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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企业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2-01 05:11:5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医疗废物企业工作总结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医疗废物企业工作总结

第1篇

一、主要完成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管,建立第一批1宗污染地块名录,落实风险评估。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报请县政府与3家单位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企业责任。二是开展粉煤灰、炉渣、电石渣、污泥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调查。编制上报我县禁塑方案,目前待县两办印发。排查非法加工利用洋垃圾企业,目前我县未发现该类企业。三是减少生活垃圾污染,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启动7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四是对大丰1处废油倾倒点应急处置,实施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整治,继续协助公安部门办理3宗非法排放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五是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联系会议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开展年度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申报3宗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六是强化危险废物日常监管,对辖区内36家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考核结果全部达标。完成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备案113家,完成年度申报登记企业99家。七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海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辖区内30个地块开展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另外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自行增加2个地块,有根据此项工作最新要求,对比二污普企业名单,筛查补全又增加了海南华塑石化有限公司、海南广海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制胶厂、海南美亚实业有限公司马村中转油库、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马村油库、洋浦中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5宗地块,增补地块的信息调查和系统录入工作已经全部通过国家系统的审核。

二、存在问题

一是我县土壤环境专业监测人员配备和监测仪器欠缺,无法自行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基本项目监测,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亟待加强。二是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相对于大气、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和重金属环境污染基础信息数据几乎空白,无法为管理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急需开展大量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和详查等工作,摸清家底。三是我县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落实不到位。

第2篇

在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之后,我市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以巩固和深化“创模”成果为契机,实施“创模”巩固提高计划,强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巩固提高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各项考核指标较有所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完成“创模”持续改进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大纲》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要求,修订完善《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组织相关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提请环保部进行最终评审。争取6月底前通过环保部评审,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并挂网公示。

(二)成立“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要求,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督办考核。按照规划和指标要求,制定“创模”目标责任书和各项工作计划。

(三)分解“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根据《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制定《市“创模”持续改进规划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度要求和落实措施,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各部门的指标具体化,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四)组织实施

按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全面开展巩固提高工作。(各单位具体任务分工详见本文第四部分)

(五)档案整理和总结阶段

各有关部门对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和2012年工作计划进行全面总结,完成2012年工作总结报告及年度档案、资料和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报“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模办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三、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模”)周期为5年,为做好我市创模复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模”工作成果,巩固提高我市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环保模范城市示范作用,特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市环保局:

1、编制《市“十二五”减排规划》。制定并公布2012年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计划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将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完成启元药业、泰瑞制药、伊品生物自备电厂炉外脱硫改造;实施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脱硝改造和烟气旁路取消;完成美洁纸业废水处理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完成赛马水泥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低氮燃烧改造及赛马水泥、瀛海天琛水泥4000吨/日以上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完成2012年自治区下达的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任务。

2、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风险源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制定市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做好辐射源的排查和管理。

3、完成2012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继续保持全区第一的水平。

4、实施大气联防联控行动计划,深化工业颗粒物污染控制。全面排查火电、水泥、化工企业粉尘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不达标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与市建设局联合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与城管局联合开展道路扬尘治理;拆除禁煤区范围内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市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清理违建煤场,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强化贺兰山沿线采石场、采沙场的治理,降低区域扬尘污染。

5、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巩固永宁县水环境治理成果,加大贺兰县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村污水设施7座,增加农村污水处理能力1000吨/日;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监察力度。

7、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立完备的水质安全监测体系,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全监测、全分析;完成黄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每半年开展1次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做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升级改造工作,具备监测PM2.5、臭氧及一氧化碳的监测能力。

8、做好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和餐饮业油烟噪声监管。针对市民投诉热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打造餐饮环保达标街区,重复投诉率下降5%以上。

9、对涉重金属企业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力度。每两年进行1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10月底前完成华夏电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灵武市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工程等4项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建立涉重金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完善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配齐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及造纸企业氨氮在线监测设备。

11、协调工信局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并进行公示,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12、协调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推进高排放机动车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公安、交通与环保部门的机动车共享数据库;规范机动车检测机构管理,并监督执行,对委托检测机构的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

13、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继续完善固废信息管理与交易平台,培育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与利用企业,提高工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率,按时年度固体废物信息公报;做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14、落实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各类应的环境信息。

15、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已超总量、超负荷的工业区,予以区域限批;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

16、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开展市本级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及两县一市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17、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市发改委:

制定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市财政局:

积极支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保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正常经费和各项重点工程经费开支。

市统计局:

1、做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清洁能源使用率统计工作。

2、完成年度能源平衡表和定量效果图。

市工信局:

1、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社会能耗分析预警及调控预案管理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实时能耗监测;对超过行业、企业标准的企业强制实施节能改造;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20个;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加大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

2、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3、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成5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评审。

4、开展水煤浆替代燃煤技术试点工作。

市水务局:

1、督促落实2012年节水指标;完成6家节水型企业建设;封填自备井15眼。

2、全力打造塞上江南、西北水乡景观,深入研究城市水系延伸、加快连通城市水系。

市公安局:

1、扩大和完善市区内交通禁鸣区域和路段。加强禁鸣区的管理,做好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

3、配合环保局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

市园林局:

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档次和水平,高标准建设城市生态景观林带(绿地),新建及改造绿化面积500公顷。

市建设局:

1、加强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启动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2、完成第五污水处理厂的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行。加快第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3、制定中水利用规划。完善城市中水管网建设,启动第五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在园林绿化、湖泊湿地及工业、热电厂冷却用水方面积极推广中水使用,拓宽中水使用范围,提高中水使用率。

4、强化新建建筑的节能监管。城镇新建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达到100%;实施太阳能采暖建筑示范工程,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及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年内推广应用面积240万平方米,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市城管局:

1、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建设。

2、加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

3、做好医疗垃圾的转运和安全处置。

4、加强全国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做好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市爱卫办)。

市卫生局:

1、加强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院内收集、分类暂贮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医疗废物零排放。

2、督促做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负责对各级医疗机构内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3、加强对全市各医疗机构医疗废水的治理和监督管理,做到达标排放,并督促不能达标排放的医院积极整改。对长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医疗机构取消经营资质。

市教育局:

1、将环境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课程,采用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保证每学年12课时以上,确保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以上。

2、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作用,加大“创模”的宣传力度。

市房管局:

1、进一步推进集中供热,实施煤改气工程,联合环保局拆除小锅炉。

2、完成30万平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3、完成70万平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市农牧局:

落实《关于印发“十二五”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农业减排工作,完成10家养殖企业(园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

市商务局:

加快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平台,完成西夏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

市工商局:

1、制定“限塑”政策、措施,开展“限塑”宣传活动。

2、配合环保局做好餐饮业油烟噪声治理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

全年开展2次督查,督办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责任单位“创模”巩固提高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和部门下达督查整改要求。

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1、完成市下达的2012年总量控制任务;组织实施重点企业污染减排项目,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2、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定期进行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3、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节能任务。

4、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力度,提高环保投资指数。

5、加大辖区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察力度。

7、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

8、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9、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环境监察、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

10、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11、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和全额收费制度。

12、启动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第3篇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区域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提高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间

普查标准时点为20*年*月*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年度。

三、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我区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一)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是:(1)有重金属、危险性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工业源普查的内容是: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炉窑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二)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及近海滩涂养殖场。

普查的内容是: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它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三)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街镇(*工业区)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普查的内容是: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镇、街道、园区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普查范围包括新江、枫泾、枫亭3家污水处理厂,以及我区范围内8家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企业。

普查内容是单位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一)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二)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

