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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剿火患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1-22 0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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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剿火患工作总结

第1篇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同志担任,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县公安局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调度全县“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张洪钊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警务督察、治安、交警有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开展战役,掌握全县战役开展情况,组织开展战役专项督察行动,及时向县战役指挥部上报战役战况。

二、战役目标

动员各乡镇、有关部门全力以赴,在前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基础上,进一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消除一般火灾隐患,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确保排查整治覆盖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违法行为处罚率、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全县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杜绝发生重特大火灾,实现全县火灾形势稳中有降的目标。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网格化”排查整治,认真梳理、全面排查辖区内近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九小”及“三合一”场所。拉网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学校、卫生所(室)、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继续开展以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和消防车通道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机关、事业单位。对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逐一排查一遍,重点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单位要搞一次疏散灭火演练,开展一次消防知识讲座,切实提高单位全体人员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五)其它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有关部门要针对各自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解决影响本县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县范围内不存在区域性“消防安全乱点”。

四、工作措施

(一)协调联动。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也要成立检查组,充分发动社区、居(村)民力量,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分别制定战役方案,实行逐级责任制,建立落实分片区、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力打好“清剿火患”战役。县公安局要实施“全警消防”战略,组织消防、治安、督察、交警等警种和派出所民警参战,把警力覆盖到每一个单位、社区、农村。公安民警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节假日确保三分之一警力不间断地开展检查。

(三)严格落实“网格化”排查。在乡镇“大网格”:由县消防大队负责指导,各乡镇牵头,组织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行政村等有关人员开展排查整治。在行政村(社区)“中网格”:由派出所指导,包村民警牵头,组织行政村(社区)负责人、巡防队员开展排查整治。在责任片区“小网格”:由包村(社区)民警指导,行政村(社区)负责人牵头,组织村干部、楼院长、巡防队员开展排查整治。要逐个网格明确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对网格内的每个乡村、社区、单位场所都要建立“户籍化”台账,记录单位基本情况、存在隐患及隐患整治情况,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各乡镇要积极推进乡镇消防管理机构建设,依托乡镇综治办等组织,加强对农村、社区、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四)扎实开展“燕赵风暴”系列行动。在元旦、春节等时间节点,由县公安局牵头,安监、工商、文广新体等部门联合开展两次“燕赵风暴”行动。年12月23日至年1月3日开展2号行动,重点排查整治举办元旦等节日活动的公共娱乐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年1月13日至2月7日开展3号行动,重点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场所、高层民用建筑和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指挥部将从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文化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战役特别行动队,战役期间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开展错时制排查整治,以夜间检查为主,把优势在火灾高发场所、把防控工作落实在火灾高发时段。

(六)组织执法技术服务队开展消防设施整治。由消防大队负责建立一支建筑消防设施执法技术服务队,由消防大队一名干部带领专业检测机构技术人员,逐一检查、检测辖区内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坚决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等突出问题,确保年底前对所有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检查、检测、整治一遍。

(七)开展战役宣传专项行动。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以《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传为主线,在全县集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宣传专项行动;县电视台要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战役开展情况,定期曝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剖析典型案例;积极参加“消防安全模范社区”、“消防安全模范村”、“消防安全模范家庭”评选活动,集中开展119消防宣传周系列活动;结合“网格化”排查整治,把《消防安全明白纸》发到每个家庭、每名员工;大力开展“四个能力”大宣讲、大培训,年底前在全县培养1000名农村消防带头人、300名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明白人。年内要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普遍进行一次逃生演练,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八)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切实加大消防执法力度,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始终保持清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即: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一律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乱点”,一律书面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11月底前建成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公布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告举报内容、举报方式,24小时值班受理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1月10日)。县政府对“清剿火患”战役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全面发动各乡镇、有关部门、社会单位、村民委员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掀起“清剿火患”战役热潮。

(二)清剿火患阶段(年11月11日至年2月6日)。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清剿火患”战役任务分解表,目标任务要细化到人。县公安局要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明确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深入社区、农村、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11月底前,要对前阶段已排查过的单位、已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一次“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2月7日至2月29日)。年2月16日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完成对本辖区、本行业“清剿火患”战役的自查工作,并向县政府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上报自查报告。2月20日前,战役指挥部将组织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工作进行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并将对全县战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找准本地火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发动全社会全面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在本乡镇、本部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并定期向县政府“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工作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扎实开展“燕赵风暴”系列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

(二)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县政府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年终考评重要内容,与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奖惩挂钩,严格奖惩。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对因工作不落实发生亡人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2篇

一、组织机构

区人民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杜成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汪碧宽、杨静、冉松为成员,主要职责是提供消防法律法规咨询、技术支持,搜集和通报各镇(街)阶段性工作情况、拟写工作总结、编发简报等“红色盾牌”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同时领导小组并下设3个工作督导组,检查督导全区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工作。

