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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宣传工作计划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7-01 14:36:0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保护区宣传工作计划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保护区宣传工作计划

第1篇

为切实加强对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维护世界自然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根据《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成立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常务)任副组长,区自然遗产保护办、区建设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区畜牧水产局、区档案局、区旅游产业公司、森林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遗产保护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区自然遗产保护办:负责区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指导监督区世界自然遗产规划的实施和资源保护工作。牵头抓好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工作;负责核心景区建设项目核准登记。

区建设局:参与建设项目选址核审;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施工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查处核心景区内加工预置砖、预置板等违规违法行为。

区林业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实施动植物资源普查,建立动态档案(珍稀、濒危动植物、古树名木),并制定保护措施;负责定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完成调查评估报告;规划、建设动植物科普馆;巩固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成果;落实森林防扑火措施,严厉打击毁坏植被违法行为;加强核心景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好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和动植物检疫工作,制止不符合规定的外来物种进入核心景区;制止在核心景区内捕猎野生动物和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负责索溪峪林场区域违法建设行为的管控。

区旅游局:负责制定景点轮休计划和旅游高峰期游人疏导方案,禁止超容量接待游人;建立景观档案;设立景点标示标牌;负责进入核心景区的科学考察、标本采集、影视片拍摄的管理;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区水务局:制定核心保护区内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向水体新建排污口的管理;严禁在核心保护区内挖砂,严禁堵塞河道、溪流、湖泊、山泉、瀑布和抽取地下水;制止向河道、水体倾倒垃圾和其它固体废弃物的行为。

区财政局:负责门票收入和资源有偿使用费的使用及管理;落实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专项工作经费。

区司法局:负责将保护自然遗产资源的有关政策法规纳入年度普法宣传、普法培训和普法考试的内容,全面提高全区干部职工、景区居民保护世界自然遗产资源的法律意识。

区交通运输局:规范核心景区车辆营运秩序,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区民政局:负责核心景区居民生活费的发放;对核心景区建坟行为和宗教场所实施有效管理。

区教育局:负责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自然遗产保护知识的教育宣传,让保护世界自然遗产观念深入到中小学生心中。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核心保护区内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带有明火的空中飘移物燃放行为的管理。

区环保分局:加强核心景区环境质量监测,重点对大气、水、声等方面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分析,定期环境质量公报,及时提出改善措施和保护建议;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杜绝重工业污染项目落户;严格管理保护区内现有排污口,科学制定污染防治方案,监督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确保达标排放。

区国土资源分局:依法办理核心保护区内新建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协助联系地质遗迹、地质稳定性调查,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及拟定防治方案;制止开山、采石、采矿、烧砖瓦、烧石灰和采集化石、钟乳石、开展攀岩竞技表演等损害地质地貌的行为。

区规划分局:负责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及建设项目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报批工作;负责编制景区景点详规;负责抓好核心景区违法建设管理。

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与社区文化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活动。

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负责核心景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区畜牧水产局:牵头抓好核心景区捕鱼捉虾等管控工作。

区档案局:负责收集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的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存档备案。

各景区办事处:负责所辖核心景区景点监管,制止在石壁上题词、雕刻、作画行为;负责临时服务点秩序的管理,制止张贴商业广告行为;负责相关责任区的森林防火、违法建设的管理。

区旅游产业公司:负责核心景区垃圾清运;负责在游客集散地及门票站设立自然遗产保护科普宣传牌;负责车辆、建筑材料进入景区的管控工作。

相关景点单位(公司、公司):采取有力措施,保持经营范围内自然遗产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森林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重点做好违法建设的管控,资源保护的监管,森林火灾的防扑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要全面做好自然遗产保护宣传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手册、墙报、宣传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进行自然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尤其是将《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法规和世界地质公园等知识在全区干部职工、景区居民、景区从业人员、全区中小学生和中外游人中进行全面宣讲,让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真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二)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按照“真抓、早抓、主动抓”的要求,做到不等、不推,主动开展工作。要结合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并分别于每年3月和11月报送区自然遗产保护办公室汇总。

第2篇

一、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保障全县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生活稳定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保护原则,实现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与保障人民生活稳定相统一,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与构建和谐社会相协调。

