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8 15:48:5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方针,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培育社会服务组织,鼓励连续经营,支持规模发展,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支持体系和社会化发展机制,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各具特色、整体推进的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格局,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二)工作目标。不断提高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在年全市建立和完善21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队伍建设、服务网络及信息化建设。到2012年,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全覆盖,农村社区(村)依托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室)、老年学校等现有场所,增加服务功能,完善服务内容和形式,开展以村民互助和各类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力争到2015年,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城市所有街道、社区和80%以上的乡镇、50%以上的农村社区,形成服务设施不断充实完善,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队伍不断发展状大,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运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不断增加的格局,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二是坚持依托社区。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村)人文环境和老年人需求相适应,符合各地实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四是坚持社会化方向。实行政府主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无偿服务、低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提高养老服务的社会化水平。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居家养老服务要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导向,以日间照料和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服务项目上坚持基本服务和选择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日托照料、护理陪伴、代购代办、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同时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安全救援、法律维权、文体娱乐、学习教育、心理咨询等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方式:子女应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对子女确定无力照顾的老年人,政府鼓励和帮助采取机构服务、专业组织服务、志愿者服务、义工服务、邻里互助服务等多种方式实施居家养老服务。
(一)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网络。
在城市社区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养老服务机构协调运转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着力构建居家养老“十五分钟”服务圈。农村地区要创造条件,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化娱乐、老年教育、信息咨询等服务项目,不断完善为老服务网络,充实服务内容。
1、加强社区生活保障性商业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通过选拔、招标、签订协议等方式,把服务质量高、服务信誉好、实力强的社会服务机构确定为居家养老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定点单位。有条件的社区可通过开设托老所、老年人餐厅,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卫生、优惠的配餐、送餐服务。
2、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实施“社区医生进家庭”制度,建立健全城乡老年人健康档案。“十二五”期间,城市社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农村社区达80%以上。切实加强与改进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预约的上门随访、送医、送药、康复护理等服务,扶持发展老年护理院,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开设老年专科,逐步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康复服务。开展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加强保健知识普及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尽快解决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空巢老人的医保问题;逐步扩大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病床纳入医保范围;针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加对象中60岁以上老年人,适当扩大门诊特殊病种的医疗机构范围,让老年人能就近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
3、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教育学习、体育健身、精神慰籍等服务。切实改善城乡基层和社区老年人教育学习和文体娱乐活动的设施条件,组织和指导老年人进行文化娱乐和科学健身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和精神关爱,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老年人协调家庭关系、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老年群体的社会问题,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和婚姻等合法权益的服务。到2015年,全社会老年人入学率达到18%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在城市达到60%以上、农村达到45%以上。
4、组织志愿者、义工开展助老服务。组织志愿者或义工开展长期结对帮扶服务、企业助养贫困老人等活动,对空巢、高龄、失能等老年群体,采用定期或不定期上门服务,努力解决这些特殊老年群体在养老方面存在的困难。对确有需要的老年人,组织家政服务机构或专业服务人员上门进行生活照料;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采取专人上门包户的方式提供服务。有条件的社区可开设老年人日间照料室,及时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
5、建设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在鼓楼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并确保年底前建成,在2012年底建成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同时,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服务系统、邻里互助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立起覆盖城市社区,与老年人沟通便捷、服务及时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服务网络。
(二)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老年人日益增多的实际,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合理配置资源,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1、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力争到2012年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在城市社区全覆盖。新建城市居民区和旧城连片改造居住区,应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作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定的配置指标纳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同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交所在地街居使用,所配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用房不少于80平方米。现有老城区没有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或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社区,由各区政府负责,通过盘活利用社区资源,新建和改扩建、购买、租赁等途径解决。
2、合理整合现有各类为老服务资源。各部门设立在社区(村)的卫生服务机构、文化站(点)、劳动保障工作站等为老服务机构,在社区(村)统一安排下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兴办的公共服务设施应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社区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资源优惠向老年人开放,以满足老年人就地、就近学习、活动的需要。
3、农村社区应紧紧依托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乡镇敬老院、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县级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特别是对列入省、市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资金保障和项目建设协调力度,确保项目如期建成。
4、认真贯彻省有关技术规范,确保新建市政道路、公共建筑、住宅和养老服务设施无障碍率达到100%,加快推进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公共建筑、养老服务设施、居住小区的无障碍设施改造,积极支持旧住宅增设电梯。积极探索建设集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学习教育、休闲购物于一体的适合老年人特点的老年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安全、便利的生活环境。
(三)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1、建立专业服务队伍。对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考试合格的发给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参加培训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与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县(市)区民政、老龄部门及街道(乡镇)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每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可根据本中心(站)情况决定是否配备一名助老协管员,若需配备,所需经费由中心(站)的运转补助经费中列支。
2、建立志愿者和义工服务队伍。以开展“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为载体,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不断完善志愿者招募制度和定向、接力服务制度;动员、鼓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居民、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3、建立低龄健康老年人公益服务“时间储蓄”制度。本着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开展各种公益服务,对其服务时间和内容予以记录,采取时间或劳务储蓄的方式,作为以后转换相应时间为自己免费居家养老服务。鼓励老年人采取自愿结合的方式,开展家庭式互助养老,或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依托的社区式居民互助养老。
(四)规范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管理机制。
1、着力培育社会养老服务组织。积极支持社会养老服务、餐饮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教育文化等机构通过签订协议的形式参与承办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扶持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对新设立的以居家养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服务机构,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实行备案制度,创造宽松发展环境,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
2、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按照“区分对象、突出重点、适度普惠”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榕政综〔〕234号文件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统一采用居家养老服务券的形式支付,并逐步扩大服务券使用范围。适当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标准,将无偿服务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低偿服务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活动经费,人均标准提高到每年40元。
