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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个人述职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2-02 06:15:3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年度考核个人述职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年度考核个人述职

第1篇

一、考核的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2.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考真考实、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考核的范围

(一)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病、事假累计六个月以上人员。

2.自费出国留学、进修人员。

3.其他不在岗人员。

(三)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新聘用人员在试用(见习)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和定级的依据。

2.因公负伤的工作人员,治疗和恢复时间六个月以上的免予考核,根据受伤前的工作表现确定考核等次。

3.公派学习、进修的人员,由其学习、进修单位提供的学习情况作为考核依据确定考核等次。

4.来校工作未满半年的人员(含当年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士兵),由其原单位提供有关材料作为考核依据,确定等次,但等次不能确定为优秀。

5.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6.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受处分期间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按正常情况对待。

7.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考核的人员,其所在部门可以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8.校内工作调动的人员,在现部门工作不满三个月的,由原部门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开发创新能力以及知识更新的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情况;廉,主要考核秉公守法、清正廉洁、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通过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综合评定后予以确定。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能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不足,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要求,但能够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明显问题,有严重过失或出现责任事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

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实事求是。确定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部门工作人员总数的15%,优秀等次的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表。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人数不设限额。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采取个人述职、群众评议与领导评定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法。

(二)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各分院及机关各组按学校考核工作要求对分管人员进行述职考核,述职的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

1.被考核人根据岗位职责,写出个人述职报告,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各分院及机关各组负责组织个人述职报告会,会后进行民主测评并确定考核等次。各部门的述职报告会,副处级以上干部先述职,进行民主测评后,再进行其他人员的述职和测评。

3.副处级以上干部考核等次由组织部综合民主测评结果、主管领导意见及部门意见审定;教师、教辅、科级(含科级)以下干部及前勤工人考核等次由人事处、组织部综合民主测评结果及部门意见审定;后勤工人考核等次由后勤管理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审定。

4.各分院及机关各部门填写分管人员的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后,将《个人述职报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其他需存档材料及考核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5.各分院及机关各部门要将考核结果及时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部门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本部门考核领导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适当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若被考核人对复核结果提出异议,可以在十日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经审核认为确实需要更改的可予以更正,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认为应维持复核结果,则被考核人不得再行提出复议。

6.考核必须坚持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对被考核人的评价应当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和走过场,维护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发现,考核结果无效,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并进行重新考核。

五、考核的时间安排

1.各分院于200年1月8日至14日进行集中述职、测评。

2.机关各组于200年1月15日至17日进行集中述职、测评。

各分院及机关各组主持人需提前将述职、测评时间及地点报人事处。

六、考核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包括党、政、工会及教职工代表参加的考核领导小组,一般3-5人,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工作。

分院人员考核由各分院的院长负责组织本院教职工进行述职、测评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以分院为单位(昭明文选研究所在汉语言文学学院进行述职、测评;东北亚研究所、萨满文化研究所在历史学院进行述职、测评),人事处、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派人监票并负责统计。

机关人员考核由人事处组织,并分组进行述职、测评,分组情况详见附表,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分院派人监票并负责统计。

七、附则

1.学校原有有关教职工考核的文件中有与本方案不符的,按本方案执行。

2.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2篇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五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吴人发[====]===号)精神,我局从==月==日到==月==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局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这次考核是统计局成立以来较为系统、全面、正规的一次考核,从考核准备、组织实施、成绩统计到等次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准备、公平施考、严肃统计、公正评价,既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考核氛围,又考出了每个人的真实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我局现有人员==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名、科级=名、科员=名、干部=名、工勤人员=名,共有==人参加了年度考核工作。

通过考核共评出优秀公务员三名:王智成、马若飞、刘文惠。马克林等=名同志(见附表)荣获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个人称号,属省、部级表彰奖励人员,不占本单位优秀人数比例,直接上报为优秀公务员。其他同志均评定为称职(合格)。

第3篇

一、组织领导

根据我校本年度考核工作实际,须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确保考核评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以肖桃为组长,龙太生为副组长,宋贻莲、彭万秀、吴玉蓉、王利进为组员的考核评奖领导小组。

