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08 13:05:4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示范社区申报材料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创建活动目标
年起,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创建一批软件达标、机构管理规范、运行机制科学、服务功能完善、社会效果显著、居民满意的星级(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制定并印发《区创建全国和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实施方案》。
2、区社区卫生服务办公室组织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关人员学习掌握《省创建星级(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指导方案》及《省星级(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评分标准》,部署创建工作,启动创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7月1日-7月31日)
依照《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全面开展创建和申报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评分标准》,全面加强机构自身管理。区社区办公室依照《评分标准》,切实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指导、和督导工作。
1、机构自评。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评分标准》,并结合卫生局上半年对社区机构考核结果,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要确实查找机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科学有效整改措施,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于年7月5日前报区卫生局社区卫生服务办公室。
2、机构申请。各机构经自查、整改后各项指标达到评审标准的向区卫生局提出申请,并将申请报告于7月15日前报送到区社区卫生服务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省星级(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报表》、创建自评报告、机构评分表及相关的影像资料(照片、幻灯片、或录像)机构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和经验、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
3、组织申报。区社区卫生服务办公室7月25日前,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推荐的原则,对各机构上报的创建材料进行复核评定推荐,将符合创建标准的机构及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后,上报区卫生局医政科,经领导批准后上报市卫生局。
(三)评定。省卫生厅将于8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复核评定,复核评定达标后,向社会进行公示,最终确定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名单,同时,省卫生厅将对年度全省星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抽查复审,对复审分数低于950分的机构予以摘牌,并在全省通报。在省级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省卫生厅将在评选出的星级(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择优推荐机构参加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选,卫生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推出一批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表彰。经创建取得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全省星级(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称号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市卫生局将授予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要对照《全国和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考指标体系》,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层次。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对创建活动要亲自抓,亲自管,对申报材料和相关数据要严格把关,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一、积极开展各项申报工作
1、申报全国科技先进城区
今年是国家科技部开展“2007-2008年度全国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年。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科技局全力以赴,积极寻求省科技厅、市科技局支持,同时主动与区有关单位协调,就全区科技进步工作领导情况、科技政策与法规的执行情况、科普工作情况、基础性科技进步工作情况、科技进步工作特色及成效5个二级指标的12500字的申报材料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总结,形成了一套较为全面的申报材料。12月底,从科技部传来好消息,我区第6次荣获“全国科技先进城区”称号。
2、申报全国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
在省、市地震部门支持下,年初,区科技局参考了往年市局以及其他县区的申报材料,结合我区防震减灾工作特色,认真梳理,对2008年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总结,开展了2008年度工作总结以及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编制了《区科技局2008年度防震减灾综合评比材料》,共分区情简介、行政综合管理、安全民居工程、地震应急工作等六个方面,结合照片说明以及各种档案材料,上报国家地震局参加评比。6月,国家地震局正式下文,申报工作获得圆满成功,区科技局在全市三县四区中唯一荣获“国家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
3、参加省科技厅开展2007-2008年度的科技局工作考评
按省科技厅要求,科技局总结了2007-2008年开展的科技工作,填写科技考核相关数据,总结尤其在通过引导自主创新、服务科技企业、创建科技平台、争取科技项目、开展科技统计等领域积极开展的工作;通过与高校、企业联系,全力探求科技成果转化之路;建立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扶持初创型科技企业成长发展;主动为企业服务,协助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等方面的经验。2月,经过省科技厅考评,区科技局荣获2007-2008年度全省“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全面推进科技工作
1、加强对高新技术(科技型)企业服务,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1)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工作。通过专利申报服务、申报政策法规宣传与协助等方法,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为申报企业解决困难。2011年共有15家企业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今年已有10家通过认定,目前按新办法申报的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37家。
(2)建立区专利窗口。与华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联合,建立了区专利窗口,为辖区内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快捷的专利服务,大力推动我区专利申请与保护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今年,全区申请专利817件,专利授权数为341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数为120件。
