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8 15:51:2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三农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如果我们像对待城镇居民一样来解决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那么,我们也应该可以在农村推行一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子女的生育政策。有时候,让人感到很奇怪是,我们批评城乡居民不平等时,我们为什么不批评城乡居民在生育权上的不平等呢?难道在生育权上农民天生就应该比城镇居民有“特权”?而且,我们似乎没有理性地看待农民的这种“特权”给农民自己、社会进步带来的危害。这以“特权”也似乎很沉重。
首先,农民自身的负担加重。在现代社会养育一个子女的费用是很高的。这其中主要是教育费用,而不是养活子女的生活费用。在我国,农村子女的教育费用“蒸蒸日上”,学生入学的年级越高,费用往往越大。在某些地区,本应该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然而初等教育却也成了一种产业。有些家庭甚至难以供养一个子女完成初等教育,更不用说支持两个子女了。适龄儿童的入学率甚至出现倒退。而入学儿童率低意味着未来农民的素质令人堪忧。以后,社会又如何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呢?相反,城镇居民的子女在一定程度上享受了中央财政在义务教育上的补贴,比较轻松地就可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这样一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自然也就越来越大。当然,如果农民子女考上大学,在目前高等教育产业化的背景下,对农民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尽管到此他们可能看到了生活的希望,但他们可能也快要破产了。因此,这一“特权”除了有助于支持家庭养老外,给农民带来更多的是更重的负担、更大的生活压力,增加了社会贫困人口和低素质人口。当然,接下来,在某些人看来,乡村政治民主推进受阻就有现实基础了。低素质农民也继续使得中国农业在传统农业的模式上重复。
其次,农村人口增长过快,延缓了中国城镇化进程。我国约三分之二的人口是农民,是城镇居民的两倍。而每年农村新出生婴儿数可能近乎是城镇居民的四倍,因为农村人口差不多是城镇的两倍,而每对夫妇生育的子女也是城镇居民的两倍。因此,农村人口的自然增长要远高于城镇。我们一方面要推行城镇化,而另一方面我们的生育政策又加快农村人口的增长速度。这岂不是一个悖论?但是,如果我们一方面加快城镇化进程,另一方面降低农村人口的自然增长,那么,我国农民人口迅速会减少,三农问题恐怕也没有今天这么复杂了。当前,农民进城途径有三:(1)城镇扩展到农村,农民变成城市人;(2)农民到城里做工;和(3)农民子女考大学。第一种途径主要出现在江浙、福建和广东等沿海一带。在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农民主要依靠第二种方式进城。然而,当前对农民工的歧视是众所周知的。城镇在相当大程度上是这部分农民的“旅馆”,或者他们只是过客,原因在于城镇的确没有足够的财力和能力来接纳增长如此快、接受教育程度如此低的民工。第三种途径造成的转移的确有限。当前,我们期望主要通过第一种途径来推进城镇化。问题是,低素质人口是否允许全国各地都按照沿海的模式城镇化?
第三,我们的许多改革也因农民人口增长更快而举步维艰。例如,我们呼吁多年的户籍制度改革就是一个例子。原因在于,取消户籍制度以后,如此多的农民进城,城市就得部分地负担其子女的义务教育经费,而且,这些农民的养老问题如何解决呢?还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就不多说了。
国家扶持村镇银行的原始目标是为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注入资本,满足农村和农业的融资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以及作为风险高但效率偏低的弱势农业经济,它的天然属性和发展模式严重受自然和市场条件的影响,这不断驱使村镇银行调整资产结构,将资金转移到盈利更多的标的上,致使满足农村中弱势群体资金需求的政策目标无法实现。这极易动摇村镇银行服务三农、支援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王修华等(2013)通过对重庆、四川、湖北等地19家村镇银行的贷款对象的调查数据发现,多数村镇银行把贷款服务对象重心放在县域中小企业身上。从平均值来看,这些村镇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比例占贷款余额的将近一半,为46.1%,最高比例为87%,而对农户和涉农企业贷款的比例平均值则分别为31.8%和13.4%,有的村镇银行甚至还没有发放涉农企业贷款的记录。
二、我国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功能弱化的原因
造成我国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功能弱化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一)村镇银行商业性与政策宗旨的矛盾
政府设立村镇银行的目的是使之服务“三农”,但是,在对村镇银行的性质的规定上,银监会颁布的《暂行规定》则明确表示:村镇银行是商业性金融机构,与一般商业银行性质相同,要按照商业银行制度设计和框架运行,把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作为经营原则,追求利润最大化。村镇银行的趋利性就决定了要改变其偏好使之服务弱势“三农”,前提是使他们获得收益或者不减少他们的收益。村镇银行在制度设计上存在弊端,商业性定位与其履行服务“三农”的职责存在一定矛盾,结果,村镇银行在经营当中不知不觉地就发生了业务的偏离,不能完整地服务于“三农”(柴瑞娟,2009)。可见,如何既保证村镇银行商业上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确保其服务“三农”的宗旨不动摇,就成为村镇银行发展经营中的核心课题和改良方向。
(二)村镇银行发起人制度与政策宗旨的矛盾
《暂行规定》第25条明确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此项制度被称为“主发起银行制度”。王劲屹,张全红(2013)认为,村镇制度采用“主发起银行制”的创设安排,确保开始就让设立行控股村镇银行,凭借主发起银行的经济实力和管理经验尽量保证村镇银行的经营安全。事物都存在两面性。“主发起银行制”虽提升了经营安全性,同时却也影响村镇银行服务于“三农”的宗旨。设立村镇银行的主发起银行一般都在村镇银行中处于绝对的控股地位,这样主发起银行很容易会把新设立的村镇银行视作附属或者分支机构,用自己追求高利润的经营模式或其他考虑左右村镇银行的网点分布和经营方针,而不是去考虑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宗旨。例如,近年来外资银行汇丰积极设立村镇银行。截止到2013年8月,已在湖北、重庆、福建、北京、广东等地设立了12家汇丰村镇银行,加上其下属的10家支行,服务网点达到22个,是在中国内地中拥有最大的村镇银行网络的外资银行。分析人士指出,汇丰银行是利用政策借助村镇银行的设立来达到布局中国大陆的战略考虑,而不是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
三、化解村镇银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冲突的对策建议
(一)重新明确市场定位
姬雪萍(2011)认为,村镇银行要想找准定位,前提条件是清晰定位目标客户群体——农民,大致可分为三类——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农民、“先富起来”的农民。相应的,农民状况的层次性决定了村镇银行发展的阶段性,根据以上三类情况,村镇银行的发展相应地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扶贫,集中发展种植、养殖业,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困难;第二,共赢,在第一阶段基础上,村镇银行逐步建立起自己独立或参与扶持起来的比较成熟的经济区域,而且逐步引进了保险、担保、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相关金融产品,自身规模也有所扩大,即进入发展的第二个阶段。第三,竞争,随着农业产业条线的延伸和规模化实行,民营企业兴起,村镇银行就能充分依托其投资方的外向型服务功能,这才得以充分显现现代商业银行的本质属性。
(二)改革村镇银行发起人制度,鼓励民间资本的参与