3、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监管、考评、奖励机制。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制定各类标准,规范服务、收费等行为,引导老年人与服务机构通过签订协议、合同,明确管理机构、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的权利、义务、责任,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三、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规划,持续有序推进。各级政府要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业发展和社区(村)建设的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每个年度推进的工作计划,不断完善推进发展本地居家养老服务的措施,做到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持续发展。
(二)完善政策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各级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带动社会力量的投入和有效参与,逐步形成居家养老服务投入增长的长效机制。“十二五”期间,市、区两级财政每年继续按1:1配比落实安排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一次性补助和运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实际任务,安排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扶持养老服务业优惠政策,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数字电视开通以及税费等方面按居民使用价格政策执行或给予优惠。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政〔〕18号)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办居家养老服务经济实体,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还要与已出台的有关社区建设、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医疗保健等政策措施的衔接,让老年人受益。
(三)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在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受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与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建立老年人信息库,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资格进行评估;全面掌握并及时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信息,引导为老服务机构和组织适时调整服务内容;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相关资格进行审查,接受服务对象的信息反馈,检查监督服务质量;指导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服务站开展工作,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市老龄、民政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适时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工作方针,以政府购买服务和资源整合为手段,通过专业化服务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形式,向居家老年人开展养老服务,形成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组织为平台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与社会各界兴办相结合。
2.福利服务、有偿服务与公益服务相结合。
3.家庭为核心与社区为依托相结合。
4.社会化运作与专业化服务相结合。
二、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在我区居住的区户籍的60周岁及以上需要服务的居家老年人(以下简称老人)。
(二)服务内容:由专业服务人员和志愿者队伍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籍、法律维权、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和日托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
(三)服务形式:对符合条件的老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福利服务;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人,通过“个人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有偿服务;积极倡导和动员社会各界为老人提供无偿
的公益服务。
(四)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及补贴标准:
1.具有本区户籍的下列老人,可以申请享受每人每月35小时的日常照料服务时间:
⑴未进机构养老的城市社会孤老;
⑵享受城市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其直系亲属无赡养扶养能力的;
⑶重点优抚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其直系亲属无赡养扶养能力的;
⑷市级以上劳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
2.具有本区户籍的城市低收入空巢老人中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申请享受每人每月30小时的政府购买服务时间。以上政府购买服务按每小时10元予以补贴。
3.以上老人还可申请享受政府购买的每人每年不超过60日的生病住院护理服务。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网络,区成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办事处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二)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将居家养老服务列入社会公益性岗位,街道和社区应逐步配备专人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三)解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由本级自行调剂解决。精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150平方米,“四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100平方米,“特色”及其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8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包括工作用房、向老年人提供的日间照料室、文体娱乐活动室等。
(四)落实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社区助老服务站运行经费区财政每年将给予资助。居家养老服务各项费用开支应专款专用,规范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组织、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市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人提供各种公益,倡导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为老志愿服务。要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和管理,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社会志愿者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三)强化管理考核。要尽快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人资格评估机制、享受政府扶持的老年服务机构资格评估机制、以及服务机构的质量评估和监管机制等。要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列入“精品”、“四优”、特色社区建设考核内容,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对各责任部门的考核。
关键词:老龄化;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
人口老龄化是人口转变的必然过程。统计显示,预计到2035年,全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91亿,约占总人口的20.13%。此外,我国老年人口中的高龄化趋势也越来越显著。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达231339人,占总人口的1.36%。因而,发展适合现阶段我国国情的养老方式迫在眉睫,居家养老由于其独到的优势正逐渐成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发展趋势的养老新模式。
一、居家养老概述
社区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一方面,将养老的场所转移到家庭,符合中国传统的养老观念。另一方面,缓解了成年子女没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照顾老年人的压力与负担。同时,也弥补了机构养老费用昂贵的现实不足。总的来说,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以养老制度为保障”的新型的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养老模式,也是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化养老模式。
2002年9月,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公园街道,在全国首先创办了“居家养老院”。2003年上海市初步形成了居家养老的社会化工作网络。目前,以大连“货币化”养老、上海“项目化、集约化”路径、南京“民间组织为载体”的模式为代表的多种居家养老模式在各地探索实践中形成。不可否认,这些具体类型之间存在差别,但它们的基础都是在家中养老,都依托于社区提供的福利服务。
二、苏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体系
近年来,苏州市养老事业的推进坚持以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理念,并将其作为社会事业的重点项目。因此,笔者以苏州市平江区娄门街道为研究个案对苏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体系予以简要介绍。
(一)娄门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娄门街道有60周岁以上的老人10195名,占辖区人口总数的20%以上,远远超过区、市的平均水平。现实的养老需求使得居家养老工作成为该街道的首要工作之一。娄门街道通过开展温馨家庭活动,倡导社区志愿者为老服务等多种形式,秉持把社会化居家养老和规范化的社区服务结合起来的理念,积极开展社区养老服务。
娄门街道温馨关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于2006年8月成立,主要职责是为辖区内老人提供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即“八助”服务(助养、助学、助乐、助医、助为、助餐、助伴、助法)。具体包括为老人提供生活护理、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权益保护等服务项目,并可根据老年人需求,适时调整或增加特殊服务项目。目前,娄门街道9个社区居委会都设有温馨关爱居家养老服务站,并拥有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专、兼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队伍。街道提供整合社区养老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逐步走出一条市场化运作与低偿、无偿相结合的关爱之路。
(二)居家养老体系内部机制及初步运行成效
1、服务提供的社会化机制
娄门街道改变单纯由街道、社区创办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的思路,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服务和管理,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走社会化、产业化之路。整合辖区内家政服务、卫生医疗、便民服务等多种服务资源,构建社区“十分钟服务圈”,服务内容涉及社区医疗、法律援助、娱乐休闲、电脑上网、图书阅览、家电维修、照相、理发等数十项。通过单列为老服务项目,签订合作协议,采取无偿、低偿相结合的形式,细化落实优惠减免措施,严格管理办法,充分利用辖区内社会化服务资源使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各项优质服务,开展老有所养(医)的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老人通过低于市场的价格在相关婚姻中介、法律援助组织获得情感慰藉和维权服务,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当前为老服务的不足。为老服务的社会化参与,一方面使辖区内老年服务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以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不同层次需求;另一方面也使社会中介组织扩大了服务对象,提高了知名度,形成互促互进的良性局面。
2、服务项目动态化机制
娄门街道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辐射,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抓手,在“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方面做出积极探索,循序渐进,突出特色,不断丰富服务项目形式和内涵,将社区的养老服务发展成为一系列可以纵横延伸的动态化的项目集,即根据老人不同需求,结合社区实际条件,不断扩展服务项目种类,对于优势项目追求做精做长,形成品牌特色。
树立“安康养老”理念。娄门街道的新湘苑社区利用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大力发展老年人群众性文体活动,广泛吸纳社区内老年人参与,成立了老年拳操队、腰鼓队、健身队、时装队;娄江社区利用毗邻老年大学的地理优势,借助老年大学开办的声乐班、交谊舞、舞蹈等培训班,成立了老年艺术团、合唱队、舞蹈队及晨练队。老年人活动采取社区引导,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定期活动的方式,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生活,实现了社区老年活动的经常化。
