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4 12:52:4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食品药品科普工作计划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3月3日上午,春雨潇潇,人民广场上彩旗飘扬。湖北省襄阳市“践行雷锋精神,做文明有礼的襄阳人”主题实践活动暨“践行雷锋精神万名志愿者公益大行动”正在这里热火朝天地进行。市委副书记施真强、政协副主席罗琼久、副市长丁亚琳等参加活动。
全市志愿者协会及各分会的万余名志愿者将参加此次行动。襄阳市科协副主席花蕾带队,组织科普义工参加了科普知识义务宣传、咨询活动。市科协专门成立了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科学制定了“科普志愿者公益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关注百姓民生、科普服务大众”的活动主题,把民生科普作为科协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来抓,确保了活动的圆满开展。
在活动现场,市科协针对城市科普宣传的实际情况,既强调形式的多样性,更注重内容的实效性。市科协精心编印了《食品安全科普手册》图书与《食品安全常识》科普展版、《大众科普手册》等一批科普资料,分发到市民手中;组织质检、农业、食品药品等科普专家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有关的食品安全问题,宣传食品安全与营养、农副产品的选购、消费者权益维护等生活常识等,现场教居民如何识别劣质大米、硫磺熏过的银耳等常识。同时,发挥科普大篷车宣传优势,采用声、光、电、图片展版、3D动画等科普展品进行展板展示,介绍了食品与卫生、人与自然、紧急避险等基础知识,提高了群众的科学知识素养。
这次公益活动,共为群众发放了《食品安全科普手册》和《大众科普读本》等资料7 000多份,提供各类技术咨询1 000余人次,受益群众达3 000余人次;开动科普大篷车进广场、走社区进行了科技成果、实用技术、科普常识等科技成就展;襄城区铁佛寺社区组织辖区科普轮执单位开展了“健康科普进社区”大型现场义诊活动,受惠群众达2 000余人次;3月2日与妇幼保健院在市科技馆开展科普大讲堂活动,培训群众200多人次;结合科协全年“科普益民工作计划”,建立了科普志愿者公益行动的各种长效机制,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科普宣传深受欢迎。(王武 田英 摄影:刘欣 编辑:马瑛)
(湖北省科协)
一、落实安全责任
(一)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我县监管事权划分,细化监管责任,明确监管任务。建立健全考核制度,量化评价标准,开展绩效考核,落实监管责任,对在日常监督、专项整治中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督促经营企业落实责任。督促保健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健全岗位责任制度。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增强其守法经营意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与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管相对人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落实经营企业守法经营责任意识。
二、完善各项制度
(三)进一步规范许可(备案)审批流程。健全完善现场检(核)查制度和现场检(核)查员管理办法,建立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事后监督制度,完善许可退出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供货商审核制度、经营企业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产品台帐等制度,提高经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日常监管
(五)严格许可管理。严格落实保健食品申报资料审查要求,加强受理审查,规范现场核查,把好准入关。加强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审查,严格广告审批。
(六)加强经营企业监督,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做好保健食品流通许可与食品流通许可的衔接。结合我县监管实际,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监督检查频次,确定重点品种、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四、强化综合治理
(七)突出监管重点。探索实施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强对进货查验、台账建立、索证索票等重点环节,超市、保健食品专营店、药店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
(八)巩固和扩大打“四非”专项成果。以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继续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主动出击,对“四非”问题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重大案件、通报过的重点企业、非法添加的产品、制假售假的窝点和违法行为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进行再检查,继续保持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加强保健食品科普宣传,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公众对保健食品安全的信心。
五、健全信用档案
(九)摸清监管对象底数。全面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管档案,完善“一品一档”、“一店一档”等档案信息,推动监管与信用信息的健全完善。
当前,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已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一)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二)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并作为日常监管检查的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特别要针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
(三)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上述行为,同时依法追究其他相关责任。对生产贩卖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厂主和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产食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快惩处。有关部门要制定依法严惩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具体办法。
(四)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案件查办机制。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相关监管部门发现非法添加线索要立即向公安等部门通报,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对涉嫌犯罪的,公安部门要及早介入,及时立案侦查,对影响重大或者跨份的案件由公安部挂牌督办。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五)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工业和信息化、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并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加强对化工厂、兽药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要严密监测,坚决打击通过互联网等方式销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各地要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二、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