“主发起银行制”不利于对村镇银行服务“三农”进行引导,造成村镇银行布局失衡,同时也打击了民间资本等其他投资主体参与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为了打破这种局面,必须对现行的村镇银行发起人制度进行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的设立与经营。应放宽发起人的限制。我国目前正在考虑对于民营企业设立银行政策的放开,因此,可以规定一些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也能作为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并进行一些试点。
(三)降低涉农贷款风险
(一)随着这些年农村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生产经营体制的不断变更和发展,以前的救灾救济方式已经难以发挥对农村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的风险保障作用。商业保险的引入,能够让农村新的风险保障体系得到健全,同时还能够有效的维护农村居民的基本生存需求,从而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二)商业保险在农村中的发展能够帮助农村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很多问题。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中的数据表明,农村中人口老龄化的情况要严重的高于城镇的情况,已经成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商业保险的发展,能够有效的解决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问题,减轻人口老龄化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负担,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商业保险的发展,能够有效的防范和化解农民因为意外伤害和疾病等因素而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减少了农村居民因病返贫的现象产生,让农村社会更加稳定,还有一些自然灾害而引起的问题,如子女教育问题等等。商业保险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少部分的资金投入,同样能解决很多问题。
(四)商业保险资金投资功能的发挥,支持了农村的一些基础建设,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从而让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农村居民的增收增加和拓宽了渠道。同时在农村中,商业保险的发展还减轻了政府的压力和费用,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养老基金亏空等问题。
二、商业保险在服务“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问题
(一)农村居民保险知识贫乏,导致商业保险发展缓慢
对于农村居民来说,他们有着对保险的需求,但是因为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农村居民虽然听说过保险,但是真正对保险的了解可谓少之又少,并没有把保险当做是一种有效的风险防范手段,因此他们的投保率及底。
(二)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本质是利益的最大化的追求
商业保险工作是一个企业,而企业是属于盈利性的组织,其存在和发展的意义是利益最大化的创造和追求。而农业商业保险中,因为自然灾害和一些设施的简陋等等造成了商业保险的高赔付,这就和商业保险的目标相悖。再加上农村保险跨越的地域面积大。单笔保费低、业务分散等等,导致了商业保险公司服务成本的增加。
(三)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和供给不足
农村所需要的保险产品一般是那种缴费低、覆盖广、缴费灵活以及保障高的保险产品。而商业保险公司目前所经营的保险产品中,对于这类保险产品还比较缺乏。再加上农村居民的收入普遍较低,对于保险金的支付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虽然国家近五年来对农村的农业发展和农民个人通过保险财政补贴方式,鼓励和支持农民通过商业保险转嫁经营风险,对农业发展和农民个人利益起到了很大的保障作用,但由于农民对保险认识的局限性,就导致了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较窄,规模不大,风险集中,商业保险不能在其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
三、增强商业保险服务“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
(一)加强商业保险知识的宣传教育,让农村居民的投保意识增强
商业保险能够有效的服务“三农问题”,促进新农村的建设。能够得到农村中,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商业保险要利用好乡、镇政府部门,积极的做好农村保险知识的宣传工作,加深农村居民对于保险的认识,比如可以在乡镇的街道上、各村的村委办公点以及各个村落的重要路口等进行农村保险宣传专栏的设置,宣传当前的保险基础知识、保险法规以及承保和理赔中的重要事项等等。还可以通过乡镇的相关干部进行集中的保险知识以及典型案例的宣传,增加农村居民的投保意识。同时还要结合当地的教育机构进行保险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农村的中小学,让他们从小就能够得到保险知识的普及。
(二)处理好三种关系,确保农村保险市场的有序发展
一是要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保险公司要把效益放在首位,但同时要服从、服务于国家,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兼顾到社会的利益,在为服务“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得到生存,求得发展。二是保险公司要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虽然从目前来看,农村保险的见效慢、成本高以及费用大。但从长远的利益来讲,农村保险业务才刚刚开放,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三是保险公司要处理好企业本身和国家大局之间的关系。目前国家正在进行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农村急需的医疗、养老以及意外保险保障等,为商业保险公司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
(三)把商业保险资金投入到新农村的建设中,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商业的保险的货币增值是靠保险资金的投资来实现的。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多样的经营形式的出现,农村可以进行投资的各种资源异常丰富。比如农村的畜牧业的发展,农产品的开发、沿海养鱼业的发展各种闲置土地的开发利用等等,都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了广阔的投资方向和资金运用的天地。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保险公司把资金投入到一些前景好的企业中,这样就能够实现农村经济和企业经济的双丰收为“三农问题”服务。
论文摘要:农业物流的健康良性发展,能够有效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文中详细阐述了农业物流分别对解决农民的权益问题、农村的综合发展问题和农产品的供给和竞争力问题的促进作用。在列举发展农业物流的约束因素和发展农业物流的现有条件后,提出了发展农业物流的建议。
Abstract:Inordertoresolvethethreeagriculturalproblemseffectively,itisnecessarytogowithagriculturallogisticsofhealthiness.Thepaperexpatiatesthatagriculturallogisticscouldresolvetheproblemofrightsandinterestswithpeasants,theproblemofruralintegrationdevelopmentandtheproblemofsupplyandcompetitionofagriculturalproducts.Thispaperbringsforwardsomeadviceonhowtodevelopagriculturallogisticsafterenumeratingthefactorsofrestrictionandtheconditionsofexistence.
