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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厨工作意见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2-28 15:49:0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后厨工作意见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后厨工作意见

第1篇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高速发展,小城镇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其面貌发生很大的变化。为减少和预防城市火灾,部分小城镇编制了小城镇消防规划,但是也应该看到,小城镇随着建设迅速发展,城镇规模逐年扩大,油、气、电、化工原料及其产品的生产和广泛运用等的日益普及,火灾发生频率增高,火灾的经济损失不断加剧,小城镇消防规划远远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因此,笔者结合自贡市小城镇消防规划,浅要提出小城镇消防规划中的几点意见。

一、基本现状

当前全国许多小城镇没有制定消防规划,普遍存在消防站数量不够;市政消火栓数量少,消防管网压力不足;消防通讯落后;消防装备差,且数量少;消防道路不畅,断头路较多等问题。

自贡市小城镇区建设规模普遍小,人口少,发展不平衡,消防规划和消防设施基础欠帐较大。全市共有小城镇(乡镇96个,镇区人口2万人以上的只有两县县城驻地镇,即富顺富世镇和荣县旭阳镇)。除此之外,镇区人口均在1万人以下。现已编制有城镇总体规划的30余个乡镇,已完成消防规划编制的只有大安区大山铺镇,仅有46个小城镇安装有消火栓,未通自来水的乡镇达10个。

针对小城镇消防规划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结合小城镇建设实际,自贡市因地制宜制定了全市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的具体目标任务,从两县驻地镇、国家省级试点镇,分别确定了时间表、以保障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对全市小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也制定了相应目标任务,逐年增设安装城镇消火栓,购置消防手抬机动泵等,保障到2005年,全市通自来水的小城镇普及安装消火栓,未通自来水的全部配置消防手抬机动泵,切实提高小城镇自防自救能力。

二、加强小城镇消防规划的几点意见

(一)要加强对消防规划的领导,提高对做好这项工作的认识。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为更好地编制出高质量的消防规划创造良好的条件;另一方面,消防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要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这样,才能赢得政府和人民对消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应建立保障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正常渠道。当前,经济建设发展较快,许多小城镇的工农业总产值已经大幅增长,而消防经费却仍是多少年一贯制的局面,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器材装备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很显然,这种落后的消防态势已不能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了。因此,笔者认为各地政府应当采取并制定相应比例的办法,把消防经费纳入城市消防整体规划之中,使城市建设和消防市政建设同步进行,逐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抓好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小城镇消防规划是加强小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为此各地要结合小城镇建设规模、功能、人口等具体实际,切实按照《消防法》、《四川省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将小城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道路、消防水源等进行统一规划,并组织有关部门专门实施,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专门机构具体抓,消防内容要具体、实用,具有可操作性。

(四)抓好小城镇镇区内可利用自然、天然水源取水设施建设。对镇区内可利用的水池、水塘、河流等,要因地制宜修建一些供消防车、消防泵用的取水井、取水口、取水码头等,提高灭火救灾利用率。

(五)加强小城镇消防基本装备的配备。加强小城镇防灾救灾队伍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手抬泵等基本消防装备配备,并开展经常性训练、演练,使火灾时能因地制宜,自防自救。

第2篇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是城乡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改善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做好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统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原则。树立城乡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理念,全民动员、科学引导,促进垃圾源头减量,推动垃圾分类,健全收运、回收体系。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专业化、网格化、数字化”管理机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完善法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省每个市、县(市)建成一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达到80%以上,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县级以上城市取消临街放置的非密闭垃圾收集容器及堆放点,建立较完善的生活垃圾密闭收运网络。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县)或示范项目,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市达到50%。加快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较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

创新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小城镇及乡村延伸,加快建立和完善小城镇及乡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和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导。各地要按照《省城镇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大纲》要求,2011年内完成本辖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经费列当地财政支出。编制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专家及公众意见,健全设施周边居民诉求表达机制。专项规划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技术论证,城市政府审批后,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同时要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在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中要优先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前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二)完善垃圾收运网络。各地要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运网络和体系。按照分类、密闭、压缩要求,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设备,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中转和运输方式。重点加快区域性大中型转运设施建设,整合现有资源,扩大生活垃圾收运范围,提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探索线路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运模式。

(三)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地要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切实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确保有关设施建设顺利进行。要简化程序,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立项、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环节的审批速度。在建生活垃圾处理场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拟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加快前期准备工作,因地制宜选择先进适用、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具备条件的城市可集成多种处理技术进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实现各种技术优势互补。

