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9 05:15:1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科学主义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荣格 分析心理学 方法 多元论者
C.G.荣格以其博大精深的思想成为20世纪影响深远的心理学家与人文思想家。现代社会物质力量的强大,使精神逐步丧失。现代人失去了自我。正基于对此深刻的认识与体验。荣格力图为精神找到自己的地位,使现代人重返精神家园。然而,一方面西方物质资源的高速发展,精神成为物质的附庸而需要拯救,另一方面西方的传统文化却没有足够的能力做到这一点,所以荣格在研究与治疗实践中求助于东方文化。因此,荣格的思想特受东西方的关注是理所当然的。不仅如此,他的方法也具有强大的魅力。理论与方法是分不开的,深刻的理论必有相应的独特的方法,就像荣格一向声称的那样,出于对精神的高度尊重和对心理复杂性的高度敏感而无意建立系统的理论。荣格在方法上也表现出高度的灵活性和富有成效的创造性。可以说荣格是一位出色的方法多元论者。
一、字词联想法
荣格的第一个重要的理论就是情结理论。荣格在写精神病博士论文时用一张写有100个刺激字词的表对被试进行测试。主试每次念一个词,要求被试尽可能快地对进人心目中的第一个单词作出反应,并用秒表记下反应时间,然后把这些刺激词再念一遍,让被试重复他先前的回答。在实验中,荣格发现,有时被试对某些词作出反应要花费相当多的时间,而被试又对造成反应延迟的原因解释不清。荣格猜想这可能是由于抑制反应的潜意识情绪引起的。于是他把反应时较长的刺激词、回忆错误的反应词和重复反应词叫“情结指示词”。通过进一步分析,荣格于1904年提出了情结理论。并且他的字词联想法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与一些生理指标的测试结合起来,即用各种装置分别以图表法记录被试情绪对他的脉搏和呼吸的影响,并测量出皮肤电的大小变化,这样字词联想法就成为了解情结和心理治疗的一种重要的方法。至今,在许多精神病院里仍然使用这种方法来探察心理症结。此法也常用来审问犯人,荣格曾对伦敦的听众说:“在苏黎士时,每当有棘手的犯案,法院就把我找去,我是他们求助的最后一根稻草。”
荣格的这个贡献使情结这个词成为日常用语,而且由字词联想法发展而来的测谎仪对犯罪心理的研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当然,字词联想法与情结理论也使荣格赢得了国际声誉。拜读了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后,1906年荣格不顾E,布洛伊尔和P,雅内两位恩师的不快给弗洛伊德寄去了《联想研究》,虽然“情结”是荣格自己独立的发现,但他愿意以自己的研究成果证明弗洛伊德的当时受到孤立与冷落理论。荣格的加盟使弗洛伊德倍感兴奋。在《回忆、梦与思考》中,荣格说弗洛伊德把他称为“皇太子和继承人”。从此,这两位心理学巨人开始了友谊与冲突。1909年,他同弗洛伊德一起应斯坦利・霍尔(StanleyHall)的邀请参加克拉克大学二十周年校庆。
其实字词联想法早就被高尔顿和冯特利用,但他们并没有发现更重要的心理意义。因此,字词联想法的应用与发挥充分体现了荣格高度的创造性与深邃的洞察力。正如E,A,贝纳特在《荣格分析心理学的理论与实践》的前言所说的那样,有些人对荣格如此强调字词联想法感到吃惊。因为此法早已为人们所摒弃。荣格对字词联想测试所做的实验取得了出乎意料的、极有意义的结果。其中最有价值的,就是发现了无意识的自主性质。
二、综合构造法
荣格支持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的基石――《梦的解析》,称这个方法是通向潜意识领域的帝王之道(The roy,alto theunconscious)。但在荣格看来,弗洛伊德与阿德勒的方法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把病人患病和做梦的原因予以简化,还原为纯粹的生物或纯粹的个人的野心,从而掩盖了其完整性。所以,他认为这种还原的方法在某些场合虽然有其合理性和实用性。但与此同时也有极大的局限性,不能充分地利用梦中的资源。荣格就认为弗洛伊德从梦中寻找情结,而他则认为“释梦要使病人知道潜意识对病人的情结做了什么,为何种目的做准备”。在《梦的解析》中,梦的内容是可以被现实来解释的,荣格认为这是客观的解释,如果用主观的分析来解释梦,这种解释就很容易把梦的内容带回自己的分析中,而不是将它与主体分离。面对客观世界,这样的解释称为综合性的解释而非分析性的解释。荣格意识到,分析的方法如果只是一种分解的方法,那么随之而来的就应该是某种综合的方法,即一种不是将梦简化还原,而是“扩充”其意义的方法,他把这种方法叫作“综合构造法”(synthetic analysis)。
综合构造法着眼于主体本身,不是将梦的复杂内容打碎还原为对外部情节的回忆,而相反,是将梦的内容视为主体本身的种种倾向,并把它们“重新组合”到自身中来。在荣格心中“梦无遮蔽,我们只是不理解它的语言罢了”。所以梦就像是一个复杂的文本,对这一文本的阐释,不可避免地要关联于其中纵横交错的种种“暗示”与“轨迹”,并且通过“放大”与“补充”等方式,一层层地揭示其意义。同时作为一种特殊的文本,即象征,因此,对这一象征的阐释最终将围绕其与某种原型的关联展开。所以荣格不遗余力地将梦的内容进行扩大,将梦中难以理解的情节与文学艺术、宗教神话、哲学及风俗民情等相似的原型进行求同比较,即扩大,从人类集体潜意识中寻找与之有关的象征意义,通过这样使个体与人类集体潜意识进行对话,使梦的意义清晰起来,从而汲取人类共同的精神力量,“建构”健康的人格。荣格认为在对精神现象的理解中,比较是一种很好的方法。“我总觉得到一种特别的责任,那就是不应该忽视这样的一个事实,即精神现象不是在训练自诊所中才泄露出来,而是首先显现于广大的世界和历史深处。医生观察到的精神现象只是这个精神世界的微小的一部分,并且这一部分还往往因病理状况而受到歪曲。我始终相信,对精神所作的最大的描述。只能来自比较”。显然这种比较不是缩小而是扩大,不是“简单还原”而是“综合与建构”。荣格应用综合构造法的著名例子就是关于“蟹梦”的解释:
由此可见,荣格看到了梦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它对心理健康的意义。荣格采取综合构造法对梦进行解释,其目的是为了更全面、更开放地理解人的精神,是出于对人类精神的尊重,以及对精神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的尊重。他认为深邃的精神内涵与象征内涵不能简单地从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生物学的角度予以解释。这种外在的解释导致对精神现象片面、简单的理解,最终将精神及精神现象支解和消融其价值,这就是现代人因精神空虚而产生种种焦虑与痛苦的深层次的原因。正因为这样,荣格把梦置于整个人类的精神文化现象的大背景下进行比较与 理解,试图找到重返精神家园的漫长归途。
三、积极想象法
荣格强调潜意识现象,特别是集体潜意识现象的非理性,但不排斥意识存在的可能性与必要性。恰恰相反,他的心理健康的标准是在意识的指导下,使意识与潜意识融为一体。心理治疗的目的就是提高患者的个性化水平,即使意识与潜意识和谐统一。11913年12月,荣格进行了一次实验,从中发现了一种面对潜意识,使意识与潜意识保持平衡的方法,后来,荣格把这种方法称为“积极想象”(active imagination),放弃了弗洛伊德的自由联想法。荣格认为自由联想法“值得怀疑”,因为“这些联想自然地导向你的情结”,“我的目的不是要去知道情结,我想知道梦是什么”。荣格指出,积极想象法是让被试冥想任何一个对他似乎有重要意义的幻想碎片――也许是一个偶然的观念。或者是在梦中他已经意识到的某些事情,一直到它的内容成为可见的,即它被嵌入相关联材料之中为止,使之成为可理解的意识的一部分。
实际上积极想象法使患者潜意识深处的原型内容得到充分的表露,成为意识的东西,使意识与潜意识进行对话。在这一过程中,人的自性各方面逐渐整合,成为一体。意识与潜意识对立双方相互融和与统一。最终导致心理的转化,达到系统的个性化。这一过程有几个阶段。最初的任务是诱导出宁静的心灵状态,摆脱一切思绪,不作任何判断,只是以自然的方法观察,注视着潜意识内容和支离破碎的幻想片段自发地出现和展开。然后,用书面形式或非言语形式把这种体验记录下来。在下一阶段,心灵的意识开始积极地参与和潜意识地对峙,潜意识的内容的意义被理解,并与意识状态和谐一致。最后,一旦自我与潜意识相互妥协,个人就能够有意识地生活,不是再受潜意识控制而生活。同时荣格也指出了这种方法的危险性:一方面容易转变为自由联想使患者陷入情结的无效循环,另一方面可能使患者过分注意潜意识而不能使意识起引导作用,从而导致更严重的心理疾病。可见荣格强调人格的整体性就必定会放弃自由联想法而使用积极想象法。
在荣格看来,幻想与梦想基本上是无意识的主动活动,都是某种“被动想象”,而“积极想象”要使意识参与其中,自我起着主动作用;意识不可能随心所欲,但可以与潜意识交流和争辩。所谓“积极”就是它能使意识与潜意识达到统一,实现个性化,最终达到人格完整,促进心理健康。在这里,我们能深刻地体会出积极想象法与自由联想法的区别,荣格利用积极想象法就是发挥患者自身的作用,提高患者自我教育、自我理解的能力,使潜意识心理在意识层面转化,从而达到个性化的目的。
四、“共时性”方法
如果说以上三种方法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那么“共时性”方法就更体现了荣格在方法上的多元性和创造性。因为这种方法是与中国的整体思维和直观思维密切联系的。
荣格的“共时性”理论是在《易经》的影响下形成的。荣格在接触中国文化时十分惊讶与兴奋,认为一些用西方的理论与科学原理不能解释的问题,包括原型理论中的集体无意识问题,在中国的哲学文化中却能找到答案。他认为中国人确实有一种科学,它的标准经典就是《易经》,只是这种科学不同于西方的科学罢了。荣格曾说:“《易经》中的科学根据不是因果原则,而是一种我们不熟悉因而迄今尚未命名的原则,我曾企图把它命名为共时原则(synchronistic principle)。对潜意识心理过程的研究,早就迫使到处寻找另一种解释原则。因为因果原则似乎不足以解释某些重要的潜意识现象。我发现有一些心理对应根本不可能在因果性上彼此相关,必须用另一种原则来联系。这一联系似乎主要存在于事件的相对共时中,因而我使用了‘共时’这一术语……这种共时性原则的思维在《易经》中达到了高峰,是中国人总的思维方式的最纯粹的表现。在西方,这种思维从赫拉克利特起就不见之于哲学史了,它仅仅作为一种微弱的回响再见于莱布尼茨。”-5,
荣格曾在《论共时性》等文献中阐述“共时性”概念。他把共时性描述为:“两种或两种以上事件的意味深长的巧合(meaningful coincidence),其中包含着某种并非意外的或然性的东西。”共时性事件意指一切存在形式之间的深刻和谐,相当于中国的“道”。这些事件的联系不是因果的结果,而是另一种荣格称之为非因果性的联系原则(acausal connecting principle),是某种经验的结果。所谓的“同时”乃是主观与客观想象符合同步,并产生了意义之合时。对共时现象的判断主要依据三个标准:无因果性、同时性和意义。决定性的因素是意义,是来自个人的主观经验:各种事件之间以意味深长的方式联系起来,即内心世界与外部世界活动之间、无形与有形之间、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之间的联系。荣格认为共时现象的基础是“潜意识原型”以各种潜意识形式顽强地表现着自己。它不必顾及自我的有意识的意图,似乎是精神本身秘密设计的;但它只有被注意时才有意义,也只有它对本人有意义才是共时现象。一方面,荣格用共时性的概念强调随机事件所蕴藏的丰富含义,说明人的潜意识心灵在一定程度上的相同之处。比如作为自性原型的“曼荼拉”正是通过这种方法产生的。所以。共时性原则的思维与特性与荣格的原型理论即集体无意识密切相关。荣格自己对同时性有很深的体验,1928年荣格画了一幅“曼荼拉”,画完以后,荣格意外地发现,这幅画构图与色彩很像中国画,接着,他就收到了理查德・威廉的信和《金花的秘密》的译文,这使他在内心深处产生了与中国文化的共鸣。另一方面,荣格认为共时现象深刻的感情内涵能给人以深刻的启发。对心理治疗有着积极的作用。一旦患者体验共时现象那种深刻的和谐,共时现象就成为一种发展的力量。荣格称之为“超验功能”,给予个人以一种超越时空的意识。因为这种巧合能给人以顿悟和广阔的意识空间,给人提供一种潜意识动力,使人摆脱心理困境。荣格曾举了一个特别有趣的病例:一位受过良好教育的年轻病人由于具有十分片面的逻辑思想,冥顽不化,对荣格为减轻她的理性主义所作的努力毫无反应。有一天,当她向荣格讲述昨晚梦时(梦中有人送她一只金色的圣甲虫),一只金绿色的甲虫扑打着窗户,荣格让其飞进来,捉住给她并告诉她这就是她的金甲虫。从此她智性坚冰的抵抗被打破,治疗继续进行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由引可见。荣格一方面用共时性原则作为一种思维方法来解释某些用理性无法解释的现象,对弗洛伊德因果决定论提出批评,另一方面自觉地将之作为一种研究与治疗的方法。在荣格看来,观察主体与观察客体组成了观察情境,在排除观察主体的情况下,事件会出因果联系;在主体的潜意识的参与下,事件会出现同时性联系,这时出现了“同时性场”。这个概念提出了以后,引起了科学界与哲学界的重视与讨论。有人认为这是荣格对科学理论的极大贡献。虽然共时现象的机制尚未得到科 学的揭示,但荣格对之所作的描述与分析却值得进一步探讨。