全区检查督导时间,每季度检查督导不得少于1次;每次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报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办公室,由专项行动办公室汇总上报区人民政府。各区直部门参与检查督导小组的人员名单请电传区消防大队办公室。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强化政府责任,构筑“责任盾”

1、各镇(街)针对本地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冬春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上报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各镇(街)每月集中开展“红色盾牌”专项行动不少于1次,镇(街)镇长、主任带队消防安全大检查不得少于2次,分管领导每月带队不少于1次。

2、大力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各镇(街)务必将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纳入平安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划分“大网格”,逐一建立消防管理组织;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中网格”,逐一明确专职人员;以居民楼院、村组、生产经营单位为单元划分“小网格”,逐一建立群众性自治组织,落实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其次,全区推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分包“大网格”,镇(街)工作人员分包“中网格”,行政村、社区人员分包“小网格”,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人员定点联系三级网格的工作模式,实行“网格定位、领导定点、全员定责”,全面建立推行网格化排查治理机制。

3、大力推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工作,消防监督人员、派出所民警对本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一对一”监管,全程指导“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复核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率为100%;各镇(街)督促辖区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率80%。社会单位实施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变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价“三项申报”制度落实率100%;督促辖区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社会单位参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率100%。

4、整治重点领域火灾隐患。各镇(街)结合城镇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校舍安居工程,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高层和地下建筑、商住楼、寄宿制学校、农村50户以上村寨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

5、建立完善消防管理体系。各镇(街)必须完成年初目标责任书消防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招聘任务,督促每个社区、行政村100%落实农村社区(农村社区以下简称“农村”)消防工作“十个一”活动;组织开展“消防优秀社区(村寨)”创建活动,争取年内每个镇(街)创建1个“消防优秀社区(村寨)”。

(二)全面清剿火患,构筑“防火盾”

1、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回头看”工作。各单位要对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农村重点村寨以及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开展全面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率达100%,“清剿火患”战役期间未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督促整改率达90%。

2、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火灾隐患整治。建立完善网格化消防安全监管模式,明确分包人员职责任务、量化工作标准,专项行动期间,凡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凡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凡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凡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凡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凡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三)落实宣传培训,构筑“宣传盾”

1、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全区各单位要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党校、进景区”工作,探索消防宣传“进餐桌、进旅馆、进网吧、进歌厅、进课堂”新途径;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开展主题班会、消防演练、板报征文评比等活动,实现初中以上班班有“小小消防员”,并实现学校与家庭联动,由“小小消防员”与父母一起,开展家庭火灾隐患查找行动,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深入推进“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互联网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各地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完成率达100%。

2、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确保每个社区落实1名消防督导员,每个小区落实1名消防管理员,每栋高层建筑落实1名消防宣传员。

3、加强各行各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明白人”和广大员工的培训,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9月底以前,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人员以及电工、焊工重点工种人员积极参与省消防协会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率达50%;镇长、办事处主任、村居“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率达80%。

4、拓展消防宣传阵地建设。9月底以前,各镇(街)依托交通枢纽、城市街道、公共场所、风景名胜区、重点单位和农村、社区设立消防安全标识或者粉刷消防宣传标语不少于10幅,各行政村、社区、小区必须有1块固定的消防宣传场地,全区农村、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覆盖率80%,实现“村村有宣传阵地”;各社会单位消防设施100%达到标识化管理。

(四)强化安全保卫,构筑“平安盾”

1、做好社会面火灾事故防控。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战果,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着力抓好各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辖区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全力打好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

2、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保持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无阻,随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尤其是消防部门、专职消防队要按照灭火救援“五个必须”和“五个第一”的要求,科学性、有效性、针对性制定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强化实战演练,提高首战控制和攻坚能力,切实做到闻警即动、有备而战、每战必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作为巩固强化全区“防火墙”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方案,逐级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迅速开展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

(二)工作开展阶段。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本地区“防火墙”工程、火灾隐患排查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梳理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全面进行整改,量化任务,责任到人,明确时限,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整改完毕;区消防、安监、文广、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各类场所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检查整改和联合执法落实到位。

(三)总结评估阶段。区人民政府将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进行督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巩固深化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把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工作摆在安全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细化明确工作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抓落实,全力以扑抓好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工作,力保全区不发生“小火亡人”火灾事故。

(二)依法整治,确保工作实效。在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工作期间,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深入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开展细致排查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依法整治,该改则改,该处则处、该停则停、该关则关,绝不手软;千方百计消除各种致灾因素,最大限度地实现监督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在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工作期间,区政府3个检查督导组将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工作,一经发现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镇(街)以及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实行“督察督办制度”,全区点明通报,对消防安全“红色盾牌”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亡人火灾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第3篇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年,我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是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的思想,不断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年初与所属3个中心、1个执法大队签订了责任书,同时成立了由潘燕军局长为组长,局纪检组长曹俊、副局长水生荷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消防“行业抓、抓行业”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所属各商贸流通企业要成立由专人负责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消防“行业抓、抓行业”工程工作责任组,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火灾应急预案,一岗双责制度、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和公示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健全了“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切实提高了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系统协调性。

