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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问题论文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2-28 15:51:2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民族问题论文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民族问题论文

第1篇

(一)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生存

地理生态被破坏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很多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但是,我国人口基数巨大,想要短时间内的实现城镇化是不可能的,农村人口仍旧还会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城镇化进程中高速公路、铁路的建设使原本联系密切的村落被隔开,政府规划失控等城市空间布局不规则,许多文化赖以生存的地理生态环境被分割开来,而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需要多个村落或者集体之间紧密联系,共同支撑,地理生态上的分割意味着传统文化的发展失去了空间,现代通信科技并不能促进传统文化的交流与发展。因此,城镇化导致地理生态格局的改变,也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生存环境。

(二)外来文化的冲击当今社会上

很少能看见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人们喜爱的是篮球、足球、跆拳道等国外的体育竞技项目,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他们所喜欢的体育项目都很少会是太极拳等传统体育活动,随处可见的篮球场、足球场、跆拳道兴趣班让中国本土的民族体育显得十分冷清,武术馆、象棋馆基本上已经销声匿迹了。日常生活中只有一些老人会打太极拳健身,而传统武术、摔跤、龙狮等项目则只会出现在一些民族节日的表演中,表演者也都是一些业余团队,他们的演出极具功利性,根本没有领悟这些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精髓。现代竞技体育不断发展,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造成巨大的冲击,人们从事的体育项目,大多是出于功利、名誉,就算体育表演也充斥着商业化的气息,没有从根本上继承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内涵和精髓,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得不到弘扬与发展。

(三)学校教育落后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

是传统体育走向规范化、普及化和科学化的必经之路。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学校的体育教学缺乏自己的特点,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模式都是从苏联时期引进过来的,不管是大学体育教育,还是中小学体育,其教学内容主要是西方的现代体育项目,很少涉及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授。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教育改革使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有了起色,但是还是缺少理论指导,相对于现代竞技体育项目,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依旧十分缓慢。为了促进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国家教育改革中将民族体育教学纳入到学校学科建设中来,经过多年的发展,民族传统体育学不仅在科研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而且民族传统体育的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也得到了完善。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被广泛的引入进来,极大的丰富了学校的体育教学的内容。但是,相对其他学科建设,民族传统体育不能严格的按照学科建设的标准进行建设,民族传统体育学也只是初步建立了应有的门类和框架,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基础和独立的学科结构,研究方法不明确。此外,外国的体育文化流入对传统体育教学造成冲击,像韩国的跆拳道,已经成为吸引学生注意力的热门体育项目。

二、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

(一)正视发展困境

认知传承的意义在城镇化的进程中,我国许多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开始走向消亡,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正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和发展困境。在功利思想盛行的今天,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或多或少的带有功利性,这使得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传承中变了味,许多传统文化的功能完全消退。而我们强调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不仅仅是指其内容上的保存,更注重的是其蕴含的精神的延续。因此,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中,我们要正视现在的困境,认清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的本质意义,端正态度,传承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精髓。

(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创新传统文化发展途径对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不仅仅是保护,更重要的是创新。为了更好的传承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就必须加快文化体制的改革与创新。首先,应该加强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其次,要结合现代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利用国内国际市场来传承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实现民族体育项目“走出去”和“引进来”,吸引外国人学习民族体育项目,借助外国的成功经验,保护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最后,创新体育管理制度,由以前的行政手段向借助市场、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的管理制度转变,切实提高体育文化的管理水平,发展传统体育文化精髓。

(三)重视学校教育

在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中的作用很多现代竞技体育项目都是通过学校传承发展而来,学校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和普及化的中介。对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将其纳入到学校的教学过程中。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使教材具有民族性的特点,这是对学校体育教学的一个补充。重视理论基础的完善,切实促进民族传统体育学科的建设。

三、结束语

第2篇

1民族文化的社会作用

在民族文化与文化关系基础上,民族文化是弘扬民族精神、民族发展的关键,民族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对提高民族素质和构建民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都有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主要作用具体表现如下:第一,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目标,是教育发展主题之一,教育从根本上来讲就是一种文化象征,是人类发展和壮大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教育在整个文化发展中不仅对文化传递和文化构成起着主体作用,还是促使人类将物质财富转化为精神财富的关键,因此在文化教育中培养和造就学生与文化发展相关的创造力,进而促进文化的更新和发展,同时通过民族理论文化教育使青年不断提高民族意识,增添其民族自豪感,对增强我国民族凝聚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第二,加强民族文化教育为各民族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国有56个民族,各民族文化的发展汇聚成了中华民族文化,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更加注重培养人们道德、智慧和文艺修养等方面的教育,在对这些综合素质进行培养的同时还要保护我国各少数民族文化,对各少数民族文化进行整理和研究,推广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加强民族文化理论教育还是开启青年学生心智的重要手段,加强民族文化理论教学可以有效培养学生爱国精神、人文素养、民族精神等,民族文化理论教育正符合学生的心理成长需求,它可以将学生代入民族文化发展艺术空间中,以此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为促进我国各民族的团结奠定基础.第三,民族文化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民族传统文化发展的关键动力,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和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就需要不断提高人们对民族文化重要性的认识,但是发展民族文化是要建立在和谐民族社会关系基础上,只有建立良好的民族关系,才能使政治环境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可持续发展,我国少数民族文化各具特色,不同民族在历史发展中积累了不同文化,诸如艺术、歌舞、医药、饮食、信仰等,这些民族传统文化都是中国文化中的瑰宝,很多民族经济的发展大多是依靠这些传统历史文化,由此可见民族文化是促进民族经济发展的关键.

2民族理论教学中民族文化教育面临的问题

2.1民族文化意识薄弱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化水平日益提高,人们生活方式和生活观念越来越趋向多元化发展趋势,这极大的开阔了学生眼界,拉近了学生与全球文明的距离,为提高学生世界认知能力提供了重要基础,而多元化的生活方式正由多元化文化发展演变而来的,这些在不同程度上对学生的思想观念存在一定影响,同时由于学生思想意志比较怕薄弱,容易受其他国家思想文化的影响,对我国传统民族文化学习意识淡化、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都有一定程度上的退化,青年学生对我国民族文化的漠视,将导致学生缺乏社会责任感、在生活中对自己的行为和思想缺乏自强自律意识,而青年学生作为我们国家发展的未来,解决他们存在的这些问题有尤为重要,如果不解决学生这些问题,任之发展最终对我国可持续发展存造成利影响,国家民族凝聚力会越来越薄弱,未来我国国民综合素质也会越来越差,这将严重阻碍国家的文化和经济发展.