由以上所述。可以看出荣格的方法是多元的,既有实验的方法也有现象学的方法,甚至还有神秘主义的方法。这与他的医学背景和家庭的宗教背景是有密切联系的,也与他“东西合璧”的思想分不开。但我们能看到,作为方法上的多元论者。荣格始终有意或无意地使人专注于精神本身,极力反对将精神简化为精神以外的东西,从而能够更好描述和研究复杂的精神现象。荣格重视精神现象,“试图建立一种‘有灵魂的心理学’,即一种‘自主精神原则基础的心理学”’,反对以物质取代精神,反对“科学主义”对非理性的遏制与抹杀。从而唤起人们对精神世界、对非理性的关注与尊重,为现代人寻找人类精神资源,重建精神的家园。可见荣格在方法上采取的多元性是与其所研究的对象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荣格说:“我们越是深入到人性的深处,就越是产生这样的信念,这就是,人性的多样性与多维性需要我们在观点上和方法上都富于最大的灵活性与丰富性。这样才能适应人的精神深处的丰富性与灵活性。”
荣格也是利用这些方法来研究与治疗的,在应用这些方法的同时就意味着他的理论的产生与发展;反过来,他的理论赋予了其方法的某些特色。所以说荣格分析心理学方法的有效性有赖于其分析心理学理论的“科学性”,分析心理学理论的“科学性”又寓于分析心理学的方法的正确性与有效性之中。因此,对分析心理学的方法的评价就显得万分的艰难了。如果因某些研究对象是“神秘”的东西就认为某个理论是非科学的东西,这是不科学的。荣格紧紧围绕研究对象而在方法上采取十分开放的态度的做法,无疑是一种科学的态度和做法,值得学习与赞赏。荣格并不急于建构理论,而是渴望事实,因为他认为现代心理学还很幼稚,所以他对神话学、考古学等历史资料的研究,到非洲、美洲和印度等地的实地考察,从事心理实验和临床实践,以及对自己内心深刻的体察都表明了他对事实的尊重与渴望。荣格这种对精神资源的孜孜不倦的追求和对精神家园重建的不懈的执着,早已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同时不要忘记,我们在评价荣格的时候还必须从临床这个角度去思考。毫无疑问,从某种意义上讲,荣格是一个著名的心理学家和一位成功的精神分析医生,被人们誉为“苏黎士的圣人”,而这些都是建立在他的方法的基础上的。从这一点来讲,荣格是一位成功的方法多元论者。
总之,对荣格的心理学理论及其方法的评价历来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我们的评价有必要建立在对该理论与方法的全面的理解和整体的把握的基础上,这样才会有新的视角。正如荣格自己所说:“从哲学的观点来看,我的经验论概念(比如原型及其他)外表上看来应该真正的‘逻辑上的怪胎’。”科恩在苏黎世荣格学院研究过心理分析,对其心理分析有精辟的见解。他在“《荣格与科学态度》(1975)一书中,极力论证荣格心理学的科学性”认为在19世纪欧几里德空间和牛顿物理概念的背景下,人们把荣格等人对潜意识的研究视为荒谬。但在20世纪现代物理学的成就,已经改变人们对空间、时间、物质、能量、现实性等的看法,因此,对待心理学的态度亦应该相应改变。实际上,荣格的方法具有强大的生命,目前号称是“心理治疗的第四股势力”的家庭治疗将荣格的共时性思想融人自己的体系,在分析心理学理论中产生的沙盘游戏疗法也非常受欢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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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主义的定义一直众说纷纭,国内学者经常引用《韦伯斯特新国际英语词典》中对科学主义的定义,主张将自然科学方法推广应用至所有领域,并认为只有运用自然科学方法才能有效获取知识。韦氏定义具有权威性,但在实际生活中却很难完全遵循这一定义,而且韦氏定义本身存在片面性,并没有完全概括科学主义的内容。鉴于此,人们从不同角度出发,形成了对科学主义的三种看法:其一,人类知识的典范就是自然科学知识,它必然是正确的,且应该得到广泛推广及应用,以解决人们面临的所有难题;其二,自然科学方法适用于一切领域,且只有通过自然科学方法才能高效获取知识,这也是韦氏词典中重点强调的;其三,一切领域都应遵循科学精神。这是我国国内科学主义研究的现状。而国外学者对科学主义定义的认识也各不相同。约翰韦莫斯认为,可以把唯科学主义看作是一种信仰,并认为只有通过现代科学及现代科学方法,才能获得能够适用于任何现实的科学知识。还有人认为,科学主义既是一种科学观,又是一种文化观,是一种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的信仰,自然科学因其权威性、有效性、严肃性成为人类最有价值或是唯一有价值的知识。综上可知,自然科学是唯一真正的科学知识,是最具权威性的世界观,高于其他一切生活诠释,并且只有通过自然科学方法才能高效获取科学知识。科学主义方法论的精髓是理性分析,即把对象分解还原至最小部分,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各部分间的逻辑因果关系。运用科学方法应遵循四个基本原则:第一,经验原则,这是进行观察、假设以及实验并再次观察的客观需要;第二,数量原则,数量方法是获得精确测量的必要手段;第三,机械性原则,科学方法通常采用抽象化形式表示对象的因果关系,而要实现此目的,就不得不对反复出现的行为进行意义明确,并在此基础上将其总结为普遍规律或者方程式,用以描述和解释这些行为;第四,科学促进进步原则,这是科学家普遍认同的理论,将其视作一种精神,是探索意识中固有的原则。
二、科学主义教育观
科学主义教育观在科学主义基础上发展而来。有学者主张用达尔文进化论审视教育,认为世界万物都处于一种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状态中,世界上不存在固定不变的人性,当然也就不存在永远不变的教育目的和教育本质,因此,教育应更多地将人性和社会变化纳入考虑范围,教育内容应更加贴近实际社会生活。科学主义教育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兴起于欧美各国。科学主义教育将对人的智力以及潜能发掘作为教学目标,并认为尽可能满足社会和国家需要是教育应有的功能。科学主义教育观在教学内容上主张科学教育,而科学教育的成分又以自然科学知识为主,这就使学校在开设课程上出现重理轻文现象。在教学方法上又以迅速高效地获取知识作为选择标准,教学研究也过分依赖自然科学方法,使科学主义教育侧重对实用知识的学习,注重提高学生认知水平,提倡用科学方法进行教育研究。另外,科学主义认为,科学是万能的,强调科学技术在改善人们物质生活方面的重要作用,看重事物的工具价值。因而,如果对科学主义所推崇的这种工具价值观不予批判,就很可能会使科学技术被错误利用。
三、科学主义教育观的特征
(一)科学主义教育内容的唯科学性
科学主义坚持,科学知识是客观确定的,不因人的意志而转移,是一种超越人的客观存在,而人性就是个体的科学理性体现,人存在的作用就是充分运用理性认识探索客观存在的科学知识。在探索过程中,人应避免受其价值理性和非理性的影响,保持一种价值中立状态,同时人应充分相信并服从由理性认识探索而来的科学知识。在科学主义教育观中,人应具有科学理性,其存在意义在于认识及服从规律,人的思想和行为也存在客观规律,是一种能够计算的确定因素。基于此,科学主义教育观的教学内容以学习科学知识为主,尤以自然科学知识为重,以突出知识的实用价值。
(二)科学主义教育方法的计划性
采用自然科学方法对事物进行分析时,首先,应隔离对象并进行分析,假定对象处于一种理想化状态;其次,简化对象后,利用数学公式将其明确表达出来,即将对象数量化;再次,对象最优化,自然科学方法论认为,一切规律反映的都是一种最优状态,而不是对现实状态的一种反映;最后,步骤程序化,具体实施时应严格依据制定的步骤执行,中间不允许出现任何差错。科学主义强调方法的标准性、定量性、最优化以及程序化。科学主义教育观同样主张,在开展学校教育活动过程中采取自然科学方法。这种方法一般是将学校教育分为多个层面,并制定相应目标,通过收集数据以及定量分析,得出不同计划方案,综合考虑比较后,选出最优方案。由此可见,科学主义教育观的教学方法具有很强的计划性。
(三)科学主义教育观追求工作效率最大化
科学主义教育观认为,人是具有科学理性的,采用自然科学方法进行教学研究的目的之一在于运用定量化、程序化、理想化等方法选择最佳教学方案,以实现教育工作效率最大化。因为效率的本质就是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追求效率也就是追求最大化标准,而学校要想提高其教育工作效率,就应减少教学活动中存在的一些“无用功”,进行教育成本核算,并确立量化标准。如教师工作效率量表、学生进步量表等。通过这些量化标准,促进学校教育工作效率的有效提升。(四)教育组织结构的单一科层制科学主义的组织结构采用单一科层制。韦伯指出,科层制就是在理基础上建立的一套权力机构。这与科学主义的思想一致。科学主义教育观认为,教育的唯一组织结构就是科层制,无论是学校行政还是教学管理,都应建立一个由上至下的权力层次结构,如校长-副校长-年级主任-教师-学生的层次结构,同时,学校还应建立严格的管理规范,如学生守则、教师手册等。
四、结语
[关键词]语言游戏;语境规则;法律的内、外在陈述;反科学主义
一、哈特与维特根斯坦:一个思想外史的考察
20世纪的西方哲学发生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那就是出现了所谓的哲学的“语言转向”,语言成为哲学所关注的中心问题,对语言进行逻辑分析和概念分析也成为哲学尤其是英美哲学的主要方法,分析哲学在英美哲学界几乎是一统天下,成为哲学的主流。一般认为,分析哲学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数理逻辑创立后兴起的运用现代逻辑方法对语言进行逻辑分析以澄清语言意义的哲学活动;第二个阶段主要是在二战后兴起的由对日常语言的关注而引发的对日常语言的使用进行描述和概念分析的潮流;第三个阶段则是在现代逻辑有了新的发展(如出现了模态逻辑、时态逻辑和道义逻辑等非经典逻辑)以及美国实用主义的复兴影响下而出现的哲学研究方法和观点。其中,第二个阶段分析哲学的重心几乎完全就在英国,并且主要就是在剑桥和牛津两所著名的大学。在剑桥,主要以后期维特根斯坦为代表;而在牛津,则是以奥斯汀、赖尔和斯特劳森等人为代表的日常语言学派,又称牛津学派。而哈特当时就在牛津大学教授哲学。他敏锐地注意到这股新的哲流,积极主动地融入其中,并成为日常语言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其后,哈特接替古德哈特任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便将这种新的哲学方法引入到法学研究当中,把先前枯燥乏味的英国法理学改造成为一门真正的法哲学,创立了新分析法学。
