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8 1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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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费用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影响
新制度经济学家将交易费用理论应用于广泛的领域,如关系、寻租活动、企业内部考核等等。农户的借贷行为,是农户与农村金融机构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一种以资金为对象的交易活动,同样要面对为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谈判、签订契约、监督执行而付出费用的问题。出于降低交易费用和节约成本的考虑,可以很好地解释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的合理性问题。由于农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要为与农户的贷款交易支付一定的交易费用。宁夏农村自身具有的很多特点,如地广人稀、基础设施不发达、较大程度上依赖社会关系等,这些特点构成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的较高交易费用。根据达尔曼和阿罗的交易费用理论,农村信用社与农户的贷款交易具体要支付下列费用:①、客户信息搜集费用。农村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的金融企业,只有将贷款成功发放、按期收回才能盈利,获得可持续发展,因此农村信用社为了避免贷款不还的金融风险,提高经营效益,必须花费一定的费用用于搜集优质客户信息费用。②、贷前调查费用。由于农村社会缺乏象城市信贷记录这样的信息网络,为了尽可能地减少信贷风险,农村信用社会在贷前对贷款农户的财产、资信等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在地广人稀的农村,尤其是在宁夏南部山区,这种调查费用是非常高昂的。③、签订贷款合同的费用。对于每一位贷款农户,无论其贷款数额大小,农村信用社都要在层层审核之后与之签订贷款合同。由于农户贷款具有数额较小、分散等“规模不经济”的特点,农村信用社与农户签订贷款合同时,就要为单位金额的农户贷款负担较高的交易费用。④、贷后检查、监督费用。农村信用社为了保证发放的农户贷款按时、足额收回,就需要对农户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在居住地非常分散的宁夏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要为此付出高额的费用。笔者认为,基于以上分析,农村信用社在与农户发生贷款交易时要支付高额的交易费用,而在国家对贷款利率实行制度约束的情况下,较低的贷款利息与高额的交易费用相比,农村信用社出于经营效益的考虑,就会理性地选择对农户“慎贷”、“惜贷”或“不贷”,必然造成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短缺。
2、交易费用对农户借贷的影响
如前所述,现阶段宁夏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市场失灵状况,是一种“卖方垄断”市场,农户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上的资金需求主体,为了获得贷款,也要支付一定的交易费用。农户在与农村信用社进行贷款交易时发生的交易费用主要包括:①、贷前获得农村信用社信贷信息的费用。由于宁夏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的短缺和农村信用社的垄断供给,农户必须主动去搜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信息。受自身文化水平的影响,加上宁夏农村闭塞的通讯和交通的不便导致的信息不畅通,农户为了获得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信息要支付较高的交易费用。②、获得贷款的费用。农户在获得农村信用社信贷信息后为了获得贷款还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由于在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申请、合同谈判时处于不平等地位,农户必须按照农村信用社的要求,提供各种繁琐的信用、担保或抵押证明,这些无形中增加了农户的交易费用。③、其他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处于垄断地位的农村信用社可能会存在“寻租倾向”。目前,在宁夏一些比较贫困的农村地区,由于贷款发放的不规范操作,部分农村信用社存在“关系贷款”、“人情贷款”的腐败现象,农户为了获得贷款,还要额外支付一定的“寻租费用”,加重了农户的负担。
一、政府主导是当代金融市场的基本特征
金融市场作为当代经济的灵魂和神经中枢,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然而由于商品经济的内在缺陷,当代金融市场作用的充分发挥也面临着一系列无法克服的困难:1经常处于失衡状态的实体经济。非均衡发展的实体经济与资产价格的超调,相互刺激,形成经济泡沫,往往会扭曲金融市场的原有功能。2金融市场上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无法加以控制。衍生金融工具繁荣造成的重要后果之一就是金融市场的一体化,金融市场任何环节的纰漏都可能因牵一发而动全身酿成金融灾难。3仅仅市场预期转坏就能通过金融市场的剧烈收缩,引发国民经济整体的通货紧缩。因为建立在乐观预期基础之上的信用是金融市场的核心和基础,而预期一般是很不稳定的。4金融市场吸引的资金来自于全社会的方方面面。资金来源的广泛性意味着一次金融灾难往往伴随着一次社会动荡,甚至引发社会暴乱。
为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为确保金融市场及时纠偏以发挥应有的功能,每个国家的政府都会对金融市场的运行实施必要的监管与调控,以免金融市场过度动荡,或者被拖垮。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与金融机构形成了唇齿相依、利益共生的紧密关系:一方面,政府是金融机构的监管者,金融机构必须在政府允许的规则下运行,通过“看不见的手”的引导实现微观经济效益和宏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市场化运作的金融机构尽管必须为自己的决策承担一切经济后果,但当它们停业或破产清算危害公共利益时,政府会给予它们必要的援助,政府与金融机构可谓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二、财富基金易形成对东道国金融市场主导权的潜在挑战
东道国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与调控,手段多样,渠道多种。但总体而言,它们都具备下面三个最明显的特征:第一,东道国政府处于金融市场最后贷款人的地位。第二,东道国政府在金融市场的主导权以铸币权为基础。第三,东道国政府的行政管理是金融市场有效运行不可缺少的。然而在财富基金参与的情况下,上述三大特征不再清晰,或者说东道国政府监管和调控金融市场的行为可能会受到意外的干扰。首先,财富基金不以东道国政府为最后贷款人。东道国政府充当最后贷款人,是为了避免金融市场的动荡诱发社会不安,是政策救市,不可避免地带有利益输送的色彩。然而对于财富基金而言,由于出身的不同,它不可能享受到国内金融机构的国民待遇。其次,在金融市场动荡时,财富基金可以成为仅次于甚至优于东道国政府的选择。在救市行为中,东道国政府往往会提出必要的整改要求,这必然迫使相关金融机构权衡利弊,部分求助于财富基金,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东道国政府的权威。再次,相对于国内金融机构,财富基金更容易逃避东道国政府的监管。规避管制是任何经济活动主体的本能。实力雄厚的财富基金通常尽可能地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防患于未然,从而使东道国政府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失效。最后,在东道国政府调控金融市场时,财富基金在暴利的诱惑下可能逆向操作。逆向调控金融市场是政府干预的基本特征,然而这也意味着对金融市场的调控缺乏实体经济面的支撑,东道国政府必须承受财富基金“对着干”的风险。
在某种意义上,财富基金的进入意味着第二个政府的进入,传统的由一个政府监管金融市场的模式可能变成两个政府在金融市场上的博弈,其对金融市场正常运营的影响可想而知。尽管这种情况的出现要求有非常严格的前提条件,但并不是没有发生过,尤其是在经济实力薄弱的发展中国家。当然从实践看,财富基金凭借雄厚财力挑战东道国政府的监管和调控权威毕竟是理论上的。因为财富基金的投资代表的是一种国家行为,对东道国政府权威的挑衅行为势必导致两国关系的全面恶化,所以财富基金对东道国政府的威胁应该较小,即使有,恐怕也主要表现为霸权国家财富基金对弱国的攻击和讹诈。客观地说,财富基金对东道国经济的潜在威胁远远小于现有的对冲基金。
三、财富基金的“原罪”
新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中、俄等国成立财富基金备受关注,只可能与新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出身有关,或者说这是财富基金承受的一种“原罪”。具体而言主要包括:第一,集中于新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政府手里的财富基金,回流东道国可能不再遵循既定的规则和渠道。第二,集中于新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政府手里的财富基金,不但不会为东道国金融机构所利用,反而可能成为它们的强劲对手。第三,既然财富基金是另类。乘其羽翼未丰就将其牢牢控制在手中就成为东道国金融机构的最佳选择。因此在积累足够的实力之前,财富基金想除去原罪的标签是根本不可能的。