(三)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四)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五)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六)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五、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组织机构

*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普查办)设在区环保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本区污染源普查方案,经区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国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4、对各镇、街道、*工业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向市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

(二)部门分工

*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区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订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组织普查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总结。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区统计局提供普查所需基础资料,协同区环保局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经委提供普查所需基础材料,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工作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和应用;

区财政局负责普查预算经费的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区建设交通委参与垃圾处理场等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普查;

区水务局参与服务性行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普查;

区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普查;

区工商分局负责提供污染源的基本登记信息,配合环保局做好普查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牵头工作,做好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的普查;

区农委根据市农委的工作部署,负责农业源的普查;

区公安分局根据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负责机动车辆的普查,同时为区普查提供城镇常住人口基础数据;

各镇、街道、*工业区按照区普查办要求成立普查站和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由1名工作责任性强的正科级别及以上的干部担任组长,推进各自行政辖区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请有关部门根据《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环发[20*]47号)精神,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

(三)宣传动员

区普查办要按照《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环发[20*]47号)要求,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制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六、普查阶段安排

我区污染源普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20*年*月至20*年*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年*月-*月)

1、组建机构、落实经费(20*年*月-*月)

组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普查办,抽调专职人员从事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办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向区财政部门申报;区财政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核定经费,纳入预算,按时拨付。

2、监测数据准备(20*年*月-*月)

配合开展产排污系数测算工作;整理20*-20*年对污染源的监测数据,包括历史监测数据、验收监测数据、委托监测数据、在线监测数据等。

3、人员聘用及培训(20*年11月-12月)

各镇、街道、*工业区成立普查站,按照国家人员配置要求配备普查人员,普查人员须在本单位内部调剂产生,不得向社会招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4、污染源清查及普查前的准备工作(20*年11月-12月)

区普查办做好普查表填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清查企业及其他污染源普查单位的名录;普查对象要整理原始记录和台帐,普查主要生产设备的状态和生产能力等情况。

(二)全面普查阶段(20*年1月-5月)

1、区普查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根据清查名录确定普查企业名单(20*年1月);

2、各镇、街道、*工业区普查站根据名单进行入户调查,组织各普查单位填报普查表(20*年1月-5月);

3、区普查办进行数据录入、数据审核和汇总(20*年1月-5月)。

(三)总结阶段(20*年6月)

区普查办进行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

七、人员配备

人员配备包括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数据录入员、录入指导员的配备。

各镇、街道、*工业区分别成立普查站,全面负责本区域的污染源入户普查工作,并按照本区域普查对象的数量配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从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支队、卫生局、各镇、街道、园区等相关部门抽调,普查员由各镇、街道、*工业区负责抽调。录入指导员从区环保局监察支队抽调,录入员在本地临时聘用。

第4篇

经过了一年的辛勤工作,我们多多少少总是有所收获,为了来年我们更好的工作,我们回首过去,总结过去,计划未来。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收集的上半年工作汇报范文,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上半年工作汇报范文【1】

当季节开始进入酷暑之际,我们客服部上半年的工作亦告一段落。在公司领导及各部门的支持下,客服部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内容:

一、职能工作

1、客服工作是公司的形象窗口,面对大量的用户,其人员的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整体形象,所以部门本着礼貌待客,文明服务的原则,工作时使用文明用语,客户咨询热情解答,客户有问题及时上门觖决,与客户有预约及时赶到,绝不拖延,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很好的掌握客户信息,出现便于查找,接线员细心做好客户记录、存档,各种信息储存完整,保持了原始资料的完整性,并年来共接到客服电话多_个,上门处理问题_次,电话解决_多户;拆改共计_户,累计费用_元;备案费收取_元;完成壁挂炉点火_台,完成燃气灶具点火_台。

2、客户回访及安全宣传工作,对通气用户进行回访及安全宣传也是客服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与客户之间保持良好沟通的重要渠道,对于回访工作,客服人员以热情的工作态度,为用户的切身利益着想,想方设法为用户排忧解难。故客服部定期对通气及维修用户进行电话回访,回访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不遵循我公司规定,对天然气知识少之甚少的用户,主要解决的问题是用户对燃气管道的私拆、私改、私接等违章现象,对于这种情况,客服人员向用户宣传燃气安全,安全使用燃气灶具及异常情况处理常识,并耐心向其讲解不能乱拆、乱改管线的原因,从而杜绝室内因擅拆管线引起的安全隐患,保证了用户的用户安全。根据回访情况客户满意度达到__%以上。

3、培训工作也是客服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因为现在的用户对服务的认识同以前相比增强不少,而客服代表的服务直接反映了公司的服务质量,因此只有对客服人员进行持续地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知识层次和工作效率,从而全面提高公司整体形象,故在年初便制定了2020年全年培训工作计划,根据计划组织部门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及部门制度培训、参与了市场部联系经销商对壁挂炉拆卸、组装及调试的相关知识培训、制定并完成对客户服务礼仪及规范学习,并对期进行培训后的考试,提升公司服务质量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与调压箱厂家联系完成了对调压箱工作原理及各类故障的分析及维修知识培训、进行一次天然气相关知识及燃气灶具维修知识的培训。

4、每月定期对非居民用户进行一次安检及抄表工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用户现场整改。月底对每月气量使用情况进行核对,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所在,减少公司损失。

5、因近期频发燃气事故,事故的发生往往因为隐患被忽视,根据部门维修人员上门维修时反映,发现不少居民家中的天然气软管都在超期服役(1年多),如软管老化等情况。故通知此类用户及时到天然气公司售气大厅进行更换,并告知其操作方法。

6、配合安全质检部对用户进行一次安检抽检工作,并部门组织对去年非采暖用户进行了一次安检工作,以免有私自拆改安装燃气热水器现象。

7、完善了中盛燃气特殊操作流程—换表补气、补卡补气、拆改装业务流程、过户流程、维修人员操作流程及客服来电处理流程。

8、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公司安全责任制,故客服部制定了2020年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

9、每月组织部门员工进行一次会议的召开,宣贯各类会议精神,总结上月工作及对本月工作进行计划,解决员工反映的各类问题。

10、完成上报公司对烟草公司去年管道进水问题的及流量计使用单位对流量计处工作的处理方法并解决。

11、积极推广壁挂锅炉、燃气采暖锅炉等燃气具的销售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存在的不足

1、岗位责任制不够明确、具体。

2、部门工作纪律不够严格。

3、部门相关管理制度及工作业务流程上不够完整。

4、遇事考虑不够全面,不够细致。

5、许多工作都是边干边摸索,以致工作起来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6、有些工作还不够过细,一些工作协调的不是十分到位。

三、下半年工作目标

1、搞好员工培训工作,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2、深入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通过回访等方式展开调查,对发现的问题作出相应整改,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3、进一步完善整理客服服务管理体系及相关规范。

4、为了引导和激励员工承担工作责任和积极贡献,使员工的行为符合企业核心理念要求,制定部门年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实施。

5、对安检完成后流量计安装工作的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存在。

6、加强非居民用户每周一次的`安检及抄表工作,认真核对相关数据,确保无安全隐患及因燃气设备问题导致的气量损失。

7、提前做好下半年通气点火的各项工作,争取在采暖期开始前完成点火工作。

8、与安全质检部配合组织在大柳塔有燃气设备经销权的经销商召开一次会议,宣贯公司各项要求并严格执行。

9、继续以服务为本,促进销售,把日常业务处理和服务工作相结合。

10、做好公司售后服务的日常派遣和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

11、每月组织部门会议的召开,宣贯各类会议精神,总结月工作,员工积极发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上报。

