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27 07:29:5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企业自评报告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内控自评报告 可读性 披露性质
一、引言
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是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议评估而做出的自我评价。作为公司治理重要内容,公司内部控制评估相关信息的披露,是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透明度的重要环节。内控自评报告信息能否有效传递依赖于目标读者对信息顺畅阅读的程度或者投资者是否能准确把握内控自评报告信息,即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可读性。可读性是指读者能以最佳速度阅读、理解给定文章并找到兴趣的程度,包括兴趣、逻辑和可理解性等关键要素以及相互间的相互作用(chall,1958)。内控自评报告可读性是指,内控自评报告本身的难易程度,以及内控自评报告使用者是否具有理解它的能力和兴趣。会计报告可读性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年报可读性。已有研究表明各国年度报告总体上处于难或非常难的可读性水平(Still,1972;Courtis,1986;Cottrtis,1998;Smith和Tafller,1992;孙蔓莉,2004等)。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是年度报告中的一部分,国内对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大都集中在改进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和加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上,而未考虑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可读性,分析投资者对其阅读并理解的水平。内控自评报告可读性的研究是从报告编制角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新理念,为内控自评报告编制者如何编写更易读的内控自评报告以及监管者如何制定更有效的内控自评报告信息披露规范提供参考。本文的创新在于:第一,我们首次在中国运用公式法研究内控自评报告可读性水平;与计算机专业同学合作编制程序测试中文的可读性水平,同时运用MicrosoftWord计算字数和句子数得出可读性指数,做加强检验以增强结论的稳健性。第二,文章将内部控制披露的性质分为自愿和强制来对比检验两种性质的内控自评报告可读性水平的差异。
二、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一)制度背景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沪市)、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市)等对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披露做出了一系列规定。证监会出台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规定:鼓励央企控股的、金融类及其它有条件的上市公司披露董事会出具的、经审计机构核实评价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2006年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2006年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也有类似规定。但是上交所2006年和2007年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都规定:本所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本所上市的“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及金融类公司,应在2008年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深交所2007年和2008年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都规定:本所上市公司应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议评估,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由上述相关制度规定分析可以得出:沪市上市公司在2007年的年报中可以自行选择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属于自愿披露的性质;但是2008年“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公司必须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其他公司可以自愿选择。深市上市公司在2007年和2008年年报披露的同时应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属于强制披露的性质。
(二)理论分析
根据“信号传递理论”高质量的公司将通过信号传递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便于外部投资者能够区分高质量与低质量的企业。充分的信息披露能够减少外部投资者对企业前景的不确定性,降低其所承受的信息风险。企业披露的信息越充分及时,投资者对企业的了解越深入,越愿意以较高价格购买公司的股票,公司的融资成本就越低。因此,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较高的企业越有动力自评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企业的印象管理行为是企业有意或无意地试图控制企业信息主要受众的印象的行为。操纵可读性是企业印象管理的一种手段(孙蔓莉,2004)。在传播语言学中,认为受众对信息的认知具有选择性,读者会选择阅读容易理解的内容而放弃陌生难懂的内容。在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时,内部控制制度较完善的公司在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撰写时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提高其可读性,以便投资者准确了解内部治理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存在很多缺陷的公司在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中使用艰涩难懂的语言和更复杂的句子,增加其阅读的难度,从而掩盖内控治理中的不足。在中国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披露存在自愿和强制两种性质。根据信号传递理论和印象管理理论,相对于强制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企业而言,自愿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企业的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平更高。
三、研究设计
(一)可读性的衡量方法可读性的以下两部分构成。(1)长度(Length)。内控自评报告报告长度Length=log(NWords),内控自评报告长度越长,其可读性水平越低。年度报告长度以年度报告字数的对数衡量年度报告的可读性水平(如葛伟琪,2007;u,2008),年度报告越长,阅读障碍越大,信息处理成本越高,可读性水平越低。年度报告长度容易理解和计算,且适用于各种语言,可作为披露复杂性(尤其是披露的信息数量)的替代变量(Li,2008)。(2)Lix指数。Lix指数法由Bjomsson于20世纪60年代创建,Lix指数越大,可读性水平越低。其计算公式为:Lix指数=每句话的平均单词数+含6个以上字母的单词的比例。本文衡量内控自评报告的可读性借鉴Lix指数法,将计算公式修改为:lixl=平均每句话的字符数+lO个笔画以上的汉字数;总字符数;lix2=平均每句话的汉字数+1O个笔画以上的汉字数,总汉字数。Lix指数法需要计算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总字数以及每句话的字数和汉字的笔画数。由于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中中文字符和英文字符都存在,本文在计算总字数时统计总汉字数和总字符数两种数值。根据统计出的结果,每个汉字的平均笔画数在7到8之间,大于等于10个笔画数的汉字占总汉字数的平均值为23.33%,因此将大于等于10个笔画数的汉字划分为复杂的汉字。lix指数值越大,可读性水平越高。单词长度和句子长度被证实是测试阅读难度的优良指标(Klare,1964),单词越长,读者认识的速度越慢,句子越长,读者记忆与理解所需的时间越长。