当今世界比较重要的金融市场,不管其地理分布,主导权都掌握在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政府及其金融财团手中。财富基金问世多年,但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主导权一直没有被动摇过。2000年以前,欧洲、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贸易盈余也好,中东的石油美元也罢,它们不是规模小掀不起大风浪,就是尽管量大,但美国有能力控制并且可以有步骤地加以利用。2000年以后,以中俄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或是受惠于迅速增长的贸易顺差,或是受惠于迅速攀升的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都诞生了巨无霸型的财富基金。这种巨无霸型的财富基金不仅因为意识形态的不同,更因为其可能具有操控市场的力量,最终引起西方发达国家的恐慌和不安。尽管从目前的讨论来看,警惕财富基金的理由令人眼花缭乱,但其核心仍然是西方国家对金融市场主导权的担忧。从这个角度看,尽管资金回流有利于东道国经济的稳定,但试图寄希望于发达国家让出甚至分享金融市场的主导权以换取发展中国家财富基金的进入,显然是不现实的。
摘要: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深入发展,证券投资基金逐渐成为了资本市场中举足轻重的机构投资者。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对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提出了几点具体措施。
关键词:构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以集合投资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形式,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托管人托管、监督,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作资金的证券投资,具有投资额小、费用不高,专家理财、风险较低,买卖方便、变现性强,专人保管、安全性高等特点,对活跃证券市场、满足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而深受广大中小投资者的青睐。近年来,在我国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政策驱动下,基金业快速发展,基金业在我国整个金融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而如何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建立完善投资基金监管体系,加强对投资基金的引导和管理,已成为我国基金业规范、稳健运行的迫切需要。
1监管的原则
1.1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在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投资者不可避免地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综观世界基金业的发展历程,投资者利益的保护都被各国的金融管理部门和证券市场监管部门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保护投资者利益成为基金立法和基金监管的基本原则。通过建立严格的监管体系,来抑制欺诈客户、操纵市场等证券违规行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者保护基金作为对投资者的保险系和赔偿基金,不仅是对投资人信心的保证,也会为经营不善的基金公司尽早退出市场扫清障碍。
1.2依法监管原则
这是世界各国都严格执行的原则。规范、有序的基金市场离不开严格的法律法规,无法可依、滥用监管权必将导致基金市场的混乱和危机。因此,有关投资基金的法律体系必须健全,可操作性强;监管主体的地位及其权利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严格依法监管,防止滥用监管权;监管者要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独立性,保证规则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专业性和监督的有效性,加快政策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的再监督,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3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相结合原则
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包括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自我管理这两大规范基金发展的杠杆。政府通过制定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设立监管机构,对基金业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这是基金监管的主旋律。由于基金业的复杂性、技术性、庞大性,政府监管必须辅之以行业自律组织自我管理。没有行业自律,政府监管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从业者的自我管理是基金市场规范运作的基石。
1.4稳健运行与风险预防的原则
基金监管要以保证金融部门的稳健运行为原则。为此,监管活动中的组织体系、工作、程序、技术手段、指标体系设计和控制能力等都要从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出发。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如有金融机构无力继续运行时,监管机构要促成其被监管或合并。
2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
基金的监管属于资本市场监管的一部分,基金监管体系的构成是建立在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的基础之上的。我国当前的资本市场实行的是集中型模式,即由政府制定专门的基金法规,并设立全国性的监督管理机构来统一管理的一种体制模式。具体来说,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2.1政府行政监管
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提出,政府有两大特征:政府是一个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普遍性的组织;政府拥有其他经济组织所不具有的强制力。因此,基金市场的监管主体首先应该是政府机构。《证券法》从法律上确立了中国证监会在证券市场集中统一监管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中国证监会对投资基金的监管包括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和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申请的核准以及信息披露等日常监管。当前我们应着力提高证监会的监管效率,使其能够真正履行监督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的职责,即制定投资基金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设计投资基金市场的总体发展规划;监督基金法规的实施,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对基金发行流量计存量的总额或结构进行调整,从而引导基金市场和立派之社会资源,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投资者。
2.2基金行业的自律监管
自律监管能够弥补政府因监管成本过高和失灵所造成的监管效率不足,它在基金监管体制中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建立行业自律性组织,有利于减少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国外基金成长史证明,基金的发展需要行业自律。为提高基金管理水平,我国在2002年12月4日成立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委员会,在加强行业自律、协调辅导、合作和自我管理等方面作了许多工作。其职责包括:监督基金日常运作;培训基金从业人员,对其进行资格认证;出版基金管理专业刊物,普及基金知识;仲裁基金纠纷,并与政府主管机构及国际同行沟通。
2.3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基金市场的监管是一项相当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涉及面广,没有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等的配合,国家监管部门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因此,各国都比较注重证券业交易所的管理,以发挥证券交易作为第一道监管闸门的作用。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市场的组织者,提供与证券发行和交易相关的各项服务,它的角色和职能决定了要加强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它的一线监督地位,也是其他任何机构所不能代替的。证券交易所除对基金上市管理外,对基金投资的监管包括两各方面:一方面是对投资者买卖基金的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管;另一方面是对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市场的投资行为进行监控和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于每月终了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交易行为月度监控报告。证券交易所作为上市证券集中交易的场所,容易及时发现问题,能够对整个交易活动进行全面的实时监控。因此,加强证券交易所对市场的实时监控,就有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防止风险和危害的扩大。
2.4社会公众监督机制
