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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资质申请书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5-24 09: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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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资质申请书

第1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则:

(一)大地测量、地形测量、工程测量、地籍与房产测绘、矿山测量、海域测量、界线测绘以及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测绘、数字化测绘等;

(二)建立与各种地图相应的地理信息系统;

(三)编制、印刷、出版地图和制造相应的地图产品;

(四)使用和管理测绘成果;

(五)设置、使用和维护测量标志;

(六)测绘行政管理及与测绘有关的其他活动。

第三条市国土资源局是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技术水平,对在测绘工作和测绘科学技术研究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项目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标,并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测绘基准

第六条实施测绘项目,应当使用国家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

必须采用市年建立的年用GPS技术更新的平面控制网成果(120度中央子午线、3度带高斯投影)高程系统使用国家高程基准或年高程系,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测绘。执行市大比例尺地形图编号。城市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平面控制网要建立年坐标系和年坐标系之间的转换关系,各种测绘成果逐步过渡到年坐标系,其它区域进行测绘,也应当与国家控制点进行联测。

均应注明“高程”使用港验潮站水准点作为高程控制基准的各类测绘成果。

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测绘项目的立项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程序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第三章基础测绘

第七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八条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及时对基础测绘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市、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并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下列基础测绘项目由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行政区域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及复测;

(二)属于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分管的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测制和相应尺度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

(三)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航空和遥感测绘;

(四)本行政区域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

(五)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第十一条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定期更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范围的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更新周期不超过五年。

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布设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复测改造周期不超过五年。

第十二条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测绘项目。避免重复测绘。

第四章各种专业测绘

第十三条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

第十四条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全省地籍测绘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地籍测绘规划。

组织管理地籍测绘。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地籍测绘规划。

第十五条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山测量和海域测量的指导监督。

主要包括:矿山测量是指矿山建设时期和生产时期的全部测量工作。

(一)进行矿区地形控制测量和测绘大比例尺地形图;

(二)进行矿区地面与井下各种工程和施工验收测量。

(三)测绘各种采掘工程图和各种矿山专用图;

(四)进行岩层和地表移动的观测与研究。提供资料。

海域测量是指海域使用测量和沿海滩涂测绘。

第十六条从事矿山和海域测量应当使用国家统一的测绘系统。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测绘单位从事矿山和海域测量。结合专业测量规范编制技术设计书;进行测量工作,要加强内、外业检查工作,确保数据、图件准确无误,项目完成后,做好资料整理和技术报告书的编写工作。

第十八条城市建设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应当执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的测量技术规范。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工程测量技术规范进行。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

第十九条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第五章测绘资质管理

第二十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甲级测绘资质申请材料的核实、转报以及乙级以下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和推荐上报工作。

第二十一条测绘资质业务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含港口和内陆水域测量)

第二十二条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和《省丙、丁级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和《省丙、丁级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独立的法人单位。

第二十三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书面申请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或者选举、聘任文件、简历及身份证件;

(五)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六)当年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

(七)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及应用软件的检定证书和其它证明性材料;

(八)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考核证明文件;

(九)单位住所证明材料。包括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证明文件或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房屋产权证明等;

(十)申请资质升级的测绘单位。

(十一)公司制企业应当提供公司章程;

(十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申办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提交的申办材料。

第二十五条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实行年度注册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制度。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甲级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材料的核实、转报以及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材料的初审工作。

测绘资质年度注册的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

第二十六条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核查的主要内容:

(一)单位性质、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变更情况;

(二)相应测绘资质标准符合情况;

(三)完成的主要测绘项目及测绘成果质量情况;

(四)测绘单位信用情况;

(五)测绘项目备案登记情况;

(六)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处罚情况。

第二十七条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检查。日常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相应资质标准条件的符合情况;

(二)否有超越资质许可的范围及作业限额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

(三)否有涂改、转让、转借《测绘资质证书》行为;

(四)否有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

(五)否有将承接的测绘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行为;

(六)进行测绘项目备案登记情况;

(七)测绘单位信用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予以记录。并正式通知被检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的处理意见作为测绘单位参加年度注册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测绘单位。

第二十九条《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测绘单位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测绘资质延期手续。

第三十条《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

第三十一条测绘单位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二年后方可申请升级。初次申请测绘资质,一般不能申请甲、乙级。

第三十二条测绘单位申请升级或变更业务范围的依照有关规定重新办理资质审查手续。

申请升级的测绘单位在申请之日前二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批准升级和增加测绘业务范围:

(一)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测绘项目的

(二)将承接的测绘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三)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三十三条对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单位。

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单位不得在当地或者异地重复申请《测绘资质证书》

第三十四条测绘单位遗失《测绘资质证书》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

第三十五条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扰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

第六章测绘任务备案登记

第三十六条测绘单位在实施测绘项目前。

并为测绘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测绘项目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测绘项目进行备案登记。

测绘单位持下列证件和材料到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任务备案登记:

(一)单位介绍信;

(二)测绘资质证书、收费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

(三)合同书或测绘任务书;

(四)测绘技术设计书;

(五)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测绘技术设计书应当由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准。

第三十七条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测绘项目的备案登记。

(一)采用地方独立系统的国家四等以上(包括四等)GPS测量、三角、导线和水准测量;

(二)等于或者大于10平方公里的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图的测制(含地形图、地籍图、房产图、海图)小于50平方公里的15000110000比例尺地形图的测制;

(三)等于或者大于100公里的线路测量;

(四)矿山、井下测量;海域测量;

(五)跨县(区)行政区域的测绘项目;

(六)市级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七)基于15001100012000及更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八)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测绘项目。

第三十八条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测绘项目的备案登记:

(一)国家四等以下控制测量;

(二)小于10平方公里的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图的测制(含地形图、地籍图、房产图、海图等)

(三)小于100公里的线路测量;

(四)县级以下行政区域界线测量;

(五)设区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测绘项目。

一律到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本市城市区范围内的测绘项目。

第七章测绘成果管理

第三十九条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测绘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测制的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