(一)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质检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严厉查处制售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督促企业将标签标识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和进货查验的重要内容,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二)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各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尽快制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明确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三)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卫生部要从严审核、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2011年年底前要制定并公布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识标准。对暂无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有关企业或行业组织可以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参照国际组织或相关国家标准指定产品标准的申请,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快食品添加剂标准指定。卫生部、质检总局要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措施,做好标准指定完成前的生产许可和监管衔接工作。质检总局要及时审查公布获得进口许可的无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的产品名单,拟生产同一品种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可以按相关规定提出制定标准立项建议,在卫生部制定并公布该标准后,按有关规定申请生产许可。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一)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滥用的添加剂,要立即通报卫生部。卫生部应及时组织研究更新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发现违法制售使用非法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要及时将信息通报给相关地区和部门。相关地区和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立即依法采取控制措施,查处违法行为。卫生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完善规范信息通报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的具体措施。
(三)强化诚信自律。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2011年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报告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
(四)强化社会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员、协防员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员、协防员队伍建设。积极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认真追查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查处的食品安全案件。同时,要打击虚假新闻,对造成社会恐慌的假新闻制造者,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强化科普宣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各类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以及严厉惩处的措施,要宣传至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各地要特别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集中宣教培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四、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一)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查证验货、购销台账、过程控制、产品召回等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大型食品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所属公司产品出现问题的,要暂停本企业所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
(二)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统一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将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需要。
我县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整个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水产品经营户及个人的质量安全意识有了明显增强。现将本年度所做的主要工作小结如下:
一、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0年新发证1家,规范养殖发证率100%,水产品年产值和产量均达到增幅10%,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问题水产品。
完成网络监管平台任务,参与食药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活动,报送相关资料并制作展板。
二、全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1、狠抓渔业绿色健康养殖,提升渔业综合生产能力。抓好品牌建设,按照“生产四化”标准,规范管理已发证的4家水产养殖户,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养殖记录,规范养殖行为。抓好渔业科技下乡和信息测报工作。
2、狠抓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管理。一是全力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体系建设。结合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我县将食品安全问题列入民生工程管理。水产站作为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食药局的各项工作,准备检查资料,制作宣传标语和宣传园地,把创建工作落实到实处。二是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和监管。制定了《xxx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x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办法》,与养殖企业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现场执法检查4次,查看三项养殖记录4次,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水产品。三是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悬挂安全生产横幅,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水产品质量等方面安全咨询,切实增强社会群体的安全防范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深入一线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3、强化渔政管理,保护生态资源和渔业生产秩序。
4、认真填报《渔业统计年报》,做好xx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管网格化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配合食药局的其他各项工作。
5、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促进渔业规范管理。
6.规范管理办理水产品养殖许可证,确保持证经营。
通过对水域滩涂养殖证的管理与核发,进一步规范养殖秩序,积极引导发动,推行规范化生产,认真落实《渔业法》,实现全县水面资源的合理配置。
7.其他工作
