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8 1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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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工作目标和“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深化线索摸排核查、加强部门联动、落实“一案三查”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加大交通运输行业乱点乱象专项治理力度,规范行业市场准入、监督、管理,推动我县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二、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以道路运输、公路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和乱点乱象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行业治理水平、进一步增强管理能力、进一步规范行业市场秩序、进一步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整治内容
道路运输领域非法营运等;公路管理领域违法侵害路产路权、超限运输等;工程招投标领域恶意竞标、串通投标、虚假投标等;工程建设领域非法聚众阻扰交通工程施工等乱点乱象。
(一)道路运输领域重点整治: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以及打着“网约车”“顺风车”幌子开行班线客运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取得驾培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驾培行为;出租车随意拼客、“漫天要价”、拒载、不打表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运管局
责任人:
工作时限:6月底前形成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公路管理领域重点整治:未经审批随意开挖公路、损毁污染公路路面、防护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公路及公路两侧控制区乱搭乱建、乱倒垃圾、占道经营等侵害路产路权违法行为;超限运输以及扰乱治超秩序、暴力抗法、强行闯关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人:
工作时限:6月底前形成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工程招投标领域重点整治:恶意竞标、串通投标、虚假投标、挂靠投标、出让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恶意投诉举报现象。
责任单位(股室):局计财股
责任人:
工作时限:6月底前形成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整治:通过黑力威胁等手段强行供应材料、强行运输、强行转包分包等强揽工程的行为,组织煽动在征地拆迁中“抢栽、抢种、抢建”、恶意索要补偿费用,恶意组织阻工、上访、投诉、讨薪等行为。
责任单位(股室):局建管股
责任人:
工作时限:6月底前形成初步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站位,统筹部署。各单位(股室)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此次重点领域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项开展,将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
(二)发挥职能,梳理排查。各单位(股室)要认真履职,积极动员,扎实工作,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基础,对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乱点乱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加强线索核查,结合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职能,从涉稳档案、群众诉求、积案、职务犯罪、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方面入手,找准乱象根源,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处置,依法依规查处一批恶意扰乱市场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结合日常工作和一线走访等活动,通过与一线运输企业、施工工地走访交流等形式,从群众中搜集发现线索,聚焦行业广大从业人员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深挖彻改,依法打击。
(三)加强协调,主动配合。各单位(股室)要强化协作配合,切实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打好整体战,形成全行业一盘棋的集中整治格局。要积极主动协调配合公安交警、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水务、建设等部门和各乡镇开展联动行动,实现共同打击和整治,切实推进本行业整改工作和对策,推进和落实行业涉黑涉恶涉乱的防范工作。
为严厉打击我县校园周边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的出行环境。现就在全县校园周边范围内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疏打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结合XX县“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坚决打击校园周边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整顿和规范校园周边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积极营造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我县校园师生创造更安全的出行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生乘车安全,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我局决定成立校园周边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任组长、由副局长XX、运管局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运管局副局长XX、XX、副书记XX为副组长,局运输管理股,运管局企安股、运政股、稽查中队、双凤交管站以及太平交管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督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下设办公室在县运管局,负责整治日常工作的处理及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等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重点针对在校园周边从事非法客运的小轿车、旅行车(俗称“面包车”)等机动车,包括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黑车”,已被取消经营资格的客运车辆等。同时,严厉查处使用无效、伪造证牌以及无从业资格证参运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运管局要主动向县政府汇报,与公安局、交警大队、教育局、各乡镇交管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对辖区内校园周边非法营运的窝点、地段进行调查摸底,采取重点打击、逐个击破的方法进行彻底治理。
