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2 09:25:1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公司安全应急预案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第二条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公司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公司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经理及有关部门成员组成。 消防应急指挥小组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具体分工如下:
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负责组织人员疏导被困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负责立即同医院,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
第四条 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义务消防人员,每年对消防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实战演习,教育全体职工学习灭火器使用常识,掌握防火灭火器灭火要点和自救器材的完好情况,及时更换过期和失效的灭火器,保证灭火器的正常有效。
第五条 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一)报警:公司员工,值班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报警,根据火情可直接报"119"火警。
(二)接警:安全部门接警后,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消防应急指挥小组报告,通知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启动应急预案。
(三)处置:指挥各工作小组,义务消防队迅速集结,按照职责分工,进入相应的位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对火灾现场人员有序的进行疏散。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底墒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
(四)协助消防员灭火。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要听从消防队的指挥,齐心协力,共同灭火。
(五)保护现场。当火灾发生时和扑救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六)火灾扑灭后,由安全部门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
第六条 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公司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消防安全应急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公司应急抢救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 应急物质
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灭火器等救火物资。
注意事项
1,贵重的书画文物及重要的档案资料等,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
2,那些比重轻于水的易燃液体着货后不宜用水扑救,因为着火的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积极处理”的宗旨,牢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处理能力,一切以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营造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为中心,进一步完善网络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部署工作,安排、检查落实网络安全具体事宜。信息化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
三、应急措施及要求
1. 各处室要加强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及时、全面地教育和引导,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 信息化管理员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办公室上网,落实上网电脑专人专用和日志留存。
3. 建立健全重要数据及时备份和灾难性数据恢复机制。
4. 采取多层次的有害信息、恶意攻击防范与处理措施。信息化管理员负责对所有信息进行监视及信息审核,发现有害信息及时处理。
5. 切实做计算机好网络设备的防火、防盗、防雷和防非法信号接入。
6. 所有涉密计算机一律不允许接入互联网,做到专网、专机、专人、专用,做好物理隔离。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绝对不能存储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的文件。
四、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一) 当人为、病毒破坏或设备损坏的灾害发生时,具体按以下顺序进行:判断破坏的来源与性质,断开影响安全与稳定的信息网络设备,断开与破坏来源的网络物理连接,跟踪并锁定破坏来源的IP或其它网络用户信息,修复被破坏的信息,恢复信息系统。按照灾害发生的性质分别采用以下方案:
1. 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 网站、网页由信息化管理员负责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
(2) 发现在网上出现内容被篡改或非法信息时,信息化管理员做好必要记录,清理非法信息,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计记录,必要时中断服务器网线连接。
(3) 追查非法信息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向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4) 若事态严重,立即向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报警。
2.黑客攻击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 当发现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或者已经被攻击时,首先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保护现场。
(2) 信息化管理员对现场进行分析,并做好记录。
(3) 恢复与重建被攻击或破坏的系统。
(4) 若事态严重,立即向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报警。
3.病毒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 当发现计算机被感染上病毒后,立即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出来。
(2) 对该机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3) 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通过病毒检测软件对其它计算机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4) 如果现行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信息化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联系有关产品研究解决。
(5) 若情况严重,立即向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报警。
4.软件系统遭到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1) 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按本单位容灾备份规定的间隔按时进行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
(2) 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立即将该系统停止运行。
(3) 检查信息系统的日志等资料,确定攻击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向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再恢复软件系统和数据。
(4) 若事态严重,立即向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报警。
5.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 对于重要的信息系统,主要数据库系统数据要进行备份。
(2) 一旦数据库崩溃,信息化管理员应对主机进行维修并做数据恢复。
(3) 如果系统崩溃无法恢复,应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紧急支援。
6.广域网外部线路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 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
(2) 如属我方管辖范围,由信息化管理员予以恢复。
(3) 如属于电信部门管辖范围,立即与电信维护部门联系,尽快恢复。
(4) 如有必要,向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7.局域网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 配备相关备用设备,存放在指定位置。
