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7 13: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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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区事业单位改制概况[文秘站-www,,找范文请到文秘站网]
我区原有事业单位个(学校除外),近几年,通过改制,事业单位撤并转个,其中,撤销个,合并个,转企和转中介个,人员编制由原来的个精减到个,精简。全区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个,已改成功的个,正在实施改制的个。在改制的单位中,经评估确认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净资产万元,经有关部门联合审批剥离资产万元,出让资产万元,改制后新单位总股本万元,职工置换身份人。
我区的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通过区政府强力推进,形成了比较浓厚的改革氛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体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有力指导全区企事业单位改制。针对原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变化大的实际,区委、区政府及时研究调整成立了区企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根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分工,结合改制政策,专门制订了《区企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操作规程》和《区企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在研究部署改制工作、制订年度改制计划、确定年度改制目标、分解具体任务,落实明确责任中,都能紧密结合改革攻坚之年任务、特点和区改制实际,认真分析和总结过去全区企事业单位改制的经验教训,做到准备充分,科学分析,精心筹划,从而较好地保证了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抓住重点,规范运作,有力推进全区企事业单位改制。首先,分层次进行改制政策宣传、发动,让广大职工理解、拥护和支持改制,营造浓厚的改制氛围;其次,该公示上墙的内容,严格按改制政策规定的内容和时限进行公示,让广大职工了解单位改制的相关情况;再次,规范推进,向职代会通报《改制预案》,通过《职工安置方案》,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城建“三所”(市政所、园林所、河道所)的改制,重点围绕单位发展、产业升级、确保资质进行产权改制,加大竞争性行业中的国有股权向经营者、骨干层转让的力度,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增强了风险投资和长远发展的源动力;三是跟踪服务,确保稳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为确保投资主体和职工身份置换双到位,切实转变企事业单位经营体制和机制,着力建立新型的企业劳动关系,并在解除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关系的关键问题上,严格按照改制政策,要求新企业必须与职工重新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等,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区改制办牵头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等组织专题调研,了解掌握企事业单位的生存发展和职工的生活情况,并结合实际,依据政策,积极帮助企事业单位和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目前,全区改制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已基本实现全面覆盖,改制的企事业单位大部分参加并积极办理了医疗保险。
二、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现有的区属事业单位,追根溯源都是由区政府投资管理的,在进入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下,却显现出管办不分、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的特点。在调研中,笔者也发现区属事业单位在改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职工思想认识不一致。有些事业单位职工长期以来没有危机感,缺乏竞争意识,害怕改革失去原有的保障,不愿改革;一些经济日不敷出、失去生存能力、需退出市场的单位,职工虽无怨言,但对改革心存疑虑;二是改革推进的力度不平衡。一些部门今年没有明确改革任务,重管理,轻改制,有的单位在反复促动下才有所动作,进度明显滞后。三是改制成本难支付。一些事业单位,特别是无资产的事业单位,依据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难以支付职工安置费用和离退休人员的相关费用,致使部分事业单位改制工作难以推进;四是退养职工按规定工龄计算截止到20__年底,而改制工作得在近期逐步完成,这段时间不计算工龄,影响到退休工资的折扣率。
三、需注意的几个环节
为加快推进区属事业单位改制工作,笔者以为要注意以下几个环节。即把握好宣传发动、规范操作、人员安置三个环节,以推动区属事业单位改制工作顺利进行。
(一)深入细致抓好宣传发动工作。改制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政策性的工作。在这项系统工程当中,方案的设计、策划固然是主线工作,而改制相关的宣传工作也不可忽视。一是宣传组织工作要周到。从改制单位看,职工思想活跃,反映的问题涉及面广,仅靠一个部门很难解决问题。在开展改制宣传工作的过程中,无论从人员配备、工作的划分、责任的承担,都需要尽可能的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必须发挥 党委、工会、咨询机构、政府的劳动、民政、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力量,多方面、多层次的做宣传。搞好思想疏导工作。二是要针对不同对象搞好宣传,提高效果。调查中,我们发现,在区属事业单位改制过程中存在"领导怕失稳、管理部门怕失权、单位负责人怕失位、单位职工怕失岗"的问题。多数干部职工心里拥护改革,深知改革是大势所趋,事业单位不改革就不能发展、就不能生存,早改早受益、晚改晚受益、不改不受益的道理,但又担心改制转企、减员增效、竞争上岗,会不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饭碗"?这种寄希望于改革又担心危及自身利益的心态,反映了许多人的思想情绪。为此,实际工作中必须加强针对性宣传,做到有的放矢。比如对可能留用的员工,一方面要宣传分配制度中的大锅饭、劳动用工中的"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等弊端对企业的不良影响,强调改制后进行"劳动、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另一方面,要帮助员工逐步树立危机意识、竞争观念,为改制后建立良性流动的用人机制打好基础。再比如,针对提前退休人员,这些人员一方面希望能够享受改制的优惠政策,以事业单位员工的身份退休,并享受较好的待遇;另一方面又担心过早退休可能无法分享改制后企业发展所带来的利益。对这些人就需要加强改制政策的宣传,让这部分人员明白如果选择提前退休将来的待遇如何;同时,让员工清楚如果留下来今后的前途如何,引导员工做出正确、理智的选择。三是宣传形式要多样。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职工从不同的侧面了解、理解改革,这也是确保职工尽快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的重要环节。改制前期主要是宣传政策。可召开政策(知识)宣讲会等;在改制工作进展到一定阶段后,对员工关心的问题可召开员工座谈会,开展双向沟通和交流。改制整个过程可设立意见箱、领导接待日等来负责收集职工的不同意见。如果有咨询公司介入改制工作,还可通过咨询公司发放调研问卷、开展员工访谈等。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改制工作深入人心、不留死角。
(二)严格依法规范操作程序。在改制的过程中,事业单位的职工要由“事业人”转变成“企业人”,由“单位人”转变成“社会人”,群众最为关注的是人员分流、人事关系的处理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目前就推进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都相继分别出台了有关政策,但是随着改制的逐步深入和工作的细化,还存在着新老制度接轨以及部分现行规定难以操作等问题。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从保证国有资产安全、保障职工利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高度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严格按照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的改革观,改革过程中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广大职工支持和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实行有情操作。要把改革的政策交给职工,企业改革的总体方案要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职工安置方案必须取得职代会通过。因此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事业单位改制工作的顺利推进。事业单位改制工作要坚持"一事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改革一个成功一个,努力实现"四到位":即产权制度改革到位,职工身份置换到位,经营机制转换到位,社会保险到位,在推进中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规范实施,公正透明,实行"四公开":即改制政策公开,改制方案公开,改制过程公开,改制结果公开,在改制中要把好"四关",一是把好资产评估关;二是把好资产核销剥离关;三是把好资产处置和人员处置关;四是把好方案审批和监督关。我们既要把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用好用足,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利益,又要坚持标准,严守政策“底线”,不乱开“口子”,不随意“突破”,保证国家的利益得到保护。