创新服务载体。把信息化手段融入养老服务中,拓展养老服务内容,完善养老服务功能。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巧用电话快捷键拨号功能,在部分享受政府补贴居家养老家庭、空巢老人家庭试点“爱心一键通”为老紧急救援热线。管理人员将服务对象家庭电话的快捷键与工作人员手机进行绑定,二十四小时为空巢独居老人提供紧急援救。该热线与街道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心、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邻里联络站等组成一个养老服务网,发挥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作用,努力构建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式养老服务体系。
3、服务专业化机制
街道以解决好老年人日常生活为突破口,通过充分整合服务资源,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各种适应老年人需求的、形式多样的日间照料服务,探索社区环境下专业到位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组建养老服务员队伍。加强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街道设立专职人员,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上岗服务人员全数经过家政服务培训,并具有一定康复护理知识,服务基本能满足老人多方面的需求。
规范居家养老管理工作。在规范管理上做到了三个统一,即:统一标识,服务人员统一制服,制作了带有居家养老标识的服务卡和工作证,实行带证上岗;统一标准,享受政府补贴的居家老人统一标准资格评估,服务人员服务统一标准;统一建档,享受服务的居家老人统一建立个人档案,统一服务人员工作档案,日常考核、服务记录等基础资料的建档存档。“工作记录表”设置服务质量评分栏,受服务老人所在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对服务项目进行评分,以确定服务人员工作质量等级,保证居家养老工作质量。
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发动共青团、学校等单位,在街道统一协调下,组建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采取结对子或多帮一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志愿者上门为居家养老的老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营造为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三、苏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可能面临的挑战
苏州市各社区推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进度不同,各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和服务方式也各异,因此,现阶段面临的问题也有各自的特征。我们此次调研的娄门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加之该街道老龄化程度偏高,其社区居家养老的任务和问题较之苏州市其他社区可能较多,但也正可以反映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深入推进进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基础性和方向性事项的演变,促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接下来的完善过程中抓住关键,紧扣核心,推动苏州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优化改进和成熟升级。目前主要显现出的问题有: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必要的舆论氛围,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养老的积极性不够,参与率不高,致使社会化居家养老大多处于自发的、无序的发展状态。
二是养老社会化程度不够,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应开辟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筹资渠道,以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业。
三是社会化居家养老工作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目前虽然建立了条抓块管的管理体系,成立了各部门参与的老龄工作领导机构,但发展社区老龄服务仍是民政条线热,很难形成合力。
四是专业人才缺乏。目前,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很难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的社会养老需求,影响了服务项目和内容的扩展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苏州由于居家养老起步较早,发展速度和水平已经达到一定高度,但仍有不少地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如尚未实现居站分离,社区行政职能过多等基础性问题,亦有不少社区提供的服务主要还集中在生理、安全的层面,而老人的精神慰藉、医疗康复保健服务较为缺乏等等。
四、开展和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与建议
(一)充分认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虽然养老服务工作被提上日程已有一段时间,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其重视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老龄问题不突出的地区。要把社区居家养老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来抓。只有维护好老年群体的利益,使他们身心健康,才能真正减轻现代年轻人的负担,才能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扩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保障功能
现阶段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普遍主要关注物质生活的帮困需求,事实上,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更趋向于医疗保健和精神慰藉服务,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注重物质保障和精神慰藉双管齐下,努力提供更加人性化的管理和特色化的服务。在扩大服务范围的同时也要大力发展福利性的硬件设施,以改善居住生活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三)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架构,加强制度建设及评估机制
随着国家大部制改革的推进,政府各部门要转变观念,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不仅仅只是民政部门的工作,它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在操作层面上,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对居家养老服务和老年群体的管理负有直接的责任和义务。社区必须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规章制度,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同时通过采取服务监督员定期走访服务对象开展评估工作,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良性发展。
(四)广泛开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来源,加强监督机制
基层财政的投入对于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落实是远远不够的,不仅要扩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对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整体的财政预算制度,还应鼓励各企事业单位、个人广泛关注养老事业,共同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长远运行提供充足的资金援助。另一方面,必须加大社区居家养老资金的透明度,坚持“阳光操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只有对养老资金的发放和使用路径清晰,才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养老服务各项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和收益的最大化。
(五)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规模,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缺口是影响服务质量与水平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可以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继续鼓励下岗职工及部分农民工加入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这样既解决了他们的收入就业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稳定和凝聚。
同时社区大学生村官的配备也为居家养老注入新鲜血液。此外,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与高校联建实践基地等也为建立一支道德水平高、服务意识强、专业素质优的服务者队伍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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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鞠秋锦,邓卫华.浅析中国的居家养老[J].热点透视,2004.12.
[3] 任晓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09.4.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老年人养老服务已经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但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比重偏低、质量不高,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二、基本任务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普遍展开,同时积极向农村社区推进。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国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监督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社区依托乡镇敬老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资源,力争80%左右的乡镇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1/3左右的村委会和自然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
居家养老服务,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坚持依托社区。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环境;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推开;坚持社会化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应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地研究制定本地城乡社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并把它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各级政府应转变职能,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加大投入,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各级政府要统筹考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运营管理等问题,合理配置资源。有条件的地区可针对性地设立专项资金,开设资助项目,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三)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四)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按照当地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协同各个部门,整合资源,在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基础设施,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接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派专人上门包护,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心理慰藉等多种需求。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
(五)加强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要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认真实施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责,加强对社工专业人才的吸纳与培养。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等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要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紧密结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实行,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落实相应的物质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要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六)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按照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与企业、事业、社团分离的原则,对居家养老服务中能够与政府剥离的服务职能都要尽可能交给社会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去办,交给市场和企业去办。各级政府应积极培育、规范管理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