Keywords:agriculturallogistics;agriculturalproduct;threeagriculturalproblems;logistics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开篇明确指出“十一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其中的关键是要实现农村的小康,开辟专门章节详细阐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指出解决“三农”问题的任务相当艰巨。“三农”问题即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也就是农民权益问题、农村综合发展问题、农产品供给及其国际竞争力问题。
农业物流是从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农业生产的组织到农产品的加工、储运、分销等,从生产地到消费地、生产者到消费者过程中所形成的包括信息传递在内的一系列计划、执行、管理和控制的过程。农业物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涉及到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效率和运行质量,关系到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的增收,连接着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如何有效地保证农业生产,为农产品开拓市场、降低流通成本、实现农产品的价值等,已成为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问题。发展农业物流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改善和发展农业物流是促使“三农”问题得到解决的有效途径。
1发展农业物流对解决农民问题的促进作用
现代物流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目的,把采购、制造加工、运输、仓储、销售等统一起来考虑的一种战略措施,它涵盖了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物理性流动的全过程,包括物资的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活动。
现代物流除了具有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等特点以外,还具有劳动密集型的特点。
我国农村有5亿劳动力,相当一部分处于隐性失业的状态,比如失地农民。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状况就需要把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农村中转移出来。因为物流条件的限制,资源优势不能转化为经济优势,特别是农产品运销不畅,是农民增产不增收的一个重要原因。
农业物流在农资、农产品的采购、运输、仓储、保管、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需要改造或建立一批诸如国有粮食公司、供销合作社、农业公司、农业合作社、为农民协会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农产品物流服务的专业运输公司、专业包装公司、专业仓储公司等物流主体企业,而这些环节都可建立在乡镇一级,对农资和农产品进行货物的疏散和汇集,便于更好地配送和大批量干线运输,可以吸纳很大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并且能够就地消化。这样一来,一方面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和农民的收入问题;另一方面,减小了大量农民集中涌向大中城市带来的就业等负面影响。配合已经出台的农村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措施和农村子女上学减免学杂费等措施,应该说,农业物流的良性有序发展能够很好地解决农民问题。
2发展农业物流对解决农村问题的促进作用
依托农村资源优势和劳动力优势,开展种子、农机具、农药、化肥、饲料等农资供应销售连锁经营;建立由流通型龙头企业直接开办的连锁超市或连锁商店;发展加工型企业配合连锁经营,搞好农产品和农资的集中配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连锁经营的需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形成批量,统一向连锁经营企业直供直销农产品;帮助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发展农产品配送中心,为其他连锁经营企业搞好配送服务,或依托批发市场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建立农产品的拣选、分类、包装、保鲜、深加工等,形成农产品的包装和加工制造业;通过建立冷冻、冷藏和仓储保管以及农产品的货代、配送和运输建立农产品储运企业。
规范农产品集贸市场,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体系,建设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和运输人队伍,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及时收集和农产品的供求信息和价格信息,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农产品的合理流通。
通过以上非农产业的建立和发展,在农村县乡一级基本具备现代农业物流系统的功能要素,进而可以整合农业物流主体,发展多元化流通渠道。通过体制创新,改造、培育、壮大专业从事农业物流主体,使其在农业物流中发挥重要作用,加快原有农资流通企业资产重组改造,改变目前规模小、服务单调和封闭运行的现状,按照农产品流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重点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运销企业、进出口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大型食品连锁超市的扶持力度,以市场为依托,组织农产品运销协会,鼓励“生产基地+农户”、“加工企业+农户”、“运销企业+农户”、“配送中心+农户”等模式的发展,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向专业化、规模化和综合化方向发展。
配合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增强农业物流企业的市场意识和客户服务意识,通过农业物流的发展带动其他产业的协调发展,能够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问题的解决,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步伐,缩小城乡差距。
3发展农业物流对解决农业问题的促进作用
解决农业问题,主要是要解决农产品的供给问题和提升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问题。
由于我国农业生产主要是以一家一户的小农户为基础的分散生产方式,不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难以形成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的生产格局,导致我国农产品长期处于“一类原料、二类加工、三类包装、四等价格”的低效益局面。农产品难以满足远距离大批量运输要求,造成生产和运输中极大的浪费,生产和销售的规模效益不高,市场竞争力弱。
农产品具有生产与消费的空间矛盾,农业物流能够有效地协调农产品生产地域性与消费普遍性的矛盾;农产品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和影响,具有供给与需求的矛盾,特别是一些季节性农产品,通过农业物流起到调剂余缺的作用。通过农业物流,解决我国13亿人口农产品的供给问题。
农产品具有特有的物理特性、生物特性和化学特性。让分散农户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安全进入物流系统,经市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农业物流起到关键的联接作用。通过农业物流能使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绿色农产品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和及时化的需求,赢得市场和客户。
要合理解决农业问题,提高农业物流的效率和减少在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中的货差、货损,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改变农民增产不增收的现状,应积极开展农业物流的增值服务:第一,农产品分类与分类包装增值服务;第二,农产品精加工、深加工后的小包装增值服务;第三,农产品配送增值服务;第四,特种农产品运输增值服务;第五,特种农产品仓储与管理增值服务等。农业物流的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信息化优势,对提高我国农业的综合竞争力具有现实的推动作用,没有高效的物流能力,我国农产品很难获得较高的国际竞争力。
4发展农业物流的约束因素和现有条件
