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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业务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6-27 15:21:1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信贷业务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信贷业务论文

第1篇

造船行业既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又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产业关联度大、创造就业机会多等特点,造船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和稳定社会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世界主要造船国如日本、韩国等,都把造船业作为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政府通过政策性融资等手段大力支持造船业的发展。我国造船业凭借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造船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下,近二十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制造行业。

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重点支持大型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的政策性银行,支持船舶出口也是其义不容辞的职责。成立八年来,中国进出口银行始终把支持我国船舶出口作为出口信贷的工作重点之一。截至今年6月底,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信贷业务累计对船舶出口发放贷款434亿元人民币,占同期放款总金额的23%;办理船舶出口的对外担保22.5亿美元,占担保总金额的74%;共计支持了包括超大型油轮、大舱口集装箱船、液化石油气船、化学品船、高速水翼船和自卸船等在内的各种出口船舶708艘,总吨位1767万吨,合同总金额121亿美元。同时,为贯彻国家鼓励国轮国造的政策,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内销远洋船舶的建造也提供了少量的出口卖方信贷支持。目前,国内的大中型造船企业基本上都是我们的客户,中国进出口银行近年来对我国船舶出口的支持率已经达到90%,与广大造船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八年来,中国进出口银行对船舶出口提供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促进了造船工业及其上游行业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帮助相关行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为我国船舶出口连续数年居世界船舶出口第三位的成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目前,我国造船业的发展既存在优势也面临困难。从优势来看,一是我国造船业技术力量较强,管理水平较高,不仅可以建造一般大型船舶,而且能够建造30万吨级超大型油轮,造船的质量和服务都能满足船东的需求。二是我国人力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造船具有价格竞争优势。三是与其他国家一样,我国船舶出口得到了政府在出口退税和出口信贷等方面的支持。我国造船业虽然与韩国、日本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但发展速度快,潜力巨大,发达国家的不少船东预言,未来世界船舶建造的主要市场将转到中国,中国很有希望成为世界第一造船大国。从面临的困难看,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造船业国际化水平的提高,世界船舶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国际市场船价降低,我国造船成本提高,船舶出口难度加大。船舶出口如不能保持稳定增长,或者出现下降趋势,势必极大地影响造船业的发展,并将对拉动经济增长和解决社会就业问题产生很大影响。我们应该从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支持造船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我国船舶出口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使我国早日成为世界第一流的造船和船舶出口大国。

二、借鉴国际经验,运用出口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

近年来,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主要利用出口卖方信贷支持我国船舶出口的同时,借鉴国际同类机构的通行做法,为我国船舶出口提供了出口买方信贷支持。向船东提供出口买方信贷是国际上通行的船舶融资方式。与国际金融市场的一般贷款相比,买方信贷具有期限长、利率低等特点,为造船企业、船东和融资银行所普遍接受。去年11月和今年4月,我们先后向挪威索莫盖斯有限公司和温特盖斯有限公司提供出口买方信贷,支持他们从我国进口四艘8删立方米液化石油气船和两艘1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船,反响很好,受到出口企业和国外船东的欢迎,这两笔贷款成为我们运用买方信贷支持我国船舶出口的有益尝试。

运用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有两个明显的优势:一是向购买我国船舶的外国船东提供出口买方信贷,可以增强对船东的吸引力,提高我国出口船舶的竞争力。国外船东、船舶融资和中介服务机构普遍看好中国造船业的发展,他们希望能够在为船舶及相关贸易提供融资与服务方面加强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合作,并得到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支持。我们向挪威斯考根海运集团提供买方信贷后,在国际上引起积极反响,一些国际知名船运公司和船东对我们向船舶出口提供买方信贷等融资服务很感兴趣,纷纷前来咨询,表示愿意探讨具体的合作项目。事实证明,运用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能够有效地增强我国造船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让国外船东作借款人,可以解决国内造船企业资产负债率高和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从船舶建造到出口收汇,整个过程所需资金量大、占用时间长,如果单纯使用出口卖方信贷,会加大船舶制造和出口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使企业承担一定的出口收汇风险。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也增加了船舶出口企业持续获得贷款和担保的难度。出口买方信贷免除了由造船企业直接承担的长期负债,不仅可以改善国内船厂的资产负债状况,解决他们贷款难及寻求担保难的问题,也解除了企业船舶出口后存在收汇风险的后顾之忧。

中国进出口银行运用出口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有不少有利条件。首先是所需外汇资金有保证。建行初期,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外汇营运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曾通过为国外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方式支持船舶出口。现在,国家外汇储备比较充裕,作为支持资本性货物出口的国家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可以通过购汇等方式补充外汇营运资金,因此,运用买方信贷业务支持船舶出口所需的外汇资金来源充足。其次是贷款风险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中国进出口银行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船舶出口融资业务,对中国船舶市场和造船企业的状况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与国外著名船东和融资机构也有比较广泛的联系。目前,我们已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船舶出口信贷风险管理制度,船舶贷款的信贷资产质量也比较高,不良贷款比率低于其他行业的水平。在对船舶出口提供买方信贷时,我们可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加强对借款人、担保人的信用评估,控制和防范船舶建造风险。可以说,我国运用买方信贷方式支持船舶出口的条件已经成熟,只要各方共同努力,买方信贷应该也能够在我国船舶出口融资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并逐步发展成为我国主要的船舶出口融资方式。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同时发挥出口卖方信贷和出口买方信贷的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进一步加大对船舶出口的支持力度。

三、运用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的几点意见

中国进出口银行运用出口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的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发展这项业务,加大利用买方信贷对船舶出口的支持。

一是充分利用中国进出口银行政策性金融业务品种齐全、功能强大等优势,为船舶出口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根据企业的需要,在船厂交船前我们可提供出口卖方信贷,同时提供所需的履约和预付款等保函服务,满足企业在建造船舶中对资金的需求;在交船后根据船东及担保情况,或提供出口买方信贷,或继续提供出口卖方信贷,使造船企业和船东得到全方位的融资服务。我们鼓励造船企业积极利用出口买方信贷方式进行融资。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国外有关金融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为国内船舶出口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便利。中国进出口银行可以利用自身优势,请国外金融机构继续为我行出口买方信贷提

供担保,还可利用这些机构长期从事船舶融资的经验,借助它们广泛的客户网络,为国内企业提供国际市场的相关信息。此外,对采用国外船用设备和材料、在中国制造并出口的船舶,可探讨由中外双方分别提供出口信贷,进行联合融资。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开展利用国外买方信贷进口国外造船设备的转贷业务,以支持国内造船企业更新设备,提高造船能力。要通过上述广泛的合作与交流,扩大我国船舶建造项目订单的来源,为国内船舶出口企业争取更多的市场机会。

三是加强对船舶融资担保方式的调研,有效地控制船舶融资风险。目前,中国进出口银行船舶融资模式还主要建立在银行信用担保基础上,我们要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在船舶抵押担保基础上的融资模式,以降低船东的融资成本,有效地控制船舶融资风险,扩大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的规模。此外,我们将借鉴国外有关金融及中介机构在控制船舶融资风险方面的成功经验,改善船舶融资的风险评估办法,更加有效地支持我国船舶出口。

第2篇

关键词:小额信贷;创新;模式优化

由于传统金融体系制度难以适应农户融资需求特点,长期以来,海南省低收入农户群体金融缺位现象较为严重。海南省在国家推动下也进行了一些政策性小额贷款品种实践,如1996年开始推行的面向贫困农户的扶贫贴息贷款,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推动的基于支农再贷款的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但由于制度设计、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等方面的问题,上述小额贷款在推广范围、可延伸度、扶持效果、可持续性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目前已严重萎缩。面对传统政策性小额贷款举步维艰的尴尬境地,近年来海南省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小额信贷产品创新,为金融支持低收入群体摆脱贫困恶性循环拓展了思路[1]。