(四)加快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各地对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要对照国家规范、标准,逐项检查、整改、达标,确保2011年底前达到国家无害化标准。要优先开展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堆放场所的生态修复工作,加快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长期积存的生活垃圾清理。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及简易填埋场,要严格按照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制定治理方案和计划,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成后三年内完成封场并做好后续监管。

(五)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切实提高设施运行水平。各地要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建立自动监测系统,大力推行专业化运营,强化对运营单位的考核。对运营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在全省通报,直至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准确填报《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相关信息。建立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制度,按月向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建立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加强岗前和岗上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

(六)积极推进源头减量工作。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有计划地改进燃料结构,推广使用城市燃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灰渣产生。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逐步在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全生命周期促进生活垃圾减量,促进源头减量。

(七)稳步开展分类试点。2011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试点工作,支持市、白山市、敦化市、桦甸市、通化县等试点城市(县城)先行先试。通过试点探索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途径,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试点城市(县城)要根据当地的生活垃圾特性、处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其他城市(县城)当前重点要稳步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和投放厨余垃圾,建立高水分有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循环利用。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

(八)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各地要整合现有废旧商品回收站点,建设规模化废电子器件及废旧家具回收、分选中心或拆分中心,完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加强可降解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探索有机垃圾堆肥等先进处理技术。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统筹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粪便、污泥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支持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企业示范项目建设。

(九)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科学编制《省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途径和方法。建立有效的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网络机制,创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实行就地、就近充分回收和分类生态处理、综合利用。可堆肥的生活垃圾就地处置,需要送相应垃圾处理场的生活垃圾,可采用“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提高机械化清扫、分类收运能力和水平。加快城市周边乡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进程,逐步建立健全小城镇及乡村生活垃圾管理机构,成立专业作业队伍,配齐人员及装备。

(十)加强市场准入和行业监管。各地要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按要求严格设定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资金、技术、人员、业绩等准入条件,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招标投标管理。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坚决将不能合格运营以及不能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企业清出市场。切实加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部门生活垃圾处理监管队伍建设。研究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督察巡视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以及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监管。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节能减排量化指标,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十一)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投入以地方为主,省政府以适当方式给予支持。地方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确保已建成项目的安全运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补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资金不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行省政府负总责、地方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省政府成立城乡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地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监督指导。各地要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目标完成情况要纳入地方政府节能减排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予以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监察厅等相关部门要对各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建立协调机制。在省城乡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高效、务实的协调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研究工作措施,推进项目建设,规范运营行为。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制,上下联动,积极谋划,齐抓共管,推动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3篇

一、基本情况

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今年4月17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有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截止7月9日,已完成交接工作,于7月10日起转入正常接收,步入常态化管理的轨道。目前,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92名,已经解矫8名,新接收26名。其间缓刑63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19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管制2人。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

自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推行以来,区司法局作为牵头部门,按照"两办"转发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工作。

(一)调查摸底、理清思路。今年3月,我们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对各辖区内现有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地深入细致排查,3月底进行了汇总。与此同时,局长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宁波市社区矫正试点单位鄞州区司法局,咨询社区矫正工作难点和经验。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前,我们通过走访街道、慈城镇,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赢取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指导思想上、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社区矫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为了规范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起草《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同时,制作出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里要求的三个阶段,结合我们江北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天。以区委办文件形式下发了《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与分工、工作原则及目标、工作范围及任务,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并建立了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统计、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六项制度。同时我们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帮教志愿者名册。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社区矫正对象人户分离,针对这一现象,及时研究,结合我区实际,参照试点单位制定了《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日后的规范运行。

(三)指导督促,深入推进。为了加强指导,由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牵头聘请了宁波大学法学院资深心理学教授组成江北区社区矫正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指导组。同时为了推进工作,区司法局多次到区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的运作和衔接,争取成员单位支持,深入推进。并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从“排找困难,强化指导”入手,区司法局多次深入到各街道、慈城镇,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排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街道、慈城镇做好矫正基础性工作。

4月17号下午。我区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动员报告,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局江北分局分别部署工作。为我区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求真务实,坚实基础,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的关键

我区把求实效作为工作目标,注重基础,大胆实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运行。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分别向分管领导、分管部门、区常务会汇报情况,主动上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已便获得最大的支持。同时,成立了江北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并按委员会统一要求,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报请并同意,通过内部调整,成立了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科。