2.2少数民族出现断代现象

我国少数民族发展历史久远,但由于大部分少数民族居住在我国偏远地区,同时少数民族人口较少,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部分年青一代少数民族居民开始离开原居地,涌入城市,这就使该部分少数民族人口越来越少,加之远在异乡的少数民族青年已经开始与其他民族通婚,久而久之,传统的少数民族文化无法继承和发扬出去,同时不断的通婚使原留有本少数民族血统的传统少数民族居民越来越少,甚至出现断代现象,断代少数民族文化无法追寻其根源,不利于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的开展[2].其次,由于部分少数民族坚持原有固守的文化传统观念,一些陈旧的民族传统阻碍了民族的发展,与当今经济迅速发展的大环境不适应,这种单纯固执的保留原始民族传统文化,使民族文化的发展观念扭曲,不利于民族文化的创新、同时也不利于民族文化的发扬光大,通常这部分民族将自己孤立起来,不能接受本民族以外的文化,使自己民族文化的发展与实际生活环境脱节,出现封闭、传统、落后现象,这将加重该民族文化断代现象.

2.3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结合中变异

纵观我国民族文化发展历史都经历了不断的创新,也是不断地融入新的文化形式的历程,因此民族文化在与现代文化结合中变异是我国民族文化能够不断发展和得以保留的关键,是我国民族文化不断适应历史变迁的重要基础,正常的民族文化变异是有利于民族文化的发展的,而在民族理论教学中,一些非正常的民族文化变异将会逐渐淡化我国民族文化传统特点,一些民族文化盲目结合外来文化,将外来文化取代本民族的文化,这意味着我国民族文化被一点点吞噬掉,并没有达到民族文化与现代文化结合过程中,汲取现代文化精华发展民族文化的目的,而是使民族文化变得越来越不完整,使民族文化失去了本民族历史成长痕迹,失去了本民族特色,由此可见这种外来文化或其他民族文化对本民族文化的冲击,严重影响了民族理论教育和发展,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存在较大阻力.

3民族理论教学中强化民族文化教育的策略

3.1增强民族文化意识

增强民族文化意识是加强民族文化教育的关键,只有使年轻学生认同民族发展历史,树立正确民族团结意识和民族精神,才能使民族文化教育深入学生内心.增强民族意识,需要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向学生普及民族文化知识,将我国有特色、有趣的民族文化发展历程普及给学生,使学生对民族文化有初步了解,同时教师还要从历史方面向学生普及,我国56个民族的由来和发展,以及少数民族为我国统一作出的贡献,使学生具有民族团结意识,使学生对民族的发展和民族的文化产生浓厚的兴趣,以此增强学生民族文化意识[3].此外,在教育方式上增强学生民族文化意识,需要家庭教育中也要注重对学生加强民族文化启蒙教育,社会要加大媒体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诸多方面的启发,引起学生对传统民族文化的重视和关注,提高学生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意识.最关键的民族文化教育还是在学校,学校教师要营造民族教育氛围,使学生在民族文化氛围下,加深对民族文化的好感,以此提高学生主动学习民族文化的意识.

3.2尊重多样化文化教育

增强民族文化教育,并不是要单纯的学习和发扬某个少数民族文化,而是要结合现代社会的发展,汲取我国各个民族文化精华,尊重多样化文化教育,以此促进整个中华民族的民族文化发展,这主要是指不仅要体现各个民族的特色,还要将这些民族文化都围绕着中华民族文化进行统一,达到我国民族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我国民族文化教育中尊重多样化文化教育的观念,近年来受到不少外国留学者的追崇,一些国外留学者正是因为中华民族文化多元化特征选择到我国进修中国民族文化,将56个民族融入到一起,将多元化民族文化统一共同发展正是增强我国民族文化教育的关键.此外尊重民族文化多样性发展也正说明了我国以人为本,尊重少数民族发展的民主政治,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发展观[4].

3.3改善民族文化教育环境

改善民族文化教育环境是强化民族文化教育的关键,教育环境主要包括教师队伍、民族文化教育内容以及教育方式等,我国教育正处在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其中民族文化教育的发展是促进我国整体教育发展的关键,因此应营造教育环境氛围,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民族文化教育环境,提高民族文化教育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在高教育水平教师指导下,提高学生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审美能力,激发学生学习民族文化的兴趣[5].此外教育部门要重视民族文化教育的重要性,重视对民族文化课程内容的设置和安排,民族文化教育内容要涉及民族发展的历史、自然环境、社会、文化特色等方面,加强学生对民族文化的全面了解,以此增强学生民族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只有使学生对民族文化有了正确认识,才能促进学生将我国民族文化知识不断发扬光大,促进我国民族文化的持续发展,从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崛起.

4结论

综上所述,在民族理论教学中,教师要注重向学生普及民族文化知识,使学生对民族文化知识有进一步了解和正确认识,以此激发学生对民族文化学习的兴趣,使学生不断的学习和了解民族文化发展历程,培养学生民族精神,以此解决民族理论教学中民族文化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为我国民族文化的发扬和继承奠定有利基础,同时也促进学生长远发展.

作者:高云峰 单位:赤峰学院

参考文献:

〔1〕熊锡元,王希恩.民族理论书简———关于中国民族理论学科特色的讨论[J].黑龙江民族丛刊,2014,13(04):104-105.

〔2〕张谋.二十年,中国民族理论之路蜿蜒而辉煌———1998年冬季首都民族理论研讨会综述[J].民族团结,2015,10(01):190-191.

〔3〕苏祖勤.近年来民族区域建制理论与实践热点问题述评[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03(03):189-190.

第3篇

通过深入了解中国体育文化的发展历史后可以得出结论,中国在古代时期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因此,中国的传统体育是以一种独立的形式发展起来的。中国先秦时期的体育文化具体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来自北方草原民族带有功利色彩的骑射文化,另一个是来自南部农业地区带有娱乐健身性质的礼乐文化。骑射文化由于受到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影响给其开展带来了限制,虽然属于一种活跃的文化形式,但未能占领主导地位。而礼乐文化由于城市体系较为发达以及社会分工较为明确,其体育文化体系的规模和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并逐渐发展成为多元化的文化结构,朝着独立化和专业化的发展方向前进。由于受到殷商体育文化的影响,周人以礼制为中心,对祭祀体育的非理性因素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但礼乐制度所构成的思想框架严重束缚了社会创造精神的形成,社会文明也被限制了发展。在春秋战国时期的文化运动中礼乐文化并没有遭到毁灭性的打击,秦朝在统治政权后虽然经历了由讲武之礼转变为角抵的过程,但是在坚固的文化框架中,礼乐文化精神却取得了发展。汉朝在沿袭了秦朝的制度后,楚歌舞和雅乐的发展进入了停滞不前的状态。在这种社会文明遭遇到内部挑战的情况下,张骞则充分发挥了其巨大的作用。