事业单位改制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任务,为保证改革工作能积极稳妥地推进,不久前,我们对区属事业单位的改制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本文拟就事业单位改制工作中要注意的几个环节谈点不成熟的看法,一来求教于各位读者,二来做点拾遗补缺的工作。
一、我区事业单位改制概况
我区原有事业单位个(学校除外),近几年,通过改制,事业单位撤并转个,其中,撤销个,合并个,转企和转中介个,人员编制由原来的个精减到个,精简%。全区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个,已改成功的个,正在实施改制的个。在改制的单位中,经评估确认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净资产万元,经有关部门联合审批剥离资产万元,出让资产万元,改制后新单位总股本万元,职工置换身份人。
我区的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通过区政府强力推进,形成了比较浓厚的改革氛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体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有力指导全区企事业单位改制。针对原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变化大的实际,区委、区政府及时研究调整成立了区企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根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分工,结合改制政策,专门制订了《区企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操作规程》和《区企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在研究部署改制工作、制订年度改制计划、确定年度改制目标、分解具体任务,落实明确责任中,都能紧密结合改革攻坚之年任务、特点和区改制实际,认真分析和总结过去全区企事业单位改制的经验教训,做到准备充分,科学分析,精心筹划,从而较好地保证了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抓住重点,规范运作,有力推进全区企事业单位改制。首先,分层次进行改制政策宣传、发动,让广大职工理解、拥护和支持改制,营造浓厚的改制氛围;其次,该公示上墙的内容,严格按改制政策规定的内容和时限进行公示,让广大职工了解单位改制的相关情况;再次,规范推进,向职代会通报《改制预案》,通过《职工安置方案》,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城建“三所”(市政所、园林所、河道所)的改制,重点围绕单位发展、产业升级、确保资质进行产权改制,加大竞争性行业中的国有股权向经营者、骨干层转让的力度,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增强了风险投资和长远发展的源动力;三是跟踪服务,确保稳定,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为确保投资主体和职工身份置换双到位,切实转变企事业单位经营体制和机制,着力建立新型的企业劳动关系,并在解除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关系的关键问题上,严格按照改制政策,要求新企业必须与职工重新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等,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区改制办牵头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等组织专题调研,了解掌握企事业单位的生存发展和职工的生活情况,并结合实际,依据政策,积极帮助企事业单位和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目前,全区改制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已基本实现全面覆盖,改制的企事业单位大部分参加并积极办理了医疗保险。版权所有
二、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现有的区属事业单位,追根溯源都是由区政府投资管理的,在进入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下,却显现出管办不分、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的特点。在调研中,笔者也发现区属事业单位在改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职工思想认识不一致。有些事业单位职工长期以来没有危机感,缺乏竞争意识,害怕改革失去原有的保障,不愿改革;一些经济日不敷出、失去生存能力、需退出市场的单位,职工虽无怨言,但对改革心存疑虑;二是改革推进的力度不平衡。一些部门今年没有明确改革任务,重管理,轻改制,有的单位在反复促动下才有所动作,进度明显滞后。三是改制成本难支付。一些事业单位,特别是无资产的事业单位,依据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难以支付职工安置费用和离退休人员的相关费用,致使部分事业单位改制工作难以推进;四是退养职工按规定工龄计算截止到2003年底,而改制工作得在近期逐步完成,这段时间不计算工龄,影响到退休工资的折扣率。
一、做好了20*年我县国有企业决算布置、汇总、上报工作。市国资委20*年成立后,要求各县单独报送国有企业年终决算,本年共汇编工业3户、流通企业11户、粮食企业27户、建筑企业2户、农牧企业7户,历时一个月,完成了汇总及上报工作,受到市国资委的肯定。
按时完成义务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总结及扫尾工作。
*年按省市财政部门的要求,完成了义务教育绩效评价数据采集、分析等方面的工作,在此基础上,本年一月份,我们召集教育局、人大、校方代表组成专家组,对我县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整体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价及总结,并形成专题材料,上报市局及县有关领导和部门,为下一步提高我县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必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此项工作作为我股本年的中心工作,全股同志全力以赴,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
(一)精心准备。在省市没有做出明确布置之前,我们认真学习了资产清查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调查了解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状况、单位数量,设计了自查所需要的手工表;
(二)精心设计方案。市政府4月18日召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布置大会,我们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的前提下,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工作方案》,征求审计、纪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后,上报县委、政府同意并成立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为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精心布置。4月28日召开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布置大会,传达此次清查工作的要求和分阶段任务,县领导又从提高行政效能和反腐败的高度进行了强调,从思想为清查工作扫清了障碍。
(四)做好业务培训。4月30日我们组织县镇相关单位的200余名财会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对如何自查做出指导并以投影方式对资产清查网络填报进行了系统讲解。
(五)做好单位自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工作。我们耐心解答各单位在自查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做到有问必有答,对于部分单位网络上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多次上门现场指导,;对于没有按清查方案要求时间完成的,我们不厌其烦多次督促,保证了自查及上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至6月20日单位上报率为90%。
四、积极做好企事业单位改制工作。
当前我县企事业单位正在进行大面积破产或改制,根据政府要求,我们要全面参与到此项工作中去。一是要把好破产企业国有资产退出立项关,二是要监督改制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退出过程中的公开、公正关。本年我们共审查了四家国有企业立项破产,并明确提出资产处置要公开、按程序办理。为此,我股有二名同志抽调到清算组全面参与粮油贸易公司破产、政府招待所改制,全过程参与,在保证职工利益的前提下,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努力实现国有资产退出的利益最大化。
五、做好资产管理等日常性工作。
继续按程序做好国有资产的处置、购置备案等常规性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继续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借助社会中介机构的力量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报告要求单位进行调整;
(二)对自查和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主要是资产核销、未经批准擅自处置资产行为的汇报及处罚;
(三)清查工作结束后,对发现的共性和突出问题,制订出针对性的规范性措施,以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以堵塞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的漏洞;
(四)建立我县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资产实现动态网络化管理。
一、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