一、海南省农户小额信贷产品创新与推广情况

近年来,海南省农户小额信贷呈现蓬勃发展势头,仅2010年上半年全省已累计发放小额贷款10.31亿元。截至2010年6月末,全省小额贷款余额达到40.66亿元,惠及农户27.1万户,普惠率达到25.28%①。海南省内金融机构创新、推广小额信贷产品主要采用以下两种路径。

1.“总行设计—分行推广”

就金融机构辖内分支机构小额信贷产品创新情况来看,一般由金融机构总行统一设计小额信贷产品、操作流程,各省级分行根据总行标准进行操作推广。主要包括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以“金穗惠农卡”为载体的小额信贷业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海南省分行面向农户推出的联保和保证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借助“信用协会”发放的小额联保贷款。

2.辖内自主创新推广

“总行设计——分行推广”中,由于采用由上及下的固有路径在全国以统一方式开展,在创新推广过程中,难以综合地方差异性进行改进。与之相比,海南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结合区域农户需求特点,开展小额信贷产品创新方面发挥了明显的优势。相对于分支机构,各地方法人机构在产品创新方面具有更大的自,已成为我省推广小额信贷的主要平台。2010年1~6月,海南省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小额贷款7.84亿元,在全省小额贷款发放额中的占比高达75.98%②。

二、海南省农户小额信贷模式演进与优化

1.政府主导型创新模式——“琼中模式”小额信贷

2007年3月,海南省琼中县政府和县农村信用社共同建立小额贷款合作平台,逐渐探索出了“特色经济+小额信贷+政府引导”三位一体的小额信贷创新模式。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政府主导的“琼中模式”小额信贷摆脱了以往政策性扶贫贷款的困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机构创新,由政府主导,以多级农口部门为基础构建小额信贷服务网络;二是政府扶持方式创新,由政府担保,借助农民专业协会,加强培训引导;三是贴息方式创新,贴息到户,正向动态激励;四是信用机制创新,建立较为系统的信用评定激励机制,营造信用环境[2]。

在该模式中,政府在贷款制度设计、培训引导、贷前审批、贷后管理方面均发挥了主导作用。正是由于政府优势资源的助力,推动了“琼中模式”小额信贷短时期内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政府外力往往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过度干预或干预不当,将会影响到小额信贷的长期良性可持续发展,尤其过多介入具体业务操作,容易造成金融机构的依赖性。政府制度创新难以转化为市场内源性创新,一旦政府外力减弱,信贷模式将重新陷入制度不稳定状态。

2.移植国外模式创新试点——“GB模式”小额信贷

2007年末,海南省农村信用联社与格莱珉信托正式签订小额信贷试点项目。2008年4月初,该项目在海南省琼中县营根镇开发区设立总部宣告启动。琼中试点小额信贷项目基本遵照了经典的“GB模式”,以贫困农户中的妇女为主要承贷对象;小额短贷、整贷零还;按时还款,连续贷款;发挥借款小组的组织优势,贷款无需抵押和担保;通过中心会议制度进行贷款经营管理等。由于琼中县潜在客户群体有限,项目组也尝试向周边市县扩大推广范围。

“GB模式”试运行为海南小额信贷创新特别是在小额信贷技术方面提供了新的思路,但由于经济发展阶段、生产方式、社会自治形态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直接移植“GB模式”,效果并不显著。首先,孟加拉农村人口多从事零售商业和手工业,所需启动资金少,生产周期较短,与“GB模式”的贷款额度和还款方式相适应。但海南省农户大多从事种植、养殖业,其脱贫致富的要求层面更高,同时需要项目带动和相关技术培训,借款人居住分散,“GB模式”难以满足农户需求。其次,考虑到人口分布和经济水平的差异性,孟加拉国作为亚洲人口密度和贫困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其小额信贷潜在客户密度远大于海南省。在成功GB模式中,信贷员与所管理贷户的比例高达1:600。根据了解的情况,试点市县该比例仅达到1:50左右,远远达不到GB模式低成本营运的要求,难以覆盖成本。由于这些因素的影响,目前海南省“GB模式”业务难以大规模推广。

3.小额信贷模式优化——“一小通”小额信用贷款

在借鉴“琼中模式”和试点“GB模式”小额信贷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海南省农户需求特点,2009年海南省农村信用社重点推出了“一小通”小额信用贷款,从以下几方面对原有小额信贷模式进行了优化。

一是延续“GB模式”部分操作技术,对有信誉及生产能力的妇女放贷,采用五户小组模式,在贷款前进行培训,但考虑到操作成本,将信贷员上门回访周期由两周延长至一个月。二是以“GB模式”贴近农户的理念为出发点,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链条。由小额信贷技术员独立放贷,交叉复核,取消了小额贷款业务传统的审批制度和所有的中间环节,实现了从申请到还本付息全面上门服务,提高了放贷速度。农民只需填写申请表,在领用贷款时进行柜台面签即可拿到贷款。三是根据农户需求特点调整贷款要素,采用更为灵活的操作方式。根据海南省农户资金需求特点,将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2万元。贷款期限根据农户生产周期灵活确定,最短3个月,最长10年不等。还款方式可选择分期偿还,也可选择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整贷整还方式。四是借鉴“琼中模式”动态激励机制,根据农户还款状况实行动态利率调整制度,第一次贷款月利率为9.9‰,还款良好则降为8‰,若继续按期还款可降到6‰。对不按时还款的农户,重新调回9.9‰的利率。目前,“一小通”小额信用贷款在海南省除三亚之外所有市县均已开展。

4.小额信贷优势资源整合——构建小额信贷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提升农户金融服务水平

在总结前期小额信贷推广成果的基础上,海南省农村信用联社进一步从产品体系、服务平台、机构人员、制度建设等几个方面着手,全面进行优势资源整合,在全省范围内构建小额信贷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为农户提供多层面、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一是整合优势小额信贷产品,建立以“一小通”为代表的小额信贷产品体系。首先,以“一小通”操作模式为基础,针对不同客户群体量身定做小额信贷产品,推出党员“双带致富”小额贷款、农村诚信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等产品;其次,以农村专业合作社、全国生态文明村和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小额贷款业务的切入点,通过“信用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信用社+公司+农户”等模式开展小额贷款,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提高金融扶持效果;最后,推动抵押担保方式的多样化,在开展小额信用贷款的同时创新推出针对农民专业户高端需求的“一抵通”贷款,农户也可通过林权抵押、工资担保、联保等多种抵押担保方式获得信贷支持。

二是构建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完善农户金融服务平台。2009年打造小额贷款综合服务网点200个,投放农村便民服务终端3000台,布放自助设备600台,确保海南省每个乡镇都有信用社网点。同时,通过充分发挥农户金融服务网络优势,进一步推动了小额信贷业务的创新发展。如对小额信贷客户统一发放“大海卡”,借由服务终端即可还款,大大缩减了小额信贷操作成本;在此基础上,创新推出“大海卡绑定”小额贷款,“一次核定,余额控制,随借随还”,为农户提供更加便捷的信贷服务。配合财政部门在海南省澄迈、琼中、万宁等县市开展“惠民一卡通”业务,农户各项财政补贴均由卡发放,大大减少了中间环节;同时,依托‘惠民一卡通’开发小额信贷业务,实行“以存优贷,优惠利率”的政策,依据客户存款额度核定利率优惠额度,发挥财政惠农资金和小额信贷的协同效应。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控制和绩效激励。为全面推广小额信贷业务,海南省农村信用联社专门成立了小额信贷管理处,形成了小额信贷总部、小额信贷项目部、小额信贷技术员全面的业务架构。招聘了400名大专以上学历的小额信贷技术员,做到“给农民放款、教农民技术、帮农民经营、促农民增收、保农民还款”,为推动农村金融普惠服务发挥巨大作用。同时,为有效防范贷款操作风险,明确规定办理小额贷款的基本流程,对贷前、贷中、贷后等每个环节的风险点进行提示,对流程各环节涉及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对小额信贷技术员实行“包放、包管、包收、包赔、包效益”的“五包”责任制,并与其薪酬直接挂钩,激励其高效、优质地开展小额信贷服务。

