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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室工作经验总结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2-28 15: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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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室工作经验总结

第1篇

关键词:高等教育发达国家;聘任制;经验分析

美国大学中有相当一部分学校无论科研能力,还是教学水平,乃至人才培养成效均堪称世界一流水平。而在这些卓越成绩的背后,其高校教师聘任制的探索和完善对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一、美国高校教师聘任制概况

美国高等教育采取分权制管理体制。美国多数大学在这种体制下呈现出办学自主、特色鲜明、多样化发展的特征。董事会、评议委员会、行政管理系统构成了大学的自身的管理体系。其中,董事会是权力核心,主要职责是确定校长人选和明确校长职责;评议委员会是学术主管机构,职能相当于国内的校学术委员会和学位委员会;行政管理系统由校、院、系三级管理机构组成,并采取校长、院长、系主任负责制。美国高校不论公立还是私立学校均为独立法人,这在体制上为高校独立实施教师聘任制保留了较为充分的制度空间,国家及州政府对高校教师的选拔和聘任不予干涉。

美国大学教师设置三个层级,分别为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各层级的聘任条件大概如下:

助理教授:获取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具有该领域2--3年的教学或科研经历;具备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在其领域中有一定的创新性成果。助理教授不采取终身聘用制,但其工作表现和学术成果是终身制聘用的重要考察依据,校评议委员会将根据教师的教学、科研情况狂考虑是否将聘其为副教授,并授予终身职衔。

副教授:获取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具有该领域5年以上的教W科研工作经验;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在其所从事的学术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学术水平和持续创新的能力;在相应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探索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具有较大价值。副教授一般采取终身制。

为了避免学术上的“近亲繁殖”,美国大学一般不招聘刚从本校毕业的博士生为教师,即使招聘也会从年限上论资排辈,压抑新教员的教学和科研,在学术上取得突出成就的偶有例外,绝大多数中青年教师都需要在这一规则下逐步积累和发展。

教授:获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具有该领域10年以上的教学科研经历;教学效果优良,科研成绩显著,具有极强的创新能力,对相应领域的科学研究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其研究成果在国内和国际上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和知名度。一般来讲,教授在美国大学中均为终身制。

二、美国大学聘任制的特点

选聘方式――社会招聘与校内晋升相结合。美国大学在选聘教师时采取社会招聘与内部晋升向结合的方式,并且以内部晋升为主要方式,通常只对初任或补缺的教师岗位才从社会招聘。聘任助理教授岗位后,一般会根据教学科研表现和成果沿着副教授、教授逐级晋升。由于美国大学教师岗位通常是“非升即走”,由此所形成的高级岗位空缺会采取社会招聘方式予以弥补。

需要新增助理教授或高级岗位出现空缺时,主要通过媒体公开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主要包括:招聘职位、专业、资历,工作要求、薪金标准,以及应聘程序等。应聘者须向校方提交个人简历及佐证材料并通过相应考核程序后,被推荐到学校懂事会,董事会最终决定是否签订聘约及试用期。

(一)试用制

美国大学对初次聘用教师采取试用制。在试用期,如果校方认为应聘者能够胜任其工作岗位,试用期满可转为正式教师;反之,则被辞退。通常,初次聘用的教师需要经历7年的试用期;而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其试用期限是在7年的基础上减去已有的教学科研工作年限,但己经有工作年限的核算上限为3年,因此,美国大学聘用教师的试用期限一般为4-7年。

(二)合同制

美国大学教师实行“聘任制”,聘书由校长签发,并附有聘任合同,明确规定教师的职责和权利。各大学合同条款约定均较为具体,如讲师的聘用期限大多为一年;助理教授的聘用期限一般为三年,聘期满,通过考核者可再签订下一周期聘用合同;教授自动享有终身聘用资格,何时终止聘用合同取决于学校和教师双方的意见。对于上述各层级教师如校方欲解聘,应在聘期结束前3-12个月通知教师本人;如继续聘用,应在下一聘期开学前6个月发出续聘通知,并签订下一聘期合同。主动辞职者,应在接到续聘通知30天内提交辞职申请。

(三)教授终身制

通过试用期或聘任期教学科研服务各方面考核的助理教授可晋升为副教授,并可申请转为终身制教授,如获得终身雇佣学校则无权任意解雇该教师,因此,美国大学在签订终身制时是非常慎重的。终身制教授只有出现以下特殊情况时方可解除:一是学校出现严重财政危机;二是教授个人出现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违法行为;三是极少数教授也会因自身或家庭原因自动离开学校,放弃已获得的终身制。