12、认真完成公司制定的20_年经营管理目标。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这半年以来,我部门通过努力,工作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客服人员都能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伤任怨,积极完成领导和各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对自己的工作性质也有了更深的认识,相信我们以后会做的更好,在收获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服务质量和服务意识方面仍然与公司的要求有差距,在客服过程中,或多或少的还存在问题,我们认识到这一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注意,我们会努力做到不辜负领导的信任,不愧对同事给予的支持与帮助,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使客服部的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

上半年工作汇报范文【2】

20__上半年,后勤部工作在院领导的指导下,全部人员坚持“强化素质,完善管理,物尽其用,服务临床”的原则,紧紧围绕我院总体发展构想,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依据后勤部年初工作计划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全面落实了我院上半年度工作计划提出的工作目标,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责任目标,全面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后勤部工作存在量大面广的问题,工作繁杂,临时性,强突况多的特点,为了加强对资产物资采购,水、电、气维修,院内绿化,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及外包业务的管理,经科室会议研究决定,对重点部位,重点设备,明确了责任,指定了专人管理和专人监管。

二、加强政治与业务学习,树立服务育人的理念。

后勤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医院对科室的学习要求,积极认真地参加医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特别是我们把制定每个人的岗位职责做为一次深入的业务学习,使大家明确了自己所从事工作职责范围,领导有的放矢地指导开展工作,员工各尽其职,工作努力,认真负责。我部还利用每周一上午半小时学习,传达院周会议精神,医院制定的应知应会手册及后勤部各项规章制度、职责、操作规程。通过加强政治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全科人员精神风貌焕然一新,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发挥能打“硬战”精神,出色地完成基建、维修等大型工程项目。

根据我院总体发展要求,后勤部在20__上半年出色地完成了大量基建、维修等大型工程项目,较为突出的项目有:

1、完成了总院电改工程项目、增容工作。

2、完成了临港分院抢险任务,新建临港分院配电房、食堂建设项目。

3、完成了中医医院环评验收,新建中医医院医疗废物存放站。

4、完成了中医医院消防整改工作。

5、完成了全院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的管理。

6、完成了全院设备运行检测,确保了全院中央空调、分体式空调、锅炉、制氧站、水泵房、热力站、二次供水等要害部门的正常运行。

7、完成了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勘设计招标。

8、完成了中医医院后勤辅助用房施工招标。

四、整理完善医院三甲复评资料。

根据医院统一安排,我部从年初即开始整理完善三甲复评资料,分工安排、明确思想,明确责任,按照《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的要求,对照标准,反复阅读,逐条分析,不断完善资料、制度、职责及各种设备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外包业务管理等,确保三甲复评顺利通过。

五、加强水、电安装维护管理。

水、电维修是后勤部下属的班组,负责全院水、电、维修。班组人员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出色的完成了上半年度工作。电工班负责白天的日常工作及夜间、节假日的值班任务,定期维护保养配电设施设备及电源线路,工作中一丝不苟,轮流值班,不记个人得失,上半年下科室10000余次,确保了医院的正常供电。

六、科室巡查及零星维修工作。

后勤部全体人员按照院领导要求,改变工作方式,由原来的“坐班”变为“走班”,依照总院和各分院具体分组分配人员,坚持每周两次下临床科室巡查,强化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将科室自报与后勤巡查相结合,很多问题都得到“早发现、及处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临床科室的`一致好评。半年来共完成各项维修工程约16000次,共计维修金额约1200万元。

七、节能减排工作。

后勤部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减排目标及工作方案、制度。上半年以来,在医院南区、中医医院配电房新安装节能设备两套,更换淘汰老式灯管800件,更新老配电中心低压频及低压输送线路,铺设改造了医院供水管风,更换了节能水龙头、节能马桶,杜绝“长流水”现象,成功申报了“全国创建节能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八、整治环境脏乱差。

我院总院和中医医院的医疗废物暂存点简陋不规范,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使医院的环境受到极大的影响。为此,院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下决心整治环境。后勤部积极配合院领导精神,年初参与筹划,建造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暂存点,对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在院内限有的场地,选择合理的地方。目前使用效果良好,为职工和患者创造了一个舒适的环境。

九、外包业务管理。

为了使外包业务发挥更好的效能,我部对医院所承包的项目负责监管。制定了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办法,有专人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行分值考评,将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承包负责人并跟踪落实整改。

十、下半年工作安排。

20__年,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发展,后勤部的工作目标将以“三甲”复评为契机,用“三甲”医院的标准开展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力争后勤与医院同步发展,调动全体后勤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拟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部门管理与后勤保障工作:

1、认真组织后勤人员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做好后勤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要求所有人员及时转变思想观念,紧跟医院的工作节奏,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各种规章制度,明确划分岗位职责,制定各岗位的考核细则并严格考核,完善奖惩措施、做到用制度管人,提高工作效率。

2、完善水、电、维修安全责任管理工作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坚持完善水、电、维修人员下修下送制度,确保水、电、设施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3、合理编制办公用品、五金材料、印刷品、棉织品等零星物品的采购计划,严把质量关,确保满足临床科室需求。

4、为更好地完成我院后勤维修保障工作,后勤部需培训中心供氧、污水处理、医疗废物等管理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使后勤部管理工作上新的台阶。

(二)节能降耗:

1、节能降耗是20__下半年后勤部的重点工作。首先,后勤部要对各病区及用电、用水科室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节水、节电。

2、下一步将对院内主要用水用电点设置节能监控点,随后制定出完善的节能降耗用水用电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在下半年里,后勤部不仅要做开源,更要做节流工作。在出色完成各项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力争通过我们的努力,为大家营造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我们要锐意进取,不断完善自身的工作,在幕后为医院临床一线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使人信赖,态度令人满意。我们的目标、目的都是一致的,既要做好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又要相互配合,只有这样,后勤部才有凝聚力、战斗力。是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上一个台阶。

上半年工作汇报范文【3】

半年时间已过去,又是一个新的开始,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我认真做好了自己的本分工作,不断的在提高,不断的在上进,我不敢忘记自己来到__酒店的初心,也一直本着好好工作的心态在上班,这半年的工作也结束了,回想一下也是过得很快,这半年有收获,也有需要加强的地方,更多的是自己子在工作中的进步吧,现对这半年的工作总结:

一、工作内容

自去年下半年酒店的财务整顿之后,我就一直按照酒店的工作方针执行,对于日常酒店的流水做好严格的把关,特别是开销,每一分钱都要备注好,严格执行上级的命令,这半年来我一直明确自己的方向,以做好财务工作为首要,一开始我不适应整顿后的财务部门,因为整顿后的财务一切都比之前严格了许多,日常的工作流程都要严格的遵守。

这半年来我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儿了工作当中,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把一天的工作计划好,然后回顾一下前一天的工作有什么事情没有完成的及时完成,从来不敢有任何的粗心大意,不给自己的工作失误找任何理由,我觉得作为一名财务,要有一颗随时承担责任的心,一颗责任心才是最重要的,日常的工作当中我不仅仅是做好自己的分内工作,我还要不断的学习,向财务部门的前辈们吸取经验,我觉得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做好分内的事情是首要,但是做一名优秀的财务也是重中之重。

二、取得的成绩

这半年中我每个月都会按时的上交财务报表,对于酒店财务部门提出一些积极的意见,酒店每天的费用报销,都做到了认真的核实,上半年来没有出现过任何的漏洞,采购方面,我会及时跟采购员核实一些费用的开支,跟目前市场上的一些铲平的价格咨询,做到万无一失,在一个就是每个月的发放工资,这个时候是最忙的时候,也是最容易出乱子的时候,每个月发放工资,我都会认真的做好自己的工作,对于每一位酒店员工的工资,都会核实好,把工作的明细都会做出标识,上半年中没有出现工资方面的事故,对于员工关于工资方面的问题,我都会积极的解答,不管是什么大大小的问题,能给予帮助的就给予帮助。

