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28 05: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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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私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金融衍生工具
一、私募基金的界定
所谓私募基金,又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但笔者要强调的是“非公开发行”并不意味着不能进行诸如做广告等宣传行为,而是更注重于向特定的公众发行。本文探讨的私募基金就是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目前私募基金司法解释尚处于论证阶段,自然无法从法律条文中找到答案,有关部门也并未就此做出说明,到底什么是规范私募基金或不规范私募基金呢?估计私募基金业内人士也较难把握。
据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某位法官说:“实践中我们认定私募,最主要的特征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发行。认定不规范的私募,主要有两个特征,一是承诺保底收益;二是资金是否打入管理人账户。
由于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约束,我国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在运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甚至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实践中,非法的私募基金常见于三种类型:非法集资、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蛊惑交易”操纵股市行为。
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对象则是少数的特定投资者,且对这些投资者一般门槛较高,参与的资金量要有一定规模,其目的是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和风险,但如果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向投资人许诺高比例的保底收益,则可视为非法集资。
根据我国法律,非经金融主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否则即构成违法行为。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与私募基金相区别的根本特征在于是否给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来源于风险收益,不应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则既有违法之嫌。
另外,私募基金很可能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有关“蛊惑交易”的规定。“蛊惑交易”可以理解为,操纵市场的行为人故意编造、传播、散布虚假重大信息,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使市场出现预期中的变动而自己获利。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蛊惑交易”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更应该引起高度关注。通过论坛、QQ、MSN、博客等网络传播手段,一个虚假消息可以在短短时间内迅速传播,网状扩散,贻害无穷。
二、私募基金应该合法化
通过对海外私募资金的考察不难发现,随着一国经济实力的增长和市场经济结构的升级,“私募基金”难以阻止,将成为一国市场经济体制趋于成熟后必然出现的一个重要的金融服务领域。
2007年2月27日股市大跌,上证综指下跌8.8%,大跌的根本原因是机构结构过分单一,大量赎回使公募基金承受巨大的压力。私募基金一般有一年的封闭期,并且一年之后只能在特定的时间段赎回,而不能天天赎回,如果私募基金发展壮大起来,与公募基金互补,可以避免股市大起大落。此外,股指期货推出后,如果只有公募基金和券商,没有私募基金,那么将加大市场的金融风险,大力发展私募基金是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
另外,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相比,具有如下一些优势:
(一)基金规模越大,管理难度也越大
目前国内的正规私募基金一般有至少一年的封闭期;在封闭期后,每月只有固定的日期(一般为每月的15日和月末)作为开放日,投资者只能在每月开放日认购和赎回。这样就有效地隔离了风险承受能力差,投资不理性的中小投资者,因此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稳定,投资策略也得以坚持,投资风格可以更加激进,收益也就相对较高。
(二)灵活性、针对性和专业化特征
私募基金的出现,丰富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也活跃了市场交易气氛,更好地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投资喜好,吸引更多的社会闲置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打破了公募基金一基独大的垄断地位,有利于促进私募和公募之间良性竞争和优势互补,从而促进证券市场的完善与发展,提高证券市场资本形成和利用的效率。
(三)独特的研究思路
根据《基金法》的规定,单只基金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同一公司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10%,这一“双十”规定,决定了公募基金必须同时持有10只以上的股票,这使公募基金的研究必须涵盖多个行业,限制了基金公司研究团队对上市公司的研究深度。与之相比,私募的投资不受任何限制,持有的股票数量可以较少,也就可以集中力量,更加认真、细致、透彻地研究关注的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价值的理解也能更加透彻。
(四)需履行的手续较少,运行成本更低,更易于进行金融创新
私募基金的发展壮大会加剧整个基金业的竞争,冲击公募基金的垄断地位,提高基金市场的运作效率,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场结构,推动我国成熟、理性的机构投资者群体的加速形成以及价值投资理念的建立,为我国履行加入WTO后向外资全面开放金融市场做好准备。
(五)私募基金的产权基础,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和产权结构改革的重要主题
作为民间主体自发推动形成的产物,私募基金的发展将改变资本市场的机构主体所有制结构单一的局面,推动我国金融制度改革进入一个新的层面。
三、私募基金制度完善的几点建议
纵观全球各国的经济法律体系,大部分都没有专门的私募基金法律,但仍有一系列法律足以对所有的私募基金构成有效的法律规范。而从目前我国立法来看,没有专门约束私募基金的法规,私募基金主要受《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刑法》等综合调整。由于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在金融证券领域奉行的基本上是“法有明文规定方可为”。
因此,为了避免法律上的风险,我国相关监管部门应尽快在立法当中确认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并出台有针对性的细化的配套监管措施,以便私募基金能够健康发展。在这种背景下,私募基金制度规范化应以《投资基金法》为主要参考依据,综合考虑各方要求,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对私募基金采取全面而有效的监管办法,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私募基金的制度建设和完善:
(一)投资者资格和人数限制
1、投资者资格。对合格的投资者的判断有以下几种方法:根据其投资的最低限额为判断标准;根据其收入多少来判断;只要是金融机构投资者,均可投资;对财产拥有独立自主的处分权的企业、公司等经济组织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2、投资者人数限制。应该考虑我国的国情再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做法。对于投资者的人数应该限制在100人以内,但应该允许特殊情况下超过100人。
(二)管理人条件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应具备要求的准备金、经营业绩、人才和营业硬件设施等市场准入条件,并且,管理人的资格应该是竞争性的,而不能是垄断性的,设立私募基金时应向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要求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投入的资金在筹集的基金总额中必须占到一定的份额,以避免利益主体的缺位。当私募基金发生亏损的时候,管理人的出资应该先行用于支付。
(三)托管人职能规定
作为基金一种特殊形式的私募基金具备基金的共同特点,即现金资产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基金管理人具有资产的管理权,基金托管人为基金投资者行使部分监督权。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表明,公募基金托管人在监督基金管理人运作方面不尽如人意,主要原因是基金托管人地位的独立性较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相对较少,为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基金托管人的监督权应进一步强化,如规定私募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担任,必须将资产交给指定机构托管;强化托管人的权力和责任,对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基金契约做出的投资指令,托管人应当拒绝执行,或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向管理当局报告。
(四)信息披露规定和风险揭示
私募基金必须与投资者签署完备的书面协议,尽量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投资品种及组合、相关风险提示及业绩报告周期。严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控制私募基金风险的重要手段。私募基金虽然没有义务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但向基金的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披露信息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设立私募基金时,应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其存在的风险,基金设立之后,应该定期向投资者报告基金投资情况及资产状况,并定期将这些信息向监管部门披露,以便投资者与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其运作情况及风险状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
(五)允许私募基金进行适当地公开宣传
在美国,证券法规定私募基金在吸引客户时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体做广告,其参加者多为中产阶级,他们主要依据在上流社会获得的所谓“投资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认识某个基金的管理者进行投资。但笔者认为我国不应借鉴这种做法。首先,严格限制私募基金在公开媒体上做广告宣传的效果是不佳的。其次,通过私募基金内部约束机制以及像外部完善的基金评级体系以及基金行业自律组织足以避免私募基金过度的市场炒作对投资者造成误导,以及基金管理人之间的恶性竞争。最后,通过适当的公开宣传使私募基金名正言顺的成为“公开,合法”的基金,消除股民对它的神秘感以及纠正人们对它偏见。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发起人与投资者相互了解,为以后的合作创造条件,从而迅速壮大我国私募基金的规模。
(六)收益分配规定
国际上,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5%的股份,一旦发生亏损,这部分将首先被用来支付,以保证管理者与基金利益绑在一起,另外一些私墓基金只给管理者一部分固定管理费以维持开支,其收入从年终基金分红中按比例提取,这种基金的利益分配方式相对地能够使资本持有人与管理者利益一致。另一方面,应该禁止签订保底条款。因为保底条款容易引发了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而且也有悖于基金设立的原则,不利于市场的规范。此外,我国新《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的有限合伙,即基金管理者承担无限责任,投资者承担出资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为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法律组织形式的选择。
(七)尽快完善基金评级体系,建立基金行业自律组织
国外诸多成熟市场的经验表明,合理完善的基金评级体系是基金业规范发展的重要配套措施。在私募基金存在的情况下,需要一个独立公正的评级机构对基金经理人的准确评价作为投资者选择基金经理人的参考,另外要注意完善当前国内不科学的基金评级方法。
(八)完善我国其他金融衍生工具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做空机制、对冲风险的避险工具的缺乏,私募基金在投资渠道上的受限,市场中金融产品单一,因此我国现有的私募基金实际上发挥的仍只是公募基金的部分功能。对此,笔者认为我国应尽快推出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产品,扩大私募基金的投资渠道。私募基金本身也应充分利用国际市场以及国内其他的市场来对冲风险,以规避国内股市的风险。
参考文献:
1、巴曙松.中国私募基金生存报告[J].大众理财,2007(5).