(3)全力组织参加自主创新对接会。按照市里统一布置,以宣传科技发展为目的,选择了六家设计单位共十个设计方案,突出新颖、体现创新思维,精心优选方案。挑选了一批有代表性的科技产品、科研成果参加自主创新对接会,受到广泛好评,完成了推广科技创新成果、展现科技风采的任务。
(4)完成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查的统计工作。经调查统计,我区2008年申报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共获得所得税减免优惠约2000万元。
2、加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服务与管理。加强服务中心管理,在孵企业安达数控公司已成功“毕业”,搬迁至自建的“安达科技产业园”,开始产业化生产,成功孵化。及时调整楼层,拿出两个楼层近2000平方米办公用房,面向初创型科技企业出租,为他们提供创业平台。近期已成功引进怡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润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华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入住孵化。我局正大力宣传,积极联系引进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重点帮助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型科技型企业。
3、认真组织《市科学进步条例》讨论稿意见征求和修订工作。组织合工大、江淮、紫金制管、安凯等各高校、企业代表、专家对《市科学进步条例》讨论稿提出了30多条行之有效的建议与意见,对《市科学进步条例》的修改制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4、开展了对辖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研究所等进行调研。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积极加强双方的沟通交流,就建立成果转化平台、与科技企业结对互助等问题多次磋商,初步建立了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的渠道,并在下一步推动企业与学院、科研小组的直接交流问题上有了较为明确的工作思路。通过努力,我局与合工大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明确下一步将进行企业与学院乃至科研小组的直接对接,共同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防震减灾工作
1、积极应对肥东梁园地震。4月6日肥东梁园发生Ms3.5有感地震,我区有震感,我局第一时间请示震情,并向有关领导作了汇报,同时展开震情值班,接听来电,耐心解释,安抚群众,平息谣传,全区很快恢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
2、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利用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日、防灾减灾日、唐山大地震纪念日、汶川大地震纪念日等时机,开展以“加强防震减灾意识,促进安全民居建设”和“加强震灾防御、保障经济发展”为主题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联合广播电台推出《科普之声》节目,于9月7日起每周五定期播出,主要介绍地震科普、防震抗震等知识以及全区科技工作动态;利用科技信息网防震减灾专栏,刊载防震减灾宣传知识,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积极组织学生适时利用电化教室和课外活动,开展地震科普讲座,召开防震减灾班会。
3、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阵地建设。大圩站将观测不方便的新民村深水井调整到余墩村,并设立了《地震前兆观测知识》和《地震群测群防注意要点》标识牌;增加了三个固定的地震科普宣传栏(镇政府、余墩、晓星小学);增设两名现场兼职观测员。在市地震局的关心协调下,我区正式接收烟墩镇群测群防信息站的管理及信息上报工作。
4、积极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3月,分别对市四十八中和五十六中两所被评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学校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检查,同时赠送科普图书1000多册。四十八中编制了《市四十八中防震减灾工作评比材料》,参加省地震局评比。
5、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各级地震应急机构,修订完善了各级应急预案,全区应急工作基础得到较大提升;8月,启动了校舍安全工程,对全区60所中小学159栋校舍进行了初步排查;区财政预拔100万启动资金,用于校舍的鉴定,此项工作于10月25日如期完成,目前正在开展校舍加固设计招投标工作;率先在芜湖路街道曙宏幼儿园成功开展了地震应急疏散示范演练活动;9月,全区42所中小学和区机关大楼都进行了疏散演练。
四、积极开展科普工作
1、多形式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结合“科技活动周”、“科普日”、防灾减灾日、唐山大地震纪念日、汶川大地震纪念日宣传活动,开展科普教育,着力提升城区居民科学素质。一是深入推进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在义城镇农贸市场和芜湖路街道组织开展全区“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保护生态环境”“科技奥运”、“日全食”“防震减灾”大型宣传活动;安排50块科普展板在区行政服务大厅和镇街村居巡展;组织50名母亲带着孩子一起参观市科技馆,开展智慧宝宝科技游;向干部及群众发放科普小册子10000份。二是开展青少年系列科普活动。组织20块科普展板进校园巡展活动;组织600多名学生听取科普报告会3次;组织选手参加2011年市24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一等奖5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占全市(包括市属高中)获奖面的20%;第四十六中代表队在刚刚结束的2011VEX澳大利亚悉尼国际机器人公开赛中荣获了最佳能力奖和最佳编程奖。
2、加大科普投入,提升科普宣传能力。一是新增科普画廊20个、200多米,覆盖了各村居及大的住宅小区。二是在广播电台推出《科普之声》栏目,每周五定期播出。三是购买各类科普图书2000余本,帮助社区和学校充实科普阅览室;为各村居及农技协科普宣传员征订110份2012年科技报;与市四十中联合创办机器人工作室;支持师范附小装备400多平米的科技长廊,积极打造科普示范点。
3、以点带面,积极开展科普示范活动。按照市科协的“五个一”标准(即有牌子、有组织、有场所、有阵地、有活动)要求,进一步夯实了科普工作基础。目前,省科普示范社区有1家,市级科普示范单位8家,市级科普示范学校2家,市级科普教育基地2家,还有4家正在申报市级科普示范单位。
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在开展好常规工作的同时,重点完成如下工作:
1、完成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指标年度指标。按照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指标年度分解任务,增强服务,加大自主创新推进力度,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使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47家;专利授权数超过209件(发明专利达到70件)。
2、建立区科技进步及推进自主创新体制。在省、市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结合我区科技工作实际,制定区科技进步及推进自主创新工作措施,坚持边试行、边完善,力争2012年完成推进科技进步及自主创新体制主体框架搭建。
3、实施重点培育计划。在中小科技企业和汽车配套科技企业中,选择1-2家企业和1-2个重要课题,选择研发力量较强的课题组,主动联系,力争与高校研究团队建立项目合作关系,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加快课题成果转化,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步伐,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加强自主创新培训工作。举办2-3次自主创新理论培训班,加强对企业管理团队和科技研发团队培训;联系2家以上自主研发意向强的科技企业,邀请相关专家重点指导服务。
