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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管理制度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7-08 06:43:2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户籍管理制度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户籍管理制度

第1篇

[关键词]二元户籍制度 人才 管理

[中图分类号]D63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4-0063-01

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一直沿用按“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进行划分与管理的二元户籍管理体制,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尽管户籍改革呼声此起彼伏,时至今日依旧没有进行彻底改革。2010年国务院将户籍制度改革列入当年九大重点改革任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协调推进城乡改革。深化土地管理、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据公安部官方网站提供的信息,在2007年公安部承办的452件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中,涉及户籍管理的97件,占总数的21.5%。对于许多代表、委员就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提出的建议、提案,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会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等13个部门进行了户籍管理工作综合调研,形成了《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送审稿),正在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2007年送审,至今没有下文,看来户籍改革依旧阻力重重,何日破冰?还需耐心等待。

一、二元户籍制度框架内的人才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人才服务中心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为适应人才合理流动创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是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产物,它在人力资源配置从统包统配模式向发挥人才市场基础性作用模式的转换中逐步成长壮大的,开辟和发展了各项为人才服务的业务。实际工作中二元户籍制度框架内的人才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

一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矛盾比较突出。2012年全国新增就业1266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699万人。根据某知名社会调查机构的跟踪调查,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企业用人规模缩减,2013届毕业生求职难度增加,2013届高职高专毕业生签约率为35%,低于上届同期9个百分点;本科毕业生为38%,低于上届同期8个百分点;硕士毕业生为29%,低于上届同期7个百分点。调查表明,高职高专“有专业相关实习”的毕业生签约率为43%、本科为47%;硕士“有工作经历”的毕业生签约率为35%。

二是档案管理任务加重。人事是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经政府人事部门授权,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对各类人事事务提供社会化服务的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档案管理是工作的重要内容,随着近年来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档案管理工作任务越来越重。

三是异地就业人员档案管理弊端过多。由于受户籍制度限制,一些在大中城市工作的大学生档案无法实现就业地托管,只好把档案移交户籍所在地托管,造成人在外地工作,社会保险在工作地缴纳,人在千里之外就业,档案在户籍所在地保管。办理相关人才服务手续找人困难,签字更困难,这种人事对异地就业人员带来的不便是显而易见的。

四是造成人事档案与社会保险费缴纳地不一致。如今人事档案一般都考虑户籍所在地,许多高校毕业生在异地就业,在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由于受户籍制度制约档案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托管,这对于这部分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退休待遇造成新的不公。

二、做好二元户籍制度人才档案管理的对策

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二元制户籍制度已经严重阻碍了人才的合理流动,阻碍了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进行彻底改革已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社会和经济发展所必需的。最近媒体报道,明年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现在的问题是农业人口是否愿意市民化的问题,随着土地价格的不断飙升,如果继续延续二元制户籍制度,现在的农民究竟有几个愿意放弃属于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去换取非农业户口呢?

第2篇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范围内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户,以及承担未承包到户耕地保护责任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

第二条为严格保护耕地,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由市政府设立耕地保护基金。

第三条市国土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现状,负责耕地保护基金运作管理和制定年度分配方案,并会同市农委划定耕地保护的类别和对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财政局负责耕地保护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市农委负责耕地保护基金用于耕地流转担保和农业保险的运作管理;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民养老保险的运作管理。

第二章基金的来源

第四条耕地保护基金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筹集”的原则,由市和区(市)县共同筹集。其主要来源包括:

(一)每年市、区(市)县两级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二)每年缴入市、区(市)县两级财政的土地出让收入的一定比例的资金。

以上两项不足时,由政府财政资金补足。

具体解缴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制定。

第五条市和区(市)县所筹集资金全部纳入耕地保护基金专户,由市国土局统一管理,根据各区(市)县的耕地面积和类别进行统筹安排。

第三章基金的使用对象及标准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水田、旱地、菜地及可调整园地等。

第七条根据全市耕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对耕地实行分类别保护与补贴。具体类别划分及补贴标准如下:

(一)基本农田:400元/亩·年;

(二)一般耕地:300元/亩·年。

耕地保护补贴标准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耕地保护基金运作情况,建立相应的增长机制。

第八条耕地保护责任人是指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户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耕地保护责任人应当与区(市)县政府签订《耕地保护合同》,对耕地保护的地块、面积、类别、期限和补贴资金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四章基金的使用范围

第九条耕地保护基金的使用范围:

(一)耕地流转担保资金和农业保险补贴;

(二)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农户的养老保险补贴;