(二)打击客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不符合资质的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接送学生。
五、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时间5月14日至6月30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4日—5月16日)
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相关方案要求和整治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
(二)重点集中整治阶段(5月17日—6月25日)
1、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对非法营运现象比较集中的学校及周边车辆的营运情况展开调查摸底;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说法、课堂宣讲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强化拒乘非法营运车辆的意识。通过在重点地段重点人群中散发宣传品及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道路运输相关政策,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为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舆论氛围。
2、加大巡查力度。针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的特点和规律,采用流动巡查与设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校园周边客运环境进行排查,建立上下学高峰时段、节假日学生往返时段的巡查机制,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3、加大整治力度。根据前期排查情况,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采取蹲点检查、动态稽查等方式,开展集中整治,使非法营运车辆无机可乘,对无证经营行为重拳出击,确保整治不留死角。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6日—6月30日)
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整治工作未实现预期目标的;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巩固和发展整治工作成果,对顶风违法违规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严厉处罚。通过这个阶段的巩固,要彻底改变我县校园周边运输市场秩序,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巩固提高阶段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和存在问题,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园周边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指挥、协调的作用,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各成员要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增强决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沟通协调。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要与其它部门互相支持和密切配合。要依法从严打击各种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分析意见,全人群对甲型h1n1 流感病毒均易感,随着北半球秋冬季的来临,甲型h1n1 流感发生大规模流行的风险显著上升,可能给人群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危害。做好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应对可能发生的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医疗救治相关准备工作。我局成立应对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的组织领导。同时成立区级临床专家组(附件2),负责指导全区甲型h1n1 流感医疗救治工作。
二、结合工作实际,分类救治甲型h1n1 流感病例
按照卫生部要求,根据应对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总体预案不同响应级别,实行分级分类医疗救治。
(一)对甲型h1n1 轻症病例采取居家隔离治疗措施。
按照卫生部《甲型h1n1 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要求和有关规定,根据我区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需要、医疗资源现状及收治能力,对符合标准的轻症病例采取居家治疗措施。对符合标准的轻症病例采取居家治疗措施的,必须由定点医院经治医师结合相关诊疗方案和患者具体病情确定,在征得患者同意后进行。对居家治疗患者应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专人负责,对居家治疗轻症病例进行体温监测和病情观察。要对居家治疗轻症病例进行上门随访,频次不能低于1 次/2 天;在非上门随访时间,可通过电话等形式了解体温和病情,每日至少2 次。一旦发现病情变化,要及时转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出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
(二)需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 流感病例要在定点医院集中收治。
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收治”原则,指定区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集中收治甲型h1n1 流感病例。同时将区中医院确定为后备医院,当患者数量超过区人民医院收治能力时,启用区中医院收治甲型h1n1 流感病例。
(三)高度重视对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甲型h1n1 流感重症病例要在定点三级医院集中收治。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重医大附一院、西南医院、市二院、市九院、三峡中心医院、涪陵中心医院为市级重症病例的定点收治医院。重症病例经市级专家组会诊确认后,在保证患者安全的前提下由市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或急救站转至重症病例定点收治医院治疗。病人转运工作由病人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挥协调、转诊医院配合,急救医疗机构具体实施。