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和人头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全力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各街道、慈城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由街道、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各街道、镇结合工作任务,将民政、教育部门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社区矫正是公共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所以广泛宣传,提高人们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认识,转变观念,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全面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初期,就着手编制印发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学习资料和宣传册,其中《社区矫正工作指南》共印20__册,《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共印500册,同时从省里购买了《社区矫正实务》《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资料汇编》60多册。确保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街道、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以有社会服刑人员的单位负责人人手一份。同时,充分利用我区《新江北》报刊及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访报导,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街道、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汲取经验,强化培训。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走访兄弟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后,又组织各街道(镇)司法所分管领导与司法所所长一同,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学习参观,听取经验,翻阅档案。在社区矫正工作者上岗之前,我们组织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和内勤进行岗前培训二天。聘请了区法院专业人士,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同时,各街道、镇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严把三关,是做好社区矫正起步工作的保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可鉴见的经验有限,大多数工作还是要靠自己边实践、边探索、边提高,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我们严把工作环节。

(一)把好移交关。首先是社区矫正对象相关材料的移交。为了确保衔接工作准确无误,我们采取了由公安局江北分局相关部门收齐整理后,统一移交给区司法局的形式。公安机关按照工作要求,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补缺,做到档案不补齐不移交,人档不对号不移交,对象下落不明不移交。在接收材料时,我们按照事先印制的各类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所需材料名细表,一一对照,查看是否有缺失。其材料做到了百分百合格,全部一次性过关,通过签字确认移交。再由我局基层科分别移送给各司法所,确保材料齐全。其次在社区矫正工作的移交型式上,我们对会议流程、相关材料,做了统一规定,并多次组织人员到场进行指导,确保交接会议不图形式走过场。同时各街道、镇现场会结束后,按计划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第一次集中政治学习。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宣讲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治安处罚法有关内容及请消假、会客、搬迁等相关制度。全区8个街道、镇在移交、学习过程中都平稳有序,社区矫正对象积极配合,表示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把好首次谈话关。做好首次谈话有利于矫正对象感受社会化教育,促使他们摆正位置,调整心态,认真接受教育和改造,所以我们一直很重视第一次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谈话工作。在各种会议和培训班上多次强调,并对首次谈话的参加人员、谈话内容以及所做事项都进行了详细规定,统一印制下发了谈话笔录格式。各街道、慈城镇都由司法所为主、公安派出所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首次谈话,了解掌握矫正对象的家庭、工作、生活情况和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宣讲在实施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重点强调违反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把好重大事项汇报关。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始前,我们就详细制定了六项制度,其中一条就是“请示报告制度”即“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遇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各街道、慈城镇认真执行,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共同探讨,及时采取措施。

四、因地制宜,注重特色,是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的基础

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要求各街道、镇要坚持标准、注重发挥优势,彰显特色,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方法。

(一)就地取材,共驻共建。为了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各自的地域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资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与宁波大学法学院签订地校法制共建协议,率先在孔浦街道开展了“法律人在行动”活动。首先我们聘请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讲师组成社区矫正工作法律事务和心理学专家咨询组,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研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及心理问题,探讨、提出立法建议。其次,我们聘请了在校大学生为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志愿者,深入到村、社区,提供司法协助。一来较好地解决了社区法律专业工作者紧缺的难题,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输入新鲜血液;二来为

大学生学以致用提供一个实践场地。充分发挥大学的学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实现共建单位的双赢。做到因地制宜,抓出各自的工作特色,努力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二)配合有力,齐抓共管。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完全的社会环境中实施,必须依托社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我们通过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与当地敬老院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其中庄桥并自制了矫正对象考勤卡。中马、文教、白沙、孔浦等街道鼓励社会有识之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包括村居、企业、楼道、村民小组等各方力量参与到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中来。以社区老人养老场所为社区矫正人员的公益劳动地点,中马街道还两名矫正人员自源出资帮助贫困学生。截止目前,我们聘请了100余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其中有在校大学生,有休退老干部等,在我区各社区、居委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组织网络。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社区矫正工作正式启动后,公安局江北分局积极配合,健全了组织,结合江北实际,制订了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规范实施,依法履行职能。在首次谈话及现场交接工作中,公安机关积极派人参加,确保会场的威严性,同时也为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准备工作。公安机关的全力配合,保证了社区矫正移交衔接关口的顺畅、监督考核关口的严格,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为日后的矫正教育、监督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三)解决困难,卓有成效。我们注重了解现有服刑人员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无工作、家庭经济拮据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社会保障、民政等相关部门联系,为他们申请享受“低保金”等。对有工作能力但一时难以找到工作的服刑人员,我们积极与就业等部门联系,千方百计为他们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让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在工作中找回了自我,如:孔浦街道在通知谈话过程中发现一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满腹怨言,抱以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工作人员通过多次上门走访,了解到因为他曾今的污点,没有单位肯聘用他,目前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为了避免他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工作人员经多方协商帮助他在社区找一个公益性岗位,为其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最终赢来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配合和思想改观。