而哈特真正开始自己的学术生涯的时间正是后期维特根斯坦思想产生并逐渐成熟的时期,哈特是否与维特根斯坦本人有过接触,目前并没有相关记载佐证,但在莱西关于哈特的传记中,我们可以钩稽出一些维特根斯坦对哈特影响的证据。首先,我们可以看到维特根斯坦对于整个牛津学派的影响,如莱西在传记中提到,虽然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一书直到1953年才出版,但维特根斯坦的课堂笔记《蓝皮书》和《棕皮书》的复印本在1940年代中期就已经通过非正式渠道流传开来,而牛津学派著名的周六晨会就曾对维特根斯坦的这些后期思想进行过多次讨论。另外,不少牛津学派的成员都对维特根斯坦极为钦佩,如汉普舍尔记得大部分牛津哲学家都承认维特根斯坦是“这门学科中爆发的一个天才”,斯特劳森也对《哲学研究》赞赏不已,并承认当他第一次读到《蓝皮书》时,“我觉得自己第一次看到了思想,尽管它是裸的”。甚至代表牛津这股日常语言哲流的口号“不问意义,只看用法”也是来自维特根斯坦。其次,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对哈特本人也产生了极大的震撼,如哈特在日记中记载了他阅读《蓝皮书》的感受,认为这本书促使他放弃了对某些知识问题复杂性的极端认识,并让他设法寻找某种更为简单精致的分析。而后来,他甚至说《哲学研究》是“我们的圣经”。1988年,哈特的忘年交萨默斯到牛津拜访他时发现,暮年的哈特仍沉迷于维特根斯坦且刚刚读完麦吉尼斯的维特根斯坦传并心有戚戚。另外,哈特在1970年代出版了两本书《边沁研究文集》和《法理学与哲学论文集》,这两本书的封面分别是蓝色和棕色,其意图在于响应维特根斯坦的《蓝皮书》和《棕皮书》;哈特曾受教于魏斯曼,后者是维也纳学派中除石里克外与维特根斯坦关系最为密切的学者,而哈特的得意门生P.M.s.哈克则是著名的维特根斯坦研究专家。
然而,虽然我们钩稽出了这些维特根斯坦对哈特影响的证据,但总体来说,关于维特根斯坦对哈特直接影响的材料还是比较单薄,尤其是,哈特在自己的著作中明确提到维特根斯坦的地方很少。不过,对于本文来说,这并不构成大的问题。英籍匈牙利科学哲学家拉卡托斯在《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中提出,思想史的研究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侧重于研究思想发展中那种通过客观观察可以得见的外部关系,主要是影响一位学者思想的人生经历和社会事件等,譬如某某思想家读了某某思想家的著作、某某思想家与某某思想家之间有相互的师承关系,等等,称之为思想外史;一种侧重于研究思想发展中那种不易得见的内部逻辑关系,称之为思想内史。与外史不同,内史不是从外部观察得见的,而是需要研究者根据自己的解释和理解进行理性重构而成的。因此,用这种分类方法来说,本文主要想考察的是思想的内史而不是外史,或者用英国哲学家达米特的话来说,是思想的历史而不是思想家的历史。前述对于哈特与维特根斯坦之间的思想外史的考察仅仅是为我们进入思想内史提供一个感性的认识,而后者才是我们下面所要讨论的主题所在。本文接下来所要做的,就是从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中最具代表性的“语言游戏”说的视角,对哈特法哲学理论中颇具特色的关于法律陈述(尤其是关于内在陈述和外在陈述的区分)的论说作一番解读,并揭示其中所蕴涵的反科学主义的哲学取向。
二、“语境原则”与法律陈述的语言学方法
“语言游戏”是维特根斯坦后期思想的核心概念,人们甚至有时就把后期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径直称为“语言游戏论”,以与作为前期维特根斯坦思想之总结的“语言图像论”相对应。“语言游戏”这个概念最初是在《蓝皮书》中提出来的,意指“孩子刚开始使用语词时的语言方式”、“语言的原始形式”,后来维特根斯坦对这一概念作了进一步的扩展,即“通过逐步增加新的形式,我们可以从诸种原始形式构造起诸种复杂的形式”,这些复杂的形式也可以称为“语言游戏”。到后来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赋予了“语言游戏”更为广泛的意义:“我还将把语言和活动——那些和语言编织成一片的活动——所组成的整体称作‘语言游戏”’(第一部分,7节)。可见,“语言游戏”主要地是指语言的使用方式。当然,“语言游戏”这个概念作为后期维特根斯坦思想的核心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许多主要论题如意义即使用、遵守规则、生活形式等等都是由“语言游戏”所生发出来的。在笔者看来,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这一思想的核心观点主要体现为两点:一是我们不能孤立地理解一个语词、一个句子,而应当把它们置入它们所赖以存在的语言环境,比如说,我们只有在整个象棋游戏中才能理解什么叫做一个“卒”,一个“兵”,什么叫做“跳马”,什么叫做“将军”,在语言哲学中,这样的一种观点被称为“语境原则”(context princi-ple)。二是在于,它让我们意识到,语言并不仅仅是作为一种符号表征用来描述世界的,它还有很多用途,语言的不同用法就形成了不同种类的语言游戏,在语言哲学中,这可以被称之为语言游戏多样性论题(diversity thesis of languagegame)。我们下面的讨论就将紧紧围绕这“语言游戏”的这两个思想内涵展开。在这一部分,我们主要讨论语境原则在哈特法哲学理论中的运用,而在下面两部分,将重点讨论语言游戏多样性在哈特法哲学理论中的体现及其所蕴含的哲学倾向。
“语言游戏”这一概念意味着我们要理解一个句子,必须将其放在其所在的语言游戏当中。这涉及如何确定意义的基本单位的问题。在近代,洛克、休谟、密尔等人大多把词看做意义的基本单位,但边沁已开始把句子看做意义的基本单位。到了现代,弗雷格提出了著名的“语境原则”,主张语词只有在句子中才能确定其意义,这也就意味着意义的基本单位是句子而不是词。早期维特根斯坦接受了弗雷格的这一原则,认为“只有命题才有意义;只有在命题的联系关系中名称才有指谓。”而到了后期,维特根斯坦更进一步把语言游戏看做意义的基本单位,“在他看来,无论词或语句都没有独立的意义,它们只有在语言游戏中才能获得意义,词和语句的意义都是在语言游戏中确定的。”维特根斯坦举例说:
设想一个语言游戏:B根据A的提问向他报告一堆板石或方石的数目,或堆放在某处的石料的颜色和形状。——某个报告可能是“五块板石”。那么,“五块板石”的报告或断言和“五块板石!”的命令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区别在于说这些话在语言游戏里所扮演的角色。(第一部分,21节)
也就是说,同样一个表达式,在不同的语言游戏中就具有不同的意义,在命令的语言游戏当中,“五块板石”意味着“给我拿五块板石来”,而在报告的语言游戏当中,“五块板石”则意味着“这儿有五块板石”。而我们要弄清表达式到底说的是什么意思,首先就必须知道我们正在玩的是什么语言游戏。
哈特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他的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就职论文《法理学中的定义与理论》中,他批评了那种孤立地考察法律语词和法律语句的做法,强调要从整体语境出发来理解法律语词和法律语句。当然,在这篇文章中,他明确地说自己的这种观点是来自于边沁:
很久以前,边沁就发表了他的告诫,指出法律语言需要一种独特的阐释方法……他说,我们一定不能把这些词汇拆开了、孤立地去看,而应把它们放回到它们的扮演独特角色的句子中去,从而进行一个整体的考量。我们切勿仅仅去考虑词汇“权利(right)”,而应考虑的是句子“你拥有一项权利”;也切勿仅仅去考虑词汇“国家”而应考虑的是“他是这个国家的一个成员或一名官员”。
而在该文其后的论述中,哈特对于这一语境原则的运用有明显扩大的趋向,即他不仅认为法律词汇必须放在一个句子中来进行考察,而且还认为包含这些法律词汇的句子也必须在整个法律制度的背景下才能得到理解。他在探讨法人概念的时候引用了梅特兰曾经举过的一个例子:假设有一个国家叫做纳斯夸米亚(Nusquamia),和许多国家一样,它也负债累累,你正好也是它的债主之一,它欠你1000英镑。那么,当纳斯夸米亚欠你1000英镑的时候,到底是谁欠你1000英镑?哈特认为这种问法本身就是成问题的,因为唯一的答案就是再次重申:纳斯夸米亚。而这等于什么都没说。正确的方法则是把“纳斯夸米亚欠你1000英镑”这个陈述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并且可能要用如下方式来描述它:
1.这里,在纳斯夸米亚的版图范围内有一套正在起作用的法律体制;根据这个体制的法律的规定,遵循特定条件的特定人,可以为某种目的而被授权去接受一笔款项,以及为其他行为。这类似于那些按照要求在私人个体之间签订借款合同的人们的行为。
2.当这些人去为这些行为时,特定的后果就会接踵而至,这些后果与那些由私人间类似行为所具有的后果非常相像。它们包括法律所规定的人从法律所规定的那些资金中偿还所欠款项的责任。
3.“纳斯夸米亚人欠你1000英镑”的表述并不能说明存在这些规则,也不能说明存在这些情况;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当这些规则存在时,这个表述就是正确的,并且会被用于在特殊个案中根据这些规则推出一个法律结论来。
简单地说,就是一个法律陈述必须从其所在的法律体制中获得它的意义。而这样一套法律体制也就可以被看做是一种语言游戏,借用维特根斯坦的话来说,就是由法律语言和法律活动所编织成的一个整体,任何一个法律陈述都只有在这样一种语言游戏中才能够被人们所理解。
三、“语言游戏”的多样性与法律的内、外在陈述的关联
如前所说,维特根斯坦提出“语言游戏”这个概念是为说明语言活动的多样性,以批评那种试图以一种语言游戏来说明其他语言游戏的简单化、单一化的倾向。从多样中把握统一自古希腊以来就是哲学的一个重要主题,也是哲学探究的一个重要目的。维特根斯坦在其早期哲学思想中也秉持这样一种单一主义的观点,并得出了“语言图像论”的结论,即把语言看做对于现实世界的摹写,语言的功能就在于反映世界、描画现实,用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观点来看,这也就意味着,任何语言活动都可以归结为这样一种唯一的“语言游戏”。而后期维特根斯坦对于前期维特根斯坦的批评,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从对这种单一语言游戏观的否定开始的。在《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举了很多例子来说明语言游戏的多样性。例如:
下达命令,以及服从命令——
按照一个对象的外观来描述它,或按照它的量度来描述它——
根据描述(绘图)构造一个对象——报道一个事件——
对这个事件的经过作出推测——
提出及检验一种假设——
用图表表示一个实验的结果——
编故事;读故事——
演戏——
唱歌——
猜谜——
编笑话;讲笑话——
解一道应用算术题——
把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语言——
请求、感谢、谩骂、问候、祈祷。(第一部分,23节)
在这些例子的结尾,维特根斯坦特意说道:“把多种多样的语言工具及对语言工具的多种多样的用法,把语词和句子的多种多样的种类同逻辑学家们对语言结构所说的比较一下,那是很有意思的(包括《逻辑哲学论》的作者在内)。”这也就是说,后期维特根斯坦对于包括他(前期)在内的“逻辑学家们”对于语言的简单化认识予以了否定,而这种否定的目的在于揭示人类思维中存在的这样一个问题,即“按照维特根斯坦的观点,我们对语言形式本身的误解,最常见的是把不同的语言游戏混淆起来,或者认为某种语言游戏是唯一合法的。”
在哈特《法律的概念》一书中,我们也能常常碰到与维特根斯坦关于语言游戏多样性的论述极为相似的观点。在本文中,笔者主要从法律陈述的角度来对此作一比较,这也就是哈特非常著名的关于法律的“内在陈述”和“外在陈述”之分。
