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08 07:14:0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关心下一代工作计划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局党委高度重视,为保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顺利开展,调整了“县林业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由局老领导任主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副职任委员,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关工委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落实了专人负责此项日常工作。针对关心下一代工作情况,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关心下一代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使我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二、充分发挥老同志作用,壮大“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队伍
老同志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智慧,形成了崇高的精神风貌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在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具有特殊的优势。我局高度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邀请德高望重的临退休老同志负责关工委工作。我局从实际出发,关心老同志、帮助老同志,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排忧解难,从而提高他们的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积极性。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工作
(一)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提高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认识。局机关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纳入机关学习教育范畴,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提高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自觉融入关心下一代的各项工作,以树立下一代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为目标,在关心、关爱自己子女的同时,给予其他青少年更多的关心、教育、支持,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道德思想观念,增强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为社会经济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二)加强对农村青年的林业科技培训和指导。我局结合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以及定点扶贫工作,有针对性地向农村青年宣传新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帮助他们种植速生丰产林和经济林木,开发林业产品,发展绿色产业,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增收致富。
(三)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下一代的环境保护教育。为提高下一代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增强环境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我局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教育活动。
在今年春季义务植树以及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中,组织机关干部和青年志愿者参加了植树活动,通过开展植树活动,增强了青少年爱绿护绿的环保意识。
(四)向青少年开展科普教育,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通过科技宣传,对青少年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宣传。
一、加强关工委组织制度建设
进一步壮大关工委领导组织队伍,建设好一支身体状况好,能热心关怀下一代的“五老”基本队伍,完善其工作职能,调整并充实关工委小组成员。制订好工作计划,有内容地开展各项工作,并做好各种活动的记载和资料的整理工作,确保我村关工委工作有特色、有实效。
二、积极开展活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开展活动是村关工委组织的工作载体,关工委组织的活力在于开展活动。通过活动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通过活动进一步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通过活动大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青年,不断丰富学生的活动内容,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
三、不断推进宣传调研工作
1、积极开展调研活动,为党总支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组织老同志针对影响青少年成长问题开展系列调研活动,切实掌握青少年的思想状况和生活状况,为关工委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依据。
2、加强宣传力度。做好关工委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上传工作信息,通过各种信息平台宣传关工委的工作开展情况,争取社会各界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提高我村关工委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关心下一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重视老干部工作,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
20xx年,我局党组一如既往,对老干部工作高度重视,更新了局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叶春林任组长,副局长王双全、柳刚任副组长,办公室相关人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老干部工作,制定老干部工作计划。遇有特殊情况,随时研究,及时解决老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老干部思想工作,认真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
