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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9-16 09:22:0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第1篇

通过开展全县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督促学校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推进全县学校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一)以乡镇为单位,各学校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达100%。

(二)各乡镇卫生监督站对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建档率达100%。

(三)以乡镇为单位,学校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

(四)全县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等工作显著提高。

(一)要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网络组织,形成三级联动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机制。我所公共卫生监督科应有专(兼职)卫生监督员、乡镇有协管员、村级有信息员负责学校卫生工作,明确规定各自职能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摸清底数,健全档案。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应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学校底数,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实行一校一档动态管理,认真填写《学校卫生被监督监督单位信息卡》,并及时汇总上报县卫生监督所。

(三)帮助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相关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机构层级关系和人员职责分工。每所学校应制定学校卫生管理组织职责结构图并在校内显著位置上墙公示(见附件4)。

(四)指导学校按要求设置医务室。寄宿制学校应设立医务室,非寄宿制学校根据规模大小设立医务室,并配备专(兼)职卫技人员。不能按要求设置医务室或没有配备卫技人员的学校,指定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协管员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负责指导学校卫生工作,或聘用其卫技人员为兼职校医,定期或不定期的到学校指导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五)建立健全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机制。

1、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应以普通中小学校为重点,规范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机制。

2、根据各级各类学校卫生特点,按照《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主要对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及生活环境卫生等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督促学校按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3.针对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一般问题,下达卫生监督(协管)意见书,督促帮助学校进行整改。对学校漠视相关法规,可整改而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我所将进行处罚。

4.针对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学校自身整改困难,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形成书面意见,主动向县级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进行报告,促进问题解决。我所要建立整改情况反馈机制,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对整改意见要进行追踪督促落实。

5.发现校内重大传染病疫情、饮用水污染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将及时处置,对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6.加大学校卫生监测工作力度。我所公共卫生监督科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快检设备,开展学校卫生监测工作,增加学校卫生监督技术含量,提高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能力和水平。

7.对在开展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已列为__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之一,我所将对各乡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安排部署(__年5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__年5—12月)。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

(三)督导检查(__年6月,11月)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要高度重视本次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要以本次专项治理为契机,认真梳理,摸清学校底数,掌握每所学校的基本情况,规范开展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

第2篇

一、工作目标

坚决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依法严惩一批不法分子,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公布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秩序向好。增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二、工作重点

以农资生产企业、农资经营门店、农资网络电商平台和面向用户直接兜售的摊贩等为重点对象,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农资展销会,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以及在各级抽查中暴露问题多、媒体曝光多、投诉举报多的地区为重点区域,重点围绕以下品种开展专项治理。

(一)种子。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主体检查和产品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企业资质、生产经营档案、标签及种子质量。实施种子春秋查市场、夏查基地和冬查企业的例行监管制度。重点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不规范、无生产经营档案、经营未登记备案品种等违法行为。

(二)农药。加大农药市场监督抽查力度,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抽样检测,加强经营农药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经营、套用或冒用登记证、包装及标签标识不合规、未如实记录购销台账等违法行为。

(三)肥料。开展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有机肥料等登记或备案肥料产品监督抽查,及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重点查处假冒伪造登记证,生产经营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非法添加农药成分、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四)兽药。开展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监督检查,实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非法添加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生素、直接使用原料药等违法行为。

(五)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监督检查,严格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物等违法行为。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巡查检查。各地要重点围绕种子、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农资,迅速开展春耕农资巡查检查,通过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用户回访等多种途径,积极查找问题隐患,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为夏粮丰收提供坚实基础。

(二)强化农资产品抽检。各地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配合开展种子、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省级农资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开展本地农资产品抽检。落实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农资消费警示信息,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三)严查假劣农资案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严肃查处。持续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深化行刑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稳定,保障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四)提升农资监管能力。加快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实施《省饲料兽药生产企业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增强诚信意识。建立健全主要农资产品电子追溯制度,提升种子、农药、兽药追溯应用覆盖面。

(五)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畅通农资下乡渠道,普及农资法律法规和打假维权知识,指导农民科学用药用肥用料,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能力。依托村“两委”、村民理事会、志愿服务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咨询培训、技术指导、普法宣传、维权服务等工作。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3–5月,组织参加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部署全年工作。开展春耕农资打假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知识。