二、强化措施,真抓实干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了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消防“行业抓、抓行业”工程工作方面的指示精神,并根据我局各部门工作特点在“安全生产年”、“重点行业三项行动”期间及时下发了《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等安全工作文件,并认真组织了2次《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甘肃省消防条例》的学习,把区安委会提出的”平安xx”的宗旨,得到了有效的落实。

二是加强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宣传。根据区安委会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利用会议、简报、网络信息、标语等形式进行了大量宣传。并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内的“打非治违”工作中取得了实效,5月12日在xx友谊广场举行了隆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消防“行业抓、抓行业”工程宣传活动,11月的“清剿火患”战役等行动过程中,共发放宣传册、宣传单xx余份,出动宣传车辆五台次,大力提高了人们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是建立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消防“行业抓、抓行业”工程工作例会制度,保证在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召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消防“行业抓、抓行业”工程工作会议,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消防“行业抓、抓行业”工程工作及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列入重要内容,并通过会议及时传达各项工作部署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我局对各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消防“行业抓、抓行业”工程工作能够及时把握,保证了各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消防“行业抓、抓行业”工程工作措施的及时到位。

第4篇

一、2012年工作总结

(一)实施“数字海洋”工程,海洋综合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加强数字海洋信息服务项目建设。建成海洋与渔业视频会议室,实现了国家、省、市、区四级联网运行。开展了海域监控分中心建设,完成监控室操作台、监视屏幕等设备的安装调试,新增海域监控点两个。加强海洋生态建设。加强东岸岸滩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管理和跟踪服务。前三季度对全区11个海域监测点、3个入海河流监测点进行了水质检测2次,预计全年将开展3次。加强海洋监察执法。开展海岸线集中巡查监管活动30次,发现并制止涉嫌非法用海案件8起,依法处罚2起。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和网格化监督检查9次,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106批次,检测合格率100%。

(二)大力发展现代渔业,调结构、转方式步伐加快

现代渔业产业项目进展顺利。万亩卤水虾生态养殖基地完成投资606万元,实施了“环保节能型工厂化参虾立体生态养殖”项目,建设育苗室3000平方米,改造精品养殖池塘8个共60亩。万亩海参养殖基地新改造标准化池塘2500亩,发展海上养殖网箱1.5万个、共计1000亩,培育海参苗种5000万头。科技兴渔力度加大。积极推广“参藻贝”立体生态养殖模式,引进推广鼠尾藻、羊栖菜等藻类新品种100亩,引进培育抗浒苔鱼种“篮子鱼”12万尾。开展了“松江鲈鱼”人工育苗实验,成功孵化仔苗8万尾,我市首家水产原种场“康胜松江鲈鱼原种场”于今年10月正式通过专家评审。完成投资30万元,开展了区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二期续建项目,新购置仪器27台(套)。渔业资源修复成效显著。争取国家和省、市增殖放流专项资金550万元,共放流中国对虾3.5亿尾、牙鲆鱼100万尾、淡水鱼20万尾,放流量再创历史新高。渔情调查工作全面完成。对8个街道、229个社区、9个居委会的渔业相关数据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表填报率达到100%、差错率为0。

(三)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力度,渔业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强化渔船检验力度。完成渔船年度检验工作,共登船检验渔船1626艘,为渔船增配救生筏1个、救生衣38件、灭火器283个,对69艘达不到适航要求的渔船下发《渔业船舶检验不合格通知书》,整改后通过了检验。开展渔船整治年活动,组织开展了“三无”渔船整治、渔船标识整治、挂靠渔船清理、清剿火患等4项专项行动,共调查核实“三无”渔船16艘,清理异地挂靠渔船14艘,查处主机功率不符渔船188艘,我区渔船标识的合格率达到100%。扎实做好伏季休渔管理,发放张贴《致全省渔工、渔民的一封信》、休渔通告2000余份,加大海上执法巡查密度,强化港口供油供冰单位和水产品市场的管理,堵住违规捕捞水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渠道,确保了我区休渔秩序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惠渔补贴政策,前三季度为240艘渔船、4712名渔民办理了渔业政策性互助保险,预计全年投保渔船300艘、渔民4800人。在全市率先完成渔业油价补助的申报和发放,共为1114艘捕捞渔船、197艘养殖渔船申报并发放补贴6977万元。开展浒苔打捞处置,协助烟台市3天时间制作亚沙会海域浒苔拦截网2万米、布网1.3万米,确保了亚沙会的成功举办。根据市浒苔应急处置指挥部要求,出动攻兜船40艘对前海海域的浒苔进行打捞。