做好xx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管网格化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配合县食安办做好有关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三、存在问题
1、技术推广体系不完善。渔技推广基础条件较差,全县渔技推广机构力量薄弱,人员和经费少,推广手段单一,制约了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快速转化。
2、渔业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3、国家投入渔业项目资金少,投资融资能力弱,渔业生产发展后劲不足,工作开展难度较大。
三、下年度工作计划
1、继续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行为管理。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有序、稳步、安全做好清理整顿水域滩涂养殖捕捞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占用河道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
2、严格管理,确保持证经营。严格水域滩涂养殖证的管理与核发,进一步规范养殖秩序,积极引导发动,推行规范化生产。认真落实《渔业法》,实现全县水面资源的合理配置。
3、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实行定人包片分管制度,从源头杜绝有害水产品流入市场。把水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水产重点工作来抓,明确责任,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4、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以《水产品质量安全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力度,依法从严控制生产投入品,逐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5、积极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积极引进先进的养殖新技术、新品种,提高整体科技水平,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力推行健康养殖技术,积极筹备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
6、加强渔政管理。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渔政管理的建设,不断完善和规范各项处罚条例,加大处罚力度。
7、积极配合食药局完成与水利相关的各项工作。
8、认真填报《渔业统计年报》,做好xx市食品安全责任监管网格化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
9、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加大隐患排查。各乡镇要组织开展对本辖区水产育苗与养殖生产中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的风险隐患大排查,仔细查找、分析、评估水产育苗与养殖环节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解决问题,要抓早、抓小、抓苗头,争取第一时间排查、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整改,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五项制度”、“三项记录”落实情况,生产许可证持有情况,是否存在和使用国家禁用药品和有毒有害物质,确保记录真实、完整,制度落实到位;加强渔业投入品管理,做到渔业投入品质量可追溯。对“四不配合”、以往抽检样品呈阳性的以及不规范的养殖户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排除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
3.增加监督抽检次数。以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为主要检测对象,加大产品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率和数量,扩大抽检覆盖面,按时完成各级年度抽检计划。严格控制渔药的使用,联合畜牧局对渔业投入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始终对违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违禁药物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防止违禁药品流入水产育苗与养殖环节,管好源头。
4.资源整合。各乡镇要加快整合步伐,落实人员、装备配备,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综合服务体系,积极构建严密、科学、高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全面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5.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整治、产品抽检、案件执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依托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对水产品生产经营诚信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6.应急处置。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对处置能力。加强应急值守,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反应和统筹协调能力,确保及时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7、加强领导,强化落实。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乡镇要责任到人,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把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8、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注重加强与食品药品、公安等部门的联动配合,按照规定做好监测信息报送及共享,形成监管合力。积极研究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绝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将整治有关信息报送县水利局及有关部门。
9、健全投诉举报体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实现举报投诉应奖尽奖。
一、做好科技进步考核和科技发展规划工作
从年初开始,我局按照国家科技进步考核的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从年初开始,我局即参照上一年度国家科技进步考核的有关标准着手准备参加考核的有关材料,并主动与市科技局和思明区等全国科技示范区联系、咨询,提前开展参加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年度工作与考核指标有差距部分及时进行查遗补漏。
3月下旬召开“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把*-*年*区科技进步考核指标填报工作的部分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明确职责,动员力量,抓好任务落实。在全区各部门的积极支持下,区科技局相关人员的加班加点,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区”考核材料的呈报工作。汇编了包含科技进步考核31项指标、300多页的科技工作说明说(证)明材料。考核申报材料已送达省科学技术厅。
做好迎接实地考查的准备工作,在8月17日接受了省科技进步工作考核组到我区实地考核科技工作。此项工作为在五年内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奠定良好基础。
积极开展*区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多次到生产性企业开展实地调研,组织专家、区政协委员座谈,总结汇总意见,组织制定科教兴区战略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在化工、机械和电子三大支柱产业、新材料和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港口物流技术、观光农业技术等重点技术领域内有所突破和提高。根据省市领导到*调研的讲话精神和区委一届六次会议精神,对规划草稿内容进行调整充实,重点体现如何充分发挥*区的区位优势、国家级台商投资区的政策优势、港口优势,建立和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基础设施,增强科技自主能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全面提升综合科技实力。