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评定精度,出具验收意见,加盖测绘成果合格专用章后方能提供使用,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测制的测绘成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经验收的测绘成果。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查验测绘成果验收情况。

第四十条测绘项目完成后。属于基础测绘项目,由测绘单位汇交测绘成果副本;属于国家投资的非基础测绘项目,由测绘单位汇交测绘成果目录;其他非基础测绘项目,由测绘项目的出资人汇交测绘成果目录。

第四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测制的各种比例尺地形图和相当于三级导线级别以上的各等级平面控制点和四等精度及以上水准点应当向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

第四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汇交的测绘成果后。及时将测绘成果移送保管单位,并定期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三条基础测绘成果由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提供。由测绘成果所有权人向社会提供。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确需复制保密测绘成果的应当按照原密级管理。未经测绘成果所有权人同意。

第四十四条基础测绘成果和国家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

测绘成果使用的具体规则按国家规定执行。前款规定之外的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第四十五条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按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地图管理

第四十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的管理。

第四十七条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地图市场监管的主要内容是

(一)公开销售的地图及地图工艺品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二)标注的内容是否准确;

(三)地图附带的广告内容不超过整个版面的五分之一。

第四十八条编制或者制作地图、地球仪和其他附有地图图形的产品。

第四十九条出版或者展示未出版的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方性地图。并在出版发行前由出版社将出版的地图报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应当将试制样图的专业内容报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出版或者展示未出版的本行政区域内行政区划专题地图。

编制出版的地图,未经依法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销售。

第五十条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印刷(制作)和展示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形的广告、印刷品及其他产品的活动。

第九章测量标志管理

第五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县设置的测量标志的审批迁建。建立测量标志档案,发现测量标志损毁或者受到危害时,应当按规定修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永久性测量标志是指国家和省布设的各等级的三角点、基线点、导线点、军用控制点、重力点、天文点、水准点、GPS点的木质觇标、钢质觇标、标石标志和市、县人民政府所做的各等级的三角点、水准点、GPS点的木质觇标、钢质觇标和标石标志。

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普查维护经费由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拨付。

第五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测量标志的义务。不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占地,不得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区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第五十三条进行工程建设。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迁建审批手续,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测量标志拆建费用。

申请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迁建永久性测量标志。

(一)书面申请;

(二)建设工程立项及规划批准文件;

(三)建设工程总平面图。

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审批同意的申请单位承担迁建费用。

第五十四条标志所在地的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一)宣传贯彻测量标志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确定测量标志的管理单位或者人员。

(三)根据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

(四)负责测量标志的日常检查。并定期向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测量标志保护情况。

第五十五条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单位。并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专人负责保管。

必须持有测绘工作证件,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遵守测绘操作规程,并保证测量标志完好无损。

应当按规定交纳测绘基础设施使用费,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并专项用于测绘基础设施的维护。

第十章罚则

第五十六条市、县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时限核发测绘资质证书的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三)违法处理罚没款、罚没物品的

(四)其他、的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规则规定。责令改正,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二)未经批准。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规则规定。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规则规定。暂扣测绘资质证书,自暂扣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仍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条未经测绘成果所有权人同意。责令改正;给所有权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规则规定。并可对出版社处三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审核擅自编制公开出版的全市各类地图的

(二)发行、销售未经审核的地图的

(三)国界线或者省、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绘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四)地图内容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之一的没收地图产品及其违法所得。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规则规定。以及拒绝支付永久性测量标志迁建费用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三条本规则规定的降低资质等级、暂扣测绘资质证书、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第六十四条对未按时报送年度注册材料、年度注册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以及有国家测绘局《测绘资质监督检查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况的依据《测绘资质监督检查规则》规定。

第2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图编制出版管理,规范地图市场,确保地图产品质量,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和《安徽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含互联网)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地图、专题地图和在地图上广告,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指的地图产品包括纸、布等介质地图(集、册)、书刊(报)插图、电子地图、地球仪和文化用品、玩具、工艺品、影视、标牌、广告等涉及附有地图图形的以及互联网上登载的地图图形产品。

第三条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的地图,必须保证质量,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第四条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省的地图编制、印刷和地图审查工作。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会同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省的地图出版工作。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省的地图广告工作。

第二章地图编制、印刷管理

第五条编制、印刷普通地图、专题地图,必须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资格。

编制专题地图,需要直接进行测绘的,必须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资格。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区域内从事地图编制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有关规定,并经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六条编制地图应采用最新信息资料,正确反映各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态、名称及相互关系。

地图内容的表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符合地图使用目的。公开出版的地图不得表示任何国家秘密和内部事项,内部地图不得表示任何国家秘密。

第七条在地图上绘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家测绘局共同制定的1:100万《中国国界线画法标准样图》绘制;绘制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中国历史疆界,世界各国国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在地图上绘制市、县行政区域界线,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标准画法样图绘制。

第九条地图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利用地图(含地理底图)复制、翻译、改编、编制地图,必须征得原地图或者地理底图著作权人的同意,并签订相应的使用合同。但是,著作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公开出版的地图,必须载明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地图的批准文号。

第十一条印刷单位不得承印需要审查但未经审查批准的地图。

无保密条件的印刷单位,不得承印保密地图和内部地图。

第三章地图广告管理

第十二条经营地图广告业务的地图编制单位,应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批准文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未取得地图编制资格的单位,不得申请地图广告业务。

地图编制单位开展征集地图广告业务,应向所在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同时报送广告的编稿样图,经同意后方可进行,避免同期内重复开展地图广告征集工作。

第十三条利用地图刊登的广告,其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且应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广告内容审查。

普通地图、内部地图不得刊登广告。

第十四条刊登广告的地图,必须载明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第四章地图审查、出版管理

第十五条下列地图在出版、展示前,须将试制样图一式两份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需要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转报。其中,有专业内容的地图在报送审批前,其专业内容应经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审查。

(一)公开出版、印刷、发行的各种普通地图和专题地图;

