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8 15:51:5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计生工作方案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指导思想
围绕省、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抓重点攻难点,稳步优化主指标,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开创街道计生工作新局面,确保实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年初确定的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围绕提高早孕发现率,扎实开展强基础、强素质、强整治、强清理活动,推动重、难点工作突破和整体工作上台阶。
(一)提高孕检到位率,确保一孩孕情检出率达4‰以上,政策内二多孩孕情检出率达1.5‰以上。
(二)提高四术落实率,确保五村扎上到位率达95%以上,其中二女扎100%,北苑社区扎上到位率70%以上;二多孩政策符合率96%以上。
(三)提高信息化质量,确保各类平台规范运用,信息统计准确率100%。
(四)提高宣传服务能力,确保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三、活动内容
(一)找准切入点,不断提高早孕发现率。
1、元月份以来未到位的重点人群孕检对象必须在4月25日前实现100%到位。
2、全面启动第二季度孕环检工作,本月底孕检到位率达到75%以上,重点人群孕环检到位率达到80%以上,5月15日前,重点人群孕环检到位率达到100%。
(二)狠抓薄弱点,大幅提高扎上落实率。
1、各村2011年元月份以来出生、补救后扎上手术未到位的,要责任到人,限期落实;5月15日前,手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二女扎到位率达100%;北苑社区要针对个案,做好政策宣传,尽可能地落实到期扎上手术,扎上到位率达到70%以上。
2、及时将政策外二多孩怀孕补救到位,确保二多孩政策符合率始终稳定在96%左右。
(三)巩固亮点,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1、4月20日前,各村(居)必须将全员数据库质量整改到位,准确率100%。
2、街道计生办微机员必须及时审核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各类数据;各村(居)专干对街道通报的信息必须及时核实反馈,切实将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即出生实名登记)和全员流动人口平台纳入经常化、及时化和规范化工作轨道,确保信息平台高效运转。
3、开展六项清理,确保管理上“应管尽管”,统计上“不错、不重、不虚、不漏”。一是清理已婚育龄妇女底数,落实管理和服务措施,杜绝育龄对象漏管;二是清理人口出生底数(包括人口出生瞒、漏、错报,出生人口性别错报以及假年龄、假离婚、假死亡、假迁移等),杜绝人口出生瞒、漏、错报,确保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准确无误;三是清理政策外怀孕对象底数,落实补救措施,遏制违法生育;四是清理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象底数,落实长效节育措施,防止意外妊娠;五是清理流动人口、空挂户、口袋户、外出躲避计生管理户、非婚生育户、违法收养户等特殊人群底数,落实管理和服务措施;六是清理违法生育对象底数,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和“两非”查处。
4、活动期间村居专干要积极行动,开展孕情随访、术后随访、生殖保健等咨询服务,把温馨服务、贴心服务送进千家万户。
四、时间安排和措施保障
(一)动员部署(4月16日)
一是召开动员大会。街道将召开动员大会,宣布工作方案,对集中活动作出部署。
(二)组织实施(4月17日-5月15日)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要切实把此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周密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工作组长是这次活动的责任人,计生专干是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计生办联村人员要深系村(居),加强业务指导,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街道微机员对各类信息要及时录入微机,对怀孕信息,做到当天发现,当天录入。
二是抓好培训,层层落实。各村(居)要组织两委干部认真学习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本次活动的目标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增强做好本次服务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是强化督查,严格调度。
一、工作思路
按照镇政府安全工作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继续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线,强化监管,综合治理,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牢、抓紧、抓细、抓实,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安全生产目标
(一)、把各种事故死亡人数全年控制在镇目标范围以内。
(二)、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监督。
(二)、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加大施工工地检查力度,定期对本辖区内的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
(三)、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继续配合镇安全生产办公室,抓好烟花爆竹的储存、经营、使用等环节的整治。落实烟花爆竹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抓好农村危房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除隐患。
(五)、抓好本辖区的塘堰防护、警示标牌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查酒驾、机动车违规载人等违章违法行为。
(七)、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森林防火法规。
(八)、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利用召开村,组会议,做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宣传。
(九)做好安全值班报告工作。一是涉及安全方面的情况,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引导安抚工作,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二是及时向镇值班室及主要负责人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为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成立xx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XX,负责统筹抓好xx村安全生产指导工作;副组长为XX,负责抓好全村安全生产部署、检查工作;成员为XX,负责抓好全村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档案资料管理。
附件:xx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xx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
附件:
xx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XX
副组长:XX
XX
成 员:XX
一、加强工作体制建设,依法开展卫生应急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领导组织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各级、各部门应急工作体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应急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和督导检查,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开展卫生应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开展《应对法》和《工作规范》的培训,依法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各项卫生应急管理工作。
二、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卫生应急能力与水平
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卫生监督、疾病防控、医疗救护、心理干预四支应急队伍。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的能力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形成梯队。
按照自上而下,分期分批和逐级培训的原则,加强对市、县(区)卫生应急队伍和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卫生应急法律法规、预案规范、自救与互救的知识和技能。开展多种形式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战应急能力。今年,市卫生局将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应急预案》演练。