健全老干部党支部,加强老干部支部建设,实现老干部自我管理。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老干部积极参与“科学发展观”学活动,使老同志老有所学、老有所教、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帮助老干部订阅党报党刊,使他们能及时了解国内外大事,及时通知老干部参加县里组织的各种形势报告会,适时向老干部通报局工作情况。
三、解决实际困难,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
在工作中,关心老干部生活,保证了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认真执行局机关联系老干部工作制度,平时加强与老干部的联系和沟通,年初和节假日开展了对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走访慰问活动。在走访慰问中与老干部交流思想,听取老干部对本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在思想上、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对部分生病住院的老干部进行及时跟踪问候,帮助解决一些日常困难。
四、制订活动计划,丰富老干部精神生活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营造活动环境,坚持在工作中真诚服务,努力提高老干部的生活质量。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尽管我们在老干部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局里工作人员较紧,老干部工作只能兼职,难以全身心投入工作。二是局里的老干部年龄结构相距比较大,组织老干部活动困难大。三是一些老干部年老体弱多病,行动不便,集中组织学习有一定困难,尽量一年安排二次专题学习。
一年来,我们会再接再厉,政治上尊重老干部,思想上关心老干部,生活上照顾老干部,克服各种困难,创造良好的条件,以爱已之心去爱老干部,实实在在解难题,一心一意求实效,为我局的老干部工作走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
今年我局关心下一代工作,以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按照强化领导,建设阵地,关爱孩子,发挥余热,促进发展,完善机制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开展关工委工作新途径,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爱工作与业务工作双促进,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加强领导,积极营造关心下一代的良好环境。
局党组十分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局目标考核,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上给予大力支持。为了不断充实和优化关心下一代的工作队伍,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关心下一代工作,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研究并制定20xx年关工委工作计划,指导关工委工作,增强了干部职工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加强学习,完善组织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务实创新,搞好我局关工委工作。组织学习了《县关工委实施意见》,对我局关工委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
在上级关工委的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关工委的工作重心,学习各地先进经验,通过学习武装头脑,提升素质,提高做好关工委工作水平和能力,增强开展教育、活动的说服力,狠抓落实,努力把关工委的工作做好,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新”贡献出一份力量。
在灾后重建期间,加强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辅导。
4.20地震灾后重建期间,我局开展慰问贫困儿童活动。在2014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我局党支部、关工委、工会一行到贫困儿童所在学校了解孩子们的学习环境,了解在抗震救灾期间,孩子们在学校的学习情况和思想状况,希望他们不要受地震的影响。同时,送上自己的爱心,祝孩子们“六一”儿童节快乐,鼓励孩子们好好学习,将来成为国家有用人才。
四、深入开展贫困儿童关爱活动。
(一)完善帮扶制度,落实帮扶对象,特困生、特殊家庭、孤儿和留守儿童都属于弱势群体,是关工委重点帮扶对象,我们通过领导争取,动员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关爱轰动,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利用电话、短信常与孩子们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及学习、生活情况。利用署假时间陪孩子看电视、外出玩耍等。
五、加强对本单位青年干部职工的关心与教育。
(一)加强对青年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积极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青年干部思想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对青年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培训,通过组织学习培训、订阅专业书籍、报刊和外出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青年干部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证
我们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按上级要求,做到“四纳入”、“四统一”,即:将关工工作纳入党政领导议事日程。将关工工作纳入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将关工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之中,将关工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之中,与各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总结、统一考核。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支持、活动上参与。同时,积极开展“五好”基层关工组织创建活动,全乡关工组织健全了班子、完善了制度、组建了“五老”骨干队伍,做到办公有地点、办事有人员、活动有经费。
二、结合实际,开展教育活动
