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08 21:16:3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国税局办公室工作总结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采取过硬措施,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三合一”等场所的火灾隐患,确保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场所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完好有效、确保场所消防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逐项落实、确保场所从业人员懂得基本消防常识为主要手段,推动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全市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天网”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区政府副区长为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区公安分局副政委为副组长,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担任,采取过硬措施,全面排除各类火灾隐患,全力以赴开展“天网”专项行动。
三、行动部署、时间和责任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天网”专项行动由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开展,区“天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天网”专项行动不定期综合督查,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开展专项督查,每个专项行动督查时间不少于1天,具体行动内容、行动时间和责任单位如下:
1.“天网”1号行动。年10月13日至26日。排查内容:全区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和网吧。责任牵头单位:区文体局,成员单位:公安分局、安监局、工商局、区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2.“天网”2号行动。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排查内容:全区所有宾馆、饭店。责任牵头单位:区旅游局,成员单位:区卫生局、公安分局、安监局、工商局、区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3.“天网”3号行动。年11月3日至9日。排查内容:全区所有商场、集贸市场、超市。责任牵头单位:区工商局,成员单位:公安分局、安监局、经贸局、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4.“天网”4号行动。年11月10日至16日。排查内容:全区所有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责任牵头单位:区教育局,成员单位:公安分局、安监局、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5.“天网”5号行动。年11月17日至23日。排查内容:全区所有设有住院部的医院。责任牵头单位:区卫生局,成员单位:公安分局、安监局、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6.“天网”6号行动。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排查整治内容: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责任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督导单位:区“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办公室,配合单位:区纪委、公安分局、安监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经贸局、文体局、水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办事处、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六大队、工商局、供电局、国税局、地税局。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专项行动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牵头单位负责人担任,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制定“天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详细、周密地进行安排部署,全力以赴开展好“天网”专项行动。行动方案要在专项行动前3天上报区“天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全面排查,全力整治。要对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要责令当场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要采取强制措施,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并进行处罚。对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重拳出击,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35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8号)以及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成府发〔20*〕28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实施全区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区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务。通过普查,全面掌握全区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了解全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区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经济普查数据库系统,健全基本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名录库,为研究制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政府的决策与管理水平,改革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奠定基础。同时,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认真搞好此次经济普查,对于摸清我区“家底”,确定我区经济总量在中心城区的地位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于摸清我区的产业结构优势以及未来经济发展定位,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改善人民生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的对象、行业范围、内容表式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
在我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以及个体经营户。
(二)行业范围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与表式
第二次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情况、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消耗、主要生产设备、信息化和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等不同调查对象,按照性质、行业、规模等共设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业企业,限额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星级)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全部限额(规模)以下企业和各类非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等设置普查“一套表”。
(四)普查时间
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年度。
三、组织实施
经济普查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张济环同志为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夏先义,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杜海波,区政府副区长李大江为副组长的*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目督办、区外宣办、区发改委、区科技产业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编办、区统计局、区公安分局、*工商局、区质监局等部门组成。*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以下简称区经济普查办),具体负责全区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兼任。
区属各经济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经济普查工作,配合区经济普查办完成经济普查的相关事宜。
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社区要建立经济普查站。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普查办公室作为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抽调具有一定经济知识和统计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各街道办事处经济普查办公室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考核后,颁发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开展普查工作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普查员负责实施清查摸底和组织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普查表。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检查普查员的工作。
四、职责分工
第二次经济普查遵循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街道办事处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区经济普查办是全区经济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工作协调机构,内设综合协调宣传组、业务组、数据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4个工作小组。区经济普查办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区政府办负责协助区经济普查办开展经济普查协调工作。
区目督办负责经济普查工作主要事项的督查督办。
区统计局负责全区经济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与业务指导。
区外宣办负责协调经济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工作,配合区经济普查办组织新闻单位做好普查各个阶段的宣传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协助区经济普查办对普查数据的审核评估。
区科技产业局负责提供全区各工业企业、科技企业的单位名录库,协调对企业的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并配合做好全区能源普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普查经费的落实。
区编办负责提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名录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提供社团组织机构名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工作。
*工商局负责提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工作。
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负责提供所辖征税对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工作。