现阶段发展农业物流,在体制方面还存在着条块分割、地方保护、行业垄断;政策方面存在着政策体系不清晰、可操作性不强,物流市场存在无序竞争和恶性竞争;在人才方面,存在着物流管理和运作人才相对短缺,管理水平低、现有从业人员业务能力相对较差,现代物流主体企业不发达;农业物流基础设施和设备投入不足,现代化程度不高,物流的专业化和规模化程度不高,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农产品物流投资结构不够合理;农产品流通中的信息化建设不完善,农产品的加工开发落后,保鲜技术和加工能力制约着农产品的物流质量,导致产品附加值低;物流发展缺乏整体规划。这些因素对于发展我国农业物流具有很大的制约作用。
尽管发展我国农业物流有很多约束因素,但是也应该看到:
随着《物流术语》国家标准的,国家发改委等9个部委联合《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全国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的物流标准体系逐步建立,社会物流统计及社会物流总量核算的试算工作的开展,多层次物流专业教育体系和培训、考试与认证的启动,政府对农产品与农资连锁的政策和资金的支持等,从政策层面为农业物流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十五”期间95%的行政村通电话的电话村通工程,“十一五”期间将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县乡公路将增加30多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将达120万公里,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都将基本实现通公路,95%的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沥青路或水泥路,在基础设施方面为农业物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发展农业物流的建议
(1)政府提供良好的公共设施,为农业物流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国家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协调发展,从体制上打破部门分割和地区封锁,发展智能交通保证物流的高效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认证体系、网上支付系统和物流配送管理系统,促进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高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水平,推动企业内部流程改造,积极探索物流一体化管理,大力推进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2)政府应重视软环境建设。政府的作用主要在于制定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政策,清除地区和行业壁垒,创造并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根据现代物流发展的需要和我国国情,建立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营造环境、行业协调自律的运行管理机制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农业物流企业发展提供公平的自由竞争的外部环境,为物流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3)提倡农资、农产品加工制造企业和涉农商贸企业引入现代物流理念,积极进行企业内部流程再造和资源整合,提高自身物流管理水平。
(4)发展基于供应链管理理论的农业物流。供应链管理从系统角度出发,通过供应链各节点企业的无缝衔接和协同运作,可以有效减少各环节的成本,提高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成本。加强农业企业间的物流合作,逐步建立供应链管理的合作伙伴关系,形成农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改善农产品供给能力,提高农业物流服务水平,培育社会化物流的需求基础,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
(5)加强科技投入,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采用新材料和新工艺,使物流规划和决策科学化,物流组织和管理民主化,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物流运作效率和效益。
6结论
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现代物流的发展,根据现代物流发展的规律,结合我国国情,发展农业物流,对改变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丁俊发.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J].中国供销合作经济,2002(2):19.
[2]丁俊发.解决“三农”问题物流大有可为[J].中国物流与采购,2004(12):8-9.
[3]何明珂,郑媛.农业物流促进农村经济[J].中国供销商情,2004(4):21-22.
[4]陈淑祥.简论我国农产品现代物流发展[J].农村经济,2005(2):19-21.
[5]韩美贵,张兆同.改善和发展农产品物流的思考[J].农村经济,2005(2):22-24.
[6]佚名.5种农资连锁经营将受扶持[J].农产品市场周刊,2005(6):9.
1服务的现状
1.1提供高质量和及时的气象情报
中国以仅相当于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几乎占世界1/5的人口,这也就说明还是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1.2多种气象预报产品,使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水平有所提高
现如今,我国各地已经有多种气象预报产品,例如,短时、短期的天气预报;中期天气预报和短期气候预测等等。除此之外,还有播种期预报和农作物产量气象预报,准确率一般在92%左右。
1.3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民提供气象信息
近年来,我国气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为民提供气象信息,例如,开通12121气象咨询电话、建立涉农网站以便查询天气预报、火灾预警、气候分析等多种气象为农服务信息,例如,像河北省气象局就建立了适应于当地农村的气象信息传播系统,以手机短信为主、语音信息为辅进行播报,这个系统可在灾害天气来临时启动,短时间内完成对全省5万行政村的气象灾害的预警,并且能及时的根据天气的变化做出预警信息的公示。
2我国气象服务三农遇到的问题
2.1范围较小的服务领域,单一的服务对象,较低的服务水平
目前我国气象服务三农的领域大多局限在生产粮食上,而在设施农业、特色农业、经济作物和农产品的加工业等方面未有太多建树;在服务对象方面,重视领导层决策多过于服务农村和农民,而气象部门对当地具体情况缺乏理解,导致服务水平低下,只能给出气象情报及预测,却不能对当地农民们应该采取的措施做出更佳的指导,建议大多模棱两可无法施行。
2.2准确率及精细化程度尚有不足
地方政府和农民朋友所采取的措施要依靠气象预报来做判断,而气象预报的准确率尚且达不到要求,例如,短期天气预报,就目前的水平而言国际国内都做不到定时、定量和定点的预报,只能进行“模糊”预报或者概率预报,而依据这种结论,当灾害性天气出现时,农民朋友和地方政府很难依据不明的预报做出明确的判断。
3气象更好为“三农”服务所采取的对策
3.1气象服务三农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
我国很多地区地形复杂,气象监测站少,因此得到的数据没有代表性,需要建立监测网络,使较复杂的山区等环境也能被很好的监测。另外,要建立自动气象监测站,服务于农村抗灾防灾;建设和逐步完善增雨防雹系统,配备高效先进的催化设备和专业的管理作业人员,提升人工对天气的影响水平;并且还要加强农村电网、建筑物的防雷能力,组织好农民的防雷工作,从而减少雷电灾害给农民朋友们带来的损失。
3.2气象服务三农的水平要提高
在农村建立完善的天气预报系统,加大天气预报方面的科研力度,努力提高预测准确率,针对极端的恶劣天气,能够准确的预测,以满足农民朋友们的需求。
3.3做好气象信息的推广工作
针对农民群体的特点,要加强报纸、广播及电视对气象信息的推广,把精细化的气象信息传达给当地农民,增加天气预报节目次数,在农忙时节目延后播出,以便广大农民都能及时的得到气象信息;推进固话咨询及手机短信定制气象信息服务,降低资费标准,使气象灾害预测信息及时发送给农民朋友。
4结束语
关键词:粮食安全危机;伪城市化;社会稳定;三农问题治理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2)04—0064—04
“三农”问题治理旧思维是建立在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基础上的,解决“三农”问题的对策以“堵”为特征;“三农”问题治理新思维建立在我国出现刘易斯拐点的判断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对策以“疏”为特征。近几年来,随着全球气候环境的不断恶化,水旱灾害的频发,世界市场上农产品价格不断上涨;国内则由于农村劳动力逐渐短缺,空心村问题加剧,使劳动密集型的小农生产模式难以为继,土地被大量抛荒、弃耕、低效利用,导致粮食安全问题日益凸现。而二元体制的泛化也使农民城市化受阻,产生大量的伪城市化人口,严重威胁社会稳定。尽管新旧“三农”问题都以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主要目标,但由于新旧“三农”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各异,引发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危机的原因不同,解决的方案也应该有所不同,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避免犯教条主义错误。然而,由于制度的路径依赖,加上利益集团的阻挠,使旧“三农”问题治理思维依然很有市场,导致解决“三农”问题决策的频繁失误,“三农”问题不断恶化。只有正确认识新“三农”问题产生的新历史背景,存在的新矛盾,形成新共识,我们才能接受“三农”问题治理新思维,进行正确的治理“三农”问题决策,逐步缓解粮食安全与社会稳定危机,为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新旧“三农”问题治理思维的碰撞
