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8 15:50:0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基础设施建设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距离《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提出的到2015年果蔬、肉类、水产品冷链流通率分别提高到 20%、30%、36%以上,推动全社会通过改造、扩建和新建,增加冷库库容1000万吨的发展目标只剩下将近3年时间。因此,无论是从加快冷链供应链体系建设,还是响应国家政策目标的角度而言,今明两年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都十分迫切。
冷库作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中枢,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显著发展,不仅建库的规格和容量急剧增长,冷库管理与控制也日趋完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①过去冷库大部分集中在大中城市,而现在小城镇也建了不少冷库;②过去冷库为国家公建,现在一些私营、集体企业也开始建,并且有小型化的趋势;③冷库的隔热材料由软木、稻壳、聚苯乙烯发展为聚氨酯;④过去冷库往往建在销地,现在产地也开始建造;⑤装配冷库的快速发展。因为装配式冷库重量轻,结构紧凑,安装快,美观卫生,越来越受到用户的青睐。
“虽然目前全国很多地方都在开展冷链物流基地等建设,但是在建设的时候,还是要理清头脑,摆正动机,找准定位。”一位冷链业内人士如是说。这番话不无道理,因为从这几年一些企业投资冷库、投建冷链基地的案例来看,的确有些企业“动机不纯”。近年来,各地区政府部门为加快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例如在土地审批、园区用电、企业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以此吸引企业关注。但是,有些企业却利用投建冷库和冷链园区的“幌子”,骗取政府支持,拿到优惠政策后却去开发房地产,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
【关键词】农业;基础设施;对策
农业基础设施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不仅能够提供基础,还对农业生产发展具有社会先导资本,总的来说,农业基础设施是农业发展的前提,更是农业快速发展的催化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关键在于资金,只有资金投入充足,其他的工作才能继续下去。我国广阔的土地上,农村地区还是占主导地位,因此发展农业是振兴中华的一个重要举措。
1 农业基础设施的定义及内容
农业基础设施是指在从事农业再生产的过程中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是在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所使用的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等生产力要素的总和。其可根据内容的不同分为以下两类:
1.1 物质基础设施。第一,进行农业生产前,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如机械、化肥、农药、薄膜、燃料、优良品种等物质的供应,因此提供农用产前环节的各项基础设施,能够保证以后农业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第二,农业生产中,必须具备农业生产用地、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农用生产用电线路与供电设备等基础设施,这是生产农业初级产品所必备的材料,因此为了以后的生产环节能够顺利进行,就必须做好农业生产环节所必须的设备设施;第三,农业生产出产品后,就应该进入农产品流通环节。流通环节也需要一些基础的设施,如采集与输送农产品的汽车与公路、储存农产品的仓库、农产品的初加工与销售设备等,只有准备好这些必须的设施,才能为农产品的流通提供正常运转的依据。
1.2 社会基础设施。社会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农业教育、农业科研、农业推广、农业政策及法规、农业信息。只有正确做好这5方面的基础设施工作,才能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两类的基础设施均是为了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提高,它们的区别在于着重点不同。前者侧重于物质设施,尤其是是困境下的物质条件;而后者着重于社会条件,如人员、施工科技等方面。做好这两方面的工作,那么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将会更上一层楼。
2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作为体现农业现代化水平的设施农业及其装备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以宁波市为例,到2008年底止(农机年报数据),共推广大棚面积为5795.7万平方米,其中玻璃温室为18.8万平方米,推广喷滴管面积211万平方米,推广大棚作业机械817台,以及其他如防虫网、杀虫灯等环保型农业设施。设施农业配套农机总动力达4223千瓦。
3 提高宁波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对策建议
3.1 制定全国性规划方案
3.1.1 从中央到各省、地、县(市)建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层层把关,最主要的是在乡(镇)地区,应建立一个领导小组,负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各个具体环节。首先应全面调查农业基础设施的具体情况。不仅要从政府抽调人员,还应从农业、水利及财政等相关部门中调出有资历的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调查的内容应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方面是对当前存在的农业基础设施进行全面调查,认真了解情况;另一方面是对急需、急缺的农业基础设施调查、分类,进而全面掌握建设规模等。然后各级部门单位根据调查的结果,统筹规划,全面、仔细的制定规划方案,得出的投资金额应分类安排:超过50 万元的投资项目,各县(市)应将情况报地区,由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负责编制规划;超过100万元的投资项目,则应上报省里并由省建设办公室统一规划;超过500万元的投资项目,个地区应逐层上报中央, 并由中央办公室编制规划。
3.1.2 规划宁波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制定范围和标准,只有严格规定相关的条件,才能更好的管理规划;第二,规定那些设施需要纳入建设内容,以及建设的规模;第三,建设所需要的技术;第四,请专业人员对工程的投资做好估算,并评估工程应达到的效益;第五,建设资金的组成;第六,规定项目实施的主体;第七,为了确保制定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事前做好相关的保障措施;第八,实施规划应把握的内容、原则等。
在农业基础设施的调查中,遇到的困难较多,但各机构应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踏踏实实的调查,禁止由于各种原因而弄虚作假,夸大工程效益。对于上报的调查结果,每一位调查人员必须签名,并对此结果负责。
3.2 加强建设投入
传统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一般由国家负责,这对建设进展及实施极为不利。我们应打破这种框架,秉着与时俱进的理念,通过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方式来筹集资金,保证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撑,同时还应与社会发展的脚步同进。
3.2.1 根据国民经济的计划及规划,结合城乡经济和工农业经济的发展水平,逐渐将国民收入及社会资金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农业基础建设的资金足够;
3.2.2 国家应重视农业的发展,投入更多的资金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来,重新调整好农业投入的比重;
3.2.3 逐步增加信贷资金用于农业的比重,逐渐将农业贷款增长率提高起来。
3.3 加大政策扶持,引导资金投入
各级农机部门为推动设施农业加快发展,积极把设施农业列入农机化资金补助范围。从1997年开始,宁波市就安排大棚管理机械的补助资金,作为发展设施农业的突破口,现购置大棚管理机械一般补助在30%以上。慈溪市从2002年开始就把设施农业列入农机补助范围,不仅积极拓展补助范围,如把补助范围由原先单一的大棚设施发展到大棚设施、防虫网和喷滴灌设施。而且还根据设施农业发展的实际,及时提高补助标准和降低补助门槛。08年慈溪的大棚设施,新建相对集中或连片,面积在5亩以上单体标准钢管大棚,每亩补助2000元,面积在5亩以上标准连栋大棚,每亩补助5000元;连片新建5亩以上棚架式防虫网设施或大棚覆盖防虫网设施,每亩分别补助1000元、400元。大棚设施中建设固定式喷滴灌设施的(指固定泵站、固定管路),按购置额的35%补助。
3.4 加强设施农业及配套设施的宣传和推广