(二)总体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电力企业参加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县、乡(镇)两级公安等部门和电力企业紧密合作的政企长效机制,依法有效打击和防范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建立健全以技防、物防、人防和其他有效防范保护措施组成的内部安全防范网络,普及和推广应用电力设施安全防范的新技术和新成果,提高整体防控水平。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在全县构建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新格局。

二、负责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机构及部门的工作职责

(三)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和《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全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加强督查与指导,协调解决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编发工作简报以及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动态;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协调,参与领导小组工作调研和督查;负责处理各类危害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案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五)相关部门职责。

⒈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条例》和电力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和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与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意见,负责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负责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内容,进一步细化考核机制,加强督导检查,严格兑现奖惩。

⒊人民法院。负责对进入司法程序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案件,及时进行审理;针对涉电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适用法律指导意见;根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申请,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⒋人民检察院。负责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批捕和工作;监督公安机关涉电案件的立案工作,适时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

⒌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打击销赃行为;健全警企联防工作长效机制,依法协调查处各类涉电案件,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电力建设、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⒍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将电力设施建设与改造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审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土地利用项目用地时,应符合电力设施保护有关要求;对非法侵占电力设施保护区土地的行为,应依法查处。

⒎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将电力设施建设与改造纳入城乡规划,预留出电力设施保护区和输电线路通道。

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在审批道路及配套附属设施(绿化、路灯等)建设项目时,应符合电力设施保护有关要求,征求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意见;在审批跨越道路电力设施建设项目时,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配合协调处理已建或在建公路与电力设施相互妨碍的问题,协助对相关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⒐水利部门。负责在报建水利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时,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符合电力设施保护有关规定;在项目实施阶段,应当经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建设;协助电力设施和电力安全保护主管部门协调处理水利工程与电力设施相互妨碍的处理和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⒑林业部门。负责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林木种植纳入林业规划和林业行政执法及管理检查范围,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符合电力设施保护要求;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林木清障工作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⒒工商部门。负责取缔无照经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收购电力设施废旧器材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⒓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管理电力计量工作,规范和监督电力计量行为;将电力设施保护相关规定纳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⒔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将电力设施安全工作纳入综合监督管理范围;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督办。

⒕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负责政府及政府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会同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负责承办政府的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

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区、乡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且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

⒗电力企业。负责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运行和管理,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在县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经常性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重大事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

三、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范围与内容

(六)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按照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保护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10千伏为5米;35至110千伏为10米;220千伏为15米;500千伏为20米;800千伏和1000千伏为30米;电力电缆线路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距35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5米的区域和1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10米的区域内取土、开挖、打桩、钻探或者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九)在电力设施周围500米的区域内进行爆破作业的,应当依照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公安机关批准后实施。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等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

(十一)公路、水利、电信、城市道路、桥梁、涵洞、管线等设施后于电力设施建设(包括改建、扩建)的,不得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确需迁移电力设施或者采取必要保护措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电力产权单位达成协议,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十二)根据城市绿化的要求,必须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的,园林部门在征得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种植低矮树种,并使树木生长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十三)遇自然灾害或者重大突发性紧急情况严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时,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可以先行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和减少电力事故危害,在24小时内告知有关利害关系人,并依法补办有关手续。

(十四)禁止在供电设施或者其他用户的用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绕越电能计量装置用电;使用未经检定的电能计量装置;伪造、开启法定或者经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电能计量装置封印用电;故意损坏电能计量装置用电;故意使电能计量装置失准或者失效用电;故意不计量或者少计量用电的其他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胁迫、指使、协助他人窃电或者向他人传授窃电方法,不得制造、销售窃电装置。

(十五)供电企业应当依法配备查电人员,对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检查人员对用电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窃电行为,有权制止和保护现场;对现场的窃电装置及相关事实,可以录像、拍照,并立即向供电企业报告,由供电企业及时提请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十六)电力用户应自觉遵守供用电秩序,维护供用电安全。不得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四、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主要措施

(十七)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违法活动。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涉电违法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的检查、清理和整顿,对违法收购电力器材、设备的废旧物品站(点)要坚决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从源头上堵塞违法分子的销赃渠道。