(二)内部使用的行政区划图;

(三)绘有国界线的历史地图、时事宣传图、书刊插图和示意图;

(四)与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合资、合作出版的地图。

市、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图,报送一式三份试制样图,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交当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审核。需在地方展示或在地方电视、报刊、广告中使用地图的,由展示或者使用单位直接送当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六条普通地图(含行政区划图)应当由专门的地图出版社或经新闻出版总署核定的出版社出版,其他出版社不得出版。

专题地图(时事宣传图、交通旅游图等)可由专门的地图出版社或者由省新闻出版部门会同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出版社出版。

第十七条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出版前,必须将试制样图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任何出版单位不得出版未经审定的中、小学教学地图。

第十八条保密地图和内部地图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出版、发行、展示或者在互联网上。

第十九条地图送审单位除报送试制样图外,同时附下列材料:

(一)地图审核申请书;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测绘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五)编制地图样图所使用的底图资料来源证明;

(六)技术设计书;

(七)文字资料说明。

在地图上刊登广告的,还应报送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送审数字地图、多媒体地图、电子地图的,在报送软盘或光盘的同时,并附与其内容相一致的纸质地图。

第二十条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地图送审的材料,应当在30内将审核决定通知送审单位。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同意出版或者展示。

协助审核的部门,应在15日内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反馈审核意见,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审核同意。

对送审地图集(册)或一次送审地图数量过多在规定期限内难以完成审核工作的,审核部门可以分批受理,或者一次受理,适当延长审核期限。

第二十一条地图出版物发行前,送审单位应当将样本一式十份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外省出版社在我省印刷、发行地图,必须按有关出版规定到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办理进省印刷和发行的手续。禁止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变相买卖书号出版地图。

第二十三条公开出版的地图,必须载明编制单位、出版单位和印刷单位的名称等以及符合国家标准的版权记录书号、条形码。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未取得相应测绘资质证书,擅自编制地图的,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超越测绘资质等级许可范围编制地图的,以其他单位名义从事地图编制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地图编制出版单位在地图印刷或者展示前未按规定将试制样图报送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审核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地图出版活动,或者超越经批准的地图出版范围出版地图的,或无图书经营资质而从事地图经营活动的,由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未办理进省印刷、发行手续,在省内印刷、发行地图的,由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依照出版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对未取得地图广告经营资格或者超越广告经营范围,利用地图经营广告业务及其它违法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广告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的地图发生错绘、漏绘、泄密,危害国家或者安全,损害国家利益,造成政治影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地图编制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3篇

关键词:生活垃圾;处理厂;工程建设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the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ving standard, greatly enrich the consumer products, the rapid growth of garbage. At present, most of the city in our country has been surrounded by garbage, hazardous elements in the waste caused serious harm to the atmosphere, water, soil, effect of city ecological environment, endanger people's health, has become a public nuisance. At the same time, construction waste disposal field is also representing the general trend, it is a pressing matter of the moment many city. How to do a good job of living garbage disposal preparatory work field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truly achieve twice the result with half the effort, is each construction unit staff need to understand and master, do a good job of it is the premise and foundation of construction waste disposal sites.

Keywords: factory processing;processing factory;construction

中图分类号:F540.32

1、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建设前期的关键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工程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它制约着工程建设的全部过程和各个方面,他的编制和审批符合程序规定,其深度、科学性、可靠性达到了规定要求,工程建设就能顺利进行,并能取得预期的经济效果,反之,缺乏科学依据或草率从事将会造成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工作的被动和浪费。一些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设计采用垃圾填埋、制肥、焚烧相结合的综合处理工艺,目前处理生活垃圾的主要方法,在运行过程中,我们按设计要求及有关填埋标准进行操作运行效果良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必须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从长远来讲,垃圾填埋、制肥、焚烧三项结合是垃圾处理较完善的方法,但就当前的经济发展现状来说,经济发达地区垃圾成份无机物含量低,可燃值高,宜采用垃圾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达到垃圾处理减量化的要求。经济欠发达地区及农业城市,宜采用卫生填埋、高温发酵制粗肥的方式处理垃圾。高温发酵制粗肥,是将垃圾高温发酵后经过筛分,即可制成粗肥,用这种方式处理垃圾,成本低,农民宜接受,且能达到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

二、踏勘选址(也称初步选址)

建设单位在没有专业部门介入的前提下,要自行踏勘选址,既可以减少费用又可以为上级领导的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踏勘选的场址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尽可能不要占用基本农田;

2、处于城市的下风口,最好在城市建设规划区以外;

3、距村居较远,最近不低于500米。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要至少选择三个场址进行比较,找出相对比较合适的场址,为下一步申请、勘探、设计和立项工作提供最基本的条件。

三、进行项目申请

在初步选址后,建设单位要向地方政府发改局(委)递交建设垃圾处理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所在城市的概况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垃圾处理场场址的选择,服务范围及建设规模,垃圾处理工艺初步方案,资金筹措及来源等。

四、委托专业设计研究院做《可行性研究报告》

要通过以下程序和内容进行收集和编制:

1、建设单位要与垃圾处理场的设计部门签定设计委托书。

2、通过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对所选的场址的地形进行测绘,收集水务、地震、环保、林业(涉及)、供电、建设部门等提供相关的意见。

3、地方水务部门要对选址的地下水情况进行勘探,确保选的场址不能对地下水和地表水产生影响,并处于城市饮用水的下游,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

4、要委托建筑设计部门对场地进行勘察,确定地下岩土的水的渗透系数和岩土的承载力,并写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为设计防渗工程做准备。

5、通过测绘队对选址进行测绘,绘出《场地的地形图》和《勘查定界图》(标明用地范围、电子版)。涉及村居用地,要求村居在勘查定界处加盖公章,办理国土预审,并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公示。同时,国土部门要求建设方做地质灾害评估和压覆矿产调查。建设方可委托有资质的科研单位编制。