(三)承担未承包到户耕地保护责任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现金补贴。

第十条耕地流转担保和农业保险补贴。每年提取当年划拨的耕地保护基金资金总量的10%,用于对全市范围耕地流转担保资金和农业保险补贴。

第十一条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引导和鼓励我市农民积极参加养老保险,完善农民养老保险体系,并逐步实现城乡养老保险接轨,为农民向城镇转移创造条件。

以耕地保护补贴标准为依据,扣除耕地流转担保资金和农业保险补贴后,农民所获得的耕地保护补贴首先用于其购买养老保险。

为符合参保条件的每个农民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每户养老保险补贴由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平均分享。每户符合参保条件的人数出现增减情况时仍然平均分享;家庭参保成员有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并已开始领取的,其原养老保险补贴由其他家庭参保成员平均分享。

养老保险补贴直接划入农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购买养老保险的不足部分,由农民个人承担。参保农民按规定标准和时限缴足个人缴费部分后,可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提取耕地保护基金现金:

(一)每户耕地保护基金养老保险补贴总金额超过(每户参保人数×个人应缴费标准金额)的多余部分;

(二)不愿按规定标准和时限缴足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农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一次性提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资金;

(三)对签订了《耕地保护合同》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在扣除耕地流转担保资金和农业保险补贴后,每年定期按其保护耕地的面积给予现金补贴。

第十三条符合提取耕地保护基金现金条件的农户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需向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市)县社保部门核实后并共同出具提取证明,到指定机构办理领取手续。

第十四条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耕地保护基金补贴仍归农户;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流转后,耕地保护基金补贴仍归原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耕地保护责任仍由耕地流转前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或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承担。

第五章基金的管理

第十五条耕地保护基金实行统筹使用、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第十六条市和区(市)县财政部门负责耕地保护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以年度为单位,由市国土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根据区(市)县当年的耕地保护面积,按基金分配方案拨付到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的耕保资金专户,再由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将农民养老保险补贴划入同级社保部门。

第六章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国土资源部门采取遥感监测、实地检查等措施,对农民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耕地保护责任的履约情况进行动态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市和区(市)县监察、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耕地保护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和开通举报电话。对破坏耕地行为进行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者一定奖励。

第3篇

一、资料与方法

1、一般资料选取本院部分科室的80名护理人员,均为女性,将所有护理人员随机分为两组,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40例。其中观察组主管护师4名,护师12名,护士24名,对照组主管护师4名,护师12名,护士24名。两组在学历、年龄、性别、护理级别等一般资料上无显著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该阶段两组护理的患者总数差异不大无统计学意义(P>0.05),可进行对比。

2、管理方法对照组实行常规护理管理方法,观察组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①确定绩效考核指标。包括护理人员的工作量、工作强度、所承担的责任、工作风险、患者满意度等。根据这些指标来明确绩效考核的内容。

②建立绩效考核方式。各科室可通过建立绩效考核小组的形式,对护理人员的各项考核指标定期进行评价核实,并完善薪酬制度,将其每月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使工资具有严肃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的标准来发放工资。

3、观察指标观察并记录两组出现的护患纠纷和患者投诉情况;观察两组的护理质量,包括基础护理、心理护理、健康教育、技术操作、理论学习等各项指标,每项满分为10分。

4、统计学方法对上述两组各项记录数据进行分类和汇总处理,采取统计学软件SPSS16.0分析和处理,计量资料采取(±s)表示,采用t检验;对比以P<0.05为有显著性差异和统计学意义。

二、结果

1、两组的护患纠纷和患者投诉情况比较1年期间,观察组有2例护患纠纷、1例患者投诉,对照组有5例护患纠纷、5例患者投诉,观察组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其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

2、两组的护理质量各个指标比较两组护理质量各个指标比较。

三、讨论

第4篇

一、建立和完善经济户口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

在推行经济户口管理中,制度制定者如对制度没有准确的理解和把握,指导思想不明确或不十分明确,制定的制度内容和要求就可能缺少科学性和合理性,影响制度的实施和落实。全面推行和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制度,要从统一各级人员认识,加深对经济户口管理的理解;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经济户口管理制度这两个方面进行努力。

1.“经济户口、经济户口管理”的含义

笔者从客观实际和近年来各地工商部门经济户口管理的实践出发,进行分析和试定义。“经济户口”是指国家确定的部门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确立其合法存在的法律形式。它的外在表现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内在表现是经审核确认的登记事项。经济户口概念的含义在于:(1)确立“经济户口”是国家对市场主体的一项基础性的管理活动,是一项管理制度;(2)经济户口是市场主体合法存在的表现形式,经过法定登记,表明其合法存在,确定了其存在的合法地位;(3)经济户口有其依法确定的特定内容,如名称、住所地(经营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