(十八)建立办理窃电和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案件协作机制。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和电力行政管理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促指导大案要案的查处,对进入司法程序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的重大或疑难案件,依法进行指导、督办;研究适用法律问题,提出适用法律指导意见,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时通报信息资料;加强对重大刑事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提高办案水平。

(十九)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力线路安全保护工作,着力解决好违章建房、植树、侵占电力线路廊道施工等影响电网安全的突出问题,对长期存在影响电力线路安全隐患的违章建房和树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予以清理。

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未经批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爆破或其他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提高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自防能力。电力企业要不断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的人防、物防、技防和资金投入,增强电力设施抵御外来侵害的能力。加强输电线路设备巡视、检查和维护,制订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避免大面积停电事故和造成人员伤亡,确保电力安全和可靠供应。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用户业扩工程依法不予办理报装用电。

(二十一)建立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奖励制度。对在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由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奖励意见,报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给予奖励。

第3篇

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各级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服务“冲刺全国百强”为主旨,以加强污染防治为重点,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落脚点,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1.2013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是在2012年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少4.47%和4.65%(其中农业减少2.30%和2.30%),二氧化硫减少5.83%,氮氧化物(不含机动车)减少5.85%。

2.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13]28号)要求,市政府年初与各有关单位签订了《2013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与各乡镇、各环保目标责任制单位签订了《2013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2013年我市计划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17个(其中实施工业和生活减排项目9个,实施农业减排项目8个),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个。工业和生活项目计划削减化学需氧量1326.47吨、氨氮234.34吨、二氧化硫3432.5吨、氮氧化物2185.3吨。农业项目计划削减化学需氧量144.71吨、氨氮28.91吨。

3.目前项目进展为:1-6月工业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633.25吨、氨氮削减133.25吨、二氧化硫削减4282.48吨、氮氧化物削减879.91吨;农业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量101.73吨、氨氮削减20.32吨。市玉兔毛巾有限公司年度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已按期完成。

(二)持续推进“创模”工作和“绿色创建”活动。

1.“创模”工作扎实推进。2013年,全市召开“创模”工作推进会,围绕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着力抓好社区环境、生态环境和企业环境建设。上半年根据市“创模”主要责任单位档案资料整理责任分工,已收集水利局、卫生局、住建局等11个主要责任单位的档案资料,对各责任单位上交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对27个指标中的17项完成情况进行了说明。充分利用电视新闻媒体、车站和小区等公共场所媒介、的士、客运线路和固定LED屏进行“创模”宣传。上半年开展宣传活动6次,参加人员20余人次,现场发放环境宣传图画400余张、宣传手册500余本。联合中小学开展“环保征文”宣传活动,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2.“绿色创建”活动初见成效。自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生态乡镇、生态村以来,通过不断加强对学校社区和乡镇村的指导和支持,广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推动了我市的环境建设,提升了人们的环保意识,改善了城市居住环境。至目前我市共有各类绿色社区5个;新增一中为省级绿色学校后,各类绿色学校(幼儿园)共计11个;各类生态乡镇6个,生态村8个。2013年,申报省级绿色社区和市级绿色社区各1个,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申报市级生态乡镇2个、生态村4个,现已有5个单位通过了现场验收核查。

(三)严格项目审批和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1.我局本着既严格程序、又热情服务的原则,认真做好环评审批,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工作。一是严格总量控制,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必须要求明确指标,为减排把好关口;二是完善项目科学审查机制和项目管理公众参与机制,从受理、审查、批准等各环节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纠正,直至做出不予审批的决定;三是实行提前介入,施行项目建设环保预审制。对新上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先期论证,及时提出环境污染和治理方面的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将环保关口前移,减少不必要的前期投入,减轻事后监督和处罚的被动局面;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对所有应进行环评的项目按环评要求办理审查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评“十不批”的原则,不违规、不越权审批;五是实施“绿色通道”,努力为项目业主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推动项目尽快发挥效益。上半年共解释有关咨询达190件次,协助21个单位到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办理了审批手续,及时申报了上级专项资金。上半年共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共97件,分别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6件、报告表31件、登记表60件。项目总投资额达到427041.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08.77万元。