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能形成强大的外在压力促使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行为趋向理性化、规范化。加强社会监督体系,第一,要利用审计、会计等中介机构制定完善的审核程序,标准及内容,选择经营规范、信誉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对基金管理公司、托管银行进行审计;第二,建立基金信用评级体系。基金信用评级应由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来进行,根据基金的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对基金整体运作做出综合的评判;第三,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在加强基金监管的过程中,媒体的力量是不容忽视的,应该对其加以正确的引导,推动基金业的发展。
2.5投资者监督机制
整个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主要是围绕对基金管理人的外部制约建立起来的,如对治理结构、内控制度等的强制性要求等。但是,基金持有人才是基金利益的享有者和损失的承担者,是基金管理人非法行为的直接侵害对象,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是最充分的,不存在问题。但由于基金持有人的分散性,只有制度设计上减少基金持有人监督基金管理人的交易成本,才能使基金持有人监督机制具有可操作性。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包括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两类,事前监督主要是持有人大会制度,事后监督主要是持有人诉讼制度,即基金持有人对侵犯其作为基金持有人权益的行为而提起的诉讼制度。对持有人大会制度,《证券投资基金法》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对持有人诉讼制度仅作出了原则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讼”。
2.6基金内部监管机制
当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有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无论是封闭式还是开放式基金,基金内部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作用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导致基金制衡机制弱化。要建立规范的内部监管及制衡机制,就必须在投资基金内部形成权力、经营和监督“三权分立”而又“三权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注意发挥独立董事在基金管理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3构建多渠道监管体系的保障措施
3.1完善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监督
在基金比较发达的国家中,通常都有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基金也进行监管,我国目前适用的法律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一些部门制定的规范指引,总的说来,还需要进一步对公司型基金、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激励、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操作细则等方面进一步立法和规范,这样才能使法律覆盖显示,为基金行业进一步创新发展打开空间。
3.2完善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的制衡机制
基金立法应当继续完善基金持有人的事前监督机制。监管机构应出台相关法规进一步扩大持有人的权力以事前监督基金管理人的行为,如减少持有人召集会议的所持基金份额,赋予基金持有人大会更大的权利。同时完善基金持有人的事后监督机制,建议建立我国的“基金持有人代表诉讼制度”,以使持有人的利益在受到基金管理人的损害后,能够通过行使诉讼权得到有效的赔偿,有益于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3.3完善竞争性的基金托管人市场
设立基金托管人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和监督基金资产运作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都对基金持有人大会或基金董事会(公司型基金)负责。从这个意义上说,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机构其实不一定是由银行来担任。但为了防止托管机构出现道德风险,挪用基金资金,将基金委托银行保管是最合适的。基金托管人除了保管基金资产外,更重要的一个职能应是会计监督。基金托管人的选择要有一个公正的程序,同时,基金的会计应由托管人负责,会计信息披露的责任人应为基金托管人,这样可增强基金托管人监管的主动性,同时加大托管人的监督责任,加大对托管人的约束性。
3.4完善基金治理结构
基金管理公司要加强自身内部建设,从源头上防范虚假信息等违规行为的产生。发展基金管理人的外部竞争市场,建立独立董事的竟聘机制,以独立董事来决定CPA的聘任和报酬,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完善基金管理人报酬机制。
一、金融行业的变化及其对金融审计的影响
我国金融审计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金融行业进行审计监督,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证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入世后,我国的金融风险、金融体制和金融立法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与此相联系,我国金融审计的对象和范围、审计的法律法规、审计目标和任务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入世后我国金融风险的诱发性因素增多,金融风险发生的现实可能性进一步凸现,金融审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任务更加艰巨。开放后,我国金融体系稳定的基础发生了变化。以前我国金融稳定依赖于政府信用(国家信用)和方方面面的行政强制管理措施,很多金融机构的关闭、清盘,都是政府和中央银行采取行政办法进行债权债务的清偿和转移,基本上没有波及到社会生活层面,没有引发金融动荡。但是,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加入,中国金融市场将会更多地依据市场规律进行运作,而且外资机构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操纵或影响市场。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会更多地受制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中国金融市场将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政府行政保护措施逐渐会失效。随着市场准入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等逐步实施,外资机构可进入公共机构经营的支付和清算系统,可以办理货币的批发及融资业务,可以进入证券和期货交易市场,金融信息必须实行全球通等,这些都是诱发金融风险的因素。据统计,目前我国境内外资银行总资产达440亿美元,其中贷款186亿美元,存款65亿美元,外汇贷款占市场份额的20%以上,在上海已占70%左右。外资银行办理出口的结算业务已占据内地市场份额的40%以上。外资银行挺进中国大陆的这种凌厉攻势已经对我国金融体系,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形成强烈的冲击。作为我国金融市场主力军的国有商业银行能否在这场较量中站得住,打得赢,这主要看我们的内功练得怎样。
从近几年我们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审计情况看,其功底相当脆弱,现代企业制度还未建立起来,如果不进行彻底改革,面对外资银行的竞争,要保持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是很难的,因为,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内部有很多深层次问题还没有解决。有经济专家指出,我国既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又是一个转轨经济的国家。中国这两套问题交织在一起,目前面临着四大难题:收入分配差距中的“绝对贫困化”问题;城乡差距中的“三农”(农民、农村、农业)问题;地区差距中的中西部地区问题;还有一个就是金融问题。金融体系运行存在的银行坏账问题、证券市场不规范和上市公司质量问题、政府内外债务问题、财政赤字向银行转移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就难以处理好,中资金融机构的竞争实力就难以提高,中外资银行的双赢格局就难以形成。因此,我认为,我国金融体系已陷入内忧外患十分脆弱的困难境地。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在各种因素的诱导下,发生的现实可能性在增大。我们从事金融审计的同志对此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2.入世后我国金融体制必定发生重大变化,由此会带来金融审计对象的多元化和审计业务的复杂化。一是对银行所有制格局的冲击。国外金融业大部分是私营的,或独资,或股份制。我国则以国有独资金融机构为主,股份制为辅,不允许设立私营金融机构,单个企业、法人不能控股金融机构。对外开放后,对内也要开放,中资私营金融机构的出现是势在必行,这样,就会形成国有、私营、外资机构三驾马车一起转。二是对银行经营体制的冲击。国外银行是混业经营,可以全方位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业务,即百货公司式经营,而我国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像一个个专卖店,这样既不能与国际金融业接轨,更不能与外资银行竞争。因此,我国金融业的混合经营势在必行。三是对银行业务的冲击。