新旧“三农”问题治理的核心目标都是解决粮食安全与社会稳定危机。旧“三农”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是中国农业人口严重过剩,人均耕地数量低,工业化水平不高,城市化严重滞后,农业生产力低,劳动密集型的小农生产模式占主导地位,在这种情况下,联产承包责任尽管有其不完善的地方,但作为一种过渡体制依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作为一项重要的农村制度改革,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主要目标在于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解决中国长期存在的粮食短缺问题。但由于中国城市化比率太低,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城市化率只有20%左右,也就是说80%的农民向20%的市民供应农副产品,如果再考虑到当时市民的收入水平、消费能力和中国农产品出口的低比例,那么中国农产品很快就会过剩。因此,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就出现了农民卖粮难问题,由于粮食的需求弹性低,导致农产品价格剧烈下降,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这样,二元结构理论就成为中国“三农”问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它希望通过城市化减少农民,增加市民,最后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和谐发展。但鉴于中国农民众多,为避免形成托达罗模式的城乡人口过度流动产生的贫民窟,降低大量流民带来的社会稳定威胁,也为了防止引发粮食安全危机,政府采取了一种保守的城市化战略。一方面积极鼓励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第三产业,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民的城市化;但另一方面又对农民的城市化设置重重障碍,如继续保留不合理的城乡二元体制,使农民难以获得平等的市民身份;通过对农地买卖的政府垄断,形成高房价,也为农民的城市化造成巨大障碍; 通过延长农民土地的承包期,防止农民失地,维护农村稳定。然而,这种保守的,以稳定为核心的离土不离乡城市化战略并没有取得成功,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城市资源聚集能力的严重不平衡,导致当时的小城镇建设在内地基本失败,乡镇企业大部分破产,第三产业缺乏工业支撑发展缓慢。但沿海的开放与加工贸易的蓬勃发展,吸引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导致离土不离乡政策的破产,跨区域农民工流动日益频繁。
关键词:农村经济;管理机制;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经济在我国整体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经济体系要想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提高对农村经济的关注,采取科学有效的策略来破解“三农”问题,推进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
1当前的“三农”问题
1.1管理合作模式不科学
我国农村生产结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很多农民都已经不再将粮食作为唯一的生产途径,以土地为生已成为历史。农村经济发展中,很多新的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对于农业经济结构产生了很大的改变和影响。然而,由于部分农民自身认识不足,对于合作意识缺乏足够科学的认识,有关部门的宣传不到位,很多农民不能很好地配合新的制度和规定,并且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也没有得到有效的支持和管理。
1.2管理机制混乱
在“三农”问题中,多头管理、权责不清是现阶段的一个重点问题。很多合作经济组织所挂靠的部门不尽相同,并且管理制度不够统一,很多不同区域和系统的发展都没有得到统一的调度管理和控制,各行其是成为了当前农村管理机制的一个重要问题。
1.3相关支持和服务不到位
当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上缺乏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持,很多管理行为的开展都没有一个科学的法律法规依据,很多管理工作的落实面临着诸多的难题,法律地位不够明确,行政管理工作的落实执行受到很大的限制和阻碍。由于合作经济组织很多都是由地方政府来推动和牵头引导的,其管理过程中受到一定行政方面的影响。一些由地方政府出面组织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其实际负责人都由政府任命或官员担任,控制权也都掌握在政府部门手中。
2“三农”问题的解决思路
2.1加强投入和政策支持地方经济
主管部门,要对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予以相应的扶持和支持,积极地推广和落实相关资金支持和财政鼓励。针对地方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经济主管部门要在以往特殊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确保补助额度不变,并积极敦促各项财政资金的快速落实[1]。针对地方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地方管理部门也要推行相应的鼓励政策,鼓励各类贷款行为,帮助相关合作组织更好地发展,真正带动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2.2有关部门积极改革自身职能
地方政府要积极配合落实相关改革活动的开展,对于“三农”问题的解决给予足够的支持和引导,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通过积极推广和引导服务,让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更加深入、全面,让“三农”的发展得到更加良好的支持和保障[2]。针对政府职能方面的不足,有关部门要对市场的运行发展情况进行深入的研究,并结合市场的规则和市场经济的具体需求,更好地对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及民间服务组织进行协调和科学管理。在合作经济组织管理的过程中,政府的扶持和管理要把握好尺度,明确管理主体,给予合作经济组织一个健康、良性的组织成长空间,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优势。
2.3完善法律法规
针对农村经济发展中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地方相关管理部门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不断地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让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开展落实具有良好的执行基础。对于一些限制地方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要进行相应的合理性分析,对不合理的政策要及时进行废止,全面地配合“三农”的发展,以法律法规为武器,保护广大农民的自身权益[3]。在市场经济形势不断发展的今天,在法律法规的完善上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结合地方产业发展情况,打造农户、基地与公司一条龙的新的合作模式,为农户提供更多的发展渠道。
2.4加强农业经济专业人才的培养
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三农”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大量的专业人才作为支持和保障。地方政府要积极地与相关高校和研究所相协调,构建技术合作关系,经常性地组织学术技术交流会议和活动,提高广大农户的专业技术水平,让新项目和新品种得到更好地运用,真正将产学研进行有效的融合,让农业新技术得到更好地推广与开发。政府也要构建一个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与科研单位或大专院校“联姻”,聘请科研单位的专家到农村指导生产,鼓励优秀人才走入农村。
3结语
只有确保农村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而要想更好地确保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三农”问题的解决已成为其中的关键。针对“三农”问题,要进行深入、全面的分析,有效地解决相关问题,提出科学的解决策略与思路,更好地促进农村现代化发展,为提高广大农民生活水平,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提供一个坚实的保障。
作者:张晨必 单位:白城市行政学院
参考文献
[1]王丽.“三农”问题的成因分析及其对策建议.湖南农机,2013(9):147-148.