关键词:社会工作;居家养老;增能;心理辅导
中图分类号:C91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3)01-0056-06
一、研究的对象与方法
近年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我国许多城市得到实施,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老年人的一些基本养老需求,缓解了家庭和社会养老的压力。山东省作为人口大省、经济强省,经济社会发展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其社区居家养老的发展水平如何?能否满足居家老人的需求?存在哪些问题?社会工作如何介入居家养老服务?这一系列问题成为本课题研究的起点。
本课题以山东省40个城市社区为研究对象,这40个城市社区分别分布在济南、青岛、烟台、淄博、潍坊、临沂、菏泽、聊城等8个城市,这些城市从地区分布上看它们分布在全省东、中、西地区,既有省会城市,也有沿海发达城市,还有内地城市,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上说涵盖了经济上发达、比较发达和相对欠发达三种地区。为了全面了解山东省社区居家养老的现状和老年人的需求,我们还针对社区中的居家养老的老人进行了调查,并对部分老人进行了个别访谈。
本课题主要采用了问卷调查法,以40个社区的居委会及部分居家养老老人为调查对象,发放两种问卷:一种是针对社区居委会设计的问卷《山东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调查》,共40份,回收率100%,有效率100%;另一种是针对居家养老的老人设计的问卷——《山东省城市老人生活现状调查问卷》,共600份,回收率100%,有效问卷545份,有效率90.83%,问卷的发放率和回收率均能满足社会学分析、统计学分析及统计学样本量的要求。对所有数据用社会科学统计软件SPSS17.0进行相关数理统计。
二、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偏低
1.从服务内容上看,存在服务内容较为单一、层次不高的问题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以日常生活照料服务为主要内容,也涉及一定的医疗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等。
生活照料服务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做饭、洗衣、打扫卫生、基本生活设施的维护等一些生活上的最基本照顾服务。我们所调查的40个城市社区都提供一定的生活照料服务,图1是对山东省城市社区为居家养老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的统计。
在医疗服务方面,我们所调查的40个城市社区中有27个社区建有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占调查总数的67.5%。针对医疗卫生服务站所提供的服务,我们主要了解了5种服务类型,具体情况如图2所示。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45%的社区能提供基本的常见病、慢性病以及多发病的诊疗服务,42.5%的社区举办过定期义诊活动,25%的社区开展过健康教育讲座,35%的社区能提供医疗陪护服务,17.5%的社区开办了心理咨询服务。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大多仅限于对老人基本疾病的诊治,更深层次的医疗服务如健康讲座、精神辅导、医疗陪护等开展还不多。在对居家养老老人的调查中,大多数老人希望能够提高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的医疗水平,能实现疾病就近诊治、就近治疗,能提供医疗陪护、疾病护理这样的服务。
在精神慰藉服务方面,调查了解到山东省城市初步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精神文化服务方面开展了以不同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的“走出来”(老人到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接收服务)与“走进去”(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针对此类服务,我们调查了四种服务类型所占的比例(见表1)。
但是,老年人的需求是全方位、多层次的,除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慰藉需求外,老年人还有自我实现需求、服务社会的需求等等。笔者认为老年人既是一个需要照顾的群体,也是一个蕴藏着丰富的人力资本、知识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群体,尤其随着我国人均寿命的延长,大批知识分子和技术人员正面临着即将退出工作岗位,他们中一部分人身体健康,年龄相对较轻,如何开发和利用这一群体所蕴藏的资源,成为一个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也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可开发和利用的资源。
2.从从业人员的素质上看,存在素质偏低、文化层次不高的问题
目前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大多是下岗失业或赋闲在家的中老年妇女。她们基本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学习和训练,没有医学、老年护理学、老年心理学等方面知识,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和技能训练,只能从事一些低端的照料服务。
从表2可以得知,目前山东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主要来源于社区志愿者,在拥有社区志愿者的20个社区中,10个社区的志愿者主要由社区下岗再就业人员组成,有6个社区志愿者由社区老年居民组成,只有4个社区的志愿者主要由社区青年居民组成。拥有专职养老服务人员的只有13个社区,还未达到调查总数的一半。专职养老服务人员的文化程度一般是初中、高中文化程度,其中初中文化程度约占38%,高中文化程度占46%。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又普遍缺少社会工作者和专职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这必然影响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提升。
3.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上看,社区居家养老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
在调查中发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一般是居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本身承担着大量的社区事务性工作,他们在居家养老的服务方面的投入十分有限。
社区普遍缺少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和专职的居家养老护理人员,尤其是缺少专职的社会工作者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策划和统筹。在服务中缺少现代服务业应有的管理方法和理念,这势必影响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建立服务专业化、管理现代化、经营连锁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不足
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作为保证,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的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主要是依靠政府投资发展起来的,政府购买服务以财政拨款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为主渠道,但是政府的经费投入有限,服务对象只能限于经济困难的老人。资金缺乏、资金来源渠道少成为制约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瓶颈。同时“经费的缺乏导致政府购买服务的补贴标准降低或补贴范围缩小,部分经济困难老人难以享受居家养老服务,从而使居家养老的福利性严重不足。”[1]
调查结果显示:山东省用于养老服务的专项资金由政府出资支持的社区占总社区数的37.5%,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社区服务自身“造血”产生的社区则占15%,而资金主要依靠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的社区占到10%。由此可见,用于养老服务的专项资金主要还是依靠政府部门的投入。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体单一,供给严重不足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承担主体是居委会。居委会作为群众性的社区自治组织在开展社区服务上有其独特的优势,也容易为群众和居民所接受和信赖。李颖奕的研究证实,居委会“服务有政府的背景,服务员的行为规范,有时甚至涉及到金钱和安全的方面也足以信任。”[2]但是居委会人员有限、工作任务繁重,无法包揽居民所需要的一切服务。我国民间组织不发达,加之政府扶植政策不到位,民间资本参与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动力和信心不足。而发达国家的经验说明,非政府组织可以提供多种社会服务,非政府组织以其灵活性和贴近生活而著称,必然也会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社会工作主张发展多种类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一)基本生活保障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基本生活保障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服务和健康维护服务,满足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就医等基本需求。生活照料服务包括帮助老年人洗衣、做饭、购物等;健康维护服务包括健康风险评估、例行体检、营养咨询、健康教育、推行体育锻炼等等。按着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基本生活保障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是满足老年人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保障老年人生命能够延续、生活得到照料、健康得到维护。这些服务首先解决了老年人最迫切的需求,能缓解家庭和社会的养老压力,基本可以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目标。但总体上说,这是一种较低水平的养老服务,这也是目前我国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服务内容。
(二)建设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在保障老年人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如何建设老年人的精神家园,是建设型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保证老年人身体健康、人格健康、心理健康,要为老年人建立精神家园,必须保持对大自然的心灵仰慕,对未知领域的敬畏心情,对社会的公正追求,对美好人生的情感寄托。”[3]建设型居家养老服务是老年社会学中“活动理论”和“延续理论”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运用,它包括多种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实现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老年人享有平等的社会参与权,如选举权、被选举权、诉求权、表达权,老年人的这些权利不因退休或年老而丧失。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代表着老年人不因年老而被社会边缘化和被社会排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为老年人提供参与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机会,在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上多征求社区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又如,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开展老年人再就业服务,为身体健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的低龄老年人找到一份可以发挥余热,并可获得一定报酬的职业,以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价值感,实现“老有所为”的目标。
2.恢复和重建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络。老年人本身拥有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同学、朋友、同事、领导等等,这些人际关系常常因年老而疏离。人际关系网络的恢复和重建对老年人的精神健康至关重要,这些人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情感支持、认知支持和行动支持。“国外研究表明,社会隔离是给老年人身心带来最大伤害的因素,而强有力的支持网络是老年人进行良好的心理调适的重要因素。”[4]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社会工作者通过积极的建设性方案帮助老年人恢复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并重新建立一些新的社会支持网络,这对老年人的精神健康极为重要。
3.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健康的精神文化生活对老年人的精神健康极为重要,这是实现“老有所乐”的关键。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社会工作者可以组织多种多样的文化活动。首先,社会工作者可以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志愿活动。如:组织退休的医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或为居民义诊;组织退休的教师举办各种培训班或各种文化辅导班;组织退休人员参加志愿等。老年人能在服务和奉献中重新找到自己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其次,组织各种兴趣学习班,如老年绘画、音乐、太极拳、读书、信息网络等各种兴趣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帮助老年人实现精神的享受和精神的幸福。
