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2 13: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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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课程与商科专业知识的结合性不强法律是应用性很强的社会科学学科,对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要求较高,要求学生通过记忆、联想才能把学过的法律知识与社会生活有效的结合起来。从本质上来说,商学院所开设的法律课程是服务于商学院学生专业知识的学习的,并不是主要课程,因此,法律课程的教学应该与商科专业课程很好的结合。但从本人的教学情况来看,现在商学院存在着法律课程与商科专业结合度不高、融通性不强的现象。首先,学生不能很好的把法律与专业知识相结合,而是在认识上就把法律与专业知识分开,不会自觉地把法律知识运用到商业活动中去;其次,教师在上课的时候往往只讲授法律知识,对法律与商务相关联的知识和教学案例却准备不足,这种上课模式也会对学生的思维造成一定影响;最后,法律教学多以案例教学为主,而在商学院则没有类似的教学模式,学生对法律案例的处理过程不能很好的撑握,不能全面了解在商务活动中如何正确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问题。商学院法律课程缺少有针对性的教材。商学院的法律课程往往没有专门的教材,而只能选用法学院学生所用的教材,但其对法律知识的撑握程度和要求都是不同的,相比之下,商学院的学生更注重法律的实用性,而法学院的学生则要全面掌握法律知识的内容和精神,因此在对教材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如果商学院的学生长期使用法学学科教材,则会觉得法律学习枯燥无味,学习效率也会下降。法律课程的连贯性较差。法律是一门关联性很强的学科,不管是哪一类法律的教学都离不开法律基础知识,如“民法”中的自然人、法人的概念是其它法律上课时必然涉及到的概念,因此,法律课程的设置要有连贯性。商学院的法律课程设置得不够合理,部分法律知识重复和交叉,如“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内容没有很好的结合起来,有些法律课程的内容又重复出现,学生学完之后也不能很好的甄别其中的异同,而这两门课程的法律知识在日后的商事活动中却是相互联系、融会贯通的;而大三设立的“国际商法”与之前的“经济法”关联性也不大,造成学生对所学的法律知识没有连成一个整体。法律教学显得凌乱,学生的学习也没有层次性。
在课程设置上提高重视,建立系统的法律课程体系。要适当的增加法律课程的学时,在大一开设基础性的法律课程,如“法律基础”或者“法学通论”等课程,让学生对法律知识有一个基础性的了解,对基础性的法律常识和概念有一定认识,为之后的学习打下基础;在大二或者大三逐步开设“经济法”、“民商法”、“国际商法”等课程,且可以根据专业的不同开设不同的法律课程,如对会计专业的学生开设“金融法”、“会计法”等,对电子商务专业的同学开设“电子商务法”等课程,让学生对本专业所涉及到的法律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在师资上重视。商学院师资结构以商科专业为主,很少有法律专业出生的教师,因此在法律课程的教学上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非法律专业的教师承担法律课程教学,会影响此类教师对商科专业的教学,同时也会造成法律课程教学质量低下,因此,商学院应该尽量启用法律专业人才或者让非法律专业的老师进行法律课程进修,给法律课程的教学在师资上给予保障。提高学生的重视度。学生对法律课程的重视程度不仅仅表现在教学引导上,考核的方式也会有一定影响。首先,要在课程上把学习法律的重要性通过多种方式告诉学生,让学生影响重视,把学生对法律的忽视转变成重视;其次,多数高校商学院的法律课程考核采取的方式为开卷考试,论文报告等形势,这种方式虽然有一定优势,但却不能有效地让学生自觉地对法律知识进行学习和复习。因此,要采取有效的考核方式,如利用考试时间让学生进行案例分析等方式,给学生一定压力,提高学生对法律课程的重视程度,让学生自觉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
加强案例教学力度。商科的学生学习法律的课时不多,要在短时间内让学生了解法律知识,案例教学是很好的方法。商学院的法律案例教学应当结合商科专业来设置,如“经济法”的教学应该结合票据、金融、证券等方面进行案例设置,而“民商法”的教学则应该结合商业合同的签订、公司成立等方面进行案例设置,让学生不仅仅学到了法律知识,也学了如何在今后的商务活动中运用法律知识;同时,教师应当定期给学生进行案例讨论或者布置案例分析方面的作业,让学生都参加与案例学习过程中来,使学生身临其境,在讨论和分析过程中消化所学的法律知识,并运用到日后的商务活动中去。制定针对商科专业的法律教材商学院可以组织商法、民法等相关法律学科的老师对商科专业学生的法律教材进行编写。商学院法律教材应当在内容上有别于法律专业学生使用的教材,应更注重法律的实用性和操作性,教材的重点应该是教会学生如何有效把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与工作中来。在教材的编写上,要注重通俗易懂,理论方面的内容不能过多,内容要偏向于与商业有关的案例。注重课堂知识与实践的结合。课堂上教师所讲的法律知识最终要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才有价值。商学院的法律教学也可以借鉴法学院的教学方法,如采取“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教学方式,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可邀请银行、保险、证券、企业管理等专业人士给学生作讲座,介绍相关领域的新情况、新动向,提出问题和要求,拓宽学生的信息来源,激发学生的创新欲望,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或部分解决实际问题,使教学收到实效。
作者:彭振 单位:广西民族大学商学院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具有基本的经济法律意识是经济类人才成长的基础,而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实用型经济人才是教师的职责。为提高经济法概论课程的教学质量,就要分析该课程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而提出对教学改革的几点对策。
“经济法概论”作为高校经济学专业的基础学科,具有实践性极强的特点。在如今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下,要培养出现代化的新人才就不得不与时俱进,而传统的教学手段与方法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对人才素质提高的要求。如何提升经济法概论的教学实际用途,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教学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一)基础学习较少,学识基础薄弱