区质监局负责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对在经济普查工作中失职、渎职、不作为的单位及个人按行政问责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所属单位的清查和普查登记,以及提供全区特种行业单位名录,并协助做好特种行业单位普查工作。
区服务业委员会负责提供全区三资企业单位名录工作,负责牵头协调三产业单位的清查、普查登记以及数据评估、审核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提供全区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录。
区房管局负责提供全区物业管理单位名录,组织各级物业公司配合做好所管理的写字楼、物业小区内单位的普查工作。
区工业总部基地管委会负责提供工业开发区内各类企业单位名录,负责做好工业开发区内各类企业单位的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提供所属各类学校、托幼园的名录,负责做好所属单位的清查以及普查登记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提供所属卫生系统以及个体行医名录,做好本系统各单位的普查工作,负责做好卫生行业的清查工作。
区旅游局负责整理并提供全区旅行社单位名录,并协助做好旅游行业普查工作。
区文广局负责提供全区文化产业单位名录,协助做好文化行业的普查工作。
各统计分局负责对职责片区街道办事处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业务指导。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所有单位的清查摸底工作,并按照区经济普查办的要求做好单位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工作。
五、人员及经费保障
根据经济普查工作要求,区科技产业局、区民政局、区地税局、区服务业委员会、*工商局、区质监局6个部门需选派1名业务能力强、熟悉单位情况、具有一定的统计知识的机关干部到区经济普查办协助开展经济普查工作。选派人员专职从事经济普查工作,工作时间暂定为半年。
各街道办事处每个普查小区需配备1名普查指导员和4名普查员。普查对象密度大的地区,可适当增加配备普查员的数量;普查员的选调可根据具体情况,从街道、社区、驻区大单位、大系统等有关单位抽调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充实各社区普查工作力量。区经济普查办将根据承担普查任务量及普查数据质量情况对选调的普查人员实行奖励。
普查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安排解决,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区财政局要按照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普查经费落实工作,按时拨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的正常进行。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按照实事求是和勤俭办事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六、普查宣传
*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区经济普查办和区外宣办及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电视、《**》和互联网、户外广告以及群众文娱活动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努力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明确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
七、普查工作进度安排
(一)普查准备阶段(20*年12月以前)
1、组建区级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20*年8月)。
2、编制经济普查经费预算(20*年8月)。
3、制定内部职责分工和工作规则(20*年8月)。
4、制定经济普查主要工作细则(20*年8月)。
5、召开全区经济普查工作会议(20*年8月)。
6、选调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20*年8—9月)。
7、机构、经费、措施“三落实”工作督查(20*年8—9月)。
8、物资准备工作(20*年8—12月)。
9、普查区划分,绘制普查区图,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20*年8—10月)。
10、培训教材准备(20*年8—12月)。
11、制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制定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方案(20*年9—12月)。
12、制定经济普查宣传方案,开展普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20*年7—12月)。
(二)单位清查阶段(20*年8—12月)
1、部门名录资料收集整理(20*年8—9月)。
2、普查区、普查小区划分及地图绘制、清查摸底业务培训和个体工商户的普查登记培训(20*年9—10月)。
3、清查摸底和个体经营户普查(20*年10—11月)。
4、单位清查,查漏补缺(20*年10—12月)。
5、清查数据审核录入(20*年11月)。
6、清查摸底和个体户普查数据质量抽查验收(20*年12月)。
7、形成清查摸底填表登记数据库(20*年12月)。
(三)填表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年12月—20*年6月)
1、普查登记业务培训(20*年12月15—30日)。
2、普查入户登记(20*年1—3月)。
3、普查数据审核及录入(20*年2—4月)。
4、数据质量检查验收(20*年3月)。
5、数据汇总、上报、评估(20*年3—6月)。
(四)资料开发及总结表彰阶段(20*年7月—2010年6月)
1、普查公报(20*年12月)。
2、撰写经济普查专题分析报告(2010年1—6月)。
3、经济普查技术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2010年6月)。
4、编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汇编》(2010年3—6月)。
八、奖励与惩处
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工作总结,区经济普查办将对在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由区经济普查办牵头,区监察局负责,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对在普查工作中违反《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以及本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的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应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迟报、拒报经济普查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区经济普查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局继续贯彻上级领导有关“税收精细化管理”理念和市局“立足征管,年。争创特色”工作要求,通过细化征管对象,化整为零,分而治之,分行业有的放矢采取征管办法,突破行业税收管理难点,精细化管理上摸索出了一些初浅的经验。
一、细化纳税对象。
行业千姿百态,现在纳税人各种经济成份鱼龙混杂。过去税收管理单一,采取眉毛胡子一把抓,造成征纳矛盾较多。从细化管理对象入手,把道县共2500多户纳税人细化分五大类20种行业及特种纳税人,一类纳税人为28户一般纳税人企业和50户小规模企业、29户加油站、8户总商、4户大中型超市、6户家电、8户通讯器材销售店、18户小水电站;二类纳税人为12户皮鞋制造厂、10户药品零售店、48户个体砖厂、2户金属材料制品厂、35户木材加工厂、三类纳税人为10户矿产采掘户、全县的定点屠宰;四类纳税人为道江镇起征点以上个体工商户、农村城镇的小超市;五类纳税人为道江镇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和零散税收。并明确
对一类纳税人实行驻厂税收管理员管理办法,一、二类纳税人为全局的重点纳税户。对二类纳税人实行行业税收管理员管理办法;三类纳税人为代征纳税人,由各专业管理办公室代征办法;四类纳税人为普通纳税人,五类纳税人为监管纳税人,这两类纳税人实行分路段、乡镇实行税收管理责任区管理办法。
二、摸索行业特点。
选取一些典型户来调查各行业及纳税人的特性,明确了四类纳税人50种行业或特种纳税人。针对行业特点,税收精细化管理上想实招,下苦功。通过反复探索和不断总结完善,从年下半年开始我分别对加油站、砖厂、药店、超市、家电、通讯器材销售、总商、皮鞋、小水电、废旧金属制品等10个行业145户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抓好加油站税收管理。道县共有29户成品油销售纳税人,一是帐实核对。加油站点46个,加油机都安装了税控装置。年8月,局成立了成品油管理小组,对加油站实行专业化管理。对全县所有的加油站进行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掌握了各加油站油罐数量、形状、尺寸,把采集来的数据和各种类型油罐的计算公式全部录入电脑,以后的工作中只要量出油罐内的油面高度,就能准确计算出库存油量,顺利解决了加油站库存油难以核实的难题。同时,建立健全了加油站日销售台帐与进货报验制度,加油站每天登记日销售数量,进货时,应在进货前一至两天向成品油管理小组申报进货数量,货到后必须报告管理小组到场验证核实数量、金额后,经双方签字方可入库,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签字后,方可认证抵扣,杜绝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今年5月份,通过盘存核实加油站销售数量,道县农机加油站核实库存差96635.63升,隐瞒销售收入347179.01元,补增值税59020.43元,道县上关加油站核实库存差22430.54升,隐瞒销售收入84910.52元,补增值税14434.78元;道县城北加油站核实库存差39160.15升,隐瞒销售收入146181.14元,补增值税24850.79元,共计查补增值税98306元。根据管理需要,局还建立了油价涨跌报告制,油价涨跌加油站应及时通知国税部门,及时调整税控装置的计税价格,实行动态管理;每月至少分上、中、下旬到各加油站抄录税控加油机数据,不定期巡查各加油站,以防止加油站不经过加油机加油。对税负明显偏低、财务欠健全的加油站,将其纳入重点纳税评估和稽查范围,认真分析、研究原因,实施稽查;对账务不健全、收入有明显差距,连续两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取消进项税抵扣,采取核定税款或预储税款等征收方式,今年就有2个加油因机外加油补缴增值税3.3万元。
抓好砖厂和废旧金属制品行业税收管理。二是以电控税。
制定了全县砖厂实行以电控税征管办法,县局专门成立砖厂税收管理组。按生产规模、年产量、年销售量、年耗电量、年定税额、实际入库税款、砖厂引风形式,实行以电定产、以产核销、以销计税的征管方法进行税收征管。核实了各砖厂每度电生产砖坯数量,剔除了非生产用电因素,核定自然引风的轮窑砖厂,每耗用1度电缴纳增值税0.18元,机械引风的轮窑砖厂,每耗用1度电缴纳增值税0.15元的大致计税标准。通过有效控管,48户砖厂年应纳税额由年度的18万元增长到年的42万元,今年1-9月已入库315805.6元。
根据这个行业耗电量大,道县有2户利用废旧的金属材料进行冶炼制造线材的企业。产品多少与用电量息息相关的特点,由税收管理员进行了驻厂调查,掌握了线材的销售价、收购废旧金属的成本,得出了产品耗电比,每吨产品均耗电1200度,按这个耗电标准,由耗电量得出生产量,再由生产数与产品结存数计算出销售数量,按市场线材的价格核实销售收入,监控这两户企业准确申报纳税。原来这两户企业总是以没有生产多少产品,每吨产品没有什么毛利为借口,一年最多缴税4万多元,现在进行准确监控后,企业的销售收入准确清楚,今年19月申报缴税26.4万元。
抓好药店、家电、通讯器材销售、小水电等的税收管理。三是以票管税。
针对药店行业实行柜组销货,年7月。集中收款,收款员凭售货员开具的收款单收款,容易核实销售额的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抓紧、抓细、抓实的征管措施,向10户药店下达建账通知书,责令限期建账;并统一印制了道县国税局药店货物销售发票》作为药店行业货物销售法定凭证,以此作为纳税申报依据。试行过程中,有个别药店想少缴税,不开具《道县国税局药店货物销售发票》派人前往药店收集证据,核实后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两个月后,药店行业税收管理走上了正轨,月入库税收由6000元上升到现在20000余元,今年19月就入库了增值税209690元。
局将药店行业管理经验在家电、通讯器材销售行业进行了推广,年8月。要求家电与通讯器材销售行业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按规定开具、使用发票,并将其使用的信誉卡视同纳税资料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其印制、使用、库存等情况。为有效监控各经营业户的开票行为,外部管理上一方面加大电视等宣传力度,同时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促使经营者自觉按规定开具发票。内部管理上抽调部分人员“坐店”监管,明处的坐守,暗地里盯紧,记录的记录,巡查的巡查。经过去年长达四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掌握了纳税人大量的原始数据与经营信息,为核实应纳税额提供了充足的依据。同时要求设置会计账簿和进销货登记表,按日分次如实记载经营事项,按实申报经营收入。今年19月,6户家电户入库增值税180666.7元,8户通讯器材销售商入库增值税110119.3元,比年同期又增加税收16.4万元。
