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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防汛工作总结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2-27 1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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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防汛工作总结

第1篇

一、200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矿业权管理工作情况

1、探矿权管理

对我县1宗探矿权申请(省地质调查院申请的俞村乡凹子山钨钼多金属预查)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将审查情况书面上报市国土局和省国土资源厅。

2、采矿权管理

上半年以来,我股室共受理采矿权申请10件,其中申请采矿登记1件,延续采矿登记3件,变更采矿登记6件。收取采矿权价款44.954万元,采矿权使用费3800元。组织矿山企业填报2005年度采矿权人年度报告及检查表,做好2005年度采矿许可证年检准备工作。

(二)整顿和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1、根据省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国土资[2005]171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旌国土资[2005]99号)下发至各乡镇土管所,成立了组织机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地矿股、执法监察股为成员单位,认真开展了“三查”工作。并于去年底将“三查”工作情况上报市局。

2、制定了《旌德县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实施,同时制定了我县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对有关矿山进行了资源整合:去年12月对版书乡龙川石英矿进行了资源整合,组建了龙川矿业有限公司;今年3月将炮台桥普通石料矿区三家采石场整合为一家;凤形山萤石矿区内的清正西岭萤石矿,5月份由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协商后予以兼并,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3、经县政府研究,成立了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组(政办秘[2005]56号),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商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单位确定了整规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各项工作。

4、4月份与执法监察股一同到白地镇庄坞石煤矿就庄坞村民组集体一事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将答复意见送交村民组长。

5、6月份对蔡家桥镇三合村无证开采花岗岩石料进行了调查处理;对黄山旌德天然矿泉水厂私下非法转让违法行为,下发通知限期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对清正萤石矿新义一矿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已通知公安、安监部门停止供应火工品,并进行查处。迎接了市整规办对我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检查。

6、为做好我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06]106号)文件精神,于6月7日—6月13日和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劳动局、工商局、有关乡镇共同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并将联合执法检查情况上报市国土局。

(三)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1、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与执法监察股共同开展了“3·19”矿产资源法宣传活动,3月中旬至3月下旬对全县26家矿山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发放省、市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等宣传材料二百余份,通过宣传,增强了各乡镇和矿山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2、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6月11日在县城梓山广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材料200余份;制作了kt式写真宣传展板;在本单位路旁道路醒目位置上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彩旗,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冬季及“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旌安办[2005]79号)文件要求,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县安委办。

2、3月份参加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月中旬与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一同到白地镇洪川清水龙采石场就采石场高架头处理一事现场办公。

3、“五一”长假之前,根据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旌安办[2006]40号)文件要求,做好今年“五一”长假期间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县安委办。

(五)临时性工作:4月份南京凡宁石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准备到我县投资开采花岗岩石料,我股室先后两次到孙村乡、旌阳镇、蔡家桥镇实地勘查并提出合理建议;上半年股室工作人员两次与安监局、公安局、水务局、有关乡镇政府一同对三处申请临时开采石料进行现场勘查,并提出了本单位意见。

(六)两个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1、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5年10月16日,我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目前承编单位已将规划初稿修改完善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待批准后实施。

2、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队与我局的共同努力,我县2005—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于去年年底顺利通过省厅评审,并于今年5月经县政府同意后批准实施。

(七)地质环境管理工作情况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①编制了《2006年旌德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至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继续实行县领导及局领导包片负责制。

②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工作情况:成立了白杨岭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项目协调领导组,对安置点进行了现场勘查,按户照相、摄像、登记造册,于3月底将有关资料报市局及省厅;5月与省地质调查院一同对我县2006年度地质灾害危险点搬迁避让项目——白杨岭村民组整体搬迁新址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为完成今年的搬迁避让任务奠定了基础;县政府5月17日召开了白杨岭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领导组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李光明主持,县建委、农委、水务局、环保局、广电局、民政局、版书乡政府等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土局、版书乡政府关于搬迁避让前期准备工作的介绍,研究了村庄规划、资金筹措、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落实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拿出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整体搬迁任务。