“经济法概论”的教学内容多,但教学学时较少,因此在各高校,“经济法概论”的教学方法往往是传统的“填鸭式”教学。老师一个人讲,学生基础弱,听不懂,无法融入课堂里,这样就使得主角配角位置颠倒,必然无法令人满意。
(二)教学手段相对陈旧
如今,案例教学以及多媒体课件教学的方法已经广泛的应用于各种课堂,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主要采用的还是灌输的教学模式。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容易导致学生对老师或是知识具有依赖性,学生学习只懂皮毛,不懂得举一反三,灵活运用到现实生活中,思维狭窄,不会产生创设性的思考。这样的教学是无法提高学生素质的。教学应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不能只是满足于简单讲授经济法律的基础知识。教师应该主要注重引导学生去真正理解法律的内涵、阐释立法的精神和原则、提高学生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教材缺乏层次感
教材是教师的教学依托,是教学环节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经济法概论》教材的内容偏多,而且繁杂深奥,大多数内容需要学生自己学习,教材大多只是起到参考价值,而且较为陈旧,无法做到立足实际,与实际问题严重脱节,如《劳动合同法》等章节更新缓慢,无法做到对现有问题进行实际分析,且逻辑混乱,重点不突出,缺乏层次感。
(四)传统的考核结果束缚学生的学习潜能
目前我们高校的考试主要还是闭卷考试,这导致学生还要遵循为了考试而学习,学校的一切工作也是围绕考试这一主题展开,让分数来作为测评师生成绩的重要依据。在这样的传统学习环境中,使得学生的主要任务就是考高分,这样就使得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无法得到很好的锻炼与提高。
二、教学改革的建议
(一)调整课时设置
不同专业对学生的素质要求不同,不能只是单纯地给学生奠定法律基础。在初步明确基础知识的情况下,对于经济学和非经济学专业进行差别对待。经济学专业建议先开设《法律基础》这一课程,在此基础上设置《经济法概论》,两者课时合计60课时,中间10课时实现实训;非经济学(非法学)专业可直接开设《经济法概论》,但要保证48课时以上,中间有8课时以上实现实训。
(二)重点必须突出,逻辑必须清晰
经济法教学内容繁多,突出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很好的方法。首先应按照不同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来取舍课程内容,形成自己的专业需要,如学经济管理专业的,就应注重市场管理法等的学习;学会计专业的,就应注重税法、金融法等的学习。同时还要注重与时俱进,比如将新出现的热点问题或最新立法及时的融入到教学中,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关注热点,思考热点,开拓学生的思路。
(三)结合学生专业素质的不同要求,丰富教学手段
古语云:“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开放教育环境下的经济法课堂教学应该是开放、灵活多变的教学,注重教学的创新与开放。在开展教学的过程中,鼓励学生将课外的知识充实进课堂,将课堂的理论知识与课外的社会实践结合在一起。要注重发挥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培养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积极开展第二课堂,如参加一些学生法学社团,也可以与法院建立经常性的实习观摩基地。另外,强化案例教学及多媒体课件教学的使用,将单一的课堂讲授变得多样,可以进行讲课、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社会调研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教课模式。
案例教学是一种具有极大发展潜力的教学模式。案例的选择应重视符合“三实”(实战、实用、实务)带动“三基”(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的要求,尤其要重视一个“实”字,要引导学生运用所学到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让学生意识到自己所学的知识是可以有实际作用的,这样学生的积极性及探究欲就会得到极大的提高。如今常见的案例分析法有三种:列举案例法、讲评案例法、讨论案例法。
1.列举案例法
是指在授课中,教师为了更具体形象的阐述重点难点内容而列举一个或一组典型案例,案例可是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实事件,也可以是对真人真事进行加工修改后的案例。
2.讲评案例法
是指教师为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某一教学重点而对一案例进行深入的解剖与分析,并通过讲评案例使学生更好的理解与掌握课本理论。在进行这样的教学时可以使用电化教学方式,比如播放民事审判的录像片,边看边讲评。
3.讨论案例法
为了加深同学们的学习印象,巩固教学效果,教师可以在某一主要章节讲授完后,组织学生进行案例讨论。教师需要事先准备有针对性和难度的案例,并且人们大都对这个案例有不同的见解和结论的。案例要有详细的情节,教师在介绍案情后,提出问题,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经济法知识来分析解决案例。小组讨论,大班讨论都是可行的方法,也可以先合后分或先分后合。尽量让每一个学生有机会发表自己的见解。老师在最后要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评价及总结,这样的方式可以很好地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结合学生专业素质的不同要求,完善学习效果评价方式
教师教学过程中可以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讨论题,组织学生针对一些热点问题开展讨论,以学生在案例的处理表现,作为平时成绩,以此调动学生参与问题讨论的积极性。经济法的教学应根据专业的不同而进行不同的选择,对于需要学生记忆的知识可以出题进行统一考察。通过经济法的教学活动,使学生们能够深入理解和把握经济法理论,能够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现实问题。同时课堂的教师不要固守传统的法律院校的教学模式,应从不同方面做工作,通过多样的教学手段的综合运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1]张慧琴。浅谈经济法概论中的案例教学[J].文教资料,2005,(2)。
[2]宋文霞。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07,(23)。
【关键词】会计专业 经济法教学 改革思路
一、会计专业经济法教学中的困境
(一)学生的法律知识薄弱,学习兴趣不高
绝大多数会计专业的学生在高中阶段是理科类学生,对法科的学习具有一定的排斥感和自卑感。进入到大学后,由于学校课程安排的限制,很多学生在学习《经济法》课程以前,根本没有任何法律方面的知识积累。这就造成授课教师要花大力气对一些基础性法律概念进行讲解,影响了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