销售都要用票,全县18户小水电发电企业。但用票量不大,每月只开具一份票。局专门设立了一个水电行业税收管理员,各小水电站领取的发票由税收管理员进行代管监开,准确掌握各小水电站的销售额,保证小水电站纳税人能准确申报。今年19月小水电站已入库增值税67.6万元。
抓好超市税收征管。四是坐店核销。
设立四人超市管理组,局对超市采取管理组管户法。根据超市的营业时间调整专管员的工作时间,专门进行超市税收管理。管理组根据超市报送的收款计算机核算软件,每天上午、晚上超市收款员交接班时,超市记录当班次每台计算机自动生成的销售货物金额,收取超市签字认可的日销售汇总表。每月随机确定3天进行现场跟班验票,记录销售情况,核实登记每笔收入,推算出月营业额,掌握超市大概销售情况。曙光超市原月定税只有8000元,现在每月均缴税17184元,生源百货超市原定税为8000元,现月均缴税为16267元,道县好又多超市原定税600元,现月均缴税为1100元,道县信和祥超市原定税800元,现月均缴税1400元,并对生源超市与曙光超市根据其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情况认定其为一般纳税人按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
抓好总、总经销商税收管理。五是以进核销。
先款后货、商品流通交易手续完备、品牌销售不易隐藏的特点,针对个体总、总经销户进货渠道正常。首先要求其进行建帐,同时经常从各专业银行调取其电汇信汇数据或调取进货发票,再根据进货、销货线索,核实其销售收入,促其进行正常申报缴税。如对道县酒类经销商李文军原只定税为2000元一个月,现每月申报税款达6000多元;雕牌洗涤用品商刘德增原只定税1200元,现在每月申报税款超过4000元。
抓好皮鞋制造行业税收管理。六是以工人人数管税。
销路较好,道县皮鞋闻名全国。而且是道县的一个特色行业,一直存在厂子红火但税收不高的局面。针对皮鞋厂销售与工人人数、车板机台数、销售网点三大因素相关的特点,特别是与工人人数成直线联系的特点,对全县的皮鞋厂采取按工人的人数来核实其销售收入,督促进行纳税申报。经多次测定并与皮鞋厂进行交流,核定每个工人一天生产两双皮鞋这个标准,按皮鞋厂老板每月提供其计件工资发放表上的工人数再乘以道县当地皮鞋平均销售价来核实其销售额,并每月进行6次随机抽查工人人数,如老板提供不符人数的按最高人数计算。今年19月全县12户皮鞋厂实现销售收入296万元,实现增值税17.8万元。
三、创新管理思路。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积极推动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全市统一领导,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市政府成立了以包叙定市长为组长、许忠民、吴家农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经委主任兼任整规办主任),负责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日常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成立了由区县(自治县、市)长挂帅的领导小组,建立了精干的日常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为了加强对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在市整规领导小组的领导之下,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检局、市药监局等部门分别成立了由局长或分管局长任组长的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专门工作班子,负责本地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检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商委、市农委、市建委等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措施和制度;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集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盗窃、扒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机构,维护好市场治安秩序;税务机关负责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建立科学的市场税收征管机制;质检部门负责商品的质量监管执法和打假,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加强对强制检验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对集贸市场各类食品进行有害物质检测及卫生安全性评价鉴定,严厉查处制售伪劣食品行为;药监部门负责对中药材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和违法分子。
各职能部门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的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各自分工,通力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专项整治。工商部门一部分区县局与市场业主签订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有的建立了科、所联动工作机制,有的依靠“市场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卫生部门层层落实责任制,签定目标责任书,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整治一票否决制。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XX]15号文件,结合重庆集贸市场现状和经济发展实际,3月8日,市政府召集市工商、公安、税务、卫生、质检、药监、经委、商委、农委、建委等有关部门会议,专题研究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和15号文件的意见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月20日,市政府向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XX]44号)。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分别制定了贯彻意见,印发了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整治任务和职责。部分区、县政府召开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或动员大会,进行统一部署。市工商、公安、税务、卫生、药监、质检等部门分别制定了贯彻意见,下发了文件,召开系统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布置,及时开展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我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从XX年3月至9月,用6个多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今年3月底前为安排部署阶段,主要进行摸底排查,弄清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市场名单,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第二阶段,4月至8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区县(自治县、市)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商品进行集中整治;第三阶段,9月份为检查总结阶段,各地按照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目标,组织力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成绩和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的治本措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8月1日,由市整规领导小组组长、市长包叙定主持召开了重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专题会议,市整规办主任、市经委主任余远牧、市质监局长孙波、市工商局长金起农、市商委主任王学斯分别就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上半部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打假专项整治、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加油站专项整治等工作作了专题汇报。市长包叙定、副市长许忠民、吴家农在会上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肯定了上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9月1日至5日,市整规办和市工商局与市级8个委局分别组织了一次对全市重点整治的集贸市场的督促检查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对重点整治的216个市场进行了督查,并上报了集贸市场。
二、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XX]15号文件提出的十个方面的整治内容和措施,我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实行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严格监管、完善制度、标本兼治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这次专项整治,市政府确定观音桥、朝天门、学田湾、道门口、龙溪、马家岩、西物、渝州、袁家岗、泰兴电脑等10个市场为市级重点市场,各区县确定了216个重点市场,全市重点整治的市场共226个。整治的重点商品是集贸市场内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副产品、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建筑装饰材料等商品。按照分步推进的要求,XX年4月以前重点开展强化税收征管,整治偷税漏税;春节前后开展了节日商品大检查,重点整治假冒伪劣食品、烟酒等节日商品;春耕期间集中开展了农资市场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不法行为,防止坑农事件发生;四、五、六月全市组织力量对市级10个重点市场和区县216个重点市场的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六月对夏季饮料市场、保健品和药品市场进行整治;七月份对建筑装饰材料、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市场进行整治,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假斗争;八、九月份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创诚信市场”、“文明市场”活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顿成果,防止反弹和回潮。
(一)认真清查、审核市场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
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企业、个体工商户XX年度的年检、验照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4.38万余人(次)对各类市场主办单位和市场内的经营主体普遍进行了清理、检查,认真审核其主体资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凡是经营主体资格合法,均按规定办理登记注册、年检,建立“经济户口”管理档案。对全市纳
入整顿范围的1567个交易场所普遍进行了清理,其中办理市场登记证的集贸市场1212个(占77.35%),出租场地或摊位的交易场所256个(占16.34%),将自有或自用场地(或柜台)出租50%以上的商业企业99个(占6.31%);全市集贸市场经营管理机构1112个,其中进行工商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556个(占50%),进行工商登记并领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146个(占13.13%),“市场管理委员会”及街道办事处、村社等单位410个(占36.87%);全市在集贸市场内的经营者总数为223270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13825户(占95.77%),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各类法人和非法人企业9445户(占4.23%)。通过清理整顿市场主体,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取缔了一批无照经营。共清理市场主体239199户(次),查处“三无企业”52户,变更登记17475户,注销企业1900户,吊销营业执照616户,取缔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摊位7522个,取缔无照经营3640户,共罚款576.63万元。