二、张骞“凿空”西域对中国民族体育文化发展的影响

1.张骞“凿空”西域对西汉体育文化发展的贡献。(1)改变了汉朝体育文化发展的格局。张骞对中国传统体育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因为是他在中国古代与东地中海地区、印度以及希腊之间建立起了体育文化交流的道路[2]28。虽然先秦时期,各国间的战争不断,国家政权无法统一,当时的中国文化也具有不同的地方特色,但是,在当时形成于南方苗族各个部落的吴越和楚汉文化、形成于东方东夷各个部落的齐鲁文化以及形成于西部羌戎氏族的秦晋文化,都属于“五帝”血统,有着相同的文化精神。随着西汉的发展以及对西域的各个国家实行中央政权,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才因此而形成,从而为东西方体育文化的融合奠定了物质基础。随后大宛等国便派使臣来我国交流学习,并带来了其国家的特色文化。此外,张骞打开与西南夷的交流之门使东西方文化的交流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使各国间的交流变得越发频繁。由此可见,张骞“凿空”西域不但推动了我国西北多民族体育文化的形成,也使中国的体育发展出现了东西互动、南北融合的新局面。(2)促进了汉朝体育的文化转型。建元三年,汉武帝派遣张骞出使中亚、西域以及河西等地区,对这些地区的文化、历史、风俗等方面进行深入的了解。张骞的这次出使实现了东西方经济文化的交流,并在中原和亚欧之间开启了一条“丝绸之路”,历史上将其称为“张骞凿空”[3]52。张骞在出使西域等国家过程中将“摩诃兜勒”引入中原“,摩诃兜勒”是一种大曲,在蒙古语中是“伟大”的意思。“摩诃兜勒”传入中原对汉代体育文化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由于汉朝的磐打击乐、商周钟只能调节节奏,而无法独立演奏旋律性的乐曲,但“摩诃兜勒”的出现解决了这一问题,从此,汉代乐舞的表现形式和内容不断地丰富起来,使隆重庄严的宫廷宴乐、朝会以及气势雄壮的军乐、刺激惊险的百戏等活动有了新的发展。此外,上周时期的传统乐器多数都是体积较大的,一般只适合摆放在庙堂中,而西域的一些小型乐器传入中原之后,中原传统的民间乐舞得到了有效地发展,西域乐曲中的豪放、雄壮、粗犷之风改变了西汉初期乐舞中的颓废,而南郑、汉中、城固等地区的民间舞蹈穿花、莲花碗等以及略阳、宁强等地区的祭祀舞蹈羊皮舞、羊角舞中也融入了汉朝鼓吹乐的元素。其实“摩诃兜勒”传入中原并非只是一个简单项目的传入,西域作为四大文明的发源地,使“摩诃兜勒”拥有了多文化因素,而李延年通过对多文化的吸取创造出了“二十八解”,为西汉时期东西方体育文化的交流奠定了基础[4]60。2.张骞“凿空”西域与西汉民族体育发展成功经验的现代启示。和民族社会文化规律同向运动是实现民族体育“现代化”的重要方法。在异质文化交流的过程中无法避免“涵化”问题的出现,但是在张骞出使西域后,民族体育在发展过程中很快吸收了这种异质体育文化,这一现象的出现完全要归功于张骞,是他将西域乐舞深入到汉朝的权力中心,并实现了东西方体育在国家层面的交流,这给当时的中国带来了广泛地影响。而在当时文化结构中,由下而上的文化运动与由上而下的政治运动之间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当时东西方体育文化的交流中包含着一定的政治色彩,而不经意间开启的文化传播通道使文化普及运动得以形成。由此可以证明,不一样的社会构架中存在着不一样的文化运动规律,而由上而下的体育运动是中国的体育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1)坚持体育文化的主体性是体育发展的主要条件。在张骞出使西域以及西汉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过程中,体现出了人们对异质文化的宽容态度。张骞并没有因为自身所经历的磨难以及民族间的矛盾去排斥异质文化,而是以一种宽容的心态对异质文化进行学习、宣传以及广泛地传播。此外,人们在接受异质文化的过程中都表现出了一种文化自尊和自觉精神,尽管“摩诃兜勒”在汉朝受到了广泛地推崇,但其并未成为中国民族文化价值的转折点,张骞以及李延年等人通过对其蕴含的多元文化元素进行吸收和借鉴,然后将其融入中国民族的乐、舞中,从而推动了体育文化的发展[5]56。由此可见,中国历史上体育发展的辉煌时期都是异质体育文化被区域文化充分吸收的体现,也是实现民族体育“现代化”的过程,但是绝对不是通过移植异质文化而产生的结果。(2)皈依艺术的学校体育是民族体育文化传承和发展的基础。在张骞出使西域以及西汉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过程中,使我们意识到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对中国民族体育文化发展的重要性。在秦汉时期的社会阶层中的“士”一般都能精通小六艺(书、数、射、御、礼、乐)和大六艺(春秋、礼、乐、易、诗、书),因此,史料《说文》中记载“:士”具有文以经邦,武以拨乱的特点。而古代的“六艺”教育使社会文化得到了良好的传播,尤其是体育通过和美术、文学、音乐以及舞蹈的完美结合,使体育的境界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也正是这种皈依艺术的学校体育使士人们对体育有了一种不同层次和不同角度的认识,从而为西域乐舞等活动的学习、了解以及传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由此可以说明,要想充分发展体育文化,必须依靠人的发展,而学校体育必须依靠艺术发展,因为,单纯的“肉体”体育只会阻碍学生对体育认知能力的形成,甚至对体育形成错误的认识[6]30。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也是实际存在的,例如,根据调查结果显示,众多拥有较高文化水平的人很少进行体育运动,很多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家长也反对子女参加体育运动和训练。

第4篇

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传承及发展中的问题

在全球一体化的浪潮中,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面临的冲击和挑战,在传承和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具体如下所述。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根植于特有的社会和经济的基础之上的。随着社会的变迁,程式化进程的加快,诸如民俗节日、宗教祭祀等一些传统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机制正在逐渐被破坏,乃至消失。另外,因为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很多传统体育项目随着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的变化而逐渐削弱,部分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文化处于频临灭绝或者退化变异的状况。这些情况都导致了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根基遭到侵蚀,甚至破坏,而且,一旦这种达到一定程度,将会是无法挽回的局面。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大多是在人们的劳动与生产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本身就缺乏一定的理论建构和框架,要保证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能够顺利健康的传承和发展下去,一定的科学理论研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从现阶段的研究现状看,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基础理论并不成熟,也没有明确的发展道路,学科体系的构建不健全,这也使得学术界在理论上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很多基本概念无法做出准确的界定,这也就导致了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传承和发展上会遇上许多阻碍。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各种外来体育文化进入我国,尤其是随着奥林匹克运动的开展,西方竞技体育文化越来越多地进入到我们的视线,甚至成为了主角,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越来越边缘化。随着西方竞技体育文化思想的稳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失去了原有的传统文化思想,在某些方面盲目模仿西方竞技体育文化的竞争性和功利性,而忽略了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所倡导的中庸、健身、养性等价值观,成为西方竞技体育文化的附庸。