解决中国“三农”这个老大难问题,“三分农民”将是可行路径。以江汉平原为例,这个路径的基本构想是:将一“分”农民离土脱农,加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成为彻底的城市人即非农人口;将一“分”农民从传统的大田农业中分离出来,从事不依赖或少依赖于土地的高科技农业,进行高投入、高附加值即高产出的工厂化、科技化、集约化农业;将一“分”农民从事依赖于大面积土地的机械化、规模化、自动化、少人化的农业。同时,伴随着农村金融、科技、农产品流通等体制的改革与完善,最终实现农业人口的分流、农民数量的减少、农民收入的提高,即“三农”问题的解决。“三分农民”的新构想虽然是以江汉平原为例设计的,但这一新构想所指出的路径对湖北省以及全国其他地区,也可以因地制宜地加以推广。
关键词:“三农”问题;江汉平原;三分农民
一、引言
“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民、农村问题。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而言,“三农”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途与命运。温总理曾经在记者会上表示,没有农村的小康,就不会有全国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不会有全国的现代化。由此可见,“三农”问题对中国的未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也一直是中国希望解决而又难以解决的老问题、大问题,因此也就是中国要努力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如何解决“三农”这个“老大难”问题,中国的不少学者认为,城市化与工业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因为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发展最终会减少农民的数量,从而通过农民数量的减少进而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农民的数量也是很少的,如美国农民人口仅占全国人口的2%左右,但是其农业科技十分发达、生产效率高,因而农民的生活水平也非常高。那么,如何减少中国农民的数量,将中国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数量都很高的农民分离出去,既能找到消化中国农民的渠道,解决分离出来的农民的就业、生活乃至致富问题;又使中国的农产品产量不减少甚至平稳的增加,以使解决中国广大人口的吃饭问题牢固地建立在依靠中国自己的自给自足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依靠国外、看外国人脸色行事的基础之上,这是迄今学者们研究颇多的问题,但是还没有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那么怎么才能够找到可行的路径,提出一条切实可行的方案呢?我们通过研究,在解放思想的基础上,得出了一条新构想。该新构想认为:“三分农民”将是解决中国这一老大难问题的可行路径和有效办法。即:通过一系列合理的制度安排,从不同的路径将江汉平原地区乃至湖北省及全国其他地区的大量农民,一部分引导到其他非农产业,加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到城市就业,既脱农也离土,成为彻底的、真正的、完全的城市人口;一部分农民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科技化农业升级,从传统的人畜结合型农业中分离出来,从事不依赖或少依赖于土地的高科技农业,进行高投入、高附加值即高产出的工厂化、科技化、集约化农业;一部分农民从现在的地少地小、人畜耕作、精耕细作、广种薄收的传统农业中走出来,从事依赖于土地多、面积大的机械化、规模化、自动化、少人化农业。这样把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农业人口的减少即农民数量的减少、农业方式的转变、农业人均生产效率的提高、农产品总数量的稳定甚至增加,有机地联系、统一、结合起来。我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三农”这个“老大难”问题。
为使研究有针对性、说服力和可操作性,我们以江汉平原作为研究的范本。通过针对江汉平原这块有代表性的区域,把“三分农民”构想的路径设计出来,并建构好相关的制度安排,进而再将这个构想的路径及制度安排推广到湖北及全国有类似条件的地区。下面我们先以江汉平原为例论述“三分农民”构想和制度安排,然后再将这一构想和制度安排推广到湖北及全国有类似条件的地区。
二、“三分农民”的基本构想
(一)一“分”农民离土脱农
让江汉平原的一部分农民离开他们长久赖以生存的土地是推进江汉平原地区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重要手段,也是解决江汉平原“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随着中国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江汉平原农民离土脱农的趋势也将持续推进。
目前,让江汉平原农民离土脱农主要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一些农民自己开办或加入当地的乡镇企业,自主创业或成为工人,比如,江汉平原的仙桃市彭场镇的一些农民兴办了大量无纺布企业,初步形成了无纺布产业集群,不但自己离开了土地而且还吸纳了本地大量的农村劳动力。第二种是江汉平原地区的农民前往大中城市或东南沿海等发达地区务工,成为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一部分。
我们认为,未来这部分离开土地的农民,特别是进入大中城市或东南沿海等发达地区务工的农民,应该彻底地脱离农村,摆脱目前这部分农民“候鸟式”的四季来回迁移的模式,成为城市的真正定居者,加入到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分享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好处,也成为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为城市化进程中必然要有城市人工作及生活方式的分工,这就为农民进入城市生存、生活提供了空间,也需要农民进入城市来成为这一分工中的一个部分)。
(二)一“分”农民从事不依赖于土地的高科技农业
随着江汉平原农村经营体制的转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走高科技发展之路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这种高科技农业的最大特点是它很少需要甚至几乎不需要土地,科技含量非常高,可以用厂房进行生产、作业,即成为工厂化的农业。这种农业生产的虽然是农产品,但是生产的方式、场地,对“老天”的依赖等等,几乎看不到农业的模样,仿佛如工厂一般。
在这方面,世界各国(地区)已经创造了很多很好的经验和模式,值得我们很好地学习、借鉴、推广。如地处西亚沙漠边缘的以色列,因严重缺水、土地贫瘠,但以色列发明了先进的农业高科技,这种高科技农业主要是通过滴灌技术,将农作物生长在恒温、恒湿的房间里,用很少的水和土地,就可以在荒漠上生产出大量的优质、稳定、高产的农产品,被誉为欧洲的“菜篮子”。又如,东亚的日本大力运用高科技,通过发展无土栽培,在恒温、恒湿温室里,通过无土的营养液生产出了蔬菜、水果等高品质的农产品,创造了无土栽培农业。
我们认为,让江汉平原一部分农民通过学习、借鉴、模仿、实施类似于上述世界某些国家的高科技农业,加速高科技农业的产业化进程,从事于高投入、高产出的现代化农业,就可以极大地减少江汉平原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克服人均可耕地面积少的制约,走出江汉平原地区少依赖甚至几乎不依赖土地的现代化农业,农产业升级换代、不断超越的又一路径。
(三)江汉平原的土地流转
通过前面的“二分”,即江汉平原一部分农民前往外地或本地乡镇务工,甚至自己开办乡镇企业,开始脱离赖以生存的土地;一部分农民发展需要很少甚至几乎不需要土地的高科技农业、工厂化农业,这就使得江汉平原地区的土地大量腾挪出来,从而为发展我们要进一步研究的第三“分”,即发展大量依赖于土地的机械化、规模化农业奠定了土地的自然条件方面的基础。为提高江汉平原地区的土地利用效率和真正地开展机械化农业作业,就客观上要求对土地进行流转,提供土地大面积归并、并利用机械化耕作的制度方面的保障,使其为机械化、规模化农业开辟道路。