4.组织老年人协会。老年人协会是老年人的自治组织,协会可以帮助老年人表达各种诉求和愿望,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帮助老年群体中需要帮助的人,反对对老年人歧视等等。协会还可以成为老年人之家,满足老年人的归属需求。
这些建设性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会使老年人高层次的社会需求得到满足,帮助老年人解决因退休所导致的社会关系疏离、社会参与机会减少、社会角色丧失等问题,增强老年人的归属感,帮助老年人树立生活信心、学习新的技能,更好地安度晚年。这是老年人精神家园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其目标是“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四、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路径
(一)宣传社区居家养老
在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需要进行广泛的宣传,使这种养老方式为广大居民所接受。社会工作者介入居家养老服务,首先承担着宣传居家养老这样一种责任和使命,让广大老年人及其子女积极地接受居家养老服务。
1.宣传社区居家养老的意义和价值
社区居家养老,就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医疗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服务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的养老服务体系。[5]社区居家养老,老年人依然居住在家,对大多数老人而言经济支持依然主要由老年人自己和其子女承担,而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服务等服务工作主要由社区提供。社区养老服务既可以提供上门服务,也可以让老年人到社区服务中心接受服务。这样的养老方式既可以实现养老不离家,又能减轻子女的养老照料负担,这是一种能为中国人所接受的养老方式。同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够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摆脱家庭养老模式中因老年人社会参与度低、社会疏离所带来的孤独感、寂寞感。总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既可以减轻子女养老的压力,又可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是使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
2.宣传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
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之初,社会工作者可以印发关于社区居家养老的宣传手册,免费向社区居民尤其是家有老人的社区居民发放,让广大居民了解社区居家养老的意义和价值,了解社区所举办的养老服务的内容、类型、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以及免费服务项目等等。社会工作者也可以带领广大居民和老年人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进行参观访问,以充分了解社区居家养老的环境和服务方式,让老年人体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便利和好处等。
(二)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制度化建设和对社区居家养老进行评估
1.参与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法规和政策
从职业角色上说,社会工作者不但是社会服务福利的传递者、提供者,同时也是社会政策的倡议者、制定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想实现专业化、规范化,必须要在一定的制度和法律框架下运行,要有一定的规章和制度,制定一系列的行业规范,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质、服务的内容、服务的质量和标准、从业人员的专业资质等都要有详细的制度设计,对各种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都需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要对服务中运行的环节和步骤都需要进行规范化和量化管理。而要实现上述目标,就要制定相关法律规范和政策。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的助人者和政策的倡议者,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法规、政策的建设和制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离不开经济保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民间资本的投入,这也需要政府制定有关资金投入的政策和民间资本准入和运营的政策。另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也离不开人才队伍的建设,专业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老年人的需要设计一些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多种养老需要;同时也可以开发老年人资源,发展老年事业,全面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居家养老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培养、准入、薪酬、待遇等,这也需要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保障。这一系列政策和制度的制定都离不开社会工作者的参与。
2.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评估
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估需要从软件、硬件两个方面来考察,硬件主要包括服务设施、人员配备、服务对象等;软件包括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如何,机构的服务质量是否达到标准,社会满意度如何,老年人的满意度如何,需要改善的方面,机构所作的服务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合法等等,这一切都需要有一个评估指标体系,这个评估指标体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进行社会调查的基础上来设计。社会工作者作为专业人员可以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估,并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三)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1.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传授社会工作的理论
目前在中国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基本都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和专业培训,一般也都不具备养老服务的专业资质。这必然影响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也影响居家养老服务业的信誉和发展。社会工作者作为取得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员,他们经过专业的学习或者培训,具有社会工作的理念、价值观和服务技术。在实际工作中社会工作者首先要担负起培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责任,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传授社会工作的理念、价值、伦理,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了解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的特点,使他们在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尊重老年人、平等地对待老年人、体贴老年人,从老年人的需要出发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从而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实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目标。
2.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传授社会工作技术和方法
社会工作是一个实务性、操作性、技术性都很强的专业,其独特的专业技术是社会工作专业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相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社会工作的技术和方法体现着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尊重、关怀和爱护。社会工作者在沟通、咨询、治疗、服务方案设计上都有一些独特的方法和技术,社会工作者可以把这些技术和方法传授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如倾听的技术、询问的技术、同感的技术,还有面向老年人服务的独特疗法,如缅怀往事疗法,人生回顾疗法等等。这些技术和方法的掌握和使用会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能更好地服务老年人,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3.把“增能”的理念引入居家养老服务
增能(empowerment),其基本含义为:得到力量,发展能力。增能取向下的社会工作实践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1976年所罗门(Solomon)出版了《黑人增权:受压迫社区中的社会工作》一书,标志着“增能”取向的社会工作的诞生。在增能视角下,社会工作者认为每个人都是有潜能的,社会工作者不再把服务对象看成是有问题的人,而是将目光聚焦在服务对象的优点上,相信服务对象的优势和能力,并认为社会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挖掘服务对象的能力,通过服务对象自身的力量来解决问题。“老人是有能力的,他们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去解决他们的问题。我们必须要认识到每个老人的不同能力,并着重挖掘老人的潜能。我们要尊重老人的权益,更要尊重老人的应有权利。”[6]在增能理念的指导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者首先要认识到老年人的潜能,老年人是自己问题的专家,老年人能够把握环境和自己的生活。其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者在提供服务时要考虑老年人的需要,是老年人需要什么服务,而不是我们想为老年人提供什么服务,所以要充分调动老年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老年人一起参与服务方案的设计,这样才能真正体现老年人的主体地位。第三,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社会工作者和服务人员要鼓励老年人建立起自己的同辈网络群体。老年同辈支持网络的建立可以帮助老年人形成老年集体意识,同辈群体可以获得情感和心理的支持,降低老年人的疏离感和孤独感,还可以一起争取老年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平等对待。
(四)参与居家养老的直接服务工作
1.为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
老年人一般心理比较脆弱,尤其当老年人面对疾病的困扰、死亡的恐惧时,容易产生比较大的心理压力。研究表明,抑郁是老年时期常见的一种心理疾病。社会工作者可以从老年人的心理、情感出发,为老年人舒缓心理压力,用积极心理替代消极心理。在咨询和治疗中社会工作者认真倾听老年人的困惑,抚慰他们的情感,用缅怀往事和生命回顾等方法和技巧,帮助老年人重新体验生命中的往事,探索和寻找自己一生的意义,弥补生命中的缺陷,完成未了的心愿,能与自己的局限和失败和解。[7]从而实现埃里克森所说的“自我完美”这一人生任务。通过回忆一生中的主要成就和美好体验,能够增加老年人的自尊,增加老年人的完美感。在咨询和服务中,社会工作者也可以帮助老年人实现一些未了的心愿,使老年人减轻心理的压力和舒缓心理的矛盾,比如表达对亲人的爱,跟自己有矛盾的人和解,等等,这些服务都有利于舒缓老年人的心理压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坦然面对未来。
2.实现资源的连接和有效整合
首先,帮助老年人连接福利服务资源。老年人需要多种服务,社会上也有各种面向老年人服务的福利政策、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而老年人及其家人可能不了解这些服务以及得到这些服务所需要的条件,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可以细心地向老年人及其家人介绍,如老年人可享受的医疗救助、临时救济、老年福利津贴、老年福利服务等等,社会工作者也可以根据自己对老年人的了解,针对老年人的需求把具体的服务项目引入老年人家庭。
其次,社会工作者可以发挥自己的专长,整合社会多种资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如联系通信部门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人安装“一线通”,让老年人可以随时联系到服务机构或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可以联系各种群众性志愿性团体如青年志愿者等团体为老年人服务;社会工作者可以积极争取政府或各种基金会对社区养老的资金支持,等等。
3.帮助老年人实现沟通和交往
社会工作者可以用个案或小组的工作方法,促进老年人与其家人之间或老年人之间的沟通,协助老年人理解子女,减少老年人对子女的依赖心理;让老年人学会及时地与亲人或者知心朋友谈心,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愿望,使老年人更好地投入到生活中。也可以用家庭工作坊等工作方法,帮助家庭成员更好地了解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情感需求,使家庭成员更好地理解老年人,更多地关心老年人,以此实现家庭的和谐和美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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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颖奕.居家养老服务使用观念与行为及社会工作的介入空间——基于广州市D区的研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0,(5).
[3]袁光亮.社区教育与老年社会工作研讨会综述[J].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8,(3).
[4]许爱花.社会工作视阈下的机构养老服务[J].江淮论坛,2010,(1).
[5] 成伟等.中国传统养老模式面临的挑战及多元化养老方式的探索[J].理论与现代化,2012,(3).