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及发展策略

面对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中所出现的种种问题,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策略。为了使得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能够传承和发展下去,就必须完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障措施,使我国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有一个确切的传承和发展制度。一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建立起一套法律法规保证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及发展有一定的法律保护措施;另一方面,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应该扩大传承与发展的途径,建立全民健身计划,让民族传统体育活跃于城市社区、农村街道、学校工厂,只有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有了广阔的生存空间,才能更好的传承和发展下去。要使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扩大影响力,得到迅速的传承及发展,科学完善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是必不可少的。一方面,我们要借鉴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和科学研究成果;另一方面,也要结合我国社会和文化的特点,对我国传统体育进行理论建构与研究,不断发展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当今世界正在不断走向融合,任何一个国家或者民族都不能独立存在或者发展,任何文化也都在交流中成长发展,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也不例外。因而,加强与世界体育文化的交流,是我国民族传统体育传承及发展的重要途径和策略。我们应该在理性看待的基础上,继承我国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部分,并与现代世界体育文化优秀成果进行借鉴和融合,建立起一种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符合现代社会的新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体系,更好地促进民族体育文化的传承及发展,这才是我们加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世界体育文化交流的主要目的。总之,我们要正确看待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性和发展性,在顺应世界体育文化潮流的大趋势下,保证我国所特有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同时汲取世界体育文化的长处,促进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在世界体育文化上的发展。

本文作者:万仁山工作单位:云南中医学院

第5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文化体育旅游发展

一、旅游业的发展趋势

现代旅游业开始与19世纪40年代,20世纪60年代,世界旅游业加快了发展速度,一跃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经济活动之一。随着世界经济文化的发展,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的旅游业已经发展成为支柱产业。从旅游的方式来讲,人们将更加重视精神疲劳的消除和放松,要求更多地发展着眼于调节精神的积极性的旅游,过去走马观花式的观光游览,将逐渐为多元化的旅游项目所代替。日益增多的旅游者要求旅行生活能有深厚的文化内涵、运动的内容乃至冒险的刺激,要求参与其中,而不是从旁观赏。所以,那些单调、机械、使人置身起外的旅游方式已经使游客失去了兴趣,代之而起的是那些富有活力、兴趣、参与性强、特色鲜明的活动类型。在旅游的过程中,旅游者渴望能亲身体验到当地人民的生活,直接感受异域的风土人情。希望通过参与和交流得到感情的交流和心灵的碰撞。旅游者喜欢那些轻松活泼、丰富多彩、娱游于乐、游乐结合的旅游方式。云南的西双版纳、楚雄等地州每逢傣族的“泼水节”、黎族的“火把节”游客数量大增,就是这种情况的良好反映。

二、民族体育旅游业现状

体育旅游是指旅游者以参与或体育活动为主要目的的旅游活动,是体育与旅游的结合。民族体育集音乐、舞蹈、娱乐于一体,有广泛的群众性和参与性,能使旅游者娱乐休息、强身健体、愉悦身心,因此,民族体育旅游的价值受到有关国家旅游部门的重视,民族体育旅游以其独特的风采进入旅游市场。我国的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在我国的边陲地区,良好的旅游环境和引人入胜的体育文化极大地顺应了目前旅游业的发展方向,这也为民族体育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在体育旅游迅猛发展的同时,各具特色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也成为人们旅游活动的重要内容。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部门为了满足和吸引旅游者,纷纷推出一些特色鲜明的民俗风情专项旅游产品。例如东北地区的一些旅行社把鄂温克族的滑雪、狩猎等体育活动纳入自己的旅游项目中。或是让游客参加蒙古族的赛马、摔跤、射箭等。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体育活动项目繁多的优势,开展民族体育旅游已经成为一种具有广阔前景的旅游方式。

我国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级政府和旅游部门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资源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一方面,注意保护、开发和利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资源,另一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广泛开展少数民族体育旅游活动,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业。例如,在云南的迪庆、怒江、西双版纳和楚雄等地,各族人民经常利用节庆活动来开展民族体育旅游并以此来吸引旅客,从而使这些富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成为无数游客感受浓郁民族风情、体验新异神奇,健身娱乐的一些旅游活动。同时,也为当地政府和企业创造了巨大的成效,体育旅游资源得到了开发和利用,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引起了各级政府和企业的重视。但我国民族体育旅游的总体规模仍然偏小,许多少数民族地区在开发民族体育旅游时,只把它作为民族风情旅游的补充或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还没有把它作为一个独立的旅游项目或旅游产业来抓,以至使民族体育旅游业的规模仍然较小,在整个旅游业中还处于从属地位。

三、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资源

我国旅游资源极为丰富,突出地表现在文物古迹、自然景观和民族风情等三个方面。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景观也具有这三个方面的优势,与汉族相比,自然景观和民族风情就更为绚丽多彩。少数民族风情是反映民族文化的重要窗口,55个少数民族的风情展现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民族服饰五彩缤纷,令人眼花缭乱;民族建筑五花八门,令人咋舌称奇;数以千计的民族节日,饱含着丰富的文化宝藏;民族饮食千姿百态,反映出悠久的农业特色;民族艺术百花齐放,呈现出乐观向上的民族性格;民族宗教历史悠久,许多民族文化中都反映出宗教文化的深刻印象。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各种民族风情相融,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形式,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展现民族风情的重要方式。

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源远流长,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是民族传统体育旅游的重要资源。它们内容繁多,内涵丰富,形式多样。这些体育项目,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反映出了各民族的生活环境、民族特征、审美、生产劳动、生活习惯、宗教祭祀、节庆娱乐、婚葬习俗等一系列民族文化特征,使其具有浓郁的观赏性和娱乐性。节庆性的民族体育竞赛活动是我国各民族节日活动的重要内容,每逢节庆日,各族群众都要进行物质交易,开展民族特色浓郁的传统文体活动。民族的情感、民族的性格、民族的文化特征都会在节庆期间最为真实、强烈、鲜明地表现出来。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每个民族的节庆活动都是了解这个民族的最好时机。每逢过节,各地区、各民族都要举行一些民族传统体育活动。

纵观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资源,它们具有增强体质、增进健康的健身价值;愉悦身心的娱乐价值;惊心动魄、耳目一新的观赏价值;融入其中的参与价值;体现民族风情的文化价值;体现社会、经济、文化的科考价值;民族品质的教育价值;反映历史的史学价值;赏心悦目的审美价值等。这些都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业的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四、开发利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资源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开发利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资源的必要性

少数民族旅游包含着浓郁的民风民俗,有着很强的观赏性,也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通过民族体育文化的欣赏和参与,增强了旅游项目,丰富了旅游的内容,吸引了游客延滞了游客的逗留时间,促进了游客的消费,满足了游客,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又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民族体育旅游消费市场。

