施项目集中上马,人流、物流、车流日益繁忙,城市新的危险源和安全隐患不断衍生,群死群伤事故灾害发生的几率也进一步增大。因此,清醒地认识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强化打非治违、深化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的控制,减少污染排放,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应急保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城市工业灾害事故发生,促进城市安全科学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相协调,实现城市生活更加美好。
目标任务:到2012年底,基本建立全覆盖的城市工业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全县城区内城市布局合理,污染排放达标,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城市工业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突出安全隐患得到初步治理,城市工业灾害事故明显减少;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工业灾害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城市工业重大危险源得到全面监控、重大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城市居民防灾抗灾意识明显增强,城市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基本杜绝恶性城市工业灾害事故。
三、防治领域和工作重点
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城市及其周边3公里内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处置单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船舶等;
城市工业管线:输送气和其他化工产品的管线,以及受到城市工业管线内危险化学品泄漏、渗透威胁的地下水沟、通道和地下工程等;
城镇燃气设施:城镇燃气门站、气化站、混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储配站、市政供气管网、加气站等;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含各类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机动车辆等;
建设项目施工和运行管理:城市建筑、隧道、桥梁、人防工程等施工工地、城市公共交通;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房屋结构特别是房屋主体结构(大型层面结构)安全、装饰装修安全、特种构筑物(烟囱、水塔、吊车、珩车系统)结构安全等。
供水供电和排水排污设施:城市自来水厂、加压站、供水管网,发电厂、输变电站、供电管网,以及排水、排污设施及管网等;
地质灾害:土地的金属污染、城市地下水的污染、城市不同层位的地下水贯通、地面沉降、城区边坡滑坡等;
辐射:城市工业放射源、核放射源等;
雷击:城市工业企业、建筑物及塔类设备等;
其他可能形成危险源或隐患的设施、设备和场所。
四、组织领导
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其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县人民政府成立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指导、统筹、协调、督促全县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
县人民政府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单:
成员: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广电局、县质监局、县旅游局、县气象局、县人防办、县消防大队、县电力局、县政府应急办、县科技局、县房产局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阳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成立城市工业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12月5日前报县城市工业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1年10月至11月)。层层动员部署,营造舆论氛围,全面启动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
(二)排查摸底(2011年11月至12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全面排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城市工业污染源、危险源和安全隐患,分级、分行业(领域)建立城市工业污染源、危险源、安全隐患档案和电子信息库。
(三)制订防治方案和治理规划(2012年1月至6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制订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城市工业灾害防治方案及高危、涉危工业布局调整规划。
(四)综合治理(2012年8月至2012年12月)。一是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城市违规排放、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各级政府统一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在城市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违规排放、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各领域的违规排放及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以及人员聚集场所的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应予处罚的严格依法处罚,应予取缔的坚决依法取缔。二是深入开展城市工业污染源、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面排查城市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方案,确保治理到位。三是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分级建立城市工业灾害监控网络,对可能发生突发性或累积性工业灾害的污染源、危险源、安全隐患,全面落实监控人员、手段和设备,严密监控并及时预报、预警。城市建成区重大污染源、危险源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储罐、装置、场所全面实施在线监控、自动报警、自动控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要完成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四是加强城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城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指挥协调平台和专业队伍建设,加强紧急避险场所和设施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的能力。
(五)考核评估(2013年上半年)。2012年一季度和2013年一季度,县人民政府组织考核评估组,对所属部门、乡镇政府开展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进行阶段性考核评估。县人民政府分别于2012年第二季度和2013年第二季度组织对各乡镇和中心城镇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
(六)巩固提高(2013年至2015年)。巩固前段城市工业灾害防治成果,全面实现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目标,分级建立城市工业灾害防治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源头治理。科学制订城市产业发展规划,关、停、并、转污染性大、危险性大、能源资源消耗大、生产工艺落后的企业,加快淘汰和收缩高危产业,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特别是生产,优化城市产业结构,推动城市产业升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把安全关,认真执行项目立项、土地和资源审批、安全等行政许可制订和产业政策,严格市场准入。督促各类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各项建设项目纳入“三同时”制订管理,有关部门要严把审查验收关。原则上城区内不得新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项目。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用于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的财政投入。县政府每年至少安排一百万元专项资金,引导城市高危产业优化升级和涉危企业关停并转,支持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尤其要确保历史遗留的城市工业污染源、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按期治理到位。县发改局、经济和信息化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每年在资金安排上对城市工业灾害防治重点项目要给予重点倾斜支持。城市工业企业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工业灾害防治。
(三)严格考核考评。根据城市工业灾害防治总体规划,分年度将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逐月通报、及时警示、年度考核制度。将城市工业灾害防治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和文明城市(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职、防治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城市工业灾害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制定城市工业灾害评估指导意见,组织专家定期对城市工业灾害危险程度进行评估,实行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