二、考核评奖对象

凡2006年度在我校工作的教师(包含病休、内退在内)、新分配的教师只写评语、不写结论。新调进的教师按前15名计算。

三、政策性规定

参照市教育局(200)36号文件“200年度考核评奖工作的几个政策性规定”执行。

四、考核办法

1、程序:按“个人述职——群众互评——领导小组测评——专家考核小组考核测评——结果反馈——公示考核优秀人员名单”进行。

2、评分办法:个人总得分=群众得分20分+领导小组测评15分+考核组考核测评65分。(优秀人员则按11.5%比例计算,并根据初、中级求出)四舍五不入。

3、考核评价依据:200年初通过的“学校年终目标管理细则”或《吉首市教师年度考核评分细则》的规定考核。

五、具体实施时间

12月8日(周五下午):①传达文件精神。②组建考核领导小组。③群众推荐选举产生专家考核小组,并报市教育局。④下发考核,考评表及细则。

12月9日至10日教师写个人述职,并填写好年度考核登记表(初级一式二份中级一份);

12月13日下午1:00:教职工述职并互评;(包括在会后上交表)

12月14日上午10:30:教师上交自评表,下午1:30专家考核小组组织考核,15号反馈。

12月18日—19日:公示考核获优秀人员名单;

12月20日—21日:获优秀人员填表,记功人员书写典型材料,上午11:00上交。

12月22日:整理考核资料,上报各种材料。

六、具体工作安排

1、教师出勤核对,各种材料提供:龙太生负责。

2、教师教学成绩、获奖核对材料:宋贻莲负责。

3、考核的各种表册:①群众互评表;②领导打分表;③考核登记表;④汇总表;⑤自评表:黄丽辉负责。

4、材料打印输机:张爱军负责。

5、所有材料的审核(优秀人员记功人员)把关:肖校长、龙太生负责。

七、强调的几个问题

1、所有提供的材料和本人的工作实绩必须是客观实际的,不能弄虚作假,也不能借这次考核机会报私仇、泄私愤,一律要以公平无私的态度对待这次考核评奖工作。

2、切忌抱着与己无关和无所谓态度,随便给人家打分或一律同等分数记分,即要大公无私、坚持原则,又要关心爱护他(她)人,公平客观地对待每个人的工作实绩。

2、如果对自己的综合分有疑问允许复查,但只能查统计过程,不查个人打分表。

第4篇

一、   被考核人员范围

1.     各分支机构的部门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

2.     隶属于分支机构的分公司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

3.     岗位重要的科级人员。

二、   考核程序

1.     各分支机构的部门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隶属于分支机构的分公司经理级、副经理级人员考核人为总经理;

2.     岗位重要的科级人员第一考核人为部门经理,总经理为考核成绩调整人。

三、   考核方法

1.     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考核人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2.     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

3.     上级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四、   考核时间

1.     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所属考核人总经理审核终评后,报管理小组并交本机构人资人员处备案;

2.     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所属考核人总经理审核终评后,报管理小组并交本机构人资人员处备案。

注:由分支机构的人资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员工不参加年终考核。

五、   考核内容

1.     岗位职责考核

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在地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进等构成。

2.     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     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     学识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5.     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

六、   考核等级

1.     a级(优秀级)95—100分 工作成绩优异,有创新性成果;

2.     b级(良好级)85—94分  工作成果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且成绩突出;

3.     c级(合格级)75—84分  工作成果均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

4.     d级(较差级)60—74分  工作成果未完全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但经努力可以达到;

5.     e级(极差级)64分以下  工作成果均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经督导而未改善的。

七、   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

1.     季度绩效考核

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当本分支机构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

1.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

1.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

1.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

1.4考核成绩为d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50%,并给予留用三个月处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1.5考核成绩为e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100%,并给予留用一个月处理。如仍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1.6连续3个季度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3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

1.7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4个a者,下年度工资额增加10%。

2.     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

2.1年度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

2.2年度考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

2.3年度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

2.4年度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留用察看二个月处理,不享受年终奖;

2.5年度考核成绩为e级者,辞退,不享受年终奖。

八、   考核纪律

1.     考核人考核时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相关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

2.     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免去全月奖金;

3.     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员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不按时报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     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第5篇

一、考核原则。

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公务员考核与单位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标准按《*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按月度和季度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记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考核单位专项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负责人审核评价。本文中考核单位一般指市局各处室、分局,也适用于分局所属科室、工商所。

平时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岗一要求。各考核单位对公务员定岗定责。围绕市局考核制度的深化和完善,逐步形成切合公务员岗位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认真抓好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每月工作记实。有条件的分局、工商所应使用工商所综合管理系统软件,试行网上考评。