体育旅游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健身性。通过体育旅游,能更好地促进人们身心健康、缓解和消除疲劳、增强体质、防范“文明病”。同时,通过观摩和参与,进一步了解民族文化和民族风情,促进民族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通过大力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可以极大地丰富旅游文化的内涵,进一步促进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推动旅游产业体系的完善;可以带动少数民族群众的广泛参与,增进文化信息的交流,提高他们的收入,振奋民族精神,增进民族自豪感;可以进一步落实旅游开发与民族地区的扶贫相结合的方针,促进民族地区的脱贫致富;可以促进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使民族体育研究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模化,有利于民族体育的继承和发扬。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是体现民族风情的重要方式,只有将风光旅游和风情旅游结合起来,才能使人们沉醉于山光水色的同时,领略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以及丰富的特色文化,少数民族旅游产业化的发展,可以使用赚取的资金促进自身的发展,同时也能够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掘、整理、研究等工作提供资金及支持。

2.开发利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资源的可行性

我国得天独厚的少数民族体育旅游资源,为其开发利用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国历史悠久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民族的社会、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宗教、风俗、心理等,是各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这种独特的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无疑会对现有的民族旅游资源、内容、形式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更新、发展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喜爱寻奇猎胜,。地区、民族间强烈差异是激发旅游者动机的重要因子,差异性越大,其吸引力越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集竞技、健身、艺术、科考、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具有鲜明的独特性、广泛的民俗性、良好的健身性、强烈的娱乐性和观赏性等。可通过让旅游者参与其中,达到健身、享受、了解民族风情风俗的目的。同时,满足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职业的游客的各种心理和生理需要,起到增长知识、延年益寿的功效。良好的旅游环境和客源是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业的根本保障。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得天独厚的民族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我们伟大的祖国山河壮丽,民族众多,风情各异,到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进行风光旅游,贪图那里的湖光山色,民俗风情,极富诗情画意,令人流连忘返。而作为人文旅游资源重要组成部分的民族体育,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可以让游客亲身体验民族体育给人们带来的喜悦和激情。

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一个产业部门要得到生存和发展,它所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必须有市场,必须能够销售出去。对旅游业来说,其市场就是客源,游客是旅游业的生命线,没有游客就没有旅游业。现在“求新”、“求变”、“求乐”是人们外出旅游的重要动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则能很好地满足人们的这种获取新感受、新体验、愉悦身心的需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既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地方特色,同时又多与娱乐相结合,将会受到越来越多的游客的喜爱。广阔的客源市场,旺盛的需求,将会促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业的不断扩大、产业化进程日益加快。

参考文献:

[1]云南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编: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论[M].云南民族出版社,1995年版

[2]韦晓康等:民族传统体育教材[M].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

[3]徐玉良方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通论[M].远方出版社,2002年版

[4]饶远:云南体育产业发展研究[M].云南科技出版社,2000年版

第6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民族艺术关系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往往与各民族的音乐、舞蹈以及美术等艺术形式融为一体。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民族艺术的源泉。民族艺术中的舞蹈、戏剧、杂技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关系最为密切。许多民族的现代文艺是由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发展演变成舞蹈、戏剧。目前许多被挖掘、整理出来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如黎族的跳竹竿、景颇族的刀术、苗族的狮子上金山等,把竞技、舞蹈、娱乐、体育融为一体,既有娱乐、健身的作用,又有艺术欣赏的价值。随着各民族、文化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将为现代民族艺术提供无穷无尽的发展源泉。

民族艺术促进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往往与各民族的音乐、舞蹈以及美术等艺术形式融为一体,如苗族人民喜爱的跳芦笙,健美的动作,配合内容丰富的歌词和优美的曲调,身着漂亮的民族服饰,边唱边舞,边跳边吹,说唱、交谊、运动三位一体,既交流思想感情,又得到娱乐和健身。又如黎族的跳竹竿,击竿者,时跪、时蹲、时站,节奏越打越快,难度越来越大。跳竿者随竹竿的分合、高低、快慢,灵巧地跳跃其间,千姿百态,千变万化,展现出各种优美的姿势,美不胜收。参加者不仅要求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还要具备较高的音乐素养和舞蹈技巧,形成了高度体育技巧性同高度艺术性统一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民族舞蹈民族传统舞蹈是取得群众确认而流传下来的舞蹈形式,是由各族人民根据现实生活直接创作的,反映了人们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上的情感和态度。民族舞蹈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都属于人体艺术形态,有着深厚的民族群众性基础。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舞蹈与体育共生共存,栖息相伴的现象是有目共睹的。民族舞蹈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属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两种人体艺术文化、人体艺术形态。我们可以举出不少的实例来说明“舞中有体、体中有舞”的现象。我国的剑术就是很好的例证。这种融舞蹈与体育于一身的艺术形态至今仍受到群众的欢迎。

从历史上看,远在先秦时期,在东北、内蒙地区的阴山岩画和乌兰察布岩画中的原始狩猎舞蹈。魏晋南北时期,西南僚人的铜鼓舞。明清时期,中南地区瑶族的盘王舞。民国时期,朝鲜族的刀舞等等都有上述的特点。民族舞蹈侧重于内心情感的表述,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则以健身及竞技取胜为侧重,形成现在这种有分有合、以分为主的状况,即民族舞蹈形成自己独立的艺术形态,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则形成另一种独立的艺术形态。

此外,从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三个需要层次来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和民族舞蹈都是人类为了满足自身享受和发展需要的实践,都是人类愉快、活力和自由的源泉,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人们参与身体活动的目的既具有健身性目的又具有审美性目的,既为了满足身体本身的需要,也为了满足心理和情感的需要,对身体活动的多目标追求将逐渐成为人们参与身体活动的重要特征。因此,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民族舞蹈这种“舞中有体”,“体中有舞”的融合形式,将成为一种趋势,将共同构成人们余暇生活的重要内容。

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民族服饰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和民族服饰共同体现各少数民族的特点。我国少数民族千百年来常常在佳节吉日借助民族传统体育来寄托美好心愿,表达欢娱的心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形式。又因不同的自然环境、生存方式、、生活习俗、审美心理等,形成了各具风采的民族节日盛装。这些民族盛装被广泛应用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中,它们在服装款式、色彩搭配、纹样装饰、饰品造型乃至整体着装风格上,既涵盖了少数民族服饰的日常样式,又荟萃了少数民族服饰的精华,因而具备了各少数民族服饰最直观的民族形象表征。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和民族服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随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演变出全方位、多层面的形式,反映出少数民族生活的方方面面。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动作也无限变幻,难度高超。此时的民族服饰为了配合视觉效果,必须将少数民族盛装原生的装饰、佩戴及穿着体系打散、解构其中最具少数民族服饰风采的元素,诸如款型、饰品、图案纹样等,作为少数民族形象的象征,被有选择地用于或重新组构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服饰的设计中,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服饰变得艺术化。而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设计的少数民族盛装,因其涵盖着少数民族服饰的日常式样,深受群众的喜爱,因而许多优秀项目经过多次的精选、提炼,世代传播,魅力无穷。