5、加大科普宣传。认真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整合资源,加强统筹协调,把工作重点放在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四个主要人群上,加强经常性的科普工作,打造科普平台,继续做好科普之声,科普网络栏目,举办科普讲座、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等,着力提高公民素质。加大争创市科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6、继续完善地震应急体系。加强街镇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完成2个社区、40个学校、1个企业的应急培训和演练。
第二条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是指全区范围内教育、医疗卫生、科学普及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项目,且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是区属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充足匹配经费的能力;
2、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区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符合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并在区内实施。
第三条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报、择优支持、专款专用、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创新发展,重点支持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和医疗单位开展相关课题的研究,突出学科带头人的作用,对新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学科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补助,补助经费立项和验收后各拨付一半。
第五条为促进教育事业的提升发展,鼓励创建一批科学教育示范(特色)学校和科学教育实验基地,对新列入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学教育示范(特色)学校和科学教育实验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2万元补助。对获得年度国际级、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比赛、信息学联赛的一、二等奖的学生所在学校,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2万元、1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同一学校奖励额度按就高原则奖励,不重复计奖。
第六条为促进科学普及事业的蓬勃发展,着力推进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对新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普示范社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2万元补助。对新建的科普网站、科技活动室、科普主题公园等科普场所和设施,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区科技局申报,每年择优选取1至2个项目按实际投入的30%予以补助,原则上最高额不超过30万元。
第七条为促进科学管理和决策水平的提高,重点鼓励针对我区当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的软科学研究,对由区软科学评审小组评审的项目,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第八条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申报由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并经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同意申报后,提供全套申报材料。区科技局全年受理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的申报,采取分批方式组织审查,确定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本办法要求。
第九条对列入区科技计划经费安排的社会发展领域内项目,由区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定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合同书并按照规定拨付经费。过期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条承担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的单位如有严重的违约行为,区科技局将依据合同有关条款中止合同,并予以通报。对中止合同的项目,承担单位应进行项目财务清算,并将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支持的剩余经费返还区科技局,三年内不再受理其项目申请。
海淀区
1、促进科技企业加速器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注册于海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营一年以上的加速器经营管理机构,至少有10家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快速成长企业入驻,具有一定的加速器运营管理经验。
支持方向:支持海淀区加速器增加基本建设投资、提供增值服务。具体支持项目包括:加速器基本建设投资贷款贴息、加速器增值服务补贴、加速器引进企业房租补贴、加速器财政贡献奖励、加速器培育上市企业奖励。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
2、促进创新企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海淀区创新企业,具有海淀园国际化发展服务平台会员资格。
支持方向:主要用于促进海淀区创新企业有效开展品牌创建工作,促进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重点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开展品牌推广。
申报窗口: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3、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临时性补贴
支持对象:扶持对象为工商、国税、地税注册在海淀区,符合海淀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
支持方向:该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发生融资行为的贴息、担保和信用评估费用的补贴。主要用于支持高技术制造业、信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节能环保和资源节约、服务外包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申报窗口:受理单位为“海淀区金融办”,北京中关村海淀金融创新商会、海淀资本中心和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接受海淀区金融办委托负责接收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过评审论证后确定支持的项目,由区金融办和区财政部门联合报送区政府审批。
4、海淀园国际化经营促进资金
支持对象:园区注册、取得进出口经营权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方向:支持积极面向国际市场,卓有成效地开展国际化经营的园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具备较高品牌知名度的企业。支持内容包括出口项目研发资助、国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等。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5、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注册在海淀区的企事业单位,国税、地税注册登记地在海淀区的企业。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海淀区创意产业发展领域的企业和项目,重点支持海淀区内创意产业基地、集聚区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孵化体系建设。