(2) 局域网中断后,判断事故节点,查明故障原因。
(3) 如属线路故障,应重新安装线路。
(4) 如属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故障,应立即从指定位置将备用设备取出接上,并调试通畅。
(5) 如属路由器、交换机配置文件破坏,应迅速按照要求重新配置,并调试通畅。
(6) 如有必要,向信息化小组汇报。
(二)当发生自然灾害时,先保障人身安全,再保障数据安全,最后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三)当发生火灾时,若因用电等原因引起火灾,立即切断电源,拨打119报警,组织人员开启灭火器进行扑救。
(1) 对于初起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实施扑救工作,使用灭火器扑救工作。
(2) 火势较大时,应立即拨打119火灾报警电话和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有关消防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
(3) 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按上款保护数据及设备。
关键词:区域性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科技,科技化服务体系
一、区域性公共安全以及应急管理科技性的价值和内涵剖析
区域性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具有公共性、人为性、社会性等特征,具有针对性,用于满足公民对于公共安全的需求,属于名声科技范畴。区域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由三层面组成,即制度、精神、器物层面。制度:即政府部门是公共服务的主导军,应制定完善的应急事件处理方案及管理制度,保障公民的公共安全。精神:即在公共安全的服务过程中的科技性要渗透到公民群众之中,加强公民的科技思想、社会科技意识、科技精神以及服务性的价值德行与公益性。器物:即区域应急管理科技和安全的器物层面,是为了满足公民安全需求、提高公民安全、实现公民群众科技权益直接提供公共可邮寄服务于产品,是三个层面中最具有外显性的特征。
价值理性与科技工具理性的统一是区域行公共安火热应急管理科技的重要体现。公民群众对于科技知识的血腥理解是掌握运用科技知识的重要内容。当今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现代化社会中,公民群众不应该被排除在科技发展之外,科技知识只有在满足了公众需求的基础上才能够更好的在政治上面具有合法性。近年来陆续爆出例如奶粉三聚氰胺、SARS、圆明园防渗膜等事件。一是公民群主以利益相关的关键人物的角色通过各方面的科学决策及方式方法的过程中。一是各个相关政府机构对于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的事件进行合理处置。从这些实践证明:区域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学与技术越来越多地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改善公共生活质量,提高国民素质,维护社会,联系和谐紧密,充分体现出价值理性和科技工具理性的统一。
二、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服务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如今,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水平、社会的不断整合,使普通,社会科学和技术正在变得越来越明显,因为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严重和公共安全事件出现,影响了我国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技术服务有着非凡的意义。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各级公共安全的特殊情况,怎么样有针对性地加强区域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技术服务凸显的十分重要。近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开展区域公共安全问题《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第一次把区域公共安全科技纳为我国现阶段科技者的重点项目,而公共安全的核心则是应急管理问题。加强区域性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至少在以下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1)有助于在公共安全与应急事件处置过程中做到及时地优化调度救援力量、优化配置应急救援资源,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使得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做到科学合理的处置;(2)有助于提高和加强统对于突发性公共事件的预警预测能力形成机理的研究和科学预测,由此创建完善有效的信息系统,做到科学决策;(3)有助于在公共安全事件处理后及时舒缓公民情绪、维护稳定社会公共秩序、化解社会矛盾和危机、保证区域范围内的社会和谐稳定。面对突然状况比如自然灾害风险以及社会风险的时候基于实情实地,加快区域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发展,建立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服务系统化是目前我过科技应用于发张的重要一环。
三、对我国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制、组织体系及救援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已具备一定基础,积累了许多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成功应对了一些专业领域的突发事件;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相关领域的项目经费和数量逐年增长;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所涉及的各个领域的科技得到快速良好的发展,各项研究成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尽管如此,我国在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相关领域与发达国家比较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其具体表现在:(1)在整体层面上我国还没有进行系统的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科技的研究,没有完善的区域性公共安全服务体系,各个相关领域的研究处于分割状态;(2)我国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相关领域的安全体系的研究基础弱;(3)区域性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服务的条件不足、设备相对落后;(4)区域性公共安全科技意识淡薄、缺乏专门人才、公众安全教育不到位;(5)公共安全科技经费投入不足,缺乏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的支撑。
(一)加强各级政府对区域性公共安全科技服务的认识,完善公共服务
加强区域性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首先要加强各级政府对公共科技服务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政府机关对于公共科技服务上面的责任意识,加强对于公共安全科技服务的建设;政府部门要明确的提供和实施公共安全科技服务中的职能,对公共服务的事权进行合理的配置,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二)处理好责任主体与各供给主体的指导、协调、合作、监督关系
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机构、企业、社区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和公民个人和公共安全危机管理的区域科技服务体系形成供应,形成政府和人民团体和单位密切配合技术是至关重要的,新系统的合作。必须加强制度确立,使公共安全科技服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协调关系、理顺指导、,实现有效的合作,作为一个整体部署,整合资源,需要有效地推动事业的发展科普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由董事长组织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公司专项预案包括: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防洪预案。
②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车间主任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4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4.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4.1.2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4.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4.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4.2.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董事长或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4.2.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2.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董事长签发,现场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