2、王凌燕.中国私募基金发展问题研究[J].经济与管理,2007(3).
(一)理论依据
虽然用正面清单还是负面清单达成某项贸易协议是由参与谈判的成员决定的。从更深层次上而言,跟谈判内容、谈判方文化和历史传统分不开。但是,这并不是说,负面清单制度的产生完全是一个既成事实,实质上,负面清单制度具有充足的理论依据的。一般认为,负面清单表达的是原则的例外,体现的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律理念。“法无禁止即可为”是西方经典法谚,蕴含着私权自治的法律原则,是古希腊政治准则中最早得以表达的理念。在国际司法实践中,“法无禁止即可为”往往是国家主张其行为合法性的理由。例如,2010年,国际法院在“科索沃宣告独立”咨询意见案中就认为:一般国际法规则和联合国安理会1244(1999)号决议都没有禁止科索沃宣布独立,因此,科索沃宣布独立的单方面行为本身并不违反国际法。从这个角度理解负面清单,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自由”,即外商投资在一国负面清单列明以外的领域是自由的,与东道国国民平等地享有广泛的权利。这一点很好地契合了各国进一步推动国际贸易投资自由化的需要。然而,负面清单所蕴含的法律理念并非仅限于“法无禁止即可为”。从另一个角度看,负面清单同样体现了“法无授权即禁止”的法律理念。“法无授权即禁止”是公权范围内的重要法律原则,该法谚所指向的对象不再是私人的权利而是政府的权力。在负面清单制度下,负面清单实质上是对一国公权力主体的授权。一国能且仅能在负面清单列明的行业领域,严格依照负面清单列明的管理措施对外商投资进行限制或管理。从这个角度理解负面清单,其实质在于,各国虽然保留了管理或限制外商投资的权力,但却为其划定了明确的界限。这是各国为了促进经济自由化特别是投资自由化所必须做出的牺牲。
(二)现实意义
结合以上两个角度理解负面清单制度的理论基础,可以发现,负面清单制度背后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及法律意义:
1.从政治上而言
负面清单限制了政府权力,体现了民主政府的价值追求。西方关于政府管理手段的经典说法在于“管的少的政府才是管得好的政府”,这表明,自由经济倡导“小”政府,主张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西方国家实行完全市场经济,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包括试图建立高度自由化的投资准入制度,可以使有限的资本在自由竞争的作用下进入最具潜力的领域,从而获得最大利益,并最终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在这种民主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作用仅在于信息指导与公共服务,政府之手也仅在市场失灵时提供救济。负面清单制度给予了市场主体清单以外领域的充分自由,而清单本身成为政府权力的边界。美国等西方国家在推行负面清单制度的同时,实质上也是在传播民主政治、法治政府的理念。一国接受并采纳负面清单制度即意味着其在政治上认同民主政治,追求法治政府。
2.从经济上而言
负面清单体现了经济开放与经济安全并重,市场经济需要有序开发的导向。市场经济通过竞争来维持其良性运行,萨缪尔森指出,“竞争制度是一架精巧的机器,通过一系列的价格和市场,发生无意识的协调作用。”在全球经济环境下,经济开放意味着给予内外资平等竞争的机会,这是形成有效市场竞争的前提,一旦形成有序的市场竞争,内外资可共同推动一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然而,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完全开放经济往往造成对内资的实质不公平。另外,某些经济领域关系着国计民生问题。因此,一国的经济开放必然要有例外。负面清单正是以开放为原则,同时以列明对外资的限制来兼顾经济安全。在负面清单制度下,市场机制可以在清单以外领域获得充分的发挥。因此,负面清单制度意味着一国已然具有全球眼光的市场经济观念,意欲在全球竞争中谋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3.从法律上而言
负面清单是开放性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权的“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公权的“法无授权即禁止”,均表明只有“法”才能构成权利或权力的边界。对于政府而言具有强烈的约束力,否则一国将构成对其承诺的违反;对于投资者而言,负面清单划出来其自由的边界,也具有行为规范的作用。一个有效的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负面清单在以上两个方面发挥作用,但负面清单制度本身并不能构成高效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部。首先,负面清单本身要发挥作用,需要相关配套法律和机制来保障政府有效行使其清单列明的权力。其次,在广阔的负面清单以外领域,投资者的行为也并非是绝对自由的,而是应当受到现代市场经济法律规范的有效约束,这样才能确保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同时尽可能避免市场失灵带来的不利后果。如在负面清单未列明的投资领域,投资者仍然应当承担起其从法律上和社会责任上应当承担的环境责任。
二、总结
【关键词】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单边模式;双边模式;混合模式
一、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概念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overseasinvestmentinsurancescheme)又称海外投资保证制度(investmentguaranteeprogram),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险或保证,投资者向本国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赔偿其损失的制度。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在获得批准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蒙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国际法条文中,通常用“海外投资保证制度”代替“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从严格意义上讲,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与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承保范畴的区别: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国家政府支持下的一种特殊的保险制度,承保范围只限于政府指定的政治风险;海外投资保证制度,不仅包括对政治风险的承保,而且也包括对非政治性的商业风险的承保。赔偿方式上的区别:投资保证,一般对所受损失进行全部补偿;投资保险,只按投资的一定比例并且基于一定条件进行补偿。从功能的联系上讲,二者是一致的,都是为了鼓励、促进、保护本国海外投资而建立的保障制度。
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立法模式的几种类型介绍
(一)双边模式
双边模式是以双边保护协定的存在作为承保海外投资风险的前提,即美国与东道国订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投资者只有在于美国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投资,才可以申请保险。当规定的政治风险出现,美国向投资者赔偿损失后,就取得了法定的代位权求偿权。美国政府就有权向东道国索赔。
(二)单边模式
日本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采用的是与美国截然不同的单边模式。即不以日本同东道国订立的双边保证协定为前提,只依据日本的国内法,就可以对海外投资进行保险。
(三)多边模式
多边模式又称混合模式,以德国为代表。多边模式将双边模式与单边模式结合在一起,以双边模式为主,以单边模式为辅,比单纯的双边模式和单边模式更具有灵活性。即与德国订有双边保护协定的东道国采用双边模式,未与德国订有双边保护协定的东道国采用单边模式。将单边模式与双边模式结合在一起后者,交相为用,以便更好得促进海外投资事业的发展,保护海外投资。
三、关于建立我国海外头投资保险制度模式选择的几种学说
目前,过于构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模式,学界的学说基本可以归纳为三类:
第一种主张,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应采取日本式的单边主义模式。即投资保险制度不以投资母国和东道国之间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制度为法定前提。主张单边模式的理由是,我国与他国订立的投资保护协定数量并不多,若实行双边模式,会使许多在没有与我国订立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投资的投资者,得不到投资保险的保护,即投资保险制度不以投资母国和东道国之间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制度为法定前提,也会使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发挥作用的范围受到限制。
第二种主张,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应实行美国式的双边主义模式。即,投资者只能在与母国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投资才能加入保险。也就是将国家间的海外投资保护协定作为投资母国国内法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法定前提。双边模式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最大的优势是,有利于代位权的实现。
第三种主张,采用德国式的混合模式。一部分学者主张,采取单边模式还是双边模式要依东道国的政治风险的大小而定,对于在政治风险小的国家投资,采取单边主义的模式,对于在政治风险大的国家投资采取双边主义模式。另一部分学者主张,对于在于我国订立双边投资保证协定的国家投资,采取双边模式;对于在没有与我国订立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投资,采用单边便模式。
我国在建立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应充分考虑我国的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和海外投资的发展现状。依据现实,根据实际需要,全面考察三种制度模式的利弊,做出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模式设计。
四、单边模式与双边模式的比较分析
就双边模式而言,他有许多单边模式所不具备的优点:
1.双边保险制度可以解决本国政府在私人海外投资保险机构的代位权中的出诉权问题。出诉权是指,投资国母国政府将本国海外投资保险的保险机构的向东道国政府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请求提交国际法庭,或通过外交渠道支持这种代位求偿请求权的资格。在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经常出现投保人国籍不连续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出诉权是否要遵守国籍连续原则,国际上尚无共识,而双边保护制度中投资国和东道国可以通过签订条约商定是否适用“国籍连续”原则。
2.双边保险制度能加强本国海外投资的保险机构代位求偿权的法律效力。投资母国的海外投资保险机构通过代位权的行使将投资者与东道国的经济关系转化为投资母国同东道国间的官方的关系。对于求偿主体的变更往往会遭到东道国拒绝,在这种情形下,承保机构可以寻求外交保护或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然而外交保护受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和严格原则的制约,而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可以使代位权确定化、公法化,为保险机构代位权的实现提供了充分有效的制度保证。
但是,双边模式的保险制度和单边模式的保险制度相比也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双边模式的保险制度,以投资母国与东道国的双边保护协定为前提,这就排除了一部分与投资母国未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投资者,这些投资者无法享有投资保险制度的保护。而单边模式投资保险制度下的海外投资者不受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限制,在任何国家地区投资的海外投资者都可以受到平等的保护。但是单边制度下通过外交权途径行使代位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国籍连续原则”“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卡沃尔条款”的限制,这些限制使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施行处于不确定状态。
五、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双边模式的确立
笔者认为,根据我国海外投资发展的现实以及我国国情,我国适合采用美国式的双边模式的海外投资保证制度。双边模式最大的优点在于能保证海外投资承保机构的代位权的实现。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承认两国海外投资保险机构的代位权的前提下,国际法上的履约义务使得原属国际私人契约关系的这类代位赔偿关系上升为国际法上的法律关系,从而使得海外投资行为受到国际法层面的保护。相对单纯依靠外交权追偿的单边保证模式,双边模式可以有效地消除东道国政府援引“卡沃尔主义”条款拒绝投资母国依据外交保护提出国际索赔。也可以避免因“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国籍持续原则”给纠纷处理带来的不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双边模式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有利于代位权的实现。根据国际法原则,国家间的地位是平等的,任何国家都没有权利将本国的意志施加给别的国家,因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权利——代位权,只有在东道国认可的前提下,才可以顺利实现。因而双边模式是在两国订立双边投资保障协议的前提下,投资母国的代位权得到东道国的认可的前提下实施的,因而双边模式更有利于代位权的实现。
通过外交保护来行使代位权相比通过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来行使代位权要受到更多的限制。外交保护权只有存在投资者在东道国受到不法侵害或不公正待遇时,东道国不提供救济或救济不合理时,投资者要求母国通过外交途径对其进行保护。但实践中外交权的行使是相当琐碎复杂的。在国际惯例中,国家代表投资者通过外交途径向东道国求偿,要受到严格的条件(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国际持续原则)制约。除非投资者得不到东道国合理的司法行政救济,否则外交保护权利是不可以行使的。同时,要求投资者受侵害期间或提出外交保护时属于被请求国国民。可见如果不符合“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国籍持续原则”,便会使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的代位权的实现受到阻碍。除此之外,“卡沃尔主义”被拉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认可,投资者只有在放弃外交保护的前提下,才可以在东道国投资。目的在于防止发达国家滥用外交权以此损害东道国的国家利益。我国目前海外投资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在这种单边模式下,通过外交途径来实现代位权是相当困难的。
双边模式可以快捷地解决投资争议。从对海外投资者提供的保护的实际效果来看,双边保护模式能跟有效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潍坊学院教师王春燕认为,投资者能否得到有效的保护不仅要看投资者的损失能否及时得到赔偿,更要看赔偿后投资者能否尽快摆脱与东道国的投资纠纷。效率对于海外投资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而在单边模式下,投资者只能在用尽当地救济之后,才可以向母国寻求外交保护,此过程耗费时间和精力使整个运作过程效率低下。而双边模式下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可以使投资者及时得到赔偿,尽快脱离纠纷,把精力尽快地投入到建设投资项目中去。及时得到赔偿、尽快解决纠纷是投资者投保的真正目的,卷入无休止的繁琐的政治纷争绝非投资者所愿。所以,双边模式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能使经济纠纷通过商业化途径解决,避免了国际经济纠纷的政治化。
双边模式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可以降低政治风险的可能性。双边模式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不仅有“防患于未然”的功能,也有“补救于已然”的功能。在单边模式的保险制度下,投资国与东道国之间没有订立了双边投资保护协议,东道国的政治风险活动不受协议约束,同时对投资国没有保障对方投资安全的义务。这就造成了在东道国制造有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时就可以肆无忌惮无所顾忌。尤其是在某些发展中国家,事后利用“卡沃尔条款”来拒绝投资母国的外交保护。而目前,我国的大部分的海外投资在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相对政局动荡、法律不健全,采用单边模式风险太大。而双边模式与单边模式相比最大的优势在于,投资母国与东道国订立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两国之间的关系由具有平等地位的国家关系,转化为东道国对投资母国具有保护其投资安全的国际义务的关系。在东道国违约时就不得不顾及由违约导致的国家责任。在制造政治风险时就会有所考虑,从客观上降低了海外投资的政治风险。
用双边模式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经济的长远发展。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模式确立,应由我国的现实国情和投资发展的现状来决定。即根据国情需要,如何最大程度上维护好国家利益是选择投资保险制度模式的根本标准。双边模式最大的缺陷在于使投资东道国的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这个缺陷与投资母国代位权的顺利实现相比,似乎是微不足道的。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整体水平比较弱,还处于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海外投资的规模、质量、效益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还是资金不足,所以引进外资和国际融资一直是我国开放型经济的主旋律。目前,国家也鼓励有能力的企业“走出去”,但是国家的政策只是鼓励、支持,不是大力提倡。我国的海外投资还处于初级阶段,发展还不成熟完善,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引导。而双边模式的保险制度,可以通过对投资项目的审批,引导投资者的投资方向。向与我国订立双边保护协定的国家投资,这样的国家一般与我国的关系比较友好,社会、政治、经济、法律发展相对稳定完善,在这样的东道国投资会更有利于海外投资事业的发展。对海外投资的引导调控作用是单边模式的保险制度所不具备的。
双边模式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对我国海外投资保险事业的发展也至关重要。根据国际惯例,海外投资保险都是由国家财政支持,一旦代位权无法实现,就等于用国家财政补贴私人海外投资的由政治风险带来的损失。这对于海外投资保险的发展是相当不利的,对海外投资事业的长远发展也会带来不利影响。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相辅相成,不可分而治之。国内法层面上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需要国际法层面上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支持。国际法层面上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具有“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而国内法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可以“补救损失于已然”,两个功能相互补充、相互作用,从而防范风险的发生,补救风险带来的损失,促进我国海外投资的发展。目前,我国已经与世界100多个国家订立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其中已经包括了我国海外投资的相对集中的20多个国家,其中绝大多数条款都规定了“代位权”,而且目前签约国的范围还在不断扩大。这样从签约的数量和范围上看基本能满足我国海外投资处于初级阶段的发展要求。
综上所述,双边模式顺利的解决了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最核心最关键的代位权问题,具有单边模式不可比拟的优势,根据我国国情,双边模式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建立对海外投资的长远发展都十分有利。
参考文献:
[1]余劲松。国际投资法。法律出版社,1997.