(二)教材的选择面临两难
教材是教学的根本,是教学环节的核心。笔者担任经济法授课教师以来,尝试使用过多本教材,但在选择时总是面临“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的困扰。使用法学专业经济法教材,优点是偏重理论部分,对加强学生的法律基础,服务学生继续深造作用突出,但是由于缺乏配套的典型的教学案例,使得内容枯燥乏味。如果使用会计类考试用书,优点是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有利于鼓励学生参加职业考试,但是作为应试教材,只侧重于对法律条文的讲解,对经济法知识缺乏系统的介绍,基本理论部分过于薄弱,且内容过细,难重点不分。
(三)教学方法较为单一
在大学教育中,教师的讲和学生的学应当是良性互动的过程,但是由于法学学科的特点使很多法学教师多以讲授基本概念原理为主,缺乏与实践的联系,缺乏师生交流的过程,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较弱。
(四)考核方式陈旧
目前大多数院校的经济法课程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这种方式有利于考察学生对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掌握和记忆,同时便于任课教师的阅卷工作。但是在这种考核模式下,无法考察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应用能力,无法体现学生的个性特点,容易使学生陷入应试学习的不良循环中。
二、会计专业经济法教学的改革思路
(一)教学目标要明确
根据会计专业学生人才培养方案,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应当设定为让学生理解立法精神,了解法律的发展趋势,使其成为具有创新能力的、锐意进取的人才;经济法是对学生的一种职业道德训练和培养;学生通过经济法学习,能够维护自身权利、保证自己不会有触犯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在遇到问题时找到正确、有效的解决途径。
(二)教学方法要得当
根据经济法知识的教学特点,为了更好地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按照学生的认识规律,笔者认为可以采用以下教法:
1.目标导学法:充分发挥教学目标的导学功能,激发学生主动学习、探索、发现。在每一次上课时将上节课的内容进行回顾,并对本节课的内容进行概括,列明本节课程讲授的目标,做到有的放矢。
2.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法律案例,让学生在充分观察现实案例的基础上,归纳出经济法学相关知识的规律。经济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课程,它与实际生活联系密切,恰当运用案例教学可以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案例的选择要难易适度,贴近生活,或是与专业相契合,在案例的表现形式上,尽量采用多媒体教学的方式。
3.比较记忆法:通过国内外经济法学、国内新旧经济法学的比较,启发引导学生在积极的思维中认识经济法发展的前沿问题,获得新知。比如,新旧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不同,原公司法规定的是10万元—50万元,而新公司法统一降低为3万元。
(三)教学重点要突出
经济法课程涵盖的内容众多,涉及公司法、物权法、合同法等多个部门。在学时有限的情况下,想要完成这样繁重的教学任务,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要求任课教师必须对所讲授的内容进行精心设计,要针对会计专业学生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的进行讲授。比如,应用性较强的公司法、合同法、票据法等知识应当详细讲解。此外,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得当的学习方法,独立学习的能力。学生应当掌握下列基本学习方法:观察法、归纳法、阅读法、演示法。
(四)考核方式要合理
课程的考核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教师一定要明确考核在课程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合理的安排考核的方式。笔者认为,可以打破传统的闭卷考试的方式,适当引入开卷考试的方式。考题设置也应当在原有选择、名词解释、判断、简单等题型的基础上,适度增加案例分析题、论文题、分析报告类题目的设置。
此外,在考试的时间设置上,可以在期末考试的基础上增加期中考试。在考试成绩的计算上,适当增加平时成绩的比例。这样的考核方式,更能评价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而不再使只会“死记硬背、临考突击”的学生受益。
论文关键词 公司法 关联交易 法律规制
一、前言
关联交易是我国实行市场经济政策后的必然产物,公司法之所以要对于关联交易行为进行管理和约束,其主要是由于母子公司之间的特殊联系,这种特殊联系会使得双方的交易过程可能会造成对公司权益主体的损害或影响正常市场交易秩序。因此,无论是学术界还是企业都需要就公司法中针对关联交易相关的法律规制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理解,从而保证关联交易的合规合法性。
二、关联交易概述
作为研究关联交易相关法律规制问题的根本,首先我们需要对公司法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公司法是指的狭义范围内的公司法,即于1993年颁布且在2005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但在本文中所探讨的公司法范围会更加的广义,即与企业或公司相关的设立行为、组织与活动、破产清算等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的总体,这个体系里面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外,还囊括了与上述行为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作为规范和影响企业行为最为重要的法律法规,公司法对于关联交易等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这些法律法规的执行都必须建立在企业对于公司法有全面认识的基础上,并且对于关联交易相关行为理解清楚的前提下。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实行时间较短,对于市场经济行为相关法规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因此企业往往对于关联交易及公司法中相关法律规制的理解,还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并在不断探索的过程中。
(一)关联交易释义