(二)样本函数来源本文选择沪市2007年至2008年作为本文的样本区间,本文需对比研究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可读性的异同,故研究样本从2007年开始。由于IPO、配股、增股以及银行业的公司必须披露内控自评报告,为了避免披露性质的混淆,我们剔除了这些公司,样本筛选过程见(表2)。深市样本的选择以沪市样本为基础配对选取,具体配对方法如下:以行业和资产规模(资产总额)作为选择标准,根据2007年沪市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公司,选择深市相同行业的公司,然后从相同行业的公司中选择2007年资产规模相近的公司。若行业小类中的配对样本不够就从行业大类中选取。2008年的配对样本的选择同2007年。样本配对过程见(表3)。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摘选自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来自巨潮网,内控自评报告可读性的数据通过计算机专业同学设计的程序计算得出。
四、检验结果分析
(一)沪市内控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平
(表4)报告了沪市全样本、自愿披露样本和强制披露样本的基本情况。结果表明,沪市全样本的内控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平处于难或非常难的水平。自愿披露组和强制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平也都处于难或非常难的水平,但自愿披露组的内控自评报告可读性水平低于强制披露组,与我们之前的理论分析正好相反。原因可能在于:沪市出台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规定在本所上市的“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及金融类公司。应在2008年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上证公司治理板块的公司的治理水平一般高于非治理板块的公司,内控相对较完善,管理层模糊披露内控信息以掩盖公司治理缺陷的动机较少;故相对于非治理板块的公司,上证公司治理板块的公司的内控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平较高。(表5)进一步比较了沪市自愿和强制两类披露性质的内控自评报告可读性水平。两类性质的内控自评报告的长度不存在显著差异,自愿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的长度大于强制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的长度。但是两类性质的内控自评报告的Lix指数存在显著差异,自愿披露内控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平与强制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lixl(lix2)平均值之差为3.12(2.10),在1%(5%)水平上显著;中位数之差为3.18(1.79),在1%(5%)水平上显著。
(二)沪深两市内控自评报告可读性水平的对比分析
(表6)进一步比较了2007年沪深两市两类披露性质的内控自评报告可读性水平。两类性质的内控自评报告的长度和Lix指数均存在显著差异,深市内控自评报告的长度的均值和中位数都小于沪市的内控自评报告的长度,并且都在1%水平上显著。但是深市内控自评报告的Lix指数的均值和中位数都大于沪市的内控自评报告的长度,并且都在1%水平上显著。
(表7)进一步比较了2008年沪深两市两类披露性质的内控自评报告可读性水平。两类性质的内控自评报告的长度的均值不存在显著差异,沪市内控自评报告长度的中位数大于深市,并在10%水平上显著。但是两类性质的内控自评报告的Lix指数存在显著差异,自愿披露内控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平与强制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lixl(lix2)平均值之差为-3.62(―2.90),在1%(5%)水平上显著;中位数之差为―2.16(―2.69),在5%(5%)水平上显著。(表6)和(表7)的对比结果表明,沪市自愿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的Lix指数均小于深市强制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的指数。与深市相比较,沪市自愿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平更高。沪市自愿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的长度均大于深市强制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的长度,这表明,沪市的内控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平更低,但是沪市自愿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的信息更详细,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内控治理的水平更高。由于Lix比长度能更好的度量可读性水平,所以与深市强制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平相比较,沪市的自愿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平更高。(表8)进一步比较了沪、深两市强制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可读性水平的差异。两市强制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长度的均值不存在显著差异,沪市强制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长度的中位数大于深市强制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长度的中位数,并在5%水平上显著。但是两市的内控自评报告的Lix指数存在显著差异,深市披露内控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平与沪市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lixl(lix2)平均值之差为7.50(5.93),在1%(1%)水平上显著;中位数之差为6.40(5.25),在1%(1%)水平上显著。相对于深市,沪市强制披露的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更易读。由上述统计分析可以得出:针对沪市而言,强制性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平高于自愿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平;针对沪市(自愿)与深市(强制)比较而言,沪市的内控自评报告的长度大于深市的内控自评报告的长度,但是沪市的Lix指数显著小于深市的控自评报告的Lix指数;针对沪、深两市的强制性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而言,沪市的内控自评报告的长度大于深市的内控自评报告的长度,但沪市的Lix指数显著小于深市的控自评报告的Lix指数。本文同时运用MicrosoftWord计算字数和句子数得出可读性指数进行稳健性检验,得出的结论与上文基本一致,由于篇幅有限,不报告相关数据。
综上分析总体上内控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平总体上处于难或比较难的水平。沪市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平高于深市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平,与前文的理论分析相一致;沪市强制性披露的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平高于沪市自愿披露的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可读性水平,是由于沪市强制披露内部自评报告的公司是“上证公司治理板块”,其内部控制制度较一般公司更完善,执行更到位。
作者简介: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必要性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必要性,具体如下:
(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概念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就是指公司管理当局以监控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评估部门业绩及个人表现、改进内部控制及管理缺陷为目的,按照一定的内控评估标准进行的内部测评、缺陷整改以及最终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系统、连续的过程。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必要性 第一,外部信息使用者为了做出有效的重要决策,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了解的需要促使了管理层对内控自评工作的重视。此外,这也同时考核了公司部门的业绩和员工的表现,具有监督和威慑作用,从而减少错误和舞弊的发生。第二,从理论上讲,内控信息的披露与财务报告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关联。陈关亭、杨芳在实施了专项问卷调查后,认同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对于提高财务报告可靠性的作用。健全、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消除财务报告信息失真的产生,对加工整理过程起到监督作用,从根本上保证财务报告的质量;可以约束会计人员遵守相关财务法规,减少会计造假;可以制约管理层粉饰财务报告的行为,易于查出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并加以改进,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
二、2009年石油行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披露现状
因意识到内控自评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国务院及财政部等五部委依据《基本规范》制订了较为细致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内控评价指引》),并以此规范企业内控自评工作,逐步要求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估报告,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以2009年石油行业所有上市公司(共13家)披露的《内控自评报告》作为样本,根据《内控评价指引》中对于内控评价内容的要求,按《基本规范》内控框架五要素对披露的内容进行了归纳,制成表1。
这13家上市公司按照《基本规范》及《内控评价指引》适当地披露了自家公司的信息,但是披露的信息有所侧重,反映出了以下两个问题:
(一)内控信息披露效用不大 纵观13家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均有同样体会――披露的形式很规范、全面,但批露的内容仍只是表面性文章。13家传达的信息都是内部控制完善、有效等信号,每一项均是简单几句话,每一家只挑选其中一两方面进行披露,且均是对自身有利的内容,较具形式化。从样本分析来看,尽管有61.54%的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但对于不利消息只是一笔带过、含糊其辞,而提出的整改意见也只是在XX方面需“加强”、“完善”,反映出上市公司披露的不足与缺失。而对于信息使用者来说,并没有从中获得多少有价值的信息。
(二)内控信息披露评价标准缺乏 尽管本文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现状是按照《基本规范》五要素抽丝剥茧归纳总结的,但缺乏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统一规范,虽然国家据此于今年4月出台了《内控评价指引》,但由于尚未实施,所以披露的内容侧重不一,并不全面。其中有4家公司是按照《内控指引》的要求进行披露的,他们从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控监督设置情况、董事会对内控工作安排、财务核算内控制度完善、内控存在缺陷及整改方面进行了陈述,但是明显内容太过简略,基本以肯定为主。
三、内部控制披露不足成因分析
信息的供需关系直接影响着厂商与消费者决策的制定。因此《内控自评报告》必须将影响厂商提供信息的动力和成本与信息的使用者结合起来加以考虑分析,这样才能准确、客观做出判断。
(一)公司提供内控信息的意愿 第一,披露动力对内控信息披露的影响。上市公司之所以不愿意对内控信息的真实情况进行全面披露,归根结底主要还是因为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获利能力存在问题。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好公司非常愿意将自己的优势信息(内部控制完善、有效等)向信息使用者提供,从而获得更多投资者的信赖,占据更多的资源优势;而经营状况较差的公司则不愿向投资者披露他们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以防止资源的流失。所以可见,披露内控信息的动力取决于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的好坏,却又决定了内控信息的披露质量。第二,披露成本对内控信息披露的影响。披露成本同样也直接影响着上市公司对内控信息的披露。若上市公司披露内控信息所花费的人力、物力等成本不仅能在后期能得到补偿,而且披露还会给公司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那么,公司肯定愿意进行披露;但若公司披露内控信息所花费的成本预期得不到补偿,那么即使国家要求,公司也不会愿意披露。
(二)内控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国家之所以要求企业在年报中披露《内控自评报告》,是为了让更多的信息使用者了解掌握更为准确的信息来进行判断决策。内控信息使用者主要包括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相关政府部门。这三者对内控信息的需求目的不同,从而对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关注面不同。投资者希望通过获取内控信息帮助自己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增加经济利益;债权人利用内控信息了解自己出借的资金营运管理情况,以判断能否按期收回债权,并适时做出后期的信贷决策;政府部门获取信息则为考察判断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有没有违规,政策法规是不是被公司认真的贯彻执行,进而在此基础上制定下一步的宏观经济政策。
四、上市公司加强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措施
通过对内控信息披露原因的分析可以看到,我国上市公司内控自评信息披露不足的原因除了上市公司存在披露动力不足、披露成本制约外,还受到外部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影响。所以笔者将从这两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方面提出规范的《内控自评报告》的主体内容框架,另一方面提高我国上市公司披露内控信息的意愿。
(一)《内控自评报告》主体内容框架 在关注《内控自评报告》的时候,不能仅仅关注报告的结果,而应该是注重管理层对于内部控制信息的描述。因此,《内控自评报告》主体框架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内控五要素的评估。一是控制环境。对控制环境的评估应考虑以下因素:公司的治理结构与企业文化;董事会、管理层的经营风格和经营理念;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组织结构与权责分派体系;人员的品行与素质;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管理控制方法、外部环境。二是风险评估。对风险的评估应考虑以下因素:目标的设立与达成;风险识别与分析;改变的管理与应对机制。三是控制活动。对控制活动的评估应考虑以下因素:授权及目标;职责划分;业务流程与操作规程;业务记录(资产和会计记录);规章制度;独立检查规章制度;控制标准;重点控制(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融资的内部控制、重要财务决策、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是否恰当)。四是信息沟通。对信息沟通的评估可以考虑以下因素:信息披露系统;对内对外的沟通汇报渠道。五是内部监督。对内部监督的评估应考虑以下因素:内部审计(持续监督程序、独立的审计监察组、内部控制评价小组和外部审计人员的建议);自我控制(自我评价测试、评价的频率和范围、综合检查)。第二,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整体评估意见。对整体的评估意见可以考虑以下因素: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独立的评价意见,包含了对生产经营全过程控制、公司职能划分控制、人员间分工和牵制、控制点设置、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所花费的成本和由此带来的经济效益之间的比例、各项具体的控制制度等方面的评价。第三,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内部控制缺陷汇总和报告的机制;发现问题的改善或更正措施。