二、不断提高“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效益,优化科技投入机制
今年区财政拨款1314元作为科技三项费用经费。我局认真开展*年度科技项目立项工作,上半年共受理了18项科技计划项目,为切实抓好项目的甄选工作,区科技局多次派人专门走访申报单位,深入了解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并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和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论证、评审。在项目的评审上做到精挑细选,发挥“科技三项费用”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重点突出产业科技及科技创新,以科创中心、医药化工、农业生态及社会发展为重点项目,扶持一批对促进*产业科技进步有重要作用的科技项目。科技突出本区科技工作特色,管好用好“科技三项费用”。
9月份下达了今年第一批13个项目,共计科技三项经费891.5万元,其中无偿资助411.5万元,贷款贴息480万元。第二批计划项目将以支柱和新兴产业为主,拟在12月中旬前完成。
在去年债权债务清理的基础上,我局继续追讨逾期未回收的科技三项费用。经过积极追讨,今年共回收科技三项费用110万元。其余应收款项,目前正由法院督促债务人还款。
三、推进海投科技创业中心的建设,建立健全科创中心管理机制,构筑技术创新平台,为科技发展创造条件
积极支持该项目的建设,为保证项目进度,在*年区科技三项经费中安排无偿资助400万元给予扶持。目前1#、2#厂房6月份已投入使用。3#、4#厂房已全面封顶。5#、6#厂房正进行前期准备工作,预计*年12月投入使用。
积极与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招商中心、留学生创业园等单位取得联系,通报科创中心建设情况,协调解决有关建设及运作方面的问题,并以上述单位为桥梁,拓宽科创中心的招商渠道。在我局的牵头下,目前已有凯弗隆(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迪尔康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进驻,另有两家签订入驻协议,共完成厂房租赁面积约21587㎡,预计年产值达6.15亿元人民币。至此,海投科技创业中心自投入使用以来已基本完成第一期招商目标。
结合厦门市知识产权转化基地暨海投科创中心管理机制,我局牵头发改局、经贸局、新阳公司认真研究和提出海投科创中心的管理办法,积极推动政府出台科创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科创中心的管理。同时以优惠政策吸引科技型企业进驻科创中心,将拟安排区科技三项费用对经评定批准入驻科创中心的企业的科技项目给予不同程度的扶持,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较好的创业环境。
四、建立健全科技工作网络,优化科技发展环境
成立了*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强了对科普工作的领导;组建了区级50多人的科普志愿者队伍,组织各种科普宣讲团,面向社会各阶层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在社区开展了科普工作,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聪明才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我区成立了*区人民政府科技顾问团,聘请首批11位专家为我区人民政府科技顾问,发挥专家在制定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重大高新技术项目投资活动方面的评估、论证、咨询作用,为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扶持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五、做好科技管理工作,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工作
积极推荐、组织企业参加各级、各类认定。经专家考核及评审,我区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及厦门尚明达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被认定为*度第一批16家厦门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骨干企业,其中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是厦门半导体照明产业领域的龙头企业。另迈克制药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新型抗抑郁药物“迈克伟”(西酞普兰片)的产业化项目计划生产的药物于*年2月正式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颁发的新药证书与生产批件,目前我国仅有两家企业获得该产品的新药证书与生产批件。
在我区科技局的协助下,经专家评审,我区英科新创(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另外两家单位联合研制的SARS病毒荧光PCR核酸检测试剂盒项目获*年厦门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海投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高品质健康住宅浪琴湾工程开发项目获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走访我区生物制药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并形成调研报告。组织了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交流活动,建立政府与企业沟通互动平台,促进企业之间的科技信息和技术设备的互利共享。为加强我区制药行业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探讨解决企业在科技创新、人才培育、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共性问题,推动行业内技术力量的互利共享,帮助政府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我局组织召开了“*区制药企业科技交流研讨会”。制药企业共有8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他们都感谢我们为他们搭建的交流平台,通过研讨获得很多同行的相关经验,效果较好。
六、加大科普工作力度,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质
科普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公益性的工作,是科技工作的重点之一。我局灵活多样地开展各种群众性科普活动,提高民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大力支持科普教育工作,营造科普工作良好社会氛围。我局拨出部分资金支持各有关单位,今年共下达了*年度青少年科普活动项目补助经费共计万余元支持7所中、小学的项目。我局和教育局联合举办了第一届*区中小学生信息竞赛、*区科技创新大赛等大赛,组织学校参加*年厦门市青少年机器人大赛,获得2个项目第三名的好成绩。这系列竞赛有效地加强了对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管理,推动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大力开展面向农村、社区的科普培训工作。农村科普培训方面,为了提升我区农村劳动力的农业应用技术水平,我局认真组织《*年度星火培训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由两镇科委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培训工作。并与区妇联合作开展面向农村妇女“家庭网上行”的劳动技能培训,培训达200多人次。
积极开展面向村、居的科技下乡活动和经常性的科普宣传工作。我局先后到石塘、青礁、莲花、海发社区等村、居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展出科普挂图50多幅,共分发了1200多册养殖,蔬果培育、用电知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题材的科普材料,前来科技咨询600多人次。科技周活动期间在东屿村开展了以农业、科技、卫生为主的宣传咨询活动,赠送科普书籍1000多份,前来咨询的人数达到200多人,并组织区疾控中心医生为社区居民作肿瘤防治知识的讲座及卫生下乡便民义诊,共有300多人参加讲座及义诊,发放宣传材料1000多份;9.17科普日期间,区科协组织科普志愿者在公众相对集中的地方散发“科学发展观——资源节约与可持续利用”为主题的科普资料2000多册。在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期间,向全区发放“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阻击高致病性禽流感”宣传材料5000份。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拨款在东孚镇修建了10米标准科普画廊一个;在*村文化活动中心设科普书架,赠书300余册,丰富了村民和居住在该村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科学生活。在六一期间,区科技局与区妇联联合举办“*区庆六一‘阳光洒满童心’科普教育活动”,区科技局组织了64名区里品学兼优学生参观科普教育基地。