所谓“关联关系”在我国公司法体系中有着十分明确和清楚的界定(可参见《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公司相关的控股股东、相关董事、相关监事及企业相关高级管理者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之间所存在的关系,或者是有可能影响、导致企业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除《公司法》外,我国企业会计相关准则也对于关联交易作出界定(可参见《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六号,关于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要求),即“对于企业重点决策(比如财务决策、经营管理决策等)有控制权且从中获利,或两方及以上利益主体受到一方控制的情况、共同控制的情况对于企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称之为关联方”。
而“关联交易”则是企业的关联人与企业之间所发生的涉及到任何的财产或权益转移,这里的关联人是指与企业具备关联关系的个体,并且是界定相关行为是否属于关联交易的核心和根本判别标准。根据公司法体系的相关内容分析得知,关联交易的行为模式主要包括两种类型,第一类是公允型关联交易,即企业的关联方与企业直接进行相关交易的行为或模式;第二类是非公允型的,即通过其他交易行为或模式,使得关联方企业利益发生转移,这是一种隐形的模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两类行为模式都是伴随着利益冲突的行为模式。公司法体系从很大程度上在对于关联交易的界定、关联交易的管理和控制都起到了依据和规范的作用。
现阶段常见的关联交易行为模式包括以下几类:通过资产重组、资产转让、资产租赁进行关联企业或关联人之间的优劣资产相互置换和交易;针对无形资产、产品、费用等方面相关的关联交易;与关联人相关的资金方面的关联交易,比如关联人使用公司资金(借款或投资等)、利用公司进行无偿担保或抵押担保。
由于关联交易等问题对于企业、企业各类型股东、企业相关债权人利益的损害较大,因此与关联交易法律规制相关的问题也开始越来越被重视,而从公司法的角度来看,主要从两个维度如何来进行关联交易的规范,一则是通过法律规制来规范和保护进行企业债权人相关利益;另一个维度则是利用法律规制来进行企业下属单位或其少数股东相关利益的保护。
(二)关联交易成因及影响分析
1.关联交易成因分析
我国企业的组织形式多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股份责任公司”,因此这样的组织形式就使得企业决策往往会按照股东在整体注册资本出资额中最占的比例来进行决策权的形式,通常情况下都是按照一股一票的比例来进行决策权分配,而企业关联人往往有占有绝大多数的股份,企业在进行相关问题的决策时,一旦仅仅通过这种股东表决形式来评估的话,往往使得关联交易成为可能;此外,正是由于企业关联人在其相关联企业所占有的绝对控制权比例的股份,往往也使得关联人自身在做决策时,以自身利益为前提来进行考虑,无法客观衡量公司现阶段的情况和未来发展,将关联人自身的个人利益当做公司利益,违背关联人与企业法人实体运营的独立性,因此容易造成以个人利益高于公司利益的决策思维模式,从而使得关联交易产生,造成对于少数比例股东权益的损害。
2.关联交易影响分析
关联交易对于各方面都有较大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企业财务资金方面的,比如企业关联人擅自挪用公司款项、拖欠公司款项、利用公司债券来抵充关联人相关债务的行为等,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财务风险、容易造成企业财务资金和运营方面流动性不足问题、甚至引发企业破产;第二,对于企业其他相关股东或债权人利益的损害,关联交易一方面对于企业财务抗风险能力有影响,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往往容易受到来自投资者盈利压力的影响,因而通过关联交易造成企业短期内的虚假盈利和繁荣,但通过这种方式实现的盈利和繁荣往往也会通过利润分配转到关联人手中,因此对于投资者、企业股东、企业债权人的相关利益而言,无疑使受损十分严重的;第三,对于我国金融系统和税务系统也有一定影响,由于关联交易可以实现企业短期内的盈利和繁荣,也可以转嫁企业税收,这就使得关联交易可以成为企业偷税、漏税或骗取商业银行贷款或投资的一种方式,这对于我国金融体系和税务体系的损害时显而易见的,一旦出现多数违法关联交易行为的话,对于我国金融体系和税务体系稳定性的破坏是无法弥补的。
三、公司法中对于关联交易相关法律规制问题解析
(一)什么是正当关联交易
正当、合法的关联交易是具备一定条件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交易相关条件是符合市场机制的且可以被任意其他非关联方所认可和接受;交易动机是合法合规的,不得以偷税漏税、转移待分配利润等违法行为为目的;交易的成交价格是基于市场运作来实现的,且建立在双方自主自愿、尊重市场机制运作的前提下;交易实现对于企业各类型股东权益、国家金融和税收体系没有损害;交易全过程和相关文件必须进行及时完整的披露,并且可以通过相关专业机构或监管机构的审查。正当、合法的关联交易才可以受到我国法律体系的保护,对于不符合上述要点的关联交易一旦发生是可以进行责任的追讨的,对于社会国家造成重大影响的违法关联交易,更是要坚决惩处。
(二)公司法中关联交易法律规制现状分析
1.立法体系有待完善
首先在我国法律体系里面,与关联交易行为相关的法律主要是以公司法、证券法为基准的,但相关的规定都较为简单、概念化,这就使得对于关联交易法律规制效力和影响力都不足;其次,与关联交易行为相关的法律往往适用的范围限定过于狭隘,现阶段都是以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为主的、对于非上市公司的监管存在十分严重的不足;此外,法律监管主体的不同导致的权责不清,这就使得企业关联行为一旦被查处后,出现不同监管主体推卸责任的现象,无法有效利用现有资源、联合管制、科学合理分工。
2.公司法中关于关联交易规定内容过于简单
在我国公司法中对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往往是以解释性内容为主,但在相关禁止性内容或惩处内容仍旧过于简单,以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规定为例,对于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来造假融资的情况,只需要缴纳募集资金总额的5%以下金额的处罚即可,对于企业关联交易方没有其他任何惩处,这对于违法关联交易实际行为控制和预防的意义不大。
3.针对公司法关联交易行为的诉讼不具备可操作性
公司法作为我国关联交易规范和参照的法律基础,正是由于其在关联交易行为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较为简单,且并未包括太多惩治性条款,因此使得很多条文在实际诉讼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较差,难以帮助企业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或诉讼途径进行权益追讨。此外,由于企业与关联人本身存在高度相关的利益关系,也使得相关行为在发生时就具备了一定的隐蔽性,这就使得一旦发生诉讼行为后,举证和取证成为十分困难的环节,有些企业甚至为了维护关联人的利益或者相关股东利益反而会阻挠举证和取证工作的进行。
四、完善公司法关联交易法律规制的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企业相关权益人的权责范围