*.一月一讲评。月底前,各考核单位要结合市局“网上局务会”的要求,在综合本单位公务员工作月记的基础上,召开月度例会,由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进行讲评。

*、一季一考核。季度末,各考核单位在月度讲评的基础上,进行季度考核,主管负责人作出季度考核评价。季度考核评价分“好、较好、一般、差”四种。其中“好”的评价最多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

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根据上级和市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考核单位对本单位公务员的岗位要求、月度讲评、季度考核情况应做好书面登记,重点登记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奖励等情况,以及季度考核评价,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根据不同职务层次,分类进行。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个人自评。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一)。衡量平时考核结果,提出自评等次意见。

*.考核单位内部交流、互评、推优。考核单位召开内部会议,组织全体干部交流、互评、推优。在此基础上,主管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结果,并征求监察室等部门的意见,提出本单位副职及以下干部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以及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建议名单。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应在平时考核成绩突出、季度考核获“好”的评价较多的人员中产生。存在《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中的情况,即使情节较轻,一般也不得列入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优秀等次候选者人数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以内。考核单位人数较少,按*%比例计算不足*名的,可以报*名。

*.述职述廉和工作展示。分不同职务层次进行:

处室、分局主管负责人在市局机关大会述职述廉;

处室、分局副职在市局政务网述职述廉,展示业绩;

处室、分局副职以下干部优秀等次候选者在市局政务网展示个人工作业绩。

*.民主测评。召开有市局机关全体干部、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参加的市局机关大会,组织开展对市局处室、分局正副职、机关全体公务员和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与述职述廉等相关工作同时进行。

分局及越城分局下属工商所召开本单位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开展相应的民主测评。

《年度考核测评表》。

民主测评结果参照*组[*]*号通知的有关方法进行量化计分,具体如下:得分=[“好”票数*+“较好”票数*+“一般”票数*.*+“差”票数*(-*.*)]*÷总有效票数。

对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按市局机关大会和分局及工商所干部大会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复合计分,其中市局机关大会民主测评计分占*%。

民主测评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分别反馈给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逐一向本单位干部反馈。

对民主测评得分最后的处室、分局正副职和副职以下(不含副职,下同)干部,对照《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查有实据的,由考核委员会责成所在考核单位提出意见,将其考核等次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对连续两年民主测评得分最后的,要谈话提醒或调整岗位。

*.主管负责人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依据考核委员会反馈的本单位优秀等次候选人的民主测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

*.考核委员会审定考核等次。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中的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在先进单位中产生。但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的民主测评得分居后三位的除外。

考核单位副职的优秀等次人员在民主测评得分较高的副职人员中产生,由考核委员会按不多于考核单位副职总人数的*%审定。同一考核单位的副职中,一般最多确定*名为优秀等次。

考核单位副职以下干部的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副职以下干部总人数的*%左右。在市局*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分配的限额(其中包含副职优秀等次人员,包含两个处室共享优秀等次名额)以内,按民主测评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定优秀等次名单。同一考核单位副职及以下干部中优秀等次人员一般不低于考核单位人数的*%。

考核委员会同时审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名单。

*.公示优秀等次名单。对公示期间有反映的,要及时核实。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对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要将考核事实书面通知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

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处理。

五、考核委员会。

市局设立考核委员会,由局领导,机关党委、办公室、人教处、监察室、法规处负责人和公务员代表组成。公务员代表由各考核单位提名,经民主推选产生,以得票高的当选。*年当选名单如下:*、*、*、*、*、*。

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局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局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六、市局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公务员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时反馈与公务员考核有关的有效投诉等信息,对优秀等次候选人的推荐提出意见。

第6篇

关键词:企业;绩效考核;关键绩效指标

绩效考核,是针对企业中每个员工所承担的工作,用科学的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员工行为的实际效果及其对企业的贡献、价值进行考核和评价。

绩效考核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从企业角度来说,绩效考核可以作为激励、培训和人事调整的重要依据。从部门主管的角度来说,可以帮助下属建立职业工作关系,借以阐述对下属的期望。从员工角度来说,可以了解自己的职责和目标。

一个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首先要对岗位进行工作分析,其次绩效与薪酬之间可用量化方式予以转化,再者通过绩效考核可以准确了解员工优势与不足,实现“按需施教”,改善员工素质结构,提高其工作能力,为企业培养和选拔出合乎要求的人才,最后,绩效考核体系必须获得激励体系的良好支持才能充分地发挥作用。