清理规范是事业单位分类的基础。针对事业单位运行中存在的机构设置不科学、职责任务不明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按照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组织开展了清理规范工作。一是采取“撤、并、转”等方式,加大事业单位机构整合力度,优化布局结构。二是对事业编制进行全面清理,凡撤销的单位,编制予以收回;职责任务萎缩或长期空编较多单位,相应核减编制。三是对事业单位名称、职责任务、经费来源、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全面规范。全省通过撤销合并职能弱化单位,撤并事业单位4000余个,收回编制2万余名,进一步规范了机构设置,优化了编制资源配备。
二、坚持统一标准,严格分类审核把关
为加强顶层设计,省编委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明确了类别划分的基本要素和标准。坚持将社会功能作为唯一标准,严格对照分类目录,结合事业单位历史沿革、主要职责、宗旨范围、财务收支以及运行情况,逐一审核各单位分类方案。针对公益类往行政类挤、经营类往公益类靠较为突出的情况,对行政类、生产经营类以及检验检测、培训疗养、工程勘察设计、地质勘查等单位进行专题研究,纵向横向反复比较,确保同行业同类型单位分类大致平衡,一把尺子量到底,防止互相攀比。
三、坚持开门搞分类,加强沟通磋商
分类事关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情况复杂,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十分关注。对此,我们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把分类标准交给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协商,先后2次将分类审核意见书面反馈主管部门,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把政策解释清,把情况分析透,努力寻求共识。分类期间,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形式,与省直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当面沟通1500多次。经反复沟通协商,与绝大多数单位就分类意见达成一致,对尚有不同意见的单位,我们也严格按照分类标准确定了类别。
四、坚持统筹兼顾,搞好相关改革衔接
为提高分类质量,我们加强统筹力度,与当前的重点改革任务做好三个衔接:一是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权力清单制度相衔接,结合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等职能取消下放转移情况,研究认定行政类单位。二是与控编减编和严控财政供养人员相衔接,除乡镇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公立医院、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事业单位外,全省其他事业单位一律按6%的比例精简压缩编制,共收回事业编制4万余名。三是与行业体制改革相衔接,认真研究教育、卫生、文化、科研等行业体制改革政策,搞好衔接落实,使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充分体现行业改革要求和管理特点。
五、坚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市县工作
加强对市县分类工作的指导,先后举办了全省分类工作培训班和改革配套政策解读培训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帮助市县提高业务能力。建立定期通报和专项督导制度,督促市县加快工作进度。
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我市旧城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中心城区北岸产业密集区(空港产业园区)范围内的旧城改造,包括城中村和棚户区,以及按照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规划涉及拆迁的企事业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的村庄。
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是指在本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因历史沿革形成的人均居住面积小、房屋不成套、建筑质量差、安全隐患大、市政设施不完善、环境条件脏、乱、差的集中成片的居住区域。
本办法所称企事业单位是指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按规划要求须进行拆迁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四条旧城改造应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改善综合环境,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区为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级推动、区为主体、以人为本、安置为先的原则,采取先易后难、典型示范的办法,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第五条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旧城办)负责本市旧城改造管理工作。市发改、城建、房产、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在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旧城改造的相关行政管理工作。市建设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应当在市旧城办设立派出机构,负责与旧城改造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秦都区、渭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旧城改造工作。其设立的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旧城办)具体负责本辖区旧城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市旧城办的指导。
高新区、沣河新区、渭河北岸产业密集区(空港产业园区)范围内的旧城改造工作,由其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国资委(工业办)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旧城改造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旧城办应当会同市建设规划局,依据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旧城改造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旧城改造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九条旧城改造项目实行计划管理,纳入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年度规划。市旧城办商市发改委,按年度分批次进行计划管理和组织实施。
对存在社会公共安全隐患或因城市发展急需的旧城改造项目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沣河新区、渭河北岸产业密集区(空港产业园区)管委会随即上报审批后,组织限期改造。
第十条城中村改制完成后,鼓励城中村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或者投资人、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与投资人合作成立的企业法人、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建设主体参与城中村改造。
第二章方案制定
第十一条旧城改造方案,应当根据旧城改造专项规划和区域城市功能的要求,以及综合用地专项规划指标,统筹考虑企事业单位及村民搬迁安置、环境风貌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由区旧城办组织编制。
高新区、沣河新区、渭河北岸产业密集区(空港产业园区)区域内的旧城改造方案,由其管委会组织编制。
旧城改造方案应当包括用地现状、社区居民委员会现状或设立方案、拆迁安置方案、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方案以及经济效益分析等基本内容。
第十二条旧城改造方案由区旧城办报市旧城办批准。高新区、沣河新区、渭河北岸产业密集区(空港产业园区)区域内的旧城改造方案由管委会报市旧城办审批。
旧城改造涉及企业的,由其主管部门和企业就资产处置(包括土地)、人员安置等依据国家政策规定提出拆迁安置方案,经市区旧城办审查后报市区两级政府审批。旧城改造涉及市区两级政府事业单位或相关单位的,由两级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方案,经市区旧城办审查后,报市区两级政府审批。
旧城改造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第十三条经批准的旧城改造方案,不得擅自变更。实施改造过程中,确需变更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方案以及拆迁安置方案时,须按原程序报批。
第三章城中村改制
第十四条城中村改制,应当坚持户籍制度、管理体制、经济组织形式和土地性质同步转变的原则。
第十五条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其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城镇居民户口。
第十六条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其集体土地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国有土地。
第十七条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不包括土地)应当依法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结果应当公示并经村民会议确认。