6、建设单位依据项目申请的垃圾处理场建设规模要绘出《场区平面图》,内容包括火灾及消防的编制依据,火灾及消防的措施,提供给地方消防大队出具《消防意见》。

7、专业设计研究院和环境保护科研单位要通过各自的工作特点联合编制《环境评价的报告》。

(1)《环境评价的报告》的内容要详实。包括概述、编制依据(国家环保标准)、垃圾处理场环境污染现状、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及检测、人员与投资、环境保护预期效果等;

(2)组成专家对《环境评价的报告》的报告进行评审;

(3)通过地方环保部门进行审批,并要求控制废弃成分的排放量。

五、地方建设委员会(局)的乡建科(部)出具《选址意见》(垃圾处理场一般建在城市规划区以 外 )

涉及内容如下:

1、向乡建科(部)递交《申请书》;2、填写乡建科(部)制定的《选址意见表》;3、提供《场地的现状图》和《勘查定界图》(标明用地范围、电子版);4、环保局出具的《环境评价的报告》;5、消防大队出具《消防意见》;6、设计研究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地方国土资源局要出具《用地预审》

涉及内容如下:

1、通过地方政府发改局(委)向地方国土资源局发《预审函》。

2 、建设部门要填写《用地申请表》,并向地方国土资源局递交《申请报告》。

3、涉及到场址建设的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土地规划》和《现状分幅表》,分清用地类别、数量进行审批。具体程序:

(1)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对地面上附属物进行清点,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进行赔偿。土地赔偿一般按照使用土地前三年平均亩年产值的倍数进行补赔:

(2)要切实做好被征地群众的思想工作,一定要把赔偿金由当地政府发给群众。

4、建设单位要把前期做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评估》、《压矿资源调查》、《环境评价《场地的现状图》等其他资料报地方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核。

七、财政局出具《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垃圾处理工作是公益事业,一般需要政府投资。

八、建设单位要与供电部门签订供电意向书

电力供应是垃圾处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九、建设单位要与水资源管理部门签订用水意向书

供水同样是不可或缺的环节,是前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以上程序,建设单位可以把以上准备的资料递交地方政府发改局(委)进行立项,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也宣告结束。回顾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可以感觉到它是复杂的,牵扯的部门比较多,无论是纵向的协调工作,还是横向协调的工作,都存在着重复性和交差性,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也都具有交叉性的和互补性。

十、工程质量是项目运行的保障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首先要提高质量意识,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为保证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建设符合国家的各项要求,我们按照国家计委下发的城建环保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了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了以环卫处主任为法人代表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成立了质量管理小组,签定了项目领导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并按照工程招投标法进行项目招标,择优选择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监理公司的职能,使该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建议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要求进行,优质高效地完成项目的各项建设任务,为项目今后的运行提供可靠的保障。

十一、积极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化改革

众所周知,生活垃圾的处理是一项环保工程,它直接影响到城市环境质量。就目前的经济现状来看,垃圾制复合肥、垃圾焚烧环境效益突出,但很难收到客观的经济效益,为此,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我们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收集基础资料,总结其它地市垃圾处理收费的经验,会同物价部门,通过价格听证形式,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合理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也只有这样,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才能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

总之,建设单位的工作人员要以严谨、科学的工作态度和高度负责的工作热情把前期工作做细做实,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夯实工程建设的基础,真正为实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郭伟东.垃圾填埋场建设前期工作重点问题分析[J].沈阳大学学报.2006(08)

第4篇

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第5篇

关键字: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管理;主要职能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and development and project management method and technology are constantly updated and refinement, and project management is in the professional and matured development. The project management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s reflects the importance of also allows us to further understand the field and put forward higher request, in this paper the main functions of the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of simple introduction, on the basis of how to better on project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and the related problems are discussed.

Key word: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s; Project management; The main functions of the

中图分类号:C829.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引言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项目管理的方法和技术也在不断更新和细化,而且项目管理也在朝着职业化和成熟化发展。项目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体现出的重要性也使得我们对进一步了解和研究该领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面简要介绍一下项目管理中的主要职能及工作方法。

2 明确项目的施工管理单位

确定施工单位是运行工程项目的基础,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文件,保证施工单位的施工水平和质量是进行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前提,施工单位的确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办法:

一、招标是国际上分派建设任务时广泛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并在我国得到了大力的推行,招标的目的是建设单位通过对竞争投标对象的选择和竞争,通过优胜略汰的方式达到全部工程或一部分工程委托给某个施工单位进行建设的目的。

1. 在当前的工程项目招标中主要是公开招标和邀请投标两种形式.其中公开招标可以通过报刊等新闻媒介通告,所有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都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竞标,在报价、施工组织和工期等多方面具有较大的选择余地,能够通过竞争提高工作质量和降低成本。邀请招标是建设单位有针对性的向自己比较了解的承包单位发出邀请参加某项工程的投标竞争。其优点是可以提高工程效率,节省开支,但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竞争平等的原则的。

2. 建设单位在组织招标中应起到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确定适合本项目的招标管理机构形式

2)选择认真负责并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工作人员

3)使招标工作管理机构能够充分明确自己的主要职能

3. 招标的工作程序

1)起草和编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介绍工程内容的介绍,以及相关的招标范围和建设概况文件的招标须知;

2)通过报刊和杂志等新闻媒介公开刊登招标通告并招标通告或函电;

3)对参与竞标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投标的具体条件审查其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对满足投标资格审查条件并合格的单位发送招标文件;

5)组织投标单位了解工程概况,其中包括勘察工程现场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询问;

6)接受投标单位的标书,正式开标、组织投标、决标;

7)发出中标通知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二、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如专业特点较强,完成起来难度较大的工程项目可以通过直接邀请施工单位的方法来确保工程施工。其具体做法如下:

1)建设单位针对承担项目的特点,向能够承担的施工单位发出邀请函并邀请施工单位进行调查和了解,然后向拟确定施工单位发出正式的书面邀请表明委托意向。

2)在收到被邀请单位能够承担项目施工的书面答复后便可进行洽谈文件和资料的准备工作,并在双方洽谈时交施工单位。

3)经施工单位审查或重新编制项目预算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权机关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经双方确认便可执行预算。