(四)教师兼职制度

美国大学教师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兼职。自20世纪70年代,大量兼职教师已成为美国教师队伍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实践教学岗位和科研岗位。例如,美国乔治大学全校教师为1 200人,其中专职教师576人,624人为兼职教师;马里兰州立大学专职教师3 300人,其中兼职教师有700多人。可见,美国大学大教师队伍中,兼职教师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

三、国外大学教师聘任制的经验总结

从美国的高校教师聘任制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外知名大学之所以能成为高水平教学科研精英的汇聚地,一方面是因为大学拥有优越的教学科研条件和社会资源,为造就优秀人才、实现自身价值、服务社会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在于完善的教师聘用和分配制度,这对吸引优秀人才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可见,国外著名大学师资队伍管理的首要因素是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聘任制度。

(一)按照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设置岗位

世界各国的高水平大学通常是学科领先、特色鲜明。因此,在岗位设置时通常以学科建设为核心,以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来为标准的学科群构架;按学科团队建设需要设置教师岗位,以此推动以梯队、实验室,以及研究室等为代表的教学科研体系基本组成单位的建设,为提升大学教学、科研水平奠定人力资源基础。这些基本单位则会在分工协作下成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主要生长点,同时也成为培养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创新型人才的摇篮,这对整个教师队伍的成长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按照工作岗位的职责聘任教师

工作岗位一经确定后,各岗位便有了明确的职责,根据职责可明确任职条件。学校根据具体职责和任职条件选聘教师便能做到有的放矢。在美国,通常具有博士学位才有应聘教授职位的资格,但对于专业性很强的院校,也可能降至硕士学位。而德国,教师的任职条件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任何大学均无权擅自修改,学校的招聘委员会只有权规定应聘者科研和教学经历,以及对具体专业范围做出具体规定。

(三)公开招聘制度

美国大学的人事管理部门通常根据学科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岗位的当前需求,在媒体上公开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详情。应聘者须向学校提交应聘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个人简历和体检报告等。通过材料审核的应聘者进入面试考核程序。面试着重测试应聘者的科研能力和成果,同时考核其团队合作精神和适应科技与学校发展所需要的知识面。应聘者须针对岗位和自身的成果做学术报告,并回答招聘委员会的提问。为了避免“近亲繁殖”和徇私现象,美国大学通常不从本校应届毕业生中招聘教师。严格的公开招聘制度是国外著名大学聘任高质量教师的重要保障。

法国大学的教授招聘通常面向全世界公开进行。首先,由申请者根据招聘公告提交应聘资料,国家大学理事会审查做出明确书面意见,用人大学的专家委员会对应聘者的材料和条件进行审议,并拟定招聘人员候选人名单,最高可按招聘岗位数量的5倍拟定候选范围。随后,再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试讲,专家委员会根据情况和表现进行筛选和录用。最后,由学校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向国民教育部部长推荐拟聘人选,经部长批准聘任后,由总统任命。符合应聘条件的副教授由学校按学科分类记性公开招聘考试考试,其招聘程序与教授的大致相同。

(四)聘任形式多样化

美国的大学教师分为终身和非终身两种聘任形式。终身聘任是连续或无限期的任用形式,但必须服从相关法律规定并满足相应的条件。非终身聘任包括实习教师和临时教师两种。实习教师可以服务期出色的表现来争取终身聘任;而临时教师无论其服务期限多长、表现多优秀也无法争取到终身聘任。

韩国的大学除教授实行终身制外,其他层级的教师均采取聘期制,副教授聘期一般为6-10年,助理教授的聘期一般为4年,讲师的聘期一般为2年。

法国大学的教师属于国家A级公务员,其中包括正式教师和非正式教师两种形式。正式教师主要包括教授和副教授,他们构成了法国大学教师队伍的主体,如尼斯大学有教授277人,副教授430人,两者总和占全校教师的57%。

(五)聘任合同法制化和多样化

发达国家的大学,教师聘任合同可采取不通形式,但其管理则十分规范,合同的形成和签订法制化。大学与应聘人员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合同。美国大学的聘任合同一般采取三种形式:长期性合同、短期性合同和一年期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的聘任合同取决于双方的意愿,合同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须明确聘任教师的职责、任教专业、工作量、薪金水平、聘期、其他相关法律责任,以及校董事会采用的规章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