宁波市农机系统通过送科技下乡、召开座谈会、现场会、实地参观指导、分发宣传资料以及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的宣传等方式,加强政策的宣传和技术的辅导,在宣传中充分发挥镇乡农机干部在推广工作中承上启下的作用,使农户及时了解农机补助政策和设施农业生产、管理和维护技术。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也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由于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较多,因此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一个部门、单位重视就可以做好的,各部门应相互配合,统筹规划,才能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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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推动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据统计,2007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40.36元,其中工资性收入为1596.22元,占人均纯收入的38.55%;家庭经营纯收入为2193.67元,占人均纯收入的52.98%;在家庭经营纯收入中,农业收入(包含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的收入)达到1745.12元,占家庭经营纯收入的79.55%,占人均纯收入的42.15%[1]。由此可见,农业收入仍然是中国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业生产的发展,是关系到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问题。
生产性基础设施,如:农田水利和农业气象服务等,可以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以农田水利设施为例:自1949年以来,中国农田灌溉规模对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从1962——2002年,中国人口增长了1倍,人均耕地面积减少50%,但是人均灌溉面积增加了50%。全国粮食产量净增2.6倍,其中占全国耕地面积不足40%的灌溉土地的粮食产量占总产量的80%。据资料分析,约有60%的粮食作物,75%的经济作物和90%的蔬菜作物都生产在灌溉农田上[2]。
截至2007年,中国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已经达到46.42%,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6.83%,占粮食播种面积的53.50%。2007年中国粮食产量达到5.02亿吨,比2006年增长0.72%,较1980年增长了1.81亿吨[1]。由此可见,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能够增加有效灌溉面积,从而有力的推动了粮食生产的发展,从而推动了农民的农业收入的增长。
2.基础设施建设能够降低农业生产总成本,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在目前中国农业小规模经营、农业的弱质性和农产品的特殊性等条件下,降低农业生产总成本将成为增加农民农业收入的主要途径。这是因为:
(1)从价格方面来看,一方面,由于农产品是人们的基本生活所需,关系到国计民生,居于重要的战略地位,因此,虽然政府在特定时期(战争、自然灾害等时期)可以通过提高农产品的价格来刺激农业生产,但是政府无法长期将农产品的价格定位在比较高的水平上;另一方面,由于农产品产量大,产品的差异性比较低,农产品市场是比较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的市场形态。在这种市场形态中,每一个生产者,也就是农民,都不能通过提高价格来获得比较高的利润,也就是说,由于缺乏垄断力量,农产品价格由市场决定。总之,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农产品的价格会保持在比较固定的低水平上,农民无法通过提高价格来获得高收益。
(2)从产量方面来看,一方面,在中国农村目前的经营形态下,农民经营的土地面积有限,这意味着单位农户所拥有的土地的生产能力有限,虽然大规模机械化农业是未来农业发展的趋势,而且在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存在许多成功的案例。但是由于中国土地资源有限,农村劳动力众多,要实现大规模农业生产还需要一定时期的调整,因此,中国小规模农业经营方式还将长期存在。这种小规模经营方式决定了农户不能够通过扩大土地面积来扩大产量。另一方面,除了通过扩大土地规模,农民还可以通过追加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来提高单位土地的生产能力,或者通过提高耕地质量来提高产量。但是,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价格同样是由市场所决定,即使通过政府的力量,也无法把它们的价格长期维持在低水平上,提高耕地质量又是长期性的努力才能见效的措施,这就决定了农民通过追加生产资料的方式来提高利润的空间有限。因此,在中国农业目前的经营形态下,虽然农产品产量不断提高,但是它并不是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
二、农村基础设施的内容及分类
农村基础设施(RuralInfrastructure)是指为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使用期限较长的设施。它是向农村生产生活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保证农村社会扩大再生产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技术条件的综合。与“私人资本”相对应,它被称为社会间接资本。通常纳入到农村基础设施范畴的主要内容可细分为三类:一是生产性基础设施,如农村水利和农户用水设施、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等;二是生活性基础设施,如医疗卫生与体育设施等;三是生产生活性基础设施,如教育、道路和通信设施等。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目前中国农业的生产方式和中国农产品市场的实际情况下,通过增加总收益来提高农民的利润空间是不太实际的。由于农民的农业收入是农业生产总收入和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差额,降低农业生产总成本必将成为增加农民农业收入的主要途径。
农业基础设施作为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服务的设施,与农业生产总成本具有高度的相关性。科学、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有效的直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这主要体现在:
(1)农村基础设施中的水利、气象等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不仅能够直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还能够降低自然灾害的成灾率,增强农业抵抗自然风险的能力,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性。旱灾已经成为中国覆盖面最广、成灾损失最大的自然灾害,而且受灾面积逐年扩大。1949年——1998年,中国平均每年受旱灾面积3.24亿亩,占耕地面积的1/5,其中成灾面积1.31亿亩,全国平均每年因旱灾损失粮食1238万吨。50年中有10年发生严重干旱灾害,受旱面积均超过4亿亩,成灾面积超过2亿亩,相当于五年发生一次重旱。2007年中国旱灾受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24.14%,其中旱灾成灾面积占耕地面积的13.28%[1]。旱灾面积的扩大,尤其是成灾率的攀升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不完善是分不开的。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区气象条件多样,农业发展不平衡。尤其在西部地区,农业主要处于靠天吃饭的状况,更加需要加大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增加农民农业收入。
(2)农村基础设施中的仓储、市场、交通等设施,能够降低农业生产总成本。在中国农村,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想致富,先修路”的标语,由此也可以看到,农民已经意识到道路的重要性,目前中国很多农村交通设施落后,乡间道路缺乏有效的专人管理,使农业机械作用的发挥受到了限制,导致了农业耕作成本的增加。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还与农业销售、运输成本有关。如果没有进行深加工,农产品的附加价值是比较低的。这也是中国农民收入长期无法提高的原因之一。目前,中国实行的针对“三农”问题的各项改革措施,如: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等,实际上都是为了扩大农产品市场,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增加农产品的附加价值,从而提高农业收入。但是,如果没有完善的市场、交通和仓储设施,优质的农产品就会因为过高的运输成本而无法走出原产地,更加谈不上增加附加值和为农民增收。