七、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提升科技部门的整体形象
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提高机关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机关,区科技局制定了*区科技局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科技局机关效能建设的九项制度、科技局绩效评估方案及政务公开方案、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实施方案。促进全体干部在履行职责、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所提高。结合实际,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工作责任意识的意见》,要求全局干部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开通“*区科技信息网”,逐步完善我区科技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实现科技信息的交流与共享。建设的网站除进行科技管理和科技法规宣传外,突出招商和服务功能。重点结合科创中心的宣传和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宣传,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同时更好地服务于本区的大量科技企业的项目申报、科技政策信息查询、交流。使*科技网成为*区对外的一个窗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构建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
八、不断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与联系,努力拓展工作领域
与人防办共同组织人防演习工作,组织海发社区志愿者32人,成立防灾害志愿者队伍,邀请专家开展培训,4月下旬,成功进行了一次人防和抗自然灾害演习。
为高标准完成我区战时经济动员物资保障任务,保障战时各项科技装备、信息通信的正常运行,由区科技局牵头组建*区建信息通信保障大队(包括电子通讯技术保障队及计算机网络保障队),我们积极组建了由三家通讯公司20人参加的通讯技术保障队和55位电脑教师组成的计算机网络保障队,做好区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
配合司法司法局做好“四五”依法、普法科普工作,配合计生局做好科技计生工作,配合教育局做好“双高普九”科技教育工作。
*年工作计划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推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不断加强技术创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创建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全面提升*区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科技应用水平。主要工作思路如下:
一、培育企业技术中心,逐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
积极开拓高新技术领域,发挥科技专项带动作用,培育具有区域优势和国际竞争力新的产业群体。在继续发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培植生物与新医药等产业,拟引进一家生物与新医药的龙头企业,带动我区生物医药行业的发展。
加快利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第三产业,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继续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在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信息化示范工作。
培育企业技术中心,逐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推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逐步推进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中介机构为依托,科技开发、产学研一体化的基本运作方式,应用开发为重点的技术创新体系。扶持培育一批经济实力雄厚、科研开发能力强的企业创办技术中心,切实增强行业内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产业技术应用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二、建立和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优化科技创业环境
积极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创业环境。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与高校、研究单位的紧密联系。引导中小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每年安排部分科技经费支持产学研发展。加快厦门知识产权转化中心产业化基地建设,吸引各类高新技术成果在基地内转化。
抓紧落实建设*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工作,鼓励建立科技咨询、科技孵化、科技信息、科技创业投资、知识产权服务等功能的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将适合市场化运作的行政职能委托给规范的科技中介机构,营造创业环境,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软硬件设施配套齐全的创业基地。
制定、落实科技发展优惠政策。积极探索更加富有吸引力和亲和力的人才机制,积极引进各类人才,通过产学研合作,积极引进学术技术带头人、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等我区急需紧缺人才;通过多种形式奖励科技人才,制定区级科技贡献奖励方法,考虑在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过程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才。逐步制形成有利于科技进步的社会环境。
三、逐步完善多元化科技投入,拓展科技融资渠道,做好科技项目的招商工作
加快建立科技创新投融资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投资体制。一是抓好科技三项费用的管理,做好科技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择优立项,有效发挥资金引导作用。实施积极的财政科技制度,完善财政科技拨款体制,围绕“制高点”和“增长点”,实施能发挥重大经济效益的科技项目。二是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福建省、厦门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争取各级资金扶持。三是积极探索与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的合作,为中小企业组织和科技项目开通资金渠道。
积极探索把科技三项经费与高新技术产业的招商引资相结合的办法,通过项目资金,鼓励、吸引和促成科技型企业落户*科创中心;促进孵化中心与国内外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广泛的联系,吸引各类高新技术成果在基地内转化,培育具有自的民营科技型企业;围绕支柱产业的发展,扶植和培育配套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培育战略性产业。
四、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工作,完善创新服务体系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进行的高新技术项目推介会和省级项目对接会,与企业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加速科技成果和高新技术在我区企业中的推广应用。
继续走访我区电子、化工、生物制药、新材料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了解企业发展需求,主动介入帮助解决问题。引导中小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开展合作。尝试组织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交流活动,建立政府与企业沟通互动平台,促进企业之间的科技信息和技术设备的互利共享。