三、收获与不足

这半年的工作让我明白了作为一名酒店财务的重要性,经过长期的这种工作状态我成长了很多,在工作的过程中更加的稳重了,同时也有一些不足,就是在工作中我不能够及时的处理一些突发事情,临时的应变能力还是有待加强,我会继续努力的。

上半年工作汇报范文【4】

回顾这半年来的工作,我在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公司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半年来的学习与工作,工作模式上有了新的突破,工作方式有了较大的改变,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客户服务部日常工作

客户服务部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作为一个处理客户关系的工作者,自己清醒地认识到,客户服务部的工作在在整个公司中是承上启下、沟通内外、协调左右、联系四面八方的枢纽,推动各项工作朝着既定目标前进的中心。工作千头万绪,有文书处理、档案管理、文件批转、受理客户投诉、退换房屋、交房等。面对繁杂琐碎的大量事务性工作,自我强化工作意识,注意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冷静办理各项事务,力求周全、准确、适度,避免疏漏和差错,至今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着落。

1、理顺关系,创建部门工作流程。部门成立伊始,各项工作几乎都是从头开始,这半年的时间里,达到了部门熟、人际关系较融洽的目的,积极为日后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能力解决工作难题而做出准备。

2、及时了解准备交付的房屋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作为一个房地产开发业内知名企业,房屋交付是重中之重。公司成立房屋交付工作小组。我作为小组成员之一,利用一切有利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到案场和施工现场积极与有关人员交流、沟通,及时将所了解的房屋信息、工作进度、问题反馈到领导及总经理室,使公司领导在最短时间内掌握了房屋交付工作的进展,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安排交付工作。

3、受理客户投诉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积极响应集团员工五种精神的号召。充分发挥自身部门优势,在工作态度上一是急,高度的客户意识,把客户的事当自己的事,高度负责高度敏感。二是逼,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强大的推动能力,推动整个公司的资源倾斜于客户,来解决客户的问题。对业主行为和诉求进行预测,充分考虑成本和营销并进行适当的引导和控制。限度的降低其不合理的期望值,提高了客户满意度。

4、认真做好公司的文工作,草拟文件和报告等文工作。认真做好部门有关文件的收发、登记、分递工作;部门文件、审批表、协议书整理归档入册,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做好客户资料管理工作。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由于感到自己身上的担子很重,而自己的学识、能力和阅历与其任职都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总在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周围的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这样下来感觉自己半年来还是有了一定的进步。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已具备了本部门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文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经过半年的锻炼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努力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积极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具备较强的专业心,责任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半年来,本人能敬业爱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足,主要表现在:第一,许多工作我都是边干边摸索,以致工作起来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二,有些工作还不够过细,一些工作协调的不是十分到位。

第5篇

一、目标任务

加强动物诊疗活动管理,严厉打击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违法从业行为,规范动物诊疗市场秩序,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时间

2015 年4 月15 日至10 月15 日(为期6 个月)。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针对近两年动物诊疗机构管理以及兽用处方药制度推进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城市动物诊疗机构、乡村动物诊疗市场以及兽药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一)城市动物诊疗机构

1. 无证营业、无证行医问题。重点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是否存在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擅自营业、或者已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但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情况;兽医人员是否存在无证行医、超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情况;是否存在使用伪造、变造、受让、租用、借用的动物诊疗许可证、兽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

2. 无害化处理问题。重点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是否与专业机构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协议,并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医疗废弃物和诊疗废水。

3. 年度报告问题。重点检查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是否按规定报告年度动物诊疗活动情况。

4. 注册与备案问题。重点检查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和动物诊疗辅助活动的人员是否主动向注册机关申请注册或者备案;注册机关是否按照《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兽医注册或者备案审核。

(二)乡村动物诊疗市场

1. 无证营业、无证行医问题。重点检查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单位是否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使用兽用处方药的兽医从业人员(主要包括个体动物诊疗人员以及动物诊疗机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兽药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兽医技术人员等)是否取得乡村兽医登记证、兽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2. 诊疗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乡村兽医是否超出《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范围使用兽用处方药,是否如实记录用药清况;是否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乡村兽医是否有固定的从业场所和必要的兽医器械。

(三)兽药经营场所

重点检查兽药经营者是否存在擅自聘用执业兽医或非执业兽医坐堂行医、开具处方的行为;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张贴“兽用处方药必须凭兽医处方购买”的提示语;是否对兽医处方笺或乡村兽医登记证进行查验,并单独建立兽用处方药的购销记录。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15 日-5 月15 日) 各省兽医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讲解,推进执业兽医注册、乡村兽医登记以及动物诊疗机构许可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5 月16 日-8 月15 日) 各地组织开展乡村动物诊疗市场摸底调查,集中开展城市动物诊疗机构、乡村动物诊疗市场以及兽药经营场所专项检查,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机构和人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深入巩固阶段(8 月16 日-9 月15 日) 督促整改落实,巩固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深入持续打击非法诊疗行为,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市场秩序。

(四)重点抽查阶段(9 月16 日-10 月15 日)农业部派出检查组对有关省份进行重点抽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具体责任。强化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明确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努力为动物诊疗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集中曝光非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典型案例,营造严厉打击的声势。要不断完善动物诊疗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动物诊疗纠纷调处机制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加快培育地方兽医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兽医维权、会员服务、继续教育、职业道德以及诊疗纠纷处置中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动物诊疗机构依法在兽医公共服务中发挥作用

。专项行动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本地区专项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问题困难等信息,及时报送我部兽医局,并于2015 年11 月10 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相关表格(见附件)报送我部兽医局。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促进发展,建立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优化投资环境为目的,坚持“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府牵头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协同配合,长效监管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责任制,确保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的落实。及时发现无证无照经营的新问题和新动向,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巩固已有的整顿成果,在深化执法检查、强化日常规范监管、完善协调服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手段、提升执法效能上下功夫,将取缔无证无照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摸底阶段。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浓厚氛围,详细摸清全县本部门职能内无证无照经营户的底数,建立相应台账。

(二)集中清理整治阶段。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全面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重点区域包括有形集贸市场,城区主要街道,城乡结合部,特色经营专业村,居民区及校园周边部位。重点行业是食品、餐饮、小作坊、药品及医疗器械、营利性医疗机构、农业生产资料、产品政策禁止或限制的小钢铁、小水泥、小冶炼、小砖窑等高能耗行业;涉及安全生产的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涉及公共安全的娱乐场所、洗浴、网吧等行业;房地产中介、货运、职业介绍、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藏身落脚或销脏的旅店、典当、公章刻制、废旧物品收购等行业,并对无证无照经营户予以查处取缔。

(三)考核验收阶段。月上旬市政府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采取暗访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检查,各有关职能部门将“查无”工作总结于12月5日前报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查无办,办公地点设在县工商局)。

四、责任分工

查无办主要负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召开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联席会议;协调督办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的决议事项;申请和拨付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经费;向县政府、上级查无办及相关部门报送分阶段统计表和书面材料。

工商局负责查处取缔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应办理营业执照而未办理,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已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超出核准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食药监局负责对餐饮、药品生产、批发、零售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固定经营场所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等无证照的经营行为。