(四)挖掘整理海洋文化资源,海洋文化建设实现新突破

加强海洋文化挖掘整理。已收集整理相关传说、歌谣、民俗、历史、文化等3万余字,提出了创建省级海洋文化示范区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积极举办涉海节会活动。成功举办了蛤蜊节、东夷鱼祖郎君节等海洋文化节会,启动了休闲渔业体验游活动。举办全国钓鱼比赛60场,其中“丸九杯”比赛吸纳全国490名钓手参赛,是全国规模最大的钓鱼竞技比赛。加强海洋文化宣传普及。开展了全国海洋宣传日系列活动,在城阳广播电台播发了“关爱海洋——我们一起行动”倡议书,开展了清洁海岸线和送海洋法律法规进社区等活动。

二、当前我区海洋与渔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市大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调整对我区海洋与渔业工作的影响较大。我区海洋与渔业的发展空间进一步压缩,需要尽快研究现代渔业发展的新思路、培植新亮点。二是近海渔业资源持续衰退。海洋自然生产力持续下降,渔民增收困难。三是海洋环境保护的压力较大。受陆源污染源和入海河流的影响,海洋环境质量下降,海洋与渔业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四是渔业发展结构不尽合理。捕捞业受资源衰退的影响,后劲不足,渔民转产转业渠道不宽;渔业养殖产业结构升级不够,标准化水平低,市场组织化程度不高,海洋文化、休闲渔业等新兴产业缺乏有效的整合和规划指导,没有形成竞争优势,在渔业经济中比重太低。

三、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建设国际航空城战略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推进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推动海洋与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一年。我区海洋与渔业的工作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精神为指导,以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建设现代渔业为目标,加大依法管海、科学用海、平安渔业建设和创先争优的力度,着力做到“四加强、四突破”,在实干中求创新,在落实中出实效,促进渔民收入稳定增长和渔区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开创我区海洋与渔业工作新局面。

(一)以加强“数字海洋”建设为重点,在促进海域使用管理上求突破。

一是全面提升海洋综合管理能力。与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合作,完成海域动态管理数字化运行平台建设,实现近岸海域信息的数字可视化管理。二是严格落实海洋管理各项制度。依据海洋功能区划,加强对各类用海项目的审核,严格管理围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活动。完善《城阳区海域使用金征管用办法》,做好年度海域使用金征收、海域使用权证书审验及换发工作,积极排查调解用海纠纷,进一步规范用海行为。加强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保护,为蓝色经济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提供用海保障。三是加强海洋生态建设。加强市东岸岸滩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管理和跟踪服务,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支持。对全区主要入海口、排污口、重点海域监测点进行海洋环境监测3次以上。四是加强海洋执法检查。实施“碧海”、“海盾”专项执法行动,积极组织开展海岸线巡查监管,重点加强非法围填海防控,及时发现并查处海域、海岛和海洋环境违法案件。

(二)以加强现代渔业建设为重点,在促进渔业经济转型升级上求突破。

一是全面提升虾参贝藻四处万亩基地的发展质量。加强池塘标准化改造,积极推广“黄海一号”、“黄海二号”等抗病毒性对虾品种,加大参藻贝立体生态混养、海上筏式养殖海参等新模式以及松江鲈鱼、篮子鱼等新品种的推广力度。二是加强资源修复力度。在放流中国对虾3.5亿尾,牙鲆鱼100万尾以上。三是进一步促进休闲渔业整合升级。开展省级休闲渔业示范点全出竞进、评星定档活动,提高休闲渔业的整体发展质量,积极争创全国休闲渔业示范点。四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构筑区、街道、社区、企业四级联动、全社会参与的管理体系,夯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规范化、制度化工作基础。全面推行养殖生产五项制度,进行质量抽检100批次以上。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新创建无公害基地和产品4个。加强精深加工水产品品牌建设,重点扶持海参、对虾、贝类、大宗鱼类等养殖品种加工企业。加大水产品宣传促销和推介力度,组织企业参加全省十大渔业品牌推介会等会展活动。

(三)以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为重点,在促进平安渔业上求突破。

一是抓好体系运转。充分发挥渔业安全生产指挥系统和网格化管理体系的作用,全面监控渔船的方位动态,及时有效传递预警预报信息。二是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区、街道、社区、渔船四级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建设,做到区级设监督员、街道设检查员、社区设协管员、渔船设联络员。三是强化制度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伏季休渔制度、渔船编队制度、安全日报制度、进出港签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四是强化安全保障。开展2013年度渔船年审年检工作,重点加强渔船救生、消防、通讯等安全设备的监督管理,确保渔船安全适航。完成280艘渔船、4700名船员的渔业互保保险承保任务,参保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