“经济户口管理”的原本意义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法定职责对经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的存续、变化、消亡状况的管理。经济户口管理内容的单一和简单只能反映市场主体的一些基本情况,不能反映市场主体的主要情况。我们认为,“经济户口管理”应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市场主体设立经济户口,对其加强管理,将履行法定职责取得的市场主体存在状况和信用情况的管理信息,归入经济户口,加以整合和综合运用,以提高管理效能的工作过程。它反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履职情况,体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管理状况,是工商行政管理的新型监管机制。它包含以下几层涵义:(1)经济户口管理的主体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经济户口管理的对象是设立了经济户口的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经济户口管理的内容应是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4)这些信息是工商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管理活动所取得的;(5)经济户口管理要求工商机关对取得的相关信息充分合理运用。

2.开展经济户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从各地工商部门经济户口管理的实践可以看出,经济户口管理是工商部门针对自身职能职责和管理资源实际,为适应形势发展和市场主体发展需要,落实“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实现“四个转变”进行的一项创新工作。

经济户口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履行国务院赋予的对市场主体的管理职责。准确掌握市场主体的基础信息和相关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市场主体方面的信息服务;通过采取信用分类管理和严格责任制等方式方法,对市场主体相关行为进行有效监管,控减和防范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发生及危害后果,促进市场主体诚信度的提高,促进管理主体责任性的增强,进而实现良好市场秩序的形成和巩固。从愿望和实际来看,经济户口管理包含工商行政管理基本职能(登记注册及监管),运用其他相关(商标、广告、合同、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监管职能,进行机构重组、监管方式改进、运行机制调整和规范、现代化管理手段运用、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对市场主体进行有效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制度。

经济户口管理制度有其特定的指向和内容,它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诸多监管职能和内容,会随着工商行政管理形势的变化而不断改进和发展,它是工商行政管理的一项基础制度,但它不取代工商行政管理其他各项监管职能,它发挥作用的空间在于为工商行政管理各项管理提供平台,协调和运用各项监管职能,使它们相辅相成,统分结合,在对市场主体的管理上得到合理和充分运用。形成合力。

二、建立和完善经济户口管理制度的原则

经济户口管理本身是一项管理工作,又是做好其他监管工作(如商标、广告、合同、流通领域商品监管、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所要利用的工作平台,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不应当把其他的监管工作职能、内容完全包含在经济户口管理之内,也不可能全部包含在内。制定和完善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应当按照总局提出的“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实现“四个转变”的要求,切实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性原则

制定经济户口管理制度、进行经济户口管理、采取手段和措施都要依法而为,有法律依据。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还缺少对市场主体信用评定、信用约束的规定,适应经济户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还不全面,需要不断地予以完善。但现有法律法规中有许多是关于市场主体存在状况和具体行为管理的(如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法规、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实施这些法规,从中可以取得大量的市场主体各方面的信息。当前在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和制定完善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中,应当用活用足这些法规,并且为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创造条件和打下基础。加强经济户口管理,严格的执行法律和依法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

2.适用性原则

制度本身的内容和运作要切合实际,能把握和好操作;能提高工作效率;制度的成果满足社会和自身需要;制度的保障机制适合和有效。经济户口管理作为工商部门向社会提供的一个公共产品,是社会所需要的,而且应当是工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精华和重要成果之一。因而,经济户口管理能为社会带来效率和效益。

3.统一性原则

经济户口管理制度要在工商系统内全面统一推行。制定和执行统一的制度,规定统一的内容,实行统一的标准,以统一性推动全面实施,避免各行其是,实现整体效应。目前,经济户口管理工作仍处在各省自行实施和发展阶段。虽然发展有快有慢,形式多种多样,水平有高有低,但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经济户口管理工作的基础普遍有很大提高,形成了许多共识和相同、相似的做法,这为全国工商系统实行统一的经济户口管理制度提供了基础和条件。强调全系统的统一性,不排除各地在遵守统一原则下的自主性和创造性,而且要将各地创造的成功做法加以推广,不断扩大统一性,从而增强整体效能的发挥。

4.准确性原则

制度制定和完善中,要明确建立的经济户口及内容要准确真实,对市场主体的检查要真实、发现的问题和处理要真实,信息的录入要准确真实、信息的披露要准

确真实。市场主体的身份明确、“户口”清楚,这是经济户口管理得以顺利进行、取得预期效果的基本条件。目前,市场主体的失真现象还较多存在,在经济户口管理工作中要防止和避免信息搜集不全面、录入不及时、录入不准确、披露出差错等情况的发生。