关联交易的主体就是关联方,为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法律规制,首先应当从关联方入手,明确企业相关权益人的权责范围,一旦出现任何违法或不正当关联交易的行为,需要由相关责任人来承担法律责任且对公司其他权益人进行赔偿等。
(二)建立关联方连带责任赔偿体系
公司法中对于关联交易法律规制较为简单,对于关联交易、关联方的控制力度十分有限。可考虑通过公司法立法建立可操作性加强的关联方连带责任赔偿体系,一旦产生关联交易行为,可以直接运用该连带责任赔偿体系进行关联方问责和法律诉讼,对于企业资产、企业相关权益人利益保护是十分有效的。
(三)完善企业信息披露和监管制度
对于我国各类型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的关联交易信息,应当做好实时、系统、完善的披露。这样对于关联交易行为的内部认知和外部监管都十分有益。因此可考虑通过公司法立法来完善企业信息披露和监管相关制度。充分利用企业内部内审机构、外部专业机构和监管机构联合进行关联交易行为的管理。
[关键词]医学生 社会化 人文关怀
[作者简介]万艳玲(1977- ),女,陕西大荔人,桂林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广西 桂林 541004)
[基金项目]本文系 2011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基于培养医学生人文关怀素养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11JGB088 )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26-0177-02
当前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的一大突出特点是医患矛盾和纠纷层出不穷,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人文精神在医药卫生行业中的严重缺失。新形势、新时期推进医学生社会化进程,必须转变观念,高度重视医学生人文关怀问题的研究。
一、医学生社会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阶段性差异较大,思想与行为功利主义明显。随着对社会认识的深入,高年级医学生比低年级医学生社会化完成得更好,同时功利化倾向更为明显。低年级医学生关注学业的较多,而高年级医学生则较关注就业;在课余闲暇时间的安排中,高年级医学生较低年级医学生能更好地利用;在对待明天要交的课程论文,没有完成的同学中,高年级医学生更倾向于上网去搜,懒于动脑筋,应付了事。更为普遍的一个不良现象是随着就读年级的升高,医学生的道德观念在减弱,功利主义倾向越来越明显。很多学生希望只学习实用的医学科学知识,认为社会科学课程没有用,“重医轻文”、重“做事”轻“做人”,导致临床上医护人员只关心病、不关心人的现象普遍存在。
2.信息接触渠道多,道德自律能力不强。医学生的道德素质整体较好,但是在面对道德选择尤其是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医学生的道德自律能力有待提高。网络和手机的迅速普及,特别是手机3G时代的到来,使得大学生随时随地都可以接触到外界的各种信息。网络媒介具有开放性,为医学生提供了各种各样的信息。然而,网络也充斥着大量反主流价值和文化的信息。医学生由于涉世不深,没有足够的理性批判能力,面对各种非主流的道德现象,显示出道德自律能力不强。他们会破坏规则,挥霍青春,远远超出了大学阶段社会化的要求,表现为过度社会化,缺乏责任意识和道德羞耻感,不遵守法律规范,不恪守道德底线,生活唯我独尊,并无半点医护角色意识。
3.学业压力大,心理健康问题具有特殊性。医学的学习是一个长期而繁重的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研究资料显示,与非医学生相比,医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更多集中在学业问题上,而且,女学生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的比例高于男学生。在不同年级中,医学生心理问题的主要表现各不相同。一、二、五年级学生心理问题最多,也最为严重,一、二年级学生的主要心理问题为人际关系敏感、强迫和敌对,五年级学生则主要为恐怖、焦虑和躯体不适,男学生以偏执和敌对为主,女学生以抑郁、焦虑和恐怖为主。而且,医学是专业性非常强的学科,学生的经济压力高于非医学生,高额的学费对不少家庭是个严峻的考验,贫困学生在医学院校不是少数,因受经济拮据困扰,他们常处于郁郁寡欢的不良心理状态。
4.耐挫力差,人际交往能力有待提高。医学的终极目标是人的生命健康,医生面对的是一个有丰富情感和更多诉求的人,而不是“物件”,如何有效地与病人打交道是医学生必备的素质。医学生的年龄大多在18~23岁之间,这个时期大学生情感归属迫切,社交需求强烈。但是由于中学的学习环境相对封闭,交往对象较为单一,很多学生来到大学在人际交往中自我期望过高。然而,大学生缺乏社会交往能力和技巧,不知如何处理交往中的难题,往往退让回避,加之大学之前单一考大学的人生追求,导致在人际交往中很少遇到挫折,挫折承受能力没有得到锻炼,影响了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使得人际交往的空间从现实社会向“虚拟社会”延伸,网络媒介的交互性,使得医学生的心灵更加封闭,人际交往能力更为欠缺。
二、医学生社会化的目标
1.道德社会化,养成良好的医德行为与习惯。道德社会化是通过道德认识和道德实践内化社会道德规范,形成合乎社会要求的道德行为。医德是从事医疗职业的人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是调节医患之间、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与社会各方面关系的行为规范,是评价医务人员职业行为善恶的标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医患关系发展趋势呈现出经济化和利益化,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备受争议。孙思邈认为:“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功夫形迹之心。”提倡医者应当具备良好的医德。医学生是未来的医务工作者,大学期间的道德社会化主要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事业感,其完成的情况直接关系对患者服务质量的好坏。
2.生活技能社会化,培养良好的沟通能力。生活技能主要包含生活自理能力、自我谋生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是最基本的社会化。社会交往能力作为生活技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医患关系中,医护人员掌握医疗技术,患者对医疗知识了解肤浅,在医患对话中处于劣势,医生的“技术至上”思想使他们非常傲慢,医患双方的交流是不平等的,患者“人”的尊严得不到尊重。2500年前,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讲过一句名言:“医生有三大法宝,第一语言,第二药物,第三手术刀。”可见,面对患者,医生的语言在一定程度上胜过药物。原新疆医科大学一附院副院长阿达来提·阿合买提江说:“现在所有的医科大学都没有设立人文学科,使很多医生在与患者沟通上存在困难,其实由于医疗事故引起的医患纠纷只占20%,80%是因为沟通不够造成的。医患之间相互理解,才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医护人员唯有真正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以平等的心态开展医疗工作,愿意耐心倾听,把病人当“人”看,才可以建立起良好的医患关系。很多医学生的专业素质较高,但是如何与他人尤其是患者有效沟通的能力非常缺乏,因此,生活技能社会化重点是提高医学生的人际沟通能力。