三、严格落实医院感染控制要求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 流感医院感染控制工作,严格按照《甲型h1n1 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10年修订版)》要求,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规范和流程,建立并落实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要根据甲型h1n1 流感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三个基本环节,切实落实各项措施,有效开展消毒隔离工作,科学实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按照《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规范门诊、急诊的接诊流程,在易于隔离、方便患者就诊的地方设立相对独立的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有明显标识引导。发热门诊要保证充足的候诊、就诊空间,改善通风条件,及时分流患者。要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严格实验室质量控制。要加强病房管理,严密监测住院病例症状,发现疑似感染甲型h1n1 流感的患者应当及时隔离,避免感染其他患者。要加强探视管理,对有发热、流
感症状的探视人员应当限制进入病房。要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发现有发热、流感症状的医务人员应避免接触患者。定点医院的环境布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要加强人流
和物流的管理,严格执行探视制度,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四、做好病例转运工作
区急救中心为我区甲型h1n1 流感病例的转送机构。医疗机构转运需住院治疗的甲型h1n1 流感病例时,要通知区急救中心将病例转运至定点医院。区急救中心要按照《甲型h1n1 流感病例转运工作方案(2010 年修订版)》有关规定,设置专门的区域停放转运救护车辆,配置洗消设施,配备专门的医务人员、司机、救护车辆负责甲型h1n1 流感病例的转运工作。医疗机构和转运机构要做好病例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卫生局。
五、做好医疗救治物资和医务人员准备工作
(一)医疗救治物资准备。各医疗机构尤其是定点医院要储备相关的药品、防护用品及必要的设施设备,并保证储备物品完好可用。定点医院及后备医院要预留适量病床。请各单位于9月26日下午5:00前,将《应对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物资储备情况调查表》(附件3)通过电子公文网“信息”方式报卫生局医政科罗孝君处。
(二)医务人员准备。组建甲型h1n1 流感医疗队。(附件3)
(三)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和演练。在前期组织医务人员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医务人员再次培训学习,使其熟悉掌握甲型h1n1 流感相关防控和诊疗方案、处置原则、工作流程等。我局将适时组织定点医院腾空、病例分流转运、医院感染防控等工作的演练。
附件:1.重庆市卫生局应对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
2.重庆市合川区应对甲型h1n1 流感大流行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厕所革命”。印发《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新改建卫生户厕 座,任务已全部分解到村到户,目前已开始施工 座。开展农村卫生户厕摸排整改工作,成立由委书记、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建立包联机制,明确摸排重点、工作措施、时限要求和职责分工,召开工作推进会和培训会,加强督促指导,建立日调度,周通报机制。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争取财政资金 万元,编制《县域农村污水治理规划》,因地制宜、因村制宜提出我农村污水处理措施。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一次,各村工作队、村干部入户调查并宣讲农村污水治理知识,未发现农村污水乱排乱放现象,不存在农村黑臭水体。
(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推行以“户减量、村收集、镇转运、处理”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新模式,计划投资 万元。在区周边 个乡镇所辖 个行政村范围推行生活垃圾场化有偿服务运行模式,采取企业场化运营,将农村垃圾分类减量有偿服务模式先期试点试行。
二、典型经验和亮点
发挥“三个作用”, 持续开展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发挥村两委战斗堡垒作用,精心谋划,全镇各村村两委以整治庭院内外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残垣断壁等重点工作为内容,召开了村支委会议,按照可行性、可操作性、可完成性的要求,制定了符合各村实际的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方案,为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三、存在的困难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动员力度不够。
(二)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及地膜残留调查监测工作方案
为提升耕地质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实施废旧农膜和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以下简称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及地膜残留调查监测工作。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推进全市农业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通过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等工作的开展,达到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全市农业生产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完善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鼓励以农业投入品经营者或规模生产主体作为站(点)建设主体,建立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站(点),采取分区包片的方式,开展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在严格落实好“谁使用、谁交回,谁经营、谁回收处置”的主体责任基础上,对丢弃在田间地头等处且难以确定回收责任主体的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由各区县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式,设立1家以上回收处置服务机构,健全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转运、处置有效机制,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开展好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确保实现应收尽收。
(二)开展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以镇为单位开展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建设试点,建设试点镇30个,其中临淄区、高青县、沂源县设置回收试点镇各5个,淄川区、博山区、桓台县设置回收试点镇各3个,周村区设置回收试点镇2个,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设置回收试点镇各1个(详见附表)。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做到应收尽收。通过辐射带动,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率达到90%以上,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明显增强。