四是构建小额信贷信用机制,为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小额信贷良性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在培育农户信用意识、构建小额信贷信用机制方面,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和各级地方政府合作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首先,加强小额贷款业务宣传引导,通过信用评定和信用公开,让农户逐步树立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其次,在海南省琼中县率先开展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建设,通过创建信用乡(镇)、村和评定“信用社”、“模范信用户”活动发挥信用户的示范作用;最后,构建失信惩戒机制,对信用户进行奖励,对违约失信户设立黑名单,采取惩罚措施。以海南省琼中为例,对于提前或按期还贷的农户,发放“信用户”证(绿牌),以后农民可凭“绿牌”直接到农村信用社随用随贷;对逾期未还款的农户,列为“不守信用户”(黄牌),三年内不给予贴息贷款,所在村干部当年评先一票否决[3]。

三、进一步推动海南省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健康发展的建议

1.加强部门协调督导,提高地方扶持政策的执行力

2009年以来,海南省陆续推广小额信贷产品和业务的创新经验,出台一系列支持金融发展和创新的政策措施,但政策措施在全省各县市的落实存在着显著差异。2010年海南省计划安排贴息资金7700万元支持小额信贷发展。就2010年上半年的执行情况来看,全省18个市县中,有13个市县计划对小额信贷贴息并安排贴息资金到位,其中7个市县实际发生了对小额信贷产品的贴息,实际贴息金额仅为269万元,扶持政策执行力度亟待提高①。建议加强部门联合,定期对海南省各市县小额信贷推广及政策扶持情况进行督导,协调地方政府提高相关政策的执行进度,推动小额信贷业务在全省的快速均衡发展。

2.充分利用政府多部门资源,助推小额信贷发展

在保持金融机构小额信贷实际业务操作相对独立性的基础上提高农户小额信贷的政策导向性,这也需要政府多部门资源的支持。除财政贴息扶持外,农户在生产技能培训、市场信息、优良品种、疫病防治方面也亟需更多的专业支持,还应注重推动地方政府在小额信贷宣传服务网络、农户培训引导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3.创新“小额信贷+保险”模式,有效分散小额信贷风险

由于海南省农户贷款主要用于种植和养殖业,面临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需相应推进小额保险产品的积极介入。应推动海南省内保险机构积极创新,结合该省省内农业发展特点、设计适应该省贷款农户需求的小额保险产品,使之与小额信贷产品的期限结构、风险保障要求等相匹配,以有效分散小额信贷风险。同时,鼓励保险机构与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加强业务联合,拓展“小额信贷+保险”的捆绑营销模式,推动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

4.强化风险补偿和正向激励机制,提高金融机构拓展小额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由于信贷风险大、管理成本高,金融机构在介入小额信贷业务领域方面普遍存在顾虑。目前,海南省仅有三家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为了推动金融机构的广泛参与,首先应完善针对该类业务的风险补偿机制,由地方政府设立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尽责管理仍无法收回的贷款予以代偿;其次,应尽快落实对小额贷款业务的免税、资助政策;最后,可定期对全省金融机构小额信贷业务情况进行评估,建立相应的正向激励机制,提高其创新拓展小额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纳克斯.不发达国家的资本形成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6.

第3篇

(一)做好RAROC精准计量,形成零贷业务统一的量化评价标尺

商业银行使用RAROC做好零贷业务经营管理的前提是实现精准的RAROC计量。根据RAROC计算公式的各计算因子,需要梳理出每笔零贷业务贷款定价、资金成本、营运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期损失与资本占用情况,计算出每笔业务的RAROC数值,才能开展具体的定价管理、授信准入与评价分析工作。其中,贷款定价采用该笔贷款业务本身定价及其衍生收益;资金成本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已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即FTP),也较易取得;营运成本需要根据贷款状态区分为已发放贷款与尚未发放贷款分别处理,对于已发放的贷款,大型商业银行具有较为完备的管理会计体系,较易获得逐笔业务的营运成本,小型商业银行可考虑采用专家法确定成本,如按笔、按金额分别设定成本率,再乘以本笔贷款金额,加总获得整个营运成本,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可考虑采用已发放贷款的平均单位金额成本率进行代入,乘以申请贷款金额即可获得大致的营运成本预估值;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计算,属于衍生计算项;预期损失与资本占用主要取决于该家商业银行自身风险计量水平,对于已经获得新协议达标审批的大型商业银行,可以考虑采用内部评级法进行计算,这样更便于对每个客户的风险进行定量计量,对于尚未开展新协议达标工作的商业银行,预期损失可以来自自身所建设的专家打分卡,也可以根据历史平均值,同时也可以采用2002年人民银行印发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相关要求计算,资本占用则可采用《资本管理办法》中的权重法进行计量。综上,通过对RAROC每个计算因子的逐项提取,我们最终可以获得每笔业务的RAROC值。商业银行可以利用RAROC各项因子的可加性,建立客户、项目、产品以及机构等多个维度的RAROC指标体系。一是建立客户维度的RAROC指标体系,从客户角度,完整审视客户对商业银行的综合贡献,并为差异化服务打下基础。二是建立合作项目维度的RAROC指标体系,解决零贷业务每个项目组合收益无法定量评估的问题。三是建立产品维度的RAROC指标体系,及时把握不同零贷业务品种的总体收益水平,便于及时制定、调整经营策略。四是建立机构层面的RAROC指标体系,为商业银行各层机构提供更为直观的、定量的衡量指标。

(二)设置差异化的RAROC目标值与管控方式,打造零贷业务量化经营管理体系

建立“由商业银行总行管理组合收益、各地分支机构牵头项目准入、具体经营机构开展客户筛选”为主的RAROC组合收益管控模式,与单笔、孤立的零贷业务形成差异化管理,实现统筹兼顾,促进商业银行零贷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首先,商业银行需要明确哪些零贷业务需要走组合的管理模式,哪些需要走逐笔的管理方式,对于与合作商密切相关的零贷业务较为适合以组合的方式进行管理,达到整体合作关系的维护以及单笔业务收益的兼顾,而对于分散受理的其它零贷业务,更适合于采用逐笔、单户的管理模式,强调收益覆盖风险。在明确以上差异化管理原则后,商业银行应在总行层面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业务体量、当年贷款额度及发展重点,在有数年RAROC监控与管理、RAROC各因子的数值计算已经稳定精准、同时具备较为完善的RAROC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可以设定一个总的零贷业务组合RAROC发展目标值,并可根据业务品种的不同,进一步细分房贷、消费贷以及经营贷各组合的RAROC目标值,从而把控好全行零贷业务的收益大方向。其次,在总行层面,结合各地分行的业务发展阶段、业务发展目标及当时市场情况,设置每家分行零贷业务总体的RAROC发展目标值。第三,各地分行要根据总行设定的RAROC目标值,结合当地情况,细分当地分行各业务品种的RAROC值,并结合自身营销的每个合作项目的目标客户群、定价、风险容忍度、管控要求等,自主设定每个合作项目的RAROC目标值。最后,在支行与客户经理具体经营管理中,通过系统实时、自动计算每个项目、每笔业务的RAROC值,用于综合评估每笔业务的RAROC以及对整个项目RAROC的影响,从而做好具体业务与客户筛选工作。此外,对于非合作项目类的零散零贷业务,可以考虑由总行统一设定RAROC保底值,并鼓励分行根据实际情况拔高设定分行目标值,针对逐笔业务实施准入管控,实现单笔业务与合作项目业务管理的有机结合。