3.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本身就可增加农民收入。政府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所投入的货币资金,部分会通过农民劳动转化为农民收入。诸如修建乡村公路、架设乡村电网等项目均属于高度劳动密集型,加强其建设能够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直接增加农民收入。中国长期实行的“以工代赈”扶贫工作的成果可以说明这一点。截至1997年,国家以工代赈累计投资98亿元,各级政府的配套投入也在1:1以上。1996年中央政府投入扶贫资金和物资总规模为98.5亿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40亿元,占总投入的40%。由于实物携带上的方便,1996年以后,以工代赈全部改为支付资金。全国共安排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200亿元,国债资金50亿元。从2001年开始,国家进一步加大了以工代赈的投资规模,每年除从财政预算内安排40亿元资金外,还从国债中安排20亿元,在基本农田、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小流域治理、牧场建设、人畜饮水等方而,帮助贫困地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2001年和2002年国家又从国债资金中安排10亿元搞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项目,2003年又增加了5亿元资金[3]。以工代赈工程的实施,大大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条件和落后而貌,在促进贫困地区的资源开发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而,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的温饱和脱贫致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中央政府明确规定,在继续加大对重点贫困县扶持的同时,适当扶持其他贫困地区,新阶段的以工代赈工程还在继续。
4.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能够在农民收入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农民的购买能力。这表示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能够使农民在名义收入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实际收入水平得到提高。在中国占全国总人口63.8%,户数占三分之二的农村地区,和生活有关的基础设施仍然十分落后。电网老旧,电压不稳,电费普遍高昂。这不仅影响了农民对耐用消费品的消费需求,而且高昂的电费对农户的实际收入也有很大的影响。2007年中国平均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年末拥有的洗衣机、彩色电视机、电冰箱的台数分别为45.94,94.38,和26.12,2007年中国平均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年末拥有的这三样耐用消费品的台数分别为96.77,137.79和95.03,二者相差仍然很大。2007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了4140.36元,相比1991年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2025元高出一倍[1],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些耐用消费品的价格却要比1991年的价格低很多,可见,主要影响农村居民耐用品消费量的因素不是耐用品的价格,而是基础设施建设的不足。据国家统计局农村调查队,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1999年12月抽样调查和分析结果显示,农村电价每调低0.1元,农户对彩电、冰箱、洗衣机的需求相当于人均收入分别提高了370元、667元和909元,由此可见,农村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能够带来农民实际购买能力的提高,同时还能够消化家电业的过剩生产能力。
5.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能够促进农村地区非农产业的发展,扩大就业机会,增加农民非农业收入。中国农村人均耕地稀少,土地给农民带来的收入很低,单单依靠农业收入是无法快速提高农民收入,无法在短时期内解决“三农”问题的。这是影响中国农民增收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因此,加快发展农村第二、第三次产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但是,目前中国农村二三次产业的发展却受到了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制约。近几年来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中,第二三次产业收入所占的比例稳定在20%左右,呈现下降的趋势:2000年二三次产业收入占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纯收入的比例为2000年为23.58%,2005年下降到20.32%,2006年略有回升,为21.22%,2007年再次降为20.45%[1]。这种情况一方面与农村乡镇企业体制落后等原因有关,另一方面,农村基础设施的陈旧落后,达不到农村二三次产业发展的要求也是重要的原因。如果没有比较完善的水、电、气、交通、通讯、医疗、教育等配套的基础设施,发展经济的硬环境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就会导致农民对市场信息了解不足,招商引资成为空谈,乡镇企业技术进步困难,产业升级难以实现,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的情况难以改变等等。由此可见,要改变农村二三次产业发展举步为艰的状况,必须首先从基础设施抓起,加快建设,加强管理,搞好经济发展环境建设,这样才能增加农民非农业收入。
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提高劳动者素质,从而增加农民收入。首先,农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的增强能够提高劳动力的技能和各种物质生产要素的生产率,降低农业的生产成本和增加农民收入。比如,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采用和推广新品种可以提高土地和劳动等生产要素的生产率,从而可以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其次,农村医疗卫生设施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身体素质,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同时还可以促进劳动力使用比较便宜的生产要素,提高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从而降低农业的生产成本和增加生产收入。就中国农业目前的情况来看,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相对于农村另外两种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机械和化肥来说,劳动力是一种相对便宜的生产要素,这三种生产要素具有替代关系。绝大部分农活,如:脱粒、收割、播种等等,既可以通过机械完成,也可以通过劳动力利用手工完成。如果农民的身体较好,那么他们就会选择相对便宜的手工工作,从而可以节省支出,提高收入。同样,如果农民的身体条件较好,他们会花费更多的时间来准备和施用农家肥,减少化肥的使用,这不仅有利于减少农业成本,更有利于减少农产品的化肥污染,在倡导绿色消费的今天,农家肥的推广有利于增加农产品的销售,提高农民的收入。由此可见,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能够促进劳动者降低物质投入,节省物质成本,提高收入。
摘要:从收入构成来看,农业收入仍然是中国农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增加农民的收入首先应当从增加农民的农业收入入手。中国农村地区地域广阔,但是由于农村人口众多,平均到每户农民的土地面积并不大,在小规模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产出,减少成本就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基础设施建设在增加农业收入,降低农业经营成本,提高农民素质,提高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提高农民的购买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从而能够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实现城市与农村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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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文化基础设施的现状