外资银行走的是金融与产业融合之路,在客户对象上将争取三大类客户:重要公司客户、包括行业性的大企业、跨国公司和有规范民营企业等;重要机构客户,包括银行、保险、证券、投资基金等,再就是个人大户,将小客户拒之门外,对小客户的服务要收费。在经营手段上,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和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表外业务,如期货和债权、产权及资产交易、基金管理、并购重组、经纪人清算、项目融资等,从被动放款向主动服务转变,银行帮助企业分析发展前途、资产现状、债务结构、如何实现资产的最佳组合,在这个前提下提出融资建议,整个过程中贷款只占很小一部分。而中资银行开展的主要是一些如汇票承兑、保函、跟单信用证等传统的表外业务,品种少,档次低,收益差,满足不了客户需求。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利用无追索权应收账款转让贷款办法将爱立信南京公司拉到了旗下,这件震动金融界的“爱立信跳槽事件”充分说明了中外资银行在经营手段上的巨大差距,这种差距将引发中国金融市场上业务开发和创新的大竞争、大会战。三是对人事管理体制的冲击。罗织一批熟悉中国市场和适应中国文化的本地金融人才,实行“本土化”,将是外资银行的重中之重,中资金融机构的人事工资制度存在着很多缺陷,经不住外资机构的争夺,国内人才将不可避免地流失。人才流失,就意味着优质客户的转移,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3%~5%的高层管理人员的流失将对一家银行的业绩产生直接影响。所有这些冲击,将会使我国金融市场主体呈现多元化竞争格局,审计的对象将会多元化,审计业务将会复杂化,与之相应,金融审计必须考虑如何改变以金融机构为单元组织审计的传统办法,将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都纳入审计范围。
3.入世后我国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必须重新构造,增加了金融审计监督的难度。这主要体现在我国监管和监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与国际接轨的难度加大。一是WTO的透明度原则要求各成员国公布有关金融服务的法规及所参加国的有关国际协议,成员国的法规解释必须公开,明确对本国经营者法规的规定,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中央政府作出的规定在生效之前必须予以公布,所有的政策法规必须内外统一,公开透明。二是现行法规不能违背WTO精神,违背的要取消。如我国规定外资银行不能到非开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未经批准不能办理人民币业务等,诸如此类的“未经批准”的限制性规定很多,现在必须清理、取消。政府对金融业的管理必须依法管理,各个部门的规定是无约束力的,而我国金融法律少,部门规章多,这种现状必须改变。目前,我们的审计工作所依据的大部分是部门规章,往后走,我们对金融业依据哪些法规实施审计监督,如何与国际接轨,的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难题。
二、新形势下我国金融审计目标的定位
由于上述的变化和冲击,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国家金融审计的目标。一是要进一步明确我国国家审计的大目标,从目前情况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审计机关的审计重点由最初的企业审计转向国家财政资金审计。宪法和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主要是对国家财政收支和与国有资产管理有关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保证国家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这就是我国审计机关的主要目标。真实、合法和效益三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三位一体的。真实是基础,合法是前提,效益是归宿,现在有人把三者理解为相互独立的真实性审计、合法性审计、效益性审计,我认为这是形而上学的观点。近几年,之所以强调真实性和合法性审计,是针对当前经济生活中存在的经济秩序混乱、违法违纪现象突出和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而特别强调的,实际上并不否定效益性,单纯的效益性审计是不存在的。二是要调整金融审计的具体目标和审计模式,目前金融审计实际上是两大块:一块是中央银行预算收支审计,一块是国有金融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和WTO后金融市场的变化,我国国有金融企业逐步走向股份制,或者私有化,或者由外资机构参股、控股。对金融企业的审计将会像国有企业一样逐步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它们的资产、负债、损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应由市场去评判,国家审计机关应该逐步退出这些审计领域。那么,我们金融审计的主要任务就是对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延伸审计和专项审计,将金融企业纳入国家审计范围。因此,金融审计的目标和任务应该是两条,第一,保证中央银行等监管机构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完整、合法,第二,评价这些部门使用财政资金履行国家金融政策职能的效益性,也就是监管成本问题。监管成本的形成是否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中央银行两大监管目标的实现,即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公平和维护公众存款利益。监管成本效益的评价必须涉及到金融企业。按照这个金融审计的目标,我国金融审计的模式应该是以中央银行和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重点,通过对中央银行等的资产负债损益形成过程、金融货币政策的执行过程(包括金融企业落实国家货币政策的情况)及效果进行审计,以延伸审计和业务品种的专题审计的方式,把中资商业银行和外资商业银行都纳入审计范围,这种模式简单地讲,就是对金融监管当局的再监管,通过评价金融监管成本的效益性,确保金融审计目标的实现。
三、完成金融审计目标应采取的审计方法和手段
我国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是发展中国家,又是转轨经济国家,无论怎样对外开放,这个基本的中国特色是改变不了的。因此,金融审计在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也必须坚持中国特色。金融审计对策的制定既要依照国家惯例,又要针对本国实际,要把国际惯例与中国特色结合起来。面对WTO后给中国金融业带来的冲击和变化,面对我国金融领域存在的诸多风险和问题,我们应该与时俱进,适时调整、改革和创新我们的金融审计方法和手段,使我们的金融审计主动适应新形势,能动地服务于改革和发展大局,不至于落后或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1.转变审计着眼点,提升审计目标层次。要将审计着眼点由单一的、具体事项合规、合法性审计转向审计对象总体的真实性和效益性审计,特别是要把效益性提到重要位置予以关注。过去,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习惯于就事论事,就问题查问题,就问题处理问题。一个项目审下来,有几个像样的问题摆在报告中,就可以了。审计报告缺乏对查出问题的背景和本质的反映,缺乏由单个问题推断出总体特征,缺乏对审计对象总体真实性和效益性的评价,制约了审计的宏观经济监督作用。这种状况很难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改变。对一个金融机构的审计至少要回答三个问题:一是财政财务收支整体的真实性,要通过查出的具体问题和比较科学的量化指针来评价真实、基本真实或不真实。二是支付能力或者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揭示审计对象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着哪些经营风险,是否有能力维持公众存款的安全性。三是资金使用效益,是否具备盈利能力,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盈利水平如何。此外,为了提高审计层次,要引入WTO的透明性原则,建立国家审计机关审计报告公开披露制度,将审计结果和查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利于树立审计权威,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2.转变审计重点,真正把握金融审计的宏观本质,把对国家基础货币和信贷资产质量的审计作为重点。从中央银行而言,基础货币的投放和回笼,实际上是国家财政资金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基础货币规模受制于国家财政收支状况。我国基础货币的运用主要通过再贷款(包括再贴现)进行,从商业银行而言,借入再贷款和吸收公众存款共同构成其主要资金来源,再通过贷款投放变成信贷资金运动,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信贷资产,成为社会生产要素的组成部分,因此从财政收支基础货币投放信贷投放、资产质量财政收入,这样一个循环过程直接反映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水平,经济与金融相互适应水平,金融与产业相融合的程度。它既是微观的,又是宏观的,作为金融审计,必须揭示和评价这一资金运动过程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这样才可以真正做到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依据,这就是金融审计工作的宏观本质。要把握这个宏观本质,当前我们应该关注的重点问题,一是不良贷款问题,包括老的不良贷款的消化状况和新的不良贷款的生成机制。二是洗钱问题,针对WTO后中国金融市场的全球化趋势,要特别关注洗钱活动对我国金融体系安全和国家外汇储备以及国有资产完整性的影响。反洗钱,是国家审计机关从事金融审计工作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我国金融意义上的洗钱主要形式有3种:利用非法渠道,如地下钱庄、借用他人或假身份证开立账户洗钱;利用跨境交易中监管空白,如与境外公司签订假进口合同,以信用证付汇进行洗钱;利用现有金融市场借贷方式洗钱,如首先通过向他人借大额钱款,然后用赃款归还债务;再如先将赃款投资于股票市场、娱乐业或房地产项目,从而使赃款披上合法外衣。三是金融工具创新问题,加入WTO后,我国金融市场肯定会掀起金融工具创新的热潮,但是金融创新实际上是政府管制失灵的一种表现,在一定程度上是监管放松的标志,因为创新部分抵消了管制。金融创新会给金融市场带来一些负面效应,甚至会诱发金融危机。创新又会引起新的管制,监管与反监管的矛盾过程,客观上要求加强审计监督,一方面要鼓励创新,另一方面为了防止监管者滥用监管权力,造成监管的有效性降低,对监管者进行再监管是十分必要的。