2.切实加强对环保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和验收工作,“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一是优化项目全程跟踪管理机制,完善项目捡查上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局各科室和环境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新建项目的检查,完成我市区域已建项目的现场排查,进一步完善了已建项目的动态档案管理;二是严查未批先建项目和久拖不验项目,加强对已审批建设完成未验收项目的清理,督促这些项目办理“三同时”验收手续。上半年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36件,其中,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8件,登记卡28件。“三同时”验收项目总投资达到64583.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25.61万元。

(四)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切实加强辖区内污染源环境监察。上半年,共出动1082人次分重点、按区域对各重点企业进行现场监察达368家次。重点对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等7个在建项目进行了环境监察,对10家国控污染源企业和17家涉及总量减排项目的企业,实行每月一次的现场监察制度。针对现场监察发现的环境问题,共约谈了兴发化工等7家企业负责人。

2.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上半年我局对兴发化工、楚星化工共7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整改通知书。分别对正大畜牧有限公司、市威德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陆城污水处理厂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10941.46元,已执行完毕。目前正在对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市欣龙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水总磷超标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依法征缴排污费,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制度,上半年完成了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共核定排污费221万元,入库排污费154万元。二是积极稳妥地处理环境件。上半年共受理各类件197件,其中废气76件、废水46件、噪声71件,其它4件。处理率、办结率均为100%,满意率达99%。

(五)加强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管理。

我局继续严格遵循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加强辖区环境质量监测,为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按要求完成了清江、渔洋河入境段面的水质监测、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结果表明,清江断面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体标准;陆城一水厂、二水厂取水口水源保护区水质符合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上半年共收集雨水样32个,上半年酸雨出现频率68.9%;1-6月,我市陆城监测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共取得543个有效日均监测数据。监测有效天数181天,其中空气质量优的天数20天,良的天数154天,轻微污染天数6天,轻度污染天数1天。首要污染物为PM10,空气质量类别Ⅱ级,优良天数百分率为96.1%。上半年共出具环境质量监测报告12份,监测简报12份,共出具污染源监测报告30份。完成污染纠纷监测8起,出具监测报告8份。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1.今年以来,通过制定《环保局2013年度工作要点》,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认真参加市人大工作评议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2.扎实开展新“三万”活动。我局在对口联系的潘家湾乡杉木坑村,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了以“整治村庄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促进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新“三万”活动,为其筹措资金,进行物质帮扶。争取省市环保部门支持,将驿马冲村等10个村庄纳入了全省2013年“三万”活动“千村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计划。

二、存在的问题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环保工作与我市“冲刺百强”的发展目标、与构建“两型”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环境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还不能满足污染减排形势的需要,致使群众反映的热点环境问题得不到理想解决,给环境监管和污染减排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二是我市环保硬件设施、工作队伍与日益繁重的环保工作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对环保工作的更高要求还不相适应。

三是农村环保形势不容乐观。当前,全市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尚未彻底改变,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仍很严重,已对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健康造成了影响,同时也对城市的发展构成了威胁。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及工作计划

第4篇

一、集思广益,谋求旅游发展新思路

为切实做好我县“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我局牢固树立“彰显特色、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的发展思路,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专题座谈会、进行专门拜访等多种形式,多方听取旅游开发建议、意见,集思广益,谋求旅游发展新思路。一是开展专题调研。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华东、县政协副主席李文荣为组长,带领文体、旅游等相关部门,深入小湾水电站进行旅游开发专题调研,与小湾水电站发电厂、建管局等相关负责人进行旅游开发座谈,就小湾水电站今后旅游开发进行深入广泛的交流,进一步明确开发思路,达成初步合作共识。二是召开专题座谈会。以大理州旅游规划专家组到调研为契机,在深入小湾电站和万亩生态茶园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专题座谈会,对我县旅游发展进行深层次探讨,针对县旅游发展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以后发展方向、措施,广泛听取旅游规划专家组建议、意见。三是召开专题面商会。针对县政协委员对旅游开发工作高度重视和关注的实际情况,以召开政协提案答复面商会的形式,与部分政协委员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积极听取政协委员对我县旅游开发的建议和意见,探讨旅游开发思路。四是进行专门拜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吴家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华东分别带领县旅游局主要领导专门拜访田里、王崇亮等省内知名旅游规划专家,恳请旅游规划专家为我县旅游规划、项目开发等工作把脉献策,并广泛听取如何将旅游融入全省、全州旅游规划建议意见。

