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8 15:48:3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普法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经过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有了明显的增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成效显著,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在新的形势下,搞好农村普法教育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法治保障。如何搞好农村普法教育工作,我应当着重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农业等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新局面。
二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和“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要依法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要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各种矛盾和纠纷,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要采取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等形式,积极组织农村“两委”干部开展法律知识轮训工作,年度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天。重点学习与农村生产生活、民主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其成为农民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实施者。“六五”普法期间,要努力在每个行政村“两委”干部中培养一名熟悉法律知识的兼职法制干部。
四是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结合农民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农民工遵纪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尊重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要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及时掌握农民工学法用法需求和依法维权情况。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业务水平和宣传演讲水平。积极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深入农村田间地头,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法律知识。要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要加强农村基层人民调解员在处理农村矛盾纠纷、促进农民学法用法中的作用。
六是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加大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投入,提高现有阵地的利用程度,为农民学习法律知识、获取法律服务提供稳定的便利场所。力争在“六五”普法期间,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为每个村民小组或者自然村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农民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县级以上电视台、农村广播网、农民夜校要开辟学法专栏,结合农村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向农民群众普法法律知识,力争推出一批农村法制宣传精品节目与栏目。
关键词:无店铺销售营销信用体系法制环境
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传统的多层营销渠道种种限制,使得无店铺销售迅速崛起,并逐步显示出其强劲的威力,并逐渐形成了六种基本形式,即通信销售、展示销售、访问销售、电话营销、自动化销售、聚会示范销售、新媒体销售、复合式营销等。相对于传统的营销渠道来说,无店铺销售不需要设立店铺,打破了传统零售商业经营的空间限制和交易过程中的手工操作,使购物的自助化程度大为提高。但无店铺销售作为一个新生的事物,与传统的销售相比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国无店铺销售行业的发展。
一、我国无店铺销售发展现状
近几年我国无店铺销售行业中的邮购、媒体营销、电话购物、网上购物、自动化销售等经营方式迅速发展。大城市的发展很迅速,经营范围从日用百货、书籍、化妆品、服装、发展到家电、通讯器材、甚至电脑、设备和汽车交易,效益也在不断提高。我国目前还没有对无店铺销售总额进行统计,但从一些企业无店铺销售的发展状况可见一斑。如网上销售,青岛国美电器2003年开展该项业务后,全年收到网上订单1万多份,在国美全国连锁店中名列前茅;浙江网上销量最大的杭州佑康9188电子商务网,配送商品达2000多种,年销售额逾亿元。无店铺销售方式在我国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认可。
2004年10月1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并的新版《零售业态分类》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新标准将我国原来的9种零售业态分类扩大到17种。在新增加的8种业态中,包括了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自动售货亭和电话购物5种无店铺零售。至此,《零售业态分类》国家标准的正式实施,让无店铺销售方式被我国零售业正式承认。继仓储式商场、大型综合超市、便利店成为零售业发展的热点之后,无店铺销售方式极有可能成为国内零售市场上新的关注热点。
二、我国无店铺销售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无店铺销售行业在我国已经取得一定的发展,但是一系列的问题也随着产生,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国无店铺销售行业的发展。
1.传统观念制约
无店铺销售是完全通过中间媒体传递商品信息的购物行为,而传统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习惯在“货比三家”的基础上选择“质优价廉”的商品,而对于无店铺销售,觉得未直接见到商品总是不可靠。因此,目前大部分的无店铺销售主要集中思想较为前卫的消费者,比如城市的高收入阶层、知识分子、大学生等群体。
2.经营者对无店铺的经营实质把握不清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一引起无店铺企业对其销售本质没有认识清楚,甚至将这种营销方式当作是一种谋取暴利的方式,因而在盈利心切的动机下,以不正当的取财之道来进行营销。其实无店铺销售作为一种营销方式,其获利方式虽与其他营销方式不同,但以实际业绩为基础的获利原则是共同的。无店铺企业也应该重视顾客的忠诚度和自己的品牌、信誉,否则带来的结果必定是自挖墙脚。
3.一些无店铺企业缺乏诚信
市场诚信不足,是突出问题。在无店铺销售中,大部分无店铺企业都能够诚信经营,但也有一些无店铺企业在营销过程中不重视信用建设,有意设置陷阱,欺骗购物的消费者。从而使整个无店铺财物环境受到了污染。目前我国网上购物和电视购物存在很多虚假宣传、以次充好、误导消费、交货延迟、拖延敷衍等诚信缺失的经营行为,使得网上购物等无店铺销售方式的信誉在顾客心目中大打折扣。有些无店铺销售公司,有些无店铺公司在做广告时往往采用非常夸张的方法宣传产品,而其产品往往难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在目前,无店铺销售可以说是一个完全由信用支撑的营销方式,没有信用,商家得不到消费者的青睐,消费者同样也得不到商家的支持。以次充好的行为只能使网上购物的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网上购物与店铺购物相比,一旦发生纠纷,往往消费者投诉的成本很高,且处理周期长,商品经历环节多,问题解决繁琐,导致消费者损失很大。
4.物流和交易手段制约
邮购、电视直销、网上销售等,都是远距离销售方式,需要依托快捷、高效的物流配送手段和安全正确的金融结算支付系统。然而目前无店铺企业首先受到物流方面的制约。据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干春晖分析,除了在线电影、在线软件等少数商品之外,绝大多数商品都会涉及配送问题,都需要物流支撑。但目前我国的无店铺零售还没有达到一定的规模,根本支撑不了一个全国性的物流系统,同时也没有一家无店铺零售商能够建立一个遍布全国的物流体系。此外,合格的全国性的第三方物流同样十分缺乏。技术方面的限制也是一大问题。目前无店铺零售的交易过程中支付手段不完善,买卖双方仍然是以现金、邮汇等传统的支付方式为主,电子货币尚未普遍,特别是网络购物在线支付的技术与安全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5.管理上的漏洞
无店铺销售出现的时间不长,在整个流通领域覆盖的面也不广,人们对这些购物方式的运行规律和行为特征了解不够,业主进入该领域可以说是“零门槛”,而因监管不力出现问题不少。我国目前没有抓住无店铺销售这个行业的核心——销售管理,把它当成是一般的销售行业来管理。中国在审批无店铺销售企业的时候存在相当多的管理漏洞,不知道什么样的企业什么样的市场销售计划是对市场有利的,也不知道什么样的销售计划实际上是违法的。所以,中国的无店铺销售市场应该在管理办法比较完善的情况下,由政府的各级监管部门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来管理。从行业来看,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无店铺销售行业协会,缺乏必要的行规制约,也很少对从业者进行专门培训。政府部门法规也不健全,在无店铺销售方面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有关网上身份认证、支付安全、电子商务交易、商品真伪辨认等难以规范,无法对其中某些行为的是非优劣作出准确判断。
三、我国无店铺销售行业发展对策研究
1.加强相关的立法工作
为把我国的无店铺企业纳入正常的管理,促进无店铺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立法工作,就无店铺企业的性质、经营条件、工商登记、税收管理、市场监管、人员素质要求等做出详细规定,从而使无店铺企业成为市场的一部分。立法管理不但可以使无店铺企业合法经营,而且也使消费者对企业能够更信赖,减少财物欺诈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2.建立市场准入制度
无店铺销售作为一种全新的营销方式再加上其运作活动的相对隐蔽性,给监管和执法活动带来相当的难度。这就要求执法管理人员要重视有关无店铺销售知识的学习,熟悉无店铺销售的基本运作规律,科学把握执法尺度,以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因此,政府部分要加强对无店铺企业的监管,就要加强对有关知识的学习,提高政府的管理能力。
无店铺销售一方面要提高直接销售人员的素质,另一方面要推行推销证制度。推销证由政府职能管理部门认可,售卖公司采用,推销员凭证上岗,消费者持证购买,防止不法分子掺杂其中,乱打公司的招牌和欺诈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对于无店铺的售卖,国家也要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售卖方必须首先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请,职能部门对其售卖商品的质量价格等方面进行检测,并收取一定的预付税金和信誉保证金,然后发给售卖许可证。一旦发现售卖方有违法乱纪,坑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政府职能部门就从信誉保证金中进行罚款和赔偿,保证无店铺销售的健康发展。
3.加强行业自律
由于无店铺销售的独特性,无店铺销售比其它传统行业更需要严格的自我规范。应在我国尽快成立相关的行业协会,并使其具备以下几方面作用:定立行业规范,促进和监督各成员依法经营,自我管理和有序竞争;帮助政府,媒体,公众理解无店铺销售的本质;保护消费者和各成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正当权益;引导消费者辨明正当无店铺销售与非法活动的区别;向各成员及其从业人员提供关于有效管理和提升服务的培训;提升行业的整体形象。相关的行业协会应该有自己的行为规范、明晰的销售管理制度,严守国家的法律、恪守商业道德,协会对其中的销售商的违规应该敢于负责和勇于纠正。
4.重视配送中心和货物运输系统的建设
无店铺销售是信息化、网络化的销售,发展无店铺销售需要优先加强商品流通和支付手段的建设。为了保证物流的快捷方便,在我国目前的实际中,在资金的支付方面,可以尽可能与现有的邮局、银行、网站等合作,尽量采用现代化的实时、安全的支付方式,方便消费者购物;在物流方面,实力雄厚的无店铺企业可以考虑建设自己的物流网络,而另一些中小型的无店铺企业则可以与现有的邮局、铁路或民间物流公司合作,从而利用和整合社会物流资源,提高货物流通速度。
5.完善售后服务
在无店铺销售中,售后服务同样重要,否则没法形成忠诚的顾客群体,时间一长,还会对无店铺企业构成致命的打击。由于无店铺销售企业往往与消费者不面对面,因此,传统的上门服务可能行不通,即使能够进行上门服务也会因为费用、时间等原因无法全面实行。所以,无店铺企业为了加强售后服务,就要与相应商品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由生产厂家设立的售后服务点提供维修服务。这也要求无店铺企业必须是经过登记的合法经营的企业,并且在销售过程中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销售商品,按照法律规定开具发票等。
参考文献:
[1]郭冬乐,王成慧,关于无店铺销售几个问题的探讨,浙江树人大学学报[J].2004(9):20~24.