③汛前调查:3月份与省厅、省环境监测中心一起对我县3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5月份与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队一同到孙村水金洼、云乐张村、版书白杨岭进行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并提出了今年的具体防治意见。

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情况:2006年1月5日,云乐乡刘村糯米圲村民组路旁发生滑坡。股室工作人员接到报告后,于2006年1月6日赶赴现场,经过现场勘查,滑坡总计约300余方。村民已组织清理,至1月6日下午4时已经清理约125方,未清理的石块还有约100余方。滑坡造成道路堵塞,村里小学生2天无法外出上学,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勘查后,我局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乡政府及监测人加强监测工作,并做好监测记录;6月10日上午8时许,我县境内突遇狂风暴雨天气,个别乡镇甚至下起了冰雹,持续时间约1小时,股室全体工作人员于8:30到达办公室,与当日值班领导一同进行了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并将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快报市国土局。

⑤参加了全县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倪明芳局长在会议上回顾了我县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负责人签定了《2006年防汛抗旱及地灾防治目标责任书》,同时我局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明白卡》、山区地质灾害防治要诀、致山区学生及家长们的一封信发放到与会者手中。建立了我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网络,逢暴雨大风天气电话通知各乡镇及重要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并做好记录工作。

⑥为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群测群防水平,5月26日举办了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培训会,全县8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参加了培训,组织监测人员观看了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教育片,市国土局地矿科领导到会指导,为监测人员讲解了地质灾害的概念和类型,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基本特征和简易监测方法等。谢俊峰书记要求监测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要宣传到位、监测到位、记录到位、及时报告到位,认真负责地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工作。

2、矿山地质环境工作:6月份与执法监察股一同对安太萤石有限公司、中萤矿业有限公司、版书乡枣树岭范围内乱采滥挖行为给予制止;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整顿和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一是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二是关闭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小矿山;三是切实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强化矿业权转让管理;五是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划要求设置矿业权,按法定权限程序登记发证。

根据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开展“三查”、资源整合、6月份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组织矿山企业及有关部门填报《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矿山企业排查结果登记表》。

(二)推进我县矿业权市场建设

保证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同时在规划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矿业权投放市场,逐步规范矿业权招拍挂行为,统一矿业权有偿出让范围,提高竞价出让率,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矿业权出让操作程序。同时搞好矿区整合、矿业全形成、收储和信息工作,坚决落实省厅《实施部分非金属矿采矿权、探矿权出让价款评估基准价的意见》,逐步解决矿业权的净矿出让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编制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继续开展重点地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抓好地质灾害动态资料的收集补充和整理,努力掌握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生发展情况,为有效防灾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灾害监测、预报和巡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认真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治理,建立相关制度。

(四)努力引进资金,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加强地质资料收集,在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搞好探矿权设置和信息,同时切实做好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控管理。

(五)征收2006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对矿山经营状况进行帐目核查,保证征收面达100%,实现足额征收。

(六)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抓紧建立储量动态监测制度和勘查开发督察制度,搞好日常监督检查,对重点矿区、矿山,重要矿种和突出问题进行随时监督检查,保证矿山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同时加强年度检查工作。

(七)抓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充分发挥储量管理在矿政管理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把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关,不断提高登记储量的级别和准确性,搞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与资源开发统计合并工作,将储量管理与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有机结合,利用储量动态监测提高监督管理质量,借助监督管理推动储量动态管理。同时加强各类基础性资料的收集管理,进一步做好矿山企业登记、矿业开发、矿业权设置、储量管理、地质灾害调查、矿山地质环境、地质信息等方面资料的管理与整理归档,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矿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八)对我县矿山总数实行动态管理,控制矿山总数和数量,同时有计划地减少小矿数量,逐步解决矿山布局问题。

第2篇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为做好我市“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根据《广东省减灾委员会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减灾委电﹝2017﹞2号)要求,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减轻社区灾害风险 提升基层减灾能力”的主题,充分认识到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社区是基础、基层是关键,突出社区面临的灾害风险,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扎实推进灾害隐患排查治理, 及时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着力提高社区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增强基层减灾能力,切实减轻灾害风险。