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十八条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清产核资结果,自行制定资产处置方案和组建新经济组织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原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应当承担原村民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九条新经济组织组建后,依法撤销村民委员会,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一个行政村可以独立设立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就近并入现有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可多个行政村合并设立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新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经费,按照现行的居民委员会人员组成规定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城中村村民转为城市居民后,统一纳入城市就业管理范围。因城中村改造而增加的就业岗位,应当优先用于安排原村民。
第二十一条城中村改制后,原村民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由政府、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和原村民个人按照比例承担。具体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前款规定政府承担的费用,从城中村土地收益中支付。
城中村改制后,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原村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二十二条城中村改制后,其原有基础设施纳入市政统一管理范围。
第四章土地利用
第二十三条旧城改造用地应当纳入年度用地计划。
旧城改造用地原则上应在原有房屋占地范围内进行,确需增加,且周围有闲置用地的,可一并纳入作为改造项目用地,但增加用地面积人均不得大于35平方米。
改造用地之外的其他土地,由政府土地储备机构依法给予补偿后按有关规定储备。
第二十四条旧城改造用地中,用于安置村民生活及建设公共设施的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比照经济适用房模式管理。其余旧城改造用地,可以变更为经营性用地。经营性用地采取招、拍、挂方式供地。
第二十五条实施改造旧城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少量国有土地,可以根据改造需要,由政府依法收购或置换,用于旧城改造。
第二十六条在市政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中涉及到村庄整体拆迁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整体改造,避免出现新的城中村。
第五章规划建设
第二十七条旧城改造应当依据专项规划制定规划设计方案,并经批准后实施。
主要街区、明清城保护区的旧城改造规划设计方案,应当广泛征求各界意见,也可以公开征集方案。
第二十八条旧城改造涉及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应当优先列入城市建设年度计划,与旧城改造同步进行。
第二十九条旧城改造建设项目,在施工前应当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条全部用于旧城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含天然气、集中供热公网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费)、发展新墙体材料专用费、工程定额测定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占道费、自来水入网费、征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挖掘费、散装水泥押金、建筑物防雷设计审查费、房地产交易费等一律免收。
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环境影响评价费、防雷设施检测费、文物考古调查与勘探费等企业性收费减半收取。
旧城改造项目非安置用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征收(不含天然气、集中供热公网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费),未建人防工程的易地建设费减半征收,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
第六章拆迁安置
第三十一条实施旧城改造,应当按照整体拆除,优先建设安置住宅的原则进行,确保被拆迁人及早入住。
旧有房屋拆除工作应当在所在区旧城办、高新区、沣河新区、渭河北岸产业密集区(空港产业园区)的组织、监督下实施。旧有房屋未拆除的,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十二条旧城改造主体应当按规定制定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拆迁安置。
被拆迁人需要自行过渡的,旧城改造主体应当参照《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补偿标准,给被拆迁人发放搬家补助费和过渡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旧城改造主体实施拆迁前应当依法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旧城改造主体在动迁之前,应当在指定银行设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足额存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并与开设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和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
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在拆迁安置完毕前,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四条实施房屋拆迁,旧城改造主体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有拆迁资质的单位拆迁,接受委托单位不得再次转让。
第三十五条旧城改造主体在动迁前应当委托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估价参照《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操作规则》执行。
第三十六条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原则上以房屋产权登记载明的面积和性质作为补偿安置依据。
第三十七条旧城改造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补偿安置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主选择补偿安置方式。
城中村村民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以转户前城中村的在册户籍人口为依据,人均建筑安置面积原则上不少于65平方米,并结合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进行安置。
第三十八条凡在年10月31日之前所建城中村被拆迁房屋两层以上(不含二层)的,按照房屋残值给予补偿,之后的不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房屋产权调换的价格结算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与被拆迁房屋产权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按新建房屋的综合造价与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互找差价结算;
综合造价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核准。
(二)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人均不足65平方米的按人均65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差安置。补差的面积部分按新建房屋重置价结算;
(三)对就近上靠户型超出应安置补偿面积的部分按新建房屋综合造价结算。
第四十条旧城改造主体安排被拆迁人自行过渡的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超过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规定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日起由改造实施主体按不低于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2倍向被拆迁人支付过渡补助费,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每月按不低于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3倍支付过渡补助费。
过渡期限自被拆迁人腾空房屋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旧城改造主体应当在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后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地址、面积、使用性质、结构等;
(二)补偿方式、安置补偿标准和结算方式;
(三)安置房屋的权属、地址、面积、使用性质、结构和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四)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旧城改造主体与被拆迁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当事人申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依法对争议进行协调、裁决。
第七章项目管理程序
第四十三条城中村改造项目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报区旧城办审核同意后上报市旧城办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由区旧城办提出申请,上报市旧城办审批。企业改造项目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提出,市区旧城办审查同意后上报市区两政府审批。市区两级政府事业单位或相关单位改造项目申请,由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市区旧城办审查同意后上报市区两级政府审批。
