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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工作意见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2-27 11:11:3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法治工作意见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法治工作意见

第1篇

(一)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进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农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大力加强涉林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注重法治理念的传播、法律信仰的培育和法治文化的熏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加强对网站、移动通讯、微博、QQ群等新媒介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形成纵横联动、上下联动的普法网络,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围绕普法教育重点对象,深入开展依法治林宣传教育

(一)继续做好林业系统领导、干部(职工)、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认真研究不同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坚持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以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二)继续加强林农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2014年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配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对林农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网、林业网站、宣传图册等法制宣传教育渠道,向广大林农广泛宣传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和引导广大林农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

三、积极创新普法教育方法,努力提高依法治林实效

(一)加大执法培训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习培训、理论中心组集中学、领导干部综合知识网上考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网上建档考试等活动。坚持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抓好行政执法证件的信息化管理工作。采取自学和举办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进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县2013-2017年依法治县规划》,加强林业法律援助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法律六进”工作制度,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积极开展“3.12”植树节、“3.19”森林消防宣传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专题宣传活动。

四、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切实保障依法治林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系统各单位要把推进依法治林、加快“法治”建设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强普法依法治林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为“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2篇

一、加强学习与宣传。各级行政机关要制定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学习计划,把国家、省有关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文件传达到基层、科室和每一位公务员。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意义、内容及要求,广泛争取人民群众知晓、参与和监督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示范的活动面和影响力。

二、做好方案制定。市、县、区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是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者、实施者。各级创建单位要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创建方案,细化示范单位创建条件,建立示范单位创建的各项制度,明确示范单位的创建目标、落实时限和具体措施,做到工作方案、标准、检查、落实四统一。各创建单位所制定的创建方案应当内容明确、措施得力、要求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岗位和科室。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创建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制定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条件和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本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工作推进,加强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注重日常检查和督查,做好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方案的执行跟踪,建立疑难问题的查处反馈机制。要做好创建工作经验总结、交流、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强化组织领导。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县、区政府法制部门对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机构开展的示范创建活动负有指导和督查的职责。各级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担负起创建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并完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领导组织体系,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对创建活动的研究会商制度,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依据,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稳定,为推进依法治理,建设“平安”、“法治”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二、工作任务

(一)紧紧围绕党的十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抓好以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使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有新的提高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十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围绕党的十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实现“三大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强化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各村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辖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督促工作。要针对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在学法用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丰富内容,改进方式,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4、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学、小学、小学要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计划“四落实”。各学校要深入开展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制副校长要为学校举办法制讲座或上法制课等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

5、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各村(居)要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村级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挂图的作用,实现农民法制教育的普及化。大力加强农村资源、土地经营流转、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村(居)支部“两委”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培训力度,提高村(居)支部“两委”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能力。

(二)加强法制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创新行政监督机制,逐步形成监察、审计、政府法制监督的有机整体,实现监督的整体效能。二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追究的范围和具体程序,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三是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行政执法督办制度、申诉和检举等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责任感,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三)深化“民主法治村(居)”创建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居)”创星达标活动,通过典型引路,加强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平安”和“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二是要开展民主法治企业的创建活动。三是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推进学校、商场等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网络,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一是调整充实镇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能。二是建立3-5人的普法讲师团队伍,制定工作规则,经常开展交流和授课活动,为基层群众讲解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三是建立一支义务法制宣传员队伍。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辖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工作推进实施,镇党委成立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第4篇

一、明确旗级执法监察项目,保证重大决策部署和事关民生工作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年在认真落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执法监察项目的同时旗级设立六个执法监察项目:

(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拉动内需项目运行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

(二)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惠农惠牧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确保六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城镇医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

(四)开展全旗行政执法部门年以来在实施行政管理中,履行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确认、裁决、征收、给付、复议和监督检查等法定职责情况的执法监察;