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民族器具

由于民族特色、地域环境和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每个少数民族拥有不同特色的民族传统体育和民族游戏,而不同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分别有不同的民族体育器具。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民族器具相互依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作为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表演和比赛与民族器具的使用密不可分。民族体育器具在许多的民族传统体育竞赛和表演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纳西族武术“东巴跳”,是纳西族特有的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它集中了纳西族有代表性的传统武功。纳西族每当祭风、祭神、消灾、除秽、开丧、走荐、求寿等七种道场,都要举行盛大的“东巴跳”。典礼时,人们头戴五色飘带佛冠或鸡冠帽,身披龙凤小旗,腰系黑红彩带,穿着各种彩色法衣或兽皮服饰,手执刀、剑、弓、弩、叉、矛、盾等武器,以及板铃、手鼓、大鼓、铜擦、铜锣、海螺、楞锤、魔样等民族器具进行演练。如果没有民族器具作为道具,“东巴跳”就不可能表达出应有的感彩。因此,民族器具在促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和传播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促进了人们对民族器具的认识。多数人对哈尼族、普米族的“磨秋”和阿昌族的“车秋”没有太大的印象,但是通过各个级别的少数民族竞赛或少数民族项目表演等,人们就会认识到,“磨秋”是“打磨秋”运动的器材。“车秋”是阿昌族的“车秋”运动项目的器材,“车秋”形状略似纺车,有四根木柱分立两边作为支架,中间横担着秋辊,左右各用两根木柱交叉的镶在秋辊上,类似车的辐条,在顶端左右相连,挂着秋千绳。每架“车秋”可同时坐4人或8人,节日期间,阿昌族青年都身着节日服装,悠荡秋千,尽情娱乐。

参考文献:

[1]杨津津,张雁飞.试析少数民族民间舞蹈与传统体育的共同发展[J].贵州民族研究,2002,(3).

第7篇

关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特征方面的研究,文献资料整理发现,常见的观点主要有: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来看,它具有技巧性、艺术性、观赏性、娱乐性、游戏性和趣味性等特征;从体育史学的角度来看,具有民族性、传统性、时代性、地域性、民俗性等特征;从项目特点的角度来看,多以竞技为主、与生产密切结合、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独特的民族风格、地理传播性、高度的综合性和突出的季节性等特征。相关学者从不同角度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如倪依克、胡小明(2006)认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具有活态性、地域性、民俗性、群体性等特征,这和他们在前文对定义的界定是一致的;任莲香(2008)认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具有民族经济的制约性,民族文化的多类型、多元化、多样性和亲和力等特征,该研究主要从民族经济和民族文化两个角度进行了分析,体现了一定的新意。还有其他学者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内涵、特征和价值体系进行了研究,认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具有种类的多样性和包容性、分布的地域性、文化的同质性、民俗性和娱乐性等特征。

就目前来说,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定义和特征等问题,还没有达成共识。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缺乏重要基础学科(如母学科民族学、文化学和人类学等等)的相关理论支撑。例如,人类学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研究的重要基础学科,目前在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研究中,很多学者仅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一些原始资源、素材、现象进行表面化的描述,很少有人从人类学理论的原理与视角进行深度的分析和探究,很难发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与本质特征,制约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理论研究与发展。因此,必须要从人类学等基础学科的视角研究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问题。例如,可以从体育人类学角度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物质文化、制度文化与精神文化的分析,研究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在全人类体育中的共同文化要素,探寻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生、演进、发展和传播的原因与方式等等;另外,还必须要借助现代的先进理论和方法走现代化之路,综合运用体育学、文化学、美学、历史学和民族学,甚至经济学的知识来进行全面合理的理论构建和技术整合,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全面走向世界打好理论基础。

2发展研究

大约有60%的文献都是关于此方面的研究。代表性的是白晋湘教授(2003)分析了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西方竞技体育文化的冲突与互补,对两者的对立统一进行了理论分析,并指出了两者矛盾存在对各自健康发展的价值等等,该研究借助了马克思主要哲学基本原理的三大规律之一即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进行的,具有一定的高度。其他观点主要有:黄涛(2006)认为,未来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概括为以下主要趋势:一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物质特征将被弱化,精神特征将被强化,民族性内涵将被丰富;二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统特征与时代特点将互补共存;三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多元性特征将和世界性特征融合。刘远航(2006)指出,弘扬和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既符合各民族人民感情的需要,又能够起到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作用,同时对奥林匹克运动的完善和发展也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任莲香(2008)认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的趋势是,将从区域性封闭形式向广泛性全球化方向传播,并与其他民族体育和民族文化相融合,走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道路。刘大铎(2011)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必然要吸收外来西方体育文化,才能得到发展,才能融入现代社会,这说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现代体育文化的有机结合,将成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今后发展的重要趋势。姜广义(2011)提出,孔子学院作为当今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强势输出提供了路径和载体,体现孔子文化精髓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不仅为孔子学院的发展充实了内涵,而且也解决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输出瓶颈问题。刘小学(2012)对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北欧传播的受众特征的调查,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国外的顺利传播提供了理论支持与数据支撑。

张祝平(2012)从太极文化的角度指出,太极文化作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复兴的典范,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传播,提出了太极文化的健康发展必须要遵循文化自觉的准则,必须紧密依托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积极主动地走向世界,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并要紧密结合时代的发展,对自身的文化进行必要的修正与完善等观点。在文化体系多元化的今天,妥善处理好本土文化与异域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等文化冲突与融合之间的关系,合理解决好太极文化自身的继承和创新问题,是太极文化当前所亟待解决的重点领域。卢伟芬、邢志杰(2012)研究了文化认同语境下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状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变异,并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模式进行建构,根据建构框架分析了新形势下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过程中的困境,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可见,当前的研究侧重于对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方面的研究,体现了国民的忧患意识和强国愿望。实际上,在人类文化日益趋向世界性与民族性的21世纪,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发展,一方面,必须像崔乐泉博士(2001)所强调的:要采取立足于本民族的传统体育文化,向世界体育文化开放的战略。例如,北京奥运会的筹办和举办,大大加快了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民族化定位和全球化传播就是最好的例证;另一方面,必须要大力加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在学校的普及和提高,必须要和教育进行有机结合。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学校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学校体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面镜子,这对传播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建设校园体育文化十分重要。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具有健身、娱乐、教育和激励等功能,无不闪烁着文化的光芒,教化的强大,这对学生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自信心的培养,对于学生人文素质的提高等等,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是培养中华民族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生的根本所在之一。因此,教育主管部门要把促进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进校园的事情当成是提高综合国力、文化软实力、国民体质健康水平和促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的政治任务来抓。实际上,如果没有学校体育教育的土壤,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就难以继承和发展。在韩国,几乎所有学校都开设跆拳道课程,基本上每10个韩国学生,就有7个是学过跆拳道的,现在已经吸引了我国青少年的积极参与;而我国的目前情况是,每1000个孩子里面也难以找到1个学过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如武术)的。另外,国家武术研究院的调查还显示,有70.3%的学校没有开设武术课,这非常值得我们反思。令人欣慰的是,我国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例如,新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就已经明确指出,要“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实际上,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应该以自己独特的育人方式在学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例如,可以通过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运动训练和竞赛等形式对师生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从而体现着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主观愿望和文化品位,这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和普及化的必由之路。可见,学校不仅是传承和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重要基地,也是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3产业研究