二、调查研究,充实完善旅游项目储备

20__年上半年,我局在进一步进行深入调研、多方听取建议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完善旅游开发项目储备。一是进一步加强旅游项目前期论证、规划工作。在完成4个重大旅游项目前期论证规划的基础上,20__年上半年,初步完成西山公园开发招商引资项目书;完成镇西山村委会、宝华镇拥政村委会、公郎镇新合村委会“十二五”旅游名村发展初步规划。二是实行旅游重大储备项目网上。为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对外储备旅游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有效整合旅游投资信息资源,逐步实现科学管理旅游项目,根据国家、省、州旅游局有关通知,我局及时做好储备旅游重大项目在国家旅游局网站上工作,通过认真梳理,及时、准确四星级跳菜大酒店、碱坝温泉度假村、小湾旅游景区开发、无量山景区开发和西山公园开发5个储备旅游重大项目,为广大国内外旅游投资集团、投资企业快速、准确地获取旅游投资信息提供了方便,进一步扩大了旅游招商引资项目的宣传范围。三是进一步加大旅游项目规划资金争取力度。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旅游项目规划,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__年上半年,我局进一步深入研究国家、省、州对旅游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导向,积极向省、州旅游局上报无量山旅游景区开发、小湾电站旅游开发规划方案及无量山景区公厕建设方案,争取项目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四是认真做好灵宝山景区规划。积极与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文体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多次深入灵宝山景区实地调研,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对灵宝山景区开发的思路,认真做好景区规划,并积极向州旅游局争取项目规划资金。

三、拓宽渠道,大力宣传推介旅游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与州旅游局、州外宣办、大理电视台以及州内各旅行社的业务联系,有效地利用各类媒介宣传旅游。一是制定《县参与上海世博会宣传活动方案》,积极配合州旅游局完成上海世博会有关宣传工作。二是配合州旅游局认真做好“大理—重庆”直航宣传工作,积极参加“重庆旅游交易会”,共计发放《旅游宣传画册》200多册,发放《县旅游招商引资项目书》100多份。三是配合州外宣办、州旅游局认真做好《怎样游大理篇》编撰工作。四是与大理州电视台签订《无量山风景区天气预报播放协议》,通过大理州电视台,积极推介无量山风景区有关资讯。

四、依法治旅,优化旅游发展软环境

一是强化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大《云南省旅游管理条例 》、《大理州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查处力度。上半年,选派干部职工参加州旅游局组织的《大理州旅游条例》宣传贯彻培训班学习;在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县内各旅游企业负责人中开展了《大理州旅游条例》宣传、学习活动,并将《大理州旅游条例》发至了各涉旅企业,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涉旅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二是加大业务指导。通过为开展旅游宾馆创星复评工作,切实加强与宾馆、小湾宾馆2家星级宾馆的业务职系,通过开展创星复评检查,开展经验交流,切实帮助2家星级宾馆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分别于元旦、两会、春节、五一等期间,组织开展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三查一看,排除安全隐患,同时,与各涉旅企业签订《20__年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旅游业健康平稳发展。三是注重业务培训。年初,举办全县公务接待礼仪专题培训1期,对全县县级党政机关、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公务接待礼仪培训,并选拔25名县级机关礼仪人员,承担了无量山镇撤乡建镇对外接待服务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五、统筹规划,谋划旅游产业发展

一是推进旅游发展规划科学化。成立县“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组,在进行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启动了县“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了旅游发展的主导思想和主要模式。二是完善旅游统计数据电子化。建立、建全县旅游统计上报制度,在参加州旅游局举办的专题培训班的基础上,对县内各旅游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5月份,正式通过国家旅游局旅游行业信息编报系统上报旅游统计数据,做到了上报数据及时、准确,月月有统计,季季有分析,为及时掌握和分析区域内旅游发展态势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__年上半年,我县的旅游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还存的以下几方面主要问题:一是旅游规划有待于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联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星级宾馆的服务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四是对外宣传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做好旅游发展规划修编和“十二五”规划工作