第四十四条市旧城办会同市建设规划局根据项目计划制定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经批准后提供给区旧城办。
第四十五条按照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由区旧城办组织编制城中村、棚户区的改造方案,并在市旧城办的指导下,由区旧城办组织对现场进行踏勘,并召集相关专家和当事人等参与对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依据论证结果对方案进行修改。方案修改完善后,由区旧城办上报市旧城办审批。其中,企业的改造方案,由市区旧城办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及企业编制,并上报市区两级政府审批;市区两级政府事业单位或相关单位的改造方案,由市区旧城办会同两级政府相关部门编制,并上报市区两级政府审批。
第四十六条市区旧城办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完成农民转居民、农村经济组织转城市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转城市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工作。
第四十七条根据项目实施主体申请,市旧城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备案、规划、拆迁、土地招、拍、挂,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估、文物保护等手续。
第四十八条辖区旧城办负责对旧有房屋实施拆迁管理工作。
第四十九条市区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和有关政策对拆迁安置情况、工程投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全过程监管。
第八章监督管理
一、情况复杂
市直事业单位农林渔工主要分布在**林场、**林场(即市林科所)、市农科所和市水产良种场四家单位,共445人,其中在职农林渔工256人,已退休农林渔工189人;市农科所还有移民农工144人,其中在职115人,已达退休年龄、人事未办理退休手续29人;其中市水产良种场20名渔场工人已于2001年12月按工龄每人每年1209元,另加1万元养老保险费实行了“买断”。未参保的农林工人数较多,情况复杂。
(一)政策依据不足。全省是从1996年元月起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依据是湘政发[1996]3号文件,只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全民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和人事、工资关系挂靠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在人才交流机构的人员为参保对象,而农林渔工不属于此参保范围。但这四家单位的农林渔工相继进入被冠以“事业单位性质”帽子的事业单位工作,因而不属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致使这些人一直被排斥在两个养老保险之外。他们强烈要求比照同单位职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但政策依据不足,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国没有统一的政策,全省仍处于试点阶段。
(二)改革方向不明。当前,全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尚未出台,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职能性、社会公益性和生产经营性三大类的改革方向尚未确定。市农科所是我市唯一正处级差额拨款的农业科研机构,改革走势不甚明确。市林科所也是我市唯一科级差额拨款林业科研机构,市政府已于2003年将**林场、**林场确定为公益性林场,拟由市林业局主管转交市建设局主管,市政府已委托市建设局拟定接收方案。
(三)身份参差不齐。这些农林渔工中既有建场初期的老资格,可以追溯到50年代,又有自然增长的;既有棉科所、旱科所和农科所合并而来的,又有从外地移民而来的;既有下放知青,又有从外省区调入的;既有编制部门签发编制计划、劳动部门批准招收的,又有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既有按事业单位固定职工管理的,又有分配给土地按农民对待的。若按资历深浅、年龄大小、进场时间长短确认其身份,无法做到公正、公平,相关职能部门也不好操作。
(四)收入来源不一。**林场每年财政拨款105万元,无自营收入,人平每月338元。**林场每年财政拨款104万元,自营收入15万元,人平每月661元。市农科所每年财政拨款120万元,科研经费10万元,人平每月374元。水产良种场每年财政拨款10.5万元,自营收入5万元,人平每月431元。
(五)参保成本不低。如果比照同单位固定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在职人员月平918元作为缴费基数,现行缴费比例27%,离退休人员月平1012元养老金标准,仅对**林场、河洑林场和市农科所进行测算的结果表明,这三家单位246名在职农林工月缴养老保险费60973元,179名退休农林工月支养老金181148元,每月收支两抵缺口120175元,全年收支缺口1442100元。现有在职农林渔工年龄普遍偏大,收支缺口会呈直线上升趋势,给同级财政背上沉重包袱。类似这部分农林渔工,部分区、县(市)还有近2000人,牵一发而动全身,势必引起连锁反应。
二、问题突出
(一)参保无门。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之初,农林渔工的问题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于国家、省均无明确政策,一直被耽搁下来。近几年,这部分农林渔工一直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反映,希望能按湘政发[1996]3号文件精神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处也积极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汇报,至今未能很好解决。
(二)生活无助。这些农林渔工虽然高高兴兴地在人事部门领回了退休证,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退休待遇;虽然按时,却不能足额领取退休费,仅为正常退休费的57%左右,**林场和河洑林场农林渔工人平退休费分别为450元、600元,市农科所最低,仅为200元,该单位移民农工到退休年龄,只能享受一次性补助300元;**林场在职不在岗的农林工,单位仅仅发给每月50元生活费,远远低于城镇低保水平。
(三)心理失衡。这四家单位的国家干部、固定工和合同工都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其中**林场已实行了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人平领取基本养老金分别为975元、1243元、1077元和845元,而退休农林渔工(除水产良种场退休渔工外)仅为450元、600元、200元,对比同一单位农林渔工退休费相差一倍以上,最多的相差5倍以上。收入差距过大,心理严重失衡。
(四)缴费无力。**林场、河洑林场和市农科所的246名农林工,全年需缴纳养老保险费731676元,而已参保的国家干部、固定工和合同工每月需缴纳养老保险费33476元,全年需缴401712元,两者合计共缴纳养老保险费1133388元。若将移民农工计算在内,全年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150万元以上,仅凭这几家单位现有财力是难以承受的。
三、积极应对
一、南京市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情况
南京市现有市属事业单位600余家,从业人员近4万人。自80年代以来,就开始对事业单位改革进行探索试点,取得了许多第一手资料,也得到了一些经验和教训,为以后事业单位改革的整体推进奠定了基础。90年代中后期,国家对事业单位改革明确了政策和时间表,南京市的事业单位改革也全面推开,成效较为显著。
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的亮点是依据《行政许可法》,在全市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整合,针对原来城市管理涉及部门多,各部门各管一块,行政执法资源比较分散,相互间也时有推诿扯皮发生,形不成执法资源优势的局面,专门成立了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将原分别隶属于市容、市政、园林、规划、工商、公安等6个部门的部分行政执法职能集合,推进单一行政执法体制向综合执法体制转变,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
二是社会事业领域改革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探索和试点。因为社会事业领域主要是公益性事业,所以一直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但事业单位改革又必须推进并取得突破,以便全市所有事业单位改革的整体推开,就要在难度大的社会事业领域进行试点,选择突破口。南京市配合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四年前从卫生医疗体制改革下手,对全市所有政府办的基层医疗机构都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试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的不合理做法,目前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市胸科医院和江宁区医院正在有序地推进公立医院全面改革试点,探索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广电集团的改革试点则是另外一策,主要从内部加大人事制度、人才流动、分配制度改革力度,旨在激活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活力,使其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这项工作也取得了成效。
三是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目前全市纳入体制改革范围的146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已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对这些事业单位改制所涉及到的2万余名职工,根据人员的不同情况,提出分类安置方案,全部作了妥善安置和处理,基本上没有引发社会矛盾。