哈特是从“义务”这一观念出发运用他娴熟的语言分析技巧逐步得出这一著名区分的。哈特认为,说某人被迫去做某事(be obliged to……)与说某人有义务做某事(have an obligationto……)这两种陈述是不同的。前者通常是关于行为由已作出的确信和动机的心理学陈述,后者则不是。因为前者所说的“确信”和“动机”并不一定是后者作出陈述所必需的,并且,我们说某人“被迫”做某事通常是他实际上已这样做了,而说某人“有义务”做某事与他是否实际上了做了并没什么关联。把二者等同将导致以心理学的感情术语误释规则的重要的内在方面。也就是说,法律作为一种语言游戏不同于其他种类的语言游戏,为了强求表达一致而把它与其他语言游戏相混淆不仅会产生理解上的混乱,而且会使我们对法律自身的一些重要特征视而不见。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所谓的规则的“内在方面”。规则的“内在方面”是哈特在分析社会规则与习惯之间的区别的时候所提出的一个概念。他认为,从外观上看,社会规则与习惯都是观察者能够记录下来的有规律的统一行为,但显而易见,社会规则与习惯是不同的,两者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如果一个社会的规则要存在的话,至少有某些人必须将有关行为看做该群体作为整体应遵循的一般标准”,这就是规则的“内在方面”,而习惯的存在则无须这样一个内在方面。正是因为规则有这样的一个“内在方面”,这就产生了一些关于规则的特殊表达,就像维特根斯坦惯常所做的那样,哈特以国际象棋为例对此进行说明:
国际象棋棋手们不仅有以同样方式移动王后的类似的习惯,……而且……他们将此行为方式看做所有参赛者的一个标准。每个棋手不仅本人以一定方式移动王后,而且对所有以那种方式移动王后的行为的适当性“有看法”。这些看法在偏离行为现实存在或出现预兆时,体现为对他人的批评和对他人提出服从要求;在接受别人的批评和要求时,体现为接受这种批评和要求的正当性。为了表达这种批评、要求和承认,一系列“规范性”语言被人们所采用。如“我(你)不应该那样移动王后”。“我(你)必须那样移动”,“那样是对的”.“那样是错的”。
而在此类表达上常常发生的错误就在于:规则的内在方面经常被曲解为与外部可见的身体行动相对照的纯粹“感情”问题。哈特对此论述道:
毫无疑问,在规则被社会群体普遍接受,并一般受到社会批评和要求遵守的压力所支持的地方,个人可能经常有类似于受限制或被强制那种心理上的体验。当他们说他们“感到受约束”而以某种方式行为时,他们可能实际上指的就是这些体验。但对于“有约束力的”规则的存在来说,这种感受既不是必需的,也不是充足的。说人们接受某些规则但从未有过受强制的感受,这种说法是不矛盾的。所必需的是,对作为共同行为标准的某些行为模式应存在着审慎的、沉思的态度,而且这种态度本身应表现在批评(包括自我批评)、要求服从以及对这种批评、要求之正当性的承认之中。所有的批评、要求和接受都在“应当”、“必须”、“应该”、“正确的”、“错误的”等规范性语词中发现它们特有的表达。
而“义务”观念作为这样一种“特有的表达”,正是从规则的“内在方面”看待自己和他人行为的观念,哈特称这样一种站在“接受规则并以此作为指导的一个群体成员”立场上所具有的观点为“内在观点”,与之相对应的是“仅仅作为一个本人并不接受这些规则的观察者”所具有的观点,即“外在观点”。而从内在观点出发所作的陈述他就称之为“内在陈述”,从外在观点出发所作的陈述就称之为“外在陈述”。显而易见,“内在陈述”是法律这种“语言游戏”所特有的表达,也是我们理解法律这种社会现象的关键所在。否则,我们将无法区分规则与单纯习惯甚至是偶然的行为一致性,也无法获得规则的观念。
哈特似乎对自己提出的这两种陈述的区分颇为自得,紧接着就运用这一理论在法理学中争论不休的法律的“效力”与“实效”问题上小试牛刀。他认为,只要清楚地认识到内在陈述与外在陈述的区分,那么有关法律“效力”观念的许多模糊不清之处就可迎刃而解。在他看来,与“效力”有关的陈述属于内在陈述,因为“某一个特定规则是有效力的这种陈述意味着它符合承认规则所提供的一切标准。”而与“实效”有关的陈述属于外在陈述,它“意指一个要求某种行为的法律规则多半被遵守的事实”。这也就是说,关于“效力”的陈述和关于“实效”的陈述是处于两种不同的语言游戏之中,“效力”和“实效”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更不能把两者相混同或企图用其中的一个来涵盖另一个。而哈特运用内在陈述和外在陈述的理论来区分“效力”和“实效”的一个重要目的,就在于批驳法律现实主义的预测论:即断言一个规则的效力就是预言它将由法院或某一其他官方的行为强制实施。他认为,预测论表面上的合理性在于:对旁观者可能记录下来的事实——这一制度一般地是有实效的并可能继续有效——所作的外在陈述的真实性,通常是接受规则并对义务或效力作出内在陈述的任何人的前提。但它却忽视了内在陈述的特殊性,把它作为关于官员行为的外在陈述。这也就混淆了两种不同的语言游戏,从而导致法律理解上的谬误。譬如,很明显的是,当官员在司法判决中作出关于法律规则的效力的陈述时,他显然不是在预言他自己或其他官员的行为,而是表明他作出这个判决的理由。
四、法哲学中的反科学主义意蕴
根据前一部分的分析,法律现实主义的预测论犯了用外在陈述抹杀内在陈述的毛病。那么究竟是什么动机驱使他们这样做的呢?我们前面已经提到,“语言游戏”这个理论的提出,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治疗人类思维中单一主义这种理性疾患。而这种理性疾患自近代至现代以来最突出地表现为一种科学主义的思维模式,即在近现代科学迅猛发展、科学观念深入人心以后,人们往往倾向于用科学的语言尤其是用描述经验事实的那种所谓的“客观中立”的语言来解释一切现象——无论是自然现象还是社会现象——从而希望对一切现象都做出所谓的“客观的”因而也是“科学的”说明。这也就导致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出现了一股十分强大的科学主义倾向,希望将自然科学中的成功也搬到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来,从而使人文社会科学也像自然科学那样精确、客观。法学领域自不例外。实证法学可以说是这种法学科学化的典型代表。边沁、奥斯丁区分立法学与法理学,其目的就是为了把法律作为一个客观对象来进行研究,他们开创的分析法学因而也被他们视为一种关于法律的科学。甚至法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从哲学中脱离出来也正是始自奥斯丁。凯尔森也明确声称自己的纯粹法学是一门法律科学而非法律政治学,他的法学之所以是纯粹的就是因为他要把法律科学从其他不相干的因素(诸如心理学的、社会学的、伦理学的以及政治学的因素)中解放出来,他并且认为这是他的理论的方法论基础。他们的这种科学倾向就在他们具体的法学概念和法学观点中体现出来了。无论是奥斯丁的(以威胁为后盾的)“命令说”还是凯尔森把真正的法律仅仅看成是“下达给官员的实施制裁的有条件的命令”,都是一种用描述经验事实的术语来阐释法律现象的企图。对于这一企图,哈特一针见血地评论道:
认为法律就是命令这一著名的理论只是一个更为宽泛也更富野心的主张的一部分。奥斯丁说命令是“理解法理学科学与道德规范的关键,”当代一些以“强制性”或“规定性”的术语去阐述道德评判的努力就是这种极富野心的主张的遥远回响。
然而,岂止是实证法学有这样的“野心”,社会学法学——包括通常被归于其中的法律现实主义——同样也具有这样的“野心”,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对此,毕克斯有颇为精到的论述:
要将法律研究立基于“科学的”——客观的,不合偏见而纯粹的——基础之上的努力,促使许多早期的法律实证主义者,尝试去创建一种理解法律行为与法律概念的严格的经验主义方法,由此将其理解为过去的、当前的以及将来种种因素的应变量。法律理论中的这类探讨,可以在那些要为社会科学研究探索一种“科学”方法的更为广博的研究中见到,这些方法当能与“硬科学”(例如物理学与化学)所运用的方法相提并论,由此,理论就将只以对事件的“客观”观察作为基础,这些事件则可以轻易复制或者得到其他理论家的确认(用稍稍技术一点的话说,就是法律的“规范性内涵”被化约成了“经验性内容”)。因此,法律规则也就根据公民过去遵守法律的倾向、立法者对于特定种类语言的运用、将来施加制裁的可能性、对法官将会如何判案所作的预期等等因素来进行分析了。
可见,以“预测论”为代表的法律现实主义,正是——相比实证法学——“研究探索一种‘科学’方法的更为广博的研究”。从预测论的表述我们就能很明显地看出这一点:说法律实际上就意味着当某人违反一个规则时,我们可以预期法院会做出何种处理。这种说法和我们平常说“天空乌云密布,估计快下雨了”并无二致,因为我们只是对经验事实有所陈说,这也正是外部陈述的特征所在。而导致采纳这种言说方式的,正是那种科学主义的理论倾向和思维模式,用哈特对阿尔夫-罗斯的评论来说就是:在法律现实主义者看来,“能够表征法律并且使之适合现性法律科学的特征的唯一适宜的方法,就是一个具有经验科学之诸种陈述的结构与逻辑的方法。”
[关键词]科学主义教育观人文主义教育观哲学思辨
[作者简介]廖江华(1968-),女,江西崇仁人,淮海工学院文学院,副研究员,硕士,主要从事教育管理研究。(江苏连云港222005)姜源(1969-),女,江苏连云港人,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工程系,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江苏无锡214153)
[课题项目]本文系教育部2010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从情感教育视角探析大学生生命教育途径”(项目编号:10JDSZ303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2011年度淮海工学院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关于科学人文主义教育观的研究”(项目编号:GJ2011-13)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2)27-0022-02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市场经济越来越发达,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与此同时,高等教育中也出现了人文精神失落的现象,学生的价值观与道德观面临空前的危机。为此,许多有识之士、专家学者呼吁重塑人文精神。中国文化界展开了关于加强人文精神建设的大讨论,教育界也因此展开了“科学·人文·当代中国教育”的专题讨论,以下是本人对于科学主义教育观的一些思考。
一、科学主义教育观的失衡
在20世纪现代物理学诞生以前,牛顿的经典力学是绝对正确的世界模式与图景,一切物体在其中都被归结为原子的排列与运动。西方自然科学家和众多的教育家认为,牛顿的科学方法在说明自然方面已被证明是极为成功的,他开辟了人类思维指向的一个崭新时代。在教育领域,也应采用类似的方法,创设一个对人文事实和价值分析同样正确的统一的知识体系。这些规律从原则上说,可以通过理性和受控制的观察来发现,且真正的教育之路是科学的道路。因此,对一切其他形式的传统教育权威都应予以否定,包括人的智慧、个人直觉和所有其他形式的非理性的东西。科学主义教育观往往以拉普拉斯的机械决定论出发,追求无所不包的方案,坚信根据力学定律就能推算出世界的过去和未来,为教育确立一种“科学发展观”。由此得出的必然结论是,教育是求知的过程,而求知过程“客观真实之最可靠的标准就是合乎逻辑的证明、测量,或至少是与此近似的东西”。①这种具有极大误导力的科学主义教育观所造成的一种印象是,人类的理性能力不存在局限性,人类有望驾驭和控制一切异己力量。由此推论的逻辑结果是,现代教育中假如非理性的感情能够得到控制,人类的一切无知偏见,思想感情中最严重的混乱状态就能得以消解,甚至西方宗教文化中指称的原罪也能被根除。科学主义教育观相信,根据自然科学规律所导出的教育观“既支配着无生命的自然,也支配着有生命的自然”,②教育在科学主义的影响下,已僭越了本位,致使教育观发生了畸变,严重地影响了教育观念的科学发展。在高等教育中,人文教育受到极度轻视,人文学科课程被保留下来的课时数越来越少,一切都得让位于自然科学,服从自然科学,人文学科成了自然科学教育的装饰或点缀。在这种科学主义教育观的影响下,主修人文学科的学生越来越少,许多学生对历史、文学、艺术、哲学等传统的人文学科不以为然。即便是在理工科学生中开设一点人文学科,如大学语文、美学课程,往往也是流于形式。