5.1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5.1.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5.1.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5.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
6.1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4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6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7.1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6.7.2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6.7.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7.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7.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7.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7.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8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总则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
900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适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通过演练,进一步加强公司应急组织机构各小组之间的协同配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氛围,特制定公司x年度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
二、应急演练目的
1、检验预案,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准备,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锻炼队伍,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序,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4、磨合机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任务,完善应急机制。
5、科普宣传,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普及应急知识,提高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时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应急演练原则
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紧密集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
2、着眼实际,讲求实效,以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为着重点,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推广好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围绕演练目的,精心策划演练内容,周密组织演练活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措施,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及演练装备设施的安全。
4、统筹规划,厉行节约,统筹规划应急演练活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努力提高应急演练效应。
四、应急演练要求
1、在开展演练准备工作以前应制定演练计划,包括演练的目的、方式、时间、地点、日期安排、演练策划领导小组组成、经费预算和保障措施等。
2、演练准备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演练计划成立演练组织机构,设计演练方案,并根据需要针对演练方案对应急人员进行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应急响应的职责、流程和要求,掌握应急响应知识和技能为演练实施奠定基础。
3、演练实施是对演练方案付诸行动的过程,是整个演练程序中核心环节,演练实施当天演练组织机构的相关人员应在演练前提前到达现场,对演练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正常工作,确认无误后按时启动演练,填写演练记录表。
4、演练结束后,应针对本次演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点评和总结,并从各自的角度总结本次演练的经验教训,确认评估报告内容,拟定改进计划填写《应急演练评审表》。
5、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组织参加演练单位和个人按照改进计划中规定的责任和时限要求,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加强应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对应急物资装备有计划的更新等。
五、应急预案演练安排
x年公司应急演练安排如下:
x年应急演练计划
序号
应急预案类别
组织部门
参与部门
演练时间
备注
1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部、安监科
各车间、办公区域
5月
2
触电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生产部、安监科
各车间
6月
3
机械伤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部、安监科
各车间
7月
4
高处坠落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生产部、安监科
各车间
8月
5
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部、安
监科
各车间、办公区域
9月
6
起重设备伤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部、安监科
异常低温及防止人员冻伤应急预案
1总则
1.1为及时、有效、迅速地处理由于冻伤造成的人身伤亡事件,避免和减轻因冻伤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根据《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及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特制定《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冻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2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内容为指导,根据电力生产的特点,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2概况
2.1室外气象参数
电厂厂址处的多年年平均气温为9.0℃;
多年极端最高气温为41.8℃;
多年极端最低气温为-24.7℃;
多年平均最高气温15.0℃;
多年平均最低气温4.8℃年;
多年年平均气压为1008.3hPa;
多年逐月月平均气温如下(统计年限为1951年~20xx年):
月份123456789101112
气温(℃)-8.4-5.11.69.817.221.524.323.818.611.21.7-5.6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
XXXX
3.1.2日常管理办公室
主任:副总工程师
副主任:安监负责人设备工程部负责人发电部负责人维护项目部负责人培训负责人、工会专职医院院长
3.1.3领导小组职责
(1)在进入冬季或室外环境温度降低到0℃以下,听取日常管理办公室针对防寒防冻采取的预防措施方案及安排,在发生冻伤人身安全事件后,接到事故报告根据本预案规定程序,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必要时向地方政府汇报。
(2)负责向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汇报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组织和提供在抢险过程中善后处理工作的物资和车辆供应
3.1.4日常管理办公室职责
(1)明确本应急预案修订周期及日常检查工作。
(2)在进入冬季或室外环境温度降低到0℃以下以前,制订防寒防冻预防措施方案及进行安排。
(3)在进入冬季或室外环境温度降低到0℃以下以后,掌握每天的天气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防寒防冻措施。
(4)在进入冬季或室外环境温度降低到0℃以下以后,掌握每天在室外作业的作业组的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发生冻伤人身伤亡事故。
(5)组织对本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6)根据事故报告宣布启动本预案。
(7)当危急状态消除,宣告应急行动结束。
(8)负责发生事故后(原因、处理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3.1.5应急通讯
领导小组组长XX办公室电话XX手机6001
副组长XX办公室电话XX手机6008
XX办公室电话XX手机6006
XX办公室电话XX手机6007
XX办公室电话XX手机6005
日常管理办公室安监部办公室电话XX安监部部长:XX手机6061
公司火警电话社会火警电话0119