3.法律社会化,践行依法行医的理念。法律社会化是指大学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并用法律知识指导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很多,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不够强。在医疗活动中病历记录不全,不顾及患者的知情权,不按医疗规范操作造成误诊、误治而引发医疗纠纷。与此同时,患者维权意识增强,医务人员对医疗市场形势认识不足,人们越来越关注医疗技术、服务态度及医疗费用等。法律社会化对医学生而言非常重要,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自觉规范和调整医患双方的行为,做到依法行医。
三、医学生社会化的途径
1.优化课程结构,构建人文课程体系。发达国家医学院校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通过人文课程在内的医学课程改革,研究资料显示,在其课程体系中,人文社会科学的内容在总学时中所占的比例,美国、德国最多,达20%~25%,英国、日本为10%~15%。发达国家医学人文课程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向医学生传授建立医患关系的知识和技能,主要方式是将医学课程与人文社会科学课程相互渗透,课程实施上运用讲座、课堂讨论等方式向学生传授知识,经过改革,学生毕业后的人际交流、解决病人社会问题的态度发生明显变化。我国对医学生人文关怀素养的培育主要通过医学、护理伦理学、人文选修课程等来实现,尚未利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育渠道,人文课程资源亟待整合。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各个高校均在开设,与学生接触的时间较长,通常在2~3年,经过改革之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更为贴近大学生,在解决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方面作用更为突出。因此,目前情况下,形成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为核心的人文课程体系最具可行性,在此基础上,开设“医学伦理学”“护理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卫生经济学”“卫生事业管理”“卫生法学”等课程,构成中国特色的医学人文课程体系模块。
2.分清阶段,开展针对性教育。研究资料表明,医学生大学期间的社会化显示出阶段性特点,据此,医学生社会化的“人文关怀”追求应当针对不同阶段医学生的社会化倾向开展针对性教育。在新生入学时,重点解决医学生的心理适应问题,主要包括对学习环境、学习方式、学习管理的适应。在一二年级阶段依靠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在低年级开设的优势,借助该课程体系对医学生开展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法制观教育,培养医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念,培养他们的法律思维。同时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语文”“大学学习学”“医学社会学”“美术欣赏”“音乐欣赏”等选修课程,重视教育的针对性与层次性。在高年级阶段,医学生开始接触到临床实践,心理问题和道德要求与低年级不同,很多在低年级阶段认同的道德观念,经过一段时间的临床实践往往会被学生,因此,在这个阶段尤其是学生临床实习时期,重点利用与医学实践紧密联系的课程使医学生对医护人员的职业特征和道德要求有正确的认识,进而形成良好的医德行为与习惯,能够有效地与病人、病人家属等进行沟通,在临床实践中践行依法行医的理念。以限定选修,甚至必修课的形式开设“医患沟通学”“护患沟通技巧”“医学伦理学”“护理伦理学”“卫生法学”“医疗事故防范”等课程,教育和引导学生认识医学与社会的关系,树立医学即“人学”的行医观念。
3.人文教育贯穿医学教育的各个阶段。在我国,医学院校人文课程的安排比较集中,大多由一、二年级的公共基础课教学来实现,医学人文教育不够系统连贯。医学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因为“人”,因而,不尊重人,无视人的情感需求,医学只会背离其服务宗旨,医患关系的缓和也就遥遥无期。一切医学活动、一切医务工作者都要遵从一个原则:以人为中心。希波克拉底曾说:“了解什么样的人得了病比了解一个人得了什么病更为重要。”这句话充分说明人文关怀在临床实践中的重要性。专业课程教师尤其是临床实践带教老师更应转变观念,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病人着想,尊重病人、关心病人、善待病人,而不是把病人当做一个可以任意摆弄、处置的物件,具备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把人当人看。医学人文教育也不仅仅是医学院校的学校教育,在医学知识学习和教育的各个阶段均应有所体现,从而提高医疗队伍整体的人文关怀能力,体现出人文教育纵向分布的连贯性。
医学是科学,也是人学,要想造福人类,更有待于人文的引领。医学生社会化的要求不仅是提高专业技术,更要求具备人文素养,因此,必须在人文关怀视阈下开展医学生的社会化教育,提高医学生人文关怀的能力,真正实现医疗卫生工作由“以疾病为中心”向“以病人为中心”、以人的健康为中心转变。
[参考文献]
[1]漆隽玮,苗元江.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状况研究综述[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8(2).
[2]杨桂华.医学的人文内涵[N].人民日报,2008-04-17(13).
[3]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三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关键词】 创新社会管理;成人通识课;开放教育;教学模式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458x(2013)04—0058—05
一、成人通识课教学模式
改革实践的背景与目的