在实际运作的教育体系中,科学主义教育与人文教育之间的平衡和必要的张力已被打破,人文教育逐渐丧失。学校重理工轻人文,重专业轻基础;学生重分数轻能力,文化素质薄弱,心理素质脆弱,这是用人单位的普遍反映。罗素曾指出,人类的每一次物质进步,都要付出理性和道德的代价。不可否认,科学主义教育观是教育的一个必然过程,但它不是必然趋势与终极目标。科学主义教育观往往使人们只看重眼前的利益而忽视长远的利益,看重工具的层面而忽视价值的层面,看重现实的追求而忽视理想的追求,使人丧失人文精神。20世纪50年代末,英国学者斯诺指出,在“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之间存在着一条相互不理解的鸿沟,而这种文化的分裂在教育上则是一种损害、一种损失。我们应该反思,自然科学在证伪历史的神话的时候却忘记了自己造出的新的神话,它把我们文化的注意力集中且局限在我们经验的有限的力学部分,这种“单一的眼光”正在伤害着我国的教育,使我们的教育想象力变得狭隘了,从而改变了我们对人类以及自然的整个态度。在科学主义教育观所编造的那张无生命的范畴之网中,谁也无法表达爱,或表达自己最深沉的本性“。上帝和灵魂被删除了,但却保留了机械论的自然观”③,校园生活的张力变成了抽象的公式。在这破碎的文化里,主体化的丧失和主体的崩溃,使我们的受教育者在隐藏内心痛楚时,将自身撕碎了相互观看,失去了现代人应有的崇高。
二、形而上精神铸造的合理存在
教育的功能在于形而下的知识传授与形而上的精神铸造功能。然而目前我国的学校教育,单方面注重教授形而下的知识,即“技术理性”的传承功能,忽略了其形而上精神的铸造。实用功利深积的课程设置不仅严重限制了学生求知的自由扩展,更将求知本身引向有用性的世俗追求,导致今天的学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急功近利,更缺少诗意和理想,更缺少激情和牺牲精神。洛扎诺夫在其《自己的角落》中对这种教育形势进行了对比分析,认为以前刚进入大学的学生知识虽然不多,但他们富有创造性,敢于独立思考,对所有的事都充满了热情和自我牺牲的精神。而今天入学的学生的知识要丰富得多,但对自身进一步深造漠不关心,在未来实际生活的意向上心事重重,认为眼前的选择重于未来的理想,理想只存在于眼下的行动中,行动决定理想。这种极端急功近利的思想,不仅表现在对专业和课程的选择上,更重要的是他们不再关心终极意义,普遍地丧失了批判的能力。科学主义教育观是一种取消感性认识、追求表面现象的思维,其间想象与诗意的衰退乃至丧失,使得受教育者懒得再进入文学艺术的世界。即便进入了,往往取消了再造想象的功能,厌恶文学艺术的深层积淀与空间的整体性想象,只在一个平面中择取符合自己口味的刺激。这种想象力的丧失,正意味着创造力的退化,不利于我国社会发展和人的价值的全面实现。
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实施什么样的教育,就有什么样的未来。对于个人来说,教育的指向决定了他未来的生存方式。因为教育关系到人的成长,人不只是通过生物遗传,更主要是通过文化的塑造而称其为人。一个具有完整精神生活的本真的人,并不是由专业知识与技能堆积成而成的,而是懂得如何生活以及用什么标准来做人。缺少热情,人就不能生存。缺乏对人生终极意义的追问,人活着就缺乏了意义。今天,人的生命物化与教育丢失了人自身的本质,使人沦为技术生产体系的一个功能性要素。健康的教育观念应将我们的受教育者培养成不只是为了今天,更应该对明天负责的传承人,这就需要对受教育者加强人文精神的熏陶,提升他们的文化品位与人文素质。
形而上的沉思与信仰及艺术情感等非实用功利性精神的陶冶,目的在于提升自然的人,使人成为本真意义上的人。精神的铸造与陶冶不同于知识的传授,后者诉诸人的技术理性,知识传授是建立在主客对峙的认识模式中的。在这里,主客体之间彼此是外在的对立的,主客对峙的目的在于使主体脱离客体,成为独立自主的一方,从而对客体进行研究,并达到对其控制、改造的目的。精神的铸造与陶冶是满足人非实用功利的精神渴求,主体须直接参与到对象世界中去,亲身经历对象世界的一切,并在其中获得升华,也就是说对象世界不仅成为认知的对象,而且成了生命过程本身的要素。人参与其间探讨并解答世界、人生的终极意义,培养人的超验意识和道德感,使人拥有超越以及批判世俗生活的精神空间,为人提供一个精神家园,这种精神铸造与陶冶是在不知不觉之中达到的,它通过创造一种文化氛围,打动人的情感,使人在不经意中对宇宙、对生命产生一种深深的敬意和信任,以严肃的态度对待周围的人和事。在这种铸造与陶冶中,最终个体生命与对象世界化为一体。科学的胜利,其本身并不意味我们已经由神诫谕的社会过渡到了人能把握自己的自由社会,它只不过表明文化洗掉了过去神给涂上的浓重色彩,让人露出一点本真的面目。如果我们的教育把这个世界看做是计算的世界,我们的生活是由计算来操纵的,那么,这个世界将与我们彻底地分离。我们就会成为孤立的人,只是最原始的种群,而不再具有群体的意义。
三、科学人文主义教育观的历史必然
“被历史和环境所广泛分割的因素,只能在实现它们的共同本质时,才能合作。”④科学主义教育观给我们留下的创痛并没有让我们背对着历史。然而人作为道义行为者(主体)的获得解放,与知识从公认权威的管制下获得解放相比,是一个更为缓慢和更为痛苦的过程,消除科学主义教育观与人文主义教育观的对立并代之以一种和谐的教育理念,将是21世纪教育的根本任务。
事实上,科学主义教育观在提高人类物质满足的希望中,同时也带来了人单向度发展的片面化。这种进步对我们的整个文明提出了迫切挑战。知识和潜力的每一次增加,应该意味着更大的责任。在目前的时刻,当所有人的命运已经不可分割地联系起来时,了解人与人之间相互依赖与合作的程度,就比在人类历史中的较早时期更加必要了。科学主义教育观与人文主义教育观的思想家们,重新深刻地检视了世界的存在形式及其最终意义。但这一次是按一种截然不同的安排去检视的,不是把它们放在拉普拉斯无所不包的公式之中,而是把它们放在一个生活的图景中。不是把它们看做已成的事物,而是把它们看成方成的事物。任何关于世界的单一的看法,不管它是科学的、宗教的还是艺术的,都可能被歪曲。如果我们换一种思维方式,用一种新的眼光看世界,认为它具有一种我们也具有的秩序,我们就会感觉到自己与世界融为一体了。我们将不再满足于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机械地操纵世界,而会对它怀有发自内心的爱。其实关于这一点,黑格尔的辩证法早已指出,在那些基本的二元分立中,一旦它们被彻底地理解之后,每一方都表明自己不仅是对立于对方的,而且是统一于对方的。“人类的历史因此并不终结于分化。它超越了分化,以达到一个较高的文化形式。”⑤
皮亚杰在他的很有影响的《人文科学认识论》一书中指出,物理学与信息论二者关于熵的概念不谋而合,似乎没有任何东西能在热力学和语言学这两门相距如此遥远的学科间建立起联系来,可是人们发现二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同构性。在这种情况下,一门自然科学所获得的技术就能为解决人文科学一个中心难题直接启发所要建立的技术。信息论从热力学得到了它的形式启示之后,反过来又影响到热力学的解释。有些学科人们不确切知道究竟应该分在自然科学还是分在人文科学,控制论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逻辑学既属于自然的科学,又属于人文科学,其实它在这两者之间起衔接作用,因而无法作线性分类。学科整合可以说是科学与人文达到交融的最综合的层面,在这个层面上,横跨两大领域的观念和方法上的相互借用,就不是个别和偶然的现象了,而是大量的必要的方式。早在笛卡儿那里,就曾对人类各种学科本质上的合一性作过深刻的论述,他指出,全部科学合在一起就是人类的智慧,这种智慧尽管能用于各种不同的学科,但始终是一个整体,不会被分化出不同的东西,正如太阳光不会由于照耀在不同的事物上就会被分化成不同的东西一样。科学与人文在学科上的整合也有不同的方式。建筑学有科学与人文的双重属 性,心理学则属于“两栖”学科,生态学属于跨学科,数理经济学属于“1+1”学科,科学哲学、科学美学属于“转视觉学科”,计算机网络工程是科学与人文工作者共同参与的工程,这种学科互构使后现代科学整合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将成为一种可能。在这样的差异中的互补,两方面的原则往往是同时发生作用的。所以,我们必须根据“亦此亦彼”的逻辑而非“非此即彼”的逻辑来思考,因为所有伟大的理论建树都是以统一性归化异质性的。
在人才培养上,我们应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与“适应经济全球化要求的高质量教育”两者有机统一起来,培养具备面向世界,具有正确世界观、价值观的人才。高等学校是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方面军,在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人才方面肩负重要使命,必须改革与此使命不相适应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模式。注重人文精神教育,寻求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的融通,使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达成和谐一致,任何偏激的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其说服力都显得极其苍白。在认识与实践活动中,我们正面临着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互通互融。科学与人文融合达到的最高境界是两种精神的交融,这种交融使得科学以客观外界为尺度的客观原则与人文以人为起点和归宿的“人学”原则有机结合在一起,因此形成的认识和思想成果既具有科学的实证性和可检验性,又是对人与无限、主观与客观的接缘性思考。尽管古希腊美丽的统一在人类痛苦的分裂成长中不得不死亡,但未来人类文化的再一次伟大统一,将在灿烂的曙光里诞生在地平线上。
[注释]
①(英)以赛亚·柏林.反潮流:观念史论文集[M].冯克利,译.北京:译林出版社,2002:106.
②(德)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M].齐世荣,田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4.
③(美)大卫·雷·格里芬.超越解构[M].鲍世斌,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13.
[论文摘要]本文从张楚廷先生的教育学著作解读出发,揭示其由科学探究而人文引领的教育学研究路径。从科学教育学的起步、成型,到哲学视角的凸显,再到其教育人文思考的全面深化,先生独到的科学-人文主义的学术发展理路,对当前我国教育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Key words:scientific exploration; humanistic leading
Abstract:This paper first interprets Mr. Zhang Chu-ting's pedagogy works and then reveals his way from scientific exploration to humanistic leading. His unique thought of science-humanistic academic development , which from the premature, mature of scientific pedagogy to the appearance of philosophical vision , and to the total deepening of humanistic thinking concerning education finally , is good enlightenment and refere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pedagogy in China.