因为历史、经济、社会、决策等诸多原因,各地政府部门对文化设施投入极不平衡,或多或少地影响了先进文化的传播。就即墨而言,该市的文化馆、图书馆至今还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旧房里办公,电影院已拆除,剧院因年久失修不符合消防要求,业已停止使用。镇、村的情况就更糟,60%的村没有文化大院,更不用说其它的配套设施了。有的领导认为,文化建设无关紧要;有的领导认为,文化建设投入大,见效慢,政绩不明显,相同的投资,不如招商引资、修路或改变农业产业结构政绩明显,因而对文化的发展不重视,放之任之,致使问题越聚越多,规定的馆、室面积不达标,图书数量严重不足。很难想象,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中,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能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二、加强多镇文化基础建设的重要性
毋庸讳言,乡镇文化在促进生产发展、建设乡村文明、实行政治民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建国以来,在各个重要的历史关头,都起着唤醒民众的尖兵作用。文化活动开展好的地区,民风淳朴,秩序安定,接受新的事物就快。发韧于安徽的大包干,得益于千年徽商文化的熏陶;开放、包容的南粤文化,直接催生了中国全面的对外开放,结束了闭关锁国的落后局面。因而,搞好文化建设,对于培养“四有”新人,为新农村建设培养有用人才有着重要作用,搞好文化建设势在必行。文化建设搞得好与不好,基础建设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
三、创新文化建设的体制和机制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最早在2004年提出,是指由政府举办的公益性的、能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单位和活动。
1、在新形势下,文化专业馆团要建设公共服务体系,明确服务对象改进服务质量。2005年,即墨市文化馆派专业人员下乡辅导,加强对农村骨干的培训,发现群众文化需求,然后有的放矢地举办各种文化活动,为他们提供演出机会,大大活跃了农村的文化气氛。譬如2005年,即墨市文化馆在举办首届戏曲大赛中,发现金口镇京剧团和移风的柳腔剧团演员阵容整齐,行当齐全,便着重加以辅导,推荐他们参加了青岛市2006年2月的“大地欢歌”首届庄户剧团的调演。获得好评。因而,在制定2006年的工作目标责任制中明确规定,镇科技文化中心每年必须举办3项文化活动,完成后由文化局奖励600元,从而使局业务科、业务馆团与镇级科技文化中心建立了顺畅的业务指导关系,长期合作。必将提高文化活动水平,全面推动乡镇文化发展。
2、出台“以奖代补”政策,将基础文化设施建设纳入考核体系。在市级财政相对困难的情况下,出台相关的政策,对于促进文化基础建设,很有益处。2005年,即墨市通过对乡镇的摸底调查,发现能达到省文化中心、文化大院标准要求的不足20%。在此情况下,市政府为全面推进建设步伐,出台了“以奖代补”政策,将基础文化设施建设纳入考核体系,年终考核进入前六名的乡镇,市政府奖励2万元:青岛市文化局财政支持40万元,扶持了金口、华山、田横、普东4个镇建设了文化中心,均已通过青岛市验收。同时,涌现出一批投入较大、设施一新的村级文化大院,如经济开发区的甲障村、后庵村的文化大院天天开放:鳌山镇新建了马山前、七沟二里村、南选等七、八个文化大院,购买了大量图书,配备了健身器材:龙山街道办事处创建了前葛村、后葛村、刁烟等文化大院,是其中最为突出的文化大院。
一、发达国家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一)确保规划先行
日本拥有完善的国土规划体系,主要分为4级:全国综合开发规划,三大都市圈、七大地区、特殊地区(岛屿、山村以及欠发达地区等特殊地区)的建设与开发规划,都道县府综合发展规划和市村町综合发展规划。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的指导,以保证全国、都市圈、都道县府、市村町等各级发展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而所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都要严格在上述规划的框架下进行。为保证规划的法律性和落实性,日本还先后制定通过了《国土综合开发法》等涉及国土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律法规80多个,形成了完整的规划法律体系。
新加坡政府十分重视城市规划,从20世纪60年代起,专门委托联合国帮助开展城市发展的概念性规划。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新加坡目前的城市建设已经形成了由规划法令、概念蓝图及发展指导蓝图组成的较为全面、完整的规划编制体系。规划法令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是制定总体规划,确立城市开发建设的总体框架。概念蓝图是对新加坡整体发展的综合性、长期性和战略性的结构规划,通过对社会经济的深入研究,确定新加坡的长期发展策略以及影响空间结构的基础设施发展策略。概念蓝图又被细分为55个发展指导蓝图,即更为具体、详细的中期分区规划,用来指导未来10—15年的发展。概念蓝图原则上每10年调整一次,发展指导蓝图每5年修订一次,不得随意变更,基础设施建设必须遵照规划蓝图的指导,以确保其能够满足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需求,并与城市发展的整体战略相衔接。
英、法、德等欧洲国家也高度重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期规划,任何一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都必须以完善的前期规划为前提。规划一旦批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包括工期、投资额等都不得改变。
(二)完善审批制度
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如在英国,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首先必须充分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对促进地区发展和增强社会凝聚力的作用;其次要提交详尽的“收益与成本分析”报告,对项目的投入产出效益进行定量分析;最后要分析阐明项目对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而政府在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通常承担组织者和协调者的角色,负责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白皮书,供社会各界讨论;举行公众听证,促进公众参与协商和监督;要求开发商提供详细的项目建议书和报告;听取专业人士和环保人士的意见;在平衡开发商与公众的利益后,由政府相关部门决策是否予以批准。在法国,不同性质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决策过程也不相同。市政建设项目,通常由城市规划局组织专家讨论,确定原则与目标,听取公众意见,再报市政府批准。而涉及大区的有关项目,市政府要与有关省政府协商形成共识,涉及国家或欧盟的项目则需要经过中央政府和欧盟的批准。
二是明确部门分工。如日本,主管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部门为建设省,负责对全国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统筹与管理;下设六个局级单位:大臣官方(办公厅)、经济局、都市局、河川局、道路局、住宅局,分管不同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四个直辖单位:建筑研究所、土木研究所、国土地理局和建设大学,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研发和技术支撑;8个直属地区局:如近畿地方建设局、东北地方建设局、中部地方建设局、四国地方建设局、九州地方建设局等,分管不同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加拿大,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部门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厅,负责在交通厅、卫生保健厅等各专业部门的配合下,进行各种基础设施立项、政府投资计划、投融资方案等的审批和综合管理;战略性基础设施融资局,负责向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新型金融工具,帮助筹集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公司,负责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提供全过程的技术和融资方案服务。
(三)强化政府引导
基础设施建设一般具有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而政府的财力和精力都是有限的。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国家都非常注重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一是强化政府对社会资本的引导。美国各级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都非常重视,投资重点主要集中于改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项目。如在开发西部的早期,政府十分重视交通设施的发展,通过向铁路公司馈赠土地等优惠政策,迅速建立了当时世界上最发达的铁路系统。当前美国政府非常重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农业灌溉设施,联邦政府通常会提供50%的赠款,并由政府担保优惠贷款。日本政府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引导民间资本的投向:一种是“筑巢引凤”,即用小量投资为民间资本创造投资条件,吸引民间投资;另一种是“联合投资”,即将民间资本和经营能力引入政府的投资事业,由中央政府、地方公共团体和民间企业共同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奥地利政府非常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通过政府财政扶持、优先资助生态环保项目等倾斜性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流向环境设施建设领域。而加拿大的高明之处是不仅重视基础设施建设,还采取减免税等措施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研发和创新。