(三)利用RAROC工具促进风险定价机制的形成

与落实,强化零贷业务定量收益管理水平RAROC综合考虑了资金价格、营运成本、预期损失与资本占用。其中,营运成本、资金价格主要由商业银行自身经营效率与资金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一般对所有客户在同类业务中都采用同一比率,同时权重法下资本占用的风险权重采用监管确定的统一值,不会对RAROC的计算结果产生影响,而预期损失与内评法下的资本占用则与客户的风险情况息息相关,也就是说在某一时间点上发生的多笔业务中,客户的风险水平最终决定着该笔业务的RAROC高低。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这一特性,通过设定一个零贷业务单笔RAROC最低准入值,形成一个以客户风险为自变量,业务定价为应变量的风险定价模型,式3为差异化定价提供重要依据。在具体应用中,可以考虑在信贷系统的贷款申请流程中增加基于RAROC的定价试算工具,根据RAROC目标值及客户经理录入的客户风险情况,直接由系统反馈该笔业务最低的贷款定价,也可以让客户经理利用定价工具,通过调整贷款定价,测算该授信方案的RAROC水平,做好收益管理。

(四)通过RAROC量化自动评估实现标准化业务

快速审批,降低授信审批成本RAROC的一大优势在于可以将业务的各个关键影响因素通过一个比率指标集中体现,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这一优势,对一些风险较低、收益较好的业务实施快速审批,以此提升授信审批的效率,即通过系统自动计算每笔贷款申请RAROC,对于RAROC在某一个合理低风险高收益区间的申请,由系统自动审批通过,之后只需安排专人进行信息真实性与合规性补充审批即可,实现人机联动审批。如对于较为标准化的房贷业务,可以在客户经理录入房贷申请后,由系统自动评估客户RAROC水平,对于符合快速审批规则的申请,系统自动将该笔业务提交至补充审批人,由其对该业务的合规风险、操作风险进行快速判断,签批同意后即可进入后续抵质押办理与放款环节。

(五)通过开展零贷业务

RAROC量化跟踪分析,提升零贷经营管理的整体水平RAROC作为一个授信准入的标准工具可以有效提升风险管控前提下的零贷收益水平,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关注到存量客户的挖潜工作,RAROC工具一方面可以帮助商业银行跟踪存量零贷业务的收益情况,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对存量客户RAROC的跟踪,找出低贡献客户,并依此拟定重点提升客户名单。对于高RAROC贡献客户,在续贷业务中给予优惠,对于低RAROC业务,则要做好减退加固工作,从而强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客户与银行互赢的良性局面。进一步,通过开展各地分行各业务品种零贷组合的RAROC剖析工作,可以发现哪些分行在哪个业务品种中的RAROC某个因子上存在哪些比较优势,可以安排业务专家开展专题分析,提炼这家分行的优秀做法,并在全行范围内推而广之,从而集中全行优势,全面提升零贷经营管理的综合水平。反之亦可找出短板,开展针对性提升。

二、RAROC应用中应当重视的几个问题

(一)RAROC应用强调数据基础,要注重循序渐进,并结合其他业务指标,实施全方位评估审视

1.强调数据基础

RAROC体系在各家商业银行的应用深度应取决于其数据基础,可适度超前,先以理念传播为目标进行推广,但切不可在RAROC计量体系未达到足够精度前强行推进定量管理与考核,如此必将脱离业务实际,影响业务发展,甚至适得其反。

2.要与其他指标联动应用

RAROC的指标主要应用于考察非违约贷款组合,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商业银行要结合违约贷款以及其它若干评价指标,实施综合分析研判,才能全面审视业务发展质效。

(二)总分行要差异化应用

RAROC商业银行总行作为管理部门,要将RAROC作为发现各家分行经营优劣情况的“放大镜“,通过对RAROC指标及其各因子的逐项分析,挖掘出各家分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长短板,并进一步开展分析提炼,将分行经营管理中的优秀经验进行全行分享,对分行经营过程中的短板进行及时指导,从而取长补短全面提升全行经营管理的水平。省分行在商业银行中既要担任管理者的角色,也要作为经营者的角色,除了承担类似总行职能,做好面向辖属机构的RAROC剖析与指导工作外,还需要对具体的零贷合作项目进行评估跟踪,对于低收益的零贷合作项目要及时加固减退。支行层面是RAROC工具的具体应用部门,应将RAROC工具作为业务准入的重要参考,从业务源头提升质量。

(三)RAROC指标的缺陷

1.期限不对等问题

RAROC计算公式为:RAROC=(收益-预期损失)/经济资本,如果预期损失采用内评法评估,我们可以关注到内评法下一般预期损失(EL)计算公式为:EL=PD*LGD*EAD,其中PD为预测客户未来一年内违约的可能性,从而预期损失(EL)体现的是未来一年的风险成本,对于部分长期业务来说,无法准确反映该业务整个生命周期的收入和风险情况。如果简单对于EL按期限进行比例扩大,将使EL变成一个长期预期损失指标,又与其中使用的重要因素PD定义存在明显冲突,前者期望体现长期预期损失,后者主要用于估计一年内的违约概率,所以实际使用中,RAROC更适合用于中短期业务管理或对某个动态组合当前收益水平进行评估。

2.会计收入确认规则造成RAROC波动的问题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确认规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准则》)制定,当一笔中间业务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后,即全额在当期予以确认。在计算跨期业务的RAROC过程中,如果将一些与授信业务直接相关的中间业务收入在发生当期予以全额确认,会造成该授信业务当期RAROC相比后续几期畸高,容易造成误判。如果将与授信业务直接相关的中间业务收入在整个授信期内予以分摊,又将与《准则》相关规定有所冲突,并造成RAROC计算过程中的收入与会计确认的收入无法匹配,所以RAROC具体应用中,要视具体情况,综合研判应用,对于评估一个债项全生命周期收益水平的,要将中间业务收入在债项各期中进行分摊。

3.RAROC计算结果易被“逆向选择”

第4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意味着,无论是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还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都有责任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只有法律规定无须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方可不负举证责任。因此银行作为债权人要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须提供充分有效的合法证据。如果银行不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充分、甚至无效,那么银行就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一)有关当事人身份的证据

在银行信贷业务中往往会涉及多个当事人,如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人等等,这些人在贷款中的地位不是盲目指定的,而是根据其提供的身份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贷款卡等等)予以界定的。通过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可以判断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从而确认其行为的有效性。以借款人为例,《贷款通则》第十七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见,只有具有借款资格的借款人才能与银行发生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关系。这样,在信贷业务中,作为贷款方的银行必须具有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据,首先保证借款人主体资格合法。

(二)有关诉讼时效的证据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不行使达一定期间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即如果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权利行使期限内没有行使权利,那么该权利人丧失请求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胜诉权。这样银行在时便要提供案件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证据,否则,法院会依法驳回银行的。