建立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严格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级卫生应急机动队管理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配备应急基本装备。逐步配置现代化的交通、通讯、检测、消杀防护和救治装备。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制定市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卫生应急基本装备目录。
三、完善预案体系,建立动态修订机制
根据卫生应急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省、市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健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程序、操作规范和技术方案,做到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对基层卫生应急工作的指导,建立应急预案动态修订机制,完善对预案的动态管理。
四、规范监测预警,提高报告质量和水平
进一步规范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报和预警机制,完善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依法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高报告质量和水平。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机构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的协调管理,加强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工作。
五、加大统筹协调,完善部门合作机制
要充分发挥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的职责,进一步提高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完善与有关部门的合作机制。与教育部门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处置合作机制;与农林部门加强禽流感、猪链球菌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机制;与检疫、交通、民航等部门加强交通检疫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和其他部门要求协办的各项工作。
六、突出工作重点,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重点抓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加快实验室应急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做好救灾防病和中毒、放射事故等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健全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流行的处置机制,规范不明原因肺炎的排查,切实提高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应对能力,有效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灾防病工作的总结评估。
七、开展网络直报,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病原学监测结果网络直报工作。进一步健全市、县(区)两级应急检测实验室网络体系,切实加强对重点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中毒、辐射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验室快速检验和检测能力。
八、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推进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
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启动全市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卫生监督执法系统建设。通过对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及居民健康数据的动态采集,建立起疾病预警监测信息系统。逐步推进县(区)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的试点工作,形成全市联网,全面推进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
九、加强指导,提高基层卫生应急工作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加强对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制定适合基层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工作规范,依托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和责任医生,提高基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的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
为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工作的意见》(安发〔2014〕5号)文件和《关于下达2016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安办〔2016〕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传播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按照“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分级实施,归口管理,集中培训,依法取证,全面覆盖”的原则,通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组织责任体系和目标考核体系,全面提升各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操作技能,促进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我县经济快速发展营造安全、有序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6年,采用分级培训的方式,逐级落实培训指标,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含民营医院)人员培训率达100%(参照职工花名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率达100%。全县共培训“三级”教育人员5000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50人。
三、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据;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灾及自救知识、控制和应急知识;
(三)各项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卫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事故调查处理;
(四)对上岗职工进行三级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五)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
各医疗单位可根据本辖区内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培训项目开展职工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制定计划。县卫计委成立由主任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卫生科,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日常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安全生产培训相关工作事项。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落实培训指标,制订培训计划。同时,做好培训教材收集整理工作。