(二)4–12月,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监督抽查,公布抽查结果。

(三)9–12月,组织开展秋冬种农资打假工作,开展种子市场、制种基地和企业巡查检查。

(四)12月,做好全年农资打假总结汇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推动党委政府将农资打假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农资打假合力。要保障农资打假人员、装备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要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农资打假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第3篇

根据省市县果品安全生产安排意见精神,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准入方案》,市林业局《2010年中秋国庆期间果品安全监管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果品安全负总责

果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属地管理,乡镇长是果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具体业务由乡镇林业站负责实施。

对辖区所有的果园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督促各果园严格按照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果树标准化管理技术操作规程》,从事果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做好辖区果园的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建立有机、绿色、无公害生产基地。加强对果园投入品的安全监管,完成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督,督促各果园完善生产记录。做好辖区果园的果品检测,做到园园检测,批批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果品不得出园。在早、中、晚水果成熟上市前,由各乡镇林业站负责取样送检。

严把市场准入关。

各乡镇林业站对集贸市场、超市、果品批发、经销摊点的果品进行准入及市场监管。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果品不准上市。要在国庆、元旦期间对我县各乡镇自己管辖区内的所有果品摊点统一取样进行一次检测。我县境内果园生产的水果在出园前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后才能出园上市,各乡镇林业站要切实负责。县财政、林业局要保障安全检测试剂和样品购买等专项资金。各乡镇林业站和基层检测站点要做好样品送检和检测工作。严格禁止未经检测的果品上市销售,不经检测上市的要追究监管人和生产单位的责任。

果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安排

果品检测是保障果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根据我县现有果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和技术力量,统筹协调,按区域进行果品安全检测。

(一)具体分工:

县果品安全检测站负责全县果品安全业务指导、培训、工作汇报,日报告等果品安全的日常工作。

小觉中心林业站负责:小觉镇、杨家桥乡、营里乡、蛟谭庄镇、合河口乡。古月中心林业站负责:下口镇、古月镇、北冶乡、下槐镇、观音堂乡、孟家庄镇。柏坡镇林业站负责:西柏坡镇、苏家庄乡、宅北乡。平山镇林业站负责平山镇范围的果品检测工作。林业局检测室负责全县果品安全抽检工作及王坡乡、南甸镇、两河乡、三级乡、岗南镇、回舍镇、温塘镇、大吾乡果品检测工作。

(二)样品采集及样品购置费

各乡镇林业站负责样品采集,采样要有代表性,在果园的不同方位,按规定数量采集,每个样品5斤,分品种采样。送达指定检测点,样品费用凭检测站检测站证明、果园采样收据,到林业局财务报账。共检测样品600份,样品购置费6000元。具体任务费用见附表。

加强节假日果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中秋国庆双节、元旦期间,要切实加强果品安全监管整治,要对全县所有果品摊点进行全面监测,具体任务详见附表,具体采样送检有各乡镇林业站负责,送指定地点检测。对不按有关规定办理检测证明,违犯农产品质量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配合工商管理部门依法严厉打击。

(二)切实落实节假日值班和日报告制度。为及时报送信息,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效情况,实行节假日值班和日报告制度。从9月18日到10月8日。各乡镇林业站每天下午四点前,将本乡镇的整治及检测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林业局果品安全监测站

(三)实行果品安全投拆举报制度。

加强档案管理,做到一年一归档

(一)档案管理的内容:1.果园安全生产记录。2.果园基本情况统计表。3.果品检测记录表。4.果品经销摊点统计表。

(二)要督促超市果品批发摊点建立台帐。

第4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全市安全生产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实现“两少一好”目标(全市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内容

突出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煤矿、非煤矿山、工贸企业等领域开展“五防”专项整治。

(一)开展餐饮场所防燃爆专项治理。

对使用天然气、煤气等燃气的城镇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整治。解决消防器材不配备,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燃气线路与电路交叉,燃气钢瓶无充装标识、未检测、过期或者报废仍使用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安全监管局(二科)。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快运寄递、无许可证购买、无通行证运输、废弃物随意处置及其他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解决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解决烟花爆竹企业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牵头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发改委(能源局)。