学校是青少年集中的地方,关工工作的落脚点是学校。近年来,乡、村关工组织依托学校主阵地,运用多种活泼生动的教育形式,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初中及时调整成立留守儿童之家领导小组,制定留守儿童之家工作制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制度,更新留守儿童之家布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20-2021学年度留守儿童工作计划;组织党员干部联系学生谈心谈话,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和部分老师参与暑期大家访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谈心谈话活动,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民族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帮助青少年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在中、小学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举办模拟法庭,切实增强了学生遵纪守法、遵守校规的自觉性;通过开展“一日常规”等行为规范教育,使青少年明礼诚信,增强了青少年文明道德素质。每年组织学生聆听派出所警官的安全讲课、法制副校长讲课,使校园长期安全稳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学雷锋”活动开展和爱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助人为乐、服务和奉献精神。通过开展黄梅戏、书法、武术进校园活动,增强少年儿童的文艺素养。
三、搭建平台,关爱留守儿童
乡总人口1.9万,外出务工人员有9000余人,300余名孩子成了留守儿童,部分留守儿童由于亲情缺失、无人监护、教育脱节等,造成学习成绩较差、心理问题较多等。为此,乡关工委在留守儿童管理工作上做出一些探索和尝试,达到了一定社会效果。
一是建立留守儿童动态管理体系。对全乡留守儿童基本信息、监护人、联系方式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并与家长密切联系,做到动态跟踪。
二是丰富留守儿童文化生活。利用假期举办两邓故居“小小讲解员”选拔赛活动、留守儿童免费书法培训班、国学班公益课堂等丰富多彩的节庆及文体活动,曰公社区添置了儿童游乐设施、体育器材和图书,丰富了留守儿童的课余生活。
乡文化站还提供了网络交流场所,通过视频互动增加亲情交流。配置了不定期开展乒乓球比赛、跳绳比赛、暑假读书等活动。
四、扶贫济困,关注弱势群体
乡关工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力所能及地做好帮困助学工作。在“六一”儿童节、春节等节日,都争取资金对贫困学生进行慰问和帮扶。尤其是对全乡孤儿,我们进行了全面的摸底登记,确定一名村干和老师作为其结对帮扶联系人,进行“二对一”帮扶,时刻关注孤儿的学习、生活和情感需要。为切实保障孤儿最基本的生活和受教育权利,我乡将4名孤儿全部纳入民政低保和孤儿定期救助。取得良好的效果。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每逢节日也对孤儿进行走访慰问,了解其生活成长状况,让孤儿能够感受到温暖和关爱,实现孤儿不孤。
五、整合资源,发挥“五老”作用
一、领导重视,将综治工作列入宣传工作的计划。
我部领导高度重视综治工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作宣传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定由分管社会宣传的副部长分管综治工作,由理论股具体负责,将综治工作列入全年宣传工作要点,认真抓好落实。
二、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职责。
我部按照综治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一)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综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按照工作计划,我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宣传车、板报展览、三下乡宣传、法律四进宣传、山歌对唱、文艺汇演、散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县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象州建设工作及经验成果,为全县的综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在三下乡活动中,我们组织司法局、公安局、计生局、人社局、国土局等涉法部门参与宣传咨询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有关法律常识,化解疑惑和纠纷,分发法律宣传资料;在文化广场和车站宣传栏,我们也安排了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的板报专栏,让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学法知法;同时,我们在大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宣传中,组织专场文艺晚会到全县各乡镇和部分村屯巡回演出,穿插法律相关知识问答;此外,还通过悬挂横幅、宣传广告牌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促进了平安和谐象州建设。
(二)积极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我部坚持不懈组织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牵头组织文体局、工商局、公安局等单位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今年季度共开展了2次专项治理行动,共出动车辆111次、执法人员1135人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网吧违法经营案8起;对挂靠农村信息服务点的无营业执照的13户信息点进行询问,对13户下发了责令停业通知书;停业整顿歌舞娱乐场所2家,取缔3家无证电子室,收缴非法音像制品2863张,盗版、书报刊2600多本;继续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活动,组建了295人的五老志愿者队伍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从中招募54名离退休干部组成的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加强对网吧经营活动的监督。日常管理中注重提高文化市场经营业主的守法经营意识,举办了2期文化市场业主培训班。通过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净化了我县文化市场。
在院党委和行政领导的领导和关怀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按照学院的要求和工作安排,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结合离退休工作的实际情况安排布置工作,开展了适合老同志的活动。一年来,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任务。
一、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根据院党委的安排和要求,制定了第三总支、离退休人员工作处2004年工作计划,布置安排工作和学习计划。按照计划学习了《十六大工作报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七一重要讲话”、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等,进一步领会“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提高思想,认真作好为离退休人员服务的工作。