(三)开展地膜监测点设置工作。全市共建设监测点14处(包括国家、省、市三级监测点),其中国家监测点1个,省级监测点8个,市级监测点3个,市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建设2个监测点(建设指标详见附表)。主要开展样品采集、处理、技术培训、质量控制、编制监测报告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各区县(功能区)要明确试点镇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站(点)的服务范围,在市级方案指导下合理建设、监督并指导处置点和监测点开展好相关工作。
(一)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分区包片完成地膜、棚膜、反光膜、肥料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置,开展资源化利用或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回收处置各环节均须符合国家相关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措施和技术规范。到2021年底,各区县(功能区)区域内地块、林下、路边、河道、水塘、作物秸秆上等不能有明显可见的残膜和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到90%以上。
(二)开展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分区包片完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到2021年底,全市田间、地头、路边、沟渠、河道、水塘、机井旁等区域不能有明显可见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
(三)开展地膜残留调查监测工作。通过建设地膜残留监测点,对监测点周边农户地膜应用及回收情况开展入户调查,对监测地块通过挖土方监测地膜残留情况,摸清地膜残留底数,分析地膜残留状况及变化趋势。监测过程要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范,确保数据的科学准确,为精准高效防控地膜污染提供数据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功能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及地膜残留调查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对工作开展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逐级压实镇办、村居主体监管责任,强化农资经营单位回收处置责任,建立健全回收处置体系,统筹推进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等设施建设。要统一部署,加强协调,强化责任落实,搞好对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全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宣传媒介,并通过设置宣传标语、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宣讲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让农资经营者、使用者认识到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对环境及人身安全的危害,引导使用者科学合理使用各类农资,并及时对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置。要督促指导农资经营者依法履行回收义务,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树立起积极参与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在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中发挥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提供服务等作用,鼓励和扶持专业化服务机构开展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理。
(三)切实组织开展好试点示范。各区县(功能区)要以镇为单位开展好农业投入品回收处置试点建设,合理确定试点镇办,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好试点示范及监测点建设工作,12月10日前对试点示范工作与监测点工作分别形成总结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此项工作已经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市级通过对各区县(功能区)工作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与执法检查,进行月考评赋分。
(四)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市级列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各区县(功能区)要积极筹划,在制定整合资金使用方案中列支专项资金用于工作开展,根据当地实际,对回收站(点)设立和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监测等环节进行补贴。调动起各方参与积极性,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五)严格监督执法。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会同执法部门,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的执法监管,将其列为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对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经营者、使用者不履行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等义务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要通过适当途径,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推动工作开展。
附:全市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及地膜残留监测点建设指标表
附:
全市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及地膜残留监测点
建设指标表
区县
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镇
农膜监测点
数量
(个)
数量
(处)
备注
张店区
1
淄川区
3
1
市级
博山区
3
1
市数字中心项目支持建设
周村区
2
1
市级
临淄区
5
4
国控点1个,省级3个
桓台县
3
1
市级
高青县
5
3
省级
沂源县
5
3
省级2个,市数字中心项目支持建设1个
高新区
1
文昌湖区
1
经开区
1
合计
30
14
一、春运工作组织机构
(一)成立市交通局200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承接省、市春运工作领导机构下达的指令、任务,负责对全市道路、水路、城市公交、航空春运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检查。
(二)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职责:负责传达贯彻上级对春运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部署春运工作检查和春运工作会议;负责春运工作方案、春运应急运力预案的制定及组织落实;负责监督检查局职能科室和相关管理部门春运工作完成情况;负责向省厅春运办、市春运领导小组和局春运领导小组反映春运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组织处理突发事件;负责春运结束后的工作总结和组织评比、表彰先进、推荐上报等工作。