5.激励性原则

制度应当注重激励措施的运用。对管理对象和管理者自身两个方面发挥激励作用,而且,作为综合运用工商各项管理信息的一项重要制度,理应在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实行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不只是单纯的掌握市场主体的信息,而是通过管理过程,确认和保护合法、制止和打击违法行为;并且通过对相关信息的搜集、整理、披露,对市场主体进行鼓励和约束。

三、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应发挥的功能

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主体履行监管职责的基础性制度,对工商部门全面履行各项监管职能和职责,实现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工作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制定好和执行好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不仅能促进市场主体行为的规范,又能实现对市场秩序的有效管控:不仅能促进管理者工作的规范,又能促进管理者工作责任心的增强和效率的提高:不仅能促进管理双方信用水平的提高,又能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体来讲,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应发挥以下主要功能:

1.明晰工作职责和目标的功能

经济户口管理,是工商部门运用自身的多种管理职能对市场主体进行的管理,在职能范围内管理好市场主体及行为是其工作目标。据此,经济户口管理制度相应地应当明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市场主体及行为的管理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和职责权限(级别管辖)的要求,各级工商机关都负有管理好管辖范围内市场主体的职责。具体来讲,一是要掌握各类市场主体的实际状况,总量是多少、各行业是多少、规模情况、发展情况等。二是掌握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包括守法经营状况和违法经营状况。三是对市场主体不规范行为的及时发现和治理,不同时期违法行为的重点,如何进行治理,治理的效果情况等。

2.促进工商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改进的功能

为了实现对市场主体的有效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经济户口管理制度需要对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进行研究和改进。各地推行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已经在改进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一是实行分级管理和属地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推进监管关口前移。二是实行常规监管、综合监管和信用分类监管等管理方式,促进全面履职和有效履职。三是实行行政建议、提示和警示、告诫和劝导、信息披露的激励与约束惩诫等新的管理方法,实现管理的人性化、合理化、有效性和指导性。

3.规范管理双方行为的功能

经济户口管理要反映两方面情况,一是市场主体的存续状况和信用状况:二是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管理状况。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市场主体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要求。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的要求,是管理者的管理内容,各行各业的市场主体,不仅要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共同规定(准则),也要认真遵守针对本行业的工商管理(具体)规定。

4.对市场主体管理绩效的评估功能

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作为工商部门管理市场主体的一项基础性监管制度。它不仅是一项促进工商部门落实市场主体监管职责的制度,也是体现工商部门履职状况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经济户口管理,工商部门应当准确掌握市场主体的真实情况,包括不同市场主体的存续状况:不同市场主体在不同时期的守法经营、违法经营情况,所占比例及增减情况;对违法经营的治理和效果(时效)情况,以及相同单位之间的横向比较和同一单位不同时期的纵向比较、考评等。

第5篇

第二条**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个体工商户名称进行登记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名称使用采取自愿原则。申请使用个体工商户名称并经核准登记的,自设立登记之日起依法享有名称权。

第四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名称登记机关),对个体工商户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核准直接冠以本行政区划名的个体工商户名称。

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可以委托个体工商户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核准个体工商户名称。

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同一名称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的,不得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同行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或近似。

个体工商户名称中不得有另一个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名称。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在名称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允许多个个体工商户经营其业务,被特许人经营场所不在同一市场或同一街道,可以在营业执照上标注具体路段地名等方法加以区别的;

(二)同一企业注册商标名称与本企业名称相同,经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的。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外国文字、标点符号等。

第七条个体工商户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一)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名称。经申请人申请,可以省略乡镇(街道办事处)名称,也可以在县(市、区)名称之后,缀以所在地的路段、社区名;

(二)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字号使用。从事餐饮、娱乐、洗浴、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作为字号,作为字号的阿拉伯数字不得少于2个;

(三)行业应当反映其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其行业表述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四)个体工商户名称可以使用厂、店、门市部等作为组织形式。在不对公众造成误认的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名称可以省略组织形式。

第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使用:

(一)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但是行政区划名称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二)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其简称、部队番号;

(四)带有封建色彩、不良文化,破坏社会公序良俗,有损国家形象、社会公共利益,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文字;

(五)带有政治色彩的文字;

(六)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文字;

(七)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服务来源造成误认的世界知名企业名称或品牌;

(八)119、110、12315等具有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特殊含义的数字;

(九)冠以中心、总部、商城等组织形式与行业种类、品种数量、营业面积及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的;

(十)其他不恰当的文字或数字。

第九条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注册,其经营范围中涉及注册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并需要使用许可项目名称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也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需要变更个体工商户名称的,应当申请名称变更登记。