一、指导想及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新途径;在实施“安康计划”的基础上,根据省、市有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文件精神,以“政府指导、社会参与、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分类施助、专业服务”为指导想,完善居家养老新模式,有效扩大我区养老覆盖面,为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构筑和谐社会,提供有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原则。以老人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紧密结合我区实际,整合利用各种资源为老人提供人性化服务。
(二)政府主导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以政府主导,鼓励社会民间机构通过评选、招标等方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三)多功能、多层次、多类别和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四)先试点后推广,循序渐进的原则。
三、居家养老的主要任务
(一)确定试点社区
为推进我区居家养老服务进程,除了四个省级试点社区外,各街道应推选一个社区作为区级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为全面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奠定基础。
(二)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居家养老服务采取区、街道、社区与服务主体三级管理、四级运作的方式进行。区政府成立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民政局,负责对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区安康服务中心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办公室领导下具体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政策。
各街道办事处应成立相应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安康服务站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办公室”,并确定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办公室负责选择确定本辖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具体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全街道、社区两级养老服务体系,制订年度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同时负责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事务性管理,面向社区开展助老服务,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市场;根据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和老人的需求,协调组织各社区开展各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社区居委会应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心(站),负责落实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试点社区要选派一名工作人员专门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心(站)的职责应列表上墙。省、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由市(或区)居家养老服务办公室统一挂牌。同时,试点社区要在社区工作站“一站式”服务大厅内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窗口,专门承接受理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三)确定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
1.服务对象
(1)居家养老无偿服务对象:居住地是户籍所在地的区60周岁以上的低保户老人、“三无老人”、重点优抚老人和低收入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确需帮助的老人。
(2)居家养老低偿服务对象:居住地是户籍所在地的区60周岁以上的低收入家庭老人、享受生活费补助且未参保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享受定补的60年代退职职工40%救济对象、享受定补的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孀、享受定补的矽肺病救济对象。
(3)居家养老有偿服务对象:60周岁以上需要社区、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
以上居家养老服务对象通过向社区居委会申请,经评估批准程序,享受应给予的服务。试点社区可先对以上不同情况的老年人进行摸底、登记造册,报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办公室。
2.服务内容
以家政服务为基本服务,以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服务为辅,分为六大类:
(1)家政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日常家政服务,如整理家务、代购物品、打扫卫生、洗衣等。
(2)医疗服务类: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上门巡诊、健康体检、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
(3)法律维权类: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权等服务。
(4)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提供老年学校、知识讲座、学习培训、书法绘画、图书电子阅览等服务。
(5)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健身团队等服务。
(6)志愿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邻里互助、谈心交流、精神慰藉等服务。
以上6类服务中,家政服务和医疗服务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参照我区《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安康计划)实施办法》(政办[]74号)和《区安康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政[]40号)文件规定,开展无偿及低偿服务。其余各类均由各试点社区根据自身情况,结合辖区内资源参照市政府相关文件和规定执行。
3.服务形式
各街道与家政和医疗服务主体签订《居家养老服务合同(协议)》,每个服务项目(免费除外)都要标明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写入服务协议中,把有资质、服务功能齐全、诚信好、管理规范、实力强的社会服务机构及其专业服务人员确定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定点单位和服务人员。通过依托定点单位,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按其所需的养老服务。同时可推荐社区4050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充实到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拓展就业渠道,解决就业问题。各街道和家政服务主体应根据商务部促进服务业发展“双进工程”的有关文件精神,配合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做好对规范服务标准及服务质量的监督评价工作。对于服务质量不达标,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等不利于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的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要及时予以调整清退。
4.服务标准
居家养老服务无偿对象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按照《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安康计划)实施办法》(政办[]74号)和《区安康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政[]40号)文件规定执行;低偿对象按照市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现行“安康计划”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标准执行,实行政府承担70%,个人承担30%的费用标准为老人提供家政及医疗服务。除无偿及低偿对象外,有服务需求、自愿自费购买服务的老人,也可向所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提出服务申请,由社区指派助老服务员上门服务。以上服务标准,今后如市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文件有明确规定,我区再另行调整。
5.补助措施
对被列为省试点的4个社区——大同社区、双莲池社区、后江社区及前埔南社区,每个社区给予3万元区级补助;对街道推选的区级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每个社区给予3万元补助资金。以上资金通过区安康基金专户划拨,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硬件设施建设补助和适当的工作经费。
四、工作步骤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法进行。试点工作自年11月起至年12月止,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阶段(年11月-年月)
1.前期准备工作:各试点社区及所在街道已于年2月前成立领导班子,建立组织协调机构,设立居家养老工作服务窗口;现已确定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建立老人档案,制定相应规章制度,明确服务项目和标准;遴选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并将以上基本情况报送区安康服务中心。
2.建立审批、监管、考评机制:试点社区于年2月前完成对辖区内申请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评估核实,符合无偿(低偿)服务对象的张榜公布后报街道审批后,报区安康服务中心备案。试点社区和所在街道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无偿(低偿)服务对象的申请、评估、审核、审批和有偿服务对象办理时限的工作规程。街道安康服务站负责对社区申报服务对象的资格确认和补贴标准的审核,并对社区和服务实体机构进行检查与监督,建立信息库,负责服务补贴经费的结算和发放,负责监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和质量,试点经费拨付、使用、结算按现行的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实行同级监管,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审计和市、区的抽查,同时接受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和社区事务监督小组的监督。
街道安康服务站、社区安康服务网点设立公开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随时受理来自各方面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二)巩固提高阶段(年月-年9月)
加强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机制、服务机制、监管机制、考评机制等,由试点社区进行自评自查,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办公室进行点评,进行阶段性工作小结,并将材料报区居家养老服务办公室。
各街道应于每月号前,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进展情况(包含数据更新变动、费用列支情况及当月形成的月报表等)上报至区安康服务中心。
关键词互联网+;居家养老;政府;企业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1引言
根据国际传统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1999年我国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尤其是2004年来,我国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老年人口规模增长明显.2004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9 857万人,占总人口的7.58%;2009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11 307万人,占总人口的8.47%;2014年,65岁及以上人口13 755万人,占总人口的10.05%.据预测,2015~2020年将是我国老龄化高速发展时期,预计2025年我国老龄化人口将超3亿,成为超老年型国家,席卷全国的“银色浪潮”对我国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方面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养老问题及养老体系的建设问题尤为突出.选择什么样的养老模式成为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应该关注的问题.
2养老模式的演变:从家庭养老到居家养老
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既是弘扬中国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的大事,也是事关社会稳定大局的大事.机构集中养老、传统家庭养老和居家养老是我国养老服务的主要形式.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医护及时性、生活辅等方面存在不足,尤其是对子女工作影响比较大.而机构集中养老在情感交流、安全感获取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对于老年人来说,家庭和邻居就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只有通过家人、邻里亲友的交往和谈心,表露和交流情绪和感受,消融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的苦闷与烦恼,得到精神慰藉和寄托,形成愉快、和谐的心理状态.”[1].老年人可以从家庭和熟悉的环境中排除老年人常有的孤独和失落感,获得其他方面所无法给予的安全感和精神慰藉.鉴于这两种模式存在弊端,取两者模式之长、弃两者模式之短的居家养老模式逐步出现,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模式,是对家庭养老的传承与创新,更加强调以老年人为中心,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方面,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有利于提升老年人口的生活水平与质量.
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与发展存在一些问题,仍处于初级阶段.文献[2]J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不匹配、养老服务便捷性和灵活性较差;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窄,内容少,精神关爱缺失;居家养老服务质量难以衡量,管理效率较低.文献[3]认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供给滞后、设施及服务功能单一、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文献[4]认为,目前一些社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养老服务资源分属不同部门条块管理, 利益关系存在矛盾, 缺少有效协调整合.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及从业或参与人员专业技能差.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发展滞后,居家养老服务资源缺少整合.文献[5m6]认为,服务内容单一以及服务方式固定,供给与需求不匹配、养老服务供给高于需求而利用率远低于需求的供需矛盾问题是限制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3“互联网+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模式的新提升
据统计,截止2016年6月,我国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全球第一,互联网普及率高达51.7%,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互联网在国内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数据资源及市场运用优势明显,不少关键信息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互联网与经济社会领域的跨界融合效果显著,正引领着新一轮的产业变革与创新.