[2]李桂生,我国无店铺销售行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研究,企业经济[J].2007(8):70~72.
[3]赵艳,无店铺零售业态探析,中国集体经济[J].2008(5):79~80.
[4]李鑫,完善我国无店铺销售发展的对策分析,北方经贸[J].2005(10):48~49.
关键词网络拓扑;简单网络管理协议;管理信息库;网络管理;三层拓扑发现;二层拓扑发现
1引言
现代计算机网络迅猛发展,网络管理的任务也日趋复杂,而保证网络管理系统高效运行的基础正是网络拓扑发现。网络拓扑表现为计算机网络中各设备之间的连接关系。网络拓扑发现更能提高网络故障管理、计量管理、配置和名称管理、性能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性能,其原理是利用协议收集网络中各设备的信息,通过某种算法生成完整的拓扑结构显示出来。本文介绍的就是基于SNMP协议的网络拓扑发现。
2简单网络管理协议SNMP及MIB信息库概述
2.1SNMP概述
SNMP名为“简单网络管理协议”,SNMP基于TCP/IP协议工作,对网络中支持SNMP协议的设备进行管理,通过SNMP协议,管理员可以与各种类型支持SNMP协议的设备进行通信,从而进行网络管理。在具体实现上,SNMP为管理员提供了一个网管平台(NMS),又称为管理站或管理器,负责网管命令发出,数据存储及数据分析等。被监管的设备上则运行一个SNMP(Agent),又称为器,实现设备与管理站的SNMP通信,图1描述了SNMP协议的逻辑结构[1]。
图1SNMP协议的逻辑结构
1990年5月,RFC1157定义了SNMP的第一个版本SNMPv1。RFC1157和另一个关于管理信息的文件RFC1155一起提供了一种监控和管理计算机网络的系统方法。因此,SNMP得到了广泛应用,并成为网络管理的事实上的标准。90年代初SNMP得到了迅猛发展,同时也暴露出了明显的不足,例如难以实现大量的数据传输,缺少身份验证和加密机制。因此,1993年了SNMPv2,提高效率和性能,同时还支持分布式网络的管理等,但是,SNMPv2并没有完全实现预期的目标,尤其是安全性能没有得到提高,如:身份验证(如用户初始接入时的身份验证、信息完整性的分析、重复操作的预防)、加密、授权和访问控制、适当的远程安全配置和管理能力等都没有实现。1996年的SNMPv2c是SNMPv2的修改版本,功能增强了,但是安全性能仍没有得到改善,继续使用SNMPv1的基于明文密钥的身份验证方式。IETFSNMPv3工作组于1998年1月提出了互联网建议RFC2271-2275,正式形成SNMPv3。这一系列文件定义了包含SNMPv1、SNMPv2所有功能在内的体系框架和包含验证服务和加密服务在内的全新的安全机制,同时还规定了一套专门的网络安全和访问控制规则。可以说,SNMPv3是在SNMPv2基础之上增加了安全和管理机制。
2.2MIB信息库
TCP/IP网络管理系统的基础是含有被管理元素信息的数据库,其在TCP/IP和OSI环境下称为MIB。每个被管理资源表示成一个对象,MIB是这些对象的结构化集合。MIB是一个树型结构的数据库。网络中的每个系统,比如工作站,服务器,路由器等,都维护一个可以反映被管理资源在系统中状态的信息库,通过读取信息库中对象的值,管理站可以监视系统中的资源,也可以通过修改某些值来控制系统中的资源。信息库中对象的类型,意义由MIB定义,管理站和端按同一个MIB作为接口通信,可以互相理解数据的意义,实现管理。
MIB树的顶级对象有三个,即ccitt,iso和这两个组织的联合体joint-iso-ccitt(见图2)。在iso的下面有一个美国国防部dod(DepartmentofDefense)的子树(标号是6),再下面就是Internet(标号是1)。在只讨论Internet中的对象时,可只画出Internet以下的子树(图中的虚线方框),并在Internet结点旁边标注上{1.3.6.1}即可。在Internet结点下面的第二个结点是mgmt(管理),标号是2。再下面是管理信息库,原先的结点名是mib。1991年定义了新的版本MIB-II,故结点名现改为mib-2,其标识为{1.3.6.1.2.1},或{Internet(1).2.1}。这种标识为对象标识符。最初的结点mib将其所管理的信息分为8个类别,现在mib-2所包含的信息类别已超过40个。应当指出,MIB的定义与具体的网络管理协议无关,这对于厂商和用户都有利。厂商可以在产品(如路由器)中包含SNMP软件,并保证在定义新的MIB项目后该软件仍遵守标准。用户可以使用同一网络管理客户软件来管理具有不同版本的MIB的多个路由器。当然,一个没有新的MIB项目的路由器不能提供这些项目的信息。
图2
2.3SNMP支持的操作
SNMP共有5种操作:
(1)GetRequest读对象值操作,使管理站能够从被管理设备的中检索对象的值。
(2)GetNextRequest读取当前对象的下一个可读取的对象的实例值。
(3)SetRequest管理站更新中对象的值。
(4)GetResponse对GetRequest/GetNextRequest/SetRequest3种操作的应答。
(5)Trap向管理站发送对象值。
3基于SNMP协议的拓扑发现
利用SNMP进行拓扑发现实质上就是扮演管理者角色的工作站读取被管理设备的MIB库中相关信息来实现的。每个设备维护一个MIB库,里面由此设备相关信息,使用SNMP管理网络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实时发现网络拓扑的变更,但也有其局限性,即被管理的设备都要支持SNMP[2]。在网络拓扑结构中,最主要的是路由器之间的连接关系和子网划分情况,所以网络拓扑关系构建的要点如下:
(1)在网络拓扑关系中,主要的组成元素包括网络节点设备,如路由器、交换机以及子网、网桥、网络中的主机等。
(2)路由器、交换机及其端口配置是构建拓扑关系的关键。
网络结构是分层次管理的,所以拓扑发现也应以分层方式来发现。路由器工作在网络层并且通常我们称网络层为第三层,所以以发现路由器和子网连接结构的拓扑发现我们称作三层拓扑发现,子网中主机发现也属于三层拓扑发现,因为采用的方法主要还是依据IP地址操作来发现的;而处于数据链路层的交换机,网桥获取我们可以称作二层拓扑发现。
3.1三层拓扑发现
三层拓扑发现主要是通过对路由表的读取来获取相关IP信息来实现,图3是一个路由表信息图。
图3路由表信息图
Destination表示路由的目的地址网络号。
Gateway表示下一跳的路由器或网关地址。
Genmask表示子网掩码。
Iface表示此路由的出口。
数据包在路由过程中,先将它的目的IP依次和路由表中的子网掩码按位与操作,然后分别和每行的目的地址网络号比较,如果相同,则发到Gateway标示的下一跳,如果没有匹配的则发送至默认网关,上图最后一行表示了此路由表的默认网关为192.168.1.1。网络拓扑结构在其模型上实质是一个图结构,路由器可以看作图的顶点,网络的连接状况由图的边来表示,所以说网络拓扑结构的发现是对图的遍历过程。图的遍历主要有两种方法,即深度优先搜索(DFS)和广度优先搜索(BFS)。由于拓扑发现采用分层的方式,所以采用广度优先搜索。获取管理工作站所在网络的默认网关地址(通过本地路由表获得)。默认网关的进程返回默认网关的ipRouteTable,可以获得网络中更多的路由器信息,将其放入队列(实现BFS的数据结构)中,利用先进先出的特性依次访问各个路由,重复这两步。访问过程中根据路由器各接口的连接类型来判断是否直连的是局域网(direct类型),记录其子网号和掩码。
实际中会对拓扑发现的范围进行限制,我们可以利用ipRouteMetric(路由器的跳数)来进行限制,获取相应子网类型的信息可以通过MIB-II中的ifTable中的ifType字段来获取,ifType定义如下:
ifTypeOBJECT-TYPE
SYNTAXINTEGER{
other(1),
regular1822(2),
hdh1822(3),
ddn-x25(4),
rfc877-x25(5),
ethernet-csmacd(6),
iso88023-csmacd(7),
iso88024-tokenBus(8),
iso88025-tokenRing(9),
iso88026-man(10),
starLan(11),
proteon-10Mbit(12),
proteon-80Mbit(13),
hyperchannel(14),
fddi(15),
lapb(16),
sdlc(17),
ds1(18),
e1(19),
basicISDN(20),
primaryISDN(21),
propPointToPointSerial(22),
ppp(23),
softwareLoopback(24),
eon(25),--CLNPoverIP[11]
ethernet-3Mbit(26),
nsip(27),--XNSoverIP
slip(28),--genericSLIP
ultra(29),--ULTRAtechnologies
ds3(30),--T-3
sip(31),--SMDS
frame-relay(32)
}
ACCESSread-only
STATUSmandatory
DESCRIPTION
"Thetypeofinterface,distinguishedaccordingto
thephysical/linkprotocol(s)immediately`below''''
thenetworklayerintheprotocolstack."
::={ifEntry3}
因为ipRouteTable中的ipRouteIfIndex和ifTable中的ifIndex是一一对应的,所以可以通过ifIndex获得它对应的ifType,从而获取子网类型。
子网内主机的发现,我们最常用的方法就是ping命令了,检查目的主机是否是活动的[3]。ping命令依靠ICMP来获取目的主机的活动状态信息,前提是我们知道目的主机的IP地址,但是它的效率很低,只能通过“穷举法”来猜测,例如一个子网172.21.13.0/24,它可以有254台主机,如果使用ping的话我们只能一个一个的猜测,可能实际中主机的数目要远远小于254(针对本例来说),所以这种方法不可取。
MIB-II中存在一个ipNetToMediaTable对象,它记录了网络地址到物理地址的映射信息,子网中活动主机必然要在其网关的ipNetToMediaTable中注册自己的信息,ipNetToMediaTable定义如下:
ipNetToMediaTableOBJECT-TYPE
SYNTAXSEQUENCEOFIpNetToMediaEntry
ACCESSnot-accessible
STATUSmandatory
DESCRIPTION
"TheIPAddressTranslationtableusedformapping
fromIPaddressestophysicaladdresses."