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和借据就可以作为诉讼时效的证据。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就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当银行主张诉讼时效中断时,银行必须提出符合中断情形的证据即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这就要求工作人员注意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实践中,银行主张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一般为“催收通知单”,这就需要保证该“催收通知单”的证据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7号《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认为,“……,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

注1: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四五”法制教育宣传读本》、P175

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此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同类问题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因此用来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催收通知单”,必须是经过债务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

(三)有关贷款担保的证据

为了保护银行债权,《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担保方式不同,法律要求亦不同。但无论是哪一种担保方式,债权人在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时,都要提供相关的证据,以证明担保事实的存在。在银行信贷业务中,最常用的担保方式是抵押担保,对于抵押担保的相关证据,以下侧重从两个方面加以讨论。

1、抵押物的权属证明

抵押物权属证明的欠缺,会给抵押人逃脱还款义务留下可趁之机。因此银行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必须收集有关抵押物权属的证据。抵押物的权属证明一定要合法有效,具有可信的直接证明力。一般来说,这种权属证明都是由有证明该抵押物所有权行为能力的人出具的。实践中借贷双方为了简便贷款程序,往往由抵押人自己出具一份权属证明,内容大致为“证明该抵押物为我(公司、单位)所有,在你行抵押贷款。”我认为,这样的证明只能当作是一种权属声明,不能作为权属证据。试想一下,如果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写一张这样的字条作为权属证明,那么法律上所规定的所有权还有什么意义呢?若诉讼中,第三人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提出异议,并提供了充分有效的证据,而银行又无法提供相反的证据,该抵押行为便会因抵押人无权处分抵押物而导致无效。因此抵押物的权属证明也是

注1:中国工商银行法律事务部、《“四五”法制教育宣传读本》、P244

抵押行为有效的关键性证据。

如果提供的抵押物权属证明证明该抵押物为第三人所有的,还应具备第三人同意为借款人该笔贷款抵押担保的书面材料,从而防止第三人以自己不知情而借款人无权处分其财产为由,提出抗辩。

另外,当抵押物为住宅时,应特别注意该抵押物的所有情况,因为此时往往涉及夫妻共有或家庭共有,尤其2001年颁布的新《婚姻法》对夫妻财产自有和共有的情形作出了新的规定。这种情形下,债权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权属证明,要详细具体。如在个人住房贷款中,借款人以其所购买的住房作抵押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若借款人借款时已婚,但其声称该住房为其个人所有的财产,无须其配偶方同意抵押时,银行工作人员一定要取得有效的相关证据以证明该房屋为其自有,证据必须有其配偶方的签字认可,为保证这一证据的有效性,本人认为最好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2、抵押行为证明

根据《担保法》,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由此,经过抵押人签字确认的抵押合同或带有抵押条款的借款合同,便是抵押行为存在的证据。而抵押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是抵押行为存在的更有力的证据。

在银行债权的诉讼证据中,大多是以书证为主的,而作为证据的书面材料,要求是非常严格的,有疑义、异议而又无法确定的书面材料,是不被法院采信,不能作为断案的依据,因此银行在签订相关文件时,一定要认真仔细,以保证该文件将来的证据可信性。

二、由执行引发的思考

根据法律的规定,权利人可以依据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文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实践中,银行债权大都需要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由此便产生一些与执行相关的思考。

(一)抵押物为动产时的执行

企业在银行贷款时,经常会以其自有的机器设备等动产作抵押,而且银行为了保护这种动产抵押,往往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了动产抵押登记。在实际执行时,这些动产抵押物却很容易折损甚至灭失。

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动产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动产最大的特点便是流动性,而这一特点也是动产抵押的不安全因素之一。在动产抵押的强制执行中,基于动产的流动性,一方面该动产因自然磨损而贬值很大,甚至于达到报废;另一方面因抵押值不足,贷款依然无法清偿,而且产生了新的诉讼损失。

(二)抵押物为住宅时的执行

在信贷业务中,个人贷款大多以个人住宅为抵押,当贷款发生违约需强制执行抵押物时,问题便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

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

注1:中国工商银行风险管理部、《资产风险案例选编》、P57

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由于法律规定必须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而住宅在某种程度上便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如何把握这一执行尺度,便成了贷款保证的关键。实践中,法院通常以抵押物即住宅是被执行人生活必需品为由裁定中止执行直至终结执行,这就使银行本来很安全的贷款成为不良贷款,严重危害了银行的合法利益。另外,由于这种情况的执行很复杂,存在一定难度,而且又没有相关的规定对“生活必需品”加以详细具体的说明,使法院有充分理由不予以受理银行的执行申请。于是当抵押物为住宅时,往往是胜诉后无法执行,最终出现诉讼中胜诉的银行在实际中却败诉的怪现象。

为此,在现有法律不完善的情况下,作为贷款方,银行更应该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利益。我认为,这种贷款关键是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确保住宅抵押值充分。在个人贷款业务中,涉及住宅抵押的均规定了一定的抵押率,这不但是对房屋贬值风险的防范,也应是对执行风险的防范。如果房屋实际价值大于抵押值且超过部分充足,那么银行就可以用超过部分购买相应价值的房屋,从而保证抵押还款义务的履行,即以小房换大房的办法。这样,不但可以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而且银行的贷款也可以得到清偿。

(三)因司法机关造成的“执行难”

“执行难”一直是国有商业银行在取得金融纠纷案件胜诉后,面临的重要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在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后,往往面临“输了官司赔钱、赢了官司也赔钱”的局面,这对国有商业银行资产风险管理极为不利。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资产风险案件胜诉后,真正裁决执行的很少,风险仍得不到降低;另一方面,债权人为追索到期债务,诉讼保全追索清偿,资产风险管理的费用大幅度上升,使做为债权人的国有银行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对违约者不,害怕失去时效,债权无法保护;提出诉讼,又担心只会加大成本、不见收益。成本与收益不成比例,国有商业银行资产风险管理也就失去将金融纠纷诉诸法律保护的动力。以企业破产为例,破产企业的实有财产价值往往是低于财务报表帐面价值30%-50%左右的价格评估,财产处置后破产企业按支付破产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税金、债务的顺序清偿,一般没有剩余可供偿还债务的资金,在破产案件中,许多国有商业银行资产风险案件的债务受偿率是零。由此可见,尽管国有商业银行胜诉,但资产的风险却因为法院“执行难”无法得以降低,国有商业银行资产风险管理的目的随之落空。然而,如果失去了法律作为最后救助手段,整个银行业务也就无法作到规范化、法制化,国有商业银行资产风险管理就无法再对国有商业银行资产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为此,必须加大法院对案件判决的执行力度,对法院与国有商业银行的合作给予规范引导。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贷风险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最大经营风险,为了适应法治社会的市场竞争,银行必须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合规经营。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客观上虽具有不可避免性,但风险有高低之分和大小之别。只要全社会高度重视,国有商业银行认真对待,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化解措施,真正做到未雨绸缪和防患于未然,就完全可以把风险降到最低的限度。增强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手段,是商业银行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保证。建立健全社会法规体系,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逐步形成有法、知法、守法、执法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良好社会经济金融秩序。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毋庸置

注1:中国工商银行风险管理部、《资产风险案例选编》、P220

也是国有资产。司法部门要本着对国有资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配合国有商业银行依法清收企业逃废债贷款,依法维护国有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并及时追缴不法分子套取、诈骗、贪污的贷款,把存量贷款的损失降至最低限度。同时要把新增贷款发放和收回的全过程置于法律的监督与保护之中,并向商业银行提供必要的司法帮助和法律咨询,使其尽快完善信贷风险防范机制,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国有商业银行应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求得理解与支持,依法坚决抵制企业不规范破产行为,有效维护正当权益。对以往企业破产过程中银行有效法律文件不全的贷款,应及时补充完善手续,依法追偿受偿资金,尽量减少贷款损失,提高贷款受偿率。对经营难以为继、有破产迹象的企业,应密切关注动向并提前介入,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资产保全。同时应增强法制观念,完善贷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公证等手续,堵塞法律漏洞,防止新增贷款出现法律方面的问题。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银行信贷审查财务分析