张楚廷先生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涉足教育学研究,由外而内,一步步扎根到教育学的大地之上,一点一滴,以自己独到的方式,展示出一个又一个教育的新视界。他的著作平易、流畅,娓娓道来,抓住一个又一个司空见惯的问题,象拿着解剖刀,驾轻就熟地深入其中。从科学式的教育探究,到立足哲学、历史与文化的人文引领,他的教育学研究表现出一条由科学而人文,以至科学-人文有机融合的独特教育学路径,把教育学中的老问题每每谈出新意,又常常把教育学中被忽视的问题令人叹服地摆到理性思考的教育学平台之上。
一、《教学原则今论》:科学教育学的起步
早在1993年,张楚廷先生出版了他的第一本教育学著作《教学原则今论》。在其中,他首先详细列举了已有诸多教育名家的教学原则,并结合教育的历史与现状逐条进行细致分析。但在他的科学解剖刀的利器之下,原先许多貌似合理、状似齐全的原则体系都开始变得摇摇欲坠、问题迭出。
在分析批判的基础上,先生开始了他的理性建构。在建构的过程中,他首先分析了建构教学原则的基本理论问题。在教学原则的基本问题探讨中,先生首先区分了教学的规范性与规律性问题。并认为规范性问题属于主观性问题,规律性问题则属于客观性问题,对于二者的混淆往往容易导致对于教学原则与教学规律的认识不清,错把规范当成了规律,而这正是教学论科学化的障碍之一。他以“它本是怎样的”、“它可能是怎样的”、“它应当是怎样的”三个问题作出判断,从而将必然性问题、可能性问题、企求性问题一一区分开来,还教学原则以真实面目。同时,他认为要以相容性、完备性、独立性、简练性四大条件来检验一条原则提出的科学性,并以此来丈量远至夸美纽斯、近至当代教育家提出的口号各异的教学原则。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自己独具特色的“4-1-1”阵型的教学原则体系,圆满回答了为什么教、教什么的问题,也间接地部分回答了怎样教的问题。
《教学原则今论》作为先生进入教育学殿堂初试牛刀的起步之作,体现了他教育研究的基本风格与作为教育学者的精神气度。那种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科学探究精神,注重逻辑严密性的思维品格,在整体逻辑框架严密的基础上充分展开发散思维并对细节保持敏悟性的思想特性,直入问题、简洁明了、不拐弯抹角的表达方式,问题分析与理性建构并重的学术路径,都成为先生教授教育学研究典型风格,表达了一位从数学进入教育学领域的严谨学者对教育问题的审慎而开阔的思考,同时也预示着其科学教育学的起步。
二、《教学论纲》:科学教育学的扛鼎之笔
2004年出版的《教学论纲》是先生前期教学理论研究的集大成,它在借鉴、吸收国内外有关著述的基础上,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对教学论的各基本论题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讨,在结合时代特点的过程中提出了一系列独创的见解。其主要内容包括教学要素、教学规律、教学内容、教学原则、教学组织与管理、教学评价、教学论的科学化等。
综观先生的《论纲》,贯穿其中的正是一种对教学论研究科学化的追求,就在书的前言中,先生开门见山地提出,“着力于客观性探讨,着力于客观性描画”,“力求在增强教学论的逻辑性方面下些工夫,以形成有内在逻辑联系的概念系统和命题系统”,“80年代中期,王策三先生提出的‘教学论科学化’一直像一面旗帜感召着我,虽然在全书的14章中只有一章是专门讨论科学化问题的,但全书贯彻此精神”[1]。对教学论科学化的追求基本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对教学论逻辑起点的探究,从教学与元学习出发,由此而展开教学论的基本范畴与问题逻辑的清晰梳理,其中富于创意的是对元学习概念的教学论意义的阐发与教学要素的探讨;二是贯穿在每一章节之中的对局部问题的分析,都是一贯地体现了先生的分析、解剖、再建构的风格;三是贯穿全书的冷静分析与客观描述的笔调,避免了教育学研究中惯有的浪漫型构想与规范设计。
说《教学论纲》是先生科学教育学思路的扛鼎之作,并不是简单比附于一般意义上的科学著作,在缜密的逻辑解剖与建构之中,同样不乏诗性的激情。因为教学问题毕竟涉及的是活生生的人事,所以才能引发先生逻辑之中的诗性阐发。这并不妨碍先生对教学论的科学追求,也许这本身就是教学论的科学之所在,即她的科学性追求本身就不是铁板一块。这不仅表现在细节的论证中的细水长流,更表现在标题转换中的跳跃与论题的流转。比如,第十四章“教学论的科学化问题”第六节是“自由学术探讨”,第七节却又联想到了诺贝尔奖,并提出“我们是否也承担责任”的问题,一下子把传统教学论的视野远远地拓展了。
正因为如此,在明确提出追求教学论的科学化的前提下,先生竟然在本书的结尾提出这样的疑问:“教学论是不是既是科学的,又是艺术的?”这里不仅是对教学论科学化的必要的否思,而且也是对教学论科学化的提升,因为其中渗透的正是一种求真、求是的科学精神与态度。这里实际上又给后面先生教育研究的哲学走向埋下了伏笔。
三、《课程与教学哲学》:哲学视角的由隐而显
先生从事教学四十年有余,而从事教学理论研究长达二十余
年。他常言:前二十年,是在操练、欣赏着教学;后二十年是在琢磨、探索着教学。长期养成的理性思考的习惯引导着他逐渐走向哲学的思考,或者说在多年教学与研究的过程中,哲学向他走来,他与哲学不期而遇,就有了《课程与教学哲学》的诞生。
如果说前期的研究中,哲学思考只是潜在的线索,是冰山的聚积,那么,2003年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课程与教学哲学》则是先生寻求突破——不仅是个人的突破,同时也是课程与教学理论研究的突破——的精心之作。在这本洋洋洒洒40万言的著作中,可以明显看出先生对前期研究的超越。这种超越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从大处着手,一开始就抓住了当代西方课程与教学哲学巨擘布鲁纳的结构原理与皮亚杰的后结构主义,再论及后现代课程观,后面主要围绕科学主义、人本主义、社本主义等当代教育中的重大问题,最后归结为人文引领的和谐课程观,给课程与教学哲学领域开辟了一种崭新的气象;二是从前期的注重逻辑推究转向哲学悟思,大大提高了先生教育思考的整体性与人文性,对课程与教学理论问题的探究向着纵深处拓展。
先生还从阐释学(解释学)的视角,细细分析了结构主义与后结构主义、现代主义课程观与后现代主义课程观、科学主义、人本主义与社本主义的关系。基于历史与现实的思考,先生提出了自己的“五I”课程构想,书的最后集中阐述了其人文引领的和谐课程观,实际上也就是这本书的核心精神。他相信:“完”与“全”使人更象人,而和谐更能体现生命的特征,并使人更具生命力、更高大,因而,课程的未来将是和谐的走势。
在这本书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出先生作为长者的深厚的功底,同时可以看出他像年轻人一般乐学,一方面踏踏实实地研读马克思的著作,一方面又积极接受当代西方哲学的新思考。对于时下流行的课程与教学领域中的科学主义、人本主义和社本主义,先生不仅给予了批判性的分析和澄清,同时也提供了基于现实的我国课程与教学设计的可行性思路。可以说,承继与发展同在,批判与建设并存,条分缕析中充盈着逻辑的缜密。
难能可贵的是,先生对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这个论题进行了卓有创意的阐发。他提出,全面发展的“全面”主要不是一个量的概念,“全面”并非一切方面、所有的方面,全面发展主要是一些基本方面的发展,全面发展是一个个人的发展,全面发展是发展着走向全面,全面发展的实质是个性发展,人要经由个性的充分发展来实现全面发展,离开了个性发展,全面发展是不可能的[2](P302)。这里,既有对于马克思经典著作的悉心研读,又有结合时代的深切的忧思。先生的思考可谓切中时弊,冷静的言说中渗透的是先生对时代、对民族火样的热情与深沉的爱恋。
四、《教育哲学》:教育人文思考的全面深化
先生在《教育哲学》结束语中这样写到,“一直往前走,总能走到一个不在原地踏步的前方,这不是什么雄心壮志,仅仅是对一直走下去的一种信念”[3](P304)。正是这种一种往前走的信念支撑着先生不停地朝前探索,不把自己停滞在个人既成的教育思考水平上。
如果说以要素归纳的语言来描述张楚廷先生的学术历程,把以《教学论纲》为代表的前期著作的关键词归纳为科学,把以《课程与教学哲学》为代表的中期著作归纳为哲学,那么以《教育哲学》为代表的近期研究的关键词则是人文与历史。当然,贯穿其中的,既有相通的因素,又有包容前期、累积性发展的因素。不管怎样,我们可以从中看出先生不断探究、超越自我的学术勇气与生命立场。
《课程与教学哲学》中,先生在阐发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人文引领和谐的课程观,在《教育哲学》中,先生进一步完成了人文引领的历史化与现实化。全书自问“从哪里开始考察教育”起始,第二章就直接进入书的中心主题,“人是什么”。教育是人的教育,对于教育的真切关注也就是对于人本身的关注。这样,先生就把“人是什么”变成了“教育第一问”,对人的思考在这里又被再一次提升。先生紧扣马克思的命题“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再论及“关系中的人”,再把人置于社会之中考察“人发展什么”。在“人发展什么”这一章中,先生再一次提出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问题,“每个人的全面发展是他自己发展的全面,因而必是有个性的全面发展,或个性下的相对全面发展,因而可否就说实质上是个性发展”[3](P130),“发展个性就是发展丰富性,发展创造性”。正是基于对作为教育根本的人的考察,先生开始了对教育特性的思考,并提出教育的“五大公理”,即:潜在公理、动因公理、反身公理、美学公理及中介公理。所谓潜在公理,即人的潜意识、潜智能的存在是教育存在的依据;所谓动因公理即人的欲望是天赋的,同时又是可以开发和引导的,这也是教育发生、存在和展开的条件;所谓反身公理,即人可自我对象化,人亦可对象自我化;所谓美学公理,即人在对象自我化、自我对象化中的基本尺度是美学的;中介公理即人生活在环境中,环境作为中介在人的发展中起不同性质的作用[3](P220-221)。五大公理的概括可以说是第一次把教育与人的发展的基础问题表达得如此准确而清晰,没有丝毫的泛泛而论,充分体现了科学与人文视野的融合。
论证教育的五大公理作为教育的基础性问题,这并不是先生研究的根本目标,紧接着的一章“自由教育”,才是先生本书的根本落脚点,这也是对前面关于人的自由、全面与个性发展论述的回应。先生在一般性地论及自由教育的涵义的基础上,阐述与当下中国教育实践密切相关的几个自由教育的关键问题,从人文知识的命运、知识的性质、自由教育的命运,再谈及学校的命运与大学作为象牙塔的命运,使得对自由教育的论述表现出强烈的现实关怀与本土关怀。
先生关注个性发展,但任何个性发展都是置身一定社会之中的个性发展,先生十分钟爱个性发展是因为我们的教育与文化之中缺少了凸现个性发展的因素。与此同时,先生又清楚地知道,任何个性发展都不是空中楼阁,而是在现实之中,在社会之中,个性发展不能走向惟我主义的狭小圈隅,所以先生最后一章又回到“教育的社会性问题”。先生这样写道:“教育通过培养人,通过让学生成为合格的公民、成为能更有作为的人而善待社会,通过服务于人而服务于社会,通过促进人的发展而促进社会发展。”[3](P292)这里清楚地表明,先生正是要在凸现个性问题的同时,把个性与社会性统一起来。不难看出,先生在章节主题转换上的安排,可谓用心良苦。
五、科学—人文立场之中的多维视野
与先生照面,一身简朴,从容平淡;听先生说话,话语平和,有长者风范而无威权姿态。简朴人生的背后是对教育知识与真理的激情与涌动的思想。先生以从容淡定之心去观察、体味、反思平凡而不平静的教育现实。他的目光是独到的,马克思学说的理论支撑让他立论坚实,广博深厚的学术底蕴又使他的视野足够开阔。他纵横捭阖于数学、教育学、哲学、心理学、政治学、美学等领域,同时在其思维的天空下常常出现解释学、现象学、全息论等时兴学说,在他逐渐融贯而出的科学-人文立场之中展现出多维的、丰富的教育学视界。眺望先生的教育学风景,我们看见的是对教育中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渴望与对人的全面发展教育的美好期待。
先生著作等身,思想如绵延之山,愚鲁我辈自然不足以窥其堂奥,只能从个人的印象,斗胆做些简单的勾勒。在我看来,先生的研究之于我国教育学理论建设至少有以下不可忽视的贡献:
其一,先生以深厚的科学背景进入教育学门径,给教育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他者眼光,不仅提供了庞大的思想宝库,更重要的是提供了一种不同于传统教育思想方式的、逻辑分析与人文关注并重的教育思想与言说方式。多年的数学知识背景为先生进入教育思考提供了坚实的科学基础,开阔的哲学社会科学视野则为先生的思考提供了人文的支持,丰富的教育生活体验与教学经历更直接为先生的思考注入了现实的体温。从先生多年来的研究与写作明显地可以看出,先生一方面在坚持清晰的逻辑思考与踏实的论理方式,另一方面在逐步扩大其人文关切,从而较好地把科学思维与人文关注紧密结合。
其二,先生以自己独到的视野与切入教育问题的方式,极大地丰富了传统教育学研究的问题空间和论说方式。从教学细则到教育公理,从元学习到和谐课程观,从数学知识的大量引入到对各种西方教育哲学的思考探索,从对基础教育的思考到对个人大学治理经验的反思,从对当下教育现实问题的追问到对教育历史的娓娓道来,从对教育、心理、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到政治、经济、文化问题的引入,可谓琳琅满目,给予读者很强的视觉冲击,充分地挑战读者自身的心智与知识世界。
第三,从先生的第一本教育学著作伊始,对人的关注贯穿始终,这条线索由隐而显,由心理、心力的关注到对历史与现实之中完整人性的关注,以及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主题的不断发掘,可以说直接地拓展了教育的中心问题——人的关注的视野与水平。先生在《课程与教学哲学》前言中写到,这本书,“所直接表达的是,切望我们的教学更美好,我们的课程更美好;所间接表达的则是,盼望接受过教育的人们确实因教育而变得更美好”[2](P3)。显然,正是这种对美好教育与美好人性的期待成为先生教育研究与写作的内在灵魂,也是先生从科学思考而进入科学-人文整合探究的内在基础。
第四,先生笔耕不辍、勤于著述、不断超越自我的学人风范与长者气度,为教育后学之士作出了重要的人格示范。先生曾电话示我后一阶段的写作计划,除了重写《教学论纲》、新写《高等教育学》之外,还有数本著作都在构思之中,先生学而不倦的学人本色令后辈汗颜。“一直往前走,总能走到一个不在原地踏步的前方”,这种“一直走下去”的信念让我想起鲁迅先生所说的“中国的脊梁”。
几乎在每本书的前言或者后记中,先生都会自谦地写下“非常期望得到指教和批评”、“聆听他人,聆听智者,以便更好地反躬自省”。《教育哲学》的前言中,先生更是谦逊如同一位踏实的小学生,“笔者的哲学修养、教育理论修养确实都十分有限,对于教育哲学,我是‘半路未出家’,敬请各位学者、智者批评。”苏格拉底有言,真正的知,大知,就是认识自己无知。在这里,先生自己本身莫不就是这样一位清醒而高明的智者?
也许先生的观点不乏商榷之处,先生也满怀与他人商榷的期待,因为,先生清楚地知道,真理本身就是开放的。但有一点是十分清楚的,那是先生2003年在《课程与教学哲学》前言所说的:
“思想不会停止,询问不会停止。”
这是先生的自言自语,难道不是说给我们听的?
[参考文献]
[1]张楚廷.教学论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前言.