(二)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在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打假的重点商品是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副产品、农资、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建筑装饰材料等。据工商、质检、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不完全统计,至8月底止,共出动13万多人(次),检查市场1567个,检查经营户和企业109.84万户(次),查获假伪劣食品330.45吨、种子42.42吨、化肥556.4吨、农药13.95吨、药品2879盒、饮料52012瓶、商标标识及包装242.2万件,查获假冒伪劣商品货值9598万元,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标值911万元,查处案件5469件、结案4349件,其中大要案(50万元以上)39件,捣毁制假窝点612个,共处罚款104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420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分子515人。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如渝中区工商分局查处案值50万元的何某假冒伪劣手机拼装窝点案、梁平县工商局查处42头注水生猪案、开县工商局查获案值10万元的注水牛肉窝点案、涪陵区工商分局查获案值20万元的假冒“老干妈”、“陶华碧”牌豆豉窝点案、沙坪坝区工商分局查获70多辆拼装“力帆”、“新感觉”牌摩托车窝点案、城口县工商局查获案值近10万元的拼装假冒摩托车案、永川工商局查获43吨发霉变质大米案;市质监局在观音桥农贸市场查获案值8万元的云南石屏县豆制品、生产含甲醛次硫酸氢钠的豆腐皮案(1200件)、以及案值54万元、118吨不合格食用油案;沙坪区质监局查获案值69万元无证生产农药案、大足县质监局查获案值50余万元的生产假农药窝点案;市药监局查获标值60万元的销售
假药窝点案、查获无证照无任何冷藏设施非法销售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注射液案等,使一大批大要案得到及时查处,涉案人员受到严厉惩处。
同时,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3413件,受理消费者投诉8275件,查处各类案件5023件(其中10万元以下案件4978件,10—50万元案件30件,50—100万元案件3件,100万元以上案件12件),案值12530.65万元,罚没款1376.25万元。
(三)强化质量监管
今年以来,市质检局先后两次组织近郊区县质检局对重点大型集贸市场商品质量、计量器具、定量包装进行了大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5万人次,专项检查白酒、茶叶、调味品、化妆品、棉花及制品、日化产品、熟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食用油、饮料、卫生巾等建材、木地板等15种商品,共检查专业市场120个,摊点6618个,检查商品质量30030批次,质量合格24047批次,并将茶叶、肉制品、卫生巾抽查结果在新闻媒体上进行质量公告;对定量包装的饮料、小食品、调味品、酒类、茶叶、米面、冷冻食品、食用植物油、洗涤用品等10大类商品的质量、净含量、标准方法等指标进行了检查,共检查580批次,涉及120家生产企业,70家经营户,合格率达到85.9%;检查农贸市场含有的食品摊位1643个,检查批次1437批,查出含吊白块的食品276批次,数量21.26吨;各区县质监局对生产企业进行清查,查获含吊白块的食品73.77吨,货值47.9万元;对主城区大型建材市场销售的细木工板、强化木地板和石材进行突出检查,抽查641批次、9298户经营户、产品货值1260万元,查获假冒伪劣产品标值795.63万元。质检部门还会同工商管理部门对集贸市场计量衡器进行了检查,共检定计量衡器195000台(件),受检率达60%;清理不合格秤支12976台(支)。同时,还有针对性地开展强制检验,将酱油、食醋、粉丝、饮料、熟肉制品、食用油、化妆品等17种商品确定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重点商品,共强制检验1890批次,其中含吊的块食品强检647批,合格率为71.06%;毛肚产品强检598批,合格率为65.8%;细木工板强检394批,合格率仅为7.6%,并将检测结果在重庆日报上质量公告,引起市民强烈反响,促使一些不合格生产企业积极整改,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卫生系统积极加强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质量监测,在全市15个区县(市)40个集贸市场开展粮油食品、肉制品、腌腊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等30余类商品卫生质量免费监测。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已对5个集贸市场的大米、小食品、蔬菜、酱油等29类食品987件进行了抽样监测,合格率达89.12%。向社会公告了12期集贸市场食品卫生质量。4至8月在全市集贸市场中集中开展了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检查综合市场和批发市场672个,检查
食品经营户13927户,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的61户,吊销卫生许可证的4户,查处和销毁不符合卫生要求和假冒伪劣食品20吨,取缔集贸市场及周边地区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31个,罚款25.92万元。目前全市各区县已分别建立了2—3个食品经营示范市场。
(四)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强化中药材市场监管
市药监局在彻底关闭了南岸区南坪二贸易区药品集贸市场的基础上,大力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取缔非法药品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整治重庆中药材专业市场及周边药品经营户,促进中药材市场的规范经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印发了《整顿南坪地区药品流通药品流通秩序的通告》,责令无证照药品经营者停止一切非法经营活动,做到撤货、关门、走人、转向。同时,采取由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反复地对城南大道、金山支路、裕佳花园等地区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与设置联合执勤点蹲点,执法与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专项整治,使违法经营户既无法开门营业也不能暗地经营,并及时查获了一大批违法经营的药品,查封了一批非法药品库房。另外,还发动群众举报,收到24件举报线索,在公安机关配合下,以查户口方式查获了一批设在民宅中的非法药品仓库。通过专项整治,共取缔非法经营、挂靠经营药品户153户,查处违法经营、假劣药品案24件,没收药品标值110万元,罚款56.95万元。
针对国家药监局对重庆中药材市场药材质量抽验,抽检品种95.1%为不合格,以及市场周边设置共40多个未经批准且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库展和经营门店,对中药市场的生顾构成了极大威胁的实际情况,在渝中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了整顿中药材市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以市药品稽查总队、医药监分局、工商、公安、物价、卫生、城管等部门为主体的联合执法队伍武艺中药材市场衣周边经营门店的专项整治工作,了整治通告,对市场内的药材经营户重新登记,组织360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上岗业务培训,对165户经营户核发了《重庆中药材市场准入证》,建立了《违法违规记录》,药监分局在市场内设立办公室,加大了监管力度。取消了市场周边21户经营药品的资格,对3家医疗器械、24家保健食品经营门店加强了监督检查,严查超范围经营药品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共取缔非法经营户3户,查处违法违规经营44起,没收违规经营和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性保健用品488种,价值11万元;查封无证经营的药品库房7个,货值130余万元。经国家药监局XX年抽检,其抽检药材品种合格率由4.9%上升到67.5%,超范围经营中西成药得到有效遏制;95%的药材使用了物价局统一标价签,从业人员佩证上岗,经营秩序有所
好转。
(五)开展市场税收专项检查,强化税收征管
市国税、地税机关按照[XX]15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XX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全市国税系统对在集贸市场的经营户办理国税登记的有133934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116754户,实行建帐征收的9865户。对109279户进入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进行了税收检查,发现有问题户13101户,查补税款1672.94万元,加收滞纳金28.34万元,罚款163.28万元,调整双定户29198户。全市地税系统将年纳税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集贸市场所有经营户、以批发为主的批发市场所有经营户、其他集贸市场中的经营大户列入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检查:一是双定户实际经营额超过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20%不主动申报的;二是建帐业户设置虚假帐户、帐实不符、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的;三是应建帐业户不按规定建帐的;四是发票使用违反管理规定的;五是未办理税务登记,没有纳入税务管理的。通过两个多月的清理检查,共清理出漏征漏管户12684余户,补税及滞纳金罚款共693万余元。同时,还从五个方面加强税收征管力度:一是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国税、地税统一行动,形成合力;二是全面调整定额,调整定额户79238户,平均提高业户税负水平20.81%;三是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四是坚持查帐征收,积极推进业户建帐工作,对5688户纳税进行了建帐整治;五是大力推行“银税一体化”,对实行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通过银行划转税款,既为11万余个体工商户提供了便利,简化了办税程序,也保证了税务机关重点稽查的实现,加大了对偷逃税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开展市场治安整治,净化市场治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
我市公安机关对纳入管理的1412个集贸市场,建立了756个市场治安室(警务室),朝天门等大型批发市场设置了治安派出所,全市共有市场治安工作人员6744人,其中公安民警1034名,工商干部1782人,联防队员1385人,保安1167人,市场治安员1376人,为强化市场治安管理奠定了基础。全市公安机关积极与工商、税务、质检、卫生等部门协调配合,联合行动,认真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坑蒙拐骗、偷盗扒窃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具有黑社会性质的“肉霸”、“菜霸”、“鱼霸”等违法分子依法惩处,共查处欺行霸市案件158件,处理捣毁“菜霸”、“肉霸”、“鱼霸”团伙42个,“市霸”人员158人;截至8月底止,共破获发生在集贸市场及周边的刑事案件166
2件,破案1170件,破案率为70%;查处治安案件2958件,调解治安纠纷9898件,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6887人,其中逮捕482人,刑事拘留698人,治安拘留3195人,警告787人,罚款1689人,为群众和经营客商挽回经济损失269万余元。在对全国重点市场观音桥农贸市场的治安整治行动中,捉获违法犯罪人员19人,其中逮捕6人,刑事拘留1人,治安拘留4人。尤其是一举捣毁了以谢靖为首的6人牛油垄断经营团伙,查清了他们欺行霸市、敲诈勒索、行凶斗殴的犯罪事实,并将其逮捕法办之后,对违法犯罪分子震慑极大,该市场内的治安问题迅速得到有效遏制,刑事案件较整顿前下降了68.9%。经过整治,86%的经营户认为市场治安秩序有了明显好转,群众对市场治安的满意率在90%以上。北碚区公安分局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摧毁了以王兴强为首的8人地恶团伙。该团伙以武力为后盾,在北碚城区开屠宰场强买强卖,垄断生猪屠宰和销售,经营户因拒绝在其开设的屠宰场买肉而多次被殴打至伤,严重扰乱了肉食品市场秩序。王兴强等6人因强迫经营罪被刑事拘留之后,使北碚城区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在专项整治中,全市公安机关在加强市场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的同时,协同工商、文化、出版等部门,清理美容美发、书摊、电子游戏室、网吧等经营场所18407个,收缴黄色等非法出版物品49683件。为了切实抓好市场治安防范工作,本着边整整治边建章立制的精神,修改制定了《市场治安(警务)室工作职责》、《值班巡逻制度》、《安全防范措施》、《消防人员岗位职责》、《按处警规定》,使市场治安管理有章可循。督促有条件的大型集贸市场中的重点部位增设电视监控设备,组织市场保安人员、城市低保巡逻队员加强对市场及周边的巡逻防范。根据市场发案特点和市场货运流量,及时调整力量加强巡逻,捉拿偷盗、扒窃、敲诈勒索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加强防火安全,做到“打、防、管、控”并举,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促进了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三、制定的措施及建章立制情况