在当前我国居家养老模式面临一定的发展瓶颈的背景下,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并为居家养老模式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互联网+居家养老”通过互联网在信息处理、信息存储、信息交换、信息维护以及大数据挖掘等领域的优势,并与云计算、物联网进行结合,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养老服务.其实质是以老人为本,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探索并丰富更具品质的养老服务,以满足老人养老服务需求,实现老年人生活从“养老”到“享老”的转变.“互联网+”背景下的居家养老为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带来新的机遇,也在改变着居家养老的服务模式.互联网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优势主要体现在:
经济数学第 34卷第1期何朝晖:“互联网+”背景下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研究
3.1有利于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升居家养老品质
“互联网+居家养老”的发展可以改善当前居家养老服务仅限于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的局面,养老网络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完善让健康护理、精神文化等养老服务变得更加便捷与及时,例如:网络生活服务、健康管理信息平台、老年网络社交平台等都将带给居家养老服务品质不小的改善.
3.2有助于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资源整合不足问题
当前居家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便捷性与灵活性较差,服务碎片化现象严重等问题归因主要是居家养老信息不畅,养老资源共享与整合不足,通过互联网在信息收集、信息存储、信息传播、信息共享以及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优势,建立社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将促进信息的流通、资源的共享与整合.
3.3有利于养老服务人员的激励与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综合素质
“互联网+居家养老”在养老服务需求接收与处理方面化被动为主动,且通过网络平台对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使得评价反馈环节更加便捷、有效.养老服务的评价反馈可以作为养老服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方面,结合相应的激励机制,不仅可以改善养老服务品质,也可以增进养老服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提升服务水平.同样,通过在居家养老网络服务信息平台中设置教育、培训模块,为养老服务人员提供免费培训与学习的机会,对养老服务人员专业知识的积累以及服务技能的提升有着积极的影响.
4政府引导与监管:“互联网+居家养老”
愿景实现的重要推手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将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整合并运用到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搭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丰富并创新服务内容与服务形式,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与方向.着力推进互联网与居家养老的融合,实现“互联网+居家养老”更好发展,既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但是,目前“互联网+居家养老”也存在一些不足,文献[7]指出,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大数据使用对个人隐私保护存在风险、养老产品创新不足和网络惠民红利未能充分发挥等问题.文献[8]服务提供的单一性和需求的多样性之间存在偏差,服务场所的固定化和老人行动的受限性之间不匹配,医疗护理的滞后性和老人身体的风险性之间相脱节.文献[2]认为,许多智慧养老的相关产品对老年人的使用能力与生活习惯考虑不足,未能体现其人性化.而且这些产品过于单一,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各项需求,不能充分体现智慧养老的多样性.此外,一些地方政府缺乏制定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标准,现有的规范性文件缺乏系统性,尚未对智慧养老所涉及到的多个层面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这些不足制约了现代“互联网+居家养老”产业的发展,无法满足社会养老的需求,政府应该要有所作为.
下面从政府和通过互联网工具的养老服务提供商(以下称“企业”)之间博弈的角度,对企业和政府行为策略选择进行分析,剖析企业和政府行为策略选择的相互影响,确立博弈均衡点,通过参数赋值讨论,掌握企业和政府策略选择演变趋势及其影响因素,进而就政府在完善“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上如何作为提出建议:
4.1模型建立
根据模型建构思想,先对政府与企业博弈模型作如下假设:
假设1博弈类型.企业是同质的,也就是说选择相同策略,具有相同收益;选择不同策略,具有不同收益.收益只与策略选择有关,与企业的属性无关.而政府监管机构策略只有一个,即所有企业受其监管.
假设2策略空间.企业具有两种可以选择的策略:一是提供优质服务策略H,一是提供劣质服务策略L;政府监管机构也有2种可以选择策略:一是监管Sy,一是不监管Sn.
假设3群体结构.企业群体稳定,个别企业退出和加入对整个全体的态势和格局在短时间内没有影响,且新进企业与老企业的策略选择空间及支付函数是相同的.而政府监管机构的选择策略空间和支付函数是稳定不变的.
假设4重视当期收益.由于企业群体比较大,违规后被发现的主观概率比较小.那么,当期利益对企业策略选择的影响远大于远期收益对企业策略选择的影响.监管部门面对的是大群体的企业,对同一企业再次相遇的概率较小,因此当期收益在其策略选择中也十分重要.
假设5支付导向.在企业与政府监管机构博弈中,较优策略能获得较高的收益,而较劣策略只能获得较少收益,甚至因为被抑制而没有企业和政府监管机构选取.
根据进化博弈理论,在上述基本假设基础上建立进化博弈模型.首先确定博弈双方在博弈中选择不同策略与收益情况:
①当企业选择H策略时,不管政府监管机构选择Sy还是Sn策略,其获益都为0,而政府监管机构门在这种情况下,选择Sn策略时收益为0,选择Sy策略时因为支付监管的成本而收益为-c1;
②当企业选择L策略时,若政府监管机构选择Sn策略,则企业收益为a(一般而言,此为超过提供优质服务的收入部分),而政府监管机构将因为失职受到处罚损失为-c2;若此时政府监管机构选择Sy策略,则企业收益会因为劣质服务策略受到-s处罚,其总获益变为a-s,而政府监管机构因为监管查处提供劣质服务的企业而受到r的回报,其收益变为r-c1.其博弈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
4.3策略选择
根据进化稳定策略性质和微分方程的稳定性定理,可以求得进化博弈双方的进化稳定策略.
①企业服务提供方面.当pj>s-as且s-a≥0时,选择H策略的企业比例为0,企业趋向选择L策略,如果s-a
②政府监管机构监管方面.当ph>r+c2-c1c2+r且r+c2≥c1时,政府监管机构选择Sn策略的可能性为1,政府监管机构趋向选择Sn策略;当ph
4.4结论与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可见,影响企业向社会提供服务质量的因素有:政府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政府对监管部门监管的激励强度、政府对提供优质养老服务企业的奖励支出力度和对企业提供劣质服务的处罚力度等等有关.基于这些分析结论,为了满足日益增加的养老规模和养老质量需要,政府应该制定精准措施,促进“互联网+”基础上的居家养老事业的快速发展,最大程度的满足社会居家养老需求,政府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政府应该引导制定“互联网+居家养老”的行业准则和服务标准,并督促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对各个企业的经营行为及服务质量做出公正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开,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二,对提供优质养老服务的企业出台系列扶持政策,增加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边际收益,为其他企业选择提供优质服务策略确定参照体,引领养老服务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第三,政府应该促使监管机构全面履行监管职能,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加大对提供不符合约定质量养老服务的企业的处罚力度,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符合最基本的要求.