一是以《彝族自治县旅游发展规划(-2020)》和《小湾水电工业生态旅游区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对全县旅游发展规划进行修编,使其更加科学合理,更具可操作性。二是重点做好小湾旅游景区、无量山旅游景区详细规划。三是加强与大理州旅游规划专家组和省、州、县“十二五”规划组的协调、联系,在认真做好全县“十二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将旅游发展规划列入全州、全省旅游规划和全县“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加强旅游宣传和促销,提升旅游影响力

一是借助各类旅游交易会、旅游博览会以及各旅行社,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搭建媒体宣传平台。二是积极筹建旅游宣传网站,搭建网络宣传平台。三是进一步加大民族节庆活动宣传力度,搭建节庆文化活动宣传平台

三、加强管理,推进旅游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全县旅游服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县各宾馆、酒店及饮食服务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二是按照《县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制定《旅游景区(点)讲解词规范》、《导游服务规范》、《讲解员服务规范》等系列地方旅游服务行业标准。三是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管理,协同安监、公安、质监、卫生监督等部门做好有关旅游单位的特种设备、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等督查工作,确保旅游安全无事故。

四、营造良好的区域旅游环境

积极探索游客“引得来、留得下”的有效措施,在继续做好行业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管理,强化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加强行业自律。抓好旅游企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旅游品质服务提升活动,以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环境吸引游客。

第5篇

架空输电线路专业年终工作总结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一、2015年输电线路重点开展情况:

(一)线路运行维护开展工作:

1、线路巡视:

①2015年3月10日至2016年1月19日对220kV莆炼、惠炼、凤炼线共巡视1132基,线路运行状态平稳,未发现异常情况。

②2015年3月10日至2016年1月19日对220kV莆炼、惠炼、凤炼线共特巡348基,线路运行状态平稳,未发现异常情况。

 2、缺陷情况:2015年3月-2016年1月共发现32条缺陷,处理缺陷18条,遗留缺陷14条,遗留缺陷主要是树障和防振锤位移。消缺及时率100%。

已处理缺陷:

序号

线路名称

塔号

缺陷内容

发现人/发现时间

类别

处理情况

处理人/处理时间

1. 

莆炼线

#20-#22

速生林净空2-5米

陈金城/201509

一般

已处理

陈学通/2015.12.9

2. 

莆炼线

#35

小号侧二次生长速生林净空4米。风偏3米,树比导线高

陈金城/201510

一般

已处理

陈学通/2015.12.7

3. 

凤炼线

#18-#21

速生林净空3-5米

陈川/201509

一般

已处理

陈学通/2015.12.10

4. 

凤炼线

#12

小号侧100米右侧速生林净空6米,风偏4米,树高10米,约3亩

出宏渊/201509

一般

已处理

陈学通/2015.11.15

5. 

凤炼线

#16

小号侧整档速生林净空10米,约2亩

郭文理/201509

一般

已处理

陈学通/2015.11.15

6. 

凤炼线

#16

大号侧150米处速生林净空10米,约5亩

郭文理/201509

一般

已处理

陈学通/2015.11.15

7. 

凤炼线

#17

大、小号侧整档桉树净空5米,树高15米

郭文理/201509

一般

已处理

陈学通/2015.11.15

8. 

莆炼线

#48

大号侧120米处10棵木麻黄,净空3.5米树高6米,

李小龙/201505

一般

已处理

陈学通/2015.11.15

9. 

凤炼线

#18

小号侧整档速生林净空4.5米,树高15米

李小龙/201505

一般

已处理

陈学通/2015.11.15

10. 

凤炼线

#18

大号侧整档速生林净空4.5米,树高15米

李小龙/201505

一般

已处理

陈学通/2015.11.15

11. 

惠炼线

#19

地线横担鸟巢

陈金明/201504

一般

已处理

陈金明/2015.01.17

12. 