市交通局春运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科,工作联系电话:2512118、2265132(24小时传真);春运值班电话:2266883(白天)、2263532(下班后);春运期间受理投诉、咨询电话:2261133(白天)、8632933、8632033(24小时)。
二、春运工作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局战备办(局应急办):负责配合局分管领导落实春运期间的应急保障工作。主要负责传达贯彻省市应急指令,协调安排应急值班工作;统筹、指挥春运应急保障办公室应对春运期间突发公共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检查、监督《*市交通局2009年公路春运应急预案》(见附件)执行情况、应急运力组织实施情况;负责检查、督促春运应急值班落实情况。
(二)市交通局综合运输科:负责春运办在春运期间的日常事务。负责春运动员会和总结大会有关材料的拟稿工作,配合做好评比表彰及推荐先进报送工作;跟踪春运运力投放动态反映、运输市场秩序及服务质量情况、企业春运值班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春运客源、运力情况调查;负责制订春运工作方案、春运应急运力预案,春运证的发放管理;负责公路、水路、航空等各种春运报表的统计、汇总、催报、上报工作;负责落实旅客集散地的公套服务工作。
(三)市交通局办公室:负责春运动员和总结大会资料的审稿、修订、打印并做好会务工作;负责落实各部门、企业春运期间的值班制度,做好春运值班日常情况报告记录;负责收集春运期间的好人好事、重大事项、客流情况、旅客运送组织情况、市场监督情况;负责做好迎接上级领导检查春运工作的接待安排;以春运简报、情况反映以及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报导春运动态,并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按时上报省厅春运办;保证春运期间至少有5篇宣传稿件在新闻媒体上报导。
(四)市交通局安全技术科:负责制定春运安全生产管理和检查方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负责部署和总结春运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运输企业、港口、车站、码头、乡镇渡口、渡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营运车(船)技术状况检查,监督客运站“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和“三品”检查制度落实,防止车(船)带病运行;负责组织对春运安全事故及紧急情况的现场处理;负责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事故的统计上报。
(五)市交通局通信民航科:负责对机场及驻场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春运期间航空运输的协调服务;负责向局春运办反映民航春运工作动态、信息,督促上报民航春运生产报表,报送民航春运工作总结。
(六)市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春运期间全市交通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行动;负责春运期间汽车(船)客运站及春运检查站的执法监督检查,协助开展春运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负责统一组织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超载滥载客车的卸客转运;负责全市春运执法情况及相关稽查报表的综合上报工作;负责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春运联合检查执法行动(相关工作在该部门正式运作前,仍由辖区运管部门负责)。
(七)辖区运管部门:负责春运期间本地区陆运客源、客流及运力调查,及时向局春运办提供卸载分流旅客的数量、疏运地点及送往目的地情况;负责春运超载的稽查、卸客转运工作和现场疏导突况引起的滞留旅客;负责春运市场秩序的日常监督,加强对汽车客运站和进站经营车辆的稽查、巡视;负责辖区内的运输安全生产、客运票价的监督检查,监督客运站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和交通部、省有关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定;负责春运(客车)工作检查,监督企业经营行为,受理春运期间旅客、经营者的投诉,及时向局春运办反映春运期间有关问题、情况,负责监督落实春运期间各种报表及春运信息的上报。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同时负责布置、汇总上报春运期间《稽查道路营运车辆违章及处理情况报表》、《交通稽查站春运情况报表》。
(八)市水上运输管理处:负责水路客源、客流及运力调查,及时向春运办提供客船超载和分流情况;负责制订应急疏运方案和春运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组织调度运力疏运旅客;负责维护水上运输市场秩序,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营运,确保班轮正班正点运行;负责春运(客船)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监督企业经营行为,受理春运期间旅客、经营者的投诉,及时向局春运办反映春运期间有关问题、情况。
(九)市交通信息中心:负责春运期间GPS终端运作应急服务方案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对运输企业GPS终端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向春运办报告企业营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值班落实情况;应用信息发送和对讲机服务系统,及时向营运驾驶员传递交通部门有关春运工作政策和规范要求等;协助运管部门收集和受理旅客投诉、咨询意见。
三、春运工作配套措施
(一)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做好2009年公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2009年公路春运应急运力预案》,将本市承担的运力计划以指令性任务下达到相关运输企业,并建立24小时全天候联络渠道,保证及时疏运滞留旅客,顺利完成对口支援市的应急任务。
(二)根据省交通厅《关于2009年春运加班包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认真调查客源、客流、运力分布情况基础上,结合春运客运预测量和运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确定发放数量,制订春运证件发放、管理计划。
(三)根据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超载客车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春运办[1999]11号)要求,明确春运期间各级交通部门负责卸载转运任务的分工,协助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客车超员超载违法、违章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做好相应卸客转运的衔接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四)根据全省交通安全暨2009年公路、水路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安委会下发的《关于春节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严把安全生产关。