新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思路

20__年将以创建“平安江北”为契机,以“强基础、促规范、创一流、保平安”为工作目标,继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社会效能,为切实维护全区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遏制重新违法犯罪现象而不懈努力。着重抓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全力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确保各项保障措施的有效落实。明年随着“平安江北”创建工作具体措施的落实。我们将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以加大对各地的社区矫正专项资金落实、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备和办公教育设施改善的力度,并扩大对有特殊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的救助面。

(二)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在充分发挥区、镇(街道)社区矫正部门的监督、指导、协调作用的基础上,利用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部门对各地的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努力使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教育、奖惩、帮助时能依法、公正。同时,将在区司法局设立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和建议。

(三)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按《“两高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省及我区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等有关规定,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在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并在实践中与各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形成合力。

(四)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结合调解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行政村(居委会)干部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五)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五个统一:统一衔接和首次谈话、统一实施分类管理、统一执行考核评议会制度、统一解矫程序、统一工作台帐。同时进一步完善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日常管理制度。

(六)充分发挥心理法律专家咨询组的作用,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里咨询,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矫正方案,使矫正对象能在矫正 中得到良好的教育、帮助和本质上的矫治。

第4篇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管网络建设

我区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和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列为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切实加强领导,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了《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区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有关文件;明确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健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二是健全机构。在各镇(街道)建立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各社区、村配置了食品安全协管员,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测网络。三是经费保障。加强食品安全经费保障力度,2013年我区财政预算内投入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60.27万元,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二、强化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监测机制

一是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及风险监测体系。结合我区特点,制定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此外,针对近年来各地出现的瘦肉精、染色馒头、豆芽菜、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问题产品(塑化剂)等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我区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全区主要食品抽检计划并落实监管部门抽检工作。同时,认真办理有关食品安全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今年来共办理区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件。二是推进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深化食品安全系统追溯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农产品、肉类以及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通过在市区某肉制品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追溯应急演练,从而提高我区食品监管人员、食品企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三是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摸排调查工作,加强对企业诚信信息的管理、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每季度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经营主体开展信用公开评价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情况,此外,邀请部分企业代表单位签订《商贸企业诚信承诺书》,营造良好商业氛围,有效的引导了辖区企业有序经营,规范了市场秩序。四是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我区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1]182号)文件精神,建立我区食品安全奖励机制,依托“12315”平台,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有效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受理、处理申诉、举报,积极排除、解决消费纠纷,认真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今年以来,“12315”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44件,立案查处2件,罚没0.9168万元。

三、层层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食品安全宣传月、宣传周以及食品安全道德领域突出思想教育和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四进”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法制意识、维权意识和健康意识,创造良好氛围。

1.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四进”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围绕“食品安全,健康成长”的主题,开展中小学生“关注食品安全,抵制假冒伪劣”主题征文比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学校等各类活动,引导学生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强化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和周边餐馆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二是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活动。围绕“持续推动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快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工程”这一主线,农业部门开展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等现场咨询活动;质监部门开展企业观摩检查、“实验室开放日”、建设食品示范工程、“六好”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动员会等活动,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提升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水平,保障食品安全。三是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活动。农业部门结合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六周年等活动,采取会议培训、设点咨询、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活动。在农业155网开辟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专栏,定期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知识、信息。四是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各镇、街道发挥村(居)委会宣传栏和黑板报的作用,把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蛋、奶、酒、饮料等食品做为宣传样例,对社区居民进行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居民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今年年来,共发放《食品安全法》相关资料、宣传单等4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20多台次。