3.增强审计的宏观针对性,改进审计项目的组织方法。一是要提高审计方案的针对性,目前我们金融审计的方案几年一贯制,编制思想僵化,审计目标和目的与国家经济、金融政策联系不紧密,太空泛。如人民银行审计年年搞,审计目的都是促进人民银行更好地执行国家的货币政策,但是没有明确审计对象在审计期间执行的是什么货币政策,执行这种货币政策,对人民银行会带来什么变化,有什么要求。审计人员应该去发现哪些问题等。二是要增强审计项目的针对性,如前所述,随着我国金融市场主体的多元化格局的形成,金融审计项目不宜长期以金融机构为单元,搞系统性审计,而应该要抓住经济金融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一些专题审计或延伸审计调查。围绕一个专题,进行跨系统、跨地区的审计。如对不良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可对四大国有银行和其他股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全面审计,在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相互比较,这样便于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提出建议。此外,实行专题审计,还可以填补对外资银行的审计真空。三是要强化审计手段的针对性,要适应金融业务全球化的趋势,金融审计手段也要与国际接轨,在总结我国传统金融审计手段的基础上,借鉴吸收国外风险基础审计理论和方法,注重应用分析性复核等先进的审计方法,同时,还要强化已有审计手段的法律地位,特别是延伸审计调查手段,这种手段对金融审计而言显得尤为重要,是今后运用的一种主要手段,但是目前还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撑,使我们在运用这个审计手段时,常常遭遇尴尬的境地。
四、注重审计创新,总揽审计全局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核心,金融发展与国家经济发展息息相关。我国的金融业随着世界金融一体化的趋势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就,金融人才作为现代金融发展的关键因素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宁夏金融在宁夏建立内陆开发型经济实验区和银川综合保税区“两区”建设的推进下,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扶持政策和宁夏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推进下,呈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取得了显著的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成效,金融人才的市场需求呈现出新的特征。
2宁夏金融人才市场需求的现状
随着宁夏金融业整体实力的持续增长,金融、经济呈现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态势,金融人才的需求状况呈现以下特点。
2.1宁夏金融人才市场需求总量日益增大
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体系逐步完善,金融工具不断丰富,资本规模日益壮大,金融市场呈现出银行占主导,证券作补充,担保有发展,保险大提升的特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金融人才需求总量不断增大。首先,宁夏引进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已经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截至2013年年底,宁夏全区共有银行业机构42家,营业网点1204个,从业人员21590人,资产总额5764亿元;小额贷款公司153家;上市公司12家,证券分公司25家,期货营业部3家;省级保险分公司16家,分支机构386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15家,保险从业人员1.66万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62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59家。根据2014年宁夏金融工作思路,政府将进一步壮大地方金融,培育资本市场,引进金融资源,扩大金融开放。宁夏金融业以此为契机步入新的发展时期,农村金融发展潜力巨大,金融人才的需求总量将稳步增加。其次,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宁夏金融业发展落后,各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大多文化水平偏低,尽管近几年加大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力度,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各国有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仍然存在一半以上年龄大于45岁的基层员工,随着这些员工的退休,金融机构对基层员工的需求规模将进一步加大。
2.2金融改革创新需要中高层金融人才
宁夏市场的典型特点是银行业一业独大,其他融资则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资本市场发展潜力巨大,金融业的发展对金融人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银发[2011]18号文《金融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的预测,到2015年,全国金融人员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者所占比重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从业这比重分别达到6.4%和4.4%以上,2020年分别达到9.6%和6.9%以上。宁夏属于西部落后地区,金融实力比较弱,金融从业人员整体水平比较低,中高端人才非常缺乏,与全国相比存在较大差距。此外,随着“两区”建设的推进,依托中阿博览会的平台,宁夏需要在现有金融体制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创新,根据2014年宁夏发展金融业的对策和建议,宁夏将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和金融产品创新,建设“阿拉伯海外货币离岸中心”,开展国债海外承销发行试点,试点“石油美元”资本项目。探索创新的实施金融风险的防范都需要更多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视野开阔,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比较强,掌握金融产品开发和风险防范能力的中高层次金融人才。
2.3金融发展需要大量基层复合型金融人才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宁夏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全面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目标,借助“十二五”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机遇,提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经济实力大幅提升,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水平的显著提升对基层金融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多层次多元化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需要高素质的复合型金融人才。随着宁夏经济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从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到小额贷款公司等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金融市场体系,2013年“外资银行宁夏行”活动中13家外资银行来宁夏考察表示将争取早日在宁夏设立分支机构。银行服务向微笑服务和个性化服务转变,从营业网点服务向电子银行服务转变,银行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根据对近几年金融机构基层人才招聘的调查不难发现,思想品德好,熟悉金融业务又兼具营销技巧及法律知识,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有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和学习能力的复合型金融人才备受青睐。其次,保险业的快速发展需要基础扎实且具有较强市场营销能力的服务人才。据宁夏保监局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宁夏保险公司资产总计153.48亿元,是2007年的3倍,保险收入62.69亿元,同比增长13.29%,高于全国平均增速5.28个百分点。自2008年以来,宁夏保费收入年均保持22%的增长速度,目前保险从业人员是2007年的1.4倍。保险业规模的扩大和服务领域的拓宽需要熟知保险专业知识又具有现代营销服务理念,能够拓展销售渠道、维护客户资源、满足客户需求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最后,农村金融的规范和发展需要风险意识强且熟知金融产品的综合人才。近几年,宁夏大力实施沿黄经济区发展战略和中南部地区百万贫困人口扶贫攻坚战略,并通过发展枸杞、硒砂瓜、大枣等特色产业,农民收入来源多元化,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农民手中的闲置资金越来越多,然而农村金融市场发育不良,农村金融人才匮乏,投资理财渠道不顺畅。2013年自治区政府通过了《金融服务“三农”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着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农村金融的市场发展潜力巨大,需要熟悉金融产品、了解农村金融市场特点、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3结论