二是强化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引导。如美国实行联邦、州、县三级财政管理,联邦政府主要负责涉及国家全局或者需要巨额投资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州县政府主要负责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当某些巨额投资的基础设施建设会给州县带来巨大收益时,通常采取州县政府与联邦政府分摊投资的方法,而联邦政府向地方政府拨款的主要方式之一是“按比例拨款”,即根据地方政府的投资额确定出资比例,从而刺激地方政府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
(四)促进多元融资
20世纪70年代末以前,各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采取政府投资运营的模式,这一模式不仅给政府带来了沉重的财政负担和巨额的财政赤字,也导致了基础设施建设的低效率。因此,很多国家纷纷开始了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改革。
一是投资主体多元化。如加拿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主体主要有市政府、省级国有企业、有特许执照的私人公司、公私合营公司和社区集体,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基础设施投资主体主要有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私有企业、非政府组织等,而印度为鼓励电力基础设施投资,甚至规定私人不需要许可证也可以成为投资主体。
二是融资渠道多元化。除了政府直接拨款外,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渠道还有以下方式。其中,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方式主要有:一是政策性银行的低息贷款。二是发行市政债券。如美国的一般责任债券和项目收益债券,日本的普通债和公共企业债等,这些债券一般由地方政府或特定法人直接发行,并由政府担保支付本息,借助发达的资本市场,市政债券已经成为社会资本服务于美、日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途径。三是利用“影子价格”融资,例如地方政府需要修建桥梁,但出于公益考虑不希望收取过桥费。则政府可根据大桥的交通流量每年付给出资人一定的费用,通过“影子价格”刺激社会资本投资。四是TIF模式,即“税款增量融资法”,具体是政府先为某一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发放贷款,等到项目完工效益增收后再提高该地区的税率,直至投资全部收回。TIF是一种自我融资的机制,其核心是将某一区域发展的未来收益预支到当前的基础设施建设中。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方式主要有: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即由承包商负责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并在特定时期内享有该项目的专营权和收益,回收成本、赚取利润,期满后由政府无偿收回;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模式,指政府将已建成的基础设施项目有偿转让给私人资本,政府再将收回的资金投入到新的基础设施建设中,而受让方在一定时期内享有该基础设施的专营权和收益,经营期满后由政府无偿收回项目;PPP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即通过合理界定政府和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应该分担的职责、权益和风险,公私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模式,即“民间主动融资”,由政府根据社会对基础设施的需求,提出需要建设的项目,通过招投标由中标企业进行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并在特许期结束时将项目无偿归还政府,而企业则从政府或接受服务方收取费用以回收成本、获取利润。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关键是由政府通过提供政策优惠、特许经营权和管理权或信用担保等方式吸引社会投资。
(五)规范运营管理
一是坚持“谁投资,谁受益”。鼓励、支持和引导非政府部门、非国有机构、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各类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
二是坚持“谁使用,谁付费”。根据公众的承受能力, 以经济效率为准则,使基础设施使用价格既反映其价值又反映供求,既刺激企业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又不损害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如加拿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回收主要依靠其使用费,收费标准一般以成本回收为起点,鼓励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同时,为照顾确实有困难的用户,政府也会对贫困家庭实行直接补贴,并对生活、生产使用者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
三是加强政府监管。如法国对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项目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使用维护等都采取法制化手段,将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的权利义务责任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从而避免了权责利不清现象的出现。英国先后制定了《煤气法》、《自来水法》、《特许经营法》等一系列法律,规定了政府与投资者的责任与权利,使基础设施的投融资改革、市场化运营都具有了法律依据。同时,政府还通过加强监管,有效保障了投资企业利益与公众利益之间的有机平衡。
二、政策建议
从当前来看,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规划水平低下,项目上马随意性强,基础设施建设不能很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二是政府资金有限,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三是地方融资平台受到严格限制,融资渠道狭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不足;四是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手段单一,市场化运作不足,效率低下。鉴于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科学规划
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国家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与全国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当前需求和未来需要相适应。
(二)规范基础设施建设审批决策机制
一要搭建公众参与决策的平台,基础设施具有公共物品属性,涉及到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应搭建公众参与基础设施规划和决策的平台,让基础设施建设能够真正反映社会需求、满足公众需要。二要改变当前由发改委审批所有重大建设项目的模式,建议由发改委统筹,将不同类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权分发到各专业职能部门,如交通部、水利部等,提高项目决策的专业化和审批效率。
(三)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
借鉴国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经验,大胆进行金融工具创新,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支持、鼓励、引导各种经济主体、社会组织和国内外资金参与中国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参与、以资本市场和市场运作为主要渠道、多元化、开放性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