2.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班,重点对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及监督管理职能部门职责及违法者的法律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进行讲解,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知识教育。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经营者培训。区工商、质监、卫生等成员部门根据职责,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行业内食品安全讲座和培训班。工商部门组织向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共悬挂宣传横幅8条,印发宣传资料3000份;质监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培训班4次、悬挂标语横幅5条,组织市区组织市区232家次食品生产企业、五类前店后厂经营单位及各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共250余人次,宣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督促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管理。卫生部门结合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和监管人员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和企业标准备案培训、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和量化分级培训,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共发放宣传文件3000份,通过短信平台向辖区所有餐饮业主及各类公共场所业主发送短信6000条;各镇(街道)分别在各自辖区内组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科学规范生产、依法诚信经营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不断强化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四、加强信息通报,构建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管体系

一是加强信息通报和。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联系以及对食品安全检测、预警信息的通报,不定期的向市食安办、报纸、新闻媒体报送食品安全信息,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舆情监管体系和舆情队伍作用,组织专人上网浏览小鱼网、今日网论坛等市内各大网上交流区,对食品安全舆情进行不间断监测,发现问题或隐患立即上报。如11月15日我区得知“闽牛乳业”网上有关投诉情况,立即形成网络舆情专报,并联系网站和消费者,对投诉情况开展调查分析。质监局直属分局立即介入调查,对闽牛乳业进行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调查中发现是早晨未送完的牛奶未及时放回冷藏保鲜,下午继续配送,造成牛奶变质。我区对该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企业相关人员当面向其道歉,最后取得了消费者的原谅,并主动要求网站删除其的相关帖子,此外,督促企业吸取教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整改防控措施,确保产品质量,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突出重点整顿,狠抓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与职能监管部门专项执法相结合,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地沟油”整治、禽类屠宰、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市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八闽出击”等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加强节假日期间和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监管。抓好元旦、春节、中秋、国庆、世客会等重大节庆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组织工商、物价、质监、卫生、农业等执法部门,加强对各大市场和超市如综合市场、综合市场、列西农贸市场、高岩市场及列东百货、好多多超市、万福隆超市等食品销售网点的巡查力度,以禽肉、调味品、儿童食品、茶叶、水发产品、蜜饯、酱菜等食品为重点,重点查处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浸泡水产品、掺杂使假、销售农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

2.开展禽类屠宰专项整治。我区针对市区人大再跟踪检查发现的问题,抓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一是迅速召开会议,成立由农业、工商、卫生、质监、城管办、城监大队、宣传部、各镇(街道)等各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小组,研究部署,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多次组织农业、卫生、工商、三产、城监、街道等部门,深入列西新村3排的禽类宰杀点、牡丹路早市和北路临时占道市场等地进行突击检查,规范其脱鸭毛宰杀加工行为,对市场上禽畜产品等食品来源进行追索,保障上市禽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农业、卫生、工商、质监、城管办、城监大队等部门以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为依托,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对4家禽类屠宰点,15个早市点和满园春夜市和列西五四路夜市2个夜市大排档开展每日巡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443人次,巡查食品加工小作坊、流动摊点、临时早市、夜市大排档等1843家,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

3.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深挖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和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各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非法添加很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以及对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企业使用和销售含有不符合法规标准的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行全面检查。二是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流通行为。督促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生产许可条件,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和说明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共抽检产品、原料及所用食品添加剂8批次;三是提高防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强对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督促餐饮企业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保管制度。

4.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一是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全面强化饲料、养殖等环节监管,依法从严惩治“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宣传。发放、张贴《区农业局畜禽健康安全养殖致畜禽养殖业主的公开信》、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43份,召集规模畜禽饲养场业主、村级防疫员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人员102人次,与各畜禽规模养殖场签订《畜禽健康安全养殖承诺书》74份;三是加大对生猪养殖场的执法力度,加强档案管理,定期不定期检查药房和饲料仓库,对中、大猪实行生猪尿样快检,尿样快检呈阳性,立即抽样送检,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2013年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养殖场26场(次),现场快检“瘦肉精”52头份,抽检兽药样品3个,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5.开展“地沟油”整治、餐厨废弃物管理和食用油综合治理。农业部门加强了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的畜禽、水产饲料产品的监管,重点对养殖场、饲料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质监部门加强对以畜禽肉为原料的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疑似问题原料和产品进行抽检。今年我区2家企业与有资质废弃物处置机构签订处置协议,检查相关生产企业31家次,签订食用油质量安全承诺书7份。工商部门开展了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超市、食杂店、农贸市场等300余家次;卫生部门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对餐饮单位的食用油进行食品安全抽检,共抽检10家单位的食用煎炸油,对抽检不合格的2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4000元。