申报窗口: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6、促进科技中介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在海淀区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科技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科技中介机构的范围包括: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相关的知识产权、产权交易、技术转移服务、财税、法律等中介机构;为科技发展服务,提供科技咨询及行业信息并服务于海淀区创新企业的行业协会和组织;金融及投融资相关中介机构等。
支持方向:主要支持五个方面:科技中介信息服务平台补贴专项、科技中介机构办公用房补贴专项、行业协会启动资金专项、大型活动补贴专项、公益活动补贴专项。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7、促进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是指海淀行政区域内经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总部经济、文化创意产业等产业为主的各种特色产业空间。
支持方向:支持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制定与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的发展规划,重点支持智力密集型高端服务业、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鼓励以经营、决策、研发为特征的高新技术总部型经济发展,鼓励各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之间形成差异化发展。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8、促进重大产业发展专项
支持对象:该项资金从海淀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优先支持海淀区重点企业、百家创新企业的项目。企业须在海淀区注册一年以上。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智力密集型服务业、技术密集型制造业和高新技术总部经济的发展。
申报窗口: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9、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专业协会、中小企业公共信息化建设项目、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以及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国家免检产品、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北京市名牌产品、北京市质量管理先进奖、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等各类优秀称号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支持方向:支持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市场体系、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及非公经济及中小企业培育扶持项目。
申报窗口:属于海淀园区的非公经济及中小企业项目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海淀园企业发展处,由海淀园企业发展处负责初审和筛选;获得本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各类优秀称号企业,根据获得称号的种类不同,相关申报材料分别报送区质监局或工商分局,由质监局和工商分局负责初审和筛选;(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将材料报送工商分局,获得其余符合奖励范围的各项先进称号企业将材料报送质监局。)其他项目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区发展改革委,由发改委负责初审和筛选。
10、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该项资金适用于海淀区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的社区居委会、乡镇的村委会以及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手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支持方向:专项资金主要适用于: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等循环经济技术应用项目建设、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建设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包括节能服务平台建设、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节约型小区等在内的循环经济建设相关工作。
申报窗口:海淀区发展改革委。
11、海淀园创新资金
支持对象:支持项目包括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一般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
支持方向:优先支持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智力密集型高端服务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总部研发的行业关键技术项目、海淀区重点企业研发的行业关键技术项目、海淀园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研发的行业关键技术项目、专利项目(包括已授权或已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12、科技项目专项计划
支持对象:海淀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支持方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项计划、中小企业虚拟研发中心专项计划、企业博士后科研专项计划、新农村建设专项计划、初创科技型小企业研发专项计划等。
申报窗口:海淀区科委。
13、科技项目基本计划
支持对象:海淀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支持方向:支持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支持的重点技术领域参照《北京市海淀区科技发展重点领域指南(2009―2013)》。
申报窗口:海淀区科委。
14、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孵化场地位于海淀区内,经营管理机构在海淀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孵化器。
支持方向:鼓励孵化器引进资本、项目、人才,聚集优势创业资源;鼓励孵化器开展对外合作,共享孵化资源,提升区域国际化程度。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海淀区科委。
15、重点项目引进扶持专项
支持对象: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在海淀区,产业领域和经济指标符合《海淀区重点项目引进扶持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企业。
支持方向:吸引重点项目入海淀区发展和扩大投资。优先支持新设立的总部型企业以及智力密集型高端服务业、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业的重点企业。
申报窗口:海淀区投资促进局会同区财政局、海淀园综合办等部门,对项目(企业)进行评估并提出支持意见,报区政府批准。
16、促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所属行业为海淀区重点发展产业,注册地、经营地在海淀区、属于海淀区税务局直接征管的科技型企事业单位,为海淀区创新企业提供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资源共享服务,提供试验验证、测试考评、开发设计、科技成果转化等检测研发服务,以及其他技术服务。
支持方向:支持海淀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新建、改造升级和对外服务。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17、促进创新企业国际化发展专项