[2]王传丽。国际经济法。高教出版社,2005:367.
[3]王春燕。我国海外投资保险的法律模式研究。湖北法学,2007,(02)。
[4]孙晓晖。借鉴外国经验,构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信用保证制度的设想。财经研究,2001,(3)。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writing, we find that the writing of Das Kapital, in particular Primitive Accumulation of Capital, is different from the general economic writing, the deep creative spirit of the writer complete the organic integration of the reasonable structural analysis of primitive accumulation of capital and the spirit of humane care, so the Das Kapital with cultural form give birth to the factors of a variety of cultural information in the poetic field with content and form, and show the writing features with the harmonious integration of ideological and cultural content, the theoretical system, writing thinking and expression way.
关键词: 写作学;资本论;文化书写
Key words: writing;Das Kapital;cultural writing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5-0153-01
0 引言
就经济学的视角而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关资本原始积累的理论是其政治经济学理论的重要内容;就哲学的视角而言,它是思想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写作学的视角而言,它也是一种文化文本的独特书写形态,是人类文明成果的诗性表达。
1 《资本论之资本原始积累》进行写作学透视的必要性
当前的诸多文化现象和事实已经充分地说明,资本及其原始积累活动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坚持文化研究的态度,从宏观的文化维度进一步研究和认识《资本论》中资本原始积累的文化书写的意义,从而推进这一文本在其他学科的接受和研究的进程。从写作学的角度看,无论就创作思想表达方式,还是创作的人文精神而言,对《资本论之资本原始积累》进行写作学透视,都是十分必要的。
统揽学术界六十年的研究轨迹,从今天的学术眼光来看,对《资本论》只做单一的经济学视角的研究,容易造成对该著在当下中国语境所谓时过境迁意义上的判断失误。为此,我们以经济学和写作学的复合视点为切入,揭示作为文化文本形态而存在的《资本论》的书写特色,从文化形态的角度科学地把握蕴藏于《资本论》的创作思想和书写特点。
2 《资本论之资本原始积累》进行写作学透视的可行性
马克思关于资本原始积累的书写所涉及的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前提的表达,对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取代劳动者个体私有制的表达,对于租地农场主的表述,无不饱含对于现实的具体的人的关照。因此,我们以此为逻辑起点而对其进行的写作学透视便具有相当程度的现实可行性。
正基于此,从写作学与经济学的相结点出发,正如鲁迅将历史著作《史记》解读为无韵的文学文本《离骚》一般,参照马克思的“人类学笔记”,在把握了文本内在逻辑联系的基点上,就可以把《资本论》的写作理解为由准备、加工、总合三个阶段构成的创作过程,可以理解为由思想理论体系、写作思维、表达形式等多个层面构成的文化文本,亦可理解为由现实、作家、文本、接受等四个要素所构成的文化活动,更可以理解为以前三个方面为基础的由内容(在人文关怀精神统辖下的理论建构)和形式(以理性的结构分析为手段的文本书写)相统一文化信息的合成体。
3 《资本论之资本原始积累》的写作特点
3.1 基于将《资本论》视为文化形态的文本的理解,从写作方法上来看,作者――马克思首先从理论和事实相统一的角度,将人的生存问题设置为理论书写的参照。他说,“这种原始积累在政治经济学中所起的作用,同原罪在神学中所起的作用几乎是一样的。亚当吃了苹果,人类就有罪了。人们在解释这种原始积累的起源的时候,就象在谈过去的奇闻逸事。”[1]作者以神学中的创世说来类比原始积累,奠定了整篇文章的写作基调。作为全文的统领,此处关于人的诞生问题的引入建构了作者创作意识中人文关怀精神的生长点。把人的生存问题设立为理论书写的参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展示了马克思理论书写的文化维度。马克思进一步写到,“这种剥夺的历史在不同的国家带有不同的色彩,按不同的顺序、在不同的历史时代通过不同的阶段。只有在英国,它才具有典型的形式,因此我们拿英国作例子。”由此可以看出,他从文学书写的“典型塑造”的角度来引出对于英国资本主义书写的写作学意义,这样的写作方法既直指经济写作的主旨又完全符合一般写作的规律。
3.2 马克思的写作风格总体上讲是在质朴的写实中进行诗性还原,却不是滑向一般意义上呆板的经济写作[2]。淡化和疏导了读者感受资本之恶的郁结,客观上起到了亚里士多德所谓“卡塔西斯”的审美净化作用。为了延伸这种审美作用,以简洁的语言,形象地刻画了农村田园生活的突变;既强化了形式层面的画面感,也承载了内容表达上的厚重感。从被引用的意义上讲,萨默斯的话语已经被转化成了《资本论》的文本语言,增强了对于主体创作精神多元化表达的效果,从而凸现出对资本积累的结构性分析中的诗意表达。
3.3 在内容与形式的相互生成的写作过程中,作者始终将对于人的关怀意识置于创作精神的圆心,进而辐射到下层社会的每个角落里的每一群体,既增加了思想的深度(质料因),又完善了写作的结构(形式因)[3]。马克思通过对亨利时期“法律对于人的规训和惩罚”(福柯语)的陈述,揭示出了资本的主体性形成所造成人的消亡的惨状。从主体介入的角度来看,马克思如同进行着对资本的考古研究,以旁观的、零度书写的角度,还原了“资本自从来到世间,每个毛孔里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的事实;从文本结构来看,《资本论》的表层结构(一般论述性结构)和深层结构(观念和话语的组织与传达的构造)是相统一的,具有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所提出的文本结构的完整性。
4 结语
在国内研究不断深入的进程中,马克思理论文献的文本研究逐渐地变得重要起来了。《资本论》作为文化的文本,其宏大而又非形而上学的写作实践和审美视野大大超出了读者的期待视野。挖掘寓含于《资本论》的创作过程和创作方法中的思想资源,对于指导年轻一代重新理解马克思思想本身,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探讨其文本写作特色,对于纠正当前学术文章枯燥的思辨文风也具有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3][德]马克思.资本论[M].人民出版社,1975:173,462.