银行信贷决策是门学问,更是门艺术。信贷决策是在考虑多种影响因素,从多个围度对借款人进行综合评判的基础上得出。虽然企业财务分析仅仅为信贷决策提供参考,但财务分析是其中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环节。

一、银行信贷审查中财务分析的作用

财务报表分析的最基本功能,是将大量的报表数据转换成对特定决策有用的信息,减少决策的不确定性。在具体分析过程中,财务报表仅仅是数据,分析的核心在于解释数据,并寻找深层次的原因,关键是要透过数据发现是否存在影响贷款安全的风险隐患,从而得出借款企业有无还款能力的结论。财务报表分析是把整个财务报表的数据,分成不同部分和指标,并找出有关指标的关系,以达到认识企业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和抵抗风险能力的目的。当然,财务报表分析只是一个认识过程,只能发现问题而不能提供解决问题的现成答案,只能作出评价而不能改善企业的状况。银行在信贷审查中把握的一条重要原则是,针对借款人存在的风险因素提出控险措施,若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则可予以贷款支持,否则不予支持。

二、银行信贷审查中财务分析的内容及方法

银行信贷审查人员进行财务分析最关注的是借款人现在和未来的偿债能力。借款人偿债能力与其盈利能力、营运能力、资本结构和净现金流量等因素密切相关。财务分析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结合企业所处行业及发展阶段分析: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呈现不同财务特征,有不同评价标准及审点。(二)研究规模、结构及质量:不同规模的评判标准不同。而“平衡、和谐”的结构是一个重要感觉。资产的规模、结构及质量反映企业经营和投资战略;负债和权益的规模、结构和质量反映企业融资战略和资本结构的合理性;收入和利润的结构和质量反映企业盈利模式及持续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的规模、结构和质量反映企业现金流量运转的顺畅程度、现金的赚取能力、筹资能力和投资战略。(三)详细分析三张表:三张表应互相印证、有机统一。运用一些分析方法(如指标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比较分析法、趋势分析法等),对异常变动找原因,并预测未来现金流情况,对整体财务状况尤其是偿债能力给予综合评价,为贷款决策提供参考。财务比率的比较是重要的分析手段。这些比率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可分为:变现能力比率、资产管理比率、负债比率和盈利能力比率。银行审查中比较关注变现能力比率,即企业流动性风险的分析。如银行在与一担保公司合作前,对其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发现该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及资产都较大,但其资产多是固定资产,资产的价值和快速变现能力较差,其担保能力并非财务数据反映的那么强大,与其合作应审慎。

三、银行信贷审核中财务分析的关注点

除上述常规分析方法外,结合银行信贷审查的特点,实际操作中重点关注以下几点:(一)关注存货、应收帐款。存货有太多沉没成本还是固定资产增加闲置资产,还是技术落后或营销体系不完备导致滞销?分析存货结构、价值、期限以及变现性。应收帐款关注集中度、回收率、变化趋势,详细分析帐龄、结构及质量,确定坏帐风险及其坏帐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特别提示的是“其他应收款”不可忽视,往往隐藏很多问题,如大股东或关联企业占款,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偿债能力,也对银行监控贷款资金的使用带来难度。通过其他应收款大额往来明细及款项性质的注释,可了解企业大额资金是否被其他企业占用,有无往来单位名称异常(如投资公司、期货公司、房地产公司等)、往来性质异常的款项,对分析企业的资金流向及风险有很大作用。(二)关注销售收入增长但利润下降情况,分析主营业务成本的变动,是否成本增长率高于销售增长率?关注销售收入增长但经营活动现金流下降情况(应收帐款增加)。财务分析关键是解释数据,如利润率下降是由于市场原因还是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造成的,是整个行业的下滑还是个案,对企业影响有多大,是短暂的还是持续的,这些分析都很重要。(三)分析盈利能力应分析各层次利润,如毛利润、营业利润、税前/后利润及与销售净额的比率。以存货作为营运周期主要部分的贷款对象,重点分析毛利润,同时结合考察主营业务成本增长率。对于以成本控制为成败关键的贷款对象,重点分析营业利润。(四)负债中的“应付款”同样分析账龄和集中程度,还涉及商业风险问题,影响供应链的稳定性。“其他应付款”也是一个需花时间核实的科目。往往隐藏着向股东、关联企业或职工的大额借款,削弱了企业未来的偿债能力。资本的特征就是具有稳定性,而流动性负债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可能影响其持续经营及偿债能力。银行审查中会详细了解该科目构成、还款期限等,通常的控制措施是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在结清我行贷款前不得归还股东借款/职工集资款”。

(五)核实资产的真实有效性和价值。

如资本公积中的资产评估增值,是否有虚增情况。若评估增值所占比重过大,将严重影响企业资产真实性,影响对其偿债能力的判断,只有还原为真实有效的资产所作的评价才是有意义的。例:一户造纸企业,所有者权益1.8亿,实收资本2000万,资本公积逾1亿(大部分为评估增值),资产负债率69%,若剔除虚增资产部分,资产负债率高达83%。(六)重点进行现金流量分析。现金流量分析不局限于现金流量表,还要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结合起来对照分析,相关数据是否一致统一,可互相解释,这样才能全面而深刻地揭示公司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管理业绩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成绩和问题。现金流量分析应集中在:借款人的现金来源和用途有哪些,是否围绕其主营业务;是否存在现金流不足或为负情况,其主要原因何在;借款人未来的现金需求如何;借款人未来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是否稳定等。而且还应注意现金的性质,如公积金、公益金有很多专业性质或专门用途,不能用来还款。只有“自由现金流”可直接用于还款。另外,货币资金中有多少已用于质押,用于承兑汇票保证金,对正确分析企业短期偿债能力很重要。(七)在对企业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分析时同样需结合其财务状况分析:为什么需要贷款?是规模扩大产生的需求还是市场销售不畅造成资金回笼不及时产生的需求?究竟资金链中缺口产生在哪个环节?需特别说明的是,银行在衡量大额贷款客户风险度的五条标准中涉及财务指标的两条重要标准为:现金流量的脆弱性和财务杠杆比率的高低。可见银行在风险把握上对现金流量和负债率指标的重视。

由于银行非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的分析不够专业,其方法体系不够完善,还有很多提升的空间。不可否认,很多情况下是凭经验判断。但,我们在实践中发现,通过对企业进行财务分析往往可以获得很多有价值的信息并发现其中的风险隐患,为信贷决策起到很好的参考作用。我们将不断总结、探索更加有效的分析方法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6篇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问题;对策

随着社会进入信息时代,信息技术的发民和应用给企业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技术与模式,企业的财务管理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因此,为了提高现代企业管理水平,深化企业改变,提升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效性与市场竞争力,必须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一、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概述

财务管理信息化就是把信息技术应用于企业财务管理中,使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转变为信息化管理模式,从而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体系的作用,更好地组织企业财务活动,促进企业现代管理制度的建设。财务管理信息化不是简单的应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而是一种新型的财务管理模式,强调财务信息处理的主动性和及时性。其不仅把财务人员从传统的手工处理会计信息的繁重劳动中解放出来,更加便捷、迅速地处理财务报表等业务,改变了财务管理的整个流程,更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财务决策的科学性,使企业财务信息的传递和交流更加方便,消除了财务管理信息孤岛效应,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主动权,快速应对市场变化。