第十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经营者或经营者委托的人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名称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三)经营者委托人办理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人的身份证明;

(四)名称登记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名称登记机关受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或受理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申请后,应当当场作出准予或驳回的决定,对驳回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驳回的理由。

个体工商户名称经预先核准后,登记机关应当向申请人当场出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的保留期为6个月。有效期届满,申请人仍未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或者变更登记的,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延期。

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申请取消或被行业主管部门撤销有关业务经营权,而其名称又表明了该项业务时,个体工商户应当在取消或被撤销该项业务经营权之日起30日内,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名称。

第十四条在同一名称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

(一)与其他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的;

(二)与注销登记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但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除外;

(三)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

第十五条名称登记机关在核准个体工商户名称时,应当对下列文字在**市范围内所有行业实施字号保护:

(一)中国驰名商标;

(二)安徽省著名商标;

(三)**市著名商标;

(四)**市历史悠久的字号、商号。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在有效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个体工商户变更名称,在其名称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前,不得使用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个体工商户名称经登记注册后,名称使用未满1年的,无特殊原因不得申请变更。

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从事商业、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名称招牌、牌匾可适当简化,但不得误导社会公众。

第十八条个体工商户名称可以随经营活动整体转让。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原名称,并凭整体转让协议和转让方的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名称核准登记。

第十九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条上级名称登记机关对下级名称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进行监督。

(一)对预先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责令名称登记机关进行纠正;

(二)对已经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令登记机关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认定为侵权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应当责令个体工商户变更。

第二十二条名称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完善个体工商户名称核准登记档案和个体工商户名称数据库。

第6篇

【关键词】血液灌流;救治;危重病人;观察及护理

文章编号:1009-5519(2008)16-2496-02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B

1 资料和方法

1.1 临床资料:65例重度药物或毒物中毒患者,其中男23例,女42例,平均年龄46岁,均属口服致毒药物或毒物。36例有机磷农药中毒,14例老鼠药中毒,15例安眠药中毒。

1.2 方法:血液灌流(HP)采用珠海丽珠医用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生产HA 330 ml合成树脂灌流器,机器为费森尤斯4008B,在病房或ICU用单泵即可,采取锁骨下静脉、股静脉或颈内静脉插置双腔留置管作为血液通路,血流量150~250 ml/min,抗凝剂使用普通肝素,有出血倾向者用低分子肝素,治疗时间2~2.5 h,回血时用空气缓慢回收。

1.3 治疗前准备:进行操作前,要确保电源正常供给,各种抢救物品和器材齐全,并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以免因急救物品不全或无法使用而影响对患者的救治。另外,与HP技术相关的灌流器、管道及特殊物品亦应准备2份,避免非专科病房临时组织物资的不便。

2 护理

2.1 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神志变化、瞳孔反应等,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道分泌物过多的昏迷患者,应将头侧向一边,并及时清除口腔、鼻腔分泌物,防止分泌物误入气管。若血压明显下降,应立即减慢血流速度,去枕平卧,使用升压药,扩充血容量,如补液及输血、白蛋白、血浆等。但药物应在血路管的静脉端注入,或经另外的补液途径注入,否则药物被灌流器吸附,达不到有效浓度。若患者在灌流之前血压已很低,则可将充预充液的管路直接与患者的动静脉端相连接。HP之前大多患者由于药物影响处于昏迷状态,随着HP的作用,药物被灌流器逐渐吸附,1~1.5 h后患者逐渐躁动、不安,需用床档加以保护,以防坠床;四肢和胸部可用约束带进行约束,但不能强按患者的肢体,防止发生肌肉撕裂、骨折或关节脱位;背部应垫上软垫防止背部擦伤和椎骨骨折;必要时用包有纱布的压舌板垫在患者的上下齿之间,防止咬伤舌头,并注意舌后坠。

2.2 保持体外循环通畅:导管应加以固定,对躁动不安的患者适当给予约束,必要时给予镇静剂,防止因剧烈活动使留置导管受挤压变形、折断、脱出,管道的各个接头须紧密连接,防止滑脱出血或空气进入导管引起空气栓塞。严密观察肝素抗凝情况,若发现灌流器内血色变暗、动脉和静脉壶内有血凝块,则应调整肝素剂量,必要时更换灌流器及管路。

2.3 如用简易的血泵做HP,没有监护装置,则必须严密观察是否有凝血、血流量不足和空气栓塞等情况。如动脉除泡器凹陷,则提示血流量不足,应考虑动脉穿针是否位置不当、动脉管道是否扭曲折叠、血压是否下降;动脉除泡器变硬、膨胀,血液溢入除泡器的侧管,提示动脉压过高,灌流器凝血;若同时伴有静脉除泡器液面下降,则应适当增加肝素的用量;在无空气监测的情况下,一旦空气进入体内将会发生严重的空气栓塞,因此要密切注意各管道的连接,严防松脱,注意动静脉除泡器和灌流器的安全固定。