(二)采取强有力的内控信息披露保障措施 第一,建立评价、监管机构,鼓励企业全面准确披露内控信息。虽然国务院及财政部等五部委出台了《内控评价指引》,相关行业中的企业日渐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但是内容也归于形式化,信息质量的准确性、全面性不高,作用不大。所以,笔者认为应建立行业评价协会,可从行业代表性大中小企业中选取代表组成评价协会,对行业中的企业《内控自评报告》进行抽样检查,并予以诚信星级评价,从而提供信息使用者准确的评价信息。对于诚信的企业,应树立其标杆地位,鼓励行业中其他企业效仿学习;对于不诚信的企业,应予以通报,追究当事企业的法律责任。或者建立类似会计师事务所这样的第三方独立监察机构,对于监察出来的信息出具评价意见。同时,为了避免管理层面临不该有的诉讼风险和其它问题,有关部门应对自愿性信息披露行为加以保护。当然,自愿性信息作为企业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一旦对外披露,必须与强制性披露的信息一样,接受必要的监管和约束,对于恶意披露误导投资者的企业应当加以处罚。第二,建立企业内控信息的披露质量保障机制。企业内控信息的披露质量保障机制由企业参与内控评估的相关部门和各层人员组成的,它是一个系统,也是一种机制。因此,要寻求企业可披露的内控信息与使用者要求披露信息的均衡点,使信息的供求平衡符合成本效益原则;要提高企业内控评估人员的业务能力,使信息由企业中经验丰富并有较高职业判断能力的人员持适度谨慎的态度编制完成;要规范内控信息的表述和披露,以便使用者理解,同时应注意揭示内控信息的性质、不确定性和风险,防止使用者盲目依赖,以减少和避免法律诉讼。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建立和健全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通过对2009年我国石油行业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的分析研究,不难发现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控自评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内容还不够完善,因此笔者根据新出台的《基本规范》及《内控评价指引》设计出较为规范全面的《内控自评报告》内容框架,希望能为内控自评的具体实施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和参考依据。
关键词:内控报告 披露质量 评价指标
010年以来,随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理论框架的逐渐成熟,其实践环节也显得日趋重要。其中,作为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经营效率和效果的重要途径,包括企业自评报告和外部审计报告的内部控制报告的披露质量备受关注。作为上市公司的直接监管机构,上交所和深交所就此开展了大量工作。然而,尽管两所多次颁布文件规范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报告披露工作,但并未针对报告披露质量提出明确的量化标准。为此,近年来众多学者致力于从多种角度对影响内控报告披露质量的因素进行分析,并通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来评判报告质量。这些研究表明,市场管理者出于宏观监管的需要,企业基于实现长久立足于资本市场的内在要求,外部投资者为了获得财务真实可靠的报告信息,都追求高质量的内控报告信息披露。鉴于此,本文依据市场管理者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考核标准,借鉴有关学者的指标分析方法,从市场管理者的视角构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分析指标。
一、文献综述与质量分析指标建立
(一)文献综述
2004年推出的COSO报告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体系提供了一套标准化体系,但该体系主要采用定性方法而难以进行定量衡量,并不适用于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因而国内学者对如何衡量内控报告信息披露质量进行了大量探讨。韩传模、刘彬(2012)认为学术界研究信息披露质量主要采用两类方法:一是直接采用权威机构的评分;二是学者根据自身搜集的数据给予的评分。戴文涛、李维安(2013)从一个“局外人”如政府监管机构或外部非营利性机构的角度对企业内部控制状况实施了全面、综合、定量化评价。宋洪琦、魏建(2011)指出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评价指标,既有定性指标,又有定量指标,只有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有机的结合才能实现真正的综合测度。孟强、苏本知、赫红(2008)认为内部控制的评价方法应从内部检查、外部监督、注册会计师的评价三方面进行。另一些学者则引入信息传播学相关理念,形成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评价的理论基础,构建评价的指标体系与方法,以此来衡量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如刘玉、邓德强(2011)等。综上可以看出,学者们在内控报告信息披露质量的研究中对质量测度方法予以了重点关注。本文拟选取一个新的外部监督者视角,即从证券市场管理者的角度,参考现有相关文件,构建一套内控报告信息披露定性与定量的质量分析指标。
(二)基于证券市场管理者角度构建内控报告披露质量分析指标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深交所和上交所颁布了一系列规定与考核措施。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市场最直接的管理者,辅助五部委组织和监督上市公司的市场交易行为,肩负着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及提高内控报告信息披露质量的任务。
深交所200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实施考评。从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四方面划分评价等级,同时考虑上市公司所受奖惩情况及与深交所的工作配合情况而综合形成最终考评结果,并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 四个等级。2013年4月深交所对该《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增加了真实性和公平性两项指标,并详细指出不能评价为A的情形和必须评价为C和D的情形。此后,2013年10月上交所也正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试行)》,重点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通过定量计分和定性评价将上市公司分为A、B、C、D四大监管类别,分别为信息披露优秀类、良好类、合格类及不合格类公司。从深交所对考核办法的修改及上交所试行的评价办法来看,两所均赋予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准确性重要地位。
因此,本文结合上交所和深交所颁布的信息披露质量考核办法,选取其共同的五项评价指标进行内控报告披露质量评级。具体定义如下:(1)真实性。是否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内控自评报告信息披露进行鉴证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声誉等级。本文将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定义为第一等级,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定义为第二等级,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定义为第三等级。(2)准确性。内部控制缺陷及风险的衡量,即是否在自评报告中披露对内部缺陷的定性及定量的衡量和对公司各种风险的阐述与预防、应对措施。(3)完整性。是否按照内控自评报告书写规范要求出具至少应当披露的8大内容,即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重大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4)及时性。《企业内部评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以12月31日作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基准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为对样本加以区分,本文以10日为一个间隔期对及时性做出划分。(5)公平性。《指引》就上市公司如何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提出了几点原则性要求,如信息披露要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发生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或股票交易异常时,应第一时间报告交易所并立即公告等,本文据此定义公平性。
从上交所和深交所颁布的信息披露考核办法中各评价指标的排序可以看出,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的重要性由高到低,由此本文为上述五个指标设定了等差权重,公差为5%。每个指标设定满分为20分,总计100分,并为细分项目设定了相应的分值。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详见下页表1。评价测算分数公式为E=ΣW×Xi;评级标准为:85至100分评定为A级,70至85分评定为B级,55至70分评定为C级,55分以下评定为D级。