(四)转变政府在基础设施领域的职能
关键词:市政管道;基础设施;现状;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1、城市基础设施需求简述
某市在2000年至2012年间,各项市政需求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快速增长。其中,用电量年均增长12.8%,邮政总业务量年均增长89.7%,固定电话用户数年均增长62.6%,数据及多媒体用户数年均增长117.9%,移动电话用户数年均增长84.9%,有线电视用户数年均增长92.6%。各类需求中,用电、用水等的基本需求较为平稳,通信需求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居民燃料由高污染的燃煤过渡到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2003年区域开始使用清洁安全的管输天然气。这些情况表明该区的城市基础设施需求水平正在不断提高。但是实际发展过程中依旧存在较多的问题,就管道基础设施而言,主要现状及解决措施进行探讨。
2、市政管道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2.1、基础设施不健全
在城市高速发展的今天,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老城区改造以及大型建筑增加以至于城市高楼林立,城市人口密度急剧增加,原有市政管线已经满足不了现有的给排水需求。再加上现状管道大多是21世纪以前的给排水管道,管道老化及渗漏一方面存在很大的使用问题及安全问题。老城区给排水设施虽已敷设,但常年疏于检修,随着城市等级的提升,相应的规范要求等级也相应增加,原有的不论是排水管道还是供水管道都已经满足不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在不影响现有居民正常生活工作的前提下,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根据实际现状,对整个给排水系统进行完整的优化改造。
2.2、现状管线资料不足
施工以设计为标准,设计以专项规划为指导,专项规划需要以各类市政管线基础资料为基础。但由于开展各类市政管线普查工作所涉及的部门繁多,需要由政府部门统筹组织安排,并投人大量的人员资金才能得以进行,至今许多城市仍未开展起来,市政管线现状基础资料依然一片空白。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尽管已经非常谨慎,但是这些位置规模不明确的各类地下管线仍是道路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隐患,因施工引起现状地下管线破坏,进而造成施工停工、设计变更、延长工期的事故不胜枚举。
2.3、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不利
近些年来有很多因为井盖丢失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以及行人被雨水冲入排水管道的事故发生,这都是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不利造成的。针对此类问题,各城市的市政工作人员一定要加强平时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作,这是对城市负责,更是对城市居民生命安全负责。同时对于设计工作者而言,设计的检查井位置及井盖材质性能要合理,但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依旧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
2.4、各类市政管线没有同步实施
由于目前各类市政管线是由不同政府部门或公司管理和建设。各个专业有各自不同的规划,若没有统筹兼顾设计,相互之间无法协调配合。作为设计单位尽管在进行城市市政道路设计的同时,已经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全面考虑了各类管线布置,但经常会因为工期或资金不足等原因,使得道路施工建设时各类市政管线不能同步进行,市政管道基础设施建设无法一次性建成。经常出现只对排水管道施工,其他给水、热力、电力等管线仅移动了位置,而这些管道以后施工时必将造成道路的反复开挖。另一方面,对于新开发建设的地块而言,在进行市政道路设计建设的同时,由于道路周边地块的开发建设类型以及规模的不确定性,导致了道路下管线建设的盲目性。
3、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成因分析
3.1、政府角色定位混乱
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通常具有三重身份:生产者、社会管理者及市场监管者。政府通常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第一投资者,同时还担任经营管理者,这种多重角色造成城市基建管理的混乱、建设与管理脱节、资产浪费流失严重等现象。另外,政府通常会对企业干预很多,这严重阻碍了投资主体管理体制及经营模式的形成,从而影响投资主体的积极性。
3.2、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
管理机构是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时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前提之一。然而我国的管理机构设置非常狭窄,缺乏全局性及综合性,例如,有关联性的行业通常被分割在互不相同的管理机构中,而管制权大多由产业管理机构及其他综合执法部门共同享用,这既加大了机构的执法成本,还扰乱了管制秩序。
3.3、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固定资金的支持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国家预算投资和中央财政专项拨款、城市维护建设税及公用事业附加、市政公用事业经营性投入及外资、集资等方式。其中,唯一规范且固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两项资金,而且由于税基不合理、税率低等原因,导致它的收入增长难以赶上社会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增长的步伐。
3.4、市场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一股独大的现象极为普遍,没有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在国有资产管理还不完善、国有资本产权所有者未到位的现实情况下,国有资产浪费及流失现象较为严重。目前,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多由国有企业垄断经营,采用垄断或补贴价格,这既增加了国家的负担,也增加了消费者的开支,从而影响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此外,这也容易导致效率低下、机构庞大等现象出现。
4、强化市政管道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4.1、提高思想认识
首先,要增强城市基础设施行业的市场意识,明确政府应当承担的角色以及发挥的作用点,明确政企分工、科学监管的内涵,明确政府应是社会公共产品及服务的提供者而不是生产者;其次,进一步明确市场结构与产权结构的有效竞争比例,在保持原有国有经济体制的前提下,适时引入民营化体系,真正实现多种所有制并存;再次,政府要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做好协调、决策及指导等工作,真正做到政企分工、政事分开。
4.2、改革政府管理体制
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是政企分离,这也是政府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有效前提之一。在政企分离的体制下,企业才能够以独立的市场主体进行企业经营与管理,找到适合自己的营运机制;政府则可以转变为经营性及竞争性主体的组织者,极大地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同时,也要改革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体制的内部机制,让企业建立市场化的营运机制,并严格依据商业原则进行管理与经营,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4.3、拓宽融资渠道
首先,要发展资本市场融资,合理利用债券融资,不断推进对预算法的修改工作,明确城市政府市政债券的法律作用及地位;大力发挥可转换型债券及企业债券的融资作用,不断扩大融资总量,同时,还要充分利用股票融资的作用。然后,要不断拓展民间的融资渠道,制定合理的竞争机制与策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并通过BOO、契约管理等方式直接参与。最后,引进资本,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技术等非常有限,基础设施产业自身的积累机制也非常缺乏,因此,应该加强与先进国家的合作,大力引进资金、技术及管理经验。
总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关系到国家的多项生产建设与人们的生活,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重视其发展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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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郝二成.市政管道污水直接回用技术研究[D].北京工业大学,2004.