2.4 若患者在灌流1 h左右出现寒战、发热、胸闷、呼吸困难等反应,可能是灌流器生物相容性差所致。可静脉注射地塞米松,给予吸氧,不要盲目终止灌流以免延误抢救。本组有2例患者出现这些症状,经上述处理后症状缓解继续进行HP。

2.5 观察反跳现象:HP只是清除了血中的毒物,而脂肪、肌肉等组织已吸收的毒物不断释放、肠道中残留毒物的再吸收,都会使血中毒物浓度再次升高而再度引起昏迷,会出现昏迷――灌流――清醒――再昏迷――再灌流――再清醒的情况。因此,对脂溶性药物,如有需要,应继续多次灌流,直至病情稳定为止。如有条件,应在灌流前后采血做毒物、药物浓度测定。

2.6 进行心理护理:多数药物中毒患者都是因对生活失去信心或与家庭成员、同事发生矛盾而服药,故当患者神志转清时,护士要耐心劝解、开导、化解矛盾,使患者情绪稳定,从而积极配合治疗。

3 讨论

第7篇

doi:10.14033/j.cnki.cfmr.2017.12.04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7)12-0076-03

重症监护室(Intensive Care Unit,ICU)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抢救危重患者的重要场所,患者病情发展快、病情危重、死亡率较高,与医院其他病房相比,设备仪器多、患者接受的侵入性操作多,且负性情绪较为明显,对临床护理工作的要求较高[1]。现阶段,在ICU危重患者护理工作中融入护理关怀理念,在提高医院整体护理水平中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主要探讨了护理关怀理念对ICU危重患者护理质量及满意度的影响,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6年1-6月,对笔者所在医院108例ICU危重患者进行研究,随机分为观察组、对照组,各54例。观察组男30例,女24例,年龄18~68岁,平均(45.24±2.34)岁;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15例,高中18例,大专及以上21例。对照组男31例,女23例,年龄18~69岁,平均(45.31±2.33)岁;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14例,高中20例,大专及以上20例。两组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次研究已通过医院理论委员会审批,患者均在知情状态下自愿参与本次研究。患者入住ICU时间超过2 d,能够配合完成护理工作。排除有认知障碍、沟通障碍及智力障碍患者。

1.2 方法

对照组开展常规护理,主要包括日常生活护理、用药指导、输液护理、健康教育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在此基础上,观察组将护理关怀理念融入护理工作中,具体内容如下:(1)应用关怀理念营造舒适的病房环境。ICU病房的环境尽量体现出家庭的温馨及舒适,保持室内环境清洁、空气新鲜、光线柔和、温度舒适,在进行护理操作时要尽量减少噪音的产生,适当调整监护治疗仪器及呼吸机的声音,尽快处理仪器的警报声,在夜间尽量减少医疗及护理活动,保证患者的睡眠质量。(2)应用关怀理念进行心理及生理护理。在护理工作中要采用和蔼可亲的态度及通俗易通的语言与患者交流,告知患者亲属探视时间,对于情绪较差的患者要主动与其交流,并耐心倾听患者主诉,给予心理疏导,提高患者心理舒适度。在生理护理工作中,关注患者面部表情变化情况,重视其生理疼痛问题,告知患者疼痛属于正常的生理现象,对其进行疼痛相关的健康知识宣教,让患者能够正确接受;对于疼痛严重患者遵医嘱适当给予镇静、镇痛药物,减轻其疼痛程度。(3)采用关怀理念进行多样化的沟通。对于采用呼吸机治疗或气管切开治疗的患者,因其语言表述受限,可引导其采用手语或纸笔进行表述;在抢救患者或死亡患者时要及时用布帘进行遮挡,防止加重其他患者的心理负担。手、足及头部均活动受限者,要有专人员进行守护,指导患者通过口型、睁眼、闭眼等方式进行消息的传递,以便于开展护理操作。