(五)开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二、职能部门开展自办执法监察工作

(一)环保局:开展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专项执法监察。

(二)教育体育局:对教育乱收费和教师有偿办班进行执法监察。

(三)国土资源局:开展国土资源管理专项执法监察。

(四)财政局:对“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进行执法监察。

(五)农牧业局:对禁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执法监察。

(六)林业局:对林业生态建设质量、征占用地林以及林业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

(七)各苏木镇场纪委:对本辖区公益林地块落实到户及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执法监察。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各部门要把执法监察工作放在当前全旗工作大局中来精心策划,统筹安排,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和旗委、政府有关科学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选题立项,以抓住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来推动全局工作。承担自办执法监察项目的职能部门在项目实施前要成立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于4月25日前上报旗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同时,要于11月10日前完成执法监察工作,及时上报执法监察工作报告。旗纪委监察局将对自办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二)找准定位,搞好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有关部门切实发挥好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做到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对于牵头的工作,要发挥好主导作用,拿主意、出措施。对于与其他部门合作的工作,要积极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强化工作任务分解,把责任落实到位。

第5篇

年以来,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基本完成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的清理工作。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后,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新“三定”方案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改、废的情况,进一步抓好“三项”清理工作,确保年7月底以前完成,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分解落实法定职责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三项”清理为依据,根据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和有关示范格式的通知》(宝渭府法发[]4号)的要求,按照机构改革后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设置,将法定职权、执法项目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制定相应的执法标准和具体要求。分解执法职权要以科学合理、关系顺畅、相互配合、高效运转为目标,注意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规范相衔接。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执法项目,扩大或缩小执法权限。依法由一个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负责实施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各自职责。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权发生矛盾时,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协调。涉及执法依据规定不明确,需要作出进一步解释的,按照程序逐级提请上级机关作出解释。依照部门“三定”方案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权发生矛盾的,由区编办负责协调。

确定执法责任,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不同执法职权的法定义务和履职要求,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依法确定不同执法机构、不同执法岗位,包括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内的所有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和承担责任的种类及形式,做到职权与责任相对应。执法责任的确定,既不能肢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整体效能,又要职权到岗,责任到人;既要避免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空缺,又要有利于促进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到执法岗位具体,执法流程清楚,要求期限明确。

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分解落实法定职责的工作务必于年7月底以前完成,并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三、进一步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从建立健全和切实执行各项制度着手,构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清理汇集我区多年来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践中建立的系列制度。重点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

同时,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动态管理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行政执法依据的立、改、废和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化的情况,随时变更行政执法依据,调整行政执法职权,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依据发生变化,要在30日以内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后对外公布。要参照省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众信息网建立的执法依据查询系统,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网络查询系统,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四、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此次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负责抓好组织落实。

2、做好协调指导。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步骤和方法以及相关责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密切关注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程,搞好协调指导工作。

第6篇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长效机制。

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创建办公室,负责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运行工作。制定印发了《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方案》,做到了专人负责、职责明确,为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使我院创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形成了法治医院建设工作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增强全员法律意识。

1.重点突出,全面推进,开展全院全覆盖的学法用法。一是建立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和干部职工全员学法制度。医院领导班子每月通过党委中心学习组组织一次集中学法。通过职代会、院周会及各科室晨会、例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宣讲卫生系统典型违法案例,做到全员参与,人人学法,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二是邀请法律专家、执业律师以《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为基础,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培训提升广大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促进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三是征订普法教材,安装普法学习考试软件,组织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按照区普法办的工作要求,医院统一征订了普法教材,安装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做到学习率100%,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2.开展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法治知识宣传。一是通过板报、电子显示屏向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书法活动,将法治宣传融入穿插到医院春节晚会等各种文体活动中,切实丰富法治宣传内涵,提升法治宣传寓教于乐的效果。二是将学法用法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将《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核融入医护人员“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并按照成绩予以奖惩兑现。三是结合“送医下乡”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开展义诊、健康体检活动,广泛开展医疗纠纷处理、平安医院创建等相关法治宣传。