::={ip22}
ipNetToMediaEntryOBJECT-TYPE
SYNTAXIpNetToMediaEntry
ACCESSnot-accessible
STATUSmandatory
DESCRIPTION
"EachentrycontainsoneIpAddressto`physical''''
addressequivalence."
INDEX{ipNetToMediaIfIndex,
ipNetToMediaNetAddress}
::={ipNetToMediaTable1}
IpNetToMediaEntry::=
SEQUENCE{
ipNetToMediaIfIndex----------------------对应路由表的Iface
INTEGER,
ipNetToMediaPhysAddress---------------------主机物理地址
PhysAddress,
ipNetToMediaNetAddress---------------------主机网络地址
IpAddress,
ipNetToMediaType
INTEGER
}
我们可以通过ipNetToMediaNetAddress获取和此路由器或网关连接的子网内所有主机的IP,然后分别和路由表中的子网掩码按位与就得到了它是属于哪个子网了,当然我们也可以用ipNetToMediaIfIndex来关联主机所属的子网号。
3.2二层拓扑发现
子网中的交换机和网桥其工作方式是基于设备的物理地址进行的,对于三层拓扑发现是透明的,所以处于数据链路层的网络设备的发现原理是依据地址转发表来收集拓扑信息的。目前的商业系统如HP的OpenView不支持二层拓扑发现,仅仅依靠网络层的拓扑结构已不能满足现在网络管理的要求,对于二层拓扑发现的研究应早日提上日程。
支持SNMP的交换机应该实现Bridge-MIB(RFC1493),当子网有交换机互联网络时,我们应先获取交换机各个端口的状态然后才能高效地进行拓扑发现,MAU-MIB(RFC2239)中的ifMauTable对象的ifMauStatus记录了交换机各端口的工作状态,一共有六种状态,我们可以根据状态值判断来决定收集有用端口的地址转发信息。确定交换机的可用端口后,就可以收集端口地址转发信息了,通过读取交换机Bridge-MIB中的dot1dTpFdbTable表,定义如下:
dot1dTpFdbTableOBJECT-TYPE
SYNTAXSEQUENCEOFDot1dTpFdbEntry
ACCESSnot-accessible
STATUSmandatory
DESCRIPTION
"Atablethatcontainsinformationaboutunicast
entriesforwhichthebridgehasforwardingand/or
filteringinformation.Thisinformationisused
bythetransparentbridgingfunctionin
determininghowtopropagateareceivedframe."
::={dot1dTp3}
dot1dTpFdbEntryOBJECT-TYPE
SYNTAXDot1dTpFdbEntry
ACCESSnot-accessible
STATUSmandatory
DESCRIPTION
"InformationaboutaspecificunicastMACaddress
forwhichthebridgehassomeforwardingand/or
filteringinformation."
INDEX{dot1dTpFdbAddress}
::={dot1dTpFdbTable1}
Dot1dTpFdbEntry::=
SEQUENCE{
dot1dTpFdbAddress
MacAddress,
dot1dTpFdbPort
INTEGER,
dot1dTpFdbStatus
INTEGER
}
......
Dot1dTpFdbAddress表示物理地址,dot1dTpFdbPort表示源数据帧主机通信的端口,dot1dTpFdbStatus表式端口状态,共有五种。这里我们感兴趣的是前两者。然后我们将此表信息和前述ipNetToMediaTable表进行关联,通过Dot1dTpFdbAddress是否和ipNetToMediaTable中的ipNetToMediaPhysAddress相同来获取ipNetToMediaNetAddress(即主机IP),根据前述已经获得的子网号和各主机IP我们就可以实现拓扑发现了。
4结束语
拓扑发现是网络管理中一个难点,受限于网络的复杂性和网络协议的多样性,做到对网络中所有设备完整准确的发现是非常困难的,利用SNMP进行拓扑发现的优点在于发现速度快,容易实现,前提是要被发现的设备要支持SNMP协议。对于不支持SNMP的设备则无能为力,所以要想对于各种网络的各种设备进行拓扑发现,应该运用多种技术,比如利用traceroute来跟踪路由过程和DNS中的设备信息发现新的设备集合。这些方法各有优缺点,应该根据实际需要有选择地结合它们,使得发现算法更加有效合理[4]。
参考文献
[1]李明江著,SNMP简单网络管理协议电子工业出版社2007
[2]晏明峰李静等著,用SNMP管理互联网络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
【摘要】云南是优秀的葡萄与葡萄酒产区,也是旅游、文化大省,本文以葡萄与葡萄酒产业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为主题,从论述葡萄与葡萄酒产业是最具备产业融合发展时代特征的战略性产业入手,分析了葡萄与葡萄酒与旅游文化产业的相互依存关系,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论证了葡萄与葡萄酒产业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可行性,提出洋为中用、古为今用、探索创新等促进葡萄与葡萄酒产业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根本对策。
【关键词】葡萄与葡萄酒;旅游;文化;融合;对策
doi:10.3969/j.issn.1007-0087.2016.01.011
近年来,我国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发展十分迅猛,作为一种朝阳产业显示了其强大的生命力。旅游文化产业也充满活力、方兴未艾,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那么,有着朝阳产业称号的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和起着龙头作用的旅游文化产业能否融合发展?二者怎样融合发展?下面,笔者以云南省为例,谈谈自己的观点以求教于同仁。
一、葡萄与葡萄酒产业的产业特征分析
葡萄与葡萄酒产业是一个高度复合的产业,和农业、工业、服务业、文化业(也被称之为第四产业)关联度高,与四大产业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近年来,就葡萄与葡萄酒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的研究开始破题。2015年6月,在第二届中国葡萄酒论坛上,中国酿酒大师、山东滨州医学院刘树琪教授首次提出“葡萄酒+”,来论述葡萄与葡萄酒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问题[1]。
笔者认为,“葡萄酒+”实质上是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向其关联产业融合、延伸。葡萄与葡萄酒产业与其他产业关联度高,向其它产业渗透力大、融合速度快、延伸能力强,极易形成葡萄酒旅游、葡萄酒养生健康、葡萄酒体验休闲等新的产业业态。葡萄与葡萄酒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的成本低、效率高,而融合出来的新产业具有高成长、高效益、竞争力强、可持续发展之特征。因此,葡萄与葡萄酒产业本身不仅是关联性极强的产业,也是绿色、生态、高效和成长性极好的产业,这是它与其他产业融合的基础。葡萄与葡萄酒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延伸到不同的产业领域内,以不同的演进方式,形成富有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新业态,最终将推动整个产业结构的高度化、合理化,直接促进行业变革升级,激活一个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构架出融合型的产业新体系。
其实,所谓的“葡萄酒+” 即是指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和其他关联产业的融合。它是葡萄与葡萄酒产业与不同产业或同一产业不同行业相互渗透、交叉,最终融为一体,逐步形成新产业的动态发展过程。更进一步分析,这种融合在经济进入新常态、新工业革命以及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最大化为中心,以葡萄与葡萄酒产业为基础,依托与多个紧密关联产业之间的融合,形成相互密切的技术经济联系和互补关系的新型产业形态。当然,从产业组织的角度,还可以将“葡萄酒+”理解为在经济全球化、国内外市场竞争激烈的大背景下,产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成本最低化,提高生产率和竞争力的一种发展模式和产业组织形式。
产业关联度高、融合能力强、具备高成长、高效益、生态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产业才能成为融合其他产业发展的基础和依托。而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完全具备这些特征,其他关联产业可以以葡萄与葡萄酒产业为依托进行产业间的融合,引发新业态的形成和产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所以,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完全能够成为融合某个关联产业的基础。从这个角度上看,“葡萄酒+”不仅反映了葡萄酒业与众多产业之间的直接和间接关联性,而且反映了葡萄酒业与众多产业之间融合的可能性,既为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和基础,又拓宽了产业融合发展的范围和空间。从实践上来看,实施“葡萄酒+”战略,让葡萄与葡萄酒产业作为基础和其他产业进行融合发展,就能够优化市场结构、促进产业创新和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新的复合产业,实现资源的流动和合理配置,助推区域经济一体化。因此,“葡萄酒+”的这些特征和作用,也决定了葡萄与葡萄酒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具备产业融合发展特征的战略性产业。