四是社会公益类的市政养护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市、区两级都组建了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机构,管理体制和养护体制已进行了分离。列入改制名单的市、区两级市政养护事业单位31家,涉及职工7000余人。虽然事业单位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真正触及到事业单位产权和事业单位职工身份的改革,还是2003年全市作为改革的重点推进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这是对事业单位真正意义上的“伤筋动骨”的改革,是历史上力度最大、涉及范围最广的一次改革,困难重重,但历史意义重大且历史影响深远。
二、我市事业单位改革的初步成效和基本估价
近几年来南京市事业单位改革,尤其是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的改革,从总体上看,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操作是规范的,改革的总体效果也是好的,实现了多方共赢。一是一批定位不准的事业单位,通过产权制度改革,从原有的事业体制退出,有利于这些单位在新体制、新机制下取得更好的发展。二是通过国有资本的有序退出,资本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同时,改制单位以现有的存量资产吸引、带动了更多各类外来的资本和资源,形成了多元化市场主体的竞争格局,为改制后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环境。。三是经营性事业单位实施产权制度改革,使原事业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真正得到彻底转换,理顺了职工的劳动关系,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人事管理体制”,“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基本确立,增强了单位的活力。四是社会事业领域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通过改革,创新了管理体制,激活了内部机制,广大职工的凝聚力和工作责任心得到了明显增强,工作水平和工作效能都有了明显提高,进一步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实践证明一大批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通过改制转企,成为社会化、市场化的独立法人以后,激发出强大的发展动力。南京市城镇开发总公司改制后,通过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上海绿地集团,及时调整经营战略,贯彻新的经营理念,目前已进入中国房地产企业200强。南京云锦研究所改制后自身发展动力增强,云锦手工织造工艺成功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云锦研究所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首批“中华老字号”企业,云锦已成为当今南京的一张亮丽“名片”。
但由于事业单位情况比较复杂,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事业单位在改革过程中尚存在一些如政策、保险、人员待遇的处理等方面不配套、难接续的实际问题。
三、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对策建议
1、分类改革,大力调整事业单位结构。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主要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的功能、职责和特点,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离的原则,改革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在事业单位内部加大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转企。
2、创新管理体制,形成富有活力和效率的运行机制。一是建立新型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可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执行人日常负责制。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制度,形成监管机构、理事会和执行人之间的有效制衡机制。二是建立竞争性的劳动人事制度。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和管理者的干部身份,全面实行聘任制和竞争上岗制度,从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三是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制度,逐步形成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现岗位绩效、兼顾效率公平的薪酬制度。
3、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形成规范、有效、健全的监管体系。
一是科学设立监管机构。将行政性的监管机构和独立性的监管机构结合起来。二是依法监管。制定从资格准入到服务运营和市场退出全过程的系统性的法律法规,特别要注重非营利性和专业性这两方面的法规建设。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科学的治理结构和联合的管理机构,从内部进行监督和管理。
2006年,我局的人事人才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事局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积极实施人才战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全区公务员的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全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事人才保障。版权所有
一、工作情况
(一)围绕实施人才战略,推进整体性人才开发进程
1、注重农村实用人才开发使用。建立了市乡镇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全区登记入库乡土人才881名,其中生产能手808名人,经营能人44人,能工巧匠19人。支持乡镇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目前,南城镇已设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实用人才培训,聘请了两乡一镇19个行政村的主要领导为农村劳务输出经纪人,取得了经纪人资格证,为30名在发展企业和民营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员申报了专业技术职称。
2、健全和完善人事工作。一是整合人力资源市场。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适应新形势下我区人才就业工作的需要,7月份我们将区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合并,成立xx区人力资源市场,从事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服务工作,实现了全区人力资源信息共享。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市场由交流大厅和服务功能区组成,交流大厅面积29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15家用人单位进行面试交流洽谈。服务功能区主要由咨询服务、求职与用人登记、信息、信息查询、职业指导、就业培训、档案管理、就业备案、就业援助等服务窗口构成,面积200平方米。新组建的人才资源市场在促进就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及稳定社会等方面,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8月25日上午,在xx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的xx区首次人才招聘会。突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公益性特征,邀请了鹰游集团、太阳雨集团、苏宁电器、久和置业、三吉利化工等30家强势企业加盟,提供了近500个岗位,岗位涵盖了用人单位的每个层面---中高层管理、一线操作、后勤服务等数十个工种。二是逐步扩大人事工作的服务范围,从单纯的事业单位人员,扩大到集体企业、民营企业、退伍士兵、新考公务员、政府雇员等,服务项目从保管档案、年度考核、开具相关证明扩展到代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职称等,切实解决了人员的许多后顾之忧。今年共新办理人事手续30人。
3、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职称工作在整个专业技术队伍和人才资源开发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认真做好职称评聘,更好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是人事部门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今年我们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由每年一次,更改为每个月办理一次,方便了符合初定条件人员的职称评定。同时做好各类职称考试报名工作。组织21人参加全国经济专业和江苏省职称外语考试资格报名工作,发放全国外语职称准考证30份,为92个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技术职务的初定手续,上报中高级评审材料192名。通过职称评定有效地提高了我区科技干部队伍人员的整体素质。