一、南京东车辆段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体系。

1、工作分析。南京东车辆段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99人,现实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以事定岗、因事设职”,详尽分析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编制出与岗位对应的岗位说明书。

2、考核对象。经公开竞聘,单位与受聘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岗位说明书签订聘约。受聘签约的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绩效考核。

3、考核内容、方式及程序。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学识水平等,侧重考核工作业绩。

职业道德,包括思想品质、大局观念、工作作风、敬业奉献和团结协作精神。工作业绩,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任期目标情况。业务能力,包括技术创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人才培养情况。学识水平,包括学习培训,学术交流,和业内同行评价意见及引用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平时考核是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的日常评估,一般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过去一年工作的考核评价,一般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聘期考核是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各年度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在聘约规定的任期届满时进行。

平时考核程序如下:①专业技术人员对工作进行写实;②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每季度末的次月10日前,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平时考核表》交直接主管(指岗位说明书中“直接主管”,下称“主管”)定期审核,提出考核意见;③主管与被考核人直接沟通,反馈结果,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不足,共同制定整改措施;④《专业技术人员平时考核表》经分管领导审阅后,由科室、部门集中交劳动人事科;⑤平时考核结果的认定,参照本实施细则第四章确定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程序如下:①个人自评。专业技术人员以岗位说明书为依据,填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对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进行总结,结合平时考核,对照岗位职责进行自我评鉴,并提出下一年度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设想和努力方向;②述职测评。在由主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述职会上述职,并接受测评;③考核评估。主管结合述职测评情况对被考核人的个人自评进行考核评估,肯定成绩,指出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方面的不足;④领导审定。人事部门汇总主管提出的考核结果、考核评语以及复核情况等,报领导集体审定;⑤结果反馈。由主管用谈话的方式与被考核人进行沟通,反馈考核结果,提出意见或建议;⑥材料归档。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结果及在考核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材料,由人事部门归入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

聘期考核应当经过下列程序:①聘期届满时,由主管综合被考核人各年度考核情况,确定聘期考核结果,提出是否续聘的建议;②由人事部门汇总,报领导集体审定。

4、考核结果的确定及运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左右。考核结果“优秀”人员名单须报人事部门备案。

4.1年度考核结果的确定。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在职业道德、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学识水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可确定为“优秀”;较好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在职业道德、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学识水平等方面表现较好,工作无差错的,可确定为“称职”;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和未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工作上有差错或失误,但经帮助能弥补或改进,且未造成较大损失的,可确定为“基本称职”;未履行岗位职责和未完成年度工作计划,业务水平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因个人直接责任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可确定为“不称职”。

4.2聘期考核结果的确定。聘期内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的,或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中只有一次为“称职”,其余均为“优秀”的,可确定为“优秀”;聘期内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或聘期内前1-2年考核结果中只有一次“基本称职”,其他均为“优秀”或“称职”的,可确定为“称职”;聘期届满当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可确定为“不称职”; 除上述以外的,可确定为“基本称职”。

人事部门认真分析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结果,提出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岗位交流和后备人员培养计划。并把考核结果与续聘、解聘、资格评审和实施其它奖惩挂钩。

4.3考核结果的运用。

4.3.1年度考核结果运用。确定为“优秀”或“称职”的,可作为续聘、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其中对确定为“优秀”的,进行张榜公布,给予一次性奖励。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劝诫,劝诫期为6个月。劝诫期间岗位津贴减半,次年不得进行资格评审。连续2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视作“不称职”。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作低岗位安排,易岗易薪。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作待岗处理,经培训后重新竞争上岗。

4.3.2聘期考核结果的运用。确定为“优秀”的,经本人同意,单位可直接续聘。在选拔学科带头人、中青年科技人才、首席工程师等专业技术骨干和后备队伍时,可优先推荐。符合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确定为“称职”的,可申请续聘原专业技术岗位,并优先竞聘。任现职年限和学历达到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申报评审。确定为“基本称职”的,一般不续聘同一专业技术岗位,可参加其他岗位的竞聘。

确定为“不称职”的,作低岗位安排或调整到非专业技术岗位。

二、南京东车辆段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情况分析。

进行平时考核时,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能够以岗位说明书中岗位职责为考核指标,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写实和自评,部门主管则根据写实和自评情况进行审核,提出考核意见结果,之后部门主管与被考核人直接沟通,反馈结果,肯定其工作成绩,指出不足。

