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村内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村内环境卫生整治方案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3-01 16:25:4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村内环境卫生整治方案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村内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服务临港产业区经济发展、提升新城整体形象,为区镇群众创造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为重点,牢牢抓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有利契机,采取扎实措施,整合区镇力量,全力以赴规范和整治城乡容貌、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洁净、优美、有序、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重点

区镇整治的重点为:一是老镇区及新城区建成街路两侧、巷道乱堆乱放的垃圾、粪土、杂物、白色漂浮物;二是公厕;三是新城居民小区内环境卫生;四是区镇商铺“门前三包”环境卫生清理及规范店招店牌;五是汽车站、医院、学校、各小区等各机关单位庭院环境卫生及公共场所垃圾污物清理;六是绿化、亮化等维护;七是严厉查处乱贴乱画等“六乱”行为;八是依法整治公共场地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九是自来水饮水安全问题;十是下水道排水问题。

三百弓村整治重点为:一是村内柴草乱垛,垃圾、粪土乱堆;二是因地制宜地对村内环境进行绿化、硬化;三是对公路沿线两侧垃圾、柴草进行清理整治。

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从整治影响区镇形象的“六乱”(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弃)违规现象入手,依法改善区镇容貌。

1、坚决取缔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各类违规占道经营摊点,清理店外摆放商品或店外经营行为,拆除影响市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及张贴张挂宣传品。(由社会事业局牵头,工商、派出所、消防队、村居配合)

2、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依法查处出租车及其它各类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违章占道行为。完善、刷新区镇内各主要街路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和岗亭,规划自行车、机动车停放区位。(由交警中队牵头,城管部门配合)

3.依法取缔区镇内用高音、扩音喇叭从事叫卖、宣传活动的违规行为,维护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由社会事业局牵头,派出所、环保部门配合)

4.依法规范夜市经营秩序,坚决取缔违规设置的露天烧烤经营摊点。(由社会事业局牵头,派出所、工商分局配合)

(二)下大力整治环境卫生,进一步净化区镇环境

开展环境整治集中行动,镇三套班成员及全体机关干部全员参战,带领各分管部门、所定定居集中行动。(由社会事业局牵头,各部门各村居参与)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月28日),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镇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4月28日-5月28日)集中整治阶段。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镇村社区开展“村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活动。5月4日前,各示范村要成立统筹办公室,落实人员,5月19日前完成村庄垃圾池建设和垃圾箱布点。

第三阶段(5月28日-9月),全面推进阶段。按照整治村庄类型,启动所有的整治项目,完成整治任务。

第四阶段(10月-12月),整改提高阶段。各村社区(示范村)要按照整改要求以及《省村庄环境整治标准及星级“康居”乡村评分办法》的要求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迎接省市县的检查验收,确保通过验收。

此次活动要按照已明确的整治重点和主要工作任务,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长效管理措施,严防反弹。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收到实效,经临港产业区党工委和港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县“城乡环境整治集中活动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港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县港产业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港镇镇长、党委副书记

宋和忠港镇副镇长

成员:区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两委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筹办,办公室主任由宋和忠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以实际行动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意义重大。因此,要加大城乡环境整治经费投入,要高度重视此次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严格按照各自承担的责任、任务,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图形式、走过场现象的发生。

第2篇

一、基本情况

街道地处市中南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全街道总面积234平方公里,辖12个行政村,120个自然村,165个村民小组,2.3万人。街道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近年来,我街道在狠抓经济建设的同时,把环境卫生整治当作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牢牢抓在手上,在全街道范围以“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为重点内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和赞赏,为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是加快文明村镇建设步伐的重要内容。为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把环境卫生整治当作一项长期的工作用制度来规范,成立了以街道办主任官惠敏任组长,宣传委员邱华建为常务副组长,各行政村书记任副组长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先后投资70多万元,在全街道建设垃圾点141个,配备保洁车辆24辆,聘用保洁员94名,有效的改善了各村村容村貌。今年4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街道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整治,街道办拿出资金5万元,鼓励各村在治本上下功夫,清理卫生死角120处,清理垃圾10吨,疏通沟渠2千米,清理临时搭盖3处,整治内河2千米,平整道路2千米。4月12日上午,在街道召开的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大会上,把村容村貌的整治作为的重点工程进行安排,总的目标是从路到地,最后到村,全方位整治,做到地净、路净,村内环境整洁优美。4月22日至30日党政领导及相关人员对各村的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出了许多问题和不足,针对各村存在的问题,又专门召开支书、主任会议进行通报,并限期天进行改进。全街道12个行政村对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的整治,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村容村貌得到进一步改善,面貌焕然一新,村民的生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得到了群众大力赞扬。