一是加强对运输企业参加春运工作的安全资质考核。凡安全资质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春运资格;
二是加强对参加春运的车、船技术状况的监控管理,确保车、船技术状况良好。凡参与春运的车、船,春运前须经技术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营运;
三是认真落实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检查制度。要求客运站场必须配备专职安检人员查堵旅客携带“三品”上车(船),实施安全责任追究制,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客运企业落实车辆“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要求客运站场对回场车辆必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配客,并做好检查记录,严禁车辆带故障运行。切实做好车辆的防冻、防滑、防雾的工作;
五是严禁运输企业招聘无营业性道路运输资格证的驾驶员驾驶车辆,严禁把春运加班、包车证发给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车辆。监督企业健全驾驶员安全学习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降低污染,节约能耗,提高效率,切实做好我局职责范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倡导绿色出行,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责任部门:城管大队)
(二)渣土清运处置扬尘治理。严格执行准运证、密闭运输和按规定时间、线路、倾倒地点进行运输、倾倒等制度;严禁车身不洁、带泥上路、超高超限超载、沿途抛洒、私拉乱运、随意倾倒等行为;落实出入口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冲洗污染的路面;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上路的渣土车和车辆所属单位依法进行查处。(责任部门:渣土大队)
(三)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整治。根据季节特征制定详细的道路保洁工作方案并结合城北污水处理厂和集泰污水处理厂尾水综合利用,严格落实定期冲洗去污和定时洒水降尘的道路保洁制度,提高道路机扫率,做到全方位、全时段路面保洁。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主要交通运输干道每天上、下午各洒水不少于2次;主要交通运输干道及其护栏底部、两侧绿化带,每5天至少冲洗1次,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加强社区(小区)内道路扬尘防控,加大保洁频次。(责任部门:环卫所、小区管理处)
(四)加大露天焚烧垃圾管理力度。规范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运作,组织属地政府强化对城区、城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垃圾及落叶露天焚烧行为的管理,加大焚烧垃圾、落叶、枯草的行为行政处罚力度,将建成区内焚烧垃圾落叶枯草列入数字化城管巡查督办事项。(责任部门:环卫所、各区队、数字化城管中心)
(五)餐饮行业油烟异味整治。强化餐饮行业源头管控,依法予以整治,依法取缔露天烧烤食品行为,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8月底前完成。(责任部门:各区队)
(六)增强环卫养护能力建设。按标准配足配齐环卫、养护人员以及洒水降尘的环卫设备,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85%以上,不断增强城区道路环卫保洁和冲洗、洒水降尘能力。(责任部门:环卫所)
三、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在三个月内全部关闭将辖区内养殖场的工作目标,决定对餐饮单位违反《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私自售卖、收运、处理餐厨垃圾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遏制违规违法行为,使大中型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全部集中收运处理。
二、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各街镇、市政局、社发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质监分局、地税分局、市政管理监察支队、公司。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对象
整治范围:新区管辖的一镇五街全部区域。
重点对象:辖区内的大、中型餐厨垃圾产生单位。
四、职责分工
制定总方案;负责大中型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餐厨垃圾收运整治;参与设卡纠违执法;负责指导镇、街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等。市政局:总体牵头本专项整治行动。
并负责研究、组织上述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潲水油)收运工作。镇、街:负责牵头执法卡点的设立和组织指挥卡点开展工作;负责背街小巷、社区餐馆和餐饮摊点等的收运宣传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对违法私自售卖餐厨垃圾(潲水油)废弃食用油脂的餐饮企业进行教育和处罚。
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给予处罚。社发局(卫生)负责检查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厨房和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
对违反税务条例和有关规定的给予处罚。地税分局:负责稽查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税务和纳税情况。
公安分局:协助查处违法运输餐厨垃圾行为;参与设卡纠违执法。
参与卡点联合执法。环保局:负责环保职责内的执法。
市政管理监察支队:对违法进行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垃圾等行为进行查处;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查处工作;参与设卡点联合执法。
环卫处:具体负责大中型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的摸排、宣传教育和指导收运工作;负责上报收运、处置情况及本次整治工作有关数据、资料的收集工作。
公司:具体承担全区餐厨垃圾的收运工作;配合卡点完成餐厨垃圾转运。
五、实施步骤
一)相关部门参与。宣传教育阶段(年8月1日-8月31日)由市政局牵头组织。
向各餐饮垃圾产生单位发送通知文件。
摸清餐厨垃圾产生的基础情况。组织宣传。上门宣讲226号政府令和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9月1日-9月30日)
相关部门配合,由市政局牵头。从产生源头检查,对不配合餐厨垃圾规范管理的餐饮单位联合执法,坚决查处。对态度恶劣、影响极坏的餐饮单位、非法收运单位在媒体上曝光。
相关部门参与,2由镇、街牵头。部署卡点巡查,严查餐厨垃圾违规运往流向养殖场。
三)巩固提高阶段(年10月1日-10月31日)
正面报道支持配合整治工作的餐饮单位,1由市政局和街镇共同牵头。进一步加强宣传。扶持正规收运企业。
强力打击非法收运行为,2继续保持对餐饮单位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管理力度。建立该项工作长效机制。
3由镇街负责探索建立背街小巷、社区的餐馆和餐饮摊点产生的餐厨垃圾的收集模式。
六、有关要求
各部门应服从牵头部门的指挥,工作人员保障。为保障集中整治工作质量。执行工作方案,按工作需要出动足够数量人员,进行集中宣传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