责任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市质监局。

(三)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涉及粉尘爆炸的危险企业、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煤炭生产、粮食加工、饲料生产、木材及木制品加工、纺织加工等企业。解决企业粉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粉尘防爆安全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不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不编制粉尘爆炸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建筑结构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要求,多层建筑不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未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未装设吸尘罩,未按工艺分片(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收尘系统,电气设备设施选择不符合防爆要求,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未采用专用接地线可靠接地,防水防潮设施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安监一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四)开展水泥厂、非煤矿山企业防尘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水泥制造企业和煤矿、页岩砖厂、采石场等矿山企业。解决企业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要求,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等问题。解决企业未建立健全粉尘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未对劳动者(含劳务派遣工)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正确佩戴与定期更换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日常监测,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问题。解决企业未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和设置警示标识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依法组织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安全监管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国土局。

(五)开展液氨制冷企业管道防泄漏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全市冷库、食品加工等涉氨企业。解决企业相关证照不全,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冷库及制冷系统设计不合理,液氨管线直接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未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未定期检验,水喷淋系统、风向标、安全标识等未按照要求设置,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未按照要求配备,从业人员未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培训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1.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动员,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2.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市级有关责任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存在问题且属整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整治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

1.对重点地区和所涉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

2.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责任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各牵头单位将专项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责任单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要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整改,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要依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牵头单位的工作方案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将此次专项活动所涉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一)落实跨县(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找隐患、搞整改。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纠风办____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要求,坚持“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全区工商系统市场中介组织工商登记与监管工作专项治理。

二、工作目标

_、全面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服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市场中介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市场中介组织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建立完善市场中介组织自律机制;

_、促进市场中介组织规范化、法制化发展,有效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_、力争年内基本完成专项治理,实现中介组织与行政主管部门彻底脱钩,全区守信中介组织达到__%以上,企业和群众对中介组织特别是_类重点治理的中介组织的投诉举报大幅度降低。

_、中介组织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自律机制基本建立,中介组织基本能够规范运作、诚信经营,中介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主要是各类市场中介组织的工商登记与监管。市场中介组织是指运用专业知识或者专门技能,向委托人提供公证、、信息技术服务等各类有偿服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主要包括:会计、审计等独立审计机构;资产、土地、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房地产价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安全生产等评估机构;检测、检验、认证等鉴定机构;测绘、监理、科技、档案、培训、担保等服务机构;信息、信用、技术、工程、市场调查等咨询机构;职业、人才、婚姻、教育等介绍机构;工商登记、广告、商标、专利、税务、房地产交易经纪、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房屋拆迁、政府采购、拍卖、因私出入境、经纪、证券、保险、期货、货运、报关等机构。

(二)治理重点

重点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房地产交易经纪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等四类中介组织(以下简称四类中介组织)。

重点行为: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环节:源头、领导、主管、查处、反馈等五个环节。

重点时段:企业市场准入和企业年度检验。

四、治理措施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和企业年检关。

_.依法认真审查中介组织设立登记的申请材料。对于法律规定应当提交前置审批许可的,必须要求其提交前置审批许可证件,坚持先证后照,市场中介组织的前置审批许可的有效期限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后特别标注。在核定经营范围时,严格按照前置审批项目和国务院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_.四类中介组织办理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时,提交复印件的,必须要求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并加盖公司公章或经营者签字。

_.结合每年的企业年检工作,严格审查中介组织的主体资格和经营情况。对于具有前置经营项目的中介组织,必须在年检时提交加盖公司印章或签字的前置许可证件复印件,对于前置许可证件过期或已经失效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

_.各片(段)长要在____年_月底以前,对辖区内的所有中介组织进行巡查,同时加强对中介组织的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单、通告等形式,让中介组织了解本次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指导他们做好自查自纠和自我规范工作

_.对分期到资、实物入资、验资审计、审批许可文件、资质证明等进行认真审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或立案查处。