二、上市公司内控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分析
(一)样本选取
本文以沪深两市主板以及深市部分中小板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基于研究设计的要求进行了适当比例的筛选,即制造业为总样本的1%,其他行业为总样本的10%,最终得到100个研究样本。其中沪市主板49家,包括制造业5家,其他行业44家;深市主板27家,包括制造业2家,其他行业25家;深市中小板24家,包括制造业6家,其他行业18家。
(二)总体披露质量
对100家样本公司的内控报告信息披露质量使用本文上述质量评价方法打分并评级,得到总体质量情况的分布,具体如下页表2所示。
从表2可以发现,2011年评价为C级的样本居多,而2012年评价为B级的样本居多。2011年上市公司内控报告信息披露质量等级向上累积频数分布为22、67、95、100;2012年的则为10、35、79、100。从总体来看,样本公司的内控报告信息披露质量有了明显的提升。其中,沪市主板高分变动最大,评价为A级的公司由2011年的4家变为2012年的16家,相应比例由8.1%变为32.7%;评价为B级的公司增加5家,占2012年总体的49.0%。深市主板评价为A级的公司增加4家,评价为B级的公司增加9家,深市中小板总体变动不大,略有改善。从年度数据的变化可见上交所和深交所对内控报告规范化的实施具有实际指导意义,证券市场管理者能引导上市公司在理解规范理论的基础上更加高效率地实施内部控制。
(三)对真实性和准确性指标的进一步分析
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分析真实性和准确性两项加和权重为55%的指标,这是由于其对总体质量的评价结果具有较大影响,因此细化而深入的分析能为评价内控报告信息披露质量提供强有力的补充。
1.真实性指标。从证券市场管理者在《指引》中规定上市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对企业进行审计以加强企业内控建设的行为可见,外部审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控报告信息的披露质量的鉴证作用与市场管理者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监管的目的相契合。外部审计机构对证券市场管理者评价内控自评报告信息披露质量有辅助作用。本文将内控审计报告披露质量划分为以下两等,若由“四大”出具则为优,若由一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则为良,具体如表3所示。
可以发现,样本公司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由2011年的51家减至2012年的33家,聘请“四大”的总数不变,说明新加入的“四大”之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增加了18家。其中,深市主板“未聘请”比例由2011年的70.4%降至2013年的37.0%,沪市主板“未聘请”比例由2011年的20.4%降至2012年的4.1%,沪市主板总体状况明显优于深市主板,深市中小板“未聘请”比例较高且两年来几乎没有变化。从总体情况来看,上市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数量仍有提高空间,证券市场管理者需加强对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控自评报告鉴证监督的工作力度。
2.准确性指标。内控缺陷的准确认定作为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核心,影响着内控自评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内学者试图对企业内控缺陷认定做出系统研究,并建议在内控自评报告中披露内部控制缺陷定性和定量的认定与分析,与此同时,上市公司也逐渐开始加强此方面的工作。王惠芳(2011)认为内控缺陷的认定是内部控制评价和鉴定中最基础的问题。若上市公司能加强内控缺陷的认定、有效管理企业内部缺陷,并减少实质性漏洞或重大缺陷发生的可能性则对企业内部控制有良好效益,从而提高内控自评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
笔者选取内控缺陷的相关控制作为内控自评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分析的关键,并将其定义为制定了内控缺陷定性、定量的认定标准或采取了有效预防措施应对内部缺陷,同时增加是否设立包括内部审计部门在内的内控小组考核项,以对内控缺陷的相关控制展开补充,更细致地研究两年样本内控自评报告信息披露质量及内部控制情况,具体如下页表4所示。
由表4可知,样本内控缺陷的相关控制比例增幅较大,由2011年的41%增至2012年的77%,设立内控小组的上市公司增加了8家,比例由64%增至72%。在这两项考核中,2011年沪市主板的情况较之深市主板与中小板都显现劣势,2012年沪市主板的情况有较大改善,略逊色于深市主板,且明显优于几乎未有改善的深市中小板。这不仅说明证券市场管理者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规范起了一定作用,更说明上市公司对其内部控制治理的自愿意识有所提高。证券市场管理者应继续鼓励上市公司使其提高对内控缺陷的管理与控制,使得市场整体内部控制水平稳步提升。
风险管理是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而风险评估作为美国COSO委员会提出的内控五要素之一,更是内部控制质量衡量的决定性因素之一。这部分内容是否在内控自评报告中得以准确详尽披露对披露质量有重要的影响,因此证券市场管理者应将上市公司是否在内控自评报告中披露对公司各种风险的评估、预防及应对措施作为另一披露质量关键考核点。
笔者提取出较有代表性的另一个细化考核项风险控制,审查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是否有风险评估与控制的相关披露,如对运营风险、财务风险、流动风险等风险的认定及预防应对措施。内控自评报告风险控制的披露情况具体如表5所示。统计样本显示,2012年上市公司在内控自评报告中披露风险控制的比例有所增加,其中上交所样本公司增加了4家;而深市中小板仅增加1家,主板未有变动;2011、2012两年在自评报告中披露“风险控制”的样本公司比例,深市中小板最高,主板次之,而沪市主板情况最不尽如人意。上市公司虽然对内控缺陷的披露意识有所提高,但是对风险控制的观念仍有待加强。
三、结论与建议
本文基于证券市场管理者的角度,以2011年及2012年沪市主板和深市主板及中小板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构建内控报告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100家样本公司内控报告信息披露质量进行实证研究。研究表明,2012年内控报告信息披露质量高于2011年,且沪市的质量高于深市;沪市绝大部分上市公司两年来皆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其自评报告进行了审计或鉴证,而深市2011年只有较少数公司做到了这一点,2012情况略有好转;外部审计机构多为国内事务所,“四大”常被聘请作为外部咨询机构协助上市公司开展内部控制。
基于此,笔者提出三点建议:(1)证券市场管理者应加强对上市公司内控报告信息披露质量的监管工作,同时制定更加细化的衡定指标以引导上市公司开展实践。上交所和深交所要肩负起有效考评内控报告信息披露质量的重任,必须建立起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及定性、定量考核标准,在加强外部监管的同时,要求所披露内容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2)证券市场管理者及企业都应提高对内控缺陷认定及控制与风险评估及控制的关注度。对内控缺陷和风险管理实施适度的监督检查,是市场管理者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企业避免内控流于形式并及时改进的必要持续措施。上市公司的内控缺陷和风险越少或越能被有效控制,则越能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从而提供高质量的内控报告。(3)证券市场管理者应督促企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内控自评报告进行审计或鉴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且所聘事务所信用等级越高,内控自评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也越高,会计师的审计工作有助于确保内控有效性,也可为市场管理者进行内控报告信息披露质量评级提供辅助依据。X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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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方红星,孙,金韵韵.公司特征、外部审计与内部控制信息的资源披露――基于沪市上市公司2003-2005年年报的经验研究[J].会计研究,2009,(10).