二、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为离退休人员服务。
1、坚持两个活动室的正常开放。除保证工作时间活动室的正常活动外,节假日、寒暑假都不休息,工作人员放弃休息,保证活动室开放,给他们提供了良好的娱乐、交流场所。
2、订阅了各类报纸、杂志20余种,摆放在阅览室供老同志阅读、学习。
3、编印了健康文集《老年之友》供老同志阅览。
4、探视看望生病住院的老同志50余人次。
5、今年有2名离退休人员去世,处理丧事2次。并多次协助院有关部门处理丧事。
6、给家庭困难的离退休同志发放困难补助。
7、向灾区和扶贫点群众献爱心,捐衣物百余件件。
8、协助总务处做好离退休人员货币化分房工作。
9、举办多场花卉、健康讲座。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他们老有所乐。
1、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参观长江大桥和龙山校区。我处分两批组织了全院离退休老同志参观了安庆长江大桥和龙山校区,深受老同志们的赞誉。尤其组织参观长江大桥,还在全院范围内产生了一定影响。
2、先后组织了离退休人员麻将、象棋赛。并协助工会承办了院教职工象棋比赛。
3、隆重举办了“庆祝老年节”活动。“老年节”是离退休人员自己的节日,为使活动丰富多彩,我们举办了老年书画展、文艺表演等系列活动庆祝老年节。
4、举办文艺表演庆祝元旦迎新文艺表演暨祝寿会。老同志们表演了大合唱、戏剧、武术、舞蹈等十多个节目,并为17位年满70、80周岁的老同志祝寿,校领导为他们致祝贺词、赠送纪念品、生日蛋糕。
四、认真做好第三总支工作。
1、各离退休党支部坚持了组织生活制度,按时收交党费。组织了退休二支部党员参观赵朴初纪念馆。
2、及时召开总支支部会议,通报学校有关情况,研究讨论有关离退休工作。
3、讨论了张磊同志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问题,经第三总支总支会议讨论,决定同意确定张磊同志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4、召开了庆祝“七一”党的生日座谈会。在座谈会上老同志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畅谈了八十三来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的伟大成就。
5、购买了精美挂历发放给第三总支全体党员。
五、加强管理和队伍建设,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的联系。
1、加强离退休处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学习,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离退休人员服务的意识,把工作做好做扎实。
2、安装了行政办公系统软件,为下一步无纸化办公做好准备。
3、建立退休人员信息库。将全院离退休人员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并全部输入计算机,便于管理。
4、省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张晓兰及安庆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殷幼华同志等领导来我院检查关工委建设和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情况。张晓兰副主任充分肯定了我院的关工委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
5、派人参加了在安徽师范大学2004年省高校老干处皖南片工作协调会议。在会上皖南片高校的老干处同志交流了各自的工作经验,通报了近期工作情况,协调了下一步工作。
六、加强基础设施的维修、更新,不断改善活动场所和办公条件。
1、对老年大学教室屋顶进行维修,解决了房屋漏雨的问题。
2、新购买了象棋盘6个。
七、继续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1、配合主渠道,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今年院党委4月召开的全院组织宣传工作会议,对发展学生党员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至2007年,力争全院党员总数由现在的912人增加到1700人左右,其中学生党员总数由现在的419人增加到1100人左右。当时,按照院党委的要求,关工委将尽快选聘一些条件合适的老同志,组成若干党课辅导小组,配合党校对建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等基本知识的教育和辅导。有的老同志可接受院系党总支聘托,兼任组织员,密切同建党对象的联系,对建党对象进行考察培养和教育,为组织发展工作献计献策,多做贡献。
2、随着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数逐渐增多,院关工委将开展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为主题的帮教活动,积极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
3、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发挥老同志的经验优势,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帮助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体现高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目前,关工委与院团委正在联合举办传统优秀影片进校园和大学生科技文化节活动。
4、从生活和学习等方面着手,开展向贫困学生帮教献和爱心活动,使他们能安心地生活学习,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5、去年底,关工委在院团委支持下,向国家关工委购进了一套《激励永远》光盘,主要是介绍全国一百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情况,内容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教育作用,已在学生中进行播放。鉴于该光盘内容好,我们将根据光盘的内容重新编辑向全市乃至全省推广。
6、今年是建国55周年大庆,关工委将同有关部门联系,针对青年学生的特点和学校实际,在国庆期间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寓教于乐,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现正筹备与团委联合举办庆祝建国55周年、老少“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共话祖国美好未来”座谈会。
7、继续配合、协助教务处做好教学督导工作,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使我院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8、派人参加了在安徽师范大学2004年省高校关工委皖南片工作会议
2004年我处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改进完善。同时由于离退休人员逐年增加,活动地方显得越来越拥挤,希望学校考虑扩大面积,增加活动室,以便我处更好地开展工作。