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人员编制和专职工作人员。规范推进11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新增服务内容,注重项目实施的规范性、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增至人均40元,新增部分继续向基层卫生服务和村医倾斜,专项经费分配比例村卫生室达40%以上,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减少项目资金沉淀。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6%以上;扩大健康教育工作覆盖面,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预防接种、传染病疫情及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管理持续深入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服务实现数量和质量双提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70%、60%,规范管理率达9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75%,规范管理率达到70%;儿童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卫生监督协管全面覆盖;儿童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达到40%以上。综合量化绩效考核保持省定优秀标准。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购买服务管理方式试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示范县“回头看”评估,鼓励积极创建项目示范县。加强项目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积极性。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项目管理。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各区县要抓着机构改革时机,加强内部建设,落实指导中心人员编制和专职人员,理顺各项工作,建立完善项目工作机制;基层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项目工作需要,增加专兼职工作人员。二是加大目标管理力度。各区县要将相关工作和指标落实到疾控、妇幼、卫监、精神病医院、中医医院等专业指导机构和基层项目实施单位,加强考核,严格奖惩,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三是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下拨经费到基层项目实施单位,规范列支,强化审计,今年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省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清理工作,切实摸清当地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为下一步项目推进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各区县要积极向当地财政争取培训、指导、督导、考核等专项工作经费,为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四是积极探索基层管理新模式。充分发挥各基层医疗机构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其积极探索、建立用人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各单位结合实际,整合从事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将部分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有效的融入一般诊疗过程,实现“双基”共促进、共提升、共发展。
(二)加强培训、指导和考核。
一是完善技术负责人制度。继续推行市、区县技术负责人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本级技术负责人联系会议,技术负责人要加强对该项工作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全面深入的学习,在同级指导中心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切实承担起辖区项目工作技术指导和咨询等工作任务。二是强化技术培训。市和区县指导中心积极协调,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和机关各相关科室、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专业指导机构的相关专业培训进行有效整合,丰富培训形式和内容,提高培训覆盖面和效果;今年,市指导中心将开展健康档案信息录入培训和卫生监督协管等培训,同时按省培训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其他项目培训;基层项目实施单位内部要强化对专兼职公卫人员和村医培训,提高一线项目实施人员的执行能力。三是加强现场督导、指导和考核。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专业指导机构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促、指导等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细化督导内容,主动下沉,分类指导,尤其加强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督促和指导。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主,对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帮助下级及时有效的完善,并做好回访,促进整改。全年市级督导不少于2轮,区县督导不少于4轮。今年将接受国家考核,省对每个市州组织考核,各区县要做好国家、省考核各项准备工作,市级考核将在11-12月进行。
(三)加强信息管理。
一是按省信息化建设工作进度安排,2015年我市将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硬件设备集成及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仁寿县单独建立数据中心,青神县利用海运工程单独建立数据中心,其余区县将在市上集中建立县级和市级数据中心,届时市信息中心和指导中心将统一组织培训,各区县也要尽快将培训落实到每一个项目实施单位,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保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及时、规范录入,真正使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成为“活档案”。二是继续做好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测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上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月报、季报、年报和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数据质量。强化对信息的分析和利用,充分发挥信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决策中的作用,各区县要及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要信息上报市指导中心,每季度上报相关信息不少于1条。
省卫生计生委部分
根据省政府《甘肃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编制方案的文件精神和素材编写提纲的相关要求,结合省卫生计生委的工作职责和实践体会,提出以下部门意见:
1、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
地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必须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区,加强水源水质监测和水质在线监测,健全水质安全预警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强从水源到居民用水的全过程监管,着重落实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日常性水质检验的责任,探索、引进第三方监测机制,合理整合各部门之间的监测资源来弥补监测能力的不足,科学设置水质监测点和监测频率,做到2016年起,地级及以上城市每季度向社会公示监测结果,做到2018年起,县级及以上城镇每季度向社会公示监测结果。
2、依法公开水质卫生信息
省卫计委根据定期开展的水质监测数据,对地区水质合格率考核排名后3位的市州每年予以公布,对水质存在重大卫生隐患的城市,责令限期整改落实,连续三年整改仍不达标或期间发生重大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的,暂缓受理其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的申请,并向社会公告。
3、方案建议
(1)、鉴于水源水质的优劣,直接影响居民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兰州市连续两年水源水氨氮超标所引发的饮用水公共卫生事件就是典型),建议结合城市供水人口,分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设立工作指标:100万人口以上水源地水质(含地表水和地下水)必须达到全年Ⅱ类水水质;50万-100万人口地表水水源地水质必须达到半年以上Ⅱ类水水质、地下水水源地水质必须达到全年Ⅱ类水水质;10万-50万人口地表水水源地水质必须达到全年Ⅲ类水水质、地下水水源地水质必须达到半年以上Ⅱ类水水质;10万人口以下水源地水质(含地表水和地下水)基本达到全年Ⅲ类水水质。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二、职级职数核定情况
市商务局局共有公务员编制11人。根据《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以及一二级主任科员之间、三四级主任科员之间职数比例按各占50%的原则,市商务局局可以核定四级调研员1个,一、二级主任科员职数3名,其中:一级2个,二级1个;核定三、四级主任科员职数3名,其中:三级2个,四级1个。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拟晋升职级的干部,应当符合信念坚定、为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以及《实施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挺身而出接受组织挑选的优先考虑。
2、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忠于职守,工作实绩较好。