二、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减灾委具体负责活动的总体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国家、省减灾委工作部署和本方案要求,各镇街(园区)、市减灾委成员单位结合我市实际和单位职能,开展本镇街(园区、单位)防灾减灾日活动各项工作。

三、活动主题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活动主题为“减轻社区灾害风险 提升基层减灾能力”。

四、活动时间

按国家减灾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我市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在宣传周期间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防灾减灾日现场宣传活动

5月12日(星期五)当天,在莞城东门广场(人民公园东门)开展防灾减灾现场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在现场设点,派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疑问和咨询,普及防灾减灾常识(市减灾委办公室负责)。二是设立消防安全咨询服务台,摆放消防宣传展板,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向群众介绍各种消防器材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并进行现场演示(市公安消防局负责)。三是搭建救灾帐篷,讲授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播放宣传片,派发应急救护知识宣传册。邀请现场市民体验心肺复苏、止血包扎等救护技术(市红十字会、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市应急避灾中心负责)。四是发放《xx市民文明出国安全应急手册》,向市民普及海外领事保护政策,以及出国安全应急知识(市外事侨务局负责)。五是组织我市社工机构展示参与减灾救灾工作成果,向现场参与群众派发宣传单,开展现场线下和微信线上知识问答活动,让防灾减灾的宣传覆盖更多的人群(市社工协会负责)。六是展示救生装备、绳索救援装备、无线电应急通讯,水域救援等装备;开展应急通讯架设、绳索救援、特殊地形伤员转运、院前急救等演练,并发动群众参与体验(市救援辅助协会负责)。

(二)开展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紧密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媒体播放公益宣传广告、宣传标语,扩大宣传覆盖面,为全市开展防灾减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xx日报、xx广播电视台、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负责)。二是开放气象天文科普馆、消防安全教育基地、消防主题公园、消防安全微型体验点,开展气象科普知识讲座,开展地震科普教育亲子游园活动专题活动,进行气象、消防、地震安全宣传教育,组织群众现场学习和体验气象、消防、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并派发减灾宣传纪念品(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地震局负责)。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推送安全教育宣传动画片,开展全市中小学安全教育周活动(市教育局负责)。

(三)开展“防灾减灾”科普活动

一是举办xx2017“科普讲座进校园——地震来了怎么办”讲座、“科普大篷车”活动、地震应急演练、地震科普知识竞赛等活动,向我市青少年学生普及地震原理及自我保护知识(市科协、市地震局负责)。二是充分运用农民工业余学校和“平安卡”培训考核的作用来增强全市建筑工程从业人员的防灾减灾知识和提高全市建筑从业人员的综合应急救助能力(市住建局负责)。三是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安全校园行”、“传递平安”、“金点子”家庭消防安全项目等活动,开展典型火灾案例“精准说防”专题活动(市公安消防局)。

(四)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在全市各镇(街)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居民住房、学校、工厂、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出租屋和三小场所的隐患排查(市公安消防局)。二是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地震灾害风险点危险源、人防工程、在建工程安全大检查,排查风险,落实整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市国土资源局、市人防办、市住建局、市地震局、各镇街、园区)。三是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建筑安全、校园安保“三防”、食品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排查专项活动。面向全市高一年级学生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市教育局、各镇街、园区负责)。四是组织开展防汛安全、农业灾害风险、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加快隐患工程整改,实施渔港检查,全方位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市水务局、市三防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各镇街、园区负责)。

防灾减灾日活动期间,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辖区和行业主要灾害风险特点,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动员社区居民、社工、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等广泛参与,重点做好城市交通、学校、医院、居民区、大型商场、车站、影剧院、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损失(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负责)。