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江汉平原原有的以固定“均田制”为统一模型的长期以来缺少创新,土地使用权日趋封闭和凝固,成了禁锢江汉平原农业向社会化大生产迈进的枷锁,因此土地流转十分必要和重要。结合江汉平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地区已作的探索,我们认为,江汉平原的土地流转模式至少有如下几种可供参考:责任买断制、股份承包制、统一责任制。
所谓责任买断制,就是一次性补贴江汉平原进城或在本地乡镇企业务工、或自己开办乡镇企业的农民一定的费用,将其土地使用权买断。江汉平原的土地使用权的买断经营,是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允许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如50年内)一次性出售给农业经营者,经营者购买土地使用权,在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的引导下从事农业经营。它是在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经营模式。
所谓股份承包制,就是江汉平原进城务工的农民将原有的土地,作为股本,或参股到高科技农业园区,或规模化、机械化农业中,进行投资与分红。
所谓统一责任制,就是江汉平原一部分农民将原有的土地返还给政府,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给农民以实惠,同时这一部分农民,有的进城务工、有的在当地开办企业或当地的乡镇企业务工、有的进入到高科技农业园区成为园区职工。
江汉平原的土地流转模式一般有责任买断制、股份承包制、统一责任制等三种模式。然而,不同的模式都各有其利弊。那么究竟如何进行选择呢?我们认为,江汉平原不同地区应根据当地不同的实际情况去进行选择不同的土地流转模式,切不可“一刀切”。如采用股份承包制和统一责任制的地区应该是高科技农业发展有一定的基础,且高科技农业是本地区未来发展的主导。因此,不同的地区要因地制宜,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去选择或创新适合本地的土地流转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充分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促进江汉平原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与持续发展。
(四)一“分”农民从事依赖于大面积土地的机械化、规模化农业
随着前面的“两分”,就可以使江汉平原地区腾挪出大量的土地,如果我们再辅以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江汉平原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就可以为江汉平原发展依赖于大面积土地的机械化、规模化农业创造条件。江汉平原面积广大,地势平坦,土地肥沃,雨水充沛,是中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实现农业的机械化、规模化具有十分优越的自然条件。只要能创造实现土地流转的制度条件,就可以搞机械化、规模化的农业。实现农业生产的机械化、规模化后,就可以极大地提高农业的人均劳动生产率,发挥大规模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从而有效提高农民收入。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尤其是在美国,由于科技发达、地广人稀,农业生产中飞机、联合收割机等现代化农业机械应用十分广泛,使其农业生产率及农民的生活水平都极大的提高。
目前,江汉平原地区的农业机械化总体还处于较低水平,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基本上还是小型农机具,一些大规模、联合生产的机械应用很少。为让江汉平原一部分农民从事机械化、规模化农业,就必须要在尊重江汉平原农民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不断建立和创新江汉平原农业机械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具体说来:一是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二是尊重江汉平原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和创新江汉平原农业机械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转贴(五)江汉平原农村金融、农产品流通等相关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随着江汉平原农民的“三分”,为有效促进江汉平原地区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江汉平原农村地区的金融、科技、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也需要随之改革和完善。具体来说,应从农村金融、农产品流通、科技、社会保障、待业青年等方面着手。
与全国许多农村地区一样,江汉平原农村金融呈现边缘化的趋势。金融体系、金融服务、金融创新、资金供给、金融人才均被边缘化,严重影响了江汉平原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要彻底扭转江汉平原当前农村金融边缘化局面,促进其健康发展,还必须从消除江汉平原农村金融边缘化的成因人手,重构江汉平原的农村金融体系,疏通其融资渠道,激活沉淀资金,建立保障机制,加强金融监管,构建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
江汉平原农产品流通体系的不健全也严重制约着本地农民收入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产品流通过程中暴露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市场建设落后、中介组织水平不高、龙头企业发展不快等。搞好江汉平原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必须在以下六个方面下功夫,建设六个平台:构建“生产平台”,保证流畅物丰;构建“市场平台”,增强流通功能;构建“组织平台”,提高流通效益;构建“机制体制平台”,强化流通保障;构建“信息平台”,强化流通神经;构建“人才平台”,提升流通水平。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江汉平原地区只有大力发展农业的高科技,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们认为,江汉平原地区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来发展本地区的农业高科技:深化江汉平原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完善和健全科研体制,优化科技系统结构;按照“高产、优质、高效、低耗、可持续”的农业发展要求,加强江汉平原的农业科研开发;加强高新农业科技的研究开发和跟踪,瞄准国际科技发展前沿;建立健全高科技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疏通科技投入农业的渠道。