进行年度考核时,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以岗位说明书为依据,对其整个年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进行全面总结,同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设想和努力方向。在由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测评会上进行述职,并进行测评。部门主管结合述职测评情况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评语汇总到人事部门,报领导审定。部门主管则通过谈话方式与被考核人沟通,反馈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意见建议。以南京设备车间2012年度考核为例,车间共有4名专职专业技术人员,车间组织相关15人参加了测评会,经述职测评,四人民主测评得分分别为92.5、85.7、84.7、83.2,经部门主管考核评估后得分92.5的考核结果为优秀,另三人考核结果为称职。部门主管及时与四人进行了沟通反馈,并提出了具体建议。

聘期考核则是在聘期届满时,由主管综合被考核人各年度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提出续聘建议。近年来,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届满,经考核均正常续聘。

总的来看整个考核体系在各部门都能按既定程序、方式有效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在考核过程中能够加深了解自己的职责和目标,通过沟通反馈,主管可以阐述对下属的期望,了解下属对其职责和目标的看法,而下属则获得说明和解释的机会,双方还可以共同探讨员工培训和一些工作计划,有利于整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培训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三、关于南京东车辆段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体系的思考。

1、从绩效考核目的来看。绩效考核有两大目的,一方面要帮助员工的绩效发展,促进员工绩效方面的不断提升和改变,另一方面为人事决策提供依据。我们目前的绩效考核体系还是在员工完成工作后,再来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和衡量,这样就无法从根本上及时发现员工绩效的差距,并根据其差距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和改进计划,考核不能让员工看到其对自身素质或能力发展所能提供的帮助,这就会导致部分员工对绩效考核认同度较低,绩效考核的贯彻力度减弱。在人事决策过程中,目前的考核结果作为依据的作用有限,与决策挂钩不紧密。

2、从绩效考核的指标来看。目前的绩效考核体系经各部门进行了详尽的工作分析,编制了岗位说明书,以此作为考核的基本指标,但对于关键指标过于空泛化,没有根据企业的规则、业务流程、工作特性、员工特性等进行深入分析,考核指标具普遍性,由此会导致考核结果不够精确,员工认同度不高。

3、从考核角度来看。有些部门在考核时,只关注单个员工的业绩好坏,而忽视了对团队的考核,从管理角度来看会带来不可忽视的结果。首先它会导致员工培养“个人主义”,并可能不惜牺牲同事的利益,破坏内部的协调合作关系;其次会产生“木桶效应”,影响整体承重能力。因此,考核时应兼顾集体和个人层面的考核。

4、从考核结果与其他体系的联系来看。通过考核,我们能够了解岗位人员知识能力的优势和不足,从而适时、有目的地培训岗位人员,有效改善员工素质结构并提高其工作能力水平。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员工,在称职评审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推荐方面都会予以优先考虑,在激励体系方面发挥着良好作用。目前考核结果与薪酬体系联系仅体现在专业技术岗位津贴,还有待加强。

综上所述,如何使绩效评估更有效率,保证员工对评估系统的认同度,真正实现员工和企业业绩提高发展,是否可以考虑引入关键绩效指标考核。

四、关键绩效指标考核。

关键绩效指标,是指用于评估被评价者主要绩效的定量化或行为化的标准体系,通俗地说,是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关键作用的一些员工行为和表现,体现了对企业目标有增值作用的绩效评估标准。它由三个层次构成,分别是企业关键绩效指标、部门关键绩效指标和岗位关键绩效指标。

首先,确定企业的关键绩效指标,其由企业的价值观、使命和战略目标决定。对我单位而言,企业关键绩效指标应是:安全第一。

其次,确定部门的关键绩效指标,它是根据企业关键绩效指标和部门职责来确定的。

第三步,确定岗位关键绩效指标,它是由部门关键绩效指标落实到具体岗位的衡量指标。由部门主管与人事科人员一起将部门关键绩效指标进一步细分,分解为更细的关键绩效指标及各岗位的业绩衡量指标。这些业绩衡量指标就是员工考核要素和依据。一般来说,关键绩效指标有4种类型:数量、质量、成本和时限。在建立指标时,明确岗位更侧重哪一方面,我们怎么衡量,如果没有数量化指标,则要描述出工作完成好是什么状态,可以通过行为性的指标体系,用以衡量绩效,如一个月内因错误返回文件次数不超过5次等。