二、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当前,有关部门针对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已经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财务管理信息化的认识不足。一方面,是对财力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企业甚至管理部门对财务管理信息化的理念并不了解,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保障制度都不充分,影响了建设进程。另一方面,很多人对财务管理信息化模式不了解。目前仍有很多人把财务管理信息化与会计电算化混为一谈,忽视了财务管理信息化作为一种管理模式的内涵,而简单地把财务管理信息化视为简单的技术应用,从而导致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停留在技术应用的层面。二是财务软件与企业实际不能完全适应。目前企业使用的财务软件主要有金蝶和友通两大类,在财务管理各个模块上的设计和技术也正逐步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在预算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程度不足,或部分业务仍然需要手工完成。三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影响。会计信息失真是一个长期存在的严重问题,对于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而言,这一问题直接导致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无法进行信息整合与科学管理。四是财务软件的安全性问题。财务管理信息化对信息安全的要求更高,但很多企业人员对信息安全技术不了解,也没有建立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增加了财务信息的泄露风险。五是缺乏相应的复合型人才。财务管理信息化要求财务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丰富的财务知识和技能,还要求其掌握熟练的软件应用技能,目前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严重缺乏这种复合型人才。

三、加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一是树立正确的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意识。一方面,企业管理者要正确认识财务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树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经营管理理念,加快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从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加快建设步伐。另一方面,企业管理者要把财务软件的应用与企业管理相结合,把企业各部门纳入财务管理信息化的流程之中,在管理层面全面建立起全面的信息化管理思想,从控制经营活动、加强资源配置、促进信息共享、提高决策水平等多个方面切实应用信息化管理模式,实现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推进。二是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和规范化。一方面,企业应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和管理,强化内部控制,提升财务会计的质量和透明度,使会计信息能够为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有效服务。另一方面,企业应规范财务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动作,使各部门互相协调,从而实现信息和资源的共享。只有这样,才能优化财务管理业务流程,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体化,为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财务信息。三是加强软硬件的应用建设。一方面,企业应根据发展实际和软件既有功能,尽量实现软件功能的最大化应用,同时针对软件存在的缺陷改进软件功能,并把通过实践验证的处理技术推广到所有部门,从而提高企业整体处理信息的能力。另一方面,企业要加大硬件投入,在高性能电脑、稳定的网络、严密的安全设施等方面提升信息化建设。四是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企业要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成为掌握财务专业技能和计算机数据处理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教育,使他们掌握现代财务管理信息化模式的理念和内涵,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的管理作用。企业还应针对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与安全意识加强教育,确保财务信息的安全性。总之,财务管理信息化是现代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要求,更是时展的要求。企业只有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才能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提高经营决策的科学性,推动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作者:周子强 单位:长春工业大学

参考文献:

[1]吴成莲.财务管理信息化的理论探索[J].时代经贸,2008(06)

第7篇

论文摘要:2007年1月1日财政部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正式实施,“会计国际化”的议论不断出现。会计国际化的核心是会计准别国际化。正确认识并妥善处理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实现了我国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就目前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作简要分析对新经济环境对财务管理影响以及应对策略浅谈一点看法。

一、我国现在的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

我们企业财务工作,准确地可以说是企业财会工作,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会计核算,二是财务管理。会计侧重于核算,而财务侧重于管理。

(1)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深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内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会计作为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是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相结合的产物。会计准则以规范的形式出现又具有一定的实务性。但是从理论上看,它要受到一定条件下经济管理要求的制约。所以,会计准则既受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又受我国特定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的制约。在过渡期,新旧两种核算理念、两种核算方法的冲突避免不了。找到并分析这些问题,对使会计准则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能顺利地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进而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会计信息有着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

(2)影响财务管理环境称为理财环境。理财环境是企业进行财务决策时难以改变的外部约束条件。企业财务管理环境分为金融市场环境、经济环境和法律环境。当前我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处于关键时刻,国际金融机构纷纷进人中国市场,我们必须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世界金融自由导致税率完全开放,外汇管制解除,货币实现自由兑换,企业外部金融风险加剧。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宏观经济状况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财务活动,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经济环境机遇增多。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快,企业要顺应发展要同样加快增长速度,这就需要财务管理者在决策时留有余地,甚至要预见其变化的趋势。企业财务管理的法律约束环境扩大。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来维护生产秩序。法律为企业经营活动规定了活动空间,也为企业的自由经营提供了法律保护。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与国际经济接轨越来越密切,这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不但要遵守国内法,而且要懂得相关的国际法。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我国企业将使用国际通行的会计语言与投资者“对话”,这对企业的财务人员的适应能力将是一个巨大考验。

(二)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几点问题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它只有在充分有效的运作中才能体现其价值。企业的资金从数量到结构都很复杂,企业各单位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均应统一管理、安排,才能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使用效果。具体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资金融通方面。企业规模大小、实力强弱、声誉好坏,影响其在资金市场上的融资能力.在向银行借款时,企业用怎样的借贷方式寻求资金,才会取得较为优惠的条件,降低融资成本。目前,很多企业应没有充分利用在资金市场上的各种融资渠道筹措、融通资金,企业集团的发展没有良好的资金条件。

(2)资金控制方面。财务部门除了管理和协调集团资金调度和融通外,还应对集团资金正常运转进行控制和监督。资金控制的实质是理财权限的划分,一般应根据企业集团内部成员及企业规模的大小和数量的多少等因素来确定。但目前很多企业对于大额的资金支付没有规定一定的批准权限,导致巨额资金轻率付出而造成失误。

(三)企业财务机构在财务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

由于集团公司拥有明显高于其他部门的权利,直接参与企业的最高决策。经济活动日趋复杂,财务监督变得更有深度和广度。切实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体现市场经济要求的会计监督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很多企业缺乏健全的财务监督机制,让众多人在“利欲”的驱使下,利用会计信息进行非法经济活以提高自己的提高经济效益,从而导致和经济犯罪犯罪产生.

二、针对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应对政策

从财务管理的理念和发展我们可以知道,财务管理发展的动力来自财务管理的环境的变化、管理机制和管理人员的态度。新经济环境的到来,我国企业财务应该更好地提升和发展,以适应新经济的高要求。

(一)更新企业财务管理观念

财务管理观念是指导财务管理体制实践的价值观,是思考财务管理问题的出发点。企业只有全方位更新财务管理观念,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新经济环境下企业应树立以下观念:第一,财务管理战略国际化观念。企业财务管理国际公约是顺应经营战略国际化而产生的,企业置身于国际化大环境中谋划经营战略,企业财务自然也应从国际化的角度来加以配合。第二,资本多元化观念。

资本市场开放,大量的外国资本将涌人中国市场。企业应抓住这一契机,积极寻求与外资合作,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第三,人本化理财观念。知识经济时代,信息和知识技术以及利用、加工、创造这些信息和技术的员工在整个财富的创造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第四,风险理财观念。风险投资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重要的投资方式和内容,风险投资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对象。

(二)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

一是从整体上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素质,财务人员素质不高、财务管理分析能力较差,不适应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等是导致企业效益低和经营不善的重要原因。而且越是规模大的企业,此现象越严重;越是层级高的管理人员,对此现象的认同感越强。因此,财务工作“发展”的关键是要靠“转变”,而“转变”的首要任务则是“变财务人员的观念”.