(一)为了保证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达到国务院提出的预期目标,切实取得成效,我市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分类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市)分别不同地区、不同市场存在的不同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对全市确定的10个重点市场和各区县确定的216个重点市场,重点抓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依法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制度不完善、消防安全不合格、管理跟不上的市场,重点抓规范;注重对经营户的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整改。坚持打击与防范、整顿与规范相结合,边查处边整改,加强日常管理,建立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2.开展大规模的全市集中统一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四月份和五月份已分别组
织了一次集中统一行动,以及食品卫生检查和药品市场、中药材市场专项整治的集中统一行动和联合执法,收到明显效果。
3.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整治期间组织检查组,采取抽查、明察暗访、行评代表评议等形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3月底4月初,市工商局由七位领导率领7个督查组分片到40个区县(自治县、市)检查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9月2日至4日,市工商局组织2个督查组分别对10个重点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市级有关部门也分别组织了督查活动。
4.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市场有线广播,广泛宣传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意义、成效,查处的典型案件,使广大人民群众、经营者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以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5.强化政府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地方政府负责,工商牵头,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切实负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全市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的整治方案,根据各自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务求实效。市、区县有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或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专项整治情况和信息。如国务院七部委检查组来渝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和这次全市专项督查工作,各部门都能及时将工作情况向市工商局整顿办报送,便于整理全市综合材料。
6.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专项整治中加大了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了案件指导、督办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线索,坚决查处影响恶劣、违法性质严重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在专项整治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查处执法腐败行为。
(二)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整顿促规范,边查处边规范,不断强化对集贸市场的监管。在全市集贸市场中,普遍建立和完善了以下监管制度:
1.市场准入制度。根据《重庆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市场(包括招商商场)须经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工商分(县)局登记注册后方可开业。进入市场的商品经营者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工商所按经济区域建立计算机管理的“经济户口”;坚决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
2.完善和推进市场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局所两级市场巡查制度,工商所按经济区域建立若干巡查组,分(县)局巡查队与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结合,不定期地对各工商所和重点市场巡查。
3.农贸市场普
遍建立肉食品、粮食进销台帐制度和食品卫生监督员派驻制。猪、牛、羊肉销售必须有“两章一证”,否则不准入市;对进货及销售情况建立每日记帐的台帐制度。在有条件的综合集贸市场和大型批发市场由卫生局实施卫生监督员派驻制。
4.先行赔偿制度。消费者买到注水肉、病死肉或短斤少两,可在“市场监督岗”向管理人员投诉,市场开办者实行先行补偿或退赔,再由工商所依法对业户进行处理。这项制度已纳入全市工商企业信用工程,在有条件的专业市场中推广开来。
5.建立市场预警制度。对违规市场由区(县)局挂黄牌警告,并登记备案。
6.建立商品销售索证制度。商品交易市场普遍推广使用了“商品信誉卡”或销售凭证(购货单),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可在规定时间内退换,大正商场、港渝广场等市场向消费者公开承诺:“买到假货包退赔”以加强信用监管。
7.不良经营行为警示制。对集贸市场经营户违法违章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建立《违章违法案件登记簿》,记入经济户口档案;对违规者黄牌警告,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经销假冒伪劣食品者予以重处。按照市政府“食品卫生一次违规,终身出局”的要求,市整顿办、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由市政府以规范性文件后执行。
8.建立市场业主自律管理制度。各区县(自治县、市)根据各自实际认真学习、推广了渝中区在市场业主中建立“商品交易市场协会”的经验,合川市、江津市等地区陆续成立了“商品交易市场协会”或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了市场业主自律管理的作用。
9.经营户责任书制度。工商所与市场经营户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将经营户应履行的义务,享有的权利、销售的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承诺及违规责任等逐项列明,双方签字,并存入“经济户口”档案。
10.建立和完善市场商品质量监测和市场食品污染物监测制。由市质监局不定期地对进入市场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查结果在媒体上公告。由市卫生监督所对集贸市场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畜禽肉中兽药、抗生素、有害添加剂残留及调味品、大米等渗入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情况定期公告,以引导消费。
第一章机构管理
第一条市政府成立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规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园区办),设在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各确定一名副县级领导任副主任,负责现代农业园区日常管理工作。园区办工作人员从农业系统抽调。
第二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园区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意见,统筹领导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工作;
(二)研究审定推进园区建设的政策意见;
(三)负责审定园区建设总体规划;
(四)负责审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五)负责协调成员单位,落实市级建设资金;
(六)加强园区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协调解决园区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园区办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关于园区建设的意见和决定,提出园区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三)负责组建园区技术专家组;
(四)负责市级园区的认定;
(五)负责组织园区实施方案审定和批复;
(六)负责园区项目检查、考评、验收;
(七)负责园区信息宣传和工作交流;
(八)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条园区技术专家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园区技术工作方案;
(二)负责推荐园区生产主导产品、主推技术建议计划;
(三)负责园区规划、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各级园区技术指导工作;
(五)负责对全市园区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六)参与园区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第五条县区政府是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的责任主体。县区政府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县区现代农业园区的建设规划发展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县区要积极开展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工作,今后申报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应先取得县级农业园区资格,申报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应具有市级农业园区资格。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申报条件
(一)园区要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规模,相对集中连片,平川六县区园区规划面积要达到2000亩以上,山区县要达到1000亩以上;
(二)产业集中度高,重点产业占比达到60%以上;
(三)实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利用,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产品生产环境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主导农产品达到无公害要求;
(四)生产组织方式先进,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形式的现代农业产业化格局;
(五)支撑服务体系健全,技术服务、金融服务、农资供应、产品销售网络配套、功能到位;
(六)产业体系较为完善,具有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服务网络;
(七)园区建设主题明确,必须是以生产、加工、销售或技术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经营主体。
第八条评审和认定程序
(一)园区办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县区上报的规划方案进行初审,通过专家评审、质询论证、量化考核、公示认定,依据结果提出园区认定建设名单,申请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下达认定文件,并以市政府名义授予“市现代农业园区”称号;
(二)已认定的园区按照要求编制实施方案;
(三)园区办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和批复。
第三章建设标准
第九条总体目标:通过集聚土地、资金、技术、人才要求,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农业发展方式、经营方式转变,把现代农业园区率先建设成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现代农业的样板区,理念超前、装备完善、科技先进、经营创新的现代农业发展的先行区,为全市现代农业建设探索新思路、新模式和新经验,辐射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物质装备先进、科技支撑有力、经济效益显著、园区环境优美的现代农业区域板块,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第十条建设标准