凤炼线

19

中相挂点有一鸟巢

郭文理/2015.10.11

一般

已处理

郭文理/2016.01.17

13. 

凤炼线

20

中相挂点有一鸟巢

郭文理/2015.10.11

一般

已处理

郭文理/2016.01.17

14. 

莆炼线

9

中相挂点有一鸟巢

郭文理/2015.10.13

一般

已处理

郭文理/2016.01.15

15. 

凤炼线

15

中相挂点有一鸟巢

陈学通/2015.10.17

一般

已处理

李小龙/2016.01.15

16. 

凤炼线

16

中相挂点有一鸟巢

陈学通/2015.10.17

一般

已处理

李小龙/2016.01.15

17. 

莆炼线

35

C、D腿20米处接地断开

陈川/2015.12.17

一般

已处理

李小龙/2016.01.08

18. 

惠炼线

12

小号侧15米处接地外露1米

陈学通/2015.09.12

一般

已处理

陈志雄/2016.01.08

目前遗留缺陷:

序号

线路名称

塔号

缺陷内容

发现人/发现时间

类别

处理意见及措施

1

莆炼线

3

塔身到大小号侧50米松树净空距离各4米.

陈川/201509

一般

联系业主补偿砍伐

2

莆炼线

5

小号侧速松树净空5米。大号侧速生林净空5米,树高3米,100棵。

陈川/201509

一般

联系业主补偿砍伐

3

莆炼线

6

右相小号侧100米外速生林净空5米,树高3米。面积1亩

陈金城/201509

一般

联系业主补偿砍伐

4

莆炼线

7

左右相杆塔周围导线对树净空6米左右,面积4亩

陈金城/201509

一般

联系业主补偿砍伐

5

莆炼线

10

左右相大号侧线档中速生林净空8米

陈金城/201509

一般

联系业主补偿砍伐

6

莆炼线

15

右相小号侧导线对速生林风偏3米,树比导线高,树高12米。面积2亩。

陈金城/201510

一般

联系业主补偿砍伐

7

莆炼线

17

右相塔身到大号侧20米处速生林,净空和方偏3米,树高8米,一亩。

陈川/201509

一般

联系业主补偿砍伐

8

莆炼线

33

大小号侧松树净空2.5米

出宏渊/201509

一般

联系业主补偿砍伐

9

莆炼线

43

大号侧150米速生林净空1.5米,树高18米,面积3.5亩

郭文理/201509

一般

联系业主补偿砍伐

10

莆炼线

44

塔基左侧速生林净空12米,树高13米

郭文理/201509

一般

联系业主补偿砍伐

11

莆炼线

48

塔身到大号侧50米处防风林净空5米,10棵。

陈川/201509

一般

联系业主补偿砍伐

12

莆炼线

27

小号侧左右相防震锤外移2米

陈川/2015.09.13

一般

结合年检处理

13

莆炼线

54

中相大号侧下线第1个防震锤外移1米

陈学通/2015.09.12

一般

结合年检处理

14

莆炼线

53

右相大号侧下线第2个防震锤外移20cm

陈学通/2015.09.12

一般

结合年检处理

3、线路保供电工作:

(1)在2015年青运会期间,分公司于10月18日至28日组织运维人员对220kV莆炼线、惠炼线、凤炼线进行巡视检查,重点检查线路走廊是否存在外部施工隐患、漂浮物、广告牌、超高树木等威胁线路安全运行及杆塔排水系统是否通畅、基础的边坡及挡墙是否牢固,经检查220kV莆炼线、惠炼线、凤炼线运行正常,无存在安全隐患,青运会期间线路运行正常平稳。

(2)重大节日期间如五一、国庆、元旦等,根据保电相关工作要求,对220kV莆炼线、惠炼线、凤炼线开展特巡,确保线路安全运行,运维人员重点检查线路走廊是否存在火烧山安全隐患、外部施工隐患、漂浮物、广告牌、超高树木等威胁线路安全运行及杆塔排水系统是否通畅、基础的边坡及挡墙是否牢固,经检查220kV莆炼线、惠炼线、凤炼线运行正常,重大节日期间线路运行正常平稳。