"以人为本,以德为先"为宗旨,以太和区教育局及中心校工作要求为目标,以培养少年儿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内容,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狠抓养成教育,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少先队活动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努力把我乡的少先队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工作目标
1、切实加强少先队建设,充分发挥少先队干部的作用。
本学期将进行大队委员的改选。对改选出来的大队委员及时进行培训,明确干部职能,更好地发挥大队委员的作用,力争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学生干部,有能力并愿意为同学服务。各中队要设立更多类型的队干部服务岗位,实行民主选举和队干部轮换相结合的少先队小干部任职制度,并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
2、积极与德育、教学工作相配合,加强日常常规评比制度与操作的正常化,严格化,通过评比把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落到实处。
3、落实鼓号队训练工作,让鼓号队成为少先队的重要宣传阵地,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鼓号队是少先队基础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本学期将在上学期队员的基础上进行整编。对鼓号队员强化训练,贯穿始终,作为平时的一个常抓不懈的基础训练。让广大少先队员通过参加鼓号队的训练,培养集体主义、团队协作的精神。
4、办好红领巾广播站。红领巾广播站(每周午间)开设校园时事、科学问答等栏目,由各个班级投稿,队员们自己采编、定期播出。广播站可为队员们的创新实践能力创造条件,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5、结合主题月活动和传统节假日,展开丰富的活动,以此来促进广大少先队员思想意识的提高。
精心策划"10.13"少先队建队日相关活动,如在"十.一三"建队日前夕,可以开展以"了解少先队队史"为主题的活动,通过主题升旗仪式、图片展、利用广播站、书画赛等形式去体现。同时让大队委员向各中队队员讲述少先队历史。为新生入队做好准备举行新队员入队仪式。让孩子们体验到进入少先队组织就有光荣感与自豪感。了解少先队的相关知识、发挥少先队作用、展示少先队风采。
6、在美化校园环境的同时,更重视校园环境的净化,时时保持整洁并有良好的秩序环境;地面无纸屑杂物和烟蒂痰迹,无球印脚印,无乱涂乱刻乱贴;自行车和其他类型车辆及物品堆放、停放规范整齐。做到以优美的校园环境熏陶每一个师生的心灵。
7、搞好班级文化环境建设:各班教室张贴物既有统一标准,又充分张扬个性,形成有个性、有特色的班级文化育人环境,办好班级黑板报、英语角、知识角、生物角等阵地;在班级环境建设中体现学生全员参与的主体意识,每月板报均以环境教育为内容,分别设立不同的主题。
8、9月中旬开展"争做环保小卫士"主题班队会评比,中心校全部接收检查验收,其他学校至少1节,多者不限。为十一前召开大队会做准备。迎接区"班主任基本功竞赛"
9、进一步加强养成教育。根据《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小学生行为规范细则》,组织学生进行学习。学生易于接受的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每位班主任都要利用"班队活动课"等有计划地进行适合各年龄段学生特点的教育,坚持从细节着手,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加强训练,使学生学会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到讲卫生、爱劳动、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做到仪表整洁,行为文明,维护秩序,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等。重视抓一年级新生的入学教育,迅速适应小学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10、完善值日(周)制度,做好学生常规的检查,做到有记录,对各班的卫生、纪律、两操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每天公布分值,每周进行小结,考核优胜班级获流动红旗。
11、坚持每周一次升旗仪式,组织好"国旗下讲话"(突出环境教育内容)。
12、加强民族精神教育。
将优良道德思想和行为准则与公民道德规范结合起来,根据不同年龄层次学生特点,广泛宣传,反复教育,长期熏陶。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义影视片,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要继续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适时组织师生前往参观学习,接受革命传统教育。9月1日,全体师生共同观看中央电视台的"开学第一课",9月3日,上交观后感,每班3--5篇。
13、认真开展"心系家乡、健康成长"为主题的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主要以《滨海新锦州》为读书内容,十月份开展读书征文活动。
14、国庆节前夕,召开"我为祖国献绿色"主题大队会,庆祝建国61周年。对少先队员进行"爱"的教育,教育队员把热爱献给祖国,把敬爱献给长辈,把关爱献给自然,把友爱献给他人,把珍爱留给自己,使少先队员成为崇尚和谐,追求美好生活的新一代。
15、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要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加强对安全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帮助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养成安全行为习惯,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扎实引导和监控学生的课间、午间活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科学设计安全事故处理紧急预案,切实作好安全事故处理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12周岁以下青少年和儿童严禁骑自行车。不在无证摊点买零食和油炸食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加强法制教育。
16、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活动。组织教师学习有关的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在校内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让老师人人懂点心理健康知识,让教师人人明确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使心理健康教育成为全员参加的"大合唱"。
17、主动加强与关工委的密切配合。关工委离退休老同志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沟通学校和社会的桥梁,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校要主动与关工委密切配合,要为关工委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动员更多的老同志参加关工委工作,充分发挥关工委老同志在参与学校德育工作中的政治、经验、威望和时空优势。