麦金农(Mckinnon,1973)和肖(Shaw,1973)关于发展中国家金融抑制的理论以及赫尔曼、穆尔多克、斯蒂格利茨等关于金融约束的理论指出,在金融压抑下,政府按照自己的偏好将金融资源投入到大的项目和国有部门中去,而对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部门支持不够。银行部门虽然拥有较强的激励和动力支持实体经济,但由于竞争不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难以满足。[2]金融体系不健全使得金融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经济生活中存在过多的金融管制措施,而受到压制的金融反过来又阻滞了自身的发展与进步。
1.金融市场化程度不高。金融缺口从根本上说是中国存在的金融压抑造成的,实际利率没有反映真实的资金供求,导致资金的过度需求和有效供给不足并存,出现金融缺口。信贷市场的利率管制、价格和数量歧视导致企业的逆向选择、寻租等现象,浪费了信贷资源;资本市场的行政管制则增加了企业的直接融资成本。[3]中国银行体系、证券市场等建设的滞后加大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中小企业在中国发展历史相对来说较短,但是发展速度比较快,而金融体制的改革、证券市场的发展等相对来说要滞后,由于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与市场,这导致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过窄。在国内金融抑制和银行主导型融资的大环境下,中国的资本市场相对于高速发展的中国经济整体状况是远远落后的,其发展缓慢且滞后于经济发展。[4]在直接融资方面,中国对股票和债券发行做出规定的条件极力严格与苛刻,进入的门槛过高,使得中小企业望而却步,无法通过直接融资满足自身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在国外,中小企业以股票市场、二板市场、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为主,美国高达50%以上,中国仅占3%左右。目前,中国中小企业主要以间接融资为主,资金来源主要是自筹和贷款。2004年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了中小企业板块,为中小企业专设了一个新的融资平台。但是其发行上市条件和上市程序与主板市场区分度不大。对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讲,较高的进入门槛使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依然可望不可及,难以实质上为中小企业提供触资便利。经国务院同意,2009年10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举行了创业板开板仪式,这意味着酝酿10年之久的创业板开板,也成为中国应对金融危机的新举措,有助于中小企业融资。在发行企业债券方面,由于涉及金融风险问题,民营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难以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另外对中小企业来说,其规模小、资信记录空白、评级机构在对其风险评级时手续复杂,债券的包销费用高昂,企业难以承受。国家对上市流通债券等级的要求也是一般中小企业所难以达到的,这使得债券自由流动性受到很大影响,投资者对小企业发行债券的信用存在顾虑,缺乏购买信心,[5]中小企业难以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取得资金。
2.金融自由化深度不够。改革开放以来,银行业的发展历程表明,中国的金融体系是国有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政府金融政策的重点一直是建立一个广泛而发达的银行体系。1992年之前,政府对金融部门采取的主要政策是金融压抑,维持国有银行在金融部门中的垄断地位,包括准入限制、规模限制、业务限制等,以便通过国有金融部门来支持经济增长(主要是体制内经济的增长)和维持宏观经济稳定。这一目标定位使银行部门的功能性缺陷越来越明显,导致资本配置效率下降,也难以为快速发展的非国有经济提供金融支持。而市场结构的垄断性和产权结构的单一性还阻碍了国有银行自身效率的提高,使其缺少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资产质量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内在激励,出现了“大而不倒”的局面。1992年之后,金融政策开始由金融压抑逐步转向金融自由化,以满足不同经济成分的融资需求。金融政策的转向有助于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提高中国金融体系的整体效率,并逐步向市场主导型的金融体系方向发展,进而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但其自由化深度不足,削弱了金融体系的资源配置功能,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尤其从区域视角来看,政策对地区金融深化过程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但是从沿海到内地的改革次序使得东部地区得到了比中西部地区更多的政策支持,东部地区借此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金融体系,而西部地区从西部大开发战略中逐渐获得了政策优惠,中部崛起战略则开始得更晚。无论是从速度还是效率上来看,中部和西部地区的金融深化程度都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区域金融发展不平衡的结果是,本来需要大量投资的中西部地区难以获得相应资金,而原本拥有充裕资本的东部地区又从中西部地区吸引了资金。投资渠道的单一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的不稳定,导致这些资金涌入股市、房市,进一步加剧了实体经济的资金供需矛盾。区域金融发展不平衡的另一个影响则是加剧了“割裂”性的经济结构,使得资本报酬率在三大区域间的差异进一步拉大,进而则影响了全国的经济增长质量。
3.金融创新能力不强。创新是企业竞争力尤其是金融企业竞争力形成的重要源泉,因为现代金融业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的特点,金融业务、金融管理、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制度的创新成为提高金融绩效的必然路径,现实中富有竞争力的国际金融集团如花旗、汇丰都能通过金融产品和技术等创新,向全球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以求获得利益增长。中国金融机构由于体制、技术和观念上的制约,使其金融自主创新意识不强和创新能力不足。外资金融机构由于熟悉国际金融领域,长期分析国际金融形势,注重市场开发,早已经通过市场磨练形成创新制胜的观念,并具备很强的技术和金融产品创新能力。基于此,外资金融机构可迅速确立在新型金融业务方面的优势,建立业务竞争优势壁垒,争夺优质客户,建立高端业务,压缩中资金融机构的经营空间,加大中资金融机构业务竞争能力提升的时间成本。
4.风险管理水平不高。风险管理能力是提升金融业竞争力的重要保证。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以及对金融风险的管理,包括识别、交易和转移,始终是金融业永恒的话题。从当前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来看,金融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仍然是全球金融业面临的重大问题,金融全球化给全世界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商业机会,提供了更多的金融融资渠道,但由于金融生态环境的风险,最终会影响到经济的持续发展,并形成金融行业的风险。面对成因复杂的金融风险,外资金融机构一般都已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建立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在内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拥有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近年来,尽管中国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水平已有所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有所增强,但在风险管理的理念、风险识别的技术和风险处置的方法等方面,与外资金融机构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这样势必就会影响到中国金触机构竞争力的提升。
二、完善金融市场的路径选择