写作毕业论文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重要实践环节之一,是实施财务管理专业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必不可少的实践环节;是对学生学业水平和研究、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综合检验;也是学生在校期间,运用所学的知识和获得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最后一次重要的训练。这对于保证教学质量和保证合格毕业生的培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毕业生必须十分重视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确保毕业论文写作任务的完成。
二、毕业论文(设计)可选择三种类型:
1、毕业论文:结合专业特点和实际工作内容选择适当题目,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得出结论或形成解决问题的思路、建议。
2、方案设计:对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某一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较完善解决方案或制度设计。
3、调研报告:对与本专业相关的某一社会状况,进行调查研究,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注意:无论哪种类型,都必须结合自己所学专业知识和实习工作岗位,最后成果要求对本单位工作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或对某一领域工作具有一定理论指导作用。
三、可选择的指导老师信息
教师姓名
联系电话
五、提醒
1、项目、提纲和文稿完成后及时以电子文档发给指导教师,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并在指导教师要求的时间内补充、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字数在3000字以上),要求结合实习单位和实习工作实际,主题突出,思路清晰,观点明确,语言流畅,结构严谨,分析现象探索实质,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2、学生与指导老师双向选择;
3、论文题目仅供参考,具体请与指导老师商量沟通后定题;题目选定后,报经系上同意后最多可以改动一次。
4、选定指导老师后,非报经系上同意,不得随意变动;
5、请每位同学积极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凡有未及时完成的,警告一次,相应成绩降低一个等级,但仍需在15日内补齐;出现第二次,取消成绩。
6、如果不按规定时间完成论文写作步骤,或者在论文写作中不认真写作、敷衍了事,指导老师可以拒绝继续指导论文写作。
7、超过论文定稿时间一周,仍未定稿者,视为论文未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不及格。
六、参考题目
(一)毕业论文参考题目:
接合工作实际与指导老师共同确定,也可参考以下题:
会计部分
1、 会计假设的历史演变及其未来发展
2、 谈谈会计国际化问题
3、 略论我国会计模式的构建
4、 论知识经济时代会计重心的转移
5、 浅谈人力资源的计量方法
6、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会计职能的转变
7、 浅谈市场经济与会计的服务职能
8、 人力资源会计理论的特殊性
9、 从虚拟公司的兴起谈会计主体假设
10、 论环境会计主体的内涵及表现形式
11、 从会计环境的变化看我国实证会计范式的发展
12、 浅析实证会计理论
13、 论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的本质特征及管理
14、 浅论人力资源会计
15、 论21世纪经济环境的变化会计面临新的挑战
16、 论会计控制对象──受托责任的完成过程和结果
17、 人力资源会计的理论基础及其确认与计量
18、 试论会计方法的选择和应用
19、 构建宏观会计与战略会计的初步设想
20、 论稳健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
21、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
22、 浅谈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核算方法
23、 切实加快传统会计教学模式改革
24、 中国传统会计文化的若干特征
25、 浅析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的确定
26、 知识经济与会计创新--人力资源、无形资产会计理论的探讨
27、 刍议权责发生制
28、 试论会计信息的失真
29、 论商誉及其会计处理
30、 初探会计与财务管理的平行、互动关系
31、 浅谈我国会计服务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
32、 虚拟公司对传统会计的挑战
33、 会计学与法学的边缘学科探析
34、 知识经济对会计报告模式的挑战
35、 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识别与防范
36、 虚假会计信息探源与对策
37、 衍生金融工具对会计理论的挑战
38、 会计国际化的新格局及我们的对策
39、 浅谈经济业务对会计等式的影响
40、 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治理措施
41、 会计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作用
42、 浅议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
43、 会计信息本身的局限性及其对策
44、 证券市场发展对会计的影响
45、 我国会计现代化的哲学思考
46、 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探讨
47、 试论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
48、 试论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49、 非货币交易会计问题研究
50、 现代企业治理机制下的内部控制制度
51、 资产减值会计问题研究
52、 关于无形资产会计问题研究
53、 会计报表附注与表外信息问题研究
54、 机构投资者与委托投票权竞争研究
55、 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公司治理问题
56、 我国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财务管理部分
57、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实证研究
58、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问题研究
59、 上市公司财务治理问题研究
60、 上市公司资本结构问题研究
61、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研究
62、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63、 企业重组与并购财务问题研究
64、 财务风险评价体系构建研究
65、 企业营运能力分析体系
66、 企业获利能力评价体系
67、 企业财务危机预警体系
68、 企业/企业集团财务战略研究
69、 企业/企业集团财务政策研究
70、 企业/企业集团投资政策研究
71、 试论企业价值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72、 企业并购与重组的风险研究
73、 企业投资决策结构体系研究
74、 关于金融互换与资本结构问题的探讨
75、 企业集团股利政策研究
76、 关于投资财务标准研究
77、 关于企业价值研究
78、 预算管理与预算机制的环境保障体系
79、 企业并购财务问题研究(题目宜具体化)
80、 企业集团存量资产重组研究
81、 国有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研究
82、 企业集团财务控制体系研究
83、 对企业理财务目标再认识
84、 企业投资结构研究
85、 关于财务的分层管理思想研究
86、 企业表外融资的财务问题
87、 企业集团业绩评价体系研究
88、 对自由现金流量与企业价值评估问题的探讨
89、 企业收益质量及其评价体系
90、 企业信用政策研究
91、 企业税收筹划
92、 关于财务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研究
93、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分析
94、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
95、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基础分析(题目宜具体化)
96、 财务学科课程体系探讨
97、 非盈利组织财务问题研究
98、 跨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研究
99、 跨国公司业绩评价体系研究
100、 试论资本市场与信息控制
101、 企业财务本质研究
102、 财务管理与管理会计的融合
103、 负债经营风险的防范和对策(企业负债经营问题的探索
104、 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
105、 家族式企业经营方式的优势
106、 中小企业激励机制的探索
107、 债券融资对我国公司治理影响研究
管理会计与成本会计部分
108、 管理会计方法的创新
109、 作业成本法在企业中的应用
110、 变动成本法的应用研究
111、 论管理会计的假设前提与原则
112、 投资决策分析方法比较研究
113、 关于管理会计师及其职业道德研究
114、 预算管理研究,业绩评价体系与方法研究
115、 论成本的经济实质
116、 关于ABC法的研究
117、 责任会计的研究
118、 关于投资项目决策的研究
119、 标准成本的研究
120、 战略管理会计研究
121、 关于内部转移价格的研究
122、 关于成本差异分析的研究
123、 关于敏感性分析方法的探讨
124、 关于成本控制方法研究
125、 现代工业的特点及成本计算方法的选择
126、 成本信息失真的原因及财务危害
127、 关于内部转移价格的研究
128、 试论成本效益原则
129、 浅议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关系
审计与会计制度设计部分
130、 关于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问题的探讨
131、 论市场经济下审计的职能与作用
132、 论审计在宏观经济调控中的地位与作用
133、 论审计目标与审计证据的获取
134、 论审计与经济监督系统
135、 论我国审计组织体系的健全与发展
136、 论我国审计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137、 论审计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138、 论审计执法与处罚力度的强化
139、 论审计风险及其防范
140、 企业对外担保内部会计制度研究
141、 论经济效益审计
142、 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
143、 论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审计
144、 论会计报表及附注的设计
145、 独立审计风险问题探讨
146、 对资产评估中有关问题的探讨
147、 审计工作策略探讨
148、 论内部控制系统审计(制度基础审计探讨)
149、 论审计方式方法体系的完善
150、 论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制度的构建
151、 论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152、 论审计工作质量的控制与考核
153、 论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154、 论企业内部审计建设
155、 独立审计准则研究(可选一个准则进行研究)
156、 注册会计师诚信建设研究
157、 论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计
五、会计电算化部分
158、 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性分析与设计
159、 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容错性及可操作性问题
160、 会计电算化核算系统的子系统划分研究
161、 会计电算化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162、 会计电算化对会计工作方法的影响探讨
163、 会计电算化对传统会计职能的影响研究
164、 会计电算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65、 网络会计研究
166、 论网络经济对会计理论的影响
167、 论网络时代会计目标下的会计业务流程重组
168、 网络财务风险及其防范
169、 网络时代的会计发展
170、 电子商务时代会计信息的地位和作用
171、 网络经济条件下企业财务管理的模式
题目:浅谈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一、 论文(设计)选题的依据(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该选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等)