_.有效运用企业信用监管软件中的“专项整治任务”模块,在专项治理期间,增加对中介组织的巡查频率。____年_ 月至年底,对四类中介组织全部巡查一次。

(三本文来源:文秘站 )严查中介组织违法违规行为。

_.案源信息对接

(_)利用日常巡查、群众举报、_____消费维权网络、其他部门抄告等渠道,将发现的案件汇总到注册管理股,注册管理股将案件的治理情况报送莆田市××区工商局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_)对涉及区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案件将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对违反工商法规的案件由注册管理股组织人员查处。

(_)中介办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力量,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机率。

_.案件查处一查到底。对发现的案件由专人负责查处,将查处的情况及时向“中介办”汇报。

(四)完善中介组织信用体系。

_.动态监管。发挥市场巡查以及“_____”申诉举报网络功能,建立中介交易预警、消费警示机制,健全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资质等级、执业质量、执业诚信等基础信用档案,开展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_.健全中介组织信用管理机制。根据中介组织的不同信用等级,对中介组织分别实施远距离、近距离、零距离的监管。对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一律依法停业整顿,经清理整顿,仍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建立严重失信中介组织“黑名单”,逐步淘汰一批不具备资质条件、严重失信的中介组织,净化中介市场。

_.建立中介组织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协调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中介机构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政办[____]___号)文件,建立评价、建档、奖惩和公示制度,完善各部门信息交流、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实现对中介组织的长效监管,营造中介组织公平竞争、规范执业、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中介组织的健康发展。

_.发挥××市中介组织信用网作用,定期收集、分析诚信信息,公布严重失信中介组织名单,并向社会提供中介组织诚信信息查询。

(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和引导教育作用。

_.加强对经纪执业人员的诚信教育,建立健全经纪企业和经纪执业售货员的信用管理制度,并做好定期考证工作。

_.督促经纪企业及经纪执业售货员自觉遵守《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并做好经纪纠纷的调解工作。

(六)引导、扶持中介组织规范发展。

_.依托行业自律组织,有效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将行政指导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结合实际,找准项目,积极开展规制性、调停性和促成性行政指导,提高和谐监管水平。

(_)开展规制性行政指导。对中介组织实施以主体准入、服务质量、广告宣传、违规约谈、信息分类监管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指导,推动中介组织守法经营。

(_)开展调停性行政指导。指导中介组织增强自律意识,主动调整与相关利益相对人的关系,主动化解消费纠纷,降低投诉率,引导企业持续良性发展。

(_)开展助成性行政指导。指导中介组织注重其经营文化、品牌培育、诚信承诺等建设,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_.加大知名字号的中介组织品牌培育力度。

(_)继续推动“三书”制度的落实,即“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启动中介组织商标知识培训计划,提高其发展壮大的能力。坚持“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梯次推进”。

(_)加大对知名中介组织的扶持力度。通过对知名中介组织的调研工作,认真开展对其注册、使用和保护工作,扩大自主品牌影响力。建立知名中介组织回访制度,运用行政指导,提高其综合竞争力。

(_)加大保护力度。加强“打假保名优”,以诚信中介组织为重点保护对象,以城区为重点区域,建立和强化打假维权沟通协作机制,加大对侵权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_.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市局《莆田市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要求,促进市场中介组织向规范化、法制化发展。

五、工作步骤

中介组织“四分开”工作及回头看(____年_月-_月)

按照“组织分开、工作分开、场所分开、经济分开”的标准,在去年开展四个重点行业的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四类以外其他行业的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工作,并进行分开确认。同时对已分开的四大类重点行业的中介组织进行“回头看”,看是否存在假分开、明分暗不分的情况。

中介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____年_月-__月)

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中介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四大类重点行业中介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案源的发现力度,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及中介组织的案件情况,包括线索发现、立案调查、案件查处结果等各阶段都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同时向中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引导发展培育中介组织典型(____年__月)

开展上规模中介组织调查,对一些诚信经营,上规模上档次的中介组织推荐参加“市诚信中介组织”评选。根据行业分类,召开中介组织发展座谈会,组织发动对中介组织如何规范发展、做大做强的调研活动,向区政府报告,促进我区中介组织向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____年__月)