4、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考工定级工作。我们对工人考工定级报名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审核资料和档案,严格把关。据统计,全区共组织85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升级考核,其中初级工7名,中级工37名,高级工38名人,报考种类达13个工种。通过率达95%以上。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评聘5人,有2人通过省级考核。通过考试及技师考评,我区的工人等级结构已由初、中级居多,逐渐发展为以高级工占多数,中级初级次之的等级结构,工人技能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1、做好公务员网上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公务员公共管理知识及能力,从4月20日起全区公务员开始网上注册报名学习,全区共有573人参加培训。12月份,将对45岁以下公务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2、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今年我区共设报考职位6个,招考人数6人,报考我区共303人,经笔试进入面试18人,经面试进入体检6人,体检全部合格,在8月底前已全部报到上班。
3、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根据公务员法界定的公务员范围和市局的统一部署,上半年,对纳入公务员管理的本区各类机关人员状况,认真进行了调查摸底。9月份,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公务员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连人[2006130号)文件精神,我们于9月20日召开了全区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布置了全区的公务员登记工作。全区共有行政编制(含参依照、政法编制)772名,各单位上报人数共632人,目前材料已经过市人事局初审,登记工作将在11月30日全部完成。
4、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我们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在考核中坚持“规范考核行为、严格考核程序、提高考核质量、注重考核结果应用”的原则,认真组织行政机关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职务升降、职称评聘、工资级别晋升的重要依据。全区参加考核368人,优秀37人,称职317人,未定等次14人。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行政机关按规定对称职以上人员发放了年度考核奖金,为66名连续三年优秀人员调整了工资,发挥了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完善机制体制,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程
1、积极稳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政策性强,不仅是一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一件关系社会稳定的敏感之事。在改革过程中,我们从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入手,着力把好改制单位的改革方案制定关,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到目前为止,钟声幼儿园改制工作已基本结束;区二招改制工作已全部完成;晨辉·世纪星、苗苗、蓓蕾三家幼儿园,资产审计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资产评估。由于三家单位没有土地证、房产证,正在和有关部门协调办理中。
2、完善机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一是探索建立岗位(职位)管理的制度。上半年我们重点结合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工作对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进行了探索,并提出了设置的原则性意见。二是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审核。对于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严格按文件要求确定考核等次,对于优秀等次比例超过15%的单位要求其纠正。据统计参加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为3698人,优秀等次418人,合格3248人,基本合格5人,不定等次27人。三是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录工作。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上半年我们拿出3个事业单位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过在报纸和市人才网上公布招聘简章,共有15人报名。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程序,有3人被聘用。招考工作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同时我们也通过组织和参与,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
(四)加强管理和服务,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为提高人事部门的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深化勤政廉政意识,努力做好我区的人事人才工作。我们结合行风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各项日常工作开展较好。
1、做好教育系统教师核编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等部门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113号)精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核定一次。今年6月份,我们会同区教育局对我区的27所中小学进行调查摸底,在准确掌握每所学校的在校学生数、班级数的基础上,对我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
2、加强金猴信息系统管理工作。为加快机构编制管理的信息化进程,提高编制管理水平。我们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完成了全区机构编制的历史沿革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入库工作,并成功将所以信息导入金猴远程办公系统第二版数据库,目前金猴远程办公系统第二版已经进入试运行阶段。
3、做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今年完成事业单位年检108家,网上年检率100%,设立登记2家,变更登记23家,注销登记1家。全部登记材料都按照市局的要求整理归档。
4、认真做好工资福利工作。我区工资工作本着严格执行国家的工资、退休政策,积极稳妥完成各项调资任务。一是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2006年初工资正常晋升审批工作。调整了包括有5年考核称职及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人员、达到上一级别最高年限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满5、10、20、3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区调整达158人次,均从2006年1月起执行。二是根据相关任命文件,对48余名因干部调整、晋升级别人员、356名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79名工人等级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工资调整。另外还对9名新进人员、11名调动人员、27名晋升学历人员进行工资变动。确保全区干部职工调整后工资福利待遇的及时到位。三是认真审核审批退休手续,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退休人员的审核审批管理工作,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全年共审核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68名,企业退休人员158名,保证了工改实施前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工作的平稳进行。
5、认真做好企业干部生活解困工作。我区现有困难企业干部17名,均属团职以下职级。其中区属企业12名,市属企业辖区管理5名,还有自主择业干部辖区管理25名。今年以来,针对企业干部上访要求解决生活待遇问题,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各主管部门落实文件精神进行指导和督促。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干部上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发扬识大体,顾大局的精神,较好地维护社会稳定。
(五)围绕行政效能,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1、强化学习,提高素质。按照区委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活动,认真传达贯彻市机关效能建设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学习新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自觉性。
2、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紧抓内部管理,力求管理工作规范化。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增订和修订,出台了《2006年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暂行办法》,对岗位设置进行了重新调整,增强了按制度管人、办事的自觉性,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根据效能建设需要,相继出台了加强效能建设十项制度,较好地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推进。