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竞争的日渐激烈,会计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越来越具有不确定性。作为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会计信息全面、系统、正确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无论是对国家的宏观调控,还是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对投资者的正确决策,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计信息使用者应更加重视与不确定性相关的风险信息的揭示。因此,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正确运用应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谨慎性原则是指在有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判断时,保持必要的谨慎,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而是在会计核算中对企业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做出合理预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风险,比如金融风波、债务人的死亡、企业破产、固定资产因技术进步而提前报废、恶性竞争等情况,因此,采用谨慎性原则,对存在的风险加以合理估计,就能在风险实际发生之前化解风险,并防范风险。采用谨慎性原则,有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利益,真实考核经营者,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谨慎性原则起源于中世纪财产托管人解脱其受托责任的策略,二十世纪初至三十年代前是一项占支配地位的会计原则,当时主要表现为对资产的低估;经济危机之后,谨慎性原则所体现的内容扩大到对收益的确认和会计报表披露。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会计目标从报告经管责任向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转化,谨慎性原则也逐渐成为对披露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质量特征的会计信息的修订性原则。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和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由此我们看到,我国会计规范中关于谨慎性原则有以下几个要求:
(一)谨慎性原则存在的基础是不确定性,所处理的是可能发生的事项。
(二)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项,特别是费用和损失,在会计上确认和计量的标准是合理核算,对可能发生的费用、负债既不视而不见,又不计提秘密准备。而对合理的判断则事实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三)运用谨慎性原则的目的是在会计核算中充分估计风险的损失,避免虚增利润、虚计资产,保证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谨慎性原则在我国的运用开始于1992年,在近十年的应用中,可以按其运用程度和范围的不同,分为三个阶段:
(一)1992年至1997年。1992年,并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首次明确了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同时,在行业会计制度中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即存货计价方法采用后进先出法、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加速折旧法。
(二)1998年至2000。1998年陆续颁布的《投资》等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及《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谨慎性原则得到进一步的运用,具体包括;
1、在1992年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扩大了资产项目计提准备的范围,即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同时,扩大了坏账准备的提取范围,在提取方法及比例上更加灵活。
2、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加速折旧法的应用条件有所放松。
3、对无形资产、开办费的摊销期限作了修订,由原制度中无形资产的不少于10年、开办费的不少于5年,分别调整为不超过10年、不超过5年。
4、对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的或有事项的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做出了规范,规定或有资产或有利得不予确认,一般也不予披露,或有负债不予确认,但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5、对于债务重组中涉及的或有收益和或有支出,债务人确认为负债,债权人则不应确认为资产,只能在表外予以披露。
6、对于收入的确认,在确认标准上更加谨慎。如无论是《收入》准则中关于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还是《建造合同》准则中关于跨期合同引起的收入确认,均将相关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结果能够可靠计量等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
(三)2001。2001年1月财政部颁布了《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租赁》三个新的具体会计准则,并同时修订了《投资》、《债务重组》等五项准则;2001年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在这些新的准则和制度中,谨慎性原则体现为:
1、全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中期期末和年末除了计提原有的四项准备外,新的企业统一会计制度和《无形资产》准则规定还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在《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准则中,改变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标准,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为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标准,并明确了暂停资本化的条件,避免固定资产价值虚计。
3、改变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方法,规定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改变了以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确定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方法。同时,租赁过程中发生的或有租金一律计入当期损益。
4、在《无形资产》准则中,要求企业管理部门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时,应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存在的各种因素做出谨慎的估计。
二、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临的竞争和风险日益加剧,不确定的经济业务越来越多,所以会计信息使用者也越来越关心与不确定事项相关信息的揭示,关心企业所提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此,谨慎性原则的正确应用就显得非常重要。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营活动充满着风险和不确定性,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坚持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和收益,也不低估负债和费用,也不得设置秘密准备。
文章以国际会计惯例为基础,首先从会计结构的角度,分四个方面论述了会计制度采用谨慎性原则的必要性。其次,从资产的定义、收益的确认以及财务分析的角度详细论述了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广泛运用。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更能使会计信息全面、系统、正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最后,在采用谨慎性原则的同时,还要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加强其职业道德修养,加强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的专业判断,防止滥用谨慎性原则。
主要内容:
1.引言
2.谨慎性原则的含义及其必要性
2.1 谨慎性原则的含义
2.2 谨慎性原则研究的必要性及意义
2.2.1我国的会计结构中包含谨慎性原则的必要性
2.2.2 谨慎性原则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3.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具体应用
3.1 谨慎性原则在资产减值中的应用
3.2 谨慎性原则在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确认中的运用
3.3 谨慎性原则在企业投资中的应用
3.4 谨慎性原则在会计计量中的应用
3.5 谨慎性原则在财务分析中的应用
4.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4.1谨慎性原则的相关条款会计人员在核算方法的选择上具有主观随意性
4.2谨慎性原则与税法政策不能协调一致
4.3谨慎性原则与其它原则的冲突
4.4公允价格难以取得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制约
4.5谨慎性原则导致企业的会计信息横向不可比
5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的措施
5.1 增强谨慎性原则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5.2 缩小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的差异
5.3 完善市场信息报价系统
5.4 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进行必要的约束
5.5 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增强其职业判断能力
5.6 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内在约束机制
5.7 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地结合起来
6结论
参考文献
预期目标:
毕业论文预期将于20XX年3月2日前完成初稿,并上交导师,作进一步修改润色;2011年4月12日前根据指导老师的修改意见,完成毕业论文第二稿,交指导老师审阅;20XX年4月26日前根据指导老师的修改意见,完成毕业论文第三稿,交指导老师审阅。2011年5月10日前论文定稿并打印上交。预期字数达到学校所规定的字数。并按学校统一规格打印成文。
三、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方案(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准备工作情况及主要措施)
研究方法:
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论文题目。
选题之后,利用课余时间寻找与论文题目相关的资料。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为:
1.归纳法
针对这一研究领域通过阅读大量的相关书籍文献著作,充分利用数据库,专题搜集相关资料,进行归纳整理。
2. 分析法
对国内外就该论题的主要研究成果、现状及最新进展、研究动态等进行比较全面的、深入的、系统的综合分析,对这一领域研究现状做到充分了解。
3.比较分类法
对已有的学术成果做比较分类,并在此基础上勇于探索前人工作的不足,积极挖掘新的研究内容,不断创新,阐述新的观点和见解,以此作进一步的研究,发现新的理论价值。
准备工作:
已大量阅读了与本论文有关的国内外参考文献。
主要措施:
广泛查阅资料,理清思路,草拟开题报告和着手文献综述,作好论文写作的前期准备工作。然后草拟论文提纲,着手撰写论文。
四、主要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Sanders ,T.H., Hatfield ,H.R., Moore,V.,1938: A Statement of Accounting Principles.
[2]Watts R. L Conservatism in Accounting Part I : Explanations and Implications [J]. Accounting Horizons, 2003,17, (3)
[3]陈今池.现代会计理论[J].立信会计出版社,1998,45-176
[4] 陈玮. 充分应用稳健原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一份稳健原则问卷调查表的启示[J].会计研究,1995, 3
[5] 范宏浩.《谨慎性原则在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辽宁财税,2001年9期,-35-35页
[6]费伦苏.关于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若干问题的思考[J].财会通讯,2006年03期
[7]何光明.浅谈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J].交通财会,2009,07.