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中介机构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政办[____]___号)文件,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中介组织的诚信档案,促进我区中介组织信用体系的建立。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解决市场中介组织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加强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是今年国务院纠风办重点部署的工作任务之一,也是我局____年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之一。全局工商人员要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有力、成效上明显、人民群众满意。

(二)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工商部门作为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既要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又要承担着市场中介组织工商登记与监管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因此,要切实加强领导,根据工作实际,指定注册管理股为牵头部门,建立有力高效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及时汇报,争取支持。坚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重大问题要提请政府研究解决,要经常性与向当地纠风办共同研究、沟通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要立足工商职能,积极配合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工作,互通情况,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

(四)开展调研,解决问题。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对工商部门是一项新任务、新课题。要向这项工作开展较好的部门多学习,借鉴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要加强调研,全面了解掌握中介组织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因地制宜,探索有效的工作方法。要不断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召开协调小组协商解决,对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报告区协调小组。

第6篇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坚持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水产健康标准化养殖,加强从水产品生产到上市销售的全方位监管,认真排查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监管、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针对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突出整治青、草、鲢、鳙、鲤、鲫鱼等常规养殖和消费品种,严查各种违禁药物特别是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的违规违法使用。

(二)重点单位

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单位、水产苗种生产单位以及有规模的水产养殖户,重点养殖户。

(三)重点品种

水产品、兽药、鱼药、饲料、鱼饲料、鱼饲料添加剂等。

(四)重点区域

水产品年产量10吨以上的渔业养殖乡镇,水产品年产量0.5吨以上的水产养殖户(重点是池塘、坝塘),一天销售量30公斤以上的水产经销户,对水产品加工企业、水产饲料加工企业,各类水产品销售户(含池塘、坝塘边销售),农贸市场水产品销售点,水产养殖户等进行整治。

(五)重点内容

对辖区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户)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水产养殖单位(户)是否办理水产养殖证,是否有水产品生产经营资格,水产品生产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水产品流通经营进、出货检查验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使用记录等,依法查处伪劣、劣质、有毒有害及其他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水产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全县水产品及水产品安全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水产品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全县水产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二)县城水产品市场、鱼饲料、鱼药经营销售商店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鱼药、饲料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

(三)严格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依法应领取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单位(户)持证率达到90﹪以上。

(四)健康养殖示范、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单位(户)、水产苗种场等三类生产单位(户)100﹪建立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等水产品质量安全内控措施,监管率达到100﹪。

(五)在国家统一组织的水产品质量监管抽查中,产地药残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六)渔业部门内部“分工明确、措施有力、保障有效、运转协调”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自产水产品阳性样品查处率达到100﹪,省外入我县水产品阳性样品的追溯查处工作有重大突破。

(七)主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查工作有效推进,应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

(八)加强对全县水产养殖户,流通经营销售户的监管,水产品生产、经营销售单位(户),逐步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九)水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水产品生产、经营销售建立质量档案和安全监管档案。

(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户养殖、经营销售建设工作。

四、主要工作和具体措施

(一)深化水产品安全目标责任制

各站所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站所、相关人员、水产养殖户,经营销售户,确保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二)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

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回访复查,督促指导水产养殖单位(户)完善和落实饲料、鱼药、添加剂索票索证、购销台帐、申报登记备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针对在水产养殖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继续对非食用物质、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整治,坚决依法打击在水产养殖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各站所要确实下移监管重心,加大水产品市场监管力度,强化水产品市场日常监管,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农村水产品市场专项整治。加强水产品的养殖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抓好农村水产品的养殖、集贸市场的监管。强化城乡集贸市场的质量安全及监督抽查,经检验不合格的水产品要公告和清出市场,并查清其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查溯源,一查到底。

(四)加强水产养殖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鱼药残留专项整治,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高毒高残留兽用鱼药、农药,普通兽用鱼药、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高残药品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药物行为;查处在饲料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文号、无产品标签的3无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用鱼药产品行为;严查水产养殖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推广使用抵残高效农药、兽用鱼药,规范养殖行为,积极推进无公害养殖。