卫生局负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对符合条件而未办理许可证的予以办理;对不符合许可证办理标准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经整改未达到标准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安监局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等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文广新局负责娱乐场所、网吧、音像、演出、电子游戏等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配合工商、公安部门依法取缔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行为;负责对广播电视经营项目等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并负责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公安局负责查处未经许可从事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设立保安培训机构等经营行为以及公章刻制、典当、旅馆等特种行业的监督检查和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住建局负责对建设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城市燃气供应、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造价咨询、城市房屋拆迁、风景名胜区内的商业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房管办负责对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环保局负责对危险废物经营、排污单位排污等进行监督检查及行政许可事项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人社局负责对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质监局负责对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实行工业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违法行为及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检验,生产、使用、销售、安装、改造、维修和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生产行为。

交通局负责对公路客运、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货运、危险货物运输、水运、机动车维修及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搬运装卸,道路运输站(场)等道路运输经营的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工信局负责对煤炭经营、冶金产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资格证的无证经营行为。

国土局负责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建设项目用地等进行监督检查及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城管办负责清理和取缔城市流动商贩的无证无照违规占道经营摊点,规范管理行政许可的占道经营行为。

烟草局负责对烟草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烟草专卖生产、运输、批发许可证而擅自进行生产、运输、批发(一次性销售50条以上卷烟)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查处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存在违法违规经营的零售户,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工商部门。

农牧局负责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许可证办理情况整治,对不按肥料登记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取缔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商务局负责成品油批发、仓储和零售经营,旧汽车的鉴定、评估,对外劳务合作,典当,拍卖,定点屠宰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及许可证办理情况的整治,依法取缔无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管理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本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得为无证无照经营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及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居(村)民委员会应将本村辖区内的各类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经乡镇政府汇总后,报县政府。

供水、供电、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不得为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经营者提供水、电、互联网接入等经营条件;在接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对违法经营场所停水、停电、停止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协助执行通知后,应立即予以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查无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召开有关会议,进行专门研究部署,针对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要求,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7篇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构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重点,以提升企业自主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以严格执法检查为手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及时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将全镇辖区内16家监管企业进行全覆盖细致排查,抓好隐患整改。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即日起至3月31日。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三、企业自点内容

各类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行聘请安全专家全面开展隐患自查活动。重点自查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与风险分级管控、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安全用电等方面内容。

四、部门检点内容

(一)涉氨制冷、粉尘涉爆领域

1.涉氨制冷方面。我镇有一家,现已停产。重点检查是否做好停产期间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2.粉尘涉爆方面。我镇有两家,生产产品均为饲料,粉尘性质为有机物可燃粉尘。重点检查危险场所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距离;干式除尘系统是否采取泄爆、隔爆、抑爆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进行定期维护;粉尘沉降室、除尘风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防爆电气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是否开展全员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

我镇有两家(县恒源加油站、县影山加油站),检点突出冬季危化品经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加油、卸油环节是否专人负责、持证上岗;对输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设备、管道是否进行检查和维护;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防静电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开展全员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三)卫生领域

我镇有29家卫生室,药店3家,1家医院。重点检查医疗废物安全管理情况;医疗设备安全与特种设备管理与维护保养情况;毒麻精神类药品使用与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开展演练情况;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四)道路交通领域

重点检查“两客一危一货”车辆是否落实“五不两确保”(即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戴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措施;是否存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车辆无牌无证、酒驾、醉驾、毒驾、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五)消防安全领域

我镇重点检查企业为凯润玩具有限公司,产品为毛绒玩具,车间内可燃货物较多,人员较密集。重点检查企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充装、使用、销售液化气;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安全出口是否锁闭;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火分隔是否规范;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规范并完好有效;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等突出问题;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六)燃气领域

我镇重点检查企业为涵坤飞翔花生食品有限公司,厂内有液化天然气储罐一个,设计储存量为22.23立方米。重点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建立充装台账;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厂内储罐是否定期检验;各管线、充装枪、接卸扣、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七)农村气代煤、电代煤领域

重点检查10个气代煤村及1个电代煤村是否开展地下燃气管道、中低压燃气管道、架空敷设的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治理;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是否安全运行;壁挂炉、燃气灶、连接软管等是否使用规范,报警器是否有固定电源并插电使用;是否设置燃气管线防撞护栏、限高标识、地埋标识等各类警示标识;用户室内是否存在煤炭炉、煤气罐等双气源双火源问题;安装燃气设施的厨房内是否存在人员就寝居住现象;用户室内、厨房内是否张贴明白纸;电代煤工程入户线是否改造并与电表连接;户内空开、漏保是否安装到位;专用插座是否安装在不同房间内;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八)电力领域

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双重预防体系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是否按照《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要求建立落实风险管控制度;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是否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组织开展新员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传感器安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建立防灭火管理制度,配备消防器材;设施设备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九)社会福利领域

重点检查镇敬老院,管道天然气使用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是否配备消防器材;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十)特种设备领域

我镇重点检查企业有四家(惠达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市沃福蒂饲料有限公司、泰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鑫财海木业有限公司),四家均有燃气锅炉。重点检查冬季在用锅炉、压力容器使用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安全规范、操作规范、人员资质、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安全培训、现场管理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十一)商贸领域

我镇辖区内小作坊等九小场所分布广,种类多。重点检查消防用电安全、安全生产培训、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值守等情况;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十二)校车(校园)领域

我镇有中学1处,完全小学6处,幼儿园9处,校外培训机构4处。重点检查是否进行防溜冰防溺水宣传教育;消防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在宿舍楼道内设置应急疏散标示、疏散示意图;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搭建板房;校车跟车记录是否详实,是否签订校车安全责任书,是否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以及其它方面检查内容。

(十三)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

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台账化管理;是否逐户发放居民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明白纸;村是否进行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水库管理工作领域

我镇有水库11个,其中小(2)型10家,小(1)型1家。重点检查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基本的业务知识;是否能识别基本的险情;是否有基本的报警通讯工具;是否有防溜冰、防溺水宣传提醒标识,是否有人员值守巡查。

(十五)森林防火领域

重点检查15个重点村、重点部位是否有防火工作宣传内容;是否实施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是否有防火队伍巡查并严禁火源上山。

其他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同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行动。

五、政府督点内容

(一)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部署情况。

(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三)执法检查情况。

(四)监管企业隐患自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六、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结束,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工作部署及企业自查自改阶段(1月14日起至1月20日)。

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立即组织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各类企业要自行聘请安全专家突出重点部位、关键位置进行全面隐患彻底自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进行公示,登记隐患自查整改台账(见附件1),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企业隐患自查整改台账由镇应急科汇总后于1月2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执法检查阶段(1月21日起至3月31日)。

1.部门执法检查。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必须”原则,对照“一镇一册”、“一行一册”监管企业名单,组织检查人员全面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依法严格落实处罚、关停、暂扣(吊销)证照等措施,切实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下达执法检查文书,登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台账(见附件2)。镇应急科将执法检查台账汇总于3月1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3月31日前,将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形成工作总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2.明查暗访。镇安委会组成督导组对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二)认真查改,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整改各类隐患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第8篇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市中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境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加强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的监测,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区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办(镇)和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区卫生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加强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演练和培训工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办(镇)和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2.组织机构和部门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应急办主任、区卫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发改委、卫生局、公安分局、财政局、教育局、交通局、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1.2市中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3临时现场指挥部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由领导小组成员、专家咨询委员会等人员组成的临时现场指挥部并迅速赶赴现场。

2.1.4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

区卫生局组建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传染病学、微生物学、卫生监督、检验检测、卫生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传染病及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专业委员会、食物中毒专业委员会、职业中毒专业委员会。