三、依靠法治建设,促进医院规范管理。

1.坚持学用结合,推进依法治院进程。一是建章立制,加强医院制度建设。结合等级医院创建,本着“依法管理、规范运行”的原则,医院先后修订完善各类院级制度规范1021项,编订应急预案406款,明确岗位职责372个,还修订了各专业诊疗常规及操作规范。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业,对全院所有执业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三是切实以患者为中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治理医疗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高职工廉洁行医和依法执业意识。四是举办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等活动,实现了廉政教育全覆盖,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医、廉洁行医意识。

2.坚持院务公开制度,依法治院。一是医院决策注重民主,办事注重民意,不断完善职代会制度,实行院务公开,实施民主监督。二是定期召开院党委会,对人事任免、岗位聘用、基建项目、药品和设备的招标采购、绩效薪酬、廉政建设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商议决策,不搞“一言堂”;三是提高院务工作透明度和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医院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职工的评优、评先、晋级、职称评定等“三重一大”事项都主动进行公示,杜绝暗箱操作,接受监督,做到了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扫黑除恶与法治医院建设相结合,促进医院环境法治化。一是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紧紧围绕“八个一”,准确把握卫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抓住打击医托、医闹等关键环节,抓实抓细抓好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营造强大的宣传舆论声势,认真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利用各种会议、各种宣传媒介宣传、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党委书记还深入扶贫联系村开展扫黑除恶政策宣讲,努力营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巩固平安医院创建成果的浓厚氛围。三是建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保证医疗秩序正常开展。今年,我院通过重点加强医院陪护人员的规范管理、提升安保队伍整体素质为抓手,在加强病区安全管理、优化全院就医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患者提供了和谐、安全的就医环境。

第7篇

2008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任务,根据《2008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着力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着力于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着力于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抓住重点、细化分类、扩大效果,认真做好全年的各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大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七大报告,重点学习有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找准加强和改进整体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十七大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着眼大局,以解决民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围绕完善民主制度、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工作,注重在领导干部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在广大市民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广泛宣传改革开放30年以来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这一主题,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系列活动。结合现行宪法的历次修订,加强宪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进一步准确把握市民法律素质,认真做好市民法律素质评估调查工作;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烘托气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二、抓住重点,统筹兼顾,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重视案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与解答,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年内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各区县、各市级委办局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制研修班。启动“双百”工程,即: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100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评选工作,通过评选,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并推广至全市。建设和完善“干部学法网”,丰富在线学习课程,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夯实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阵地。

(四)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配合市科教党委、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研究制定市和区县二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比标准和办法。以“依法办学、以德立校”为主题,组织开展对学校领导和法制课教师的法制培训,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配合司法部办好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组织举办法制教育观摩课、法制课教案征集评比、法制学科教研活动等,加强学科建设。充分利用法院、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进一步拓展青少年课外活动实践基地,积极开展体验性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

(五)突出做好“法律进企业”工作。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活动,把握正确导向,通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帮助企业职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讲师团资源优势,定期进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召开市有关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有关方面的座谈会,认真探索“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有效抓手,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年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法律进企业”现场推进会,并探索开展“守法经营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

(六)继续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为重点,全市每个街道、镇举办三次以上的专题法制讲座或法制文艺演出活动,提高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上半年内,明确“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评选标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创建和评估验收工作。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活动,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基层农村民主法制教育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进村入户,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将“法律下乡”活动引向深入。继续做好第四届“梅陇杯”法制故事征集评比活动。

(七)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好“学法律、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等各种针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春运等进城务工人员大量流动的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增强进城务工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培育他们自觉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总结经验,梳理思路,集中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