目前,世界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尚未完全消除,联合国的《2013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报告指出,世界经济增长在2013年很可能会继续保持低迷,并且在随后的两年中全球经济面临滑入再度衰退的极大风险。有鉴于此,金融市场应当根据经济创造的实际需求进行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核心作用。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需求,兼顾企业的投融资需求、避险需求和国家的宏观调控需求,为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与国际化准备条件;实现多层次金融市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金融市场创新、金融管理创新和金融监管创新十分重要,以便更好地促进金融市场的规范运行,在提高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的基础上,提高金融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再配置效率,提高社会投融资的便利度和满足度,加大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力度,促进金融发展,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1.金融投资创新。经济发展越来越依赖两个动力———创新与企业家精神。其中,金融投资将激发企业家的创新激情。同时,金融投资创新也将促进中国的经济发展。创新既是企业家精神的实质,也是创业投资的核心。创业投资是投入到具有巨大增长潜力的创新型企业或项目的一种非公开权益资本,或权益资本连接,它是非公开权益资本的一个子范畴,是一种特殊的非公开权益资本。它是通过积极参与所投资企业建设并最终实现资本增值的、新型的具有生命力的资本运作模式。创业投资与创新的关系不仅在于它对于创新本身的贡献,更在于它促成创新项目的商品化过程,在于它为创新提供了实现其价值的平台或渠道。风险投资是通过帮助创业者来建造这些企业,从而使创新实现价值。创业投资不是投入现在,而是着眼未来,机会与风险共存是创业投资的重要特点。创业投资对于风险具有较高的容忍度,是因为它对于机会的不懈追求。为了追逐高额回报,创业投资往往投入那些快速增长的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企业。创业投资被誉为经济发展的发动机,这是由于创业投资是对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未来的投资,是对于一个国家的新的增长力的投资,是对于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的投资。因此,各国(地区)政府都大力支持创业投资,政府对于创业投资的支持尤其体现在其对于科技企业的投资上。
2.金融监管创新。随着中国金融业全面对外资开放,如何加强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将是监管部门面临的挑战。监管理论的成本收益说不是单纯地回答需要不需要监管,监管好还是不好的问题,而是提出应当在成本和收益中权衡,以实现“适度监管”,提高监管效率。精确衡量监管的成本和收益虽然不易,但对单个监管政策进行评价时可以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在不同选项之间进行择优。在不同国家,金融监管的成本和收益具有制度差异。由于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所处的经济、社会和法律制度不同,监管的成本和收益的具体内容可能与发达国家有所不同,这就为探索中国金融业监管的成本和收益分析模式提供了空间。激励监管理论注重发挥被监管对象的主动性,可以减少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不必要干涉,还有助于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者的整体声誉。在中国强化监管中的激励因素还有助于改变中国传统的行政性管制,优化设计金融监管机制。但要在中国金融监管工作中引入激励监管机制,如事先承诺制,还需要一定的环境支撑,即更新监管技术手段,提高监管者素质;加快银行会计制度的改革,确保银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强化市场约束力量,加大信息披露力度等。
3.金融制度创新。中国金融体制一直依附于经济体制,在传统体制下,金融体制以为国家赶超战略集聚资金为目标。在体制转轨中,金融体制一直是作为促成实现转轨的资金保障起作用的。由于金融体制本身改革的滞后性,并没有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提供“制度环境”,金融始终未发挥其先导作用。因此,必须从金融制度创新入手,进行改革。一是进行金融体制改革,进行国有银行的治理结构改革,推动国内银行之间的竞争。二是资本项目的对外开放,创新金融市场在市场经济中发挥核心作用的方式,完善股票市场,改变企业单一融资结构,以减少企业融资对银行系统的依赖,让金融市场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最大助力。
关键词:金融产品;市场营销;行业
目前,市场上的金融产品种类繁杂,这些金融产品如不能形成自身特色,吸引潜在客户,那么它很快会被淘汰。所以,要提升金融产品的销量,需要提高产品的创新力。
1提高金融产品的创新力
怎样才能提高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呢?首先要增加产品的功能,切实做到以客户为中心,全方位为客户服务。如,在产品的设计上,需要考察不同客户群,根据用户年龄、地域、资产、风险偏好等,准确把握用户的需要。其次,要形成自身经营特色,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创新特色服务,体现自身优势。如,加强开发金融组合产品,自主策划多个产品,根据客户需要,在产品原有基础上新增特色内容,以实现产品的差异化、个性化发展,抢占市场份额,提高产品自身竞争力。
2科学评估投资风险
(1)为客户提供完整的宣传资料,包括金融产品类型、投资周期、收益情况及风险评测,这样可以增强产品的可信度。企业需要制订专门的风险告知,先简明扼要的介绍并分析金融产品,再向客户们告知其风险,并注明“投资有风险,购买需谨慎”,以减少盲目性带来的投资损失。
(2)金融产品推销人员要为客户分析金融产品风险,并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客户的风险承受力。然后,根据评估结果划分的等级为客户推荐合适的产品。同时,根据风险告知书的有关事项逐条向客户介绍,以确保客户了解产品风险,谨慎做出选择。销售员在介绍过程中,需要着重围绕各种金融理财产品可能在运行期间出现的风险和收益波动进行分析,不可单纯强调最高预期收益率。当金融理财产品到期时,金融理财机构需为客户提供流水账单,以便客户了解其所投资金在此区间内的运行状况,提高客户认可度。
3做好金融产品的售后服务
金融产品作为一项特殊的商品,在营销上并不能脱离其商品属性,商品要想长久的销售,必须重视售后服务,良好的售后服务对提高客户满意度、培养客户忠诚度是极其重要的。为了提高金融产品的销量,需要改变一些营销人员重销售和开发而忽视售后服务的理念,加强客户的后期服务,使客户在需要时随时能找到你。用创建品牌的精神去经营金融产品的售后服务,才能使客户对金融产品的态度从怀疑转为信任,从尝试投资转为忠实客户,甚至从普通客户转为推广者,老客户的带动,往往能造成点-线-面的销售业绩跳跃式增长。通过不断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互动,根据客户的需求来调整服务方向,打造无死角的服务“套餐”,再结合量身定制的金融产品打造的无死角的产品“套餐”,双管齐下,实现客户满意度与销售业绩的双赢。企业方面要重视客户管理系统的细节升级,利用计算机技术弥补人工的疏漏,如在客户金融产品的特定周期自动发送账单信息,客户生日和节日自动发送生日祝福,从细微的小事上温暖、感动客户,使其更信赖企业的金融产品,从而增加销量。
4开发新的产品营销渠道
要不断创新金融理财产品的营销渠道,并在此基础上创新发展网络渠道。能够预见发展周期的情况下,把实体的线下网点作为固定的营销方式,其作用无可替代,因此要在维护原有成熟销售渠道的基础上,创新并优化网络线上销售渠道,以提升产品服务性能、节约客户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在实际工作中,除了增加普通的柜台服务,还要开设VIP客户接待室,成立专属的贵宾服务小组,为高级客户提供更舒适、更专业的服务。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交易模式发生改变,线下营销模式已失去原来的营销优势。因此,企业需要着眼于网络信息技术,不断开拓全新的互联网线上营销渠道,建立自助网络服务、电话网络营销、手机网络平台等多方面的一体化的金融产品营销平台。利用网络提供金融服务,让客户体验试用服务,可以大大降低劳动成本,并且给客户带来新鲜感,更易于收集客户反馈,为优化产品性能奠定坚实基础。
5加大金融产品APP的营销力度
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使每个人都能通过网络享受到金融服务,智能手机这一掌上终端更是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流渠道,为了更方便及时地将信息传达至客户,扩展产品的服务平台至移动端成为当今的主流趋势,移动网络为金融服务插上了科学技术的翅膀,给金融产品的营销提供了更方便快捷的途径。因此,开发出好用适用的终端金融APP,才能充分发挥移动网络的作用,留住和吸引更多客户。金融APP不仅要求信息及时准确,还要稳定快速,界面美观易用,上手难度低,这样才能吸引客户经常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另外,短信渠道不可废弃,毕竟有部分客户尤其是年长者,通常不会使用相对较复杂的金融APP,而且APP的推送有时会失效。短信的推送一定要合理且可以通过短信代码自动回复,以实现互动查询功能。切忌盲目推送,应按客户需求合理推送,以免客户产生抵触心理。
6适度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开展促销的目的是把金融产品送到客户眼前,让其产生超值的感觉并刺激购买,实现双赢。促销策略的制订直接关系到促销活动的效果,并非幅度越大越有利于销售目标的完成,如果频繁的进行大幅度促销,势必使没有参加到促销活动的客户产生抱怨,降低满意度。因此,在金融产品的营销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合理的促销方案。
7结束语
总之,在金融产品的市场营销过程中,不仅需要完善的风险保障机制,更需要结合各种创新方式进行深入而广泛的探索。无论是对于产品的创新,还是市场营销模式的创新,都需要以客户需求为前提,不断优化金融产品品质,并为其提供最优质的产品服务保障,由此既能显著扩大产品销量,还能有效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参考文献:
[1]郑超.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现状与对策[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5,(26):24.