2.1.5医疗救援队

区卫生局、区医院要组建8-10人的医疗救援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度指挥。医疗救援队员需包括急救、消化、呼吸、心血管、神经、内分泌、外科、临床检验、护理等专业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医疗药械,并做好定期更新。

2.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职责

2.2.1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2.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开展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与防病工作;

2.负责建立相关人员、物资、技术等保障机制,统一调配;

3.协调与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关系,保证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高效、有序地进行卫生应急处理工作;

4.向市卫生局和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5.协同区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与防病的相关工作;

6.起草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与防病的预案和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计划;组织收集与分析相关信息,提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预警与现场处理建议;

7.督促建立和完善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与防病的预警监测报告网络,保证信息畅通;

8.组织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社会动员等相关工作;

9.负责与新闻单位沟通,做好新闻媒体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信息报道,加强应急和防病知识的宣传。

2.2.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做好职责范围内和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工作。

1.区卫生局: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技术方案;负责确定监测点及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检验检测等专业的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组;组建、培训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环境消毒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医疗救援队伍,落实对伤员的救治措施,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事件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监督措施的落实;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协调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办(镇)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卫生防病和医疗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

2.区委宣传部:把握宣传报到口径,确保正确舆论导向;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做好群众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居民自我防范能力。

3.区财政局:确保全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所需资金,拨付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事件病人的应急诊疗费用。

4.区公安分局:协助卫生及有关部门及时封锁可疑区域,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负责做好疫点、疫区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对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不予配合的,协助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5.区监察局:对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违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做出处理。

6.区发改委:负责全区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的调配;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市场秩序的整顿。

7.区商贸局:负责保证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

8.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各类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9.区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技术方案;开展关于突发事件在监测、预警、反应处理等方面的技术交流。

10.区交通局: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所需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和有关标本等应急处理物资运输任务,做好疫区公路交通管理工作。

11.区物价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下发的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价格干预措施,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期市场价格的监督管理和市场药品及相关商品的价格监测,严格控制物价上涨,并对市场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12.区环卫局:负责全区垃圾、粪便的污染治理,指导组织全区环卫系统强化环卫设施及装备的消毒预防工作。

13.区环保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14.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各类捐助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15.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组织制订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政策;协助做好困难地区、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

16.区爱卫办:负责做好疫点、疫区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疫点、疫区范围内的灭蚊蝇、灭鼠(蚤)等工作;及时发现、报告疫情。

17.区安监局: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排除。

18.工商市中分局:依法开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物资市场的监管,把好市场准入关,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

19.质监市中分局:负责对除药品、医疗器械外其它应急物资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保证产品质量。

20.市中交警大队:负责应急情况下的交通指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2.2.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的职责

1.负责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技术咨询、指导和评估,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和工作策略;

2.收集整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对居民群众关注问题提出建议和答复性意见;

3.负责开展相关业务技术培训与考核;

4.组织现场控制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案的研究。

2.2.5临时现场指挥部的职责

1.临时现场指挥部是受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派的临时组织,协同卫生部门做好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事发现场所在区域外急救药品、器材、后勤物资、人员的统一调配;

3.对现场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评价;

4.及时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信息,根据事态发展提出调整现场工作策略的建议;

5.协助组织卫生防病的社会动员,做好群防群治工作。

2.2.6医疗救援队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支援其他地区的应急救援工作。

3.经费和物资保障

3.1经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部门给予充分保障,并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包括处理突发事件所需要的仪器设备、交通通讯工具、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事件受害人的紧急救治费用、急救人员防护费以及医疗废水废物处理处置费用等。

3.2物资保障

3.2.1建立区级政府物资储备库。具体物资储备数量参照市级储备情况,由区发改委、卫生局、财政局共同研究确定。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医院按照分工,做好相应的物资储备工作。

3.2.2储备物资

1.消毒药械: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碘伏、杀虫药品、喷雾器和流行病调查人员、消毒专业人员现场防护设备(猴服、隔离帽、防护眼镜、16层口罩、雨靴、一次性隔离衣、裤、帽、鞋套及口罩、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手电筒、一次性污物袋;化学性污染和放射性泄露防护用品、防化服、氧气桶、防护面具等);

2.中毒现场调查常备用品:注射器、消毒棉签、消毒纱布、勺子、夹子、镊子、酒精灯、酒精、灭菌塑料袋、广口瓶、灭菌试管、样品冷藏设备、温度计、毒物快速分析设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

3.中毒诊断试剂(包括各类化学及生物标准品、诊断试剂盒)、特效治疗药物(抗毒素以及特效解毒药等)

3.2.3物资供应

指定若干具备法定资质的骨干企业作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物资生产基地,优先保证各种生产要素供应和供水供电等外部条件。

4.监测、预警和报告

4.1监测网络

4.1.1建立健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充分利用传染病网上报告系统、计划生育信息网等,完善区、办(镇)、村(居)三级报告网络。

4.1.2设置办(镇)基层监测点。依据人口分布合理布局,在辖区重要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和驻区医疗机构、药店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点,每个监测点指定专人,具体承担监测点的监测报告工作,并履行定期零病例报告制度。

4.1.3在现有监测系统的基础上扩展监测范围,扩展疾病监测种类。对未纳入监测系统的相关疾病,如天花、沙门氏菌病等纳入监测系统管理。对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霍乱、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等实行重点管理。

4.1.4完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网络和食物中毒监测网络,进一步加强生物毒素和化学毒素的监测。对有化学储存和运输的厂矿、企业,易造成环境污染及人体危害和社会恐慌的重要场所进行卫生学评价,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4.1.5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信息网络基础平台,形成微机网络化管理。加强疫情监测和相关资料分析交流,尽早发现和识别异常现象。

4.1.6加强常规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重点传染病报告系统、疾病监测、职业危害因素和食物中毒报告系统的管理,保证监测系统的完整性、及时性、灵敏性、特异性。

4.2预警系统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完善预警报告制度,并根据预警等级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召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专家联席会议,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监测分析,并及时发出预警;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易发季节到来之前,收集监测和报告资料,全面分析预测,做出预警报告,提出防范性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要对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跟踪监测,掌握其变化情况,对可能出现的趋势和问题及时进行预警。

4.3报告

4.3.1责任报告人

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和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报告人。

4.3.2责任报告单位

全区各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单位及群众健康有密切关系的机构或单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疫情报告的检查指导。

4.3.3报告内容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内容进行报告。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的地点、发现事件的过程和人员、病例的基本情况、主要临床症状与体征、可能因素等,并根据事件发展及时报告,当事件结束后进行结案报告。

4.3.4报告程序和时限

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等突发事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要对报告内容的可靠性进行审核。如不能排除,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向区卫生局报告。区卫生局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

4.4突发事件分级

4.4.1A级(红色预警)

发生鼠疫、肺炭疽和霍乱暴发;

动物间鼠疫、布氏菌病、炭疽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流行;

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死亡10例以上;

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发生新发传染病的10例疑似病例;

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10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10天内发生3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5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

4.4.2B级(橙色预警)

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死亡5-10例;

发生新发传染病的5-10例疑似病例;

中毒人数50-100人或出现死亡5-10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短期内发生3人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

医源性感染暴发并引起10例以上死亡;

药品引起100人以上群体性反应或10例以上死亡事件;

预防接种500人以上群体性反应或10例以上死亡事件;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或10例以上死亡;

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泄漏等事件;

4.4.3C级(蓝色预警)

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并有5例以下死亡;

发生新发传染病的5例以下疑似病例;