18、"关爱留守孩子",保卫组要负责对留守孩子的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档案,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少先队要结全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手拉手"、"结对子"活动。
三、主要活动安排:
九月份
1、9月1日,全体师生共同观看中央电视台的"开学第一课"。
2、做好暑假工作总结,制订新学期少先队工作计划、中队工作计划。
3、举行隆重的新学期升旗仪式和开学典礼。
4、出刊第一期大中队板报,板报主题:行为规范教育、环境教育。布置好教室环境,出好第一期板报,营造开学氛围。
5、组建大队部,选举优秀少先队员参加大队委换届改选活动。
6、做好一年级新生的队前教育。
7、月末召开庆祝建国61周年"我为祖国献绿色"主题大队会。
8、中旬,开展"争做环保小卫士"班队会。
9、月末,召开"我为祖国献绿色"大队会。
10、鼓号队训练。
十月份
1、爱国主义和法制教育。
2、加强安全法制教育,进行学校安全演练。
3、开展"心系家乡,健康成长"为主题的读书活动。
4、鼓号队训练。
十一月
鼓号队训练。
十二月
1、元旦联欢会。
2、期末班级工作检查。
3、鼓号队训练。
一月份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的管理,促进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校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少年之家(站)、儿童少年活动中心、农村儿童文化园、儿童乐园、少年儿童图书馆(室)、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艺术馆、少年儿童业余艺校、少年儿童野外营地、少年儿童劳动基地、和以少年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中心(馆、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中少年儿童活动部分等。
第三条校外教育机构基本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向少年儿童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思想品德教育;普及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劳动技术等方面知识;培养他们多方面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动手动脑、勇于实践和创新的精神,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第四条校外教育机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面向全体少年儿童,面向学校,面向少先队,实行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
(二)德、智、体诸方面的教育应相互渗透,有机结合;
(三)遵循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少年儿童的特点,寓教育性、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于活动之中;
(四)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在重视和提高普及性教育活动的同时,对有特长的少年儿童加强培训和训练,使其健康发展。
第五条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校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进行宏观协调和指导。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应接受当地各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六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各种形式、内容和层次的校外教育机构或捐助校外教育事业。
第二章机构
第七条设立校外教育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符合少年儿童活动需要的活动场地和设施。
(二)具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兼)职辅导教师队伍。
(三)具有卫生、美观的活动环境、活动室采光条件;场馆内有防火、防毒、防盗、安全用电等防护措施。
第八条设立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应报当地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当地主管行政部门应报上一级主管行政部门备案。
独立设置的校外教育机构符合法人条件的,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第九条校外教育机构一般应由行政领导、后勤供应、群众文化、教育活动、专业培训及少先队工作指导(限少年宫)等部门组成,以满足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校外教育机构实行主任(馆、校、园长)负责制。主任(馆、校、园长)在主管部门领导下,依据本规程负责领导本单位的全面工作。
机构内部可设立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由辅导员、教练员、管理、后勤等人员代表组成,主任(馆长、校长)任管理委员会主任。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工作计划、人员奖惩、重要财务开支,规章制度建立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不设管理委员会的单位,上述事项由全体教职工会议议定。
第十一条校外教育机构应加强内部的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按机构规模及工作性质建立岗位责任制以及财务管理、考勤考绩检查评估、总结评比、表彰奖励等规章制度。
第三章活动
第十二条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各项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少年儿童表演为手段,进行经营性展览、演出等活动。
第十三条校外教育机构的活动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思想品德教育,应结合国内外大事、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古今中外名人故事、新时期各行各业英雄模范先进人物的事迹对少年儿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良好意志品格、遵纪守法和文明、有礼貌的行为习惯教育。
(二)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教育,应通过组织开展科普知识传授、发明创造、科技制作、科学实验等活动,向少年儿童传递科学技术的新信息。引导他们从小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培养创新、献身、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增强他们的科技意识和培养良好的科学素质。
(三)体育运动,应通过田径、球类、游泳、体操、武术、模型、无线电、棋艺和多种多样的军事体育运动的知识和技能技巧,培养他们勇敢、坚强、活泼的性格和健康的体魄。
(四)文化艺术教育,应通过课外读物、影视音乐、舞蹈、戏剧、绘画、书法、工艺制作以及集邮、摄影等活动培养少年儿童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情操,提高文化艺术素养。
