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27 19: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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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公安部《紧急通知》和紧急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吸取“8.20”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联动、集中整治”的原则,开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治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好转与稳定。
三、工作职责
(一)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查处整治客车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超载、无牌无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准驾资质不符、不按规定让行、乱停乱放、违法占道、闯红灯、越线行驶、农用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不具备送子车的规定标准接送学生的车辆、不服从交警指挥和疏导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乡镇派出所按照哈市公安局《关于明确乡镇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工作职责的决定》的规定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承担起对辖区驾驶人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登记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实行户籍化管理,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会同交警、农机监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三)交通运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查处整治营运车辆无经营许可证、无从业资格证、二级维护超期、不按批准的线路班次运营、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站外揽客、出租车异地经营、不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调配、指定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
(四)农机监理部门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查处整治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私自拼装改装、长期脱检,以及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行为。
(五)各乡镇都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支持、协助、配合交警、交通、农机监理等职能部门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六)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配合交通部门落实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做好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排查、登记,为有关部门整治提供可靠信息。
四、工作措施
(一)以公安交警部门为牵头单位,全面启动交通安全检查站,实施部门配合,联合执法,各自依据法定工作职责和管辖权限,从严查处各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交警辖区中队、交通运管分站、农机监理站分站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共同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工作,对辖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三)严格执法。各单位在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及造成的危害后果从严进行处罚,做到交通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决不能留下安全隐患。要造成一种管起来、严起来、紧起来的高压势态,该罚款的罚款,该扣分的扣分,该吊扣的吊扣,该拘留的拘留,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产生震慑作用。
(四)规范执法。公正、公平、规范和理性、平和、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程序、规定、标准,执罚必须到章到条到款,防止执法的随意性和,认真解决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严禁任何形式的代收代缴和勒拿卡要,防止公路“三乱”行为发生。
(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集中宣传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整治工作浓厚的社会氛围。
(六)各单位要负责加强对参加联合执法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参加联合执法,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各单位要保证人员、车辆、装备按时到岗到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三)组织协调,密切配合。参加联合执法的相关单位要对参与执法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共同完成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四)各单位要自行负责参加联合执法的车辆、燃料及人员经费等。
(五)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各有关执法单位,共同抓好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一、时间安排
按照省政府、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从6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止。
二、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
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要实现“一个下降、一个不发生、一个规范”的工作目标,即: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要比去年同期下降;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规范城乡道路行车秩序,全力遏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工作重点
1、加大对车辆超员、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证营运、疲劳驾驶和县乡村级公路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规载人以及报废车、拼装改型车、无牌无证车上路行驶的整治力度。同时,对7座以上客运车做到逢车必检,认真登记;对所有悬挂辽O号牌的车辆进行整治,包括:牌证不全、套挂、挪用、转卖给个人的;使用报废、拼装、盗抢、走私车的;驾驶辽O车辆违反交通法规等。按公安部“四个一”要求,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货车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对客运驾驶员进行一次面对面的教育。
2、排查整治黑点路段及事故易发的危险点段,省级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周边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整治措施有效可行。
3、整顿驾驶员队伍,规范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4、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县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副局长尹广彬兼任。
四、工作措施及分工
这次整治工作以公安局为主体,交通局、运管、路政、农机局、安监局、教育局等部门和单位协作、配合。专项整治中,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检查相结合工作方法,突出重点,治理难点,对重点路段加强管理,加大路面巡控力度,增加路面见警率。全县设6个检查站,对过往7座以上客运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做到逢车必检、详细登记。同时,狠抓源头管理,加强客运车技术检验,排除隐患。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一)公安局主要工作:
1、加强对城镇街面交通秩序整治及农村道路安全巡防工作,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加强管理,死看死守。
①清理城乡无牌、假牌、套牌、假军照、改型车、一牌多挂等机动车,发现一台查扣一台。
②清理上路行驶的报废车,发现一台销毁一台。
③对乱停乱放、争道抢行、随意调头、闯红灯、闯禁行路的各种机动车辆发现一台处罚一台。
④搞好岗勤指挥,站好形象岗,确保城镇交通井然有序。
⑤严厉查处营运车超员、超载。并坚决进行卸客卸货转运。
⑥严厉查处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和超速行驶行为。
⑦依法从严处理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客运输。
⑧认真清理农村占道集市。要会同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对占道经商进行清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⑨搞好黑点路段,事故易发段排查工作,随时上报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解决。
⑩加强校车管理。杜绝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超员及违法车辆接送学生。
2、严格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教育,把住车辆和驾驶人审核关。
3、抓源头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
①抓源头管理,严把车辆出入关,防患于未然。公安交管部门要派专人在客运站进行安全检查,杜绝超员车、病车出站。要组织人员对大、中、小型客车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性能检验。
②要与各大运输单位、乡镇及驾驶人、车主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并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交通安全责任不落实的,经常发生交通事故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发生死亡以上事故的,涉及到的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倒查,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③要严格执行车辆检验规定。逐一上线检测,坚决杜绝只收钱不验车发放合格证现象。在日常车辆检验中,对车型、大架号、发动机号、颜色与档案不符或有更改的,扣留机动车,进行核查。