中毒人数30人以下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10天内发生30人以下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职业中毒事件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医源性感染流行并引起1例以上死亡;

药品引起的30人以上群体性反应或有1例以上死亡;

预防接种引起的100人以上群体性反应或有1例死亡;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流行或1例以上死亡;

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丢失;

学生因意外事故、自杀或他杀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事件;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其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5.应急处理方案

5.1一般性控制措施

5.1.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快速确定事件发生的可能原因,对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进行分类,确定疫区和目标人群。

2.根据自然环境因素确定可能的污染范围,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潜在危害进行判定;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群防群治;尽可能减少危害。

3.对救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物资的需求做出评估和调用。

4.经过事件紧急处理,疫情消除后,进行后续监测,直至消除危害。

5.处理结果的总结、评估与上报。

5.1.2医疗救护工作程序

1.视伤亡情况设置伤病员分检处。

2.对现场伤亡情况的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评价,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急需解决的医疗救护问题。

3.指挥、调遣现场及辖区内各医疗救护力量。

4.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令。

5.在现场医疗救护中,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红、黄、蓝、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他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6.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将经治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5.1.3伤病员运送工作程序

伤病员经现场检伤分类、处置后,要根据病情向就近的医疗机构分流。伤病员分流原则如下:

1.由临时现场指挥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则指定,接受伤病员的医疗机构。

2.伤病员现场经治的医疗文书要一式二份,及时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报告汇总,并向接纳伤病员的医疗机构提交。

3.临时现场指挥部指定的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收治分流伤病员。

4.运送伤病员途中需要监护的,由临时现场指挥部派医疗人员护送。

5.伤病员运送至医疗机构后,由收治医疗机构按急诊急救工作程序处置。收治伤病员的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的抢救小组,负责伤病员救治工作。

5.1.4消毒处置

1.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消、杀、灭的器材、药物剂型、浓度、施药方法。

2.保护食品、电器设施和其他有关物品,防止沾染药物。

3.实施消毒应按先室内后室外、先地面后墙壁、先重点后一般、先饮水后污水的顺序进行。

5.1.5现场情况报告程序

由现场最高指挥者负责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

5.1.6新闻宣传与信息

按上级有关指示,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5.2特殊性控制措施

根据突发事件的社会危害程度,可分别采取以下特殊控制措施:

1.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征用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2.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3.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对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4.限制大型公众聚会活动,停止公共娱乐活动。

5.局部区域或全区范围内停工、停课、停业。

5.3重大事件的控制措施

5.3.1流行和暴发传染病的应急处理

1.初步调查。查看所有能找到的现患者,并逐个进行个案调查,根据流行病学史和病史、症状、体征和检验结果,找出共同特征;在暴发区周围进行社会调查,查看水源、食物、蚊、蝇、鼠密度等情况,结合调查结果,初步判断可能引起暴发的因素和环节。

2.观察分析。对尚未隔离的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严密观察;分析“三间分布”特征,查找可能引起疾病暴发的因素。

3.采取强制性措施。针对较为明确的暴发原因,报请市卫生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切断被污染的水源,禁售、禁食被污染的食物,强制大面积灭蚊、蝇、鼠等。对病人可能污染的物品和环境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发现续发病例及时隔离诊治。采取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特异性保护措施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续发病例,并及时向市卫生部门通报疫情及处理情况。

4.深入调查验证假设

核实全部病例的个案调查表;

调查暴发地区的自然状况、地理环境等;

有关的实验室检测;

病例对照调查及其他补充调查。

5.总结

疫情平息无续发病例发生和病原携带者出现,防治措施取得明显效果后,可以报请市卫生部门解除疫情,并通报疫区处理结果。区卫生部门及时对疫情处理工作进行总结,撰写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并对有关调查表格、数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

5.3.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应急处理

1.初步调查。包括全面了解疫情,开展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疫区和目标人群;确定统一诊断标准、核实诊断,进行个案调查和采集有关标本。

2.病例分析。分析病例的“三间分布”特征,应用推理方法形成初步的病因假设,并对病因及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进行分类。

3.根据初步假设,提出适当的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救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物资的需求作出评估和调用。同时根据自然环境因素,确定可能的污染范围,及时做好病人救治、转移和人群疏散工作,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潜在危险进行判定;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群防群治,尽可能减少危害。同时,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病例对照调查和有关的实验检测。

4.综合分析流行病学调查、实验检测、对策效果等资料,验证假设。

5.总结及后续研究。病(疫)情基本平息后,区卫生部门及时撰写疫情处理工作总结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卫生部门。

6.经过紧急处理,疫情消除后,区卫生部门要进行后续监测,直到消除危害。同时,对需要深入研究的事件要制定计划,进行后续研究。

5.3.3重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

1.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停止导致职业中毒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排险;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中毒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5)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6)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按照事故调查组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及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事故调查组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2.医疗救援队赶赴现场,根据情况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责令暂停导致职业中毒事故的作业;

(2)组织控制职业中毒事故现场;

(3)封存造成职业中毒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

(4)立即组织救治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

3.调查组赶赴现场后要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1)详细调查了解中毒发生时的作业过程;

(2)根据生产工艺过程,分析、确定可能引起中毒的化学物质并进行检测,做到有针对性;由于空气中有害化学物质浓度发生改变而不易采集到发生中毒时的实际浓度时,必要时为判明中毒原因,在采取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模拟发生中毒时的作业过程,再进行毒物检测;

(3)根据化学物质的毒性和操作过程中的空气浓度以及中毒人员的症状、体征和临床的理化检查,判定中毒原因;

(4)按卫生部制定的《急性职业中毒流行病学调查表》和《急性职业中毒报告卡》要求,收集必需的数据进行填报;

(5)撰写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5.3.4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

1.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2.对可疑中毒食物、中毒者呕吐物、粪便、血液、食品容器等样品进行采样并尽快送检。

3.组织进行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填写《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和《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

(1)对病人和进食者的调查

在组织抢救病人的同时,应向病人详细了解有关发病经过;重点观察和询问患者的症状、精神状态等;登记发病时间、可疑餐次(无可疑餐次应调查发病前72小时或之前的进餐食谱情况)的进餐时间、可疑中毒食品和食用量,并将结果登记在《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中,调查完毕后需由被调查者签字认可。

对疑难中毒事故的调查应对有关可疑食物分别进行调查,并注意调查、分析发病者与未发病者进食食物的差别。

要认真研究首发病例,并详细记录发病的症状、日期和具体时间。尽可能调查到所发生的全部病例以及与该起事件有关人员的发病情况,如果发病人数较多,可先随机选择部分人员进行调查。

选择最了解事件情况的有关人员(包括病人),详细了解有关食物的来源、加工方法、加工过程、存放条件、进食人员及食用量等情况。

通过调查分析,努力掌握以下信息:发病人数、可疑餐次、同餐进食人数及去向、共同进食的食品、临床表现及共同点、用药情况、治疗效果、需要进一步采取的抢救和控制措施。

调查时应注意了解是否存在食物之外的其他可能与发病有关的因素,以排除或确定非食源性疾病。对可疑刑事中毒案件应将情况通报给公安部门。

(2)对可疑食品的加工过程进行调查

向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的主管人员或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可疑食物加工制作流程,分析、标明可能存在或产生某种危害的加工操作环节及其危害发生的危险性。

对可疑食物加工制作过程进行初步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原料及其来源,加工方法是否杀灭或消除可能的致病因素,加工过程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的交叉污染,是否有不适当储存,以及剩余食物是否重新加热使用等内容。