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提出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公民素养和就业竞争力直接影响到创新社会管理成效。成人教育“以个人的发展与完善、适应社会变化、促进社会发展为根本目的,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重任”[1],在创新社会管理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识教育是近代西方大学普遍推崇的教育方略和教育思想,它是“关于人的生活的各个领域知识和所有学科准确的一般性知识的教育,是把有关人类共同生活最深刻、最基本的问题作为教育要素的教育”[2],是“人人必须接受的非专业性、非功利性的基本知识、能力、态度与价值的教育”[3],是为培养当今社会需要的“厚基础”、“宽专业”的合理知识结构及终身学习能力的“全人”教育。相对于“有用有所难用”的专业教育,通识教育“无用无所不用”,是高等教育“培养人”的使命所在。在成人教育中融入通识教育,提升成人基本素养和通用能力,抵御职业风险,增强就业竞争力,是教育目标实现、人的可持续发展和终身教育的要求,也是成人高等院校突破发展瓶颈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
通识教育在西方各国研究和实践较早,被许多学者广泛地应用于成人教育的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北欧各国有专门的成人通识教育机构和相关的法律制度保障。国内通识教育研究与实践起步较晚,据1994年以来中国知网数据统计显示,1994—2000年间理论界对通识教育关注较少,2000年发文数量有所增加,2003年发文数量相对大幅上升,每年发文数量在40篇左右[4],普通高校2006年前后开始普遍关注和重视全日制高等教育中通识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当前,国内成人通识教育研究和实践刚刚起步,只有少量成人通识教育研究论文散见于各种刊物,所实施的通识教育处于专业教育的点缀或装饰阶段,已有实践甚至未触及通识教育的根本精神,成人通识教育理论和实践严重滞后于成人教育发展。
成人教育的龙头学校——中央电大为提高成人开放教育学生的基本素养和满足更多学生兴趣发展的多样化需求,在2009年秋季开放教育本、专科教学计划中首次设置人文、社科、自然科学与技术、个人发展与兴趣等四大类共80门通识课程目录,由各省级电大自主选择课程并负责课程资源建设。台州电大隶属的省级电大——浙江电大从本、专科80门课程中选取并建设了20门课程供全省电大系统各级学校自主选课。开放教育通识课程由于开设时间短,理念认识和理论研究相对缺失,课程资源比较缺乏,部分师生不够重视,有的粗浅理解为是在原来教学模块中另选一门选修课而已,甚至有“2个学分随便应付”的心态。理念上的认识不足和科学理论指导的缺乏使教学实践中随意性、盲目性、片面性和被动性时有发生。为使全校开放教育学生能学、可学、乐学通识课程,探寻成人通识课程教学实践经验,向通识教育目标迈进,台州电大在2010年秋季开始把开放教育通识课教学模式改革实践列为重点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成立教改项目小组,探索构建成人通识课的教学新模式。
二、台州电大开放教育通识课
教学模式改革实践
(一)调研论证,明晰通识课教学模式改革实践的理念与目标
台州电大教改项目团队成员查阅大量国内外通识教育理论与实践成果的文献资料,尤其是西方国家和我国台湾的成人通识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了解国内各级电大开放教育通识课教学现状,并就本校全体开放教育学生的通识课学习意愿与要求进行问卷调查和代表座谈。根据调研论证和开放教育学生现实需要进行开放教育通识课教学模式改革实践,以“人人能学,人人可学,人人乐学”为导向,让学生通过通识课程学习和训练,使其具有“可以发掘更多知识的能力,具备可迁移的跨学科的适应能力”[5],为成人教育发展提供新的活力与动力。
(二)整合资源、多元教学,建构通识课教学新模式
1.“整合资源”主要表现为“课程开设统筹,教学师资共享,教学服务协作”
依据通识课教育本质和学生规模,为优化教学,学校通识课程开设本、专科两个层次,学生选修课程时只分层次、不分专业。打通不同专业通道,即同一层次选修学分的课程不受专业限制,每学期为要修学分的同一层次不同专业学生统一开设课程,具体课程选择根据学校教学实际和学生学习需求统筹安排,每个层次在省电大提供的10门通识课程中按需选择课程。教学根据课程特点从全校师资中择优安排,有些课程聘请校外优秀师资参与教学和实践活动。教学服务协作是教学、教务、学生管理等各部门通力合作,为通识课教学改革实践提供支持服务。
2.“多元教学”即采用“专题讲座+社会实践考察+学习辅导”等多种教学形式
一是专题讲座,普及、激趣。由于开放教育学生面授学习时间有限,而且通识课选修人数较多,精彩的讲座能在短时间内达到知识传递和兴趣激发的最佳效果。教改项目团队深入研究,精心策划课程讲座的选题,因为它直接影响到听讲人员积极性和教学目标的实现。单门课程在讲座内容设计上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并往系列主题纵深拓展。如《地域文化》课程系列讲座之一的主题是“浙江地域文化入门——从我们百代之前的祖先谈起”,即以浙江良渚文化为切入点,激发学生对文化源头的好奇;《地域文化》课程系列讲座之二的主题是《台州文化漫谈》,则侧重对台州历史人物的评价和本土名物的介绍,激发学生对乡土文化的认同感。课程综合选择上力求统筹兼顾:既关注社会热点,如2011年春季《经济学与生活》课程讲座主题是“通货膨胀!政府怎么办——通货膨胀的影响及货币政策”,2011年秋季《实用法律基础》课程开讲“婚姻财产漫谈”;又聚焦日常生活,如《科学的生活方式与健康》、《个人理财初探》、《如何爱孩子》等主题;还考虑个人发展与兴趣,如《社交礼仪》、《领导科学与艺术》、《演讲与口才》。精心选择主讲人,要求知识与口才并重,专业与普及兼顾,避免学究式的高深知识介绍,代之以主讲者的深入浅出及风趣幽默的个人魅力,让讲座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二是社会实践考察,体验、反省。社会实践目的是为了让学生理论联系实际,通过身处实地的考察,体悟山水人文精神,反省自我,在潜移默化中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改善品质。一个主题就是一面旗帜,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即包含其中。如《地域文化》课程实践考察活动设计的“走近佛国仙山,探访诗踪道源——天台山文化实践考察”,重在探寻台州文化中的佛道渊源;设计的“千年府治,文物日常——临海古城文化实践考察”,重在体验文化在当下的影响及日常生活中的渗透,了解台州文脉的绵延。实践考察时除了课程责任老师和旅游、中文等专业教师随队指导,还特邀当地有名望的地域文化研究专家、学者实地讲解介绍,以期更好地深入理解文化的精髓。
三是学习辅导,系统、深化。每门通识课程除讲座外均安排适量面授辅导课,为学生构建系统课程知识,为自学解疑答惑,指导学生完成形成性考核测试。另一方面安排远程教学辅导,由课程责任教师通过电大在线和QQ群及微博等途径为学生提供日常答疑和自学指导服务。
(三)团队攻坚、整体运作,构建教学模式改革实践保障体系
1. 组建教改项目研究和管理团队
团队以教改项目小组负责人和主要成员构成,分别是主管教学副校长、学校教务处长和开放学院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科长、课程骨干教师等。他们长期从事开放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对开放教育有较深入的研究,对成人通识课程教学研究充满热情。合理的研究和管理团队结构不仅保障了教学模式创新研究的科学性,也为教学模式改革实践顺利推行提供了组织保障。教改研究团队定期召开研讨会,对教学模式以及相关的教学组织、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研究探讨,坚持每学期对开放教育学生、课程责任教师、外聘专家、管理人员及班主任进行调查,收集反馈,在每学期通识课程教学结束后总结经验并进行新一学期的选课、选师及主题讲座、社会实践考察等有关工作的安排部署。