二、葡萄与葡萄酒产业最适宜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产业间能否融合发展的最基本条件是产业之间的关联性,产业融合的内在动力是对效益最大化的追求。葡萄与葡萄酒产业与旅游文化产业关系紧密,高度关联,存在着必然的联系。葡萄酒、旅游都是人类历史社会文化活动的产物,葡萄酒、旅游离不开文化,更进一步说,文化可以当之无愧的成为葡萄酒、旅游的灵魂,是文化把葡萄酒和旅游有机地结合起来。而文化是人类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它必须有载体,例如葡萄酒、旅游等其他能够物化承载的东西。刘云山同志在2010博鳌国际旅游论坛上的主旨演讲上指出,一次难忘的旅游,必定是一次文化之旅、精神之旅,时刻都在触摸着文化的脉搏、感知着文化的神韵、汲取着文化的营养[2]。这是对葡萄酒文化、旅游文化则是最好 的诠释。
自古以来,葡萄与葡萄酒与旅游文化相生相伴,形成了葡萄酒旅游和葡萄酒文化。有史记载 ,人类最早发现葡萄酒是在山野中结伴游玩时 发现的,漫山遍野的野葡萄藤下散发出芬芳的酒香,这就发现了最早的自然发酵的葡萄酒。后来就有了葡萄酒文化。看来,葡萄酒文化的传播者是葡萄酒旅游者,葡萄酒旅游的根本动因就是文化需求,葡萄酒旅游的核心资源在于文化资源。通过葡萄酒文化来促进交流沟通、获得精神愉悦、审美享受是旅行者出行的最大动机。从目前情况来看,葡萄酒旅游过程实际上是葡萄酒文化的体验和享受过程。葡萄酒旅游拥有文化底蕴和内涵,就会魅力无穷,一旦失去,就会索然无味。一言以蔽之,葡萄酒旅游活动是一种高品位、综合性的葡萄酒文化体验活动。
从国内外葡萄酒旅游业的发展来看,现代葡萄酒旅游的第一资源一定是葡萄酒文化资源,旅游的最基础要素在于独特的文化魅力、文化品格和文化环境。一个葡萄酒产区要实现葡萄酒产业与旅游文化业融合发展,一定离不开葡萄酒、旅游、文化这三大资源,而且更重要的是必须有独特的元素来支撑葡萄酒与旅游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
就云南旅游来看,云岭高原上的高山大川孕育了云南许多独特的自然景观,“天下第一奇观”的石林、高原水城丽江、风花雪月”的大理,千姿百态的元谋土林,“香格里拉”― 中甸的神奇,世所罕见的“三江”并流,孔雀曼舞的西双版纳、江狭水凶的虎跳峡……云南旅游资源丰富且特色鲜明,绝无仅有,弥足珍贵。近年来,云南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多元化综合开发旅游文化资源,已经吹响旅游大省向旅游强省进军的号角。因此,地处大西南的云南旅游资源得天独厚、独一无二,为云南葡萄酒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前提。
从云南葡萄与葡萄酒来看,在这神秘的云岭高原,培育了我国海拔最高的特色葡萄产区-大香格里拉,产生了中国的ROSEHONY(玫瑰蜜),俗称“云南红”,云南自然成为中国葡萄酒的摇篮。目前,云南已经把葡萄酒产业作为全省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重要战略产业重点扶持,云南葡萄酒产业发展十分迅速,葡萄园和酒庄建设已有相当的规模和品牌优势。这是云南葡萄酒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
就云南文化底蕴来看,“彩云南现”给神秘的云岭高原增添了不少的文化底蕴。云南也是我国少数民族较多的省份,地理地貌、历史变迁、民族分布都很特殊,尤其是多样的民族文化让人们感觉到云南的神奇瑰丽。神秘的云岭高原孕育着多元化的文化,各民族文化在此碰撞、交融,形成强大的文化合力,推动着云南经济文化的发展。这是云南葡萄酒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根本。
综上所述,文化底蕴深厚的云南已经具备葡萄酒产业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前提条件和基础。作为一个边疆、山区、多民族的以农业为主的经济欠发达省份,推动云南经济的跨越发展,完全可以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实施“葡萄酒+”战略,推动葡萄酒与旅游文化产业深度融合,促进葡萄酒旅游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在众多可以作为产业融合依托的产业中,葡萄与葡萄酒产业与旅游、文化有着天然的亲和力,是产业融合的最好的基础产业,这在实践中也得到广泛认可。在国外,美国纳帕、法国波尔多等国外产区,因葡萄酒而形成的葡萄酒旅游文化这一复合业态超常规发展是产业融合协同发展的成功典范[3],每年都有世界各地的数以亿计的旅游者来到这里的葡萄酒产区参观葡萄园与酒庄美景,品位鉴赏体验葡萄酒文化,为当地带来了很多的财富和人气。
在国内,葡萄酒与旅游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如火如荼。近年来,国内葡萄酒旅游文化产业伴随葡萄酒产业的蓬勃发展,蒸蒸日上,到葡萄酒产区去旅游体验葡萄酒文化蔚然成风,葡萄酒旅游文化活动呈现出井喷增长的态势。今年以来,作为我国优秀的旅游城市、国际葡萄・葡萄酒城烟台大力实施“葡萄酒+”战略,推动葡萄与葡萄酒与旅游文化深度融合,出现了可喜的发展局面,实现了相互补充互相促进的目的。据统计,今年国庆期间,仅烟台蓬莱葡萄酒庄旅游人数达到上万人次。截至目前,2015年蓬莱葡萄酒文化旅游突破10多万人次。今年来烟台进行葡萄酒旅游的海内外游客将超过千万人次,旅游收入将达百亿元[3]。烟台的实践证明了葡萄酒产业融合旅游文化产业的巨大魅力。国内的葡萄酒企业张裕公司、君顶酒庄、云南红酒业公司等运用“葡萄酒+”,促进葡萄酒与旅游文化的融合发展,带来了数以万计的国内外来客和不菲的综合收入,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国内葡萄酒与旅游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的实践,说明葡萄酒同旅游文化的融合发展大有可为,大有潜力可挖。因此,葡萄酒产业要取得持续发展,必须要与旅游文化深度融合,而旅游文化产业的腾飞同样要融合于葡萄酒产业之中,达到互补互促的效果。
我国是在近几年才开始开发葡萄酒旅游文化市场的,运用“葡萄酒+”,促进葡萄酒与旅游文化融合发展刚露端倪。在国外葡萄酒与旅游文化的融合早已开展,比如法国、美国、澳大利亚等,葡萄酒旅游已经成为了一种十分成熟的旅游模式[4]。葡萄酒原产地欧洲联盟主席卡尔巴斯特表示,葡萄酒旅游繁荣的秘诀之一,就是要重视其背后独一无二的历史和文化。他说:“葡萄酒是很多国家、城市历史长河的一部分,而每个城市的历史都是不同的,所以中国应当发掘自己独特的葡萄酒历史和文化[5]。”
文化是葡萄酒的灵魂,更是葡萄酒旅游的依托。国外许多著名产区的葡萄与葡萄酒文化已发展到很高的水平。以法国的波尔多等地为例,当地在推广美酒的同时,会把一些看似关联度不高的元素整合在一起,例如在旅途中融入酒的历史、品牌等知识介绍[5]。这样的旅游规划叫做“配套服务”,而这一点正是我国在葡萄酒旅游上的短板。葡萄酒旅游文化主要由三个要素构成:品牌故事、独特的资源及配套服务。品牌故事包括一款酒名字的来历,独特的资源是指每个酒庄背后独一无二的故事,例如不同的葡萄品种和不同的价值,不同的制作工艺等,旨在调动消费者的兴趣。与旧世界葡萄酒国家差异最大的旅游要素在于我国的“配套服务”还不够完善。
正是品牌、独特的资源、配套服务这些独特的元素促使葡萄酒与旅游文化之间产生了诸多的必然联系,让其融合更为顺畅、高效。可以说,没有美酒就没有一种良好的旅游文化氛围。旅游者似乎离不开葡萄酒与文化,而葡萄酒和文化也似乎离不开旅游者,没有旅游者的青睐体验,再好的葡萄酒也难以成为美酒,再丰厚的葡萄酒文化也无法张扬。旅游者之所以对葡萄美酒情有独钟,并不仅仅在于葡萄酒本身的风味,更在于葡萄酒的文化魅力。正是由于旅游者对葡萄酒文化内涵的高度追求,才使旅游与葡萄酒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因此,文化才是旅游与葡萄酒结合在一起的根本原因。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葡萄酒产业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不仅是最完美的结合方式,也是业态创新的最好途径。
三、促进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和旅游文化业融合发展的对策
葡萄酒旅游是一种高品位、综合性的文化活动,这一旅游过程实际上是文化的体验和享受。“葡萄酒+旅游+文化”之所以成为葡萄酒与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的基本模式就在于此。那么,我们如何做好“葡萄酒+旅游+文化”这篇大文章,促进葡萄酒产业与旅游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
(一)洋为中用
向国外葡萄酒旅游业发达的国家学习融合发展的经验,洋为中用。只有善于学习借鉴国外经验,拿来为我所用,才能少走弯路,加快融合进程。目前,在国外葡萄酒业发达的国家,葡萄酒旅游业搞得相当出色,葡萄酒与旅游文化业融合发展,相得益彰,相互促进。国外葡萄酒与旅游文化业融合发展方面比较成功的国家是澳大利亚。在澳大利亚,葡萄酒旅游已经涵盖了旅游活动的重要部分,葡萄酒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为葡萄酒业和整个社区以及政府财政带来了巨大收益。据澳大利亚制酒业联合会预测,每年通过旅游文化活动和酒窖直销给酒业带来的直接效益在4至5亿澳元之间。以维多利亚一个州为例子,该州葡萄酒旅游的每年总收入就达1.85亿澳元,其中大约0.7亿澳元来自酒窖直销[6]。
再比如法国、意大利、美国、南非、摩尔多瓦等国。这些葡萄酒生产国为了扩大本国葡萄酒在世界上的影响,并且提高本国葡萄酒产品市场占有比例以及销售量,就把旅游文化业与葡萄酒业两者很好地融合起来,以葡萄酒业丰富和提升旅游文化业的内涵和吸引力,用旅游文化业来带动和促进葡萄酒业的稳步发展。当然,国外在葡萄酒与旅游文化的融合发展上,特别注重葡萄酒环境创新、旅游文化产品开发,新的旅游文化业态培育以及整体规划等等。国外的一些经验表明,促进葡萄酒与旅游文化的融合发展,一定要做好葡萄酒旅游文化环境创新、葡萄酒旅游文化产品开发、 新的旅游文化业态培育、推广好葡萄酒旅游文化。对于我国发展葡萄酒产业文化有得天独厚条件的云南来说,要很好地学习借鉴,做好葡萄酒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规划。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实施“葡萄酒+”,推动葡萄酒产业与旅游文化的深度融合,创造性地打造葡萄酒旅游文化形态,彰显葡萄酒旅游文化的魅力和风采,才能真正促进葡萄酒产业与旅游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
(二)古为今用