【关键词】基础设施 城市建设 可持续发展
一、引言
经过改革开放将近30年,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状况已得到很大改善,城市面貌日新月异,极大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与发展。但由于原有基础较薄弱,与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城市基础设施仍明显不足与滞后。未来20年,城市化必将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心内容,也是重要的经济增长点。迅速发展的城市化,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文章正是基于此分析了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相关的改革趋势。
二、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
1.与世界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差距较大
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导致生产要素竞争优势缩小,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一国或地区的竞争力将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之后,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但仍然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未来城市化必将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心内容,迅速发展的城市化,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然而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国外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因此,较大幅度地增加城市基础设施的供给自然成为我国广大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并且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信息化与网络化本身已造就一批新的城市基础设施,如网络、通讯、卫星传送等。
2.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区域发展极不平衡
由于历史、地理位置、环境、经济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西部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反过来又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形成了恶性循环。而东部地区由于天然的地理优势、优惠的国家政策,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速,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巨大的资金支持,城市基础建设的发展反过来又促进经济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西部地区的城镇化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8个百分点,比东部地区低10-15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城市基础设施水平约为全国平均值的70%一85%,东部地区则是全国平均值的110%-125%,中部地区则约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西部地区在经济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基础设施存量不足(密度低、通达深度浅、等级低)、自我投资能力很差,同时对现有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较低。
三、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革的趋势分析
1.改革的原则和目标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改革的原则就是打破垄断、放宽市场准入,坚持谁投资、谁拥有、谁收益、谁承担风险,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实行政府宏观指导协调、企业自主投资、银行独立审贷;积极培育多元投资主体、鼓励公平竞争,政府依法保障各类投资者权益和公共利益。其核心是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改革的目标是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市场化、投资决策程序规范化、项目管理专业化、政府调控法制化及中介服务社会化,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投融资体制,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持续、健康发展,减少财政负担,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质量。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最终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2.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国自20世纪末开始了基础设施市场化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在此过程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我国符合我国国情要求的基础设施市场化改革理论。该理论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范围和分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充分落实企业投资决策权,改革投资审批制度。经营性项目的投资,政府在严格控制规划的前提下,充分放权,鼓励和吸纳广泛的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对于价格、收费机制没有到位或带有一定公益性的经营性项目采取公私合作模式吸引社会投资者合作建设。
(2)开放经营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市场,大力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种社会资本进入经营性基础设施领域,为集中政府财力建设公益性项目以及政府退出经营性项目创造条件。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
(3)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体制。改变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式,实行投资、建设、运营相分离,逐步建立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专业管理、社会化运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政府投资决策的责任约束,以合同为纽带,实现规范化、市场化的项目实施。引进代建制,积极创新投资和建设模式。
(4)加强政府对基础设施投资的管理和服务。政府从以行政审批为主,逐步转向备案、核准和审批相结合的宏观管理模式。不断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
(5)推进基础设施投资及经营体制的创新。改变基础设施行业的事业单位管理模式,改组、改造原由的经营机构,使之成为独立核算的经营企业。建立和完善基础设施融资多元化体系。充分利用一国际金融组织(包括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外国政府等机构)的贷款,这类资金具有贷款期限长(20年左右)、资金供应量大的特点。我国也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基础设施类股份公司己经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基础设施的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债券集中大规模建设资金。
3.改革的进程
随着我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我国基础设施市场化改革也沿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不断发展,自20世纪70年代至今大约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20世纪70一工作80年代。该阶段的主要改革内容是国家开始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立基础设施融资的稳定渠道。第二阶段为20世纪90年代。基础设施建设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开始以拓展筹资渠道为主要特征的市场化进程;对向外商和国内经济组织转让国有公路、桥梁、隧道、港口码头等城市基础设施的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做出明确规定,吸收外资及国内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可操作依据。第三阶段从2001年至今。以加入WTO为主要标志,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开始按照国际规则扩大开放程度,允许外资
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投资,改革逐步走向深入,市场化进程加快。
四、结语
探讨了城市基础设施的概念、作用、性质与特征;对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从投资建设与发展水平、行业管理体制两个角度研究了城市基础设施发展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从我国基础设施市场化改革的原则和目标、主要内容以及改革进程的发展历程的角度研究了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鞠齐.基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研究[J].经济研究,2006,(6):44-46.