第四,政府应该加强平台建设,降低养老服务企业进入门槛,为养老服务企业提供低廉的服务提供平台,最大限度的整合资源,引б搅啤⒁食、娱乐等等老年人需要的服务商进入平台,为养老服务需求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第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单一措施的局限性,要多种方法并用,结合各个发展阶段特点和企业提供的服务类型差别分类指导、帮助、支持,才能使更多企业逐步为养老需要者提供质量更高的服务,才能使各种类型的服务商加入到养老事业中来,为养老服务需求者提供高质多样的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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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海门模式”;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2)06 — 0054 — 02
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海门的敬老院、福利院、托老院等养老机构只有3942张床位,仅占老龄人口数的1.78%,机构养老明显不足,供求矛盾突出,而绝大多数老龄人又希望能在家里养老,多样化、多层次的需要使得居家养老服务在海门应运而生。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海门模式”
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由大连市首创,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海门市居家养老服务开展三年以来,按照“党政主导、民政牵头、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海门模式”。建立了市、乡镇(园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心,村级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在政府资金的大力支持下,实行家政服务津贴,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精神慰藉等六方面有偿或无偿服务。
1.以政策意见为保障,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站
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家养老工作的建议》,为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更快实现“9073”养老模式。为90%的人提供更好的居家养老服务。今年在原来195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基础上,又新建了125个,实现全市所有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
2.以政府财政为支持,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家政服务津贴
在政府资金的大力支持下,出台政策,对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实施分类服务,发放居家养老家政服务津贴。其实这也是居家养老最初步的服务项目。对象分A、B、C三类。
其中A类,7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85周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孤寡老人、100岁以上的老人享受到每人每月60元的免费服务;B类,7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农村“五保”特困老人、7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享受每人每月40元的免费服务,并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探索各具特色的养老模式。虽然服务津贴的数额很少,但也为不少老年人解决了一些生活上的困难,接受津贴的老年人数量也在逐渐上升。
3.以老年协会为平台,依托民办托老院,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海门工业园区永富村通过村老年协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服务人员以就近、子女、邻里互助为主要形式,服务项目涉及上门烧饭、理发、洗衣、维修等36项,其中14项免费。利用民办托老院专业服务人员的优势,为周边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4.利用多元化服务人员,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站结合实际情况,成立专业服务队。如选择中介公司、保洁公司、餐馆、商店、理发店、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与居家养老服务站签订协议,定期为服务对象服务。同时选择低保户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顾服务。志愿者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吸收多元化人群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服务,比如说大学生群体,党员干部以及在家闲置人员等等。
二、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全社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呈多样化、个性化发展,一方面老年人数急剧增加,机构养老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另一方面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很多老年人还是会首选传统的居家养老,却又缺乏专业化的养老机构上门服务。目前不管是机构养老,还是居家养老都陷入供养矛盾的窘境。面临问题:
1.居家养老服务站资金不足,成为制约发展的主要瓶颈
目前很多居家养老服务站没有收入,资金投入不足,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居家养老服务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和民政部门的投入,有限的投入对居家养老工作的全面开展犹如“杯水车薪”。投资渠道不顺畅,鼓励机制不完善是目前居家养老服务资金不足,发展缓慢的瓶颈。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摆在居家养老面前的一大难题。
2.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不够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大多是“4050”人员,还有一些低保与社会失业人员。他们没有经过专业化培训,对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社会等多方面需求了解不够,影响为老年人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专业护理人员的工资待遇较低,参与度不高。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还处在试行阶段,志愿者队伍缺乏明确的组织机制和管理规范。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3.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匹配,服务到位有待时日
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化还处于初期摸索阶段,对老年群体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不够了解。因此,所提供的服务产品还不够细化,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存在脱节现象,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更难以高效便捷地提供服务。比如为老人提供送餐服务的快餐店,所提供的餐品选择面小,过于油腻等,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用餐需求,需要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人员进一步的落实、协调并加以改进。
4.居家养老服务机制缺乏综合性和整合力
目前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运作机制主要是靠政府推动,财政支持。无论是建设服务设施还是成立服务机构、设立服务项目,都主要由政府来完成,这种政府积极参与、强力推动的模式,短期内效果明显。从长远看,政府过度介入,缺乏市场化导向,借助和利用社会资源不足,缺乏广大社会力量的呼应,不利于居家养老市场的培育。形成了居家养老工作推进的快慢、覆盖面的宽广与政府的资金投入成正比。削弱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自我造血功能,不利于自身的良性发展和保持长久的活力。
三、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认识
我形象的把居家养老比作“走进去”和“走出来”,老人既可以在家享受服务,也可以到社区养老服务站或者日间活动中心享受居家服务。当前,人们往往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视为单纯的慈善事业,有的更局限于把它视为一种对老年人,尤其是特困高龄老人的的贫困救济。而实际上,居家养老服务是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全方位的服务。政府要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居家养老,让社区居民尤其是老年人了解居家养老服务,提高居家养老的认知率、接受率及覆盖率。让老年人积极参与到居家养老中,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依”。
2.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将居家养老服务落实到实处
通过立法的形式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展与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使广大老年人过上有尊严、有保障的生活,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借鉴学习其他地方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经验,比如“安吉通”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一键通”平安钟,代替养老服务券的社区服务卡,真正将居家养老服务落实到实处。
3.统筹社会资源,拓宽投入渠道,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的后勤保障
首先建立高效运作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通过加强规划、合理布局,互通有无、互相补充,运用市场经营机制,依托社区已有资源,联合利用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开展对社区老年人的日间照顾和上门服务,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的利用效率和服务效益。其次增加社区老年福利设施。新建和改建一批老年人福利服务的设施和活动场所,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最后拓宽投入渠道,形成多元化发展机制。为保障居家养老的长效发展,各方应该筹措资金,多元化拓展经费渠道,充分挖掘慈善资源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4.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为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持续高效发展,人才是关键。定期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站负责人培训,联合相关部门对服务人员进行家政服务、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等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逐步推行专业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持证上岗制度,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及时补充新鲜的血液,建立规范化的志愿者服务队伍。
5.多管齐下,充分发挥民间社区组织的作用
居家养老服务是一个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通力合作,相互支持的系统工程。政府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小政府大社会”,放手让民间社区组织发挥管理和服务职能,多管齐下,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养老事业的发展。尤其是建立健全民间社会工作组织,发挥社会工作人才的作用,更好的为养老服务。
6.多渠道征求意见,发挥老年人的主体作用
居家养老服务说到底是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服务,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够幸福生活,安享晚年。开通便民服务热线,多给老年人开座谈会,发放意见卡等形式多渠道征求意见,真正发挥老年人的主体作用,了解老年人的困难和需求,前期居家养老工作开展的具体实效以及现阶段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等,为下一步的工作的开展和政策的制定起到良好的铺垫和重要依据。
7.确立考评体系,评估居家养老服务效果
老年人需求的满足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需要客观公正的评估。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中介组织,出台《居家养老服务效果评估办法》,设定评估标准和细则,对居家养老服务效果进行客观评估,为下一步政策制定和整改措施提供数据和资料,切实保障资金用到实处,服务到位,老人满意。
我国已经入老龄化社会。在“未富先老”的社会经济背景下,面对庞大的老龄人口及迅速的增长,如何解决好家庭照顾功能的弱化与社会养老负担严重的问题,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日常生活照顾需要成为当务之急。十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推进居家养老要遵循以人为本、依托社区、因地制宜、社会化方向的原则,政府、社会、家庭都要参与,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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