(一)园区内水、电、路、绿化、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产业服务体系配套完善,组织生产方式科学先进;
(二)实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利用。畜禽粪便无害化达到一定要求,无污染,环境优美;
(三)加快土地流转实现园区土地规模经营,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比较完善,实现生产与市场对接,农产品生产与精深加工配套;
(四)进入园区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现代企业的运营方式、营销理念来进行运营管理,年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主导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对区域经济带动能力强;
(五)园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农民平均水平。
第四章资金监管
第十一条园区建设资金来源
(一)市政府安排的园区建设专项资金;
(二)市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园区建设资金;
(三)各县区财政配套和整合用于园区建设的资金;
(四)入园企业及农户自筹资金;
(五)其他资金。
第十二条市级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设施农业建设,新型农业产业培育,农业发展先进典型模式推广提升,种、养业两种体系建设,现代农业物质装备,现代农业支撑产业体系建设等。
第十三条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建设的项目,按照中央和省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园区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积极推行和完善项目资金报账制度。
第十五条园区经市级认定后,先拨付80%的专项资金,市级验收合格后再拨付20%专项资金。项目完成后,要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六条市级部门整合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按照所属行业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五章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现代农业园区内企业建设产业基地,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租赁、转包、入股、互换等形式流转土地、林地。各县区要建立不少于500万元的土地、林地流转风险基金,并制定其管理使用办法。
第十八条对企业在园区的农产品加工用地、批发和专业市场用地等,在审批上优先安排,对不搞永久性建筑,不改变土地权属的,均视为农业用地,免办农用地转用手续,免交新增建设用地有价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耕地占用税。
第十九条进入园区的企业享受“三优先”政策,即优先享受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优先享受市级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优先申报中省农业项目。
第二十条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对认定的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给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在县级平面上,要统筹捆绑农业综合开发、交通、水利、林业、扶贫开发、财政支农、农业产业化等项目资金,集中安排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第二十二条积极帮助农业园区企业申报中、省、市级龙头企业,争取专项资金扶持。
第二十三条金融部门重点支持农业园区企业发展,放宽担保、抵押条件,降低门槛,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符合扶贫贷款条件的企业积极发放扶贫贷款。
第二十四条对在农业园区新建产业基地或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享受信贷资金贴息政策,贴息资金从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中安排。
第二十五条凡进入园区企业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奖励资金从市、县现代农业园区专项资金中安排。
第六章考核验收
第二十六条经市级认定的现代农业园区,必须进行定期考核与验收,市园区办依据实施方案对全市园区的建设实行年度考核,园区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后,园区办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考核验收采取书面考核与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为:
(一)各园区每半年向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提交园区建设情况报告,年终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二)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对各园区上报的年度总结材料进行考评。每年末将本县区园区建设情况及考评结果上报市园区办;
(三)市园区办在县区考核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园区进行重点抽查和综合考评,确定各园区年度考评结果,并定期全市园区建设情况通报。
第二十七条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为园区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档案管理情况、运行管理情况和效益情况。
第二十八条园区建设验收工作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进行。先由园区建设单位自验,合格后报县级管理部门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市级验收。省上认定和命名的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检查、考核、验收按照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窗口单位机关效能建设的调查与建议窗口单位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地位特殊,与解决“事难办”等6个重点问题关系直接。如何加强各级窗口单位的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带着这个问题,我们省效能办组织人员于5月中下旬,到杭州、温州、绍兴等地和省直部分单位进行了调研,走访了有关窗口单位,实地察看了市、县、乡(镇)等集中办事大厅和便民服务中心,召开了8个由不同类型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了解窗口单位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中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初步成效,听取各方面对窗口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全省其他部分市、县窗口单位的情况也作了一些了解。
一、窗口单位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主要做法及初步成效窗口单位一般是指执行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业务、直接展示机关形象的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窗口单位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其机关效能建设开展得如何,直接影响到效能建设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各地从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一开始,就把完善窗口单位服务作为重点来抓,强化窗口单位的服务功能,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主要做法:
1、普遍建立行政服务中心。这项工作我省起步较早,声势和影响较大。目前全省11个市、87个县(市区)已建立了各具特色的行政服务中心或集中办事大厅,有的是以经济审批项目为内容的审批服务中心,有的是涉及群众利益和事务的综合性行政服务中心,还有分设于各部门的专业性办事大厅。如湖州市共28家政府组成部门中,有19家部门进驻到湖州市审批办证中心。杭州市投资项目集中办事中心有进驻部门15家,另有34家政府组成部门分别建立了专业性的办事大厅(窗口)。省直各厅局重点加强了专业办事大厅建设,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工商局和省外经贸系统等还启动了网上审批工程。在做法上,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普遍实行“一门受理、窗口办理、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等比较规范的运作机制,降低行政成本,方便群众办事,实现了依法行政与提高办事效率的有机结合。如省工商局在全省工商系统积极推行“一字工作法”,即:窗口一站式、示范一文本、告知一口清、办事一周结、投诉一拨灵、一审一核制、一事一公示、一月一讲评。杭州市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推出“五大公开、六制办理、七件管理”的运行机制,即推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材料申报、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全面公开;实行即办事项直接办理制、一般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特急事项特别办理制;对即办件、退回件、补办件、承诺件、联办件、特办件、上报件分门别类落实管理办法。推行这项运行机制以来,共受理服务事项4839件,已办结4657件,办结率为98.37%。该区中泰乡经济发展办公室的同志反映,他们3月下旬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一项中外合资项目时,仅花了1个小时就拿到了区外经局、经济发展局联合签发的项目建议书,这在以前至少需要2-3天的时间。
2、建立完善办事服务制度。制度化、规范化是提高窗口部门效能建设的基础。各地的窗口单位从企业和群众的需要入手,制订和推出了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办结公告制、AB岗制、否定报备制、并联审批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改进办事流程,缩短办事周期,增加工作透明度,切实解决事难办的问题。杭州市工商局推出导办服务制、接待礼仪制和服务对象评议制,切实降低了投诉率、复议率和诉讼率。衢州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三破三立”,对一些不利于效能建设、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制度进行清理,对一些不健全的制度进行了完善。绍兴市推广“一审一核制”,实行“告知承诺制”,建立“一站式”收费制,有效转变了机关作风,提高了服务质量,树立了机关干部务实、创新、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
3、实行全程服务。许多窗口单位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全程服务窗口,有专人按职能代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避免了群众来回奔波。如海盐县在各镇建立为民办事受理室,受理室突出经济发展和便民服务两条工作主线,对相关事项实行全程,积极推进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淳安县针对交通不便、群众居住分散,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来县城办事比较困难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全县范围内的乡镇行政审批员队伍,为乡镇和群众办事提供全程服务。据统计,杭州市共有乡镇员732名,村员2504名。工作中实行“一窗受理、内部运作、上下联动、全程服务”的模式,体现了让群众办事“少跑一趟路、少进一扇门、少找一个人”的理念,赢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拉近了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距离,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4、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对基本建设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和个体工商户、企业登记等涉及2个或者2个以上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实行并联审批,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流程,进一步理顺各个审批环节和平台。我省杭州、绍兴、湖州、嘉兴等市的窗口单位率先实行了网上并联审批办法,明确了各窗口单位的审批范围、操作流程、协调运作和责任追究等事项,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杭州市工商系统实行企业(个体)注册网上前置并联审批,实现工商部门与相关前置证照办理部门链接为一体的新型审批系统,具备了“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反馈、证照公告、数据共享、实时统计、在线监督”等功能,使服务对象办理审批足不出户,省时省力,透明度高,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廉政建设。