[2]李初升.对城市经营若干问题的认识[J].南开学报,2005,(2):22-25.
关键词:基础设施;民间融资;公私合作制(PPPS)
中图分类号:F2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
一、常德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其融资现状
1.常德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常德市政府始终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放在工作的核心位置。桃花源机场、石长铁路增建二线等筑架起三维立体交通体系;以常德大道为代表标志性建筑,使得市城区北部新城、西部新区的路网骨架初具规模;桃源沅水水电站、城乡电网改造,增强供电稳定性,使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提升。①十二五期间,常德市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建投资的项目数量有21项共计198个,总投资额2679.6亿元。
2.常德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现状。基础设施规模不断扩大,对融资增长的拉动力进一步增强。2011年基础设施融资176.52亿元,是2008年(65.93亿元)的2.68倍。2012年1~5月份,常德市基础设施融资43.87亿元,增速高出固定资产融资4.6个百分点,对融资的贡献率高达24.9%,这使得融资水平增长9.8个百分点。国有投资仍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主力,民间投资所占比例逐步提高。②
二、常德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融资制约因素明显。由于国家顺应新情况而制定的金融政策的作用,以银行为代表的各类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项目的贷款实施了一定的限制,这直接导致新增项目融资受限,融资难度加大。常德市社会经济报告显示,2012年,主要负责承担常德市城区基础设施项目的三大城建公司城建投、交建投以及经建投在前5个月其融资数额仅为25.86亿元,相对于全年100亿的融资任务,仅仅完成了25%,其面对较为紧张的融资现状。
2.政府在融资中缺乏明确定位。许多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只有政府给予投资,缺乏其他有力的投资者,直接导致出现监管错位、资源浪费等问题,难以保证投融资市场秩序。
3.民间资本参与度较低。常德市民间资本投资额占全社会投资总额的比重已超过40%,但它大部分投入的目标主要在于房地产业、制造业、批零住餐饮业和采矿业,而通讯和交通等收益可观,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行业,民间投资却甚少能够进入,公共设施管理业、水利环境、邮政业等行业的民间投资数额更为低下,在相同行业投资中的比重尚不足一成。
4.城市基础设施整体发展水平较低。虽然近年来常德市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取得了较大成就,但由于缺乏合理的城市规划,导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水平不高,相关配套设施严重滞后,尤其是与国计民生紧密相关的工程,如城市排水系统,供水网络,公路,通讯,城市绿化,园林等诸多方面,还远远不能满足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需要,因此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由于整体水平较低,资金还有很大的缺口,需要通过有效融资予以补充,才能满足人民的需求。
三、国内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经验借鉴
1.国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经验借鉴。美国:美国的市场机制较为发达,市场体系较为完善,民间资本实力比较雄厚,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域较为广泛,参与的程度也较高。政府规定,允许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定价,并且投资回报率可以不按照市场的利率水平。法国与德国:城市基础设施的项目筹资、规划设计等都必须严格合法化,将有关部门、企业权利义务和责任都用法律条文规定下来;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当地政府都必须做出长期规划,期限可达十年。
2.国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经验借鉴。第一,对大部分市政项目的经营权实行有偿转让。上海曾使用BOT方式发展基础设施,通过转让,政府收入了大量资金,而这部分资金通过再投资,可用于继续发展城市基础设施。第二,对城市维护管理权进行转移,节约花费。青岛某公司出资200万元一次性买断地下人行通道30年经营权,地下通道的广告位、公共设施的管理经营均由其负责,当地政府则不需要再投入任何的管理费用。第三,有偿转让出公益设施的使用权。将该冠名权出租给有需要的社会法人,对街道名称等进行冠名,可以让此类无形资产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四、解决常德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问题的建议
1.拓宽城市基础设施资本市场的资金来源。开拓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相关的资本市场,开发研究适用于城市基础设施融资的各类金融产品,例如相关股票、基金、期权期货产品、债券等等,提高资金的流通速度,使融资效率获得较大幅度提升。对于城市基础设施资产相对成熟的版块,把其中的具有较强转换性的部分分离出来,从而大力推动资本运营,给予已有存量资产以较强的活力,同时,把一定数量的收入转移到另外的基础设施建设中。
2.运用公私合作(PPPs)形式。公私合作制(即PPPs)是指政府、各类企业以某个项目作为基础,再形成彼此之间合作关系的形式。从项目之初,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就会共同参与制定决策,并且共同参与公共产品的供给,同时共同承担项目有关的风险,从而可以达到两方面共同分享收益。
3.增加民间资本参与度。允许民营资本参与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这样政府才能把财政投入到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当中;基础设施建设债券的发行;利用信托产品,调动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委托贷款,吸收更多的民间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4.采用BOT融资模式。根据各方面条件分析,常德市将要建设的自水厂、电厂、垃圾发电厂、收费公路等项目适合采用BOT方式。因此建议政府应逐步从以下方面来促进BOT模式的采用。建议市政府通过制定相关鼓励政策,在原材料、征税、资金、价格、土地等方面大力扶持投资者,给予最大程度的优惠,让投资者切实感到投资BOT项目的优越性和可操作性。要增加BOT模式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其核心在于投资者与市政府对风险的认识和计量,下一步则是通过商讨,以契约或合约的方式,将风险分担给各参与者,并且提供大量的理由使其同意承担风险。
注释:
①资料来源:2012年常德市统计局《经济社会发展报告》。
②资料来源:2012年常德市统计局《经济社会发展报告》。
参考文献:
[1]常德市统计局.经济社会发展报告[R].2012.
[2]常德日报.常德市基础设施投资对经济拉动作用仍显不够[N].2012-08-21
[3]顾会霞.企业融资原则与融资方式的选择[J].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