3.葛建军.基于风险视角的企业内控缺陷浅探[J].国际商务财会,2012,(12).
4.王惠芳.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现状、困境及基本框架重构[J].会计研究,2011,(8).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落实“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基本原则
遵循“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标准量化、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检查评估对象及实施机构
(一)检查评估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各相关部门,药品及医疗器械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二)区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指导各部门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评,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四、检查评估的内容及标准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及相关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整治重点、安全保障、宣传信息与责任体系建设等方面检查评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检查评估标准详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附件1,其中评估内容中的第3项产业结构调整、第6项药品生产监管和第9项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工作因不属于我区药品监管事权范围,检查评估时不需进行评估)。
(二)药品(包括医疗器械)质量状况评估。以药品(尤其是基本药物)抽验、监督抽验和质量分析报告为依据,重点评估辖区内基本药物、特殊药品及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产品的质量状况。
(三)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主要包括对国药准字公信力的评价、对打击假药的看法、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对药品广告的意见、对安全用药知识的掌握。
(四)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主要包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标准的执行情况,药库药房规范管理执行情况,经营使用药品(基本药物)和高风险产品企业风险控制情况,电子监管码实施情况,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情况,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药品医疗器械研发资料的真实性,诚信建设,规范医院制剂使用和临床用药管理等。(附件2)
五、检查评估方式方法
(一)检查评估方式:采取逐级自查自评与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评估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全面了解被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听取汇报。听取区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和各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汇报。
2.查看资料。查阅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以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卷宗、新闻宣传等资料。
3、现场检查。随机选择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4、召开座谈会。召开涉药单位、行业协会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5、问卷调查。对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员工、药监执法人员等进行随机访问和调查。
(三)评分办法:采取具体工作量化评分的方法,分项加权汇总,共分以下四个部分:
1.综合评估。主要评估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附表规定的内容,不需评估的内容作为合理缺项,不扣分)。分值100分。
2.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质量状况评估。以抽验结果和药品质量分析报告为依据,自我评价质量状况。分值100分。
3.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自我评价群众满意度。分值100分。
4.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依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表》,采取具体工作量化评分的方法,由区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参照各企业自查自评报告、按照评分标准内容检查评分,并随机抽查核实。各项评分汇总后,得出总评分,满分100分。《自查自评情况表》中,企业不涉及的项目可做为合理缺项,在表中的“自查得分”中注明,其合理缺项分值要计入总分中。
以上4项评分加权汇总后,得出总评分,满分100分,并根据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突出成绩和明显不足,在总评分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减分,分值为±5分。最后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94-85分为良好,84-80分为合格。
六、工作安排
(一)年8月5日前,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制订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
(二)年8月7日前,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
(三)年8月8日前,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检查评估工作,并形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提交区政府。
2012年,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到年底前,全市冶金、机械、种子、小水电企业全面达标,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50%达到二级标准,50%达到三级标准;规模以下企业(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20%达到三级标准,剩余企业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力争早日达标。省属单位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原则上最低要达到二级标准,争取一级。
二、考评程序
考评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4号)进行,考评程序为:
一是企业自评。企业对照相应的评定标准开展自查自评,边查边改,形成自评报告。
二是组织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一级的,经省安监局初审同意后,由国家安监总局认定的一级企业评审机构组织评审;申请二级的,经市安监局初审同意后,由省安监局确定评审机构进行评审;申请三级的,经县(区)安监局初审同意后,由市安监局确定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各评审机构必须在3月内完成评审工作,出具评审报告。
三是审核批准。各级安监部门对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予以公告,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三、评审机构
按照省安监局甘安监管二〔2012〕36号文件要求,确定省安科所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的评审机构,甘肃省建材工业协会配合安监部门参与全省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评审组织协调工作。
四、评定标准
目前,国家安监总局已公布冶金企业、有色轻金属氧化铝电解铝企业、建材行业水泥企业等7个行业23个专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对于已有评定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标准组织评审;对于没有评定标准的,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组织评审。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2012年是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关键的一年,对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完成三年安全达标任务将起到致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为确保年度达标任务按期完成,还将此项工作列入了年度考核的工作指标。各县(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组织、突出重点,发挥典型企业的示范引导作用,以点带面,积极推动,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进度目标。
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一)
今年,**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的指导下,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县委、政府的文件精神,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确保了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我镇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了责任
一是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为了进一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相关人员责任,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二是成立安全工作监督考核小组。为了将2019年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杜绝一切安全隐患,镇政府组建了安全工作监督考核小组,对工作不到位、不作为,进行严肃处理,对本年度未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村进行奖励。三是层层落实责任。为了加强责任意识,年初,镇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党政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镇政府与各村(社区)、学校、企业业主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四是落实了奖惩措施。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对责任事故单位或个人建立责任追究制,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了将我镇的安全工作深入人心,抓出成效,一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民的安全意识教育。一年来,镇党委、政府通过召开“三干会”,镇机关干部、群众代表、各村(社区)、单位负责人、企业业主等专题会,部署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书写标语60份,墙报专栏21块,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6500余份,时刻绷紧了安全这根弦,同时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三是加强安全知识培训。今年进行了2次安全知识培训,并邀请县级部门做宣讲,基本做到了“人人学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知安全”,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到了家喻户晓,提高了大家的安全意识。
三、健全制度,加强了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