(八)认真开展自我检查工作。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下半年组织“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各区县、各单位要把迎接全市检查与自我检查有机结合在一起,主动与区县人大共同开展普法评估验收工作。要对照全国和本市的“五五”普法规划以及“法律六进”的文件,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总结,整理工作体系和各项机制,总结之前的成功经验,查找遗漏和不足,制定措施并及时改进。通过系统自查,切实提高各区县、各单位普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九)积极组织做好中期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市法宣办将适时邀请市级和区县人大代表到各区县和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以来所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估,主要检查基础工作机制、五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律六进”的实施落实情况、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状况以及相关台帐资料。举办回顾小结座谈会,梳理成功的做法,同时找出不足之处,为今后提供经验支持,以确保“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四、弘扬法治,营造氛围,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2008年奥运会和2012年世博会系列宣传活动。结合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体育法、公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各区县、各单位至少举办一次大型宣传活动,使市民学习了解与奥运、世博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和自觉配合两会的成功举办以及期间的城市运行和管理,为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十二)围绕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第二十届宪法宣传周,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把宪法宣传周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展示窗口,提前规划,精心设计,突出主题,结合运用生动材料,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至少一次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意识,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守法用法的。

五、拓展渠道,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建设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发挥好各区县、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相关责任制和考核措施,明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确保今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对各区县、各大口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方法以及法宣骨干和联络员例会制度,加强多方面、多渠道的沟通和协作,整合有效资源,完善整体工作网络,在社会中实现普法的全覆盖。

(十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对基层法宣干部的教育培训,注重培养服务大局需要、为民解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宣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完善基层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力争全市各个区县都有一支相对稳定,整体素质较高的普法志愿者队伍,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逐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总体力量。

第8篇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发展改革系统年法制工作指导意见》(发改法规〔〕230号)和全省发展改革法规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

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全省发展改革会议的要求,牢牢把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加快依法行政进程,为年及“十二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有力的法制保障。

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目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立法质量有明显提高;行政执法制度更加完善、责任更加落实、行为更加规范;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妥善解决;法制工作在整个发展改革工作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总体要求:围绕工作目标,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再上新台阶;二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推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取得新成效;三是认清形势、严谨细致,推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取得新进展;四是不断加大招投标指导协调工作力度。

二、深入开展普法工作

实现“六五”普法的良好开局。年是“六五”普法开局之年。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和市“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把全面启动“六五”普法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好。一是认真总结“”普法经验,大力宣传“”普法成果;二是结合发展改革系统的实际,紧紧围绕进一步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这个目标,编制好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及时印发各县(区);三是对全系统“六五”普法工作作出安排,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做好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形式、注重实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法用法,以推动全系统形成人人学法用法、事事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二是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要通过参加形式多样的培训班、研讨班,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宣传媒介,加大发展改革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三是搞好重大法制宣传活动。对于由国家、省以及地方安排的各项重大法制宣传活动,都要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

三、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好关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时限、内容和标准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质量。

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要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关,履行好审查职责,保证出台文件合法合规。要贯彻落实好《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严格执行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

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内部制约制度的通知》(发改法规〔〕1309号)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程序和制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行政处罚合法、公平、公正实施,推进依法行政。

巩固和落实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各级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要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改法规【】1988号)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要坚持立“新法”与改“旧法”并重,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废止,确保发展改革工作有力推进。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民意,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水平,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效果。

规范办案程序,完善工作规则。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要结合发展改革系统的实际,规范内部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确保在程序上不出错误。严格依法办案,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将听证、当面质证、实地调查等审理方式制度化。要严把事实关、法律关、决定关,做到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既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保障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

推进依法行政,规避纠纷隐患。严格行政许可程序,依法备案、审批、核准,对可能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重点领域,及早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规避纠纷隐患。

加强业务培训,注重协作配合。要加强机关内部和系统上下的协调配合,减少分歧、提高效率。对于疑难复杂案件,要广泛论证,反复推敲,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和专家的意见,必要时提前与上级法制部门沟通,确保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合法稳妥,经得起检验。

五、依法做好招投标指导协调工作

根据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的职责定位,发展改革部门不仅要负责牵头制定招投标制度,还要对制度的执行和监管加大指导协调力度。

依法做好建设项目招投标方案的核准工作。

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认真审查,严格核准,确保招标方案件件合规合法。

加大对招投标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形成监督合力,以规范招投标行为,推动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建立《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方案》等材料,积极推进建立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认真做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