文化产业是发展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关系着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发展。这正如同志(1940)所指出的那样:“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可见,文化产业是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和经济形态,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因此,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所占的比重已经越来越大,被称为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我国必须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我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可见,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大局中的独特地位将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加强。在学术研究层面,将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作为产业进行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且多与当地民族风格和节日风情结合在一起。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国内外有关体育文化产业发展的报道和研究中,都缺乏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业发展的关注,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由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属于无形文化,是隐藏在民族内部的文化珍珠,因此,必须要尽快将其产业化,即将其部分有形化,这就必须依据文化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大力拓展这个原本局限于无形文化的范围。吴健等人(2007)通过实证考察方式从文化层面对重庆市少数民族主要群居区的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分布特征、历史形成与文化内涵等方面进行调研和分析,并从体育文化多元化发展的角度阐述其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社会价值;进一步探讨了民族传统体育对拉动旅游产业的作用,以及如何开发体育文化资源等,为促进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一体化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

我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出,到2015年,我国体育产业增加值将超过4000亿,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将超过0.7%,从业人员将超过400万。可见,随着我国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强国战略目标的提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作为一种多元化的,兼健身、休闲和娱乐于一体的文化产业,必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最佳时机,从而促进体育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纵观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业相关研究还发现,当前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一是对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产业的内涵和外延的认识还不够清晰,相关理论研究薄弱;二是对其影响因素的研究缺乏科学性论证。除了上述理论研究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理论研究,如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研究,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创新途径研究,北京奥运会的筹办和举办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影响研究等等。

4研究展望

第8篇

论文关键词:社区治理;民间组织:社区服务

我国的社区服务是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兴起的,是在党和政府的主导和扶持下,依托政府相关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民间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等多元主体,动员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直接为各类社区成员(包括社区居民和社区内单位等)提供福利性、公益和便民利民的生活服务,以不断满足社区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过程。我国社区服务发展十分迅速,覆盖的领域越来越广,涵盖的内容越来越多,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和专业化,目前的社区服务已难以满足社区居民不同层次的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需要,问题和矛盾也逐步显现。

一、我国社区服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越位与缺位现象并存

1.政府包揽了过多本应由民间组织承担的职能,对社区服务的行政干预依然严重

在我国,政府的力量是极其强大的,而社会组织的力量还很弱小,这就形成了一个典型的“强政府弱社会”的二元动力格局。政府通过街道这一派出机构,用行政命令和行政指标自上而下推进社区服务,甚至包揽了许多本应由民间组织承担的工作。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社区服务模式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在开展社区服务时,没有深入细致地了解居民的实际需求和社区的现实情况,在服务项目的设置上追求“小而全”,力图在社区实现服务的全能化。这种做法造成了很多无效供给,使社区背上了沉重的负担,不利于社区服务的健康发展。同时,政府过多的资源投人,虽然可以快速推进社区服务的发展,但不利于社区资源的开发,不利于社区参与源动力的形成,容易造成社区对政府的高度依赖,一旦政府资源投入不足,社区服务也就失去了内在的发展动力。此外,政府在社区服务中行政化、政治化的动员方式,不利于培养居民的自发参与意识,不利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志愿精神的形成。

2.政府越位使社区服务机构的运营缺乏效率

实际上,我国很多社区服务中心是被当作基层政府的一个部门来对待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中心的负责人几乎都曾经是基层政府的官员,由上级任命到社区服务中心任职,并仍保留事业单位编制身份,有的甚至是公务员编制身份,享受着相应的行政级别的待遇。其他主要员工的使用也基本上是由上级主管部门定夺的。这样一来,机构的行为显然主要是对政府负责而不是对社区居民负责,因而缺乏根据居民实际需求合理设置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设施利用率、提高服务机构运营效率的动力。

3.政府在社区服务政策的制定、民间组织的培育扶持、社区资源的整合等方面存在缺位现象

首先,社区服务政策分类指导还缺乏应有的力度。由于缺乏分类指导政策,有些地方一谈社区服务,就笼统地认为是政府的事,把应由市场和社会提供的社区服务也包揽过来;也有些地方~谈社区服务就认为是社会和市场的事,与政府无关,把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能也推了出去;其次,政府对民间组织等社区服务的供给主体培育扶持不到位。第三,政府在社区服务中的统筹协调力度不够。

这样,政府在社区服务中就出现了越位与缺位并存的现象:一方面,政府通过其派出机构——街道提供社区服务,承担了一些本应由民间组织承担的职能,结果“吃力不讨好”,服务成本高,有时还不能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居民将社区服务中的矛盾和问题归咎于政府,政府成为了矛盾聚集的焦点。另一方面,政府将本该承担的职能,推给市场,导致社区服务出现营利化倾向,其福利性与公益性的本质属性受到了削弱。

(二)非营利性社区服务供给滞后

1993年民政部协同十三个部委联合颁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提出把社区服务和发展我国第三产业结合起来,以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自此,社区服务的产业化、实体化发展方向逐步确立,同时,社区服务供给模式也随之发生转型,社区服务走出了政府包办式供给模式,市场化、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表现出了一些新的特征,社区服务的形式走向了多样化,为居民提供了专业化、个性化的社区服务,但同时也带来了社区服务过度市场化的问题,在实践中社区服务开始出现营利化倾向,一些社区服务机构过多地追求服务利润而忽视了社区服务的福利性与公益性。造成非营利性社区服务供给滞后。

(三)社区服务的专业化程度不够,服务项目缺乏多样性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虽然建立了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以兼职人员为主体、以志愿者为基础的社区服务工作者队伍,但总体上,这支队伍仍处于追求数量扩张的外延型发展阶段。目前直接从事社区服务工作的人员主要由家庭妇女、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组成,他们大都没有接受过比较系统的社区服务工作的专业训练,不能很好的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设置服务项目以及采用专业化的服务方式。而社区服务的项目涉及老年人服务、心理咨询、法律服务、家政服务、青少年教育以及其他便民利民服务等诸多领域,其中很多服务项目对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要求较高,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开展得比较普及、能形成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只是一些专业性不强的社区服务,如老人生活服务、家政服务和一些便民利民服务。许多社区服务中心把服务项目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但却没有能力为社区居民提供其中的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服务,只能停留在纸上谈兵。

二、社区服务中我国民间组织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泛政治化”思维方式的制约

现在,我们的一些政府官员仍习惯于用“泛政治化”的思维方式看待民间组织,过于强调政治乃至完全从政治角度考虑我国民问组织的培育和发展问题。由于民间组织具有“两面性”,因而“发挥其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成为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政策取向的基本准则,但在实践和操作层面上的管理难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结果常常发生“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恶性循环。政府在政策选择上也经常处于“抓”和“放”的两难境地,造成对民间组织的政策缺乏连贯性,时紧时松。这些都极大地制约了我国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及其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发挥。