今年,我镇按照县上相关的文件和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要求,一是规范了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健全了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学习制度,培训教育制度,制定了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等制度。二是建立了重奖举报制度、追踪调查制度,对非法生产项目镇政府安排了线人10名进行跟踪,发现情况及时进行了处理。三是坚持领导带队进行安全检查制度。
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增强
一是镇、村(社区)、企业安监机构网络健全,镇政府配备了3名安全监管员,强化了业务培训,并加强了与业务部门的执法配合。二是在往年的基础上,加大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特别是道路安全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和安全影象设备的投入,今年共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3万余元。三是结合“五个一达标建设”,进行了认真完善,为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认真落实“五个全覆盖”,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体系,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今年来给各村(社区)和企业单位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文件,督促村“社区”和辖区企业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目前辖区村(社区)和企业已全部落实到位。
六、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结合我镇实际,在狠抓各项安全工作中,认真落实县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抓好了以下重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狠抓了非煤矿山安全排查整治,每月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的企业进行2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发放了整改通知,限期进行了整改。二是抓好了道路交通安全,会同相关部门抓好了非法营运三轮、摩托车和违章车辆整治工作。一年了查处违章车辆220辆,幼儿园车辆超载3起,整改道路隐患3处。三是抓好了消防安全。对集中区域进行多次排查清剿火灾隐患5处,为单位和业主敲响了警钟,确保了无火灾事故的发生。四是抓好了森林防火、防汛安全。五是抓好了食品安全。一方面重点抓好了农村举办宴席的安全监管;另方面抓好了学校和商店的食品卫生,今年会同工商、食品药检等部门对镇辖区学校、商店和幼儿园进行了清理,查出1起过期食品和2起学校食堂没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六是抓好了建筑安全的排查和整改。在排查中对3处隐患进行了整改。七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今年加大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打击力度,使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得到了有效控制,一方面通过采取疏阻结合,集中与分散排查;另一方面借用了县安监局的先进探测仪,做到了“三不漏”,即不漏户、不漏房、不漏窑,使我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基本得到了遏制,从去年以来,多次检查都未发现有非法生产迹象。八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20处安全隐患进行了限期整改,目前,无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死亡指标控制为零,确保了我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齐抓共管,领导班子和纪检组安全生产落实到位
今年了**镇党委、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党政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年初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基本做到了工作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了整治;同时镇纪检书记每季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对不完善的事宜进行了落实,党政班子履职到位,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
2019年,我镇的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安监局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不够,部分村(社区)、企业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存在着对安全隐患重视不够,排查和整治有不到为情况。二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足。三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健全,由于基层政府在执法上力度不够,致使业主在安全隐患整治中有不到位的现象。
八、下步工作安排
2019年,我镇决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职能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抓好以下工作,确保我镇安全稳定,为**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一是强化宣传,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利用各种会议,标语、板报、培训等方式,学习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开展安全应急自救能力的演练,进一步提高人民的安全意识。二是强化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开展有序。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三是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二)
xx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狠抓监管、狠抓落实、狠抓创新,确保了全乡秩序稳定、人心安定、经济和社会事业长足发展。现将一年来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目标分8分,自评分8分。
(一)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全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把安全生产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同步规划、统筹部署。202019年,向党委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4次,召开安全生产例会6次,乡全体机关干部、村社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和监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平发肉联厂液氨设备已由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已出具专业评估报告。(目标分2分,自评分2分)。
(二)督促落实。按照“五个全覆盖”、“五个到位”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排查治理隐患、做好应急救援、强化职业危害防治。一是于6月底完成了重点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76号))、《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27号)》、《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统计表》发放,各重点企事业单位配合完成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统计表》填报,便于乡全面了解各企业责任落实情况,有助监管。二是要求各企业完善职工信息台账,有效防治职业病。三是完善了乡境内6家企业的《五落实五到位信息统计表》。(目标分2分,自评分2分)。
(三)强化监管。乡政府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于1月初与各村社、企事业单位层层签订和分解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全面落实“五级五覆盖,重点落实两委同责”,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共签订目标责任书30份。(目标分2分,自评分2分)。
(四)协调配合。积极配合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区经信局、区农业局、区公安分局等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一年来乡辖区内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目标分2分,自评分2分)。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目标分16分,自评分16分。
(一)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求各企事业单位每月20日前上报《xx乡安全隐患排查月报表》,乡安办结合安全排查情况,统一由系统上报,督促好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了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目标分8分,自评分8分)。
(二)细化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检查督点、频次,乡安办每季度对乡境内企业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也进行排查整治,如林业办清明前后和暑热天气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国土办加强对建故安全巡查等。巡查均采取“四不两直”、“三步工作法”,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暗访,提高针对性和精确性,推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全年共开展排查整治12次,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点安全隐患分级挂牌督办、按期整改销号,如恢复乐青加油站经营正在申请中。(目标分8分,自评分8分)。
三、强化基础,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目标分21分,自评分21分。
(一)加强宣传教育。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积极参与培育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队伍,发挥群众监督作业,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从业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如加强建筑工匠管理和乡厨培训颁证工作,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企业员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目标分3分,自评分3分)。
(二)加强辖区内企业安全监管力度。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开发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函〔2019〕5号)要求,健全我乡荔德小学、绕城安置点房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配齐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必备的办公设备、检测检验设备和应急救援装备等。(目标分2分,自评分2分)。
(三)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研发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努力提升安全本质文化水平。(目标分3分,自评分3分)。
(四)做好准备,迎接做好安全社区建设。(目标分3分,自评分3分)。