支持对象:海淀区内创新型企业。
支持方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海淀区内创新型企业为促进国际市场拓展、国际合作研发、对外投资设立跨国分支机构和国际资源整合等国际化业务而实施国际合作研发项目,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及购买中介服务的相关支出。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18、促进企业挂牌上市补助资金
支持对象:已完成股份制改造,与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签订上市合作协议,符合海淀区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经营情况良好,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址均在海淀区的拟上市企业。
支持方向:支持、促进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含创业板和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
申报窗口:海淀区发改委。
19、促进商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均在海淀区的企业。
支持方向:优先支持有利于促进消费指标增长、引进国际品牌、服务改善民生、促进流通发展、倡导低碳经济等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全面促进海淀区商业服务业的发展。包括促进消费项目、优化调整商业结构,升级改造传统商业项目、商业服务行业创新项目、商业服务业人才培训项目等。
申报窗口:海淀区商委。
20、产业技术联盟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注册地点在海淀区、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社团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产业技术联盟。
支持方向:产业技术联盟初创资助、产业技术联盟专项活动补贴、产业技术联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1、企业研发中心补贴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经认定的国家级或市级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研究开发机构,且属于海淀区创新企业。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创新研发及产业化、扶持产业技术联盟、补贴企业研发中心,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和促进标准化实施。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2、专利实施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海淀区创新企业(申请企业专利战略资金同时必须是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创新研发及产业化、扶持产业技术联盟、补贴企业研发中心,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和促进标准化实施。包括专利成果转化专项资助补贴和企业实施专利战略专项资助补贴。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3、标准化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属于海淀区创新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清晰,且设有标准化管理部门,有统筹管理企业标准化工作的专职人员。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促进标准化实施。包括“订标”专项资助补贴、“订标”专项奖励补贴和“采标”专项奖励补贴。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4、促进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专项资金申报仅限于以海淀区创新企业为主体,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在风险共担、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机制下开展的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支持海淀区重点企业、中关村科技园区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支持方向:支持海淀区创新企业牵头进行的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的产学研合作,奖励产学研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技术转让、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资助;产学研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资助,产学研合作共建研发中心资助;产学研合作重大科技攻关、重大产业化项目资助;高校、科研单位科技成果产业化资助,高校、科研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发明成果产业化资助。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5、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
支持对象: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在海淀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离岸服务外包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及培训机构。
支持方向:促进海淀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为主要特色的离岸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
申报窗口:海淀区服务外包企业协会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并上报海淀区商务局。
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
1、专利促进资金
支持对象:属于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或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保护工作产权巴黎公约申请国际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企业。
支持方向:该项资金用于中关村的专利促进工作,提升企业专利意识和专利管理能力。
申报窗口:中关村管委会。
2、技术标准资助资金
支持对象:标准的主要起草或主导制定单位、中关村标准化示范区试点企业。
支持方向:资助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主导制定技术标准;中关村标准化试点企业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和中关村标准化试点企业参加、组织国际标准化会议三个方面的标准化活动。
申报窗口:中关村管委会。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该项资金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进行的技术研发、自主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包含中关村科技园区及其他地区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产业化的科研项目)等科技创新活动进行支持。
支持方向:企业自行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
申报窗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朝阳区
1、专利实施项目
支持对象:企业在朝阳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且项目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拥有有效专利。
支持方向:鼓励发明创造,加速专利技术转化。
申报窗口:朝阳区投资服务大厅区科委(知识产权局)服务窗口。
2、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项目