经典实用主义以社会科学介入现实问题的解决,从而形成的社会科学哲学思想的特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实用主义真理观:为信仰服务。对一个命题的判断通常有真假两种结果,实用主义学者的评判标准不再是“符合论“”融贯论”或是“多余论”等,而是一种某种意义上的一致。这就意味着只需要谈话诸方在他们共同的信念下认为某一个理论或某一类思想可以达成一致就可以了。在那之后,实用主义被搁置了很久。但最近,甚至是在更早的时候,它又被恢复了它在美国的地位。其实,这是可想而知的。实用主义这次的回归不仅保持着经典实用主义的传统,还带来了新的内容。实用主义的包容性越来越强,可以使用的范围也越来越大。这就不难解释它的生命力。新实用主义的思想主要是以罗蒂为主的后哲学思想。他的思想把许多学科都包容了进来,尤其是文学、政治和道德伦理。在这样的背景下,这些学科有了可以冠以“科学”的合法地位。在很多时候,罗蒂认为文学、政治或是伦理道德比传统社会科学学科还值得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实用主义,不仅在美国站稳了脚跟,而且在美国的外交手段中,我们可以不断地看到他们的实用主义精神。这种精神不仅仅是一种功利的、利己的,同时还是开拓的、探索的。二是实用主义研究方向:以人为本。实用主义的魅力是当你使用这种方法论时候,你会感到很轻松,很有效。它的研究永远是一种向上的力量,这应该与它的理论渊源有关。在实用主义哲学中我们永远都抹不掉达尔文的进化论的影子。这样的理论告诉我们,人类或是其他物种都遵循优胜略汰、适者生存的原则,所以我们的研究就会越来越复杂同时也是向上的。在实用主义的思想中,我们同时还能清晰地看到以人为基础,尤其以人的兴趣和情感为出发点的唯意志论的影子。尼采的非理性主义在实用主义中可以找到。
实用主义很注重的是研究某一问题的兴趣,以兴趣为出发点,便可以充分调动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更有利于达到有效的目的。同样来自于唯意志论的观点,即对人本身的考虑很重视。这点达成共识:“人类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进行思考的生物。当我们把自己作为研究对象的时候,那些把自然科学作为研究对象的大部分理论原则便不能使用。”因为,研究人类不能仅仅通过对某一个社会背景下的他们进行研究,得出的结论推而广之。我们需要在特定的时期、背景、文化中判断他们的行为,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的语言所表达的观点,而理解这些语言的重点便是语言的环境。因此,对于研究社会科学的学者来说,实用主义是一个不错的方法。这个方法会让我们在了解我们自己和周围环境的同时,变得开心、有趣和更有上进心。实用主义方法论会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三是实用主义的价值取向:实际且多元。实用主义作为一个哲学学派,他们没有明确的界限,只是有些观点属于实用主义的范畴,尤其体现在对社会科学研究中。许多哲学学派一直以来都信奉自然科学研究框架下的社会科学研究。因为他们认为“自然科学家和社会科学家都应该模仿自然科学。其实他们赞同了价值中立原则,认为历史学家或社会科学家应该不带有个人感情和价值导向来研究社会现象。”
但无论是实用主义学家皮尔士的科学主义、还是詹姆斯的意识流、还是杜威的工具论都充分地证明了社会科学的研究无法做到价值中立或完全客观。因为,作为研究对象的人类行为、人类的生活习惯或是他们的信仰,都没有办法摆脱掉他们所生活的环境和能够影响他们的信仰。而生活环境和信仰都是有局限性的。因此,很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一种观点在某种社会背景下是可以理解的,而在另一种背景下则是无解的。比如,我们常常看到:一个男孩子在路上看到一个吸引他的女孩子,通常会上下打量一番,然后看着她的眼睛微笑。而对方也会为自己被关注而感到骄傲。如果换个场景,结果就会大相径庭。假如刚才的行为我们在美国的黑人区做一次,估计那个男孩子就难逃一劫。因为在那里的社会背景下认为盯着不认识的陌生女孩子看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甚至是一种轻微的犯行为。因此,我们很难在有限的时间里找到一种通用的社会行为准则。
在使用实用主义的方法论研究社会科学中,有两位学者起了重要作用。第一个人是库恩,他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为实用主义这个不能体现严格意义上的理论的理论提供了成为科学理论的基础条件。因为库恩对那些“反常”的理论提供了自我修正的条件。我们的社会科学理论在不断地“前进”,但如果仅仅因为他们不符合某种严格的逻辑框架就剥夺了他们生存的权利,显然是不公平的。只有当他们的理论内核真正的“坏掉了”,我们才可以宣判这些理论的不可存在性。而在这里,我们认为的内核不能再使用的标准是:实用主义的理论无法让我们的问题变得更加容易解决。就像各大学派一直在争执的主观与客观的区别。第二个人是罗蒂,他的种族中心主义为我们研究社会科学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方法。正如上文中所提到的例子,这样的现象在社会实际中比比皆是,还有很多奇怪的、我们无法理解的、可能与某种有关的现象。当我们面对这样一群与我们生活的社会背景和文化背景相差很远的人并与之交往时,又该怎么办?罗蒂的办法是以自己的社会背景和文化背景为出发点,与对方沟通。我认为,这个办法可能不是最快的沟通方式,但一定是最有效的沟通方式。我们的信仰和观念不一定要强加于对方,只需要找到可以达成共识的信仰和观点即可。找到共同点会对我们进一步了解对方的行为和语言有帮助。
这样的理论和实践框架更有理由让我们相信实用主义在研究社会科学的问题上并不在意理论是否与客观事实相符合,而是否能有效地成为行动的向导、是否能有效地解决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是否可以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实用主义学家们不在意社会本身是什么样的、应该是什么样的,他们更关注的是现在的生活环境是否是居住在这里的人类想要的,如果不是就听从内心的呼唤,向着自己喜欢的方向努力改造。他们信奉的是这样的信仰,就像爱因斯坦说的“:有很多时候想象力比知识重要,想象力无限而知识有限。”按照实用主义的思想这句话是真的,因为他们还信奉另外一句话,就像皮尔士所说的:“每一个真值的句子都是为某一种信仰服务的。”而在这里,人类的兴趣就是他们的想象力的向导,他们在这样的想象力的条件下探索社会科学,就像经典实用主义哲学家所认为的那样:实用主义哲学剖析社会科学是需要我们以人类需求为本,以兴趣为出发点,以效率为落脚点。在这个问题上罗蒂———新实用主义的代表,延续了实用主义探索社会科学的精神,在新时期展现出他与前辈和同时期社会科学研究的哲学家不同的新特点。
二、新实用主义中的社会科学哲学:为社会科学哲学发展
20世纪中后期,随着社会经济与政治的发展,实证主义和分析哲学似乎越来越不能很好地处理实际问题。一种继承并发扬经典实用主义的新实用主义油然而生。新实用主义继承了经典实用主义的主要精神,即以人类需求为出发点、以兴趣为研究起点、以信仰为真理的判断标准、以效果为检验理论的最终标准。在我们可以找到的参考文献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新实用主义有它特有的理论观点。而新实用主义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当属罗蒂。罗蒂的实用主义思想与经典实用主义思想的联系和区别是清晰可见的,尤其他提出的后现代哲学思想在国内外引起很大反响。他的后现代哲学思想不仅颠覆了我们对哲学基础地位的认识,更重要的是他的理论给了我们新的视野。所以我们选择对他的观点进行说明和解释,后现代哲学的思想可以基本代表新实用主义的理论特点。后现代哲学思想主要强调语言哲学的重要性。他不太重视经验对哲学的重要影响,而是注重我们的语言在哲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正像他自己赞同哈贝马斯那样:“交谈理性代替了主体核心理性”。交谈、互动的研究方式,不仅表现出对杜威和詹姆斯的思想的继承,同时也看到罗蒂把研究重点放到了沟通的语言中来。罗蒂的后现代哲学思想在社会科学方面的应用,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
一是个人主义与整体论的完美结合。研究社会科学哲学的学者对研究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问题并不陌生。尤其在方法论的个人主义还是整体主义的问题上多少都有分歧。社会学家涂尔干坚决支持方法论整体论。坚持整体论的哲学家必然会忽视个体在整个社会中的影响力;而很多经典实用主义哲学家都偏向方法论的个人主义,非常注重个体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忽视整体的作用。但对于社会科学研究,我们需要找到的是社会背景下的社会规律或是较为普遍的特征。但鉴于社会环境的多变性和复杂性,我们在此讨论方法论的个人主义或是整体论就十分不妥。罗蒂在他的后现代哲学中认为:“把个人的自我创造和社会的团结同等对待,是同等有效的。”[5](P47)在这里我们可以说他把这个问题的界限弱化了,也可以说他把个人主义的研究方法和整体论的研究方法分别做了限制性的解释,即社会的发展是由个人做的,但个人的才能和价值需要有社会的发展来体现,在不同范围讨论不同的内容。
二是实用主义真理观的进一步发展。在上文我们已经对实用主义真理观有所讨论。对于一个句子的真值的判断通常以是否符合某种信念作为标准。因为不同的社会背景和文化结构会带来不同的信念,虽说这个会随着该地区的人类的不断认识的变化而变化,但信念还是有较强的稳定性。信念来自于我们对一个事物的习惯性认识或习惯。这种习惯性的行为有时候会带来一定的惰性,习惯于这样认识和行为的人不再会为更先进的发展而劳烦。罗蒂在这里指出了他的有所改进的真理观:真理便是可以指导我们成功的与世界打交道的那些句子所支持的信仰。“成功的”为我们的信仰提出了检验性的标准。较以往来说是不同的,按照他的思想我们需要与世界打交道,每个社会背景和文化结构下的人类是另一处人类需要打交道的对象。打交道时虽然要以自己的信念为出发点,但只有那些可以与对方达成共识的信念才能算是“成功的”。
三是大哲学的概念。实用主义在研究社会科学时候都很清楚他们的研究对象是社会、经济、心理学等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的学科。但其实这些学科都有较为严密的逻辑、严谨的思想和他们独有的名词及属性。他们同样是由被系统化了的、抽象化了的概念和定义组成。比如《社会学原理》《经济学原理》《心理学原理》这类的书籍,它们包含了作为这一学科共同的、普遍的、较为一致的内容。因此,这些学科知识内容与研究方法不同,但它们同样来自于理性的总结和概括。它们的研究对象相对稳定。相比较而言文化、艺术、伦理和政治中人的主观意识参与的较多,对于文化、艺术、伦理和政治的研究理论性更为弱,但地域性和社会背景的限制会更多,这样的研究更加符合实用主义的精神。当然,罗蒂并不局限于对哲学认识论的扩充,还有对方法论的丰富。他更加欣赏用文学批判的方法来与世界和不同的人类打交道。他认为:“实用主义的复兴超过了哲学的界限,还涉及文学的批判、社会政治问题而较少地关注自然科学。”这个思想与罗蒂反基础主义的思想,在逐步瓦解哲学的基础地位,从而更加突出人类情感和交流的重要性,最终侧重于文化及政治的研究。
四是以语言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正如之前所提到的,罗蒂所强烈支持的交流方式和沟通手段都是为了了解不同社会背景和文化结构下的人类生活,从而可以有效地解决发生在那里的社会矛盾,最终促使社会进步、生活幸福。因此,语言在他的研究中是关键性的研究对象。这个特点也是新实用主义与经典实用主义标志性的区别。正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经典实用主义与新实用主义最大的区别是前者最重要的是经验;后者最重要的是语言。”这与他的反本质主义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罗蒂的研究目的并不是要找出实际与应该的区别、本质与现象的区别,最终找到实际和本质,而是忽略此问题,找到对话中我们要表达的意思是否是我们的语言所表达出来的意思。
如果想了解对方语言中的真正含义,就要了解表达人的社会背景和文化结构。对于研究人员而言便是要了解这其中的差异,为我们的语言环境提供这种差异。找到了差异就找到了冲突,找到了冲突就找到了矛盾。当我们解决矛盾之时就是我们达到共识之日。这样我们即可顺理成章地找到对话中的共同点,进行有效的沟通。不难看出,罗蒂的后哲学文化思想其实就是用文化的思想来丰富哲学的内涵。按照这样的发展趋势,实用主义方法论下的社会科学哲学的发展一定会在保持中心思想不变的情况下丰富并蓬勃发展。实用主义方法论下的社会科学哲学承载着历史使命比其他哲学学派对社会科学哲学的使命要丰富、多样并且有效。因为实用主义的方法论基调就是为解决与人类生活有关的实际问题的。他的检验标准并不是理论的严谨性和思维的逻辑性,而是能为我们的生活带来多少可以采用的方法。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实用主义的社会科学哲学就像是一本生活百科,它是一种工具书,更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它会为我们带来阳光般的色彩。
三、未来实用主义中的社会科学哲学:为社会科学哲学升华保障
基于对经典的和新的实用主义社会科学特征及其哲学思想的概括总结,笔者认为,作为一种实用主义的社会科学哲学,其研究和发展趋势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探讨。