在推动葡萄酒产业与旅游文化产业的融合上,要坚持古为今用的原则。古代的风景名胜、历史文化等资源,可以很好的古为今用,使我们的葡萄酒旅游业文化发展的更加完善。云南具有悠久灿烂历史,留下了许多历史文化资源,如,云南是一个农业大省,农业历史悠久,农耕文化灿烂文明,具有以包容和谐为最大特征的云南农耕文化,如能运用“葡萄酒+”,促进葡萄酒、旅游和农耕文化深度融合,即实施“葡萄酒+旅游+农耕文化”战略,把云南高原的葡萄酒庄变为融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文化休闲体验及旅游于一身的复合体,让它们尽情发挥云南葡萄酒旅游文化特色,让来云南的旅游者在遍布葡萄园的山野与彰显古今中外特点的各种各样的酒庄建筑之间徜徉,在葡萄园采摘葡萄与酿造美酒中体验,在葡萄美酒与琴棋诗书画之侧鉴赏,尽情畅享彩云之南葡萄酒旅游文化的休闲情趣[6],那么,结合古老的云南农耕文化,让葡萄酒旅游与云南农耕文化深度融合,即通过实施“葡萄酒+旅游+农耕文化”战略,就能够很好地实现“古为今用”的目标,促进葡萄酒与旅游文化的融合发展。此外,云南是开埠较早的省份,开埠文化历史悠久,要紧紧抓住这些厚重的开埠文化史实,实施“葡萄酒+旅游+开埠文化”战略,充分将开埠文化与旅游及百年葡萄酒历史文化深度融合,通过建设云南红葡萄酒文化博物馆、历史风情街、历史建筑遗存和各种文艺形式、传媒,深入挖掘文化内涵,赋予新的时代气息,把葡萄酒与旅游及开埠文化深度融合,让丰厚的文化底蕴与葡萄酒、旅游相辉映,张扬葡萄酒旅游文化的丰厚底蕴,显示葡萄酒的文化张力,大大提升云南葡萄酒旅游文化的品质,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力。
(三)探索创新
由于葡萄酒与旅游文化业的融合发展在国内还是发展中的新事物,在发展中还会遇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和困难,亟待我们进一步的探索和创新。相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的改变、葡萄酒文化的推广、葡萄酒业的健康发展,葡萄酒旅游文化业发展空间将会越来越大,并将成为一个新的旅游收入增长点,甚至是区域经济的新增长点。所以,我们必须充满自信,必须结合国情、省情,运用“葡萄酒+”,必须自我探索、摸出一条具有自己特色的葡萄酒与旅游文化的融合之路。
促进葡萄酒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必须勇于实践、勇于创新,大胆探索,决不可因循守旧、故步自封。运用“葡萄酒+”,没有现成的经验和固定的模式可循,必须以自我探索为主,结合国情、省情以及产区实际,摸索出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省情、符合产区特色的葡萄酒旅游文化运作模式,并精心培育使其成为一个具有竞争力的旅游文化产品。换言之,运用“葡萄酒+”,促进葡萄酒与旅游、文化的融合发展,就是要以葡萄种植和葡萄酒消费为基础,以葡萄酒文化体验为主题,以酒庄为依托,融观光旅游、度假旅游、工业旅游、农业旅游、城市旅游、乡村旅游、节 事旅游、会展旅游等多种旅游形式于一体,互相促进,协调发展[6]。当然,具体产品的开发应当因地制宜,灵活多变,形成类型多样、多层次的产品体系。近年来,云南省葡萄与葡萄酒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七大葡萄产区之一,云南的多个子产区已形成自己的特色,如弥勒产区种植的特有葡萄品种“玫瑰蜜”、“云中舞”,迪庆高原产区的有机葡萄园及赤霞珠干红、冰红酒,楚雄的早熟鲜食葡萄等。因此,必须结合云南葡萄酒产区的这些实际,创新思路,自我探索。如结合“玫瑰蜜”文化,即十八世纪中叶,年轻的法兰西传教士来到云南,在香格里拉的茨中坝子,种下了第一株来自法国的古老酿酒葡萄,于是有了云南红。1904年来云南南部修筑滇越铁路的法国人在铁路沿线车站院落里栽培了许多酒葡萄,成为云南高原最早的“玫瑰蜜”酿酒葡萄园;围绕这些文化历史,可以编撰一些葡萄酒的故事、小说、电影、电视剧等,还可以围绕这些历史整理出版一些经典性书籍,编撰云南葡萄酒史志,使之成为宝贵的文化遗产。结合云南多民族(26个)呈现出不同的社会文化形态和各民族丰富多彩的风俗民情的特点,开发每一个民族的衣、食、住、行及节典、婚恋、丧葬、礼仪、生育、图腾、语言、宗教、文字、禁忌、审美,把这些个性鲜明的文化链与葡萄酒旅游有机结合起来,把大理的白族文化、傣族的贝页文化、纳西族的东巴文化、彝族的贝玛文化与葡萄酒旅游有机结合起来,既增加了云南葡萄酒旅游的文化内涵,又能够围绕这些开辟新的葡萄酒旅游文化景点(产品),从而给旅游文化业注入新的活力,促进云南葡萄酒旅游文化业的大发展。
四、结束语
总之,把葡萄与葡萄酒产业作为产业融合的基础,高度融合旅游、文化产业,就一定能够推动云南的葡萄酒产业与旅游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能够促进云南葡萄酒产业发展跃上新台阶,从而形成以葡萄酒产业为基础、旅游为龙头、文化为支撑的葡萄酒旅游文化融合发展新格局,整体上带动云南各地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目前,葡萄酒产业与旅游文化业的融合已是大势所趋,云南葡萄酒产业和旅游文化产业的融合才刚刚破题,产业融合的经验不足,融合进程中困难不少,有些问题亟待解决。但我们相信,只要大家一起努力,乘当今世界产业融合的东风,更好地实践运用“葡萄酒+”理念,大力推进葡萄酒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就能够促进旅游文化大发展,促进葡萄酒业快发展,实现云南“旅游文化q强省之梦”的共同梦想。
参考文献
[1]韩永奇,刘世松.开创中国葡萄酒的美好未来――2015中国葡萄酒论坛综述[J].中外葡萄与葡萄酒,2015(4):60-66.
[2]刘云山.文化是旅游的灵魂――在2010博鳌国际旅游论坛上的主旨演讲[N].光明日报,2010 -03-21(1).
[3]刘树琪.葡萄酒产业密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78-90.
[4]韩永奇.张天良之经营智慧[M].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15:56-62.
[5]李鹊.葡萄酒旅游重在文化中外配套服务差异大.[N].国际在线,2014-08-01(2).
[6]韩永奇,刘世松.2015年我国葡萄酒产业将进入新的发展平台[J].市场经济与价格,2015(6):45-48.
Study onCoordinated Development Countermeasures ofWine Industry and TourismIndustry around Yunnan Province in China
HAN Yongqi
(College of Viticulture & Enology, Binzhou Medical University, Yantai264003, China)
关键词:科普影片纪实手法表现主义
除具备传统科教片“以科学为内容,运用多样的电视传播手段,宣传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以及弘扬科学精神”的特点,。科普影片不仅讲述知识,还关注科学事件的发展和人物。它的本质特征之一是叙述故事。然而,单一遵循纪录片“客观、真实”的纪实主义风格,再加上原本就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必然出现情节牵强附会、科学知识难以普及、受众不满意等情况。因此,创作科普影片时,坚持知识的科学性以及秉承纪实主义风格的前提下,融人表现主义会使科普影片更具观赏性。
一、纪实主义风格VS表现主义的特征
科普影片作为纪录片的一种。主要运用的是纪实方法。在我国,说到纪实方法,一般指的是巴赞的理论。巴赞认为纪实主义是“存在先于含义”。纪实主义反对主题先行,导演只需“把事实交给大家”。它只是客观存在,主题就已在其中了,并非导演赋予的。纪实主义所表达的意义,则来自现实本身,它是现实说话。
巴赞的纪实理论是建立在摄影影像本体论的基础上的。他认为影像“按照严格的决定论自动生成,不用人加以干预,参与创造”。“一切艺术都是以人的参与为基础的。唯独在摄影中,我们有了不让人介入的特权。”他还认为“摄影的美学特性在于揭示真实。”而主体的人,对客观世界往往有成见和偏见。只有把人排除出去,客观世界才能真实地呈现出来。在表意方面,他反对“含义先于存在”,主张“存在先于含义”,要求“仅仅通过对现实表象的展现揭示出现实的含义”。在结构方面,他反对人为地戏剧结构,要求具有“具有更多的生物学的特点”,“故事的发生与发展具有生命般的这是与自由。”在镜头方面,他反对理性蒙太奇,倡导长镜头。
对于科普影片,纪实手法是其基本表现手法之一。客观跟随拍摄、长镜头记录已经是纪录片屡见不鲜l的方法。以事实为主体的科普影片虽然有众多风格、样式差异,总体属于影视纪实艺术是事实。然而摄影师要选择被拍摄对象、角度等,纪实主义“不让人介入”却是很难达到的。有相当一部分纪录片还是坚持主题先行的,然后再根据主体表达选择素材,结构情节。
表现主义(Expressionism)原为艺术史与批评的专用语。意指不再把自然视为艺术的首要目的。以线条、形体和色彩来表现情绪与感觉作为艺术的唯一目的。1901年法国画家朱利安·奥古斯特·埃尔韦为表明自己绘画有别于印象派而首次使用此词。1911年希勒尔在《暴风》杂志上刊登文章,首次用“表现主义”一词来称呼柏林的先锋派作家。1914年后,表现主义一词逐渐为人们所普遍承认和采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德国和奥地利流行最广。它首先出现于美术界,后来在音乐、文学、戏剧以及电影等领域得到重大发展。
表现主义艺术观念渊源于德国文化精神。虽然它从来不是一个完全统一协调的运动,其成员的政治信仰和哲学观点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但他们大都受康德哲学、柏格森的直觉主义和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的影响。强调反传统,不满于社会现状,要求改革,要求“革命”。
总体上来说,表现主义在各个领域中的影响是融会贯通的。表现主义者对社会现实和人类前途有很大的关注,显现出一股干预生活的热情,但他们重视主观世界,特别是精神、情绪、思想的的强烈的呈露。创作者们不满足于对客观事物的摹写,要求进而表现事物的内在实质;要求突破对人的行为和人所处的环境的描绘而揭示人的灵魂;要求不再停留在对暂时现象和偶然现象的记叙而展示其永恒的品质。表现主义,以其极大的主观性着眼于人类精神与体验的直接表现。在抗衡着印象主义客观性的同时,追求形式上的最大自由,打破旧有的传统观念的囿限,显示其表现主义的共性特征。
二、表现主义在科普影片创作中的运用
表现主义作为科普影片除纪实主义外的创作理念,在内容确定的前提下应用于科普影片的表现手法、画面拍摄及“再现”手法、解说词的行文用词等方面。
基于表现手法的动画形式,既可准确地表达深奥难懂的科学内容,更适合给知识水平较低的受众。
科普影片《棉花工厂化育苗和机械化移栽新技术》(该作品由中国农业大学媒体传播系制作,荣获北京高教学会电化教育研究会2009年度“金烛奖”一等奖及第十届北京科技声像作品“银河奖”三等奖)正是以一个动画短剧作为开场阐释了动画里的主人公种植棉花失败的原因。表现主义的“主题先行”在这里得到充分的体现,正因为创作者要表现当下很多棉花种植者共同的忧虑——棉花如何成功种植、如何高产,片子以这样的形式出现,必然会引起观看此片的棉花种植者的共鸣。另外,贯穿整个作品的两个对话人物,除了真实的以记者身份出现的解说员,还有一个就是自始至终的动画虚拟人物——种植棉花的老爷爷。即该作品中出现了棉花种植者的代“言”人,借这个虚拟人物的口,代表普遍棉花种植者说出了他们遇到的问题,似乎有悖于科普影片遵循的纪实主义风格,在作品中植入了主观意识,加入了创作者的主观意念,但是这些所谓的“主观意念”正是创作者调查研究了众多棉花种植者在种植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后,将具体的问题总结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将棉花种植者这个群体化身为一个生动的虚拟人物,使内容具有科学性的同时,更具实用性、艺术性及观赏性。