(五)加强乡镇、村社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成立专(兼)职安全监管队伍,具体负责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相应的经费和装备,如各村主任任村安全监管员,发放扑火工具到各村和重点户。(目标分3分,自评分3分)。
(六)强化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深入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制度建设、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基础建设工作,落实相应的经费和装备。(目标分3分,自评分3分)。
(七)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深化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水平;优化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每年年初根据实际修改应急预案,今年开展应急演练2次,着力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政府和企业间预案无缝衔接。(目标分3分,自评分3分)。
四、突出重点,专项整治。目标分8分,自评分8分。
(一)强化非煤矿山安全。对各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持长期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杜绝违法违规行为。每月严格巡查1次顺山石英砂厂,要求按相关规定开采。(目标分2分,自评分2分)。
(二)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双超”治理,乡安办联合乡交管办定期不定期到乐青路沿线进行“双超”检查,完善顺山石英砂厂、平发肉联厂、川鸣蔬菜厂、盛世纸厂、东岳纸厂、大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管理制度;完善村道社道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乡交管办和各村劝导点建设;按照“应建必建”和“全覆盖”要求,协调配合好区交运局牵头安装临崖临水高差3米以以上路段路侧护栏,全部完成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护栏建设任务。(目标分2分,自评分2分)。
(三)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扎实推进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排出隐患整改时间表,强化整改责任落实。目前已与经信局和油气公司协调,油气公司整理好安全相关资料后报我乡安办,落实应急预案。(目标分2分,自评分2分)。
(四)其他行业领域。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领域监管工作。加强对液氨设备、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户、劳动密集型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目标分2分,自评分2分)。
五、持续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目标分20分,自评分20分。
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特点,针对性地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和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实现“打非治违”常态化。按照上级要求和我乡实际,开展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劳动密集型企业排查整治、乡厨宴请管理、企业隐患自查上报、五落实五到、党政同责、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建筑施工安全和夏季消防检查等专项行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平安。
六、持续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目标分7分,自评分7分。
一、责任制落实(标准分4分,自评4分)
1、我台无下属单位、主管、监管的生产经营企业。
2、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总工程师分管负责安全生产(安全播出),明确落实了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3、制定了本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细则,把安全生产的工作情况列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4、年中、年末进行了安全生产自查自评。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监督检查制度、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二、安排部署(标准分4分,自评4分)
1、能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有关精神和要求,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和安全播出目标及工作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年终开展安全生产总结和自评。
3、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认真履行常规性、阶段性安全生产职责,及时向县政府、县安委会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及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上报汇总材料和政务信息,总结工作开展情况。
三、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分12分,自评12分)
1、我台对两个转播台以及中心机房定期检修(每月最后一周周二),检修内容包括电路、信号源、设备运行、转播效果等,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解决。截至目前,本年度共解决电路故障2次,信号源故障5次,机器设备故障6次,厂家来人解决2次。及时开展故障排查抢修,保证两个转播台和中心机房无安全播出事故。
2、我台与全县所有乡镇文广站建立联系,并设立报障电话,对广播村村响线路及时进行维护,排除故障隐患。
3、我台切实加强对电梯的维护管理,制定出台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担任电梯安全管理员,由电梯公司派遣专职维保员每半月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电梯使用安全。
四、“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标准分6分,自评6分)
我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配合各项“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工作。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标准分10分,自评10分)
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积极参加县组织的宣传活动。总结活动成果,查找不足,促进我台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我台无主管、监管的生产经营企业。
3、2016年度,我台全力配合安委会做好广播电视的宣传报道工作,全年广播、电视发稿80余条,并将视频同步上传至县人民政府网。
4、配合完成县安委办安排的知识竞赛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县安委办交办工作(标准分8分,自评8分)
1、我台积极参与配合全县安全生产各项检查,完成自身担负的宣传报道工作任务。
2、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安全生产电视专栏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台积极响应,认真组织,全年播出安全生产电视栏目18期。
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标准分8分,自评8分)
八、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分12分,自评12分)
1、我台成立了县广播电视台安生生产(安全播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2、按要求参加县政府及县安委会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
3、我台对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视,把安全生产放到了重要位置,排上议事日程。经常在会议上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全年达四次以上。
4、积极做好行业内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和无线地面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
5、我台利用广播电视宣传媒介,切实做好高温、汛期、雨雪冰冻等天气和“五一”、“国庆”、“两会”等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报道。
6、我台无此项工作任务。
九、烟花爆竹打非(标准分2分,自评2分)
我台无包保的乡镇。
十、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标准分4分,自评4分)
1、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落实。
2、我台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安全播出情况,没有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现象。
3、台属各部门积极配合县里和台里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为港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要求
在港区企业中开展试点工作,逐步规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工作。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方法步骤
(一)、成立专项行动小组(2012年4月)。
积米崖港区管委根据《关于开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立即成立了以港区工委副书记任主任的积米崖港区管委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试点工作。
(二)、开展摸底调查阶段(2012年4月)。按照层级分明、分类清晰、填表准确的要求,港区对辖区内的全部生产企业进行摸底,录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摸底表》(见附件二)。
(三)、企业自查自评阶段(2012年5—6月)。自评工作是级别评定工作的基础,是做好今后工作的关键。试点的生产企业要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作出评估,写出评估报告。按照《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和《评级办法》逐条逐项进行自评,填写《市行业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申请表》(见附件三)连同评估报告报港区专项行动小组。
(四)、组织评级阶段(2012年7—8月)。市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评级的指导协调工作,积米崖港区管委专项行动小组负责初审,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复核确定。
(五)、社会公布(2012年9月)。评级工作结束后,评级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布。
(六)、分类整改阶段(2012年10月)。按照“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抓整改、D级抓督办”的总体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对不同级别的生产企业分类指导和监管。
(七)、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1—12月)。市专项行动办公室组织对试点镇、街道办事处、部门、企业工作情况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评级的准确率情况,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评估情况,制定分级管理措施情况,摸底、申请、评级、统计等资料整理建档情况。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将要求有关部门对试点的生产企业重新组织评级,并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