2. 组建教改项目执行团队
通识课程开设统筹安排后采用多元化教学,选修学分的人数较多,加上又倡导不修学分学生跨专业、跨层次参加每学期通识课的学习,使得专题讲座和社会实践考察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的艰巨性尤为突出。为保障教学模式改革实践的顺利推行,组建了项目执行团队,以教学科、教务科、学生科负责人和课程责任教师、班主任构成。具体执行工作由教学科牵头负责,课程责任教师负责具体课程,其他人员负责执行性事务,团队成员分工合作,责任到人。为集聚讲座和参加实践活动的人气,每学期第一次通识课讲座前都专门召开团队成员会议,要求精心安排、多管齐下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如张贴讲座宣传海报;通过班级QQ群、群发短信、电话等通知;社会实践考察则在主题设计、任务布置、指导人员配备、学生组织、交通服务等各方面都详细地计划和安排。
3. 制定通识课教学模式改革实践的制度规范
2011春季学期结束前,教改项目研究和管理团队根据教学模式改革实践实际情况和调研、座谈反馈结果,对课程的开设、教学和管理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制定了《台州电大开放教育通识课程开设及其管理办法(试行)》,较详细的规定了课程开设方式与流程、课程讲座和实践考察的组织实施、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等,使通识课教学模式改革实践步入初步规范化阶段。2012秋季学期,在总结4个学期教学模式改革实践基础上,制定了《台州电大开放教育通识课程开设及其管理办法》,对教学模式改革实践进行了更加全面和具体规定,执行性更强,使通识课教学模式改革实践进入规范化阶段。
(四)优化师资、拓展资源,实现教学模式改革实践可持续性
为优化师资结构,针对课程特点首先对校内优秀师资进行专业摸底;二是通过各种途径找寻与课程相关的校外专家、学者、专业人士以及职业经理人的信息并建立联系;三是要求课程责任教师随堂听课观摩学习,定期召开教学研讨会。截至目前,针对现有课程建立了备案登记在册的校内外近40人的优秀师资库。
在教学模式改革实践中注重课程资源库的建设拓展和丰富通识课程学习资源。教学过程中对每门课程的讲座和实践活动进行整体规划,分步推行,每次讲座与实践活动既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知识点,又是课程系列主题的一部分。每次讲座和实践活动都安排专人全程录像,并刻制成光盘收集归档和上传电大在线学习平台,积累和拓展课程学习资源。此外,鼓励课程责任教师自建和参加省级电大课程资源建设。
(五)营造氛围、创设条件,发挥教学模式改革实践的放大效应
讲座现场悬挂主题横幅,讲座和实践活动现场摄像与全程录像,学校或学院领导主持讲座并参加听讲,全体选课班级专职班主任随堂听讲,任课教师参与听讲,教改项目小组成员与开放教育学生一起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营造了良好的教学氛围,发挥引领和示范效应。
教学模式改革实践要求在通识课程面授、讲座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全校开放教育学生都不开设其他课程,动员和鼓励不修学分的学生参加学习。同时在“台州电大在线”平台专门开设了“通识课程与讲座”专栏,及时将讲座和实践考察活动视频上传,供学生随时点播学习与观看。按照每学期2-3门课程计算,学生从入学到毕业两年半的时间除了要求必选一门通识课程外,还有机会选听10余门不同课程的专题讲座和参与多次社会实践活动。
三、台州电大开放教育通识课
教学模式改革实践成果与反思
(一)教学模式突出特色、彰显文化,向着通识教育目标迈进
打通专业通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根据现有条件和学生现实需要有所取舍选择课程,合理安排课程学习时间,精心设计和组织教学形式,多元化教学,拓展学习资源提供等教学模式改革实践,丰富了通识课程的学习内容,增加了学生学习通识课程的机会,激发了学生学习课程的积极性和自主性。精彩的主题讲座和亲临其境的实地考察交流体验,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学习课程的热情倍增,在全体开放教育学生中产生了鲶鱼效应,由不参加到开始参加,由一次到多次,不能参加面授和实践活动的到电大在线平台参与视频点播学习也变得积极了。近4个学期学生参加讲座签到、参与实践考察和视频点击等统计数据显示:学生听讲座到课率呈持续上升趋势,从改革初第一学期到第四学期上升了近20个百分点,超过50%,远超此前作为一门普通选修课程时30%左右的到课率,位居开放教育所有面授课到课率前列;视频点击率呈倍增趋势;参加实践考察人数成倍增长,详细数据见表1。这种教学模式不仅有助于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养和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而且发挥了实体校园和远程网络校园的亲和力、感染力和渗透力,促进开放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开放教育学生讲座文化正在形成,通识课教学的正能量效应不断放大,向着通识教育目标迈进。
(二)教学模式改革实践成果具有应用推广和共享价值
为了解教学模式改革实践成果的应用价值,在每次通识课讲座、实践考察结束后及学期末三个时间段,向学生发放“通识课教学模式改革满意度评价表”,进行抽样问卷调查。统计数据表明,随着教学模式改革实践与探索的持续推进,新的教学模式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和高度认可。按照满分5分计分,评分在2分以下的只占10%左右,评分在4分及以上的超过70%(见表2)。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模式与管理方法可为其他基层电大通识课教学以启示和借鉴,从而共同推动开放教育通识课教学改革。另一方面,教学模式改革实践中积累起来的通识课课程资源可以共享,从而不断丰富和拓展通识课程学习资源。此外,通识课教学模式改革成果可为探索其他课程模块的教学改革提供启发,使开放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推陈出新。
(三)教学模式改革促进了教学、科研良性互动和教学、研究人员的发展
一方面,教改促科研、科研为教改服务。教学模式改革实践中出现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科学研究提供对策,促使教改研究人员不断主动学习最新研究成果,积极思考和创新,认真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教学策略,教学模式改革实践研究有效促进了教学质量提高和学生全面发展。另一方面,教学模式改革实践与研究过程促进教学、研究人员教育观念的转变,并不断产生新的研究启示,发展了他们的专业能力,提高了教学和科研水平,个人整体素质也得到全面提升。在近两年的教学模式改革实践过程中,教改项目小组成员进行了一系列与之相关的科学研究,为教学模式实践改革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具体研究成果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