3、强化监督,注重考核。加强社会监督,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加强政务公开,主要事项通过公开栏、政务网等形式实行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开展内部监督,每两月召开局务工作例会,建立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季度考核制,有效地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开展。
二、亮点工作
1、整合人力资源市场。7月份我们将区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合并,成立xx区人力资源版权所有市场。新组建的人才资源市场在促进就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及稳定社会等方面,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作。建立了市乡镇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设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实用人才培训,聘请了两乡一镇19个行政村的主要领导为农村劳务输出经纪人,取得了经纪人资格证,为30名在发展企业和民营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员申报了专业技术职称。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工作。从报名到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4、建立市新录用公务员锻炼基地。将新东办事处、新海办事处、路南办事处、花果山乡作为首批四个市新录用公务员锻炼基地。基地将承担全市新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的基层锻炼任务。10月20日下午,连云港市新录用公务员锻炼基地在新东办事处举行揭(授)牌仪式。
5、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根据公务员法界定的公务员范围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对纳入公务员管理的本区各类机关人员,进行了分类登记。
6、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到目前为止,钟声幼儿园改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区二招改制已进入职工安置阶段,11月初可完成改制的各项工作;晨辉·世纪星、苗苗、蓓蕾三家幼儿园,资产审计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资产评估。由于三家单位没有土地证、房产证,正在和有关部门协调办理中;区房开的审计工作已经完成,由于改制不涉及产权转让,暂未进行评估工作;云台房开和中西医结合医院正在进行审计评估工作。
7、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今年以来,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为抓手,以强化平时考核为切入点,采取三项措施狠抓机关效能建设。一是健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结合实际,健全完善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ab岗工作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下发了《2006年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暂行办法》,坚持用制度管人治事;二是强化监督,实行阳光行政。通过各种渠道公布投诉电话,从社会各界服务对象中聘请监督员10名,定期召开座谈会,切实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全面监督;三是加强督查,狠抓工作落实。采取抽查、突击检查、暗访和群众座谈等方式,先后对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多次督查,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三、难点工作
1、公务员登记操作难度大。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较复杂,人员存在转任、调任、混岗、混编问题,一些因职务、岗位的变动或竞岗等原因的特殊人员是否列入登记对象范围尚需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确认。
2、事业单位改制转企难度大。有的改制单位固定资产老化,没有产权证明,变现困难,有的可变资产少,远远满足不了改制成本支付。教育系统所属改制单位受上级条条文件精神约束,改制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
四、明年工作
(一)突出人才战略主线,抓人才队伍建设
1、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首先,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人才开发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量;其次,要确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鼓励人人奋发进取、努力成才、多做贡献,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再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不断创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最广泛、最充分地把各类人才聚集到我区现代化建设的大业上来。
2、研究出台相应的人才政策措施。根据当前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借鉴省、市及先进地区在引才留才方面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订引进人才及人才管理的政策文件。完善事业单位凡进必考制度,以进一步优化人才的使用环境。
3、大力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根据我区人才需求信息,做好面向外省市招聘人才工作。采取人才交流会、组团到外地招聘、网上招聘等活动,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办法,加大对各类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其他紧缺急需人才,完成市局下达的人才引进目标。
(二)突出改革创新,抓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
1、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对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革进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二是继续在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内进行分配制度和用人制度的改革,建立多元化的分配机制,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通过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上岗,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在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认真研究和解决未聘人员安置、富余人员分流办法,确保改革的稳定。
2、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利用金猴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推广编制远程办公系统,举办编制管理人员培训班,规范编制管理流程。
3、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举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提高事业单位法人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突出公务员法实施,抓公务员队伍建设
1、做好公务员工资套改工作。结合公务员法的实施,在全区公务员登记审批后,做好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同时探索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2、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根据市人事局的部署,做好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等相关工作。
3、完善公务员考核机制。根据省公务员法实施的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对我区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进行细化、量化,通过年度考核充分反映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机制。
(四)突出求真务实,抓人事人才业务工作
1、努力做好工资、退休审批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工资福利文件精神,规范和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结合公务员法的实施,做好全区工资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退休人员的审核审批管理工作。
2、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进一步探索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对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促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
3、切实做好干部安置工作。积极探索干部安置办法,确保圆满完成安置任务。同时,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和省关于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文件精神,努力做好企业干部的稳定工作。
4、认真做好人事各项日常工作。要认真做好及完善目标考核、来信来访、电话承办、人事宣传与调研等工作,推动人才人事工作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