三、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以争创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街道清洁工作和爱国卫生活动的宣传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各村重点路段的街容街貌和环境卫生的监控和管理。六月份街道办联合市执法大队、赤石派出所、工商所、执法中队、建设所、国土所及高苏坂村委会等多个部门单位;出动60余人、挖掘机、焊割机推土机4台;组成清拆、清理、现场围闭、维持秩序、停水停电、医疗抢救分队等8个分队联合行动,纠正查处流动摊点、店面跨槛经营、占道经营等各种违章行为30余起,违章搭盖20余处。并成立了由行政执法队员、街道干部组成的环境卫生巡查队,加强对街道环境的巡查、监控和保洁工作,每天对各主要道路进行巡查,发现违法违章和路面不洁等问题均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四、积极开展除“四害”工作

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认真做好除“四害”的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按照除四害的相关标准,主动配合市爱卫办做好各村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桶及周围环境投放灭四害药品工作。并组织街村干部职工对单位场地的环境进行了全面的卫生大扫除及场地整治清理,清理各种垃圾10多吨,堵塞老鼠洞30余个。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期间,各村、站、办、所共投放、喷洒各种杀虫剂(消毒药水、鼠药)约100公斤,并组织人员对投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补投鼠药,清理鼠尸,防止环境污染,有效地控制了“四害”的兹生。

五、绿化工作,成效显著

绿化工作是美化农村环境的重要举措。今年我们抓住春季大好时光,对道路两边及大块闲杂地兴建花坛搞绿化,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绿化。下梅村购进树苗2000余株,完成梅园小区绿化工程,家家栽花种树,赏心悦目,环境优雅。角亭村、公馆村完成了园林村规划,并逐步实施。全街道共计新增绿地面积1万平方米,完成绿化工程5亩,人均绿地面积逐步增加。

六、深入开展卫生村创建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对角亭村、大布村、公馆村、黄柏村4个行政村进行了规划设计,确定为今年的卫生村创建对象。各创建村根据相应的创建要求和标准,制定创建计划和方案。街道办对上述创建对象分别进行多次的指导和督促,要求其在完善硬件设施和绿化、美化村容村貌上下功夫,按照计划要求抓紧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和进度。各创建村基本上能根据提出的要求,舍得投入,积极实施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工作,使村居环境得到大大改善。

七、加大投入,保证实施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以提升环境质量、打造城市形象、展示城市魅力为目标,以改善城市质量为重点,采取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方式,围绕治脏、治乱、治差,搞好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净化,集中时间,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路畅、和谐文明、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标准

①有爱卫办组织,有兼职爱卫工作人员。

②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③定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有评比结果记录。卫生工作资料齐全、规范。

④合理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卫生与健康教育材料进村入户,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70%。

⑤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搜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要求。

⑥村容整洁,路面硬化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

⑦村内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⑧落实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治措施,无违规饲养禽畜。

⑨农产品交易市场、“五小行业”管理及环境保护符合有关规定。

⑩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三、整治范围

(一)城中村:四普庄村、龙门池村、白鹿洞村、南塔岭村、锁石桥村、上白水村、下白水村、卜里坪村。

(二)城乡结合部:城区所有出入口可视范围内卫生。

四、责任分工

(一)成立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职责

1.白鹿洞镇政府:整治标准的第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⑩项;协助城管执法支队拆除整治违章建筑;黄土、空坪荒地绿化;规范管理村民自留地及禽畜养殖。