第一,实用主义社会科学哲学研究内容极为丰富。实用主义本来就是一个包含范围十分广泛的方法论,用它来研究社会科学不难想到它的范围会扩大。这里不仅仅体现在研究内容的扩大,还有研究方法的扩大。从研究的学科内容上来说,经典实用主义对社会科学的研究局限在社会学、经济学、人类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学科方面。但新实用主义的社会研究已经拓展到文学、伦理学、政治学等方面。可以说在以后的研究中还有可能拓展到其他领域。只要社会中存在行为和思想的地方,都会是实用主义方法论下所要研究的社会科学学科。以后的发展趋势势必会向着更加注重人的情绪、欲望、梦想等人类特有的方向发展。这与所谈的中国梦是一脉相承的。“梦”就是实现民族复兴、增强民族自信的梦,这个梦是现实的,是可以实现的,推而广之,世界的“梦”也会实现的,关键要立足于“人”。在对这些学科的观点上可能会产生更多的并行观点。这些观点可能是相互交织并保持相对独立性的。因为这是由社会科学的特点所决定的。我们可能会认定某种理论是正确的,因为它的确为我们的社会问题带来解决方案;但我们很难说哪个理论是错误的,因为不同的社会背景为那些在其他一些社会背景下无法解决问题的理论提供了生存的空间。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只要它存在,就有生存的权利。”从研究学科的方法论上来说,实用主义的理论渊源非常丰富,这就不难看出它的方法论是开放性的。用实用主义研究社会科学的哲学家们都兼有另外的“身份”,因此,其他的研究方法也为实用主义研究社会科学注入了活力。不仅如此。同样是由于社会学科的特殊性,笔者不难看到研究各个学科的学者们同样具有研究他们那个学科领域的方法:比如,教育学方法论、法学方法论、经济学方法论。自然科学也有这一特点,但是社会学科在这个问题上体现得几乎是淋漓尽致。
第二“,对话模式”的社会科学哲学理论的研究方法。实用主义方法论下的社会科学哲学是灵活的、丰富的并且是包容性极强的哲学,所研究得出的理论也是开放的。一种“对话模式”的社会科学哲学研究方法来源于詹姆斯意识流原理,发展于杜威的生物体间的互动理论,在罗蒂这里演变成为较为具有文化特色的“文学批判”模式。但无论是什么样的表现形式,什么样的载体,最终都呈现出一种“行为———反馈”的模式。与其说是一种对话,不如说是一种思想的碰撞,来自不同社会背景和文化结构下的思想碰撞。这种碰撞是明显的、最直接的交流。有了最直接的碰撞,才能有最深刻的解决方式,解决后我们在不同的情境下,就会达成最有效的共识。这种共识是有益于对社会科学研究的。当然,这样的对话不仅仅体现一种思想的碰撞,还显示出语言对我们研究社会科学的重要性。语言是人类特有的表达方式,我们要通过语言研究人类的思想和行为。但同样也是由于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对于语言的研究还会有较大的困难。在苏格拉底时期,我们认为“:如果语词能够完全模仿事物的本性,我们就得到完善的语言,然而世界语言却总是由约定来加以补充。”
洛克对词语的认识给了我们新的启示,他认为“:一个词语的意义不是要表达这个事物本身,而是要表达说话人的观念”。这样的描述对我们是有利的,因为对话交流的意义本身就在于要有效沟通,达到基本共识,在有限的范围内找到社会的基本规律和内在本质。而洛克这样的解释与新实用主义的“词语的意义仅限于对话范围内”的观点是一致的。很显然,这样的研究方法将会成为我们今后研究社会科学的主要指导思想。“科学”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神秘的词语。很多非专业人士感觉它离人类生活和日常活动很远,因为,当我们一提到“科学”一词时,首先想到的都是难懂、生涩的专业名词,严谨的理论思维和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那些只有为数极少的人才有天赋碰触到的神秘领域。其实,这是很容易理解的。按照实用主义的思路分析,首先,很少有人对那些领域感兴趣;其次,那些领域的专有名词当下记得,因为不常用所以随后就忘记;再次,能够有严谨的逻辑一定不与繁杂的生活打交道。但实用主义方法论下的社会科学哲学便不再让“科学”神秘,他们会使得“科学”亲民化。
“科学”知识本应该为人类生活服务,很多人认为“在大部分的时间里,科学家们通常会把精力放在理论的争辩中,至于可行性的问题,他们考虑的略微少。”实用主义则不同。他们并不对“现象是否反映本质”的问题争论、也不为“当一个人说话时候牵动了多少块肌肉”这样的问题而烦忧。当他们研究孩子的教育应该着手于他们感兴趣话题的时候,就奠定了这样的基础:要想使孩子们做出卓有成效的事情,兴趣是起点,当他们找到一个感兴趣的话题时,他们自然会为成功找到最有效的路径,而这个路径就是“对话”,对话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这样的方法论理念把“科学”带到了生活中,而随着实用主义方法论在研究社会科学的道路上广泛运用“,科学”就会俯下身子与他的“子民”亲密接触。综上所述,实用主义方法论下的社会科学哲学是一个十分有活力的分支学科。它不仅为我们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最有效的“工具”,进而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同时也为我们的思想提供养分,让我们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尽可能多地拓展视野。
四、实用主义社会科学哲学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再也不是以生命为代价的有声战争,而是以市场和国民生活水平为主的无声无息、无硝烟的战争。在这个战争中所有的国家都在奋力保卫自己的经济领地并以此为依托对其他国家进行经济掠夺。这是经济实力的比拼,更是综合国力的体现。实用主义的方法论其实就是在告诉我们,就算没有战火,也要知道战争其实已经悄然开始。这个现实让我们明白,在处理与别国之间关系时候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立足于我国的经济基础,对他国的实力有准确的分析和判断。从另一个方面来讲,生活在本国的百姓对经济的发展体会最深。因为,经济的发展会给国民带来快乐。怎样能够使国民生活得快乐,同样也是实用主义解决社会问题的课题。在当今社会,国与国之间也需要“对话”,但首先我们要站在同一个对话的平台上。那么,平台的高低取决于我们的经济实力。具体而言,涉及到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两个方面。然而,怎样才能做到那只“看不见的手”对市场自身发展既有约束又有自由,也就是宏观调控怎样才能做到不对市场自行发展进行过多干预。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国民幸福和快乐。
我们的经济理论研究也应该朝着这样的方向发展。无论是《国富论》还是《经济学原理》都体现着这一研究目的。而我们的经济理论指导经济政策的制定,经济实践来完善经济理论。无论怎样,经济理论是一种方法,它告诉我们要切实发展,以国民生活的幸福感为一切理论研究和政策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发展即开放,我们同样要抱以开放的态度来发展经济。例如,区域经济的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我国很多地方都有大量的资源,而这些资源从来都是国家严控的范畴。但是我们很清楚,多种方法的比较才能为资源开发选择到价值最大化的方法。这就需要政府抱以开放的态度来接受私人或团体优秀的经营理念。与此同时,我们深知资源是有限的,重商主义不能完全流入资源领域,这就需要宏观调控这只看不见的手对该行业进行调控。无论用怎样的方式,我们都要在科学的经济理论指导下努力发展经济,国家的另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保证经济体系健康快速的运行、其实我们都已经体会到这样的好处。在这种既有外界压力,又有内在需求的环境下,深入研究经济理论更加有必要。
猪血建议不要冷冻。猪血冷冻后会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猪血本身主要是蛋白质,冷冻一段时间后,其水分就会有所流失。冷冻后的猪血会形成米粒状,让人感觉不新鲜,而且猪血冻散后口感不好。失去了爽滑细嫩的口感,入口后会有颗粒感。
建议:如果短时间内不能吃净,应该放在冷藏间保鲜,冷藏保存不要超过3天,否则会变质发粘。
(来源:文章屋网 )
一、创设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主动求知的欲望
心理实践表明,快乐的环境令人积极向上,压抑的环境令人逃避、颓废。尤其是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正处于懵懂时期的小学生,他们学习数学并没有直接的目的性和驱动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兴趣和当时环境以及当时情绪。在这种情况下,小学数学教师要给予学生充分的爱心和关怀,让他们感受到你发自内心的对他们的关心和喜欢。例如,当和年龄尚小的孩子说话时,教师不妨蹲下来,表示你们之间的平等。无论教师心情如何,走进课堂应学会面带微笑,用自身的微笑去感染不爱上课的孩子。当批评学生时,教师要注意不要直接训斥,而应学会委婉地表达自己对学生的要求。另外,教师要多倾听学生的不同意见。学生因为年龄小,阅历少,所以看问题难免会出现偏差,这时教师要用他们乐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引导。只有这样,学生才能不断成长,不断提高学习能力。与此同时,在上课的一开始教师可以创设和所学内容相关的游戏情境,让学生在游戏中放松心情,体会学习数学的乐趣。
小学生年龄尚小,教师可以在数学教学中穿插诗歌和故事,如让学生猜数学谜语,给学生讲数学家的故事,或者请学生做课前数学小知识讲堂的主持人,等等。通过多种形式让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快乐、主动地学习知识,远比填鸭式的教学效果要好。民主、快乐的教学氛围是学生成为课堂主体的前提条件,取决于教师的用心和教学理念。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特点适时调整教学方式,改变陈旧的教学观念,加强素质教学和人格教育。
二、巧用提问,拉近学生与数学的距离
孩子天生就具有好奇心,数学教师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点,巧用提问,激发学生的好奇心,进而拉近学生与数学的距离,让学生体验到数学知识无处不在。我曾经在讲分数时,为“如何引入分数概念”感到苦恼,最终我巧妙运用巧克力解决了这个问题。在上课时,我拿出4块巧克力,作为对回答问题正确的学生的奖励。在我的设计之下,有两个同学答对了问题。这时我接着提问:“这四块巧克力怎么发给他们呢?”学生们迅速回答:“一人两块。”接着我又拿出一块巧克力,继续刚才的问题,在设计之下,依然有两个同学答对问题。我同样地问道:“这一块巧克力怎么奖励给他们呢?”此时学生会回答:“一人半个。”“半个怎么用数来表达呢?”学生的好奇心在问题的创设下被激发,于是分数的概念顺利引入,同时拉近了学生与数学的距离,明白了生活中处处都有数学的身影。
三、重视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应用数学
苏霍姆林斯基曾经指出:“在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就是希望自己是一个发现者、探索者。”对于小学生而言,这种需要尤其明显。教师应该利用这个规律,给予学生有效的学习方法的指导。教师不要只把自己看作一个知识的传授者,不能只是把学生当作一个知识的接受者。学生的身心特点决定了他们更加在乎实实在在的物质和结果,因此教师应从实践入手,鼓励他们从事探索、观察的活动。
任何学习都要归于实践之中,也只有回归实践的学习才能真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学生的智力能力,完善其人格培养。数学来源于实践,教师应该帮助学生将所学知识回归实践,从各个方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一些教师认为小学没有必要布置实践课堂,并且认为学生过早参与社会实践会忽视课堂教学,忽视教师的作用。这恰恰是本末倒置,课堂本来就应围绕学生,一切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如果一味地在乎教师的功能或者强调教师的作用,那么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根本就无从建立。
如“计算圆的周长”时,教师完全可以将所有知识的讲授过程授权给学生,请他们自带圆形工具,然后用皮尺测量圆的周长、圆的直径。教师可以在一旁点拨他们“圆的周长和直径之间有关联”,具体什么关联就请学生自己测算。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退居二线,把主动权交到学生手中。学生一次次完成实践,并在实践中寻找规律,在自我探索中找到了圆的周长的计算方法。如果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模式,学生只会机械地死记公式,而并不清楚公式如何得到、怎么测算。学生自己从实践动手得来的公式,不仅使其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更使学生能灵活地运用知识。对于学生而言,更为宝贵的在于他们学会了学习的方法,懂得了自我探索的重要性。
四、数学回归生活,让学生深刻体会主体意识
生活中的数学比比皆是,关键在于教师能否很好地把生活内容与数学教学联系起来。尤其是小学生对于数学的存在意义还未完全理解,很多学生只是把他当作一门需要学习的课程,而对“为什么学习这门课程”并没有自己的想法。如果教师可以处处体现数学在大千世界中的作用,那么学生自主学习的欲望就会被调动起来,进而发挥自己课堂主人翁的精神,主动去探究数学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