4、防汛抗台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检生〔2015〕:关于开展2015年防汛抗台风自查工作的通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15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防汛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2015年输电线路防汛抗台自查工作的通知(输电中心)》文件要求,做好巡检站2015年防汛抗台风工作,确保安全渡汛,按照防汛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所辖输电线路的生产特点,认真落实输电线路的防汛抗台自查工作。

   2015年第9号台风"灿鸿"、第10号台风“莲花”、第13号台风“苏迪罗”、第15号台风“天鹅、“第21号台风杜鹃”,预计登陆我省,根据上级要求,对220kV莆炼线、惠炼线、凤炼线开展台风前特巡,确保线路安全运行,我分公司于台风期间对220kV莆炼线、惠炼线、凤炼线进行巡视检查,重点检查线路走廊是否存在外部施工隐患、漂浮物、广告牌、超高树木等威胁线路安全运行及杆塔排水系统是否通畅、基础的边坡及挡墙是否牢固,经检查220kV莆炼线、惠炼线、凤炼线运行正常,无存在安全隐患。

开展防汛抗台特巡工作

5、线路通道树障管理:结合正常巡视对所辖线路通道超高树木及速生林危险点继续进行落实检查,对发现通道超高树木、速生林风偏及危险点进行详细记录并安排砍伐。本年度共完成砍伐43亩速生林,有力的保障了线路通道安全。

  莆炼线#21塔大号侧通道二次生长速生林砍伐前

莆炼线#21塔大号侧通道二次生长速生林 砍伐后

                莆炼线#21砍伐中

               莆炼线#35砍伐中

                 莆炼线#35砍伐前

               莆炼线#35砍伐后

6、开展防火专项工作:

本年度根据国网运检部关于印发输电线路山火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对防山火特殊巡视工作,分公司运维人员保持与当地的保杆护线员的联系工作,结合线路巡视在所辖线路沿线村庄粘贴防火宣传标语,做好线路沿线的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在火烧山易发时节加强对线路火烧山易发区的特巡特护工作,做到一有火情及时通报并采取相关措施,全力保障线路运行安全,本年度未发生火烧山事故。

粘贴防火宣传告示

7、线路防外破工作:

本年度分公司高度重视防外力破坏工作,要求及时发现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施工作业并做好预防措施,加强预警和监控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汇报,确保220kV莆炼线、惠炼线、凤炼线线路安全稳定运行,线路未有外破情况发生。

8、防雷害工作:

根据季节特点,分公司认真做好所辖输电线路防雷设施的检查工作,对发现问题本着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所辖输电线路安全运行。

9、防鸟害工作:

对易发生鸟害输电线路杆段加强线路巡视检查,及时发现杆塔上鸟巢并予以拆除,防止杂草将绝缘子串短接造成线路跳闸事故,密切联系保杆护线员,发现杆塔上有鸟巢要及时汇报、拆除。

惠炼线#19左地线架鸟巢拆除前

惠炼线#19左地线架鸟巢拆除后

莆炼线#63地线横担D腿侧一鸟巢拆除前

莆炼线#63地线横担D腿侧一鸟巢拆除后

10、其他专项工作:

(1)开展安全活动日学习

本年度按期开展周安全活动日,根据季节性和输电线路运行特点,对实际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讨论分析和小结,并布置下一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开展安全活动日学习

(2)本年度对220kV莆炼线、惠炼线、凤炼线3条线路杆塔巡视道、基面进行修整及验收工作。

                                  巡视道修整中

(二)线路大修、技改工作

    本年度线路未开展大修、技改工作。

二、输电线路运行情况

线路跳闸和故障停运的总体情况表:

2015.03-2016.2累计

备注

一般事故

一类障碍

二类障碍

三、输电线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220kV莆炼、凤炼线仍有较多树障须清理,存在线路安全隐患。

四、下一年度输电线路重点工作和目标

1、认真开展输电线路巡视工作,积极联系沿线保杆护线员做到实时了解输电线路运行情况。

2、加强线路通道违章建筑及搭盖、外破施工等排查力度。对已发现的隐患进行实时跟踪并加强监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