充分发挥“*区科技信息网”的服务平台作用。已经建成的区科技信息网是是我区综合性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它向全社会提供全天候、网络化科技信息服务。通过区科技网络这一宣传平台,将科技信息资源对社会开放,为人们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
一、区中医药发展现状
截至2010年,区开设有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公立医疗机构10家,民营医院5家,中医门诊部1家。全区共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37名,执业助理医师12名,其中职称分布情况:正高4名,副高12名,中级29名,初级104名,分别占中医卫技人员比例的3%、8%、19%、70%,另有中药师43名,2010年全区公立医疗机构中医药门诊人次为30.5万人次。当前,制约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是:
(一)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不健全,服务可及性不强;
(二)全区中医药人才缺乏,高职称、高学历中医药人才比重不高,中医药人才断脱档现象严重,无市级名中医;
(三)代表区中医药发展龙头的区中医院中医药文化底蕴不足,中医特色和优势不突出;
(四)中医药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和优势学科难以凸现,中医药科研、教学和学术能力整体水平较低。
二、未来五年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1-2012年,充分整合和挖掘我区中医药特色优势资源,创建成为省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2012-2015年,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努力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确立以创建促发展的工作措施,到2015年,在全区基本建立起城乡统筹兼顾、发展协调、功能完善、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高,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有较大改善,区域中医药疾病防治中心基本确立,能够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治疗及治未病需求。区中医院达到二级乙等专科中医院水平,老百姓对区域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满意度位居全市前列。
(二)具体指标
到2015年,全区年中医药门诊服务人次达到80万人次以上,开设中医(中西医)服务床位150张。基本建立以区中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为基础力量,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为补充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人才的招录、引进和培养政策,加强中医药人员招录和引进力度,“十二五”期间,每年招录和人才引进的人员中中医类别人员比例达到25%以上。依托区中医院着力打造区域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努力实施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到“十二五”末期,争取拥有市级名中医3名、中青年名中医5名、基层名中医5名以上,区内全科医师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搭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平台,开展3年一周期的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按照相互促进、错位发展的原则,争取到“十二五”末,建成市内有一定影响的中医特色专科2至3个。加强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人员推广应用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简、便、廉、验”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使全区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掌握并应用5种以上适宜技术。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加快建立以区中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为基础力量,民营中医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布局科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适应群众医疗需求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1.加强龙头医院建设,努力实现区中医院跨越式发展
合理规划区中医院业务发展计划,通过政策支持、经费保障及各方努力,将区中医院建设成为适应群众需求、设施设备齐全、服务功能完善、人员结构合理、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专病)优势明显、服务质量优良的具有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中医院。
(1)突出中医药特色,大力推进中医龙头医院建设。区中医院要始终坚持以中医为主、西医并举的办院方向和服务宗旨,每年新录用临床类卫技人员当中,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应达到60%以上,50%以上的西医临床医生应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医院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及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的比例也应达到60%以上。采取有效措施,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激励机制,着力推进中医药特色建设,确保规划期内顺利通过“二级乙等”中医专科医院评审,使区中医院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建成集医疗、教学、科研、中医药文化传播、对外交流为一体的区域龙头型中医院。
(2)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中医特色专科建设。从2011年起,结合区域及医院工作实际选取4至5个目前老百姓迫切需求及有一定发展基础的科室进行重点扶持和发展,着力培育区中医特色专科,实现“院有专科、科有专病、人有专长”的优质中医药服务模式,在“十二五”期间,要建成市内有影响的中医特色专科2至3个。发挥中医专长,优先加强专科专病建设,逐步构建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和专科专病协同发展,全面促进区中医院各科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3)发挥辐射示范作用,充分体现中医院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区中医院要高度树立作为龙头医院的示范带头意识,以发展我区中医药事业为己任,积极、扎实、有效的推动医院医疗、科研、教学和学术能力整体提升。在龙头医院自身做大做强的同时,依托人才队伍、专科(专病)等优势项目,辐射带动区域中医药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一是发挥中医药人才优势,通过建立定向的协作关系,实现区域内名老中医和基层中医骨干“下派、上送”的双向流动机制,以传承带教的形式努力实现区域内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二是依托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的开展,培训区域内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的师资队伍,定期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广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并做好技术应用的指导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疾病的中医服务能力。三是通过加强科研、学术和临床工作的研究探索,归纳整理中医药理论知识体系,形成地域特色鲜明、临床疗效显著的经典病例,通过举办学术讲座或制订技术规范等形式,提升各基层医疗机构对特定疾病的中医药治疗能力。四是筹建区名中医馆,下设名中医诊室若干间,邀请省、市、区级名中医挂牌坐诊。开展名中医师承带教工作,通过整理、总结、继承、发扬和创新名中医的学术经验,培养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和新一代名中医,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成为中医药技术传承推广和中医文化建设的良好平台。