(五)加强水产品流通环节安全专项整治

强化流通环节索证票索票和进货台帐两项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落实,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域、重点经营户、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水产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把水产品质量安全关。加强农村水产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突出抓好水产品的养殖、销售环节的整治,严厉查处经营销售劣质、有毒有害水产品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春节”、“火把节”、“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水产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认真开展水产品市场专项检查整治,依法查处假冒、劣质、有毒有害的水产品及其他的违法行为,净化节日食品市场,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七)加快推进水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体系建设是保障水产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也是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各站所要在认真总结2008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水产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水产养殖单位(户)、经营销售户建立质量档案和质量安全监管信用档案,不断强化水产养殖户、经营者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起以法制和道德为基础的水产品安全信用体系。

(八)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户养殖、经营销售建设工作。

进一步完善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引导水产养殖户、经营销售户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试点工作,加强农村水产品现代化流通监管责任及群众监督的建设,积极探索农村水产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新机制和新措施,促进水产品安全责任体系和质量体系逐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水产品的生产养殖、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整治任务

(一)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加强渔业科技下乡入户、技术推广与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安全用药技术、方法,指导水产养殖科学防病,合理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积极推进建立渔业执业兽医和用药处方制度。推进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完善养殖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加强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科学指导水生动物疫病防控。

(二)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全面摸清水产苗种生产基本情况,实施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行为,加强水产苗种药残抽检和执法监管,提高水产苗种质量。指导和督促苗种场建立健全苗种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具备生产条件的苗种生产单位和养殖户要在这次整治中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的按非法生产处理;对生产条件不合格、技术规范未建立的苗种生产单位、养殖户,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停止生产。

(三)加强水产品质量监控检测。按照国家农业部的安排,配合省外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搞好水产品产地监督抽查和例行监测外,以孔雀石绿、绿霉素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为主要监测指标,重点乡(镇)要组织开展产地和市场的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四)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各站所要将水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渔政执法工作的重点内容,按照“规范、引导、监管、服务”的原则,以水产苗种生产合法性、养殖企业生产记录制度建立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和阳性样品查处为重点,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用药行为,督促生产单位加强整改,严防不合格水产品上市销售。

(五)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排。以青、草、鲢、鳙、鲤、鲫等常规养殖消费品种和罗非鱼为重点,对其养殖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摸排,对质量风险程度、危害情况以及产业、市场、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提出预警和处置意见,进行专项整治。

六、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1日—5月31日)为动员布置阶段。各站所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对2009年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周密的安排布置。

第二阶段(6月1日—11月3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站所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县水利局水政办、水产站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为总结检查阶段。各站所要认真总结本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县水利局组织对以上工作进行考核,纳入年终考核评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站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要按照权责明确、监督有效和保障有力的原则,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各站所长要对辖区内开展2009年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并逐级抓好考核。对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力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相关站所要树立大局观念,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养殖户和重点区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肃打击查处。对于跨部门、跨地区的大案要案,要搞好联合执法。各站所之间要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同时要加强和相关行业组织、群众团体、新闻媒体之间的协作,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质量。

(三)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各站所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省、州、县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通过采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和质量信息,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重质量、守信誉的典型,曝光典型食品案件等措施,正确引导消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打击伪劣、劣质、有毒有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四)强化沟通,畅通信息

各站所要加强协调和信息沟通,及时报送有关整治信息,特别是整治期间发生的情况要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水利局报告。县水利局要加强全县水产品专项整治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及时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按要求公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查验信息和警示信息,引导公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养殖、经营销售信用档案和“红黑名单”制度。开展水产养殖、经营销售示范活动,推动养殖单位(户)、经营销售单位(户)落实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增强法制观念,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信誉意识,进一步推动食品放心工程。

(六)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加强食品风险监测预警,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落实预警监测措施,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和强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7篇

经过税务部门的几年努力,我县税收秩序日益规范,纳税意识逐步加强,挖潜工作成效显著。但是,从近年来发生的涉税案件看,个别企业、行业、个体工商户存在卖“人情税、关系税”的偷漏问题和缺乏规范管理等问题。为此,我们选择征管薄弱、有挖掘潜力的领域开展税收专项治理,最终实现公民依法纳税,行业公平竞争,税务应收尽收,政府服务人民。