了解厨师和其他参与食品加工制作人员的健康状况,以排除或发现食物被食品加工人员所携带病原污染的可能性。

根据调查情况选择并采集食品原料、食品加工设备和工具(容器)等样品并进行检验。

4.中毒场所处理。根据不同性质的食物中毒,调查人员应指导发生中毒的单位和个人,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5.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留取照相和录像资料。撰写调查报告,并按规定上报。

6.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可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工具及用具;

(3)责令生产经营者收回已售出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4)经过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者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7.造成食物中毒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2)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

(4)配合调查,按区卫生部门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8.诊断。根据《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和其他食物中毒有关诊断标准确认食物中毒。撰写调查报告,并按规定上报。

5.3.5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

1.疫情报告。发现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经初步核实诊断后,立即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分析诊断。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了解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情况;进行核实诊断、查找传染源和传播途径,作出初步分析和判断,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3.隔离治疗。原则上对病人或疑似病人实现就地隔离治疗,指定具备呼吸道传染病急救和隔离条件的医院,就地相对集中收治病人。进行采样检测,及时送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

4.医学观察。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对病人或疑似病人发病后的密切接触者要进行医学观察2周。一般采取居家医学观察,必要时集中观察。

5.疫点消毒处理。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对疫点(包括患者住所、工作场所等)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消毒技术》的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6.预防控制。在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

5.3.6鼠疫应急处理

1.鼠疫的初步调查与分析判断。向发病单位了解疫情的发生经过和发展情况,对疫情作出初步判断,分析流行趋势,实施严密隔离病人和疑似病人、封锁疫点、管理疫区等防疫措施。

2.核实诊断(确诊时限要求2天内)。个案调查包括临床表现、流行病学暴露史等,结合病人淋巴液细菌培养和血清学检查进行核实诊断。

3.紧急疫情报告。发现重大鼠疫疫情,发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以最快方式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局。区卫生部门核实疫情后,立即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4.封锁疫点,管理疫区。

5.隔离治疗病人与疑似病人。

6.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包括疫源地、宿主、传播媒介等情况的调查,流行病学史,并追查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和患鼠疫动物的接触者。

7.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者。

5.3.7炭疽疫情应急处理

1.疫情的初步调查与分析判断。了解疫情发生、发展情况,检查部分病人;进行现场调查,采集病人及现场可疑物品标本进行检验。根据流行病学暴露史和特殊的临床表现对疫情作出初步判断。

2.实施疫源地处理、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及保护易感人群的措施,迅速控制疫情。

3.核实诊断。进一步调查病例或疑似病例的临床表现,流行病学接触史和暴露史,采集病人的生物标本,根据诊断标准作出诊断。

4.隔离治疗。进行病原治疗和对症治疗。

5.深入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1)发病地区、时间、人群分布的调查。

(2)根据暴发、流行原因进行初步分析,对可疑炭疽死亡的家畜进行细菌学与血清学检查。

(3)调查与患者、病畜、死畜及可能污染的畜产品和土壤等的接触者,并进行登记。

(4)根据个案调查和流行病学的调查结果,分析暴发流行原因、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及其影响因素等。

6.综合分析流行病学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5.3.8医院感染的应急处理

1.调查分析。对怀疑患有同类感染的病例进行确诊,计算其罹患率。当罹患率显著高于该院或科室历年医院感染一般水平,则确定为流行或爆发感染。

2.查找感染源。对感染病人、接触者、可疑传染源环境、物品、医护人员及陪护人员等进行病原学检查。

3.查找引起感染的因素。对感染病人周围人群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

4.制定控制措施。包括对病人进行治疗,采取正确的消毒灭菌处理手段;隔离病人,并停止接受新病人;医护人员做好自身防护,进行免疫接种或投药等。

5.分析调查资料,对病例的科室分布、人群分布和时间分布进行调查;分析流行或爆发的原因,推测可能传染源、感染途径或感染因素,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和采取控制措施的效果综合做出判断。

6.撰写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5.3.9群体预防接种副反应和预防接种事故应急处理

1.在发现可能是接种异常反应或事故后,应进行初步调查。内容包括:

(1)接种疫苗的种类、生产单位、批号、出厂日期、有效期、疫苗来源、领苗日期、疫苗储运条件和疫苗的感官性状;

(2)接种时间和地点;

(3)接种器械的消毒和接种操作情况;

(4)接种的部位、途径、针次和剂量;

(5)接种者专业技术情况;

(6)发病时间、人数,发病者的基本情况和疫苗接种史,即往健康史;

(7)发病的症状、体征和诊治情况;

(8)其他情况

2.调查结束后,填写调查表,并将调查和处理的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3.一旦发生群体性反应时疏散病人,不宜集中处理,应进行隔离治疗,避免相互感应,造成连锁反应,尽量缩小反应面。避免医疗行为的刺激。正面疏导,消除恐慌心理,稳定情绪,防止焦虑,辅以药物治疗,注意接种反应之外的偶合症,并及时报告。

5.3.10放射事故应急处理

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携带仪器设备赶赴事故现场,核实事故情况,估算受照剂量,判定事故类型级别,提出控制措施和救治方案,迅速进行立案调查。

2.发生人体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应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医疗救治,对危险源采取应急性安全处理措施。

3.发生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污染事故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事故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

(2)对可能受放射性同位素污染或放射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

(3)迅速确定放射性同位素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程度;

(4)在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采取彻底清除污染等处理措施。

5.3.11急性水源性疾病应急处理

1.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市卫生部门。

2.对发生污染事故危及人体健康的水源,立即停止使用。对二次供水单位,责令立即停止供水。

3.采集被污染水样,送有关监测机构进行检验,确定污染性质。

4.对发病人群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了解中毒事故的发生时间、涉及的范围和中毒人群的数量、症状,填写个案调查表。及时救治病人,初步确定中毒原因。

5.对污染水源进行卫生学处理。被致病微生物污染的水源,采取消毒和净化处理措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应同时对管网采取处理措施。

6.恢复供水前,按照《饮用水卫生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要求,对水源水、水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三次检验,证实污染已消除后再进行供水。

6.人员培训

6.1培训目的

1.有关人员全面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传染病防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做到依法防治、科学防治;

2.医护人员全面掌握各类传染病的基本知识、诊断标准、治疗规范、疫情报告的程序和基本要求;流行病学知识与病史采集技能;隔离防护基本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

3.专业人员全面掌握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的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流行病学调查方法、预防控制措施、消毒、隔离、防护等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4.社区及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全面掌握传染病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基本防护措施、疫情报告程序。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临床实验研究人员全面掌握传染性疾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基本知识、实验室检测和研究的技术操作规范。

6.2培训对象

区卫生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社区及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疾病预防控制及临床的实验研究人员、基层监测点责任报告人和医疗救援队成员等。

6.3培训方式

1.按时间分为应急培训和长期培训。

2.按类别分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岗位培训、农村卫生人员在岗培训、执业医师资格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培训等。

3.培训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注重发挥学术团体和高校的作用,确保培训质量。定期组织现场模拟演练。

4.每年各级各类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医疗救援队人员不少于80学时。

6.4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临床医护人员传染性疾病防治培训教材》、《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传染性疾病防治培训教材》、《住院医师传染性疾病防治培训教材》、《社区及农村基层卫生人员传染性疾病防治培训教材》等。

7.结果评估与善后处理

7.1评估

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完毕后,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与教训。通过科学评价提出处理类似事件的改进意见、建议。

7.2奖励与处罚

对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理过程中负有失职责任的机构和人员按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7.3抚恤与补助

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7.4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8.附则

8.1预案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各办(镇)和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8.2预案解释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