支持对象:在朝阳区依法注册和纳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自主创新型企业。
支持方向: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申报窗口:朝阳区科委产业科。
3,高技术产业与现代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在朝阳区登记、注册、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其项目。
支持方向:支持3G运营商、3G设备商以及“后3G/4G”研发企业的引入,支持生命科学、环境科学、新能源及节能技术产业项目的引入。支持为保增长重点推进的在建和新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支持重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引入风险投资。
申报窗口: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办公室。
丰台区
1、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在丰台区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研发、生产、服务的产业活动单位。
支持方向:符合丰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高端产业、特色产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街区、低端产业的淘汰和改造升级以及国家、北京市支持并要求区政府配套资金的产业项目。
申报窗口:丰台区产业项目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
2、专利转化资助项目
支持对象:在丰台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支持方向:申请资助的专利转化项目,原则上应是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且科技含量高、授权有效的专利,没有专利纠纷,具有产业化条件,并可预见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窗口:丰台区政府3号楼301室。
东城区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支持对象:东城区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及驻区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方向:适合东城区发展的经济、建设、环保、治安等科技项目,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软科学项目。
申报窗口:东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管理科。
西城区
科技计划项目
支持对象;西城区企、事业单位及驻区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方向:重点扶持区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创新创业活动、持续创新能力、强化自主创新、原始性创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以高新技术为特征的中介服务等智力密集型产业。
三年来,黄岛区农业工作站在“情聚三农”党建品牌的指引下,大力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实施以科技兴农、科技富农为主题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结合我区实际突出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广农作物和蔬菜良种,实施良种良法配套技术。先后试验、示范小麦、玉米、鲜食玉米、花生、蔬菜、草莓、中草药等新品种300余个,筛选出适应性和抗逆性都比较好的新品种60余个,共计50万亩。小麦新品种鲁麦21、烟农19号、济麦22、优质小麦品种济麦20号,青丰1号、烟2415,大穗玉米品种农大108、鲁单50、金海5号,金海604、丹玉86,鲜食糯甜玉米新品种紫香糯、甜玉4号、垦粘1号,花生新品种花育16号、花育17号、花育22号、花育28号等在不同的年份表现出良好的丰产性和适应性,成为农民的当家品种。我区草莓基地种植草莓历史悠久,但种植技术落后,品种老化,草莓产量低品质差。农业站经过多次与请市农科院的草莓专家和***农业大学的草莓教授接触,为基地引进优质草莓苗“丰香”和“甜草莓”品种10万株,果实因个大质优味美抗病硬度高耐运输耐储藏而很受农民欢迎。
二、实施土壤改良、科技施肥技术。一是实施石灰氮土壤处理剂处理重茬土壤。我区有草莓大棚500余个,由于连年种植造成土壤板结、病虫害严重,草莓质量产量降低,如果移动大棚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经过考察对比分析,在雷家店子社区的2个塑料大棚内,试验结果增产15%以上。目前80%的草莓种植户得到了石灰氮土壤处理剂处理重茬草莓土壤的益处。引进了NEB土壤处理剂、DND生物复合肥等共计7个土壤肥料品种,为生产上应用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开展农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三年来,合计完成配方施肥面积6.8万余亩。其中:玉米2.5万余亩,花生2.5万余亩,小麦1.6万余亩,芋头、草莓茶等其它作物0.3万余亩。推广示范小麦、玉米等专用配方肥11余吨。完成
一、职业病诊断工作:
组织召开中心职业病诊断会议11次,共确诊职业病73例。其中布鲁氏菌病37例、尘肺病新病例28例,晋期病例6例、森林脑炎2例。
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9月21~27日,对大庆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接触汽油、噪声、粉尘等工人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共计体检191人,未检出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症。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7月7~9日对东海拉尔电厂储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对储灰场空气中粉尘进行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浓度的测定,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了卫生学评价工作。
四、完成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系统信息报告工作:
按规定时限完成职业病诊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网络直报工作,并填写报告卡存档。
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工作:
根据呼卫办字【20**】256号转发自治区内卫监字〔20**〕703号《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共卫生科利用一个月时间对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续展材料进行编撰汇总。根据申报材料要求准备申请表、申请单位简介、技术人员名单、实验室资料、仪器设备清单、质量控制与管理体系、曾经完成的工作总结等。公共卫生科为保证资质续展材料的质量,逐项准备,逐项审核,并编制完成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表格记录模板在内的职业卫生质量体系文件,使我中心质量管理体系得到细化补充。圆满地完成了此项工作。
六、指导培训基层工作: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物业服务项目星级评选活动,促使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企业服务意识和服务品质,打造一批服务水平高、管理标准高、人员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实现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化侯家塘街道试点工作成效,以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评选活动为依托,通过全面推行物业服务精细化管理,促进全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使全区物业服务项目达到“服务贴心、安全放心、维修省心、环境舒心、和谐同心”的最终目标,实现全区优质物业全覆盖。
三、组织机构