1.3 观察指标及评价标准

记录两组患者SAS评分、SDS评分、睡眠质量评分、疼痛评分及ICU监护时间等指标。(1)SAS评分、SDS评分。采用SAS评分、SDS评分对两组研究病例焦虑、抑郁等负性情绪进行评价,评分>50分表示患者发生了焦虑症状及抑郁症状,分值越高表明患者焦虑、抑郁程度越严重[2]。(2)睡眠质量评分。选择匹兹堡睡眠质量指数量表对患者睡眠质量进行评价,该量表分值为0~21分,分值越高表明睡眠质量越差[3]。(3)疼痛评分。采用视觉模拟评分法对患者疼痛程度进行评价,分值为0~10分,分值越高表明疼痛越严重[4]。(4)护理满意率。采用医院自制护理满意度量表对患者护理满意程度进行调查,调查表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心理舒适度、医疗环境、服务态度及治疗环境等内容,分值为0~100分,其中90分以上(包括90分),表示非常满意;分值为70~89分,表示基本满意;分值低于70分,表示不满意。护理满意率=非常满意率+基本满意率。

1.4 统计学处理

数据用SPSS 19.5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字2检验,P

2 结果

2.1 两组研究病例护理质量对比

观察组ICU监护时间(2.38±1.05)d,明显短于对照组的(4.37±1.21)d。观察组SAS评分、SDS评分、睡眠质量评分、疼痛评分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 两组研究病例护理满意率对比

观察组、对照组护理满意率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字2=5.939,P

3 讨论

现阶段,人们的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及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医疗模式也不断发生变化,采用传统“以疾病为中心”的护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人们多样化的护理需求,护理工作也要紧跟时代步伐作出调整[4]。近几年,“以人为本”的新型护理理念逐渐在医院护理工作中开展,在护理工作中积极开展“以患者为中心”的新型护理模式,将护理关怀理念融入到患者护理工作中,在提高?t院护理质量,保证护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同时,可大大提高患者护理满意率,体现了患者在整个医疗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最大程度满足了现代人们多样化的护理需求[5]。

第8篇

关键词:血液灌流;百草枯中毒;护理

百草枯中毒严重时可导致多器官功能障碍(MODS),其中肺是主要靶器官,可导致肺纤维化。因无特效解毒药及救治方法,死亡率极高,高达80%以上,故探讨其救治方法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1]。血液净化技术对治疗中毒患者的效果显著,特别是血液灌流对分子量大的脂溶性或与蛋白结合的毒物或药物中毒患者疗效好。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患者共20例,2013年1月~12月收入急诊科,其中男12例,女8例,年龄12~50岁,平均年龄32岁。所选病例全部经口服中毒。口服20%百草枯剂量5~100ml,中毒至入院时间30min~20h。治愈9例,放弃治疗1例,死亡10例。

1.2方法 入院后阻断毒物吸收,立即给予催吐、洗胃、导泻。给予珠海健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HA230加HA330树脂型灌流器交替灌流连续使用3d,再使用HA330灌流器1次/d共3d血液灌流治疗方法促进毒物排出。使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联合环磷腺胺防止肺损伤。自由基清除剂:还原型谷胱甘肽、依达拉奉。抗氧化剂:乙酰半胱氨酸、维生素C、维生素E。抗炎剂:乌司他丁。拮抗剂: 普萘洛尔、维生素B1。预防性应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可能对防治肺纤维化有一定作用。其他支持对症治疗。

2护理

2.1保持呼吸道的通畅 保持室内空气新鲜,鼓励患者深呼吸,用力咳嗽,给予拍背,协助咳痰,积极进行肺功能锻炼。呼吸道分泌物多无法咳出时及时给予吸痰,保持呼吸道通畅。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观察有无发绀以及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不适, X光片或CT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百草枯被摄取后在肺内产生氧自由基,引起细胞肿胀、变性、坏死。应严格限制吸氧,由于肺内高浓度氧会增加中毒患者的肺部损伤。PaO240mmHg或ARDS时吸氧,尽量给予低浓度氧疗。不能纠正者行气管插管接呼吸机辅助呼吸。禁止使用高压氧。使用呼吸机期间,及时调低氧浓度。

2.2阻断毒物吸收 催吐、洗胃、导泻。院前无洗胃机时可指导患者刺激咽喉部进行催吐洗胃。有洗胃机时尽快洗胃,插胃管动作轻柔,洗胃液首选清水,也可用肥皂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直至清亮无味为止。洗完胃后口服吸附剂白陶土15~30g/次,3次/d。边远地区无白陶土时可就地取材取泥浆水过滤煮沸消毒后口服,使百草枯灭活。口服20%甘露醇250ml导泻,观察大便次数及性状,做好肛周皮肤护理。遵医嘱合理补液。

2.3血液灌流的护理 血液灌流是通过灌流器中的吸附剂,清除毒素,后将净化了的血液输回体内的一种治疗方法。百草枯为脂溶性大分子毒物,血液灌器HA230对其有较高的吸附能力。HA330可清除百草枯中毒导致的炎性因子,阻断炎症反应,达到治疗目的。主要用于清除炎性介质[2]。给予HA230加HA330灌流器交替灌流连续使用3d,再使用HA330灌流器1次/d共3d血液灌流治疗方法。