4)在确定预算的基础上建设单位便可就具体施工文件与施工单位依照国家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洽谈并确定具体合同条款签订合同。

三、指定施工单位只限于一些情殊工程项目和偏远贫困地区的工程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施工单位承担项目施工建设的情况。

3组织工程项目的现场技术交底

3.1组织现场技术交底和会审的程序首先对于工程项目的设计意图、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中注意事项等由设计单位进行简要的介绍。其次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可以由相关的单位或技术人员进行提问并由设计方进行答疑。最后要经各方针对记录相关问题研究和协调后解决办法的会审纪录进行签字认可。

3.2进行设计交底和会审的重点在于确定和审核设计单位资质情况,对无证设计或设计级别不够等问题进行解决。另外所有的施工图纸必须经过设计人员的签署和审查,确保施工图纸的质量和安全。对于所有设计图纸和说明书应做到齐全和明确,图纸中的坐标和尺寸及管线等应连接相符,图纸内容和表达应该能够满足施工要求。其次项目的设备说明书应详细完整并与规范、规程相一致。对于不同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相互矛盾的现象应进行各专业之间和总图与分图之间矛盾的确认并就相关问题尽享处理和解决,最终做到各专业间协调统一满足施工要求。最后设计还应满足生产检修的需要,在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卫生的基础上尽量避免发生不能施工或不便施工的技术问题,同时对于防火和消防系统设计均应满足有关规程和规范的要求。

4跟踪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和管理

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的程序是首先制定进度计划并进行计划交底,落实各部门的责任明确实施进度计划,对项目计划进行跟踪检查并调整、编制进度报告。

4.1制定进度计划是实施项目进度控制的标准,它不仅表示了施工各单位或各施工工序的衔接与配合,还包括劳动力和施工物资材料的供应时间与安排情况并为确定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目标计划的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4.2为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为保证工期或根据用户需求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的情况。建立智能化信息系统对工程的施工工序、人员安排和设备材料的采购方面进行智能的检查和调整是进度控制最重要的步骤。

5组织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竣工验收根据工作程序可分为施工过程阶段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等。其中施工过程阶段验收应由工程部编制《工程验收计划》交项目公司工程分管领导批准且基础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在接到申请书批示后由项目公司工程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可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分项或分部工程完工后可由施工单位直接向监理单位提请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工程部对该分项分部共同进行工程签认。分项工程的隐蔽工程和结构工程的验收也是由施工单位申报给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专项验收包括面积测绘和规划验收两部分,一是由工程部组织外部测绘机构对主体工程外檐装修以及内部装修完成并达到规划验收要求后进行竣工测绘工作。二是由工程部组织当地规划局对庭院园林及消防道路(路基)施工进行规划验收,并办理相关验收合格证文件。

工程竣工的初验由监理单位负责,但是竣工验收由工程部负责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专项验收并取得相应证明文件并确保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完整;

2)工程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有全套的进场试验报告;

3)质量合格文件须经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签署;

4)评价报告和施工总结等应完整;

5)由当地档案部门出具的预验收证明并由施工单位签署工程保修书,留存付款证明;

6结语

通过上文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主要职能和工作方法的简单介绍,使我们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虽然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管理还有很多需要提高和改进的地方,但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实践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加深,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一定会得到更进一步的提升和改进。

参考资料:

[1]史硕正.浅谈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方法及措施[J]. 商情,2011,(50):104-104.

第6篇

关键词 房地产 开发项目 全过程 质量管理

高效率地完成建筑项目的目标是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最终目标,项目经理负责制是项目管理的基础。在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要对系统工程的观点、理论和方法进行运用,要依据其运行的基本律,建立有效的计划、协调、组织和控制的管理系统。大型房地产的项目管理系统是一套繁杂的管理体系,它是以监理公司、房地产企业为主,各个参建单位共同参与的管理系统,系统的项目管理理论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理论工具。项目管理的理论与项目管理的实践经验相互融合,使得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日益科学化和系统化。所以,要全面落实各项质量管理措施,提升房地产项目的工程质量,确保百姓的切身利益,使百姓能买好房、住好房,进而构建和谐社会。

一、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

对于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过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之前进行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各种必需的手续,包括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的报告书、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等,最主要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有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步是行政审批。首先,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选址定点阶段,制作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项目进行立项;国土资源局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进行审查;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规划部门还要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其次,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需要人防办进行审查关于人防工程建设布局的问题;国土资源局要进行办理土地预审;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等。然后,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过程还要进行审查,因此在此阶段还要办理规划部门审查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公安消防支队审查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等审查程序阶段。然后,大型房地产在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的程序,在此阶段还要办理公安消防支队审查消防设计布局;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审查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等过程。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施工报建阶段,要办理在建设单位施工报建登记;而且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等,建委组织职能部门还要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同时,在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还要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提交有关资料。

第三步就是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此阶段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开发商应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房屋测绘成果、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等。大型房地产开发过程是比较繁杂的,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定要特别注意每个环节,这样才能保证房地产项目在每个阶段能够顺利进行,在后续阶段更快速地运行。

二、房地产的质量管理

房地产行业现在的发展形势强劲,同时房地产也关系到社会民生问题,而且房地产行业也是目前大众议论的热点,人们关注的问题有很多,特别是其中的房地产工程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工程质量问题牵涉到许多公司企业,有关于设计方面的、施工方面的、监理和分包方面的,也有投资主体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既作为建设主体又作为投资单位,房地产企业需要面对的是千家万户,因此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工程质量要求一定是高标准的。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关于工程质量的管理上也处于主导地位,房地产公司对工程质量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要加强房地产企业对房地产质量管理的探究。