(五)游戏娱乐,应因地制宜地开展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多种多样的活动,并要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多种游艺设施,让少年儿童愉快地玩乐。
(六)劳动与社会实践活动,凡有劳动实践基地的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应按国家教委颁发的劳动教育纲要提出的各项要求,组织开展各种劳动实践活动。向学生进行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热爱劳动成果和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的教育,培养自立、自强品格,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
第十四条校外教育机构的活动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开展群众性教育活动是面向广大少年儿童开展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应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选择鲜明的主题,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如:举办展览、讲座、组织联欢、演出、开展各项比赛、夏(冬)令营以及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教育。
(二)开放适合少年儿童的各种活动场所。通过参加活动,开发智力,培养少年儿童的各种兴趣,使他们身心健康成长。
(三)组织专业兴趣小组。通过对少年儿童进行专业知识的传授和技能技巧的培训,使他们初步掌握一门科技、文艺、体育、社会服务等技能。
第十五条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向少年儿童开放,安排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活动项目,并按有关规定对少年儿童实行减、免收费及其他优惠。
第十六条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工人文化宫、艺术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科技馆、影剧院、园林、遗址、烈士陵园以及社会单位办的宫、馆、家、站等,可参照本规程规定的有关内容组织少年儿童活动。
第四章人员
第十七条校外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校外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校外教育机构按照编制标准设主任(馆、校、园长)、副主任(副馆、校、园长)、辅导员(教师、教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校外教育机构主任(馆、校、园长)除应符合本规程第十七条的要求外,还应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其学历要求可按当地具体聘任文件执行。
校外教育机构主任(馆、校、园长)由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
第二十条校外教育机构主任(馆、校、园长)负责本单位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负责本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教师、教练员、辅导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
(五)加强全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进修创造条件。
(六)管理和规划机构内各项设施、经费的合理利用。
第二十一条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应依照《教师法》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实行聘任制或任命制。
第二十二条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应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做到:
(一)关心、爱护少年儿童,尊重他们的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制止有害于少年儿童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现象。
(三)对本单位工作提出建议。
第二十三条校外教育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和职责,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校外教育机构应重视工作人员的职前培训并为在职培训创造条件。
第二十五条校外教育机构要主动争取各级各类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协会)中的老干部、老专家、老文艺工作者、老科技工作者、老教师、老工人、老党员、老模范等老同志的支持,定期和不定期的聘请他们做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专、兼职辅导员。
第五章条件保障
第二十六条校外教育机构建设应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形成地、市、区(县)到街道(乡、镇)的校外教育网络。
第二十七条校外教育机构的经费应列入各主管部门财政专项开支,随着当地经济建设和校外教育事业的发展,不断增加。
第二十八条校外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要按《教师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教育事业编制、成建制的校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依照《教师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校外教育机构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活动下,不削弱骨干力量、不占用主要活动场地,并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开展社会服务,其收入应全部用于补充活动经费。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条对滋扰校外教育机构工作秩序,破坏校外教育活动设施的,有关部门应予制止,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校外教育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主管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整顿,以至停办等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校外教育机构的;
(二)校外教育机构开展的活动内容不健康,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
(三)校外教育机构开展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
对主要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