在《热带人工植物群落》中有一组动画,在讲了一大堆人工森林在科学上的可行性后,以动画展现未来人工森林的宏伟壮观的创面结束全片,它是通过动画手段模拟移动镜头与推进镜头的形式进行表现。画面横移,转过一榕树,沿着一条伸向银幕纵深而永远走不到头的森林大道中前进,加上以主观镜头的方式,使观众好似乘坐未来的交通工具畅游浏览未来科学世界。从而将影片情绪推向。
由于并不是所有科普影片都需要动画,在不该用动画时就不该强行植人动画,否则不仅在科学内容上造成混乱,而且对整个影片艺术效果也是极大的破坏。
在画面拍摄手法上,运用“画面再现”既可使普及的科学知识更丰富,也可使画面更具艺术观赏性。
北京科影摄制的《钙与生命》,里面拍摄的人物环境并没有以纪实手法表现,而是带有较强的表现主义风格,使人物环境处理有了人为制造的象征性,使科普影片更富想象力及内涵。在保证科学内容真实的情况下,创作者用于突破表现形式上的束缚。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赵立魁在拍摄《第十三片绿叶》时便谈到:“我与摄影在开拍《第十三片绿叶》之前便统一思想,决定对影片的微观部分(科学内容的核心)一定要真实地‘再现’,使其可信;对于外在部分,即小麦形态和科学实验的环境背景,光线色彩等等一律进行加工‘表现’……”由于小麦的自然状态是丛生的,叶片交错拥挤在一起,实拍出来显得很杂乱。创作者将它一棵一棵分离出来,栽在土箱里,再用灯光从逆侧方向打透,于是我们可以在片中观赏到绿叶在暗背景下格外醒目,主体突出,一目了然,深色的环境基调又造成一种莫测的神秘感。在《棉花工厂化育苗和机械化移栽新技术》拍摄过程中,由于没有到播种期,创作组在当地专门开辟了一小块实验地,进行了播种演示,而每个关键步骤可重复演示,便于拍摄者运用不同景别的镜头展示播种细节。播种“画面再现”不仅弥补了因植物生长期时间限制造成的画面缺失,更呈现了较为完整的细节。
在运用“画面再现”这种表现主义手法时,需注意尊重客观事实,科普影片只有在做到内容符合客观真实,才可在这个基础上探讨“画面再现”手法的成功与否。
在解说词的行文用词上,从说明文到记叙文的转变中,“戏剧化”的语言不仅可生动表现科学内容,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加深受众的理解与记忆。
在科普影片《抢救大白鲟》的开篇是从“人”切入,而不是从“事”切入的叙事结构,改变了原本开篇解说词设计的初衷。钟倩在《用“故事”去包装科技影视作品——<抢救大白鲟>创作体会》中指出原本关于白鲟的知识介绍是:白鲟是什么科、什么属、为什么这么珍贵、濒危到什么程度,然后再是发现到抢救。而改变后的叙事结构是:先讲危教授这个人物辛苦寻找白鲟多年,再引出白鲟这种生物,于是全片很自然地就从“介绍白鲟”的说明文变成了以“向往白鲟”开头的记叙文。
富有表现主义的“戏剧化”手段也被运用在了科普影片《棉花工厂化育苗和机械化移栽新技术》中,在作品开篇,虚拟人物——种植棉花的老公公与记者的对话,即是一段解说词的“戏剧化”变身。将原本要说明的内容以生动的对话形式展开,引出了棉花种植者的疑惑,求知欲。
当然,解说词的行文用词不仅在作品中体现为具体文字、语言,也可抽象为画面,用画面中自带的文字来表现。例如在科普影片《珍惜土地》。中,有一组镜头。采用人、土地、指示灯示意动作与电子跳字的方式表现我国土地、人口粮食三十年的变化。数字跳动很快,令人眼花缭乱。而具体数字却无法让人看清。这些快速运动的数字变化,正是创作者用“戏剧化”的表现手段,给观众造成一种速度惊人,问题严重,刻不容缓,不能等闲视之的紧迫心理。于是在视觉上形成撞击,敲响警钟。在受众思想上造成一种紧迫感,从而激发受众的情绪,与影片产生共鸣,加深受众的记忆!
可见,在表现主义应用于科普影片创作过程中,既要考虑一个科目内容讲清楚适当的空间,又要考虑语言环境遣词用句本身对表达科学内容的衰减作用,只有把握到位这两个方面,才可在行文用词上做到炉火纯青,恰到火候!
三、表现主义在科普影片创作中的发展趋势
科普影片作为纪录片的具体类型,纪实手法是其基本表现手法之一。客观跟随拍摄、长镜头记录已经是纪录片屡见不鲜的方法,以事实为主体的纪录片虽然有众多风格、样式差异,总体属于影视纪实艺术是事实。然而摄影师要选择被拍摄对象、角度等,纪实主义“不让人介入”却是很难达到的。有相当一部分纪录片还是坚持主题先行的,然后再根据主体表达选择素材,结构情节。
纪录片不允许虚构,但需要想象。伊文思曾经说过:“有人认为纪录片不是艺术,因为它没有想象,这个看法不对,从拍摄之前到最后的剪辑完成,自始至终不能脱离想象”。
表现主义的多种手法与纪录片的纪实风格在很多科普影片得到了完美结合。
例如《帝企鹅日记》、《迁徙的鸟》它表现的奇特景象往往是建立在影片的事实基础上的,如利用俯拍、仰拍等奇特角度拍摄的令人惊叹的画面效果,用高科技程控技术操纵的变速摄影拍摄的超低速和超高速画面,将现实情景抽离出来,达到其本质的特征,影片的纪实风格与表现主义有机统一,互相渲染,相得益彰。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摆在我们普法人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了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必须与时俱进
全民普法二十多年来,人民法律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国家民主与法治进程取得了巨大进步。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必须确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做到与时俱进。一是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群众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二是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要从侧重普及(来源:文秘站 )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法治精神和法律信仰上来;要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公民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尤其是要用现代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公民的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要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公民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必须不断创新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要求我们必须将普法活动有机地融入到公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中,使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因此,我们必须突破惯性思维,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尤其要更加注重法治文化的熏陶。一是加大法制文艺的创作和演出。充分挖掘城市街道、社区民间文化资源,鼓励支持群众自编、自导、自演各具特色的法制文艺节目,让群众在日常文化活动中实实在在感受法律的存在。二是加强与现代媒体联手。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全力利用影视、报刊、网络和广告载体等资源,以法制主题词句、动漫图片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还可以尝试市场化运做的方式,组建法制文化艺术传媒公司,编写拍摄播出法制文化艺术影视作品和组织舞台演出活动,编导有关法律与政治、法律与民生、法律与文化、法制史与社会发展等专题电视记录片,着力解决法制文化节的社会性、参与性。好的影视作品既可以产生社会效益,也可以产生经济效益,有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就可以使法制文化艺术的创作活动产生良性循环,就可以产生更多的有影响力的法制艺术影视作品。
关键词:农牧民;法律社会化;法律社会化主体;普法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631(2010)02-0062-02
一、农牧民法律社会化概述
从社会学的角度讲,个体法律观念的形成与发展、法律知识的获得是法律社会化的重要内容。法律社会化是法社会学中的重要的概念。
“社会化是指个体在社会的互动过程中,逐渐养成独特的个性和人格,从生物人转变成社会人,并通过社会文化的内化和角色知识的学习,逐渐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社会化是一个贯穿人生始终的长期过程”。
郭榛树在《法律社会化问题导论》中指出,中外学者对“法律社会化”概念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是从法律本位的意义上来理解这一概念,将法律社会化理解为法律从个人本位向社会本位的发展过程。二是从人的社会化意义上来理解这一概念,将法律社会化看成是一个人从‘自然人’向‘法律人’的发展过程”。。这里的“法律人”是指具有较强法律意识和养成一定法律行为习惯的人。我们把前一个概念认为是“法律的社会化”,而把后一个概念认为是个人的“法律社会化”。
法律社会化与法律的社会化是两种概念。我们认为法律社会化是指社会成员通过与法律的交互作用和通过社会互动,学习法律知识,内化法律规范,树立法律观念,培养法律角色,从‘自然人’向‘法律人’的发展过程。它的内涵包括:①法律知识的习得;②法律规范的内化;③法律观念的树立;④法律角色的培养。由此法律社会化过程也是个体法律观念的形成过程。法律社会化与政治社会化、角色社会化一样,是个体社会化的重要内容。
法律的社会化主要是指专门的普法活动。周旋在论文《法律社会化的内在途径研究――遵循市民社会的视角》中说:
“关于法律社会化,我国付诸实践的主要是普法运动,中国法律的社会化运动肇始于1985年,这场法律社会化运动以学习法律性文件为基本指导思想。”这里说的法律社会化,实际上是指法律的社会化,是指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从1985年推行的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划。
综合以上概念,根据法律社会化的定义,可以认为农牧民法律社会化是指农牧民通过与法律的交互作用和通过社会互动,学习法律知识,内化法律规范,树立法律观念,培养法律角色,从“自然人”转变为“法律人”的过程。农牧民的法律社会化过程是通过农牧民自主学习法律和有关部门推行的普法活动来实现的。
二、农牧民法律社会化的社会主体
社会化的过程中对个体社会化最重要和最有影响的环境条件被称为社会化的主体,同样,我们可以将对个体法律社会化过程中最重要和最有影响的社会环境条件称为法律社会化的主体。在普法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发挥法律社会化主体的作用,创造条件和环境,更好的对农牧民进行普法。