灌流前准备:将各管路衔接紧密并使灌流器充分肝素化,冲洗管路时,需用手轻拍及转动灌流器,将管路及灌流器中的气泡排干净并使灌流器肝素化时间充分,避免凝灌。禁止将灌流器在金属器械上敲打,防损坏灌流器。

灌流中:协助医生使用双腔静脉导管行股静脉置管。抗凝采用全身肝素化的方法,先用HA230灌流器灌流后用HA330灌流器再进行灌流,灌流时间为120~150min/次。每天抽血查血小板和血凝四项,根据结果调整肝素的用量。有凝血功能障碍和出血倾向的患者给予无肝素化灌流,无肝素化灌流时要防止凝灌。冬季调高室温至27~29℃,对血液管路保温可将温度调至38~39℃,血流量要在100ml/min以上,每30min用生理盐水冲洗并转动灌流器一次。一旦发现血液灌流装置的管道或灌流器内有血凝块,立即停止血液灌流,追加肝素静脉注射,患者取半坐卧位。更换血液灌流装置的动、静脉管道或灌流器后继续给予血液灌流。血小板下降者给予输注血浆。血液灌流与血液滤过、血液透析合用时,应将灌流器串联在透析器前,防止凝血。在血液灌流时,要严密观察,禁止空气进入患者体内。当发现患者胸部不适,呼吸困难,紫绀,血液灌流管路抖动时应观察管路中有无血凝块或者气泡。有少量气泡首先确认动脉管路处三通接头是否关闭,如未关闭立即给予关闭。各管路连接不紧有漏缝应将管路连接紧密。

血液灌流结束后,用空气或100~200ml生理盐水回血。用鱼精蛋白中和肝素,用量与肝素之比为1:1。拔除中心静脉导管后给予压迫穿刺点止血,效果不佳者给予含去甲肾上腺素的纱块加压包扎出血。观察患者出血情况,避免不必要的穿刺。对淤青及肿胀部位给予硫酸镁纱块及土豆片外敷。

2.4并发症的观察和预防 并发症:MODS 措施为密切观察患者有无黄疸、肝区疼痛、腹胀等情况及生命体征,尿液的性状、颜色、量,记录24h出入量,及时准确的采集标本,检测患者肝肾功能、电解质、血气分析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生处理;遵医嘱给药,并密切观察药物疗效及副作用,必要时行血浆置换。

2.5饮食护理 禁食期过后鼓励患者进食。早期选择高维生素、优质蛋白、高热量的流质饮食,如豆浆、牛奶、米汤等[3]。逐渐加入鸡蛋、肉等高蛋白、高维生素类食品,咽喉部疼痛影响进食时,可在进食前给予生理盐水+利多卡因稀释后含漱,减轻疼痛,必要时给予鼻饲,胃肠外营养支持,以保证营养供给。

2.6皮肤黏膜护理 百草枯具有腐蚀性,有皮肤接触者,立即脱去被百草枯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百草枯腐蚀皮肤者,皮肤破溃处用双氧水、生理盐水清创后给予复方桐叶烧伤油适量外擦,保持局部湿润。百草枯眼接触者现场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20min,到医院后先用生理盐水清洗后给予贝复舒眼药水和左氧氟沙星眼药水交替滴眼,睡前给予贝复舒眼药膏涂眼。口服患者可出现口腔黏膜溃疡。注意做好口腔护理,保持口腔清洁,每日早晚刷牙后用复方氯己定含漱液含漱。

2.7心理护理 百草枯中毒具有开始无明显症状,后病情逐步加重的特点。医护人员需与患者及家属做好疾病知识宣教,使其做好思想准备,并且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积极配合治疗与护理。倾听患者诉说,关心体贴患者,尽可能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与患者家属谈心,嘱家属多劝导、鼓励患者使其鼓起生活的勇气。未用完的百草枯溶液,要加强保管,避免幼儿误服和高危人群接触服用。

3结论

临床尚无急性百草枯中毒的特效解毒药物,对其救治仍处于探索中。尽早采取措施清除进入体内的毒物是成功救治急性百草枯中毒的基础。血液灌流是救治急性百草枯中毒患者有效方法,高效、优质的护理措施在保证救治成功中起到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郭利涛,刘昱,张蕾,陈利红、王雪.血液灌流救治百草枯中毒方法探讨[J].重庆医学,2013,5(42):55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