(二)双重管理体制的制约

目前我国对民间组织采取的是“双重管理”体制,即民间组织从筹备到成立、开展活动、变更、注销等都要由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审查和批准。这一规定除了申请手续繁复,审批条件苛刻外,还使得相当数量的民间组织由于找不到合适的“业务主管单位”而无法获得“准生证”。有的不得不改头换面,以工商登记的形式寻求合法注册,以营利性企业的名义开展非营利性的慈善事业和公益活动。而工商注册必须按企业的标准纳税,这就加重了运作成本,严重打击了民间组织的积极性,许多民间组织不得不关门歇业;还有的民间组织由于找不到合适的“业务主管单位”,不能合法登记注册,只能成为“黑人黑户”,从而成为管理的盲区。

(三)政府部门权力与既得利益的制约

“中国目前民间组织给人印象最深的一个特征,就是它们的‘半官方性”’。”“半官方性”也可以表述为“亦官亦民”、“官民二重性”或“准政府组织”。目前,我国一些“民间组织”其实是政府组建的,实际上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这些组织在运作网络、资金来源、公众信任度等方面,都依赖于政府,实质上是作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在发挥作用,严重偏离了民间组织的本质属性。经常可以看到的现象是:一些民间组织把政府部门作为“资源提供者”,并主要为政府部门或某些工作人员“打工”,俨然成为了“二政府”;一些政府部门把民间组织看成是附属物而不是平等的法律主体,指挥民间组织办事,安排富余人员和退休人员去民间组织工作,决定民间组织内部事务。在这样一种依赖——控制的关系中,一方面,民间组织丧失了民间性、独立性、自治性,失去自身活力和在社会管理中的独特作用,逐渐演变为“准政府组织”;另一方面,政府职能转变进程也因此而滞缓,政府形象也因一些“准政府组织”的不当行为而受到损害。

(四)资金、人才、能力及社会捐赠的制约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民间组织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目前我国民间组织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经费紧张、人才缺乏、能力不足、社会支持欠缺。此外,由于民间组织还存在着内部管理不规范、自律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内部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员录用和考核奖罚制度、自我评估和监督机制等尚不完善,导致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等问题时有发生。显然,如何有效加强对民间组织的培育并推进其健康发展,已经成为现阶段时展提出的重要课题之一。

三、对策及建议

(一)转变观念,从提升社区服务的高度认识发展民间组织的重要性

1.要改变用“泛政治化”的观念看待民间组织的思维方式。目前我国的民间组织绝大多数不是政治组织,其主要在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发挥作用,它们在促进经济发展、解决就业问题、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质量、推动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能量。即使是属于“政治类”的民间组织,多数也在党和政府的有效领导和管理下进行活动,其作用主要也是积极和正面的。民间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制度安排和政府管理的不到位,而不是民间组织自身发展的必然倾向。

2.要正确认识权力部门与民间组织的关系。要真正将民间组织视为“第三部门”,割断民间组织与政府权力部门的“天然纽带”。要树立尊重公众意志、重视公共权利的观念,重视民间组织的社会代表性,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政府权力部门与民间组织的沟通、理解和协商关系。

(二)明确政府与民间组织在社区服务中的各自定位

1.明确各自的职能分工。政府的责任主要是规范市场和支持、培育民间组织等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并对这些组织的运行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和评估,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与公正。而民间组织由于具有民间性、公益性、志愿性等特点,因此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能主要是及时了解并向政府如实反映社区居民的需求、充分动员和开发社区内资源为社区居民谋利益、提供专业化的社区服务、通过民问途径协调公众利益、推动社区民主自治、丰富社区文化等。

2.协同治理,良性互动。在社区治理的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政府与民间组织职能分工交叉的领域,很难划清彼此的权力边界,尤其是在目前民间组织能力薄弱、运行不规范的情况下更是如此。这就需要政府与民间组织协调合作,共同承担起社区治理的责任。比如有些社区公共事务虽然在民间组织的职能范畴,但如果由政府出面可能更容易解决,那么当民间组织寻求政府的帮助时,政府应该大力支持;反之,政府的一些行政事务如果能得到民间组织的支持和配合,通过民间非正式途径将会十分有利于工作的落实,社区居民也可能更容易接受。

(三)完善政策法规,为民间组织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1.健全法律法规。当政府和民间组织之间建立了特定的关系时,就需要一套法律制度为民间组织及其与政府的互动建立一个框架。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政策法规,对保障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和确保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民间组织的快速发展,一些法律条款已经滞后于形势的变化。因此,必须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现有的民间组织法规。同时,针对我国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网上社团、社区群众文化团队等也要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

2.加大政策倾斜。政府要通过优先注册、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倾斜措施,突出培育发展公益性、救、维权性、协调性的民间组织,重点支持为社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服务的民间组织,并以此带动民间组织的整体发展。

3.完善运作机制。政府要通过制度措施为民间组织开辟参与社区事务的渠道,建立民间组织参与基层民主建设的机制,形成民间组织发展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促进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格局。同时,政府要建立民间捐赠和筹款的自我循环机制,这是民间组织可持续发展和自力更生的关键所在。正确引导政府拨款和社会捐赠,集中社会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4.建立公益产权制度。要明确公益产权的概念,建立公益产权运作监督机制、破产转移机制和民间组织退出机制。

(四)改革双重管理体制,重新定位民间组织管理部门

1.重新定位登记管理机关。加强登记管理机关在执法、监督、投诉受理等方面的职能,并依靠社会力量逐步建立起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在条件成熟之后可尝试建立类似英国慈善委员会那样的立法监督机关。社会监督的主体包括社会公众——尤其是相关权益者、民间组织本身和媒体,他们最终需要归口到民间组织管理部门统一实现执法要求。“社会投诉制度+政府受理部门+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开其掌握的信息”也许是一个综合模式,这不仅促使政府从全面的干预中退出,而且有效的监督也能减少人们对民间组织的过分担心,减少它们成立时的障碍。

2.改革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的存在已越来越不适应民间组织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但如果断然取消又会忽视我国处于转型期的国情。因此,可以允许具备一定条件或一定领域的民间组织试点向单一监督管理体制过渡。比如:对于那些业务范围难以在现有政府职能部门或社区范围内涵盖并且难以找到合适的业务主管单位的民间组织,可试行单一登记主管制,即取消业务主管单位;对于那些在社区活动的草根民间组织可试行单一社区管理制,仅由管理部门备案即可。

(五)推动民间组织的能力建设,扶助民间组织发育与发展

1.坚持“民办”。民间组织的发展壮大应该是政府扶助下的、以民间组织为主体的自我成长过程。它不是造就一个政府管理职能的者或“准政府组织”,政府不能“包办”甚至“垄断”民间组织的工作,而是要使民间组织保持自身的自治性与相对独立性,坚持民间化方向,做到负责人由群众选举产生,活动由自己决定,事务由自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