农牧民法律社会化的主体有以下几种:
首先,家庭教育是个体法律社会化的开端。
(1)家庭具有多种功能,其中重要的一项是教育功能。家庭中父母从小教育孩子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等。儿时受惩罚的害怕是个体受法律社会化的开始。父母告诉孩子“不可以偷人家东西”“不能骂人”“不能与别人打架”等,这时,孩子们不知道法律是什么,但知道违背了父母的教导就会受到父母惩罚,受父母的批评。这样个体在父母和亲人的教育下慢慢学会了社会禁忌、社会规范、社会契约等共同遵守的戒律,慢慢养成能够被社会接收的合格的人格。
(2)父母长辈的法律观念、法律知识水平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法律观念和可能受到的法律知识教育。邢红飞在论文《法律观念辨析》里将法律观念定义为:
“法律观念是人们对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比较自觉、比较稳定的认识和评价,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的要求和态度以及对人们某些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有一项调查中发现,很多农民错误的认为从祖辈继承的耕地就是他们家所有的财产,并且认为土地是可以买卖的。这种错误的法律观念是从祖辈那里获得的,而且一代一代流传到现在。
这样,孩子在家所受到的教育有道德教育,也有零星的法律知识。父母的道德修养、法律知识水平、父母的言行举止都影响着孩子的法律社会化。所以,这就需要父母一辈更新法律观念,提高法律知识,给孩子们做出一个好榜样。
由此,发挥家庭对农牧民普法的作用,我们可以从以下两点人手:
(1)普法宣传以发扬传统美德为铺垫。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源远流长,“不偷、不抢、不侵犯他人”、“尊老爱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等发扬传统美德,能够让农牧民以道德准则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以致达到“自律”的境界。生活中,我们碰到很多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债务纠纷,这些纠纷大多不是由于农牧民不知道法律,而是没有浓厚的道德意识引起。发扬传统美德,会得到法律所得不到的好结果。
(2)更新农牧民法律观念是目标,提高农牧民法律知识是主要内容。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农牧民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有很多错误的法律观念,如“以牙还牙”、“耕地是自家所有的”、“耕地可以买卖”、“耕地可以用来抵债”、“砌墙占地”、“权利大于法”、“以礼服人”。我们的普法工作应以这些错误的法律观念为突破口,个个击破,规范农牧民行为。做法上,应由原来的具体法律规范和条文的教育为主转为现代法律意识的教育为主,给公民灌输法律价值观、民主平等观、法律权威观、权力义务观等现代的法律基本观念,提高农牧民法律意识,让他们能够从被动学法,转为主动学法。
农牧民普法,内容上应密切联系农牧民生产生活,传授在他们生产生活中能够用得着的法律知识,比如《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普法形式上,要针对农牧民从事农牧业、文化水平低、理解能力差,使用民族语言,地方口音重、言表能力差等特点,探索并应用农牧民易于接收的方式方法宣传法律知识。
其次,生产生活实践是农牧民法律社会化的主要场所。农牧民没有念过书,文化水平低,很少受过正规学校教育,他们的法律知识、法律观念主要从父母教导中学到以外,还从生产生活实践中学来。他们从生产生活实践中所经历的、听到的、看到的事例中吸取教训,学到处理问题的方法,学到法律知识,产生法律观念。如,林业部门的人抓住砍柴的农牧民后重罚,他们也就知道不能再砍柴,砍柴是违反法律的,但他们不知道是违反了什么法律。农牧民来往密切,加快了社会规范、政策、法律在农村的传递,每一个特殊的“新闻”成为农牧民议论的话题,农牧民也就从议论中学到了法律知识。
农牧民的法律知识水平跟他们的生产生活经历有很大关系。外出务工几年的人,比长年待在农村的人所知道的法律知识多,在嘎
查委员会工作的人和从事商业活动的人比单一从事农业或牧业的农牧民所知道的法律知识多。
由此,加强生产生活实践对农牧民普法的作用,我们可以从以下两点着手:
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社会舆论是指多数人对社会生活中有争议的事件发表的有一定倾向的议论、意见及看法。社会舆论对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有很大的影响。”。在农村社会,成员间来往频繁,这促使了社会舆论的形成。这时,舆论的正确性就变得尤为重要,错误的舆论会让农牧民产生错误的法律观念。比如,我们调解了一起土地流转的案子,外出务工者返乡后,要回土地成功,这时,农牧民议论“目前,外出务工者返乡后返还原先耕种的土地”。这种错误的舆论就会在农牧民头脑中树立错误的法律观念,影响他们的行为。所以,我们需要在工作中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正面的宣传。
②结合实际,通过典型案例,提高农牧民学法兴趣。农牧民的经历会让他们增长见识,提高法律知识。然而,为了提高农牧民法律知识水平,我们不能让他们去从事各种活动,去尝试各种行为,但我们可以通过宣传贴近农牧民生活实际的典型案例,让他们在实际案例中学到法律知识,培养他们学习法律的兴趣。
第三,电视是农牧民获得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随着电视的普及,收音机慢慢被人遗忘,但喜欢听乌力格尔。的老人、在外放牧的牧民、没有电的牧业点仍然收听着收音机。报纸对于农牧民来说是奢侈品,而且由于他们不识字,报纸也是多余的。一句话,电视比起广播、报纸对农牧民普法作用更大。
电视媒体具有对象广泛、时效性强、丰富直观、接收随意等有利特点。这些有利特点给农牧民学法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如果应用电视媒体给农牧民宣传法律知识,他们可以调整时间、选择节目,自主学习法律知识。但这种方式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都需要很大的投入,对于一个小单位是不太现实的。
第四。政府部门是法律宣传的骨干力量。①司法部门和综治维稳部门有宣传法律的职责。然而在基层,普法工作主要由司法所来承担。虽然乡镇法庭、派出所、乡镇宣传部等部门都有宣传法律的职责,但只是他们的一项附加职责。②政府其他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也涉及到法律知识,比如计划生育部门在工作中涉及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林业部门在工作中涉及到《森林法》和当地《禁牧》条例;土地部门在工作中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法》。然而目前,各个单位的工作与法律知识宣传相脱节,有实际工作,但法律知识宣传不到位,加大了开展工作的难度。
发挥政府各个部门对农牧民普法中的作用,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①普法工作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首先需要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按照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的要求,需要当地党委、政府冲锋陷阵,身体力行,加强自身学法。如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支持普法工作力度不够,也不加强自身学法,那么农牧民普法更从何而谈。
②普法部门需加强力度,普法对象需积极配合。一方面,长期普法工作中形成了一种“普法部门请求学法,普法对象被动学法”的局面,给普法工作带来了很大难题。按照司法部“法律六进”的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应该将法律送进机关、单位、社区、学校、企业、乡村,但如果这些单位配合不够,普法工作很难开展。另一方面,胡尔勒镇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人员少,经费紧缺,设备不够,各种人力、物力、财力的局限性,普法对象的不配合,使普法工作人员失去了信心,影响了普法工作的进度和效度。普法工作需要建立有力的监督、指导、奖惩机制,能够使普法部门积极普法,使普法对象主动学法,提高普法工作效度。
③政府其他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应首先进行普法宣传
政府很多部门在工作中涉及到法律,并需要依法办事。这就需要,各基层站、办、所转变观念,不能蛮横罚款,应法律先行于工作,应用法律与农牧民对话,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学校教育是正规法律教育的开始。在学校,学生受校训校规的约束,它一方面能够塑造较好人格形象,另一方面将学生的行为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从课程设置来说,学生从初二起就接触到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受到了规范的法律知识教育,虽然内容不深,没有涉及到深层法律条款,但这对学生继续法律知识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然而,有些校领导和家长重视升学率,轻视学生法制教育,课程设置上减少法律知识课程,教材内容上初三和高中的教材中减少了法律知识内容。在大学期间也有法律基础知识课程,但这一课程被很多大学当作为一门选修课。教育考试制度问题,校领导和家长重视不够。这些都成了影响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症结。
充分发挥学校正规法律知识教育的作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重视学生法律知识教育,建立法律知识教育长效机制。学校不能单一的考虑升学率,而应将学生法律知识水平当作考核学生素质的重要指标来抓,以素质测评推动学生学法积极性。
目前,国内外已经有一些学者对普法教育与传统戏曲的关系进行了理论性的研究,相关论文和书籍有如孙书磊2011年4月27日发表于《中国文化报》的《谈西方文艺思维与当代戏曲实践的误区》,还有苏力的《法律与文学:以中国传统戏剧为材料》,还有徐忠明译着《包公的故事:一个考察中国法律文化的视角》等有关传统艺术与法律的文章或着作,它们均从多角度多层次对传统戏曲与法律之结合进行了阐述。与本文所关注的论点不同认识的有魏英杰发表于《东方早报》的《戏曲普法,接不上现代法律精神》,该文章针对2008年陕西省石泉县的法官在当地仿古街的古代县衙中,以今案古审的判案方式进行的普法宣传活动进行论述,该文从“送法下乡”的角度承认其为有益的尝试,但同时也提出了在古代的司法情景中能否将当代的法律精神得到有效表达的疑问等等,这些有关传统戏曲与法律的文字资料均从多角度多层次对二者进行了阐述,本文就研习各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普法教育的角度对二者进行系统剖析。