江汉平原地区作为全国重要的农业区,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因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而引起的诸多问题。我们认为,要完善江汉平原地区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就应从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着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江汉平原的农村出现剩余劳动力将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但我们必须意识到,江汉平原农村出现的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如过于庞大,就会产生较为严重的农村待业青年问题。农村待业青年问题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而且还是个社会问题。因此,解决好江汉平原农村待业青年问题至关重要。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积极发展江汉平原的乡镇企业,尤其是发展集聚、集群经济;加快城市化进程,推动江汉平原农村有专长的各类人才向城市工商等行业转移;大力组织劳务输出,尽可能地让江汉平原较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城镇建设事业和其他工作;采取“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有计划的移民和户口松动政策。
三、“三分农民”基本构想的推广
我们认为,“三分农民”的总体构想不仅适合于江汉平原地区,也可以推广到湖北省乃至全国其它省份有类似江汉平原条件的地区。因为这个构想的核心是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及可行的路径分流农民,改变传统农业的单一、窄小、低效模式,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增加农民的收入,进而提高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因此可见,这个基本构想对湖北全省及全国其他省份都具有较大的适用性。因此,我们认为,湖北全省以及全国其它省份条件类似的地区,都可以因地制宜地借鉴“三分农民”的基本构想,来推进本地区的城乡互动,促进该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当然有些与江汉平原条件不同的地区,如国家自然、生态、森林保护区,就不能把土地拿来搞大面积的机械化、规模化农业等等,这样的地区农民的致富问题,必须另行研究,选择相宜的路径和模式。
(一)“三分农民”基本构想推广的可行性
首先是对湖北类似江汉平原条件的地区,不失有可行性,可以进行推广。
值得注意的是,江汉平原是湖北省乃至全国农业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事实上,湖北省是一个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省份。江汉平原基本上地处湖北的重要城市武汉的上游(武汉也可以纳入其内)。湖北除了江汉平原这块大的平原之外,在其它非大面积平原的地区,也是存在局部的小平原。湖北现在经济发展的格局是,一方面,以武汉为核心的“1+8”城市圈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设;另一方面,鄂西等老、少、边、穷地区温饱问题还尚未完全解决。湖北省除江汉平原以外的鄂西、鄂东、鄂南地区均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的基本特征都是山区面积大,农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较高,但是也存在某些局部的小平原。因此,“三分农民”在湖北省这些地区的推广,就要结合这些地区的实际情况,有可能推广的地区则要大力的推广,不宜推广的则不要硬性推广,不可“一刀切”。
同时,“三分农民”的构想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同样,“三分农民”的构想在全国其他省份推广应结合不同省区的发展实际情况。全国有的地区与江汉平原的实际情况类似,对于这样的地区,则可以进行推广;而有的地区与江汉平原的实际情况差别较大,对于这些地区,则应探索其他的发展途径和模式。
但值得指出的是,对于湖北乃至全国那些不宜机械地推广这一模式的其他地区,“三分农民”这一构想的实质——即通过几条路径来分流农民,减少农业人口的比重,将土地适度集中到一部分人手中,进行规模化、机械化耕作,提高农业的机械化、规模化水平,发展不依赖或少依赖土地的高科技农业,将一部分农民从农村转移出来,加速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最终解决中国“三农”的“老大难”问题,则还是有价值的,至少是值得参考的。
(二)“三分农民”构想推广的措施
1,“三分农民”要围绕当地特色产业进行
湖北及全国其他可以推广“三分农民”构想的地区,在实践“三分农民”构想的过程中要紧紧围绕不同地区的特色产业进行。特色产业意味着一个地区在发展某项产业方面具有独特的资源禀赋、技术优势或市场优势。在全球化的浪潮中,每个国家、地区都应该对本地的经济发展进行合理定位,使自己在全球价值链上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色。因此,湖北乃至全国的每个地区,都应积极培育和扶持本地特色产业。
在湖北省及全国的其他地区实践“三分农民”的构想要围绕不同地区的特色产业进行,通过特色产业的产业化来推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前,湖北及全国的一些地区已经形成了特有的产业优势,如湖北省罗田县的板栗产业发展十分迅速,已经成为当地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湖北省英山县的茶叶也成为鄂东地区重要的茶叶生产基地,产业链年产值超过4亿元人民币。因此,实现“三分农民”,要围绕积极培育和发展湖北乃至全国各地的特色产业进行。
2,“三分农民”要做好离土农民的相关工作
让农民离土是三分农民构想的主要内容,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让农民离土是有序、科学地离土,而不是盲目将农民赶到城镇。国外的一些城市如印度不少大城市出现的贫民窟给我们的城市化进程敲响了警钟,我们要吸取他们的经验与教训。因此,在湖北省乃至全国其他地区推动城市化进程,都应采取稳步的措施,逐步实现农民的“三分”。
3,“三分农民”要积极维护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由于中国城乡二元机制还将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存在,因此,农民进城务工也将是一个长时期的现象。但目前,进城务工农民的各种合法权益屡屡受到侵犯,这种合法权益不仅包括务工过程中应得收入,还包括其在城市里定居及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各种福利待遇。要积极在湖北省内和全国推广“三分农民”构想,就要将维护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当作一项大事来抓。一方面,要积极健全保障农民工利益的各项机制与制度,如农民工工会等;另一方面,还应推行户籍制度等相关不合理制度的改革,为农民工在城市的安家落户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变“叶落归根”为“落地生根”。因此,如果我们能积极维护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可以大大提高湖北乃至全国的城市化进程,促进“三分农民”构想的实现,构建一个新型的城乡、工农和谐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三分农民”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扎实稳步推进
实施“三分农民”的构想,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将“三分农民”的构想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并进行。同时,不同的地区在实施“三分农民”这个构想时,要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稳步扎实推进,切不可“一刀切”。
5,“三分农民”的核心:三条路径
要特别指出的是,“三分农民”构想中的“三分”,并不是机械的“三分”,只是一个形象的表述,主要是指出了三条路径。对于江汉平原地区的不同乡镇,对于湖北省乃至全国其他的省份,三分的比例也是不尽相同的。但是,这一“三分”的核心思想、基本构想是基本一致、可以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