关键绩效指标确定后,还要制定相应的标准,即在各个指标上分别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水平。在确定关键绩效指标的具体标准时,最好全员参与,这样可以使员工对关键绩效标准有更好的理解,同时可以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标准有了,还应与薪酬系统挂钩,如一个月内因错误返回文件超过5次,在薪酬上应能有所反应。

关键绩效指标、标准确定后,经定期考核评估、反馈沟通,形成良好的绩效考核运行体系。

如果合理引入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则目前的考核指标会进一步细化,并与薪酬体系进一步挂钩,保证真正对企业有贡献的行为受到鼓励,使绩效评估公平、公正,有据可依,从而使我们的考核体系更加完善,企业的业绩和员工的绩效也会不断提高。

第7篇

为了正确评价我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德才表现情况,充分发挥考核工作评价、激励作用,调动工作人员投身滨湖新区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皖组字[2008]2号)和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市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其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区人事局统一安排。

二、考核时间

20****年年度考核工作,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2008年4月10日前结束。

三、考核等次

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设立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本次考核工作,全区优秀指标数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以内,实行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优秀指标数统一下达(见优秀指标分配表)。区直部门、单位和各街镇、工业区,一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单位评定,分别上报;全区区管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由各考核组按照规定的比例,在征求区委、区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相关负责同志的意见基础上,分别提出各组的区管干部评定等次建议,再提交区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

20****年年度考核,区管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区管干部由区委考察组进行考核,一般干部采取评分量化进行,即对被考核人通过民主测评确定分值。民主测评基本分设置为总分100分。民主测评平均分值达到90分以上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考核优秀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下达指标数内);平均分值在70-89分之间的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60-69分之间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平均分值在59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要认真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思想品德20分、履职能力25分、服务态度10分、工作实绩35分、廉洁自律10分)五个方面。考核是在全面考核德、能、勤、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具体各类人员考核基本标准见附件)。

五、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量化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合理制定考核方案,注重多层面考核,要把量化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单位在开展考核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区管领导干部和其他区管干部的考核程序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区考核组分单位组织实施。

(二)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公务员总结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情况,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测评;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年度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意见、民主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公务员拒不签字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程序:

1、被考核者按照考核内容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报直接主管领导审阅;

2、在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会上述职;

3、进行群众民主评议,本单位的全体人员对其进行逐项评议打分;

4、根据测评情况和优秀等次名额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

5、反馈考核结果,由本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六、几种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问题

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新调入人员(含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入(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挂职锻炼的公务员,挂职锻炼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的其他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

4、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由原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在本考核年度内,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不在工作岗位时间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

5、军队转业干部,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6、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连续超过3个月的,擅自离职半个月以上,超假一个月以上的,或留职停薪超过半年的,不进行考核。

7、机构改革中离岗退养人员,本人自愿可不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直接定为“称职”等次。

8、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确定考核等次,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9、涉嫌违法乱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10、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执行;受处分的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合纪发[2002]18号《关于转发〈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单位对受到处分的人员情况(何时、何文号、何处分),要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清楚。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根据组通字[2008]4号《关于实施〈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奖金标准为800元;自2005年起,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奖金标准为1500元。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由单位领导成员或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职务、级别工资按有关规定调整;无职可降的,其级别工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八、几点要求

1、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发扬民主的原则,按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2、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审核备案。报区人事局审核材料,公务员应提供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考核量化测评汇总表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提供考核结果统计表、考核花名册各一式两份,年度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各一份。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当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实行绩效工资前,仍然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数额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奖金所需经费仍按原经费供给渠道解决。奖金审批程序,各单位在报送考核备案材料时一并报区人事局审批。

凡事业单位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于审核结束10日内办理考核优秀证书,逾期不予受理。

第8篇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沪人[]119号)文的规定和区人事局工作安排,结合信息委实际,我委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对象

1、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全体事业人员。

2、新录用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1、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事业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1、考核机构。成立由陈大进同志为组长,周金林、周列群、沈宝良为组员的信息委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由委办公室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2、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被考核人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员,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3、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申诉。

4、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事业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同时将本机关年度考核情况报送区人事局。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2、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3)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4)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

(5)获得嘉奖的,发给一次性奖金800元;记三等功的,发给一次性奖金1500元。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4)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五、相关事宜

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2、对在考核过程中有、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