(三)完善财务管理法制

推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必须完善有关法规,使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正确处理财务与会计的关系。财务与会计职能在实际操作中的界线不清,是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一大障碍。目前企业财务管理主要是以营运资金管理为主的日常财务管理,在财务管理中,企业筹资和投资企业资本结构,财务风险控制以及财务分析所占比例较低,从总体来讲,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层次较低,有待提高。因此,应立即从企业管理制度人手,解决有制度,轻实际的现状,切实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集中一部分会计力量搞好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使财务管理工作在企业管理工作中扮演好重要的角色。

第8篇

第三方物流”在欧美比较普遍,是由第三方全面负责物流的设计和维护、调货、库存管理、装卸、配送等全部物流业务。专业物流企业发展现代配送,既可以依托下游的零售(连锁)商业企业,成为众多零售店铺的配送中心,也可依托上游的工业生产企业,成为众多生产企业的物流总。在发达国家中,这两种类型的企业互相配合,共同发展。我国铁路一作为专业的物流企业发展成为生产企业总的潜力非常大。

一、铁路运输企业发展现代物流产业有非常显著的优势

1.铁路运输作为我国五大运输工具(公路、铁路、空运、航运、管道)之一,以其运量大、运输安全可靠、费用低等在货运领域具有很大的竞争优势,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为加快我国货物的流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其他运输工具的不断完善(如多条贯穿全国的高速公路的建设、快捷的空中货运的逐渐兴起等)。铁路正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铁道部各级领导相继采取了多种措施,如制定了提高运输质量的百条措施、组建了独立走向市场的物流企业中铁快运公司、中铁集装箱运输中心、中铁特种货物运输中心等企业。这些企业的建立作为现有铁路运输业窗口的外延,开展了各种各样的门到门的服务方便客户随时随地地进行货运,进一步改善了铁路运输业的形象,方便了用户、提高了效率、为铁路运输业带来了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铁路本身就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传统物流企业,拥有大量的物流设施,在仓储、包装、运输、管理等方面拥有一整套严格的制度和丰富的经验。

2.“中铁寻呼”已经建立了一个遍及全国(包括海口、三亚、拉萨)的庞大的寻呼网、现有用户140万(截止到99年12月底)、覆盖城镇1100多、拥有全国统一的服务号码95828、95829,现已开通使用95828、95829的城市已达48个(齐齐哈尔、佳木斯、牡舟江、大庆、伊春、加格达奇、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呼和浩特、集宁、唐山、沧州、石家庄、榆次、保定、邯郸、济南、青岛、徐州、连云港、郑州、武汉、西安、合肥、上海、福州、南昌、长沙、广州、南宁、玉林、海口、三亚、儋州、昆明、贵阳、凯里、都匀、六盘水、遵义、重庆、成都、银川、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在全国范围内还拥有2600多个营业店面及商,经过培训,覆盖全国的撝刑昂魯小姐完全可以成为铁路运输客户服务中心的服务小姐,众多的店面商可更靠近用户更好地服务,为配送、包装、管理、装卸等工作还可解决一大批就业问题。

3.铁道部资金结算中心也是一个自成体系的资金流系统,若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巧妙地结合起来,将会建成一个完整的电子商务系统。

二、中铁运输客户服务中心网络结构

总的来讲,中铁运输客户服务中心是一个分布式的,网络化的客户服务中心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快速、准确地收集到整个铁路运输网络上物流路径等信息,为整个铁路运输宏观的管理及调控提供决策分析支持功能。其结构如图一所示。

北京铁路运输客户服务中心除了作为最高等级的客户服务总中心,用于监督管理各区各地市的客户服务分中心外,还作为一个统一的信息管理中心、业务管理中心、业务中转路由中心、统计结算中心、质量监督裁决中心、决策分析中心负责对全网的业务进行整体的管理及控制。

二级分中心除了负责收集、管理本地的各种信息外,还负责收集、下传下属三级分中心的各种业务需求及处理信息,负责将每月、每日的业务信息、用户数据发送到总服务中心。

三级支中心负责收集、管理本地的各种信息(如货运站,送货人等),并负责将这些信息交由受辖的二级分中心。

在全国中心和分中心之间建立信息通道(数字)以及语音通道,从而加快铁路全网信息的流通,同时紧密结合中铁快运、中铁大货特货、集装箱等公司的物流通道,可以建立全国范围内的综合信息货物服务中心。如图二所示。

从图二可以看出,建立中铁客户服务中心系统,可以充分利用铁路现有的线路资源进行快速方便的信息>

流通,并且依托铁路快运、大货特货、集装箱等公司的物流支撑网络,开展服务质量高、效率高等的综合的信息货运服务网络。

三、铁路运输客户服务中心的功能

1咨询业务

提供有关货运知识、托运资费、承运商信息等咨询信息以及发货时间、车皮情况、到货时间等信息、全国铁路电话(以后还可以查各地铁道大厦客房、土特产等信息)的查询功能。其中诸如货运知识、托运资费等都是静态的信息,可以由客户服务中心制作好后统一下发到各个地市的服务中心子系统;对于其他发货情况、车皮资源等都是实时变化的信息,需要与铁路数据库系统紧密结合并利用中铁寻呼全国联网的优势才可以提供优质的服务。

2托运办理业务

对于大宗的货物托运,可以通过撝刑耸淇突х裰行臄系统进行上门揽收申请。当用户申请上门揽收时,需要提供自己详细的地址、电话、货物种类、大致数量,以便中铁运输客户服务中心系统可以将详细信息发给快运公司,让他们派出合适的货运工具及人手。同样当货物发送后,中铁运输客户服务中心系统可以将该发货信息及时发送到收方所在地市的中铁运输客户服务中心系统,由该系统主动联系收方,除了一方面通知货物发出消息外,还询问是否需要送货上门服务。如果需要,则将送货上门的信息及时通知到收方所在地的快运公司,以便货到后及时送货到用户的手中。

对于电话、传真方式要求办理托运业务的托运资料的填写,则由受理中心代为填写,并可以由快运公司上门揽收时做进一步的确认。由快运公司负责后期的验货、包装、检斤、制单等托运手续的办理。

3实时跟踪

货物的实时跟踪主要包括三大方面:发送通知、中途实时跟踪以及到货通知功能。

当用户办理了托运手续后,后续的分检入库、送站、交接等实物处理还需要一段时间,当货物上车后,铁路数据库系统就可以将货物发出的信息通知到中铁运输客户服务中心系统,然后由该系统根据用户登记的信息将发货的时间、车次等详细情况通知到受/发货人的指定电话、寻呼机、手机上。当火车沿途经过各个大站时,可以将目前所在站的信息通过客户服务中心系统实时通知到受/发货用户。到货后,根据收货人的选择(自己去取还是送货上门)将相应的到货信息发送给收货人或当地的快运公司,以便货物尽快到达用户的手

中。

4投诉建议受理

主要包括了对客户服务中心系统的服务质量、快运公司的服务质量、托运时间延误、货物损坏、用户欠钱不还等各方面的投诉信息以及有关增进客户服务中心建设、铁路快运建设、路风建设的良好建议的受理。特别是对于欠钱用户的催缴等功能。

5后台处理

包括了日终、月终统计报表的处理及分析,统计可以按照当日或当月货运的总次数、受理的总次数、用户行业、货物种类、上门揽收的次数、欠费用户信息条目等进行统计,在统计的基础上,列出相应的红黑用户名单、当月的货运繁忙情况等,对下一个月的运营(如是否需要调借车皮资源、是否对大用户提供优惠措施等)提供非常价值的参考依据。同时将相关信息定期上传到全国客户服务中心系统,建立客户数据库,以便为全国铁路运输的宏观统筹提供实际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