六、强化措施,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

我区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治理,加大监管力度。一是抓源头,重点加强标准化基地管理。农业部门以开展查处无证无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监控,开展了蔬菜水果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整治、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等活动;加大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畜禽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进程和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实现从生产、流通、销售全方位监管。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89人次,检测蔬菜样品240个,稻谷样品10个,水果样品10个,样品合格率达100%,从各大超市、农贸市场、蔬菜及生猪基地,抽检猪肉、牛肉、鸡肉等农产品149批次,检查鱼苗养殖场1个,鳗鱼养殖场2个,对1家养鳗场经营主体变更未备案情况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源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今年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区出口鳗鱼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国家级出口鳗鱼质量安全示范区考核组验收。二是抓生产加工,重点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质监部门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全面检查、组织约谈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强化乳制品监管,引导企业强化原料管理和处置,对生鲜乳、原料乳粉、成品、含乳食品开展风险监测267批次;深入开展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全面检查区3家饮用水企业,抽检饮用水32批次。此外,紧盯热点焦点,对“两超一非”、羊乳制品、食用明胶和其他胶类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变性淀粉、香肠肠衣、“地沟油”、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酒类打假、打击治理走私冻品、“土笋冻”明胶使用情况排查、超许可范围生产食品和违法标识标注行为等开展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09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3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整改完成率100%,立案查处食品相关违法案件4起,处罚2.5万元,受理投诉举报3起,办结率100%,年审QS证14家。三是抓流通,重点加强索证索票制度。工商部门强化行政指导,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食品“索证索票”、“跟踪溯源”、“巡查监管”三项功能有机结合。同时,做好批超对接和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工作工作,现已有14家超市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全面执行进货查验制度,5家超市为今年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示范点创建单位;此外,整合资源,依托快速检测平台,加强食品流通监管,做到每周有巡查,月巡查达到10户100个品种批次。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提升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今年以来,我区已累计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1932本,立案查处各类食品案件45件。四是抓消费,重点加强餐饮业卫生管理。卫生部门开展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开展了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次性筷子专项整治,集中式消毒餐饮具监管专项整治,农村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此外,结合开展文明餐桌创建、监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加强对创建等级工作,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今年来,共出动监督员、协管员1329人次,检查餐饮单位4742户次,对辖区612家餐饮单位监测餐具消毒效果5439份,合格率为81%,下达监督意见书89份,限期整改45家,落实整改36家。张贴餐饮服务单位单位卫生监督公示牌70张。在餐饮单位中发放公共用品消毒记录本600本,对300家单位的生熟砧板进行贴标识区分;共受理餐饮服务许可340件,办理餐饮服务临时许可证39件,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培训7000余人;对3家餐饮、食堂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共罚款金额9600元。

七、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表现在:监督治理工作开展不平衡,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监管相对薄弱,工作量大面宽,监管力量不足,存在监管空白点,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部分食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和风险防控不到位;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食杂店点多面广,卫生条件差,仍有无证无照经营现象,彻底解决难度较大;农村个别小食杂店索证、索票、进出台账等制度的落实与规范还有较大差距;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特别是检查经费和专项协调经费仍投入不足,离省上要求检测经费50万元,专项协调经费10万元的差距还很大。

八、明年工作打算

根据省、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区实际,下阶段我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努力实现五个方面的新突破:

1.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要实现新突破。一是要严把市场准入门槛,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稳步提升食品企业素质。二是要加强对无证无照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规范引导,加强整治、引导和服务,督促和帮助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三是要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四是要继续抓好以肉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2.食品专项整治要实现新突破。继续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肉、蔬菜、奶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等重点品种和城乡集贸市场,机关学校食堂,医院周边、学校周边和旅游景点周边等公共场所的食品摊点等重点部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商品的不法行为。加大对地下生产加工黑窝点和假劣食品的打击力度,保持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增加打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制售假劣食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增强对违法分子的震慑力。

3.食品安全监管要实现新突破。一是要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加大经费投入,强化联合执法抽检,进一步提高排查隐患的能力,并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二是要不断完善风险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范围和样本量,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完善风险监测评估体系。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要继续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监管部门建设,落实基层食品安全责任,推进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延伸监管网络,完善区、街道(镇)、村(居)全覆盖立体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