[8]李军.略谈新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谨慎原则[J].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9]李娜. 浅谈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J].财经论坛.
[10]马文娟.会计实务中的谨慎性原则[J].甘肃科技,2010年12月,第23期.
[11]马义华.浅议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几点应用[J].商场现代化,2010年4月期刊.
[12] 潘娜, 朱卫东. 《对谨慎性原则的思考》. 财会月刊(理论版) 2007年10期
[13]汤云为.实证会计研究中的几个问题[J].会计研究,2001,(5)
五、论文(设计)研究工作进展安排
20xx年9月28日 毕业论文动员会。
20xx年10月10日前 确定论文题目和提纲。
20xx年10月12日 上交论文选题。
20xx年10月20日之前接受导师下达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0xx年10月25日前 完成文献综述。
20xx年10月29日前 完成开题报告填写。
20xx年11月2日 开题答辩。开题后正式着手撰写论文。
20xx年3月29日前 完成论文初稿。
20xx年4月12日前 完成论文二稿。
20xx年4月26日前 完成论文三稿。
20xx年5月10日前 论文定稿并打印上交。
20xx年5月29日 论文答辩。
知识扩展:科研开题报告
(一)科研开题报告的定义与作用
科研开题报告是科学研究人员准备对某一科研项目开展研究的时候,针对这一项目所作的论证和规划。
选定一个课题开展研究,事先必须对该项目的研究价值、研究现状、准备采用的研究方法、预期达到的研究目的、研究的工作进度计划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论证,为即将展开的研究设计一个蓝图。这
样做可以避免研究项目的仓促上马,盲目展开,保证研究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计划性。
科研开题报告的作用有两个:一是报上级科研管理部门或导师审批,并为他们以后检查科研成度、经费使用提供依据。从这个角度看,科研开题报告在科研管理中有重要作用。二是与科研计划相结合,作为科研人员掌握研究方法和进度的依据。从这个角度说,科研开题报告是一种计划性文书,对研究工作的程序、步骤有着规划、设计作用。
(二)科研开题报告的特点
1.论证充分,逻辑严谨
科研开题报告中有相当一部分文字是对项目的研究意义、研究价值、效益前景进行论证。这一部分对该项目能否成功立项起着重要作用,要求做到立论科学、论据充足、论证充分,逻辑严谨,具有强大的说服力。
2.考察细致,预测准确
科研开题报告还要汇报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的发展情况,显示本项目当前的研究现状,预测本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些都必须以细致考察、准确预测为前提,建立在大量调研数据的基础上。可以说,科研开题报告的写作并不以文本的写作过程为重点,而是以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为重点。
3.方法得当,切实可行
科研开题报告要提供将要采用的研究方法,要申报研究经费购置研究设备,要制定研究计划。这些方法和计划是否切实可行,直接影响到报告被批准之后能否顺利实施。如果将来出现研究方法不当、经费不足、计划不周的情况,研究工作将陷入被动甚至出现混乱。
(三)科研开题报告的类型
1.研究型开题报告
这是由科研机构或科研人员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的开题报告。它是纯科研型的,在各类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科研工作中运用广泛。
2.教研型开题报告
这是由高校的研究生向导师和学位点提供的开题报告,一方面是为了开展专项研究,另一方面是为了申请硕士或博士学位,这样的开题报告属于教研型的,在高等院校的研究生教学工作中运用广泛。
(四)科研开题报告的写作
1.标题
有两种基本写法:一是项目名称加文体名称,如《磁化节能燃烧技术科研开题报告》;二是申报学位名称加文体名称,如《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正文
科研开题报告的内容丰富,如下一些基本项目或是必不可少,或是可能出现的:
其一是科研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这是报告的开头部分,主要用来表述为什么要选择这一研究课题,它的价值和意义何在。
其二是国内外对本课题的研究现状。如果本课题在国内外尚无人研究,那就是开拓性的研究;如果本课题在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则要说明继续研究的意义何在,准备在哪些方面取得新进展,获得新突破等。
其三是主要研究内容纲要。要列出在本课题之内的具体研究内容,分几大部分,每部分包括哪些单元或章节等。
其四是研究的方法和手段。打算采取哪些研究方法,如调查、比较、实验、技术开发、技术演示、开论证会、综合研究与专题研究等。
其五是预期达到的研究目标及其可能产生的效益。
其六是所需设备及解决途径。人文学科和社会学科一般没有此项。
其七是经费预算。有些学位性研究没有经费来源,可省略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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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固定资产的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从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考虑, 应当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的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及折旧率
【关键词】固定资产的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
【本页关键词】论文写作 期刊征稿
【正文】
后一种处理可弥补前者的不足。一方面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真实, 另一方面固定资产在提取折旧时, 可以充分考虑以前的在建工程减值的问题。因此, 笔者认为这样做比较合理。5、固定资产的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从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考虑, 应当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的年限重新计算折旧额及折旧率; 如果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回复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超过原以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 按不考虑减值因素应计提的折旧与因考虑减值因素少计提的折旧之间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记“累计折旧”; 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尚可收回的金额与不考虑减值因素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孰低的的差额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记“营业外支出”。然而, 若每期计提减值准备后都调整折旧额、摊销额, 对以前的累计折旧及已摊销数额如何处理, 将会非常复杂, 会大大增加会计工作成本, 缺乏可行性。因此, 从实际会计工作出发。笔者认为折旧与摊销的基数以历史成本为原则比较符合成本效益原则。6、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新企业会计制度对于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这样规定的: 当无形资产因某种原因,“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时, 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贷记‘无形资产’科目”。而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时, 则将减值借入“营业外支出”贷计“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可见, 对无形资产的全额减值和部分减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两种处理。笔者认为, 无形资产摊销, 属于无形资产均衡减值, 应列作“管理费用”科目。而无形资产部分减值和全部减值作相同处理,列作“营业外支出”比较妥当。这样, 可以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规定一致起来, 并将无形资产的减值与摊销的会计处理区来。三、结论1、通过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纳税调整, 确认资产减值, 还可使企业减少当期应纳税款, 增加自身积累, 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2、通过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的会计处理确认资产减值, 可将:(1) 长期积累的不良资产泡沫予以消化, 提高资产的质量,使资产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未来获取经济利益的能力。(2) 利益相关者相信企业资产已得到优化, 对企业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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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现代商业》 论我国金融改革及其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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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近年来金融“脱媒”现象的出现以及投资基金能否替代商业银行的争论。传统的金融机构理论已不足以解释现代商业银行的核心功能。从风险管理的视角指出,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在于管理金融风险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个性化工具和风险内化器的制度设计。加快风险管理技术的创新是新时期商业银行的生命线。