5、加强对中心的内部管理和监督。许多窗口单位和行政服务中心通过内部考核、外部评议和制度约束,建立专人监督、自我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来规范窗口行为。绍兴市便民服务中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先后制订、完善了《绍兴市便民服务中心考核细则》等五大类10多个制度。杭州市工商局开展了亲情服务用语征集活动,要求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按自己的工作岗位想一句格言警句,并进行评选,通过这一活动来统一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湖州、丽水等地在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开展争创“群众最满意的窗口”、争做“群众最满意的工作人员”等星级服务竞赛活动,将窗口效能建设纳入月度考核的内容,每月实行百分定量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评出服务优胜窗口和服务优胜个人。温州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制订了《窗口服务考核评比细则》,分为七大类,按百分制进行考评,使量化打分考评结果更加合理、公平,促进了窗口单位的效能建设。
6、拓展服务内涵和方式。不少窗口单位在机关效能建设中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按照提速、提质、提效的要求,拓展服务方式,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服务措施和便民活动。如,杭州市一些窗口单位开展了亲情服务、延时服务和延伸服务,在提升窗口形象上狠下功夫。杭州市工商系统开展“办事窗口细节服务”活动。各级注册大厅推广亲情用语,对平时的用语习惯进行反省,细查不够礼貌的用语、易引起误解的用语,一一收集编成服务忌语,下发各注册厅工作人员作为警示。各分局的办事大厅编写了细化的操作指南,并在红盾网上向社会公布,细化了政务公开,方便公众了解工商办照方面的详细规定和有关流程,还专门聘请了企业工商联络员,加强与招商引资机构的工作联系,将服务面向社会,向窗口外延伸。杭州市房管局办证中心和市房改办实行365天无休日和午休轮流值班工作制度,方便群众办事。绍兴市国税局以纳税人为中心,不断优化服务质量。该局引入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从观念上和制度上确保以增强纳税人满意度为主要目标的行政运作机制。衢州市开辟了绿色通道、爱心通道,找上门、到基层、下社区开展延伸服务,并积极推行预约服务、节假日现场服务等,以适应群众和经济主体不断提升的服务要求。
二、窗口单位效能建设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1、行政服务中心的机构和职能定位不够明确。我省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是政府管理模式创新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探索,但中心的建设和职能定位还缺乏法律、法规的确认和保障。中心对窗口人员和部门的监管缺乏刚性的约束机制。各地中心的名称也不统一,有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7种不同名称。机构级别和人员编制也不统一。
2、少数部门认识不到位,对窗口授权不够充分。有的部门存在寻租情结,认为减少审批事项、精简审批程序会削弱部门权威,损害部门利益。有的审批项目应进未进,有的存在肢解审批事项、进“瘦”留“肥”等现象,导致办事中心成了“第二收发室”和投递站。版权所有
3、审批环节仍比较多,服务对象办事比较繁琐。据某市投资项目集中办事中心问卷调查统计,有80%的投资者认为,目前项目审批方面的主要问题是“审批环节多”。不少服务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相对滞后,部门与设在中心的窗口之间没有实行联网,影响了办事效率。4、部门职能交叉比较多,造成一些审批事项不能统一办理,主办部门(处室)与协办部门(处室)的责任落实与协调不够,存在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增加了服务对象的办理难度。5、部分窗口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业务不够熟练。窗口部门直接面对群众,工作比较繁琐,业务要求比较高,工作压力大,造成一些工作人员不太安心窗口工作,人员流动频繁;有的工作人员掌握的业务不够系统、全面,工作不够细心,出差错的现象时有发生,服务对象意见比较大。
6、少数省级综合经济部门没有设立办事窗口,基层单位办理一些审批事项要一个一个业务处室跑,很不方便,办事透明度不高、容易产生暗箱操作等现象。
三、对进一步搞好窗口单位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建议
1、着力规范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和集中办事大厅的建设。要把抓好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作为整合窗口资源、提高窗口单位机关效能的有效载体。在认识上解决思想失意、权力失落、利益失衡的问题,在制度上应尽早出台《浙江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做到有章可循。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或办事大厅的规范化建设,坚持“能进则进,进彻底、彻底进”的原则,规定凡是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尽可能进中心运作,不搞“截流”、“回流”、“分流”。各职能单位对中心的办事窗口要充分授权,对即办件授予即办权,承诺件授予督办权,联办件授予协调权,上报件授予初审权,退办件授予把关权,补办件授予核实权等,确保中心窗口能办事、真办事、办成事。省和市两级部门中没有进中心办公的窗口单位,也要在本部门建立规范的办事大厅或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整合部门内部的审批权限,实行一窗式服务,做到审批事项同一窗口进,同一窗口出,方便群众办事。省、市、县各级都要抓紧建设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积极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纳入统一平台。2、在完善服务上要做好减、并、串、集的文章。这是加强窗口单位效能建设的核心内容。一是“减”字,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做好清理和修订政策法规文件的工作,大力推进第三轮、第四轮审改,进一步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审批行为。二是“并”字,对依法由两个以上窗口单位分别实施的审批事项,积极推行并联审批,要研究制定主办、协办部门和主办、协办处室的工作细则,便于下面操作和参照执行。三是“串”字,探索构建省、市、县审批的“快车道”,建立乡镇(街道)及村级审批代办点,形成上下联通的办事服务体系。四是“集”字,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各类年审年检事项多、收费乱、时间长、提供重复材料等问题,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和清理,探索开展集中年审年检。
3、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这是提高窗口单位机关效能的重要条件。各级特别是省里,要建设技术支撑平台,推行电子政务,实行网上审批的上下联动、信息互享,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和审批所需的格式文本,构建新型的公开、透明、快捷办事平台。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对项目审批、办证审照、批钱批物以及执法处罚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加透明度。
进入第三季度,在市办事处和联社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办事处会计主管委派制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和金融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行使管理与监督职能,以贯彻落实市办事处及联社的各项工作为目标,强化管理,抓落实,规范财务核算,完善费用管理,努力实现全社财务状况的根本好转,同时并积极做好了当前农信社改革有关测算资料的上报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就第三季度主要工作述职如下:
一、强化管理,狠抓落实
1、强内控,抓管理。根据年初工作意见,于8月份与保卫科到碑廓信用社进行内部管理规范试点,首先制定了内部管理规范试点实施方案及相关内部管理考核办法,成立规范试点领导小组,安排具体工作,试点方案中规范了内勤15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以及安全保卫11个制度规定,对内部管理制定了详细的制度规定,为管理水平的提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提高营业厅环境建设及安全保卫设施方面的管理规范情况,先后到日照、黄岛等外地参观学习。其次、搞好内部检查,一是对碑廓信用社在前期股金规范
中出现的错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内查外核,二是与保卫科配合搞好对代办站检查,采取抽查、夜间查的方法,重点对各社代办站的库款、凭证及安全方面进行一次检查。
2、开展达标规范活动。为了继续提高柜台帐款核算质量,提高营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开展优质文明服务,加强日常管理和安全保卫力度,制定出台了“岚山联社会计出纳、安全保卫达标规范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达标规范活动。本次活动计划从6月21日起至9月30日止,活动范围共分会计基本规定、现金管理、文明优质服务、安全保卫四个部分,保障各项业务在一个稳健安全的环境中快速健康发展。
3、加强会计检查辅导工作。一是强化了会计检查辅导工作,搞好了对全社内勤人员的管理与考核。三季度对全辖营业网点进行了库款等专项会计检查辅导,通过检查情况看,各社基本能按照会出基本制度的要求办理各项业务,库款核对相符,无重大责任事故,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对存在问题按照内部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了严格处罚,切实做到了检查辅导、查纠并重的效果。二是搞好了会出检查辅导及现金考核。于8月上中旬搞好对各社、部营业机构网点今年以来的会出工作质量和各营业网点的库存限额进行了考核工作。本次辅导检查根据“山东省会出辅导
检查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进行,通过检查情况看各营业网点仍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这样那样的违规违纪和超库存限额问题,针对辅导检查存在的问题对各社部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对超库存限额的营业网点对超额部分按照同业往来利率进行处罚,此项工作于本月16号完成。
4、强化对会计主管的管理和监督。为加强对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之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根据联社会计主管委派制管理办法要求,对各项会计法规及管理制度、办法进行了检查。如:财务管理实施、委派主管会计工资考核、会计工作质量、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结算管理办法、会计挡案管理办法等,联社成立了会计工作检查监督小组。每月对委派会计的各项工作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者通报批评,确保了各项基本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各项会计财务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由于狠抓了委派会计工作的管理,受派会计的责任心明显增强,会计职能作用发挥明显,联社对在上半年开展内部管理综合检查时发现,全处农村信用社会计工作质量较以前得以明显提高。
5、组织开展对人民币的宣传工作。一是按市人行安排,7月份进行人民币的宣传,各营业网点全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达到预期目的。二是按央行反洗钱局的安排,对20xx年至今的现金及转帐的大额资金对行了及时的统计上报。
6、做好协调关系。于7月份陪同岚山国税局对碑廓、虎山、岚山、营业部的20xx年度所得税汇算情况进行检查,由于工作到位,本次检查没有出现其他任何问题。
二、加强学习,提高质量