4、做好交通事故查处工作,制定特大交通事故现场处置预案。减少涉法上访案件。
(二)交通局主要工作:
交通局重点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检查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进行全面排查,对已排查的交通事故黑点路段进行整治,并督促检查,确保交通安全。同时,狠抓源头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对客运企业、运输企业做到车辆出行安全例检,杜绝病车出行。
交通运管部门要采取城乡交替堵卡和流动巡查方法,整治非法营运车辆,特别是假牌、套牌、农用车、三迪车、港田车、拖拉机等非法载人营运的,要从重从严处罚。
交通运政部门要加大对超限运输车的处罚。
(三)农机局主要工作:
农机局要加强对我县拖拉机从事道路运输,农事作业中违法载人、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的排查和治理,依法进行监管。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机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同时,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
(四)安监局主要工作:
安监局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和农机安全监管。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要把交通宣传列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要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督和考核体系中,强化监督和监管。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帮助解决涉及农村交通安全的重大问题。同时要按照“四个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事故责任追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追究事故责任,惩处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五)教育局主要工作:
教育局要加强对中小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教育。要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对接送学生的校车进行排查登记、管理,教育学生不乘农用车、报废车、无牌车等,确保学生安全上、下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农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作为公安交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克服畏难、厌战情绪,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求真务实,齐抓共管。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交管会,派出所所长任交管会主任,派出所要设交通专管员,参与交通管理。交警部门要对农村派出所交通专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经常对农用车辆及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二)周密部署,科学摆布。各部门要针对我县特殊的道路交通环境,以及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和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安排管控力量,采取超常的工作措施,做好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1、关于应当减少或免除企业危化品管理软件的使用费的问题
根据科技强警规划要求,市公安局自2014年3月开始,组织对剧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调研,经过反复的考察、论证和征求意见,确定了软件开发公司,并在征求企业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试点运行并逐步推广。目前,企业通过淄博市剧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即可实现申请、出证 网上办理,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和公安机关的服务水平,为群众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交通成本,各企业用户普遍反映良好。至于企业所交的软件开发费用,均由软件开发公司收取,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2、关于应加大对校园安全的执法力度的问题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根据《淄博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对全市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督察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将校园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在督促指导学校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的同时,选派2800余名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社区民警深入校园,通过开展警校共建、创建平安校园等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安全防范教育和灾害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儿童的防范意识和防卫能力。二是抽调民警对城区各学校、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段现场维护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三是派出所和基层交警中队将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作为巡逻防控的重点,及时调整巡逻区域、时段,落实巡区、巡段责任制,特别是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增派巡逻力量,扩大巡逻覆盖面,强化社会面控制力度,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努力减少校园及周边各类案件的发生,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
3、关于学校周围公共道路交通比较混乱,需要规范的问题
由于上学放学时段接送学生的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道路拥堵,交通秩序混乱。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直没有放松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了校园周边秩序管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在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路段,加强巡逻管控。组织民警深入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助学岗活动,落实校园周边路段民警岗位责任制,做到定岗、定人、定时、定责,在上下学高峰时段指挥疏导交通,排放车辆。结合正在开展的预防整治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重大隐患百日行动,严查严纠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违法停车、校车超员和不按规定让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严管高压态势,确保校园周边道路的安全畅通。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置校园助学岗89处,有效净化了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环境。
4、关于交警部门应严格执法,对禁行道路应严格执行禁行;进一步加强对交通信号的管理和酒驾的管理的问题
一是为严禁大货车进城,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在各区县城区外围道路出入口均设置了禁行标志,各交警大队还成立了夜巡队伍,加大了路面巡查力度,从严查处大货车进城等交通违法行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禁行道路的管理,严查严处各类禁行车辆闯禁行区域违法行为,保持对此类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二是在酒驾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中,严格落实查处酒驾四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实施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起,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今年1-8月份,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4115起,醉酒驾驶130起,暂扣驾驶证3354本,行政拘留115人。
5、关于个别车管所有社会人员违规车辆年检业务的问题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中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推行了引车员免费替群众上线检测车辆服务举措。二是引导合法中介在车管所设立车管业务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有偿车管业务代办服务。三是会同工商等部门对非法中介人员进行严厉打击。通过以上措施,较好的打击了车管所周边存在的非法中介人员,净化了办公环境,切实维护了广大办事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后,公安机关将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非法中介的严打态势,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不受侵害。
6、关于市内很多公交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而且在路口经常违章超车,交警管理不力,带来隐患的问题
对于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自11月1日开始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对公交车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同时抄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高其违法成本。并会同公交公司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上交通安全课,摆放展板,发放材料,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的守法意识和文明行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