(一)规划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

工程项目的质量是设计意图被实现的程度。质量控制是指开发项目管理机构以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或以国家标准、规范为目标进行的监督和管理活动。质量控制的任务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施工工艺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对所选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质量评价,对整个工程中的工作质量水平进行评估,将取得的质量数据和承包商履行职责的程度与国家的有关规范、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比较,并作出评判。工程项目设计是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工程项目所需要的经济、技术、资源、环境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且对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的有关活动进行编制,通过设计使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水平具体化。

第一,关于设计阶段质量的控制依据。应该加强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增加对城市规划有关工程建设及质量管理方面的关注,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认真落实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在设计阶段的控制依据是比较重要的,在这一阶段要认真严格地落实质量要求,高标准地完成各环节。

第二,关于设计阶段质量控制的主要任务。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过程,它的实现通常是通过设计阶段成果优化和事前控制。设计要求文件在这个阶段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工作人员在各个设计阶段前编制好一份设计要求文件,并且分阶段上交给设计单位,明确各阶段的设计要求和内容,是关于设计阶段进行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

(二)关于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关于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其实就是程序控制和过程偏差控制,对工作过程和阶段性成果进行比较就是所说的过程控制。需要在工作实施过程中找出偏差;使用合同说明与实际工作成品和半成品进行比较,找出偏差;使用施工方案、施工作业顺序与工作过程顺序进行比较,找出偏差;运用抽查、巡查、普查等手段对整个作业过程进行跟踪,得出是按现阶段标准继续作业还是进行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对工程中的配套设备进行检验;工程建设中应确立设备检查和试验的标准、手段、程序、记录、检验报告等制度;对于主要设备的试验和检查,可考虑到制造厂进行。

(三)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阶段的质量检测

工程的最后一个阶段工程是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在这一过程中,要按照严格的标准进行交接验收工作,将所有问题都处理掉,以保证日后的使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勘察设计的质量检查报告、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以及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事故产生后的处理报告、隐蔽工程的验收报告等以及施工日志、工程主要使用材料的进厂检验报告、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签署的质量保修书等资料。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所以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阶段的质量检测一定要严加把关。

三、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管理的建议

房地产行业关系到社会民生的问题,我国是以人民为主体,如果房地产的工程质量管理出了问题,轻则影响房屋使用,带来社会纠纷,重则发生房屋倒塌,导致人员伤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从而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所以,为了建设和谐社会,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定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管理,为社会建造更多质量好的房屋,以满足广大人民的住房需求。

(一)提升关于开发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

大型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是由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因此企业的项目经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员一定要具备较高的协调能力、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以及资金管理等能力。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具备专业的知识,才能开展对甲方的管理工作,进一步保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施工工程质量;大型房地产企业必须提升自身在施工过程中的综合管理水平,强化施工过程管理。企业在工程开始施工之前,一定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市场综合竞争力,依次来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房地产企业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以便顺利地开展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使房地产的施工质量有所保障,从而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应以满足开发企业的需求为目标,明确分工,各尽其职,从而使房地产开发工程能够顺利地进行。

(二)对大型房地产实施标准化管理

大型房地产企业的标准化工程质量管理包括产品的标准化、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化、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标准化等方面。当前,大型房地产企业都已进一步完成了产品的标准化,建立了很多产品体系,并在不同的城市进行复制性的开发。产品的标准化对于加快开发速度有重要意义,还能减少概率突发性问题的出现,从而使企业有更多的时间去关注产品的质量。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管理的意义

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过程质量管理有重要的意义,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是由它本身的特色决定的:第一,房子是一必需品,我们每一个人都要住房;第二,房子是一个耐用的消费品,人们要更换居住环境并不是因为房子的寿命问题,而是人们出于想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第三,商品房是一个高价值的产品,一般人购买一套房子要用花费大量的积蓄,它的高价值显而易见,所以每个人的购买数量也有限;第四,房地产是一个不动的产品。加强对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以及加强综合管理是控制房产工程质量的关键。大型房地产项目管理的意义主要在于通过对开发项目的计划管理,有条不紊地展开项目的开发建设。所以说,运用一个动态的计划管理,使有关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和全部开发活动进入计划轨道,可使大型房地产项目顺利达到预期总目标。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为开发项目提供和谐的公共环境,保证项目开发建设顺利进行。在各项协调之中,最主要的是协调人际关系,而房地产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在协调人际关系的过程中又处于核心地位。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控制管理,是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在项目的质量管理、控制工期和成本等方面获得最大的综合效益。

当下,各种类型的商业地产项目在全国陆续出现,这个现象让人们有喜有忧。高兴的是越来越多的人逐渐意识到商业地产的重要性,更多的人加入到这一行业当中;忧虑的是很少企业能够经得住市场对于这些即将投入市场的项目的检验。因此,企业在项目的每个阶段都必须严格、认真地对待。

近年持续的宏观调控,使大型房地产企业的关注点也集中在了商业地产的开发上,市场上商业用地的土地成交量以及商业地价呈现逐步上升趋势。所以,房地产企业想要在商业房地产领域有所突破,就必须有效地实施商业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管理。项目的质量管理能够有效地促进商业地产开发项目的高效率运行,并为商业地产开发项目提供更加有效的技术和方法,使房地产领域全方面发展。所以,解决商业地产项目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对商业房地产项目质量管理的研究发现,商业地产开发项目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能够进一步提高商业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还能增强房地产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这为房地产企业的完善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并有利于房地产企业提升项目开发的效益和效率,使房地产企业的行业竞争力有所增强。

大型房产开发企业的工作始终要以质量控制为中心,以工程质量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重点,自觉接受关于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协调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三者的关系,通过对项目规划控制、设计质量的要求、质量控制有关招标投标、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和信息反馈期质量控制等多个环节的管理,达到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控制的目的。

(作者单位为瓜子二手车)

参考文献

[1] 朱立恒.浅谈我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现场质量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3.