3、群众公认度较高。
4、符合拟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
5、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
(二)晋升资格
1、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2、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3、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4、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5、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6、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从2019年年度考核开始,公务员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
(三)不予晋升情形
1、不具备本方案明确的晋升职级基本条件、基本资格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影响晋升职级的其他情形。
四、晋升职级程序
公务员晋升职级程序分两个层面进行。即乡局级领导干部晋升职级程序和普通公务员(非乡局级领导干部)晋升职级程序。
(一)乡局级领导干部晋升职级程序
1、召开商务局党组会议,对领导干部晋升职级情况拿出初步推荐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2、市委组织部根据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一贯表现、急难险重工作担当作为情况,结合推荐意见和职级空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晋升职级动议。
3、由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进行民主推荐和考察。
4、由市委组织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审查干部档案、查核举报后,报市委组织部预审。
5、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决定。
6、对拟晋升职级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对晋升职级的领导干部,填写《省公务员职务职级任免呈报表》,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存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二)普通公务员(非领导干部)晋升职级程序
1、根据公务员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一贯表现、急难险重工作担当作为以及职级空缺情况,召开商务局党组会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晋升职级动议。
2、对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含二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的,由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进行民主推荐和考察。对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含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的,由商务局负责民主推荐和考察。
3、对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含二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的,由市委组织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审查干部档案、查核举报。对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含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的,由商务局负责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审查干部档案、查核举报。
4、对拟晋升一至四级主任科员职级的,由商务局负责报市委组织部预审。
5、对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含二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的,由市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议研究讨论;对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含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的,由商务局召开会议研究讨论。
6、对拟晋升职级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对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含二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的,由市委组织部印发任职文件;对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含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的,由商务局印发任职文件。
8、对晋升职级的公务员,填写《省公务员职务职级任免呈报表》,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存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五、晋升原则
1、德才兼备的原则。必须坚持既要重视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又要重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2、注重实绩的原则。把工作实绩作为公务员职务晋升的主要依据。
3、逐级晋升原则。按照职务等级序列,由低到高,一级一级地晋升。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党组会商讨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程序进行职级晋升审查考核。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晋升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干部选拔工作的公正与规范,成立晋升职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七、相关要求
(一)严肃组织纪律。严禁拉票、贿赂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查实立刻取消晋升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便于操作的原则,鼓励创新和进步,充分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
二.考核方法
依据平时工作、PIS数据相关指标及数据质量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奖励按照《县乡级人口计生业务工作考评方案》要求执行。
三.考核计分
考核实行百分制,年终按年度考核所占分值折合计入各乡镇所得总分。
四.考核内容
1.报表生成和上交及时性(10分)
每月15日生成一份期内报表,未在固定时间内生成报表的,每次扣0.5分。
每季度的纸质报表于下个月的18日前上交至规统科,迟交一次扣0.1分,少交一次扣0.5分。
2.生育证办理(15分)
①生育证上交情况(7.5分)
每月18日前上交上月办理的再生一胎生育证花名表至规统科,无此类对象的上交盖好章的空白表格至规统科,迟交一次扣0.1分,少交一次扣0.5分。
每年1月15日前上交上一自然年度的生育证花名表及汇总表至规统科及规统科邮箱(纸质与电子档的都要上交),迟交的扣1分,未交的扣3分。
②生育证办证率(7.5分)
年终进行汇总,按办证率高低打分。
每发现一例因乡镇解释不当导致对象至县计生委吵闹的此项不得分。
3.例会考勤(5分)
迟到一次扣0.5分,缺勤一次扣1分。
4.其他工作(20分)省市人口计生发规口以及县人口计生规统科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5.人口计生工作主要指标(50分)
①人口出生率(5分)
每月上报的新增人口出生率不足一个千分点扣1分。
②全员人口出生信息及时入库率(5分)
全员人口信息及时入库率低于80%的,每通报一次每低一个点扣1分。
③全员人口信息入库率(5分)
4月份通过统计局反馈来的各乡镇2012年年末人口数与PIS系统数据进行比对,核算各乡级单位全员人口入库率并通报。全员人口信息入库率达98%的得满分,否则,每低一个点扣2分。
年底通过统计局反馈来的各乡镇2012年年末人口数加上市下达自增率所对应的自增人数与PIS系统数据进行比对,核算各乡级单位全员人口入库率并通报。全员人口信息入库率达98%的得满分,否则,每低一个点扣2分。
④人口出生漏报率(5分)
出生漏报率控制在4%以内的不扣分,否则每通报一次每高一个点扣2分。
⑤政策符合率(5分)
当年的政策符合率低于上一年度的不得分,高于上一年度的按进步幅度得分,进步最大的得满分,其它按比例得分。(上一年度的政策符合率以2013年9月30日的PIS数据为基础。)
⑥多孩率(5分)
当年的多孩率高于上一年度的不得分,低于上一年度的按进步幅度得分,进步最大的得满分,其它按比例得分。(上一年度的多孩率以上一年度年终最后确定的PIS数据为基础。)
⑦全员信息准确率(15分)
全员信息准确率在98%以内的,不计算信息误差。否则,每通报一次每低于一个点扣2分。
以上所有项目扣分扣完所属分值为止。
⑧自增率(5分)
统计年底公布的自增率高于市下达任务,此项不得分。(个别乡镇因出生率太高导致自增率偏高,而死亡率上报也在正常范围此项不扣分。)
五.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