(一)我国普法教育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国的普法教育现状可以借用张明新在《对当代中国普法活动的反思》中的一句话来说明,“当代中国普法活动规模之巨,形式之繁多,内容之广泛,持续时间之长久,在中国法制史上都堪称创举”[2]。就目前而言,人们把普法的目光更多投向了农村,尤其是以《宪法》为中心的基本法律常识已经在较大范围内得到传播,中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都有效增强,普法行为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已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民众对于普法教育行为重要性的认识,对普法进行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传播活动。在当前,主要有网络传播、电视栏目传播,演讲、法律知识竞赛传播、宣讲团讲授、展板介绍等等,从多方面多层次进行了普法教育。形式的多样性为普法宣传提供了多层次多领域的宣传阵营,多种宣传渠道也为普法教育赢得了更多的受众。针对这些相应的普法方式,我们详细分析看看效果如何?普法教育过程中所投入的大量的人、物和经济并不一定能产生相对应的普法效果,普法教育工作依然存在内容刻板方式落后等现象,更缺少相应的普法效果考核体系的建立等问题。普法教育受众的多元接受措施为我们提供多元接受方式的同时也使得受教育群体具有个体化、单次性、无选择等弊端,这些弊端通过传统戏曲普法教育的形式可以有效解决。
(二)传统普法教育的主要措施考察
目前传统普法教育的主要常见的措施有互联网法律索引、电视法制栏目、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展板介绍等措施。利用互联网进行普法教育,它有着超大容量的特点,因为它可以囊括更多的法制内容,有刑事案例、有条文解读、还有各种犯罪心理剖析,可谓是样样俱全面面俱到,想找什么就有什么,并存有大量视频材料和图片信息,还可以随意下载进行再传播,大大方便了想要接受法律知识的民众。我们在看到其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接受网络法制类栏目的人员庞杂,其中不乏青少年人员,面对不经过处理的各类案件,还不具备成熟辨别能力的人群会有刻意模仿之嫌,尤其是模仿一些常见的犯罪过程,这样就对年轻的受众群体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在少年犯罪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的犯罪行为是对视频中暴力事件的模仿,利用网络进行法制宣传,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过滤宣传的内容,这将是利用网络进行普法宣传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电视类法制节目的开播,较网络传播有了一定的规范性,在一些节目中还配备有节目主持人对法律知识点的解读,这样对于接受者产生了一定的正面传播作用,随着电视艺术的普及也为普法节目赢得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大量受众群体。与网络传播一样,电视传播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如法制节目时间点的安排,具有一定的固定性,使得接受者局限于固定的栏目时间,更多的电视频道与更丰富的电视节目,也分散了相当部分的受众,法制频道在某一时间段虽然可以锁定一部分受众,但他们也是不愿意重复接受相同的节目,起不到不断强化法律知识的效果。法律知识讲座可以再一个规定的时间内使法律知识在参与人群体中得到传播,但说教的意味让接受者更多感受到的是被动接受,这样被动接受使得随着讲座的结束而归为普法任务完成,既没有网络普法的广泛和丰富多样,有没有电视普法的直观性和舒服感,更缺少传统戏曲普法的可重复特点。法律知识竞赛较法制讲座形式灵活了许多,也可在参与人身上留下较为深刻的记忆,因为通过正反双方的争论而达到了宣传的效果,但其同样面临着受众面窄及不可重复传播的困境。我们目前更多接触的法律传播方式为展板宣传,有文字介绍也有图片说明,这样的传播方式需要借助于相对固定的场所,针对人员流动性大的场所尚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宣传法律的作用,但与动态发展的社会现状来看,此措施也仅仅可以作为一种短期阶段性的措施,时间已久难免有成为一种固定摆设之嫌,可谓熟视无睹,将起不到宣传的效能。以上即为目前传统普法教育的几种主要措施,在这些措施中我们看到了几种措施各有所长也各存在弊端,同时也看到了利用传统戏曲进行普法教育进行普法的实效性。
(三)传统戏曲普法教育的实际效果分析
以传统的戏剧表演作为普法的传播工具具有可多次重复接受的特点,它的重复性来源于戏曲艺术的程式化表演特点,一句句念白,一曲曲唱段和一招一式的表演,将法律知识元素无痕纳入传统艺术中,接受者或仔细揣摩韵味或痴迷演员的精湛技艺,在主动接受传统艺术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学习到了法律知识。不管是网络或电视普法传播还是普法知识竞答讲授、展板介绍,它们的重复性永远无法与传统戏曲相比,一出出经典传统剧目,如《西厢记》、《赵氏孤儿》、《狸猫换太子》等剧目演出了多少年,代代相传至今,戏迷们可以说是耳熟能详,就是这样还是要重复听,重复看,我们的普法宣传内容如果成功植入传统戏剧剧目,将能起到可多场次重复的宣传效果。传统戏曲剧目从剧本构思到创作,到编排最后立于舞台,往往要经过专家学者多方论证,其内容应该是经过严格筛选审查后的结果,编排得当,将适应各个年龄段的受众群,不会出现如网络或电视屏幕中的暴力景象,有的是程式化的唱念做打艺术表演,可以说是年轻受众群安全进行普法接受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也是扩大传统艺术受众群的一种手段。传统戏曲艺术的编演,可以塑造更多的理想式人物或时间,如《窦娥冤》中的第六场窦娥的三个誓愿的应验和第七场与窦天章的梦会,因为它的理想式手段运用,为戏曲艺术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创作空间。还可以用一些经典唱段倾诉人物心声,往往这种手段更容易表达犯罪分子的心理活动,如《明公断》中第一场“坐宫”中陈世美安排韩琪追杀秦香莲的心理活动。利用传统戏曲艺术的虚拟性特点,将会使普法教育形式更丰富更精彩。
二、发挥传统戏曲普法教育功能的具体思路
对于传统戏曲普法的教育功能而言,如何能合理高效地开展具体工作,将是实现传统戏曲特殊功能的关键。
(一)重视传统戏曲的普法教育作用
普法宣传的有效实施可以使社会更加稳定,对社会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广大民众都知法懂法,才有可能使“人治”社会真正转化为“法制”社会。以传统戏曲作为普 法教育的一种主要手段,对于相当一部分人而言还比较陌生,他们会产生这样那样的疑问,甚至怀疑这种方式的可行性。那么,以什么就可以使人们逐步认识到传统戏曲的普法教育重要作用呢?那就是优秀的普法作品,就是经过精心排演的同时也是包含法律内容的优秀普法剧目,只要此剧目在普法行为中得到了广大受众的认可,进入到老百姓心中,那么,它在普法的多种方式中就有了重要的地位,传统戏曲的普法教育作用才能真正引起大家的重视。与网络和电视媒体相比,传统戏曲目前在一定程度上还没有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但这并不代表其不能发挥独特的积极作用,这项工作有待我们做深层次的挖掘整理和实施,也可以这样理解,编演新的普法剧目或许可以为传统戏曲艺术开辟又一条发展之路,从而达到自身发展和有效进行普法宣传而获得共赢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二)改进普法戏曲曲目的内容与形式
目前的戏曲曲目更多展演的是传统的经典作品,尚无普法类经典剧目出现,普法的剧目还只是局限在一个很小范围、或一个地方性小区域的一些民间班社组织的阶段,这样的现状就需要我们进一步转化观念,不能将普法剧只停留在小打小闹的短片式制作中,要制作较大型的、艺术性较强的普法连本剧。以传统戏曲为载体进行普法宣传的民间组织,他们为什么搞这样的活动?他们是心血来潮么?仅仅是自娱自乐么?他们之所以有这样行为是因为他们扎根民间,知道老百姓真正乐于接受什么样的艺术,知道以什么样的方式才能拴住老百姓的心。回观一些正式演艺团体,他们在传承着优秀的传统艺术,在没有相关要求下一般是不会展演当代普法剧目的,他们或许觉得普法剧和他们还有着一定的距离,其实,普法剧目的展演并不在表演者的身上,而是在普法剧目的领导组织者那里。传统戏曲表演团体也需要精彩的剧目、不管是普法剧目还是其他,这些院团也期望普法剧为前提而进行剧本的编写与排演,进而研究如何将艺术团体的生存和发展与普法行为的相互结合,应该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如果以一定区域成立专门的戏曲普法院团,应该会形成一个相当大的市场。
(三)加大对普法戏曲曲目的经费支持
对于普法戏曲曲目的建设,离不开一定经济的投入,懂得了传统戏曲进行普法行为的重要性,可如果没有相应的资金投入,也只能是一种美好的原想。开辟区别于传统普法宣传的固有手段,所需资金如果能顺利纳入财政支出项目,就可以解决普法戏曲剧目的建设问题。在我国平阴县东阿镇的实施传统戏曲的普法活动中,就已经制定出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系列措施的实施,得益于领导组织者的大力支持,不管是领导体系和普法队伍的建立还是奖惩考核机制的制定,如活动组织、人员培训、请老师指导,包括服装道具交通费用和基本生活保障等,均需一定的资金投入。这部分资金如果光依靠民间班社或演绎团体自己掏腰包,恐怕将难以进行,毕竟他们还需要维持其组织的常态化运转,这些组织需要的是另外注入的资金,尤其是普法剧目初步启动期。
(四)建立普法戏曲曲目的推广普及机制
当获得经费支持的普法剧目编排成功后,就涉及到一个如何推广的问题,普法剧目不同于一般的民间传统艺术表演,它需要一个更大范围、场次相对均等的传播机制,因为它不单单是一种艺术的表演,它的身上承载着一种特殊的任务,一种要进行法律宣传的任务。或许这项活动可以与文化系统正在进行的文化惠民活动与普法宣传共同结合起来而促成此事,应该算是一个比较有效的措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必须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普法戏曲曲目的推广普及机制,将编、演统一部署,严把质量关,把优秀的、能贴近百姓生活的法律知识传播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