2.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
根据《国家社区中医药服务指南》的规定和要求,将中医药服务内容列入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六位一体”工作目标,建立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长效机制。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大对中医药基本设施建设和设备投入力度,到“十二五”末,争取均建成功能完备、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努力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才的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中医馆或国医馆等特色医疗服务。
3.加强中医药服务的网底建设,大力推广和应用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
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为指导,以区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培训为载体,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临床全科医师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使6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掌握并应用5种以上适宜技术,为农村和社区老百姓提供简单、便捷、有效、廉价的基本中医药服务。
(二)完善中医药人才招录、引进和培养政策,全面加强我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招录一批、引进一批和培养一批的政策手段,积极探索中医药人才发展机制。加强中医药人员招录和引进力度,确保“十二五”期间每年招录和人才引进的人员中中医类别人员比例达到25%以上,并做好人员培养培训工作,使全区中医类别的医师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岗位培训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依托区中医院着力打造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努力实施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中医药人员培养、招录引进力度,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1)针对区域内中医药人才缺乏的现状,适当增加卫技人员的核定编制数,确保各单位在每年人才招聘中中医类别人员录用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区中医院每年新录用临床类卫技人员当中,中医类(含中西医结合)应达到60%以上。通过几年的招录工作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中医类别医师(包括备案和返聘的中医人员)占医师总数的25%以上,使4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医类别医师,确保中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人员满足日常工作服务需求,并达到国家级、省级示范区创建的要求。
(2)实施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计划,鼓励和支持中医药技术骨干参加中医药研究生学历教育、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国内外临床中医学习班、培训班等项目的学习深造,加快培养一批医德高尚、理论功底扎实、专业技术精湛的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
(3)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岗位培训,实施短期和中远期中医药人员培训计划,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城乡社区卫技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争取到2015年,区内全科医师、社区责任医生和乡村医生的中医药知识培训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类别医师100%完成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
(4)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积极组织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班、中医药学术讲座、中医药专科和本科的学历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中医药知识学习和教育的氛围。开设中医名家大讲堂,邀请重点学科、特色专科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定期开讲。
(5)加大中西医结合临床人才的培养力度,继续组织实施“西学中班”培训,要求中医医院50%以上的西医临床医生参加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充实壮大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更好地适应现代医疗服务需求。
(6)突破人才瓶颈,加大中医药人才引进与培养。将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列入区域卫生人才引进的重要工作任务,同时通过聘请有名望的高级中医药人才担任中医院名誉院长,加强医院的管理,围绕医院重点发展和扶持的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千方百计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
(7)结合《区卫生系统柔性引才管理暂行办法》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加强与省、市知名医院及医学院校的合作交流,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合作带动提高区域内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2.积极实施名中医评选活动,大力推进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
制定并出台《区名中医评选及奖励办法》,按照客观、公平、公正、满足老百姓需求的原则,评选一批中医药技术专长、临床经验丰富、医德高尚并有良好带教经验的区级名中医,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理论基础和勤于学习的中青年骨干作为他们的学术经验继承人,通过跟师临床应诊、学术交流和临床科研等方式,进行一对一或一对二的培养,由此来继承和发扬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区级名中医每3至5年评选一次,对评选出来的名中医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舞,以激励名中医带教的积极性。“十二五”期间,通过调研、评选和考核的形式组织1至2次区域内名中医评选活动,分别评选出5名区级名中医、中青年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争取到“十二五”末,拥有市级名中医3名、中青年名中医5名、基层名中医5名以上。
(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
在《区医学重点学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区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管理办法》,按照统一规划、错位发展的原则,明确我区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的主攻方向和发展目标,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老百姓迫切需求、发展前景较好专业,加大政策扶持和经费投入力度,力争通过几年的扶持和建设,使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真正成为中医药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科研学术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发展的领跑者。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周期为三年,“十二五”期间,将组织2次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评审和建设工作,建成不少于5个区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争取建成市内有影响的中医特色专科2至3个。