2.区城管办:背街小巷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厕、垃圾站建设,旱厕改造;主街干道、公共广场、河道环境、公共绿地、绿化带环境整治。

3.城管执法支队:违章建筑拆除整治;临街“门前三包”的整治;广告牌匾的整治;协助工商分局对汽车维修、车辆清洗、建材加工等特种行业的经营整治。

4.区商务局:农贸市场内环境整治;废旧物品回收站的整治;屠宰点的整治。

5.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分局、区文化局:“五小行业”的整治。

6.工商分局:汽车维修、车辆清洗、建材加工等特种行业的经营整治。

7.区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局、环保分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国土资源分局:按各自的职能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五、工作步骤

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从2011年11月开始,2012年3月底结束,采取先试点,再全面铺开的形式,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初),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各部门配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整改措施,量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层层抓好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1日-年3月30日),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其中:1月15日以前,完成磨心塘组整治试点工作,以此为标准,再用两个月时间,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全员上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查组要加大督办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

(三)检查考核阶段(年3月下旬),各责任单位组织检查考核,总结工作情况,形成长效常态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第4篇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构建和完善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作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改善村民居住环境的根本性措施来抓,并通过“政府推动、分级负责、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思路,提高农村环境管理的高效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努力创建生态宜居、环境优美、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城乡人居环境。

二、考核范围

全镇所有环境整治的村庄、非规划保留村庄、安置小区、村级道路(区、镇级公路另行考核)、河道及田容田貌。

三、考核办法

1、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对行政村、环卫站、镇物管会实施属地管理责任制。

2、成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督查考核组,由镇爱卫办、村建办、环保办、农林中心、土地流转中心、环卫站、水利站、交管所、城管中队等单位组成联合考核组,镇长效办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和召集检查。

3、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对各行政村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兑现的依据,同时列入镇对各行政村实施的百分考核。

4、采用不定时间、不预先通知、随机抽查的检查方法,负责对各行政村所管辖的区域实施检查、考核、评分,镇级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涵盖所有考核范围内的自然村。区定期检查每月1次,随机抽查多个自然村并检查沿途风貌。

5、针对上月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各村按要求进行整改。若在本月检查中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则在总分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6、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设立镇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投诉热线,将群众投诉次数和投诉处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作为评分依据之一。

7、上级部门对本镇各村的考核考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内容。

四、考核内容

1、组织管理

(1)各村按照“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各村责任区内村庄、河道、道路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建立村主任为组长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明确片长、巡视员、保洁员职责,制定村环境卫生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逐步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2)各村要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考核检查机制,每天负责对本村村庄保洁质量、村庄秩序进行检查、登记。对片长、巡视员、保洁员实行分片包干,明确责任区域和工作内容,并公示上牌。实行定人、定段、定区域、定标准。各行政村要与片长、巡视员、保洁员签订责任书。

(3)各村要按规定配足环境卫生管理人员,配套经费足额到位,管理有序。保洁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由镇统一购买。

(4)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包括健康教育宣传专栏设置、宣传内容更新、健康知识宣传资料入户),开展卫生清洁户、文明新风户评比活动,提高群众环境整治参与率。

2、村容环境

(1)村辖区内环境整齐、清洁,无暴露垃圾,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无乱涂乱贴,无乱拉乱挂。

(2)村辖区内主要道路硬化、平整,无坑洼、破损,排水畅通,无污水横溢两侧无暴露垃圾,无证车辆修理铺和废品收购站整治到位。

(3)村辖区内商店、饮食店内外环境清洁,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流,有封闭的垃圾存放容器。无店外店,无占道经营等现象。