第7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 控制 工作

1 工程监理控制及其重要意义

控制就是指“制约一个系统的行动,用最少的信息,实现最优的调控,使之适应于环境的变化,以取得最大的预期效果”。控制是管理的重要职能,是保证目标,决策、部署安排得以实现的手段。控制的目的是确保一个系统目标的实现。

工程项目控制就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常地进行投资目标值、进度目标值,质量目标值与实际投资支出资、实际进度值、实际质量值进行比较,若发现偏离目标,则采取纠偏措施,以确保项目总目标的实现,这就是工程项目动态控制。

监理受业主的委托以合同为依据,对工程项目实施进行监督与管理。控制是监理任务的核心,从根本上讲没有控制就没有监理,控制是建设监理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是其目标实现的必要手段。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要使监理控制有成效,就必须坚持控制程序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2 坚持控制程序化是做好监理控制工作的前提

监理程序是从监理实践中摸索并总结出来的带有规律性的工作次序。

施工阶段的监理程序是在施工程序基础上形成的,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就能使施工过程中各主要环节、主要工序处于受控状态,只有在受控状态下才能把握住施工过程中活动脉搏,适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例如,工程开工前须按监理规定程序报送开工申请书及相关施工技术文件,经监理批准后才能开工。这个程序无疑强化了施工承建单位充分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同时保证监理的正确意见被采纳吸收,实现了事前控制。施工过程中坚持单元(工序)质量检查验收程序,即上道工序没经监理检查验收,下道工序不能施工。这个程序保证单元(工序)质量在受控状态,实现了事中单元质量控制。工程出现质量事故,事故处理程序保证监理事后控制。从这个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程序可以看出,它反映了施工规律、顺序,它制约了质量系统的行动,保证工程质量主要环节,主要工序处于受控状态。

再如,工程款支付程序,它保证了支付这个系统按照一定顺序、一定的审批权限及相关的支付标准和要求高效有序运行,有效地控制住支付系统;其中没有监理工程师付款签证,承包商就得不到付款,这就实现了监理质量一票否决权,从而保证监理工程师在现场中心地位,故坚持监理工作程序化是做好监理控制的前提与保证。

监理程序可归纳为三大类,其一,为运行管理程序,主要为业主、监理、承包商二者之间联系及管理流程,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其二,为监理内部质量体系运行程序,主要包括信息收集及其传递途径;会议协调;各种监理业务处理程序;资料的分类、整编、归档、各层次人员岗位职责;建设各方的关系及其处理。这些程序运转直接影响监理工作质量,它是做好监理控制工作的内在因素,内在的根本保证。凡是成功的项目管理必须有一个高效率的质量组织体系,质量体系的优劣除反映在人员素质、专业配套、组织结构运转、效果可衡量性外,重要一条就是组织可控性,可控性依赖信息传递畅通,信息传递、反馈的途径就是程序。内部可控程序无疑来自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纵向体现命令源,责任与权限控制;横向保证职能部门配合协调和信息流程。其三,就是围绕监理任务落实制定的外在控制程序,包括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程序、施工进度控制程序、支付结算控制程序、信息管理程序、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索赔、工程变更、施工分包队伍审批、竣工验收等程序,这些程序是监理控制程序的核心与关键,它在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保证先后开展顺序和衔接,保证监理监控不漏监,同时这些控制程序都在相应的系统中制约了系统的行动,保证各个系统在受控状态。监理工程师只有严格执行这些基本控制程序才能做好控制工作。 3 坚持标准化管理是做好控制工作的基础

监理标准化管理主要是指:把“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三方面监理内容从形式到内容都转化为标准化管理和控制,使每一项每一步工作都有统一规定、统一要求,都有标准依据,都有定性、定量的衡量标准。标准就是对随意性的限制,因此它是控制的基础。

监理项目标准化管理一般归纳为“形象”标准化管理、“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文档”标准化管理三大标准化管理内容。

“形象”标准化管理就是把监理组织机构、监理工作宗旨、监理人员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人员值班制、承包商质量体系等都要以一定的形象形式展示出来,以利从形象上就一目了然了解监理工作运行的概貌。“现场”标准化管理,就是预控、过程监控,复验和签认等都有规定程序、统一的内容要求,明确的岗位职责和相关统一标准,统一规格的图表,做到每天有监理日记、每周有协调会议纪要,每月有监理月报,同时这些日记、纪要、月报都有统一的标准规格、规定的项目内容。“文档”标准化管理,包括文件归类按照统一规格,统一标准分门别类归盒归柜,做到及时、准确和完整。

监理标准化管理内容从内涵上可分为监理内部管理标准化和外部控制标准化两个方面。其一,内部管理标准化是监理规章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具有可操作性,是规范监理内部组织运行行为和个人行为,使监理内部组织和个人行为的好劣从定性、定量两个方面具有可衡量性,以建立起奖优惩劣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是做好监理控制的内在保证和基础。其二,外部控制标准化主要是将工程质量、进度、支付结算、信息与合同管理转化成标准化控制与管理,要求施工承建单位按照监理规定的标准化控制要求进行工程实施方案策划、实施、检查、纠偏、支付与竣工。诸如,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建单位必须按照监理要求的内容标准、表报形式,报送各种工程项目签证、认证、检测、评定、支付等标准图表及标准化的各种验收资料。标准化控制一方面规范了监理服务行为,有利于监理人员提高管理水平,另一方面,限制承建单位在管理方面的随意性,推动他们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这是外控标准化的主要目的,也是外在基础。例如,监理工程师要把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计划、实施和控制三结合的图表制定出来,需有相当的理论和工程经验才能做出,这样就强化监理对合同的全面理解,迫使监理工程师去钻研业务与监理理论;与此同时也要求施工承建单位按照监理制定的标准化管理内容要求去做,推动他们的管理水平的提高。

同时,若这些标准化管理得到业主的认可,只要监理都按照标准化去做,工程出现了偏差或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监理工作质量优劣也有衡量标准以利鉴别是非,客观评价监理工作,所以它是做好控制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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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控制科学化才能提高监理控制水平和成效