(四)充分发挥区中医药学会作用,提高学会的学术和科研能力水平
区中医药学会作为区域内中医药文化传播及学术交流的平台,应该充分发挥其作用。通过组织开展各级中医药年会、召开中医药发展论坛、举办中医药沙龙,进一步提升我区中医药学术氛围。积极开展中医药科研项目研究,通过组织中医药科研项目调研、专题或联合申报等形式加强中医药科研能力的建设。
(五)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药“治未病”服务
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功能,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作用。注重发挥中医“治未病”的优势,大力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将中医药服务内容有机融入到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多个服务领域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保健、亚健康干预、优生优育、老年护理等应用中医药治疗方案和健康干预手段,使疾病防治关口前移。制订下发《区治未病中医预防保健工作基本规范》,明确治未病工作的服务内容、流程设置、人员配备、设备配置等要求。探索实施重点人群与重点疾病中医保健。鼓励各医疗卫生机构广泛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特色服务,深入开展中医药保健与健康指导服务。
(六)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促进中医药知识的传播与普及
1.加强中医药文化阵地建设,传扬中医药文化理念
努力打造区域特色的中医药文化阵地。区中医院要成为体现和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在办院理念、队伍建设、诊疗活动、建筑风格等方面要充分体现中医药文化特征和内涵。各社区医疗单位通过建设不同特色的百草园来进一步宣传中医药文化。区植物园内通过种植各种中草药,全面介绍区域内现有的中草药材及其功效。通过不同层次的中医药文化阵地建设,传扬中医药文化理念。
2.加强中医药知识普及,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
以各类中医药宣传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中医药知识,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氛围。一是大力开展日常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以中医药疾病预防、健康养生为重点,组织开展面向社区居民、农村百姓的中医药科普知识讲座,使中医药知识贴近百姓,融入百姓生活;二是大力开展中医药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系列活动,使中医药知识渗透到不同人群之中;三是社区医疗单位利用各种文字、音像、健康处方、宣传栏等大力进行中医药健康宣教活动。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中医药知识的认知度,营造“识中医、信中医、用中药”的良好社会环境。
3.挖掘区域中医药底蕴,传承中医药文化
加大传统中医药文化的挖掘和推广力度。一是深入挖掘民间单方、偏方和中草药工作,整理成册并加大宣传;二是挖掘区域中医药独特的诊疗技术并积极申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中医药文化。
“十二五”期间,通过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省级示范区和全国先进单位,创建二级乙等中医院。使社区居民中医药常识的知晓率和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的知晓率均大于90%,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大于85%。老百姓对区域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满意度位居全市前列。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保障措施,营造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建立完善中医药服务管理体系,为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要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区领导为组长,卫生、发改、财政、人事、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农林、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区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制订工作计划,研究解决中医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卫生行政部门要履行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统筹规划、中医药业务管理、综合协调职能;发改部门负责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推动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要健全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加经费投入,做好财政政策落实工作;人事部门要配合卫生部门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充实中医药人才队伍,促进中医药人才引进;劳动保障部门要协调做好中医药医保政策的落实和中医药医保处方额度的调整和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中药药品质量管理,帮扶医疗机构申报院内中药制剂与使用调节;农林部门配合做好中草药种植特色农业基地发展扶持工作;民政部门要将中医药普及推广纳入社区服务范畴。
(二)建立对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逐步增加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投入
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逐步增加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实施中医药事业投入项目管理,把中医事业发展纳入财政预算,重点支持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建设、农村和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继承及创新体系建设、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成果推广和学科专科建设。“十二五”期间每年安排300万元,重点支持中医院实现跨越式发展,并在人才专项经费中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中医药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中医药经费的经常性投入机制,2010年起,新增对中医药类经常性经费的补助政策,由区财政对区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三级乙等以上的民营医疗机构,按每中医门诊人次8元、每中医住院床日15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相关价格政策,建立合理的体现中医服务价值的中医特色服务收费和中医药技术服务价值的价格体系,合理调整中医服务价格和中药药品价格,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中医药传统诊疗技术服务。根据中医药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自制临床需要的中药制剂,并按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合理调配院内中药制剂资源。
(三)完善中医药准入和管理体制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中医管理职能,有专职中医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准入标准和中医药相关管理标准,规范中医药行政审批和执业行为,提高中医药行业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强对现有中医院、门诊部和中医诊所的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商业贿赂、假药劣药、虚假中医药广告等行为。维护中医药市场秩序,切实加快中医药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