(4)村庄和小区的绿化、草坪养护良好,绿化、草坪内无垃圾、杂物,无枯株缺株。

(5)村庄道路两侧、农户家前屋后、河滩河岸两侧无暴露垃圾和露天粪坑。

3、家园卫生

(1)农户室内清洁卫生,窗明几净,有卫生设施。庭院场地平整、清洁,家前屋后、房屋夹弄内无暴露垃圾。

(2)农户家前屋后物品(如柴草、建筑材料、缸瓮等)堆放整齐,无占道堆放、乱堆乱放。

(3)农户化粪池按三格式标准建造,实行粪便无害化处理。家禽家畜圈养,禽畜粪便管理到位,无随地排放现象。

4、河道卫生

(1)河道水系通畅,无违章坝基,无沉船堵塞。

(2)河道清洁,无漂浮垃圾,无水生植物。

(3)河滩河岸两侧无暴露垃圾。

5、道路卫生

(1)道路沿线路面平整、无坑洼破损(公路的维修由路权单位负责),公路路面及路基两侧清洁卫生,无暴露垃圾,两侧垃圾箱(桶)管理良好,有门、有盖,箱(桶)体清洁,垃圾日产日清,周围无垃圾倾倒现象。

(2)道路沿线两侧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设摊点,无无证车辆修理铺和废品收购站。

(3)道路沿线两侧行道树、绿化带养护良好,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

6、公共设施

(1)道路硬化无破损,下水道畅通,无污水横流。

(2)垃圾箱(桶)布局合理,有门有盖密闭存放,箱(桶)体清洁,周围无垃圾污迹。

(3)垃圾中转站有门有通气设施,垃圾密闭存放,墙面光滑,地面硬化不积水,有冲洗设施,有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容器(垃圾箱(桶)、中转站)内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定期消杀,无蝇蛆。

(4)村公厕水冲设施完好,地面无污水积存,便槽内无尿垢,无积存粪便,无明显臭味,化(贮)粪池密闭无满溢,管理良好。

(5)社区服务等公共场所环境整洁;村内小游园、公厕、停车场、污水处理、室外健身、路灯等公共设施及休闲场所必须明确专人负责,保持设备正常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配套和正常开放利用。

(6)加大农田、抛荒地、废弃地的管理和整治,杜绝影响农田风貌和环境的乱搭乱建行为,清理抛荒地、废弃地乱倒的各类垃圾和杂物。

7、安置小区管理

(1)外环境整齐、清洁,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无偷倒乱倒建筑垃圾、无违章搭建、无乱拉乱挂、无擅自破开门窗;

(2)绿化养护到位;

(3)道路平整,无坑洼积水,无卫生死角。无证车辆修理铺和废品收购站整治到位。有垃圾收集容器,设施维护良好,垃圾日产日清,有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4)有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的健康教育宣传专栏。

(5)有除四害设施和措施(设置毒饵廊等)

五、资金拨付

1、镇政府对农村环境长效管理通过考核实行以奖代补政策。

(1)按区核定的村庄保洁员人数,村庄保洁员每人每月工资报酬,区、镇两级每人每月各补贴300元。

(2)河道每年按千米实施补贴,镇、村两级河道补助经费5200元/公里(区2200元/公里、镇3000元/公里)。

(3)为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实行专项补贴,镇将按实际农户,每户每年补贴360元。

2、资金拨付方式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创建中国幸福乡村为目标,紧密结合村民诉求,坚持以村民群众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发扬农村基层民主为动力,积极探索建立"财政适当补助、农民积极参与、社会力量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投入新机制。大力兴建村内公益设施,加快改善农村民生,推进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基本原则

一是农民自愿,量力而行。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必须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和依靠村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妥善处理调动农民积极性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做到量力而行。

二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必须认真按照《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农经发〔〕号)的要求,坚持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财政给予适当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与村民筹资筹劳有效结合,共同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三是择优选项,讲求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必须考虑村民群众的承受能力,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支持村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而且投资较省、见效较快、能广泛发动村民参与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力求在较短时间内完工,早日让村民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果。

四是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开展一事一议活动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筹资筹劳方案、村民议事过程、资金使用管理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五是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坚持"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的办法,在积极开展面上试点的同时,要选择工作基础好、基层组织得力、群众议事积极性高的乡镇(街道)重点推进,以带动面上试点工作的开展。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和对象

(一)奖补范围

纳入财政奖补范围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是指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开展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具体包括:

1.村内道路建设,包括行政村内各自然村、组之间,民居点之间的道路连接和硬化;