关键词:村镇银行;农村金融;市场定位
1村镇银行在监管层与学者眼中的定位
根据银监会的规定,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的服务定位和宗旨是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县域经济,实行“小额、分散”和商业可持续原则,存贷款业务不能超出县域经济区域。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既要坚持服务“三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要坚持商业存在原则,达到资本保值升值的目的。村镇银行只要在坚持信贷标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下,审慎经营、科学管理,合理运用定价机制,有效引导资金流向,实现自身商业可持续发展。
四川省首批提出试点的村镇有6个,仪陇县金城镇是其中之一。仪陇是国家贫困县,全县幅员面积1767平方公里,人口10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92万人。当地银行业机构原有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邮政储蓄机构,其中邮储机构不发放贷款,农行县支行的信贷审批权限比较有限,农村信用社和农发行是该县信贷增量投入的主要力量。截至2007年3月,该县各项存款余额47.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0.9亿元,县域存贷44.37%。因此在仪陇建立一家村镇银行和一家贷款公司比较符合当地农村金融发展的需求。从数据上似乎也可以证明村镇银行目前的改革试点是成功的:惠民村镇银行开业9个月时间,截至2007年末各项存款余额136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708万元,其中对97户中小企业累计发放贷款116笔、850万元,贷款余额520万元;对91户农户累计发放贷款95笔共210万元,贷款余额188万元;实现收入21.1万元。
在对村镇银行的介绍中还不可避免的谈到村镇银行区别于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金融机构的地方,从银监局的报告中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是募集资本的开放性。村镇银行可引入本(外)地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自然人资本。四川仪陇村镇银行引入的就是南充市商业银行以及四川本地的其他几家企业。二是服务的社区性,村镇银行不得跨社区办理存贷款业务,可有效满足当地金融服务需求。三是由良好银行发起,有利于将成熟的业务产品推广到农村。南充市商业银行是全国第一家引进外资的二级城市商业银行,四川仪陇村镇银行现在的人员引入和业务管理基本都是依据南充市商业银行进行的。四是法人治理相对健全,业务流程相对清晰,经营机制相对灵活。在四川仪陇村镇银行成立后的几个月时间内完成了对24.5万农户计29亿元的统一授信。
2村镇银行在农户眼中的定位
在经营者与农户眼中,与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农村金融市场三大机构的区别才是村镇银行发展的基本落脚点。
2.1与中国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的区别
2.1.1与中国农业银行的比较
“中国农业银行在农村的优势就是全国的网点以及规范的服务”,这是金城镇居民的话。农行全国联网系统优势使在外打工的当地农民有了最快捷、安全的方式将其资金进行异地划转,所以农业银行总是门庭若市,而居民也为排队长龙而苦恼。村镇银行的进入在短期内似乎也无法改善这种局面。由于村镇银行的发展定位于本土,所以其资金划转在跨行跨地区方面只能通过南充市商业银行和兴业银行的系统进行。而且目前在当地只有一家营业网点,虽然计划实施自助服务柜台,但很多农户根本无法使用。所以,无论是从村镇银行还是从农户个人的时间以及成本方面来看,村镇银行的存款获取是没有优势的。即从存款业务来讲,村镇银行需要把握好尺度才能在当地长期发展下去,农民也才能从中得到切实的益处。
2.1.2与农业发展银行的比较
在四川仪陇村镇银行的贷款中,也有令人深思的地方。其中的贷款创新点在各媒体中都有报道,比如当地的獭兔养殖——但是这种看似新颖的贷款模式却是在政府的带领之下进行的——这让人看到的是一家政策性银行的做法。作为一家以盈利为目标的商业企业,村镇银行依靠了很多的政策扶持,但其盈利模式是什么?风险又由谁来承担?从这点上看,村镇银行的组织资本构架与其盈利模式存在着本质上的冲突,现在靠政策扶持,将来又怎么办?如果仅仅是依靠政策的话,村镇银行与农业发展银行的区别何在?
2.2与农村信用社的比较
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第一次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产物,那么就首先来分析下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的区别。在农村信用社主任的眼中,僵化的体制以及落后的人员素质是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关键因素,而村镇银行由于成立的资本的开发性从本质上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是,我们必须看清的还有更现实的问题——外来性。虽然南充市商业银行是一家优质的当地银行,但通过我们的实地调查了解到:它对于金城镇这样的农村来说是水土不服的——至少在短期来看。首先,南充市商业银行是一家典型的城市商业银行,其优质的业绩来自于其在二级城市的投融资经验,而对于山区农民的金融需求而言,外来经营管理理念和外进人才是无法适应当地状况的。其次,从本地获取金融人才而言,很现实的方法是从农村信用社“挖人”。但是当地的农村信用社员工在当地的高工资地位待遇以及长期的客户关系网络等等原因让已经在改进的农村信用社“放人”几乎不可能!这样看来,本来的人才优势则有可能成为村镇银行发展的重要“瓶颈”。
同时,在农户眼中农信社是给予过他们贷款支持的。不仅是村镇银行,早在2005年开始,当地的农村信用社就已经对所有农户实行了授信,村镇银行的授信“不过是再走一遍别人走过的路而已”。虽然在银行中了解到村镇银行的授信额度有所提高(小额信贷),但对于只需要对农业生产提供金融帮助的农户来说,村镇银行需要的是创新,而不是额度的提高。村镇银行的良好思路也在于此:比如,在农业保险方面,南充市商业银行的投资方之一——德国安联保险公司在此方面有着一整套的国际经验。村镇银行需要做的就是在此基础上在当地进行实践——这是农村信用社无法比拟的优势。
3总结
现阶段,我国的农村金融改革正处于尝试阶段,在调查中遇到的很多实际问题让人们不得不重新思索改革的目的所在——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充足而良好的金融服务。所以,村镇银行的发展也应该以此为出发点,在摸索中勇于创新、找准自己的定位,在农村经济中逐渐发挥出自己的独特优势与作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