成立长沙市区物业服务项目星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环科园、区维稳办、区文明办、区城乡建设局、区局、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计生局、区消防大队、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由邓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报道及工作协调。
四、试行时间及范围
试行时间:年7月至2012年12月
试行范围:辖区范围内物业企业进驻满一年(新开发项目以交房为进驻时间),且物业管理面积在5万㎡以上的住宅型物业服务项目和2万㎡以上的商务楼宇型物业服务项目。
五、考评办法及实施步骤
(一)考评办法
星级服务项目考评分三星、四星、五星三个等次,其中五星级名额占参评项目总数的5%,四星级占10%,三星级占15%,根据分值排名确定。考核打分采用100分制,考核标准参照《区住宅型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评选细则》和《区商务楼宇型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评选细则》。评定标准为:
三星级:考评总分85分以上(含85分),公示期间无异议,业主满意度调查达85%以上;
四星级:考评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公示期间无异议,业主满意度调查达87%以上;
五星级:考评总分95分以上(含95分),公示期间无异议,业主满意度调查达92%以上。
(二)实施步骤
1.项目申报:申报时间为年7月。具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项目所在地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星级物业项目申报表》,项目概况,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商务楼宇需另提供证明其建筑用途的相关报建手续。
2.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申报项目及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3.动态管理:考核期内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街道将对参评对象进行不定期的暗访或抽查(含市、区文明创建督查及文明指数测评情况),对暗访或抽查情况较差、工作不重视、不配合、整改措施不落实的物业服务项目及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记黄牌警告。动态考核情况作为验收考评的参考依据,考核期内累计三次黄牌警告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4.考评验收:2012年11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各街道、社区组成交叉考评组,对参评对象进行考评打分。考评采取听取自查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查和业主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查汇报:验收之前,各申报企业要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写出“星级物业服务项目”创建自查工作汇报,打出自评分。
查阅资料:重点检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电梯运行、保养、维修记录、电梯年检标志;业主投诉、回访记录;车辆出入记录、保安交接班记录、外来人员登记记录、门禁、监控和定期维护记录、小区巡查记录;员工培训记录;消防设施设备检修记录等。
现场考察:重点检查企业管理项目的环境、小区或楼宇的卫生管理、绿化养护情况;各类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情况;小区车辆、人员出入管理情况等。
业主满意度调查:由项目所在社区以发放问卷的方式随机抽查30户业主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是否到位以及服务质量情况。
5.综合评定:召开区物业服务项目星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并结合相关成员单位意见确定星级物业服务项目名单,并将结果上报区人民政府。
6.结果公示:考评结果在区政府公众网、区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及重要媒体上予以公布,并由所属街道在所申报物业服务项目的小区内显眼位置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公示15天,公示期满且群众无异议的方能评定为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考评结果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7.表彰奖励:2013年1月召开全区物业管理大会,总结、推荐先进经验和管理方法,对通过验收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表彰,授予星级奖牌。
(三)一票否决
参评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在国家、市、区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中扣分较多,严重影响长沙市或区文明指数测评成绩的;
2.发生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业主委员会因矛盾激化引起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发生违法生育或漏报、瞒报被计生管理部门查处的;
4.动态考核期内累计三次黄牌警告的。
(四)结果运用
1.未评定为三星级以上的物业服务项目,不能申报创建市、省、全国优秀物业管理示范项目。
2.考评结果作为市住建委、区城乡建设局进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年度审验时的重要依据。
3.对评定为四星级、五星级的物业服务项目,市、区、街道将联合向市、区新开发建设的小区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推荐项目服务企业。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行政审批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不断强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大力推进流程再造,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
一是重点领域提速提效。
在前期规范完善各审批要素的基础上,以投资项目建设审批、企业开办和重要权证办理等领域为重点,切实优化流程,精减材料,提速增效。①投资项目建设审批:进一步优化组合,缩短审批时间,打破原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工程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对每一阶段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实施并联审批。比如,工程施工许可阶段将原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整合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质量安全监督并联审批)》,实行一张表单申请,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手续与施工许可实行一套材料合并办理,申请材料压缩62%。调整审批时序,震评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环评、文评、能评和取水许可等事项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即可,用地预审意见可作为土地使用证明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水、电、气、暖、通信等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减少等待时间,加速审批。转变管理方式,房地产开发立项由核准改为备案,企业在未取得土地的前提下,可提前办理后续的环评、能评等手续。②企业开办审批:取消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全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累计签发电子证照1100张,依托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将开办企业涉及的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全环节实施“一链办理”,同步推送,企业注册实现最快30分钟、最长不超过1个工作日办结。