(五)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

一是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组织全市中小学师生集中开展地震疏散演练(市公安消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地震局、市教育局负责)。二是开展水上遇险应急救援演练,溺水应急救护演练,现场演绎各种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操作步骤(红十字会)。三是开展xx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相关环境应急预案指导镇街和环境风险企业开展应急演练,环保灾害宣传(市环保局负责)。四是结合我市在建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在项目现场开展建筑工地“防灾减灾日”暨工伤预防应急救助演练(市住建局负责)。五是开展机动指挥所紧急拉动、开设与撤收训练;利用融合通信系统融合短波、超短波、卫星等多种通信手段,实现音视频等信息互联互通的指挥调度训练;进行“三位一体”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指挥调度训练(市人防办负责)。六是组织举行xx大堤和松木山水库防汛抢险应急演练以及冲锋舟抢险演练(市三防办负责)。七是修编《xx市粮食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粮食应急演练(市发改局负责)。

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地震、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等灾害以及火灾、煤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和综合防范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基层单位要组织社区居民、工厂企业职工等参与应急救灾和疏散演练,强化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基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负责)。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减轻社区灾害风险 提升基层减灾能力”主题,参照市的做法,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和工作措施,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抓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的落实,确保今年防灾减灾日活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工作经费

防灾减灾是一项常态化工作,需要落实经费保障。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设备设施和救灾装备的经费投入,建立防灾减灾经费保障制度,保证防灾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在20****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狠抓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对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整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组织实施部门

整治范围包括涉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各个环节的企业和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赋予各监管部门的职责,由主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监管部门积极配合。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涉氯、合成氨、电石、剧毒、涉及有毒气体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企业;使用危险工艺的企业;小化工(100人以下)企业;近3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和20****年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其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单位。(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承运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毒性物质和强腐蚀性化学品等运输企业和单位。(由省交通厅负责组织实施)

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由省公安厅负责组织实施)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交通运输工具用加油(气)站。(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处置易燃易爆、有毒废弃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由省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整治工作主要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和医药生产企业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要机组、反应器、分馏塔、专用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检修、维修作业时,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防粉尘爆炸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储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或与当地大型企业、与地方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化工和医药生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试车方案备案、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试车和投料过程是否严格按照设备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生产的程序进行;新建项目使用的工艺是否安全,自动化控制水平是否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9.废旧化工装置拆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拆除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二)其他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

1.使用液氯、液氨、剧毒化学品的自来水厂、造纸企业、大型冷冻库房、电镀和电子企业、游泳场馆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2.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

3.危险化学品气瓶定期检查、检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气瓶连接软管定期检查、试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使用氯、氨、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定期演练情况;应急器材的准备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和单位

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剧毒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储罐罐体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储罐是否装备高、低液位和超温超压报警,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和单位

1.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取得运输资质,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上岗资格证;运输车辆、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是否取得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执行的情况。

2.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载现象。

3.承运的剧毒化学品是否通过随车携带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包装物加贴安全标签等方法载明化学品的品名、种类、施救方法等内容;是否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是否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

(五)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加油(气)站的设计、设施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卸油、加油、检修等重要环节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是否编制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器材。

4.销售氯酸钾的企业和单位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流向登记制度。

5.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执行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6.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压力试验情况以及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的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禁止充装危险化学品规定的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内容,是否向押运员提供所押运的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

1.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作业场所和储存设施安全生产状况。

2.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3.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转移和处置等情况的台帐是否记录齐全;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超压、防泄漏、防雷、防汛、防倒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四、整治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08年5月开始,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和排查阶段(5月)

明确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督促企业按照本次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对2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重大隐患,经整改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加大路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消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违规行为,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

第二阶段:实施和督查阶段(6月—9月)

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由相关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计划地进行整改。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反“三违”活动。围绕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和汛期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对重点企业、重要装置、重大危险源等进行安全督查检查。由省级相关监管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主要检查各州、市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整治效果等,并抽查部分重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专项整治情况。

第三阶段:“回头看”和总结阶段(10月—12月)

组织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对隐患排查治理再检查、再督查,进一步巩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成果。以防冻、防凝、防静电、防粉尘爆炸、防年底抢进度、抢产量为重点,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防止四季度出现“三超”和“三违”抬头、事故“翘尾”现象。同时,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要建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研究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规定,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本地区、本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要在按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工作的重点。要加大对超装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坚决打击和取缔“大吨小标”、“大罐小车”现象;严格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资质管理;严格审批剧毒危险化学品准购、准运;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时间、路线和速度的管控;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确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要按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