为了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平时加强了对会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思想道德水准、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素质,以最佳业务水平为分支机构提供会计服务。同时,分支机构对联社委派主管会计的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这就要求对具备会计专业资格、具有会计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经过专门培训、责任心强的一大批专业人员不断更新知识,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进而有效地推进高素质的会计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信用社会计管理水平。
1、实行定期例会制度。于每月、季组织召开会计主管员专题会议,主要一是对上级行社转发的有关文件及制度规定进行了全面学习,特别是对今年联社制定出台的有关管理办法进行了专题学习和讨论,二是对委派会计工作进行专题汇报,三是会议布置近期工作,进一步明确思想,统一认识,为做好各项制度的贯彻和落实,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考核。
一是加强了对新招大学生专业理论、技术考核。根据年初制定<岚山联社会出人员学业务、练技术达标考核办法>要求,于8月12日组织有关科室人员,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XX年第二季度新招大学生业务理论、技术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发现成绩太不理想,业务技术普遍较差,达标率较低,联社对考核情况下发了通报,对不达标人员按规定进行了处罚,以保证了技术练兵活动的顺利开展和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是搞好知识宣讲工作。根据联社巡回知识讲座安排,搞好了对各社、部财务部分的知识宣讲,三季度重点学习了农村信用社会计结算、储蓄、计算机管理与操作等专业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员工的业务素质和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加强经营核算,提高经营效益
1、搞好财务指标的测算工作。根据市办事处XX年财务指标计划,三季度重点对全辖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详细测算,并拟定了《XX年度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及XX年度各项经营目标计划。为实现我社今年全部盈余打下了良好基础。
2、搞好专项央行票据发行的申请上报工作。一是于7月初准备好了票据发行上报的有关文件及测算数据等报告资料;二是于7月19日至23日利用1个星期的时间到市人民人行搞好增资扩股情况报告、专项央
行票据申请的上报及有关报表资料的审核;三是陪同市人行来岚山对增资扩股真实性情况的审核;四是于8月初陪同市人行人员到济南大区行搞好专项央行票据申请上报资料的审核。此项工作接近二个星期的时间,经过不懈的努力,申请上报票据发行的有关材料都较好地顺利通过了各级人民银行、银监局的审核,达到了一次申请成功。并于9月3号拿到专项票据的发行承诺书协议书,现已正式入账,拿到的票据全部置换了呆账贷款,置换后使不良贷款较20xx年占比下降幅度81.83%;不良占比达到6.91%。资本充足率达到5.44%,这样我社二项指标都达到规定要求,连续保持4个季度,到明年第三季度就能提前兑付票据,较好地完成了本次工作任务,切实做到了一次申请成功发行。
3、认真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根据省、市的通知要求,我们积极搞好了省联社关于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核实信用社财务、资产状况的统计上报工作。本次调查共计10个表格,时间紧、工作量大,我们加班加点,于8月底前圆满完成并及时上报。
4、积极做好有关上报资料及统计报表。一是于8月中旬积极搞好市办事处交办的上报资料及相关统计报表,①增资扩股及降低不良贷款情况表,②省联社改革会议要求上报的股金分红情况表,组织形
式改革情况表等资料和报表。二是根据市办事处通知要求,搞好了经营情况预测分析重点是:①止XX年8月底各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②止8月财务收支情况分析,③预计今年财务收支实现情况,④预计今年经营指标完成情况,⑤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5、加强财务核算,规范财务收支。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配比核算原则,在第三季度制定了计算正常贷款应收利息实施方案及计算工具表,实行由原年末结息改按季结息的办法。并于9月23日组织召开了各社会计主管员会议,进行学习领会,布置计算今年1-9月份各项正常贷款计算应收利息,并纳入当期损益核算。
四、加强财纪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会计委派制实施以后,会计的监督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出来,从源头上控制了违规开支行为。同时根据联社制定的营业费用管理办法,加强了费用管理,严格把关,从严控制费用支出,从而有效杜绝了费用超支和花钱大手大脚的现象。通过加强对费用管理和严格把关,至9月未全社列支费用总额5xx万元,无不合规定列支费用单据,费用开支符合规定要求,保证了业务正常费用的开支,公用费用支出也得到了有效控制,营业费用的管理运行良好。1-9月份全处信用社均能够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比例管理费用,无一超列费用现象,同时共制止违规及不规范费用开支189笔,金额23万元,为全社扭亏为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到9月底,全社营业费用同比多支223万元,综合费用率同比降低17.98个百分点,费用总量控制在计划以内。
五、各项业务经营稳健快速发展
为全面提速XX年全社经营目标,进一步完善经营机制,努力提高经营效益。一是从年初开始对今年的财务指标进行详细了解和测算,为确定今年全社各项经营目标计划做好准备。二是按月、季搞好了财务收支活动分析,及时给领导提供数据,以便正确决策。三是加强对非盈利性资金管理。按照<联社制定非盈利性资金考核办法>,及时对各营业机构网点的库存、备用金进行考核,以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努力压缩不生息资金占用,提高资金收益率。从而使经营状况大有好转。全社出现了“两确保”、“两转变”的喜人局面。“两确保”即确保了安全经营无事故,确保了全辖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两转变”即会计类型实现了由核算型会计向管理型会计转变,经营效益实现了由全社整体亏损向整体盈余转变。到9月底,实现各项收入2449万元,其中利息收入21xx万元,同比增加1582万元,收息率同比提高了3.37个百分点;各项支出1670万元,其中费用支出5xx万元,同比增加223万元,费用率同比下降17.98个百分点。全辖四社一部全部盈余,盈余额779万元,同比减亏1344万元,盈余面100%,经营效益创历史最好水平。
综观第三季度工作,按照市办事处会计委派工作的具体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有效地解决了会出人员的岗位职责,强化了内部管理规范工作,使全辖的会出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会出工作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岗位职责发挥的不够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意识还不够强,存有办事效率不高、工作措施不到位等现象。二是在贯彻落实制度执行上不够认真,监督管理跟不上,存在抓制度落实的力度不够。三是会出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未能从根本得到提高,学业务、练技术积极性未能真正充分发挥起来。针对以上问题,本人在下步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和完善,按照市办事处领导要求及委派会计主管的职权范围,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市办事处及联社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以上个人工作述职,如有不妥当之处,恳请市办事处领导给予批评,并加以监督。
述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XX会计主管年终述职报告(二)
20xx年受市行委派我到工人路支行从事会计暨合规主管工作,上岗以来本人带领工人路支行全体会计职员,加强内控核算,进行内部风险排查,展开员工培训,做好柜面服务工作,工作中坚持核算、服务和营销的有机结合,将市行有关制度扎实落到实处,力保支行前台工作运行有序。现将在工人路支行的工作总结以下:
一 会计工作质量
1 :根据会计结算部的同一要求,坚持逐日、每周、每旬、每个月、
半年的检查工作,依照检查计划和市行的检查要求,认真履行会计基础规范常规检查职责,做好内控自查,对支行的重要物品管理、印章管理、查库情况、录音电话管理、会计档案管理、单位账户资料、个人开消户资料、查询查复、挂失业务、网银业务、托收业务、***收缴、各类资料打印情况、个人存款证明、询证函、单位资信证明、业务、信贷资金流向、理财业务、大额款项支付核实制度执行、反洗钱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梳理,对检查出的题目果断予以整改,催促柜员养成良好的柜面操纵习惯。
2 :进步会计核算质量。现前台柜面共有柜员11名,3人上岗不到一年,其中柜员**6月底刚刚上岗,对公柜员**由于调岗也是2月底刚刚从事对公业务。在工作中我采取前期由老柜员帮新柜员看票,后期业务较熟习后,新柜员之间相互看票,这样不但下降了过失率,同时也从他人的传票中学习到了新业务。在二季度核算中有8名柜员过失为0,大进步了柜员的核算质量,保障支行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 员工管理及培训
1 :在7月末,对公会计柜员**调至滨海东路支行,柜员**由南京路支行调到我行,柜员**由储蓄柜员调岗到会计柜台。一系列的调剂对柜员的心理影响较大,情绪波动不稳定。针对这类情况,我及时与柜员逐一进行沟通,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柜员已能熟练把握所在岗位的技能,实现了业务的安稳过渡。
2 :由于整体柜员从业时间不长,他们的操纵风险意识较淡薄,我利用市行财会部举行柜面合规操纵比赛之机,结合合规执行年活动,利用班前晨会和每周例会带领柜员采用领讲、讨论、发问等多种情势学习省市行制定的各项会计结算制度,会计风险管理及相干操纵流程要求,并重点学习《***********市行柜面操纵风险管理工作指引》和柜面操纵风险题库等内容,对员工进行了操纵风险防范的宣贯,使柜员的操纵风险意识有了一个较大的进步,在20xx年*季度****市行柜面合规操纵比赛中支行获得了三等奖的好成绩。
3:在业务培训方面,我积极组织前台柜员展开业务知识学习,在内部举行业务练兵活动,积极调动大家的主观能动性。二季度学习任务较重,会计证考试,反***考试及三季度理论知识考试,二季度我行新增两名柜员获得会计证,一位柜员获得反假资历证,并且经过我与支行柜员的共同努力,在二季度理论考试中支行获得第一位的好成线。
三、反洗钱工作
1 加强反洗钱内控管理。从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尽职调查、数据的上报质量、客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培训制度及宣传各个方面进行严格要求。
2 指定专人负责个人开户资料的保管整理工作,按时将个人批量开户风险等级评订单独专夹保管,作为反洗钱资料。做好临时身份证及行将到期身份证管理,编制临时身份证及行将到期身份证表格,及时联系客户,完善后续手续。
3向市行反洗钱工作办公室报送20xx年二季度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报告和非现场监管分析报告,二季度辨认对公新客户57家,对私新客户3579户。
四、其他主要工作
1 补充制定工人路支行前台业务柜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2 按时正确报送市行各项报表
3 配合会计部进行二季度会计检查,及时上报整改报告
4 组织召开支行季度风险分析会议并上报风险分析报告
5 配合市行各管理部分进行检查存在的题目:
首先是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进步,要转换视角,以一个基层管理职员的角度看待题目和解决题目;再者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的进步,会计暨合规主管需要把握更加全面更加细致的业务知识。
这些都需要我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学、多问、多总结,认真加以改进和完善,依照市行要求及委派会计主管的职权范围,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分支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下一步工作计划:
1 进一步梳理、规范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为支行会计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2 按时做好会计主管平常检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题目要做到早发现、早整改。
3 加能人员管理,继续加强柜员培训,结合总市行各项规章制度、操纵流程等对柜员展开会计基础培训,进一步进步柜员的工作效力和业务素养,积极其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4 加强柜员的道德风险警示教育,使每位柜员都紧绷风险这根弦,时刻不松懈,杜尽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