二、税收专项治理整顿范围和措施

(一)治理整顿范围。

国税方面要重点治理整顿*商厦、工商大厦、洋铖商业大厦和*镇政府附近集贸市场的个体业户。

地税方面要重点治理整顿县内饮食服务行业和交通运输行业应纳税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对交通运输业的治理整顿由交警部门配合。

专项治理整顿办公室重点对对制酒业、制药业、采矿业、房地产开发四个重点行业的重点单位进行完税情况检查。

(二)整顿检查年限。

重点检查20*-20*年度税款缴纳情况,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治理整顿时间。

此次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从20*年10月10日开始至20*年12月10日结束,历时两个月,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年10月10日至20*年11月30日,专项治理整顿办公室开展调查、检查、协查、催缴工作。

第二阶段:20*年12月1日至20*年12月10日,总结上报治理整顿情况。

(四)治理整顿措施。

一是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县政府成立了*县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县政府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纪检委、审计局、检察院、公安局等业务骨干组成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组,负责税收专项治理整顿的详细方案及具体工作(*县税收专项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名单、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办公室及成员名单附后)。

二是全面开展摸底工作。要查清个体业户经营方式,管理费上缴情况,工商登记及税务登记情况;要摸清饮食服务和运输行业发票管理情况,查清发票管理机构的发票印制、保管、申领、下拨、发售、代开、缴销等各环节管理情况;要查清县内运输车辆在公安、交通、工商、税收管理等环节的管理方式、管理方法及缴税情况;要查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完税情况等。

三是深刻剖析解决问题。针对出现的各类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如:个体业户管理混乱问题,个体业户工商管理费过高问题,部分个体业户漏税问题,饮食服务行业定额低的问题,运输营业税漏征问题,交通运输营业税征管缺乏协调的问题,重点企业及时足额完税等。

四是严格执法征缴税款。对检查出的欠税、漏税要严格依法征收,及时足额缴库;对管理混乱的行业和领域要采取措施一步规范到位;对拒不缴税的企业、业户要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坚决治理整顿税收环境,提高纳税意识。

五是认真兑现激励政策。对工作组查补的所有税款,按实际缴库额的40%给工作组分成,做为本次治理整顿工作组的办公及奖励经费。

三、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目标

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目标是:通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规范税收秩序,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发现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缺陷,提出强化征管和堵塞漏洞的有效措施,实现行业和地区税收秩序明显好转,保障和促进税收收入稳定增长。

四、税收专项治理整顿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科学实施。

工作组要根据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具体的检查实施方案,对选定行业基本情况进行梳理,明确检点和检查要求,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要保证专项检查查深查透,不走过场。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的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纳税人对专项检查的认知度和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减少检查的困难和阻力。

(二)注重协调,增强合力。

工作组要注重内外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提高检查效率和质量。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尽可能化解阻力和矛盾,确保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三)突出整治,讲求实效。

要按照依法治税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以查促管的原则,突出整治实效。要在治理各种税收违法行为的同时,发现税收违法的发案规律和特点,分析税收征管薄弱环节,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完善建议,真正实现整顿和规范行业、地区税收秩序的目的。

第8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谋划安排

为开展此次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研究探讨,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我县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分工,形成了具体工作有人分管,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为做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整治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扎实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制定的方案,县专项治理工作组对全县使用燃气、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共检查餐饮场所509家。专项治理工作组根据实施方案治理的十项内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未达到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责令停业整顿,对存在问题严重,一时难以整改的,一律依法取缔。通过对509家餐饮场所的排查,共查处了各类隐患207条,下发整改指令17份,建立了台账,并对餐饮场所的规模大小进行了分类管理,做到了不漏户,不漏项,确保了此次专项治理取得实效,有效排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抓住契机,做好宣传

印发了《餐饮场所燃气使用中的安全隐患》宣传单2000份,前往每个餐饮场所发放,并且针对每家存在的安全问题现场告之业主,提醒业主及时处理到位,短期不能处理的问题下发整改指令,在一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抓好源头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使用燃气餐饮场所的监察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使企业从思想上提高认识,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