2.村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田间机耕路修建;

3.村民饮用水工程;

4.以村民生活污水处理为主的村内环境卫生整治;

5.村庄绿化亮化美化;

6.村级事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和村民文化娱乐及健身休闲场所建设;

7.其他与村民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

8.为减轻农民负担,对村集体经济投入和社会力量捐助的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可列入财政资金奖补范围。

(二)不列入财政奖补范围

1、跨行政村和行政村以上范围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投入;

2、对不符合《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要求,加重农民负担及不顾实际盲目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项目;

3、当年已列入"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村办公场所建设"等补助计划的村。

(三)奖补对象

按照规定政策和程序开展的村内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项目建设主体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补助对象。

(四)奖补标准

对列入财政奖补计划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资金一般控制在项目总投资的三分之二以内。对村民踊跃参与,筹资筹劳达到政策规定上限标准的项目,可以加大奖励补助力度。具体视村经济条件、项目总投资以及村民出资出劳等情况确定奖补数额。

(五)奖补方式

财政奖补采取资金补助的形式。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由市级组织实施。按照"农民主体、先批后建、边建边补和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有序推进。

(一)奖补项目的申报

拟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必须符合以下项目申报的条件:(1)村两委班子团结、能力强;(2)村级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近两年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3)近两年未发生违反农民负担案件;(4)单个项目投资额原则上要求在5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的时间:拟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于每年4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电子件、纸质)报所在乡镇(街道)。有关乡镇(街道)于每年4月底前上报市财政局、农业局。

(二)奖补项目的审核

拟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提出申请,乡镇对项目可行性和合规性进行初审,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财政、农业部门按职责进行审核,择优列入地方财政奖补项目计划。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财政局、农业局每年主要从重点推进的乡镇中选择若干个村的若干项目,报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争取列入省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计划。

(三)奖补资金的拨付

为鼓励一事一议项目早启动、早完成、早见效,市财政采取预拨部分资金,项目验收后进行结算方式的办法,根据资金来源统筹安排,按计划分次下达。根据村民筹资筹劳和其他方面资金落实情况,财政奖补资金一般最多预拨,预留资金视项目竣工验收结果予以结算。

(四)奖补资金的核算

一事一议项目的村民筹资款、村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资等资金,由村级财务单独核算、专账管理。乡镇(街道)要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的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合规使用。财政奖补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五)奖补资金的总结

各有关村、乡镇(街道)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次年1月,撰写工作总结,并报市财政局、农业局。

五、健全相关配套措施

(一)建立健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各乡镇(街道)在组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村民自愿、民主决策、量力而行、先易后难的原则,帮助村级组织规范议事程序,坚持民主决策,合理引导村民出资出劳,坚决防止不顾农民承受能力,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发生。积极依靠村两委的力量,充分调动村民群众参与热情,使能议事、议成事、办好事的机制发挥更大作用。筹资筹劳标准按省核定标准执行。

(二)实行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公示制。公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和财政奖补政策,由村民代表对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项目完工后,将所筹资金和劳务及工程各项支出等情况进行公示。

(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民签字书、出资及捐款记录、奖补项目申请审核表、补助资金文件、项目公示资料、招投标资料、正式发票、项目验收情况等材料,项目实施村要建档立册、妥善保管。在项目完成,办理资金结算时,向市财政提供上述资料。

(四)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财政、农业部门不定期地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劳务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对违反一事一议程序、加重农民负担、截留挪用资金的行为要及时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五)建立项目竣工验收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竣工验收制。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财政、农业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加强项目验收工作,对专业性强、安全性要求高的项目,要指派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验收并签署意见。

(六)落实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的管理主体和养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对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措施建成的项目设施,村两委要落实管护制度,以发挥项目设施的长期效用。

(七)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的有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在具体操作中,要围绕新农村建设规划,以财政奖补工作机制为平台,紧密结合中心镇和中心村建设,可将有关资金和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进行捆绑使用、集中投入、分别管理、各记其功。同时积极鼓励社会捐助和集体积累投入,以加快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稳定投入的有效机制。