市医院急诊电话0120公司值班电话(值长)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各级人员在作业工作中均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3.2.2发电部、设备工程部、维护项目部及其它有关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可操作性强的防寒防冻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3.2.3劳动保护用品准备充分及时发放,必要时可随时增加防寒防冻保护用品。
3.2.4认真收听天气预报,随时掌握天气变化,做到防患于未然。
3.2.5厂房、集控室、休息室、维护室、工程师站等要将门窗关好,并保持定期通风。
3.2.6零度以下室外作业,要根据作业特点制定防寒防冻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厂总工程师批准,作业人员要根据措施要求认真做好防寒保暖工作,作业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及安全员要到达现场监督指导。
3.2.7应做好氨气、液氯、二氧化碳、氮气等操作时的防冻伤措施,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2.8必要物资准备
(1)防寒工作服、防寒安全帽、防寒手套、口罩等。
(2)安全带、工具包。
(3)特殊作业场所,厂医院派医生和护士备好防寒防冻药品到现场值班。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当发生冻伤事故后,现场作业人员应及时汇报冻伤人身伤亡事件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当发生冻伤事故后,现场作业人员应及时汇报冻伤人身伤亡事件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迅速判明受伤者的部位,联系厂医院和拨打120急救电话,必要时可对受伤者进行临时简单急救,如用雪搓冻伤部位、敷冻伤膏等。
3.4.2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处理事故,并宣布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通讯保持随时畅通。
3.4.3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判明情况后及时汇报冻伤人身伤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处理事故,并根据情况向集团公司、分公司、市安委会汇报。
2.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一、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进行全面修订
(一)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修订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要突出抓好应急预案自身结构和内容的修订,重点解决框架结构不完善、内容涵盖不全面、各职能部门职责不规范、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尤其是要理顺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和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的关系,使全市上下的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相互衔接、相对统一。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后,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由市农牧业局负责制定或修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由市林水局负责制定或修订;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由市防火办负责制定或修订;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由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制定或修订;城市设施安全应急预案,由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和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或修订;大规模应急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或修订;特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由市新闻中心负责制定或修订。
(二)部门应急预案的修订。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职责和盟直业务主管部门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必须通过相互间的有效衔接,使其成为灾害预防处置的整体。市直部门要认真研究,在完善自身预案应对机制的同时,及时与其他部门协调沟通,从而实现点线处置与辐射联动的有机结合。部门预案修订完善后,报政府应急办备案。
市农牧业局制定或修订草原火灾、农牧业自然灾害和重大动植物疫情、重大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市防火办设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市林业水务局制定或修订城乡旱涝灾害应急预案;市环保局制定或修订环境和生态安全应急预案;市安监局制定或修订工矿企业、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建设局制定或修订建设工程、供水、供热、供气等城市设施安全应急预案;市政府信息办公室制定或修订通信安全和信息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新闻中心制定或修订通讯报道安全应急预案;市交通局制定或修订公路运输安全应急预案;锡林浩特机场公司制定或修订航空运输安全应急预案;市财政局制定或修订金融安全应急预案;市供电局制定或修订电力设施安全应急预案;市商务局制定或修订粮食供应安全应急预案;市卫生局制定或修订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公安局制定或修订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规范较大的群众性事件、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和城市火灾等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市科技局制定或修订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三)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修订。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是整个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修订重点是要切近实际,增强可操作性,切实把该类预案编制修订成条例清晰、内容明了、便于记忆、易于执行的应急预案。
市发改局负责督导全市重点项目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市经济局负责督导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编制修订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督导商贸行业企业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市建设局负责督导建筑行业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市安监局负责督导所监管企业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督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预案编制、审议和修订工作;市卫生局负责督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其他政府部门分别负责督导本系统下属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完成后要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将预案目录及文号报市政府应急办。
(四)地方农村牧区应急预案的修订。农村牧区应急预案是(场)、(分场)和广大农牧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行动指南,需要农牧民充分熟悉和掌握。各(场)要积极开展农村牧区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分场)的应急预案要立足于实际措施的运用。(分场)、社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由各(场),各街道办事处组织部署和督促检查。(分场)、社区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要报所属的(场)和街道办事处备案,主管部门将预案目录及文号报市政府应急办。
(五)重大活动单项应急预案的修订。鉴于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属于“一对一”预案,且具有时间性,因此,要通过此次预案修订工作规范预案编制程序,强化相关措施,使该类预案的编制能够随时满足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举办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会展、文化体育等活动,要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报市政府应急办和政府法制办备案。以市委、政府名义举办的活动由牵头或承办单位负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后报市政府应急办和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