科学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坚持控制科学化就是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中找出各自的内在客观规律和三者之间矛盾对立统一的内在联系,监理工程师遵循这些客观规律去运作,以促进合同目标最佳实现,从而体现监理工程师的控制水平和控制成效。

控制科学化包括控制依据的科学化、控制程序的科学化、标准管理的科学化、监理方法和手段的科学化及合同管理与协调的科学性。

4.1监理依据的科学性

监理控制成效直观表现在施工承包合同目标的实现,而合同目标的实现不仅仅取决于监理控制水平,同时取决于合同的科学性,更重要的是取决于施工承建单位完成合同目标综合素质,涉及建设各方的相互配合。监理控制的依据是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主要反映业主给监理的授权范围、授权程度以及监理的物质基础,授权范围和授权程度直接决定能否充分发挥监理潜在水平和能力;物质基础决定了监理的资源投入,包括人力资源和设备投入,投人多少与高低,直接决定监理的控制水平与成效。施工承包合同是监理控制的主要依据,合同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直接决定监理控制的科学性。

施工承建单位的综合素质是决定能否全面覆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目标的根本保证。选准一个守信用、重合同,综合素质较高的施工队伍是保证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一个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不相适应的不合格施工承包单位,监理是难以通过控制来实现合同目标的,能做到的仅仅是通过监控把合同风险减少到一定程度。因为社会监理性质属于技术服务和咨询而不是承包,不是产品的直接生产者,它的责任是通过科学的控制促进合同目标实现,而不能保证目标的实现。

当然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监理工程师是否充分发挥了主观能动作用,通过科学的控制与管理转化矛盾,化解矛盾,把不利因素最大限度地转化为对工程项目建设有利因素,最大限度减少合同风险。因此,衡量监理控制成败不仅仅直接地表现在合同目标是否实现,在建筑市场未完全规范的条件下更重要的是表现在监理控制水平和水平的发挥,即衡量监理控制成效,一方面看所承建的项目合同目标是否实现,另一方面当合同目标没有实现时要分析产生的原因,考察监理的控制水平和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这样才能客观地评价监理对工程建设所发挥重要的不可替代作用。那么怎样考察监理的控制水平呢?那就是考察监控的科学化程度。

监理依据的科学性包括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令、法规,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等。这些都是监理工作之本,都是从长期工程建设与社会实践中总结提炼的科学结晶,控制是否科学化的根本就在于是否按照这些依据去控制,守“理”者不问,违“理”者必究,执法要严明,做到铁面无私,一丝不苟,既要当好工程建设中的执法官,又要做好工程质量卫道士,对监理依据要全面理解融会贯通。科学的精髓是动态的,又是不断创新的,一方面严格按照科学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监控,另一方面提高大胆创新,积极慎重引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加以科学利用。对于合同的某些条款和设计文件中的不妥之处,积极通过一定程序一定审批权限加以完善、修正和优化使其更具科学性。

4.2 监理程序的科学化

控制程序化虽然能控制相应的系统的行动,但并不能保证行动内容的科学化,只有当控制程序科学化才能更好促进合同目标的实现。监理程序的科学性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按照这些程序去控制,能否制约相应系统的行动(能否把各自相应系统控制起来);其二,能制约相应系统的行动,同时程序所涵盖的内容要满足相关要求并具科学性;其三,是否有利于化解和转化各种矛盾促使合同双方维护合同的严肃性,认真覆行合同中的权力与义务。

例如,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坚持这个质量控制程序就可以把质量系统的行动制约起来,但并不等于控制内容就合理就科学,要使其具有科学化还必须经过一系列的科学化监控,它包括预控(事前),施工过程监控(事中)和后期监控(事后),其中事前控制内容为:施工队伍技术资质能否满足合同要求;质量保证体系及监控系统设立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施工机械设备技术性能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原材料、半成品及构件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鉴定与试验的科学性可用性;设计文件的会审与技术交底的科学性;测绘系统布设及精度能否满足要求。施工方案、施工技术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审查内容包括①编制依据的科学性⑦施工程序安排是否科学③劳动力和资源供应是否相适应④施工的主要方法是否科学⑤技术组织措施是否科学。事中的控制内容为:工序质量监控科学化;质量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合理性;施工作业的规范性和检查科学性;单元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和各项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合理性;原材料、半成品试验与抽检的科学化;组织质量信息反馈的先进性。事后科学化监控内容为:工程验收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竣工验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化。

通过事前、事中、事后一系列程序化的监控使其各项程序中控制内容满足合同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定,使其更具科学化。

4.3 监理方法和手段的科学化

监理的方式方法要讲究科学化。监理方法科学化包含监理工作方法和控制方法科学化。其一,监理工作方法的科学化首先表现在监理思想方法的科学性,就是要在监理实践中坚持“两点论”,用辨证的观点去正确对待和处理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用公平、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去处理施工合同中发生的矛盾。工作方法的科学化就是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控制中分清主次,主要矛盾解决了,次要矛盾即可迎刃而解(如制定工程质量目标控制点就是抓主要矛盾的典型);坚持严格监控与热情帮助相结合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理方法。其二,监理控制方法科学化,主要指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对工程项目实施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动态控制,以事前、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相结合的控制方法,强调监理工作的预见性,计划性和指导性,最大限度地采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先进的计算机目标管理及科学化的统计资料分析,这些都构成控制方法科学化。

控制手段包括旁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会议,支付手段,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工程测量,检测试验,计算机辅助管理等手段,运用这些手段时要得当,有度、合理、有效、技术先进等构成控制手段的科学化。

4.4 合同管理科学化

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进度目标和工程投资目标构成了施工承包合同目标,合同目标是一个有机整体。三者之间既相互影响又相互制约,存在着矛盾对立统一的辨证关系。监理在合同管理中决不能孤立偏面地追求某一方面,而忽视另外两方面,在控制中要合理、科学地统筹考虑目标的整体利益。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分析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和投资目标三者之间的关系,在矛盾中求得目标的统一,寻求最佳的项目目标控制方案,这是合同管理中最具科学化的一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