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10 17:42:2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三公经费自查报告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4、小金库自查自纠。经查,我乡不存在小金库。
根据自查结果,我乡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认真遵照执行中央、省、市县的有关要求,制订了以下十项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县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
五是加强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电。
六是全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使用。
七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搞好廉政食堂,严格三单制度,控制接待标准。
八是规范激励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奖励与工作业绩挂钩,以精神鼓励为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做好省委第六次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我院“三公经费”开支,根据庐山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开展“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发案》的要求,我院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我院“三公经费”自查工作,我院成立了以院长查三红为责任牵头人的领导小组,分析研究我院“三公经费”情况,要求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三公经费”自查工作。
二、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1、公务接待方面
我院“三公经费”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公函接待,没有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无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无公款购买和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无公款赠送各种购物劵(卡);无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无违反规定,超范围超标准超规格公务接待,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及其他奢侈浪费行为;未发现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品及耗材等名义报销接待费用,没有发现在私人会所进行公款消费等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用方面
我院公务用车只有“120”急救用车,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购买,无违规购车现象及违规装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财政监管平台的签约用户定点维修、加油等制度,无借用、占用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捐赠车辆问题;未发现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行为。
3、公款出国(境)旅游方面
我院无公款招商、考察及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未发生。
三、总结
我院所有“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三公经费”报账管理的补充规定》执行,未发现违规问题。
特此报告。
一、检查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促进财政部门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防范管理风险、提高管理绩效,组织实施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分股室(中心)自查和法监股检查两个阶段:
(一)股室(中心)自查阶段:从2020年2月25日至3月6日为自查阶段,各被查股室(中心)要按方案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将自查报告于3月6日前报法监股(电子版、书面各一份,内容包含股室(中心)内控制度建设及股室(中心)管理职能所涉及情况)。
(二)法监股检查阶段:2019年3月9日至3月20日为检查阶段。法监股将对4个被查股室(中心)进行检查。时间安排:3月9日—11日采管股,3月12日—13日经企股,3月16日—3月18日综合股,3月19日—20日国库股(可根据各股室(中心)工作实际适当进行调整,节假日顺延)。
三、监督检查内容和工作重点
(一)检查的目标任务。
对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了解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内部权力运行流程,岗位设置是否做到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牵制,重大事项是否经过集体决策,促进各机构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二)对检查组的具体要求。
检查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令第58号和《省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等有关要求实施检查,做到事实清楚,数据无误,以确保检查合格、有效。
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得,不走过场。
接受法监股检查的股室(中心)要认真对待此项工作,积极配合检查组,按要求提供各种资料和数据。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十四个方面的内容: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能;授权和分配责任的方法;经营目标或工作计划;内部独立稽核;岗位分设制度;印章保管;票据管理;网络审核;资金审签制度;登记制度;安全制度;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其他。
2.财政财务管理情况。
(1)预决算编报情况。是否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是否按要求开展综合预算管理,细化支出预算编制,严格部门预算审查,将预算落实到具体项目,并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
(2)预算执行情况。是否建立完善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机制,按照均衡性原则核批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核批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是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否按规定进行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票据监管;是否完善绩效评价体系,认真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是否按规定开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3)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情况。是否健全完善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制度办法,全面清理、整合部门预算资金和专项预算资金;是否制定应急机动资金管理办法,预算追加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是否及时拨付,是否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是否按要求建立项目库,项目的选择、实施、验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4)重大民生政策执行情况。是否制定和完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资金管理办法,对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中应由本级承担的资金足额纳入预算,不留缺口。
(5)乱发钱物问题。是否在部门预算编制审查中剔除不合规津补贴项目;是否强化决算审核,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规范津补贴相关政策。
(6)“三公”经费管理情况。是否认真执行调整压缩“三公”经费规定和其他一般性支出等规定,严格控制支出总量,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度体系;是否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全面规范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7)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情况。各股室(中心)是否按要求进行财务会计管理,建立并有效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处置及收入上缴机制。
特别说明:以上内容是省厅对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涉及具体股室(中心)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也可能根据检查情况选择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延伸检查。
四、检查组成员及分工
(一)检查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分工。
组长:政策把握,督促制定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对检查报告进行复核。
二、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局班子成员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任务,结合分工到各县(市、区)了解情况、督办工作,各科室要把强化工作执行力作为工作的重要准则,努力把督办检查成果转化为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民政政策落到实处。
三、切实开展群众工作。继续开展“挂包帮”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结对帮扶的要求,继续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形式,认真做好联系帮扶群众工作,深入帮扶对象家中走访了解情况,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分管领域的工作,继续开展下访、约访、接访群众,及时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
四、增强调查研究实效。要紧紧围绕全市民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调研主题,有针对性地安排调研活动。调研力戒走形式、走过场,多开展不打招呼、不做事前安排的随机性调研活动。局领导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每年每个科室的调研课题不少于1个,局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同志要带头负责重点调研课题的实地调研和报告起草工作。局领导到各县(市、区)调研要轻车简从,科室参加人员不超过2人,县(市、区)民政局同志不超过3人,除交换工作意见外,不邀约县(市、区)党政负责同志参与。提倡蹲点调研和进社区、进村入户调研,调研结束后,形成工作建议或调研报告。
五、精简会议活动。严格会议活动的审批,不开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能以文电形式传达部署的不再召开会议。加强统筹,能合并的尽量合并召开。坚持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不讲空话、套话。简化会场设置,减少会议时间。减少领导讲话篇幅,一般性会议一律不写讲话稿。全市大型民政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时间不超过1天。各科室(单位)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县(市、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参加,时间不超过半天,市局只安排分管领导出席,其他领导不陪会。提倡多个科室合并召开业务会议,减少会议次数。
六、规范出席各类活动。严格控制民政系统举行的各类活动,确需举行的,一律从简安排。未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局领导同志一律不出席县(市、区)民政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组织的会议及活动。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一般不出席社会组织的活动,确需参加的,报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
七、精简文件简报。严格控制文件总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局机关只保留《民政工作简报》1种,由局办公室统筹,各科室不办简报和内刊。一般性工作情况发局门户网站。压缩文件简报篇幅。除工作报告、发展规划等综合性文件外,市局文件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报送市委、市政府的请示和报告不超过1500字,特殊情况不超过2000字;简报不超过1000字。
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信息网络建设,推进电子公文系统建设,对于不的文件,原则上通过党政网传输,不单独印制纸质材料。加快机关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九、加强外出管理。严格遵守中央、省、市有关学习考察的规定,严禁以参加学习、考察、培训等为名组织干部外出公款旅游。严格出国(境)管理,外出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经费不得超过核定标准。
十、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凡市局机关能够承办的会议活动,不安排到机关以外消费场所举办,不在会场外营造氛围,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以及娱乐活动。会议材料一律简装,不发放纪念品。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驾驶公车。树立低碳环保理念,加强局机关文印耗材管理,公文用纸一律实行双面打印;严格执行空调使用规定,合理控制空调温度;加强用水用电管理,做到人走灯灭、水关、电脑断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电脑长期开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