关键词:商业银行;核心功能;风险管理;新视角
引言
金融机构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资源配置作用。长期以来,商业银行一直是金融机构的主体,在各国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随着证券市场的蓬勃发展,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在所有金融机构总资产中所占比重不断下降。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自1868年世界上第一只投资基金——“海外和殖民地信托”在英国诞生以来,投资基金在西方发达国家取得长足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势头更为猛烈,并对商业银行的生存空间形成持续压力。新世纪以来,美国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更是超过了长期处于金融系统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由此引发了商业银行是否会消失,转而由投资基金所替代的广泛争论。
一、对传统理论的简要梳理
商业银行的核心价值或者说功能究竟何在,理论界众说纷纭。其中居于主流地位的有以下三种理论:
(一)“资产转换”功能说
“资产转换”功能是由格利和肖在1956年发表的论文《金融中介和储蓄—投资过程》以及托宾在1963年发表的论文《作为货币创造者的商业银行》中提出并作出论述的。他们认为各种金融中介都是为财富拥有者提供资金组合,并通过竞争获得自身在市场中的发展空间,各种金融中介在开展金融业务时,都必须尽可能满足储蓄者与投资者的偏好,这种竞争的方式或满足的方式就是进行资产转换。不同的资产转换方式造就了各种金融中介之间存在的差别,银行主要是通过满足支付要求而提供负债。
(二)“降低交易成本”功能说
1976年乔治·本斯顿和小柯利福德·斯密斯在发表的论文《金融中介理论中的交易成本》中提出交易成本应为金融中介理论分析的核心内容。他们认为,金融产品的制造取决于其未来销售价格能否弥补该产品生产时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金融中介之所以能够制造适应上述特殊要求的金融产品,是因为它有三大优势:其一,专业化生产的规模经济;其二,更容易以低成本获得大量信息;其三,减少搜寻信息的成本。交易成本与金融产品种类、消费者偏好之间有一定的内在关系,技术和消费者偏好的变化将使成本发生变化,从而促使商业银行调整产品,因此,降低交易成本将是商业银行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三)“信息处理”功能说
20世纪7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产生与发展,对分析金融机构存在和功能的视角产生了很大影响。1977年勒兰与佩勒的论文《信息不对称、金融结构与金融中介》分析了事前信息不对称的影响,认为借款人如何能够获得信贷,依赖于作为信号的企业内部投资信息非常困难。解决的办法就是将搜集信息的人组成专门的金融中介,以使贷款的资产组合和投资充分吸收这些信息。戴蒙德在1984年发表的经典论文《金融中介与监督》中分析了事后信息不对称问题,认为只有借款人能够无成本地获得投资的最终结果,才会使金融合同对具体借款人活动适用的约束降低。
二、对传统商业银行功能理论的重新认识
(一)对信用中介功能的再认识
信用中介功能是指促进资金融通的功能,即促使货币资金从盈余单位流向赤字单位,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资金融通过程中所涉及的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三大类。由于金融风险的投机性、市场主体风险偏好程度、风险承受能力的差异性、金融风险的可单独交易性,以及学习成本和时间成本的上升超过信息成本的下降,市场主体对金融机构管理金融风险的需求是不断增加的。
(二)对支付中介功能的再认识
支付中介功能是指银行客户进行现金收付或存款划转的功能。虽然支付中介功能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但它本身为商业银行带来的收入只占极小比例。美国所有商业银行存款账户服务费收入占总收入的平均比例,虽然整体上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之中,但其绝对水平仍然只有4%左右(Fed,2000)。支付中介本身仍然是银行的一个成本中心,而不是利润中心。银行提供支付中介服务是因为它能使银行增加存款,并从存贷款利差中获得收入。
(三)对信用创造功能的再认识
信用创造功能是商业银行通过其存款和贷款业务,创造出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的功能。实际上,信用创造只是银行从事存贷款业务的一种客观结果,而不是其主动追求的一种目标。站在商业银行的角度,也只是其管理金融风险这一核心功能从而寻求利润过程中的的一种附属功能。
(四)对金融服务功能的再认识
金融服务功能是商业银行提供除存贷款业务、支付结算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的功能。大部分金融服务业务,如收付、基金销售、保险销售、基金托管等等,与支付中介业务一样,不是单独的盈利中心。是银行利用其在存贷款等风险管理业务中形成的已有优势,投入少量的变动成本所增设的盈利业务。可以看到,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使得社会对银行提供这类服务的需求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之中。三、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特点——与投资基金的对比分析框架
(一)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个性化工具
1.与投资基金相比,商业银行管理风险的突出特征是它所使用的工具——贷款是个性化的。严格说,银行所发放的每一笔贷款都是根据借款人的具体需要所设计的,无论是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发放贷款时的信息依据、调查、审查、发放、回收过程,还是其提款安排和偿还安排,都与借款人独特的未来现金流相对应。这种非标准化的特征使得贷款这种工具适合于所有规模、所有类型的企业和消费者。然而,有价证券的标准化与银行贷款的非标准化形成鲜明对照。证券的标准化存在巨额固定成本,且必须要使社会公众普遍认可,这使得证券融资只适用于大企业的巨额融资项目和成熟产品的融资。
2.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实践使我们能更深入地理解银行在资金融通中的核心作用。贷款证券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将非标准化贷款转化成为标准化证券的过程。在贷款证券化后,银行实际上已经基本完成了其以非标准化方式管理风险的全部工作。银行所需要的只是资金以及相应的风险。这实际上是社会分工进一步深化的表现:银行提供的是管理金融风险的服务,资金本身只是银行管理风险的一种工具一个载体,提供资金本身并不是银行服务的目的。
(二)商业银行“风险的内化器”的制度设计
1.从对风险的吸收方式来看。投资基金的机制设计就是要由基金持有人分享所有风险收益,同时直接分担所有风险损失,而基金管理人只能收取固定的管理费。商业银行的机制设计要求银行本身承担风险。首先,银行以到期无条件还本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承诺从存款人处吸收资金,然后按约定条件将资金贷放给贷款人,其后若贷款人违约,银行不能以此为借口对存款人违约,从而承担了资金融通过程中的信用风险。其次,银行按约定要保证存款人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却不能因此向贷款人收回未到期贷款,这样银行就承担了资金融通过程中的流动性风险。
2.从商业银行承担“风险内化器”这一角色的合宜性上看,商业银行风险内化器的制度安排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银行和基金经理与资金盈余单位之间的关系,都是一种委托关系,委托关系的核心是激励机制问题。只有在委托人能够低成本地观察到人的努力程度,从而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向人支付固定报酬的激励机制。在不能低成本地观察到人的努力程度的情况下,将人的收益与其努力程度完全挂钩,是一种最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银行的主要资产是非标准化、不透明的贷款。所以,风险内部化是银行与其资金盈余单位之间的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一种委托安排。
3.因为没有考虑风险处理因素,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和地位其实是被低估了。大部分商业银行管理风险功能的业务,都没有反映在其资产负债表上。例如,贷款证券化的发展使得银行已经通过调查、审查、设计等方式管理过风险的贷款,不再保留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如果仍然运用资产规模来作为衡量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重要性的标准,必然会低估商业银行应该有的地位。也是近些年商业银行功能弱化说法的一个重要原因。
结论与启示
商业银行的核心价值在于管理资金融通过程中的金融风险。通过商业银行制度与投资基金制度的对比分析可以发现,商业银行的独特之处在于其管理金融风险的个性化方式和风险内化器的制度设计。商业银行的未来,归根结底取决于其管理金融风险的能力,尤其是以贷款方式管理风险的能力。尽管迄今为止商业银行制度并不完美,商业银行体系依然具有明显的脆弱性,但这只能通过金融改革与创新来加以修正和完善。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学者通过对投资基金制度与商业银行制度的比较分析,得出二者有交叉与融合发展趋势的结论(何德旭,2004;曾康林,2002)。对研究新时期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我们可以在发展投资基金的同时积极发展商业银行,不断地进行金融创新,不断地提高其风险管理的能力,做到二者兼顾。可以预见,在一个不太短的时期内,仍将把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放在一个突出和重要的地位上。
参考文献:
[1]代军勋.商业银行积极风险管理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2]曾康霖.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基金的兴起是否能取代商业银行[J].财贸经济,2002,(7).
[3]何德旭.商业银行制度与投资基金制度:一个比较分析框架[J].经济研究,2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