二是办事成本全面压减。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通过精简申请材料、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重塑审批流程等手段,逐项逐项压减清理,仅审批服务局承接事项就精简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民办培训学校变更名称等41个事项的申报材料70余份,减少办事环节92个,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12000余次,少填表格8000余份。引入诚信机制,对公司(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53个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目前已办理500余件。
三是对接企业靠前服务。开通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直通车”,配齐配强专门人员,到工地,到厂矿,现场调研,坐下来与企业共同研究如何完善手续,针对问题,找准症结,一企一策,有针对性“专属定制”解决办法。目前已经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39个。推行农机办理牌证上门服务,机主只需一个电话,诸城审批服务局就安排专人现场踏勘,无需再把农机开到城里,深受农机主欢迎,目前已为群众上门办理农机牌照70余台套。
四是一窗受理成效明显。依据关联度、相近性、办件量,将审批局承接的177个事项和入驻政务大厅的439个事项资源有机整合,划分为项目建设、社会事务、商事登记、应急服务等7个服务区。每个服务区明确一个牵头主办科室,打破部门界限,广泛开展数据共享、材料互认、并联推进、容缺受理,构建横跨部门、纵贯层级的服务模式。通过实施一口对外,原来涉及两个甚至多个部门的许多复杂审批事项,现在只进一个服务区即可办成。整理615个“一窗受理”事项,编辑出版“一窗受理”标准化手册,专门开发一窗受理云平台受理业务等措施,实现了“集中受理、联审联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运行机制,让企业和群众来大厅办事实现了“排一次号、提交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收费、一个窗口出件”。
五是不断推进制度创新。为破解因某些证明材料不易取得等因素导致申请人来回跑腿和办事梗阻的痛点、难点问题,出台《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针对一些法定的审批条件和不易取得的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在改善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商务成本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针对一些高频事项推行“容缺受理”。在申请人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部分资料不规范的情况下,可以先予以受理,再由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补充齐全。这些创新举措的推行,实现了企业办证材料更加简化、手续更加简便、耗时更少、费用更低,办事效率大大提高。
六是深入推行“一链办理”。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信息化上下功夫,重新绘制审批事项流程图,承诺时限全部压减到法定时限40%以内。开展“一件事”主题式服务,对一件事涉及多个许可事项的,实行关联许可事项“一链办理”。例如,合并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两事项,民办教育机构设立审批时间由原来最少3个工作日到现在只需1小时;企业注册实现最快30分钟、最长不超过1个工作日办结。
七是完善帮办代办网络。自2015年起,即实施重点投资项目审批全程帮办代办。出台《诸城市推行重点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不断扩大代办范围,加强纵向联系,政务大厅设置专门窗口,建设起一支由4名专职工作人员、8名专职代办员和52名镇街级代办员组成的人员队伍,构建起以代办窗口为龙头、17处镇街园区为骨干和235个社区代办点为触角的立体化代办服务网络。对年度重点项目,均建立工作台账,主动靠前,提前介入,动态关注进展,及时召开联席会,各部门联动。今年以来,共为51个重点项目提供代办服务,组织“模拟审批”23次,为企业节约时间成本299个工作日以上,审批提速约35.2%。
八是深化“互联网+”应用。编写事项服务指南162个,一次性告知单157个,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要求,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按照“一看就明白,一填就正确,一审就符合,一次能办好”的要求,制定了申请事项详细的受理审批“零基础”标准化模板160余套,在省政务服务网和科室公开邮箱中全部公示,方便办事群众下载使用,做到“窗口一站式、告知一口清、示范一文本”。制作生成了175项承接事项手机二维码,办事群众只需手机轻松一扫,即可便捷获取政务信息。开设自助办税区、办事辅导区,方便企业和群众网上申报、自助申请、自助查询和自助打印,惠及办事群众40余万人。今年以来,群众通过外网申报15.6万件,外网申报率99.8%,快递送达4000余件,签发电子证照1600余张。
二、下步工作方向:
(1)完善“一窗受理”服务机制,着力提升服务质效。进一步优化窗口布局,完善“一窗受理”运行机制,开展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实现统一受理、一次收件,进行一次录入、自动分发、并行办理。加强“一窗受理”平台建设,推进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共通,完善网上申请、统一受理、原件预审、分类审批、办结核验、统一评价等功能。加强对前台受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的同时,通过局集中培训、科室自主培训、个人灵活自学等方式不断增强业务技能,使其尽快承担起承担前台无差别综合受理职责。
(2)继续深入推进流程再造,让群众更便捷地办好一件事。进一步对办事流程进行全面梳理、重新设计、重构重塑、优化升级,进一步延伸“一链办理”,开展“一件事”主题式服务,以办好“一件事”为目标,按照“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的要求,让群众实现“只跑一趟腿,办成一件事”。选择一批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办理量大的审批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网上申请、线上办理、实名认证、在线咨询、居家打证或免费邮寄”的全方位服务,让办事群众在家即可办好一件事,实现从“只跑一次”到“一次不跑”的跨越。
(3)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再提速。深入贯彻落实《潍坊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整合建设项目各窗口布局,进一步精简整合审批材料,实现“一个窗口”提供服务、“一张表单”申请。优化审批环节,推进多评合一、区域化评估评价。推进并联审批,实现设计方案联审、“多图联审”、“多测合一”、“联合验收”。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环节不超过35个工作日,全流程不超过70个工作日
(4)深化制度创新,扩大容缺受理、告知承诺覆盖面。进一步总结经验,扩大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实施范围,进一步梳理一批办理频次高、能够较好提升办事群众体验感和获得感的事项清单,实现涉企审批事项百分之百容缺受理。进一步完善审批与监管联动机制。通过与监管部门进行双向互动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互通联动,弥补监管真空。
(5)创新服务机制,着力提高办事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进一步发挥“吐槽找茬”窗口作用,开展好差评服务,通过发现问题不断倒逼各窗口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贯彻“窗口受理无否决权”、延时预约、上门办理、24小时不打烊等特色服务机制,实现更多便民事项全天候自助办理,努力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第一流的服务。
(6)主动靠前服务,强化代办帮办服务。进一步发挥代办帮办窗口作用,进一步完善代办帮办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实行代办员包靠制,创新实施覆盖全事项、全领域、全流程的“三全”帮办代办服务模式。延伸服务半径,无偿为申请人提供审批咨询、指导和帮办代办等服务。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激励措施,突出工作实效,建立一支一流的代办帮办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